时间:2023-03-25 10:27:0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文化商品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大量的市场调研与分析
任何一项产品,如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果没有有别于其它对手的特性,如果没有自己的实力支撑,如果没有叫得响的卖点、诉求点和利益点,很难在市场上一炮打响!
因此,一项产品需要具有以上的特性,就必须进行前期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只有调研,才能够准确地把握消费者的需求,避开竞争对手的壁垒和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以强有力的卖点、利益点来满足消费者。也就是说:只有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才可能以合适的方式把合适的产品以合适的价格卖给合适的人群。调研要务实、简单、快速,切不可盲目照搬西方营销学理论,一定要和国情、企业多方面务实接合,如脑白金前期的市场调研论证就非常值得国内企业学习。市场调研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产品调研,包括已有产品的上市调研和研发产品的调研,主要通过定性定量的调研方法确定出产品、品名、定位、定价等课题,二是新产品上市前的市场测试调研,主要是针对消费者展开试用、首次重购、采用和购买频率的调研;三是对企化方案的调研;而此处针对主要是对产品商机的论证。总之,经过调研就是要论证自己的产品商机是填补市场空白,而不是填补企业空白。
二、产品包装设计
包括产品的概念提炼,商品名称,商品规格,内、外包材的选择,外包装的设计。产品命名,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就像一个女孩子,叫柳小花和柳如烟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好的产品名本身就是一个直白的广告语,直截了当的表明产品的独特之处,还能给消费者以积极的联想。
像正大青春宝-抗衰老功效,脑白金-联想到对人的重要作用,溶栓胶囊-通血管的独特优势,排毒养颜胶囊-功能一目了然,此外克咳、胃铋治、感康、感快贴等也都是比较好的名字。
相比之下,汇仁乌鸡白凤丸名字过于普通,难怪会出现汇仁打广告,同仁堂的人比汇仁的人还高兴的情况。我在北京的药店发现,汇仁乌鸡白凤丸卖21元,同仁堂的卖14元,两种产品摆在一起,而同仁堂的牌子又那么硬,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傻瓜才不会买同仁堂的。
包装设计。外包装是最直接与消费者接触的媒体,一个醒目、视觉冲击力极强的产品包装十分有助促进终端的购买,如果再能在陈列时达到生动化,它就是一支非常优秀的广告。好包装自己会说话,要达到在狭窄的空间里做到最大化传递有效信息,产品包装必须能在众多的产品当中“跳”出来。
堪称保健品楷模的脑白金包装由胶囊与口服液复合而成两者各有功能偏向,而这种复合型的产品在国内不多,避开了单一性的睡眠类和肠道类产品的跟进,有效地回避了竞争风险,同时也可诉求缓解中老年入的多种病态,将两种功效的成分叠加在一起,使脑白金别具一格,创出了自己的特色。
三、市场预测
二、绘画商品化的发展对艺术创作的影响
作为绘画商品化最大的需求方商人尤其是盐商,他们虽然处于“四民之末”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却是希望按照文人士大夫的“儒雅”来改变自己,特殊的社会环境使得他们乐于接受新鲜事物。面对“喜新尚奇”的社会风尚,绘画商品的需求方对作品个性的推崇以及绘画艺术市场严酷的规律性,使得这些凭借绘画借以谋生的画家们只能按照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艺术的变革。正如薛永年先生所云:“新经济因素的滋长与由之而来的绘画供求关系是导致八怪艺术新风尚形成的根本原因。”画家们从艺术观念、绘画题材以及绘画语言等各个方面进行创新来迎合聚集于扬州的大量儒商的审美趣味。
1.受市场化影响在艺术观念上更具创新精神
绘画作品作为商品在市面上流通一定程度上一定要遵守商品的特质,同样都是画家用劳动力创造出来的作品,为了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画家就需要让自己的作品从内容和风格上更加新颖、独特来吸引消费者。例如金农尤擅墨梅,作品有《墨梅图》等,他还有一个独创的隶书体,自谓“漆书”十分有代表性;黄慎以草书入画,多以神仙佛道和反映社会贫困人民生活为题材,作品有《醉眠图》《苏武牧羊图》等;郑燮他对绘画创作颇有创见,能做到以诗出画诗画相通,擅画竹、兰,他还创造了一种六分半书体既集真、草、隶、篆于一体,代表作品有《墨竹图》《兰竹图》等。扬州画派中除了上述提到这几位画家还有李方膺、汪士慎、华嵒、李鱓、罗聘、高凤翰、高翔、闵贞、边寿民等诸人,他们每一个都以其极具创意个性鲜明的作品吸引着购买者的注意。
2.受市场化影响绘画题材及创作手法的转变
部分消费品为了追求民族特色,不顾商品实际,强求追求个性化差异,将一些既不环保又不利于存储和运输的材料强行附加于商品包装,未能进行深入地了解、研究、开发,没有把深厚的文化艺术沉淀转化为可执行的设计方案,充斥各种异形的盒、罐、瓶、篓、筐、桶、袋等,也影响了商品的销售。
打造具有销售能力的产品包装
相对其他设计艺术,包装设计具有范围广、用量大、耗材多、周期短、高废弃等牲。包装设计作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客观要求,它的作用是要服务于人,是设计师运用适合的情感视觉语言和科学技术表现手段,创造出满足消费的产品。当前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与消费欲望呈现复杂而多元化,研究消费者的消费前、消费时和消费后的体验,将产品的包装设计打造成具有销售力的营销环节的重要一部分,成为企业产品经营者和设计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坚持走“绿色包装设计”之路
绿色设计与绿色设计思想是21世纪设计的主题,它强调保护自然生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资源。商品的包装是一个规模大、能耗高的行业,坚持包装中的低碳经济之路,可以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迎合消费者环保的心理需求。
有销售力的商品包装,不但要提供实用性,更需要精神上的审美性、满足感和愉悦感,在倡导绿色环保的前提下,为商品附加文化价值和民族化特色,从而满足消费者的心灵需求。
图1是上海龙华古寺出品的素月饼,外包装是个棉麻质地的包袋,里面的盒体是竹子制作,盒子有3层抽屉,第1层是一饼龙华寺定制的普洱茶;第2层是8个素月饼;第3层是一套迷你茶具,有定制的紫砂壶、茶船、茶海、茶罐、茶则、茶匙、茶夹、茶针、公道杯、闻香杯、茶杯和茶巾等等,另附一张开过光的佛卡。这套月饼的包装,设计成了一套茶具,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一点都没有浪费资源,具有很强的环保理念,也在一些画家和文人中口碑相传,更有一些名人将其发到博客等广为宣传,取得销售和口碑的双赢。
2改进和优化包装设计
务实、简约的设计思想,包括要对包装材料的减量,精简结构、降低能耗。设计是实现环保的主要推动力。消费者的心理是营销的终极市场。人们消费心理的多维性和差异性决定了个性化包装。有销售力的包装设计,能够体现设计师的设计素质与能力,减少视觉污染,减轻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文明层次。
TruBeeHoney公司2011年获得ClearChoiceAwards大奖的一款天然蜂蜜包装,见图2。为了更好地突出纯蜂蜜的清澈透亮,选用了可循环使用的玻璃瓶包装,并且用透空的印制工艺,使消费者可以看到包装内纯正、天然的蜂蜜,将纯洁、品质和尊贵的理念传递给消费者。务实、简约的设计,在容器和造型上要符合消费者的传统心理,同时满足在存储和运输方面的需求,还要注意商品包装的色彩、视觉表现与触觉等方面的差别化,将消费者的情感体验放在第一位,信息量要适当,不要过于繁杂,造成视觉信息过剩。对于包装上的元素:品牌、品名、属性等,不能天马行空地表现,应该做系统的视觉流程规划,要醒目地传达能触动消费的信息,给顾客一个购买的理由,兼具审美愉悦的功能。
3大力发展新型包装材料,用体验来沟通消费者
包装是最有效的广告载体。有销售力的商品包装,应该根据渠道差异和价格定位,打造具有适度附加值、质量感、美感的产品包装。按照消费以更适合的包装来用最少的材料用量达到最佳的产品保护效果,具备最好的产品保护性能。目前包装材质已经进入了原生态和工业化多元化的时代。
各种新型材料,以优良的物理性能、良好的印刷适性受到终端用户的青睐。现在在各种包装中广泛使用的再生纸、再生纸浆、再生塑料、再生玻璃等,就能够用实际的体验沟通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如现在电视机、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盒内衬就是用再生纸浆压模而成。植物果壳合成混合物制成的易分解的材料,也已经取代传统的塑料包装,还有各利新型瓦楞纸板,也在取代以前诸多金属等包装材料,这些新型包装材料轻便合理,可重复使用。
True公司推出的一系列空气清新剂的包装,见图3。外观简约大方,最亮眼的创意之处,就在于其瓶盖处装潢有与其气味相匹配的水果图案,以清新自然的生活气息来引发消费者的购买,这种橡胶材质的瓶盖还有极好的触觉体验。这种情境认同也拓展了商品包装的内涵与外延,更好地加深消费者沟通的体验程度。
4提升产品包装设计的人性化关怀
将商品本身的物质和消费体验的精神因素相结合,将会促进商品包装对消费者具有更多人性化的关怀。尤其在当前商品同质化严重的情况下,如果在商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情感需求,一定会引发消费者的共鸣,提升商品本身的销售力。
开车的消费者在购买口香糖时,最头疼的就是垃圾处理的问题。现在市面上已经有售某品牌的口香糖,在瓶身处粘贴数圈已经切分均匀的纸条,以供消费者包裹咀嚼过的口香糖,并在包装瓶的底部设计一个可开合的存储空间,用于短暂存放包裹好的垃圾,可以有效解决咀嚼后的口香糖无法及时处理这一问题,而这种充满人性化关怀设计的产品自然比普通的商品更具有销售力。
二、黎锦文化的特色及设计原则
黎族织锦原本是黎族妇女用传统的踞腰织机织造的服装、服饰、床单等生活用品,在传统的习俗中,男性是不能触碰织造工具的,更不能学习。在传习方式上是传女不传男,这与苏州的缂丝艺术在传承的习俗上相反。正由于此,黎族妇女要织造黎锦之前,还需要经过采摘棉或麻,以此为原材料然后进行纺线、染色、刺绣等主要工序。黎锦上的图案纹样多来源于日常生活,主要有人纹、动物纹、植物纹、生活器具等纹样,据资料考证,大概有一百多种纹样。心灵手巧的黎族女性是天生的艺术家,将自己的生活经历、神话故事和美好期盼织绣在黎锦上,由母亲传给女儿,极具个性化审美特点与符号特征,如此代代相传。黎锦纹样的艺术特色在我国少数民族织锦中独树一帜,造型古朴粗犷、繁简相宜,运用直线组合的几何形,遵循美的构图法则进行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构成。不仅纹样题材丰富,还有耐人寻味的寓意,例如蛙纹象征生育和繁衍、龙纹和凤纹象征吉祥美满、人纹象征人丁兴旺等,还会出现一些神话故事中的人纹和动物纹,如润方言的大力神纹、黎母纹,象征爱情的甘工鸟纹等。在没有文字的黎族文化中,黎锦纹样犹如“无声的语言”,在每一条黎锦上都反映了黎族女性的艺术审美趣味和生活智慧,犹如历史画卷,讲述着黎族先民的信仰和对自然的热爱。黎锦艺术的材料、纹样、织绣技法和色彩搭配都是设计师可以参考的设计元素,给现代艺术设计的创新带来了极重要的启发,是丰富创意设计的灵感和源泉。在以黎锦为设计元素的旅游商品创新设计中,不能直接搬用黎锦的传统纹样、色彩和材料,要体现黎锦文化的特色,首先需要了解黎族人的生活习俗和文化本源,其次是对黎锦进行充分的调研后总结其艺术特征和审美意蕴。笔者认为主要把握以下设计原则:①黎锦纹样的深刻寓意和使用习俗;②色彩的搭配规律和内涵;③传统材料的运用及再设计原则;④注重现代设计理念及审美与传统的融合;⑤产品的实用功能性及系列化原则。在把握以上几点原则时也需要针对旅游商品进行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做好产品的市场细分,这样才不会盲目的进行设计,使旅游商品即呈现出浓郁的黎锦文化特色又具备现代的视觉审美。
三、以黎锦为元素的创新设计方法
黎锦文化旅游商品不仅仅是以纪念为目的,也应考虑到设计的实用性、观赏性和收藏性。笔者根据多年对海南旅游商品市场的考察,将黎锦文化应用于设计的范围概括为:①服装应用设计;②家居软装饰应用设计;③服饰品应用设计;④日常生活品应用设计。在创新设计上,应对黎锦文化有全面的理解,深入其精髓、归纳其审美特征,结合现代生活理念和创新设计方法,然后为其所用,将文化有效的传达给消费者,以提高商品的品质和文化附加值。作为设计师,有责任对民族文化进行宣传和保护,使黎锦贴近生活,为黎锦文化搭建传承的桥梁。
1.对黎锦典型纹样的提取与设计方法黎锦纹样的题材来源于自然和生活中的事物,其中最典型的是人纹和动物纹。人纹是黎族五个方言的黎锦中使用最多的纹样,也有的方言视人纹为祖先纹。人纹有男性和女性纹样的区别,在年龄段上又有儿童、青年和老年人纹样,例如在一些女性人纹中经常出现代表幼儿的纹样组合,这种类型的纹样其实是带有传宗接代的寓意;青年纹样一般是男性和女性组合的造型,比如代表爱情结合的人纹,象征美好幸福的婚姻;老年人纹样造型有别与青年人纹,例如象征长寿的寿星纹,寿星纹以女性为代表,在头部的造型中代表长寿的耳环设计十分形象。而黎族神话故事中的人纹较常见大力神纹和黎母纹,大力神象征男性的勇敢、力量和责任,有保佑黎族人民平安吉祥的寓意。黎母纹样是神话传说中黎母的形象,黎母是黎族人的母亲,体现了黎族人对子孙繁衍和生活幸福的愿望。黎锦动物纹样具有代表性的有蛙纹和甘工鸟纹。黎族人十分重视这两种纹样,也是五个方言最常见的纹样。总之,这些纹样的寓意吉祥,造型形象生动,也是最适合提取和运用的纹样。当然,黎锦纹样除这些典型纹样外还有许多题材纹样和花边纹样,在对黎锦造型设计元素的提取上也应更多涉猎,并总结其造型的特点和理解其内涵。通过对黎族五个方言黎锦纹样的对比分析,几何形、直线和三角形是其造型特征,几何意味的黎锦造型是由经纬编织的工艺决定的,黎族母亲将眼中的自然形态织造出简约而生动的纹样,结合刺绣工艺丰富了装饰性。传统黎锦纹样本身也是一种美术创造,随着时代的审美变化,也终将需要符合新时代的审美意识来融入。运用解构主义的理念进行纹样的设计将会给人耳目一新的美感,解构主义是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的艺术形式,是用分解、打破原来形态结构,再重新构成的手段达到新颖外观的美学思想。对传统黎锦纹样进行再设计可以运用打破和重组、时尚图案的混搭、多元化构成形式等手法,同时也需要设计观念上的创新,吸引消费者并使之产生购买动机。例如:笔者指导的学生运用黎锦为造型元素设计了汉文化中的十二生肖造型,将其运用到抱枕设计上,参加海南省创意设计大赛,受到了参与企业的广泛好评,作品最终获得了大赛金奖并投入了市场。再如,现在的年轻人非常喜欢卡通文化,若将黎锦纹样与卡通形象结合也可以吸引年轻的消费群体,再将图案恰当的运用在服装或服饰品上,即凸显了民族特色,又能够让年轻人摆脱对传统黎锦的印象。设计的边界是无限的,敢于突破传统就是创新的第一步。
2.色彩的提炼与配色设计传统黎锦的色彩来自于自然中的植物和矿物,色泽温和纯正。黎族人喜爱用黑色做底色,大多以红、黄、白、绿和蓝色相互搭配,黎族女性对色彩的搭配犹如受过美术训练一样专业,以白色和黑色做调节色,巧妙的将这几种色彩混搭在一起却不感到凌乱。黎锦的色彩同样具有一定的象征性,用途不同所使用的颜色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在结婚场合穿着的服饰上会以红色为主,用红色表达喜悦和热情。在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的润方言在黎锦配色上喜好黄色和红色的搭配,而东方黎族自治县的美孚方言却十分喜好深蓝色,配色别具一格,以深蓝色为主色调,用白色巧妙的搭配,风格朴素雅致,极具韵味。这些传统色彩的搭配充满了象征和情感意蕴,这也是黎锦之所以受人喜爱的原因之一。在旅游商品的设计中,色彩是最先被视觉感知的,而传统的黎锦色彩搭配给人缤纷绚丽之感,当独立存在时非常艳丽,若照搬到系列产品中,则会产生眼花缭乱之感。因此在色彩的设计上可将提炼出的传统色彩结合时尚流行色相互搭配,使之符合现代审美。配色的设计手法上可以采用同类色搭配、对比色搭配、近似色搭配等科学的设计方法,例如同类色的搭配给人的系列感强,可多用于服饰品与家居软装设计中;对比色给人强烈的视觉效果,但需要与黑色、白色、金色或银色调和,在旅游商品的系列设计中,需要设定主色调以明确设计主题;近似色给人温和之感,流行色彩中常用近似色搭配,时尚感强、应用面广。总之,在色彩的设计上必然要考虑到功能性和目的性,通过现代的设计手段营造产品的时尚氛围,符合人们的审美习惯又不失民族风格。
3.材料的运用及设计手段棉是黎锦的主要材料,也有麻纤维,但相对较少。棉主要来自海岛棉和木棉的纤维,采摘下来的棉纤维需要经过打籽、纺线、染色等过程方可编织,在织造的过程中夹以云母、亮片、羽毛等材质装饰,这样极具装饰意味的黎锦如今已不多见了。这些材料决定了黎锦实用性强、耐磨度高、色牢度好的性能,质感上给人平整挺实之感。目前,旅游市场上黎锦类商品为节约成本,织锦的材料被大量的化纤材料替代,失去了原始的美感,也降低了黎锦类商品的销售价格。但若采用原汁原味的材料也不现实,因手工艺的织造速度有限,跟不上市场更新速度,这为优质的黎锦类商品的发展造成了障碍。可以说,材料的选择是决定商品价格重要的因素,旅游商品的设计不仅需要重视传统黎锦材料的运用,也要注重材质美感的选择。那么对材料的设计首先要考虑到功能性,因功能不仅决定质感也涉及到质量和安全问题。随着现代艺术观念的不断拓展,产品的材料范围也更加广泛,除了传统而天然的材料以外,旅游商品的设计也需要金属类、塑胶类、玻璃钢等材料的支撑。以材料辅助造型,恰当的使用材料也必然是成功设计的重要因素。例如在服饰类或家居软装饰类的商品设计上可采用纯天然的环保面料,图案可采用的现代的电脑刺绣工艺或热转印技术达到商品的批量化,提高商品的价值。设计师应根据自己对材料的驾驭程度出发进行设计,有效的改良和运用传统黎锦材料,结合新型材料,通过适合的工艺手段增强产品的美感。因此,对材料的选择和利用应注重表达黎锦文化的特色,发挥材料的特质,提升旅游商品的文化价值。
所谓知名人物商品化权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它是指将能够产生商业信誉的知名人物的姓名、肖像、声音、动作等人格形象因素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无形财产权。换言之,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就是其通过商业使用而取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知名人物商品化权具有以下特征:(一)权利的主体可以是知名人物本人、其创造者或者被许可使用的人。体育明星对其姓名或者肖像享有商品化权,迪斯尼公司对其虚构的人物享有商品化权。㈡权利的客体为知名人物的形象,即它以可确定知名人物身份的各类人格特征为权利的对象。知名人物的形象可以是真实的人物,如影视、体育明星的姓名、肖像或者其他特征;还可以是其他虚构的人物,如卡通人物米老鼠、蓝猫等。例如,在鲁迅后人与“鲁迅美术学院”案件中,鲁迅的肖像、姓名就是其商品化权的权利对象,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商业使用。当然,知名人物不仅仅局限于“人物”的意义上,还包括其他一些事物或者活动的知名称谓。因此,更准确地说,知名人物商品化权就是知名形象商品化权。而且,作为保护对象的知名人物形象的范围本身有极大的弹性,并有扩大的趋势。㈢为商业目的使用。这里的“商业目的”是狭义的,是指广告或者促销商品,而不仅是在商业中使用或者追求利润。权利人对知名人物的特征主张商品化权,也常常是因为这些特征被他人用作商业目的。正如美国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重述权威性地指出,知名权(即商品化权)通常并不包括在新闻报道、评论、娱乐、虚构或者非虚构作品中使用他人的特征,或者偶然在广告中使用该特征。(四)知名人物商品化权的财产性。知名人物的肖像、姓名等特征,通过商品化可以转化为财产或者获得经济报酬,给知名人物的创造者、拥有人及其授权使用人带来经济利益。知名人物的形象之所以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主要是以下原因:⑴它可以吸引消费者对特定商品的注意。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者肖像等特征甚至可以作为区别商品的标识或者品牌,如李宁牌运动服以著名运动员李宁的名字作为商标,就很好地与其他品牌的运动服区别开来。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者肖像等也可以作为特定商品的装饰,增强其吸引力和显著性。⑵知名人物的姓名和图像也具有担保作用,能够刺激购买。将知名人物使用在商品上,能够引起消费者的强烈反响,也就是所谓的“名人效应”。⑶知名人物对特定商品的认可,可以使消费者有机会与公共人物联系在一起,无论这种联系是多么遥远。至少有许多消费者无意识地看中这种联系。
二、知名人物商品化权保护的意义
商品化权是已发展成为保护知名人物特征的商业利益的权利。总体上说,知名人物商品化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即其本身是知名形象的创造者或者管理者的智力劳动成果,而且可以转化为商业价值,也是一种商业成果。尤其随着现代影像媒体的不断进步,作品越来越容易得到广泛的传播,作品中的主人公形象逐步为人所周知。而将这些角色的形象以至名称用于商品上或者服务上,往往会强烈地唤起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取得商业上的成功。由于作品中的角色,特别是著名的角色,包含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常被他人擅自在商业上使用,所以在法律上应当给予一定的保护。从表象上看,将知名人物注册为商标符合商标的形式性要求,与商标法关于商标的禁止性规定也不相冲突,但从实质看,商标注册人主观上存在借“名人效应”提高产品知名度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该行为,属典型的“搭便车”行为。这不仅不符合法律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也有违社会公德。试想,将某知名人物的名字进行商标注册后,社会公众第一反应很可能是认为,此产品与该知名人物具有某种特定联系或者取得了权利人相应的授权。出于对该知名人物的认可,公众可能倾向于接受该商标的商品。因而,注册人的注册行为事实上无偿占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对产品来源和公众认识也是一种误导。同意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不仅侵害了知名人物的在先权利,也容易混淆商品来源,不利于稳定经济秩序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
三、我国的法律保护
正是由于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具有如此重要的价值,运用法律保护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也就显得格外重要。从外国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来看,知名人物商品化权的保护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最基本的途径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版权法以及其他法律保护途径。在这里仅从商标法的角度谈一下对商品化权的保护问题。商标法可以对知名人物商品化权进行有效的保护,知名人物的姓名、肖像、绰号或者照片等都可以注册为商标,按照商标法保护。如果他人擅自将知名人物的特征注册为商标,权利人可以以侵犯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而主张在先权利。例如,英国1994年商标法的一个重大修改是不要求注册人必须使用商标,为方便转让而注册商标是允许的。该规定可以适用于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利的保护。知名人物可以在许多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商标,然后许可他人使用。而且,商标法改革白皮书在建议撤销原来的注册人必须是使用人的规定时,就承认商标许可在叙述发展的知名人物商品化活动中就有重要作用。
我国商标法相应也做出了一些规定。《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同时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兼“使用在先”原则。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期满予以核准注册。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权利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四、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1.“商业利用”的范围。由于商品化权只适用于对他人姓名、肖像或者形象的商业利用,特定的使用是否构成商业使用呢?在广告中的使用通常构成商业使用,在新闻报道、传记或者电影中的使用通常并不构成商业使用。但是,在商业使用与非商业使用之间存在着一个灰色区域,认定起来非常困难。一般来说,一些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虽然被视为商业使用,但不构成侵犯商品化权。例如,美国一家报纸将其报道的体育新闻复制成宣传画(上面有体育明星的巨幅照片),并将其单独出售给公众。但是,法院认为该宣传画描述了一个“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以及报纸有权通过复制其发表的作品进行自我广告,这种使用受美国宪法保护。
2.知名人物的“形象”的范围。这涉及到商品化权的保护对象,也就是有标识意义的“资产”。最初,商品化权限于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者“肖像”的使用,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将其扩展到识别知名人物的所有特征,包括姓名、绰号、面孔、画像、声音、(戏剧小说中的)人物角色以及其他特征。知名人物的特征对于促销商品是有价值的,知名人物具有防止他人擅自作商业使用的利益。美国“知名权”方面的权威学者J.ThomasMcCarthy教授就指出,认定侵犯知名权的标准是原告能够在广告中被“识别出来”。例如,某著名主持人的开场白为社会公众所熟知,但如果有人未经授权使用在广告中,就有可能侵犯了权利人的商品化权。
3.知名人物知名的“标准”,也就是要求“众所周知”,这是必要条件。因为,如不知名,他人就利用不了它的竞争优势,即是被使用了也不影响竞争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利益,从而不具有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意义。只能根据民法的一般条款,从保护公民的姓名权或者肖像权的角度来处理。而且,如果不要求知名度,就可能导致商品化权的滥用或者不当保护。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知名”是指“著名”和“有名”,即知名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才称得上具有“知名度”,这类似于知名商标的评定。商家利用知名人物的商品化权也是想通过知名人物的声誉,吸引消费者,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从而获取商业利益。设想使用普通人张三或者李四的名字去申请注册商标,就有可能达不到它所期望的效果。因此对于知名人物的认定,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过于复杂,而要根据个案来处理。
注释:
①朱妙春著:《商标及专利纠纷案纪实》,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页。
2顾客服务模式
根据营销学理论,企业的营销发展重点是与客户保持长久联系。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客户对商品的需求趋向个性化,传统的营销理念已经不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网络营销便可以较好地适应这一点,针对这种状况进行相应地个性化设置,使得商品的个性信息得以全方位的展示,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出相应的变化。这个模式的建立目的是维持与客户的关系,并使之长久,实现的方式便是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一切营销工作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3博客等社交网站营销
社交网站的一大特点就是网络交际,是各个阶层人员的集中地。针对其开展营销策略不需要担心人员流量问题。比如新浪微博中便有很多营销账号,平时一些娱乐性较强的信息吸引网络用户,培养出较高人气,便在中间穿插一些商品销售广告。也可以在社交网站的页面上插播广告,这种形式早已存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新月异。
4三种模式对比
三者都能够实现为消费者提供所需商品的目的,顾客服务模式更加侧重服务,致力于长期维护与客户的关系,而另外两者主要侧重于网络。本地化搜索引擎能够让客户搜索到本地信息,而不能使其直接进行商品交易,所以其对客户提供商品服务具有间接性,社交网络也是如此,只能充当电子商务网站的广告媒介,起到间接提供商品信息的作用。其实,客户服务模式本身便具有较强的宽泛性,是任何商品交易都应该遵守的准则,不过本文所讨论的服务模式是在结合网络营销的基础上进行的,产生于互联网的大背景之下,对网络营销的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因而与传统的服务理念存在一定的差别,可以针对客户的所在地以及个性选择提供相应地服务。三者之间可以实现良好互动,彼此互相促进,共同为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本地化提供发展动力。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1-139-02
1旅游商品定义界定
购物是旅游六大要素之一,许多人常常把购物作为旅游的一个重要部分,甚至在购物过程中所体会到的乐趣也是旅游是否成功的关键组成要素。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购物支出的理解和旅游购物发展的趋势,给旅游商品的定义是:特指旅游者因旅游而产生购买的,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含有旅游信息或旅游地文化内涵的劳动产品,不包括以商业性或投资性的购买对象。
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确切地说,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从旅游的本性看,旅游活动本身就是旅游者文明素质提高的过程。
2旅游商品文化因素价值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份报告中强调:实现发展的动力实际上存在于文化之中,文化是发展的摇篮。旅游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具有浓厚的民族文化精髓。
2.1文化因素有利于提高旅游商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旅游商品深层次的内涵是文化,只有将内容丰富的地方特色文化融入其中,才能提高旅游商品的文化特质,从而形成特色,这样才能提高旅游商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形成品牌效应。
2.2文化因素是旅游商品得以增值的内在动力
一件好的旅游商品,具有突出的地域民俗文化特点,并反映旅游者的主观嗜好,符合游客的审美意识,因此游客愿意出比制作成本高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来购买。可见,旅游商品一旦赋予文化因素支撑之后,其品位和身价也将随之提升。
2.3文化因素有利于传播旅游商品的地域文化
旅游商品作为文化的载体,每一件都反映着不同的文化渊源。旅游商品在满足旅游者购物需求的同时,还兼具传播旅游地形象的双重价值。一件精美的旅游商品能激发旅游者美好回忆,显示旅游经历,可使其乐于赠送亲友,乐于向周围社会介绍,从而有助于扩大旅游地的知名度。
2.4文化因素是旅游商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文化是旅游商品生命力之所在。旅游商品的文化特征越鲜明,文化品格越高,它的价值就越高,就越受旅游者的欢迎。旅游商品如果没有丰厚的文化作为底蕴,则难以形成特色,也难以实现持续发展。
3靖西绣球文化因素价值
靖西壮族民俗浓厚,其绣球制作始于宋代,是壮族特色文化的“活博物馆”。伴随靖西旅游业的发展,绣球已成为当地发展不可或缺的本土特色旅游商品,绣球文化更是靖西县旅游的一张名片。
3.1绣球文化彰显靖西淳朴民风
3.1.1绣球是美好生活的体现
常用的绣球为圆形,代表团团圆圆;多以红、黄、绿三色做底及面料,鲜艳的色彩搭配体现了壮族人民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观;球为12瓣,代表一年12个月,瓣上绣有花鸟鱼虫各式吉祥物;旁侧配上四根彩色流缨,代表一年四季。
绣球最初寓意是吉祥、生育兴旺,为男女青年传情示爱的物品,发展至今,还增添了祝福、友情和交流等新寓意,更集中体现靖西壮族人民热情好客,团结互助,祈求对和谐和平美好生活的期盼。
3.1.2绣球是传情的信物
每逢春节、三月三和中秋等佳节,借助歌圩的力量,青年男女相聚在地头、河畔或树林处,互相抛接绣球和对歌,当小伙子看上哪一位姑娘,就在那位姑娘的绣球上系上自己的小礼物,抛回馈赠女方。这种借绣球为媒介传递爱情的方式,体现了靖西人民自由的婚姻观,面对生活的浪漫情怀,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1.3绣球是优秀品质的昭示
绣球的装饰纹样是制作者精神的寄托,而一件精致的绣球也是高超刺绣技艺的展现,是心灵美的化身。绣球,浓缩了由靖西人民写就的先民遗风、优秀文化和辉煌历史,传递出古朴、粗犷和浓厚的审美情趣,也蕴涵着智慧、阳刚和博大的民族精魂。这些无不昭示着靖西人民优秀的品质。
3.2绣球文化弘扬靖西壮族文化
靖西县地处广西西南边陲,总人口60多万,其中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9%,是全国壮族人口聚居县。可以说,认识广西需要认识壮族,认识壮族必须了解靖西壮族文化,而绣球弘扬靖西壮族文化。
3.2.1绣球表现壮族稻作文明
壮族是稻作民族,他们对每年农作物丰收与否十分关心。绣球底料多为黄色,反映的正是稻作民族对黄土地深深的依恋与感恩。除此之外,抛绣球活动多在每年春节及三月三歌节时举行,正是春播时节,而绣球内以谷物种子填充,就是希望五谷丰登。
3.2.2绣球承载壮族民歌文化
壮族是个民歌民族,而绣球与民歌息息相关。宋朝,有宋人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记载:上巳日(三月三),男女聚会,各为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驰(绣球)。男女目成,则女受驰而男婚已定。据新编《靖西县志》记载:清代靖西县乡村男女青年在山野间对歌、谈情说爱时,随手摘下山间花草,用藤扎成花球,抛给意中人,而后演变成用绣有莲花、鸳鸯等爱情吉祥物的绸巾包上重物连上丝绳,绣球即成。”
可见,绣球在出现之初便与青年男女的对歌融合在一起,发展至今,绣球产业链是传承和开发壮族民歌文化资源的重要创意举措,绣球更承载着壮族的民歌文化。
3.3绣球文化传递靖西壮族凝聚力
3.3.1绣球
绣球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作为壮族男女之间定情、联姻信物而存在的,它的存在和传承也是为满足壮族民众祈福纳祥的精神需求,是人与人之间思想的交流。
3.3.2抛绣球
在壮族的历史发展中,抛绣球使本民族的人聚集在一起,进行共同的活动,具有维护民族认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统一的重要作用。
抛绣球的历史可追溯到两千多年前,当时用以甩投的是青铜铸造的古乐器——“飞砣”,并且多在作战和狩猎中运用。后来飞砣逐渐发展成为现在的绣花布囊,即绣球。
现在,抛绣球活动已经成为全民体育健身工程中较有民族特色的健身项目,是社会体育与学校体育的重要内容,对陶冶人们美好高尚的精神情操,沟通情感、美化和娱乐生活有着重要作用。并且,抛绣球作为一项壮族普遍流传的民间体育,其活动形式的简单性和参与的广泛性,也成为促进民族认同的社会文化桥梁。
抛绣球活动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并在娱乐活动中,对下一代进行生产技能、生活经验的传授,培养下一代挑起民族兴旺的重担,形成人们诚信、勇敢、坚毅和善良的良好思想品质和民族心理素质。
3.4绣球文化带动靖西经济
靖西绣球世界闻名,其中又以旧州村制作的为最,旧州更成为“世界绣球之乡”。目前,旧州村绣球年产量达到15万只,全村仅绣球一项的年收入就达200万元,绣球生产户年均收入近万元,绣球生产成为乡村经济的支柱产业。绣球产品知名度日益提高,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大,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在绣球产业的带动下,靖西的壮锦、刺绣工艺也在迅速复苏并形成规模化生产,增加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给当地提供了上万个就业岗位,解决了一大部分当地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减少社会发展当中的不和谐因素,这些“无烟工业”也推动着靖西经济的发展。
4结语
靖西绣球不仅仅是旅游商品,而且还是壮族民俗文化的展示者,靖西绣球作为感情的维系纽带,在当地人民的感情生活中起到一种牵引作用;绣球文化内涵在得到历史的传承和发展后,在现代社会中表现更多的是弘扬民族文化。
总之,在旅游商品中融入文化因素会使旅游商品体现出个性和特色,旅游商品只有同文化因素很好的结合起来,才能被旅游者所喜爱。同时,旅游商品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是人类物质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传承者。因此,不能将旅游商品的开发仅视为一种技术、经济过程,而应同时将其作为一种人类文化的积累、传承乃至创新的弘扬文化的民族责任行为。
参考文献:
[1] 杜有珍.旅游概论[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高校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资源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考虑如何充分发挥图书馆信息资源及人才资源,有效地对各种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在信息市场中抢得有利位置。一方面,我国很多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常常受阻于信息匮乏,难以进行合理的项目选择与技术选择;另一方面有相当多的高校图书馆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有关信息为企业提供创新决策和实施信息服务。企业信息化已经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1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的优势
1.1馆藏和技术优势一方面,高校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丰富、系统,拥有各种公开发行的图书、期刊、报纸、政府报告、技术标准、专题论文、各种光盘数据库等重要资料,而且电子储存媒体的藏书量和质量都优于其他信息服务中心,从中可以加工整理出企业所需要的价值极高的信息。另一方面,高校图书馆还具备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如计算机技术、缩微技术、信息数字化技术、声像技术等开始进入高校图书馆,它们以其高速度、大容量和先进的信息传递占据很大优势。随着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校图书馆在网络化、自动化、数字化建设上也取得了很大发展,这些都为面向企业开展信息服务提供了设备和技术保障。
1.2人才队伍优势高校图书馆拥有一批文化素质较高,且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较合理的人才队伍。现今很多高校图书馆都注重引进知识面广、懂业务、懂技术、懂电脑、懂网络、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在人才培养上,也注重提高馆员的专业素质以及电脑、外语等应用型能力。这些都是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保障。
1.3环境资源优势高校图书馆环境优雅,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注重不同层次读者的信息需求,建立个人研究室及读者讨论室,并且设有多处的休闲区,提供各种服务设施并美化了读书环境。而且很多高校图书馆在各个系统、各个地区初步建立了馆际互借网络或计算机网络,以实现文献资源的共享,这些都方便了读者的学习研究。
2高校图书馆为企业开展信息服务的方式和途径
2.1参与式服务由于高校图书馆缺少与企业的沟通,缺少合作,导致信息人员对企业的认识不足,而对症下药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图书馆信息人员应该投入到企业生产、科研、设计等环节中去,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文献信息资料,使图书馆信息工作人员成为生产、科研、设计等课题的组成人员,这样加强了相互联系,便于互通信息。此外,还可以通过办培训班的方式,为企业代培信息管理人员,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或与企业人员一起建立企业业务档案,了解企业所需要的信息范围,避免图书馆与企业服务脱节。
2.2主动推销服务图书馆信息人员通过市场调查研究,将信息产品积极主动地介绍和提供给企业用户,这样有利于发挥信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信息传递从被动索取的静态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同时,刺激用户的信息意识,唤起他们利用信息的欲望。
2.3开放式多样化服务许多企业需要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产品技术信息,图书馆信息人员必须针对企业用户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技术产品和经济信息,通过举办科技书展、产品样本展销、信息会、信息交易会,科技录像播放、现场咨询等形成的巡回服务,增进高校图书馆与企业的沟通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2.4网络式服务高校图书馆除了本身想方设法扩大信息源外,还必须加强同有关单位与其他图书馆的联系,组织联合目录,实行馆际互借,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体系,进行有组织的、相互协调的信息服务,这是扩大图书馆信息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实行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其中主要采集:经营管理信息、地区经济信息以及生产技术信息等。
2.5定题性情报服务通过提供深层次的信息服务,对信息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加工,按照企业用户的需求进行搜集信息,有针对性的整理出企业所需要的资讯。高校图书馆可以借鉴公共图书馆的成功经验,根据信息用户需求,配合本地区经济建设的重点,将市场、技术、经济等信息编制成具有针对性的定向流动的文字资料,以促进新产品的开发和新技术的充分推广和应用。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012)02-0092-04
旅游商品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购买的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实物,主要包括以传统的生产方式利用本土生产资料制成的土特产、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旅游商品是旅游收入的重要支柱,是整个旅游收入中弹性最大、潜力最大的部分,而旅游商品又是旅游购物的核心内容之一。2008年,我国国际旅游收入中商品销售额为85.34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约为20.9%。相比之下,大陆游客赴台湾平均每日消费295美元,其中购物支出131.36美元,比例达44.5%。同年。香港入境不过夜旅客用于购物的花费占其在香港旅行花费总额的57.3%,入境不过夜旅客用于购物的消费占其消费总额的88%。国内这一数字到2010年仍保持在20%左右,未见大幅提升。例如,山东省旅游总收入3058.8亿元,其中国内旅游购物收入623.98亿元,占国内旅游收入的21.47%,较2009年的18.52%有所提升,但是和“购物天堂”香港相比,仍可谓差距巨大。江苏省旅游收入居全国之首,是较为发达的旅游大省,其中2009年国内旅游购物费收入929.99亿元,也只占到了总收入的26.96%。
目前我国旅游商品的设计整体水平不高,普遍存在同质化严重、品味有待提升、商品销售与文脉相冲突等问题,在附加值较高的高端商品方面更是凤毛麟角。旅游者称找不到能够反映旅游地特色的商品,旅游商品开发商则认为找不到好的创意和设计。现代旅游活动出现的新动向需要旅游商品设计给出回应,尤其是要在产品设计的区域性、民族性特色方面满足游客的审美需求。已有专家学者对此问题展开探讨:欧美学者多着眼于旅游活动中的消费者,通过实证研究论述旅游购物体验的偏好和动机;有的以文化人类学的视角论述旅游商品的真实性、商品性以及对旅游活动的依赖性等;多数国内研究者认识到了旅游商品与文化资源的密切关系,以各旅游区域为案例,分析当地旅游商品的类别和造型语言应突出表现的文化特色,但是仍停留在视觉语言要素的选择、组合层面,较少从设计艺术学的视角对旅游商品设计的一般理论进行阐释。近年来,随着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的兴起,“旅游商品设计是否是对文化的商品化”、“商品化与可持续发展”等涉及文化遗产的问题更是交织其中,引来广泛争论,使原本就建设薄弱的旅游商品设计理论更显得晦暗不清。旅游商品设计之难在于文化再造的复杂性与系统性。旅游商品设计亟需结合当地历史文化背景和生活生产实践,通过深度整合文化资源,打造有特色的旅游体验。
一、旅游商品的文化定位与设计要求
中图分类号:F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041-02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除去对于物质的需求外,中国人对于精神的需求也越来越广泛。国家将文化产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文化产品开始走进我们的家庭中。文化产品的出现,不仅拉动了我国的内需,刺激了消费,同时其精神属性,也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影响了国人的文化素养。研究文化产品中的精神属性,对于我国如何发展文化产业,利用文化产品来普及传扬中国的文化艺术,提高国民素质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文化产品与其精神属性
关于文化产品的概念当今有很多阐述,何为文化产品?文化产品就是以物质实体产品为载体,像人们表达或传递某种观念或文化的产品。人们购买文化产品,购买的其实是其所承载的精神内涵,因此,文化产品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产品。
文化产品具有精神属性,这是文化产品的一大特点,也是其与普通物质产品最大的不同。所谓精神属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在文化产品的制造过程中,产品制造者将文化概念融入产品之中,这其中就包含了大众审美,社会观念、个人思想价值观和文化创意等,这些便在文化产品中形成了其精神属性。其次,当文化产品走向市场后,文化产品通过其承载的内容影响者人们的精神世界并造成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进而影响了整个社会的观念。如好莱坞将美国的个人英雄主义的观念融入了其电影之中,通过美国大片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其观念也影响了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人。
从文化产品中的精神属性看来,文化产品不仅仅是某种产品,更是产品承载着的观念和文化。现在我们所说正能量的,优秀的文化产品,可以提高国民的素质和修养,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而那些低俗的文化产品,不仅无法提高国民的精神素质,还会败坏社会道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注重对文化产品中精神属性的把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文化产品生产的监管,不仅要从其生产产品的物质质量上监管,更要从其表现内容上进行考察,这就要求我们的监管者,不仅要有专业的检测技术,还要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二、文化产品中的精神属性与商品属性的关系
现今,文化产业日益成为了我国的支柱型产业,大量的文化产品走向市场,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所谓文化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这样定义的:文化产业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文化产业是一种经济活动,而其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归根结底是一种商品,既然是商品,那便具有商品属性,可以创造经济效益。
我们知道,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商品便无法流通,无法创造经济效益,从而失去了其商品属性。因此具有商品属性的文化产品,同样也具有使用价值。但是与一般大众商品不同的是,文化产品的使用价值不在于物质上,文化产品不能吃不能穿不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其使用价值在于精神上,即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因此,一种文化产品是否能被消费者所接受,最重要的是其产品中所蕴含的审美,观念,思想等文化元素即社会属性是否能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从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与商品属性的决定关系上来说,其精神属性决定了商品属性,精神属性的好坏决定了文化商品创造经济效益的多少。
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与商品属性也决定了文化产品将产生两个效益,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化产业是一种绿色无烟工业,是朝阳产业,发达国家都将文化产业作为其龙头产业,如美国、日本。据统计,美国400家最富有公司,其中72家属于文化产业,如时代华纳,迪士尼等公司均进入了前十名。而日本在2000年时文化产业的产值就占其全国GDP的7%,游戏软件居世界第一。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但是并不意味着经济效益对文化产品是第一位的,比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
改革开放以来,一度出现过文化拜金主义和文化艺术商品化的倾向,出现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现象。部分人经不住市场经济的冲击,不惜降低文化品位,甚至不惜降低人格来迎合市场,迎合一部分读者和观众,导致文化的庸俗化倾向。这种倾向的后果就是损害了文化创作,败坏了社会风气,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可以说是因小失大。因此在社会和经济这两个效益中,社会效益才是文化产品放在第一位的。文化产品制造者应该始终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通过文化产品向社会传播正能量,这不仅仅是社会的需求,同时也是经济的需求。
三、在文化产品的定价和推广中实行市场价值和精神价值双轨制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品的价格遵循的是市场经济的价格规律,商品的价格,通俗来说是由生产成本加一定的利润组成。文化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生产成本除去物质成本之外还要加上创作文化产品的精神成本,因此价值难以估量,甚至在有些情况下,文化产品的价值与价格出现了严重的背离,密尔顿为了创作《失乐园》,耗尽了自己毕生的心智,结果仅仅得到了五个英镑,而马克思的巨著《资本论》的全部稿费,还不及他写作时抽雪茄的钱,当下一些音乐公司以微薄的价格买断了音乐创作者的音乐创作,却在发行市场上捞足利润,甚至一些毫无涵养的文化产品却卖出天价,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出现,归根到底是人们还未认识到文化产品与普通物质产品的区别,文化产品的价格与物质产品价格依照市场规律进行自然调节大不一样。
因此对于文化产品的定价不能仅仅依靠市场价格规律,还要参考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通过市场价格规律和精神价值双重条件制定文化产品的价格,使经济收益能惠及文化原创者,以此来激发其创作动力,创作出更优秀的文化产品,而优秀的文化产品又能鼓舞消费者,提高人民精神素养与需求,刺激购买力,达到良性循环,使文化创作者,产品发行方与消费者三方获益。
如何使文化产品的定价摆脱市场价格规律的单一制定而走向市场价格规律和精神属性价值双轨制呢?在此有几点看法:
(一)文化市场的开放与文化产品的限制
文化产品的定价权交予市场价格规律来决定,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文化市场不要过多干预,这是文化产业繁荣的需要,但是对于文化产品与文化娱乐产业,却要采取分级与限制,对于评定为限制级的文化产品或者娱乐场所,收取重税和采取限制性的措施,而对于鼓励发展型的文化产品,减轻其税收,甚至给予津贴鼓励。
(二)鼓励文化创作
文化产品产业创新,提高全民精神文化素养。将从限制级文化产品中收取的税收成立专项基金,用于鼓励文艺工作个人或组织进行先进的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创新,使得财政永远由落后低俗文化向高雅先进文化流动,达到动态平衡。同时,国家应该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建设,提高公民精神文化素养,使得公民能够自我分别文化产品的好与坏,而不至于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