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风险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7 16: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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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论文

篇(1)

如同任何新方法被应用到新的领域一样,Copula方法之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理论研究到具体实证中的过程。Sklar(1959)到Nelson(1998),对Copula理论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Embrochts(1999)把Copula作为相关性度量的工具,引入金融领域。Matteis(2001)详细介绍了ArehimedeanCopulas在数据建模中的应用,并运用Copula对丹麦火灾险损失进行了度量。Bouye(2000)系统介绍了Copula在金融中的一些应用。Embrechts(2003),Genest(1995)分别于模拟技术、半参数估计、参数估计对Copula的统计推断作了详细介绍。RobertoDeMatteis(2001)对Copula函数,特别是ArchimedeanCopula函数作了较为全面地总结。Romano(2002)开始用Copula进行了风险分析,计算投资组合的风险值,同时用多元函数极值通过使用MonteCarlo方法来刻画市场风险。Forbes(2002)通过对固定Copula模型来描述Copula的各种相关模式,并把这一个方法广泛地应用在金融市场上的风险管理、投资组合选择及资产定价上。Hu(2002)提出了混合Copula函数(Mixed-Copula)的概念,即把不同的Copula函数进行线性组合,这样就可以用一个Copula函数来描述具有各种相关模式的多个金融市场的相关关系了。上述文献主要从理论上探讨了Copula方法的适用性,并对Copula函数形式的选择,Copula函数的参数估计方法等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且采用金融市场的数据进行了相关实证说明,但都是在固定时间段内固定相关模式的假设下进行,没有体现出金融市场风险瞬息万变,投资组合的风险值动态变化的特征。

2.动态模式下Copula方法的应用

众所周知,金融市场投资组合面临的风险每时每刻都在波动,在模型假设固定的情况下测算往往会低估风险,因此建立动态的,能及时体现市场波动特征的模型显得更为重要。DeanFantazzini(2003)将条件Copula函数的概念引入金融市场的风险计量中,同时将Kendall秩相关系数和传统的线性相关系数分别运用于混合Copula函数模型中对美国期货市场进行分析。Patton(2001)通过研究日元/美元和英镑/美元汇率间的相关性,发现在欧元体系推出前后这两种汇率之间的相关性程度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此基础上,Patton提出引入时间参数,在二元正态分布的假设下提出了时变Copula函数来刻画金融资产。Goorbergh,Genest和Werker(2005)在Patton的基础上设计出新的动态演进方程并用在时变Copula中对期权定价进行了研究。JingZhang,DominiqueGuegan(2006)开始构造拟合优度的统计检验量来判断样本数据在进行动态Copula建模时适用的模型结构,也就是时变相关Copula模型与变结构的Copula模型的统计推断,Ane,T.andC.Labidi(2006)采用条件Copula对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进行了分析,Bartram,S.M.,S.J.Taylor,andY-HWang(2007)采用GJR-GARCH-MA-t作为边缘分布并用GaussianCopula作为连接函数建立了动态Copula模型对欧洲股票市场数据进行了拟合,取得了较好的结果,Aas,K.,C.Czado,A.Frigessi,andH.Bakken(2008)在多元分布前提下对双形Copula建模进行了研究。二、Copula方法在我国金融市场风险测算中的应用

1.二元Copula方法的应用

Copula方法在我国起步较晚,直到张尧庭(2002)才将该方法引入我国,主要在概率统计的角度上探讨了Copula方法在金融上应用的可行性,介绍了连接函数Copula的定义、性质,连接函数导出的相关性指标等。随后韦艳华(2003,2004)结合t-GARCH模型和Copula函数,建立Copula-GARCH模型并对上海股市各板块指数收益率序列间的条件相关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不同板块的指数收益率序列具有不同的边缘分布,各序列间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条件相关具有时变性,各序列间相关性的变化趋势极为相似。史道济、姚庆祝(2004)给出了相关结构Copula、秩相关系数Spearman与Kendalltau和尾部相关系数,以及这三个关联度量与Copula之间的关系,各个相关系数的估计方法等,并以沪、深日收盘综合指数为例,讨论了二个股市波动率的相关性,建立了一个较好的数学模型。叶五一、缪柏其、吴振翔(2006)运用ArchimedeanCopula给出了确定投资组合条件在险价值(CVaR)的方法,对欧元和日元的投资组合做了相应的风险分析,得到了二者的最小风险投资组合,并对不同置信水平下VaR和组合系数做了敏感性分析。曾健和陈俊芳(2005)运用Copula函数对上海证券市场A股与B股指数的相关结构进行分析,发现了与国外市场不同的研究结果:不论市场处于上升期或下跌期,上证A股与B股指数间均存在较强的尾部相关性。李悦、程希骏(2006)采用Copula方法分析了上证指数和恒生指数的尾部相关性。肖璨(2007)则较为全面的介绍了Copula方法应用二元情况下的建模与应用。

2.多元Copula方法的应用

只在二元情况下度量金融市场风险并不全面,现实金融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体投资人通常选择多个金融资产进行组合投资以降低投资风险,因此如何刻画多个金融资产间的相关结构,对于规避市场风险更具有现实意义,但如何将二元向多元推广依然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这是因为当变量增加时,模型的复杂程度及参数估计难度都将呈指数倍增长,针对二元方法的模型参数估计可能将不再适用,需要研究新的估计方法。

三、总结与展望

篇(2)

所谓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化,使得相关资产的价格或回报率变得更低或负债变得更为巨大。对于债券资产而言,其本质是一种利率敏感性资产。从理论上讲,债券资产价格P总可以表示为:

P=f(R,r.t),且dP/dR>0,dP/<dr<0,

其中,R代表票面利率;r代表市场利率或收益率;t代表债券的剩余期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债券价格越低;市场利率或收益率越高,债券价格越低。显然,市场利率的变动必然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动,从而会给债券持有者带来风险。

(一)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市场的发展

近20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的持续,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决定机制逐步实现由行政管制向市场决定过渡。

从债券发行市场看,1995年8月,财政部开始试行采取市场化的招标方式发行债券,目前已经过渡到大部分国债通过无预定价格区间招标方式发行的模式。尤其是2001年开始首次发行15年、20年和30年的国债,国债拍卖发行收益率的市场化进程加快,使得国债利率向基准利率方面迈进。

债券二级市场的日益完善,也对利率市场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88年债券二级市场建立,1991年开始引进回购交易,使得债券日益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金融资产。到2001年底,债券及回购交易额突破5万亿,同时也被人民银行作为主要的公开市场操作工作。而且债券加购利率已成为一种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利率形式,成为人民银行进行货币政策调控的重要参考指标,并对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产生较大的推动力。

(二)目前债券市场面临的利率风险

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看,无论是发行市场还是流通市场都存在着较大的利率风险。

(1)发行市场上的利率风险

发行市场上看,一级市场债券发行频率加快,债券招标发行利率走低。2002年上半年,发行国债与金融债券共17期,发行总量3055亿元,其中在交易所发行200亿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2.54%;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发行6期1800亿元,加权平均期限为9.06年;国开行金融债券发行6期700亿元,如权平均期限为12.93年。国债及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发行利率屡创新低,尤其是5月23日发行的30年期国债,招标利率降至2.90%,超出很多投资者的预料。

显然,过低的债券招标利率使得债券资产的价值大大降低。由于国家近期公布宏观经济数据大多向好,通货紧缩的情况明显缓解,市场对未来降息的预期大大减弱,对于长期低息债券的发行的影响开始显现:在2002年7月发行的第9期国债中,计划的260亿发债额度没有用完。市场对于债券发行中利率风险的重视,已经开始对债券发行产生不利影响。

(2)流通市场上的利率风险

从流通市场上看,人民银行的降息举措以及市场对于准备金制度可能改革的预期导致了市场收益率不断下滑。如下图所示,自2002年1-5月份以来,月度债券收益率曲线不断下移,尤其30年期国债招标出2.9%的标面利率后,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只是到了6月份才凭借20年期的收益率走高才使得收益曲线没有进一步走低。6月份成交的50只现券中有47只收益率全部落在3%以下,当月国债加权平均收益率降为2.18%,平均回购利率也由年初的2.204%下降至6月底的1.965%。

收益率曲线的日趋平坦反映了市场长债短炒、短期行为严重,隐含的风险是巨大的。以30年期国债为例,只要利率上调一个百分点,按到期收益率2.90%的久期计算,其市场价格要下降19.95元。

为此,人民银行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来减轻潜在的利率风险,最近一段时间连续通过公开市场正回购操作回笼资金1000亿元,减少在债券市场上争购债券的资金,从而引导回购利率缓慢走高,最终达到调高债券的收益率的目的。

附图

二、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分析

(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及期作用

市场的流动性指的是市场的参与者能够迅速进行大量金融交易,并且不会导致资金资产价格发生显著波动。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通常从密度、深度和弹性三个指标度量市场流动性(BIS,1999):

1.密度: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中间价格的幅度,也即与市场价格无关的交易成本,它通常可以用债券买卖价差来表示。差价越小,说明债券交易市场的竞争越激烈,因而债券市场的效率越高。

2.深度:它反映的是不会影响现行价格的市场交易量,可以用某一既定时间中做市商交易报价的交易量来表示;也可以通过债券的周转率反映。

3.弹性:指的是交易引起的价格波动恢复均衡的速度。弹性代表着市场的潜在深度,这一点仅仅从当前交易量指标上很难看出来。目前还没有较好的度量方法,通常是观察债券交易后恢复正常市场状态(买卖差价、交易量)的速度。

作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主要组成部分的国债市场,其市场流动性对于金融市场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由于国债风险小、同质性强、规模大,是其他金融资产(如商业票据、证券化资产(ABS)、企业债券等)定价的基准和众多衍生金融资产(例如回购、期货、期权等)的基础资产,同时也是交易者对冲风险的重要工具。一个富于流动性的国债市场,在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国债市场形成的利率期限结构,能够反应市场参与者对利率变化预期和长期利率趋势,这种信息既是其他债券收益曲线形成和利率期货估计的依据,也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提供信息,从而使货币政策的意图得以有效地传导。

第三,国债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最重要的操作工具;如果国债市场缺乏流动性,央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社会信用总量的能力会受到限制,资产价格容易过度波动;此外,国债还是各国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的手段。

一般说来,金融市场在提供流动性方面本身会有一些自发的制度安排,但是一个富于深度和流动性的债券市场对于整个经济来说,仍然可以被视为一种“公共产品”,一方面,它能够为每个市场参与者和整个经济带来好处,另一方面,单个市场参与者缺乏促进和维持市场流动性的积极性,理论部门如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等可以在促进市场流动性方面能够而且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债券市场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上所要面对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市场/产品流动性风险和资金流动性风险。前者是指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而使得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公允的市场价值进行债券交易而产生的损失。这种风险在金融机构需要OTC市场中进行动态对冲交易时表现得十分突出。而资金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的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要,这种资金收支的不匹配包括数量上的不匹配和时间上的不匹配。上述情况往往迫使金融机构提前进行清算,从而使帐面上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目前债券现货市场的流动性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券市场的人为分割

我国的国债市场目前被人为分割成交所和银行间两个各自独立运行的市场,相对来说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因素与资本市场在交易报价和资金清算上融为一体,市场交投远较银行间市场活跃。但由于交易所实际上集交易、清算、过户和托管于一身,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而且中央国债公司不能真正统揽债券的统一登记和过户,沪深交易所的债券资产还游离于中央国债公司之外,无法对债券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统一监控,还有可能出现债券卖空的情况,从而市场带来较大的风险。

不过,国债现货市场分割,一个最直接的不足之处就是形成的国债收益缺乏指导性,这使得人民银行透过公开市场操作传导货币政策意图的效果则被大大削弱。

2.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上的运作还有局限性

首先,银行体系流动性异常充足。大量闲置资金投向债券市场,造成债券市场需求增加。虽然2002年初实施准入备案制以后,市场扩容速度大大加快,但存款类金融机构比重仍占据大多数。显然,投资者类型趋同。就容易造成在多头市场时二级市场供给不足,在空头市场时二级市场需求不足,形成单边市场。

其次,一些商业银行脱离交易所市场后,还习惯于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对银行间市场的询价方式一时难以适应。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联社)依然通过多种渠道参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这也间接削弱了银行间市场的活跃程度,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了较大的营运风险。同时,在交易所市场上,部分金融机构将国债市场当成服务于其资本市场的工具,过度投机炒作,造成了国债市场的价格波动异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3.现货交易得到的收益率无法合理预测未来

实际上债券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为市场成员提供了高度的融资便利,使他们可以不受自身资金实力的约束,在理论上可以无限扩大自己的债券投资能力,增加了市场对债券的需求。当前市场有不少市场成员,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回购融资进行滚动放大债券投资的套利操作,有的甚至将债券资产放大若干倍。因此,很多长期债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受短期回购利率的影响较大。

所以,流动性风险可以看作是一种综合性风险,是其他风险在金融机构整体运营方面的综合体现。例如,债券市场上利率风险的凝聚会直接影响金融机构持有债券资产收益,从而降低了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的意愿,使得债券资产的吸引力大大下降,债券市场会出现交投清淡等缺乏流动性的表现。这种市场/产品类型的流动性风险会使得金融机构在将债券变现时产生价值上的损失,如果损失足够大的话,会进一步导致有关金融机构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事态严重时还可能引发“金融恐慌”而导致整个金融系统的非流动性。

三、利率期货交易在规避债券市场风险中的作用

(一)利率期货的功能

利率期货是指以债券类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可以规避市场利率波动所引起的资产价格变动的风险。利率波动使得金融市场上的借贷双方均面临利率风险,特别是越来越多持有债券的投资者,急需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工具,在此情形下,利率期货应运而生。最早开办利率期货业务的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受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美国和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率波动非常剧烈,使借货双方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为了降低或规避利率波的风险,1975年9月,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首先开办了利率期货品种——美国国民抵押协会抵押证期货,随后又分别推出了短期国库券、中长期国库券、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证、欧洲美元存款等金融工具的利率期货。进入80年代,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分别推出了各自的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一般可分为短期利率期货和长期利率期货,前者大多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3个月期利率为标的物,后者大多以5年期以上长期债券为标的物。利率期货交易的基本功能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价格发现。利率期货交易是以集中撮合竞价方式,产生未来不同到期月份的利率期货合约价格。同时,和绝大多数金融期货交易一样,利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利率现贷市场价格的变动,并有助于提高债券现贷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并通过套利交易,促进价格合理波动。

2.规避风险。投资者可以利用率期货来达到如下保值目的:(1)固定未来的贷款利率:利率期货合约可以用来固定从经营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的投资利率或预期债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资率。(2)固定未来的借款利率:债券期货合约可以用来锁定某一浮动借款合同的变动利息支付部分。

3.优化资产配置,利率期货交易具有优化资金配置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降低交易成本,利率期货的多空双向交易制可以使投资者无论在债券价格涨跌时都可以获得,以避免资金在债券价格下跌时出现闲置。(2)利率期货可以方便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从而提高交易地投资收益率。(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便进行现金流管理。由于期货交易的杠杠效应能极大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得投资者建立同样金额头寸的速度要比现货市场快的多。

(二)利率期货在于防范债券中场中利率风险的作用

首先,利率期货有助于投资者在认购债券时,规避相关的利率风险。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发行债券事先规定利率,会由于市场利率的走高而出现价格走低的情况。而通过卖空利率期货,就可以有效避险。

这一方法,在国际上也被广泛采用。如1979年10月,所罗门兄弟公司在包销100亿元的IBM的企业债券时,美国联储宣布准备放开利率,市场利率大涨,但所罗门公司由于事先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中卖出了债券期货,从而成功地防范此次利率风险。1982年12月31日,在CBOT的长期债券期货交易停市时,美国财政部甚至为此推迟了20年新国债的发行,他们认为在没有保值交易存在的情况下,势必会影响长债的发行(杨迈军等,2001)

其次,债券现贷和期货市场上的套利交易有助于促进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从而形成一个从短期到长期完整的国债收益率体系。有了利率期货交易,使得“债券复制”操作成为可能。在金融工程中,一笔现券交易和一笔反向的期货交易,会复制出一个收益率不同的“虚拟债券”,从而能够有效地发现市场真实的无风险利率,为整个金融产品体系的定价提供准确的基准(约翰·马歇尔等,1998)。

(三)利率期货交易对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债券现货市场与期市场之间流动性的相互关系,无论对市场参与者还是监管当局都有重要意义。显然,这两个市场的流动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因为现贷市场交易量的增加能够带动期货市场为了保值的交易量的增加。尽管从理论上讲,现货(尤其是基准国债现货)的发行与期货合约反映了相同的内在风险,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潜代关系。只不过这种替代关系在市场巨大的套期保值力量面前,其影响十分微弱。

首先,期货交易的“卖空机制”对于现券市场的流动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做市商能够从事“卖空交易”,有利于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如果交易商在期货持有空仓,那么在结算之前必须能够得到所需的债券。因此,如果交易商不能进行“卖空操作”,他们或者需要持有大量的国债存货以应付买单,从而增加做市的成本;或者拖延交易直到得到债券,从而减少交易的“及时性”和交易量,造成市场流动性下降。由于这些原因,发达国家的国债市场中关于国债交易的“卖空机制”,均有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第一,交易商可以通过国债回购或借贷市场,减少不必要的国债存货;第二,如果交易商未能按期交割,可以在缴纳一定的罚金之后,适当延期;第三,如果市场对某一品种国债有特殊需求,政府可以续发这种国债。通常,这些措施可以增加市场对空制的信心。

其次,利率期货交易采用的标准化交易方式和保证金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由于期货交易通过交易所充当清算中介,加上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从而有效地减少了交易中的信用风险,使得交易的实现更为简化和高效。而同样有债券套期保值功能的债券远期交易,由于合约的非标准化,加上交易双方在到期日之前不需要实际交割,交易中存在较大地信用风险,远期交易始终不如期货交易流动性好。

篇(3)

创业板市场是有上市企业、投资者和风险三个层面的风险,而且与其他部门相比风险较高。上市企业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投资理念不成熟引致的风险、投资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社会层面的风险有市场运作失败的风险、影响系统性金融安全的风险和社会震荡的风险。这些风险的来源和性质是完全不相同的,有市场自生性的,有成长性的,有人为的,也有因创业板市场可能带给社会的冲击。我们应进行定性分析和区别对待。

首先,上市企业所面临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是市场经济特征的表现,是任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主体都不可回避的。可以说,这是市场自生的风险,只要市场经济存在,这些风险也将长期存在。市场之所以有效率,其动力来源是竞争。在竞争中,有追求到经济利益的可能,也有丧失其利益的风险。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人才和技术的竞争空前剧烈,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也就更加突出。企业不上市,同样也存在这些风险,上市并未使它增大,只不过使它更公开、更透明,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它。这些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永远客观存在的,只能降低或减轻,却永远无法消灭。降低这类风险,要靠自身从工作的完善入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越高,工作越努力,这类风险就越低。所以又可把这类风险视作工作性风险,它来源于工作的不完善。只要充分挖掘工作潜力,其降低的空间是很大的。

其次,投资者投资理念不成熟及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属于成长性风险。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投资理念日臻成熟,风险意识加强,判断和驾驭市场的能力提高,风险强度是可相对减轻的,但这种风险就整体而言是不能完全消除的。目前我国投资市场上投资理念不成熟是不争的事实,投机性强,风险意识淡薄。笔者认为应对此进行认真反思。长期以来,国家一直在为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隐性担保改变了投资者对风险的看法,扭曲了投资者的行为,投资者只关心是否能从股票投机中获得高额利润,不愿成为企业的长期投资者,监督企业经营。既然这样,企业也就不懈于改善经营管理,只关心怎样从股市上圈到钱。国家为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的做法,表面上减小了股市的波动,稳定了市场,但并没有减少股市的风险,只是将市场参与者的风险转移到政府身上,由此导致了资产质量下降和不良资产大量积累,这才是威胁经济体系安全的重大风险。其实,几乎每项金融活动都蕴含着个别风险,这种风险与营利动机相伴而行,往往成正相关关系,它不可避免也无必要去回避和消除。既然投资者选择了这样的活动,在期待收益的同时,就要做好承受损失的准备。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可能成熟起来,投资者才能成长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真正市场主体。由此可见,国家取消各种隐性担保,促进广大投资者投资理念成熟起来,已是当务之急。而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为此提供了一个契机,它可以通过更为市场化的运作让投资者深刻体会到“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纠正错位的投资理念。从这一点来说,其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利大于弊的。至于由于判断失误导致的风险,在任何市场中都是难以避免的,即使付一点“学费”,也是成长的需要。随着投资者的日渐成熟,判断力提高,这类风险自然会降低。

第三,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就其来源而言,既有制度性因素,又有人为因素。价格上下波动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必然。创业板市场的某些制度如其入市门槛低于主板市场入市门槛、上市企业股权可全额流通(主板市场上为部分流通)以及不设涨跌停板制度(或涨跌停限制放宽)等等,这些制度安排给那些价格操纵者和浑水摸鱼者提供了较主板市场更为宽松的环境,从而决定了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必然比主板市场的风险高。但这是由创业板市场的特定功能及定位所决定的,是适应高科技企业和良好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体现了创业板市场的必要性和意义。因此为了防范其风险而去改变某些制度安排,是不合适的。从人为制造的价格风险和道德风险来说,对市场的伤害力是最大、最致命的。人为抬压价格、披露虚假信息、暗箱操作等不道德行为妨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破坏了市场的透明度,进而会摧毁投资者对整个市场的信心。一旦投资者对市场丧失了信心,证券市场也就丧失了其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要降低这样的风险,就要尽力完善某些制度安排。

第四,创业板市场的社会风险是创业板市场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冲击,是较难把握的风险,也是创业板市场迟迟未能推出的原因之一。确实,在一个体制刚刚转轨、市场化程度不高、初步参与世界经济大流的发展中国家,一旦因为股市原因发生社会风险,后果是很严重的。但是,既已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为了提高竞争力,就要求产业结构提升并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要求具备相应的金融支持系统。世界上有些国家的二板市场在这方面已发挥了显着的作用。如果我国再按兵不动,不通过尝试在实践中学习,岂不更加落后了?况且社会风险的爆发不是突然间发生的,有较长时间的积累过程,是前述各种风险的总汇集。如果在前述各方面做好了工作,把技术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价格风险都降低到最低限度,健全各项制度,防患于未然,也就无法形成社会震荡的大气候。所以,不能再顾虑重重,应尽快把这种“可上市”或“退出”机制建立起来。机制的建立是重要的,运作方面则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在探索中前进。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中小型企业正蓬勃发展,民间投资资金丰富,二板市场建立起来后,只要引导有方,运作方面应不会出现交投清淡问题。至于影响系统性金融安全的风险,加入WTO后因要执行国民待遇条款,即使不推出二板市场也同样存在。国家必须根据新情况做出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以抵御境外游资的冲击。因此,笔者认为,在国家新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框架内,加强对二板市场的引导和监管,二板市场对系统性金融安全可能造成的风险是完全可以防范的。不能因为加入WTO后风险度增大了,而妨碍二板市场的推出。

二、控制创业板市场风险的措施

1.要培育市场主体成熟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市场组织者和监管者应大力宣传“买者自负”的理念,使投资者懂得参与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通过各种宣传媒介使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功能、定位及特点有较充分的认识,在入市投资之前就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谨慎行事。政府应从隐性担保的立场后退,让市场决定投资者的命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进行风险提示。香港创业板市场的做法,可以提供借鉴。

2.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以“诚信为本”加强创业板市场的道德环境建设。由于上市企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且对其规模及盈利能力没有太高的要求,因此市场监管不可能以其营运及盈利情况为核心。为了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道德风险和由于信息不充分导致的投资失误的风险,市场监管的重点应当放在信息披露上,并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道德环境的建设,二是制度的规范。减信是实施市场规则的必要条件,是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础。要以“诚信为本”加强创业板市场的道德环境建设,提高各市场主体的思想素质,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地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当然,道德是种软约束,关键还要靠制度的硬约束。创业板市场要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企业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报告;对于涉及技术的重大事件如技术出售或转让、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等应及时通报。直到其披露为止。对于披露虚假信息,以不实陈述误导投资者的行为,要对行为人追究责任,严厉惩罚,使其付出惨重的代价。

3.建立严格的保荐人制度,让中介机构确实承担起责任。保荐人制度应是建立创业板市场的一顶重要制度安排。保荐人由中介机构担任。由保荐人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并全面承担推荐责任。保荐人在企业上市后一段时间内要担任上市企业的顾问,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督促企业履行有关义务。这样,一方面可以从国家直接组织市场的政府行为改变为市场自组织行为,政府从组织市场转变为只对市场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又能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信息广、熟悉市场运作等优势。由于企业申请上市经过一定程序的专业手法处理,有人担负保荐责任并督促企业披露相关信息,所以还能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上市企业的风险程度,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可见保荐人制度在控制创业板市场风险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道防范风险的“防火墙”。因此创业板市场的组织监管部门对保荐人的资格认定必须严格把关,要选择那些有一定专业水平、人员素质高、有清白良好的业绩记录的中介机构担任保荐人,并制定保荐人职责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者应给于严厉处罚,以保障创业板市场的良好秩序。

4.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使监管显得更为重要。因此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还必须形成多层而多方位的监管体系,以维护市场秩序。企业要建立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监管。上市公司必须设有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确保公司遵守财务及监管规定;必须设立独立董事,成立由独立董事为主席的监察委员会,委员会应具备适当的权利及清晰的职权范围,等等。只有建立了合理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才能提高上市公司恪守本身上市责任的能力,减少上市公司的道德风险,确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企业外部监管体系设置方面,应形成证监会、证交所、保荐人、社会公众等四层次的监管。证监会是制定规则、监控市场的最高层,其专门面向创业板市场的企业发展审核委员会将代表证监会把好市场第一关;证交所将履行主要的监管职责,根据监管制度对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保荐人在推荐企业上市后的一定时期要担任顾问角色,帮助企业改进经营管理,监督其按规运行,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也具有监督职能,这主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提供信息及媒体曝光来实现。

5.形成创业板市场主体的合理结构,防范潜在风险和防止因创业板市场导致对社会的冲击。创业板市场主体结构合理不合理,是关系到风险造成的后果能不能消化、会不会对社会产生冲击的大问题,不可等闲视之。投资者方面,创业板市场应以那些在投资于上市企业之前就有能力对企业的业务情况及所涉及的风险做出客观透彻评价的投资者(即专业投资者和充分了解市场的散户投资者)为对象,不鼓励对于高风险公司缺乏适当认识或主要受传言牵引的散户投资者参与市场。因此,应大力培养创业板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使机构投资者成为创业板市场的中坚力量。当创业板市场主要由熟悉投资技巧的机构投资者来运作时,市场投机性将会大为降低,风险也将大为降低。上市企业方面,应更多地让属于实体类的高科技成长性企业上市,这些企业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产品制造出来并有市场。这样做可以防止股市产生大量泡沫,从而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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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风险投资成为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因素。风险投资实质上是一种高科技与金融相结合,将资金投入风险极大的高新技术开发生产中,从而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商品的新型投资机制。它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一个资金有效使用的支持系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投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风险投资这方面做得很不够,我国风险投资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对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的运作,使高新技术产业大规模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许多方面还需完善。本文主要对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1风险投资的涵义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又被译为创业投资。根据美国全面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具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根据欧洲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向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扩张型或重组型的未上市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辅之以管理参与的投资行为;联合国经济和发展组织24个工业发达国家在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投资方式研讨会上认为,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可视为风险投资;我国《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中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科技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进高科技成果尽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投资行为。

简单的说,风险投资是指由风险投资者提供风险资本,风险投资公司以风险企业为投资对象进行投资、管理、运作的一种融资过程与方式。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助推剂,它在高科技产业化的关键时刻切入,填补了高科技产业化过程中,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政府拨款或企业(个人)自筹与工业化大生产阶段的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使高科技产业化的各个环节由于有了资金的承诺而成为可能,在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风险投资自产生开始就与高新技术企业密不可分,二者的融合是源于彼此的内在需要、符合两者本质特性的自然结合,也正是这种互利的融合决定了两者之间的作用关系不仅仅是单向的,而是一种双赢的关系[1]。所以完善和发展我国风险投资非常重要。

2目前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1985年9月,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成立;截至2007年底,全国从事风险投资的机构已超过400家。在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风险资本总量超过1205.85亿元,在风险投资方面,2007年风险投资总额达398.04亿元以上,风险投资项目数也高达741个项目,平均每家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资本额达到8.492亿元。显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它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仅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现有规模的风险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还无法独立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大量的问题,阻滞了其在我国更快速的发展。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不足,缺乏合格的风险投资主体

从整体上看,现有规模的风险投资资本还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资本的主要来源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风险投资资本的融资渠道狭窄。并且我国目前的发展模式为“政府主导型”,以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为主体的风险资本规模小,同时政府为主要出资方,造成投资主体单一,影响投资效益。加之,风险投资周期长,风险高,政府的财政资金不适合风险投资市场本性[2]。从已经建立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看,除外资投资基金外,绝大部分是由政府或金融机构出资的,私人、民间资本几乎没有,融资渠道狭窄,风险投资资本总量严重不足。

2.2风险资本退出缺乏有效渠道

风险投资的活力就是资金的循环流动,其核心机制就是退出机制。没有便捷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就无法达到资本增值和良性循环,也无法吸引风险投资人进入风险投资领域。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或退出机制尚未解决,没有发达的风险投资制度,就不能在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之间搭建出通道[3]。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一般有5种:企业上市、收购兼并、股份回购、股份转卖、亏损清算。在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中,缺乏合理的投资回收渠道,虽然我国创业板已于2009年10月30日隆重登场,但是对于规范创业板的操作尚在逐步完善中。

2.3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滞后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扶持高科技企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税收优惠、人才优惠、信贷优惠等等,但是对于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管理企业的扶持政策却很少,相关的风险投资产业法如《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一直未出台[4]。在市场进入、税收优惠、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没有对风险投资的扶持性政策法规。

2.险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滞后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本市场所需的特殊中介服务机构如行业协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还比较缺乏,投资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也成为中介机构发展的巨大障碍。某些中介机构缺乏职业约束机制及职业道德规范,存在为金钱驱动而提供虚假评估报告的现象,使某些中介机构的可信度、可利用度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资本家往往要做很多自己专业以外的事,降低了风险投资的效率。而且,中介机构发展的停滞不前,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造成资本和项目双方信息交流方面的不充分,这种信息不对称形成许多错误的隐藏,导致风险投资企业战略性的市场决策错误,严重地妨碍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2.5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

从事风险投资事业的人才,不仅需要掌握金融领域内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当熟悉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技术,只有这样才能对风险投资进行正确的评估和操作,降低投资失败的风险。目前国内风险投资多数还停留在学术论坛和理论研究层次上,在实际操作上真正懂得风险投资的人才还不多,大部分投资人才都来自于政府、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部门,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多数缺乏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局限性较大。

3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策略

针对我国在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提出如下的发展策略:

3.1拓宽资金来源,实行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

我国应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应逐渐淡出投资人的角色,鼓励更多的民营和个人资本参与到投资中,以规范市场运作[5]。除了借鉴国外发展产业风险投资的经验,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使从事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基金等民间资本的这些机构投资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场业绩的上市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来介入风险投资领域,将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直接融资来源与渠道,促进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把民间资本引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领域,通过资本与技术的结合,让资本最大增值[6]。还有从国际经验来看,外国风险资本的介入也是发展本国风险投资的重要依托。我国应减少对风险投资限制、制定健全有关风险投资政策,并提高它们的透明度,促进外国风险资本关注,吸引外国风险投资资本,使其更加支持中国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也是我国风险投资拓宽资金来源发展的重要渠道。

3.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由于风险资本存在着周期性特征,因此能否有效地兑现资本收益,即将其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即变现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促进风险资本的顺利循环以及增量风险资本的进入,就必须考虑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最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为企业购并,其他几种较为现实可能的退出方式依次为创业板交易、风险企业回购和买壳上市[7]。我国处于创业板市场运行的初步阶段,创业板的作用就是为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链条的中间环节,所以既要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规范和完善创业板,也要积极发展和利用风险资本的其他退出途径。

3.3优化风险投资的投资环境,加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的法令法规

建立规范风险投资运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立法和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的保障。风险投资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管理上的参与将科技成果“孵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特殊投资,它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法制化的市场行为,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我国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与之相适应我们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诸如《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给风险创业者的专利权、专有权、创新权等以特定的保护,采取税收优惠计划,降低风险资本的获得成本,提高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水平。

3.4加快风险投资中介机构及项目评估机构的发展

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是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为筹集者和投资者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资信评估机构、技术信息咨询机构、专业市场调查机构等专业机构。建立具有高度权威性的投资项目评估专门机构,由有经验的评估专家对风险投资项目经行评估等专业服务,以指导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投资。另外,还需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和中介机构的人员素质,并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投资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以提高整个风险投资市场体系的运作效率,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规范有效的中介服务,使风险投资公司做出正确的战略决策,促进我国风险投资更快的发展。

3.5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

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和发育过程中,人才是关键的因素,应加快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加快对现有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的培养,还可以利用国际合作和交流,吸引海外人才。我们应该努力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熟悉金融与财务的风险投资家队伍,不仅依赖于其自身独特的素质和专长,还要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其道德风险。推动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尽最大努力去经营企业,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8],创造“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可采取给予风险投资人才工资、福利、奖金、股权、期权和收入提成制度等,激发风险投资人才队伍的快速发展。超级秘书网

4结束语

总之,风险投资由于其在推动科技产业化,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作用巨大,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紧密结合,风险投资也越来越显著地发挥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采取政策鼓励,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拓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的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万平,朱江.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效应探究[J].会计之友,2009,(8):37-38.

[2]吕留伟.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趋势及发达国家经验借鉴[J].商情,2009,(15):109.

[3]周丽聪.浅析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与风险投资[J].中国商贸,2009,(8):102-103.

[4]郭明伟.利用民间资本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策略[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8):16-19.

[5]韩慧.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风险投资行业综述[J].中国风险投资,2009,(6):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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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放B股市场带来的风险

开放B股市场是我国振兴和发展B股市场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B股市场定位由“利用国际间接投资”向“利用国内外外汇资金”转变的重要标志,可有效地促进整个证券市场不断完善和健康、稳定发展,加速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进程,对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开放B股市场对于我国长远发展的作用是显然的,但还应清楚地认识到开放B股市场所带来的风险。

1、股市“泡沫”风险。据统计,2000年中期B股股票平均每股收益为0.0820元/股,而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为0.1037元/股,显然B股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比整个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业绩要差26%。从业绩亏损股票的隶属关系看,它们多数出自含B股的上市公司之中;从行业角度看,B股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分布在纺织、钢铁冶金、五金家电、轻工等传统产业中;从B股市场投资者队伍看,国内投资者占大多数,他们虽然经历多次股市波动的洗礼,但许多投资者的依赖意识仍很严重,“赚了钱归自己,输了钱找政府”的观念依然存在。面对开放B股市场政策的出台,许多国内投资者不是寻找风险——收益的最佳结合点,而是“一哄而上”,使B股市场股价不断被炒高,没有业绩支撑的股市的泡沫成分不断增大。因此,B股市场目前的繁荣现象并不意味着B股市场风险的弱化,快速技升后的巨大获利将会对B股市场的未来走势造成巨大压力。一旦“泡沫”破灭,不仅伤害到投资者,而且直接危及B股市场的健康、安全运行,引起经济波动。

2、市场风险。开放B股市场前,按我国《证券法》规定,“禁止境内投资者参与B股交易”,然而实际上违规投资者始终禁而不止。到1999年,B股市场上前十强中只剩下位列第九的唯一境外券商里昂证券;2000年境外券商对B股市场更为缺乏兴趣。据有关部门测算,在开放B股市场前,非法参与B股市场交易的开户数已经超过了合法的开户数。因此,B股投资者队伍已从最初设市时国外投资者一统天下变为国内人共同操割,B股市场偏离了当初吸引国外外汇资金投资的设计思路。

开放B股市场后,由于对大量存在的先期违规入市资金加以认真清理的难度较大,因而很难确保国内居民能在同一法律环境下平等地投资B股市场。随着B股市场行情的上扬,先期违规入市者将从中获利。更为糟糕的是一旦B股市场行情出现大幅上扬,大量先期违规入市者的获利回吐会造成B股市场的剧烈震荡。因此,目前B股市场“有价无市”、“无量空涨”的现状一方面给先或违规入市者提供获取暴利的机会,另一方面为B股市场增添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使B股市场潜伏着震荡风险,短期上扬后仍面临着较大的变数。这将直接破坏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和基础,影响证券市场稳定、安全、健康发展。

3、人民币汇率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内居民只允许使用在2001年2月19日前存入国内商业银行的现汇存款和外币现期存款投资B股,只有到6月1日以后,才可以使用2001年2月19日后存入国内商业银行的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以及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从事B股交易。

受B股市场投机性和利好的诱感,在国内合法获取外汇的渠道很少的情况下,不法投资者会以违规的手段通过各种渠道买入外汇进行投资,这将使得外汇黑市变得活跃,逃汇、套汇现象变得频繁,人民币汇率将直接受到冲击(如6月1日以后现钞可自由进入B股市场进行投资的政策已经使人民币兑美元的黑市价格在不到一个星期内下跌了将近10%,对黑市美元急剧高涨的需求将使人民币汇率面临着贬值压力),其稳定性难以预料。而人民币的汇率变动,又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状况。

4、融资风险。开放B股市场后,由于B股市场拥有巨大的投机价值,许多投资者对未来B股市场的走势预期良好,造成持股者为获取更大的利润而惜售,引起B股市场行情不断高涨。因此能够真正引发B股市场容量扩大的增量资金流入非常有限。而且目前B股市场主体(持股者)主要是国内投资者,因而真正流入的国外资金则更为有限。

根据2000年9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有关规定,“原来不能流通的境外法人持有的B股股票可以申请上市流通”。这将为国外外汇资资金的撤出提供机会。如果B股市场行情强劲上扬,国外资本将会撤离。由于过去我国发行B股股票基本上采取私募方法,筹码相对集中,量也较大,因此国外资本的撤离将直接影响B股个股和指数走势,引起证券市场的强烈震荡,甚至会引发其他方面资本的外流,从而加大我国外汇资金的缺口,带来我国储备资产和人民币汇率的变化,直接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

5、商业银行风险。开放B股市场以来,外汇市场一片生机盎然。但对商业银行讲,却不得不面对潜在的外币经营业务风险:商业银行外汇负债的资金来源明显减少,相应外汇业务利润可能降低;商业银行外汇资金的获利能力直接面临着国际外汇市场的考验;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保证金划转帐户,商业银行将因B股的增发与在二级市场上不确定性买卖而难以把握资金头寸,增加了商业银行资金调拨的不可预测性风险;B股市场交易币种的单一性和国内居民在商业银行的外币存款币种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导致了频繁的币种转换,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外币币种储备的支付性和流动性风险等。

二、今后的对策

1、准确定位B股市场。以前,B股市场长期低迷,根源是由于对B股市场定位不合理。因此,在目前B股市场一片繁荣的大好形势下,更需要对B股市场重新定位。首先,要把B股市场看作一个长期发展的市场而不能看作一个过渡性的市场,否则,将会强化B股市场的短期性和不确定性,只会增加投资和投机风险,影响市场运作与发展;其次,要把B股市场看作我国证券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能仅仅看作一条利用外资的渠道,否则只能弱化B股市场功能。也就是说,应把立足点放在培育B股市场上,促其不断发展增大,使其快速地融合到国际资本市场中去,并在战略上把A股市场和B股市场看作我国股市发展的“双翼”,一个对内,一个对外。只有这样才能使投资者形成对B股市场久远的良好预期,才能更好地减少B股市场中的投机成分和风险颗粒。

2、合理规范B股市场的有关制度。规范、合理的制度是实现B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开放B股市场后,为规避风险,促进B股市场快速发展,必须进行制度创新。第一,鼓励更多地采用公募的发行方式发行B股,以扩大B股的市场影响;第二,采取多种形式(如鼓励国内大券商直接到海外设点,实现B股在境外的直接委托买卖)更直接、广泛地为投资者服务;第三,放宽对投资主体的限制,减少对境外投资者投资B股的束缚,按照国有经济“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允许其在资本市场上对B股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第四,鼓励A、B股公司分离,塑造纯粹的B股公司;第五,按国际惯例对我国会计、审计制度进行改革,正确、科学、合理地评价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信息披露制度;第六,大力提倡金融创新,逐步消除同股不同权的现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可规避风险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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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理念的最大影响之一就是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重视。金融机构评估对手方信用风险的方法、模型合理与否,关系到评估结果的优劣。本文概要阐述了银行信用风险计量方面的相关理论依据和基本做法。并对银行间市场完善授信管理提出了具体建议。

一、信用风险评估理论

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大致有统计模型、CAMEL模型和专家判断模型等三种理论依据:

(一)统计模型

利用统计模型进行信用评估的前提条件是有足够的数据积累,一般至少需要连续3年的相关数据。

1.违约概率(ProbabilityofDefauh,PD)理论

违约概率是预计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违约)的可能性。评估结果与违约率的对应关系是国际公认的事后检验评级机构评估质量标准的一项最重要的标尺。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违约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不能按合同要求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可能性。如何准确、有效地计算违约概率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十分重要。不同评级机构所设定的违约定义可能不同,所反映同一等级的质量也因此而不同。只有违约定义相同的评级机构,其评级结果才可以进行比较。有了对应违约率的资信等级才能真正成为决策的依据。商业银行违约概率常用的测度方法主要有两种:基于内部信用评级历史资料的测度方法;基于期权定价理论的测度方法。

2.违约损失率(LossGivenDefault,LGD)理论

违约损失率是指债务人一旦违约将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数额占风险暴露(债权)的百分比,即损失的严重程度。在竞争日益激烈、风险日益加大和创新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中,银行对资产风险的量化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传统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因过于简单、缺乏现代金融理论基础等原因已经不能适应金融市场和银行监管的需要。以独立身份服务于全社会公众投资者、以公开上市债券为主的外部信用评级对银行内部以信贷资产为主、与银行自身有着特定联系的资产组合的适用性也越来越小。因此,银行开始开发类似外部信用评级但又反映内部管理需要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以适应上述市场和内部管理发展的需要。随着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银行认识到LGD在全面衡量信用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评级体系的结构开始由只注重评估违约率的单维评级体系向既重违约率又重违约损失率的多维评级体系发展。历史数据平均值法是目前银行业应用最广泛最传统的方法,新巴塞尔资本协定的许多规定也采用这种方法,这种方法以其简单易操作而获得欢迎。

(二)CAMEL模型

CAMEL评级体系是目前美国金融管理当局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信用状况等进行的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综合等级评定制度。其有五项考核指标,即资本充足性(Capital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水平(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当前国际上对商业银行评级考察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未跳出美国“骆驼”评级的框架。“骆驼”评级体系的特点是单项评分与整体评分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评级风险管理能力为导向.充分考虑到银行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层次,是分析银行运作是否健康的最有效的基础分析模型。在具体CAMEL模型的指标及其权重选取及校验过程中,大多采用了回归分析、主成分分析等统计方法。

(三)专家判断模型

银行信用评估的起点是对其财务实力的综合判断。应从定量定性两个角度综合评估。经营战略、管理能力、经营范围、公司治理、监管情况、经营环境、行业前景等要素,无法通过确切数量加以计算,而专家打分卡是一种更加偏向于定性的模型。在缺乏外在基准值,如信用等级、违约和损失数据等的情况下,开发专家判断模型是一种较好的选择。专家判断模型的特点是:符合Basel要求.具有透明度和一致性:专家打分卡建模时间短,所需数据不需要特别的多:专家打分卡可充分利用评估人员的经验。

二、信用风险评估的通常做法

(一)信用风险评估的基本思路

评估方法应充分考虑风险元素的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引入大量的精确分析法,并尽可能地运用统计技术。另一方面,不浪费定性参数的判别能力,并用以优化计量模型的预测效能。除CAMEL要素外,还需考虑更多更深入的风险因素。评估要素主要包括品牌价值、风险定位、监管环境、营运环境、财务基本面。

(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构造

数据准备是模型开发和验证的基础,建模数据应正确反映交易对手的风险特征以及评级框架。定义数据采集模板。收集、清洗和分析模型开发和验证所需要的样本数据集。影响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要素主要有非系统性因素和系统性因素。非系统性因素是指与单个交易对手相关的特定风险因素,包括财务风险、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能力、基本信息等。系统性因素是指与所有交易对手相关的共同风险因素.如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商业周期等。既要考虑交易对手目前的风险特征,又要考虑经济衰退、行业发生不利变化对交易对手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影响.并通过压力测试反映交易对手的风险敏感性

(三)变量选择方法

1.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Theanlaytichierarchyprocess)简称AHP:它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系统化、层次化的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法不仅适用于存在不确定性和主观信息的情况,还允许以合乎逻辑的方式运用经验、洞察力和直觉。层次分析法的内容包括:指标体系构建及层次划分;构造成对比较矩阵;相对优势排序;比较矩阵一致性检验。

2.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法也称主分量分析,旨在利用降维的思想,通过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把多指标转化为少数几个综合指标。在保留原始变量主要信息的前提下起到降维与简化问题的作用,使得在研究复杂问题时更容易抓住主要矛盾。通过主成分分析可以从多个原始指标的复杂关系中找出一些主要成分,揭示原始变量的内在联系,得出关键指标(即主成分)。

3.专家判断

关键指标权重和取值标准设定是通过专家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共同讨论确定,取值标准是建立指标业绩表现同分数之间的映射关系。取值标准的设定应能够正确区分风险,取值标准应根据宏观经济周期、行业特点和周期定期调整,从而反映风险的变化。

(四)模型校验修改

模型构造完成后.需要相应财务数据的不断校验修改。财务数据可直接向对应机构索取,也可通过第三方数据提供商获得。直接获取数据的方式准确性较高,但需对应机构积极配合.且需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数据录入、核对和计算。通过第三方数据提供商获取数据效率高,但需支付一定费用,且面临数据不全、数据转换计算等问题。在违约概率模型的开发过程中,通常遇到模型赖以建造的数据样本中的违约率不能完全反映出总的违约经历,需进行模型的压力测试,确保模型在各种情况下都能获得合理的结果.并对模型进行动态调整。

(五)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

根据完善授信评估模型,撰写授信评估系统业务需求书.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提高授信评估效率。授信评估系统还应与会员历史数据库、限额管理系统、会员历史违约或逾期等信息库无缝连接,避免各个环节的操作风险。

三、对银行间市场完善授信评估的启示

(一)完善授信评估可积极推动银行间市场业务发展

银行间市场会员信用评估水平的提高。可有效防范银行间市场系统性风险。为防范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市场成员需及时、合理、有效地对相应会员银行或做市商进行信用评估,并根据会员或做市商资信状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为其设置信用限额。

(二)引进成熟的授信评估方法、模型和流程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有关监管要求,国内大中型银行都已经或正在国际先进授信评估机构的帮助下,开发PD或LGD评估模型。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应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授信评估方法和模型。在消化吸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选择国际先进咨询机构作为顾问,构建授信评估方法和模型。

(三)引进或自主开发授信评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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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306(2000)02-0084-04

VentureCapital是指对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创新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或近似于股权融资的资本,其特性是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追逐高回报。国内将VentureCapital翻译为“风险资本”,我国台湾、香港,以及新加坡等其他华语地区则将其译为“创业资本”,国内学术界对此存有争议。但无论是“风险资本”还是“创业资本”,其表达的内涵是相同的,“风险资本”这一名称已为国内公众所普遍采用,本文也无妨沿用之。

一、风险资本运作机理

风险资本包括无中介、无组织的私人直接投资资本和有中介、有组织的间接投资资本(如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的运作过程分为融资过程、投资过程和退出过程。对于风险投资基金来说,融资过程是风险资本家向机构投资者和富裕家庭或个人筹集资金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难易程度取决于风险资本家的个人魅力和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政府的政策法规,而对于私人直接风险投资来说,融资取决于投资者的自有资金实力及对投资项目的兴趣和判断。投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1)投资项目的取得和筛选、投资项目的评估、合作协议的签署。(2)风险资本注入创新企业,注入金额和注入方式根据创新企业成长的不同时期(即种子期、创立期、扩展期、成熟期)来决定。(3)风险资本家参与被投资创新企业的经营管理。回收过程是风险资本运作的最后一站,风险资本出售企业的股份退出企业,收回资金外加丰厚的利润,以及光辉的业绩和成功的口碑,然后进行下一轮的融资和投资。从风险资本的运作机理可以看出,融资是风险资本的起点,投资是风险资本的实质,退出则是一个完整投资周期的终点。

风险资本退出是风险资本规避风险、收回投资并获取收益的关键。

风险资本是以资本增值的形式取得投资报酬,不断循环运动是风险资本的生命力所在。因此,当风险资本伴随着企业走过最具风险的阶段后,必须有出口让其退出并进入下一个循环。否则,风险资本呆滞,不能增值和滚动发展,更无力投资新项目,风险投资也就失去了意义。风险资本家投资创新企业不以取得该企业的长久控制权为目的,经过若干年,无论创新企业取得成功还是面临失败,风险资本都会从创新企业中退出。退出方式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外部金融环境而有所不同。常见的为股票上市、股权转让或股票回购、破产清算等。其中,股票上市是最佳退出方式,其原因主要有二:

首先,股票上市,特别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ublliccOffering,IPO)为创新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一个选择权。它是一个关于企业控制权的买入期权合约,在风险资本家与创新企业管理者签订的投资契约中,允许创新企业管理者在达到某种业绩目标时,购回风险资本家持有的股票,增加创新企业管理者自己的股权份额。特别是当风险资本家欲将其股权卖给第三者时,买入选择权允许创新企业管理者以同样的条件、同样的价格向风险资本家优先购买。因此,只要事业进展顺利,企业剩余控制权的分配就会向有利于创新企业管理者的方向倾斜。否则,当创新企业的经营风险由大到小,而收益由小到大时,风险资本家对创新企业的服务逐渐减少。创新企业管理者承担了努力的全部成本,如果只能获得部分回报,他必然会增加在职消费或使企业效益体外循环。所以,此时控制权应向创新企业管理者倾斜。美国的风险资本家一般在首次公开募股后的一年内,减少其对创新企业持股份额约28%,三年之后,只剩下不到12%的风险资本家还持有公司不到5%的股份(贺海虹,1998)。所以,IPO提高了创新企业的市场价值,为企业发展筹集了更多的资金,并增强了原有股份的流动性,使创新企业管理者有更高的热情和动力去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

其次,IPO对风险资本同样形成激励。创新企业成功上市一方面使风险资本家获得了数目可观的资本收益,另一方面也是外部投资者衡量风险资本家业绩的标准。风险资本家培育企业达到上市的越多,风险资本家今后的融资渠道就越广,融资成本就越低。因而,风险资本家就越有动力为创新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尽快协助企业走上成功之路。

当创新企业达不到IPO退出条件或不是很成功时,风险资本家可

以选择出售股权的方式收回投资。在这里,风险资本家通过订立卖出选择权,保留一定退出资本的渠道。卖出选择权的好处是允许风险资本家在该企业无法达到一条经营目标时,有机会释出其所持有的股权。卖出选择权的运用可以使风险资本家能尽快结束与营运业绩不佳公司的关系,使风险资本抽回,重新运用在其他项目中去。此外,卖出选择权的运用,也可能发生于被投资创新企业营运业绩不错,却因某些原因无法在短期内上市,而风险资本家因自身需要,必须将其所持有的股权售出。当然,当风险失败时,风险资本家只能采取破产清算方式退出。这种方法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额的64%(刘曼红,1998)。由此可见,风险资本的退出对整个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风险资本市场的特征和功能

风险资本市场是一个与一般资本市场相对应的概念,是资本市场中一个具有较大风险的子市场(、许小松,1999)。它是对处于发育成长期的新生高技术企业进行股份融资的市场。按市场的结构和作用可分为风险资本一级市场———私人权益资本市场和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小盘股市场。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包括风险资本的融资和投资。大多数情况下它是一个非公开的市场,股份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私售私买,市场相对较封闭,信息流通不畅,投资规模较小,但有利于新生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初始期的融资。因为私人权益资本市场不需要这些小企业具有信用历史,也不需要它们以自己的资产做抵押,只要这些小企业具有发展潜力。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包括风险资本退出和创新企业再融资。这个市场与一般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市场一样,属于公共权益资本市场,具有公共权益资本市场的属性和特征,但由于服务的对象是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因而在运作和监管上又与公共权益资本市场不同。风险资本市场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整体。一级市场是二级市场存在的基础。创新企业在一级市场的发育状况决定了二级市场的前途;二级市场是一级市场扩张的前提,二级市场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渠道,实现其投入———退出———再投入的资本有效循环,为创新企业提供进一步的资金融通,培育创新企业迅速成熟至进入一般资本市场。所以说,风险资本二级市场是连接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和一般资本市场的桥梁。

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着比一般资本市场更高的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市场主体———高新技术创新企业。由

于处于发育成长期创新企业自身的不成熟性和不稳定性及较低的信息透明度,会使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和管理上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增加市场风险。而一般资本市场的风险来源于市场衍生产品运作的复杂性和市场对风险的放大作用。因此,风险资本市场有着与一般资本市场不同的特征,表现在:

1投资主体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是社会公众和各类机构投资者;风险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是有相当资金实力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市场主体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主体是发育成熟的大公司;而风险资本市场的主体是处于发育成长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3投资对象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资对象是具有经营稳定性和赢利性且风险相对较小的传统产业;风险资本的投资对象是新兴的,具有增长潜力,同时存在较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

4投资方式不同。一般资本市场的投入主要是一次性的,投资周期较短,股份流动性较强,而风险资本市场则根据企业不同成长期对资金的需求,分次、多阶段的进行投资,投资周期一般在3~7年,股份流动性较差。

5投资收获方式不同。在一般资本市场,投资者主要通过分红派息和股份增殖实现投资收获;在风险资本市场,投资者不以获取企业股息红利为目的,而是通过风险资本退出时的股份增殖作为投资回报。

6上市标准和监管理念不同。一般资本市场上市标准较高,注重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风险资本市场上市标准较低,对企业的经营规模要求不高,注重企业的经营活跃性和发展潜力。一般资本市场强调信息透明,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风险资本市场强调在充分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投资者自我保护。

尽管风险资本市场与一般资本市场相比有着不同的特征,但是,在市场功能的发挥方面与一般资本市场相似。即具有:(1)融资功能。风险资本为创新企业提供急需的资金,保证创业对资金的连续性。(2)资源配置功能。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着强大的评价、选择和监督机制,高新技术的经济价值通过市场得以公正的评价和确认,以实现优胜劣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3)产权流动功能。从现资理论角度看,如果一种资产不具有流动性,那么,无论其潜在回报率有多高,它都不具有优先投资价值。风险资本市场为创新企业的产权流动和重组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转换机制和灵活多样的并购方法,促进创新企业资产优化组合,并

使资产具有了较充分的流动性和投资价值。(4)风险定价功能。风险定价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与风险的一种函数关系。投资者可以参照风险资本市场提供的各种资产价格,根据个人风险偏好和个人未来预期进行投资选择。风险资本市场正是通过这一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中发挥作用的。

三、对我国建立二板市场的设想

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风险资本市场的培育。对于风险资本来讲,风险资本一级市场好比是“进口”,风险资本二级市场就是“出口”。有进有出,市场才具有流动性和吸引力,才成其为一个完整的市场。我国风险投资之所以十年来没有取得大的发展,除了一级市场资金制约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风险资本没有“出口”,能买不能卖,能进不能出,使风险投资功能丧失。因此,在我国,解决风险资本的“出口”问题,即建立风险资本二级市场或称二板市场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二板市场的争论集中在两个方面:(1)建不建国内二板市场?(2)二板市场的模式应是什么样?关于第一个问题。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高新技术创新企业投资一方面风险大,另一方面投入的资金又存在较大的停滞性,所以,为满足投资者易于套现的需要,早日开通二板市场,解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涉足高科技风险投资领域。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已先后开辟了二板市场,如韩国、印度等。所以,我国也应尽快开辟二板市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制尚不完善,目前的主板市场投机性过强,大量短线游资的冲击已使股市风险加大,而二板市场的风险比主板市场更大,能否实现有效的外部监管值得怀疑,二板市场未必是风险投资的灵丹妙药。本文认为,从风险资本的运作机理和风险资本一、二级市场的关系分析中,我们可以肯定二板市场要开通,这是大势所趋,也是发展整个风险投资业的核心所在。但是,在发展步骤上应确定近、中长期目标。

近期目标:限于各方面条件不成熟,不宜立即新建二板市场。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国家应放宽对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条件,对于直接上市较为困难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应鼓励上市公司进行收购,一些具有一定实力但上市困难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买壳上市来实现资本退出。目前以协议收购国家股、法人股的方式实现买壳上市较为普遍,即风险投资公司培育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

企业,投资银行挖掘壳资源,二者通力合作,促使高新技术企业买壳间接上市。上市后,高新技术企业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使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然后风险投资公司通过有偿转让国家股或法人股,实现退出战略并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但由于国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协议转让价较低,高新技术企业的资产价值被低估,风险投资的回报率不高。因此,可以将各地原有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的设备和网络进行改造利用,建立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解决因地域问题而出现投资者与受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同时由于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价格、费用较低,便于吸引当地的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和监管,促使高新技术创新企业尽快达到二板市场的上市条件,避免直接进入二板市场可能引发的风险。

中长期目标:香港创业板(股票第二板)市场经过十年的酝酿,已于今年11月25日开始运作。与主板市场相比,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比较宽松。如对上市公司的盈利无要求,只需有两年“活跃业务活动”记录,上市后的最低公众持股数不低于3000万港币或总股本的10%(二者取其高),但在市场透明度方面实行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详细的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经营状况、投资状况、内部管理、技术与市场前景以及潜在的风险,并定期公布财务季度报表、中期报表和年终报表,及时披露影响股价波动的敏感资料,使投资者能够最充分地得到最真实的信息,防止少数人黑箱作业、操纵市场。由于香港创业板没有对上市企业作区域限制,这为我国内地中小高新企业海外融资开辟了新的渠道。国家应积极鼓励和培育国内中小高新企业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学习和借鉴香港风险板市场的经验,加快国内市场机制的建立,加快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最终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板市场。

关于二板市场运作模式,国际上通常有两种: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和独立的市场模式。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是二板市场作为主板市场的补充,与主板市场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交易体系,甚至采取相同的监管标准,所不同的是上市标准的差别,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独立市场模式,是指二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各自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并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如美国的NASDAQ、日本的OTC交易市场等。国内对于市场运作模式同样存在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应选择非独立的市场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主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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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证券投资决策的核心问题是证券本来的收益和风险。证券未来的收益充满不确定性。投资证券的风险可以界定为,在给定情况和特定时间内,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如果证券未来收益仅有一种结果是可能的,则其收益的差异为0,从而风险为0.如果证券本来收益有多种结果是可能的,则风险不为0,这种差异越大,证券的风险也越大。

产生和影响证券投资风险有经济、政治、道德与法律诸因素。就经济方面而言又可以分成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对证券市场来说,上述风险大致可分成内生风险和外生风险两类。市场风险就是内生风险,它仅仅由证券市场内在机制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其余风险可归入外生风险类,它由市场以外的因素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

本文试图从证券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角度研究证券投资市场风险形成的市场内在机制。

2.预期和决策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的调节对所有新的、公开的信息能作出迅速反应,其信息集合除包括市场本身的客观信息外,还包括公开的证券市场相关的场外客观信息。简而言之,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场内外相关客观信息都能在上市证券的价格中得到充分迅速的反映。因此,通过证券市场价格计算的证券收益同样能够充分迅速地反映所有证券市场场内外相关的客观信息。

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过程通常总是通过证券收益客观信息的识别,获得证券未来收益的预期信息,提取证券投资的决策信息,然后选择证券投资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模式的差异,可以将预期分成理性预期和有限理性预期两大类型。

理性预期是利用最好的经济模型和现已掌握的信息所得出有关证券未来收益水平明确的预测。其中包括不直接研究证券市场价格涨落,而直接研究证券市场所有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通过博弈模型进行证券本来收益的预期。

有限理性预期指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经济模型,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收益的经济预测。

类似的,根据证券投资主体决策形成途径的差异,将决策也分成理性决策和有限理性决策两类。

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通过合适的证券投资决策模型或者通过证券的技术分析,然后选择投资行为的证券投资决策。

有限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证券投资决策模型,也不采用技术分析,仅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所进行的证券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中,完全不考虑证券未来收益水平和变动趋势的完全非理性证券投资主体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本文研究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的预期和决策两个环节中都具有理性或者有限理性。

3.两类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两个主要环节上是通过经济模型或者技术分析独立获得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故称他们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有限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如果在两个主要环节上都是凭借自身证券投资经验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他们也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如果,至少在一个环节上,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或者有限理性决策信息,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选择自身投资行为,称他们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

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可能采用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技术分析,也可能凭借各自相似的证券投资经验,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产生客观相似的效应。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基于自身认知的内涵、认知的结构和认知的层次以及投资的经验。投资的偏好和投资的心理的局限,不足以从客观信息中独立获取证券未来足够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对各自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置信程度不足以独立选择投资行为。他们不得不通过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以便获取各自足够的预期信息,提取各自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达到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置信程度,客观上模仿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进行证券投资。因此,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产生模仿的效应。

模仿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比独立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客观上非理性含量更高一些。通过社会心理和认知心理分析,特别是证券投资博奕分析可以得到,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选择的投资策略是随大流的从众策略。

综上所述,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可能存在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必定存在模仿从众性。

4.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上市证券的价格能充分迅速地反映证券市场所有场内外相关信息。所有证券投资主体都能任意地、不断地获取有关上市证券价格、涨跌幅度和交易量的客观信息。因此,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证券投资主体的客观信息是对称的,证券市场的竞争对所有证券投资主体是公平的。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两类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的模式和决策形成的途径具有较大差异,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未来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产生不同的作用,从而对投资证券未来收益的波动也产生不同的作用。因此,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产生不同的作用。如引言所述,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就是投资证券的风险,两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风险产生不同的作用,他们就是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通过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独立获得各自的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通常是大致相同的。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凭借各自的投资经验大体相同,他们独立获得的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也大体相同。

上述情况下,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便具有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对称性,通常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产生客观相似的作用。否则,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是非对称的,其证券投资行为也不尽相同,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桑塔弗研究所(SFI,SantaFeInstitute)通过计算机模拟完全由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组成的股票市场发现,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股票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即证券投资风险和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程度及其变化速度有关。

综上所述,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一种内在机制。不妨称为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其客观相似程度以及所持资本资产结构的变化速度达到一定水平时,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会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出现复杂现象,价格大幅波动,交易量增加,泡沫形成,甚至累积成危机。正如桑塔弗研究所模拟的股市一样。说明形成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各自独立获取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的决策信息,通常是非对称的。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需要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以便选择各自的证券投资行为,他们的投资行为就会或多或少地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也就是从众选择各自证券投资行为。这种模仿从众行为会在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传染蔓延,他们个体的有限理性投资行为演化成证券市场整体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极度剧烈地波动,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大幅度增加,证券市场风险增大,甚至风险累积成为危机。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模仿从众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另一种内在非线性机制。不妨称为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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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外汇市场率先实现单一市场形态的运作,其显著标志是全球外汇市场价格的日益单一化,主要货币的交叉汇率与直接兑换的汇率差距明显缩小。

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给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与此同时,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以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进行大量?quot;结构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有了突破性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住T谛录悠律唐方灰姿瓤梢源邮氯站?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更是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速。

在银行领域,1979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财务公司,到今年年初,共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设立了252家代表处,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19个城市设立了182个营业性机构,其中,有32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到今年6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3亿美元,其中贷款208亿美元。

在保险领域,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外资保险公司15家,对外开放城市由上海扩大到广州、深圳等地。

在证券领域,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进入2000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银行领域,我国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加入WTO之初,外资银行可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外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外合资的银行将可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在保险业领域,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的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金融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外国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金融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

五、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仍然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加入WTO后,我国金融风险可能有如下表现: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

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的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本国金融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从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来看,近年来,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00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92年7月到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4.本国金融市场与周边新兴金融市场波动呈现同步性,遭受"金融危机传染"侵袭的风险。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流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其行为特征表现出很强的"羊群效应",其对新兴市场的进入和撤出也具有"一窝蜂"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新兴市场表现之间的同步性,这种同步性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危机传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龙舌兰酒"效应。

5.银行体系脆弱性上升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现代化的压力下。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大幅度上升。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由于负债和流动性的快速上升领先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有限的经济增长速度,无法为新增巨额贷款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可供投资并提供高额回报的行业有限,银行的新增贷款往往集中于少数行业,如在泰国,大量资本流入后,银行信用发放给建筑和不动产的份额从1980年的8%增长到1990年的16%。大部分新增贷款用于不动产交易。

此外,由于大多数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资金,国内银行只能向次级层次风险较高的客户贷款,因此,银行对于借款企业和借款个人的利润和信用等级要求相应下调。在外资持续流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这样的信贷投放策略通常能够得以维持,但是经济形势突然逆转及外资无以为继时,这种循环将被迫中断,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逆转,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例如,在泰国,1988到1990年的资本净流入与资产价值的上升显著相关,即使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土地抵押值超过贷款很多,而房地产价格下降,仍然使银行资产负债的获利能力受到很大打击。

由于银行体系保持巨额对外净负债,面临着很大的汇率风险,可能遭受本币意外贬值引起的损失。

中央银行针对外资流入实行的冲销性市场干预政策,往往导致市场利率的突然上升,从而加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而在中央银行为了维持某一个汇率水平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短期利率可能上升到一个非理性的水平,这样将削弱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稳定。因此,货币危机往往是银行体系危机的前奏。

篇(10)

一、开放B股市场带来的风险

开放B股市场是我国振兴和发展B股市场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B股市场定位由“利用国际间接投资”向“利用国内外外汇资金”转变的重要标志,可有效地促进整个证券市场不断完善和健康、稳定发展,加速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进程,对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开放B股市场对于我国长远发展的作用是显然的,但还应清楚地认识到开放B股市场所带来的风险。

1、股市“泡沫”风险。据统计,2000年中期B股股票平均每股收益为0.0820元/股,而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为0.1037元/股,显然B股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比整个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业绩要差26%。从业绩亏损股票的隶属关系看,它们多数出自含B股的上市公司之中;从行业角度看,B股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分布在纺织、钢铁冶金、五金家电、轻工等传统产业中;从B股市场投资者队伍看,国内投资者占大多数,他们虽然经历多次股市波动的洗礼,但许多投资者的依赖意识仍很严重,“赚了钱归自己,输了钱找政府”的观念依然存在。面对开放B股市场政策的出台,许多国内投资者不是寻找风险——收益的最佳结合点,而是“一哄而上”,使B股市场股价不断被炒高,没有业绩支撑的股市的泡沫成分不断增大。因此,B股市场目前的繁荣现象并不意味着B股市场风险的弱化,快速技升后的巨大获利将会对B股市场的未来走势造成巨大压力。一旦“泡沫”破灭,不仅伤害到投资者,而且直接危及B股市场的健康、安全运行,引起经济波动。

2、市场风险。开放B股市场前,按我国《证券法》规定,“禁止境内投资者参与B股交易”,然而实际上违规投资者始终禁而不止。到1999年,B股市场上前十强中只剩下位列第九的唯一境外券商里昂证券;2000年境外券商对B股市场更为缺乏兴趣。据有关部门测算,在开放B股市场前,非法参与B股市场交易的开户数已经超过了合法的开户数。因此,B股投资者队伍已从最初设市时国外投资者一统天下变为国内人共同操割,B股市场偏离了当初吸引国外外汇资金投资的设计思路。

开放B股市场后,由于对大量存在的先期违规入市资金加以认真清理的难度较大,因而很难确保国内居民能在同一法律环境下平等地投资B股市场。随着B股市场行情的上扬,先期违规入市者将从中获利。更为糟糕的是一旦B股市场行情出现大幅上扬,大量先期违规入市者的获利回吐会造成B股市场的剧烈震荡。因此,目前B股市场“有价无市”、“无量空涨”的现状一方面给先或违规入市者提供获取暴利的机会,另一方面为B股市场增添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使B股市场潜伏着震荡风险,短期上扬后仍面临着较大的变数。这将直接破坏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和基础,影响证券市场稳定、安全、健康发展。

3、人民币汇率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内居民只允许使用在2001年2月19日前存入国内商业银行的现汇存款和外币现期存款投资B股,只有到6月1日以后,才可以使用2001年2月19日后存入国内商业银行的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以及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从事B股交易。

受B股市场投机性和利好的诱感,在国内合法获取外汇的渠道很少的情况下,不法投资者会以违规的手段通过各种渠道买入外汇进行投资,这将使得外汇黑市变得活跃,逃汇、套汇现象变得频繁,人民币汇率将直接受到冲击(如6月1日以后现钞可自由进入B股市场进行投资的政策已经使人民币兑美元的黑市价格在不到一个星期内下跌了将近10%,对黑市美元急剧高涨的需求将使人民币汇率面临着贬值压力),其稳定性难以预料。而人民币的汇率变动,又将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状况。

4、融资风险。开放B股市场后,由于B股市场拥有巨大的投机价值,许多投资者对未来B股市场的走势预期良好,造成持股者为获取更大的利润而惜售,引起B股市场行情不断高涨。因此能够真正引发B股市场容量扩大的增量资金流入非常有限。而且目前B股市场主体(持股者)主要是国内投资者,因而真正流入的国外资金则更为有限。

根据2000年9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有关规定,“原来不能流通的境外法人持有的B股股票可以申请上市流通”。这将为国外外汇资资金的撤出提供机会。如果B股市场行情强劲上扬,国外资本将会撤离。由于过去我国发行B股股票基本上采取私募方法,筹码相对集中,量也较大,因此国外资本的撤离将直接影响B股个股和指数走势,引起证券市场的强烈震荡,甚至会引发其他方面资本的外流,从而加大我国外汇资金的缺口,带来我国储备资产和人民币汇率的变化,直接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

5、商业银行风险。开放B股市场以来,外汇市场一片生机盎然。但对商业银行讲,却不得不面对潜在的外币经营业务风险:商业银行外汇负债的资金来源明显减少,相应外汇业务利润可能降低;商业银行外汇资金的获利能力直接面临着国际外汇市场的考验;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保证金划转帐户,商业银行将因B股的增发与在二级市场上不确定性买卖而难以把握资金头寸,增加了商业银行资金调拨的不可预测性风险;B股市场交易币种的单一性和国内居民在商业银行的外币存款币种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导致了频繁的币种转换,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外币币种储备的支付性和流动性风险等。

二、今后的对策

1、准确定位B股市场。以前,B股市场长期低迷,根源是由于对B股市场定位不合理。因此,在目前B股市场一片繁荣的大好形势下,更需要对B股市场重新定位。首先,要把B股市场看作一个长期发展的市场而不能看作一个过渡性的市场,否则,将会强化B股市场的短期性和不确定性,只会增加投资和投机风险,影响市场运作与发展;其次,要把B股市场看作我国证券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能仅仅看作一条利用外资的渠道,否则只能弱化B股市场功能。也就是说,应把立足点放在培育B股市场上,促其不断发展增大,使其快速地融合到国际资本市场中去,并在战略上把A股市场和B股市场看作我国股市发展的“双翼”,一个对内,一个对外。只有这样才能使投资者形成对B股市场久远的良好预期,才能更好地减少B股市场中的投机成分和风险颗粒。

2、合理规范B股市场的有关制度。规范、合理的制度是实现B股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开放B股市场后,为规避风险,促进B股市场快速发展,必须进行制度创新。第一,鼓励更多地采用公募的发行方式发行B股,以扩大B股的市场影响;第二,采取多种形式(如鼓励国内大券商直接到海外设点,实现B股在境外的直接委托买卖)更直接、广泛地为投资者服务;第三,放宽对投资主体的限制,减少对境外投资者投资B股的束缚,按照国有经济“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允许其在资本市场上对B股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第四,鼓励A、B股公司分离,塑造纯粹的B股公司;第五,按国际惯例对我国会计、审计制度进行改革,正确、科学、合理地评价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信息披露制度;第六,大力提倡金融创新,逐步消除同股不同权的现象,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可规避风险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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