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经济生活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7 16:31:3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高中经济生活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高中经济生活论文

篇(1)

近年来在高校政治经济学公共理论课的教学中,普遍存在教学效果欠佳、课程不受欢迎,学生不想学、老师不愿教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1)政经“过时论”和“无用论”的影响。许多学生都认为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创立的,对于现代市场经济已无指导意义,而且政治色彩浓厚,理论抽象,学之既无用处又无趣味。加上政治经济学通常在大一开课,学生们忙于应付英语、数学两门基础课,更不愿意将精力放在政治经济学的学习上,上政经课看英语书、做数学作业的大有人在。(2)西方经济学的冲击。改革开放后,随着西方经济学的涌入,西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认可,而且其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有益的作用,但与此相应中,政经理论的抽象、与现实的脱节,使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应用西经代替政经,这更降低了学生学习政经的积极性,虽然目前的情况是政经与西经并存,但学生对西经的重视已明显超过政经。(3)教材原因。现行政治经济学强调的是规范分析,从理论到理论,抽象、枯燥,缺乏吸引力,教材内容与现实有较大差距,对实践缺乏指导能力。而且大学政治经济学部分内容与高中经济常识有重叠,容易让学生产生“吃剩饭”的感觉。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如何把政经的基本原理与当今世界发展变化的现实及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相结合,使之成为令我国高校大学生信服的政治经济理论,是每一个政治经济学教师应担负的责任。为提高政经教学的质量,我认为在教学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案例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兴趣

在政经教学中,老师首先要把基本原理讲清讲透,为学生打好理论基础;其次要培养学生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和处理现实中存在的经济问题。为此,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密切联系实际,我国目前已在市场机制的建立、国企改革、所有制结构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在教学中可联系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商品问题、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下岗与失业问题、社会资本运动中的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及宏观调控的必然性和调控方式、手段的改革等问题来阐述理论,让学生切实感到政经理论的有用性。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出现了一些与传统观念和理论相悖的问题,例如,传统观念认为资本和剩余价值都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社会主义没有资本,也没有剩余价值,而实际上,两者都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只要商品经济存在,资本和剩余价值就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否则会使政经理论与现实相背离,缺乏说服力。此外,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如何根据改革开放的现实,把深奥、抽象的经济理论通过运用贴近现实、具体易懂的实例来阐述,使理论与实际相融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空洞的说教,激发学生学以致用的学习热情和兴趣。而在案例教学中要注意的是,首先案例应来源于现实生活,真实生动,与理论联系紧密,让学生觉得简单易懂;其次案例必须是通过对收集来的大量素材进行筛选和提炼而得的,要具有较强说服力与代表性,符合教学要求,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

二、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吸引力与时效性

1、营造民主、宽松的教学环境和气氛。课堂气氛对教学有极大影响。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已不适应时代的需要。课堂上师生间不沟通、不互动,是不会有好的教学效果的。必须使用各种手段,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启发他们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首先可采用“提问式”教学及安排课堂讨论。当代大学生知识丰富,思想活跃,渴望沟通和交流,有较强的表现欲和探求欲,必须给他们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在每堂课的教学中,可根据具体内容,在讲授前首先提出问题,启发学生去思考,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比如,讲到劳动力商品的问题时,可以提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是否是商品?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再引导学生去认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和内涵,然后与我国劳动力现实情况相结合,最后得出结论。这样可以加强学生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其次课堂讨论也是使教与学相互促进的一种重要方法,特别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课堂讨论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但在组织课堂讨论之前,教师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题目的设定、资料的收集、论点及论据的组织和课堂讨论形式的设定等。成功的课堂讨论可以使学生在热烈的课堂气氛中加深对一些基本原理的掌……

2、指导学生课外阅读参考资料,扩大有效信息量。对于财经类专业的学生来说,足够的信息量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要重视指导学生阅读课外参考资料,鼓励他们多读书、读好书,例如,可以向学生推荐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代表作、反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国经济实践的书籍等,鼓励他们阅读相关报刊杂志,通过这些书籍报刊杂志的阅读,扩大学生的信息来源。

3、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如多媒体教学。“一块黑板、一支粉笔”的传统教学模式已经过时。要达到直观生动的教学目的,多媒体教学是最好的方式。它可通过文字、图象、声音,形象直观地展现教学内容,加深学生的印象,增加他们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教学效果。但多媒体教学也对教师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首先必须加强对多媒体教学的研究,提高制作多媒体软件的水平,并收集多媒体教学所需的图像资料等。

篇(2)

一、独立学院学生的群体特点以及与经济法课程性质的矛盾

(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独立学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学校,其招生对象的三本性决定了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的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从客观上看,一些学生高中的基础知识总体表现比较差,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相对较差,课堂学习效率不高。从主观上看,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整体上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信心,没有涉猎课外知识的积极性。

此外,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为一方面学习基础不扎实,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饱满的学习热情,独立学院部分学生上课不专心,课后不自习,迟到、旷课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我意识强烈

由于三本的学费较高,这就使得进入独立学院学习的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生活优裕。由于家庭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而承受压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与一本、二本的学生有所不同,同时在遵守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意识较差。

(三)思维活跃,综合素质高

在学习基础薄弱、自我意识强烈的同时,独立学院的学生普遍在社会适应能力、表现力、交往能力上优势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大部分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有过接受特长教育的机会,思维敏捷活跃,具体表现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同时愿意在课堂上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动手能力强,敢想敢做,富有灵感和较强的主观创新意识[1]。

上述提到的独立学院教学对象的独特性与《经济法》的课程性质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经济法》课程性质要求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本理论作为基础,而经管类各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老师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作一定的阐述。由于独立学院大多数学生对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轻视比较常见,导致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教条、机械、需要死记硬背,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在《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过程中他们往往感到不易理解,难以掌握,更不用说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独立学院教学要求与经济法课程传统教学方法的矛盾

重视实践性教学、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被认为是独立学院教学的特色,而大多数独立学院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实践性教学方面的改革存在着一定难度。

尽管《经济法》这门课程在各独立学院的经济管理专业几乎都有开设,但真正开展《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学校寥寥无几。在独立学院理论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一味移植母体高校教学方法的做法。目前,很多独立学院在本科生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只是为了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讲授内容,教学以老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讲授为主,对应用教学关注太少,缺乏对学生实际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关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做得不够。学生只能被动接受书本知识,过分注重继承、重复前人经验,其独立性被严重削弱,这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理论教学质量的提高。事实上,经济法的许多法学理论、法律条文都是从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进而又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因此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学理论及法律条文的解释层面上,更重要的还在于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分析和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社会问题。

三、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一)体验式教学

所谓体验式教学,就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构建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模式。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不同于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形式,让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环境中通过体验去感知、理解、领悟、验证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做到观念、判断、技能的自主形成于与主动掌握[2]。

教育学专家发现:使用传统式的教学方法,学员在课堂中仅吸收10%30%的内容,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遗忘,而亲身体验的互动式学习采用最科学的多重感官学习法。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获得自己的经验,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思考和提升[3]。

(二)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承担着管理者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素质培养的任务,因而课程涵盖所有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以及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内容,具有极强的综合性[4]。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 ,又能与其他经济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就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要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教学方法[5]。

四、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一)案例教学

《经济法》课程离不开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则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易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但如何组织好、运用好案例教学值得思考。以下是笔者多年从事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体会。①在案例的选择上尽量是与经管类学生所学专业如会计、旅游、金融等相关联的案例,例如案例中的当事人是会计、导游或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增强案例的吸引力,也容易为学生接受和掌握。②在案例的表现形式上,尽量图文并茂,如采用录像教学,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集中给学生放录像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学生比较容易融入到案例的发展情节中去,轻松愉快地学习了知识而且印象深刻。目前电视、网络上有关法律问题方面的录像资料很多,为教师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③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是对实际情况、法律现象的客观描述,其基本内容必须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而且因当事人可能不经意的违法行为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后果严重,能给学生带来震撼。④案例应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必须能够说明问题。其中应含有人们易混淆的观点,如法律与道德、情理等的混淆,也可能是对不同概念、不同法律主体、不同法律行为等的混淆,这些问题可以用直接的方式提出,让学生思考、分析、解决,也可以用间接的方式提出,通过引导,让学生深入思考来发现问题。

(二)主题辩论教学

经济法律规范具有适用背景的复杂性,即由于社会经济现象千差万别、纷繁复杂而使准绳的采用极为难以把握,很容易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适用具有极大的可辩性。法学从其产生到现在就是在学术争鸣的历史征程中成长起来的,因此辩论式教学理应在经济法教学中占据一席之地。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外经济生活中有争议性的问题,由学生自由组合五人一组,给学生一周的时间准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收集资料并进行整理,课堂上由组长发言,阐述己方的观点并与其他小组进行辩论,再由教师对部分有代表性的法律意见加以点评,并请部分学生参与交流,最后每一小组写出书面的辩论报告。在此过程中同学们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又能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搜集资料的能力,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具有实用性,效果很好。主题辩论教学需要注意的是辩论的话题不能太难且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

(三)模拟教学

模拟教学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机会,在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去体验、练习各种技能,可以训练学生灵活地运用课程知识的能力,学生在逼真的情境中也能够将各种知识及时整理。结合《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很适合搞模拟教学[6]。例如笔者在给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曾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将学生分成小组,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任务,每个小组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而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准备哪些资料,这将会迫使学生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这样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可为学生的日后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四)角色分配教学

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学生在教师所设计的场景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种类似游戏般的体验,促进学生能深刻地体会法律知识,可以说是一种寓教于乐的最好方式。教师在其中的角色则是以客观的局外人的立场出现的,主要的作用有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场景、提供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等,可见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 笔者以《合同法》为例介绍角色扮演教学法在其课程中的具体应用:订立合同。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的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情节有:设计若干名学生代表分别代表买卖双方,对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洽谈。学生洽谈的内容一定要体现要约和承诺,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就洽谈过程所体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点评。教师主要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角色扮演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角色扮演教学法的主角是学生,可选择学习能力强和探知力强的学生来担当主角,但对其他未直接参与的学生教师一定要兼顾,这样才会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五、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教材内容作适当取舍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目前,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计划一般在四十课时,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加以介绍。

(二)注意传统课堂教学与体验教学的关系

体验式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学习,它既弥补了传统知识体系的缺陷,又自成一体形成新的知识、技能体系。体验式教学法应该得到提倡,但是不能忽略了课堂本身的规律和要求,体验教学活动更不能代替课堂教学,颠倒主次。

(三)需要加强教师的组织、引导能力

体验式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随机性的突发事件,教师必须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和理论涵养才能胜任此教学法。需要教师能充分地了解学生的想法,要具有丰富的临场指导经验和较高的技能水平等。

篇(3)

《经济法》课程是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基础课之一,本课程的开设,旨在通过对经济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教学方法、教学质量对于实现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经济法》教学与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相适应,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选择。

一、独立学院学生的群体特点以及与经济法课程性质的矛盾

(一)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自我管理能力差

独立学院普遍都是“三本招生学校”,其招生对象的“三本性”决定了学生的知识水平与学习能力的参差不齐现象特别严重。从客观上看,一些学生高中的基础知识总体表现比较差,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相对较差,课堂学习效率不高。从主观上看,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整体上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自信心,没有涉猎课外知识的积极性。

此外,独立学院的部分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差。正因为一方面学习基础不扎实,另一方面又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饱满的学习热情,独立学院部分学生上课不专心,课后不自习,迟到、旷课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我意识强烈

由于三本的学费较高,这就使得进入独立学院学习的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生活优裕。由于家庭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独立学院的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而承受压力和挫折的心理能力可能与一本、二本的学生有所不同,同时在遵守纪律、团队合作等方面意识较差。

(三)思维活跃,综合素质高

在学习基础薄弱、自我意识强烈的同时,独立学院的学生普遍在社会适应能力、表现力、交往能力上优势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大部分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有过接受特长教育的机会,思维敏捷活跃,具体表现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同时愿意在课堂上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动手能力强,敢想敢做,富有灵感和较强的主观创新意识[1]。

上述提到的独立学院教学对象的独特性与《经济法》的课程性质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经济法》课程性质要求学生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本理论作为基础,而经管类各专业的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老师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对法学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作一定的阐述。由于独立学院大多数学生对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轻视比较常见,导致学生认为《经济法》课程教条、机械、需要死记硬背,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在《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过程中他们往往感到不易理解,难以掌握,更不用说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二、独立学院教学要求与经济法课程传统教学方法的矛盾

重视实践性教学、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被认为是独立学院教学的特色,而大多数独立学院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在实践性教学方面的改革存在着一定难度。

尽管《经济法》这门课程在各独立学院的经济管理专业几乎都有开设,但真正开展《经济法》实践教学的学校寥寥无几。在独立学院理论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一味移植母体高校教学方法的做法。目前,很多独立学院在本科生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只是为了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讲授内容,教学以老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讲授为主,对应用教学关注太少,缺乏对学生实际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关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做得不够。学生只能被动接受书本知识,过分注重继承、重复前人经验,其独立性被严重削弱,这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理论教学质量的提高。事实上,经济法的许多法学理论、法律条文都是从社会实践中抽象出来进而又用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因此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学理论及法律条文的解释层面上,更重要的还在于学会运用这些知识去分析和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社会问题。

三、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一)体验式教学

所谓体验式教学,就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通过创造实际的或重复经历的情境和机会,呈现或再现、还原教学内容,使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并构建知识、发展能力、产生情感、生成意义的教学观和教学模式。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不同于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形式,让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环境中通过体验去感知、理解、领悟、验证教学内容,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做到观念、判断、技能的自主形成于与主动掌握[2]。

教育学专家发现:使用传统式的教学方法,学员在课堂中仅吸收10%—30%的内容,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遗忘,而“亲身体验的互动式学习”采用最科学的“多重感官学习法”。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获得自己的经验,从而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思考和提升[3]。

(二)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然性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承担着管理者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素质培养的任务,因而课程涵盖所有与市场经济运行有关,以及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内容,具有极强的综合性[4]。作为一门不同于经济系列课程的法律学科,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 ,又能与其他经济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是在教学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就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要使《经济法》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实践能力,尤其对独立学院的学生而言,运用体验式教学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教学方法[5]。

四、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

(一)案例教学

《经济法》课程离不开案例教学。《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则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易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表达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就业提供一个练兵场所。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但如何组织好、运用好案例教学值得思考。以下是笔者多年从事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体会。①在案例的选择上尽量是与经管类学生所学专业如会计、旅游、金融等相关联的案例,例如案例中的当事人是会计、导游或银行的工作人员,以增强案例的吸引力,也容易为学生接受和掌握。②在案例的表现形式上,尽量图文并茂,如采用录像教学,教师选择典型案例,集中给学生放录像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样学生比较容易融入到案例的发展情节中去,轻松愉快地学习了知识而且印象深刻。目前电视、网络上有关法律问题方面的录像资料很多,为教师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③在案例的选择上应是对实际情况、法律现象的客观描述,其基本内容必须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而且因当事人可能不经意的违法行为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后果严重,能给学生带来震撼。④案例应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必须能够说明问题。其中应含有人们易混淆的观点,如法律与道德、情理等的混淆,也可能是对不同概念、不同法律主体、不同法律行为等的混淆,这些问题可以用直接的方式提出,让学生思考、分析、解决,也可以用间接的方式提出,通过引导,让学生深入思考来发现问题。

(二)主题辩论教学

经济法律规范具有适用背景的复杂性,即由于社会经济现象千差万别、纷繁复杂而使“准绳”的采用极为难以把握,很容易出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适用具有极大的可辩性。法学从其产生到现在就是在学术争鸣的历史征程中成长起来的,因此辩论式教学理应在“经济法”教学中占据一席之地。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由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外经济生活中有争议性的问题,由学生自由组合五人一组,给学生一周的时间准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收集资料并进行整理,课堂上由组长发言,阐述己方的观点并与其他小组进行辩论,再由教师对部分有代表性的法律意见加以点评,并请部分学生参与交流,最后每一小组写出书面的辩论报告。在此过程中同学们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又能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搜集资料的能力,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具有实用性,效果很好。主题辩论教学需要注意的是辩论的话题不能太难且是学生感兴趣的问题。

(三)模拟教学

模拟教学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机会,在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去体验、练习各种技能,可以训练学生灵活地运用课程知识的能力,学生在逼真的情境中也能够将各种知识及时结合《经济法》这门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很适合搞模拟教学[6]。例如笔者在给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曾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将学生分成小组,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完成任务,每个小组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而如何设立公司,设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准备哪些资料,这将会迫使学生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这样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可为学生的日后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四)角色分配教学

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学生在教师所设计的场景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种类似游戏般的体验,促进学生能深刻地体会法律知识,可以说是一种寓教于乐的最好方式。教师在其中的角色则是以客观的局外人的立场出现的,主要的作用有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场景、提供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等,可见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 笔者以《合同法》为例介绍角色扮演教学法在其课程中的具体应用:订立合同。目的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的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情节有:设计若干名学生代表分别代表买卖双方,对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进行洽谈。学生洽谈的内容一定要体现要约和承诺,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就洽谈过程所体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点评。教师主要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角色扮演教学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角色扮演教学法的主角是学生,可选择学习能力强和探知力强的学生来担当主角,但对其他未直接参与的学生教师一定要兼顾,这样才会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

五、体验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对教材内容作适当取舍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目前,独立学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计划一般在四十课时,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独立学院经管类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加以介绍。

(二)注意传统课堂教学与体验教学的关系

体验式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学习,它既弥补了传统知识体系的缺陷,又自成一体形成新的知识、技能体系。体验式教学法应该得到提倡,但是不能忽略了课堂本身的规律和要求,体验教学活动更不能代替课堂教学,颠倒主次。

(三)需要加强教师的组织、引导能力

体验式教学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在教学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随机性的突发事件,教师必须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和理论涵养才能胜任此教学法。需要教师能充分地了解学生的想法,要具有丰富的临场指导经验和较高的技能水平等。

(四)考核学生的方法可以多样化

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在体验式教学模式中,教师可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注重对学生的及时评价和合理评价。

总之,体验式教学法为《经济法》开拓了一个全新的教学模式,学生从“配角”变为“主角”,而教师则从“主角”变为“配角”,充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激情,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思考、分析和创新能力。目前,体验式教学模式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把体验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高度关注学生发展的教学思想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运用和发展,还需要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1]柳杨.对独立学院<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2):120—122.

[2]王学东.体验式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6):131—133.

[3]张渭绒.体验式教学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实践[j].新西部,2009(08):195.

篇(4)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中对信用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重温马克思的这一理论,结合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一、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一)信用的界定

信用不但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原始话题,又是市场经济的现代命题,它是企业经济行为的立足之本,也是经营者涉足社会的“通行证”。信用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包括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道德规范和以借贷交易为核心的经济范畴。从经济范畴看,信用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一种无须立即付款就可以获得物资(商品)、服务或资金的能力。

马克思认为,信用是一种有条件的信任,是一种独特形式的运动,是一种经济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对此,马克思有明确的说法。一是马克思表示赞同地引用了英国经济学家图克.托马斯对《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一书中的一段话:“信用,在它的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如果资本是用货币贷放的……那么,就会在还款额上加上百分之几,作为资本的报酬。”[1]这表明信用是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基础上的,并且以偿还为条件。二是马克思在分析生息资本在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运动时,明确强调,信用是具有独特形式的价值运动。他说,“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就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2]因此,信用的发展是随着商品交换关系的不断发展而发展,进而当货币作为一般商品交换媒介的时候,在交换过程中出现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购销、赊销经济行为。随着生产资料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信用制度就演变成一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3]当然,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要求扩大再生产,要求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资本的相互运动,这样,原有信用制度的私人性质就必然促使它转换成同社会再生产相适应的性质。

(二) 信用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信用制度的演变和发展,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信用制度既是商品经济运行矛盾的产物,同时,也是推动商品经济矛盾运动发展的工具。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复杂,商品经济运行的矛盾也更加错综复杂,这客观上要求社会按照社会化规律组织生产。特别是机器大工业的形成和发展,使单个资本受到限制,社会化生产要求突破单个资本的限制,

收稿日期:2007-05-12

作者简介:金兆怀,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资本论》与市场经济。进行资本积累,信用制度可加剧资本集中,加快资本周转速度,对社会再生产起到助推作用。其具体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平均利润的形成。信用的发展,有利于资本集中,加速商品生产的竞争和资本流动,从而有利于在行业内部形成商品平均价值,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平均利润。马克思认为,只有信用才永远起着资本转移的杠杆作用和均衡利润率的作用。第二,信用制度的建立,降低了流通费用,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定量的资本在统一的生产过程中必然形成一部分流通费用,受资本目的的支配,商品生产者总是尽可能减少流通费用,以增加剩余价值。信用的形成有利于生产者之间相互赊购商品,能够节约流通费用。第三,信用制度推动了股份公司的形成和发展。股份公司是适应于社会化大生产的资本组织方式和运行方式。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4]信用制度的发展,有利于打破“单个资本”的限制,有利于有效利用社会资本形成股份公司。第四,信用制度的建立,是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信用发展使少数人可以利用社会资本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社会经济新的增长点,推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马克思在论述信用对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起加速发展的同时,也分析了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延缓社会生产的消极影响。第一,信用潜藏着经济危机发生的危险性。在经济发展中,由于信用突破需求的制约、拉动需求的增加,造成对商品的虚假需求,表现为虚假信用,这样在再生产过程中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一旦经济发展中泡沫破裂,整个社会债务链破坏,只有现金支付才有效,就不可避免地引发经济支付危机。第二,信用还容易导致对资源配置的失灵。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和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在一定发展阶段上,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信用,甚至把挥霍作为展现个人财富从而获得信贷的手段。这样就出现债务人不是把债务用于生产、创造财富,而是把它用于消费,自然就会出现许多应该是产业资本却在人们迅速致富的心理驱使下造成资本浪费。

二、我国当前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备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在中小企业管理过程中,许多企业自身信用状况严峻,信用管理水平低下,致使经营风险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信用基础薄弱。众所周知,企业的自有财产是按照承诺偿还债务的信用基础之一。但由于我国目前中小企业投资主体较为单一,经营管理相对粗放,产品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不佳,亏损面大等,导致了产品质量不高、企业偿债能力不强,企业信用基础十分脆弱。

2.部分业务人员素质低。这里的素质包含两方面:一是指部分业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低。表现在业务员私心过重,损公肥私思想作怪,为了一己之利,不惜损害企业利益,与客户相互勾结,使企业蒙受损失。二是业务素质低,敬业精神差,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不作深入调查和研究,随意将企业产品赊销给客户,遇到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差或恶意欠费的客户,使企业蒙受损失。

3.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不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观念不强的一种倾向是,当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坏帐数量急剧增加、以致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时,企业领导不是从根本上去加强企业的内部信用管理、提高内部信用管理水平,而是从表面上去改变结算方式,只采用现金交易或信用证交易,以提高货款收回的保险系数。其结果是应收账款减少了,销售风险降低了,但是信用好的客户也受到不应有的牵连。久而久之,企业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小,从而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另一种倾向是,企业只顾交易数量和提高销售额,不管对销售风险的控制,不管客户信用状况,只要有市场就大量赊销产品。虽然企业的市场份额提高了,但企业应收帐款及坏帐也增加了,以致企业销售越多,则亏损得也越多。这两种倾向都反映出企业治标不治本,没有信用管理意识或信用管理观念不强。

4.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构不健全。我国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设内部信用管理机构,还是沿用过去的机构模式。表现在有的企业将信用管理作为财务部门的一项附属工作,在企业的信用管理上,表现为只负责结算和应收账款的记账上;也有的企业把企业信用管理放在销售部门,虽然销售部门了解客户的情况,但为了完成自己的销售任务,搞好与客户的关系,销售部门也不可能履行好信用管理应有的职能;还有的企业为了加大企业的清欠力度,专门设置了“清欠办”之类的部门,但由于一些职工本身素质低、敬业精神差,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择手段,不但不能完成工作,反而还与客户发生不必要的摩擦,使企业不该失去的客户也离开了企业,企业因此蒙受巨大损失。

5.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不科学。中小企业的内部信用管理机制不科学,主要表现在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上。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存在三种模式:其一是销售部门负责订货和发货,财务部门负责记账和结算的模式。这种模式对应收账款没有具体的责任人,出现了对应收账款管理的真空,风险失控。其二是销售部门进行业务承包,既负责产品销售,又负责对客户清收货款,财务部门只负责记账和结算的模式。这种模式比第一种模式有所进步,至少对应收账款有具体的责任人,但销售部门的主要任务是销售产品,盲目赊销在所难免,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往往有其名无其实。其三是财务部门负责清收货款、销售部门负责定单和发货的模式,由财务部门对销售部门进行控制。在这种模式下,财务部门为了降低风险,就要求大量采用现金结算方式;而销售部门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却要求采用赊销方式。这就必然会造成财务和销售两部门出现矛盾和冲突,财务部门控制严格,不利于销售部门开展工作;控制不严,这种管理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构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增强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疏通和扩大其融资渠道、保持其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所在。在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的创造和建设上可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快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构成是单一业主制、合伙制企业和股份公司制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前两种企业制度的一般特征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简单化,管理人格化;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中小企业,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制度决定了信用主体,企业制度有缺陷就难以培育可信赖的信用主体,管理有随意性就无诚信可言。因此,健全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是提升中小企业信用能力的必要选择。

2. 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素质。目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产权不分,经营者和管理者同属一人,经营者对企业信用的影响非常大。首先,企业内部信用制度的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认识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只有当领导者认识到企业建立完整的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会给企业带来的潜在收益时,该项制度才会最终执行。其次,一个企业的形象是由它的员工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其中经营者的作用尤为重要,可以说,经营者个人的信用是企业信用的基础。因此,中小企业经营者首先要树立诚信的理念,充分尊重债权人的权益,真正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3. 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树立信用形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一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将会越来越容易得到。因此,中小企业应该遵纪守法,遵守承诺,按时偿债,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首先,中小企业要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其次,中小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再次,中小企业应该按时偿还银行的债务,严守与其他企业建立的合同,遵守承诺,不随意毁约,以获得社会大众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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