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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的成效
1.1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
按照新农合制度的规定,参合农民患病后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可以得到至少4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而且,这一补偿比例还在不断提高,在2005-2006年度将提高到50%以上。因此,从理论上看,今后农民患大病住院只需要自负少部分的医疗费用,而大部分医疗费用由新农合负担,这一补偿标准已快接近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水平。2003、2004和2005年三个年度,大理州弥渡县参合农民平均每次住院得到的医疗费用补偿额分别是358元、406元和429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1.2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潜在的医疗卫生需求逐步释放出来。
开展新农合之前,由于医疗费用高、收入水平低,因此很多农民都是“小病扛,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开展新农合以后,农民的看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在大理州弥渡县,2003-2004年度全县参合农民的门诊量是54694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为70675人次,增长了29.2%;2003-2004年度全县参合农民的住院数是5163人次,2004-2005年度上升为9003人次,增长了74.4%。在宾川县,实行的是门诊费用的20%减免报销制度,参合农民的门诊就诊需求量更是快速上升。
1.3新农合推动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新农合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推动作用,首先,表现在整个农村医疗市场的扩大和卫生业务收入的迅速增长,这为农村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农村乡村卫生系统的服务条件、药品供应和监管等卫生供给状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如弥渡的苴力镇、宾川的州城镇等卫生院在开展新农合以前医院设备落后、从没做过手术,在开展新农合后,通过国债资金加上地方补助及自筹资金,每个乡镇都增加了至少50万元以上的卫生投资,改善了医疗卫生条件,医院的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另外,新农合的开展还优化了农村卫生结构,促进了县乡村之间卫生资源的合理分工,提高了各级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才需到县上”的局面。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新农合的启动和发展是一件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运转和作用发挥涉及到参合农民、医疗单位、卫生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等多方面的关系协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新农合的筹资成本高,办公经费得不到保证,影响了卫生部门的积极性。
目前,新农合筹资成本很高。据测算,筹得每位参合农民10元医疗基金的成本在1.5~2.5元之间。并且,筹资期间也很长,部分乡镇的筹资仍然需要长达1~2个月的动员才能达到80%以上的参合率。在新农合的运行管理上,大理州在首年安排了40多名专职管理人员,办公经费也基本到位。但在后续发展中,由于贫困县财政困难,办公经费难以足额落实,只好由卫生部门承担运行费用。高昂的筹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部门继续开展新农合的积极性。
2.2医疗费用补偿标准还不够科学,变动频繁。
大理州在试点四年多的时间里,住院费用的补偿比例调整了三次以上,合管办对基金的管理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由此造成基金沉淀比率波动大,影响了制度的稳定性和农民的信任。如弥渡县在2003~2004年度,家庭帐户基金沉淀额是174.7万元,沉淀比率高达73.1%;住院基金沉淀额为296万元,沉淀比率是62.8%,新农合基金的平均沉淀率为65.4%。如此高的资金沉淀率严重影响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也不符合新农合基金“以收定支”的管理原则。2004~2005年度在下调了家庭账户基金比例、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后,新农合基金平均沉淀率才迅速下降为20.5%。
2.3对卫生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够,医药费用上涨过快。基金管理上存在漏洞,影响了参合农民和村级卫生所的积极性。
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象仍然严重,医院诱使参合农民住院、小病大治、开高价药、自费药等不规范行为依然普遍。医药费用的上涨,部分抵消了新农合制度在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方面的作用。此外,由于报销手续繁多和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民在申请住院报销时本可以按40%报销,但因为没有带身份证或其它证件,便只能按照20%的门诊比例报销了。一些乡镇报账点,由于管理人员较少往往会导致门诊减免资金不能及时下拨,造成卫生所因流动资金不足严重缺医少药,影响了农民看病,造成不良的影响;由于没有法律的约束,致使新农合的效果受到影响。
3.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对策
3.1探索创新机制,降低新农合的筹资成本。
针对当前新农合筹资难、成本高的问题,可尝试采用报销资金预缴存和村卫生所包片制度。经过四年多的全面宣传,新农合政策已基本深入人心,筹资时可不再采用这种高成本的方式,而采用预缴存和包片相结合的制度。对于当年发生疾病报销医疗费用的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用报销所得的部分费用预缴次年的参保资金。对于未参保的农民,委托各村卫生所包片宣传发动和代收参保资金,合管办向代办点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因为村级卫生机构与农民群众较熟悉,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及调动村级医务人员的参合积极性,进而形成卫生部门与参合农民之间的一种良性互动机制。
3.2加强医疗基金的运行管理,落实管理经费。
新农合最终能不能让农民得到实惠,关键在于医疗基金的运行管理。建议从以下途径解决新农合的办公经费问题:通过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各地财政必须按照参合农民人头数核定人员编制和拨给办公经费,办公经费不能到位的不予下拨中央及省的新农合配套金,并对主要责任人实行严惩。对于财政确实困难的贫困县,由财政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下拨专项新农合管理经费,以确保贫困县新农合工作的正常管理。
3.3强化卫生服务行为监管,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上涨,保护新农合成果。
由各地医改办或卫生局统一建立新农合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到各地审查定点医院对参合农民采取的医疗方案或医生开具的处方单,重点审查药品的选择和用药量、大型设备检查的必要性、新特药和自费项目的控制情况、是否存在诱导性住院、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等,对违规医疗单位和个人实行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3.4科学确定门诊、住院费用补偿标准,监控医疗基金运行。
新农合制度要逐步稳定医疗费用的补偿标准,避免频繁变动。补偿标准以“量入为出”原则为指导,通过科学测算来确定。当前,一些试点县在补偿标准的确定上有些保守,同时在基金的使用上也存在一定的“惜赔”现象,导致当年医疗基金过多沉淀。对于连年沉淀的资金,一定要加强监控,防止贪污、挪用。建议将沉淀资金计提为风险准备金,用于平衡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财务亏空,同时要适当提高补偿比例,保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实现医疗基金的收支平衡。
参考文献:
[1]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03年6月.
2现状
2.1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人力资源现状
贵州省现有总人口约为4067.3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94.67万人,全省新农合机构总人数1104人,专职人员914人,借用190人,在岗1001人,不在岗103人,其中男497人,女607人,分别占45.02%和54.98%;50岁及以上47人(4.26%)、40~49岁364人(2.97%)、30~39岁530人(48.01%)、29岁及以下163人(14.76%)。全省新农合工作人员平均每人要负责3.39万人。
2.2新农合人员学历及学缘情况
从学历上看,硕士研究生学历8人(0.72%)、本科学历412人(37.32%)、专科学历555人(50.27%)、中专学历117人(10.60%)、高中学历12人(1.09%)。从学缘上看,医学类571人(51.72%)(包括临床、护理、检验、影像、口腔、药学、社会医学等等)、财会类111人(10.05%)、计算机信息类53人(4.80%)、管理学类146人(13.22%)、法学类118人(10.69%)、其他专业105人(9.52%)。因为新农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其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医疗水准,但目前医学类专业人才缺乏。本科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的新农合人员明显偏少是目前贵州省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2.3新农合运行方案不同,参合者的受益程度不同
在实行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上,各市(州)、县(市、区)新农合运行方案不统一,参合者受益程度不同:(1)贵阳市重门诊补偿,兼顾住院与大病,取消门诊家庭账户,以开阳县、清镇市为代表。两个县2345922人次,总参合人数为712149人,两县合计住院为44443人次,平均住院率6.24%,在调研的12县中稍稍偏低,门诊补偿比为60%~70%,封顶线400元。重视门诊补偿能最大程度地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小病能得到及时诊治,防止小病拖成大病。由于重视门诊补偿,门诊补偿资金约占总资金的35%左右。(2)大部分地区,重视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同时兼顾门诊补偿的做法。此种侧重于大病补偿的传统模式,参合者的年住院率都比较高,远高于2008年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居民年住院率6.8%的平均水平,而门诊的两周就诊率相对较低。为此,门诊的补偿资金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0%。(3)政府出资委托保险公司管理的运行模式,以六盘水市为代表,优点是给新农合管理机构减轻了许多工作量,定点医疗机构名义上接受双重监督,但实际的监督审查工作主要靠保险公司来完成。它的弊端在于,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参合农民的医疗需求和受益度。
2.4贵州省12个新农合市县住院率、新农合门诊、住院服务人次统计
在调研中,同时对所在县(市)住院率、新农合门诊、住院服务人次年统计进行收集和整理。在整个调研中看,村门诊率明显高于乡镇门诊率,乡镇门诊率高于县门诊率,住院率县明显高于乡镇和县外住院率,这说明村门诊主要是以常见的小病为主,乡镇门诊率主要是以较轻的病为主,较重的病是以县级医院为主,这也从住院率表现出来,县外(主要包括地区医院、省级医院、专科医院和省外医院)住院率主要是特大疾病和在外务工人员为主。
3存在的问题
新农合是一项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出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是一种参与主体多元、决定因素复杂的制度[4-5]。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新农合存在缺乏正确认识和定位、机构属性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完善、办公场地不固定及办公经费未能及时到位、信息网络平台不畅通等问题。
3.1对新农合的认识和定位
通过对调研座谈会和问卷的整理、分析发现:首先,对新农合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定位,认为像其他的社会保障部门一样只是给农村居民在看病上报销的福利机构,因此对新农合的工作开展影响很大,很难保证新农合医疗基金的安全性。其次从人员配置和使用上,市(州)级在人员配备上最多8人,少则2人(其中1人是借用)。在这种人员不齐的情况下,主管部门还要长期抽调工作人员到其它部门科室和岗位,导致真正从事新农合工作的在岗人员就只有2~3人,因此工作开展难度非常大;县(市、区)级工作人员配备虽然比市(州)好一点,但人员抽调现象也存在;乡(镇)级名为2~3人配置,实际上大部分都只有1个人。第三,从机构属性上,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只是按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管理,并没有明确事业单位,就使工作人员出现了既不是公务员,又不是参公管理的尴尬局面。因此,在职称、工资、福利待遇上得不到保障,出现人心浮动,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第四,从管理属性上,省、市(州)、县(市、区)新农合上下贯通,但是乡(镇)级与省、市(州)、县(市、区)形成了一个断链:乡(镇)级新农合管理人员归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而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没有行政管辖权,所以乡(镇)级新农合工作人员不固定,随时调换,影响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3.2对新农合的管理情况
因为机构属性不明确,造成了管理制度不完善。其表现:首先“,管办”不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是设在卫生局下的二级单位,因此,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受外界干扰因素影响较大,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不能真正发挥执法监管的作用。其次,因为没有专门针对新农合的法律法规(目前只有江苏省出台了一部《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出现了执法过程中的盲点,造成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第三,由于筹资标准时间不固定,因此造成筹资工作困难。第四,称谓不统一,有的市(州)称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简称“合医办”,有些县(市、区)称为“新农合管理局(中心)”简称“合医局(中心)”等。
3.3新农合的办公场地及办公经费
据调查,各市(州)、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大部分没有固定和独立的办公场所(多数是租借办公),缺乏必要的巡视、监督、检查的交通工具,办公经费的标准也有所不同。虽然办公经费全部由卫生局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经费未能及时到位,在工作和监督执法上产生了很多的矛盾和问题,造成了工作的被动和滞后,整个监督管理不能做到提前预防。
3.4信息网络平台不畅通
省、市(州)、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信息网络平台不统一,使得信息网络终端没有覆盖到最基层(村卫生室),所以也制约了新农合的发展。如本应在第一时间完成处方的录入,但由于信息网络不畅通,结果是每个月拿到县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统一录入,这样既增加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工作量又不能做到及时的监管。
4建议
我国合作医疗几起几落的曲折发展历程使得新农合格外受到政府的关注[6],其建设要结合目前农村社会宏观的政治经济环境,从战略高度研究和把握新农合制度理念[7]。
4.1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的新农合工作队伍
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的新农合工作队伍,必须认真制定适合的策略方针和目标[8]。首先,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是一个专业性强的机构,因此在人员配备上不能有随意性,不是什么专业都可以,要科学合理配备专业人员、要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的监督执法队伍,这样才有利于监督、管理、保证新农合资金的安全运行。其次,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人员数量配置要科学合理,用工作量测算方法比较适宜。测量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测算某区域范围内,全年门诊、住院服务后的管理工作量,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计算。第二部分是计算新农合管理机构,对不同层次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巡视、督查工作量进行统计,计算上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对下级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定期召开例会的工作量,计算基金管理、补偿经费的核实、拨付工作量,信息资料的汇总、传送、信息平台的维护工作量,以及咨询服务等工作量的总和。将两部分相加,即为经办管理机构需要配备的工作人员数。
4.2明确新农合工作人员的工作属性
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属性要明确,新农合经管机构应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系列范畴,可根据实际情况先由参公管理逐步走向公务员系列。这样既可以提高新农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又可以稳定建设和发展新农合队伍。乡镇新农合管理机构人员应并入县(市、区)新农合经管机构,由县(市、区)新农合经管机构直接派驻到乡镇工作。这样就可以上下贯通,便于工作开展,加强新农合的管理。
4.3对新农合要有正确的认识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首先新农合既像其他的社会保障部门一样,是给农村居民在看病上报销的福利机构,但是又是区别于其他的社会保障部门:(1)这是国家给农村居民的最大惠民政策,它可以使农村居民不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使农村居民受惠,最大化的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2)可以合理整合利用有限卫生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支持卫生部门的发展和建设。(3)患者在新农合中更容易享受卫生服务量和价的优惠。(4)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方,通过签订、执行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支付方式等经济关系,抑制需求诱导,控制患者行为和医疗费用。(5)有利于预防和治疗相结合,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可以做到预防在先、控制为主、治疗为辅,实现低投入、低消耗,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目标的最大化。
4.4合理设置新农合管理机构
首先,明确机构的属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其他一般单位不同,它既有管理的属性,又具有监督执法的行为,因此,上下要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省、市(地、州)、县(市、区)到乡(镇)上下贯通,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实行垂直管理,村由村委员会指派一位协管员对本村进行监督管理。其次,应完善管理制度,这样才可以基本解决新农合队伍建设中所产生问题和矛盾,使得工作经费得到更好地保障,彻底实现“管办”分离。市(地、州)、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应当脱离卫生部门(可以适当高于卫生部门半格),形成真正独立的监督执法部门,这样就避免了“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尴尬局面和不应有的工作干扰,可以更有效地对新农合医疗基金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新农合医疗基金安全性。第三,国家应尽快制定和出台针对新农合的法律法规,使经办机构的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防止和避免非法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的现象发生。
4.5不断改善新农合机构办公环境
各市(州)、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巡视、监督、检查的交通工具,要有统一办公经费标准。这样在开展工作和监督执法时,就不会产生很多矛盾和问题,不会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滞后。
4.6不断完善新农合管理制度和新农合运行方案,提高参合者的受益程度
实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使全省的农村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应综合上述三种运行方案,兼顾门诊、住院与大病补偿,这样更有利于农村居民做到“早预防、早诊治”,“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镇)”,切实减轻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使更多的农村居民在医疗保障上得到实惠,同时也便于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2结果
2.1参合人群年龄结构
老化将对新农合基金带来一定的风险通过对湖北省某县数据分析可以发现,自2008年以来,新农合的参合率基本处于上升趋势,截至2012年,新农合的参合率达到99.30%,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我国的农业人口基本被新农合所覆盖,这是我国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的一个好的开端。但是,参合人口的年龄结构分析结果不容乐观。从纵向看,除了0~5岁组的儿童参合人数占总参合人数的构成比呈现上升趋势外,其他年龄组参合人数构成比随着年份没有显著性变化,趋于稳定状态。从横向来看,参合年龄段中40~59岁年龄组的参合人数占总参合人数的构成比最高,40~59岁组及60岁组两个年龄组的参合人数的构成比每年达到50%以上,2012年达到59.31%,接近60%。然而这两个参合年龄组又属于发病的高发人群,势必会对新农合的基金构成一定的威胁。
2.2老年人口的住院人次逐年上升
对新农合基金造成一定冲击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以及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我国的农村人口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在显著提高,住院人次也在不断上升。如表3所示,从纵向分析,该县总的住院人次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住院人次构成比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12年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人次占总的住院人次的构成比达到28.98%,相比2008年住院构成比增加了9.54%,4年内增加接近10个百分点,2009年以后逐年增加的百分比呈现递增趋势。某种程度上反应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下,老年人卫生服务利用程度的加强,但是一方面也对我国的新农合基金造成一定威胁。存在的另一个隐患是40~59岁组的住院人口构成比是最高的,住院构成比稳定在35%左右,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将会对我国刚刚建立的新农合基金造成很大的威胁。
2.3老年人口住院费用的上升对新农合基金的影响
在老年人住院人次上升的趋势下,难免会引起老年人口住院费用的上升。老年人以及总的住院人的住院费用都呈现上升的趋势,2012年老年人口的住院费用是2008年的3.28倍。2012年的住院总费用是2008年的2.25倍。可见老年人口的住院总费用上升的幅度较普通一般人群更大,值得我们去关注。2012年老年人口的住院费用占总的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27.53%。相比2008年上升8.60%。这对于农村地区没有退休金及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经济负担,并直接影响其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同时对新农合基金造成潜在的危机。2.4参合老年人住院流向对新农合基金的影响,老年人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主要是乡级医疗机构,其次是县级医疗机构。市级及市外医疗机构就诊人次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一方面,因为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不便长途奔波,另一方面,因为老年人发病多为慢性病,病程较长,乡级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卫生服务需求。但是从纵向来看,老年人乡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所占比例自2010年以来呈现下降趋势,县级及市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所占比例呈现上升趋势。某种程度上因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得老年人卫生服需求得到释放,但是仍然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使老年人的就医流向呈现合理的发展趋势,在满足老年人卫生服务需求的条件下高效地使用卫生资源,避免在老龄化背景下卫生资源的浪费导致的新农合基金的负担。
3讨论
3.1政府加大对新农合老年人卫生服务的财政
投入新农合自2003年实施以来,基金的使用以及管理一直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达到平稳运行状态。在老年人住院人次以及住院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增加的基础上,政府应该增加对新农合中参合老年人的专项财对老年人的专项投入,确保在满足老年人卫生服务需求情况下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平稳运行。
3.2“开源”和“节流”双管齐下政府
加大对老年人卫生服务投资的同时,需要以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为核心进行节流,减少医疗资源的不合理使用而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浪费。近年来,在新农合保险广覆盖的情况下,面临着参合人群老龄化的挑战,改变参合人群的年龄结构是一个长远的问题,为此通过医疗服务的成本控制,减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率也是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通过支付方式改革来控制医疗服务供方诱导需求产生的额外医疗服务成本,同时,通过补偿政策以及增加患者的健康保健意识,分级诊疗等措施控制需方引起的医疗资源浪费。
3.3加强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室的建设,合理引导老年人的就医流向老年人的就医集中在乡级医疗机构,但是近年来县级医疗机构老年人的就医人次有所上升。然而老年人的发病一般为慢性病,病程比较长,在没有紧急情况的条件下,乡级医疗机构基本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卫生服务需求。国际经验表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诊治80%以上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为此,需要加强乡级医疗机构的建设,满足绝大多数数老年人的卫生服务需求,这一方面可以方便老年人就近就医,同时又可以保证老年人合理使用卫生资源,避免卫生资源浪费,从而控制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医疗费用的上涨,减轻农村老年人口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重要的是保证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
(一)档案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强
虽说档案管理现如今可以依靠强大的科技来实现,但是相关的操作也需要一定的技术人员。在现实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这份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认为这不过是一项枯燥无味的工作,无需投放过多精力。因此造成了档案管理软件的利用率极低。档案管理人员的消极怠工,使得资料丢失、错乱、外泄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严重威胁了新农合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安全性。
(二)门诊统筹报账的管理不科学
新农合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国家确立的几种补偿模式也逐渐得到完善,门诊统筹报账这一形式也是为了能够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能够减轻农民同胞的负担,使更多的农民朋友能够从这一举措中真正获益。但门诊统筹面临的问题也不少,比如资金总量不充足、报销人数众多、细节问题等难以把握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将门诊统筹这一举措推入了风险之中。这些外在风险我们已经在努力想办法进行改善,那么内在的问题我们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每日接待的患者非常多,哪些是可以利用门诊统筹报销的,哪些是受到一定限制的,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而经常出现的问题是,没有将这些情况进行及时的分门别类、归纳、整理,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资料混乱易丢失,医院和患者的资料安全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三)关于住院病人补偿的资料管理不善
前面提到了关于门诊统筹给新农合医疗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风险,其实,在住院病人补偿这部分也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正如门诊统筹中遇到的问题一样,每一笔补偿都没能及时得到汇总、整理与归档,使得工作人员在后期进行统计时便会手忙脚乱,而且更容易对病人的切身利益造成影响。
二、针对新农合医疗档案管理安全性的问题提出的几点改善措施
(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定责任到人
对于新农合医疗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完善科学的制度和明确的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于档案的保存、查阅以及销毁几方面都要制定相关的制度,并安排专人进行负责,做到“专人专事专办”。在档案管理人员方面,应配备专业人员担任此职,此类岗位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求责任心,还要具备认真细心的特质,对于别人眼中枯燥的档案管理工作抱有热情,并不断就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心态进行培训,确保新农合医疗的档案管理工作从内部做到万无一失。
(二)确定门诊统筹或住院补偿档案的具体管理办法
根据门诊统筹工作量大且细致的特点,应养成每日进行报账与整理的习惯。在每日工作结束以后,对当天发生的门诊统筹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对同类的票据进行有一定顺序的装订,然后归档整理,妥善保存。这样的工作结果令人一目了然,不仅让一切事务有迹可循,在需要其中一份单据时,不管是按日期查找,还是按伤病类型查找,都会很快得出结果,另外装订归档后的资料的安全性也得到了保证,不易丢失损坏,更不可能被泄露。对于住院补偿情况也是如此,相对于门诊,住院部的日工作量或许没有那么大,但我们也要进行每日整理,每日对当天发生的情况进行统计,之后可以按月为单位,将相关单据进行装订与归档。同时,建立完善的统计与汇报制度,制定科学的统计方法,将统计结果汇报给相关负责人,这样一来,我们最为繁杂、最容易出错的工作也变得井井有条,最容易泄露信息的工作也得到了安全的保障,不仅为自己的工作带来了便利,也为广大患者带来了保障,更推动了新农合医疗工作的科学发展。
目标新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的初衷在于为农民解决因病返贫、致贫的问题,提高农民防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以及身体素质,这一初衷同样也是对参合农民进行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随着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不断推行,参合的农民对其管理和运作的模式都越来越清楚,由此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针对新农村合作医疗漏洞的行为。例如,将简单的门诊治疗可解决的疾病转为住院治疗,或者向他人出借自己的医疗本等,这种做法虽然可以使得少数人获得理想的利益,但是却从整体上损害了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利益。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农民虽然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意识较强,但是针对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却缺乏相应的制度遵守意识,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内部控制工作的要点。整体上来说,从参合农民出发的内部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农民对疾病风险的防御能力,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病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转变农民的合作医疗观念,使农民能够按照法律法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二)定点医疗机构的内部控制
目标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提供高效的医疗服务,其在新农村合作医疗中就相当于医疗基金向外流出的看门人,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对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中普遍存在一些缺乏规范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不合理用药,包括处方用药的种类多,对抗生素的使用频率超过一般标准,静脉注射比例大;②不合理检查,主要体现为化验检查反复进行,使用大型仪器检查不符合规范;③不合理收费,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自立项目以收取医疗费用的现象。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将从整体上对参合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时也会进一步阻碍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所以,为了避免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必须将其作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的一大重点。基于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定点医疗机构首先应从自身出发,努力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制度来提高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同时,可以建立相应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实现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时对接,全面掌握定点医疗机构的一切诊疗活动,并对其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从源头上制止不规范行为的产生。从定点医疗机构出发的内部控制目标就在于促进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医疗费用的合理性的提高,从而有效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从整体上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水平也是十分必要的一个方面,可以从制度建设、人员素质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几个方面来落实。
(三)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
目标的总体分类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机构》中指出,内部控制目标可以分为战略目标、报告目标、运营目标以及合规目标四种,结合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总体目标对其内部控制目标进行分类,则可分为长期目标、信息目标、运营目标以及合规目标四类。从四类目标的特点出发进行研究,不难发现其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定的关联的,四者共同构成一个整体性的内部控制目标体系。长期目标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目标体系中充当最高目标的角色,以作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期发展的后盾力量;运营目标则代表长期目标分解后的各个分支,也是长期目标的基本落脚点和具体化,可表现为合理用药、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医疗收费行为、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办事效率等,运营目标存在的意义在于确保长期目标的实现;信息目标反映的是新农村合作医疗运营目标的成果,具体可表现为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提升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开基金使用情况等;合规目标可以保证新农村合作医疗运营目标的完成,主要从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等方面落实。上述四个目标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目标中皆有所体现,但是运营目标所占比重相对更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新农村合作医疗从2003年在我国开展以来,至今已基本普及,其工作的重点也逐步向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细节方面转移,所以运营目标也随之成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内部控制目标的侧重点。
的基本依据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以及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制订的前期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其他相关资料。其次,前期绩效评价的对象是乡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所设置的绩效目标,申请的预算资金以及为达到绩效目标打算采取的措施和实施的制度,可分为乡镇自评和区评。乡镇自评是乡镇政府中的主管部门将所制订的绩效目标和预算资金,每月支付额度等内容进行确定,并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公示,听取居民的意见。考虑到乡镇经济条件和居民文化水平的落后,还应该召开乡新农合大会等类似的会议,在各村选取部分村民作代表,在会上进行公示和交流,相关部门做出调整完善后将绩效预算的相关材料上报到区级;区评是指区财政局在乡镇自评的基础上,针对乡镇上交的材料,根据项目的分类挑选专业人士组建专家评审小组,根据相关的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并提出评价意见报告提交到区财政局。预算部门应根据自评结果与区级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与优化本部门的绩效目标等。
2.中期绩效评价中期绩效评价
是整个绩效评价过程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于项目的绩效跟踪管理,中期绩效评价往往是在乡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进程过半时进行。中期绩效评价首先是对于上半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乡镇中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调整并完善前期作预算时申报的绩效目标,完善乡镇新农合支出的目标管理。其次,是通过在乡镇发展新农合的过程中所执行的相关管理制度、措施以及实施方案完整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进行考查,从而及时发现执行中所产生的偏差,最终分析评估绩效目标完成的可能性。最后则是对于新农合阶段性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进行全面考量,其中最不能忽视的就是乡民的主观感受,因此可以进行一次乡民对于新农合的满意度调查,分析得出结果,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评价工作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
3.后期绩效评价后期绩效评价
是在本年度结束时对于该年度乡镇新农合的整体发展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新农合在乡镇中的定位和绩效目标;实施和管理情况;制定的计划、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的管理情况;所制定的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的达标程度;保障对象的满意程度以及对乡镇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评价依赖于评价指标,最终评价的结果也是依据指标的达成程度进行判定。对于乡镇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说,其主要的评价评价指标有:
①参合率:参合人数与农业总人口比率。参合率越高,意味着受保障的人数越多。
②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包括个人出资和财政补助水平。筹资标准越高,说明保障能力越强。
③保障水平:乡镇政府的补偿资金占住院费用的比例越高即实际补偿比例越高,说明保障水平越高。
④受益面。受益人数与参合人数之比。
⑤在乡镇医疗机构住院比率的高低。
⑥群众的满意程度等。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按等级划分。评价具体步骤包括:乡镇府财政部门开始年度评价工作制订评价表成立评价小组实施评价工作收集评价基础材料通过分析确定评价结果填写自评材料和报告上交报告至区财政部门确立专家组和第三方机构对报告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反馈回基层整理总结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
(二)公平保障体系
前期绩效评价分为乡镇自评和区评。乡镇自评中,各村选举的村民代表应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代表着本村的权益,对本村负责,自评时全体代表一起对公布的相关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监督与问责。而区评是针对乡镇上交的材料,根据项目的分类从专家库中挑选专家及相关的专业人士,共同组建专家评审小组,并由专家组提出评价意见,最后经专家本人签名确认提交到区财政局,专家应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认真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预算部门要将乡镇实施新农合的具体方案和相关资料交予第三方评估机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核对核查。项目参与的有关部门不能隐瞒阻碍其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评价工作后,给出具体的绩效评价报告,并对该报告负责。后期绩效评价由政府财政部门自行依据相关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本着公平认真负责的原则对财政项目进行评价,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暴露的问题,并对于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本研究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将济南市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按家庭人均纯收入由高到低排序并分为三层,每层次随机抽取1个县(市、区),分别为经济相对发达的章丘市、经济中等发达的长清区和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平阴县。2007年每个样本县按经济状况随机抽取6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6个村,根据每个村的户主花名册进行等距抽样,每村抽取30户农村居民,共调查3240户,调查人数为11543人。2009年以2007年的调查为基础,从2007年的6个乡镇中按经济状况抽取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与2007年相同的村,每村从2007年的30户中抽取约20户左右的家庭,共调查985户,调查人数为3699人。2012年以2007年为基础,抽取相同乡镇,相同村以及相同的家庭,若被调查家庭不在,不选择其他家庭替代,共调查2174户,调查人数为8111人。本研究以2009年调查的数据为基础,确保每个个体在三年之中至少调查两次,选取三年个体水平上的非均衡面板数据为最终研究样本,共2600户,9020人。其中三年样本过去一年(2006年、2008年和2011年)住院人次数分别为155人次、150人次和113人次为本研究的分析对象,住院家庭的参合率为100.00%。
1.2研究方法
1.2.1问卷调查
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在调查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入户面访调查。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社会经济状况和医疗保险参加情况,调查前1年住院服务利用和费用报销情况等。
1.2.2费用贴现计算方法
为控制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根据济南市医疗保健消费价格指数(2008年定为基年)对2006年和2011年住院费用进行折算。
1.2.3住院费用模型
用传统的线性回归对住院费用进行回归分析时,存在着严格的限制,要求线性、正态分布和方差齐。但是在实际分析中很难同时符合这些要求,住院费用的分布并不满足正态性;而且住院费用的影响因素也不一定可以线性相加。本研究采用广义线性回归模型(GLM)分析新农合补偿政策变化对住院费用的影响,通过ModifiedPark检验设定连接函数为Log函数,分布类型为Gamma分布。分别以住院自付费用和补偿费用为因变量,自变量关键变量为新农合补偿政策(补偿比、起付线和封顶线),其他控制变量包括个人和户主社会人口学特征、家庭特征、健康需要相关变量和住院情况相关变量等。
2结果
2.1基本情况
新农合补偿前三年住院费用分别为6306.91元、5764.00元和8427.07元;补偿后住院费用分别为5540.47元、5046.06元和5612.71元;实际补偿比分别为12.15%、12.46%和33.40%。
2.2新农合补偿政策变量对住院患者自付费用影响分析
从模型结果可以看出,新农合补偿水平因素中补偿比和起付线对自付住院费用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名义补偿比和实际补偿比与自付费用呈反比;有起付线与没有起付线相比,自付费用较高。另外,在名义补偿比模型中,封顶线与自付费用呈反比,在实际补偿比模型中影响没有统计学意义。与住院相关的住院天数与自付住院费用呈正比,与住院一周以内相比,住院两周及两周以上的自付住院费用呈增加的趋势,住院时间越长,费用越高。住院机构与自付住院费用呈正比,与乡镇卫生院相比,县级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自付住院费用呈显著增加的趋势。其他控制变量,经济状况与自付住院费用成正比。自评健康状况与自付住院费用成反比,住院患者的个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和婚姻状况)、户主基本情况(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家庭规模、慢性病患病情况对自付住院费用的影响没有统计学意义。
2.3新农合补偿政策变量对住院补偿费用影响分析
从模型结果可以看出,新农合补偿政策变量中补偿比对补偿费用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名义补偿比和实际补偿比与补偿费用呈正比,即补偿比越高,补偿受益程度越高。有无起付线和封顶线对补偿受益程度的影响没有统计学意义。与住院相关的住院天数与单次住院补偿费用呈正比,与住院一周以内相比,住院两周及两周以上的住院补偿费用呈增加的趋势,住院时间越长,补偿越高。在实际补偿比模型中,住院机构与住院补偿费用呈正比,与乡镇卫生院相比,县级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补偿费用呈显著增加的趋势。其他控制变量,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相比,职业为农民与非农民相比,获得的住院补偿费用较高。住院患者的其他个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和婚姻状况)、户主基本情况(性别、职业和受教育程度)、家庭规模、慢性病患病情况及健康自评状况对住院补偿费用影响没有统计学意义。
1.1.1市级
北京市新农合制度的顶层管理组织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由市卫生局(现为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民政局等多个委办局组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管处室为基层卫生处。2007年成立了市新农合服务管理中心,但目前尚未承担新农合的直接经办任务。(1)单位性质及编制。2007年1月,按市编办《关于同意成立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中心的函》[京编办事(2007)2号]文件设立组建市新农合中心,为市卫生局所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9人,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1名,工作人员7名。截至2013年年底,实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处级领导2人。(2)单位职能。承担新农合方案的指导、评估;负责新农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负责开展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调研、咨询服务及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包括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农合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基金筹集情况、基金支出管理情况和支出经办工作记录等;总结和推广各地区新农合经验。
1.1.2区、县
按照相关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设置要求,至2004年年底,北京市13个涉农区、县都成立了由区、县正或副职担任主任,卫生、财政、民政和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县卫生局,区、县卫生局下设新农合管理中心(办公室)作为经办部门。按照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的职能,一般设置管理、审核、督查、会计、出纳和信息统计等岗位,人员编制应以10万参合农民为基数(包括10万以下),人员编制为5人,每增加10万参合农民应增加1.12个编制。截至2013年,各区、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共有编制136人,实有工作人员131人。北京市各区、县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基本设在乡镇政府,未独立设立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和编制,一般采取乡镇政府社保所或计生办人员兼职负责乡镇新农合的筹资和补偿工作。
1.2人员情况管理人员的质量主要体现在人员的学历、职称和专业结构方面。新农合管理人员应具有卫生管理的知识与技能;审核监督人员应为卫生技术人员并熟悉医疗业务,会计、出纳人员应是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财务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应熟悉新农合工作和信息统计管理业务,所有经办机构的业务管理人员都应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对人员的学历和职称未提出具体要求。
1.2.1市级
(1)基本情况。市新农合中心目前实有工作人员8人,男性、女性各为4人。从年龄上看,50岁以上3人,40~50岁2人,30~40岁2人,30岁以下1人。(2)人员质量。北京市合管中心在岗人员8人,基本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人为硕士研究生。从所学专业上看,临床医学专业2人(均具有中级职称),卫生事业管理专业3人,护理专业1人(具有中级职称),药学专业1人(具有初级职称),社会保障专业1人,人员结构基本符合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员专业要求,但缺乏计算机专业人员。
1.2.2区、县
(1)基本情况。截至2013年年底,各区、县新农合中心(办公室)共有编制164人,实有工作人员136人。其中男性63人,占46.32%;女性73人,占53.68%。从年龄上看,50岁以上28人,40~50岁41人,30~40岁36人,30岁以下31人。管理人员(中心主任、副主任)共有30人,其中男性13人,女性17人。从年龄上看,50岁以上0人,40~50岁23人,30~40岁7人。(2)人员构成。各区、县工作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101人,大专学历19人,大专以下1人。专业情况较为复杂,临床及相关专业28人,卫生管理专业23人,两项仅占总人数的37.50%;财务专业22人,另有其他专业,如教育、人力资源等共31人。由于各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管理人员(主任、副主任)基本都来自区、县卫生局或卫生系统(如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内部调剂,所以30位管理人员中,有26人都具有医学教育背景,占86.67%;其中卫生管理专业最多,有11人,占42.30%,其次是临床相关专业7人,占26.92%,其余分别为护理类4人,防保类2人,麻醉1人,病案管理1人。其余4人中有2人为教育相关专业,1人为行政管理专业,1人为财务专业。
1.3经办服务开展情况
1.3.1市级
由于北京市新农合在市级层面无经办业务,因此市新农合中心更多承担的是对各涉农区、县新农合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服务等,故对市新农合中心的工作效果需从这几个方面予以考量。(1)业务培训。对各区、县的业务培训工作是市新农合中心的主要职责之一。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与工作要求,主要涵盖的内容有:政策解读、医疗单据审核、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维护和财务规范等。培训的范围也由最初的以各区、县新农合中心管理人员(主管局长、中心主任副主任)为主,逐步扩大到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如财务人员、审核人员等。(2)运行监管。市新农合中心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县新农合进行监管与指导。市新农合中心每年都会对各区、县进行一次全方面的检查,内容包括新农合制度建设情况、当年筹资情况、基金支出情况、医疗单据审核及基金监管情况等,重点为新农合基金的管理。(3)课题研究。市新农合中心也会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利用现有数据等资源,与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课题研究。自2009年以来,市新农合中心与首都医科大学等机构合作开展了《北京市新农合10年发展评估》、《北京市新农合规范管理研究》等多个课题研究。与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合作的《北京市区、县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可行性分析》课题研究,北京市卫生局依据此研究结果,于2013年出台《关于北京市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卫基层字(2013)5号],现已在平谷区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1.3.2区、县
(1)参合率逐年提高,新农合制度得到农民的认同。北京市新农合实施以来,得到了快速发展。2004年初始阶段,北京市新农合覆盖农业人口237万人,农民参合率为71.88%,其中,门头沟最低,只有44.94%,海淀区则达到95.36%。此后,经过事实的教育,农民参合积极性逐渐提高,2013年各区、县参合率已全部超过95.00%。(2)新农合的保障范围由大病延伸到普通门诊,促进了农民的医疗服务利用。新农合实施初期,北京市制定了“以大病为主的补偿模式”,启动初期,新农合平均住院率很低,新农合受益面较窄,难以缓解一般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2008年起,北京市调整了新农合政策,各区、县也开始实行门诊统筹与大病补偿相结合的模式,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到新农合报销范围,从而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3)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严格管理,保障了参合农民相关利益。各区、县均意识到对医疗机构监管的重要性,多数区,县采取了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如顺义区2006年出台了《顺义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设置专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考核管理及三级住院情况的核查,并于2010年起由区财政每年出资100万元,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考核奖励。
2存在的问题
2.1人才结构的专业性不强
人才队伍是各经办机构管理的核心要素。作为卫生管理部门,专业性要求无疑要大于其他部门,而各区、县新农合中心还承担着具体经办职责,专业性要求更是不言而喻。新农合制度与医保制度相类似,故工作内容上也一样,都是将医疗单据审核作为核心工作。但各区、县新农合中心中具有医疗教育背景的人都占较小比例,专业的、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审核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在30名区、县经办机构的管理人员中,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占到25人,比例尚可,但在普通工作人员中,这一比例尚未达到50.00%。医疗单据审核工作是各新农合中心的核心工作,专业性人才的缺失,会给仅有的单据审核人员带来不小的工作负担。而当工作任务较重时,其他工作人员也会被迫“赶鸭子上架”参与审核,但审核质量是可想而知的。
2.2管理内容有所欠缺
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不大完善新农合基金的监管是新农合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目前,北京市各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管理内容仍限于新农合处方和病历的审核和报销,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能力较弱。尽管一些区、县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签订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但这种“单相思”式的管理起到的作用有限。
2.3管理网络不健
全北京市市级和区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设置完整,但基本无独立的乡镇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管理网络不健全。全市和各区、县的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当前和今后的管理需求,乡镇新农合管理能力更不能满足需求。
2.4经办机构人才队伍不稳定
作为新农合业务管理部门的新农合中心目前大都采用事业单位管理。但由于对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在人事管理方面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不统一、不规范,造成人员待遇低、类似人员差异大,加之新农合管理体制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存在着部分人才流失的情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作队伍不稳定,对新农合工作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2.5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随着近年来新农合业务的不断扩展和信息系统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北京市新农合信息系统无论是在硬件还是网络配置上,都已无法满足现今各区、县的实际工作需要;目前,开展HIS系统与新农合系统直接对接的医院数量比较少,大多数的单据仍然是通过人工二次录入系统,工作量大的同时也容易造成录入错误。
3建议
3.1人才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
新农合管理工作中,医疗单据审核作为核心工作,不仅关系到基金的安全运行,还与医疗机构的有效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应首先重点引进具有医疗教育背景、医保管理审核经验及保险精算等相关人才,加强医疗单据的审核工作。其次还应适当引进计算机专业人才,以适应日益增长的信息化需求。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培养现有管理、经办人员队伍,提高其业务和管理能力。同时,相关保障体制机制应及时跟上,稳定机构队伍,避免因政策原因导致稀缺人才的流失。第三,要提高经办人员待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3.2借鉴医保信息系统的模式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是解决新农合管理不规范、提高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等问题的必由之路。目前北京市已有部分区、县建立了县域内的新农合信息平台,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北京市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搭建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基础,并可充分借鉴医保信息系统的模式,或直接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加入新农合系统,用最经济的方式、最快的速度实现北京市新农合管理信息的网络直报和现代化。
1.2新农合政策宣传效果差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与推广离不开广大农民的支持与参与,而广大农民的支持与参与建立在对新农合了解的基础之上,这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宣传。然而,在调查中,有78.7%的农民表示不知道当年新农合参保的封顶线;当被问及农民所在乡镇新农合参保的起付线时,高达55.9%的农民表示不知道,3.2%的农民对此无要求。许多农民只知道新农合政策,但对其制度以及参合人的权利、义务、药费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内容了解甚少,个别农民甚至存在误解,把新农合等同于过去的统筹医疗或一般商业保险。这样就导致农民参合不积极、参保率低,阻碍新农合制度的推进。
1.3制度受益面小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旨在减轻参合农民的经济压力,使每一个农民都能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从而拥有健康的身体。然而,通过调查发现,在新农合制度实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农民受益面小的问题。在调查中,只有62.1%的农民认为参加新农合在很大程度上和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身的负担,认为没什么感觉的有28.9%,更有7.7%农民认为没什么用,反而浪费钱、加重负担。在被问到参加新农合后是否觉得看病更方便了,24.3%的农民认为更方便,认为一般的占46.0%,认为没感觉和不方便的占27.8%,表现出农民对新农合带来好处的感知不强烈。而新农合制度对于农民提高自身健康意识的作用也不大,仅有39.6%的农民表示参加新农合后较关注和很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多达55.5%的农民和以前一样,没有更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
1.4新农合制度设计不合理目前,新农合在实施中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使得在实际运行中“大打折扣”。由于新农合定点医院普遍存在“小病过度消费、检查费用高、报销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低”等现象,使得农民在医疗机构的选择上改变不大。在调查中,53.3%农民基本上选择和偏向于选择新农合指定医疗机构,16.2%农民表示无所谓,去哪都一样,高达27.5%的农民选择没改变。同时,新农合报销程序复杂,有21.5%农民觉得太麻烦,难以顺利完成所有程序,选择有点复杂的占到39.7%,只有14.8%的农民认为现有报销程序是简单、应该、方便的,还有21.9%的农民选择不清楚。此外,新农合制度还存在运行不畅的问题,卫生部门更多的唱“独角戏”,缺乏各部门之间的联动。
1.5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自身建设存在问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是新农合制度实施的落脚点,其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新农合制度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率。当前,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与新农合要求与农民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被问到定点医院对合作医疗参保农民的服务质量时,只有29.4%的农民选择很好和较好,而高达69.2%的认为服务质量一般和很差。同时,农村医疗机构服务内容单一。在调查中,有86.5%的农民认为很有必要和有就更好在乡镇卫生院添置中医药服务,仅有12.1%的认为无所谓和没有必要。此外,目前乡镇医院卫生环境不佳,普遍面临病人容纳量低、医疗设备落后、医药品种少、医生技术水平不高等困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村医疗机构自身建设的不足。
2新农合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农合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广大农民的支持与参与,然而政策宣传的“疲软”让广大农民难以真正了解新农合制度,从而阻碍了新农合制度的推行。第一,新农合医疗机构宣传不到位。定点医疗机构应是宣传新农合政策的“主力客观因素的制约。在赣南地区,由于外出务工人数众多,加之农村地域的辽阔,一些偏远地区难以宣传到位,致使新农合制度存在宣传“死角”,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新农合参合率的不高。第四,欠发达地区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加大了宣传难度。赣南地区经济的落后限制了教育的发展,农村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进一步限制了该地女性的受教育权力,这就使得该地农民整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女性文化程度相对于男性偏低,而目前留在农村的大部分是女性。由于文化水平低,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接受能力有限,理解能力有限,单纯的文字宣传根本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2.2农民积极性不高新农合制度是农民自愿参加的医疗互助救济制度,因而农民积极性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新农合的参保率。然而,当前农民的积极性不高,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第一,赣南农村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多,他们与家乡失去联系,难以获取新农合政策信息和缴纳基金的时间,从而长期与新农合参保“无缘”,久之就淡忘了。并且,由于目前城市医疗保障体系还未将进城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这就导致他们被置于医疗保障的“真空地带”。进城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二,在赣南地区,小农经济意识的农民传统的健康投入意识与现代的互助共济观念的矛盾比较明显。有些农民存在侥幸心理,特别是年轻的农民,认为自己身强力壮,不会生病,不愿意为他人做“嫁衣裳”。第三,新农合手续繁杂,特别在异地转院手续、报销程序上更是繁琐,很多农民因为主动获取信息的能力差,怕麻烦或是没有能力处理好相关手续而“望而却步”。第四,新农合参保益处有限。在新农合制度中报销的主要是农民的住院费用,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保险范围内,而且新农合报销起付线高、还有封顶线等诸多限制因素,从而降低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2.3运行机制不顺畅新农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操作复杂、服务落后等问题,反映出新农合运行机制存在问题,降低了新农合制度的功用。第一,新农合报销程序复杂。很多农民不知道准备什么材料,对于何时报销、怎样操作也不清楚,而异地报销更是复杂。在调查中,25.3%的农民不知道新农合报销该准备的材料,有49.4%的农民知道一些,仅有23.9%的农民选择知道。第二,转院手续繁琐。新农合规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向上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异地转院就医的审批手续复杂,降低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甚至选择退保。第三,基金征收难度大。由于农民奉献意识差、新农合服务工作不到位、基金征收时间短以及外出务工人员难联系,导致基金征收工作难度大,也影响了农村家庭的参合。
2.4法律法规不完善完善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新农合政策的高效、全面的实施,相反,则势必产生相反的遏制作用。新农合法律法规不完善体现在多个方面。第一,新农合制度存在不合理。新农合的政策限制较多,对医疗机构选择、报销时间、特慢病补助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此外,还存在“无法可依,无例可寻”的问题。第二,健康医疗知识匮乏,维权意识比较低。赣南地区农民的人均收入较低,健康意识薄弱,对自身的健康关注不够,传统的生活饮食习惯存在误区,加之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观念仍普遍存在,使得一些疾病无法及时得到治疗,严重影响农民的身心健康。此外,农民对新农合缺乏了解,法律意识淡薄,在繁琐的报销程序中,往往会晕头转向。他们对纳入新农合之内的药物和检查项目不了解,只能在治疗的过程当中盲目地相信医生。当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很少农民选择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配套改革慢。当前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仍未建立起来,农民患大病、特困家庭仅靠新农合补助难以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依然存在。第四,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制度不完善导致乡镇、街道服务的不到位,同时恶性竞争加剧,药价高,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乱象“越演越烈”。
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的规范管理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电子信息技术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便捷的管理方式,也适应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发展的需要,那么在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的过程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档案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促进电子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其次,利用电子管理的技术手段适应新的形势,对档案管理按类别进行划分,保存电子版档案,这样不仅方便查找信息,更加节省人工处理的时间,不断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电子信息化建设。
三、改变传统管理观念,提高电子档案的开发和利用率
为了更好的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就要彻底改变传统的管理观念,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而不仅是停留在整理和保存的环节上,档案对于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有效的电子档案管理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信息的统计、分类、查找、总结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传统的人工收集和整理,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另一方面在查阅资料上也带来了诸多不便,不利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改变传统的收集和管理档案的手段和观念,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整理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大力开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利用的新途径,不断地吸取外部资源和优势,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整合,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更好的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前进。
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管理的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与千家万户有着不可割舍的重要关系,尤其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上,想要更好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那么在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档案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有了制度作保障,那么接下来的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容易很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要对其重视起来,对电子档案管理的权责和管理的程序进行规范化,并且对其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使整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管理的过程形成一个有效的整体,在充分利用先进电子信息技术手段与完善的制度相结合的基础之上,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加大电子档案管理的基础设备投入
当前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不断地提高,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管理的更好更快的发展,但是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档案虽然采用的是电子信息技术的管理方式,但是在基础设备上还急需要加大投入,电子信息技术管理档案的方式是需要一定的基础设备的,例如,电脑、打印机等,那么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电子档案的管理更加有效,那么我们要健全和完善电子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电子档案管理效率,为电子档案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更好的促进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