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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保税港区是我国第13个保税港区,同时也是国务院批复的我省第二家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是海关按照我国国情实际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海关的先进管理经验,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适应跨国公司运作和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新兴监管区域,是我国目前港口与陆地区域相融和的保税物流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监管区域,是真正意义上的境内关外,是在形式上最接近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模式。如何充分利用烟台保税港区的各种优势,推动保税港区和烟台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烟台保税港区的基本概况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9项功能。
烟台保税港区于2009年9月成立,2010年7月通过国家11部委联合验收,成为保税物流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烟台保税港区设立于烟台市北部,规划面积7.26平方公里,划分为港口作业区、物流作业区、公共查验区、出口加工作业区工等四大功能区。保税港区具有港口作业、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等功能,主要开展集装箱拆拼、临港增值加工、物流仓储、集装箱国际中转等业务。烟台保税港区成为我国第13个保税港区,也是目前按照“功能整合、政策叠加”要求,全国第一家以出口加工区和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
二、烟台保税港区的区位优势与特色
烟台保税港区是目前按照“功能整合、政策叠加”要求,全国第一家以出口加工区和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其具备以下优势:
一是腹地经济实力强劲。烟台市是我国首批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是山东省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之一。近年来,烟台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总量列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第7位和山东省第2位。
二是区位优势明显。凭借独特区位优势,烟台对韩、日经济交往活跃。烟台市北与大连隔海相望,是贯穿全国南北的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中连接大连的海上枢纽,连接全国东西的威海至乌鲁木齐高速公路也在烟台交汇,公路、铁路、航空网络四通八达。已运营的烟台至大连火车轮渡将形成环渤海地区的海上“黄金走廊”。烟台还毗邻韩国、日本,已通海运、航运十多条线路,对韩、日贸易分别占全市对外贸易总量的40%以上,发展保税物流潜力很大。
三是港口基础雄厚。保税港区的设立必须有实力雄厚,竞争力较强的港口作为基础。烟台港早在1861年即被辟为开放通商口岸。目前港区共有泊位46个,其中深水泊位23个,仓库9.5万平方米,堆场150万平方米(港区还有2.2平方公里可以利用的面积作为发展用地),铁路专用线26公里,装卸机械750余台,船舶34艘,资产总值32亿元人民币。由于地处环渤海地区前沿,外贸货物抵达烟台港距离近,具有投资省、成本低的比较优势。现已与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个港口直接通航,平均每周航班262个;国内航运辐射胶东半岛乃至环渤海地区,是北方重要的枢纽港口之一。2007年货物吞吐量突破亿吨大关,集装箱200多万标箱,挤进全国十大港口之列。
四是保税物流政策优势突出。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试点为保税港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烟台出口加工区是在原筹建保税区的基础上,于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15个出口加工区试点之一。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鉴于此,烟台出口加工区于2006年底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7个拓展保税物流功能试点之一。
三、烟台保税港区加快发展的途径
1.大力发展国际中转,建设国际枢纽港。建设国际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实现由港口大国向港口强国的转变,是我国港口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举措。保税港区的体制优势为发展国际中转创造了十分重要的政策条件,我国是外贸进出口大国和广泛的国际市场分布优势为发展国际中转奠定了重要的货源条件,保税港区的区位优势为发展国际中转提供了经济运输条件。港口管理部门和经营企业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洞察力,紧紧抓住发展机遇,把握有利条件,顺势而为,大力向航运界和物流界推介保税港区和腹地经济进出口情况,运用比较利益杠杆,提供优质服务,吸引国际班轮公司和国际物流经营商发展国际中转运输,提升港口在国际航运界的地位。
宋代是海南发展的重要时期,海南靠着自己独特的优越的自然条件,不仅仅和大陆之间经济贸易十分密切,更主要是在东西海上贸易中据有愈来愈重要的地位,成为海内外的交通枢纽。
第一,海南与国内贸易的发展。《正德琼台志》载: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广西漕臣奏章中指出:“雷化州与琼岛对境而发船。请引于广州舶司,约五千里,乞今广西濒海郡县土著商一人,载米谷牛酒黄鱼及非舶司赋取之物,兑至广州,请引诏孙迥洋度行之。”《宋史·张鉴传》亦载,当时张鉴在广州时,“有亲故谪琼州,每以奉米附商舶寄赡之”。这表明海南与大陆贸易往来频繁。海南与内地的贸易往来主要是海南有他们需要的消费品,宋代赵汝适在《诸蕃志》卷下《志物》“海南条”中记载者海南有沉香、蓬莱香、鹧鸪斑香、笺香、生香、丁香、槟榔、叶子、吉贝、芋麻、褚皮、赤白藤、花蔓、黎模、青桂木、花梨木、海梅脂、琼枝菜、海漆、革麦、高良姜、鱼镖、黄蜡、石蟹等。这些货物多出自黎恫,先是周边地区的省民用盐、铁、鱼、米等与黎人贸易,继而转卖给其他商贾。由于大量香药流入大陆,故宋时琼州知州朱初平在奏章中强调,广州,是外国香客及海南旅客所聚之地,因此,他建议政府应在广州设市,以便“和买”流入广州之各类香药[1]。
同时,槟榔和吉贝也是海南输往内地的大宗商品,时仅“海南贩之(槟榔),琼管收其征,岁计居十之五。广州税务收槟榔税,岁数万缗。推是,则诸处所收,与人之所取,不可胜计矣”[2]海南每年要交槟榔税为“居十之五”,同样,宋代王象之在《舆地纪胜》卷124《广南西路·琼州》载:“岁过闽广者不知其几千百万也”,以致“非槟榔之利,不能为此一州也”。宋赵汝适在《诸蕃志》卷下《志物》“海南条”中也载,海南“惟槟榔、吉贝独盛,泉商兴贩,大率仰此”。可见,当时香料、槟榔及吉贝在海南对外输出上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二,海南海外贸易的发展。到了宋代,海南海外贸易获得巨大的发展。宋代,海南岛与南海诸国地理相近,贸易便利:“若夫浮海而南,近则占城诸蕃,远则接于六合之外矣。”[3]也就说,海南在宋代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与东南亚国家有着很好贸易基础,宋代著名学者楼钥在《攻媿集》卷3《送万耕道帅琼管》中写道:“势须致此少休息,乘风径集番禺东。”,可见,海南在宋代已经成为南海贸易的中转站。庄方往任知琼州时,皇上告诫他:“琼管以四州之壤岭立海中,实与番禺相为引重,大船蝙献深,赖以为归,摩符不轻畀也……(你)必能习知南海之俗,往其辑宁蛮蜒,劳抚贾胡,以称联选侯之意。”[4]
宋代海南的海外贸易,首先表现为中国大陆和南海诸国的转口贸易,“在岛东南部和南部,如陵水军田坡、番人坡、移辈,三亚市藤桥、天涯海角、崖城、梅山等地,不断发现唐宋文物。其中有波斯人珊瑚墓葬上百座,一粤、闽、浙、赣等地出产的陶瓷、北宋铜钱等。”[5]可见,当时有很多闽粤等地的陶瓷和铜钱被转运到海南,尤其是铜钱,在大陆严禁的情况下,经由海南转口就更加隐秘和便利,此后明清时期有很多的走私贸易也大多走这条路。除了转口贸易之外,海南本地很多物产也向海外出口。海外一些国家也因闻海南马种适宜作战打斗而专程到海南大批购买马匹。宋乾道中占城国王曾派人到海南买马,得到数十匹,次年再来买,“人徒甚盛”[6]淳熙二年(1175)秋,占城国王“遣六百人,海舟三十艘,至海南买马”。[7]足见占城对海南马需求之急切。除采购商品外,也有来补充淡水的。如在昌化县的白马井,宋代赵汝适在《诸蕃志》卷下《志物》“海南条”中“泉味甘美,商舶回日,汲载以供日用”。
为适应海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在宋代海南出现了市舶机构,掌管市舶事务。据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86册《职官44之29--30》载: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七月,提举黄良心曾上言欲“创置广南路提举市舶司,主管官一员,专一觉察市舶之弊,并催赶回舶抽解,于琼州置司”,但被朝廷否决,“更不施行”。另据《诸蕃志》卷下《志物》“海南条”载,宋时海南的“琼山、澄迈、临高、文昌、乐会,皆有市舶”。《宋史·食货志》记载:海南对于往来于海南的商船的收税情况,琼管曾奏“海南收税,较船之丈尺,谓之‘格纳’。其法分三等,有所较无几,而输钱多寡十倍。”
总之,海南在宋代的贸易得到重要发展,不但促进海南的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且也加强了海南与国内外联系,同时也凸显海南在南海贸易的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芦苇,历史上海南在国内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广东社会科学,1989(4).
[2]黄纯艳,宋代海外贸易史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1中美贸易现状
自上世纪70年代中美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合作不断扩大。据中国官方统计自中美建交以来,双边贸易额增长86倍,年均增长17%。至2005年,中美双边贸易额已由1978年的10亿美元增至211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出口市场,美国也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2007年两国贸易额更是突破3020.8亿美元。
然而随着双边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也日渐凸显。近年来,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不断增加。从1979年到1992年的14年里,中方一直为逆差。此后美国对华贸易开始呈现逆差,并持续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1993年中方顺差为63亿美元,2000年中方顺差297.4亿美元,2001年则为281亿美元,2004年为873亿美元。2005年为1141.75亿美元,2006年和2007年分别达到1442.6亿美元和1633.2亿美元。而据美方统计,1979年至1982年美国为顺差,1983年开始出现逆差。1993年美方逆差为3亿美元,2000年为838亿美元,2001年美方有831亿美元的逆差,2004年美中贸易逆差高达1620亿美元。2005年则突破2000亿美元,2006年达到2325亿美元。2007年1至11月,对华贸易逆差也已达2375亿美元
随着中美贸易顺差的不断拉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也日趋增多。自1980年美国对中国的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迄今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实施了100多项反倾销措施,其涉及的中国产品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纺织品、自行车等多种产品。并且中美贸易摩擦正从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高技术产品转移,从商品贸易向服务贸易转移。贸易摩擦的对象由原来的初级产品转向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纺织品、服装、鞋帽等又转向资本密集型产品,如化工、轻工、钢铁、汽车等,更进一步向高技术产品转移。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对我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力度最大的国家。
2中美贸易失衡主要成因
2.1双方统计方法和口径不同导致双方统计数据差异
(1)统计方法不同。中美双方统计采用不同的贸易统计标准进行衡量。美方采用总贸易制,以国境作为统计界限,对进入美国境内存入自由贸易区和保税仓库的货物均列入统计;而中方采取专门贸易制,以关境作为统计界限,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不作为统计,因此造成美方统计范围略大于我方,使美方“逆差”加剧。美方因忽视转口和转口增加值而高估了从中国的进口。中美两国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是经我国香港转口的。据中方统计,中国对美出口的60%以上是经过以香港地区为主的第三方转口的,而转口到美国的商品额中的29%是在我国香港增值的。货物离开中国后在第三方增加的价值,显然不应计算为中国的出口。而美方的出口统计因忽视转口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此外,美国还因出口统计不完全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值。
(2)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导致双方统计上的差异。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是:对一般的进口货物,通常是根据进口商的申报来判定原产地,被判定原产地为中国的货物被记录为来自中国的进口而不考虑是否实际上由中间方出口或者货物在中间方是否有增加值,因而某些被美国记录成自中国的进口很有可能是应该记录为自其他中间方进口的。
2.2中美两国产业结构不同
2004年我国GDP普查数据显示三大产业的GDP比重分别为l3.1%、46.2%、40.7%。显然我国经济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而2005年美国三大产业占GDP的比率分别为2.8%、23.4%和73.8%,到2005年则分别为23%,22%和75.7%。显然美国经济结构已经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而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具有本地化生产的特征,内需倾向突出,制成品的进口对本国生产、消费结构形成补充,因而进口需求旺盛,加之美国由于是过度消费国家,储蓄率极低,从而导致国内投资和产出或者说供给不足,需要大量进口,而中国又因为自己的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承接了大量由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地区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淘汰转移的制造业,并且质量又明显优于墨西哥以及南美等国家和地区,因此美国必然大量进口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而中国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家庭最终消费结构难以与之匹配,且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导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进口需求也相对不旺盛。所以由此两方面原因,所导致的两国对贸易产品需求的不对称是造成美对华贸易逆差的长期因素。
2.3世界产业结构调整
2.3.1东南亚国家对华的产业转移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始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把其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由此形成了中国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材料及零配件等,在国内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加工贸易格局。这些国家在向中国进行产业转移的同时,也把他们在美国的一部分市场和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转移到了中国,形成中国与欧美发生贸易顺差,而与亚洲周边国家发生逆差的贸易格局。
2.3.2美国对华直接投资
美国及西欧一些发达国家在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过程中也逐渐将国内丧失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中国,其中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销售和向母国返销占据很大份额。有数据显示,中国大量商品的出口是美国跨国公司向母国进行返销,中国对美出口70%以上是加工贸易,产品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包装物件基本上是美国或其他国家提供的,加上其他运输和管理成本,约占到该产品的85%左右,而中国获得的加工费为数甚微,仅占15%左右。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国出口商品80%以上来自外资企业以及跨国公司。
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导致各国经济国界日渐模糊,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布局,使得国际贸易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以国界划分的模式,以往的原产地统计标准已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问的贸易关系的背景下,美方仍采用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家贸易统计制度,中美两国在双边贸易统计数据上的巨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2.4美国对华出口管制造成中美贸易结构扭曲,加剧中美贸易失衡
1949年,出于冷战的需要,美国制定了“出口管制条例”,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商务部将中国列入全面禁运的国家名单。随着1979年中美建交,美国虽然逐步放松了对华出口管制,但在政策规定和执行过程中,仍保留有许多歧视性规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国会在美对华出口管制问题上的压力加大,2001年布什政府上台后,进一步恶意地实施对中国的技术出口限制。诸如通过制定相应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颁布出口管制目录(如商业管制目录CCL、美国军用品管制目录USML和核管理委员会管制目录NRCC)、执行许可证审议程序、强化执行机制与惩处力度等手段来管理和控制军民两用物品和技术的出口.
高技术本是美国最重要的比较优势之一,但这一优势并未在中美贸易中体现出来。在高技术领域,美国一直保持生命科学、电子电机、柔性制造以及航空技术贸易上对华贸易顺差,且在电子电机和航空技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顺差相对较大。然而在生物技术、光电技术、信息与通讯、高新材料、武器以及核技术贸易上,美国却一直存在着对华贸易逆差。特别是在信息与通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巨大且呈上升趋势,2005年达了521亿美元,这些举措不仅未消除美中两国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反而更进一步加剧了中美贸易顺差。
3应对策略建议
3.1加快开放我国服务业,扩大美国对华服务贸易
由于美国在服务产业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并且对中国的服务业市场一直比较感兴趣,而中国服务业根据WTO要求也应逐步开放,因此中国逐步开放服务业,不但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国内服务业市场的发展,还可以减小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3.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目前亚洲、北美地区一直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而欧洲,以及拉丁美洲、中东地区、非洲在我国出口地区结构中所占比例甚小,这使得我国外贸与北美、亚洲市场的依赖度过高。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在21%左右,对美国市场的过分依赖也导致了贸易风险的加大,美国国内经济状况直接影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而且由于贸易不平衡和贸易摩擦问题,中国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为改变这一局面,政府必须积极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
3.3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积极的调整
如上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很大部分是由于加工、转口贸易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公司或跨国公司。外资的进入虽然有利于国内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的有效利用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那些集中在附加值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重复投资,不仅不利于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和破坏。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及时的引导和调整,不仅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局面,也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4推动经济结构升级
加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产品以及以转口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附加值产品,从而导致实际获利小而两国顺差大的不平衡局面。我国应当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依靠科技创新和应用,以政府政策为依托,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耗能、低污染企业;加快对相对滞后的医疗、教育、交通、环保、住房和金融服务等行业发展,并且适当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健全资本市场和社会保障体制,以扩大内需,促进内向型经济发展。
3.5完善人民币汇率体制
在以一篮子货币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上,增加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灵活性进;实施“微幅、双向、稳中爬升”的调控;适当放大浮动区间;同时配合其他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汇率水平向均衡水平的调整。这样不仅淡化给予美方在其国内定价过低的不良印象,也有利于我国对外购买力的提升,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不平衡局面。
参考文献
[1]张燕.中美贸易逆差问题分析及对策[J].北方经贸,2007,(5).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6-0107-01
1 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现状
自由贸易区从其建立的背景和发展来看,公认的最早的是设立于1547年的意大利热那亚湾的里窝那自由贸易区。目前在世界各地设立的自由贸易区有1200多个,其中425个分布在15个发达国家,占35.4%;775个分布在67个发展中国家,占64.6%。美国是世界上自由贸易区最多的国家,至2001年为止已设立256个自由贸易区。在世界贸易组织(关贸总协定)体制下,自由贸易区由于其设立宗旨和世界贸易组织(关贸总协定)宗旨的一致性,而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2 中国保税区的发展现状
从1990年起国务院批准建立全国第一个保税区到现在,我国已建或在建的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十五个保税区。至2004年底,全国15个保税区批准的总面积达到49.75平方公里,实际运作面积为38.50平方公里。十八年来,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组成部分的保税区建设已初具规模,保税区在对外贸易、出口加工,增进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联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 我国天津保税区与第二大自由贸易区――巴拿马科隆自贸区的比较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位于巴拿马运河大西洋入海口处,是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是仅次于中国香港的世界第二大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转口站。科隆自由贸易区成立于1948年,位于科隆市东北部,初期建区面积为49公顷。
中国天津保税区地处环渤海中心,座落在中国北方最大的国际贸易港口――天津港港区之内,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的保税区,背靠京津两个特大城市,辐射中西部地区,服务腹地包括 11 个省市自治区,2 亿多人口,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增长速度快,外向型经济日趋活跃。
3.1 定性方面
把自由贸易区视作“境内关外”,免征关税,并赋予其他税捐优惠,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是我国保税区和国际上其他自由贸易区的相同特性。但是从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的定性方面来看,在本质上有所不同。
国际上其他的自由贸易区建立之初就定位在“境内关外”这一基础上。我国国家没有对我国保税区的定性进行明文规定,致使各部门认识不统一。
国家海关总署对保税区的认识是“海关监管的特殊经济区域”,只是把保税区当作放大了的保税仓库区来监管的,区内仓库与卡口同时监管,没有真正地放开一线,造成了监管手续烦琐。外汇管理部门对资本项目下外汇收付是管住“一线”,即视同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外汇收付是管住“二线”,区内企业视同“关外”公司。
在定性上的混淆,是我国保税区和世界其他自由贸易区的本质区别。使得我国保税区的进出口行为手续更繁琐,很多优惠政策不能具体落实。
3.2 管理方面
巴拿马科隆自贸区区内管理非常严密,采取的安全措施也非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区所能比拟。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内设有海关官员办事机构,但海关对区内货物的储存、流通、销售等正常经营活动不加以干预,海关业务只在进、出区与外界的通道发生。对进出商品的控制很少,豁免关税的范围相对较宽。进出关口手续十分简便,通关效率很高。
我国天津保税区是在政府行政和海关较严格的管理下的,区内采用的货物监管进出性管理与进出区管理存在着双重管理机制。在2007年底,天津保税区海关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电子通关系统,把原来的通关手续时间缩短到3小时。但是我国保税在本质仍然是把保税区当作放大了的保税仓库区监管,仍然存在着管理效率不高、管理层面混乱的问题。
3.3 优惠政策方面
国外设立自由贸易区前,是先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建设先立法、后设区,以确保政策措施的统一性和稳定性。为了吸引外资,我国保税区优惠政策较发达国家多,但是各个地区的优惠政策不统一,位于特区和浦东新区的保税区,在所得税优惠上要优于其他保税区,致使国家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存在相互矛盾、缺乏衔接,难以操作的问题。
在科隆自由贸易区内,境外货物进入贸易区或从区内出境,免进出口税,货物销售对巴拿马运河区或过境船只,视为出口,免税。对区内公司所得税采用累进制,税率2.5%-8.5%,两年内免利润所得税,若雇佣巴籍员工,再给予减免0.5%-1.5% 所得税的优惠。对源于境外的股息、自由贸易区内商品销售免税,投资税、地方市政税豁免。
我国天津保税区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合理的办公用品、从境外进口用于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出口货物进出天津港保税区可以视为进口或出口,用外汇进行结算并办理报关手续;境外与天津港保税区之间的货物交易可以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且不需办理许可证;企业可以直接从区外采购原材料、原部件,加工增值后报关出口或部分直接销往国内市场;采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在销往国内市场时,可按进口原料件计价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比较起来,两者在各类优惠政策上大同小异,最大的差异在于我国保税区内的所得税税率要高于科隆自贸区的税率。
3.4 功能方面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位于巴拿马运河的的大西洋入海口处。而巴拿马运河是连接南美、北美、欧洲转口的重要通道,它横贯本土,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非常利于利于存仓售现和商品的周转。因此,科隆自由贸易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为转口贸易,而为主体功能配套的辅助功能有保税仓储功能、金融功能和服务功能等。
我国天津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经过十余年的开发建设,以自由港区为发展方向,正努力建设海铁、海陆、海空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国际物流高速公路和信息网络高速公路。为此,天津港保税区积极构筑综合优势,是建立现代先进国际物流的有力支撑。
4 结语
通过从微观层面对我国天津保税区和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的比较,我们可以可以看到我国不断把我们的保税区做成物流更方便、资金流动更自由、优惠政策更多的自由贸易区,吸引外资、促进贸易,带动保税区周围的区域一起发展。
总的来说,我国保税区建立之初就是以国外的自由贸易区为准则提出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自由贸易方式。也同样是由于我国资金缺少、劳动力丰富、市场和法制等设施不够齐全的原因,我国的保税区和国外的自由贸易区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尽管我国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很多,但是但是存在海关监管过严、手续过于繁琐,区内管理部门效率低下,物流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够齐全等问题,这都是我们以后需要努力解决的。
参考文献
[1]成思危.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区――中国保税区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一、国际贸易新格局的发展与背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实施以及加工制造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工厂和制造大国,我国的众多产品远赴欧美,畅销全世界,因此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额也随之保持高速增长。近年来随着欧美经济危机与次贷危机的影响,西方国家的经济影响力逐渐下降,相反,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提高,进出口贸易总量的持续提升,国际贸易也由此迎来了全新的格局。
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美国近年来一直在推行TPP等新型贸易协定,目的就是为了要打破原有的在WTO贸易协定框架下稳定的格局与利益分配体制,从而为自身的国际合作加大谈判的筹码和主导力量。这种形势长期持续下去会让原本的亚太经合组织的地位受到严重的挑战,并被美国人给架空。为此,我们要大力发展各种自由贸易区,通过区域性的贸易创新,打破美国人制定的规则,绕过欧美发达国家在产品检疫,知识产权等方面建立起来的壁垒,从事各种自由贸易活动,并同时将国外的先进经验引进国家内部,还可以起到促进外商投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上海自贸区的基础与背景
1.保税区建设已具备一定基础
2013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上海自贸区,这是我国新一届政府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提升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所作出的重要努力,对我国金融与贸易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海自贸区是建立在原有的上海保税区多年发展的基础之上,因此可以说在人员、经验、硬件设备方面上海地区已经初步具备了转型为自由贸易区的基础和储备,这就为自贸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自贸区建设能够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在原来的上海保税区内,绝大部分商品和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进入区内的一些外国商品可以通过保税仓储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综合保税区以出口加工、仓储、商业展览、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航运服务等为主要职能。随着自贸区的成立,以上方面的工作还会得以保留,并通过一定程序的转移,从而整体过渡到自贸区阶段,这也就加快了自贸区的建设步伐。
2、上海自贸区的功能和定位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的自贸区种类多样,其定位也大有不同,但总体而言自由贸易区都秉承贸易自由、金融流通便利的规范,并以开放的心态迎接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时代。从狭义上来说,各国的自由贸易区主要分为单纯贸易型、加工贸易型和港口物流型。随着贸易自由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各种类型贸易区之间的界限也逐渐模糊。在此背景下,各国的自贸区也就越发的同质化,其竞争程度也变得异常的激烈。因此在这种高度竞争的环境中,上海自贸区想要脱颖而出,得到长足的发展,就必须要在功能上找准自身的定位。
从上海自贸区近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来看,依托于货物配送、贸易加工、商品出口方面,以金融和服务为核心,做大做强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是更有利于发挥上海自贸区先天资源优势的做法。未来,我们将要以自贸区的发展为指引,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向控制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将全力为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调整与产业链升级做出应有的贡献。
与此同时,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应该作为上海自贸区坚定不移的重要功能定位。自贸区还应保持其出口加工优势,发展区内出口导向型企业,不断完善出口贸易。自贸区因此,在转型的过程中,应该给予自贸区新的内涵,把它定位成在金融,航运,商贸,文化,服务领域全面、协调、创新发展的并且起到辐射带动作用的自由贸易区。
三、做大做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具体措施与对策
1.加快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管理体制创新
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的背景就是立足于我国当前进一步深化经济与社会体制改革的大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就不能遵循旧的思路,指望政府的政策扶持与财政资金倾斜来发展。相反,灵活而贴近市场需求的服务体制,科学化的管理机制以及对当前国际经济贸易形势的深刻理解是上海自由贸易区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基本保证。建立上述在制度的框架下,将来我们要促进区域协调统一发展,真正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管理原则。大力引进国际上知名的管理服务机构与第三方物流公司,以此加快自贸区内服务贸易的发展步伐,同时要大力完善生活服务、文化服务等配套服务的建设步伐,加快工商、税务、海关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改革,提升他们的工作效率,改进他们的工作方法,以优质的服务吸引广大外商的注意。全面放开区内外汇结汇政策,建立人民币外汇业务一体化系统,拓展了人民币结算、外汇收付汇及结售汇业务并完善了央行、外汇局则事后监测管理体系,以此来吸引大量国内外的金融资金的涌入带动区域内经贸的发展。
2、推动上海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升级与转型
上个世纪,我国的整体经济基础薄弱,各行业生产普遍缺乏资金支持,因此以三来一补方式参与到世界贸易的进程当中去,便成为当时加工贸易行业的无奈之举。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13年底我国进出口总值达25.83万亿人民币(折合4.16万亿美元),2013年外汇储备攀升至3.79万亿美元,连续多年居世界各国之首。在此背景下,我国加工贸易的范围持续扩大,依托劳动力的充沛供给与价格优势,我国已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纺织品制造大国,然而与其他纺织品强国之间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多年来我国的出口贸易行业却始终缺乏实质性的提升,业内大部分企业依然从事含金量较低的来料加工业务。为此,自贸区要通过设立行业技术改造专项经费等财政扶持政策,加快企业技术装备与生产工艺的革新;通过鼓励入驻企业设立行业技术研究中心,进而完善产业研发体系以提升自贸区内出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借上海自贸区发展契机,推进我国出口商品品牌建设
我国进出口行业参与全球产业链的生产加工层次偏低,产品利润较薄,近年来伴随着原物料与劳动力成本的上涨,行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推动行业升级转型势在必行。因此,政府要鼓励业内企业努力向国际纺织品产业链上游延伸,从而有效延长国内加工贸易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增值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强化技术投入,提升产品设计能力从而创立自有独立品牌,由原来的贴牌企业(OEM)转型为设计生产商(ODM)和品牌生产商(OBM);同时深入海外市场,设立产品分销渠道,建立与国外用户直接接触的途径,推动我国纺织品加工贸易行业实现由订单模式向市场模式的升级与转换。
1.跨区县项目如何拆分填报统计报表?
答:为满足分区县核算需要,从2009年定报起严格执行跨区县项目拆分填报的规定。拆分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1)将跨区县项目拆分到涉及的各区县。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中“项目建设地址代码”填写投资额所占比重较大的居(村)委会。
(3)其他指标数据按比重分劈。
2.具有多个审批文号的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如何填报审批文号?
答:若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有多个审批文号,只需填报一个文号。按照优先选择的顺序依次为发改委、建委、规委、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审批文号。
3.农村合作建房是否应计入经济适用房统计?
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中关于经济适用房统计的定义,农村居民在村委会的组织下利用自有土地合作建房,因未纳入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无法拿到市建委核发的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明,所以不应计入经济适用房。
4.如何划分农户建造经营性用房的投资性质?
答:若农户建造经营性用房(如旅游景区内建造住宿用房),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有营业执照即具有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类型;(2)不利用自有宅基地;(3)计划总投资超过50万元时,可计入农村非农户投资,否则计入农户投资。
■ 科技及中关村统计
1.科技项目表填报的项目是否需要正式的项目立项书?
答:严格意义上,科技项目表填报的项目均应有项目(课题)立项书,如果没有正规的项目(课题)立项书,但有较为固定的研究人员和财务上相对独立的专门开支和核算,也应填报项目表。
2.关于临时和外聘人员是否计入本单位科技活动人员?
答:临时和外聘人员如果是直接从事或参与本单位科技活动,包括参加本单位科技项目(课题),以及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且全年累计从事科技活动时间超过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上,同时其劳务费(含工资)是由本单位发放,则应计入本单位的科技活动人员,其劳务费(含工资)应计入本单位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3.如何计算“发表科技论文篇数”?
答:发表科技论文是指在学术刊物上以书面形式发表的最初的科学研究成果。具体包括在全国性学报或学术刊物上、省部属大专院校对外正式发行的学报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及向国外发表的论文。科技论文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首次发表的研究成果;(2)作者的结论和试验能被同行重复并验证;(3)发表后科技界能引用。注意:只统计本单位科技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4.产品销售收入中的系统集成收入如何界定?
答:系统集成收入以系统集成商与项目委托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时所涉及的合同金额为准。例如,某生产手机的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手机配件200元,整台手机卖1000元。那么系统集成收入就应填1000元。
■ 房地产价格统计
1.非正常销售的房屋如何填报?
答:非正常销售房屋是指未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如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关系户和以成本价格销售给内部员工等。
样本单位存在非正常销售房屋时按以下方法处理:
(1)非正常销售房屋“规划住宅面积”分类与正常销售房屋分类一致时,从正常销售房屋中选择样本;“上期交易面积”和“上期交易金额”包括非正常销售房屋部分。
(2)非正常销售房屋“规划住宅面积”分类与正常销售房屋分类不一致时,分别从正常销售房屋和非正常销售房屋中选择样本;分别计算、填报正常销售房屋和非正常销售房屋“上期交易面积”和“上期交易金额”。
2.房屋销售中既不属于高档住宅又不符合普通住宅标准,但建委批准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如何填报房屋类别?
答:对于房屋销售中既不属于高档住宅又不符合普通住宅标准,但建委批准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中1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计入“其他住宅”;属于普通住宅标准的按照层数分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
3.实际建设房屋用途与批准用途不一致时如何填报房屋类别?
答:按照房屋实际建设用途填报。
4.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中“上期交易金额”是按合同金额填报还是按业主实际缴纳的金额填报?
答: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均按照合同签订的金额填报。
5.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中样本交易单价月租金标准如何确定?
答:如果合同中有月租金额,则按照三个月的平均数填报;如果合同中没有月租金额,则将合同中的租赁金额总计按照租赁时间平均分配至各月,计算平均月租金填报样本交易单价。
6.跨年度项目的项目编码如何确定?
答:分三种情况处理。
(1)上年项目11月份销售完毕,次年该项目不再填报,其编码可为其他项目使用。
(2)上年项目12月份仍有销售,次年该项目继续填报,项目编码与上年一致。
(3)本年项目年度中销售完毕,项目编码本年度保持不变,次年其编码可为其他项目使用。
■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主营业务统计
1.外贸企业经营的未进入我国境内流通的商品是否计入企业的商品的购进或销售?
答:外贸企业在转口贸易中,从境外购进的商品,仅在免税区停留或未进入我国境内就直接被销往境外,尽管未在我国境内流通,但由于这部分商品的购销金额已纳入企业财务核算,其商品购进或销售应包括这部分商品的购销金额,分别计为进口或出口。
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统计指标“商品库存总额”与财务指标“存货”的区别?
答:“商品库存总额”指企业取得所有权的库存商品金额。对于商品流通企业,即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库存商品主要指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财务指标“存货”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加工中的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的核算范围大于“商品库存总额”的统计范围。
3.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是否填报财务表(E103-2表、E603表)中的增值税?
答:如果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在进行住宿或餐饮经营活动的同时,也进行商品销售或其他产生增值税的经营活动,财务核算中设立了增值税账目,则应填报“增值税”,否则,不填。
■ 财务状况报表
1.如何填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财务指标“主营业务应付工资”?
答:“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指报告期内企业应付给与主营业务直接有关人员的工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工资”中本期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归纳填列。
机电产品贸易集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于一体,是衡量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自1995年超过纺织品贸易出口额成为第一大类出口商品以来,已连续12年位居我国对外贸易榜首,为我国对外贸易做出了突出贡献。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机电产品贸易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随着贸易量的增大,机电产品出口遭遇反倾销诉讼日益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反倾销投诉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针对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机电产品出口现状及特点
2006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达到5494亿美元,进口达到4278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6.7%,比上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因同期世界主要机电产品贸易国家和地区增速均小于我国,如美国机电产品贸易增长12%左右,德国增长9%左右,日本增长不到7%,2006年全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超过日本,上升到世界第三,位于德国和美国之后;全年进口超过德国上升到世界第二,位于美国之后。
机电产品的出口在保持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产品结构也在明显改善:出口商品结构继续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较大的产品优化,大宗重点商品带动出口增长,商品新增长点不断涌现。2006年1~11月,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机电仪器产品和设备进出口较快增长,其中主要产品如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电器与电子产品、机械及设备均有良好表现,贸易额增幅分别达到42%、22.8%、30.3%和20.5%,较上年同期净增1731.1亿美元。2006年1~11月,出口额最大的机电产品依次是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通信设备、家电和消费类电子、电子元器件和电工器材等。从具体产品看,手机出口增长3.5亿部,增长73%;液晶彩电出口1346万台,增长105%;光缆出口2.7万吨,增长99%;笔记本电脑出口4649万台,增长26%。在出口企业中,国有企业所占比例仍然很小,出口增长较缓,而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出口所占比例继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仍是出口主体。在地域分布上,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类似,机电产品出口也呈现出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机电产品出口额9o%以上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广大中西部地区只占了很少的份额。
二、机电产品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遭到国外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经济政治因素的影响,也有国内企业自身的不足;除了经济因素,还有法律因素的制约。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
由于近几年全球经济的低迷,新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在WTO的框架下,其成员国的关税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特别是其中的反倾销措施就成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各国在反倾销实践中普遍存在歧视外国进口产品,偏袒本国工业的倾向。为了保护其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一些国家频繁地运用反倾销手段来限制国外产品进口。他们打着保护公平贸易,使国际贸易不受掠夺性倾销危害的旗号,实质目的却在于保护国内工业,而且实际执行过程中又有许多有利于国内申诉方,不利于国外出口商的规定,所以反倾销法已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以保护公平竞争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二)产品成本的确定问题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第15条规定,我国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身份加入wro,加人世贸组织15年内,外国对我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仍可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标准”。所以,尽管我国机电业早已形成较为规范的市场,但欧美国家一直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对我国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时,认为由于存在政府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企业进行出口补贴等因素,对产品的“正常价值”以“替代国”或“参照国”国内市场交易过程中的正常市场价值作为代替标准,从而使我国的产品失去劳动力低廉而形成的价格优势。
(三)反倾销产生的连锁反应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分析,甲国某产品在乙国被裁定为倾销成立,很有可能全部或部分失去乙国市场,第三国会认为,退出乙国市场的甲国产品可能会进入并冲击本国市场,于是第三国也对甲国的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连锁反应使得我国产品在一国遭遇反倾销指控时,其他国家也相继提出诉讼,极大影响了我国产品的出口。例如欧盟于1992年对我国生产的彩电提出反倾销调查后,1993年墨西哥、1996年阿根廷、2003年5月美国也先后启动了对我国彩电的反倾销调查。
(四)我国外贸体制和政策存在弊端
随着外贸经营权的放开,目前我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种类型企业超过2o万家,其中“三资企业”占90%以上。国家缺乏在宏观上的有秩序管理,造成出口秩序混乱,引发低价竞销。随着外贸经营权的下放,中央和地方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急剧增加,各单位千方百计地扩大出口,竞相压价,压低价格后出口创汇指标出现的缺口则通过出口数的扩大来弥补,而出口量的增加又导致出口价格的进一步下降,如此形成恶性循环。对转口贸易缺乏有效的管理,使港澳台地区有的厂商利用我国内地原产地证,躲避外国的反倾销和配额限制,也增加了我国内地产品被反倾销诉讼的机率。
(五)产品出口市场过分集中
从目前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流向来看,绝大多数机电产品跨国流动贸易都集中在北美、欧洲。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机电产品贸易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在地域分布上的相对集中。我国约有75%的出口产品(含香港转口)集中在西欧和北美。当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当地市场所占份额超过2o%时,就容易遭到反倾销调查。
(六)企业反倾销应诉不力
反倾销调查并不意味着倾销成立,而拒绝应诉无疑等于默认倾销的事实。在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中,有些案件完全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和积极应诉赢得反倾销诉讼的胜利从而保护企业及我国机电行业的利益。然而在面对国际反倾销调查时,许多国内企业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反倾销危害的认识不足以及对反倾销的应诉经验不足等原因不愿应诉,最终导致产品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三、出口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调整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自主创新,是“十一五”规划中我国必须坚持的六个立足点之一,更是机电业创立自己的优秀品牌、增加产品附加值含量、提升产品竞争力、有力节制国际市场对我国机电产品反倾销的有效手段。我国目前的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特别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与发达国家相比,产业竞争能力的最大差距就是缺乏创新能力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在我国企业中,只有25%的企业有研究中心,当今世界的国际竞争中,竞争要素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决定产业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已经从过去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廉价劳动力,转向创新能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因此,必须抓住时机,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使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从资源依赖型向创新型驱动的转变。
(二)加快国际化进程,曲线进入国际市场.
中图分类号:F7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260(2009)04-0042-08
一、引言及观点综述
中国和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令人瞩目的两大经济体,影响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中美之间的贸易问题长期以来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近年来,中美贸易的格局基本是以中国整体对外贸易顺差不断上升、美国整体对外贸易逆差不断攀升为基本背景,而中美之间的贸易结构是以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逐年上升为显著特征的。巨大且持续增长的贸易顺差给中国的国际贸易环境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第一,加剧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尤其是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第二,为以美日为首的西方主要国家对人民币升值施压提供了口实;第三,使得中国宏观经济政策选择陷入因内外均衡的冲突而左右为难的窘境。因此,探究中美贸易顺差形成的真实原因,从而重估中美间的贸易差额的真实情况,有利于化解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严重的国际压力,为中国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经济贸易环境。
中美之间的这一贸易格局引起了政策层、商界和学界的极大关注,并进行了许多政策性和理论性的讨论,提出了争议极强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由于人民币人为地维持在很低的水平上,从而导致了中国对美国不断上升的贸易顺差。这种观点主要集中在政策界,尤其是美国的政策层,而理论界深入系统的研究较少。Chou(2000)是学界少有的系统分析中美贸易与人民币汇率关系的学者,但他的研究局限于汇率波动与贸易余额之间的关系。中国学者如光(2005)、卢向前等(2005)以中国对世界的贸易,而不是中美间的贸易为对象,研究汇率与贸易差额之间的关系,计量结果显示人民币实际汇率升值对进出口额有显著影响。但李稻葵等(2006)的评价认为光没有考虑到时间序列的单位根问题,而卢向前虽然考虑了单位根,但使用简单的最小二乘法回归是不合适的。李稻葵等(2006)的进一步研究发现,人民币对美元的名义汇率和实际汇率的变化对于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以及中国从美国的进口的变化都没有任何统计上显著的相关性。
第二种观点认为,中国在对国际市场出口(包括对美国出口)方面有大量的政策鼓励和制度激励,人为地导致大量的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相反美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受到了种种政策性和制度性的限制,以至于美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阻力非常大,致使两国贸易不平衡。这一观点也主要集中在美国政策层,认为中国实行了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然而统计数据显示,在中国同样的贸易体制和政策下,中日和中韩的贸易结构并没有出现中美贸易那样大规模的变动。如中日之间在2002年由贸易顺差变为逆差,而中韩之间的贸易逆差一直在扩大。
第三种观点认为,中美贸易不平衡是由中美两个经济体储蓄率的不同所导致。这是美国的宏观经济储蓄率近年来不断下降,而中国经济的储蓄率不断上升的结果,因为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一国的贸易顺差的本质就是储蓄过剩,逆差就是储蓄不足。如李扬(2005)认为,以中国高储蓄率和美国低储蓄率为特征的中美两国宏观经济失衡导致了中美贸易收支的不平衡增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中国人的高储蓄支持了美国的高消费。李稻葵等(2006)通过比较复杂的计量经济分析,认为中美两国相对储蓄率的变化导致了中美贸易余额的变化,并且分析出了贸易余额变化的95.45%由中美储蓄率差异带来,美方因素则占总体的78.11%。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那就是到底如何计量储蓄率。中国目前专门针对储蓄率问题进行的研究很少,很多人(包括学者)对储蓄率概念产生了误解。我们平常所讲的储蓄实际上是货币银行学中的一个概念,即储蓄存款,它是一个存量,而在经济学中所讲的储蓄是一个流量。经济学中与贸易收支相联系的储蓄概念,实际上是国民储蓄,而不是国内储蓄,更不是居民储蓄。同时中国国内所引用的储蓄率与国际惯用的储蓄率在计量方法和统计口径上不一致,因而中美之间储蓄率差异的可比性是令人怀疑的。任若恩等(2006)利用美国NIPAs中的储蓄率计量方法和口径对中美之间的储蓄率进行重新核算,发现中美之间的储蓄率差异并没有那么大。然而很多学者在讨论中美两国储蓄率的差异时,用中国的国内储蓄率同美国的居民储蓄率相比较,从而得出中美两国储蓄率相差巨大的结论,并将其认为是产生中美贸易顺差的原因。另一方面,根据开放条件下的国民收入核算理论,应该是储蓄―投资缺口才与贸易收支差额相联系。尽管统计数据显示出中国储蓄率确实很高,但同时中国的投资率也是非常高的,因而储蓄―投资缺口并不一定很大(周加来等,2006)。
第四种观点在关注中美贸易失衡时,主要解释为什么中美之间所报告的统计数据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他们认为中美贸易不平衡被夸大了,其原因是由于进出口统计的产销国原则、进出口计价因素、香港转口贸易因素、服务贸易因素等所导致的。如Fung 等(2006)认为,应该在现行中美贸易差额统计的基础上作如下四项调整:一是船边交货记录原则转化为船上交货记录原则及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调整;二是通过香港或其它地方的转口贸易扣除;三是转口贸易加价;四是服务贸易调整。经过四项调整之后,他们测算得出中美2005年的贸易差额应该为1707亿美元,这高于中国海关的统计(1142亿美元)而小于美国商务部的统计(2016亿美元)。而Schindler等(2005)在分析中美贸易差额时,尤其强调香港在中国转口贸易中的显著作用,他们认为现行的报告数据并没有反映这些,因而误解了中国的进出口实际情况。他们经过重新测算后认为,2004年的中美贸易差额在530亿美元到1290亿美元之间,低于美国的统计而高于中国的统计。但他们研究的重点是解释中方和美方所报告的数据为什么存在如此巨大的差异,而对中美贸易不平衡的深层次原因和问题的解决缺乏深入的探索。
第五种观点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以及在国际产业分工中中国处于产业链的下游,使得现行的贸易统计体系不能很好地反映国际商业活动,从而夸大了中美贸易的不平衡。如郭彦英(2005)强调国际产业分工对中美贸易不平衡的影响,认为中美贸易差额的不平衡实质是国际产业分工所处位置高低导致的利益分配链条上的层级关系;而贾怀勤(2006)和李月芬(2006)认为,在全球化条件下,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使得传统贸易统计背离了国际交易当事方利得。这种观点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所在,为本项目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基础,但是没有提出更为具体的更具说服力的数据。而姚枝仲等(2006)虽然提出了“中国国民对外贸易差额”的概念,并进行了一些很粗略的估算,但只能说明中美贸易差额形成的深层次原因,而无法真正揭示在新的国际经济背景下中国参与国际商业活动的实际利得。
因而在引进美国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框架的前提下,以所有权为贸易统计原则,通过捕捉FDI对贸易收支的影响,本文发现中美贸易顺差大部分是由外商直接投资所致,从而正确评估中美贸易不平衡,使得理论界、实务界以及决策层对中美贸易不平衡有一个更加科学合理的认识。
二、美国基于所有权统计原则下的四种国际商业活动差额
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即按照资产的“所有权原则”而不是“产地原则” 来统计对外经济活动的数据美国商务部经济普查局基于海关申报表的关联方进口贸易定义为直接或间接拥有6%以上表决权股份的关联公司间的进口贸易,关联方出口则定义为直接或间接拥有1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关联公司之间的出口贸易。。“所有权原则”能够很好地弥补“产地原则”的缺陷,如海外附属机构反向母公司所在国销售这种“跨境”而实际上并不“跨国民”的公司内部交易,以及海外附属机构在东道国销售这种并不“跨境”但“跨国民”的交易(吴海英,2006;万光彩 等,2007)。而且在“所有权原则”下,也能够较好地克服国际生产网络中中间品交易的重复计算问题,如当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其要素投入时,其最终产品形成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在跨国公司内部流动时,“所有权原则”就避免了“产地原则”下的重复统计问题。
美国由于最早意识到现行贸易统计体系的缺陷,因而启用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框架作为对现行体系不足的补充。早在1989年,美国的贸易统计专家就提出建立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体系的构想,并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启用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贸易统计框架(李月芬,2006)。但美国并没有抛弃传统的贸易统计体系,而是在传统贸易统计框架的基础上,用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统计体系作为经常账户的补充账户。这个被称之为“一个基于所有权统计框架的美国经常账户(An Ownership-Based Framework of the U.S. Current Account)”的报表,其基本结构如表1(Lowe,2008)。通过表1,我们能够测算出美国基于所有权统计原则下的四种国际商业活动差额。
第一种是经常账户差额,这是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传统差额,它等于表中的line1-line21+line41,即,表1中的第1行“货物和服务出口及收入”减去第21行“货物和服务进口及支出”加上第41行“净单边转移”。表1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的经常账户差额为-8114亿美元。
第二种是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它等于表中的line3-line23,即,表1中的第3行“货物和服务出口”减去第23行“货物和服务进口”。表1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的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为-7585亿美元。
第三种差额是基于所有权统计原则下得出的一个新的差额,称之为“货物和服务、来自附属公司销售净收入的差额”,它的计算公式为:line2-line22。即,表1中的第2行“货物和服务出口、来自美国海外附属公司的销售净收入”减去第22行“货物和服务进口、向外国在美附属公司购买的美国净支出”。表1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的这一差额为-5843亿美元。
第四种差额也是基于所有权统计原则下得出的一个新的差额,我们称其为“外国投资净收入与净支出差额”,它的计算公式为:line8-line28,即,表1中的第8行“来自附属公司销售的美国母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净收入”减去第28行“向在美附属公司购买的净支出”。表1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的这一差额为1742亿美元。
第四种差额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现行贸易统计无法反映的部分。但是它却真正反映了美国参与国际商业活动所获得的利益。在现行基于产地原则的统计框架下,由于无法正确反映跨国公司通过附属机构销售,因而不能真实反映一国参与国际商业活动的实际收益。而在美国基于所有权的统计原则下,通过表1第8行中的“来自附属公司销售的美国母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净收入”项目,记录美国跨国公司母公司的海外附属机构在外国商业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它等于海外附属机构的销售收入减去该附属机构直接从美国购买的货物和服务,再减去应计入别国的成本和利润(如附属公司雇员的报酬支付等),再减去向同一美国母公司的其它附属机构的销售。表1的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的海外附属机构获得的净收入为3102亿美元。同时,通过表1第28行中的“向在美附属公司购买的净支出”项目,记录外国母公司在美的附属机构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所获得的投资净收入。它等于外国母公司在美国的附属机构的销售收入减去在美国附属公司直接在海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再减去应计入美国的成本和利润(如在美附属公司雇员的报酬),再减去对同一母公司的其它在美附属公司的销售在完整的“基于所有权的美国经常账户”中,记录有美国母公司海外附属公司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而且该账户还记录了外国母公司在美国的附属公司经营活动的具体数据。。表1的数据显示,美国2006年向在美附属公司购买的净支出为1360亿美元。这两者的差额就构成了我们所定义的“外国投资净收入与净支出差额”。
三、美国贸易逆差被夸大了多少?
由于同跨境贸易一样,跨国公司通过附属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也是一国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因此,现行的仅仅统计跨境数据的国际贸易差额,并不能真实反映一国参与国际商业活动的实际获益。因而在“原产地”原则的跨境贸易统计基础上,考虑到那些“跨境”而不“跨国民”以及“跨国民”而不“跨境”的商业活动收入,才能够真实反映新形势下国际商业活动的真实图景,而这就是基于所有权贸易统计的实践意义。根据这一统计原则,我们在国际收支平衡表贸易差额的基础上加上“外国直接投资净收入与净支出差额”,这样就得到基于所有权原则调整后的贸易差额。根据调整后的差额数据,我们发现被极力渲染的美国外部不平衡实际上被严重夸大了(如表2)。表2的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美国的贸易赤字平均被夸大了25%左右。然而这一基于所有权的更科学的贸易差额数据,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基于产地原则的贸易差额数据仍然是政府、政治家和媒体衡量国际商业活动的惟一标准。
四、所有权原则视角下的中美贸易失衡
由于现行贸易统计体系在统计外国附属机构这种更为重要的国际商业活动数据上的无能为力,那些FDI流入大大超过流出,以及处于国际网络分工下游的国家,其贸易差额的现行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因此这些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FDI大量流入的国家,应该考虑建立一个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贸易统计体系,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价参与国际商业活动的实际情况。而美国在这方面的实践经验是我们最好的借鉴。实际上,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收集海外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数据,并不断地对其进行丰富和发展,这是美国能够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启用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框架的前提。然而在中国建立这样的体系还面临很多困难,其中最大的挑战是有关跨国公司经营活动数据的缺乏。值得庆幸的是,中国商务部自2004年起开始公布有关FDI经营活动的数据,并正在为建立和不断丰富这一数据库而不懈努力如自2004年起,商务部开始《中国外商投资报告》。。
(一)基于所有权原则的中美贸易
由于目前中国在相关数据统计上的严重缺乏,因而不可能像美国的“基于所有权的经常账户”那样,能够准确捕捉跨国公司经营活动数据。因此我们基于所有权的统计思想,在现行的跨境贸易统计差额的基础上对中美贸易差额进行调整。我们的目的是想在现有的数据上反映FDI对跨境贸易的影响,而这正是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原则在中国的应用。在所有权的统计原则下,现行贸易统计差额应该在以下几方面作出调整:
第一,在现行跨境贸易统计下,中国海关不能区分哪些是中国公司对美国进出口,哪些是外国母公司在中国的附属机构对美国的进出口。因此在所有权原则下,应该在现行跨境贸易统计中考虑外国(包括美国)母公司在中国的附属机构通过中国海关对美国的进出口。
第二,美国母公司在中国的附属机构在中国当地销售和购买等经济交易,实际上发生了所有权在“中国国民”和“美国国民”之间的转移,但由于这种交易没有跨越中国国境,因而中国海关无法统计这些数据。因此在所有权原则下,应该在现行的跨境贸易统计中考虑美国母公司在中国的附属机构在当地的销售和购买。
第三,中国海关无法统计中国母公司在美国的附属机构在美国当地的销售和购买交易,而这些交易导致了所有权在“美国国民”和“中国国民”之间的转移,因而在所有权原则下,应该在现行的跨境贸易统计中考虑中国母公司在美国的附属公司在美国当地的销售和购买。
第四,在现行的跨境贸易统计下,中国海关不能区分哪些是外国公司在美国的附属机构通过美国对中国的进出口,哪些是美国公司对中国的进出口。因此在所有权原则下,应该在现行跨境贸易统计中考虑外国母公司在美国的附属机构通过美国对中国的进出口。
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中国母公司在美附属公司而产生的贸易规模很小(姚枝仲 等,2006),因而这里我们将其忽略如2004年,在美国的中资企业反向中国的出口只有46亿美元,而同期在中国的美资企业反向美国的出口额高达530亿美元,两者相差12倍多。。在上述调整原则的基础上,我们得到一个更加简化的基于所有权的中美贸易关系图(如图1)AA表示整个外商投资企业对美国的进出口,而CC仅表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的美资企业在当地的购买和销售。。图1中AA和BB表示海关所统计的中美跨境贸易。然而如果以所有权为统计原则,则跨境贸易中的AA路径就不属于中国和美国之间的所有权贸易,因而应该在中美跨境贸易差额中减去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与美国所发生的贸易差额;另一方面,在所有权原则下,图1中的CC路径属于中国和美国之间的所有权贸易,它虽然没有跨越国境,但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它相当于在华美资企业在中国当地实现的进出口,因而必须在中美跨境贸易差额中加上中国当地企业与在华美资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贾怀勤,2006)。这两方面的调整概括在下面的调整公式中:
TBownership=TB-NXFDI+NXADI
上式中,TBownership表示调整后的中美贸易差额,TB表示现行统计体系所统计的中美贸易差额,NXFDI表示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美国的净出口(即AA路径的交易),它等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美国的出口减去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从美国的进口,NXADI表示在华美资企业在中国本土实现的对中国的“净出口”(即CC路径的交易),它等于在华美资企业在中国当地的销售减去在华美资企业从中国购买的中间品投入。
(二)FDI是造成中美贸易顺差的根源
在上面调整公式的基础上,我们搜集了大量的权威数据(如中国海关数据、美国商务部数据以及中国商务部外资统计数据),从而对中美贸易差额进行调整,其结果如表3。表3的数据显示,尽管中美贸易顺差由2000年的297亿美元上升至2005年的1142亿美元,但是经过所有权原则的调整后,中国所有权企业与美国所有权企业之间贸易差额基本保持平衡。因此现行海关统计的中美贸易顺差并不是由“中国人”造成的姚枝仲(2006)将我们调整后的中美贸易差额称之为“中国国民贸易差额”,以说明哪些差额是由中国人造成的,哪些差额是由外国人造成的。而“中国人”与“外国人”的划分是通过“国民”原则而不是“居民”原则。。
表3显示,自2000年以来,中美贸易差额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中国海关对美国的净出口。如,2005年中美贸易顺差1142亿美元,而在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美国的净出口就高达800亿美元,占全部顺差的70%,而2004年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73%,其它年份也都在65%以上。而在全部外商投资企业对美国的出口中,在华美资企业向美国的出口是主要部分。根据中国商务部的《中国外商投资报告》,2000年至2004年,在华美资企业对美国实现的出口分别为181、185、257、351、553亿美元,在所有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美国的出口中所占比重平均高达63%左右,而2004年更是高达70%。这说明自2000年以来,在华美资企业反向本国的出口是中美贸易顺差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表3的数据还显示,在华美资企业利用FDI的“绿地”投资方式绕开各种壁垒,而通过附属机构在中国当地销售产品和服务,也是中美贸易顺差的原因之一。如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00年至2005年,在华美资企业在中国当地分别销售了299、364、467、588、750、1076亿美元的商品,尽管它们也在中国购买了中间投入产品和劳务,但是中国的外资优惠政策和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使得在华美资企业在中国获得了大量的净收入。如2004年和2005年分别获得了225亿美元和323亿美元。因此美国母公司通过FDI,在中国销售产品和服务,把中国原本要从美国进口的货物,变为在中国加工,在当地销售,从而降低了跨境贸易下中国的进口数据,进一步虚夸了跨境统计中的中美贸易失衡程度。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得出以下两点主要结论:
第一,在FDI使得国际商业活动变得越来越无国界,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发展,其海外附属机构销售已经成为一种更为直接和有力的市场准入方式的国际环境下,现行的以“物品跨境”为统计原则和通过“报关登记”的数据采集方式的跨境贸易统计体系,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国际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因而需要构建更加合理的贸易统计新体系。而美国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启用的基于所有权的经常账户补充统计体系,适应了跨国公司海外附属公司大量从事国际商业活动的发展趋势,因而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了参与国际商业活动各方的实际利得,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中间产品交易所导致的重复统计问题。本文在这一统计原则下,对美国的贸易逆差进行调整,发现美国贸易赤字自2000年以来平均被夸大了25%。
第二,在基于所有权的统计思想下,我们通过区分产生中美贸易顺差的资产所有权归属,发现中美贸易差额中源自“中国人”的顺差,自2000年以来基本不存在。更进一步研究发现,现行统计体系下的中美跨境贸易顺差70%源于FDI。FDI一方面直接造成了中国的贸易顺差,另一方面把中国原本要进口的货物,变为在中国生产和销售,把原本从其它国家出口的货物,变为在中国加工后再出口,从而进一步拉大了中国的跨境贸易不平衡。而在中国的FDI对美国的出口中,在华美资企业反向其母国的出口,占了最大的比重。因而在华美资企业是造成中美贸易顺差的重要根源之一。另外,通过FDI的经营活动,美国母公司通过在中国的附属公司向当地销售商品和服务,而获得大量的直接投资收益。这在现行的产地原则统计下,是无法反映的。
因此,为了能够更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国参与国际商业活动的实际利得,改变现行统计体系给中国造成的不利局面,中国应在现行海关跨境贸易统计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一个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体系。据此,我们提出如下的对策建议:
(1)尽快建立反映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经营活动的微观数据库,该数据库不仅包括在中国的FDI企业,还包括中国“走出去”的国外直接投资企业。中国商务部虽自2004年开始公布《中国外商投资报告》,然而其所涉及的指标均为宏观经济指标,如“各领域吸收外商投资情况”、“外商投资流入的国别或地区”以及“FDI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等。而对于外国附属公司的经营情况的微观数据,却没有进行相应的统计。因此要建立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贸易统计体系,首先必须建立这样的数据库,它既能收集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中国经营活动指标的数据,又能够收集中国国外直接投资企业在外国的经营活动数据,并且要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这一数据库。
(2)数据库的建立和丰富应多部门协调运作。鉴于商务部在外资统计上的基础性工作,应该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有关FDI经营活动的微观数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放弃海关的统计数据,而应该以海关数据库为基础。因而基于所有权的贸易统计体系并不意味着放弃现行的基于产地原则的跨境贸易统计体系,只有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更好地反映参与国际商业活动各方的利益。
(3)必须重新审视中国的外资政策。现行的外资政策是在中国资金匮乏,尤其是外汇短缺的特殊背景下制定的。它曾经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现在它已经成为造成中国对外贸易不平衡的主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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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市镇经济研究是本区域清代经济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汉口、景德镇和沙市等大城市,90年代以后,研究的视角由上而下,注意到中小城镇、墟市以及对市镇体系的考察。近年来,还出现了对一个省乃至长江中游全区域市镇经济的综合研究。这种研究趋势的发展的特点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长江中游区域城镇体系的层级特点,即属于全国性或全区域性的中心城市规模大,数量也与本区域在全国的地位相匹配;初级市场——大量的介于县与村之间小市镇(集市)数最多、分布广;而处于大城市和小集市之间的中间层级的城镇数量少,起不到在前两级之间的承接作用。
汉口。关于长江中游地区城市和市镇经济的研究以汉口最多。吴量恺在研究清前期国内市场时已注意到汉口在全国商品转运、销售中的重要地位②,并以汉口为例说明城市经济和商业贸易之间的关系③。其后,吴量恺又在对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研究中指出,清代汉口等湖北沿江口岸城市已成为全国性的转运中心、各地商货的集散中心和各地商人活动中心,其城市经济的发展与商业贸易的发展是互为条件的。转运贸易的兴盛促使湖北自然经济发生分解,刺激了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也对全国经济局势产生影响④。
陶建平的研究认为,至迟到康熙年间,汉口已成为一个商业网络极为辽阔的大商镇,其形成原因可以从物资依托、地理优势、社会氛围和武汉原有的贸易基础方面考虑。汉口商业网络的形成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商人组织的涌现乃至当地的民生民俗以及汉口的文化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都起了影响和促进作用⑤。宋平安从市场、商业组织、贸易及其机制、交通诸方面对明清汉口商业经济体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作为转口贸易型城市,清代的汉口已处于其商业经济的“黄金时代”,汉口商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自然经济解体的速度,但解体是相对的,由于农业经济的制约,转运型贸易城市无法真正自立。汉口商品经济的繁盛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状况与命运⑥。石莹认为清代前期汉口镇兴起并发展为全国四大名镇之一,正是“两通”(交通、流通)发展的结果。并对清前期汉口商品市场的形成、规模及主要功能等方面作了探讨,认为汉口市场具有明显的消费性特征,其主要功能是中转贸易,作为一个典型的商业城市,依靠转运贸易形成的商业繁荣,其商品流通的性质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封建经济的重要补充⑦。关文发从汉口商业发展的历史因素、背景条件和地理优势对汉口商业崛起的原因进行了探讨,认为汉口之兴与汉阳奠定的基础有直接的关系,鹦鹉洲的湮没间接地促使汉口成为大市,明代成化年间的汉水改道则是汉口兴盛诸因素中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为汉口的地理优势转化为商业优势提供了前提,实现了汉口历史上的第一次起飞。关文发探讨了商业的主体结构以及商业行帮等问题,指出汉口主体行业的发展与其地得“水”之利和得“中”之势有关,但是由于生产技术条件的限制,汉口工业与商业发展不平衡。汉口商帮对于汉口市场环境的形成、对于汉口成为全国性的中心大市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⑧。梅莉、张国雄通过对历史上武汉市场转移的考察,也认为由于成化年间的汉水改道,商业市场更明显地向汉口集中,使汉口后来居上,成为著名商业中心。汉口在短短几百年间的崛起,其原因在于两湖平原大开发带来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为城镇商业繁荣提供了物资依托,唐、宋商业的繁荣为明清商业网络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同时还在于汉口所处的地理交通优势适应了社会生产对商品市场的需求。清代的汉口已是全国性商品市场,其主要功能是中转贸易,也是各地商人广泛集中活动的中心⑨。
此外,范植清考察了前汉口商业资本发展的状况与原因⑩。王永年对晚清汉口城市的发展以及对外贸易和商业发展作了研究⑾。彭雨新和江溶就美国学者罗威廉对汉口商业行会的研究作了介绍⑿。任放对汉口城市近代化的研究⒀以及陈钧对汉口商业文化的研究⒁,皮明庥对武汉城市史的研究等⒂,把清代汉口经济研究更推向纵深。
景德镇和沙市。在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方面,80年代初,梁淼泰就撰文指出,景德镇的兴起,不是因为它在政治上或军事上有何重要地位,也不是因地处要冲而繁荣,景德镇之所以成为城市,全凭瓷业的发展,是一座单一的手工业城市。但它又与明清时期江南的手工业城镇不同,就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而言,明清时的景德镇已基本上完成了这一历程而走在江南其他市镇的前面,成为一座次等城市⒃。90年代初,梁氏将其景德镇研究总结为一部专著⒄。萧放考察了自宋迄清八百多年景德镇作为工商业城市逐渐形成和发展,以及与农村分离的过程。指出清代是景德镇走向繁荣的阶段,这一时期瓷业发展的特点是以小型民营手工工场为主,出现了烧造联合的较大的手工工场。景德镇同农村分离的过程在前尚未完成,但已预示着有向近代城市转化的趋势⒅。曹国庆的研究指出,明清时期,徽商尤其是徽州瓷商在景德镇活动非常活跃,这与瓷业生产的发展带动了商业贸易的繁荣,景德镇瓷器原材料对徽州祁门瓷石的依赖,以及徽商的经商才能等多种因素有关⒆。曹国庆与萧放还根据实地调查材料,结合有关文献讨论了景德镇的瓷业生产、商业贸易、行会、城市社会生活,以及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等问题⒇。此外,近年关于景德镇的综合研究,还有方李莉的《飘逝的古镇——瓷都旧事》[21]。
在长江中游城市和市镇经济研究中,关于沙市的研究仅次于汉口和景德镇。徐希凯讨论了清末民初时棉花贸易在沙市的地位及其与沙市城市经济之间的关系[22]。吴量恺在研究湖北沿江口岸城市时同时指出,沙市与汉口一样具有转运贸易性质[23]。陈关龙利用地方志及竹枝词等史料对明清时期沙市的商品市场进行了探讨,认为沙市经历了明清之际的萧条及清初百年生聚之后,咸丰同治时商品市场繁荣,并分析了其繁荣和贸易发达的原因、清末开埠后传统市场的被冲击,以及明清时期沙市商品市场盛衰的原因[24]。梅莉、张国雄的研究综合了前人的大部分论点,在考察商品市场和商帮的基础上指出,沙市的商品结构与汉口相似,带有明显的消费特征,贸易的功能主要是转口贸易,这与其地理位置有关,随着两湖平原开发的深入和汉口的兴起,沙市的地位削弱[25]。
其他城市、城镇经济研究。关于宜昌,吴量恺的研究说明,它与汉口、沙市一样,属于湖北沿江口岸的转运贸易城市,但地位与功能稍次[26]。段超考察了宜昌城市在清展的各个阶段,认为宜昌是一个转口性极强的贸易城市,并进一步阐述了转口贸易城市的发展和国内经济状况、社会环境、运输状况及地理环境的关系[27]。
萧放讨论了明清时期江西四大工商市镇(景德镇、河口镇、吴城镇、樟树镇)发展的共同特点以及各自在工商业和贸易中的侧重[28],并且就樟树镇药业的发展作了详细的个案研究[29]。 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内对于初级市场形态以及偏远地区的市镇和墟镇的考察逐渐增多。徐晓望在对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中讨论了江西农村墟市的分布和市场一般情形[30]。王根泉考察了江西抚州府墟镇的数量、规模、层次以及分布特点[31]。曾学优探讨了赣江中游的农村小市场、县级市场和地区市场,实际上也是关于市镇、城市的研究。他的研究分析了赣江中游地区市场分布的特点,指出清代赣中地区已初步形成农村市场网络[32]。谢庐明利用历史文献和田野调查资料,对明清时期赣南农村墟市的数量、类型及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探讨了近代社会变迁对赣南农村墟市的影响,并分析了当地农村墟市在近代市场化过程中迟缓的深层次原因[33]。
李华在关于清代湖南商业的研究中对长沙、湘潭、衡阳、清泉县城、衡山县城等的商业发展形态进行了分析,填补了这些地区城市经济研究的空白[34]。王朝辉以永顺县王村镇清末至民国年间桐油贸易与港口勃兴为切人点,讨论了近代湘西市镇化的发展[35]。张家炎的研究认为,明清时期江汉平原的农业开发吸引了外地和本地商人的活动,有利于加速该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同时也促进了该地区农村市镇的繁荣,然而其商业只限于初级农副产品输出和境内外物资简单转运贸易,市镇功能过于单一,不利于农村经济突破种植业为主的结构,使得江汉平原始终只以农业见长[36]。
此外,许檀关于明清农村集市的研究中对长江中游也有所涉及,指出湖广、江西的农村集市与华北大体相同,是在明代中叶起步,清代中叶时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农村集市网[37]。
关于本区内较大范围市镇经济的整体性研究,较早的是刘石吉对明清江西墟市和市镇的研究[38]。90年代以后,尤其是近年来许檀的研究以及一批硕士、博士论文的研究,将长江中游区域市镇经济史研究基本覆盖。许檀对江西商业城镇的研究认为,由于赣江航道在江西商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明清独口通商,大庾岭商道在全国南北贸易中的地位也愈加重要,他并考察了大庾岭商道沿线的七个商业城镇的兴盛及其与大庾岭商道的关系[39]。巫仁恕和傅乐园分别探讨了明清湖南、湖北的市镇发展与变迁[40]。任放则考察了明清整个长江中游地区的市镇经济,包括其依托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市镇网络、墟场和集期、专业市镇、市镇与仓储、市镇管理机制、市镇功能以及以汉口为代表的市镇经济的近代转型,内容非常全面,部分研究的开拓和深入为前人所未及[41]。方志远在其专著《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42]中对本地区城乡市场进行了层级划分(作者文中称为“有形市场”,实为学者所研究的城市或市镇),并考察了其分布和特点、专业市场(市镇)以及决定其规模的诸因素。
二市场、商品流通和商人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国性清代经济史研究中,涉及到长江中游地区市场(广义的市场)和商品流通的考察,首先有吴承明《论清代前期我国国内市场》和《论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内市场》[43]对清代长江中游地区在国内市场中的地位、粮食和棉布流通的地位进行的总体性考察,其结论对随后的研究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吴量恺对清代前期国内市场进行了考察[44],认为清朝前期区域性市场已发展为全国性市场,商人远距离活动活跃,并指出了全国商品粮运销中湘鄂地区的作用。方行对市镇经济功能类型的分析,也注意到了湖南“保障供给”型市镇和江西“商品集散市场”功能性质的市镇,但论述的重点是江南地区“多功能全面发展”的市镇[45]。傅衣凌认为明清时代国内市场已经初步形成,较早地论及湖南、湖北、江西的初级市场,如洪江、刘家隔、樟树镇,专业市镇如汉口、江西景德镇和东乡县,以及江西铅山的商品市场、江西、洞庭商人等。勾画了明清长江中游在全国市场中的地位和商品流通的概貌[46]。另外,陈学文的《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也部分涉及到长江中游的商品流通[47]。
随着清代经济史其它领域研究的展开,对长江中游的研究也更加拓宽深入。如徽州学研究中关于长江中下游商品流通的研究,使长江中游的地位显得重要起来。张海鹏的《徽商研究》是对80年代中期以前徽商研究的总结,其中“徽商在长江流域的经营活动”涉及到了长江中游和下游的商业流通情况;“徽商在茶、木、粮、典和棉布业中的经营活动”探讨了除盐业以外,徽商所从事的大宗商品的长途贩运贸易活动,包括徽商与茶叶贸易、徽商与木材贸易、徽商与粮食贸易、徽州典商述略、徽商与江南棉织业几个部分[48]。此外,王廷元和李琳琦分别对徽商与吴楚贸易、木材贸易进行了专题研究[49]。
除了徽商研究中的长江中下游长距离商品贸易外,对本地区商品流通的专门研究,目前仅限于粮食、食盐和棉花的流通。其中关于粮食流通,较早的是80年代初陈支平对清代江西粮食运销的研究。他详细考察了江西产生省内粮食运销的原因和特点、省外粮食运销的方向和路线,估算了外运粮食数量,并指出其对东南沿海和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有限性。这一研究可称为研究区域粮食运销的优秀范例,亦为本研究领域长期无人超越的里程碑[50]。此后,大量的粮食贸易研究围绕着“湖广熟,天下足”的讨论展开。吴琦在对清代湖广漕运的研究中,论述了湖广漕运(主要是粮食)与商品流通的关系及其对城镇发展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对本地区商业城市繁荣的推动作用[51]。钟永宁用计量方法讨论了18世纪湖南粮食输出的可行性问题[52]。张国雄对两湖粮食外运的研究认为,“湖广熟,天下足”这一经济现象产生于明代中后期,盛于清代,外运粮食有漕粮、官府采买和民间商贩三种结构,其集中的方式、解决的问题以及产生的作用各不相同。在同时期的余粮输出省中,两湖居首位,地位高于四川、江西等省[53]。这一观点在张国雄与梅莉合著的《两湖平原开发探源》中也有表述。张建民在其关于“湖广熟,天下足”的讨论中也考察了长江沿岸的米粮流通[54]。方志远的近著对以上观点作了总结研究。此外,张岩考察了汉口粮食的省外省内运销情况及其性质和影响[55]。最近,钟兴永在对湘米贸易的研究中,对清代湘米产量和输出渠道、省内湘米市场网络、湘米交易方式、贸易价格以及湘米贸易发展的原因等作了更为细致的考察,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56]。至此,对长江中游粮食贸易的研究基本全面。
方志远对明清湘鄂赣地区食盐流通的研究非常详细,包括淮盐的行盐区与行盐额、政府对淮盐和私盐贩运的不同态度,以及淮盐在湘鄂地区行销的状况[57]。关于棉布流通情况,刘秀生论述了清中期湘鄂赣地区棉布生产的自给性,讨论了其区域内市场和外销市场圈,从而考察湘鄂赣市场圈在清代全国布匹市场格局形成中的决定性影响,以及形成这种格局的原因。这一研究别开生面,很有价值,对于商品流通研究具有指导性意义,无论就其研究方法还是研究结论而言,均可称为这一研究领域的上乘之作[58]。对于其他经济作物作为商品的流通,目前虽未见到专门的研究,但一些学者的研究已对本区域的蓝靛、甘蔗、苎麻和茶叶的流通有所涉及[59]。
关于商人的研究和城市、市镇经济研究以及商品流通的研究密不可分,时常交织在一起。如前引王廷元、李琳琦对徽商的研究和曹国庆对景德镇徽州瓷商的研究。张海鹏的《徽商研究》更涉及徽商在长江中游的活动、经营行业、经营方式、商业资本流向情况。李华对湖北的地方商人、湖南的本地和外籍商人都有专门的研究。他认为清代湖北农村由于经济作物的大面积种植,农产品的商品化,吸引和刺激了各地商人的到来,其中,外地商人多于本地商人,外省商人势力大于本省商人,商品交易的频繁还促进了大小市场和专业市场的形成,但占绝对多数的仍是小市场,进而指出湖北农村经济在全国的地位。在清代湖南的城乡则活跃着除本籍商人之外的十几个外省商帮,为其他省份所少见,这一现象意味着湖南商品经济的活跃和社会经济增长水平的高度发展,有清一代湖南的社会经济已发展到仅次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地位。在湖南活动的各商帮中,本地商人似乎最为强大,他们不仅在本省经商,且在邻省城乡活动,湖南商人在当时全国众多商帮中处于中等以上的地位[60]。前引方志远近著对湘鄂赣地区的商人亦作了总结性研究,内容涉及商人的社会构成与资金来源、经营行业与方式、经营观念与利润投向以及商人组织与市场管理。
三农村经济的研究
关于农村经济的研究,80年代较少,90年代学者对这一领域的关注开始加强。这方面的专著,首推傅衣凌的《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61],他在书中关于城乡商品经济、江西工商人口流动的研究,具有开拓意义。陈学文、郑昌淦以及刘秀生等学者在全国性商品经济研究中对长江中游经济均有涉及[62],可视为清代本地区在全国经济地位的一种反映。对于本地区的研究专著有吴量恺的《清代湖北农业经济研究》[63],龚胜生的《清代两湖农业地理》[64],以及近期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
关于农村经济的论文,也大量集中于粮食研究。谭天星就两湖粮食产量、粮食商品化、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以及两湖农业经济发表了多篇论文[65],是较早关注这一领域的学者之一。江汉平原农业研究方面,张家炎的贡献尤多,除前文介绍的关于农业开发对当地商人活动和市镇发展影响的研究之外,主要集中于清代江汉平原地区的水稻生产、作物结构特征以及该地区农业发展的地区特征、湖北杂粮作物等方面,指出了江汉平原粮棉兼重、各种类型均有发展的特点。他并撰文比较两湖平原和长江三角洲农业的发展,围绕“苏湖熟,天下足”和“湖广熟,天下足”谚语的转化,讨论了两地农业重点的次第转变、劳动力转移的不同途径及其对当地农业经济转变的正负作用、城镇工商业对农业的不同反馈作用,已从描述、分析的研究积累上升到理论总结的高度[66]。张国雄是又一位对“湖广熟,天下足”有专门探讨的学者,在前引张氏与梅莉的合著中可以看出,同时他还专门发表了讨论该谚语的经济地理特征和产生条件的论文[67]。龚胜生除了前文介绍的对两湖农业地理的研究外,还专门考察了清代两湖玉米和甘薯的分布。并在对两湖米价的考察中指出,清代两湖米价经历了一个由高而低又由低而高的趋势过程,这个趋势过程与其耕地负荷量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实质上反映了人地关系的演变,清代两湖米价的长期上涨还对其民生状况产生了深远影响。另外,龚胜生对本地区耕地结构的研究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在对明清载籍耕地类型进行的探讨中,龚氏阐述了该地区耕地结构的特点及形成原因,指出自然条件的制约是该地耕地梯度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水田比重是影响该地区明清商品大米输出诸因素中的主导因素[68]。此外,李华研究了湖南的稻谷生产[69],梅莉探讨了湖北的农业区域特征[70]。
关于本区域经济作物的研究,龚胜生考察了两湖茶叶的种植与分布和棉花的集中产区[71]。梅莉对湖北茶叶的集中产区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提出明清湖北茶叶发展的两个阶段,分析了各阶段的发展情形和原因[72]。李华对湖北、湖南经济作物均有研究,并指出了湖北经济作物种植与商人活动、商品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73]。关于江西经济作物的研究也有不少,曹树基的研究较早地涉及到赣南和赣北经济作物的种植。[74]其后于少海在对赣南商品经济的考察中再次讨论了赣南的经济作物。[75]前引王根泉等的文章还考察了江西抚州府地区经济作物的种植。[76]昌庆钟、李卫东等则对清代江西省经济作物的发展及其局限作了全面的探讨[77]。至此,对于湘鄂赣三省这一领域的研究已基本覆盖。最后,值得一提的仍是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该书内容博大,除前引各方面专题均有总结性研究外,于湘鄂赣经济作物和加工的研究可谓用力匪浅,在茶叶、棉花的研究之外,又开辟了对苎麻、蓝靛、烟草以及其他作物种植与加工的研究。
90年代还出现一些对于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如方行、李华对湖南的研究[78],前引王根泉等对江西抚州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研究[79],徐晓望对江西农村商品经济总体性的研究[80]。此外,梁淼泰对江西浮梁县农村商品的考察最为细致,他认为明清时期景德镇的商品经济繁荣,浮梁农村则自然经济稳定,一个地区之内,先进的手工业和低下的耕作水平长期并存,很不相称,城市虽能带动农村输出大量农村商品,却不能引发农村经济性质的变化[81]。
四 手工业和矿业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李华对湖南采矿业的考察[82]和梅莉对湖北纺织业的研究[83]。江西手工业的研究则主要集中于景德镇瓷器的研究,此处不再赘述。
本区域手工业和矿业整体性的研究以方志远的《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中相关专题的考察最为全面,其内容包括制瓷业、造纸业以及各种经济作物加工业(棉布加工业等)。文中比较了主要手工业与经济作物加工业的异同,指出其共同性是使用简单的工具、具有一定的科学含量,但基本上属于手工生产,其动力均为原始动力。差异性则表现在生产方式、商品化程度以及社会效应等方面。该书还考察了本地区的矿冶业及其生产方式。
五 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研究
清代也是长江中游部分地区的经济大开发时期,这方面的研究较早的有80年代曹树基对流民与江西山区开发的考察[84],但这时的研究只注重开发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还未对其引发的环境问题进行考察。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展开,经济开发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其生态效应的问题也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张建民较早地在这方面作了探讨,认为清代湘鄂西部山区人口的急剧增长推动了开潮,而落后的开发手段和水利条件,加上在不宜粮的山区进行以糊口为目的的开发,造成单一的生产、超薄型平面垦殖、以消耗甚至破坏自然资源为实现经济增长手段的经济特征。这种开发虽实现了量的增长,但最终造成森林等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与此相关的多种经营的枯竭以及在当时即已出现的水土流失现象或倾向。另外他还就江汉平原、洞庭湖区垸田与水灾进行了考察,注意到了清后期该地区生态恶化的问题[85]。
此后,宋平安对江汉平原水灾害与经济开发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分析[86]。龚胜生探讨了清代两湖人口压力下的环境恶化问题,认为两湖在乾隆时期出现了人口压力,根本原因是清中期的社会安定、人口增长,使得人均耕地下降。人口压力的缓和主要靠剩余人口扩散——土地开垦来实现,从而引起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此清人虽已有认识,但囿于时代的局限和现实的困难,未能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87]。张国雄对两湖农业的研究也注意到经济开发与环境变迁的关系[88],在《两湖平原开发探源》中又分析了两湖平原水旱灾害的变化及其与垸田经济的关系,以此考察大开发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生态效应的相互影响,从而使两湖经济研究又上升到新的高度。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关于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已经取得可喜的成就,尤其是近年来关于本地区市镇和商品经济综合研究的出现,说明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正在朝着赶超同期江南经济研究的方向迈进。但与同期江南经济研究、珠江三角洲经济研究相比,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仍然处在弱势。无论是经济现象的描述和分析,还是理论高度的总结,无论是数量或是质量,无论是方法论还是研究思想,本区域的研究都有待学者继续探索。
综上所述,清代长江中游经济史的研究还存在着以下不足,笔者在此提出,以供商榷。
一是各领域研究不平衡。对城市和市镇的研究比重较大,也出现了一些总结性研究成果。但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大城镇,尤其是沿江港口和景德镇的研究,对于广大的中小城镇,虽有涉及,但从整体来看,还远远不够。对商品流通和农村商品经济的研究在整个区域经济研究中的比例适中,但其中的研究又是只关注到粮食、棉花、茶叶几个大类,最多的还是集中于对平原稻米的研究上。对于各类商品的生产圈、辐射圈、流通路线及其在清代的变化之类的研究基本还是空白。另外,对于手工业、矿业的研究还很薄弱。
二是同类研究中的重复内容很多。不知是学术态度的问题还是学术信息不畅,笔者在阅读前人研究成果的过程中,往往发现雷同的研究思路甚至结论。因此,本领域的研究也亟待学者加强学术交流,拓宽视野,共同推进。
三是研究手段和思想的陈旧。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的确有一大批论文堪称优秀之作,但也有不少研究创新不足,从而无法在理论上升华。
今后的研究,窃以为可以从以上薄弱环节出发,克服以往研究中的弊病和障碍,使本领域的研究达到新的高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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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日]重田德:《清初湖南米市之考察》,《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956年10期。[日]森田明:《关于清代湖广地方的定期集市1,《商经论坛》1964年第3卷第1期。
②[44] 吴量恺:《清朝前期国内市场的发展》,《科会科学辑刊》1986年第2期。
③ 吴量恺:《明清时期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商业贸易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2期。
④[23][26] 吴量恺:《清代湖北沿江口岸城市的转运贸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⑤ 陶建平:《明清时期汉口商业网络的形成及其影响》,同上。
⑥ 宋平安:《明清时期汉口城市经济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同上。
⑦ 石莹:《清代前期汉口的商品市场》,《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2期。
⑧ 关文发:《试论清代前期汉口商业的发展》,载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
⑨[25] 梅莉、张国雄:《两湖平原开发探源》,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
⑩ 范植清:《前汉口镇商业资本的发展》,《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2年2期。
⑾ 王永年:《论晚清汉口城市的发展和演变》,《江汉论坛》1988年4期;《晚清汉口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商业的演变》,收入章开沅、朱英主编《对外经济关系与中国近代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⑿ 彭雨新、江溶:《十九世纪汉口商业行会的发展及其意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4期。
⒀ 任放、杜七红:《传统市镇近代化刍论——以汉口镇为个案的研究》,《人文论丛》2000年号。
⒁ 陈钧、任放:《世纪末的兴衰——张之洞与晚清湖北经济》,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陈钧:《武汉近代商业文化的结构分析》,载《近代武汉城市文化散论》,香港天马图书有限责任公司,1994年。
⒂ 杨蒲林、皮明庥:《武汉城市发展轨迹》,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皮明庥:《近代武汉城市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皮明庥、吴勇:《汉口五百年》,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皮明庥:《一位总督·一座城市·一场革命——张之洞与武汉》,武汉出版社,2001年。
⒃ 梁淼泰:《明清时期景德镇城市经济的特点》,《江西社会科学》1984年7期。
⒄ 梁淼泰:《明清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⒅ 萧放:《宋至清前期景德镇的形成和发展概述》,《江西社会科学》1987年3期。
⒆ 曹国庆:《明清时期景德镇的徽州瓷商》,《江淮论坛》1987年2期。
⒇ 曹国庆、萧放:《景德镇考察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1期。
[21] 方李莉:《飘逝的古镇——瓷都旧事》,群言出版社,2001年。
[22] 徐希凯:《清末民初的沙市棉花贸易与城市经济》,《江汉论坛》1988年4期。
[24] 陈关龙:《明清时期沙市商品市场探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27] 段超:《试论清代宜昌城市的发展》,《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28] 萧放:《试论明清时期江西四大工商市镇发展的特点》,同上。
[29] 萧放:《明清时代樟树药业发展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1期。
[30][80] 徐晓望:《清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4期。
[31] 王根泉:《明清时期一个典型农业地区的墟镇——江西抚州府墟镇试探》,《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2期。
[32] 曾学优:《清代赣江中游地区农村市场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1期。
[33] 谢庐明:《赣南的农村墟市与近代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1期。
[34] 李华:《清代湖南城乡商业的发达及其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3期。
[35] 王朝辉:《试论近代湘西市镇化的发展》,《吉首大学学报》1996年2期。
[36] 张家炎:《明清江汉平原的农业开发对商人活动和市镇发展的影响》,《中国农史》1995年4期。
[37] 许檀:《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及其意义》,《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2期;《明清时期农村集市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2期。
[38] 刘石吉:《明清时代江西墟市与市镇的发展》,《第二次中国近代经济史会议》,台北中研院经济所,1989年;或见《山根幸夫教授退休纪念明代史论丛》下卷,东京汲古书院,1990年。
[39] 许檀:《明清时期江西的商业城镇》,《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3期。
[40] 巫仁恕:《明清湖南市镇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台湾大学1991年硕士论文;傅乐园:《明清时期湖北的市镇发展与变迁》,武汉大学2001年硕士论文。
[41] 任放:《明清长江中游市镇经济研究》,武汉大学2001年博士论文。
[42] 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人民出版社,2001年。
[43] 收入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45] 方行:《清代前期农村市场的发展》,《历史研究》1987年6期。
[46]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人民出版社,1989年。
[47] 陈学文:《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
[48] 张海鹏:《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
[49] 王廷元:《略论徽州商人与吴楚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4期;李琳琦:《徽商与明清时期的木材贸易》,《清史研究》1996年2期。
[50] 陈支平:《清代江西的粮食运销》,《江西社会科学》1983年3期。
[51] 吴琦:《清代湖广漕运与商品流通》,《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1期。
[52] 钟永宁:《试论十八世纪湘米输出的可行性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3期。
[53] 张国雄:《明清时期两湖外运粮食之过程、结构、地位考察》,《中国农史》1993年3期。
[54] 张建民:《“湖广熟,天下足”述论》,《中国农史》1987年4期。
[55] 张岩:《清代汉口的粮食贸易》,《江汉论坛》1993年4期。
[56] 钟兴永:《清代湘米贸易论略》,《中国农史》2001年1期。
[57] 方志远:《明清湘鄂赣地区食盐的输入与运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4期;或见《明清湘鄂赣地区的人口流动与城乡商品经济》。
[58] 刘秀生:《清代中期湘鄂赣棉布产销与全国棉布市场格局》,载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
[59] 王根泉、魏佐国:《明清两代江西抚州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江西社会科学》1992年6期;陶德臣:《晋商与西北茶叶贸易》,《安徽史学》1997年3期。
[60] 李华:《清代湖北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地方商人的活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2期;《清代湖南的外籍商人》,《清史研究》1991年1期;《清代湖南商人的经商活动》,《中国经济史研究》,l992年1期。
[61]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
[62] 陈学文:《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郑昌淦:《明清农村商品经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刘秀生:《清代商品经济与商业资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3年。
[63] 吴量恺:《清代湖北农业经济研究》,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
[64] 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65] 谭天星:《清前期两湖地区粮食产量问题探讨》,《中国农史》1987年3期;《简论清前期两湖地区的粮食商品化》,《中国农史》1988年4期;《清前期两湖地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初探》,《农史研究》第9辑;《清前期两湖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因及其影响》,《中国农史》1990年1期。
[66] 张家炎:《清代江汉平原水稻生产评析》,《中国农史》1991年2期;《清代中期江汉平原作物结构研究》,《古今农业》1991年3期;《明清江汉平原农业经济发展的地区特征》,《中国农史》1992年2期;《清代湖北的杂粮作物》,《古今农业》1996年1期;《明清长江三角洲地区与两湖平原农村经济结构演变探异》,《中国农史》1996年3期。
[67] 张国雄:《“湖广熟,天下足”的经济地理特征》,《湖北大学学报》1993年2期;《“湖广熟,天下足”的内外条件分析》,《中国农史》1994年3期。
[68] 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的玉米和甘薯》,《中国农史》1993年3期;《从米价长期变化看清代两湖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2期;《明清之际湘鄂赣地区的耕地结构及其梯度分布研究》,《中国农史》1994年2期。
[69] 李华:《清代湖南农村的稻谷生产及其商品化》,《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9年10期。
[70] 梅莉:《明清湖北农业区域特征分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4期。
[71] 龚胜生:《清代两湖地区茶叶的种植与分布》,《古今农业》1993年3期;《清晚期两湖纤维作物的种植与发展》,《古今农业》1995年2期。
[72] 梅莉:《明清湖北茶叶及其生产分布》,《湖北大学学报》1994年2期。
[73] 李华:《清代湖北农村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地方商人的活跃》;又《清代湖南农村经济作物的发展》,《清史研究通讯》1989年3期。
[74] 曹树基:《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5年4期;《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6年2期。
[75] 于少海:《试论明清赣南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2期。
[76][79] 王根泉、魏佐国:《明清两代江西抚州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
[77] 昌庆钟:《清代江西经济作物发展的原因》,《南昌大学学报》1993年3期。李卫东:《清代江西经济作物的发展及其局限》,《中国农史》2001年4期。
[78] 方行:《清代前期湖南四川的小农经济》,《中国史研究》51991年2期。李华:《清代湖南城乡商业的发达及其原因》,《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3期。
[81] 梁淼泰:《明清时期浮梁的农村商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1期;《明清时期浮梁的田亩数和亩产量》,《江西大学学报》1988年1期。
[82] 李华:《清代湖南的采矿业》,《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3期。
[83] 梅莉:《清代湖北纺织业的地理分布》,《湖北大学学报》1993年2期。
[84] 曹树基:《明清时期的流民和赣北山区的开发》,《中国农史》1986年2期。
[85] 张建民:《清代湘鄂西山区的经济开发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7年4期;《清代江汉一洞庭湖区堤垸农田的发展及其综合考察》,《中国农史》51987年2期。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现代物流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其发达与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唐山市作为传统的重工业城市,同时也是全国17个物流节点城市之一、全国物流试点示范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促进城市转型、优化投资环境、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展重工业与发展现代物流业从总体上说是相互促进。重工业物流是物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重工业是物流业的重要载体,重工业的发展是拉动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原动力;专业的物流服务则为重工业企业的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减低重工业企业的成本,提高重工业企业的竞争力。
一、唐山市物流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1.政策环境
2010年,《河北省煤炭物流“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河北省煤炭物流将重点建设“一个中心、三大通道、六大枢纽、九大基地”,即:一个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冀北、冀中、冀南三大煤炭物流主通道,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沧州、邯郸六大煤炭物流枢纽,曹妃甸、京唐港、黄骅、邯郸、井陉、鹿泉、元氏、蔚县、万全等九大煤炭储备基地。唐山作为煤炭物流枢纽之一,并拥有曹妃甸、京唐港两大煤炭储备基地,必将在“十二五”期间大有作为。
近年来,唐山市把现代物流作为新兴产业,结合唐山市物流产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了现代物流专项发展规划,成立了唐山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物流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在引领全市物流企业朝着信息化、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止2010年底,唐山市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情况如表1所示,其中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
表1 唐山市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情况
2.技术环境
在交通运输、仓储行业,现代化立体库、专用叉车、集装箱车、厢式货车、物品托盘、GPS定位等先进的物流技术手段得到应用。企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正在普及,现代物流业态逐渐成形。开滦、唐钢、冀东、三友等一批大型工业企业开始重视现代化物流技术的应用,以订单为中心,改造现有业务流程,在生产组织、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配送和运输等方面实现一体化运作。企业自主科研成果不断:唐山市佳源集团研发的钢铁电子交易平台,已列入国家信息化试点并取得显著成果;开滦国际物流集团曹妃甸数字化配煤项目,填补了国家煤炭产业链管理的空白。
3.社会环境
作为河北第一经济大市,唐山市居环渤海中心地带,具有200公里海岸线,经济发达,资源丰富,物流量大。唐山港东临秦皇岛,西邻天津港,港口货物吞吐能力不仅为河北服务,还辐射到东北、华北、西北。
唐山市经过30年的震后建设,已经凤凰涅,人们的生活比较富足,生活水平普遍较高,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这就为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以及人才资源。同时,作为北方乃至全国范围内最有发展前景的的重工业城市之一,唐山市有着完善的交通体系:以港口和城市为中心,以国有铁路和公路主干线为骨干,与京津和周边省、自治区交通全面对接。
唐山市内主要交通干线如表2所示:
表2 唐山市内主要交通干线
4.经济环境
东北亚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以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为唐山市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依托曹妃甸港区和京唐港区,唐山市每年进、出口量非常可观,进出口贸易必将会带动物流产业的大发展。
京津唐都市圈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也是物流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以天津港和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为枢纽的物流基地,北京正在建的五环与六环之间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也临近唐山,给唐山市物流融合到京津物流体系中创造了条件。
二、唐山市物流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物流资源存在过剩与不足的矛盾
现阶段物流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物流资源的“过剩”和“短缺”的矛盾。
市内物流市场上,仓库、车辆等物流资源在数量上虽然不少,但是,大多数规模小、档次低、实力弱、功能单一,造成资源闲置太多、效率低下,亟待整合。截止至2010年底,唐山市汽车保有量达60万,其中营运车辆18万辆,大多为个体经营。由于经营不善,仅货运汽车空载就高达35%,相当于2万辆载重汽车来回空跑。在仓储业中,企业仓库以普通平房库、楼房库、开放式堆场为主,现代化仓库数量极少。据调查结果,全市有三分之二的物流量由于储备、保管的低效,每年造成全市物资损耗约在5亿元以上。
2.物流市场化程度不高
和大多数北方城市相似,唐山市现代物流业起步较晚,缺乏专业服务经验,无法与物流外包需求较高的产业实现有效的对接。主导市场发展的大型运输型企业和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化程度高的第三方物流缺乏,全市内尚无一家达到货运一级资质的运输型企业,二级资质的运输型企业也仅有交运集团一家。在多式联运、特种物流(如冷藏、冷冻、恒温、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藏)等现代化物流服务能力缺乏,所以全市近三分之二的大宗货物物流量是有生产企业自身完成的。
另外,由于受到社会传统观念的束缚,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不想把业务交给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做。他们自己有物流资源可以利用,如车队和仓库,而有的公司和企业已经习惯了把物流控制在自己手上,觉得这样才可以放心。这给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带来较大的阻力。
3.集装箱物流发展滞后
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首先是现代化物流城市,同时也是集装箱产业高度发达的城市。集装箱物流水平已经成为港口城市现代化、国家化的重要标志。在全球集装箱产业迅速发展的大趋势下,唐山至今没有集装箱外贸航线,多年来,陶瓷、钢材、化工产品大多只能绕道天津港出口。与从唐山港直接转口相比,企业每标箱约增加综合成本700元左右,全年累计企业利润减少约8.4亿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外贸竞争力。唐山市其他发展状况类似的的宁波的对比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2009年唐山市与宁波市GDP、地方财政收入、港口吞吐量、集装箱对比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看出,高水平的集装箱运输业,给地方经济带来的不仅仅是运输上的安全、便捷和高效,更重要的是对港口档次和地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真正把唐山由一个工业能源输出港转变为综合性贸易港。
三、唐山市区域物流体系构建设想
在任何一种产业发展的前期,都在所难免的遭遇难题,只有政府部门与企业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才能使问题得以缓解,直至最终解决。
1.打造物流产业链,联动发展相关产业
钢铁、煤炭、水泥、装备制造、化工、陶瓷是唐山的六大支柱行业,专项货物物流量十分可观,可以依托支柱行业建设一批生产业的物流中心。依托唐钢物流、远大物流、和平物流、佳源钢铁配送等企业,打造从原材料到产成品,从运输、仓储、装卸,到加工、整理、配送等精品钢材物流产业链;依托开滦物流等煤炭运输企业,打造煤炭物流产业链;依托唐山机车车辆厂、盾石机械、唐齿集团、松下焊机等企业打造装备制造物流产业链;依托冀东水泥、惠达陶瓷等企业打造建材物流产业链;依托三友碱业、煤化工等企业打造化工物流产业链。
根据产业链管理理念,如果这些企业通过产业链改造,将产品物流环节从整个生产过程中剥离出来,实行物流外包,必将大幅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效益。
2.整合区域铁路,构建物流网络
以开滦矿区为基础,联合胥各庄七道桥-滦县一线,通过新建区域铁路将矿区铁路网与港区铁路网对接,形成辐射周边、连接两港的双向运输网络。因为涉及国铁、地方铁路以及企业内部铁路,产权复杂,需要政府给予协调,并给予一定的支持。建议成立唐山市地方铁路公司,用好铁路资源,解决地方铁路运力闲置的问题,构建地方铁路与国铁、港口顺达的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唐山物流设施网络架构。
3.规划物流园区,发挥协同效用
以曹妃甸港区为龙头,建设南部沿海地区。通过曹妃甸新区、乐亭新区、丰南沿海工业区和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形成“四点一带”区域发展格局,并且相互配合、联动发展,使港口物流业与现代制造业的有机结合,促进唐山区域物流产业大发展。
利用物流园区的资源,还可以对小物流、小配载站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将其纳入物流园区。考虑到市内小物流数量多,但规模小的特点,由政府搭建平台,中小物流企业实施协同战略,使供应链系统中的企业间形成一种内在的协同作用, 这种协同作用能使中小物流企业优势互补, 提升运营效率, 合理配置资源, 有效应对风险, 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
4.争取国家支持,惠及企业发展
抓住天津港超负荷运转的契机,力争将唐山港曹妃甸新区纳入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将天津港保税区提供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扩及曹妃甸工业区,真正实现“同属一片海岸,共享一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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