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9 09: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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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些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不熟悉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未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单位内部未建立严格的设计审查制度。有些建筑设计单位不重视建筑防火设计,相关消防设计专业的技术人员缺乏,致使在设计中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3],加之一些建筑工程建设时间紧,设计周期短,各专业设计人员沟通协调不够,致使建筑工程设计图纸不全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甚至有些建设工程边设计、边施工的,给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施工留下了隐患。
(2)部分消防工程施工队伍人员素质不高,安装施工水平低,不能满足消防验收的标准。一些施工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消防技术规范不熟悉,不掌握消防工程专业技术知识,不按图或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施工,擅自降低标准,造成安装时留下火灾隐患;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工程技术水平低,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无相应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的专业人才;有些消防工程公司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施工队伍不稳定,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施工质量无法保证;部分单位和个人借用或者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造成消防工程施工水平低,无法保证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在工程投标中故意降低工程量,压低价格竞争投标,甚至垫资承包,造成工程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出现了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的问题,大大降低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质量[4];一些工程在多个施工安装单位同时施工时,缺乏相互配合,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无法正常稳定工作、经常维修;还有施工现场许多产品安装后,消防设备没有采取防护措施,致使有些消防设备部件被污损,而无法正常使用。
(3)部分消防监督员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由于消防部门专业从事建审的人员少,各地工程项目又多,部分干部业务素质低,在对设计图纸的消防设施进行审核时不能及时地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不全面、不准确;一些消防监督员对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不重视,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在验收中依赖中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5]。部分消防监督员在平常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中,由于对消防设施工作原理、操作规程不了解,走马观花的采取简单手段来判断消防设施的正常,未采用消防专业仪器设备进行测试,就不能发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消防监督部门对使用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不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了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只是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整改,没有按照要求,责令维保单位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
(4)建筑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工作人员职责不健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规程不完善,未明确和规范各阶段消防系统所需进行的维保操作内容,没有履行好对消防设施的维保职责;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了解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知识,消控控制室操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还有部分使用单位对维保单位提出的更换维修消防设施部件的正常维护费用不能及时解决,致使火灾隐患长期不能整改。
提高建筑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措施
(1)严把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审核质量关。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设计单位应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建立设计人员消防设计终身负责制。设计单位内部实行消防专篇和自审制度,消防专篇包括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开展设计图纸自检自审工作,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同时设计单位人员必须与建设、施工单位人员经常交流协调,以减少在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时的火灾隐患。
二、水泵接合器数量的确定
众所周知,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使用。
《高规》7.4.5-1规定:“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这里指明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是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笔者认为这一点不好照搬,我们从水泵接合器用途不难知道,水泵接合器是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来增补室内消防用水不足的接口。如果室外消防用水量远远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时,那水泵接合器设那么多是没有意义的,笔者最近做一个工程--厦门国际会展中心,按一类高层建筑设计,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但其室内大水滴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33l/s,室内水幕喷淋系统设计用水量为167l/s,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为30l/s,这些用水量按火灾延续时间计算均储存在地下水池中。按规范7.4.5-1规定,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分别设10个,12个和2个。12个水泵接合器要12辆消防车从12个室外消火栓中取水供给,而室外的供水条件上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的,即使考虑到由消防车距离运水,那也不可保证大水滴淋系统和水幕喷淋系统的正常工作。因这两个系统要正常工作时的用水量很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那么多消防车远距离运水来达到同时供水,如时间过长,那这两个系统也失去作用,最后时间一长就靠消火栓来灭火,因此笔者认为应对一些灭火系统可以适当减少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可以分别设3-5个就足够了;而对消火栓系统应重点保证,故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的同时应考虑室外供水能力综合确定,达到既节省投资的目的,同时又保证消防的安全可靠性。
三、消防水池容积的确定
消防水池是储存消防灭火用水的构筑物,容积的确定关系着灭火的安全性。《高规》7.3.2规定:“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二类居住建筑除外),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均应设置消防水池。“《高规》7.3.3对水池的容积作了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以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一些地方针对这两条规定,却有不同的设计方法。
在福州地区,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均储存了消防水池中,原因是市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这显然会增大消防水池的容积。如每一幢高层建筑均要把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储存在消防水池,那将会造成很大的浪费,笔者认为是不可取的。
厦门地区是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消防水池只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一般做法为:从市政引两根进水管构成室外环状供水,以保证室外供水的安全性,消防水池设在地下室,只考虑室内消防用水量,但不允许考虑火灾时水池的补水量(规范没有作明确规定)。故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这样导致一幢高层公共建筑地下室一般都储存了四、五百吨的消防用水,一般占地均有二百多平方米。像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地下室储存了2600吨的消防用水,水池占地890平方米,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很不经济,仅工程造价就增上百万元;同时又增大管理的难度,如要清洗,定期换水等,又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如果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合建水池,那必然会造成生活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所以笔者认为既要保证消防安全,又要降低工程造价及管理方便,首先要加强自来水公司的责任度,保证城市环状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然后适当加大高层建筑的进水管,使得进水管在保证高层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的同时能够在火灾时补充消防水池的水量。这样经计算可以适当减少消防水池的容积,达到经济合理。同时笔者建议邻近高层建筑共用消防水池,对这一点希望有关市政部门能够牵头,对共用水池进行合理地管理,这也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合理公正的规划控制。
香港在这一点上值得我们学习,香港的建的消防水池就很小,相当于一个水泵吸水井,容量一般不超过50吨,他们只保证初期火灾的用水量,中、后期火灾的用水量直接靠市政管道的供给,大厦本身只提供提升设备及市政管道的接口,在高层建筑林立的香港就可节约了很多的建筑面积供各种用途使用,我们应向这一方面学习与借鉴。
四、消防给水系统的形式
对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形式的选择,首先我们应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其次我们应尽量选用经济合理的供水形式。
按服务范围分: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和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笔者建议尽量采用区域集中的消防给水系统就如上述所讲:邻近高层建筑共用消防水池,但这往往得不到推广。主要原因是各开发商不能协调好,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能够牵头,共同解决管理及费用的问题,使几方面都能够接受。
按高度来分:分区水和不分共给水
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大于0.80MPa时,采用不分区给水形式,当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0.80MPa时,采用分区给水形式。分区供水方式又包括:并联分区供水方式;串联分区供水方式;减压阀分区供水方式。
关联分区供水方式:各个分区互不干扰,自成体系,对系统更加安全可靠,但造价高,维护管理较困难。
串联分共供水方式:各区水泵压力相近或相同,不需高压泵,高压
二、高火险绿色建筑技术
绿色建筑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设,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态环境。为实现绿色建筑,已在各个领域开展了各种技术的研发。绿色建筑的技术可分为以下部分:能量减载技术;高效低污染的技术设备;资源回收技术。实际案例的技术应用情况包括:场馆侵蚀和风暴的响应;景观的热岛防治和土地利用的改进;能源负荷减少、高效率的设备、热和余热回收、室内舒适的实现;空气的清洁空气的采用、室内空气品质的改善、减少废气污染和在施工中减少污染;建筑设计中的降低噪声技术和建设中降低噪音;水质改善、水供应还原技术和水的回收利用技术;环保材料;资源回收;废物处置。技术系统的数据是由韩国绿色建筑委员会提供,是韩国权威的绿色建筑认证机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分类包括目的、人、技术、环境等范围的影响、建筑设计、维护和拆除等。绿色建筑技术系统有不同的划分标准。
评价绿色建筑在火灾中存在的风险,最可靠的分析是以绿色建筑的火灾实例做分析,但在实际上没有绿色建筑发生过火灾;所以不容易在参考实际案例的基础上来设置因素进行分析。因此,根据以往对现有建筑物进行火灾特点研究,对比绿色建筑和现有建筑物之间的差异,来发现问题。另外,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和火灾标准手册由NEMA(国家应急管理机构)提供,针对消防安全标准提出了关于绿色建筑的关键点。第一是消防员进入的途径。挽救生命的使命需要消防队员在火灾中迅速行动,所以,为了抢救在建筑物中的人们,任何阻止救援的障碍都会对消防队员构成困难。因此,在消防员进入之前应做保存建筑的考虑。
第二是烟道。烟雾是建筑物发生火灾时阻止人们撤离建筑物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排烟很重要。由于在火灾烟雾中的死亡比例很高,韩国的45%,日本的40%,英国的50%,在美国80%,显然排烟道是影响建筑物火灾的重要因素,绿化时要保留。第三是逃生安全装置。防火设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因为结构的改变,就影响逃生安全,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为重,这可能影响相关结构和设备。第四是结构稳定性的维护。钢筋混凝土结构在火灾中保持更好电阻,比钢框架结构的建筑物,但它们也容易着火,严重会导致建筑物倒塌。第五是遏制火灾。早期火灾的遏制对于减少火灾损失非常重要,而后来遏制火灾必将导致更多的死亡和财产损失。因此,阻碍消防对于遏制火灾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是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日常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若干通病进行分析。
1、主要存在的通病
1.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通病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低于1.4MPa;当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1.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通病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通病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6)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存在通病的根源
2.1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
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2.2建筑物管理单位对消防管理工作薄弱、思想麻痹大意。
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3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
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管、钢塑管、PEX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2.4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
3、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3.2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3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3.4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2建筑电气消防工程设计及施工策略
建筑电气消防工程设计通常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以及消防设备配电系统三个方面,笔者在下面将做详细介绍。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按照供电负荷等级的确定进行设计与施工,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在确定供电负荷等级时要确保一级供电负荷保持两个电源的供电,其中一个电源产生故障时要确保另一个电源不受影响;而且供电负荷要保证出现线路故障时,供电不会中断或者是迅速恢复。因此,在布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要充分考虑各种火灾探测器的位置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好探测器的种类和位置。在蓄电池间可以设置氢气探测器、防爆感温探测器等,及时监测着火的可能性和状态。根据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8.1.8条“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时,要留出日后调试、更换探测器的空间,不要将复杂的管道和电缆桥架布满屋顶,特别是电缆桥架存在着火的可能性,不要将探测器安装在桥架附近。与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其位置的显眼性,可以将其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出入口位置。手动报警按钮只具有报警功能,在火灾发生时,可以通过手动报警按钮向火灾报警器发出信号,所以更应该灵活设置手动报警按钮的位置,宁滥勿缺,降低建筑的损失。
2.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需要三个工作协调配合,即消火栓的联动、喷淋系统的联动、消防控制室与压力开关及喷淋泵的运行状态的联动。启动消火栓有三种方式:直接按消火栓泵按钮;通过消防控制中心的联动柜;通过消防泵房的控制柜,与此同时,要确保消防泵的运行状态能及时反馈到消防泵控制器上。喷淋泵的启动可以通过压力开关直接启动,另两种方式与消火栓的启动方式一致,总之,压力开关与喷淋泵的运行状态都要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器上。在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需要做好防水、防潮措施,可采用开式消防水喷头和闭式消防水喷头。开式喷头一般是敞口的,火灾发生时安装在管道上的控制阀自动开启,喷头自动洒水并灭火;闭式喷头一般在室温达到一定温度时,控制器作出相应的反应,此时要打开喷水器喷口的密封盖才能喷水灭火。比火灾更可怕的是浓烟,烟中多含有有毒物质,火灾发生时人往往会因为缺氧而窒息。因此,在消防中,除做好灭火工作外,还需要做好排烟工作,为逃生提供通道。在消防工程的设计时,要考虑到与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开启后,排烟口的电动防火阀应该给出相应的信号,并关闭空调送风机。此外,还可以设计自然排烟窗,一种是自动开启,一种是手动开启,要避免在建筑外墙上布设广告牌,也不应该设计跨层窗和高窗。要充分利用窗户的有效可开启面积,避免窗户长期处于关闭状态,提高排烟率。防火阀的设计也有利于提高建筑的排烟率,在设计和安装时,要规范防火阀的安装与质量管理,并给予高度重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也可以采取消防广播的做法,火灾报警联动系统可以与火灾应急广播联动,通过“火警系统”来控制。目前,应用较为普遍的消防广播系统是独立设置的,这样有利于控制。火灾报警系统采用的声光报警器能够迅速引起人们的注意,消防广播系统通知人们逃生,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并有效减小踩踏事故发生的频率。
2.3消防设备配电系统
消防设备配电系统也是建筑电气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的重要部分,在消防过程中,电源供电突然中断时,要确保应急发电机组能够自动启动正在运行的消防设备。应急发电机组的功率具有特殊性,不能允许全部的供电负荷。所以,设计单位在设计时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由于发电机组的熄火导致的长时间断电,分批启动消防设备能够减少该情况发生的频率。在进行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与施工时,可以通过低压断路器将非消防电源进行切除。由于低压断路器所需的电流与框架电流不同,采用配电室低压出线开关的方法,或者是在主配电箱上切除消防电源,能够最大程度的允许电流通过,既安全又能满足要求。
人民网重庆视窗2008年l1月9臼电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消防总队获悉,重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目前已经结束,其中有5650栋高层建筑存在隐患,已超过全市高层建筑总数量的一半。据统计,目前,重庆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总共有8664栋.数量仅次干上海,位居全国第二。在这些建筑中,高度超过l00米的就有84栋。在今年下半年,重庆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夫检查。在历经近半年的检查中发现,有565O栋高层建筑存在火灾隐患22706条。
以上报道只是重庆市的现状,这种现状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会存在。今年国外和国内也发生了几起高层建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一种侥幸,只要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不彻底解决,火灾随时会发生。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消防电源无法保证消防用电设备需要。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应设计满足电力负荷的高层建筑,不考虑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其它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用电;个别高层建筑在无自备发电设备的情况下,都仅有一路供电;且消防用电线路的敷设未按要求,应穿管保护的消防用电线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的线路。
(5)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6)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7)防火门、防火卷帘材质各异。一些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填充材料违规采用可燃材料;一些防火门的木制品只经过了的阻燃浸泡处理,耐火极限达不到规定要求;有的防火门装饰面层未经过阻燃处理,采用普通油漆,降低防火门耐火极限;闭门器回弹力度不够,导致无法正常关闭;复合防火卷帘达不到背火面温升要求采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时,未设置独立的喷水保护系统;用作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无消防电源和联动控制装置,发生火灾断电后只能靠人为手动关闭。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够,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一无所知。二是经济制约了消防安全的发展。为了“节约”成本,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应当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量节俭,埋下大量火灾隐患。三是执法不严,不廉,给少数人可乘之机.
3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整改对策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管理措施的落实上。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不同建筑设计中安全疏散的出口和距离有着明确的规定。然而对于大型建设而言,其总容纳人数和规模都超过了规定的数量,需要疏散的人员数量较多,要对现行规范中的疏散时间、安全出口宽度和数量进行合理的调整。人员疏散也是建筑设计中消防性能化设计的一个难点,建筑内部出现疏散通道的汇合和分流,疏散通道线路和出口的分布比较复杂,使用的功能也比较多样化。
1.2钢屋架的结构防火
对于一些空间跨度较大的建筑来说,一般都使用钢网架结构的屋顶设计。这就要求对屋顶的钢网架结构进行一定的防火保护。也就是要求一级和二级的耐火等级的屋顶承重构件必须能够保障1.5小时和1小时的耐火时间。而对钢结构的耐火级别进行定义也会影响到建筑设计的消防性能。在空间跨度较大的建筑中,由于具有空间敞开、建筑物高大的特点,发生火灾时屋顶很少受到火灾的威胁。因此,在选择钢结构保护材料时要确定合适的保护时间。与此同时也要考虑到建筑的外观设计,避免传统的防火要求和防火保护措施对建筑物的整体外观造成影响,也不要出现保护不足和过度保护的现象。
1.3排烟系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物的中庭排烟量有着比较具体的计算方法设计,但是如果完全按照该方法进行计算,会出现排烟量过大的现象,不利于建筑物的施工和设计。因此建筑设计中的消防性能化设计在进行排烟系统的设计时要参照建筑设计的具体情况,对自然排烟口面积、排烟量和排烟设施的设置地点进行设计。
1.4发挥普通消防设施的作用
一些现代大型建筑的设计中由于消防监控的空间较大、顶棚的高度超过了普通探测仪器的使用高度,因此普通的消防设施很难发挥有效的作用。
2建筑设计中消防性能化的具体设计方法
2.1对人员安全疏散进行设计
在建筑设计中,要对人员安全疏散进行设计,就必须认真分析建筑物的特定功能、人员类型和人员荷载,并对火灾紧急逃生时的人员疏散情景进行模拟和设计,对建筑物的疏散宽度、疏散出口等指标进行定量考察。在设计时可以通过疏散模型,对人员进入安全区域所需要的时间进行模拟和计算。以此来判定该建筑是否适合使用该疏散设计方案,并分析模拟的结果,搞清楚人员疏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滞留点的位置,以此为依据来对人员疏散方案进行有效的调整。可以采取增加疏散宽度或疏散出口数量等方法,既可以提高建筑空间设计的实用性和自由度,也可以使消防性能化设计的需求得到满足。大型建筑物由于人员的密集程度较高,具有比较复杂的疏散线路,在设计时不仅要保障在火灾环境中具有一个符合要求的安全疏散环境,还必须保障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建筑物中的人员疏散至室外开敞环境或地面。
2.2对屋顶钢结构防火的设计
以消防性能化设计方法为依据,考察建筑物内的钢结构,考察的重点在于钢结构的性能变化,具体体现在弹性模量的变化和结构强度的变化。当火灾发生时,随着温度的升高钢结构的弹性模量和结构强度都会随之降低,改变钢结构的抗火承载能力。钢结构在高温环境下,受到的外荷载可能造成其所承受的内力大于钢结构的抗火承载力。当出现以下任意一个条件时,说明钢结构构件达到了抗火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1)钢结构的变形达到了不适于继续承载的状态;(2)钢结构丧失了整体的稳定性;(3)钢结构的受弯构件产生了足够的塑性铰,造成了结构的可变机构;(4)钢结构的轴心受力构件截面出现屈服。在建筑设计的消防性能化设计中,要进行科学的钢结构防火设计,在温度要求、时间要求和受力要求三个要求中,钢结构的防火设计必须满足其中的一个,也就是将其中的一个作为钢结构防火设计的判定标准。
2.3对防排烟系统的设计
在建筑设计中要进行相应的防排烟系统设计,主要的设计目的在于能够安全地疏散人员。也就是当火灾发生时,通过排烟口和通风口的设计,能够避免建筑物内的人员被火灾的烟气所阻碍。一般情况下人员可能停留的最高高度为1.8m,建筑的防排烟设计要保障烟尘高度高于1.8m,则可以有效地保障建筑物内的人员安全。在消防性能化设计中,对防排烟性能化的设计主要是以涉及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火灾规模为根据来对烟层高度等参数进行确定,从而确定合适的排烟口位置和必须的排烟量。
2.4设计火灾探测系统
如果在建筑设计中,常规的防火设施无法发挥有效的作用,可以根据建筑物的具体尺寸和空间结构来设计相应的灭火系统和火灾探测系统。对于大空间场所而言,比较实用的火灾报警探测器主要有空气采样探测器、双波段火灾探测器、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等,可以选择的自动灭火设施主要有自动水炮系统和雨淋系统等。
3建筑防火分区中的性能化防火设计
我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防火分区中的消防性能化设计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规定,低层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如果具备了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的面积可以达到5000m2。高层建筑的地上部分如果具备了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修材料为难燃烧材料或不燃烧材料,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可以达到4000m2,一般为展览厅或营业厅。对于人防工程,展览厅和高级装修营业厅如果具备了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分区的最大面积可以达到2000m2。然而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中,一些会展仓库、仓库式超市、商场、大型展览馆的面积往往要达到上万甚至十多万m2。而且要求上下通透、物流通畅、交通便利,如果按照规定,使用防火系统将其空间进行分割,必然会影响建筑的空间艺术和功能。因此通过性能化设计,可以采取“主动、动态”的建筑防火分区办法,也就是建立数学模型,通过火灾动力学原理来计算火灾发展和蔓延的各种因素,例如燃烧空间的状态、起火点的环境、氧气的供给、可燃物的种类和数量等,从而对防火措施的具体作用进行证明,科学地划分相应的防火分区。这样一来不仅能对火源进行控制,也能够根据建筑物的规模、性质和功能的不同,以及空间、时间、物流和人流的差异来科学地布置消防设施,更好地发挥消防措施的作用,也减少了对空间的实体分隔数量。
与现代建筑不同,古代建筑的建筑方法多采用砖木构架、隼牟结构,建筑构建多出于耐用考虑而采用富含油脂的木材,且由于年代久远,木料都已风干,极易燃烧。为了装饰装潢美观,古建筑多采用彩绘、木料也多用油漆涂刷,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蔓延速度极快。以辽阳为例,辽阳古建筑多为庙宇,除存在上述问题外,寺庙内有大量用于佛事的经幡、伞盖,部分佛像还裹有丝织品,都属于易燃物质。
1.2布局紧凑,易发连营火灾
古建筑在布局上往往是组群布置,其组成是以单间构成单座建筑,以多个单座建筑构成庭院,再以若干庭院组成形式多样的组群。在庭院布局中,大多采用“四合院”和“廊院”二种形式。以辽阳广佑寺为例,寺庙有门房、东西配殿、大雄宝殿、弥勒殿等众多建筑群组成。建筑飞檐斗拱、殿宇相连,且没有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又无法进行大规模改造,一旦发生火灾后既不利于安全疏散,又极容易造成“火烧连营之势”。
1.3地偏路远,火灾扑救困难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古建筑特别是古代庙宇多建设在偏僻的山区,这虽然有利于僧众修行,但却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此外,古建筑内多缺乏消防水源,且消防设施配备不全,一旦发生火灾难于自救。一般古代建筑出于售票的需要,往往都是只设立一个入口和一个出口,且采取门禁装置,一次一人,入口不能出,出口不能进,加之游客僧众众多,一旦发生火灾除造成造成古建筑损失外还极易导致踩踏事故,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2古建筑常见火灾原因
2.1用火动电,疏于安全管理
古代庙宇建筑由于礼佛的需要,每天都设有大量油灯、明烛、贡香,佛像周围有彩灯、电蜡烛等物,游客上香等现象也经常发生。且由于寺庙的特殊性,僧众对于消防安全疏于管理,对于动火、动电缺乏相关安全知识,这都是引发古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
2.2遗留火种,人为导致火灾
古代建筑游客众多,经常有吸烟现象发生,由于游客众多难于管理,经常会将火种随意遗留在建筑内,防不胜防。再有就是一些寺院除作为景点之用外,还供僧众修行,如辽阳广佑寺、观音寺、灯塔祥云寺、安澜寺等都在寺内设有僧舍,生活用火、用电量较大,这也是引发火灾的一个主要因素。
2.3自然因素,导致建筑起火
自然因素引发的火灾也是对古建筑消防安全的一个重要的威胁,如朽木遇氧燃烧、雷击火灾、泥石流引火、地震致火灾等。
3古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3.1易燃构建阻燃处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目前已经研发出许多阻燃效果较好的阻燃涂料。基于这点,可以采用颜色透明的阻燃涂料对古建筑的柱、梁、枋、檩、椽和楼板等木质易燃构建进行涂抹,这样既不改变古建筑构建的颜色、质地和尺寸,又可以一定程度上进行阻燃,降低火灾危险性。
3.2配齐配强灭火装备
尽早准确预警,是古建筑火灾防护至关重要的环节。可按照古建筑的风格、色调,在不影响原有古建筑结构的完整性和古建筑艺术风格的前提下,订做安装特殊形状(如椽头型、万字型、祥云型等)的火灾自动报警、可视监控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在灭火器材上,除配备灭火器外,可配备细水雾水枪等便携式灭火效能高的器材,及时有效地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3.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各古建筑出入口处制定醒目的防火宣传、安全警示、友情提醒等标志,广泛宣传古建筑火灾的危害、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介绍如何逃生、自救、灭火与救人等相关安全常识。同时,组织僧众或管理人员建立防火巡查队,对建筑内动火动电情况进行巡查、监护,并对游客吸烟动火等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陈设和装修材料大多是可燃或易燃物品;高层工业建筑使用和储存的易燃、可燃物更多火灾负荷很大建筑内的
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各种竖向管井,就象一座座高耸的煤囱,加上高楼受气压和风速的影响,一旦发生火灾,火势猛烈、蔓延迅速。而且建筑物高、楼层、垂直疏散题离远,需要疏散的时间长、人员集中,疏散设施又少、人员疏散困难,容易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加之楼层高、建筑结构的特殊性,对扑救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比一般建筑大得多。搞好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应是建筑消防管理的重点。
2.高层建筑消防功能与其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是截然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进行建筑设计的同时,必须搞好其防火设计,并做到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如果在建筑设计、施工阶段,各项消防技术措施得不到贯彻和落实,等到工程竣工后,才发现存在有不安全因素,不符合防火要求,为时晚矣。即使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则已影响工程的投产和使用,而且在资金、材料等方面都将造成巨大浪费,有的甚至无可挽回,将会贻患无穷。因此,对高层的建筑消防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这几个环节,才会有管理的主动权。
2、高层建筑消防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层建筑的兴起,我们还看到,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方面,各地已经走出了路子、提供了经验、也提出了许多尚待进一步探索的问题,目前主要有:
1、建筑设计消防管理方法落后、控制能力不强,致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消防责任不明。一些设计人员凭经验设计,依*消份;部门把关的依赖思想,发现了不少不合格的施工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难以落实。
2、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一些建设单位对消防设备、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往往为增加使用面积,压缩投资而擅自降抵消防安全标准,裁减消防建设项目。
3、一些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能力,只是为了赚钱而从事消防工程的施工不能正确领会设计意图,对现代消防设备的性能缺乏足够了解,缺乏实际施工、安装的经验,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4、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簿弱,有的不设专业岗位人员,由兼职人员管理,甚至不经过岗位技术培训的人员也顶岗,未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有的虽建立了制度也不能严格执行,对消防系统技术功能不熟悉,更不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维修,甚至不懂技术而误操作。
5、随意改变高层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在施工中破坏建筑内部的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和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
6、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层建筑一家所有多家使用的现象比比皆是,大多没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消防管理机制,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无人问津,消防安全管理成了死角或流于形式。
7、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法规、消防工程技术法规目前尚不健全、不配套。
3、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问题的对策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把“三关”。
高层建筑存在的隐患,是设计不合理、不完善,施工不符合要求,验收不严格带来的。把好三关,是消除隐患,预防火灾最基础的工作。
(1)设计的防火审核关。在实施审核中以法律为后盾,贯彻技术规范。一是加强消防技术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建设;二是积极、灵活地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设计院、室成立防火审核机构,明确防火负责人。
(2)施工检查关。施工单位是否有消防安装许可证,是否有安装经验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图施工,消防隐蔽工程是否能满足要求等情况,只有在施工期间进行检查,才不致于完工后因既成事实或隐蔽无法看到而造成隐患。
(3)施工验收关。消防验收的好坏不仅直接反映出消防监督力量和依法监督的水平,而且关系到消防工程的质量的高层建筑的安全度。为此一是把握技术关,消防验收必须有工程设计的技术负责人参加,由他们对各项专业的消防设备、设施技术负责、共同参与质量评价;二是应制定一系列的验收标准,进行定性、定量地评价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
2、实行技术培训,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管理。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通过验收并交付用户投人运行后,重点是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选派的岗位值班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经消防监督部门考核,发给岗位工作证以后,方可值班顶岗,培训工作可以由消防监督部门组织生产厂家或安装调试进行,并对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进一步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每个人都有的义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尤其是多家经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成立有出租单位牵头,租用单位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租用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制定严格地消防管理制度,楼内各处、科、室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4、普及高层建筑消防常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全民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意识,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全社会都来重视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人人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才能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做好。
研究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探索如何实施和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我们已迈出一大步。在不少方面、不少环节上有待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提高。
五、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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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特别是出现了不少大体量的综合性的高层建筑,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人民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建筑能够发挥其正常的功能作用,除了合理的功能分区之外,还必须有合理的安全疏散和交通组织设计,尤其是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大型公共建筑,功能多样,交通路线错综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由于高层建筑的特殊性,安全疏散设计成了高层建筑中的重要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从已有的火灾案例来看,高层建筑存在较大的火险隐患,特别是在安全疏散方面问题突出,其防火设计必须受到重视。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在满足《高规》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有其更严格和具体的要求。
二、高层建筑安全疏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人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疏散到安全场所;其二是发生火灾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烟气和火势竖向蔓延快,增加了安全疏散的困难,而平时使用的电梯由于不防烟火和停电等原因停止使用;其三是人员集中,容易出现混乱,拥挤的情况。而且在疏散过程中人往往具有一种恐惧心理,往往是向熟悉的路线疏散,向明亮的路线疏散,也增加了疏散的困难。
高层建筑的功能分区合理,交通路线通畅,人员安全疏散快捷,不仅反映了一个建筑物的实用性和经济性,同时还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性问题。对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应从其建筑及使用特点出发,充分考虑建筑功能与消防安全的合理关系。安全疏散和避难设计攸关人员生命安全,要求高、难度大,无疑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
三、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若干对策
对于综合性的大型建筑,主要安全疏散设施是指疏散楼梯、公共走道和门;对于高层旅馆、饭店和写字楼,还有安全疏散辅助设施,如疏散阳台、缓解器、救生袋等,超高层建筑还有避难层或避难间等。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设施,为人们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对于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路线。
在发生火灾时,人们在紧急疏散时,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安全性高,即人们从着火房间或部位,跑到公共走道,再由公共走道到达疏散楼梯间,然后转向室外或其他安全处,一步比一步安全,不会产生“逆流”情况,这样的疏散路线即为安全疏散路线。因此,在布置疏散路线时,既要力求简捷明了,便于寻找、辨别;又要不致因受某种阻碍反向而行,并要特别注意疏散楼梯的位置,一般地说,疏散楼梯靠近电梯布置是恰当的,因为发生火灾时,人们往往首先考虑并经常使用的路线和火灾时紧急使用的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迅速而安全的疏散人员。同时,要防止疏散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一个凹廊作前室。因为这种布置方法,在火灾时会发生疏散人员与消防人员的流线交叉和相互干扰,有碍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
2、合理布置环形、双向走道或无尽端房间的走道。
在高层建筑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不同使用性质、采用结构类不同等因素,尽量布置环形走道、双向走道或无尽端房间的走道、“人”字型走道。这样布置交通的优点是,既方便平时使用,火灾时又能迅速使人们安全疏散。现举有代表性的高层住宅、办公建筑、旅馆实例如下:高层住宅建筑,一般采用无尽端房间的外廊式或内廊式走道,对于塔式住宅,其特点是以电梯、楼梯和公共走道组成一个平面核心,所有的住户都分布在核心的四周。这种平面形式布置紧凑,既方便平时使用,又便于火灾时紧急疏散。办公和旅馆高层建筑,凡采用大空间办公室的,大多采用环形走道或双向走道。
3、合理布置疏散出口
为了保证人们在火灾时向两个不同疏散方向进行疏散,一般应在靠近主题建筑标准层或其防火分区的两端或接近两端出口处设置疏散出口。在火灾时人们常常是冲向熟悉、习惯和明亮处的出口或楼梯疏散,若遇到烟火阻碍,就得掉头寻找出路,尤其是人在惊恐、失去理智控制的情况下,往往会追随他们盲目行动,如只有一个方向得疏散路线是极不安全的。
在建筑物中任何部位最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避免把疏散走道布置成袋形,因为袋形走到的致命弱点时只有一个疏散方向,火灾时一旦出口被烟火堵住,其走道内的人员就很难安全脱险。
在条件许可时,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尽量靠近外墙设置。因为这样布置,可利用在外墙开启窗户进行自然排烟,从而为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如因条件限制,将疏散楼梯布置在建筑核心部位时,应设有机械正压送风设施,以利安全疏散。
有的综合性高层建筑有多种用途,如地下一、二层为汽车停车库,地上几层为商场营业厅,商场营业厅以上若干层为办公室,在办公室以上若干层是旅馆或公寓。为了便于安全使用,有利于火灾时紧急安全疏散和营救,在设计中必须做到车流与人流和消防营救安全分隔,百货商场与其上各层得办公、住宿人员分隔。
安全出口(门或楼梯出口)的布置应均匀,具有不同方向的出口。如北京长城饭店,但必须注意的是,有的高层办公建筑,将两座楼梯相近布置,而且在同一个方向,这样的设计是不合理的,不利于火灾时紧急安全疏散和营救,两者之间至少应保持5m以上的间距。
4、合理布置疏散楼梯
这是疏散道上的第二安全区域。为保证在火灾时人们迅速安全疏散,对于旅馆、办公建筑、教学建筑、科研建筑、医院、商业建筑、邮政建筑、电力调度建筑、广播电视建筑、通廊式住宅等或其每个防火分区,应设有两个不同疏散方向的疏散楼梯。
从安全疏散角度看,上述布置方式有以下作用:
(1)由于是两个不同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就可以避免将两个疏散出口(主要是楼梯)布置在建筑物同一层平面相距很近的一侧,在发生火灾时就可避免人群拥挤而出现混乱的情况,也可避免两个出口全被烟火封住,失去两个出口的作用,造成不应有 的损失;
(2)可为人们迅速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由许多火灾实例和试验得知,人们常常寻着平时的行动习惯进行紧急情况下的行动。例如,在火灾情况下,首先向熟悉的疏散路线冲去,但由于争相逃命,惊慌异常,有可能奔向窄狭地点,以致不能很快脱险;再次失去理智控制的人,往往追逐别人盲目行动等。若有了不同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就能较好地与平时疏散活动结合起来,火灾紧急疏散就可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看来,只设有一个疏散方向的安全疏散出口是不够安全的,而在建筑物或其每个防火分区的走道端部或走道端部的附近,设置楼梯,形成不同方向的安全疏散是十分必要的。但由于建筑物类型的不同,标准层面积和性质不同,不分清红皂白地一律要求高层建筑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双向安全出口,实际上对一些塔式建筑和单元式高层住宅的每个单元就有困难。因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作了规定。
对于那些平面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设置室内楼梯有困难,可设置一座室外疏散楼梯或在面积较大的其他公共建筑设置两座及两座以上的室外疏散楼梯。室外疏散楼梯的优点是不占用使用面积,有利于降低建筑造价,又是良好的自然排烟楼梯,因为烟流到楼梯前室(敞开前室)很快就扩散了,比较安全。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在设计室外疏散楼梯时,需要满足一下要求:为有利于迅速而安全地进行疏散,室外楼梯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一个消防员携带灭火器所需的尺寸,其净宽不应小于0.9m,倾斜度不得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
为了防止火灾时火焰从门内窜出而把楼梯烧坏,则室外楼梯和每层处平台,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在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了可以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楼梯段。
5、合理设置疏散门
建筑物底层公共疏散门各种高层建筑(如高层医院、旅馆、饭店、酒店楼、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科研楼、办公楼、住宅楼),有的安全出口与楼梯的数量与宽度相同。这对整个建筑物人员安全疏散式十分有利的,在设计中如遇到上层工作人数(每层)和底层工作人数基本相同的情况,可以仿效。不过,在许多情况下,高层公共建筑物的底层或其上一、二、三层为公共活动用房(如商业、餐厅、大会议堂、多功能厅、酒吧、舞厅等),人数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分别设置,其外门的总宽度要比楼梯总宽度宽些,出口数量多些。
房间的疏散门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除了与总宽度有关外,还与一个房间的安全出口数有关,如果人员较多的房间,只布置一两个宽大的出口,平时通行不便,火灾时应急困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凡人员较集中的房间,既要考虑平时疏散的方便,又要满足紧急情况下的需要。应在安全出口的数量、分布、距离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6、避难层(间)的合理设计
设置高层建筑避难层(间)是十分必要的。设置避难层(间)是保障高层建筑内人员在火灾时安全脱险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就高层公共建筑来说,人员众多,紧急疏散是个大问题。层数在25层以上的办公、旅馆等人员较多的高层公共建筑,均宜设置避难层(间),但为既基本满足安全疏散需要,又能节约投资,宜缩小设置范围。在一般情况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旅馆(含饭店、宾馆)、办公楼和综合楼,应设置避难层(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