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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劳联公司承建昌浩公司开发的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期1号楼工程,合同价款482万元。该份合同报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日,两被告又签订一份《补充施工合同》,对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调整为“382万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双方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为19.1万元。该份《补充施工合同》未予备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张显成在没有对该工程作任何的概预算的情况下,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显成承包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号楼工程,合同工期按发包方(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定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价款为382万元,承包方(张显成)应付发包方税金及管理费40万元……保证以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保修期为准”。随后,原告依约组织人员、材料,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2006年10月,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原告在随后的核算中却发现其已为该工程实际支付了510余万元工程款。
综上成本管理论文,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劳联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维修保证金19.1万元);2.被告劳联公司承担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损失;3.被告劳联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为发包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劳联公司答辩称,原告是自愿与劳联公司签订了工程款为382万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与昌浩公司就世纪景园1号楼的工程承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382万元,其与昌浩公司的关系,与原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论文格式模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劳联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于没有资质的个人张显成,所签订的《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由张显成承建并经竣工验收的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价款,当应确定为382万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是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还是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支付工程价款。2、被告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以及原告张显成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价款进行给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实际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该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使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回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了折价补偿的方式,确定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补偿原则成本管理论文,其目的在于避免无效合同价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
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劳联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在同一天签订的《补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对方对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且差距甚大,显然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予以了备案登记,而《补充施工合同》却未予备案。可见,昌浩公司与劳联公司先后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施工合同》应为阴阳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有权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只能是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即劳联公司。张显成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张显成无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的价款进行给付。
本案启示
本案原告张显成之所以在诉讼中败诉,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的482万元支付和参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都未得到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应该在与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未对该工程进行概预算,对即将发生的工程价款没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从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损失。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即使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质,因此,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终会导致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就异常重要,因此,进行工程概预算,对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意义重大。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工料分析,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相应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预算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成本计划文件论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预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是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5)是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
在进行具体工程概预算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注意:
首先,要坚持科学求实的原则。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成本管理论文,充分收集调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实际和施工过程,对相关图纸做详细了解,正确运用定额,做到量实,价值,费用准确。坚决制止巧立名目地过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预算人员素质。概预算人员要熟悉本专业的概算、预算和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树立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则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借助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辅助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个异常枯燥、复杂、抄录计算量非常大的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如此一来,就会因为大量重复性的抄录和计算,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还不准确。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利用计算机,设置科学高效的概预算程序来辅助完成相关编制很有必要,这是现今提高概预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在施工项目工程工序的建设中,施工项目工程工序质量控制,是企业中最经常、最大量的质量管理活动,是企业实现百年大计和质量目标的基本保证。其实,施工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想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应该从影响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进行工程控制。所以,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我们还应该认真总结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参与和控制的质管理经验,探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以确保施工项目工程工序建设的工程质量。下面,本人结合自己的工作,从百年大计的角度,针对建筑管理中的项目控制问题谈些体会和看法。
一、实施项目控制的必要性
项目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的中间结果可能与预期目标不符,甚至背道而驰,因此,必须及时调整人力、时间及其它资源,改变工作方法,以期达到预定目标。如果这样做仍不能奏效,就不得不调整或修改目标。这个过程就称为项目的控制。我国基本建设中浪费现象十分惊人,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投资失控、工期失控、质量失控的情况相当严重,给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项目管理论文,因此加强项目控制对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作用。影响建筑工程项目目标实现的干扰因素很多,据国内外的研究资料表明,这些干扰因素主要包括:人的因素、材料设备的因素、机具因素、地基因素、资金因素、环境因素。在国内,一般认为人的因素对实现项目目标的干扰最大,如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用行政手段将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项目,使项目失误;或者工人技术水平低,文化程度不高,责任心差等。其次是材料、设备因素的干扰,如材料价格上涨,引起成本失控;材料供应跟不上,延误工期;设备制造企业不履行合同,设备质量低劣;设备不能按时到货等。如果我们能设法找到项目干扰因素,试图预先控制中间结果对预期目标的偏差,就可以对项目实行主动控制。项目控制的主要内容是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 二、项目控制的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涉及生产人员人身安全的目标管理,应给予高度重视论文怎么写。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是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近年,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生产实践表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起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专职机构,加强安全部门的领导,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这是搞好安全生产有力的组织保证体系。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其主,人人有其责”。每个施工项目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特点,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并配备规定数量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项目管理论文,做到按专业、岗位、区域等包干负责。同时随着项目的推进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
2、合同管理
施工项目成本的控制,不仅是专业成本人员的责任,也是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的责任。要按照自己的业务分工负责,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开展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就是要求项目经理对施工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全面负责,特别要把成本的控制放在首位。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不同于工作责任,工作责任完成不等于成本责任完成。如:单方面强调质量,忽视了成本;单方面做到供货及时,但忽视昂贵的价格等。因此在完成工作责任的同时,还应考虑成本责任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成本管理责任,使每个管理者都有成本管理意识,做到精打细算。对施工队实行分包成本控制,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建立特定劳务合同关系,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的进度、质量、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用,并确保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上。
3、信息管理
由于施工管理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各部门和单位需要交互的信息量不断扩大,信息的交流与传递频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对信息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施工管理中,目前采取的还是传统的信息管理方法。信息从它的产生、整理、加工、传递到检索和利用都是基于纸介质进行的。结果,在整个过程中,信息都在以一种较为缓慢的速度在流动。这往往影响到获取工程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将各种信息化技术引入项目的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市场上有着各种各样关于进度、合同、材料、预结算、工程资料等的项目管理软件项目管理论文,通过这些软件将项目部的各个职能部门变成一个端口,利用Internet将各端口相互连接并汇总到一个终端(项目经理)。即有信息的互通又有集中的管理使项目运行的每一环节符合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4、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各建设阶段的工作顺序和持续时间进行规划、实施、检查、协调及信息反馈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以周密、合理的进度计划为指导,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分析、调整与控制。进度控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项目动用时间目标的实现。为了工程项目有计划地进行施工,需要制定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施工。计划是组织或个人为达到即定目标制定行动方案的过程,是对将要进行活动所做的事先安排。也就是说,控制是在项目进展的全过程中,定进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施工。计划是组织或个人为达到即定目标制定行动方案的过程,是对将要进行活动所做的事先安排。对于工程进度,项目管理中主要是督促承建单位,在开工前按合同要求,安排整个工程的进度计划,检查其合理性。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建单位按季、月安排实施计划,检查其执行情况,与此同时对原材料、设备、劳动力的实际情况也给予充分的注意,及时掌握其动态,当发现某一环境脱节时,除在有关的人员参加例会上加以阐明外,同时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计划部门及至上级计划部门提出,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因此,承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从最初的报价到项目竣工、验收,应始终抓住计划这个环节,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进度控制,以实现合同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 5、质量控制 项目的质量控制项目管理论文,是为了确保实现合同商定的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论文怎么写。建设项目的质量不仅仅取决于施工质量,而且还取决于勘察、设计质量、材料、设备的质量以及项目投入使用过程的质量。因此,它是由建设全过程中各阶段质量组成的一个整体概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质量控制的任务。 6、成本控制
在施工阶段,应充分运用企业自身优势尽量提高经济效益,以取得最大利润。施工阶段资金需求投入量、资金筹措、资金分配等方面应有计划、有措施地协调运作,努力达到合理稳妥地控制投资。项目部相关部门应充分了解工程单价或总价的构成,掌握施工中的资金流动。施工过程的资金运动不是资金简单地循环和周转。在施工过程中,资金不仅发生价值形态的变化,而且发生价值量的变化。从成品资金的形态最后转变为货币形态—最终结算和支付。在流动资金形态转变中分离出利润,给工程带来生产能力,通过工程运行获取收益。
7、组织与协调
组织协调是指在一个工作系统内,通过信息交换、会议沟通、函件往来、感情联络和研究讨论等方式,消除系统内机构运行产生的矛盾、问题和障碍,确保系统内各个组织机构能够正常运行的手段。利用会议进行协调。工程例会是进行协调的重要方法,参加会议的各方对工作的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除例会之外,专题会议也是协调的方法之一。
项目管理是一门复杂的综合性的工程管理,也是一门特殊的学科,是古今建筑业的结晶,其形象状态从古代人居住的石穴、草房过渡到当今的高楼大厦以及地下建筑。施工管理科学在一代又一代人不断的积累中不断的得到发展,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工程建设管理者应不断积果经验,学习高效的管理技能,努力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
参考文献:[1]陈恒.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太原大学学报.2006(01) [2]吴向东.铁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新理念—战略成本管理[J].2002(01) [3]王生谦.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初探[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04)
[4]田世宇.工程建设质量控制[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一、物流成本管理的涵义。
物流成本管理(Logistics Cost Management)是指企业物流活动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方面工作的总称,具体来说,是指从物流设计到物流运行再到物流结算的整个过程中,对物流成本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控制以及对物流活动结果的评价。物流成本管理的内容具体包括:物流成本预测、物流成本决策、物流成本计划、物流成本控制、物流成本核算、物流成本分析和物流成本检查六个方面。
物流成本管理是物流管理的核心,其实质是依据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和客户的需求,以成本为手段管理企业物流,最终目标和最基本的研究课题在于利用成本指标控制物流活动,实现物流活动系统合理化,进而降低物流成本,改善服务质量,以最具经济效益的物流活动达到预定的服务水平。物流成本管理能够有效地把握企业物流成本的内涵和构成,合理利用物流的效益背反规律,科学、高效地组织物流活动,有效控制物流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支出,从而降低物流总成本,提高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
二、我国物流成本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对物流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物流概念最初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物流成本的复杂性以及其极强的关联性,我国尚未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出一套适合国情的物流成本管理理论体系,而对物流成本管理理论的研究大多在于介绍国外物流成本管理的研究成果,尚未能认识到物流成本管理理论的战略重要性,也未能从企业竞争需求战略层面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物流成本管理。随着现代物流及其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企业“第三利润源”的物流成本已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陆江在答记者问时指出,2008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高达89.89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8.1%,而发达国家社会物流费用与GDP的比率一般在9%~10%左右,我国高出发达国家将近一倍。这种状况表明,我国企业有很大的降低物流成本的空间,因此,加强物流成本管理,降低物流成本势在必行。
三、我国物流成本管理存在的缺陷。
目前,我国企业在对物流成本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来说,可以表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流成本账务单独核算难度大。
长期以来,我国尚没有成型的物流成本计算标准,物流成本核算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对物流成本的计算和控制,每个企业都是分散进行的,他们都是根据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来把握物流成本。2006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国家标准《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该标准明确了物流成本的构成和核算方法。
但是,由于物流成本构成的复杂性以及其核算的实际操作难度大,目前我国真正全面贯彻落实2006年新颁布的物流国家标准对物流成本单独分类核算记账的企业为数不多,大多数制造企业仍没有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单独设立物流成本项目,而是将企业的物流成本列在制造成本和其他费用一栏中,因此,企业仍无法掌握物流成本的构成,也较难对企业物流活动发生的全部费用做出确切、全算与分析,造成物流成本信息的失真,形成“经济黑大陆”和“物流冰山”增加了物流成本管理的难度。
同时,在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其他会计制度中没有专门的物流费用项日,或是有的几个项日不能全面概括物流费用。一方面,物流活动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单独的项目,一般所有成本都列在费用一栏中,费用被归集为诸如工资、租金、公共设施和折旧等。这种归集方法存在的问题是无法确认和分配运作的责任。如果将一个企业的报表细分为发生在管理责任领域的费用和发生于组织领域的费用两部分,以获得组织与各个单位相关的财务信息,这也只能是有助于而仍不能满足总成本分析的需要。而企业的损益表,更是沿着组织预算的思路,对费用进行分类和归集。它无法克服许多与物流绩效相结合,而通常又跨组织单位发生的费用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在通常的企业财务决算表中,物流费核算的是企业向外部运输业者所支付的运输费及向仓库支付的商品保管费等传统的物流费用。对于企业内与物流中心相关的人员费、设备折旧费、固定资产税等各种费用则与企业其他经营费用统一计算。据有关资料,先进国家企业的实践表明:实际发生的物流成本往往要超过外部支付额的5倍以上。
由此可见,仅靠常用的会计方法,难以取得所需的足够数据来核算物流成本。从现代物流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难以正确把握实际的企业物流成本。
(二)物流成本核算方法不合理。
正是因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对物流成本设立单独的会计科目来进行核算,而是将与物流活动相关的各种支出列示于企业的各项费用内,或者仅仅将部分的物流成本随材料、制造费用等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中。另外,人们往往比较重视运输费、搬运费等显性成本,对于物流环节所消耗的资金利息、设备折旧、人员培训等隐性成本特别是物流活动组织不当所导致的风险和由于效率低下而增加的时间成本,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日常采用的标准会计成本法一般没有将与库存有关的成本,诸如保险和税收、租金、存货占用的资金及建设仓库所需的资本费用等计算在库存成本内,导致其被低估或模糊。而先进国家的实践证明,对于自营物流的成本支出而言,实际发生的物流成本远远高于外部支付额数倍以上。所以,从现代物流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还没有真正把握实际的物流成本,决策者也很难从现行的会计系统中获得物流成本数据。
中图分类号:TU52 文献标识码:A
一般来说,房屋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是指它在整个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等等,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以及及时准确地纠正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列,以便确保房屋成本目标的实现。
笔者根据多年来房屋的施工经验可知,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是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笔者也认为房屋建筑工程成本的控制,应该随着项目施工的进展,动态地、多形式表现的,而且要与生产诸要素的经营管理相结合。这也是因为成本控制必须为生产经营服务。那就是通过成本控制及时发现矛盾,及时解决矛盾,从而改善生产经营,同时又可降低成本。
1房屋建筑工程成本控制存在问题
笔者认为,目前房屋建筑工程成本控制存在着如下的不和谐现象:成本控制人员经济观念不强,一般地在项目内部,主管技术的人员只负责分工技术和质量;主管现场施工的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主管材料的只负责材料的进场点验工作,表面上职责明确,各尽其职,但实际上当合同价款确定后,唯有成本控制才是增效的有效途径,而这些分工却不约而同的回避成本控制这一核心。具体分析如下:
1.1缺乏有效的成本分析。就目前来看,大部分房屋建筑施工企业都没有真正进行成本分析,而是当一个建筑工程完工后,相关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又很快转入下一工程的工作,很少对该建筑项目的盈亏进行分析。
1.2缺少完善的成本控制体制。现在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实行的都是项目经理负责制,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前,由成立的项目小组定期向企业汇报工程的实施情况,没有很明确的权利责任关系。有的项目经理则把成本控制作为可有可无的部分,简单地交给财务人员,没有提到应有的认识高度。
1.3缺少成本控制能力。笔者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材料采购环节执行合格的分供方评价制度不严,材质不符合工程要求。第二方面材料的“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限额领料制度落实不到位,材料消耗核算不准确。
1.4缺少成本控制方法。在传统的成本控制模式中,在制定项目报价时,都是依据政府提供的各种取费系数和市场价格来计算,但是政府提高的各种取费系数是否准确,是否需要调整报价人员并不关心,因此使报价往往忽略市场因素,缺乏竞争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模式必然被淘汰。
2房屋建筑工程成本控制措施
2.1编制施工成本计划。这是房屋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的根本。现在根据项目部与施工企业签定的内部承包合同,项目部经济核算结果,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及利用情况,工程所需材料消耗及劳动效率情况,以往类似工程实际执行情况和有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资料等,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在充分理解本工程的特点、重点、难点后,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降低工程成本的具体措施,并预测采取这些措施后取得的经济效果,以制定降低成本的目标,并不断测算调整。
2.2做好合同控制。合同控制应该来说是成本控制的经济杠杆之一。它是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约束力的控制方法。笔者认为它是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严密的合同体系、覆盖了项目管理的各个层面,上至企业的决策者,下至项目的各个作业班组,并涉及到企业各个专业职能部门,他们都对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负有责任,形成了完整的项目成本责任网络,充分体现了成本控制的全面性原则。
2.3加强施工人员人工费控制。在这一方面,笔者建议首先要对各工种的施工量进行明细化,把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放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对各工种直接费用进行控制。成立专业劳务公司,加强劳务分包管理,专业劳务公司负责组织劳动力队伍招标,拟定招标文件,科学合理测定劳务价格标底,建立劳务作业分包进度款支付台帐,按期结算人工费,最终支付费用不得超过计划预算。
2.4做好安全事故的管理。这一方面的管理很重要。在项目施工中,我们要确保项目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项目成本开支。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一些工程项目盈得的利润往往被几次事故损耗一空。因此,在项目施工中,必须制订安全责任目标,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止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2.5做好材料价格的控制。我们可以通过向主要材料生产基地、材料市场聘请信息员,及时整理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近期材料价格等多种形式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络 ,有条件的单位尽量使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各种材料价格信息输入微机,与有关单位进行微机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2.6最好项目总工期与总成本关系。笔者认为,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要精确地绘制上述曲线是不可能的,这由于工期压缩可选择的方案较多,而方案的组合更不计其数。可以设计几套方案,如模板方案、设备方案、组织方案,以得到工期与成本关系的几个点,可以大致确定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走向。
2.7加强过程控制。项目内部管理不善,特别表现在合同管理薄弱方面。这主要体现在过程控制的台帐、资料不健全,结算依据不足,分析不重视,不能及时防范经营风险。同时,财务管理对项目成本管理力度不够,对一些工期特别紧张的“短、平、快”项目不能真正地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导致项目成本管理流于形式。
2.8 做好结算审核工作。房屋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最终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最后一关。笔者建议要核对合同条款,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并在结算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落实设计变更洽商,只有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的变更洽商才能列入结算;按图核实工程数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科学地全面地分析建筑工程施工成本的影响因素,是我们在建筑施工中进行成本控制和管理的基础。
综上所述,房屋建筑工程成本控制是工程项目的核心,建筑企业进行施工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是使建筑工程项目达到低成本、高质量、短工期、高效益的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是这些目标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是全面反映建筑企业管理工作的一个综合性指标。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所比拼的就是品牌加价格,质量是企业品牌的基础,成本又是制定价格的基础。所以如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项目的成本,挖掘企业潜在的效益,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已经成为企业快而好发展的基本条件。
参考文献
[1]期刊论文,施工企业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2) .
[2]期刊论文,浅析施工企业施工阶段成本控制,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15).
一、连锁经营企业的分类
连锁经营方式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连锁经营企业共有三种类型,本文按日本式分类可以分成以下三种:
一是直营连锁,指狭义的连锁店也就是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如肯德基。
二是自愿加盟,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在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有连锁总公司指导创立,其在经营方面有很大的自,只是以加盟联合的形式在进货等方面降低运营成本。
三是特许加盟,加盟连锁是连锁中公司与加盟店之间的一种合同行为,总公司将自己的商标、商品名等足以代表自己公司营业形象的标识供给加盟店使用同时提供经营上的指导,统一的整体设计和商品供应,而对方即加盟店在取得上述权利的同时需要支付一笔加盟费用。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加盟连锁更多的是一种合同关系而非统一经营关系。因此,在以上连锁经营企业的分类中自愿加盟与特许加盟形式其加盟店与总公司之间并没有统一的经营和资金调配关系,因而论文中的连锁经营企业特指直营连锁形式。
二、资金运行管理的特点以及在连锁企业中的现状
连锁经营企业在中国已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在借鉴国外企业的经验的同时,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连锁企业模式。但是,由于我国连锁企业起步相对较晚,各方面发展不成熟,经营者们都是感性的选择,盲目的扩张。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利润效果,反而因此负债累累,这主要归结于连锁企业的资金运行管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资金运行管理的特点
一是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由连锁总部进行统一核算是连锁经营众多统一中的核心内容。区域性的连锁企业,由总部实行统一核算;跨区域且规模较大的连锁企业,可建立区域性的分总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店铺进行核算,再由总部对分总部进行核算。下属连锁经营企业一般不设专职财务人员,店铺与总部在同一区域内的,由总部统一办理纳税登记,就地缴纳各种税款;店铺与总部分跨不同区域的,则由该区域的分总部或店铺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就地缴纳各种税款。区域分总部应定期向总部汇报该区域各店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原则上连锁企业在建立时就应实行统一核算,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在实行连锁初期,可以分阶段、分步骤地逐步进行核算上的统一。
二是票流、物流分开。由于连锁企业实行总部统一核算,由配送中心统一进货,统一对门店配送。从流程上看,票流和物流是分开的,这同单店式经营中资金与商品同步运行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连锁企业中财务部门与进货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是非常重要的。财务部门在支付货款以前,要对进货部门转来的税票和签字凭证进行认真核对,同时,在企业财务制度中要规定与付款金额数量相对应的签字生效权限。
三是资产统一运作,资金统一使用,发挥规模效益。连锁经营的关键是发挥企业的规模效益,主要体现为:第一、连锁企业表面上看是多店铺的结合,但由于实行了统一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大提高,特别是统一进货、统一配送,使资产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第二、由总部统一核算,实行资金的统一管理,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费用、增加利润。第三、实行资产和资金的统筹调配,统一调剂和融通。总部有权在企业内部对各店铺的商品、资金和固定资产等进行调动,以达到盘活资产、加快商品和资金周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的目的。第四、地位平等,利益均衡 连锁企业利润的取得是各个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创造的,不存在谁地位比谁低、谁为谁服务的问题,各方都遵循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地位平等、协商共事的原则,不能靠牺牲对方利益获取自身利益。
四是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大,流动资金需要量大。连锁经营企业多被运用于零售和服务行业,对于这类行业来讲应收账款比重偏低,对外投资也比较少,因此流动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管理尤为重要。
(二)资金运行管理的现状
目前,连锁经营企业的资金运行管理仍然停留在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单一控制层面,其管理重点仍为总店对分店的资金划拨以及分店的资金上缴,没有对企业整体的资金运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同时,由于各分店在月末才对自身实现的销售、购进的商品成本进行核算并结算内部利润上交总部,总部对各分店的资金运行管理存在滞后性。
三、连锁经营企业资金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
国内连锁企业资金运行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管理水平,内控制度,以及相应的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资金管理水平低,使用效益差。连锁经营企业对资金集中管理的需要和内部资金分散的现实矛盾是现阶段资金运行管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分支机构银行账户过多,资金分散;资金的占用管理不到位。分店多头开户的现象比较普遍,使得资金运行管理失控。资金沉淀严重,库存占用比例过高,流动资金占用增加、周转缓慢。
二是重视利润指标考核,忽视现金流控制。现金流净额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三者总和,一般而言,经营性现金流能更好地反映公司创造价值的能力。如果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说明企业经营资金周转不灵,可能存在存货积压、赊账过多等不利因素。但总的净流量仍为正,说明企业是通过投资收益、出售资产、大量举债、吸收股东投资(可能有欺骗因素)等因素来维持周转的。公司要生存下去,充足的现金流量是极为重要的因素。
三是资金流转的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 连锁经营企业内部机构中资金流转的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在资金的流向与控制层面,没有建立有效的决策约束的机制。总部对分部、总部管理层对各资金运动环节普遍存在监控不力,甚至存在内部人为控制的现象,资金流转的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
四是缺乏相应的风险预警系统。由于连锁企业总部与分店之间资金运行联系十分紧密,企业的整体资金运行甚至小部分的资金运行出现问题都有可能给整个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对连锁企业及时发现危机,降低损失意义重大。
四、连锁经营企业资金运行管理水平提升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来看,加强连锁企业资金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管理的作用,对有效摆脱困境有着重要意义。
(一)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和结算中心制度,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
1.健全全面预算管理,真正做到预算指导经营。连锁企业全面预算是在每年的年末对当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地分析,并对下一年的企业目标进行研究,然后根据上报的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进行修正补充。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预算的刚性,管理的重点在于落实过程控制。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对由于预算原因造成的偏差,及时修正预算指标,并且针对大额偏差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2.加强结算资金管理,是资金运行管理的中心环节。连锁经营企业具有货币资金流量大、闲置时间短、流量沉淀多的特点。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调度和运用资金,为企业创造效益。
3.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可使分散的资金快速回拢,一方面保证了资金安全,另一方面加大了沉淀规模,从而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具体操作上,总部资金管理中心承担资金筹措、使用、调度和管理的职能,门店实施收支两条线,专款专户,专款专用,收款账户只能收款,不能取款,防止门店“坐支”销货款。总部管理人员通过审核往来账单进行监管,并通过远程查询、网上银行随时督察。
4.建立财务资金电子审核系统,能够有效解决分店地域的分散性给总部资金集中管理造成的不便,审批人无论在何时何地均可以登上系统进行审批,增强了用款的时效性,便于财务的资金安排和资金的预算管理。
(二)推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
1.在连锁企业内部积极推行内部审计制度。一是建立内部预算审计机构,任用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二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和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可靠。对于企业内部重大的经营决策项目要重点审计,对其财务报表,账目,凭证等要审计其合法性。
2.实行联网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要在加强资金内部审计制度的同时,全面加强企业的预算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对于各项先进的收付,应收未收,预算收入等要建立严格的立项审批制度和监督机制,强化财务监督。
(三)应用电子结算系统平台,方便信息互通
建立双向信息交流平台即财务MIS系统,既便于总部的远程监控,又便于信息互通。资金集中管理电子结算系统风险管理机构由信息中心、财务部门组成:财务部是电子结算系统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电子结算系统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电子结算系统的日常收支结算业务的安全运行;信息中心是电子结算系统维护和监控的主管部门,负责电子结算系统硬件设备、网络及通信设备的维护和监控,提供日常运行服务和运行技术支持,确保电子结算系统外部环境的安全及稳定运行。
(四)建立基于现金流的资金运行预警系统
基于现金流资金运行预警系统,能较早地发现问题并告知企业经营者,能有效地防范与解决资金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回避财务危机的发生。在对分店日常资金运行进行管理的同时,连锁经营企业还应从自身特点出发,对其分部及总部的现金流进行分析,建立基于现金流的资金运行预警体系,形成信息收集、评价、触及报警系统、启动应急系统等一系列完善的体系,从而保障连锁经营企业资金运行安全。即建立一种机制,在企业资金运行在发生异常时,预先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在财务危机发生前发出预警信号,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寻找导致资金运行异常的根源,阻止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连锁经营企业基于现金流的资金运行预警值是测算企业财务风险的主要依据。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临界值,以判断企业的资金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潜在的财务危机。临界值的设定应当会同有关专家,或根据经验和理论值来确定。在企业日常的资金运行危机管理中,连锁经营企业应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预警指标进行实时监控。
总之,连锁经营企业只有不断强化资金运营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也才能更有利于连锁经营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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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流成本管理的涵义。
物流成本管理(logistics cost management)是指企业物流活动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方面工作的总称,具体来说,是指从物流设计到物流运行再到物流结算的整个过程中,对物流成本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控制以及对物流活动结果的评价。物流成本管理的内容具体包括:物流成本预测、物流成本决策、物流成本计划、物流成本控制、物流成本核算、物流成本分析和物流成本检查六个方面。
物流成本管理是物流管理的核心,其实质是依据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目标和客户的需求,以成本为手段管理企业物流,最终目标和最基本的研究课题在于利用成本指标控制物流活动,实现物流活动系统合理化,进而降低物流成本,改善服务质量,以最具经济效益的物流活动达到预定的服务水平。物流成本管理能够有效地把握企业物流成本的内涵和构成,合理利用物流的效益背反规律,科学、高效地组织物流活动,有效控制物流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支出,从而降低物流总成本,提高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
二、我国物流成本管理现状分析。
我国对物流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物流概念最初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物流成本的复杂性以及其极强的关联性,我国尚未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出一套适合国情的物流成本管理理论体系,而对物流成本管理理论的研究大多在于介绍国外物流成本管理的研究成果,尚未能认识到物流成本管理理论的战略重要性,也未能从企业竞争需求战略层面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物流成本管理。随着现代物流及其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企业“第三利润源”的物流成本已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陆江在答记者问时指出,2008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高达89.89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为18.1%,而发达国家社会物流费用与gdp的比率一般在9%~10%左右,我国高出发达国家将近一倍。这种状况表明,我国企业有很大的降低物流成本的空间,因此,加强物流成本管理,降低物流成本势在必行。
三、我国物流成本管理存在的缺陷。
目前,我国企业在对物流成本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来说,可以表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流成本账务单独核算难度大。
长期以来,我国尚没有成型的物流成本计算标准,物流成本核算处于杂乱无章的状态。对物流成本的计算和控制,每个企业都是分散进行的,他们都是根据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来把握物流成本。2006年9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国家标准《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该标准明确了物流成本的构成和核算方法。
但是,由于物流成本构成的复杂性以及其核算的实际操作难度大,目前我国真正全面贯彻落实2006年新颁布的物流国家标准对物流成本单独分类核算记账的企业为数不多,大多数制造企业仍没有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单独设立物流成本项目,而是将企业的物流成本列在制造成本和其他费用一栏中,因此,企业仍无法掌握物流成本的构成,也较难对企业物流活动发生的全部费用做出确切、全算与分析,造成物流成本信息的失真,形成“经济黑大陆”和“物流冰山”增加了物流成本管理的难度。
同时,在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其他会计制度中没有专门的物流费用项日,或是有的几个项日不能全面概括物流费用。一方面,物流活动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单独的项目,一般所有成本都列在费用一栏中,费用被归集为诸如工资、租金、公共设施和折旧等。这种归集方法存在的问题是无法确认和分配运作的责任。如果将一个企业的报表细分为发生在管理责任领域的费用和发生于组织领域的费用两部分,以获得组织与各个单位相关的财务信息,这也只能是有助于而仍不能满足总成本分析的需要。而企业的损益表,更是沿着组织预算的思路,对费用进行分类和归集。它无法克服许多与物流绩效相结合,而通常又跨组织单位发生的费用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在通常的企业财务决算表中,物流费核算的是企业向外部运输业者所支付的运输费及向仓库支付的商品保管费等传统的物流费用。对于企业内与物流中心相关的人员费、设备折旧费、固定资产税等各种费用则与企业其他经营费用统一计算。据有关资料,先进国家企业的实践表明:实际发生的物流成本往往要超过外部支付额的5倍以上。
由此可见,仅靠常用的会计方法,难以取得所需的足够数据来核算物流成本。从现代物流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难以正确把握实际的企业物流成本。
(二)物流成本核算方法不合理。
正是因为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对物流成本设立单独的会计科目来进行核算,而是将与物流活动相关的各种支出列示于企业的各项费用内,或者仅仅将部分的物流成本随材料、制造费用等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中。另外,人们往往比较重视运输费、搬运费等显性成本,对于物流环节所消耗的资金利息、设备折旧、人员培训等隐性成本特别是物流活动组织不当所导致的风险和由于效率低下而增加的时间成本,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日常采用的标准会计成本法一般没有将与库存有关的成本,诸如保险和税收、租金、存货占用的资金及建设仓库所需的资本费用等计算在库存成本内,导致其被低估或模糊。而先进国家的实践证明,对于自营物流的成本支出而言,实际发生的物流成本远远高于外部支付额数倍以上。所以,从现代物流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还没有真正把握实际的物流成本,决策者也很难从现行的会计系统中获得物流成本数据。
一方面,我国企业对物流的核算,从范围来看,着重于核算采购环节的物流成本,而忽视其他物流环节;从核算内容看,大部分企业只列物流费用,即支付给企业外部的运输或仓储的物流费用,而忽视企业内部物流费用,并将企业内部发生的物流费用与企业的生产费用、销售费用等混在一起,这使得企业不能从外部准确地把握其实际发生的物流成本。另一方面,我国制造企业之间一般是分散计算和控制物流成本,各个据本企业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来把握、核算物流成本。由于企业之间的物流核算没有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就无法比较分析企业间物流成本,无法真正体现企业之间的相对物流绩效,进而不能对企业之间物流进行统一的管理。
(三)物流成本管理不够系统。
中国由于纵向行政体制的影响,物流研究和信息数据分析处于一个个“孤岛状态”。在物流统计方面,分别有物资统计、商业统计、市场统计、交通运输统计、储运统计等,行业划分过细、核算口径不一,与现代物流成本的概念差距较大,无法综合反映宏观物流活动。就宏观物流成本而言,到目前为止,中国只有基本的货物运输量和货物周转量的统计,其他相关指标均没有公开的统计资料,或零散、分散在众多的机构组织当中。同时各研究机构和职能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科学合理的宏观物流成本分析框架,各研究机构的低水平重复,统计口径相互矛盾,这就使得国内大多数企业对物流成本的概念和核算方法了解不多,少数先进的企业虽然知道物流成本的重要性,但却没有掌握正确的核算方法,即使勉强算出来,也不能有效地为企业所用。
企业的物流活动是由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回收物流、废流等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各个物流子系统间以及系统个要素间往往存在着相互联系、此消彼长的“效益背反”关系。目前,我企业的物流活动存在着没能从物流整体这一系统性的角度出发,只是片面某一单个物流职能部门的成本或某一职能部门的某一项物流费用,违背了物流整体系统和“效益背反”规律,从而引起物流总成本的增加或降低物流服务水平,导致降低企业的利润和整体竞争力。
(四)物流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企业一直将注意力集中在生产成本的控制上,制定了许多管理措施与方法并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但对于物流过程中的费用却研究较少,缺乏物流成本意识,看不到物流成本的作用,因而物流成本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很少研究降低企业内部物流费用的途径,特别是对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缺乏有效和全面的控制,造成此低彼高,物流系统整体效益不佳。目前,我国大多数制造企业仍然对企业物流活动中存在的“第三利润源”视而不见,粗放地进行物流成本管理,既没有设置和配备正规的负责物流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也没有制订培养物流管理工作人员的计划和机制,有的企业甚至想把降低物流成本的工作完全寄希望与他人。这导致了整个社会物流成本的专业管理人员相对比较缺乏,物流管理水平较为低下。
企业计算物流成本只是单纯地想了解物流费用,没有达到怎样利用已知的物流成本信息进行有效的物流管理,也就是说要利用物流成本核算会计这种内部管理会计的思想和方法为企业的决策服务。企业的物流成本核算管理不只是企业物流管理部门的事情,应该贯穿于企业每位员工的思想中,涉及到企业的每个生产环节、生产阶段、生产工序等角落。
(五)物流成本管理对供应链应用不够。
现阶段,我国企业只停留在依靠企业内部物流活动的分析,寻求降低物流成本的方法和措施,注重单个成本的降低,很少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不考虑从整个供应链的角度去增加绩效,诸如与生产和销售部门共同去研究物流成本问题,解决机构之间的壁垒问题,仍是一个较为封闭的内部决策支持系统。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必将面临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更大的生存风险,有些企业重业务发展、忽视风险防范,增加了风险防范的成本。同时,在成本信息交流、反馈以及监督评价中,重视有形成本动因,忽视无形成本动因,不能完整地反映新形势下企业的经营活动及战略思想。现今在我国制造企业内部,一方面缺乏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的机制,部门经理很可能为了本部门的利益而做出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选择,从而导致企业内部物流运作效率低下;另一方面,物流供应链上下游间也缺乏沟通、协调与合作,不能利用物流供应链的整合效益来提升企业流运作的效率和效益,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企业物流运作效率低下,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企业整体运营成本较高。
参考文献:
现金流(Cach Flow),又称现金流转或现金流动,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按照收付实现制,通过一定经济活动(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而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差量情况的总称。现金流管理是指以现金流量作为管理的重心,兼顾收益,围绕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而构筑的管理体系,是对当前或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动在数量和时间安排方面所作的预测与计划、执行与控制、分析与评价。企业现金流量管理与其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是交织在一起的,而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是不稳定的,这就造成企业现金流入与流出也不平衡。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平衡,保持现金流的通畅,企业必须加强现金流的管理,对企业的现金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因此,研究和加强现金流的管理意义十分重大。
(二)现金流量的特点
企业的现金流量具有内在的本质属性,这主要反映为共存性、不完全相关性、阶段性、非同步性、非对称性和影响因素多元性。认识并研究现金流量的本质属性,有助于现金流量信息的收集、制作、传播、分析和运用现金流量信息,对提升现金流量管理水平也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1.共存性。现金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充足的现金,企业都不能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以现金流量和企业相随相伴,具有共存性。
2.不完全相关性。企业现金流量遵循现金收付实现基础,以现金为核心,只有企业实际发生现金收付,并使企业现金总额发生增减变动的经济业务事项时,现金才可能发生流入或流出。
3.阶段性。根据产品的市场供销情况的变化,企业的生产经营大致经历了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处于不同阶段的企业,其先进流量状况不尽相同,各有特征。此外,阶段性特征还表现在同一阶段不同时段的现金流量不同。由于企业采用的经营策略不同,或者所处的大环境和小环境发生变化,同一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入量、流出量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
4.非同步性和非对称性。非同步性是针对某一特定对象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而言;非对称性是针对企业某一特定时点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而言。非同步性和非对称性的共同特征是流入、流出的不平衡,前者为同一时点的不平衡,后者为不同时点的不平衡。而且这种不平衡是绝对的,偶尔的平衡只是相对的。
5.影响因素多元性。企业现金流量的大小并非由某一因素决定,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一般来讲,企业的产权属性、经济规模、发展阶段、信用等级、生产的组织方式,工艺流程、经营形式、交易方式、结算制度、信用政策、收账政策等都深刻影响着企业现金流量的大小。
(三)加强现金流量管理的必要性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充足合理的现金流量,即便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也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进而危及到企业的发展与生存。所以说,现金流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命脉,现金流量的管理状况,往往直接决定了企业管理的成败。
1.加强现金流量管理是企业生存的基本要求。每个企业有其各自的不同发展阶段,其现金流量的特征也都有所不同。因此,根据其在不同阶段经营情况的特征,采取相应的现金流量管理措施,才能够保证企业的生存和营运活动的正常开展。
2.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企业面临的诸多财务风险,归根到底都是由于企业现金流量在循环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引发的,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中引起的,而企业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大多可以通过加强对现金流量的管理、改善的现金流量状况予以化解。
因此,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或投资过程中现金流量周转情况的分析,可以对企业财务风险、营运资金周转风险以及企业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的预警,保持并不断提高企业以收抵支、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进而组织实施全面的有效的现金流量管理,这对减少企业破产风险,使企业长期稳定生存下去,具有重要的意义。
3.加强现金流量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自爆发金融危机以来,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我国国内市场不景气,破产企业不计其数,这就要求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水平和运营速度,以满足消费者千变万化的要求。现金流动性是决定企业运营速度的最重要因素,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通过管理现金流量,有利于企业保持良好的现金流动性,提高现金类资产的利用效率,从而把企业的资金及时地转化为生产力,实现企业综合竞争力的答复提升。
二、现金流管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引起了实务界的广泛借鉴,许多跨国公司在管理实践中探索强化现金流管理问题,但大多是以现金流分析为主,并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现金流管理和控制体系。我国关注现金流状况也始于近几年,初步认识到企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反映在经营的现金流量方面,所以,关于现金流管理实践还是比较匮乏。主要表现在:
二、目前现金流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引起了实务界的广泛借鉴,但大多是以现金流简单分析为主,并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现金流管理和控制体系。论文格式我国关注现金流状况也始于近几年,初步认识到企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反映在经营的现金流量方面,所以,关于现金流管理实践还是比较匮乏。主要表现在:
(一)现金流量管理存在误区
现行很多企业现金流量管
理,缺少专门的、统一的、集中的资金管理系统,各个子公司、各个银行、各种业务对资金流动的调控没有形成关联在一起的整合信息,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造成极大风险。目前大型企业普遍实行的是财务集中管理,其形式有结算中心、内部银行和财务公司等,而现金流量的集中管理,是财务集中管理的核心。资金集中管理,从收支两个环节把握住集团的资金流动,保护现金资产的安全性,既降低资金成本,又有利于发挥资金的整体优势,从而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为实现整体目标和长远规划、企业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提供前提。然而,从目前实践来看不甚理想,无论是结算中心还是财务公司形式的资金管理模式,都重在“集中”,而忽视了“管理”;重在“使用”,而忽视了“流动”.
(二)对现金流量管理的认识不足
有的企业只是按照规定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甚至并没有认识到为什么编制现金流量表。有些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虽然编制现金流量表,但并没有把现金流量表作为理财的有效工具来认真对待,现金流量计划更是流于形式。对现金流管理的内容只是泛泛的涉及现金预算、日常流量控制等战术性管理,没有同企业的发展战略有效地结合起来。现金流量管理的手段也只是侧重于事后分析,而缺乏事中的控制,特别是事前的预测和安排。因此,往往忽视了现金流量管理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
(三)现金流的导向作用还很弱
大部分企业考核与绩效评价体系仍是“利润导向型”,对于业绩质量问题重视远远不够,现金流的导向作用还很弱,所以,企业实践中对现金流量的管理存在着严重滞后性和被动性特征。一些企业只有在发不出工资、没钱购买原材料和交税的时候才关注现金流管理。
三、完善现金流量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现金流量管理意识
强化现金流量管理意识,提高财务及其他管理人员素质。许多企业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方面的知识,不仅导致企业核算不清,更可能导致企业发展方向错误。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现金流量管理的质量,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值得注意的问题。企业有自身发展的优势和不足,要合理利用自身优势和政府对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现金流量管理,走稳健发展的道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并持续壮大。
(二)定期编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预算表
有些企业只为了应付年报的需要,并没有把现金流量表作为理财的有效工具。事实上,作为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的现金流量表,能够说明企业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来龙去脉,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偿债能力、支付股利的能力、未来获取现金的能力以及企业的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有助于对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作出客观评价。因此,在实务工作中,企业应当每月编制现金流量表,并将事前的预测与事后分析相结合,即对现金流量完成情况进行事后分析,又在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下期的现金预算表。只有把现金流量表作为日常管理、调度和控制现金的有效工具,现金流量才能被真正控制住。企业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是财务管理工作别重要一环,准确的现金流量预算,可以使经营者作出适当的决策。为能准确编制现金流量预算,企业应该将各具体目标加以汇总,并将预期未来销量,确定产量及生产经济所需资金,以保证企业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营的情况下,闲置的资金才可用于投资。以数字化形式加以统计,建立企业全面预算,预测未来现金收支的状况。也就是说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所需要现金流量需要事先进行准确的预算,最后再作出经营、投资、筹资决策,这一系列的决策使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达到一个较佳的平衡点。
(三)严格考核
规范基础管理,建立完善的现金流量控制管理体系,严格考核。对现金流量进行控制的第一步就是要规范基础管理,制定出涵盖企业的各项工作的标准,形成企业管理标准化体系。现金流量控制是时间安排与空间规划、财务收益与财务风险整合,对现金流量的控制是一个全面的、动态的、系统的过程,实施现金流量控制,要借助现金流转的原理,以市场为导向采用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与管理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进行有效的价值管理与过程控制,充分挖掘企业的资金潜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财务部门要建立流动资金主要经济指标台账,提供规范的现金流量报表,使管理者能据以监控流动资金的运作情况,随时了解现金流量、库存积压、销售、应收账款等情况,分析自身的偿债能力、资金周转能力和获利能力。加强现金流量的控制,需构建一套完整的企业现金流量控制的指标体系作为控制分析的基础。企业的现金流入一旦不足以偿还到期债务现金被到期债务“挤兑”,企业财务便掉进了流动性陷阱,并可能招致破产诉讼。因此建立控制指标对于保障企业的持续经营从而实现企业的目标是十分重要的。构建企业现金流量控制的指标体系应充分考虑市场、科技、政治和社会诸方面等风险因素,能够实现企业的持续经营和长期盈利,其运用能够有利于实现企业的战略规划、有效地防范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又要考虑到控制的成本及其可操作性,务求使该指标体系的应用简便易行。在对现金流量进行控制分析的基础上,企业还应将这些比率作为部门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确实重视现金流量,从而通过现金流量的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随着反洗钱形势的发展,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理念逐渐成为反洗钱领域的共识。人总行在2007年11月召开的反洗钱监管座谈会上,针对“监管资源有限,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提出了“要树立风险为本的监管思想,采取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在2008年初全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会议上,对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做出安排部署,提出要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逐步推进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非现场监管评级机制,确立和完善以洗钱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体系。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的研究和实践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经过三年多的探索性研究和实践,笔者认为,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还存在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在理论认识层面,存在片面性和绝对化的倾向。认为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与规则为本反洗钱监管相对立,风险为本是对规则为本的否定;风险为本的优势明显优于规则为本;当前对所有金融机构都应当要求以风险为本开展反洗钱工作。上述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二是在法规制度层面,存在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五年来,人民银行相继建立了一整套反洗钱制度和操作规范。这些制度、规范在反洗钱起步阶段确实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反洗钱工作在金融机构的深入开展,反洗钱合规理念普遍被金融机构接受以后,过多的规定、过细的标准客观上造成了金融机构的过度依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甚至有的制度反而成了金融机构规避责任的依据。目前金融机构存在大量的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就是最为明显的例证。另外,过多的监管要求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给金融机构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负担。这些都是当前反洗钱法规制度滞后于反洗钱形势发展的现实表现。三是在技术操作层面,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还需加强和改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非现场监管信息资料采集和运用效率不高。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是建立在对金融机构的有效评估这一基础之上。要实现有效评估,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信息采集、加工处理、评估判断、现场校验、矫枉评估和做出监管决策等一系列制度和操作程序,疏通数据来源渠道,提高数据采集和运用的电子化水平。但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硬件建设来看,目前通过网络传输信息数据还仅限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还没有电子化网络传输信息平台,而且2010年推广应用的“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也未与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及商业银行电子汇划系统对接,降低了系统的功能。当前,非现场监管部分工作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影响了非现场监管的效能。另一方面现场检查的重心还没有转移到以风险管理为目标,还是习惯于合规性检查。比如,在客户身份识别上还是以检查静态的客户身份要素是否合规为主;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习惯于根据现有制度设定的客观标准对报告结果进行检查。这种传统的检查方式与引导金融机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要求极不适应。
鉴于以上问题,要实现反洗钱监管由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转变,还需从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上加以改进。
一、全面认识和正确运用风险为本监管理论
当前重要的是处理好风险为本与规则为本的关系。规则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式是反洗钱处于起步阶段比较通行的监管模式。其工作重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制定规则和各种规定;二是监督检查各类金融机构执行规定的合规性;三是将不合规处罚作为一种日常机制和主要监管方法。规则为本的监管实际上是一个制定规范—检查执行—调整规范—再检查执行的过程。在一国反洗钱制度的初创期,反洗钱工作的机理及价值还未被金融机构所广泛接受的情况下,以规则为本的监管方式既直接,也富有效率。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贯彻以关注洗钱风险为核心,以原则性监管为导向,以非现场监管为主要手段,以现场检查为必要补充的监管方法。规则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贯穿着两种不同的监管理念,但两种监管方式并非截然对立,水火不容,而是层次递进,互为补充的关系。强调风险为本的监管,并不意味着放松合规性监管,而是要将着力点放在风险上,注重对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和控制,尤其注重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注重对其风险管控能力的考核和评价,当然也包括对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控制能力。
规则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的区别仅仅是在监管手段、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等方面侧重点不同而已。为此,在监管实践中,应立足实际,灵活掌握,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和内控机制运行情况确定监管重点,如:对反洗钱基础工作较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主要实施以原则为导向的风险为本监管;对农村信用社、保险、证券、期货等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的机构则主要实施以合规为导向的规则为本监管。同时,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在其内部反洗钱组织架构、内控制度、操作流程等基本达到合规要求后,就应更加注重洗钱风险的防范,建立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技术支持以及风险管理的方法体系,依据风险的大小来安排相应的资源投入。
二、尽快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适应反洗钱发展形势需要
一要进一步扩充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结合我国实际,吸收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修改《刑法》和《反洗钱法》的相应条款,尽可能地将一切贪利性犯罪包含在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之内。二要建立健全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在研究、评估各行业洗钱风险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规则并分步启动实施。同时,发挥相关部门和特定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反洗钱指引,督促行业加强反洗钱自律。三要制定金融机构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按照《反洗钱法》的立法精神,人民银行可以会同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依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及实施细则,指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反洗钱工作岗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四要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客户在办理大额交易业务时应向金融机构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因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积极采用可疑交易“主观”识别标准
faft的《四十项建议》在制定可疑交易识别标准时采用的是主观标准,即规定“如果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按照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立即向金融情报单位报告”。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已具备一定基础,人民银行应逐步减少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的自主识别能力。指导金融机构在客观指标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逐步实现以主观分析为主,辅以客观指标的可疑交易报告形成方法,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情报价值。
四、着手建立反洗钱正向激励机制
随着反洗钱形势的发展,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理念逐渐成为反洗钱领域的共识。人总行在2007年11月召开的反洗钱监管座谈会上,针对“监管资源有限,监管手段不足”的问题,提出了“要树立风险为本的监管思想,采取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在2008年初全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会议上,对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做出安排部署,提出要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逐步推进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建设,建立非现场监管评级机制,确立和完善以洗钱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体系。这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的研究和实践在全国范围内拉开帷幕。经过三年多的探索性研究和实践,笔者认为,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还存在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在理论认识层面,存在片面性和绝对化的倾向。认为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与规则为本反洗钱监管相对立,风险为本是对规则为本的否定;风险为本的优势明显优于规则为本;当前对所有金融机构都应当要求以风险为本开展反洗钱工作。上述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倾向。二是在法规制度层面,存在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反洗钱法》颁布实施五年来,人民银行相继建立了一整套反洗钱制度和操作规范。这些制度、规范在反洗钱起步阶段确实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反洗钱工作在金融机构的深入开展,反洗钱合规理念普遍被金融机构接受以后,过多的规定、过细的标准客观上造成了金融机构的过度依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甚至有的制度反而成了金融机构规避责任的依据。目前金融机构存在大量的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就是最为明显的例证。另外,过多的监管要求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给金融机构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负担。这些都是当前反洗钱法规制度滞后于反洗钱形势发展的现实表现。三是在技术操作层面,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还需加强和改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非现场监管信息资料采集和运用效率不高。风险为本的监管方式是建立在对金融机构的有效评估这一基础之上。要实现有效评估,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信息采集、加工处理、评估判断、现场校验、矫枉评估和做出监管决策等一系列制度和操作程序,疏通数据来源渠道,提高数据采集和运用的电子化水平。但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硬件建设来看,目前通过网络传输信息数据还仅限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还没有电子化网络传输信息平台,而且2010年推广应用的“反洗钱监管交互平台”也未与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及商业银行电子汇划系统对接,降低了系统的功能。当前,非现场监管部分工作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影响了非现场监管的效能。另一方面现场检查的重心还没有转移到以风险管理为目标,还是习惯于合规性检查。比如,在客户身份识别上还是以检查静态的客户身份要素是否合规为主;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习惯于根据现有制度设定的客观标准对报告结果进行检查。这种传统的检查方式与引导金融机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要求极不适应。
鉴于以上问题,要实现反洗钱监管由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转变,还需从理论认识和实践操作上加以改进。
一、全面认识和正确运用风险为本监管理论
当前重要的是处理好风险为本与规则为本的关系。规则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式是反洗钱处于起步阶段比较通行的监管模式。其工作重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制定规则和各种规定;二是监督检查各类金融机构执行规定的合规性;三是将不合规处罚作为一种日常机制和主要监管方法。规则为本的监管实际上是一个制定规范—检查执行—调整规范—再检查执行的过程。在一国反洗钱制度的初创期,反洗钱工作的机理及价值还未被金融机构所广泛接受的情况下,以规则为本的监管方式既直接,也富有效率。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贯彻以关注洗钱风险为核心,以原则性监管为导向,以非现场监管为主要手段,以现场检查为必要补充的监管方法。规则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贯穿着两种不同的监管理念,但两种监管方式并非截然对立,水火不容,而是层次递进,互为补充的关系。强调风险为本的监管,并不意味着放松合规性监管,而是要将着力点放在风险上,注重对风险的早期识别、预警和控制,尤其注重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注重对其风险管控能力的考核和评价,当然也包括对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控制能力。 规则为本监管与风险为本监管的区别仅仅是在监管手段、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等方面侧重点不同而已。为此,在监管实践中,应立足实际,灵活掌握,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和内控机制运行情况确定监管重点,如:对反洗钱基础工作较好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主要实施以原则为导向的风险为本监管;对农村信用社、保险、证券、期货等反洗钱工作基础薄弱的机构则主要实施以合规为导向的规则为本监管。同时,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在其内部反洗钱组织架构、内控制度、操作流程等基本达到合规要求后,就应更加注重洗钱风险的防范,建立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技术支持以及风险管理的方法体系,依据风险的大小来安排相应的资源投入。
二、尽快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适应反洗钱发展形势需要
一要进一步扩充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结合我国实际,吸收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经验,修改《刑法》和《反洗钱法》的相应条款,尽可能地将一切贪利性犯罪包含在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范围之内。二要建立健全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在研究、评估各行业洗钱风险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规则并分步启动实施。同时,发挥相关部门和特定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反洗钱指引,督促行业加强反洗钱自律。三要制定金融机构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按照《反洗钱法》的立法精神,人民银行可以会同其他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依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引》及实施细则,指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反洗钱工作岗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四要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明确客户在办理大额交易业务时应向金融机构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因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积极采用可疑交易“主观”识别标准
FAFT的《四十项建议》在制定可疑交易识别标准时采用的是主观标准,即规定“如果金融机构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某项资金属于犯罪活动的收益或者与恐怖分子筹资有关,应按照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立即向金融情报单位报告”。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已具备一定基础,人民银行应逐步减少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的自主识别能力。指导金融机构在客观指标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逐步实现以主观分析为主,辅以客观指标的可疑交易报告形成方法,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情报价值。
四、着手建立反洗钱正向激励机制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成为国家和省级部门重点建设的对象,相关的路桥建设投资成为施工企业的重点。
对路桥工程的承包企业来讲,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标的价格及可获得的利润越来越低,而我国建筑市场中钢材、水泥等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使得路桥承包企业不得不重视目标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控制下的路桥施工成为企业内部提高盈利能力的主要手段。
二、目标成本的制定和分解。
合理有效的目标成本,是路桥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有效性的重要保证。由于路桥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设环境复杂等因素,如果能够合理地预测出目标成本,对项目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的制定。
路桥工程项目目标成本的制定包括施工的直接费用预算、流转税金及附加预算和间接费用预算,是控制路桥施工成本的首要前提。在基于工程项目的目标利润可保的情况下,预测各个施工环节的目标成本,可以采用定性分析法,选择合理的数学模型进行推测和计算;或者是定量分析法,根据已有的历史统计数据和客观资料作出预测。
直接费用预算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和材料费等的预算。人工费是指在路桥施工项目中对使用的人力所支付的报酬,是直接劳务成本;机械费是路桥施工项目中所必须的机械成本,一般可分为公司自有机械设备使用费和外租费;材料费是路桥施工项目建设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包括沥青、钢材和黏土等直接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成本,一般占施工工程造价的60%~ 70%。
流转税金及附加预算是根据路桥工程结算总额,按照国家规定的税费收取的费用,包含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费等。
间接费用预算是指依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环境,没有与施工项目直接的关系,而是与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消费水平有关的费用。
在间接费用预算的过程中可以参考其他施工项目的情况,把估算出来的费用分摊至施工期内。
可将所有关于目标成本因素结合起来,通过寻求合适可靠的方法对目标成本进行制定:
1.目标成本小组法。即成立目标成本管理小组,然后由小组负责整个施工项目的目标成本,并向子项目部传达,是自上而下的方法,但在路桥实际施工中,一般由项目经理部所承担。这种方法基于项目目标成本领导小组对路段、桥梁的实际情况都要有足够的掌握,否则容易降低项目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并对目标成本控制的效果产生不良的影响。
2.自下而上法。这是一种先由各个路桥项目施工组根据自己项目路段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各自的目标成本,并向上级项目部报送,然后经过上级的审核及调整之后,下达执行的具体目标成本。这种方法与实际情况最为贴近,每个施工项目小组的问题都可以得到满足,但是该方法往往制定周期长,决策困难。
3.综合法。这是路桥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管理的主要方法,也是在实际中证明的最为有效的方法。首先由目标成本小组制定出一套方案,将方案与施工路段的实际情况作出对比,重点对原材料使用、机械使用效率、施工工艺作出分析研究,最终得出施工项目小组和目标成本小组均认可的方案。
(二)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的分解。
在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确定以后,必须要将目标成本分解,送于工程项目经理部门实施,项目经理部门经过分析及核算工程项目的成本,制定项目目标利润,项目经理对目标成本管理负有主要的控制责任。最终,目标成本要分解到各个施工队中,可应用的分解方法有:
1.按管理职能分解,可以分为工程综合办公室、子项目管理处、财务科和机料科等。
2.按管理层次分解,可以将施工项目经理部门所承担的目标成本分解到路线工程队、路基工程队、桥梁工程队和隧道工程队等。
3.按施工环节分解,可以分为桥梁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和防护及排水工程等。
4.按施工工艺分解,可以分为支模工程、混凝土浇筑工程、捆扎钢筋工程等。
转贴于
三、路桥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的控制。
施工项目的目标成本控制是在工程的动态进展中所实施的,所以目标成本的控制也是一个动态的,在控制过程中要体现出项目成本的全过程性、权责利相一致性的原则。目标成本在经过分解之后,工程项目的每个施工人员都成为责任中心而控制自身目标成本的实施情况。此外,目标成本执行主体的各级责任中心也必须在工艺流程、工程工期和材料使用上合理安排工程任务,密切关注施工耗费情况,在出现偏差时应该及时纠正。
(一)施工前控制。
首先由路桥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部门作为第一级的目标成本控制实施主体,项目经理是第二级的目标成本控制实施主体,然后经过目标成本的逐级下放,第三级的目标成本控制由路桥施工队承担。路桥项目的投资量大,在施工前期的招投标阶段开始实施成本控制,注意建筑市场原材料价格、竞争对手情况等,主要进行成本预测;在中标以后,项目经理部要对路桥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法、施工材料和机械的使用情况作出研究分析。
(二)价值工程的应用。
路桥施工工程具有投资大、持续时间长等特点,为了能使作业或产品达到适当的价值,要用最低的成本来进行组织活动,因此,价值、功能和成本的关系是:价值=功能 / 成本在确定好施工项目各项功能指标之后,对指标进行权重量化的标准给予确定。之后实施如下步骤:计算各施工方法的功能系数:功能系数 = 分部工程得分数 / 施工项目总得分数计算各施工方法的成本系数:成本系数 = 分部工程预算成本 /总成本计算各施工方案的价值系数:价值系数 = 分部工程功能系数 /分部工程成本系数通过价值工程使项目施工队伍确定最佳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并可以提高施工环节不同工序及财务、后勤等部门的活动效率,提高路桥工程的工作质量和工作价值;同时,还能提高项目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构建目标成本管理控制系统。
完善的系统能使项目的管理者更好地控制管理人员的工作,利用正式组织的权力结构政策和程序,促使施工人员遵守政策和程序。路桥施工项目目标成本控制系统一般由六部分组成,包括管理模式、基础结构、控制过程、协调方式、激励和沟通渠道,每一个分系统还可以分为几个小项(见图 2)。
四、目标成本的执行情况分析。
在路桥施工项目的一般建设情况中,实际成本和项目所制定的目标成本往往不一致,所以要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或者是项目的一部分完成时都要对目标成本执行情况进行对比核查。在核查目标成本与实际费用使用情况的同时,也要分析费用节约或者超支的原因,及时总结施工中的经验和方法,并推广有利于成本控制的施工方案和限制无效的施工方案。在目标成本的对比分析中,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一)实际成本的比较分析。
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将实际使用成本和标准的预算成本进行对比,找出发生差异的原因,分析实际成本管理方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管理经验。在项目施工的不同队伍中,由于受水平的高低和技术能力的差异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实际成本会随着施工工作的进行而不断发生变化,产生节约和超支的情况在所难免,如果不对项目的实际成本进行分析,那么也就无法了解各部门成本管理工作的效果。及时将成本控制的信息反馈,分析目标成本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成为目标成本控制系统最直接的方法。
(二)成本差异的计算。
项目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所出现差额的部分就是成本差异,当实际成本小于目标成本时成为顺差,反之成为逆差,成本差异的出现直接决定了利润的高低。对成本差异进行分析考核,哪些是内因,哪些是外因,是不是项目经理部门及施工部门所能处理的可控差异,比如消耗超定额,废料的减少等;而如价格变动等不可控差异,则是项目部门不能控制的。
成本差异的计算是反映路桥施工项目相关部门、员工工作质量的重要参考,也是改进控制成本措施的重要评价指标。
(三)成本差异分析。
当对项目进行分析评价成本差异时,一定要以预先制定的总目标成本为前提,全面分析经济效益,注意相关因素的影响,例如当一种材料费发生逆差时,可能的原因是采购价格的上涨、运输方式的变化,也可能因为施工工艺的改进必须使用其他代替品所造成质量成本的减少。不仅要对施工产品实际成本和目标成本的差异进行分析,而且必须将施工各个环节上的目标成本和实际成本进行对比,找出不符合目标成本规定的施工过程,此外也要分析目标成本各项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差异。
五、目标成本的考核。
进行成本分析之后,以成本分析的结果为成本考核的前提,在分析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差异的基础上,对各路桥工程项目工作部门的成绩进行考察,核定各部门责任完成的基本情况。所有的考核程序必须建立在实际成本分析的基础之上,否则会因为缺少实际的施工数据资料,而造成考核的结果失去依据,不具有符合实际的结论。
由于在目标成本的制定初期,目标成本小组并不能完全掌握路桥施工的实际情况与其他不可预知因素的影响,所以存在与实际情况偏差是一定的,但是,目标成本又是路桥项目施工所必须坚持的控制标准,因此在考核之后也要对标准成本进行补充和修正。需要依据的原则有:首先目标成本的调整必须依据实际数据,经过合适的计算方法所调整;其次是坚持实事求是,施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数量的更改一般均需调整,由施工人员自身因素所导致的工程量变化问题除外;最后是统一性,所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的计算调整方法必须保持时间的一致性。
六、结语。
综上所述,目标成本管理在路桥项目施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使项目工程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都得到最大的利用效率,产生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只要合理使用价值工程、动态控制等方法对项目施工进行成本控制,就能将总成本控制在合理的目标范围内。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