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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拉动,但是以加工贸易及粗加工为主的出口方式导致我国经济过度依赖自然资源。我国出口商品正面临激烈的竞争、存在贸易条件恶化的倾向,调整和转变我国对外贸易战略,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优化对外贸易战略的基本思路,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现行世界经济秩序以及国内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目前对外贸易战略的优化还存在较多障碍。
一、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原因
(一)现有的出口增长方式导致我国资源环境压力加大
粗放型的出口增长越多,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就越多,对环境的破坏就越严重。我国目前已经是一个能源和资源消耗大国,如果我国继续保持这种以高耗能、高耗原材料为基础的粗放型出口增长,那么所消耗的能源和资源并不是为生产和消费所消耗的,而是为其他国家生产和消费所消耗的,让本来已经很脆弱的资源和环境来承担这种高消耗的发展道路,只能是拥有短期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通过出口廉价商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拿低工资,却让其他国家享受世界低成本的产品,显然不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期望。
(二)对外贸易摩擦越来越大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贸易摩擦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信息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入世以来,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呈现新特点:摩擦从个案转向体制层面;摩擦领域逐步由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领域扩展;从反倾销向多种贸易保护手段扩展,使用了包括特保条款、337知识产权调查、质量、技术、卫生和环保标准等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手段;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目前,印度、巴西、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数量,已占到我国遭受反倾销案件总数的60%。如果我国的贸易顺差越来越多,今后的贸易纠纷可能会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适宜的国际环境。对外贸易摩擦的不断蔓延和升级,不仅意味着我国出口导向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困难,而且还会对宏观调控和对外政治外交关系造成严重干扰。
(三)出口的高速增长并未实现贸易技术水平的提高
事实上,如果单纯考虑分工各方的比较优势,并据此从事产品生产,双方将各自产品拿到国际市场进行交换,双方是可以受益的。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自由贸易,有可能使发展中国家被锁定到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专业分工当中,这也不足以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关键是先进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要比落后产业的国际比较优势有更强的市场操控力,势必造成拥有落后产业比较优势的发展中国家依赖发达国家。我国正面临如此的尴尬,我国出口产品在面对发达国家出口产品时,显示出交换弱势,也就是我国不能够从发达国家那里以合理价格换回我国需要的产品,甚至根本换不来我国需要的高技术产品。在交换中我国产品显示出的弱势,使我们希望通过交换获取公平利益及通过交换提高技术水平、进而提高竞争力的想法无法实现。
二、世界及国内经济环境对我国外贸发展的不利影响
(一)世界经济环境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我国在世界产业分工中处于产业末端,获利较少。发达国家在将传统产业结构向外转移的同时,垄断高技术产业的贸易。而在世界贸易额的增量中,主要是高技术商品,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比重较为有限。这样,我国在扩张的世界贸易总量中,所能得到的份额将取决于竞争力的强弱和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程度。
我国出口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全球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出口商品价格呈下降趋势,而生产成本在增加,为了在有限的市场中占有更多份额,国际经济矛盾将继续会加剧,市场争夺会更加激烈。
欧美国家经济的普遍衰退会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美国次贷危机已经演变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尽管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央行努力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市场信心将无法一时改善,欧美发达国家的投资及消费方式会发生重大调整,必将导致投资及消费减少,有可能会由于欧美公司的撤资造成我国大量资本外流,同时也会由于发达国家消费结构的调整而造成出口减少。世界性的金融危机进一步会演变成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再加上由于大规模救市,在全球性通货膨胀尚未解决的情况下,世界经济可能会由于流动性过大而进入新一轮经济滞胀。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势必会长期影响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二)国内经济环境不利于对外贸易发展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不利于中国对外贸易战略转变。投资与消费关系不协调,我国消费已经增长的很快,但投资更快,表现在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慢,比重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比较突出,贫富差距依然很大。经济增长依然没有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模式。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导致生产能力过剩,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不断恶化,已经成为经济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矛盾还在加剧,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已经过万亿,国际贸易摩擦愈演愈烈。对外贸易现实不利于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转变。出口商品结构仍然附加值偏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仍然附加值偏低,工业制成品中自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占比较低,以加工贸易为主,出口产品的国内增值中附加价值较低,这也是收益少、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原因。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缺乏支撑动力。目前总体讲,出口结构优化与国内产业升级的技术进步缺乏密切联系和促进。国有企业缺少依靠自身力量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的积极性和实力,出口商品的附加值难以较大提高。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工业的落后,使加工贸易难以大面积地对相关配套产品进行进口替代。加工贸易占外贸出口比重过大。由于加工工业未能实现中间投入品、相关配套产品的进口替代,导致加工工业与国内工业发展关联程度较低。我国沿海地区原有的加工成本低廉优势,正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及人民币升值、原料价格上涨趋于减弱,正在丧失加工工业的发展条件和贸易机会。
三、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障碍分析
(一)需求转移障碍
我国目前的出口商品结构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之所以我国产品出口每年以23%的规模增加,是因为国际市场对我国现有产品的需求带来的,基本的经济规律告诉我们,市场需求决定供给,我国现有的出口产业结构是由于现有的国际市场的需求结构决定的,如果对现有的对外贸易战略进行调整,就要求我们对现有的产业结构即供给结构及需求结构进行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通过宏观调控实现,但是微观层次一般表现为从事粗放型出口产品加工制造的企业必需作出三个方面的选择:一是转型。转型需要资本、技术的投入,而资本技术投入往往是我国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的关键;二是倒闭关门。倒闭关门必然会造成大量失业;三是转移市场。将出口转移到国内,市场转移会导致国内市场供给过剩。
(二)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与国内产业升级相互矛盾
实现国际收支均衡要求进出口平衡发展,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产业结构都是为出口导向型战略服务的,我国对外贸易战略的调整在长期以来形成的竞争优势将不存在,而产业结构的调整又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而且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形成也不仅仅是技术投入和科技创新的简单实现,它需要形成以技术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链,并且需要形成较细的产品分工,有可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国际收支逆差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结构调整造成既得群体利益损失带来的障碍
粗加工制成品的出口商品结构形成了我国大量为该出口商品结构服务的产业,包括制造业及服务业,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意味着现有的为出口粗加工制成品服务的制造业及服务业将会被大大受到限制,这部分人群会面临失业、关门的威胁,他们的利益会遭受损失。这一群体不仅仅包括工人与业主,实际上结构调整会导致地方经济增长率下降,从而影响一些官员的政绩,在对外贸易战略调整实施中,他们会因为自身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反对相关政策的实施,如何妥善解决制度变革中,部分群体利益的重新分配,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是目前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一大障碍。
四、新型对外贸易战略的构建
尽管存在许多制约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障碍,这种调整依然势在必行,任何制度变革都是要付出成本的,而如上的诸多障碍正是我国对外贸易战略调整的成本所在。目前,我国必须适时地调整出口导向贸易战略,实行开放式的进口替代贸易战略。按照国际开发经济学的最新研究,所谓开放式的进口替代贸易战略就是适度的出口导向与有效的进口替代相结合、以关税和汇率杠杆为主要调控手段的兼容战略。这一战略的政策隐含着废除亏损出口、行政指令出口、高额补贴出口的政策诱导机制,对部分幼稚产业实行战略性、动态性保护,从政府优先国内采购、科研补贴等方面对高新技术装备工业等实施进口替代扶持。
“十一五”规划提出:应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弥补资源不足、扩大发展空间、提高附加价值的要求,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对外贸易由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在优化出口结构方面,应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增强综合竞争力。在积极扩大进口方面,要实行进出口基本平衡的政策,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要扩大工程承包、设计咨询、技术转让、金融保险、国际运输、教育培训、信息技术、民族文化等服务贸易出口。还要健全贸易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和摩擦应对机制,合理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增强应对贸易争端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因此,中国新型对外贸易战略必须实现以下几个战略转变:要推动我国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型;推动我国实现从粗放型贸易增长模式向集约型贸易增长模式转型;推动我国实现从以货物贸易为主向注重提高服务贸易比重转型;推动我国从单向“引进来”向“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的战略转型;推动我国从单一对外贸易政策向综合型、协调型对外贸易政策转型。
参考文献:
1.付立柱.新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比较优势理论分析[J].武警学院学报,2004
我国是世界上一个大的天然植物原料生产大国,既是古老的天然植物生产大国,也是天然植物消费大国,但是一直不是中药出口大国、中药贸易大国。
(一)中药在国际上的市场分布当前国际上中药的贸易主要集中在6大板块:一是本土板块,即以大陆为中心,中药产品辐射港澳台三地。目前这一市场已经得到市场普遍的信赖,中药发展势头很好。二是东亚和东南亚等和中国文化和地域相近的地区。在传统中草药上有比较大的优势,中药出口得到较大的发展。三是南亚和非洲市场,这一地区医疗条件比较落后,卫生状况差,对中国价廉物美的中药持有热情的态度,有利于中国扩大出口。四是北美市场,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把中医作为回归自然和天然食品运动的一部分,才开始接受中医(杨培,2007)。目前中药被美国国家卫生署当作补充和替代疗法,据美国《预防》杂志2007年的研究结果,在全美,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中有6000万人使用过天然植物药,这一数字占全国总人口的32%。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一项中药产品通过美国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审查,目前只有几种药品通过了FDA的新药临床研究预审,获准进入临床试验,中药在美国的贸易呈现市场大、使用广泛、尚无合法地位的局面。五是欧盟市场,在欧洲,天然植物用药市场规模较小,但是发展迅速。随着20世纪70年代欧洲绿色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转向对天然植物用药的求助。2004年3月31日欧盟通过的《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和2004年4月30日通过《欧盟传统药品法案》给中药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六是阿拉伯市场,早在20世纪50~60年代,中国援外医疗队就把中医药带到了中东地区,在中东地区,保健、强壮、减肥、美容的中成药很受欢迎,产品大多来自港台、东南亚、日、韩甚至欧美国家。我国产品打入该市场有巨大潜力,但必须在剂型改造、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上下功夫,才能占有一席份额。目前,21个阿拉伯国家中,几乎都开设了数量不等的中医诊所和中草药店。1988年,阿联酋成立了中国中医药治疗中心,沙特、阿曼、也门相继商讨引进中医药专家。
(二)中药在国际上的市场份额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医药工业一直保持7%的增长率,即便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仍可能保持该速度。其中全世界中药的年贸易销售额已经超过400亿美元,而且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中药在全球的应用地区已达到45%(杨文茵,2008)。尽管如此,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植物用药原料大国,其中药产品在世界中药贸易市场上的市场份额却是极低的。中药出口额占全球天然药物贸易额的7%,占全球天然药物销售额的3.2%,中药贸易额占全球天然贸易额的9.4%(虞忠,2006)。据我国海关统计。我国中药类产品的出口量不大,但是一直保持增长状况。2005年我国中药出口达到了8.3亿美元,2005年首次出口达到10.9亿美元,2007年达到11.8亿美元(张中朋,2008),2008年中药出口在金融危机中逆市上扬,仅1~9月份,中药出口9.61亿美元,同比增长13.7%。其中中药饮片出口3.88亿美元,同比增长17.2%;中成药出口1.25亿美元,同比增长13.8%:提取物出口3.85亿美元,同比增长9.1%;保健品出口6267万美元,同比增长21.3%。出口额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国际市场对中医药进一步的认可,市场需求仍然处于平稳增长;二是上半年人民币汇率仍处于上升,以美元计算的出口额增长;三是国内中药材价格上升,人力、环保等经营成本上升,导致出口价格上升(商务部。2008)。
上述数据表明,我国中药产品占世界中药产品份额不大,我国中药的出口占我国商品贸易出口份额比重较少,但是却是能够代表中国特有产品的、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影响较少的贸易产品之一,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第一,当前国际上对于中药等天然药物产品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西药的副作用的加深,导致了人们需要寻求天然的毒副作用较小的天然植物用药,中药等天然植物用药在药品市场上的地位将逐步提升,各国对于中药等天然药物的认识正在转变。
第二,当前运用基因等高科技技术对中药和天然植物用药的分析增多,特别是对中药提取物的分析取得进展,加深了西方对中药的认识。特别是近5年来,西药新药申请由于合成技术越来越高,费用和试制时间加长,西药研究成功率出现下降,人们开始把眼光转向中药等天然药物。据目前我国在国际上最成功的中药是青蒿素,随着美国和德国科学家的深入,逐渐发现青蒿素在治疗乳腺癌、白血病和骨癌上具有特效。2004年比尔·盖茨基金会出资4260万美元用于青蒿素的生物合成。
第三,在治疗癌症、免疫性疾病、糖尿病以及很多老年慢性病等疑难病症方面,中药等天然植物用药的独特优势逐渐被西方主流市场所接受,特别是中药在养生保健、延年益寿、提高生存质量等方面具有特殊疗效,为中药大规模进入西方主流市场开启了商机。2005年3月,中国抗癌新药“双灵固本散”成功通过美国FDA审核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该事件标志中药已经有能力开始进入西方主流市场。
第四,日韩等国家在中药或天然植物药上的科技投入示范作用,促进了中药和天然植物用药国际化,推动了市场进一步扩大。日韩在中药制剂和中成药上加大投入并成功占据了西方主流市场,在中药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远超中国,使中药在世界贸易中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
第五,目前国外有2000多家研究机构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在开发天然植物用药。“洋中药”已经开始进入中国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中国作为中药的使用大国,国内外面临的竞争渐趋激烈。中药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受到挑战。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当前中国在中药的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较小,科研投入暂时无法同国外相比,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中药使用大国,产业国际化程度偏低。但是目前机遇有利于中药扩大贸易出口,做大做强中药企业。
二、如何扩大中药产业的国际贸易
(一)保护传统医药是扩大中药产业的前提关于中医废存之争由来以久,但中医的现代化之争开启于1992年,中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徐绍颖教授归国后,向科技部申请了“促进中药出口创汇的战略与政策研究”的课题。拉开了中药现代化的序幕。此后十几年里对于中药现代化的争执一直持续不断。2006年6月1日,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张功耀教授发表文章《告别中医中药比破除迷信更容易》,拉开了他批判中医中药的序幕。此后他发起了“征集促使中医中药退出国家医疗体制签名公告”的签名活动,短短几天,签名人数已经过万。一些学者甚至提出了废除中医中药的论断。因此目前中药现代化进程已经到了面临方向性选择的关口。
而此前2005年7月在国内首家以经营日本津村中药饮片为主的深圳“和顺堂”药店的开业,同样震动了中医药业内人士,有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中药核心技术——中药炮制技术的泄密所致的后果,使人们看到中药的生产技术来自国际化的竞争。
对于中药产业来说。不论学术界争执的焦点在哪,但是只要有利于中药产业的扩张和国际化,有利于中药的对外贸易出口,就有助于中药的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而扩大中药产业的前提首先就是要保护传统医药,使中药的核心技术不能在学术争执中流失和泄露。在技术上保护传统医药的核心技术,在生产上保证中药的核心工艺技术,探索并修复中药古方。现代企业中最能够体现企业竞争力的是企业的核心技术,中药作为一项能够存在数千年的古老医学的体现,其原创性不用质疑。因此,只有在做到保护中医药的前提下才能做到对中药产业进行扩张。
(二)正确认识中药与西药主流市场的差距中药国际化的实质就是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早在2006年7月,原国家科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开展的国家课题“中药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时就提出了“中药国际化”为理念的中药现代化口号,并提出实现2~3个中成药品种作为治疗药物进入西方主流医药市场的阶段性目标。但是除了极少数中药进入主流市场外,绝大多数企业和产品都停滞不前或者发展无力,和西药主流市场相比,主要呈现以下差距。
1东西方不同医学文化背景下的差距。由于中药的传统理论和文字表述很难准确地翻译成外文,在沟通和交流上中药和西方社会民众接触相对较少,尤其缺乏高层次的国际学术交流,使外国人缺乏对中药深层次的了解。而且中药起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体观”的哲学思想,中药疗效和西药立刻见效的效果明显不同。西方国家之所以不能接受中药,很大因素就是中医药理论不能被西方主流社会所接受,认为中医药缺乏科学依据。这种医学文化上的差异,成为中药走出国门的最大羁绊。
2中西药产品质量上的差距。西药从研究、试制、临床试验到取得生产资格都是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进行的。严格的药品品质管理保证了西药质量,使西药能够长时间占据药物生产的主流市场地位。药品品质问题成为当前影响我国中药出口的首要问题。
3中外药品产品标准的差距。中国中药产品要走向国际化,扩大对外贸易,实现出口创汇的目标,就必须通过国际贸易的标准来进行。目前国际上没有统一的中药标准,各国法规之间差异较大,对待中药的态度不一,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药贸易的扩大。2007年底第九届中国药典委员会正式成立,目前已经开始研究制定2010年版中国药典修订原则,并着手建立中药标准规范技术体系。2008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局通过新闻。提出了“加快中药标准体系建设,确立植物药领域的国际主导地位”的口号。只有中药做到“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符合作为商品的基本要求,中药扩大出口才有希望。
4技术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阻碍。近年来我国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象日益增多,影响日益扩大,严重阻碍了我国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目前中药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以下内容:第一,卫生检疫和检疫标准,由于各国检疫标准的不一致,将对中药对外出口造成屏障。第二,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限制,主要有二:一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二是《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三,绿色环境标志认证,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4000标准认证。第四,绿色包装和标签的使用。我国中药出口时,在产品包装材质、包装设计水平方面与发达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药品说明书也经常出现不规范的现象,不能严格按照进口国的管理法规全面标示规定内容,经常出现与进口国的法规与风俗发生冲突的现象(文占权,2007)。
5中西方药业企业营销水平有明显的差距。和西方医药行业相比,中药企业无论在销售理念、销售方式还是销售业绩上都不是同一层次。西方医药企业在营销上实施的是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营销战略。全球排名前十位的制药企业的市场份额高达45%,排名前10位的药品占全球药品销售总额的10%,研究表明,在世界著名制药企业中,大品牌产品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与其价值增长倍数呈明显的正相关。规模化是企业实现成本领先和规模效益的重要前提,国家统计局曾在2003年针对国内中药企业做过一项调查,中药企业销售规模与其平均销售利润率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当企业规模达到5~10亿时效益最佳,低于或高于这个规模区间的企业,平均销售利润率呈现下降趋势。专业化是充分利用资源、建立品牌和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专业化发展方向可以进一步分为治疗领域专业化、产品类别专业化、营销手段专业化等。以美国为例,目前美国医药企业通过营销方式的不断发展,带动了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和升级,市场集中度大幅提高,今天的美国医药企业数量只有几百家,他们或是竞争力极强的跨国医药企业集团,或是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而中国的中药行业在营销上还只是停留在以医带药,海外建店,借船出海等方式上,市场竞争力明显偏低。
(三)加大中药企业的科技投入。提升中药产业扩张能力21世纪是生物医药快速发展的时代,医药行业是伴随社会发展和人们健康需求持续成长的朝阳行业,中药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将会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市场竞争、并购重组的结果必将使一些不具备竞争能力的企业淘汰出局,也必将使一些优秀的中药企业脱颖而出。通过高科技的投入,实现古老医学和现代科技的结合,才能真正做到扩张现有中药企业,提升产业的扩张能力,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切实做到扩大外贸出口。
1983年,国家科委建立了“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负责全国生物科学和医药卫生方面的技术工作。1986年开始,生物技术列入国家高科技863计划中,其中医药技术是其重点内容。科技部还把“九五”计划以来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最近又提出“生物医学工程科技产业行动纲要”,2009年初,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司长马燕合提到中医药科技经费的增长速度近10年来呈指数型增长,这在其他行业是前所未有的。这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中药的科技化、产业化进程。但是和国外相比特别是和日韩相比,还存在差距。在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鲁南制药集团公司董事长赵志全对记者说:“要实现中药现代化,目前亟需提高中药研究、开发的科技水平。”在他认为:我国中药出口一直以原材料为主,中药制剂和中成药出口很少,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技术水平落后。相反,日本、韩国等国家依靠雄厚的技术力量,在中药制剂的分离提取、质量控制标准等方面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更可怕的是,许多外商正依靠他们掌握的技术优势,加紧搜罗相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抢先申报,使得我国许多中药的知识产权正以惊人的速度流失。例如,丹参是传统中药,日本却利用先进的中药膜分离技术,研制出了疗效更好的丹参产品,横扫欧洲市场。遭遇同样命运的还有银杏等我国传统中药材,目前我国申报银杏专利共68项,外国人虽然只申报了4项,但其中却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艺流程。
鉴于我国中药生产企业规模小,产业布局分散,创新能力有限的状况,要实现中药科技投入,没有政府支持是不行的。由政府牵头成立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共同组成的课题攻关组,将分散的科技力量集中起来,研制开发中药制剂的拳头产品,加快中药科技进步的步伐。只有技术水平上去了,才能提高中药的竞争力,才能尽快实现中药现代化,扩大中药出口贸易。
(四)中药的国际化是国家软实力的象征
中国中医药能否在国际上扩展空间,中药能否成为世界的主流医药,中药能否为中国企业带来国际贸易的丰厚收入,这才是研究中医药国际化和对外贸易的关键。虽然中药存在自身很多问题,迄今有的医学理论尚无法解释,但是它能够从传统医药保留到现在,展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说明它具有的科学性和疗效。在当今国际贸易中,真正决定贸易成效标志的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定价权和话语权。在当今西药占有主流定价权和话语权的产业市场上,决定中医中药能否在此市场上分得份额,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中国文化和中国国家软实力的表现,中医的国际化进程可以理解为中国传统文化国际化战略的一部分。
按照学者郎咸平的观点:当前产业竞争不是产品对产品,也不是公司对公司,更不是行业对行业的竞争,而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产业链对产业链的战争,欧美国家掌握产业链的定价权。对比中药和西药的竞争,同样包含定价权之争,这种定价权就是谁占据主流市场的话语权。中药要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必须是国家整体实力提升所带来的软实力支撑和中国传统文化在世界上的传播。
三、扩大中药出口贸易的建议
(一)加大中药的生物活性研究重点加大中药提取物研究,这是科学提升中药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方法。目前中药标准提取物已经在保健、化妆等领域取得一定范围的认可和推动,这将有助于中药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模式,推进行业发展(王智民,2007)。
(二)实现中医药产业的升级换代作为一种大宗出口贸易,按照目前中药企业的发展来说是不够的。中药企业现在呈现的产业格局基本上还处于分散状况,谈不上现代意义上的大产业。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对中药行业进行发展导向和政策指引,提高投资者对中药的利润预期,以提高产业吸引力,同时鼓励各种投资进入中药行业提升中药产业发展空间。目前国内一些行业,如金融、证券业纷纷抢滩中药产业,把投资中药作为企业转型和扩展规模经济的发展方向。国外的一些财团也开始在内地建设发展中药科技基地,近年来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中药的资金已经达到103亿元。
(三)中医知识产权和中药标准化规范的制订在国际贸易中,商品取得知识产权是企业实现自主创新的重要标志,只有在加强中药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的基础下实现国际交流和合作,才能有效实现促进中药的对外贸易,也才能争取并有效掌握中药市场的话语权。只有推出自己的中药标准化规范,在研究、生产、质量和管理上创建标准体系才有利于中医迈向国际化市场,避开或减轻非关税壁垒对中药的不利影响。
(四)中药企业自身营销模式的转变要凭借中药的原材料的优势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占领国际市场。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除了中药在政策上、技术上、规范上等自身因素的改变外,还需要中药企业在营销模式上的彻底改变。中药企业生产的产品首先要进行市场细分,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市场不同消费人群确定不同的产品。通过准确定位目标市场,选择重点市场、潜力市场,根据市场选择产品。进行品牌营销,把东方文化的神秘、审美和健康元素融入产品。提升产品的文化价值。
也有些学者得出了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认为贸易活动并不能提高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Fu就中国制造业行业的出口和TFP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出口并没有显着促进各行业的TFP增长。何元庆运用DEA的方法,测算1986~2003年各省的技术效率、技术进步和TFP增长,研究人力资本、进出口及 FDI对三者的影响。实证表明,人力资本和出口对技术效率的提高有正向作用 , 进口负向影响技术效率,FDI对技术效率的影响不显着,出口对技术进步和TFP增长有轻微的负向影响。刘舜佳的实证结果表明, 虽然短期内FDI有助于TFP的提高, 但从长期看,国际贸易和FDI弱化了我国的TFP增长。金成晓和王猛得出与刘舜佳相似但更为具体的结果,他们实证得出,FDI的技术溢出效应呈倒U型,即在到达临界点之前,外资进入会带来更多技术溢出,但如果超越这一临界点更多的FDI流入反而会损害溢出的效果。
本文将国际贸易活动分为进出口和FDI,选取中国20个省份2003~2008年数据,利用DEA方法测算各省的TFP,全面考察各个变量对TFP的影响。
模型设定
(一)全要素生产率的计算
全要素生产率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 TFP) ,是指总产出与综合要素投入的比率,即每单位投入的产出。本文采用目前被广泛使用的DEA方法计算所选省份的TFP。指数的计算结果代表了相对于上一年,本年TFP的增长(指数大于1) 或下降(指数小于1)情况。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广东省的TFP最高,6年间有5年均为1,即为最有效率的生产单位,其它省份以广东省为对象,陕西、新疆、重庆等地区的TFP则相对较低,江苏、上海、浙江的TFP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此外2005年全国生产率水平相对较高,黑龙江、上海、江苏、广东4个省份的TFP值均为1,即生产率水平均达到最有效状态。
(二)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
建立基期和滞后一期模型。基期模型是研究TFP与国际贸易即期的相互作用,通过比较知2005~2008年最有说服力,因而下文分析都以这个时间段为范围。滞后一期模型用来研究TFP与分别滞后一期的进口、出口、FDI的关系。为了降低截面数据可能具有的异方差,本文采用了自变量的对数形式。建立的基期模型
式中,i=1,2,t 表示年份;TFPit表示i地区t年的全要素生产率;IMit表示i地区t年的进口量;EXit表示i地区t年的出口量;FDIit表示i地区t年的外商直接投资额;KRit表示i地区t年的扣除研发费用的资本存量,之所以扣除研发费用,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共线性;Lit表示i地区t年的是人力资本投入量;RDit表示i地区t年所投入的研发经费;GDPit是i地区t年的生产总值;it为残差项。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和企业创新奋进下,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提升,结构优化,出口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不断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最直接表现,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国际分工的地位,决定了贸易产品的结构优化,决定了对外贸易发展的前景。因此,加强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研究十分必要、也很重要,本文在概括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情况后,利用TCI指数、MI指数和GL指数测度了安徽省高新产品出口的贸易竞争力、比较优势和产业内贸易情况,并得出结论,最后提出了扩大高新产品出口规模和优化出口结构的政策建议。
一、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概况
近年来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呈现出跨越发展态势,出口产品和企业集中度较高,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涌现出来,带动了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提升。
(一)高新产品出口跨越式发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从1995年的1.2亿美元国际贸易论文,发展到2009年的15亿美元,年均增长高达19.7%。出口额占全省总额比重从1995年的7.6%提高到2009年的16.9%。高新产品出口额的年均增幅远高于同期全省GDP的增长速度,通过高新产品出口,拉动了我省精细化工、汽车配件等产业的发展,为省内产业升级、技术更新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二)产品集中度较高。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产品集中度较高。2009年全省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中,全钢子午线轮胎、镀锌板等新材料出口4.9亿美元,占高新产品出口额32.6%,生物医药及器械出口4.6亿美元,占高新产品出口额30.6%,电子信息产品出口2.9亿美元,占高新产品出口额19%,光机电一体化1.5亿美元,占高新产品出口额10.1%。高新产品出口呈现产业集聚现象,产品集中度不断提高核心期刊目录。高新产品的九大类产品中,以上四类产品出口额占总额高达92%。
(三)出口企业集中度高。2009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丰原集团、华文国际、华安进出口、水泥研究院等20家骨干企业累计出口10.4亿美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70%。户均出口规模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随着出口企业发展壮大,其抵御国际市场风险能力也日益增强。
(四)出口主体性质多元化。全省高新产品出口中,国有、外资、集体民营企业三分天下。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5.4亿美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36%,国有企业出口5.3亿美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35%,集体民营企业出口4.3亿美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29%。
二、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研究
随着全省高新技术产品规模的不断提升,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逐步提上议事日程,首先要做的是摸清家底,掌握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竞争力现状,下面将从TCI、MI和GL三大指数,详细分析近年来安徽高新技术产品分类竞争力情况,以期做到了解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情况,进而扬长避短,全力推动高新技术产品提升出口竞争力。
(一)使用贸易竞争力指数衡量[1]。贸易竞争力指数(TCI:Trade CompetitionIndex)是判断一国或地区的某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衡量指数。其计算公式为TCI=(Xi-Mi)/(Xi+Mi)。其中:Xi和Mi分别表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产业i的出口额和进口额。TCI指数取值范围为-1≤TCI≤1国际贸易论文,当0≤TCI≤1时,意味着该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当-1≤TCI≤0,意味着该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弱。
表1列出了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九类产品在2003-2009年的TCI指数:
表1:2003-2009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TCI指数
产品名称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高新技术产品
0.017
0.14
0.239
0.156
0.371
0.363
0.368
其中:
电子信息
0.615
0.683
0.617
0.111
0.579
0.425
0.541
软件
1
1
1
1
1
航空航天
-0.98
-0.87
-0.963
-0.97
-0.854
-0.776
-0.594
光机电一体化
-0.672
-0.586
-0.592
-0.437
-0.406
-0.338
-0.274
生物医疗器械
0.358
0.463
0.558
0.513
0.66
0.633
0.651
新材料
0.332
0.419
0.537
0.746
0.793
0.653
0.699
新能源
-0.581
-0.458
-0.442
-0.226
-0.033
0.038
-0.113
环保与海洋
-0.494
-0.007
0.157
-0.407
-0.362
0.261
-0.227
现代农业
-1
0.963
0.91
0.736
0.978
0.997
-0.492
数据来源:根据安徽省商务厅进出口数据整理而得。
通过表1,可以看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2003年至2009年间,TCI指数均大于0,处于0≤TCI≤0.4区间。仔细观察可以发现,除2006年外,其余年份,TCI指数呈现逐年走高态势,这意味着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在不断提升。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TCI指数从细分的产品类别来看,9大类产品中,有航空航天、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环保与海洋等多类产品TCI指数长期处于≤0状态,说明这些产品的出口竞争力还相当弱,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TCI指数之所以趋于正数,表现为具有一定的出口竞争力,主要得益于新材料(历年TCI指数平均数大于0.5)、生物医疗器械(历年TCI指数平均数大于0.5)所表现出来的较强出口竞争力的支撑。由此可见,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虽然总体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但从产品大类内部来看,发展还极其不平衡,要提升全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国际竞争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使用Michaely指数衡量。我们引用Michaely指数(MI指数)来衡量与测度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Michaely指数测度公式可以表示为:。其中,MIij表示j经济体在商品i上的Michaely指数;Xij,Mij分别表示j经济体商品i的出口额和进口额;表示j经济体m种商品的出口总额;表示j经济体m种商品的进口总额。MI指数的变动区间为[-1,1],0≤MI≤1时,意味着产品具有比较优势,-1≤MI≤0时,意味着产品具有比较劣势。
表2:2003-2009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MI指数
产品名称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高新技术产品
-0.005407
0.01775
0.0323
0.012469
0.0657
0.067
0.066099
其中:
电子信息
0.022859
0.02632
0.0175
-0.00024
0.0113
0.0093
0.019484
软件
0.0005
0.000382
0.0003
0.0002
0.000215
航空航天
-0.009079
-0.004
-0.003
-0.01622
-0.002
-0.001
-0.00139
光机电一体化
-0.054121
-0.0589
-0.045
-0.0331
-0.028
-0.025
-0.022339
生物医疗器械
0.033839
0.03649
0.0342
0.02634
0.0322
0.0392
0.037236
新材料
0.028404
0.03327
0.0409
0.05342
0.0572
0.0459
0.042217
新能源
-0.019132
-0.0149
-0.013
-0.00677
-0.003
-0.002
-0.006506
环境保护与海洋
-0.008138
-0.0009
0.0003
-0.01144
-0.002
0.0007
-0.002767
现代农业
-0.000042
0.00039
0.0001
0.000093
0.0003
0.0005
-0.000052
数据来源:根据安徽省商务厅进出口数据整理而得。
从表2不难看出,2003年至2009年安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MI指数一直大于0国际贸易论文,表明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具有一定比较优势核心期刊目录。但从表2不难看出,历年的高新产品MI指数都没有突破0.1,这说明全省的高新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相当微弱。此外,从分商品大类来看,全省仍然有航空航天、光机电一体化、环保与海洋、新能源四大类高新产品MI指数长期处于负值,意味着这四类产品仍然处于比较劣势。与TCI指数有相似之处,全省高新产品的MI指数推高,得益于新材料和生物医疗器械的比较优势,而这两类产品与前面的光机电一体化等产品相比,附加值、技术含量均低于前者,因此,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MI指数虽然为正数,但其含金量不高,要真正实现高新产品比较优势,还必须下大力气培育提高光机电一体化等产品的比较优势。
(三)使用产业内贸易指数(GL指数)衡量。20世纪60年代产业内贸易研究兴起以来,Verdoorn、Grubel和Lloyd(1975)[2]、Krugman(1979)[3]、Falvey等人分别对产业内贸易的成因及利益进行了理论探讨,并对产业内贸易的水平进行了大量的测量和比较,进而推动了新贸易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本文运用国际上通用的评价产业内贸易的指标——1975年由格鲁贝尔和劳埃德给出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来衡量安徽省高新产品出口的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情况,具体计算公式为:GL=1-∣Xi-Mi∣/(Xi+Mi)。其中,Xi和Mi分别表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产业i的出口额和进口额[4]。GL指数在0与1之间变动,0表示完全的产业间贸易,1表示完全的产业内贸易。通常以0.5为界限,GL指数大于0.5的是产业内贸易,反之为产业间贸易[5]。
从表3容易看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003-2009年的GL指数均大于0.5,说明高新产品出口属于产业内贸易。但值得一提的是,从具体分类来看,生物医疗器械和新材料2003、2004年的GL指数均大于0.5,属于产业内贸易,之后的2005至2009年的GL指数一直小于0.5,属于产业间贸易。高新技术产品的九大类产品中,只有上述两类可以归为产业间贸易,其余七类应该是以产业内贸易为主。总体来看,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主要表现为产业内贸易。
表3:2003-2009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GL指数
产品名称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高新技术产品
0.983403
0.86049
0.7611
0.843624
0.6286
0.6371
0.632064
其中:
电子信息
0.385455
0.3168
0.3831
0.889392
0.4211
0.5752
0.459202
软件
航空航天
0.01952
0.12985
0.0372
0.029712
0.1463
0.2235
0.405757
光机电一体化
0.327773
0.41409
0.4078
0.562543
0.5943
0.6623
0.726384
生物医疗器械
0.641564
0.53672
0.442
0.487371
0.3397
0.3672
0.349209
新材料
0.667619
0.58097
0.4625
0.254209
0.2066
0.3473
0.300748
新能源
0.418554
0.54222
0.5579
0.773805
0.967
0.9617
0.886751
环境保护与海洋
0.506302
0.99276
0.8433
0.59336
0.6383
0.7393
0.77261
现代农业
0.03727
0.0896
0.263736
0.0215
0.0034
0.507937
数据来源:根据安徽省商务厅进出口数据整理而得。
三、几个简短结论
由上文的数量分析国际贸易论文,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简短的结论:第一,从贸易竞争力指数(TCI)来看,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具备一定竞争力,并呈现逐年走强态势。但高新产品出口中,内部发展不均衡,光机电一体化等大类商品贸易竞争力仍然不足。第二,从Michaely指数来看,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具有一定比较优势,亦呈现逐步走高态势,主要体现在电子信息产品、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产品出口上。第三,从产业内贸易指数(GL)来看,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仍然是产业内贸易为主,除了生物医药、新材料两大类产品,其余七类均表现为产业内贸易。总体来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在不断提升,但其内部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要真正提升其出口竞争力、出口比较优势和改变目前的产业内贸易现状,还有漫长而艰辛的道路要走。
四、政策建议
通过前文分析,可以得知,目前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具有一定竞争力,特别是部分新材料、生物医药产品优势明显,但要实现高新产品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还要进一步加强光机电一体化等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培育。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培育的内在因素是企业自身的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与此同时,政府的积极引导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下面本文将就政府层面可以做的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用足用好政策资金。促进企业形成创新动力,增加企业科研投入,做好研发项目储备,制定科研项目标准,发挥政策资金促进效应。对各项鼓励政策,落实到位,跟踪问效,确保成效核心期刊目录。以合芜蚌地区为重点,落实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研发项目国际贸易论文,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
(二)加快基地集群建设。抓好国家级基地建设,增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后劲。安徽省蚌埠市国家级科技兴贸精细化工出口创新基地于2006年获批,目前发展态势良好,2009年基地内企业的出口逆势上扬,今后要继续在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做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扩大进出口银行优惠信贷等多方面,加强国家级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努力提高柠檬酸、对氨基苯酚、赖氨酸、L乳酸、香兰素等一批产品出口竞争力,用好国家级出口基地的金子招牌,扩大基地内企业出口规模。
(三)搞好融资服务工作。企业融资难是制约外向型科技企业发展的难题,要继续大力推动进出口银行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使用进出口银行小企业统借统还优惠贷款业务,增加统借统还试点县(市)数量。不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创新的担保方式,与省担保集团加强合作交流,为科技企业出口提供资金保障。
(四)开展出口市场开拓。积极组织好企业参加知名的境外电子信息、医药化工展等,如德国柏林的电子消费展,阿根廷的医药原料展等。推动企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巩固传统市场。带着产品,走出国门,参与竞争。
参考文献
[1]王分棉.北京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动态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07,(5).
[2]Grubel,H,G. and Lloyd,P.J.(1975),Intra-industry Trade:The Theory and Measurement ofInternational Trade in Differentiated Products,Macmillan,London.
与传统中医的诊疗服务不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更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容易为东道国成员所接受,因此,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是中医药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是,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在市场准入方面遭遇了诸多贸易壁垒。
一、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概述
(一)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模式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提供模式主要有四种: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中,其服务提供模式往往不是单一的。在全球化和信息时代,商业存在日益成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主力军,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在海外得以长久存在的主要战略支撑。
(二)市场准入面临的非关税壁垒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是指一国允许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进入本国的条件、门槛和制度。由于服务贸易的无形性,一国为保护本国的服务市场,通常会采取一些非关税壁垒措施,消除或降低对本国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限制。
(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民众对养生保健开始越来越关注,再加上国际上“回归自然”浪潮的兴起,中医养生保健在世界范围内正备受瞩目。现阶段,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在商业存在模式下有以下特点:1.服务机构数量有限: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是传播中医保健服务的有生力量,但是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数量有限,能够走出国门的中国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更少。规模相对较大,如瑞士莲福中医药集团,在瑞士和美国开设了21家连锁医疗中心,开展针灸,推拿服务,并创建“联中药厂”为其所属诊所提供重要保健品和养生药茶。这样的机构并不多见。2.从业人员输出规模小:近年来,世界中医学联合会和瑞士中医集团、洛桑中医诊所、欧洲中医基金会以及阿曼苏丹国开展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等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一些长期合作关系的中医人才派出渠道。总体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输出规模较小。
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壁垒问题
服务贸易的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决定了其壁垒表现形式只能是非关税壁垒,一方面是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对从业人员资质及其跨国执业方面的法律规制。
(一)市场准入壁垒
以澳大利亚为例,目前澳大利亚有5000多家诊所,其中中医诊所比较少。中医保健、针灸等是西医从业人员的辅助治疗方式,目前有3000个西医诊所内设立针灸治疗项目。澳洲政府近年来通过语言、专业对中医、针灸师开始启动注册,限制了相关保健医师从业资格,影响了一些中医诊所的正常营业。
(二)从业人员市场准入壁垒
1.澳大利亚对中医养生从业人员市场准入限制:作为“补充医学”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近年来在澳大利亚受到了一定限制。据统计,澳大利亚约有4500名针灸、中医师,虽然中医针灸服务在澳洲已经被广泛认可,但是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澳洲通过对境内的中医、针灸师颁发许可证来限制医师的行医范围和对象,这使得近90%中医难以在澳洲独立行医。澳洲医学会对上千名会员统计,目前通过注册者仅为13%,有条件注册者为87%,其中限制注册者为25%。对中医、针灸师的法律限制将阻碍中医养生保健从业人员在当地医院、诊所的执业。2.美国对中医养生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限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在美国是补充和替代医学(以下简称CAM)。近年来,美国接受CAM治疗人数正逐年增加。据调查1997-2002年5年间,CAM疗法呈稳步增长趋势,最长用的有肌肉松解疗法(14.2%)和按摩疗法(7.4%)。随着中医保健在美国市场的不断升温,美国各州开始针对中医保健医师的从业资格进行一定考核。目前美国50个州中有44个州对针灸师通过按期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颁发针灸执照。美国成立的东方医学资格认定委员会,对相关中医保健从业人员资格进行认定管理。这些管理活动对中医养生保健从业人员构成了间接限制。
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壁垒在GATS框架下的分析
在GATS框架下,服务贸易的两道关卡是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两者联系紧密,市场准入是适用国民待遇的前提,国民待遇又是市场准入的保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主要是“开业权”和服务提供者资格的问题。
(一)市场准入
在商业存在服务模式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壁垒主要表现为限制服务机构设置和限制服务提供者资格及流动等。前者主要表现为设置较高的门槛或限制开业权等。这种壁垒涉及到养生保健服务提供商在本国的存在及允许参与的程度;中医养生保健外籍雇员市场准入方面的壁垒主要为对从业人员入境手续和就业许可方面的限制等。为了减少贸易壁垒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GATS限制成员方在服务贸易中设置市场准入方面设立壁垒。市场准入在GATS并非一般性义务,而是根据承诺表承担特定的义务。具体到健康保健服务领域,一成员方在市场准入方面所做的承诺,涉及到该成员方是否允许其他成员的健康保健服务和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服务市场及进入程度问题。合法管理与市场准入壁垒有时候难以区分,构成市场准入的主要障碍。非关税壁垒通常规定在各国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性法规之中,并且经常以合法管理的名义出现。以澳大利亚为例,对中医保健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管理,影响到了从业人员的正常执业。看似合法的管理措施,使得近90%中医难以在澳洲独立行医。如此大比例中医保健从业人员的失业,也很难说不是澳洲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设置的贸易壁垒。
(二)国民待遇
与市场准入相同,国民待遇也不属于GATS成员国的普遍义务,而是特定义务。各成员国须在自己承诺开放的健康保健服务部门中给予外国保健服务和保健服务提供者以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方面的壁垒主要体现为服务主体进入一国市场后采取的限制措施。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领域,表现为对保健服务从业人员的歧视性措施。例如,征收更高的税费,以及对外籍保健从业人员要求更高级别的专业证书等。
四、减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壁垒的对策
(一)加强国际谈判减少壁垒
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减少贸易壁垒是关键。具体来说,一方面可以在GATS框架下,扩大各国具体承诺义务来限制健康保健领域壁垒,另一方面也可以寻求国际法方面的保护,通过国际条约保护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1.通过谈判扩大成员方具体承诺:按照GATS的规定,一个成员对市场进入的具体承诺,均需经过谈判,逐项列入“具体承诺表”中。具体承诺是成员方按不同的服务提供方式,就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及其他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在服务部门或分部门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所做的承诺。例如,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主体资格的认定方面,鉴于实践操作中承认服务提供者资格的复杂性,如涉及保健机构从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问题,GATS规定可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解决或成员自行单方面宣布完成。因此,在GATS框架下,加强成员各方之间的双边或者多边谈判,有助于确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主体资格的统一标准,扩大各成员方在中医养生保健主体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义务。2.通过谈判加强国际立法:中医养生健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需要在国际法律层面予以支持和保护,可以通过签署多边国际条约、诸边国际条约或双边国际条约实现。中国作为经济和政治大国,与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存在着密切的贸易和投资关系,签订了大量的双边、诸边贸易和投资条约。我国各主要相关部门有必要在国际重要谈判和条约中,有意识地通过条件互换或其他形式,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进入其他国家开辟合法通道。
(二)积极推进中医养生保健国际服务标准建设
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减少各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壁垒,需要有一个国际通行的服务标准。“明确、统一、确定、可验证”的服务标准,成为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我国国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级标准体系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企业应团结一致,推动有关国际标准的出台。此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世界范围内有着广泛的影响,中国中医养生保健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中医养生保健国际标准体系的制定,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建立国际标准,消除分歧。“一带一路”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国际谈判和标准制定带来了契机。在中国与澳大利亚、匈牙利等国的双边谈判中,签订了新的中医药合作协议;通过各国谈判协商,国际标准化组织《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的国际标准。中医养生保健国家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到各国及区域间的双边及诸边谈判中去,为确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努力。
综上所述,在商业存在模式下,解决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法律问题,需要中医药界和法律界、政府和民间、外交和经济部门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作者:杨逢柱 王 芳 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喻文迪.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探析.世界中医药.2009(2).
[2]黄建银.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战略选择的探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医药国际服务需求曲线模型.中医药管理杂志.2007,15(12).
[3]司富春、宋雪杰、高燕.我国中医养生保健发展的现状及思考.中医研究.2013,26(7).
[4]刘薇.WTO对法律服务贸易的规制及中国应对.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0.
一、引 言
随着中欧贸易关系的发展,中国对欧盟国家化工产品的出口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势头。但是近年来出于对环境的考虑和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抬头,欧盟国家出台了各种法律法规对化工产品的进口进行限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REACH指令。
REACH指令是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的法规,即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of Chemicals) 的英文缩写。该法令已于2006年12月13日在欧盟议会上投票通过,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它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欧盟法规。论文参考,REACH指令。主要对3万多种化学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等进行管理。它将取代欧盟现有的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涉及面相当广。REACH指令内容不仅涉及化学物质及化学配制品,还包括含有化学成分的几乎所有产品。
REACH指令的特点是,它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令或法规,而是欧盟一个涵盖化学品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的综合性法规。其重要理论依据是:“一种化学物质,在尚未证明其安全之前,它就是不安全的。”这一原则推翻了先前所出台的各种法规的假定原则,即,“一种化学物质,只要没有证据表明它是危险的,它就是安全的。”法规假定原则的改变表明REACH指令是个更为严格的法规。
同时该法令提出了严格的时间期限:对于1吨以上的新物质,法令生效12个月后,生产商或进口商在其商品投放市场之前必须进行注册;对现有物质,产量为1000吨以上的化学品和任何超过1吨的致癌物质或诱导基因突变的物质,必须于REACH生效3年内完成注册;产量 100-1000吨的,于REACH生效后6年内完成注册;1-100吨的,应于n年内完成注册,未能按期纳入管理监控体系的产品一律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因此,REACH对企业影响最大的就是注册问题。
二、欧盟REACH指令对我国化工产品出口的影响
欧盟REACH指令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化工产品的出口会造成各种不良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给我国化工产品的出口造成障碍
目前我国对欧盟出口石油化工产品多数为大宗、低值、原材料性的、生产过程污染比较严重的产品,也是欧盟不可缺少的塑料、橡胶、有机或无机化工原料及各种中间体等。这些产品有关的信息数据或者没有,或者不全,或者达不到欧盟的技术标准。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中国向欧盟出口这些化学品和几千种化工下游产品将面临注册、评估、许可的问题,且必须通过欧盟境内的生产商或者进口商进行注册。据估计,由此增加的费用,将使我国对欧盟石油化工产品的出口成本普遍提高5%以上,导致我化工品对欧盟出口受阻,甚至退出欧盟市场。对有出口潜力的化工产品和下游加工企业,如纺织、轻工、家电等行业,将产生更大的贸易阻碍。因此,REACH法规的实施,必将在近期内对中国石油化工产品的对欧出口造成严重阻碍,且影响中国下游产品的对欧出口。
2、使国际化学品贸易失衡,出现化学品国际贸易市场大转移
中欧化学品贸易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欧盟是我国化学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也是我国化学品进口的主要来源地。从与欧盟的化学品贸易结构分析,我国从欧盟进口的主要是精细、深加工的化学物质(如染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且多数为依赖程度较高的不可替代产品,而我国出口的主要是低附加值的化工原材料和中间体。REACH法规实施后,欧盟较高的注册、评估要求和注册、评估费用将打破现有贸易格局,迫使中国企业重新开拓欧盟以外的市场,建立新的贸易渠道,而新市场的开拓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投入,市场的转移将会严重影响我国化工产业的发展。同时,欧盟化工企业也将由此失去许多获得中国廉价化工原料的机会。在形成新的体系中,以发达国家资金、技术密集产品为基准,建立新的价格和贸易体系。在这方面,以生产资源、劳动密集产品的发展中国家将付出代价。
3、对国内化工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首先,具有影响人体健康及污染环境的产品有可能向我国转移。欧盟新法律的实施,将普遍提高产品的生产成本,那些原本就成本高、利润小、对环境有污染、危及人身健康的产品,其生产地将会从欧盟转移到第三世界,也极有可能转移到我国生产。其次,影响我国四大公司开拓欧洲市场,实现规模的国际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我国石油化工上下游、科研、生产、贸易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其目标是全球发展,跨国经营。REACH法规的实施,将对四大公司进入欧洲市场设置障碍,对其跨国经营战略带来一定的影响。论文参考,REACH指令。
4、从欧盟进口产品成本增加,严重影响我国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
欧盟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品来源地,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一时还离不开欧盟市场。REACH法规实施后,欧盟的化工品生产商或出口企业必将把其高额的注册、评估费用打入产品和出口成本,因而提高出口价格,这对中国化工进口企业来说无疑要增加成本。由于我国从欧盟进口的化学品主要是高档的、高附加值的、我国目前急需的有机、无机化工原料及中间体,塑料及其制品,因此,我国化工贸易逆差可能会更大。论文参考,REACH指令。据行业测算,将使我国从欧盟进口化工品的平均价格普遍提高6%以上,不仅影响中国化工产业的发展,而且将导致我国相关的下游产品成本增加,效益下降,严重影响我国纺织、医药、轻工、电子、汽车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应对欧盟REACH指令的对策建议
欧盟也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品来源地,特别是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一时还离不开欧盟市场。
首先,要加大对欧盟REACH指令的宣传力度,提高国内企业对欧盟REACH指令影响的认知程度,以引起产业界的重视。从欧盟白皮书到REACH指令公布至今的时间里,面对严峻的形势,我国企业反应普遍比较迟缓,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从一开始就抓紧研究这一问题。论文参考,REACH指令。论文参考,REACH指令。政府应牵头组织,协会、企业参加,同时联络国际相关协会、商会,共同研究应对策略,维护和促进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加快做好准备,把欧盟REACH指令给我国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产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目前还有不少企业,如机电、家电等行业的企业,以为REACH法规仅与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有关,与己无关。国内企业必须转变意识,充分了解欧盟指令的真正含义。
其次,开展GLP实验室认证工作。GLP是英文Good Laboratory Practice的缩写,中文直译为良好实验室规范或标准实验室规范。GLP是就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涉及到实验室工作的可影响到结果和实验结果解释的所有方面。制定GLP的主要目的是严格控制化学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各个环节,即严格控制可能影响实验结果准确性的各种主客观因素,降低实验误差,确保实验结果的真实性。由于REACH指令规定了严格的检测标准和高昂的检测费用,这些费用将全部由企业承担。中国企业多数是中小型企业,高昂的费用将使他们望而止步。但企业在国内开展检测的费用只是送到欧盟检测的十分之一。因此,要充分利用国内已有的实验室基础,争取一部分国家资助,加强国内GLP实验室的建设,并争取得到欧盟REACH机构的承认,这样会减少国内企业履行REACH法规的成本。
最后,化工企业要集中精力提高产品质量。我国化学品及下游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努力采用国际标准或世界著名企业的实物标准组织生产,采用高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及时研究、搜集各国技术限制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适应国内外市场的实际需要。论文参考,REACH指令。对企业而言,首先要引起高度关注,并要及早行动,如由外贸、技术、法律、质检等人员组成应对小组;对本企业的化学品进行排查和排队,并与欧盟商联系,取得需要注册的信息;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注册信息,为预注册做好储备;与石化协会联系,争取获得各方面的帮助,积极参与石化协会组织的各项应对工作,做好培训、联合注册的准备等。
参考文献:
[1]陈小怡、李世建、何建敏:WEEE和ROHS:欧盟双绿指令下我国相关行业的困境与对策,《国际贸易问题》,2007年第1期。
[2]刘立汉:欧盟两指令挑战中国制造,《经理人》,2005年第2期。
[论文摘要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其具体行动受国际服务贸易相应规则的约束。开展广西与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应坚持追求经济效益、企业化经营、悟守法律规范、以人为本等适应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理念,采取与国际服务贸易惯例相一致的运作模式。
2010年,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动,将广西推向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前沿地带,这为广西与东盟开展中医药教育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本文拟从国际服务贸易视角对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进行探讨,并分析广西与东盟中药教育合作运作模式,以实现国家和广西中医药教育机构的利益最大化。
一、将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置于国际服务贸易框架下的依据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向他国境内,通过商业现场或自然人向服务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人的过程。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服务”包括任何部门所提供的任何服务,但政府当局在履行政府职能时提供的非商业性、非竞争除外。也就是说,凡是承诺开放教育市场的国家,除了由各国政府彻底资助的教学活动之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质的教学活动或相关行为均属于教育服务贸易范畴,所有成员方均有权参与其教育服务竞争。这说明,教育的国际合作已经从传统的文化交流进人一个新的领域—教育服务的商业领域。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是具有特定商业性质的区域性教育合作活动,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
将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置于国际服务贸易框架下,是因为其与其他国际间服务贸易一样主要以四种方式进行:一是“跨境交付”,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资或资金的流动,如利用网络进行中医药远程教育合作。二是“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的服务消费者(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服务,如广西中医药教育机构接受东盟各国派遣的留学生以及在广西开展短期培训和各类辅教学活动。三是“商业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另一国境内的商业存在(任何类型的专业机构或经营实体)提供服务,允许一国的机构到另一国开业,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机构,为服务需求方提供服务,如广西中医药教育机构与东盟各国合作办学、独资办学。四是“自然人流动”,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另一国境内的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如广西中医药教育工作者到东盟各国教育机构中任职或兼职,从事有别于移民的个体性的服务并获取报酬。因此,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教育服务贸易部分,其具体行动必然主动或被动、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国际服务贸易相应规则的约束。
二、适应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理念
(一)追求经济效益的理念。长期以来,国内民众一般认为,国际高等教育合作主要是进行文化交流而不是为了牟利。同时,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和管理一直是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高等教育机构本身并不直接进行资源的市场交换与交流,因此,我国的高等院校及其与国外的高等教育合作一直与市场脱节,不以营利为目标。然而,教育服务业作为一项新兴的绿色产业,是当前最具活力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世界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例如,澳大利亚就积极发展教育出口事业,为国家赚取更多的“教育外汇”。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澳大利亚,教育产业已经成为第三产业支柱。在1993年,美国以研究生学费为主的教育出口贸易净收人约达55亿美元,是中美每年贸易总额560亿美元的1/10}2}。因此,作为国际服务贸易框架下的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应摆脱“纯消费性公益事业”的束缚,更新观念,坚持以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来开展各项具体的合作业务,以促进广西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当然,由于教育服务贸易毕竟不同于货物贸易,因而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应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才是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健康、持续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企业化经营的理念。作为国际服务贸易框架下的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为了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取胜,应以经营企业的方式来运作,以求在提高经费投人效益、获得“最大回报”的同时增强国际竞争力和适应复杂多变市场的能力。这就要求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必须坚持商品化、市场化的原则,合作行为所涉及的所有主体,如合作产品的提供者、合作产业的投资者、合作产品的消费者都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也就是说,合作产品的提供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是市场商品,需要付费购买才能获得;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的组织形式就是企业,必须按照企业运营的原则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合作活动所涉及各方(投资者、经营者、受教育者)均应是市场主体,必须按照市场原则和价值规律进行商品交换和成本核算。
(三) 恪守法律规范的理念。在国际服务贸易框架下,依法办事是保证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稳健运作的重要条件,所有的合作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其具体运作过程必须纳人法制的轨道,活动程序必须具有法定的依据。在合作过程中,既不能违背国内的有关法律,也不能违背各国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条约、公约、协定和国际惯例。中医药教育合作涉及各国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分的认可问题,因此,应树立国际化标准的观念,在坚持自己特色和标准的前提下,在教育规则、教育质量水平及其评判标准等方面做到总体上与合作方的法律规范相一致、与国际通用的惯例和标准相吻合。
(四)以人为本的理念。作为国际服务贸易框架下的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必须以人的需要和幸福为本位和出发点来进行活动。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的一切行动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体现人的价值。因此,在展开教育合作时,应在课程、教材、方法、管理等各个教育环节注人人本化因素,确立服务对象的主体地位,研究服务对象的心理活动和需求并尊重其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创造个性化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此外,也应尊重并满足合作双方工作人员的发展要求,充分调动合作双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与国际服务贸易惯例相一致的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运作模式
(一)起步:成立现代企业公司(或集团)。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开展经贸合作与竞争,需遵循世界贸易组织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的经贸协议与协定构成的国际经济贸易的规范和惯例。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既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的组成部分,是具有特定的商业性质的区域教育合作活动,理应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因此,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的起步应从培育市场主体开始,应根据中医药教育合作发展的方向、规模的需要以及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成立广西对外(东盟)中医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或集团),并使之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企业性公司(或集团)。从目前的情况看,广西开展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的主体多处于“各自为战”的松散组织状态,而且多数是依附行政或事业单位的、没有独立经营权的学术机构,因此,当务之急是迅速改变“小作坊”式的经营方式,通过合理化的分工与合作整合力量,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企事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组建从事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的市场主体。
(二)资金:尝试资本运营。进行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资金需求量很大,应多渠道加以筹措,不仅应争取政府的政策性贷款,而且应利用银行的风险基金,还可以充分调动民间财力的投入。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的市场主体,起步阶段最好是由具有政府协调能力和政策扶持能力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具有资金支持能力的金融投资机构牵头组织不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待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营、积累经验和资金后,可以尝试资本运营。通过购买已经上市的公司股份,凭借占该公司股权最多的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将原公司的经营方向改为广西与东盟中医药教育合作,从而完成借壳上市工程。在此基础上,通过投资、控股及子公司股权管理,广泛开展合作业务。
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资源贫乏、人口众多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入世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的高效、农业生产者素质的提高等优势使我国在农业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为避免入世后世界经济发展对中国农业造成不利影响,要求我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发展可持续农业,促进农业的整体进步。
1 中国农业发展及农产品贸易现状
1.1农业发展现状
经过三十几年的改革与发展, 中国农业发生了深刻变化, 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主要农产品市场供求稳定。农产品总量成倍的增加,从197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3321亿公斤到200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0616亿斤农产品贸易现状,我国粮食总产量居世界第一位,其中粮、棉、油、肉、水产品、水果等已跃居世界首位, 肉、蛋、水产品已超过或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人均粮食占有量已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农业产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见图1)。
图1 2002-2009年中国粮食总产量及增长速度
但是农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人口、资源等原因,我国的农业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1)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中国。中国农民一年收人均在6000-7000元,在种植上除去种子、化肥、灌溉等方面,在养殖上,除去幼苗、饲料以及家禽的医药费等,农民一年净收入也能有4000-5000元。而诸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农民一年人均收入为12000美元左右,因此中国虽然农民占全国总数的70%,但人均收入水平却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2)资源快速减少,生态环境恶化。农业资源方面,由于水资源的过渡开采和被污染,导致农业用水严重失调,由于城市外围建设以及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导致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矛盾十分突出。生态环境方面,全国约有1/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草原退化面积达0.87亿公顷农产品贸易现状,并仍以每年133万多公顷的退化速率在及扩展;森林覆盖率仅为20.36%左右,人均林地面积不足0.12公顷,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2.6%;(3)政策对农业倾斜的扶持不够,国家在农业上的投入相对不足;(4)生产方式不适宜生产力的提高。目前的小农生产方式,已经阻碍了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发展,也阻碍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以后对社会化分工的要求,难以走上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5)随着农村外出务农人数的增多,农村劳动力大部分转移到城市中对农业经济运行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1.2农产品贸易现状
加入世贸组织为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8年来,广大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不失时机地抓住了“入世”带来的机遇,积极应对“入世”带来的挑战,农产品出口与入世前相比发生了“质”的改变,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可喜局面,出口的增长在带动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进口更是呈现高速增长的局面。现阶段农产品贸易呈现以下主要特点是:(1)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即饲料、粮食、棉花,丝类等初级产品多,而高档次、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制成品较少;传统产品多农产品贸易现状,创新产品少;(2)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大部分主要向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出口,而南美、拉美、非洲等发展国家及欠发展国家地区出口量较少,但从贸易保护上来看美国等发达国家却更容易采取贸易保护主义。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WTO的第143个正式成员。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每年的农产品贸易总额逐年增加,但2009年由于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总额较2008年有所下降(见下表1)。
表1 2002-2009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亿美元)
年份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农产品贸易总额
306
403.6
514.2
562.9
634.8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本刊记者就如何加快推进中医药国际化问题,深入采访了吕爱平委员。
构筑香港中医药国际枢纽
吕爱平委员介绍说,“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旨在把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连接起来,通过推进“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这“五通”,打造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一带一路”国家还有着丰富的医药资源,但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不高,与我国传统医药产业有很大的互补性,发展中医药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将会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中国香港地区具有资信、法制、金融的国际化地位,吕爱平委员建议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充分利用香港的地位和窗口优势,推动中医药国际化,让中医药这把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璀璨夺目。将中医药国家科研项目面向香港高校全面开放。鼓励并资助内地与香港合办中医国际诊所,并支持香港成立中医院;鼓励并资助内地与香港合办国际中药检定中心;充分利用香港国际贸易地位,鼓励并资助在香港建立中药国际贸易中心;利用香港科技能力和融资优势,大力鼓励合作建立中药新药研发中心,并加强内地与香港的中医药人员交流。
吕爱平委员介绍说,目前,只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向香港高校开放,国家重点和重大项目多数没有向香港高校开放,内地与合作申报的项目资助力度也非常有限。因此建议利用香港国际港口优势和国际信息优势,大力鼓励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家中医药科技项目,也鼓励内地与香港高校的合作,共同申请国家中医药科技项目。
虽然目前中医诊所遍布世界各地,但仍有许多国家希望选拔中国中医来办可以信赖的、疗效好的、正宗的中医诊所。鉴于目前中医业界具有国际视野、国际工作经验的医生不多,吕爱平委员建议鼓励并资助内地与香港相关机构合办国际中医诊所和中医院,为中医临床服务走向国际积累经验;他还建议利用香港的法制和国际化港口优势,鼓励并资助内地相关机构与香港合办具有国际水准的中药检定中心,并主导建立中药商业相关的国际标准,为中药的国际贸易提供质量保障。中药质量始终是世界关注的焦点,虽然各国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但对中药来讲,大多数国家依然依赖或期待我国的科学数据和国际声誉。
吕爱平委员指出,中药国际贸易近年出现了良好的势头,但增长幅度应该还有很大的空间。他建议鼓励并资助内地企业在香港建立国际中药贸易中心,充分利用香港国际贸易港口优势,推动中医药的国际贸易发展和进步。利用香港科技能力和融资优势,大力鼓励合作建立中药新药研发中心。吕爱平委员认为,青蒿素的发现让世界看到中药是未来潜在新药的重要资源,世界各国都希望有机会参与中药新药研发,因此建议利用香港的科技实力和融资优势,鼓励并资助内地企业与香港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成立中药新药研发中心,打造中药新药研发的国际化氛围和科技制高点,同时加强内地与香港的中医药人员交流。
大力发展中西医结合医学
总理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强调促进中西医结合,探索运用现代技术和产业模式加快中医药发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也牢固树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个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计生工作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促进中西医结合。
吕爱平委员表示,中西医结合医学事实上也是现代中医院中医诊疗的基本模式,更是能够引导我国传统中医药学走入世界主流医学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国家政策在谈及或者讨论中西医结合医学的时候,吞吞吐吐,严重影响了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
吕爱平委员建议政府要理直气壮、大胆地提出中西医结合医学是我国未来特色医疗体制和医学科学的重要方向之一。他说,中医药学发展到今日,也应该与当今世界主流医疗体制和医学科学相结合。世界医疗体制和医学科学的主要特征是国际公认的对病人的分类方法和分类后的治疗规范。我们现在的中医医院,是在用国际疾病分类方法,并按照中医临床诊疗规范进行中医的治疗,其实质是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和中西医结合医学的科技发展。我们现在的政策似乎在提到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时,不够大胆,不够有力度,有时吞吞吐吐,这不仅不利于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更不利于我国特色医疗体制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因此,建议政府大力宣传和推动中西医结合医学,营造中西医结合医学的良好环境,不要再宣传中医与西医“打擂台”的故事和事件。政府必须知道,我国的医疗体制和医学科学已经是、未来也必须是中西医结合,少了西医不行,少了中医也不行。没有中西医结合医学,就很难有机会彰显我国医疗体制和医学科学优势。
吕爱平委员指出,应完善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政策,大力支持和促进中西医结合医学标准的制定,加大中西结合医学科学研究投入,成立中国中西医结合医学科研教学临床机构。他表示,中西医结合医学已经成为我国医疗体制和医学科学的重要特色之一,政府应制定完善的中西医结合医学的鼓励政策和发展措施。近年来,中西医结合医学人才培养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中西医结合医学毕业生的就医就业环境也受到限制。政府应完善中西医结合医学发展政策,将中西医结合医学作为我国特有的、有优势的未来医学去鼓励和扶持。
当今世界,纵观各国主流医学,对病人的分类和临床实践指南的制定是关键。虽然中医诊所遍布世界各地,但依然不是主流,也没有得到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扶持。因此,应重视中西医结合医学标准的制定,特别是政府应该组织制定在现有主流医学分类方法的情况下,如何利用中医治疗或结合西医治疗,让病人得到最佳治疗效应等相关的临床实践指南。只有制定了这种临床标准或规范,世界各国的医疗服务管理部门才有可能接纳中医药服务进入其主流医疗服务。
吕爱平委员强调说,作为我国特有的、有优势的未来医疗体制和医学科学发展方向之一,目前我们对中西医结合医学没有专门的投入或专项,也鲜有国家级的中西医结合医学临床医疗机构,更没有国家级的中西医结合医学科研机构。国家应该加大投入,支持和资助中西医结合医学的临床和科研工作。
从利益相关方和长期战略高度完善我国医改
针对我国医改,吕爱平委员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他建议从利益相关方和长期战略高度完善我国医改。他表示,医改进入“深水区”之后,关于医改的尖锐问题、尖锐批评,已经提示医疗服务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一方面存在“看病难”问题,同时又存在严重的药品过度消耗、过度医疗问题。相信我们大多数具有公费医疗条件的人,家里都有超过合理范围的药品存储;何况还有不少病人可能被滥用治疗。另外,如果回想起来,我们没有实施医改前,感觉医疗服务问题似乎还没有那么严重,经过多年的医改,好像越改越难、越改越贵。显然,医改已经不单是医疗领域的问题,而更是社会治理的严重问题。
吕爱平委员认为,所有医改相关的方案讨论必须要有所有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应该包括政府管理人员、医疗管理人员、各阶层医护人员、药业相关人员、保险人员和患者。 现有的许多讨论都是领导、医疗专家或者医疗管理人员在参与,加上可能有些人也没有亲身经历过医疗服务中的问题,其讨论的方案自然很难达到最佳。现在的医改方案,患者的参与度明显不够。另外,我们还应充分考虑和理解医改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战略高度制定长远计划,稳步改革。建议用反推的思维设计医改。首先明确未来20年后我国医疗服务的蓝图,再看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体制机制、人才配置等。只要该蓝图有利于社会保障、可行,我们就应该逐步实施。
吕爱平委员建议参考世界成熟经验,制定公平公开的医改方案。医疗服务的特点在于保证公民应该享受基本的医疗服务,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有政府保障、保险、自费三个层次的医疗服务可以选择。建议政府大力支持县级医院的综合建设,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逐步将县级及以下医疗服务机构变成全公益;也就是说,让县级及以下的医院充分体现国家基本医疗的公益性质,作为所有公民的医疗服务基本保障;大力发展医疗保险,让医疗保险在保险的商业范围依法服务;让大部分人自愿选择不同的保险医疗服务,获得更多、更高的医疗服务;将大型或特大型的综合医院或者专科医院逐步变成私营医院,或者根据医疗需求,鼓励建立更多的私立医院,与政府公共基本医疗服务脱钩。现在医改的核心问题是将所有掌握国家最重要医疗人才资源和财政资源的大型三等甲级综合医院归为公立公益机构,必然造成医疗公益中的许多奇怪现象。
吕爱平委员认为,应将医改纳入全面改善社会治理的范畴,而不单单是医疗行业的职责,或者单单是医疗相关方的事情。他建议在医疗服务方面取消相关特权,让全民医保首先在全民公平的水平上开展;同时他还建议管理人员、特别是医疗行业的管理人员要下基层体会医疗服务问题,而不单单是听问题,进而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我们现在的大问题是:决定医改的管理层,很少亲自体会过医疗中的问题和症结。我相信没有多少领导干部或者医院院长在不找熟人的情况下,亲自独立地去医院看过病。”
吕爱平委员表示,政府应该建立医疗宣传制度和监督机制,应该正确引导医疗宣传,并有严格的监督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必须说清医疗现有能力的局限;在所有媒体上,再也不要宣传医疗服务中的“奇迹”。如果医疗是医学科技,那“奇迹”本身就不值得宣传,因为那些所谓的“奇迹”,一定是“遥远的未来”大家才可以享受的技术。可惜,现在宣传的所谓“奇迹”基本上是宣传自己、个人炒作;更可怕的是,到目前为止,电视媒体上依然可以看到众多的不切实际、不符合医学科技的宣传。因此,吕爱平委员建议在公众媒体上少宣传医疗功能,多宣传医学科技的进展和趋势,特别是对医学探索的未知性、不确定性和未来性的宣传;少宣传夸大的、概率小的成功的医疗功能,对于患者可能存在的、也是合理存在的“不切实际的医疗功能期待”来说,是最好的宣传教育。
《中国教育与发展纲要》指出:“谁掌握了面向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而教育国际化更是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的趋势。近年来,中医药教育在国际上呈现良好态势。全国各中医药院校每年培养了大批国际复合型中医药人才,来华学习中医药的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人数逐年激增,已仅次于来华学习中文的学生人数。
1中医药教育国际化的状况
1.1中医药教育在国内目前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共118所,中医院校(含民族医药院校)33所,西医院校85所,其中13所设有中医系。
1.2中医药教育在国外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已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中医药机构,全球采用针灸、推拿、中药、气功治疗的人数越为全球总人口的1/3。由于中医药疗效逐步得到证实,国外中医药教育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1.2.1中医药教育在欧洲目前欧洲已有各类中医药学校40余所,部分国家和地区已规范了针灸注册制度,如英国对中医药教育的需求量大,由政府或私人资助的中医院校数量与日俱增,法国每年培养1000名以上的中医药人才,包括针灸师、自然疗法与草药疗法师。德国目前已有38个医药院校开设了针灸课。
1.2.2中医药教育在美国已有70余所中医、针灸学校,在校生8000多人,学制由业余制该为全日制。
1.2.3中医药教育在东南亚越南、泰国、新加坡等国承认了中医药的合法地位,中医药教育发展潜力巨大。
1.2.4中医药教育在澳大利亚2005年5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通过中医法案,承认中医合法地位,与西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中医药教育纳人了澳大利亚正规高等教育。
1.2.5中医药教育在日韩日本承认针灸合法地位,但汉方医学目前还没有列人日本政府正式教育体系。在韩国,由中医药学和韩国治疗方法结合而成的韩医学教育得到政府认可。
2中医药国际行业标准和规范研究取得进展
去年2月,中医药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教育机构设置、中医药从业人员资格3个国际行业标准的制定研究已经结题。上述3个国际行业标准研究是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承担的重大课题。另外,在由该会承担的“十五”攻关课题一中药标准国际合作研究中,已采用ISO国际标准化工作格式写出人参、黄茂和葛根3种中药的示范性国际标准草案;在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和常用名词术语的英译课题研究中,已建立起1.3万条的名词库和资料库;" G. B.中医基础理论术语”的英译国际标准、国际中医药从业人员资格(水平)的各类考试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13个国际标准文件也在制定之中。这些国际标准的建立,对于中医药教育的国际化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3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所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
3. 1面临的机遇
3.1.1中国加人 WTO加人WTO后,高等教育作为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机遇和挑战。目前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境外消费,即互派留学生。加人WTO,为中医药教育全球化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为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优化中医药院校教育结构、吸引海外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促进中医药高等教育办学理念更新和管理机制的改善,为中医药国际教育产业化提供了空间。
3.1.2医学模式的转化和中医药教育的特色现在医学模式由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一社会一心理医学模式转变,这与中医药教育理论上从天、地、神多方位考察人体的阴阳、藏象之间互相联系,在“天人相应”中把握疾病发生演变过程。这与现代医学模式是一致的。
3.1.3全球中药、植物药潮流现代医源性和药源性疾病层出不穷,而中医药的毒副作用较小且疗效是某些生物药、西药无法达到的,人类回归自然、返朴归真的倾向潮流越来越明显,中医药、植物药开始显示出超强的科学价值,中医药教育备受外国留学生的青睐。
3.1.4 WHO的推动在世界卫生组织第56次大会上,讨论通过了关于发展传统医药的决议,将传统医学纳人了世界卫生组织工作总体规划。这标志着传统医学在一定程度上已正式得到了世界主流医学的认可。
3. 2存在的问题
3. 2. 1中医药国际教育的合法性和教育行为无序性之间的矛盾在国外,中医药教育的合法性还没有解决,大多数国家中医药教育没有纳人正规的医学教育体系,因此国外的中医药教育事业有的是商业注册的、有的是文化事业注册的等无序性行为,中医药教育的立法和规范还很欠缺。
3.2.2中医药国际教育的规范性和受教育者的差异性之间的矛盾目前国外学习中医药的人员构成复杂,有的是学习西医的,也有普通群众,有使用汉语学习的,也有使用其他语言的等,这些使得开展中医药教育的规范化遇到重大障碍。
3.2.3中医药国际教育的科学标准化与中医药理论的复杂多样性间的矛盾中医药教育要国际化,首先要解决的是中医药理论及教学方面等一系列的标准问题,而中医药理论的复杂多样,使得标准化的推进方面做的远远不够,阻碍了国际化进程。
3.2.4中医药教育特色优势与国外同类型教育机构越来越多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国外办学机构将大规模进人我国,另一方面,国外许多高校纷纷开办中医药课程和科研机构,跟我国抢夺生源、师资等,这使得作为中医药教育发源地,我国中医药教育的主体地位正接受前所未有的冲击。
3.2.5中医药教育的发展与外语水平不高之间的矛盾中医药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其中很多深奥的哲理、专业术语等难以在英语和其他语言中找到对应的描述方法,因此对外语水平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既懂专业又懂外语的人才很欠缺,不利于中医药的传播。
4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思考
4.1增强中医药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建立跨国教学中心,加强教育培训的的国际合作,利用现达的信息通讯技术,如开展远程教育、境外联合办学、合作项目、短期培训、继续教育、网上咨询服务、教材数据库信息资料服务等,加强中医药的国际交流合作,尤其是加强与世卫组织的合作。以借助我国中医药教学的独特优势,建立国际性中医药教育认证机构或权威学术机构,为中医药在立法、技术标准准人、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性作用。
4. 2加强文化交流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厚,中医药发展到至今还是很难进人主流医药领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医药所形成和依赖的文化内涵难以被领悟,比如“气”。因此加强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引导东西方文化和现代科技成果及研究方法去渗透中医药理论文化,让中医药理论和方法接近现代科学,形成既具有中医药本身特色,又符合国际化发展要求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体系。
4. 3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标准建设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标准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随着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等中医药国际机构的成立,以及近年来我国大批中医药从业人员在境外的教学、临床工作,培养了大批国际外向型人才,使得中医药教育国际化具备了外部环境和人才基础。在此基础上,以教育机构、教育体制、教育模式、师资力量、教学内容规划和课程编排、教材、教学质量和考核等多方面的标准化建设等为重点的中医药国际教育标准化建设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标准化建设对于促进中医药的对外合作交流、对中医药教育的现代化、国际化起重大促进作用。
5中医药教育国际化教学模式的探讨
5.1对境内中医药学学生的教育模式
5.1.1加强双语教学中医药教育国际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使学生不仅要掌握丰富的中医药学知识,又要具备较好的专业英语能力,这是中医药教育走向国际化的基本要求。双语教学是指用两种不同语言进行学科教育的教学活动。中医药教育目前进行的双语教育主要是汉语和英语。在教学中要处理好专业知识、专业英语、公共英语(汉语)之间的比例。为此应该:(1)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将双语教学融人整个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而不是单独出来,以便于公共英语(汉语)和双语教学的有机结合。(2)营造浓厚的语言环境。让学生能随时随地的感受到语言氛围,常常开展专业医学英语知识讲座、校广播电台可定时播放医学英语广播等活动。(3)采用合适的教材。对教材的深度、编排形式等多方面考虑,选择合适的教材,使得所学既能满际需要,又能保证中医药知识体系的完整性。(4)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教师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影响到学生的专业学习优劣。学校应引进、培养一批医学和英语知识都较全面的优秀教师,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主导思想下,采有各种有效措施激励优秀人才从事教学。(5)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意识。在继承、挖掘传统医学精髓的基础上,让学生广泛了解现代医学、科技、人文等多方面的信息,激发年青人的探索创新意识,为中医药人才走向国际作好学识上的准备。也让来华留学生了解我国深厚的历史文化等,全方位的提高外语水平,提升自身的文化素养,以利于更深层次的学习专业知识。
5. 2对港澳台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