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经济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01 09: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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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经济论文

篇(1)

这里只简要列举部分理论的情况,并针对四个存在缺陷的地方加以论述。

1964年,奥斯本(Osberne)发表随机漫步模型和有效市场假说(EMH),提出资本市场价格遵循随机游走的主张,指出市场价格是市场对随机到来的事件信息做出的反应,投资者的意志并不能主导事态的发展,从而建立了投资者“整体理性”这一经典假设,并进一步假设期货合约的持有期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从而可以用数理统计学的工具来分析资本市场。

1965年,经济学家法玛(Fama)等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市场假说”。这个理论是假设参与市场的投资者有足够的理性,能够迅速对所有市场信息作出合理反应。这是否定基本面分析和图表分析的理论基础。实际上,对于目前的投资者来说,这就是存在着很多看淡基本面分析和图表分析的人士的理论原因。

法玛于1970年进一步强化了其有效市场理论:由于理性投资者以理性和无偏的方式与非理性投资者博奕,前者将逐步主导市场,使得市场至少能够达到弱式有效(WeakFormEfficient)。在这一过程中,“市场选择”这个自然法则使理性投资者成为主导市场的有效力量。“有效市场假说”的支持者认为,市场中的非理性投资者将会遭遇理性投资者的套利活动,“市场选择”使得发生错误的非理性投资者处于被动地位(亏损),从而被逐步淘汰出市场,直到套期机会消失。股票黑马通过这一“试错”过程,市场趋近于“无套利均衡”状态,这一过程中市场价格逐步接近其真实价值。

这样,“有效市场假设”就隐含着两个判断:一是非理易者在价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无足轻重的,因为他们不能长时间影响价格;二是投资者只有根据证券的内在价值进行交易才能获得效益最大化。

在“有效市场假说”产生的同时,马克维茨首先用“均值——方差”方法提出资产组合理论,经托宾(Tobin)、夏普(Sharpe)、林特纳(Lintner)、莫辛(Mossin)将“有效市场假设”与马克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相结合,建立了一个以一般均衡框架中理性预期为基础的投资者行为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资产组合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及相关的“有效市场假设”构成了传统金融理论的标准范式,占据了金融理论研究领域的主导地位股票网址大全

这些理论的特点就是在持有期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来分析期货市场,指导期货投资。

篇(2)

2南城县农业的地位与存在的问题

2.1南城县农业的地位

南城县是农业大县。南城县先后被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县、生态示范县、农村能源建设和长江中下游防护林工程重点县,全省第一个“吨粮田”县,江西省果业十强县之一。现有3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省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和27家市龙头企业。应该说,南城县农业在省内还是有一定的位置。

2.2南城县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2.1农业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短缺。

农业投入不断加大,但由于面积大、资金少,仅靠财政投入无异于杯水车薪,农田、林网、路、渠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仍显薄弱,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发展步伐较慢,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靠天吃饭的格局仍未改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家乐旅游业发展等融资比较困难,资金不足仍是南城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严重制约。

2.2.2现代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不高。

目前,主导产业地位不够突出,缺少产业支撑,农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竞争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还有较大空间。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还不强,农产品加工能力不配套,产品附加值低。三是农业品牌化经营滞后,特色农业优势不明显,叫得响的产品不多“,南丰蜜桔”只是南丰县的品牌“,南城淮山”和“麻姑鲜枣”还没有形成优势产业。农产品精品少、档次低、品质差,市场培育后劲不足。四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现代特色优势农业的标准化生产发展十分缓慢。

2.2.3农业劳动者素质较低,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能力不强。

农业劳动者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由于从事第一产业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大、比较利益低,许多有知识、有文化、有技能的劳动力逐步脱离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三产业,而且农业劳动人口流失的速度随着城镇化发展在加快。农业技术服务意识不高,加上近年来农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功能削弱,导致农民技术培训组织难,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有限,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

2.2.4土地流转防碍了农业规模化经营。

30多年前,在土地上的改革带来了中国农业翻天覆地的变化,激发了劳动生产力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但是,过于分散的土地耕作模式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更不适合现代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产品的产量、质量、规模效益和环境保护、生态农业等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技术经济得不到运用和推广。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又诱导农业劳动力向工厂、城市和第三产业转移。新一代的农民是一个断层,1970年以后出生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是最后一棒,80后、90后已经不是中国农业的主力军。今后,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可能要重新界定其身份了,新一代农民会出现在成功人士、大学生、企业家和创业者中间。但是,新一代农业是需要土地集约经营的,现代农业是建立在农业机械化的前提下。

3现代农业的发展

3.1优势农产品产业带要重点发展

水稻、蜜桔、鲜枣、水产、蛋鸡等是南城县优势农产品。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形成规模化生产后,能够带动加工、储藏、运输等相关产业发展,开辟农民就业新渠道,是实现十八提出的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思路。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体系,大力推动农产品深加工,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走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3.2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要协同发展

南城县生态环境优越,土地类型多样,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的条件得天独厚。重点应发展山区立体生态农业,以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森林和旅游资源、合理开发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主,形成独特的山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优势和山区旅游优势,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和旅游市场。改善农业结构,大力推广“山区立体农业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猪———沼———果、茶”等生态农业模式,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旅游资源优势。应以名特稀优农产品为主体,以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改造坡地为中心,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和扩大林草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麻姑鲜枣、蜜桔、麻姑茶菜等特色农业,提高资源利用率、生态效益和农民收入。

3.3休闲农业和旅游农业要创新发展

与传统的生产农业比较,旅游农业是具有多功能农业的特点,不断拓展农业内涵,积极发展农业休闲观光、农产品采摘、农事教育、生产体验和“农家乐”旅游等第三产业,使都市农业成为生产、教育和旅游相结合的现代产业。

4对策建议

4.1培育新型农民

新型农民不是身份的象征,更应该是职业的定位。培育新型农民不是简单的技术灌输,要着力开发新一代从事农业生产的后继人才。要着力进行农民教育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新型农民培训机制建设。要外请农技专家,内靠本地农民“土教授”,利用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机构对农民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尽快使农民掌握新知识、新技能并转化为农业生产力。

篇(3)

二、防范审计风险的措施

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个监督作用,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能够起到一定规范作用。而审计工作中的风险,却是对于审计作用有效发挥的极大的阻碍。面对审计工作中的风险因素,我们也采取有效的针对性的措施,将审计中的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以及准确性,以便于审计工作能够更好的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为企业管理建立高效模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进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便是各行各业的改革的深化,而对于审计工作来说,人们对于审计工作的期望值是越来越高,希望进行的审计工作能够更加有效以及准确。而这随着而来的便是对于审计的工作人员的要求在不断的提高,所以说,对于从业人员的的素质要求以及培训工作的开展,是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是社会的需求。首先对于审计人员的培训应该从思想上帮助他们建立一种风险意识,只有从思想上建立了,才有可能更好的指导实际中的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始终保持一种高危意识,仔细全面的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以及准确性。其次,便是对于相关专业素质的培训,而这其中也包括了职业道德、专业能力以及职责范围等等,帮助审计人员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在经济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审计内容也在不断的变化,而这也要求审计人员对于期工作内容能够有一个积极的了解,全方位的素质培训能够有效的帮助审计人员胜任由于时代变化而产生的工作内容。最后我们还应该进行相应法律的学习工作。审计人员便是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一些审计工作,而这些工作的开展便是利用这些法律对于收集到的一些信息做出一定的判断,而判断的准确性,一方面是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即一种经验上的准备,而另一方面便是相关信息的更新的速度,而落后的法律知识对于审计结构会产生致命的影响。所以说,审计人员不仅仅需要相关的知识以及经验准备,同时还需要会计、法律企业管理等等全方面的知识作为辅助。

2.收集全面的信息,确保审计工作开展的准确性。不同的行业所进行的审计的内容是不同的,而这也意味着所进行的信息收集是不同的,而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的不同,也代表了进行信息收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在进行有效的审计的时候,要了解全面的信息资源以及确定信息的有效性,以便于能够根据一个企业的特殊性来进行相应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针对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审计工作的开展做到有备无患,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对于收集到的信息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及科学性。

3.建立相应的审计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于审计部门来说,我们不仅仅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审计部门还要为创造一个有利的内部环境,以促进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所以,审计部门自身建立一个高效的管理制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保证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的责任意识。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对于审计工作开展时的审计报告、结论、建议等等都要进行一定的控制,减少人为造成的审计的误差,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此同时,还应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让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意识,避免为了完成工作而敷衍了事的情况的出现,让每一位审计人员在工作中都能够明确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激励机制的出现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有效的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4.建立规范的审计程序,保证审计结果的科学性。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相应的工作程序,或者是工作标准。当然了,审计工作也不例外。在长期的审计工作中都形成了一定的工作技巧,对于审计风险的降低具有一定的作用,而我们需要的便是面对这些经验进行有效的总结,建立规范的审计程序,确定出每一次审计工作的重点,并且针对审计工作中的重点进行有效的程序规划,同时明确每一位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以及采用的方式,同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确保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有效的追源,能够将审计错误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保证审计工作人员尽心尽职的工作。有效的经验的总结,能够为下一次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经验以及一定的审计程序,而这是实践给与我们的重要的知识,是理论所给与不了的,我们有效的总结能够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对于审计风险的规避奠定了一定的制度基础。

5.选择审计方法的正确性,降低审计的风险。不同的方法对于审计的风险是有着不同的影响的,而这对于审计结果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的,而审计结果便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所以说,审计人员要善于根据企业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企业管理模式的特点进行科学、准确方式的确定,保证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对于可能对于审计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因素要格外重视,适当的加大样本的容量,或者是有目的的扩大审计范围,尽量的避免这些因素对于审计结果的影响。同时开展灵活多变的审计方式,为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从而减低审计的风险。

篇(4)

一、国际竞争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各部门法学均对其倍加重视并把它作为该部门法基础理论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进行研究。相应地,竞争法律关系是竞争法基础理论中的一个基本范畴,而竞争法学界也很少有关于国际竞争法律关系问题的研究。法律关系,一般是指社会关系经法律调整后在相关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法学界关于法律关系含义的一般理解,可以认为竞争法律关系是特定社会关系经竞争法调整后而在相关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要给国际竞争法律关系下一个比较严格的定义的前提是明确国际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简单来讲,国际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际竞争关系。什么是国际竞争关系,判断标准不同,界定结果也不同。如果以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为标准,那么具有涉外因素的竞争法律关系就可以被断定为国际竞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只要竞争法律关系三要素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就可以被断定为国际竞争法律关系;如果依照国际法上对国籍的判断标准来对国际竞争关系作判定的话,则可将国际竞争法律关系界定为跨越一国国境的竞争关系,即跨国竞争关系;如果以效果范围为标准,对国际竞争秩序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竞争关系也可以纳入国际竞争法律关系的范畴,也就是说虽然竞争行为发生于一国境内,但行为效果却对其他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竞争关系产生了影响。对于跨国竞争关系和涉外竞争关系被纳入国际竞争法律关系我们都能理解,但对于对国际市场竞争秩序产生实质影响的竞争关系,由于对国际竞争秩序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竞争关系行为发生在一国境内,再加上目前世界各国在立法实践上均以效果原则来作为域外适用本国竞争法的法理依据,将表面上与本国无关联的竞争关系都纳入到本国的竞争法管辖范围内,所以对于将国际竞争秩序产生实质性。

影响的竞争关系界定为国际竞争关系理解起来就相对不太容易。但是在市场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某些时候国内市场的行为往往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很容易触动国际市场,虽然一国的经济竞争行为在境内发生,表面上虽然与他国无关,但其程度实际上却对整个国际市场的竞争秩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个时候将其纳入国际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并没有什么不妥。如着名的波音-麦道合并案,虽然合并已获得了美国反垄断行政当局的批准,但依然遭到欧盟反对。为什么呢?因为虽然合并案的当事人及合并行为均位于美国境内,但他们的合并将会对欧洲的空中客车公司的市场份额产生巨大的冲击,影响到欧盟在飞机制造市场上的经济利益,对国际飞机制造业的市场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个时候国际竞争法对这个案件实施管辖权的就有合理的依据,但由于国际竞争规则缺失,出现欧盟域外行使管辖权的局面。

要注意的是,作为国际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竞争关系既包括横向国际市场平等竞争主体之间的交易性竞争关系,也包括纵向国家或国家组织不平等主体之间在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过程中的管制性竞争关系。综上对国际竞争法调整对象的阐述,我们在这里可以给国际竞争法律关系下一个粗糙的定义,它是指国际竞争法在调整国际竞争关系的过程中在市场主体、国家或国家组织等相关主体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国际竞争法律关系的特点

国际竞争法律关系是指国际竞争法在调整国际竞争关系的过程中在市场主体、国家或国家组织等相关主体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与其他部门的法律关系,其特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范围的特定性

国际竞争关系仅限于经济竞争关系,即两个以上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者,为争夺较多的交易机会,获得较多的商业利润而展开的角逐和较量。即国际竞争关系的调整范围仅限于经济领域的反竞争行为,对于非经济领域的,或非反竞争的行为,则不受国际竞争法的调整。同时这种竞争关系还必须具有跨国性,或者涉外性,或者能够对国际竞争关系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目标的利益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作出市场竞争行为,其目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商业利益。这种目标的利益性是竞争的本质之所在,缺少利益目标的驱动,市场主体既无竞争的压力,也无竞争的动力,自然谈不上竞争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所以,国际竞争关系是平等的经营者之间为了争夺商业利益而结成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始终与商业活动和商业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三)主体的对立性

在国际竞争法律关系中,每个竞争者都带有明确的目标性,并都力图通过有力的竞争行为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一个竞争者目标的实现,往往意味着竞争相对方的目的破灭。国际竞争关系总是在主体之间利益的此消彼长的过程中保持着动态平衡,维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稳定。

篇(5)

管理伦理是管理学和伦理学相互融合的产物。管理伦理要求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必须考虑社会效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尊重消费者权益,关注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当前,我国很多企业不重视管理伦理,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意识到管理伦理的经济价值,不少经营管理人员只看到管理伦理代表的社会责任这一面,错误地认为重视管理伦理是在“务虚”,只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和束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主要阐述管理伦理的经济价值,并探索企业管理与伦理结合的具体方法。

一、管理伦理的经济价值

管理伦理不仅具有社会价值、生态价值、道德价值,而且具有经济价值,主要表现为:

1.管理伦理可以提高管理效率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的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利益,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既要充分利用这一点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又要采取很多措施来防止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不相符可能引发的各种问题。根据委托——理论,企业可看作由一系列的委托关系构成的组织。所有者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人,同时,上级领导是委托人,下级员工是人。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激励不相容?穴利益不一致?雪、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委托关系会产生问题并引起由此而增加的成本。成本就是委托人采取很多管理措施来监控和限制人的活动而产生的管理成本。企业通过加强管理伦理建设工作,建立共同的价值观,提高道德修养水平,增强相互信任,可大大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

2.管理伦理可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由过去的“卖方市场”变成了当前的“买方市场”,产品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胜利,除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搞好售后服务外,还要注重树立企业良好的企业伦理形象。这是由于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做购买决策的时候,不仅考虑物质需求的满足,而且越来越多地考虑精神文化和伦理方面的因素。美国学者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在生存和安全等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的人们更倾向于追求爱与归属、自尊以及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在基本的物质生活有保障后,人们更乐于接受具有社会责任感、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企业的产品。当人们知道某家企业的不道德行为之后,一方面可能因对该企业产品质量及各项承诺产生疑问而拒绝购买,一方面还可能因自我道德要求而不愿购买该企业的产品以免成为不道德行为的帮凶。

3.管理伦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人的价值,强调“以人为本”,伦理因素在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企业对伦理规范的重视和是否按伦理规范行事对员工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根据心理契约理论,员工在与企业确定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外,还会形成自己的心理契约。员工的心理契约受很多因素的影响。除了正式合同中的条款外,企业的各种行为都是影响员工心理契约的重要因素。如果员工感觉到企业讲究社会公德,公平地对待员工,尊重员工的人格和权利,对员工负责,员工就容易形成关系型的心理契约。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归属感和忠诚感将大大增强。员工会感觉“有责任”回报企业,自发地努力工作。在关系型心理契约下,员工将更重视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更愿意与企业长期共同发展,不过分看重短期物质利益。

4.管理伦理是推动企业管理发展的精神力量

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管理伦理属于社会意识,它对企业管理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正确的管理伦理道德的作用,必然推动管理实践的发展,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这是因为:首先,进步的伦理道德能够为管理的变革做舆论准备,论证管理改革的合理性、科学性,批判腐朽落后的伦理道德观念,从思想理论上阐明改革的重要意义,澄清人们的模糊认识,在同错误伦理道德观念的斗争中,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提高管理实践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经济活动的空前活跃,市场需求的千变万化,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管理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方法都必须不断创新,更需要进步的伦理道德作为指导,予以保证。其次,伦理道德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的组成部分,作为制定政策法规的指导思想,影响着管理法规的制定,由于不同的道德观念,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看法截然不同,会制定出完全不同的管理法规。

5.管理伦理能够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人文环境

任何企业都是在一定环境中从事活动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管理伦理对企业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正确的管理伦理的指导下,能够建立一个竞争有度、互助合作、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使个人的生活、工作、事业、理想等和整个组织统一起来。任何企业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为了使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相一致,管理者往往使企业内部的管理伦理和社会的伦理相适应,使企业内部和外部建立一致的伦理关系而保持和社会的协调,这样,就有利于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时,当企业的管理伦理与社会伦理相一致时,也有利于企业塑造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因为企业的行为符合社会伦理的要求,也一定符合管理伦理的要求。比如,符合企业管理伦理的“善”的行为,也是社会伦理所认同和倡导的“善”的行为,这种“善”的行为越多,对社会的感召力越大,美好的形象自然在人们的心目中树立起来,将大大有利于企业的兴盛发展。因此,良好的管理伦理是促成个人、企业、社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强有力的纽带和桥梁。二、企业实现伦理管理的方法

近年来,美国和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出现了一个新趋势,即无论理论界还是企业界都开始高度重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伦理问题研究与实践,并逐步形成一个新学科——企业伦理学;同时,伦理向企业活动广泛而全面的渗透也逐渐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一个新的趋势。有学者认为,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学经历了传统管理、科学管理和科学管理与行为科学相融合的现代管理阶段,目前已经发展到了管理伦理阶段。H·艾伦·雷蒙德博士在其《第三次浪潮中的经营管理》一书中指出,第三次浪潮型企业是未来企业成功发展的必由之路,有机式管理取代公式化管理成为第三次浪潮型企业的基本模式。而有机管理除了关心产品、组织外,特别关心伦理。因此,第三次浪潮型公司实质上就是伦理型公司。美国学者爱德华·福瑞曼和丹尼尔·R·吉尔伯特在《公司战略与公司伦理》中指出了当代管理学革命的两个前沿:第一,组织是由人组成的,而且有着复杂的价值网络。因此,管理者应采用价值管理和文化管理。第二,组织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而是生活在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中。他们认为,寻求卓越实际上就是寻求伦理,经营伦理一体化是正在发生的管理科学革命的关键所在,伦理经营是管理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企业要想真正做到伦理管理,就必须在各种管理活动中充分考虑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对利益相关者负起道德责任。企业道德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其他活动中所应该承担的对员工、客户、社会和环境保护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企业无论是作为人格化的社会经济组织还是作为由许多个人因共同利益有意识组合而成的群体主体,总体上都是人的有意识活动的产物,也必然结成诸种社会关系并在协调和解决这些社会关系的过程中获得自己的生存发展。因此,企业在创造自己社会关系的同时也受到这些社会关系的制约。每一种社会关系及其主体都有特定的利益和伦理要求,这就决定了企业在自己的生存发展中必然承担着特定的道德责任。

伦理管理要求企业正确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具体来说要做到:(1)就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来说,企业应该尊重员工、爱护员工,视员工为企业的生命,努力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企业应当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为员工提供平等的上岗就业、工资分配和接受教育、职位升迁的机会;企业应本着民主平等的原则,为员工创造自我管理企业的机会,激发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从而使员工尽心尽力地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努力工作。(2)就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来说,企业应当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应当支持政府的社会公益活动、福利事业、慈善事业,服务社会。(3)就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来说,企业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安全、舒适和耐用的商品,满足消费者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诚信”应当成为企业为消费者服务、对消费者负责的基本价值理念。“诚信”指诚实守信,企业应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安全可靠的产品,不制造或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销售中不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不搞虚假广告等。(4)就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来说,企业与原料厂商、销售厂商之间要诚实守信、互利互惠;企业与同行之间要公平竞争、互助合作,不能靠特权和关系、地方保护主义,甚至以武力相威胁等手段强行销售自己的产品。(5)就企业与社区的关系来说,企业应当为社区提供就业机会,尤其是帮助残疾人就业,为社会排忧解难;企业应当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慈善事业,救助无家可归人员,帮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支持老少边地区发展经济,资助社区的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等。企业与社区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企业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所作的努力,会成为企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6)就企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来说,企业应当维护生态环境,注重可持续发展。当前,全球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许多企业掠夺式的发展而导致的自然资源急剧减少、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土壤退化、全球变暖等问题,不仅已经开始影响人们的生活,而且还对人类后代、非人物种的生存构成了威胁。企业作为破坏环境的“罪魁祸首”,必然要对其负责。伦理管理要求企业在解决环境问题上发挥更加主动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戴木才.管理的伦理法则[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2]温克勤.管理伦理学[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篇(6)

那么,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纯收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时,几乎都谈到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但结果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总量减少,因而,所减少的活劳动要大于所增加的过去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0页),在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投资报酬递减趋势,农业劳动生产率往往因为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而趋于递减。如果多余的劳动力未能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领域,则必然造成潜在的待业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如果把所有的农业劳动力都投在数量固定甚至日趋减少的土地上,则必然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种因为农业活劳动投入量过多而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偏低,实际上是属于不充分就业。这就说明了,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农业部门中,仅仅节约劳动时间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领域,才有可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农业生产要素(诸如土地、劳力、资金)的配置起着调节作用。根据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假设土地的边际效益递减了,就会有资金(技术装备的货币形态)来替代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在于优化要素配置,但就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相对于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劳动力价格甚为低廉,而其他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则是较为昂贵的,从而使得劳动力要素很难被替代出去。由于土地(包含耕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劳动力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使得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近年来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趋于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连社会平均利润率都产生不了,资金也就很难进入农业领域,在农业中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资金替代劳动力的机制,也就很难形成。

本来,在难以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途径,就是通过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让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拥有足够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土地。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城乡非农业部门的扩张,还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吸纳,这就很难在短时间内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关系相当紧张,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来说,除了土地,还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保障手段。土地既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一步说,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耕地所承担的农民福利保障功能,远远“超越”了耕地所承担的生产要素功能。在耕地福利化趋势下,公平原则必然高于效率原则。这就必然极大地限制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要素的流动不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由于市场取向改革目标还汉有到位,市场体系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还没有完全消除,使得农村严重过剩的生产要素(主要指劳动力)流不出去,农村甚为稀缺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和人才)流不进来,一句话,正常的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受阻。这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趋于缓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真正地把自、平等权和发展权还给农民。回顾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中国农村必须经历三次深刻改革,才有可能引导农民最终走上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第一次是从僵化的农村体制下解放出来,把生产经营启还给农民;第二次是从极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这两次变革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正经历着第三次变革,即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农民同市民一样,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

从理论上说,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有个突破性的提法,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很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是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但为什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以及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仅仅把眼光局限在“三农”本身,即就“三农”论“三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新的提法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旧框框,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但是,最近又出现一种倾向,即有些同志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简单理解为跳出“三农”抓“三农”:即解决农业问题靠工业化;解决农民问题靠市民化(把农民变市民);解决农村问题靠城镇化。这种观点有对的一面,但还不够全面。正确的提法应当是:跳出“三农”抓“三农”与立足“三农”抓“三农”相结合。从我国国情出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可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三农”问题也不可QB得到解决。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及“三农”问题时,是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表现。

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相对于城市,农村所蕴藏的潜在力量要大得多。只要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如何,在农村这个辽阔的区域内,总是蕴藏着比城市丰富得多的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劳动资源和自然资源。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部门、多层次、多功能的经济结构的转变,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在农村区域内将会集中全国相当一部分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服务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末预报统计,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将实现增加值36600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9000亿元(农民人均910元),吸纳就业人员135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超过28%)。从总体上说,我国县域经济还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也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这就决定了县委、县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县域经济要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其落脚点应放在县、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操作平台。还须指出,县域处于城乡结合部,是城乡汇合点,因而应该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城乡协调发展相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强调的不仅仅是城乡共同发展,而且是城乡相互融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互动式发展。从实际解决“三农”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县(市)这个层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作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在发展规划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重大问题上,县(市)都具有相对的、较大的自;其次,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管理层次,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职能,Q8够有效地调整县域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统一各部门的力量,兼顾县(市)、乡(镇)、村三个层次,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强省先强县(市)”的原则,走出一条专业市场、块状产业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发展县域经济的独特路子。2000年浙江省全省38个县、24个县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财政收入达283亿元,占全省的43%。2003年,浙江省农村有2/3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农民纯收入增量中有80%来自非农产业。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不仅迅速推动浙江省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其在全国的排位,从第十二位进入前四位,而且显著提高了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浙江省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结果。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小城镇建设

长期以来,在城市化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城市化是为了解决现有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问题。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一直把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设上,虽然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的提高,但城市化程度却明显滞后,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农村自身的发展以及在农村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就涉及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论及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实质是什么?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指它是和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城镇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逐步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如果说,以往发展大中小城市,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运行的,始终没有顾及“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是以损害“三农”为代价;那么,当今的小城镇建设则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也就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核心是城镇化滞后。从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体系看,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都是结合着繁荣农村经济的内容提出来的。

小城镇是一个区域性概念,从狭义的小城镇概念出发,小城镇既有城市的特征,又有乡村的特征。小城镇具有城市的特征,指的是它是以一个中心点为依托,以中心至辐射点为半径所构成的区域网络。所不同的是小城镇的辐射点是周围的村。换句话说,小城镇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周围乡村的基础上,作为小城镇中心的镇,它的形成、发展与周围乡村发展的特点,乃至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担当起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在农村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农民,要求既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又得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建设,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生活,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小城镇的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广义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小城镇,不仅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而且往往是当地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因而是联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因此,小城镇不仅要发展成为吸纳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辐射的地区,同时也要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对中国来说,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也是逐步变农村为城镇、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的过程,是城乡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基本动力则是农村工业化。反过来,小城镇建设又会大大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中国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农民太多是其贫穷的根源,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让农民减少下去。不把农民变非农民,中国就无法实现现代化。而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既具有农村的某些优势,又能发挥城市的一定功能,只要建设得好,对周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可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栖息地和向城市化过渡的前沿阵地。况且,随着小城镇的发展,还可以逐步提升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几年,国家城建部门在重视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已经开始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现有小城镇方面,并在这个基础上建设起一批起点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网络的城镇化体系。这就是理想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我国人口众多,又处在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转折时期,无论是农村或者城市,就业压力都相当大。这就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带来特殊的困难,这就决定了实现城镇化目标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渐进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城镇化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就业形式也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相当程度上是采取不完全转移方式。这是和我国农民缺乏社会保障联系在一起的。对于我国农民来说,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土地不仅仅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基本上是以追求相对较高的经济收入为目标和动力,因而基本上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一旦城市失去就业机会,或者城市就业成本过高,他们就会退回到农村,因为农村还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承包地。这就涉及到我们所要加以分析的“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农民工”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和城镇化的本质要求相背离的。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他们和原有城镇职工相比,付出同等的劳动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甚至付出加倍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由于有城市户籍的正规就业职工的利益是刚性的,他们的工资水平一般是呈上升的趋势;农民工的利益则没有保障,同时由于进城“农民工”队伍越来越庞大,数量越来越多,供大于求的趋势有增无减,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越来越低,更谈不上享受原有城镇职工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虽然已经从农村走向城镇,却不被城镇所完全接纳。这就不难理解,“农民工”现象的出现,是与城镇化进程严重滞后联系在一起。

篇(7)

今日重点关注普洛斯私有化概念股走势,龙头是仓储物流概念的600787中储股份,同时需要关注的还有锂电池的长园集团,高送转的杭州园林,还有目前的人气股西藏天路,需要关注这几个题材的龙头的逻辑在周末录制的《打板龙头股》中有题材分析供大家参考,然后有机会会在盘前关注《龙头池》中进行提示,具体布局进场方式有3种,大家以后就根据视频要求去练习短线就可以了。

篇(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英文缩写SALl)经国务院法制办、保监会及公安部等部门的反复研究和论证,并多次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后,于2006年3月1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并规定在2006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可以说交强险是一个非常新的险种。该强制性险种的正式推出引起了社会各方广泛的关注,并引起了大量的讨论。

对于交强险正反两方面的声音都有。大部分认为交强险的推出不仅体现了关注生命,以人为本的立场,同时还由于其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体现了很好的社会公益性。也有对交强险的质疑声,比如认为它相对于之前的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来说可能加重一部分机动车的保费负担。还有观点认为交强险削弱了保险公司通过不同的保单类型来减轻投保人逆向选择的能力。

对于一个新的险种进行多方面多视角的讨论不仅必要而且意义重大。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在理论层面上探讨交强险的推出对投保人带来的影响,笔者相信这不仅可以丰富我们对交强险的理解,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分析

(一)强制性的交强险减少恶意逃逸行为

我们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即充分考虑该保险条例如何改变一些驾驶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激励,从而得出相应的结论。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恶意逃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会延误受害一方的及时治疗而使得事故的后果变得更加严重。下面将分为两个步骤仔细地分析交强险的推出如何有效地遏制了这种不良行为的发生。

作为分析的第一步,我们先确定分析的主要群体——因交强险而行为改变较大的群体:即在交强险没有推出之前,尚未购买商业第三者保险的人或驾驶者。选择这个群体作为分析的主要对象的理由有两个方面:其一,该群体的数量庞大,据有关预测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比例大约不到50%。其二,这部分群体受到的影响最为直接,因为以前他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比如商业第三者保险),而现在根据交强险规定中相关条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他们必须购买交强险。

分析的第二步是通过一些简单数据分析,指出在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该群体的个人将减少肇事逃逸的行为。

不难想象,对于在交强险实施之前未投保相应商业第三者险的驾驶者来说,无论交通事故大小,他们都有逃逸的激励,并期望能侥幸避开惩罚或赔偿。只不过对于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他们逃逸的相对可能性要小一些而已。而一旦这部分驾驶者投保了交强险之后,本文下面的分析表明他们逃逸的激励会变小。

根据交强险的规定,在机动车驾驶者负全责的情况下其赔付标准的最高限额是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假设某个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应该赔付受害者x<60000元钱。我们先考虑以前没有购买商业第三者保险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可能会有逃逸从而希望侥幸躲避赔偿的激励。假设肇事者逃逸后被发现的概率是P,发现后给予处罚的金额是F,那么肇事者实际面临这样的权衡取舍,如果不逃逸其损失是x,如果逃逸其损失期望是PXF,只要P×F<x,即满足P<x/F,这个肇事者就会选择逃逸。通过这个简单式子,我们可以发现,在执法力度一定的条件下(即概率P固定)肇事者选择逃逸与这样两个因素相关:其一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越严重肇事者逃逸的激励就越大,理由是事故越严重意味着x越大,从而不等式P<x/F越容易满足,换言之,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正相关;同理可知其二,如果逃逸被抓到后的处罚越低,即F越小,肇事者逃逸的激励也越大。值得注意的是前面的第一个结论:肇事者逃逸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正相关。一般说来,交通事故越是严重,受害人越是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补偿,但是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在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肇事者此时越是可能丢弃受害人而选择逃逸。

再来考虑交强险强制推行后的情形,因为所有机动车驾驶者都购买了该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其逃逸的激励就有了变化。仍然以前面的交通事故为例,肇事方应该赔付给受害者的还是x元钱,但是该赔款完全由保险公司负担,所以肇事方如果不选择逃逸,那么他的边际损失是下一年增加的保费y元,一般来说y是一个相对较小的数额。如果肇事司机选择逃逸他损失的期望值是P(Fy),我们不难得到肇事方逃逸的条件是P<y/(Fy)。将这个式子和前面的条件P<x/F做一个对比可知,只要满足y/(Fy)<x/F即y<x(1y/F),肇事方选择逃逸的激励就会小于以前没有强制保险情形下的激励。显然这个式子一般都是成立的,因为根据惯例保险公司保费的上涨很少翻倍(事实的情况是只有对那些经常出险者才会适当提高保费),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为例(其交强险的费率定为1050元),由于交通事故赔付,肇事司机下一年度保费的上涨一般不会超过1050元,即y<1050。也就是说只要x>1050元,y<x(1y/F)就会满足(事实上,当x<1050元左右的事故都不算严重事故,即使肇事方逃逸也不会给受害者带来太大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得出一个结论:交强险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交通事故逃逸的不良行为,保障了受害者及时得到治疗的权利。

所以通过前面简单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实施交强险后,有一半左右的机动车驾驶者会减少事故发生后的逃逸行为。这种行为的变化显然对于交通安全有着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同时整体的社会福利也因为受害方比以前更可能得到及时的治疗而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进。

(二)交强险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驾驶行为更加谨慎

我们将根据很简单的理论分析来探讨交强险的推出如何影响驾驶者的驾驶行为。首先用B(e)、C(e)、T(e)分别代表一定谨慎程度驾驶的收益、成本和带来的保费支出,其中e表示谨慎程度的大小。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假设有B,(e)>0,B”(e)<0,这说明驾驶越谨慎收益越大(因为事故率越低),但是谨慎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由于收益递减的假设对于分析的结论非常重要,有必要对该假设的合理性B(e)做说明。可以将事故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人为控制的,即驾驶者越是谨慎事故率就越低。另外一种是不可控的事故,比如一些突发性的难以预期的事故。当一个驾驶者从较莽撞变得更加谨慎时,第一种类型的事故发生率会明显下降,但是当驾驶者的谨慎程度已经很高时,第一种类型的事故率基本已降到最低程度,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一般属于第二种不可抗力型事故,而这种事故率一般不会因为更加谨慎而减少。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谨慎的边际收益递减的假设是比较符合现实的。同时,仍然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常识假设C''''(e)>0,C”(e)<0,这说明谨慎驾驶的成本是递增的C(e)(因为越谨慎所花费的精力越多)。T(e)表示投保人在下一年度保费的变化量。通常的商业保险一般都会根据投保人发生事故的次数来调整下一年的保费,事故率比较高的投保人其保费会随之上涨。交强险也有类似的条款,即保费也是与投保人的事故发生次数挂钩的。因此可以假设T''''(e)<0,即越谨慎事故就越少,那么与事故挂钩的保费增加幅度就越小。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商业性的保险和交强险都通过保费的调整来应付投保人驾驶行为中的道德风险,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商业性的保险下,投保人可以通过下次购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来规避保费的增加,即T(e)=0;而在交强险的情况下,由于有资格经营该险种的保险公司相对较少,可以认为投保人规避的难度更大。

篇(9)

1.自然会发生不同的状态,其他局中人在自己的战略选择时看不到自然的选择。自然发生的状态集为(1,…,s,…,S);

2.其他局中人(个体)具有初始禀赋Ws,其可以选择的行动集为(1,…,x,…,X);

3.显示所有行动和状态组合所构成的结果函数为c(x,s);

4.局中人对于自然选择的每个状态的可能性预测形成一个共同信息,即一个概率函数π(s);

5.度量局中人对不同的可能结果的满足程度的一个基本效用函数为u(c);

6.在基本效用函数u(c)的基础上,我们使用著名的冯·诺依曼—摩根斯坦效用函数或期望效用函数U(x)表示行动X上的效用函数,即X=(π[,1],π[,2],…,πs;c[,1],c[,2],…cs),则U(X)=π[,1]u(c1+π[,2]u(c[,2])+…+πsu(cs);

7.局中人总是要求效用期望效用)的最大化。

(二)风险态度

不同的个体对待不确定性的态度可能是不同的。如果个体偏好一个确定的结果胜于任何期望值与该结果相等的前景,则称个体是风险厌恶的或风险规避的;如果个体偏好恰好相反,则称个体是风险偏好的;如果个体认为二者是无差异的,则称个体是风险中性的。即:u为个体的效用函数,w为个体的初始禀赋(财富),那么,如果个体对于任何满足E[ε]=0,Var[[ε]]>0的随机变量ε,有:

E[u(W+ε)]<U(w),则称个体是严格风险厌恶的;

E[u(W+ε)]>U(w),则称个体是风险偏好的;

E[u(W+s)]=U(w),则称个体是风险中性的。

这里,对于个体的效用函数u(x),我们可以简单地解释为人们对收入的效用。自然,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效用会增加,也就是说u''''>0。进一步,我们还可以证明个体为风险厌恶(偏好)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其效用函数为凹(凸)函数。即:对于个体的效用函数u(x),如果个体为风险厌恶的,则u″<0;如果个体为风险偏好的,则u″>0;如果个体为风险中性的,则其效用函数u(x)是线性的,即u″=0。

事实上,不仅不同的人对风险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即使是同一个人,随着其财富及环境的变化等原因,在不同的情况下也会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态度。例如:如果某人拥有大量的财富,他会对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表现出无所谓的风险中性态度;而随着其财富的缩水,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损失,他会采取措施规避风险而成为风险厌恶的;当他快要破产时,规避对其来说已无法很快改变近况,他又会凭借剩余的财富以求一搏而表现出风险偏好的态度。不过,一般地,我们均假设人们的风险态度是风险厌恶的,这是因为,风险导致损失的可能是我们所关注和研究的;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也在于风险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对我们的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后果。

如果个体是风险厌恶的,那么他喜好一个确定的收入,或者愿意处于一个确定的状态。如果个体一开始就处于一个确定的状态,那么,他永远也不会接受博弈,即使博弈是公平的。但是,自然总是令个体处于状态的选择之中;也就是说,个体总是处于不确定性的状态之中。风险厌恶的假设下,个体就可以通过不同状态的交换,由不确定的状态逐渐向确定的状况移动,从而提高自身的效用。而我们所知道的保险就是这样一种契约,可以使个体由不确定的状态变成确定的状态。因此,在风险厌恶的假设下,人们存在自然的保险需求倾向。

二、不确定性与保险供求

上述分析中,假设个体是风险厌恶的,自然使得个体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因此个体当然有转嫁风险、消除不确定性的需求;而保险契约可以满足个体转嫁风险、消除不确定性的需求。那么,什么是保险契约呢?一般地,我们总是把保险理解为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以换取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一种契约。在保险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一般认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的交易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由于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也就是保险人先“出招”,制定保险合同的条款、费率,然后投保人进行选择。在假定损失概率是共同信息,而且参与人的行动不改变损失概率的前提下(不考虑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将保险的供求描述如下:

(一)保险契约成立的条件

这里,我们可以假设:(1)投保人为风险厌恶的,具有初始财富w,效用函数为u;保险人的效用函数为u[,1],其初始财富为w[,1]。(2)自然存在两种状态:状态1是损失发生;状态2是损失不发生。(3)投保人的损失为L,损失发生的概率是π,投保人行动不改变损失概率。

如果投保人购买保险以转嫁风险,保险费率为p,保险金额为q;也就是说,投保人预先缴纳pq的保险费,得到一个损失发生时保险人赔偿q的承诺。那么,投保人在没有买保险时的不同状态下的收入为:

状态1:损失发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1]=w-L

状态2:损失不发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2]=w

投保人在这种条件下的期望效用为:

U[,0]=πu(c[,1])+(1-π)u(c[,2])=πu(w-L)+(1-π)u(w)(1)

投保之后,投保人在不同状态下的收入为:

状态1:损失发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1]=w-pq-L+q

状态2:损失不发生,投保人的收益是c[,2]=w-pq

投保人在这种条件下的期望效用为:

U[,1]=πu(c[,1])+(1-π)u(c[,2])

=πu(w-pq-L+q)+(1-π)u(w-pq)(2)

根据期望效用最大化原理,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条件是:

U[,0]≤U[,1],即:

πu(w-L)+(1-π)u(w)≤πu(w-pq-L+q)+(1-π)u(w-pq)(3)

对于保险人而言,他同意承保,即接受pq的保险费,承诺损失发生时赔偿q的条件是:

u[,1](W[,1])≤πu[,1](W[,1]+pq-q)+(1-π)u[,1](W[,1]+pq)(4)

我们不难看出,如果p同时满足(3)式和(4)式,保险契约就可以成立,而且这份保险契约可以增加双方的期望效用。不过,我们也不难看出,(4)式给出了一个保险人提供保险契约的最小费率Pmin,而(3)式则给出了一个投保人可能接受保险契约的最大费率Pmax。

(二)最优保险需求

在给定保险费率p的情况下,投保人总是会选择最大化的保险需求q,即:

maxπu(w-pq-L+q)+(1-π)u(w-pq)最大化的保险需求满足一阶条件:

(1-p)πu[1](w-pq-L+q)-p(1-π)u[1](w-pq)=0(5)

以及二阶条件小于0(投保人为风险厌恶的,u″<0,二阶条件自然满足)。

我们将(5)式写为:

πu[1](c[,1])/(1-π)u[1](c[,2])=p/(1-p)(6)

这说明投保人通过保险契约使得自身所面临的两种状态进行交换,达到了投保人承担风险的最优。进而可以从(5)式中解出个体的保险需求函数:

q=Q(w,L,p,π)(7)

也就是说,在给定w、L、π的前提下,投保人的保险需求受保险费率的影响;投保人总会根据市场给定的保险费率p的情况,选择最大的保险需求q。

显然,也存在一个使投保人效用最优的费率p。对于购买保险的个体即投保人来说,最优的费率p就是投保后不改变其初始的期望收益,我们称之为“公平精算保险费率”p[*]。公平费率p[*]满足等式:

π(w-L)+(1-π)w=π(w-p[*]q-L+q)+(1-π)(w-p[*]q)

解这个方程得P[*]=π。进一步地,可以把(6)式写成:

u[1](c[,1])=u[1](c[,2])

也就是说,只有在保险费率与损失概率一致的情况下,投保人在两种状态(损失发生与不发生)下的边际效用一致;投保人在这种情况下则认为是公平的、最优的选择。此时,c[,1]=c[,2],因而投保人会购买全额的保险即q=L。进而,投保人投保之后的期望效用就可以写成:

U[,1]=πu(w-p[*]q-L+q)+(1-π)u(w-p[*]q)=u(w-p[*]q)(8)

这就是说,如果保险费率与损失发生的概率一致,那么,无论损失发生与否,投保人在投保后将面临一个确定的、最优的状态。

不过,投保人面对p>π的定价,只要满足(3)式,投保人总会根据(6)式来使自己的保险需求最大化。但是,此时投保人将购买部分保险即q<L。同时,(4)式也给出了投保人可接受的一个最大的保险费率即U[,0]=U[,1]时的Pmax。

(三)保险有效供给

如果保险人是风险中性的,例如股权充分分散的保险公司,(4)式可以简单地表示为:

w[,1]≤π(w[,1]+pq-q)+(1-π)(w[,1]+pq)

从而得出p≥π。也就是说,风险中性的保险人可以提供的最小保险费率是P[,min]=π。由于π是共同信息,那么,保险人在选择P[,min]=π的定价下,投保人会选择全额的保险即q=L。此时有:

π(w[,1]+pq-q)+(1-π)(w[,1]+pq)=π(w[,1]+πL-1)+(1-π)(w[,1]+πL)=W[,1]

即保险人的期望收益与初始财富相等。进而,对于风险中性的保险人而言,有:

u[,1](w[,1])=πu[,1](w[,1]+πL-L)+(1-π)u[,1](W[,1]+πL)

这就说明,在P[,min]=π的定价下,风险中性的保险人会接受个体的投保。

但是,如果保险人是风险厌恶的,保险人会因为:

πu[,1](W[,1]+πL-L)+(1-π)u[,1](W[,1]+πL)<u[,1](W[,1])(9)

而拒绝个体的投保。进一步,我们可以证明风险厌恶的保险人会选择的保险费率条件是p>π。也就是说,风险厌恶的保险人只有在得到一笔正的风险保费(riskpremium)时才会提供保险契约。

另外,保险人是风险偏好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例如,一个风险偏好的经理,其控制的保险公司就会表现出与经理人一样的风险态度。因此,在P[,min]=π的定价下,对于风险偏好的保险人而言,有:

u[,1](W[,1])<πu[,1](W[,1])+πL-L)+(1-π)u[,1](W[,1]+πL)(10)

也就是说,在Pmin=π的定价下,风险偏好的保险人也会接受个体的投保。甚至,风险偏好的保险人,还会选择在低于损失概率的保险费率即p<π的情况下,提供保险契约。只不过,风险厌恶的投保人大概不会将风险转嫁给一个偏好风险、喜好赌博的保险人,否则会使其自身面临更大的损失。

总而言之,由上述分析可知,保险人将在p≥π的费率情况下提供保险契约,投保人将接受P≤P[,max]的费率水平下的保险契约。也就是说,保险契约成立的条件是保险费率满足条件P∈[πP[,max]],并且最小的保险费率水平等于损失概率,即P[,min]=π,此时投保人达到最优;而可能的最大保险费率是由(4)式所决定的U[,0]=U[,1]时的P[,max],此时保险人达到最优。

三、对保险原理与保险本质的再认识

从表面上看,保险是保险人提供的;投保人通过向保险人购买保险,以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人。但事实上,保险是通过在投保人之间分散风险以满足人们转嫁风险的需求。保险的本质特征就是通过将风险在投保人之间进行分散,进而实现补偿损失的作用。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个体都是风险厌恶的,而且相互独立,那么,由谁来提供保险呢?根据Arrow-Lind定理,随着所汇集的个体投保人数量的不断扩大(n∞),只要在损失概率即公平精算费率p[*]=π的基础上筹集保险费,投保人群体之间就可以解决内部个别投保人的损失补偿问题。也就是说,如果相互独立的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汇集起来,对于风险厌恶的个体投保人而言,是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了整体投保人群体;而对于投保人整体而言,则是将可能的损失在群体之间进行分散。而且,只要投保人群体充分大,投保人作为一个整体,仅仅依赖其整体内的期望损失,而与个体投保人的风险厌恶程度无关,这就是说,由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汇集起来的整体,就变成一个风险中性的“保险供给者”。

显然,这个将个体组织起来、并且管理着保险费的人(组织),就是保险人。因此,保险人实质上就是利用上述保险原理来向个体提供保险产品。而最理想、最优的保险供给者,一定是风险中性的。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析不同性质的保险人是如何供给保险的。

(一)对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自保的再认识

笔者认为,广义的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自保等多种形式。可以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自保都是利用保险原理在投保人之间进行分散风险,进而实现补偿损失的作用;只是根据供给主体的不同,划分为三种形式而已。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由政府提供的;政府具有足够的强制力将个体组织起来,因而政府可以说是风险中性的保险供给者。不过,我们并不能说政府供给保险是最优的。这是因为,政府通过强制力将个体组织起来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自身的风险问题。也就是说,政府供给保险的目的是要达到国家效用U[,g](x)的最大化,而不是个体效用的最大化。换句话说,由于政府有足够的强制力,因此它并不在意个体效用是否达到最大;只要能够保证国家效用得到提高,就是可行的选择。所以,在现实中,往往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险可以是公平的,但并不一定能够达到效率。

2.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与社会保险不同的是,商业保险是自愿的。保险公司如果要聚集大量的投保人,只能依靠契约的吸引力。也就是说,商业保险必须在保证个人效用得到提高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保险公司效用的提高。为了保证足够的耐心以吸引和鼓动投保人,保险公司必须具备足够的资本金和完善的销售体系。

3.自保。自保是由大型企业或者行业自给的。在某种意义上,自保与社会保险一样,企业自给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企业范围的限制,也使得自保形式更多地依靠再保险来转移风险。而更进一步地,目前国际上的自保公司已经逐渐演变成商业保险公司。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供给、商业保险公司供给和企业自给的方式,都有各自的优势,都不可能互相取代。因此,社会最优的保险供给还是三者的联合。

(二)对国有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的再认识

按照以资本构成和组织形式划分,我们可以将商业保险公司划分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

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与社会保险不同的是,虽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即国家,但是本质上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资本金来源于国家投资的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说,由于有国家的信誉背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具备足够的资本金和信誉。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有着与社会保险一样的缺憾——并不能够保证效率。不过,由于保险行业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公众利益,因此,有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转轨国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十分必要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2.相互保险公司。从合作保险发展起来的相互保险公司,是保单持有人所有的保险组织。也就是说,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之后就成为公司的所有人。当公司出现盈利时,保单持有人会得到公司的红利;而一旦出现灾害事故,则由全体的投保人共同承担责任。显然,这是典型的投保人自己“供给”保险的组织形式,最可以体现保险公司是“管理者、中介人”的特征。不过,在国际市场中,由于相互保险公司的融资能力弱,在竞争力受挫的情况下,相互保险公司的非相互化即转化为股份制保险公司,已经成为一种潮流。

3.股份制保险公司。这是由风险厌恶的投资者共同投资向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提供保险契约的组织形式。根据Arrow-Lind定理,随着参与投资的人数的增加,风险厌恶的投资者和投资者群体的风险升水就逐渐消失了。即风险厌恶的股东所拥有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就成为风险中立的保险供给者。因此,可以说,在自愿投保的商业保险的供给中,股权充分分散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是最优的保险供给者。

【参考文献】

[1](挪威)卡尔·H·博尔奇.保险经济学[M].庹国柱,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篇(10)

一、知识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

1、知识经济的形成是一个过程,必须以高度发达的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作为基础。

2、高新科学技术及其信息处理技术是知识经济运行的必然条件。

3、人的潜能的发掘和合理地使用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决策性因素之一。

4、人们观念的更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前提。

5、教育投入加大,为知识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

6、科研开发经费占了国内生产总值相当高的比重。

7、信息产业列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且对其投资的比重不断加大。

8、以知识经济为基础所形成的社会产出率的比重日益增大。

二、现代会计的主要缺陷

1、资产内容偏窄。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资本来发展的经济,以知识、信息等形态独立存在的知识资源,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首位经济资源。而以知识、信息等形态独立存在的知识资源,没有能够在财务会计中的无形资产中完全显示出来。现代会计侧重于反映物质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是不适应的。

2、会计计量不实。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功能。知识经济中知识和信息成为经济发展的首位资源,若按历史成本计量,许多知识资源的真实价值就不能充分表现,甚至根本就得不到确认。对知识型企业来说,现代会计计量、资产负债和资产负债表已难以反映实际情况,企业的真正价值恰恰是隐藏在现代资产负债表背后的知识资源。

3、产权观念陈旧。资本雇佣劳动,企业归业主(或股东)所有,这个理论正日益受知识经济的冲击。

资本雇佣劳动是现代企业的产权特征,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其产权应由人力资本所有者与财务资本所有者共同拥有。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型企业中,最重要的不是财务资本而是知识、信息与创新能力,因此,知识拥有者便成为企业最重要的人,劳动(主要是脑力劳动)占有资本体制比资本雇佣劳动体制更具有生命力。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中的产权主体地位,现代产权观念已不适应。

三、现代会计在知识经济冲击下的变革

现有的各种权益理论如业益理论、企业主体理论、剩余权益理论、基金理论和指挥者理论等,均系产生于本世纪60年代及以前时期,所贯彻的都是传统企业的劳动资本雇佣劳动、财务资本至上的逻辑。这个逻辑目前正经受知识的冲击。知识经济中,财务资本的相对市值下降,知识资本的相对市值上升,这种客观环境变化日益改变着企业里财务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相对地位关系及企业产权制度。

1、充实企业资产内容。资本代表一个企业拥有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知识经济从更宽广的范围上拓展了企业的经济资源,包括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知识资源,将各经济资源资本化,构成知识经济时代的资产内容,扩充了现代企业资产的内容。

2、人力资源会计的变革。现代经济理论研究表明,经济系统的知识水平和人力素质已经成为生产函数的内在部分,成为生产力提高和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之一。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就越大。

知识经济的蓬勃兴起提醒着人们记住两个基本定律:一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二是人力资源是比其他任何经济资源都重要的资源。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有重视人力资本的投入,重视科学与教育,才能促进经济的繁荣与稳定。但随着人力资源重要性的不断显现,许多迫切的问题会更加现实,只有充分动用自身智慧的企业才能在知识经济时期获得成功,而对这种智慧的投资、贡献等做系统的计量与报告,正是人力资源会计的直接目的所在。

改进人力资源会计,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人力资源会计与财务会计并轨。将人力资源资本化为资产并纳入财务会计报表体系,人力资源信息随同财务报表对外公开。这样,人力资源会计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分支,而是传统财务会计的一个扩充。二是选择合理的人力资产计量方法。现有的人力资源会计分为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与人力资源价值会计两部分。其中,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着眼于企业对人力资源投资的资本化,计量方法有历史成本法和重置成本法;人力资源价值会计着眼于人力资源产出资本化,具体计量方法有内部竞价法、未来盈利贴现法、未来工资贴现法、经济价值法等货币性计量方法及一些非货币计量方法。我认为,人力资源也像其他物力资源、知识资源一样,其资本化为资产的前提是劳动力的市场化,按照一般地理解,资产应当用它的价格来计量,即人力资产的价格就是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即工资,由于工资分期支付的特点,因此选择“未来工资贴现法”计量人力资产较为合理。

3、会计计量模式的变革。在知识经济时代,较为理想的对各类资产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在双方自愿,而非由于强迫性的清算而达成的金额,按公允价值能够全面反映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各种资源,比现代历史成本计量结果更加可靠,是变革方向。

4、会计管理与核算内容需要更新。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信息化时代,高度发达的数字网络设施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企业营销模式、组织管理模式和现场生产模式。电子商务、无纸办公、辅助制造等一系列技术的运用,使得未来的商战需要“运筹于键盘之间而决胜于千里之外”。这样,与现行企业管理与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现行会计的成本核算体系、内部现任会计体系、内部价格转移体系和内部审计稽核体系等必然要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使现行会计核算与管理的内容发生一定程序的改变。

5、会计信息处理程式需要更新。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资本的筹集、调度和投入,产品的设计、加工和制造等关键性的过程,都必须依靠健全的企业内部网络和社会公众网络才能够顺利进行,这样,手工操作的会计处理方式在客观上已经到了非淘汰不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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