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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社会治安问题根源在社会矛盾,源头在社会管理漏洞。因此,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必须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为前提。当前,各地流动人口成为违法犯罪的“主力军”,如广州市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流动人口刑事犯罪的比例达80%以上,浙江省近年来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居高不下,流动人口作案已占全部刑事作案人员的6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高达90%以上[2]。因此,应当重点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第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社会管控能力。针对很多地区外来流动人口多、社区人口比例倒挂严重的特点,应当尽可能吸纳外来人口参与基层社会管理。比如,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吸收在当地居住3年以上、在本地居民和流动人口中都有良好口碑并经公安派出所政审通过的流动人口,和当地村“两委”成员、村民队组长组成“共建共享促进会”领导班子,共同管理当地有关事务,促进新老村民的融合[3]。应当说,这种实践模式是一种更有效率的流动人口管理组织方式,不仅能更加细腻地关照到流动人口社区自身文化特征和需求,而且对于维系社区内人员的联系和稳定性、增强外来人口对流入地的家园感、归属感都有很好的作用,从而有利于减少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第二,支持、引导、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社会组织作为特定含义的用语首次提出是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主要是指政党、政府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体。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载体,一直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但是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利益格局的分化和市民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开始加入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很多社会事务已由社会组织运用其社会资源与社会权力来治理。从社会治安防控的角度来看,为解决外来流动人口这一影响社会治安的源头性问题,应当大力引导、规范外来人口同乡会、农民工协会、行业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发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这些组织进行支持资助,要求它们对各自联系的外来人口群体进行约束、规制和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治安防控中的作用。第三,严格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切实加强对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的登记核查,落实出租房主的治安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出租屋业主的行政处罚力度,实现以罚促管的目的。推广普及“物业式”、“旅业式”、“院区围合式”、“单位自管式”、“散居包片式”、“公司运作式”、“统租统管式”等小区管理模式,通过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推行治安防控参与奖励机制,破解群防群治工作难题
从西方国家内部控制发展的历史看,除了企业内部管理自身因素外,政府的推动作用是关键因素。我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行政规定。目前,我国相关付率制度都对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相关的规定或要求。如,2001年实施的《会计法》、《公司法》、《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等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打下了法制基础;为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11月份,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细则》,财政部于2001年6月份,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这些规范的和实施,对于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走向规范内部控制的开端,必将有力的推动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的建设
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应该设置的内部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自终的控制。完整性是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也是其他一般标准的基础。若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
(一)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应规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权限
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和程序方法,并对处理各项业务的全过程或重要环节都规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分工负责;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内部规定管钱、管物、管帐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会计记录完整性和正确性;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操作。
(二)突出企业内部控制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审计准则的规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构成要素。控制环境是指一个单位对内部控制的一种氛围,即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控制环境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扩大了控制范围,尤其是把管理当局对控制的态度和认识作为内部控制环境的首要内容,更加突出了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活因素,一方面,内部控制成败的关键取决于员工素质的高低。企业必须重视对管理人员的选用,制定良好的用人政策,严格招聘程序,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控制意识和行为是内部控制实施与否的更为关键的因素。还有,确定企业管理者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制约关系,也是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只有这样,才可能建立企业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三)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企业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审核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由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三、建立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内部会计控制因制度本身及人为因素的制约,存在固有的局限,企业能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切实予以实施,还必须依赖于外部的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构成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其中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就属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一)加大社会监督的鉴证、服务功能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评价企业信誉高低的标志,这就督促会计主体从自身利益和社会形象出发,自觉实施内部控制。会计事务所也要积极开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咨询工作,为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从而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疾病预防控制的档案室资源是疾控中心档案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疾控中心档案收集完整的有效手段。疾控中心相对于其它单位而言,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发展,有相对长久的历史背景。多年来,疾控中心从基本建设中形成的自身档案,是从其它行业即使是书本都无法取得的。一些具有核心竞争力价值的显性知识和存于科技人员大脑中的隐性知识一旦形成档案后,对单位可持续性发展和自主创新就提供了可靠的保证[1]。因此,借助于疾病预防控制的档案室资源建设的特色化、信息化、数字化,运用先进的建设手段,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发挥档案在疾控中心运行的作用,就能提高疾控中心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竞争力。建设疾控中心的档案资源,就是要与中心的核心业务相结合,并与中心各职能系统、各业务流程有机地紧密联系,形成高效协作和集成化的中心信息链,把档案的收集、积累工作贯穿于整个中心的工作流程,从而保证档案形成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各项档案收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使疾控中心的档案部门成为信息资源中心,为中心正常运行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资源。
二、档案室资源工程建设建设之我见
2.1全面化
全面加强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项业务建设,是我中心档案室档案工作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证。我中心档案室要继续推进档案法制建设,抓好档案立法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坚持做好档案考核工作,建设全面化的档案资源,推动我中心档案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档案馆“五位一体”的建设要求,全面推进档案室建设、档案信息建设、及公共服务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心档案工作,深入开展建设全面化档案资源;高度重视档案资源安全建设,确保档案全面、安全、万无一失。
2.2特色化
近年来,我中心在注重接收疾病预防控制文书档案进馆的同时,加强了对不同门类、不同载体档案的征集工作,单独建立突出的疾病预防控制成功的案例档案,利用档案信息,对比较特别的、新奇的疾病的预防控制手段方法进行保留、总结,建立特色的档案资源,让我中心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重大的、特色的疾病预防控制实例,使工作质量得到提高[2]。
2.3信息化
新时期提出大力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因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档案资源建设成为提高中心档案建设、管理水平的有效突破点,我们应及时推进建设的信息化,抓住这一契机,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档案建设新模式。
首先,利用疾控中心信息平台,将传统的纸质文件转变为数字文件,延伸档案的利用范围。作为我中心档案的收集、整理者,应深刻体会到档案信息在中心目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档案信息不仅能对中心的战略决策起到沟通、参与作用,还能进行具体的对比、分析、协调,能有效保证中心的目标计划与具体执行是一致的,以调整资源配置,纠正目标偏差,使目标导向正规化,进而促进实现战略目标,提高管理绩效。其次,应该加大与我中心文秘部门的联系。文秘工作是档案工作的先驱,要保证档案室资源的质量,就要保证文秘工作的质量。在现代化进程推动下,档案管理者应该学会利用CAD绘图技术以及办公OA系统,建设信息化档案,使电子文件有效的保存和利用[3]。但由于电子化信息很容易受到人为的删减损坏或病毒的侵害,因此我中心的档案工作者还应该联系中心的文秘部门对档案信息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加密等安全措施,以促进实现全过程管理,保证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还有,领导与员工要上下支持,形成良性循环,达到内外互补。档案在我中心已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我中心不能闭门造车,应该让领导把重视度转移到档案上,让我们档案工作者明白只有交流才能进步,提供给我们档案工作者交流的机会,加以借鉴其经验。同时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使各中心之间相互接触、反馈,共同为实现档案室资源建设信息化服务。
2.4数字化
避免风险的措施
提前预防,在风险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就进行遏制是规避风险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经济的方式,对于电子档案来说,应该以其自身的潜在缺陷为根据来实施控制管理,来保证内部信息的安全可靠,主要措施有:
1.积极引进最新技术。
计算机在工作过程中要同时结合多种措施,而规避风险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进新的技术,新技术对可以使电子信息档案更加安全可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设置密码,这是现代操作系统最常运用的方式,在对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密码设置后,要积极的训练一些计算机技术人员来实施管理控制,避免信息资源被一些外界因素干扰。
2.制定一些制度。
为了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性,那么必要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企业要主动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制度来进行预防,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档案管理人员自己制定制度,例如:可以规定只有管理人员才能进行相关的系统操控,而无关的人员没有权利操作系统等。
3.及时消除风险。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根据国家卫生防病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原瑞安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于2000年8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民事业单位,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服务的公益机构。中心现有在编职工68人,专业技术人员64人,硬件设施较为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在全市疾病控制、卫生应急、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疾控中心的正常、高效运转,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令人欣喜的是,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十分重视,近年来省财政对省疾控中心的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其中2005年比2004年增长了13.6%,2006年又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长了12.5%,为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同时,浙江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2004年开始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除对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之外的专项经费全部按项目编制预算,进行项目管理,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对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效开展工作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三点对策。
一、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使用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从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来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经费不能及时、完全地使用。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首先,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一般在每年的9月、10月份下达文件,资金在10月-11月份才正式到位,由于时间紧迫,当年度下拨的经费不能及时在当年度使用。
其次,实行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是目前财政预算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疾控中心将经费、人员、任务相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完成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但由于疾控系统的工作特点,突发性、临时性等工作较多,对这些工作很难在经费上进行准确的预算。因此,在出现一些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存在经费缺口的问题。同时,财政支付的经常性的公用经费不足,“干活钱”就只有专项经费。这种财政支付结构容易导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跟着专项经费走。专项经费有限,不能覆盖所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结果是安排专项经费的工作重点做,没有专项经费的工作少做甚至不做。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在平时预防,如传染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控制、健康教育等,即使社会没有大规模传染病流行,这些工作也不容忽视,否则会使很多传染病死灰复燃。
第三,瑞安市财政局对经费使用把关很紧,如外出防治、监测、督导的车辆费用(汽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防疫车辆的维修费等)、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费、疫情暴发期间的加班补贴费及外地专家亲临疫情地区指导的相关住宿费、招待费等一律不能列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相关对策建议
针对省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三点对策建议:
首先,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应尽量提前。
浙江省的财政公共卫生项目支出预算是实行“二上二下”的制定流程。即由预算单位的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规划与任务制定项目及项目支出预算,然后由预算单位统一将汇总的项目及项目支出预算上报主管部门卫生厅与财政厅审批;财政厅与卫生厅根据本省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并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后将项目支出预算返回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再根据财政厅与卫生厅的意见,认真调整项目支出预算后再上报财政厅与卫生厅审核,财政厅与卫生厅根据修订后的项目支出预算,最终确定项目支出预算,然后报省“人大”通过后下达到预算单位。
目前编制下一年度公共卫生项目经费预算的时间是在每年8月份。但是,此时当年预算执行才刚过一半,中心无法全面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另外,由于上级有关部门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尚未下达,使预算编报与实际情况会有出入,从而影响下一年度工作的开展。
我们知道,项目工作的展开是要以资金作重要保障的,前期项目支出的资金不到位,现行的项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又不允许用其他经费垫支,势必影响项目工作整体的正常进度与质量。当项目支出预算下达后,有些项目组为了追回已失去的三、四个月时间,就会赶进度做项目工作,造成突击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影响了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计划性和使用的合理性,最终影响项目工作的整体质量。因此,为了使预算的编制更加准确,中心内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应尽最提前。
其次,应加强科室的成本核算,提高经费投入的绩效。
从全国情况来看,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于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资金压力不大,所以在财务管理上成本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公共卫生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商品的属性,它们的提供需要遵循价值规律,应注重成本控制。开展卫生事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于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绩效评价,能够全面反映疾控中心运作财政经费实施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的成效和产出的公共产品,使财政每年对疾控中心的投入效益得到体现。从2004年开始,浙江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连续几年都联合组织对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社会反响。参照该绩效评价体系,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应提高经费投入的绩效考核,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同时,通过绩效评价,也能提高广大职工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心,使他们及时了解中心在财务管理和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面临的困难及今后应努力的方向,为中心来年更好的制定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提供依据。
为此,应开展和加强科室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就是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理性化的管理体制和有责任、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降低科室到单位的运行成本,促进科室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目前,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下设有疾病防制、卫生监测、生化检验等九个科室,同时挂牌结核防治所、健康教育所和美沙酮维持治疗戒毒门诊。各个科室应树立成本意识和投入产出回报意识,寻找控制成本,提高效率的有效方法。如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和目标成本考核奖励制度,使目标成本与目标利润密切挂钩,把部门的指标定额成本与其应取得的效益指标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密切挂钩。在办公用品管理方面,可成立专门小组负责对办公用品进行招标采购,既能保证办公用品的质量,又能杜绝浪费。
[关键词]经济学治安防空理性人假设
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一如有鼠就有猫、有矛就有盾、有阴就有阳,有犯罪就当有犯罪的应对—即治安防控。如同犯罪研究的多视角一样,治安防控的研究自然也可以是多视角的。在此,我们同样以经济学为视角对其进行分析。
一、理性的治安防控者
同“理性的犯罪人”所暗含的意义相同,“理性的治安防控者”这一表述本身就预示着,“理性人”的假设仍然是我们展开分析的前提;因为既然“经济分析是一种统一的方法,适用于解释全部人类行为”,而治安防控行为并没能逃脱“人类行为”这一范畴.单位、社会和自然人一样,都会趋利避害。那么,作为治安防控的主体——个人或是单位、社会——被假设为“理性的”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治安防控者是理性的,其寓意如同对“理性的犯罪人”对“人是理性最大化者”的假设所暗示的意义——“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即,如果一个人的环境发生变化,而他通过改变其行为就能增加他的满足,那他就会这样去做”的借鉴一样,当我们把“人们”理解或界定为“治安防控者”的时候,就会得出另一个推论,即:治安防控者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如果他的环境发生变化,而他通过防控能增加他的满足,那他就会去防控。
因此,在经济学的意义上,“理性的治安防控者”与“理性的犯罪人”有实质性区别,二者都不过是“理性人”这个“总纲”下具有相对意义的“子目”,表象不同,实质统一;治安防控行为与犯罪行为也没有实质性差别,本质上都是一种经济行为,虽然二者的目的是针锋相对的。
二、防控成本与防控收益
治安防控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这决定了其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成本与收益是两个决定性因素。
1.治安防控成本。治安防控成本指社会为预防犯罪而投入的成本。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治安防控的物质性成本。就像犯罪并不总是“空手套白狼”的活一样,治安防控也不是只说不练的“假把式”,所有的防控措施,即使按照目前公安机关所提的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建设——一定数量的现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有的还可能是巨额资金的投入。这些为预防犯罪所作的物质上的准备,都归入治安防控的物质性成本。
其次,治安防控的精神性成本。治安防控并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投入,人们为防控所做的比如思考、规划、计算甚至有些情况下所受的煎熬等等精神性的工作都是一种投入,这些精力、心智等的精神损失当计入治安防控的成本。
再次,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与犯罪的机会成本的寓意相同,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意味着人们将资源用于防控而丧失了用于其他方面可能得到的收益。换句话说,治安防控的机会成本的确定“参考”于拥有同样资源投入的另一个经济行为的价值。
最后,治安防控的预期投入成本(也称预期防控成本)。预期防控成本是防控者打算投入的成本或者是能投入的成本,也就是现有资源与被侵害概率的乘积。由于防控者的理性决定了防控者会尽可能的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益,因而,对预期损失的测度将决定防控成本投入的多少。
2.治安防控收益。治安防控收益是指由于防控成本的投入而避免的损失。这种被避免的损失既包括物质性的,也包括精神性的。相对于物质性收益的容易测度,精神性收益是一笔不容易计量的收入,因此,为分析的简便,仅将治安防控收益限定为物质性收益,而将精神性收益忽略不计,尽管它使社会总福利增加了。治安防控收益的多寡取决于防控成本避免的损失,而防控成本避免的损失的大小取决于人们的预期损失,也就是现有资源与被侵害概率的乘积。
治安防控所要避免的是未来的损失,也即损失尚未发生;同理,治安防控所要取得的收益也是未来的收益,也即收益尚未得到,因而治安防控的收益实质上是一种预期收益,将防控收益称为预期防控收益似更恰当。
三、防控成本与防控收益之比较分析
由于犯罪者与防控者的“理性”统一性和犯罪行为与防控行为的“经济”统一性,犯罪模型完全可以套用过来用以解释治安防控行为,即:治安防控的预期收益超过其预期成本。为了在使用情境上与犯罪模型区别开来,我们姑且称之为治安防控模型。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农村总体形势是和谐稳定的。但是,一些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人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下面,就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一下粗浅的分析。
一、当前影响农冲翎啥稳定的主要问题
(一)各类矛盾纠纷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个体或家庭之间的矛盾纠纷。主要是由于邻里关系和田边地角、地界、沟渠和宅基J也等琐事引发的。由于这类矛盾纠纷是常见性、多发性的,如果不及时调处很容易造成积怨加深,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二是农民个体与村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主要是由于土地承包、税费征收等原因引起的。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隆,农民争地现象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问题已成为农村矛盾的中心。三是农村集体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她征用、环境污染等方面。特别是随着城镇建设和工业的发展,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征地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二)干群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因干群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的矛盾。二是村干部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有少数村因为家族势力、宗派势力斗争而产生选举矛盾,甚至大动干戈。特别是有的村干部为选举拉帮结派,滋生敌对晴绪。三是村民与其他政府机关干部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因税费征收等问题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生矛盾和冲突,这些现象近年来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
(三)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目前,影响农村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各类侵财案件高发。二是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三是治安案件发案较多。特别是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的发案居多,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而且,偷鸡摸狗等案件时有发生。四是涉农经济犯罪危害巨大。
二、当前农村不稳定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当前,由于改革开放的逐步深人,大多青壮年男性涌人城市打工,农村年龄结构失衡,导致村干部年龄偏大,工作没有积极睦。正是由于村委会和党支部作为最基层的政权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才造成不少村风气不正,治安混乱,经济发展缓慢。
(二)农村群众思想意识复杂多变。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农村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意识形态也越来越多样化、现实化。随着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很多农民产生了不平衡心理,于是就出现了不少“钉子户”和“刺头”。
(三)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不少地右还停留在文件上、口号上、形势上,各利!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根本没有落到实处。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中唱“独角戏”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性地改观。相当一部分农民的法律知识还比较匾乏,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三、做好当前农村稳定工作的建议
(一)极积极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农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线长、接触面广的工作优势,以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区依托,各警种分工合作,在驻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教育、土地、工商、司法、法庭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做好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干群矛盾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要把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与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用发展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用发展来化解多年的积怨,用发展来密切警民关系,不使小矛盾演变为大矛盾。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向着现代化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的频发。相对于其他传统犯罪现象,流动人口犯罪在这一特定时期最能体现社会的发展状况。因此,通过对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的研究,可以发现转型时期社会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找出最佳的社会防控管理措施,实现社会的顺利转型。
一、流动人口概念
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发生、发展的特点、原因和规律,以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对策的科学。预防、控制流动人口犯罪,是研究流动人口犯罪这一现象的的根本目的。但是流动人口数字庞大,主体种类纷繁复杂,将所有流动中的人员一概纳入流动人口的研究范围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科学的。首先,排除职务性的流动人口;其次,将流窜作案的犯罪人列入流动人口犯罪也是不正确的,这一区分在于流动这一表面现象仅仅是流窜犯罪利用的工具,而不是造成流窜犯罪的原因。
由此我们可以从犯罪学研究的角度对流动人口下一个基本的定义,即为了正当的经济目的,离开户籍所在地或经常住地的人员。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特征
(一)行为特征
流动人口犯罪行为特征是指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流动人口犯罪行为所具有的某些能够作为犯罪行为特点的标志或征象。主要表现如下:
1.犯罪活动的侵财性
流动人口大多以进城务工、发家致富为目的,因此,在流动人口犯罪活动中,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占了大多数。
2.犯罪活动的暴力性
暴力性表现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要以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不计后果,只图一时之快,犯罪手段一般较为残忍。
(二)组织特征
社会转型过渡期流动人口犯罪的组织特征主要表现在犯罪的团伙性不断增强。有亲戚之间、同乡之间、城市不法犯罪分子与外来人员之间或者气味相投的外来人员之间等等结成的团伙。流动人口犯罪团伙基本上都是比较稳定的犯罪团伙,从而对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安定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
(三)主体特征
1.犯罪主体的复杂化
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特征首先表现为犯罪主体的复杂化。目前,流动人口犯罪成员的构成大体上有三种类型。一是“三逃”人员。即批捕在逃人员,负案在逃人员,服刑或羁押在逃人员。二是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四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明,无固定职业,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的人员。三是中途辍学的未成年人。
2.犯罪主体的低龄化
流动人口犯罪的主体特征另一个突出的表现为犯罪成员的低龄化。流动人口以青年人居多,他们当中有许多都是未成年人。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
(一)社会原因
1.城市与农村相互隔绝的封闭性社会结构被打破
改革开发后,由于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传统的城乡隔离状态逐渐被打破,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务工,社会流动程度大大提高。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流动人口的增加,社会流动程度的提高,是一个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然而,由于我国社会转型一开始就具有不平衡性,所以人口流动也呈现出一种盲目性和单向性的特点,从而使社会流动呈现出一种无序、混乱的局面。在这种无序状态下,大量流动人口犯罪行为便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2.流动人口社会地位的二元分割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方面,各阶层内部出现分化。另一方面,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原有的“阶层壁垒”被打破,在各阶层之间出现了许多所谓的“灰色地带”,其中,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就是农民身份的工人。在城乡二元结构政策下,城市居民的社会地位要远远高于农村居民。而农民工由于自身素质所限,所从事的主要还是法律上明文规定为“苦、脏、险、累”的建筑、煤矿、环卫等职业,无力在短期内改变现状,因此,一部分农民工为了发家致富,便不得不“挺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经济原因
1.城乡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使流动人口的相对剥夺感增强
首先,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增大。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别一直存在,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其次,城乡巨大的经济反差,造成流动人口“相对剥夺感”的增强。相对剥夺感会引发个人或群体产生压抑情绪或自卑感,极易引发个人甚至集体的暴力行动,甚至还会引发社会革命。对“相对剥夺感”体验最强烈的就是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群体,从而导致种种犯罪行为的发生。
2.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的不同步导致城镇化水平严重不足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不同步,导致我国城市化水平严重不足。城市化速度的过缓导致城市不可能提供充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无法满足广大流动人口举家定居城市的需要,这是社会转型期流动人口犯罪的深层次的经济原因。
(三)文化原因
犯罪既然是一种社会现象,必然会与其所处社会的社会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趁机侵入,造成许多人价值观念出现混乱,甚至对我国现行的社会关系及规范产生否定倾向。同时外来文化垃圾也大量输入我国。流动人口作为一个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群体,更容易受到西方价值观念以及文化垃圾的不良影响,因此导致了社会转型期流动人口犯罪行为的不断增加。
(四)主体原因
1.流动人口自身素质偏低
流动人口自身素质偏低主要表现在文化素质偏低和生存技能的素质偏低两个方面。从而使得他们在城市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再加上户籍、医疗、就业以及遭到某些不公正待遇等等,久而久之,一些人就会产生反社会情绪,从而导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2.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淡薄
流动人口的大部分人法制观念都十分淡薄,甚至有些人根本不懂法。因此,在遭到不公正待遇,或自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流动人口往往选择忍。由于内心不满被长期压抑,积累到一定程度,他们往往就会采取一些偏激的做法,甚至是实施犯罪。而这类犯罪往往都是恶性的暴力犯罪,对社会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四、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
流动人口犯罪的防控应该从预防和控制两方面着手。本文从三个方面提出对流动人口这一特定主体的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的措施:
(一)社会防控
1.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形式意义上的城乡之分
现有的户口大致上可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现有的许多制度如住房、就业、医疗保险等等都与之相衔接,而且表现出二者的差别待遇,这就赋予了这种户口划分以特殊的意义。因此,改革户籍制度,使外来打工者也能享受或者适当享受城里人的保险、福利等政策对他们而言是很重要的,至少他们的生活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心理不至于太失衡。
2.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保护
当前外出务工的流动人口具有明显的盲目性。因此,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非常迫切。首先,最主要的是在劳动力输出地建立统一的、专门的劳务输出机构。这些机构最好能够与劳务输入地的正规用人单位取得直接联系,将工资、保险、福利等条件明确清楚,然后组织人员统一输出。这样可以避免务工人员上当受骗,也可以保证他们的正常的工作待遇。同时劳务输出机构的工作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劳动力进行培训,这可以与当地的技术学校联合进行,以保证劳务输出的质量。
(二)主体防控
主体防控就是指通过对流动人口本身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其从自身主体因素出发,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1.加强道德规范教育尤其是传统文化教育
现在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刑事犯罪都在很大程度上与人们的道德意识退化有密切的关系。笔者以为有必要从各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道德教育。当然这还主要以农村为阵地,而且具体的形式必须灵活多样,以避免大家对呆板的说教的反感。此外还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职业道德教育。
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建立统一的劳务输入输出管理机构和技术学校,提供专业性技术性的培训。通过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促使其更好的在社会上生存,更容易在城市找到工作,从而减少了城市里无业人员流动人口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可以使他们更快融入城市生活。
3.加强法制意识培养
防控流动人口犯罪,必须向流动人口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大力普及法律常识,另一方面当地流动人口主管部门可以重点针对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法律规定及政策进行普及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或者无偿的法律援助,以使他们更快的适应当地的生活,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三)法律防控
法律防控是法治社会对流动人口犯罪预防和控制的主要手段,是与培养法律意识相对应的另一面。法律防控不仅包括具体刑事案件下的侦查、定罪与量刑,还包括一般意义上的治安管理等方面。具体措施如下:
1.调整刑事政策加强刑事防控
针对流动人口犯罪这一问题最直接的就是刑事政策,它包括了很多方面,主要是定罪量刑问题。但同时它又是国家的一项政策,体现了国家对于犯罪所持的立场。针对流动人口犯罪,应当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主。此外,刚刚通过的刑八修正案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这同样有利于减少流动人口犯罪现象的发生。针对流动人口犯罪这一现象,我国刑法可以借助社区矫正,不断完善缓刑考验期的规定,扩大缓刑的适用范围,给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犯罪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加强治安防控提高社会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稽查力度。针对全镇半年度外来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后,各村、厂在登记发证方面有所松懈的现状,我所一方面加大稽查力度,巩固日渐增强的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意识,另一方面,推动村、厂联动,发挥好各村、厂暂住人口登记站作用,指导督促各专协管员加强日常稽查工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暂住人员变动情况。
二是推广管理经验。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将各行政村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但各村工作进度不一,为此此我所深入实际,发现大生村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通过坚持“发挥党员监督、深化“以外管外”、促进房东自律”取得了较好成绩,便将其作为管理经验在全镇推广,该经验的总结也得到了县局领导的好评。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论文百事通我所在完善外来人口办证等便民举措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外来人口、出租房屋房东的处罚毫不手软。所内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规定了处罚指标,并将此纳入辖区民警考核机制,要求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四是深化“以外治外”。动员各村在管理中物色在村内选取居住时间较长、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愿意为社会治安作出贡献、同时在外来人口中有较高威望的暂住人员,融入村级暂住人口管理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在外来人口中物建特情耳目,加强对个别有违法犯罪前科及倾向的重点人口的动态控制,为侦查破案服务。
五是优化分层次管理。我所对外来人口及出租房屋实行分层次管理,根据其原有及现实表现将外来人口划分为第一层次(高危人员)、第二层次(关注人员)、第三层次(一般人员),将出租房屋划分为重点户、视线户、一般户,在日常管理中有重点的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严厉打击偷盗现象方面
一是充实专职人防力量。我所认真开展对各村、厂三护队的工作指导,积极争取镇、村、厂三方支持,想方设法充实、优化专职巡防队力量,在现有20余名巡防队员的基础上,打算于今年年底再度吸收部队优秀退伍人员入所参加工作,对入所保安采取评议末位淘汰制,优化队伍组合。
二是严密社会面控制。加大对偷盗现象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设卡密度与力度,通过巡防队、警务室侦防人员24小时全天候巡逻设防,提高见警率,建立起严密的防控网络,并适时组织打击偷盗的专项统一行动,开展出租房屋地毯式清查,增强威慑力,争取抓获偷盗现行。
三是抓好重点部位防控。我所定期对辖区及周边地区发案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确定阶段性工作要点,以强化人口、社区、阵地等关键网点防控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防控,规定所内侦防队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全镇各金融网点及其周围安全情况开展检查并在银行内签到登记。
四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为提高单位、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我所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告栏等多种途径,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警方提示、下村治安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如国庆期间辖区内发生一村委办公室保险箱撬盗案后,我所随即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各村,开展工作布置,有效地防止了该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五是加强阵地控制。积极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网点函告工商所予以取缔,要求各业主在收购、修理过程中的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严厉查处行业违法经营活动,强化偷盗后销赃渠道的阵地控制。
(三)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调整并增派所内优秀干警出任辖区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负责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每月不少于两次到校园工作,加强与校方的沟通,提高师生法制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秋瑾路一带是我镇学校分布的重点区域,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均落户在此,我所增派警力,积极联合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游戏机、书刊、饮食店等落实检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优化办学环境。我所要求各侦防队员在日常巡逻中有针对性地对校园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逻,同时采取警校联合,共同开展防盗、防伤害专项活动,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校内作案,指导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检查,优化办学环境。
四是对健全帮扶制度。对个别经常扰乱班级纪律、学校教育秩序或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进行民警采取一对一帮教,将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其走上正规,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秩
(四)完善推广社区警务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积极构建社区警务管理网络。已建立的胜利警务室与梅峰警务室在控制区域社会治安形势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以块为主、村厂联防的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公认,为预防犯罪分子向辖区其他管理薄弱地区流窜,我所目前正积极协商在治安形势同样较复杂的五洋片组建警务室,并期逐步推进,争取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结成一张严密的社区警务网,使犯罪分子无懈可击。
一、基本情况分析
2009年至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共查获、办理了区内辅警、保安、联防队员等治安辅助人员刑事犯罪案件24件30人。其中辅警犯罪案件3件3人,均为滥用职权案件;保安犯罪案件19件25人,治保队员犯罪案件2件2人。从犯罪类型看,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监守自盗型(14件19人,占全部案件的58.33%)
主要表现为利用掌管财物的便利条件,或利用对工作环境的熟悉,或利用协助执法之便单独或结伙作案。
(二)滥用职权型(3件3人,占全部案件的14.93%)
3起案件均为交警大队辅警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放纵酒驾、无证驾驶、伪造车辆行驶证、交强险过期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协助肇事者取回被扣车辆,或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并从中谋取私利。在此类犯罪中,身为辅警的犯罪分子往往和社会人员勾结,由社会人员从中牵线搭桥,四处宣称“只要给钱就可以搞定交警部门”,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谈妥“办事好处费”,并在事情办妥后收取贿赂款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典型案例:在简某某、陈某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中,被告人简某某任职广州市番禺区交警三中队事故组辅警,负责协助民警处理交通事故等辅工作。2009年1月至12月间,简某某为徇私利,滥用职权,向多宗交通事故当事人索贿、非法收受贿赂68000元,并从中分得21000元。
典型作案手段:
1.(伪造血液样本隐瞒肇事者酒驾事实)在肇事者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采取调换肇事者血液样本的方式,徇私滥用职权处理该宗交通事故,使肇事者免予相应行政处罚(2次)。
2.(放纵无证驾驶行为并协助取回肇事车辆)肇事者卢某某无证驾驶汽车在迎宾路里仁洞路段因驾驶不慎撞毁护栏,并安排陈某某冒名顶替肇事司机。简某某收取贿赂款后,违规越权、滥用职权处理交通事故,使肇事者免予相应处罚,并取回肇事车辆。
3.(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高额保险赔偿)将杜某某已发生交通事故无法理赔的车辆,运至本区金山大道祥和对开路段,制造虚假事故现场,并利用在负责协助民警调查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便利,非法收受其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5000元,使杜某某违法获得保险公司赔款。
(三)寻衅滋事型(6件7人,占全部案件的25%)
其中,犯罪主体为保安的有4件5人,为治安队员的有2件2人。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加上粗暴执法等惯性影响,保安、治安人员往往倾向于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主要表现为与他人发生口角、纠纷后,迅速纠集其他保安、治安人员到场为本人或他人“出头”。
二、番禺区治安辅助人员设置管理情况
目前,番禺区内共有辅警、保安、联防队员约11500人。其中辅警有约3000人,包括正式辅警(约1700人)和见习辅警(约1300人),其中正式辅警由原辅警队伍组成,该队伍经区委、区政府审批设立,其管理经费由区财政保障,纳入政府租赁岗位序列,并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由公安机关签订劳务合同,并拟定严格细致的《辅警管理办法》予以管理;见习辅警是由原公建治安员队伍组成,其管理经费是由市和区按照3:7比例予以保障,未实行“实名制管理”,也不纳入政府租赁岗位序列。
番禺区内保安员约有3000人,番禺区内有权利自行招聘保安的公司、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共有717家,并有设立一家专门负责保安招聘工作的番禺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的设置需经公安机关备案审查,并交公安机关监督和管理,但该队伍本身和公安机关并无直接权利挂靠关系,也不能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社会治安维护事宜。
番禺区内有联防队员约5500人,主要分为镇街组建或村居组建2种。其中,镇街组建联防队伍共28支,其管理经费由镇街负责,一般由派出所指导、管理,会协助派出所处理社会治安维护事宜;而者村居组建的联防队伍共233支,其管理经费由村、居委会、小区物管中心、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员聘用随意性大,公安机关不参与管理,联防队员素质参差不齐。
三、辅警、保安、联防队员刑事犯罪反映出社会管理漏洞
(一)人员流动性大,缺乏有效管理
除正式辅警队伍是“实名制管理”外,见习辅警、联防队员、保安队伍流动性大,管理随意性也很大,人员素质普遍参差不齐,导致联防队员和保安队伍人员素质较低。这2支队伍人数高达8500人之多,且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治安维护职能,却成为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缺乏法律保障,执行公务难
当此类人员单独外出执法时,一旦受到被执法人的暴力反抗,却因不具备公职人员身份,无法获得法律救助,执行公务难度较大。
(三)辅警工作权限不够明晰,超范围执法情况突出
按照规定,辅警的工作权限只为协助民警从事辅工作,辅警人员既没有办案资格,也没有执法权。但在办案过程中,部分辅警人员超出工作权限范围,存在一手包办案件处理工作和以办案民警名义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等情况,严重超出辅警应有的工作权限。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结合身边人犯罪案例和公安部有关禁令,组织辅警、保安、联防队伍开展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强化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防患于未然
(二)完善辅警工作制度,规范岗位权责
规范岗位职责,明晰民警和辅警等不同身份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职权和责任。严格执行由有资格的民警经办案件、辅警协助办案的规定和双人案件负责制,决不能允许一人负责办案,更不允许辅警承担办案工作。要完善案件保密守则,增强全体人员保密意识,明确要求对未宣布处理结果前决不能对外泄露案情和处理意见,对违反保密守则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发挥基层力量,建立保安、联防队员网格化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