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教育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03 09: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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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教育论文

篇(1)

Abstract:Duringtheperiodofschool,whenstudentsarehurtbyhumanbodyormakingtheresultofbodyhurtstotheothershuman,itisoneofthefocusproblemstoperplextheeducationalcirclesandthelegalcirclesinrecentyearswhetherschoolshouldornotundertakestheduty.Inpractice,thecourthandlesthiskindofdisputetotheschooldutytoo.Thewriterthinksthattheschoolshouldn''''tundertaketheguardianshipdutyortoprotecttheduty,butpromisetheloadthedutytoeducateandmanagetothiskindhurt.Thethesiscommencesfromtheoriginalintentiontoestablishtheguardianshipsystem,tallyinguptheissueoftheproblemoftheguardianshippowerofstudentsduringtheperiodofschool,namelythreekindsofdifferentstandpoints:theschoolpromisesaloadofthenonagestudents''''guardianshipdutyintheschool;theschoolpromisesaloadofthenonagestudents''''partofguardianshipsdutyintheschool;theschoolpromisesaloadofthenonagestudents''''educationprotectionandmanagementduty.Thethesisproceedstoanalysisforabovethreekindsofstandpointsfatherly,announcingthespeciallawpositionofthepublicschoolinguardiansystem,puttingforwardthatitisimpropertoestablishschoolastheguardianofthenonagestudents.Finallythethesisaffirmstoexpatiatecompletelytoeducationperson''''spositionoftheschoolanddutyanddutiesofaloadofdutiesthattheschoolshouldpromise.Theauthorexpectstomakesomehelptoresolvetheproblem.

Keywords:school;guardiansystem;thenonagestudents;guardianduty

引言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害的法律责任,一直是教育界和法律界争论的问题之一。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学生在校期间的伤害事故屡有发生,而一旦追究责任,则学校、致害人和受害人各执其词;二是,我国法律这方面的规定尚不完善,由此导致实践中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一致,司法实践中遇到此类案件,在适用法律时只能很原则,最终难以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因此,正确认识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害的法律责任,从法律上明确这一内容,对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的管理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就此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一、学生在校期间监护权的问题的争论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是否负有监护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学校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成了争论的焦点。这引起了法学界学者对学校应承担何种责任问题的广泛关注,并形成了以下三种观点:

(一)第一种观点,学校应承担在校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

有学者认为,在此种情况下,“父母、配偶将未成年子女或精神病人送进学校或精神病院,实际上已将监护职责移转给上述单位,这些单位在特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负有监护之责。如果当事人之间无特别约定,那么某个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精神病院学习、生活、治疗时致人损害,上述单位不能证明其已尽监护之责,应对此种损害后果负责。”[1]幼儿园、学校是一种特定场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将未成年人送到这些场所,实际上是一种一定时间内监护责任的转移。”[2]

这种观点的理由在于:(1)未成年人应始终得到监护,学生在校时,父母等监护人难以履行监护义务,学校当然应承担起监护义务。(2)父母将子女送到学校就读,就与学校形成了委托监护关系。(3)监护带有明显的社会保障色彩,学校承担监护责任是全社会对未成年学生进行保护的一种形式,(4)大陆法系国家普遍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不能行使亲权时,应为未成年人设置监护。(5)确立学校监护主体地位有利于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

(二)第二种观点:学校应承担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部分监护责任

此种观点认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管理责任和部分监护责任,管理责任在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3]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脱离了原来监护人(包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视线,虽然监护人在法律上尚存有监护责任,但实际上很难直接行使该责任。作为监护人,此时的监护权是间接行使,作为未成年学生学习、活动所在的学校担当一部分责任是适宜的,而且在这期间除了学校不可能由第三方来承担。从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利益出发,由学校承担一部分责任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规范未成年学生所在学校的具体行为。

(三)第三种观点:学校应承担未成年学生的教育保护(管理)责任

此种观点则认为学校承担的是一种保护责任,原因是未尽到“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要求的特别注意义务。”[4]此种观点认为学校的首要责任是教书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依《教育法》[5]和《未成年人保护法》[6]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保护责任,对在校发生的伤害事件承担过错责任。

作者认为以上三种观点,分别从不同角度出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文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民法学理论,以利于维护最大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对该三种观点进行剖析,以求澄清它们的缺陷与不足,并就其正确性予以适当的探讨。

二、学校在监护人制度中的特殊法律地位分析

解决学校是否应当承担监护责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认识学生和学校的法律关系。作者认为,学校与学生是非监护关系,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

(一)从被监护人制度看,不宜确立学校为监护人

从立法上看,我国现行监护制度主要包括被监护人制度、监护人制度和监护责任制度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被监护人包括两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中的未成年人而言其具体应是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即一至四年级的小学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未成年人为四年级以上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中专生及个别读书早的大学生。因此,我国在校未成年学生几乎包括大学以前所有在校读书的学生,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对“九五”教育事业发展概况的相关统计,其人数达到21870万人。难以想象,如果由学校来承担这2亿多人的监护责任,并对伤害事故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以现有的办学经费、师资力量以及其他相关条件为基础,学校应如何尽到监护责任?如果学校承担了监护责任或部分监护责任,即意味着学校监护的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这就造成在学生伤害学生的案例中,学校同时担任当事人双方的监护人的尴尬局面。学校不但因是受害人的监护人而承担“监护不利”造成的损失,还作为致害人的监护人对致害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如此重负,难堪承担。

监护责任是一项十分繁重的责任,大陆法系国家在立法上一般不主张一个民事主体(特别是自然人)同时担任多人的监护人。《德国民法典》[7]第1786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3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或财产享有照顾权的人可以拒绝承担监护。《法国民法典》[8]第428条规定:“……因年龄、疾病、距离遥远,职业或家庭事务极为繁忙,不能负担监护任务的人,或者已负担的监护任务过于沉重,不能负担新的监护任务的人,得免于负担监护任务。”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施行的《澳门民法典》[9]第1790条亦规定,“必须照顾两名以上直系血亲卑亲属的人”可以推辞监护职务。可见,监护人应当有条件有能力才可担负监护责任。而在我国,一所学校里往往有成百上千的学生,要求学校承担监护责任是根本不现实的,况且就作者查阅过的国外民法典看,亦没有要求学校承担监护责任的立法先例。

(二)从监护人制度方面看,不宜确立学校为监护人

从现行立法来看,我国监护人制度主要包括监护人的产生的和监护人的资格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这些规定构成了我国法定监护人的范围,但其中并没有包括学校。从指定监护人的产生看,其范围也以法定有监护资格的人为限,因而我国指定监护人也不包括学校在内。

有学者认为学校承担监护责任的依据在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正文简称《若干意见的解释》)的第22条确立的委托监护制度,并认为一旦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即把监护责任转移给学校,学校成为监护人。这种认识是不妥的,其没有考虑到委托监护行为的性质。委托是典型的合同行为,合同行为是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在学校没有意思表示承担监护责任的情况下,学校当然不是监护人。也有学者会认为学校在接受学生入学时,就默认了监护责任,怎么能说学校没有表示承担监护责任呢?这种认识是站不住的。以默认形式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事先的约定,或者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学校显然没有默认承担监护责任。况且根据监护是义务而非权利的观点,更应当经学校充分表示意思的机会,而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学校已自愿承担了监护责任。按第22条的规定,委托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有过错,因此,那种要求学校承担无过错的委托监护责任的观点也是缺乏依据的。

有些学者认为,根据国外有关规定,未成年人应当时时获得监护,未成年学生在校时即脱离了父母的亲权或监护,学校应当成为他们的监护人,并认为学校监护体现了现代监护的社会保障性质,是国家和社会关怀未成年人的一种形式。[10]无可非议,对未成年人的监督和保护是应常在的,但是否一定要上升到监护的高度?事实上,即使是父母,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照顾未成年人,总会存在监护真空。虽然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人,不处于亲权的下的,或父母即非在涉及人身、亦非在涉及财产的事务上有权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获得监护人。”(《德国民法典》第1773条第一款)但并有能以此为依据认为未成年人就应时刻获得监护,或认为被监护人可以有多个监护人。大陆法系国家这种规定虽是监护产生的依据,但有两点必须澄清:

首先,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父母的亲权和监护人的监护分别立法,以上规定正好说明亲权与监护不可能同时存在,监护的产生必须以亲权的不能行使为条件。换句话说,以上规定正好说明父母的监护与学校的监护不能同时存在。其次,大陆法系国家在一般情况下均规定监护人仅得为一人。《德国民法典》第1775条规定“监护法院可以选任一对夫妻共同作监护人。除此的外,以不存在需要选任数个监护人的特别理由为限,监护法院只应为被监护人以及在有兄弟姐妹需受监护时,为全体被监护人选任一个监护人。”《日本民法典》[11]第843条规定:“监护人应为一人。”与我国同为社会主义国家的越南在其1995年颁行的《越南民法典》[12]第六十七条第四款中亦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名监护人”。可见,在未成年学生暂时脱离父母到校读书的情况下,不一定要设立一个新的监护人,造成多个监护人同时承担监护责任的局面。大陆法系国家并没有这种做法。

由此可见学校并没有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的必要,因为一方面未成年学生在入学前已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其承担了监护责任,另一方面学校是专司教育的单位,对未成年学生承担教育保护责任,而不是专门履行监护责任的单位,具有社会保障的职能。

(三)从监护责任制度方面看,不宜确立学校为监护人

篇(2)

英语文化中“以人为本”理念对人的肯定和凸显,表现出强烈的对生命的敬畏和关爱之情,英语文化中的爱宣扬的是一种摆脱了血缘关系或不局限于血缘关系的、平等地爱所人的爱,即博爱,在西方许多国家,尤其是在英美,英语文化系统基督教文化是博爱思想的土壤和源流,基督教精和古希腊理性主义精成为英语文化的象征。英语文化中有很多精神性的价值资源,对于我们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很有好处,因为其中有的价值资源与汉语文化相通,认为一切形式的爱都以博爱为基础,在教育中提倡的是尊师爱生。

2初中英语课程的文化价值

新版课程标准体现英语学习的工具性和人文性,课程标准中第3-5级的目标是对英语学习表现出积极性和初步的自信心,能与教师或同学就熟悉的话题交换信息,能尝试使用适当的学习方法,能听懂有关熟悉话题的语段和简短的故事,能意识到语言交际中存在文化差异;有明确的学习需耍和目标,能在所设经常交际情景中听懂对话和小故事,能在学习中相互学习帮助,克服困难。

在学习和日常交际中能注意到中外文化的异同;有较明确的英语学动机,能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并报告结果,能听懂教师有关熟悉话题的陈述并参与讨论,进一步增强对文化差异的理解与认识。初中英语教育中进行人文精教育,课标中应该体现人文精神的动态生成,课标中应增加“探寻”、“反思”等词汇,摆脱仅仅停留在文化知识的表述,引导师生在英语教育活动中用多元的视角,在英语教学中发掘英语教材中所蕴涵的文化资源,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整个英语教材内容以人为中心。

语言从来就是思想和文化的主要载体,在教材中尊重人,鼓励人,关爱人的内容最为突出,英语教学应当遵循语言教学规律,这是英语文化的特色,寓文化教育于语言教学之中,也是整个英语文化的价值取向。详细地说,英语教材内容凸显了对人的尊重,让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英语教材内容关注人的主体性,目的都是为了人的发展。英语教材内容充分表达了对人的关爱,也是教育的一笔财富,显现了英美国家文化对人的呵护。英语教材教会学生随时关心人,而且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具有时代气息,充分体现人文精神。

3初中英语教育实现人文价值原则表现

篇(3)

   

大学语文是高校非文学专业的一门文化素质教育课,也是一门文化素质教育的基础课程,世界各国无不重视语言文学的教育。大学语文教学不仅能训练大学生正确的母语表达和理解能力,而且能激发大学生对民族语言文字的热爱,更好地了解祖国的文化传统,增强对民族精神的认同感,提高对外国优秀文化成果的欣赏和借鉴力,这些特有的功能是任何其它课程所不能取代的。遗憾的是,近年来,在高等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实践中,语文课程长期遭到冷落,不仅其人文价值被严重消解,而且其语言工具价值也被大打折扣。全面发掘大学语文课的人文内涵,重拾大学语文课的人文价值,是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大学语文走出困境需要多方面力量的作用,任何单一方面的努力都将难以扭转其边缘化处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去努力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也不意味着每一种努力都没有任何意义,努力去改变困境总比停歇观望要好,只要不停地向前走,大学语文的尴尬处境总会有一天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要想向前走,必须具有前瞻性的思维,必须首先要确定大学语文教学改革的目标在哪里,通往目标的可能路径是什么。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层面加以探索,这里仅从认识论层面提出一些带有思路性的看法。   

   

一、完善教学管理机制   

   

一个院校的教学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个院校的教学水平,因此,思考大学语文教学问题不能不涉及教学管理问题。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为,管理就是服务,教学管理就是为教学服务,为教学活动的有效运行服务。那么,对于大学语文教学,教学管理者应当怎样才能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呢?   

我们知道,教学活动离不开制度的支撑、制约和调控,必要的制度保证是大学语文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大学语文要想摆脱身处边缘地位的困境,赢得与其它课程同等的地位,必须求助于制度供给,只有在制度上获得保证才能引起校内各院系领导、广大教师与学生的重视。否则,大学语文就会被其它课程所挤压,不仅课时得不到保证,就连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也难以建构起来。   

制度的执行要靠有效的机制来落实,缺失有活力的机制,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有活力的机制不是单一的机制,而是一个机制体系,有了机制而机制体系不完整,同样难以使大学语文在高校站稳脚跟,难以发挥人文素质教育的作用。目前,几乎所有的高校都开设了大学语文课程,几乎所有的大学校长都会说开设大学语文很重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或听到某一位大学校长在公开场合否定或贬低大学语文这门课程。可是,大学语文总是在高校普遍处于尴尬地位、毫无生机、甚至暗中受到挤压,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大学语文的管理缺少健全的机制。一个完整、健全的管理机制体系,应由若干个具体的机制组成:   

一是导引机制,即从素质教育角度导引导全校师生,对大学语文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形成共识。同时,还要引导教师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是运行机制,即保证大学语文按照常规课程要求得到正常开设。要避免随意缩减大学语文课时或以种种借口给其它课程让路的现象发生,不得随意取消或变相由其它课程取代;   

三是评价机制,即对大学语文课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评价体系要经过师生民主讨论,才能有效发挥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指导作用。评价体系要遵循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相统一的原则,特别是要充分体现评价的人文关怀视角,设立必要的人文关怀视点。所谓人文关怀视点,就是要有能够反映人文素质教育行为和效果的评价要素,这些要素可参考大学语文人文内涵的要义选取;   

四是激励机制,即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积极鼓励教师在语文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充分发挥教师在语文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对语文教学改革作出重大贡献者,要充分给予肯定,对改革中的失误要持以宽容态度。激励和宽容是对立的统一体,激励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宽容的目的也是为了发展。所谓宽容,就是要允许探索的失败,因为探索本身就是一种风险性行为,探索的结果可能是成功的,也可能是失败的,而且失败往往要多于成功。也就是说,没有宽容也就没有探索,没有探索,发展也就失去了动力。因此,教学管理者必须树立宽容意识,特别是对教师改革创新中一时一事的失误,不要动辄以“教学事故”棒嚇之。   

二、发掘和运用人文教育资源   

   

大学语文教材中蕴涵着极为丰富的人文教育资源,要想在大学语文教学中实现其人文教育价值,使语文教学能够真正起到提高学生人文素质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掘、运用语文课所蕴涵的丰富的人文教育资源。人文教育资源是人文教育的原材料,有了大量丰富而深刻的原材料,才有可能在教学中向学生传递高质量、高品位的人文信息。这里仅以人格教育为例,谈一下如何在人格层面发掘大学语文课程中的人文教育资源。   

(一)发掘作家的人文教育资源。一个优秀作家,其思想的闪光之处除了体现在他的作品中,还应体现在他的经历中。大学语文中能使人叹服的作家不胜枚举,他们的不平凡经历,他们的高风亮节、爱国情感、顽强意志,是对大学生进行高尚人格教育最宝贵资源。对典型作家不平凡经历的讲述可激发学生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因此,结合教学内容,教师应向学生讲述优秀作家的不平凡经历。如,讲到屈原,教师不仿先吟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一尽人皆知的名句,然后引出作家经历。当教师用充满感情的语调将屈原为楚国的富国强兵而与国外贼人、国内奸人奋斗一生的经历讲述给学生时,在文史知识的系统方面有所欠缺的学生,自然在获取新知识的同时会受到强烈的精神震撼,会被屈原那种明大义、不屈服、宁愿以死明志也不苟活的气节与精神所感动。再如,司马迁是中国历史上又一个人格光辉形象,他的经历曲折跌宕,青年时好学,入仕后刚直,获罪后忍辱,出狱后发奋,忍个人之辱,完成了流传千古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宋代文学家欧阳修,自幼丧父,母亲以芦荻画地的方式教育他,令其贫贱不失志,苦读成才。杜甫等诗人“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至今仍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   

(二)发掘作品中的人格教育资源。本着对传统文化扬弃的态度和古为今用的原则,在语文教学中,教师应努力挖掘作品中反映人类或民族道德、品质、思想、感情的精华,并赋予他们以时代的意义,让学生在心灵深处树立起精神的楷模和道德的榜样。大学语文中的大部分文章在写社会、写人物、写景物时,无不倾注了作家的爱与憎、好与恶。因此,授课时教师应缘文释道,因道释文,以文中高尚的道德情操拨动学生的心弦,这样既能让学生感受到语言文学的表现力,又能使其受到文中情与理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如,孟子的“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杜甫不惧“吾庐独破受冻”而愿“大庇天下寒士”的宽阔胸怀等。教师应该通过文学作品中思想道德的闪光点,去熏陶、感染、激励学生,以引起学生心灵的共鸣,从而产生对高尚人格情操赞叹、感奋、仿效的心理。   

(三)发掘教学中的自我反思资源。反思是一种宝贵的人格品质,反思是使人向前、向上发展的内在动力。在语文教学中,对作品的分析可以提高学生自我反思、自我审视、自我塑造的能力。一个人在外界事物的影响下,内心世界往往要产生各种矛盾。具有自我反思、自我审视、自我塑造能力的人,他面对各种矛盾斗争,总是能善于自觉地反省自己的过去,在反思中提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反思中正确估价自己的现状,并对自己的未来作出正确选择,从而进行自觉的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使自己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状态。在语文教学中,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注意培养学生“内省”、“慎独”的好习惯,提高他们自我反思、自我审视、自我塑造能力。孔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荀子的“君子博学而且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韩愈的“行成于思而毁于随,业精于勤而荒于嬉”等,都是极好的培养学生自我反思精神的名言隽语。   

   

参考文献:   

篇(4)

教育责任感是教师对履行教育义务的行为结果所应负的道义上的责任的认识。也就是说,教师在教育实践中自觉地意识到社会对教师提出的各种道德要求的合理性,因而能把遵循教师道德要求看作是自己的内在道德需要,是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教育责任感的强弱直接制约着他的尽职程度,而教师能否尽职,直接关系到能否培养出合格的学生。在教育实践中,教师的教育责任感有着重要的作用。教育责任感是从教师的义务中引申出来的,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教师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是国家、社会对教师的总体要求。为了完成这一使命,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并且要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对学生的责任。教师必须根据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法制教育,教师还必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抵制和防止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不良现象。通过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使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公民。教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和思想品德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科学文化技术教育,使学生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之才。教师必须努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

3教师对自己的责任。作为教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用健康、积极、向上的思想去影响学生,用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教学去传道、授业、解惑。

教育责任感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各有侧重,又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缺一不可。对国家、社会的责任,是教育责任感的灵魂,对学生的责任和对自己的责任,是教育责任感的基石。教育责任感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是每一位教师在道德方面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二、影响幼师生教育责任感的因素

1在道德观方面,幼师女生表现出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的失衡。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女生能认识到品德修养是做人之本。但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女生常常表现出对社会公德不以为然。比如:有些同学自视清高,要求别人尊重自己,但见到老师却连招呼都不打,公共汽车上遇到老人不主动让座,视而不见。不少女生爱惜个人物品,但对社会公物却不爱惜,教室、琴房长明灯现象比比皆是,课桌、讲台随手涂鸦。

2在人生观方面,幼师女生表现出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幼师女生中许多人是带着轻松、易学的念头,父母、亲友的期望及自我陶醉来到校园的,她们是按一种属于艺术学习的思维定势来塑造自我的,认为自己一定能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然而同时的,女生们绝大多数表现为成才欲望较强,奋斗精神较弱。部分女生由于学习专业技能课的自身素质较弱(比如舞蹈课、琴法课、视唱及乐理等),一进校便表现出不知所措的烦燥,甚至畏学。她们渴望成就一番事业,但往往又缺乏坚韧不拔的意志。盼望有所作为,却又疏于基本功训练。理想和现实的反差对她们今后所从事的工作、事业构成严重威胁。

3在价值观方面。幼师女生表现出功利化和实用化。从调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女生是怀抱“找出路”、“跳农门”、“落根大城市”等一系列复杂心态来学校的。城镇籍女生来幼师是为了能够在大城市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农村籍报考幼师则希望跳出农门,走出自己家乡的那个小村庄。更为夸张的是有些女生读幼师是为了有一个好名声,以便能找有钱人来嫁。虽然这些女生入学动机各异,但她们几乎都表现为更注重个人成才目标的实现。她们渴望成才,但又往往单凭个人兴趣爱好和自我价值取向进行“自我设计”,把成才目标建立在狭隘的个人利益基础上。

4独立意识增强,但意识和能力失衡。由于自我意识的发展,女生们要求能够独立。她们对于《中师生行为规范守则》的条例以及学校学工处制定的文明细则不以为然。因此,大部分时间用来上网交网友、写信交笔友现象在许多女生中流行开来。她们一方面自我意识增强,另一方面法纪观念却相应淡薄了。她们的自我意识增强,但在真正的现实面前,却又显得手足无措。由于缺乏明辨是非能力,有不少女生因此耽误了学业,更有甚者严重违犯中师生行为条例,受到批评处分。女生独立意识增强,法纪观念淡薄,于是对学校的规章制度有抵触情绪。这种意识与能力的不平衡使大多数女生常常处于矛盾冲突状态,并时常伴有挫折感。

5学校教育方面。首先,学校忽视了对学生的正面教育。学生教育责任感的形成和发展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必须通过学校教育才能实现。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忽视精神文明建设,以致思想道德建设严重滞后,因此,怎样有针对性地、更有效地对学生进行人生理想、人生价值、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教育,我们的研究不够,实施乏力,成效不显著。即使像爱国主义这样严肃的教育,我们往往过多地停留在展示祖国大好河山、悠久历史文化等对祖国自豪感的培养上,难以把对祖国的自豪感升华为“振兴中华”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并能从中引发出他们对祖国的强烈责任。正因为如此,学生们建立起来的责任意识,一方面缺乏社会价值,缺乏正确的责任动机:另一方面经不起不良社会环境和社会舆论的干扰,不能自觉地、持久地去实践自己的责任。其次,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校德育过程形式化,重灌输,轻实践:重知识体系,管理条条框框繁杂,对学生限制太死,“一刀切”现象突出,学生个性压抑,形成了“两面”人格、知行脱节。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严格的管理制度当然是必要的,但在管理中要尊重并逐步地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否则,学生觉得自己总是处于管理者的对立面,容易产生逆反情绪,也妨碍了他们对自己的社会地位的确认。因此,幼师学校必须改革学生管理方法,探索有利于培养幼师生教育责任感的教育模式。最后,学校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教育责任感培养的实践活动。教育见习和实习是学生学习他人经验和将所学的知识综合运用于教育实践的过程,是幼师学校的必修课,是培养高素质教师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同时,教育见习和实习是幼师学校培养学生教育责任感最重要的实践活动。因为教育实习和见习是师范生在校期间最早也是直接体验教师角色的开始,对师范生从事教育事业有着重要的启蒙作用,师范生通过面对面地与学生接触,与社会接触,第一次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教师角色的重要性,从而体验到什么是教育责任感。而从目前情况看教育见习和实习一直是师范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这主要表现在教育实习的时间短,有些学校为了省钱、省事而将教育见习和实习合并在一起,安排在临近毕业前。

这样就使学生对教材的熟悉、教法的了解、教师工作的尝试集中在一起。这种安排,一方面,对实习生来说,由于时间有限,临近毕业也无法弥补在实习中所发现的自己知识、能力方面的不足之处;另一方面,对实习学校来说,由于迫于教学计划的压力,而实习生平时技能训练太少,唯恐实习会影响教学质量而不愿接受实习生。再加上由于实习经费和指导教师的匾乏,有些学校采用了“分散实习”、“模拟实习”等形式,这无疑对参加这些形式实习的同学缺少全面指导和严格的管理,从而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幼师生教育责任感的培养

怎样解决学校教育责任感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责任感教育的实效?笔者认为,我们必须改革传统的责任感教育模式,创建一种新的适合当前需要的有效模式,从而提高责任感教育的效果。

1从学生需要的实际出发,多层次化地进行学校德育教育。以往在德育目标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目的和目标不分。用目的代替目标,只有高度,没有梯度,这就像哭人家上楼而不纳人家梯子。学校的责任感教育工作要改变统一目标教育带来的“假、大、空”现象,就必须从学生的思想、道德、伦理等方面的实际出发:将一元化的道德教育目标分成若干个层次,即对各年龄阶段和教育阶段确定不同层次的具体目标和教育的起点,依次选择相应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途径,再把各阶段各层次的德育目标和措施整体地衔接起来,逐步提高,才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我们进行学校道德教育的改革,重要的任务就是从学生实际出发,将总体目标具体化,即为学生发展的每一个年龄阶段、每一级发展水平拟出道德教育的具体目标。由于每个学生家庭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文化状况、所受教育不同以及个人主观因索的差异,在思想发展和对自己的要求上也必然呈现出多种情况,不能强求一律。因此对道德教育目标层次化,不仅要把最高目标分解为各个年龄阶段的目标,而且要针对各年级学生发展的不同要求,制定出各年级德育的具体目标。这种有针对性的教育,才能促进个体成员充分的发展。

2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培养。人的价值观念,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其形成和发展受三方面因素的制约,即社会结构和社会运作模式、人们已有的价值观念以及政府提倡的主流价值观念。而社会结构和社会运作模式则起着根本性的决定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社会转型时期,对价值观念的规范、标准、体系及思维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对当前的幼师生来说,她们的人生志向趋于务实,注重实效,关注自我,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商品意识,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标准的。此外,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会对学生的价值观念造成冲击,对诸如金钱至上、吃喝玩乐、损人利己、空虚无聊等不良习俗,我们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加以克服。同时,必须摒弃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陈腐观念,以使之具有更加务实的人格,从而成为一个文明人进入社会。幼师生现代人格特征的形成,与社会的大力倡导也是密不可分的。社会倡导的主流道德起着导引、催化、灌输的作用,尤其是在现代社会里,通过大众传媒、社会倡导的主流价值的影响作用更大。因此,社会和学校必须加强正面教育,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幼师生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形成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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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专家认为,在幼儿心智发育阶段、特别是学龄前阶段,父母的共同教育对其健康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其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父母任何单方面的,或者单一的教育,都没有共同的教育效果好。

研究表明,父母共同用心教育孩子,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相反,残缺的家庭教育,则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残缺的家庭教育,不利于孩子人文性格的全面、健康发育。

父亲能给孩子坚强的性格,母爱则是孩子心灵的避免港。对于这个贴子中的父亲行为,明显是不负责的行为,这样不仅无助于家庭的和睦,也无助于孩子坚强性格的培养。当然,父母双方任何一方教育的残缺,都是孩子人文性格培养的缺憾,都不利于孩子的人文性格全面健康发育。

父母任何一方教育的缺失,会让孩子从小失去家庭的安全感。

孩子长时间得不到爸爸或妈妈的关注,会让他不成熟的心智想当然地认为爸爸妈妈不爱他了,会让他心里产生挫折感与胆怯感,长此以往,只会让孩子越来缺乏家庭的安全感,会让孩子心中滋生对外界的不信任感,这将极大伤害孩子的健康成长。

父母任何一方教育的缺失,不利于孩子心智快乐成长。

在大众的印象里,快乐是孩子童年的符号与象征。但父母任何一方对孩子教育不上心、不尽心,会让孩子的关爱残缺,自然也不利于孩子快乐生活环境的创造,不利于孩子心智的快乐成长。长期下去,严重者可能会导致孩子的心理发育存在障碍、产生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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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代大学生责任感缺失的表现

(一)重视自我价值,轻视社会价值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体现在重视自我价值,轻视社会价值。主要表现在重个人,轻社会。任何事情都是以“自我”的需求为目标,崇尚“追求自我”往往忽略了家庭、社会的责任。当个人的需求和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往往只强调了个人的需求而忽略了集体的利益;当个人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往往强调个人的利益,缺乏个人为国家牺牲的精神。

(二)目标定位不合适一部分大学生往往以片面的追求个人的发展和前途,而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社会成员,还应该为集体、为国家尽一份责任。他们往往局限于自己的理想,并没有把自己的理想和集体、国家的责任有机的融合,缺失必要的担当意识,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责任感日益淡漠。

(三)社会公德意识淡漠应当承认当代大学生的主流思想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有部分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淡漠,主要表现在缺乏礼貌;知行不一,实践能力差;损坏公共财物;考试舞弊等。

(四)权利与义务关系不明确,缺乏感恩之心当代大学生表达自己权利诉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凡事往往以追求自己的利益为目的,不择手段,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只是强调家庭、集体、国家的帮助,缺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一部分大学生认为父母供养自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懂得体恤父母的辛苦;一部分大学生认为自己交学费,自由选课,自由就业是理所当然的,是自己的权利,而他们往往忽视了自己应该履行学校的纪律,尊敬师长。极少数大学生对帮助自己的老师,学校,资助自己读完大学的社会热心人士缺乏感恩之心,不懂得学业有成之后,应该回报社会。

三、新时期当代大学生责任感教育的途径

(一)以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导向,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责任感内涵一是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当代大学生认识到历史赋予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反映出中华民族发展的趋势,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此,必须发挥思想教育这一强大的力量武器,来武装当代大学生头脑,不断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自觉的修正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把自己的价值控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把自己的发展和国家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二是加强公民道德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社会责任感是公民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各种义务的自我自律意识,是一种基本的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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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是整体护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体护理实践中最成功的环节之一,起到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观念转变到工作模式转变的作用,体现了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病人,有利于医院的发展,有利于护理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1]。但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医务人员的行为将随时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许多潜在性的法律责任问题也随时围绕着每个医务人员。医院健康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行为和治疗手段,也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责任问题。因此,护士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能范围和法律责任,明白病人及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从而有效维护病人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1健康教育是对病人权利的尊重,也是护士的义务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病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安全权、求偿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有权复印病历,[2]以及保护隐私权、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诉讼权等权利。[3]医院健康教育是以医院为基地,以病人及其家属为对象,通过护理人员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过程,达到使病人了解增进健康的知识,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和问题,使其行为向有利于健康的方向发展。[4]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也是对病人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安全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等权利的尊重,护士有义务维护病人以上权利。如果护士不履行这一义务,就有可能侵犯病人权利引起纠纷甚至诉诸法律。如病人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用药等治疗护理措施,如果病人不了解有关情况或不同意某种检查方式、治疗方案等,就制定护理计划与措施,这种行为就侵犯了病人的知情权,也不利于治疗和护理。[5]同时,我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了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因此,开展健康教育不仅是对病人权利的尊重,也是护士应尽的义务。

2健康教育实施记录的法律意义

随着循证医学的兴起,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及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一切医疗护理行为均应留有记录,利于举证。实施健康教育也同其他医疗护理行为一样,必须有记录。目前各级医院在开展整体护理过程中普遍使用的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实施单也同其他护理文书一样,应成为严肃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医疗护理文书,要求记录真实、及时、完整、科学,切忌涂改、伪造并有病人或家属签名。对一些特殊检查、治疗及用药除了事前讲明目的和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大致检查方法外,还应有专门设计的同意书供病人或家属签字认可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仅构成对病人知情同意权的侵犯,病人还可能以此为由拒付医药费,给医院造成损失。假如用药或检查给病人带来了人身损害,医护人员则有可能被告上法庭。另外,实施健康教育后还应在病人护理记录或交班报告中也有体现。总之,完善有关健康教育的记录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也有利于护士自身权益的维护。

3健康教育实施能力及技巧与护理纠纷的关系

3.1不能保持医护健康教育的一致性,有可能导致医疗护理纠纷。医院健康教育义务由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在开展健康教育过程中,有许多知识内容涉及疾病的病理生理变化及转归、自我护理方法等,如果护士专科知识缺乏,又与医生之间沟通交流不够,有可能出现护士解释不到位甚至错误解释,或与主管医生不一致甚至前后矛盾的解释的现象,这样不仅病人对护士的信任度降低,而且可能导致医疗护理纠纷。如一患儿肌内注射后出现肌内血肿,护士嘱家属立即热敷,医生嘱家属立即冷敷,后患儿家属遵护嘱热敷后血肿扩大,遂引起患儿家属不满并状告护士。因此,护士必须加强专科护理知识学习,定期跟随医生查房,加强与医生之间的沟通,提高开展健康教育的能力,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3.2沟通解释技巧不当导致病人误解。在健康教育过程中正确适当地使用解释性语言十分重要。除了注意应用通俗易懂的大众化语言之外,还要掌握婉转修饰的语言艺术,切忌将话说“满”,说“死”,说过头。要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释及如何解释。如曾有护士在对介入治疗前病人讲解股动脉穿刺后压迫止血的重要性时,本意是想告知病人股动脉出血的危险性,却使用了“出血可能会喷到天花板上”的不恰当的夸张说法,使病人产生恐惧心理而改变主意不同意介入治疗,从而导致医生及病人对护士不满。因此,应加强护士沟通交流技巧训练,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

3.3对该实行保护性医疗的病人,护士对该保密的内容进行了讲解,有可能导致纠纷甚至发生不良后果。如对实行保护性医疗的癌症病人,护士无意中对化疗药的作用进行讲解时可能泄露病人病情,从而加重病人心理负担,加重病情甚至引起病人自杀等不良后果,从而也有可能导致法律责任问题。故护士对此类病人应慎重行事。

4健康教育中医护分工协作问题

随着医疗纠纷的增加,医疗护理工作的责任及风险也在不断增加。每个护理人员应准确地了解其职责的法律范围,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必须有医嘱及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以防产生法律纠纷。护理健康教育与医生的告知制度在内容上有重叠,但也有各自的范围和侧重点。如医生主要告知病人病情、转归、治疗方案,而护士则根据医生诊断及治疗方案侧重在对病人的饮食、睡眠、排泄、服药、活动及锻炼,环境及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讲解,配合医生完成治疗计划,促进病人康复。因此,健康教育中医护应加强分工合作,根据各医院各科室特点作出符合本科实际的规定,以利于护士在健康教育过程中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健康教育义务。假如超出了职责范围且给病人带来损害,护士将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左月燃.对护理专业开展健康教育的认识和思考.中华护理杂志,2000,35(6):325.

2毛忠强,王玲,韩淑惠.病人就医权益与医院义务的研究.中国医院管理,1997,9(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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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意义;内涵;途径

作者单位:210046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道德责任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所提出的道德责任要求和受教育者道德水平发展的心理规律,使其掌握一定的道德责任规范,并通过其内心体验,逐步形成一定的道德责任感,养成道德责任行为习惯的活动[1]。当前,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当代大学生普遍出现了责任意识淡化、人生价值错位、道德缺失和行为失范等道德责任方面的问题[2],医药类大学生也不同程度地出现这些情况。而医药类大学生将来大部分要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医疗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医学领域的风险性,更需要敬业奉献的精神和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因此探讨医药类大学生的道德责任教育问题尤为重要。

1 加强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的重要意义

1.1 加强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是培养合格医疗人才的基本要求

医疗卫生工作是一种救死扶伤的高尚职业,社会上有众多职业,而这个职业更要求做人诚实、正直、忠厚、谨慎、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对患者富有同情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对生命极其尊重”应该永远是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职业信条,而其最基本的核心应是道德责任意识的培养。只有具备道德责任,才能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学习,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等等。因此,加强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是培养合格医疗人才的基本要求。

1.2 加强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是弘扬传统医德的基本要求

自古以来历代医家都强调医德的重要性,唐代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药方》一书中提出“大医精诚”[3]、清代医家喻昌在《医门法律》中更是把医德具体贯穿、融化于医疗实践之中,摆脱医德游离于医疗实践之上的空洞说教[4]。医德要求医生有仁者之心,仁者爱人,故医家必须真诚仁爱为患者服务。医者以仁心施仁术,必会得到患者的敬爱和信赖,建立深厚的友谊,有些友情甚至终生不渝而传为佳话,也必然增加治疗效果。在当前商品经济浪潮中,医患之间缺乏感情沟通,一旦治疗效果不如患者理想,常因误解而引发医疗纠纷,这是医患双方都不愿发生的。有优良医德的医师,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避免尴尬的处境。医药类大学生要具有尊师重道的品德,要尊敬导师,得到他们的爱护和教导,善于向同学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要善于集思广益,同时也要尊重真理和客观法则,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立志做一个医德高尚受人敬重的医师。

1.3 加强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是推动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当前,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受经济利益驱使和不良风气的侵蚀,部分人出现、乱收费、收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虽然只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卫生行业的形象;部分医务人员只注重眼前和局部利益,缺乏严谨、踏实的作风,如问诊不详细,检查不耐心、诊断不准确、治疗不规范、护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以致引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冲突愈演愈烈,医患关系紧张,尽管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患者对效果期望过高,而现代医学水平达不到,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对医患关系有负面影响,以及医患沟通不畅等原因[5],但同时这也与部分医务人员的素质不高有关系。另一方面,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越来越高,患者不仅希望缓解病情,还希望得到心理、人文的关怀等,需要更加耐心、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因此对于医务人员的道德责任要求更高,医药类大学生更要具备基本的道德责任素质。

2 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的内涵

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观的内涵包括自我责任观、他人责任观和职业责任观。

2.1 对自己负责

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谓“修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即培养对自我负责的一种态度。医药类大学生的自我责任观是培养对他人、职业、和社会负责的内在基础和前提条件[6]。医药类大学生首先是作为个体而存在的,一个人首先应对自己负责,人只有具备自我责任意识,才能启动内在动力,发挥创造性,才能进一步上升为社会责任感。自我责任的基本内涵是:“自尊、自爱、自觉、自律、自主、自强。”要有对自己负责的勇气和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必须认识到,一个人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当对自己负责,学会了解自己、认识自己、接纳自己、保护自己、发展自己。在合理的范围内,让自己好好地生存下去,并获得发展。我们要培养医药类大学生树立做人的责任感,建立正确的道德观,重视个人自身修养,重视锻炼身体与学习本领,提高他们对自己负责的责任意识,即使当自己碰到任何困难的时候,也应当不断地激励自己,勇往直前坚持到底,从而成为一名积极向上、业务扎实、尊重生命、品行端正的合格的医疗工作者。

2.2 对他人负责

医药类大学生的他人责任观应包括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平等待人、乐于助人、宽容度人、信任他人。人生在世,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孔子云:“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中,应该尊重每一个人,个人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对他人的存在和发展充满同样的道德责任心,才能找到发展自己的机会。人与人之间的这种相互依赖性,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必须相互承担责任,每个人的生存都依赖于他人对其负责,是他人对其负责的结果。因此,人生价值内容的本身,就包含着对他人承担一定责任。只有具备这样的他人责任观,才能对患者富有深厚的怜悯心和同情心,不能对患者的不幸和痛苦漠然置之,才会尽己所能地为解决他人病痛而不懈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才能真正对患者进行心理上的、人文上的关怀。

2.3 恪守职业道德

应尽早培养医药类大学生的职业责任观。职业既是生存的必须,又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更是社会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类大学生将来从事的职业大多是医疗卫生行业,医疗卫生行业对于职业道德的要求尤为突出。自古以来,我国医家一直强调“医德”的重要性,在现代医疗行业中,更需要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应做到救死扶伤,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为患者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等等。医药类大学生在校期间,应提前给予职业道德的培养和训练,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未来所从事职业的崇高与伟大。

3 加强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的途径

在医学类院校中,应探讨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的合理实现路径。

3.1 教育内容 科学设置

医学类院校中,合理开设弘扬优秀传统道德以及现代职业道德的教育课程,中国优秀传统道德是古代先哲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文明财富,也是中国文化对世界文明最突出的贡献之一,时至今日,它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价值。克己奉公、精忠爱国的爱国主义传统,博施仁爱、推己及人的仁爱传统教育,言行一致、重诺守信的诚信传统教育以及修己慎独、知行合一的修身传统教育等等[7]都对医药类大学生的道德责任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要加强古代医德的教育,治病救人、勤奋敬业、德才兼备、博施济众的古代医德观念,对于现代医德的培养仍有很深的教育意义。

3.2 校园文化 养成教育

校园文化活动是学生素质发展的基本途径,活动体验是诱发责任情感的有效手段。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加强道德责任的体验和养成,能够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在活动方式上,给予学生充分的信任和责任,活动前,确定活动目标,明确分工职责,要求学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事后总结活动的经验和教训,并有意识地引导和激发学生对于集体和他人的责任感,这是培养责任感不可或缺的条件;在活动内容的选择上,可以针对医药类大学生道德责任的基本要求,开展不同主题的活动,如关心自我成长、生态环保、敬老助残、关注弱势群体以及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道德责任感。

3.3 道德榜样 积极示范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首先应发挥教育者自身的积极示范作用。医学类院校的教师,自己首先要具备高尚的道德和责任意识,才能对学生加以积极的影响和引导;其次要发挥道德楷模的引领作用。选择在岗位中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医德高尚的医疗卫生工作者作为教育素材,激发医药类大学生对他们的尊重和敬仰,将抽象的道德规范人格化、具体化,以鲜活、具体、真实的形象影响学生的心灵,使教育更富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3.4 教育手段 灵活开放

当前,互联网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方式,也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念与道德意识。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开放、平等、互动的特性进行道德责任教育。通过专题网站、校园BBS、个人博客等多种渠道,使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超越时空限制平等对话、自由沟通,切实贯彻教育平等性原则,摆脱说教式教育模式,使受教育者在轻松、自由、平等的对话中,领会道德责任的真谛,教育的效果会更加突出。

参 考 文 献

[1] 李尽晖.当代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研究.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07:131.

[2] 陈斌.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存在的问题及优化策略.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0,14(4):4647.

[3] 李文鹏.医学伦理学.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3,7:21.

[4] 李文鹏.医学伦理学.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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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大量社会问题的纷纷涌现,科学与技术遭遇到深重人性与生态危机,传统人文社会科学的价值再次引起人们的全面关注。20世纪中叶以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全面崛起,人文社科教育从传统大学的核心地位演变为整个现代高等教育的根基。本文基于当代社会环境的变迁及人类精神危机产生的文化背景与成因,来阐释人文社会科学的新的社会功能,进而认识、强调高职教育在技术社会的责任,探讨建构高职院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实践途径。

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的社会功能

对人文社会科学社会功能的分析,不能脱离特定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人文社会科学本身就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近代以前,古典的人文学科涵盖了如今的科学与人文所有领域,其功能在于维护宗教精神的统一性;近代自然科学逐渐取代宗教的权威之后,人文社会科学逐渐被边缘化,丧失了它作为人的精神统一性的知识和文化基础的地位。大学教育也面临自中世纪大学兴起以来从未遇到过的困惑,即在愈加专业化的学科规训中,教育内容也同样面临四分五裂的尴尬处境。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自然科学的功用性价值也伴随技术科学的迅速发展被无限地放大,几乎所有国家都不余遗力地把技术的进步视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军事、政治、经济实力提高的唯一途径。在外部势力的强力推动下,大学内部科学与技术的联姻达到空前密切的程度。在与技术联姻过程中,大学教育走向了更为狭隘、不断分裂和满足社会不断膨胀物欲需要的方向。与此同时,在分工更为细密,竞争愈加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社会对技术和技能人才的特殊偏好,影响了大学的办学行为。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人文社会科学在当代大学教育中备受冷落。

然而,自20世纪70年代后,这种科学技术所主导的发展逻辑和文化结构潜伏的危机开始出现:永久繁荣的神话因为资源即将枯竭而彻底破灭;人类生存的环境日益恶化;在效率取向的科层体制下,现代人正面临自身被科技奴役和异化的危机;战争的阴云依然密布;在工业化国家,暴力、吸毒、失业、边缘化现象和贫穷日益加剧,各种形式的狂热盲从有所发展。面对当代世界所涌现出来的大量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对发展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困境,人文社会科学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伴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人类精神危机的产生及知识格局的调整,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而言,社会功能具有以下几层含义:

(一)实现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融合

科学原本就萌生于西方人文传统之中,故而,还需回到丰厚的人文土壤中才能找到它的精神之根。

中世纪大学就是基督教文明对古希腊与罗马文化传统有所选择和剔除的产物,尽管它内部的医学和法学教育带有一定的实用性(这些学科的形成基础也同样离不开“七艺”),但在总体面貌上,它以一个超凡脱俗的精神性机构呈现于世人面前。从中世纪到现代美国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之前,大学内部的所有教学内容与世俗生活处于相隔离的状态,包括算术、天文、几何、物理等自然科学,它们与其他古典知识一样,在性质和功能上应属于精神科学、人文知识范畴。为此,中世纪的科学原本就是人文学科的基本组成部分,从大学的功能角度而言,由中世纪自然哲学到早期的近代科学,它从来没有真正成为与知识整体、人的精神统一性相悖离的具体学科,而一直是人文学科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近代晚期,伴随宗教与哲学、科学的分离,人的主体地位的提升,自然科学也获得了相对独立的自主地位,但是,在功能上它依旧不具有世俗化取向,而是指向人的精神完满,在本质上,此时的自然科学具有浓厚的人文色彩。

为此,人文社会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而言,在社会功能指向上,绝非是一种简单的缺乏与弥补的关系,犹如精神与肌体,两者唯有相互交融,富有精神和生命活力的有机整体才能浑然而成。自然科学的自由求索和技术科学的创新,人类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才不断得以丰富;由于人文社会科学关于科学的文化思考,科学技术才真正有可能成为促进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积极力量。

(二)作为一种精神、价值、文化,构成支撑整个知识世界和人类精神世界不可或缺的一维,彰显其特殊的人文社会功能。

人类生活的世界既是一个物质的自然世界,又是一个意义的世界。自然科学执著于对物质世界规律的探索、发现和解释,通过技术科学对发现的广泛利用来间接地体现它的社会功能,即满足人类不断膨胀的物质需求和欲望。然而,自然科学不可能去阐述人生意义问题,解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及回答科学与技术的价值和意义。而关于这些问题的思考显然需要人文社会科学来回答。人文社会科学内含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关怀社会、关怀人生甚至关怀自然的人文品格,对于科学精神以及基于科学精神建构起来的所谓“真实”世界,意义非同寻常。科学一旦失去其原初的精神之根,就难免会沦落为纯粹满足人的物欲需要的工具,在物欲的无节制膨胀之中,它甚至有可能成为恶势力的帮凶。

(三)对科学活动提供有意义的反思、指导和规范

在自然科学的“真”与技术的“用”结合愈加密切的当代社会,人类的确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然而,也正是因为科学技术的巨大功用性,才使得它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的属性日益淡化,由于分配的不均等,在现代社会,它往往成为强者征服、掠夺和侵占弱者利益的工具。如何让科学技术更富于人性化,让它能够成为推动世界和社会公正、公平的力量,而不是加剧世界和社会不平等的消极力量,这就需要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检视、指导和约束。因此,在探索和利用物质世界规律的同时,人类仍然需要以一种终极关怀精神来探问自我行动的意义、目的究竟何在,需要以一种谨慎、理性、睿智和批判的冷峻视角来审视科学进步、科学行为的本质内涵。这正是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社会功能的体现。

技术社会中高职教育的责任内涵

进入20世纪,由于科学与技术的联姻,技术作为一种反映外在社会需求的强大力量,开始对大学进一步的专业化发展走向产生全面的推动作用。在20世纪中叶之前,如果说因为对科学和理性的无限推崇,大学丧失的是人的精神统一性,那么,在20世纪中叶后,技术功利主义在大学的全面盛行,则不仅意味着大学人文精神的失落和人的精神完整性的瓦解,而且也意味着在一个由技术所控制的世界中,人与其自然属性的背离,也就是人与自然世界的和谐关系的瓦解。

就技术的发生学意义而言,人无疑是主动的。因此,要摆脱目前人、社会和自然被技术控制的尴尬状态,只能诉诸人自身。在当今时代,人类社会的进步的确需要技术,但是技术本身及其所内含的效率化价值取向并非是人的根本需要和人类追求的终极目的。人类不可能拒斥技术,也不可能以技术手段来摆脱技术的控制,而是要从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统一角度,重新反省被技术扭曲了的科学观以及技术自身的效用观。反省的主体自然是“人”,而反省的对象在本质意义上也是“人”。为此,重新诠释大学作为“人”的培养机构,在当代技术社会中关于人的培养理念和培养过程,有着重要的价值。

19世纪70年代,科学开始应用于工业,促进了世界文明从经验技术到科学技术的转变。社会需求引发了高等教育机构的分化,高职教育进入了高等教育系统。因此,高职教育在20世纪60年代各国高等教育机构改革之时蓬勃兴起,各发达国家把发展高职教育提到了重要日程。

参照新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的说明,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属性,职业教育类型,是以培养高级技术性技能人才为目标。

然而,由于高职教育的“先天特性”(高职院校缺乏普通大学的人文传统)和“后天定位”(高职院校以培训技能为目标),使之存在专业化、工具化倾向严重,伦理问题、价值体系难以进入教育的视野,人文社科教育与高职教育分割明显等主要问题。

“具有人文教育内涵的职业教育才是真正的职业教育”。在当代技术社会,对社会有着高度人文关怀和责任感的大学,所培养的人才绝不是技术至上主义者,而是一个有着强烈反省意识的技术主宰者。高职院校欲有所作为,一个现实的途径不是对传统科学和技术理性的拒斥,而是培养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行动的个体价值与社会意义的新人。这一理念的实质就是反省意识,即一种饱含着深切的生态和人文关怀,善于对既往知识、文化、技术以及自我行动的意义进行反思的心理和思维倾向。

反省意识的形成,需要人们能够不仅以科学的视角而且以人文的视角去理解自然,不仅以效率的视角而且以生态关怀的视角去审视技术,不仅以技术进步意义的观念而且以人自身解放为宗旨来批判社会。在高职教育过程中,反省意识形成的基本体现包括以下几方面:

立足于广博的知识视野去思考视野的褊狭是把人塑就为冷漠、生硬的理性人和效率化机器的罪恶之源。反省能力是一种融合了丰富的知识,对人和自然有着深切的情感关怀、意义体悟的基本素养与能力。这种素养与能力的获得,需要传统的“专业人”适当跨越学科和专业的樊篱,通过相对广阔的知识教育,获得关于人和自然的意义。也唯有如此,人类才有可能摆脱技术的工具理性控制,在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中获得自身的解放。

自觉的批判精神这里的批判主要指对当代技术社会与技术文化的批判。现代技术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在德裔美籍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马尔库塞看来,就是技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人的压迫,这种意识形态无所不在,成为现代社会奴役和压迫人的一种最为普遍的合法性权力结构。现代社会的种种迹象表明,在对科学和技术的过分盲从和崇拜中,人类不仅没有把自己从各种社会束缚中解放出来,反而在逐渐走向不自由之境。更为可怕的是,在由技术所创造出来的光怪陆离的迷幻世界中,人甚至忘记了自己从用四肢爬行到如今可以借用飞行技术穿梭旅行的来路和“文明化”的轨迹,因而置自然的法则而不顾,毫无顾忌地打乱原有的自然程序和自然赋予的生命密码,重新编译和再造自然。因此,作为培养高层次技术应用人才的高职院校要有所作为,就不能不注重培养具有自觉批判意识和精神的人才,其宗旨在于促成每一个个体能够从社会伦理和自然生态伦理两个层面,批判性地审视既往的人类技术文明的发展过程,检视被技术扭曲了的社会形态和文化,回归自然、回归生活世界,这才有可能创造性地开辟出通向未来的新路。

智慧的品质美国环境研究学者奥尔在分析人类环境危机与当代大学教育间的关系时指出:智慧与经验学习分离,甚至不知道智慧为何物,这是当代大学教育最严峻的问题。的确,只是理论的抽象和深奥,这仅反映出一种认知性的智力水平,只是技术的实用和经济,这仅是一种技巧,而都不是智慧。真正的智慧是一种融知识(理智)、技术(实用)、艺术(美)和伦理(自然与人文的关怀)于一体的高层次整体驾驭能力。智慧品格的培养是培养大学生反省意识的最终环节。如果广博的知识在于培养学生全面认识客观世界本质、理解人类生活世界的意义,自觉批判的精神在于培养学生发现、检视和反思技术文明所存在致命缺乏的能力,那么,智慧的品格则代表一种如何能够以一种深切的生态与人文关怀来灵活运用知识、探索知识并有效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在技术主宰一切的当代社会,它无疑是实现人类在不滥用技术的前提下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希望所在。

加强高职院校人文社科教育实践的途径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大都建校时间较短,历史和文化积淀不足,人文环境较差,甚至出现人文教育的“盲点”。然而,专门人才的内涵不仅在“专”而且在“人”上。

针对目前高职院校教育现状,加强人文社科教育可通过以下途径:

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创建科技与人文兼融的高职教育文化高职院校应克服专业化的高职教育主导模式,克服工具化、功利化的严重倾向,定义全面发展理念;高职教育的人文发展要参与推进技艺性教育、科技性与学术型教育融合的实践;作为实现培养目标的课程及其教学(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设计等实践教学),都要渗透人文社科教育。因为,即使是一门纯技术的课程,它也是人化的结果。

拆除专业“篱笆”,谋求学科贯通,促进创新思维当前高校的人文社科的教育模式显得较为封闭保守,学科、专业之间存在太多的隔膜与界限。因此,要突破学科界限,进行交叉学科、综合学科的学习。

依托校园文化,发挥理论辐射作用内蕴丰厚的校园文化所创设的浓厚的人文教育氛围犹如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之光产生多角度、多层次辐射作用的基础塔台。所以,应很好地依托于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各种形式活动,将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导引与校园文化的感性滋养融合起来,让人文社科知识、观念和方法从课内延伸到课外,从书本延伸到生活,潜移默化,塑造教育对象的灵魂。

参考文献:

[1]瞿葆奎,郑金洲.中国教育新进展[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孟广平.面向21世纪我的教育观[M].上海:广东教育出版社,2004.

[3]阎光才.大学的人文之旅[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4]董步学.高等职业教育学[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6.

篇(10)

(1)论文类:

各个学段均注重在各个学科中进行德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发表及获奖有关德育方面的论文共计186篇。其中区教育局课题组将86篇优秀研究论文印刷装订成册;有85多篇在山东省教科所组织的科研论文评选中获奖;有10篇在山东省教研室组织的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

(2)案例类:

区教育局教研室积极组织老师编写德育方面的教育教学案例116篇,并印刷装订成册。

(3)课题类:

2009年7月,区教育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学校德育创新行动研究》,并于当年12月11日在寒亭区招待所召开了开题大会,北京市与会专家对课题研究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该课题研究被寒亭区委区政府列为区域推进重点项目和教育局品牌工程,并被区教育局列为重点科研攻关项目。

2010年12月20日顺利通过中期评估。目前《学校德育创新行动研究》已初见成效,中小学生的文明行为和承担责任、践行责任的行动已蔚然成风,学生的良好道德习惯已初步形成。

(4)公民教育:

2010年12月,在区实验小学举行的第七次潍坊市公民养成——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责任教育成果展示中,寒亭区实验小学的《“限塑令”后能高枕无忧吗》、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的《校园安全责任重大社会参与刻不容缓》、寒亭区第六中学的《我想有个温暖的家》及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的《班车安全讨论会》四个项目均获得一等奖,总评全市第一。

2011年4月,在公民教育协作会议暨潍坊公民教育论坛会议上,我区的责任教育项目汇报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寒亭区教研室被评为“公民教育项目工作先进教研室”。

(5)课堂落实:

各学科注重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在教案编写及课堂教学中均有所体现。

(6)获得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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