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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文商标;中文译名
面对外文商标中外文翻译“一词多音”或“一词多义”的客观情况,如何合理确定外文商标受到保护的译名呢?对于一个外文注册商标而言,对其构成近似的方式从形态上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从表面形态上进行字形模仿,如将“NIKE”变幻为“NLKE”并加以商业使用;第二种是将外文商标音译后加以使用,如将“GREEN”译成“格林”后使用;第三种是将外文商标意译后加以使用,如将“FAT ELEPHANT”译成“胖象”后使用。可以看出,第一种是实践中商标近似的典型样式,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司法裁判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此不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后面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都涉及到对外文商标中文译名的保护。对译名的保护实质上是将外文商标所承载的商誉由商标外部形态对消费者的指引效果扩展到字音和字义范畴。那么,是不是外文商标的所有可能的译名都有法律保护的价值呢?回答是否定的。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不包括该译名直接被注册为商标的情形)要受到保护,一般需要具备如下三个条件。
第一,外文商标必须具备一定的知名度。为什么不是所有的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都能受到商标法保护呢?这是因为,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体现为一种偏重外观视觉效果上混淆可能的“符号保护”,换言之,对于非知名的外文商标而言,由于文化、语言上的生疏,消费者对其认知主要体现在对字形上的记忆,而要使得外文字音、词义给消费者留下稳定的消费记忆,需要一定时间的商业宣传和市场营销。前文已经述及,对外文商标中文译名的保护,实质上是将这种商标所承载的商誉由外文字形对消费者的指引效果过渡到字音和字义范畴,因而是一种强保护,显然,保护的强度应该与必要性成正比,对于那些知名度不高的外文商标,其商标本身尚且不能达到理想的区别商品来源的效果,更谈不上将这一功能传递到语音和字义上来实现。
第二,外文商标与具体的某一译名之间建立了唯一对应的指向性。根据我国商标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对于外文商标译名的保护应当基于该译名同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之中建立起唯一对应的关系。为什么要强调外文商标与译名之间的唯一对应性呢?原因在于,对外文的翻译,即使是最权威的词典,也往往有不只一个含义,这导致了外文商标的意译存在诸多可能;而读音方面,由于汉字中同音字众多,外文对应的音译也存在多种可能。因此,如果不要求外文译名的唯一性,就会造成外文商标权利人的商标禁用权范围扩大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在实质上垄断了大片本来应当属于公有领域的语言资源,从而获得了显属不当的竞争优势。例如“WALKMAN”,单从意译上来看,就包括“便携式放音机”、“随身听”、“行走者”、“散步者”、“漫步者”、“漫游者”、“步行者”等词汇,显然,如果不固定一个与其唯一对应的译名,那么这些词汇对其他的商业竞争对手而言无论是否会与其商标产生实质混淆都会被禁用,显然是不合理的。此外,商标法对商标保护的立足点在于制止混淆。而在外文商标的译名存在多种可能性的情况下,除了经过商业宣传深入人心的译名,消费者事实上不可能对于每个译名都会产生混淆。因此,对于那些只是在理论上存在可能性但并没有唯一对应性的译名,在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的前提下,外文商标的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值得补充的是,虽然外文商标对应的译名通常只有一个,但是并非除此之外其他可能的译名都可以被其他人自由使用。对于那些与外文商标对应性译名达到了较高程度近似以至于消费者难以区分的译名,外文商标权利人同样可以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例如,“McDonald”的对应性译名是“麦当劳”(此处假定“麦当劳”中文未被注册为商标),但也可以音译成“迈登劳”、“脉当纳”、“玛当娜”、“麦当佬”等。对于“迈登劳”、“脉当纳”、“玛当娜”,由于与“McDonald”的对应性译名区别明显,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将其注册或使用,但对于“麦当佬”,则可以基于与对应性译名构成混淆性近似而有权禁止注册或使用。此外,如果外文商标权利人将译名直接用于商品包装或装潢之上并经过长期使用构成了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之后,对于仿冒其译名的行为,除商标法外,商标权人也可以通过主张不正当竞争来救济自己的权利。那么,外文商标的译名如何确定呢?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因素包括:外文商标的持有人在商业活动或商业宣传中长期固定、醒目地宣传该译名,如在商品包装、商标标贴、商业合同、商业广告、店铺招牌、公开宣传等场合使用;该译名经过长期商业使用,已经在消费者之中与对应的外文商标形成了唯一指向关系,从而最终指向商品来源;公共媒体的宣传和消费者的认知;权威词典的解释或者相关行业内的公认事实等。
第三,外文商标的中文译名必须由商标权利人主动创设并使用。在特定的情况下,某些蜚声中外的知名外文商标,并无正式译名,但却因为新闻媒体的第三方宣传和消费者自行产生的认知,而在消费群体中产生了一个具有固定性的对应译名。对于这种译名,如果商标权人没有主动使用,并不能当然地受到法律保护。例如,“SONY ERICSSON”本应被译为“索尼爱立信”,但消费者之中口口相传的译名却是“索爱”,而这一译名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索尼爱立信公司的公开承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索尼爱立信公司并无将“索爱”这一译名用作指代其外文商标以及商品来源的主观意图和实际行为,因而尽管社会公众已经将“索爱”与该公司建立了唯一的对应关系,但由于这种“被动使用”并非索尼爱立信公司的主动商业实践,因此缺乏主观要件而无法为该公司创设承载商誉的商标译名的相关权利。故当有人将“索爱”注册为商标时,索尼爱立信基于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诉请无法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
中图分类号: TU2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4-90(7)
1 香港文物建筑保育的体系
2000年成立的文化委员会,是香港文物建筑保护体制中级别较高的组织,负责向政府提供有关文物保护的意见及进行文物建筑保护活化过程的推进。与此同时,民政事务局也就文物建筑保育活化的意见进行推敲及改进。而古物咨询委员会则是文化委员会的下属组织,主要负责向民政事务局提供古物保护环节相关建议,其建议范围从是否将某建筑作为古物建筑开始,延伸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每年的修缮计划、勘察队伍的监督等等,一直到文物建筑保护意识的推广。古物古迹办事处则是专门负责古物建筑的活化再利用,其通过与具体相关部门的合作最终达到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过程。这时,香港旅游发展局,市区重建局,华人庙宇委员会及教务署等组织则作为执行者或促进者,带动整个活化项目的进行。[1]
2 香港文物建筑保育体系中的以人为本
2.1 公众参与
对于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其根本目的是发挥其既有功能,继续为社会所用,为公众所用。对于这样特殊的公共社会资源来说,其服务群体――民众的意见就显得尤为重要。民众的公共记忆与城市情感的保护与尊重,以及其城市生活的便捷舒适性的改善与维持,是保育活化工作的中心意义所在。而民众的参与的方式即以居民意愿做改变,尊重其情感,满足其需求,从而最大化的提高了保育活化工作的效率。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永利街,古物古迹办事处并没有将其列入古建筑保育的范围之内,但是市民主动呼吁原址保留永利街的建筑,为了回应公众对于历史建筑保护的诉求,在2011年城市规划委员会将永利街拟改建为“综合发展区”,予永利街保护活化工作以足够的精力及重视。
对于香港文物建筑保育的工作,政府则以资讯平台的方式为民众提供民众提供意见提出诉求的平台,为政府与人民起到搭接作用,使保育活化成果更接近民众需求。香港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各界成员组成的古物咨询委员会,专门向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提供意见。并且组织公众论坛,向公众介绍其建筑保护政策及措施,鼓励公民对政府保育活化工作提供意见,并将公众意见的精华纳入文物建筑保护政策中予以实施。
在建筑保育活化过程中,公众参与同样不可或缺。在美荷楼的活化过程中,改建者广泛收集了许多民众的意愿,在保护过程中运用叙事手法,以其个人口述史及历史生活物品为主线,意愿为主体,从人的角度出发,以生活历史记忆为散点进行串联保护,最后实现区域历史活化后的生活与人文精神与历史脉络的再现,及现代与历史的对话关系。这无论是对个人,还是集体利益来讲都是意义重大的。体验式的历史再现使得活化后的美荷楼极高的展现了人文精神的精华价值。公众参与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即在此得以完整地体现。
2.2 “人性”法律法规
在对历史建筑保育活化的过程中,法律制约无疑是其最重要的环节。然而法律本身是生硬的,关于历史建筑的保育规章则一定是以建筑为重心的规章制定,这时若将法律执行的出发点在一定程度上放在人的身上,这无疑是政府文物保育活化中最人性化的体现。除了对受到惩罚的古物破坏者仍然予以其上诉机会这种制定法律通常的人性化手段外,《古物与古迹条例》中还对其合法拥有人乃至公众有着诸多法规方面执行的尊重。
2.2.1 补偿与限制
对于补偿,不仅对于保育历史建筑中提出有效意见的人,给予一定的修缮拨款,并且对于古迹或者古物的拥有人或是合法占有人,若是其因为保护古迹古物而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主管当局或是区域法院也应对其有一定的补偿。
在《古物与古迹条例》于2000年底59号第三条的修订即有着这样详细的规定。而对于市区重建的历史建筑活化项目,政府则可以提供连续十年的维修基金,并且使居民自行购买维修保险,为建筑长期保留作保障,还可以为进行维修的居住者提供免费的贷款。
在另一些保育活化的项目中,政府则与建筑使用申请者形成伙伴关系,政府提供一定的补偿与使用权,申请商家在容许运营的基础上被《历史建筑保护策略》限制于历史建筑保护的种种制度,从而达到真正保护历史建筑的目的。
在雷春生的活化方案中,通过经营者与政府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政府提供使用权,商家负责主要方案建设成本支出,此举将政府支出的古建保育建设成本以十倍下降。这既使商家活动了盈利,又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政府制定《历史建筑保护策略》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做导向与限制,指引申请者更好地保护历史建筑免遭破坏。
2.2.2 权限
对于政策人性化最真切的表现莫过于对于相对弱势的保护与个人权力的给予。即使是主管当局或是具有相关权利的制定人士在进入合法占有人住用处所时,仍然需要在48小时之前向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的通知,或是获得合法占有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在文物建筑保育过程中,若是其合法拥有人对政府方面的宣布有任何异议需要提出反对,都可以向其相关行政长官提出呈请。
对于私人产权的相当的尊重与保护同时也体现在另一个方面。即若历史建筑其资产拥有权归私人所属,那么历史建筑的拆,留意愿则完全尊重私人意愿,这便是私人权限的绝对尊重。当历史建筑与私人意愿产生冲突时,政府则通过补偿政策来进行平衡。如2007年的景贤里事件,属于私人产权的景贤里面临着被拆除的风险,此时当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私人产权产生冲突时,香港政府及时以“以地换地”的补偿方法同时保护私人产权及历史建筑,实现了私人权利与历史建筑双赢的局面。最后,景贤里得以保存并且政府将其开放于公众进行参观。
2.2.3 文本资料的参阅
在《古物与古迹条例》的规定中,对于古物古迹的相关资料,以及其相关的图则,不仅要求在第一时间送达其私人土地的合法占有人,而且要求其每份图则的副本都可以供公众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读。
2.3 社会弱势阶层的保护
2.3.1 每个人均拥有均等的权利
“保障弱势人群的权利,为有特别需要的人士,例如长者和弱能人士,及收入微薄者提供特别设计的房屋。若是本身为其居住着,则一定要维护其居住权。”这是来自于“文物保护政策”中对于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描述,其充分的体现了香港政府对于社会阶层的保护。为了避免历史建筑只为资产运作所用而剥夺了大多数公民的拥有权的这种行为,政府方面也做出了许多努力。香港政府在与“文化葫芦”这个非牟利文化机构曾经在一起合作退出过“家家游乐”系列导赏团,供香港公民免费参观经过保育活化的历史文物建筑,使各个阶层,包括低收入家庭也可感受到历史建筑的风貌。社会阶层的保护并没有停止在这一层面,港政府还进一步推出了无障碍历史建筑导赏团,保障了残障人士观赏体验历史文物建筑的权利。[2]
2.3.2 改建项目形式的倾向性
对于文物建筑的保育活化,将改建项目类型面向广大的民众而非仅为资产运作做牺牲。长此以往,对于城市特色的保护与城市文化的延续将是极为有利的。因为,一个城市的特色往往是由其最普通的大众文化构成的。对于社会各平民阶层的保护,其根本是保护了香港区域化的民俗文化,其对城市特色的形成于文化的继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香港对于认定历史建筑的保育与活化的方向,得先通过古物古迹办事处等有着专业素养人士的综合评估,以判定其适宜的再利用方式。许多再利用方式都以提供更多休憩用地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例如将?紊降木?署建筑改为文物陈列馆,将原某太古洋行行大班私宅改为生物多样性自然教育中心、清代炮台遗址九龙寨城改建为江南式园林、旧三军司令官邸活化为茶具文化馆等文物建筑保育活化为公共服务设施的案例,则充分体现了改建项目形式对于公众参与的重视,对于“以人为本”的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渗透。最具典型意义的当属在“雷春生”活化项目。项目以竞标形式进行确定,在其过程中淘汰公众服务性不强的项目,如酒吧、旅馆等。最后保留了原来建筑医疗特色的保育项目---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诊室最终获得了项目权。在功能空间上,该项目将底层开放为社区中心,在沿街开放展览馆介绍雷春生及香港的历史,并且开设首卖凉茶及中药的点铺,以及其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医药门诊服务,等服务空间能为社区提供多种服务,创造就业机会。在建筑保护上,设计在不影响历史建筑旧立面的基础上,在外围安装玻璃窗,以解决建筑因处交通要道而带来的噪音问题,并且在建筑内部及后援分别加设电梯,防火楼梯等适应现代生活的公共设施,使得保育活化工作以建筑更好的为人所服务为出发点。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文物古迹署在项目确定上对于公众服务型即可以为大多数人所服务的改建项目的倾向性。[3]
2.4 社会生活的保护与调适
“真正的保护不在于重拾过去的风貌,而是要保留现存的事物并指出未来可能的改变方向。保护的目标常常是要保持当地居民和社区结构的稳定性,防止社会生活频繁、过度的变化。”[4]历史建筑的风格风貌的的延续是维持街巷文化特色的重要构成,由其构成的社区结构与居住环境又是居民城市意象与情感的基础,是历史建筑人文价值高层次的人文意义。保护居住结构与社会生活的稳定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历史建筑保育活化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在2009年“蓝屋”的保护活化案例中,就保留了“蓝屋”以茶及医疗为主的社会企业模式,不仅体现其街巷特色及文化,且延续了其商铺服务类型,增加了公共服务绿地。这样的保育方式维持了本身的社区结构,在这基础上,“留屋留人”的保育活化方式进一步稳固了先前的社区网络,进而维持了区域内人们的生活稳定性。负责运营的圣雅各福群会还设立了“香港故事馆”向民众展示早期香港的区域生活环境与社会交往文化。
2.4.1 保护城市特色与文化
历史建筑的保护,应该不仅仅是一所建筑的保护,其传达的保护概念应该是具有区域性的。“城市之所以成为一种艺术,最大的特点在于‘参与性’――它需要人们在其中穿梭活动”。[5]而区域的文化特色必须是由人的生活痕迹构成的,此时保护居民的社会生活,则成为保护历史建筑更上一层的意义,成为城市特色的保护,及其历史文化的传承。如1950年建成的位于湾仔景星街8号单数门牌的“橙屋”这种一梯一伙的牙签式建筑,无论是其重功能的平面形制,还是其具有中国特色的唐楼立面风格,或是这种见缝插针式建造方式,都无疑成为过去港人努力,挣扎求生存的历史及文化代表。塑造出多元文化社会中不可割舍的生活依存空间。[6]
2.4.2 维持居民生活稳定性与舒适性
历史建筑保育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保育活化继续为民众所用,并且保护区域原有的社区结构与人们的社会生活,维持其居民生活稳定性与舒适性,使得历史建筑的保育活化工作与周围环境有着更好的兼容性。从另一方面来讲又从人文景观的保护与延续过程中起到传承城市文化与城市历史,以及保护人们城市意象与城市情感的的作用。在雷春生的案例中,其改建项目与先前建筑功能相符,这可以使文物建筑区域内的居民得到相同的公共设施服务,不改变其原本的社会生活方式,维护了其社会结构的稳定性。
2.4.3 调适居民生活活动
增加区域居民的活动,如合适的的改建及加建项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活化建筑注入新的活力,以平民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使得居民生活舒适性得到提升,令社区生活更加活跃,并且使文物建筑在未来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1.在“蓝屋”的保育活化项目中,经营者增加了沿街的小店铺,如素食店和甜品店、露天的公共服务绿地等,增加了区域内人们的交流机会,降低了交流尺度,从而加强了居民社会活动的频繁性,使文物建筑改建更好的为区域及城市结构做贡献。
2.在“绿屋”的保育活化方案中,将巴士路街全半部分保留,后半部分拆除增加了了一个约300M2的的公共空间,弥补其城市规划方案在公共服务绿地功能方面的缺失,增强了其社区结构完整性及合理性。作为通过历史建筑保育活化中积极调适居民生活的成功案例,体现了其香港政府在文物建筑保育活化中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
3.在永利街的项目活化中,则利用其特殊的建筑形式“台”,以免租等方式鼓励各方在此举行各种公众活动,不仅使得永利街“台”的社区文化得以保留和发扬,并再次基础上发展了新的活动,如盆菜宴,青少年文化香港文化学习交流等,增强了社区活动,提升了社区生活的丰富性与趣味性。
而贯穿这两个活化项目的调适方法,还是通过对居住环境的适应性调适,历史建筑因为其年代久远大都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人的生活习惯以及新的建筑规范,为了提高建筑舒适性,对处在现代背景下的建筑功能进行了加建及改变。如其加建了洗手间、电梯,更新了消防设施等更加现代化的设施和更加合理的建筑设计规范以适应时代的变化,通过改建对居民生活舒适性进行积极调适。
2.5 保护居住者
保护原来的居住者是维护原有历史建筑区域社会生活架构的基础之一,通过居住者的文化特色的维持与保留来保护历史区域文化特色。保护居住者也是避免社会生活频繁、过度的变迁,这是对居民情感的充分尊重,及其对城市环境权与舒适权的一定保障。在“蓝屋”保育活化再利用为民间生活馆的案例中,就首次使原本居民继续留住。并且在保育活化过程中增加了现代的服务设施,如无障碍设施,电、水等基本设施,令“旧建筑”能适应新时代人们生活需求,使居住者能有良好而科学的建筑环境。
2.5.1 保持社区与邻里关系
在2007年的市区重建策略中明确地提出,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区域规划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保存区内居民的社区网络。”这一策略则充分体现了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中对于居住着的保护。这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利于香港城市特色与城市文化的形成与传承,对城市总体的发展将是极为有利的。使原本居民继续留住,对社区的邻里关系也是一种保护与维持,这对维护居民的社区情感与固有的社区结构是非常有效的。以此固化与发展城市特色与文化。在永利街的保育活化项目中,为了突出永利街“台”这种独特的小区气氛,其改建过程沿用了现有建筑物的高度与台宽度的比例。“台”的设计为附近的居民提供了一个公共休憩空间,供大家集合及进行不同的公众活动。市建局还通过申请成功得到将本来的住宅用途改变为非住宅用途,以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供一个供小区人们交流活动的地方,保留且增加区域内人们生活及交往空间,使其继续为人们聚会及举行公众社区活动提供场所,这对保持社区及邻里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7]
2.5.2 对城市生活的一种保护和继承,城市区域文化的一种传承
香港文物保育活化工作中对于居住着的保护,即是对居民城市生活稳定性的一种保护,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香港文物建筑保育活化工作对于居民环境权与居住权的尊重与保护,而且维持了居民的城市情感,避免了其社会生活的过度变化,并且将在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利于香港城市特色与城市文化的形成与传承,这对城市总体的发展将是极为有利的。保护了居住着,即保护了其城市生活,在升华意义上即保护了其区域文化与特色。在美荷楼的保育活化中,香港青年旅社协会就专门聚集了来自美荷楼,石峡尾?及深水涉区的旧居民,搜集了他们具有很高人文精神价值的生活故事,将这些充满人情的故事与过去的生活痕迹重新通过建筑的方式进行展现。美荷楼生活博物馆展示了19世纪50及70年代的共两层的公屋单位,除了将4个原有住宅的建筑形式既结构保留外,还重建了部分公共多格厕所、浴室及走廊内的公共厨房,展现居民在狭隘的走廊煮食的生活情境。博物馆还在在其中展出了1200多件历史生活物品,包括旧家具、旧照片等,与美荷楼旧居民口述的40多个邻里间的生活故事等记忆散点组合串联形成主线再现历史脉络与场景。除此之外,生活馆还有美荷楼的前居民担任导游,向游客生动的讲述与再现昔日的守望相助的蜗居生活。[8]
美荷楼的活化不仅保留了历史建筑的建筑价值,以及其为众人所感性的城市意象,更体现了香港政府文物建筑活化中对于人文精神甚至于个人情感的尊重与保护,对于人情与本土文化的延续与传承其重要性的足够认识。
2.6 经济及税收的优惠政策
在香港文物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中,首要考虑的是公众的利益,其次是私人的利益,再其次才是政府的承担状态。香港政府对于历史建筑保育工作中的经济政策的制定,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了大多数公民与私人的权利,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其政策制定中成功的案例之一“伙伴计划”,是其政府与社会辅助保育历史建筑的成功案例
2.6.1 尊重私人产权
当保护对象为私人业主时,政府会通过上限100万港元的的资助额来鼓励其对历史文物建筑做保育活化工作。不过得到资助的前提必须是私人业主必须接受协议的一些要求,比如在协议期间内不得对历史建筑进行拆卸、损坏及转让。中华电力总办事处的钟楼就通过以放宽建筑高度与容积率的要求为条件,鼓励私人业主对建筑物钟楼部分的保护。通过协商,业主将经过保育活化的历史建筑开放为两个博物馆供民众游览观光,其分别是中华电力企业有关的电力博物馆和以展示香港历史为主的博物馆。
2.6.2 困难帮助
在“文物保护政策中”明确指出因进行重建项目而物业被收购或回收的业主必须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并且受重建项目影响的住宅租户必须获得妥善的安置。
由非盈利机构以社会企业模式“活化”
在文物建筑保育工作中对于经济与税收最为成功的双赢案例,当为“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其不单纯依赖某一方而是政府与社会机构相辅相成,共同保育活化文物建筑的“伙伴”形态,已经在政策实践中取得了胜利。“蓝屋”就是非常成功的案例。政府在保证了圣雅各福群会具有保育功能,能自负盈亏以及具有服务更多社群的能力后,将开发使用权交予,使其对文物建筑进行活化保育,实现双赢的局面。
2.6.3 开发权转移
对于在区域内开发的保护限制的情况,为了维护开发商的合理权益,又同时保护历史建筑的风貌,施行开发权转移这一经典措施。通过把开发的容积率作为一种权利,转移到更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些开发地区去,从而实现历史建筑保护与维护开发商权益的双赢状态。这一奖励政策在运用时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亦可以同时保护历史建筑与开发商的权益,因而已被许多城市所采纳。在潘屋的保护项目中,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发商权益冲突,政府则通过将其因为保护潘屋而损失的地积比例转移到另一处,同时维护了历史建筑与开发商的权益。
2.6.4 补偿机制
补偿机制是用于补偿因为相关原因使暂定古迹拥有人或合法占有人而蒙受或相当可能蒙受的经济损失。以维护暂定古迹拥有人或合法占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补偿过程中,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多次拨款。在“鲁班师先庙”的保育活化项目中,香港政府就曾先后批出71万元用于其建筑构件的修茸。
2.7 后期使用评估及调控
在结束了历史建筑的保育活化工作后,为了验证该项目是否实施成功,香港政府通常会组织社会影响评估,对项目范围的人口特点,经济特点,居住环境,社会经济活动特点,人口紧迫程度,福利设施等进行评估,判断其居民环境是否但得到了改善。并且对于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另做第二阶段社会影响评估,了解其受影响业主和租户的住屋意愿,就业状况,安置需要,社区网络等方面,以制定相关计划对受影响的方面采取相关措施做积极的改善。
3 特性解析及启示
3.1 保护公众记忆
与民共商,以人为本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从狭义上来讲,以人文本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保护且发挥了每个公民应有的对城市美好希冀的权利,是现代社会执政者先进的突破性改革。从广义来说,从一方面来讲,与民共商是有前瞻性的执政方式,尤其对于城市规划而言。对于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遵循居民的意愿,不仅是对公众城市情感的一种尊重,对居民城市意象的一种保护,对居民城市生活的一种改良,保育城市传统交往空间,回应人在城市记忆及情感方面的需求,延续且保护其交往方式,在人文角度上丰富了邻里间的情感交流。而且可以激发公民对城市政策实施的积极性,这对城市以及社会的长远发展都是极为有利的。从另一方面来讲,通过对居民意愿的理解,区域文化与特色的尊重与保护,令城市特色得以保护及加强,从而增加城市的魅力。
3.2 维护社会稳定
香港以人为本的文物建筑保护概念维系和保护了每个居民的应有权利,对人权充分的尊重保护了每个居民的城市情感,保护每个香港居民彼此间的集体记忆与城市意象,其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香港公众对于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与配合性,增强了其公众的归属感。香港政府通过对以人为本概念的完整解读与有效实施,通过维系居民生活的稳定性与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性。而从另一个角度上讲,熟悉的环境能带给人心理上极大地安慰感与安全感,通过历史场所的保育活化,使历史环境环境发挥其城市的人文关怀,舒缓现代社会带给人们过多的压力及负面情绪,尽量消除种种不稳定的心理因素,维系社会的稳定与和平。
3.3 坚定持续发展
从人类基本生存权的角度上来讲,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同等的环境权,当然,这包括了拥有欣赏历史建筑风格风貌的权利。香港对于历史建筑中每一个人权利的尊重,体现了现代环境立法的真正目的――“保护人类的环境权与生态世界的自然权利”。其通过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对代际间的集体利益进行了有效平衡,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的历史建筑保育活化,予给历史场所注入新的生命力,增强了空间是用效率,使其适应人们新时代的生活需求,其将人行为作为重点考虑的活化项目,可以在极大范围内增强了历史场所的空间使用效率。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长期的环境效益,资源效益及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3.4 传承社会文化
2检测控制系统硬件设计
2.1系统总体结构
综合包衣机的工作流程,整个检测控制系统主要由包衣机控制主板、多传感器信号检测板、执行器控制板和液晶触摸屏构成
。多传感器信号检测板实现对称重传感器和液位传感器信号的采集;执行器控制板可实现对电机设备启停的开关量控制;用户通过液晶触摸屏进行包衣参数设置、包衣过程启停、包衣状态显示等操作。包衣机控制主板采用RS-485方式与多传感器信号检测板和执行器控制板进行通讯,采用RS-232方式与液晶触摸屏进行通讯。
2.2包衣机控制主板
包衣机控制主板选用RealARM6410开发板。该开发板以ARM11内核的S3C6410芯片作为控制核心,包含电源模块、晶振模块、复位电路、485通信模块和232通信模块等外部设备,可以装载和运行LINUX操作系统,具有处理运算能力强、耗电低、扩展性强等特点。将RealARM6410开发板作为包衣机的控制主板,可以很好地保证系统在包衣过程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3多传感器信号检测板
多传感器信号检测板选用意法半导体公司出产的32位高性能STM32F103C6T6作为微控制器。该微控制器的核心是ARMCortex-M3处理器,最高CPU时钟为72MHz,具有良好的精密性、可靠性和运算速度。本设计中针对供种量和进液量两种参数信息,分为两个检测模块进行硬件开发。
2.3.1供种量检测模块
供种量检测模块包含2路称重传感器信号放大电路用以检测称重桶中种子的质量,原理如图3所示。本设计中采用上海大和衡器有限公司出产的UH-53型称重传感器,该传感器具有准确度高、抗偏载能力强和长期稳定性好等优点。为了增加检测模块的抗干扰性,保证种子质量的检测精度,采用AnalogDe-vices公司具有低噪声、低失调电压和高共模抑制比特点的AD8608型CMOS精密运算放大器构成两级差分放大电路。放大电路第一级由两个同相输入运算放大器电路并联,第二级串联一个差分输入的运算放大器。这样的连接方式可以很好地抑制输入电压中的共模成分。参照称重传感器的额定输出,可以取放大倍数为500倍。为了减少第二级运放共模误差造成的影响,第一级运放的增益要尽可能高。因此,将第一级放大倍数设定为500。经过取值和计算。放大电路的输出端经过一个分压电路后,接入STM32芯片上带有A/D转换通道的I/O接口。
2.3.2进液量检测模块
进液量检测模块包含上液位和下液位传感器检测电路。Uup为上液位传感器信号,Udown为下液位传感器信号。Control1为控制主板发送的补液信号,Control2为控制主板发送的加液信号。动作执行之前Control1、Control2都为低电平,以加液动作为例,当液面高于上液位传感器时,Uup、Udown都为低电平。Uup通过光耦开关电路,在PA3处输出高电平到STM32芯片的I/O接口上;Udown通过光耦开关电路,在PA4处输出低电平到到STM32芯片的I/O接口上。此时Control2发送一个高电平信号,使RS锁存器2输出高电平,经过继电器驱动电路后使加液电机运转;然后使Control2变回低电平,在液面介于上下液位传感器之间时,Uup为高电平、Udown为低电平,PA4处仍为低电平,使RS锁存器2的输出保持之前的高电平状,加液电机保持运转。当液面低于下液位传感器时,Uup、Udown都为高电平,PA4变为高电平,使RS锁存器2输出低电平,加液电机停止;在此过程中补液电机一直保持停止状态,直到单片机通过Control1发送补液信号时再进入补液动作。通过采用主板信号控制动作启动、传感器检测电路直接控制动作结束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药液的过量添加,保证了进液控制的稳定性。
2.4液晶触摸屏
液晶触摸屏采用广州微嵌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WQT系列产品,它由400MHz的ARM9高速CPU、数字LED背光显示和高精度电阻式触摸屏等部分构成,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友好的人机操作界面。该液晶屏具备数据显示、数据监控和触摸控制等基本功能,并且采用双口独立通讯,可通过自定义的通讯协议实现与主板之间的信息传输。
2.5执行器控制板
执行器控制板采用与传感器信号采集板相同的STM32F103C6T6微控制器,通过设计继电器驱动电路,实现对加粉、门控等电机启停的开关量控制。开关量控制信号经由一阶RC低通滤波器和线性光电耦合器组成的电路后,可有效地滤除信号中的干扰成分。控制信号通过三极管进行放大,可驱动继电器的开合。
3检测控制系统软件设计
包衣机在开启电源并初始化完成后,通过液晶触摸屏设置包衣流程的总批次、种子质量以及种药混合时间等包衣参数。在包衣机控制主板系统平台上进行软件开发,每隔一定时间在485总线上采用轮询的方式与多传感器信号检测板和执行器控制板进行通信;系统参照用户设定的各项参数以及称重和液位传感器实际检测到的参数信息,发送电机控制命令,进行各批次的种子包衣处理动作;每个动作之间通过适当的延时衔接,可实现包衣机各工作部件的有机组合和包衣流程的有序进行。
合作医疗是由体现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保险公司可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特点,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险公司发挥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善于对征缴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拟订合理的征缴补偿标准和办法,进行赔偿额度的设置。发挥理赔管控的专业优势,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通过成立专门的农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选聘医保专管员派驻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政策咨询、资格核准、住院登记、转院管理及现场现金结报支付等工作。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系统和专业人员的优势,在业务管理中心和各定点医院间建立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业务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库.各定点医院设立工作站,专管员对结报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然后将数据传输到业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即时核准。农村医保专管员制度和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的建立,缩短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距离。业务管理中心通过制定支付管理、专管员培训与管理、档案管理及信息数据管理等办法,规范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可积累农村保险经验数据,便于保险公司设计和开发有针对性的农村保险产品及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实现保险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
(二)有利于政府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办农医保向管农医保的转变。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监督业务管理中心的基金运作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的医疗行为。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真正做到农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卫生行政部门不参与农保基金的运作和结报补偿等日常性事务工作,只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的调研与完善,真正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
(三)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补偿支付服务。保险公司的参与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农民体验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保率,有利于改善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二、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方式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困难在于资金的缺乏,农村在进行税费改革后,作为乡镇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农业税被取消,财政资金大幅度减少,有限的资金在维护公共卫生投入方面政府的力量就显得非常有限。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占据我国人口70%的农民却还是一个尚未打开的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向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责任保险必然可让保险公司与农民实现“双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采取基金管理方式,向政府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按照政府确定的补偿方案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服务,不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在具体操作中,根据是否使用保险公司指定条款,又可包含“基金条款”和“委托协议”两种不同做法。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为政府提供新农合补偿费用支付服务,实现新农合“管与办”的有效分离,有利于基金安全;而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基金管理与运作风险,有利于规避政策风险,是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主流模式。
(二)“风险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商业保险规律运作,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保费和补偿标准,保险公司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服务,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营风险,自负盈亏。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调动经办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新农合向公平与效率的方向发展,但鉴于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目前仅限在个别地区进行初期探索。
(三)“风险共担”模式。为提高公司经办管理效率,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基金条款”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分享新农合基金盈余,共担基金亏损风险。这种模式具有平衡机制,结合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双方共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但难以确定双方的法律、经济关系,具体操作相对复杂,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三、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积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主体。虽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农民的应缴费用降低了,减轻农民的义务,但农民做为此项制度的核心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上世纪90年代由卫生医疗部门主导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时,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导致资金缺乏并造成没有给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现象。因此,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府和监管机关尚未完善制度保障。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还缺少政府有关的法律、税收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基础支持。政府没有出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的鼓励性税收优惠制度安排。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产品开发、精算技术标准、基金运营管理、盈亏核算方法等缺少相应的保险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范与支持。
(三)保险公司缺乏经验和动力。首先,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缺少针对农村地区整体人群的卫生统计数据或经验数据的积累和储备。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情况的统计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建立,没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储备,导致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保险费率厘定缺乏科学数据支持,无法确定合理的标准费率。其次,新农合建设遵循的不赢利原则,迫使保险公司对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缺乏长期的动力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往往只能寄托于参与新农合建设所带来的农村保险市场开发的潜在附加效益。再次,对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使用上的管控,保险公司无法真正做到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往往只能依托政府的监督。最后,保险公司普遍缺乏长期开拓和服务农村市场的经验,对保险公司来说往往缺乏针对新农合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服务流程、业务系统网络,没有针对这个特殊市场的配套人才、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
四、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搭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参保受益农民的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努力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33-0248-02
一、成书背景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概念以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并着重强调了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公约发表至今已整整十个年头,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指导下,我国政府积极开展相关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现状和潜在问题,国内学者纷纷投身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建设和保护实践之中,逐渐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文化环境的保护理论和学科体系。
中国艺术研究院苑利研究员与北京联合大学顾军教授长期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国内较早地提出了创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重要学术主张,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构建和“活态”保护工作等领域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先后合作出版了《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多部学术专著,推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并不断完善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建设。在科研活动中,他们立足田野、观照古今,始终坚持实践与理论并举的原则,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田野调查提供了经典的范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时值《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发表十周年之际,苑利研究员与顾军教授依托丰厚的田野调查经验与理论研究成果,总结、归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规律和保护经验,编著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一书,并于今年8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发行。
二、文本结构
全书共分为“概念篇”、“价值篇”、“理念篇”、“传承篇”、“普查篇”、“申报篇”、“管理篇”、“经营篇”八部分,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回答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全书内容则以问答的形式展开,结合具体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总结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和认识误区。写作风格生动、洗练,问题设定具体、明晰,学理严谨、考据详实。有别于以往针对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教材版”书籍或面向普通大众的“普及版”读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将受众群定位为“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一上的工作人员”,读者指向性更为明确,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作为实用性的工作指导手册,该著作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机构的实际工作将起到重要的启发和指导作用。
在自序中,作者谈到:“十年努力,不但唤醒了国人的文化自觉,同时,还是我们利用这个机会摸清了自己的家底,并使大批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起死回生且欣欣然发展起来”。的确,随着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通过开展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立“文化遗产日”、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相关工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已取得了显著成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应认识到当下的保护工作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误区。对此,作者在该著作中鞭辟入里的指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保护理念的错位”。为解决这一问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概念篇”、“价值篇”、“理念篇”、“传承篇”中,作者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的不同角度厘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分类方法等基本概念,回答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定标准、传承人评选标准等常见问题,并特别指出“并非所有的传统文化事项都可以称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以活态的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该著作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标准和判断方法,将对各级地方政府在开展民间文化普查、挖掘当地文化遗产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并对申报和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具体工作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观点聚焦
针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原则中存在的缺陷,该著作提出了构建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所应满足的五点需求,即包容、对等、唯一、均衡、统一。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特点和分布规律,首创性的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七分法”,将其细分为:民间文学类遗产、表演艺术类遗产、传统工艺美术类遗产、传统生产知识类遗产、传统生活知识类遗产、传统仪式类遗产、传统节日类遗产,并对以上分类方法进行阐释,结合具体例证说明每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应具备的特征。此外,苑利研究员与顾军教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一书中沿袭并深入解释了其一贯的学术主张,即保护工作必须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的传承规律,以“活态性”、“整体性”、“原真性”原则为重要依托,从规律出发实施保护。同时,明确回答了政府的工作重心问题,针对“重申报”、“轻保护”等现状和误区,强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的领导,各级政府部门也应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化,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对传承人的服务工作”。面对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的“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问题,作者呼吁政府作为保护主体不可以替代传承主体的主体地位,且应切实履行其“组织、监管、协调、服务”的职能。
作为指导保护实践的“工作手册”,该著作着眼于培养和提升保护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在“普查篇”、“申报篇”、“管理篇”、“经营篇”中,结合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诸多问题,为开展和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书中指出:深入调查、摸清家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本目标与诉求,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本身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再认识、再筛选、再评估的过程,同时在申报过程中民间认同应起到更为重要的决定作用,在传承问题上应遵循“民间事民间办”的基本原则,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进行商业化经营的决定权在于其传承规律和历史经验。针对是否应该“打包申报”、能否进行普及化教育、能否进行商业化经营和产业化开发、怎样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热议问题,作者结合多年的田野实践和工作经验分别作出了理性判断和科学回答。
值得一提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独创性地提出了建立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为干预的“可行性报告制度”、“零冲击报告制度”、针对濒危遗产的“临时性制定制度”、针对保护工作者的“行业准入制度”。此外,作者还以附录的形式收录了“传统表演艺术类遗产调查指南”、“传统手工技艺类遗产调查指南”、“传统节日仪式类遗产调查指南”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系统树”,分别从调查准备、注意事项、调查成果调查大纲写作等具体环节入手,为各级地方政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提供了逻辑指导和文本范式。这种理论指导实践的方式,将有助于拓展保护工作者的学术视野、提高工作效率,为行之有效的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参照。
四、结语
现代包装设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是科学技术与艺术的结合,更是人类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的载体。它是以大众生活为基础,以文化为本位,以生产生活方式为导向,沿着历史的文脉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
设计与文化从来都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共同体,紧密而不可分割。设计将人类的创造性思维付诸实现,丰富发展了人类的物质生产与生活,同时物质生产与生活也作为人类文明的承载体而存在。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文化逐步成为设计的内在驱动力,而设计自身也演化为一种独立的文化形态,包装设计正是在历史的演进中展现出它特有的文化意蕴与精神境界。包装设计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体现了一个国家与民族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物质文明程度,也表现出特有的民族文化面貌和审美水平,它是名副其实的文化综合体。
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大碰撞的今天,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既要保护本土文化,又要发展民族文化,即如何解决好民族化与国际化的关系。世界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新的文化形态也在不断地涌现,古老与现代、传统与时尚不断冲撞更迭,在历史的洪流中一些古老的事物渐行渐远,新事物纷至沓来,在纷繁的变化中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然而,人们的内心深处依然荡涤着悠然而温婉的民族文化情结,人们想尽力保持住本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在全球化的激流中树立起民族化的旗帜。
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精神需要和物质生活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在低碳经济和集约发展的大舆论环境中,人们对能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观点有了崭新的理解和认知。反应在建筑方面,新时期,人们对建筑物有了更高的要求,特别在国家倡导的科学发展的大背景下,实现建筑节能已经成为社会和建筑企业的共同要求。目前,建筑物能耗依然占据着社会总体能源消耗的主要位置,建筑物实现节能还有漫长而艰巨的道路要走。新型材料和新产品应用于建筑物外墙保温施工,是当前主要的建筑施工形式,是从建设阶段就实现建筑节能的主要技术和方式,建筑行业应该充分挖掘建筑外墙保温技术的潜力,提高建筑外墙保温技术运用的水平,以高品质的建筑外墙保温技术运用,提升建筑节能的水平,进而实现建筑外墙保温技术的示范、节能的综合效益,推进建筑外墙保温技术的普及。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的合理运用应该结合建筑外墙保温施工的具体工作和各方面实际情况,在认识到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价值的基础上,把握建筑外墙保温施工中常用材料的质量关口,以技术为手段和突破口,说明运用建筑外墙保温技术的要点,达到在细节上和技术上推进建筑外墙保温技术运用,达到扩大建筑外墙保温技术发展潜力的目的。
1、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的价值
建筑外墙是建筑物的主要结构,也是建筑施工中一项重要的工程,建筑外墙对热能的隔离效果不但影响建筑物内部的热环境维持和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有着重要的作用。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还是建筑外墙抵御外环境各种损坏和侵蚀的重要保证,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损害的发生,降低建筑维护和修缮的成本。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会使建筑外墙和保温层形成统一的整体,有利于建筑物保持良好的使用功能,并达到装饰的目的。
2、建筑外墙保温施工常用的材料
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材料以岩棉板、聚苯乙烯膨胀泡沫板和挤塑板为主体,以玻璃纤维丝网布作为连接和支撑材料,并有粘结和固定功能的粘结剂、膨胀剂和固定剂为主的辅助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该选择热工性能良好的材料,并通过对建筑墙体的热损失度计算选择适合施工的材料。
3、建筑外墙保温施工工艺的要点
3.1建筑外墙保温施工的工艺流程
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的工艺流程为:基层墙面清理吊垂直找水平做灰饼复验墙面平整度界面处理砖墙面浇水湿润并配制保温浆料汁分遍抹保温浆保温层验收弹分格线开分格槽嵌贴滴水槽抹ZL水泥抗裂砂浆并随即压入耐碱网格布抗裂防护层验收涂刷ZL高分子乳液弹性底层涂料刮ZL抗裂柔性耐水腻子面层装饰涂料。
3.2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浆料的制备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房屋建筑外墙保温技术施工时,要注意房屋建筑外墙保温技术保温浆料的施工,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强制式砂浆搅拌机中先加入34~36kg水(可视具体情况调整)加入一袋净重为25kg的ZL保温胶粉料,搅拌35min形成均匀的胶浆后,加入体积为200L的聚苯颗粒轻骨料(一袋),再继续搅拌4min左右形成均匀的浆状体即可进行施工。浆料的拌制质量可以通过观察其可操作性、抗滑坠性、骨料状态以及其湿表观密度等方法判断。依据保温层厚度将拌制好的保温浆料用铁抹子分遍抹在墙上,第一遍抹灰厚度一般为25mm左右,面层(最后一遍)抹灰不能太厚,一般为8~10mm,中间每遍抹灰厚度宜为15~20mm。
3.3建筑外墙特殊部位施工的工艺要点
在房屋建筑物外墙分格线与滴水线均可采用嵌贴成品塑料线槽的方式形成,所以在施工中分格线与滴水线槽做法基本相同。在抹好的保温层上按设计要求弹出分格线与滴水槽的控制线,用壁纸刀沿线划开设定的凹槽,槽深15mm左右,用抗裂砂浆填满凹槽,将塑料线槽嵌入凹槽与抗裂砂浆粘结牢固,去浮浆。
3.4房屋建筑外墙抗裂砂浆施工的要点
表达,不是通过莱布尼茨强调的“理智的沉思”,而是以“艺术”的方式使人产生艺术的“形
象”“联想”。建筑设计则在此基础上,更为细化地使建筑、壁画、雕塑诸艺术相辅相成,融
为一体。对于景观建筑而言,其理念核心仍不出儒家血统宗法思想框架下的“修身齐家”意
义之外。
[关键词]包豪斯;景观艺术;私家园林
[中图分类号]TU598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2D12)05—0087—04
早在中国清代康熙皇帝执政期间,德国伟大的
哲学家、数学家戈特弗里特·威廉·莱布尼茨对中
国就发生了浓厚的兴趣,1692年3月21日,他在下
萨克森州的沃尔芬比特尔以“汉诺威宫廷及政府顾
问”的身份致信闵明我主教,提出有关中国设计与制
作工艺方面问题30个,请闵明我主教在中国期间予
以注意,希望得到解答。
莱布尼茨指出:“物理学更多地以实际观察为基
础,而数学恰恰相反,则以理智的沉思为根基。后者
乃我们欧洲之特长,但在实践经验方面,我们实不如
中国人”。
到了清朝末年的1905年,清朝政府也意识到中
国传统手工业重在实践经验的传承,缺少科学的分
析和计量。于是有学制改良,推进现代教育模式。并
希望能像德国通过教育强国一样,通过对“设计”、
“工艺”的教育,完成“实业救国”的目标。清政府在
南京开办了师范学堂,校长李瑞清设立了中国大学
中第1个“图画手工科”,即“设计艺术”性质的系
科。并且聘请了当时“设计”、“工艺”教育最有特色
的德国、日本的教师任职,后来因为德国老师来华路
费及薪金都远高于日本老师,而日本也是向德国学
习的“学生”,不久,就改由日本老师任教,希望间接
得到来自德国的设计教育知识。
一、景观建筑艺术设计与环境生态相谐
此后,德国成立了“包豪斯”设计学校,系统推行
“艺术”与“技术”合一的“设计教育”,使“设计艺术”
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领域。
“包豪斯”,本来就含有“建房屋”的意思,可见当
年德国设计家(不是工程技术的建筑设计家)首先介
入的就是“建筑”的艺术设计。相对地,中国却由于
太多的历史变革,现代学术性质的“设计艺术”一直
没有正常发展,到现在,甚至沦为工程技术的“附
庸”,如城镇规划建筑及景观建筑设计,往往以工程
技术的“建筑设计”取代了建筑的“艺术设计”。工
程技术的“建筑设计”先考虑的是应用何种材料、工
艺,而那些材料、工艺、技术,如幕墙玻璃、钢玻结
构、大跨度预应力梁架等纯技术、工艺件都具有的普
遍性,造成了今天中国大陆各地建筑缺乏鲜明的“艺
术风格”,只有“工程技术风格”,且出现了日益“同
质化”的现象。当今中国在大规模推进城镇化建设,
工程技术优先的局面已不可改变。在这种状况下,
城镇、景观以“中轴线”、“主干道”、“辅干道”组成的
交通网,遇山开道、逢河填平,是最少思考又最易出
“效果”的设计方式,忽略了“河”之所以存在,是因
为“水往低处流”的自然结果。于是在夏秋多雨时
节,水流不改自然规律,不因为工程技术填了河建了
道而改变方向,这也是大雨倾注3小时,可以造成交
通瘫痪的原因。建筑学家杨廷宝先生生前也无力改
变这种只顾工程技术运用,没有艺术设计思考的现
状,他只有愤愤说一句:朱元璋建南京城墙,还是拐
弯的!所谓“艺术思考”,就要“依山就势”、“因水制
宜”的设计,在艺术上可称为“置陈布势”。南京城
作为明初首都,并没有按照宗法规范进行平面布局,
而是就依山借水的自然地理形势,进行平面置陈布
势,形成南北狭长的不规则形式,也造就了城墙墙体
的高低起伏、曲直转化的自然节奏感,这就是“艺
术”优先的设计结果。
今天因为国家教育、行业制度的规定,建筑已不
属于“美术”、“艺术”学科和范畴,而成为“工学”、
“工程技术”学科的一部分。虽然如此,为建筑、景
观建筑艺术风格的良性发展,“正本清源”的论述还
是有必要的。
首先,城镇规划要有景观艺术的思考,才是提升
普通人生活品质的设计。而景观艺术首先是艺术的
设计,是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的设计,
所以必有当地人文历史的考量与设计。通过设计,
地方人文历史得到“浓缩”与“点睛式”的展示,也昭
示着在当下的传承与变革。景观及其建筑设计尤应
依托自然地势的起伏而有“藏”有“露”的规划布局,
尽量少地动用“基建工程”手段去断山填河,也就尽
量少地改变自然地势地貌、尽量少地影响自然植被
和生态规律,做到与自然的相谐共处。要做到这一
点,只有艺术设计先行,“匠心独运”,而非“机心独
运”。“匠心”,就是把对自然肌理的艺术感受,对人
文历史的精神关怀,通过景观规划的节奏、建筑艺术
的风格加以体现。“机心”则反之,以工程技术的机
械力为炫,或推倒高地,或划直纠斜;或填河、或挖
湖,外观上缺少艺术节奏的观感,内容上与当地人文
历史不相干。
景观建筑设计在中国历史上都是由“画家”——
“艺术家”进行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历史上称为
工匠)运用技术、工艺加以完成。中国历史上的手工
业匠人中,只有“木工”是能够画图的,这是因为“木
工”中的“大木”、“细木”的不同,就是“建筑”、“雕
刻”的不同,在这一点上和“绘画”的“画家”相通。
传统的中国景观建筑设计在历史上先出现在皇
家宫苑,到宋代,某些官员也开始构筑私家园林,如
北宋的司马光就有自己的“独乐园”。南宋时市民经
济发展甚好,杭州城里有些富足的市民也在家中构
筑园林。这些园林在性质上虽然都是“私家”的,但
也会在某种条件下向游客开放。
在园林的平面上说,基本上只在自家占有地面
积内进行筹划设计;在立面上说,正因为平面面积有
限,园林立面就必须“借助”园林周边自然环境的
“入镜”,这也就促使园林景观和周边生态环境的融
为一体。不会因为园林设计中“人为”的需要,动用
一切技术手段去“推山就平”、“填河开湖”。正因为
此,中国景观及建筑追求的是“峰回路转”中的“豁
然开朗”,在“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看到“柳暗花
明又一村”的惊喜。北宋皇家园林喜欢江南太湖的
石头,因为这些“湖石”多孔洞、多转折、多瘦俏,便
于造型和构图。当时为了满足在北方的皇家园林的
需要,发动了工程浩大的“花石纲”,从江苏苏州搬
运大批“太湖石”到北方。对有“太湖石”园林欣赏
的巨大热情,甚至影响到当时北方西夏契丹政权的
佛教壁画题材,在他们的“水月观音”壁画中,“太湖
石”普遍出现在“观音”周边环境的景观布局之中。
到明清,私家园林布局已经习惯以“太湖石”掇
为山形,与建筑相映衬、相对比,寓意于形。所以景
观建筑此时功能清楚,与环境相谐的标准也因之而
变。譬如明清之际释道思潮此起彼伏,释家禅宗主
张证悟“自在人心”,超越“中阴身”、跳出“轮回”而
至“空”境永生;道家主张打通“任”、“督”二脉,进人
大小“周天”,达到“人天合一”。两家追求最终目的
相近,名不同,方式方法不同,但对环境要求一致:
就是有一“静室”:“静室”周围必有“太湖石”,必有
竹木、水体,成为明清景观建筑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
分。我们在现存的中国和日本的一些园林中,会看
到某一局部悬挂或刻有一“禅”字匾额,就是“静室”
的意思。只是今人(不论中、日)多不了解“禅”在
“静滤”中悟得,“静室”之“静”,不是一味的“无声”,
还在于花木竹树的掩映,“禅房花木深”的“深”不在
距离长短,在掩映的曲折;其次,“此时有声胜无
声”,适当的有节奏的水滴、风铃、竹韵都须综合设
计适宜到位,节奏相安,才具“禅”、“静”的基本条
件。这些都没有规定的程式,需要设计者“存乎一
心”,方能有运用之“妙”。
二、民间景观建筑设计“艺术”优先实例
中国地域幅员辽阔,本文所述南北民间景观建
筑,是指名不见经传的民间工匠的“设计”物。要说
明的是:这些地方的景观在今天已经成为当地的“景
观建筑”,但在当时并非如此,它们有的是在相当长
的历史时间内逐步完成,有的则耗用了创始者的大
半生才落成。
北方山西离石县的碛口位于黄河与湫河岸边。
碛口本无所谓镇,湫河注入黄河,又往往带下大量砂
石,砂石就在这两河交汇处有所堆积散布,碛口之名
也就由此而生(图1)。
这里又是华北平原及南方货物向西北方向贸易
的必经之地,南北客商云集于此,几百年来就逐渐发
展成一个商旅之镇。商旅的交通工具有两种,一种
是骆驼组成的陆上运输;另一种是羊皮筏的水上
运输。
碛口地形狭长而弯曲,河岸后退约200米就是
黄土山峰,可用于建筑的平面地形有限(图2)。
约500年历史的碛口镇在逐年建设中,不约而
同遵循着“因地制宜”、“相融相谐”的设计历史理
念,没有铲平山峦以扩大平地面积,而是在实际生活
观察中得出设计结论:碛口镇只是往来商旅的客栈、
货房;商贾全家并不居住该镇,而是居住在离镇十几
里的村落中;至于在镇上赶骆驼的脚佚、运输队成员
则相对集中居住在与镇对面的湫水河边的高地上,
形成另一个“运输”专业村落。
为了保佑大家的平安,镇上方约70米高的坡地上
修建了“黑龙庙”,庙中有戏台,以为节日娱乐之用。
因为数百年的循序规划和建设,碛口镇本身已
经成为当地著名景观建筑区域,成为北方美术院校
和影视、旅游业界知名的“美术写生基地”、“外景基
地”和“建筑文化专项旅游点”。而民宅集中的村落
也因为规划设计的有序,没有破坏自然地形地貌环
境,不仅单栋住宅建筑依势而起,整个村落也分布得
疏密有序,山势有高下,建筑也有升降。特别是在黄
土高原,窑洞的建筑形式在整体上已经与自然融为
一体。而砖砌门头、砖雕装饰又是在造型和色彩上
与之相“对比”,造成黄土背景下的节奏变化。
与之相对的案例是南方福建的安贞堡。
安贞堡也是依地势高低落差而设计、建造的大
型住宅群,只是地势落差没有碛口地形落差那么大。
安贞堡是一个家庭(还不是家族)的私宅,人口
少,而房屋多。和碛口相同的是:安贞堡建筑体量虽
然宏大,但也没有和宅外的自然生态(包括生产形
态)截然隔离,宅外周边即是水田,宅内南向大平台
既是建筑的一部分,也是收获季节的晒场(图3)。
安贞堡平面呈马蹄形,后部为圆弧形,因为地势
落差有限,后层房屋与前排房屋的屋檐层层叠加,有
紧凑的节奏感(图4)。
安贞堡是围拢屋的一种形式,平面空间的功能
性区别十分明确。和北方碛口民宅同样的是,平面
空间的功能安排都是以中国特有的以血统为纽带嫡
长子继承权的宗法伦理秩序为标准的,不同的是南
方的安贞堡在安排上没有北方碛口狭窄地形的限
制,宗法伦理秩序显得更为突出。
民间建筑从根本上说,都和“景观”有关,因为任
何一个有能力的家庭在建造宅第园林时,第一步都
是“看风水”。“看风水”的人在福建被称为“地理
师”,也就指明了看的是地形、地貌,建筑周边的“景
观”。
看风水的“地理师”自有一套理论标准,上述碛
口镇和周边村落景观规划设计在百年进程中能保持
“有序”状态,正是这套风水标准起着前后代相续相
承的内在结构作用。要指出的是,看风水的地理师
在实地勘察时注意的是建筑方位,而确定建筑方位
的因素在“景观”中的“风向”、“水流”、“山口”的具
体状态。地理师会使用一些“阴”、“阳”、“八卦”的
术语,但这并不意味着看风水的地理师属于“道家”
的职业领域。
须知“山水”、“地理”在中国传统学术分类中属
于“堪舆学”。和“道家”有很大区别。
中国传统三大学派:“儒”、“佛”、“道”,之间的
区别在于“儒家”强调以“义”的手段,达到“仁”的目
标,人生最大理想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
后名”;“佛家”强调通过身心双修,跳出轮回,得到
永生;“道家”强调通过练气练丹,求得“不死药”,实
现“成仙”的人生目标。
“阴阳”观念起自战国时期,孔子读《易》,著“系
辞”。到汉代董仲舒完成对“阴阳”学说的铨释,“阴
阳”学说已经成为儒家学说的新成分。这三家对自
然山水的理解有不同的角度,儒家论山水,是“仁者
乐山,智者乐水”的“仁智之乐”;佛家看山水,是皆
非实相,亦非非相;道家看山水,是蕴天地灵气,可
为仙丹精华。堪舆学中看风水的“地理师”则是以
“山管人丁水管财”的理念来阐释山水在景观建筑中
的意义。
地理师看“风水”,包含看“山”、“丘”、“陵”等地
貌,但不说看“山水”,而说看“风水”,就是因为“山”
是不动的,呈静止状态的;风、水都是流动的,呈运
动状态的。建筑也是不动的,呈静止状态的,所以看
风水,就是为建筑物选择一个方位,这个方位要使建
筑物在“风”、“水”的运动包围之中,并且使建筑物
在这种运动中能够“聚气”,“聚气”在家庭中就是
“人丁兴旺”、“财源滚滚”。
中国地理师在实践观察中发现了达到“聚气”的
地形地貌标准,在福建,地理师以建筑物第一进堂屋
的供桌位置为定点,向第一进前院墙头望去,以要能
见到景观的山头为宜。建筑物外左侧水流在自家宅
前的流向要呈外拱形而向右侧后流去为宜。建筑物
背后地势要高,这是所谓“背有靠”。这样的景观特
点,是建筑前方平坦,视野开阔,远景见山;左高右
低,水流不息;背后山林起着阻挡山风作用。作为家
庭居宅,不但在功能上是“安全”的,在心理上也是
祈福的。倘若在实际地形中有所欠缺,地理师也不
动用人工力量去改变地形地貌,而是再用一些如“泰
山石敢当”的石刻用以除“煞”,如建筑物后部面对
山口,势必受到山风侵袭,于是在建筑物后部墙体另
立石料一块,刻“泰山石敢当”五字来挡“风煞”,这
是具有实际功能与心理需求双重作用的设计。倘若
门前水体呈反弧形而离宅远去,地理师会要求在门
前砌半圆形台阶,称为“反弓水”,就只是在心理上
寻求慰藉了。
碛口镇地处黄河边的黄土高原,面水背山,地势
虽然狭窄,地形还算整齐。相邻的运输村“李家山”
则地形破碎,尽管如此,风水师还是在这里寻找出
“脉理”,规划出“凤凰展翅”的地形地貌。民居院宅
就分布在“凤首”的“两翼”上布局,每一个单位民宅
都可以“推门见凤首”,远望见黄河,有很好的“山”、
“水”景观效果。
传统景观建筑设计中,“风水师”、“地理师”先
行,他们确定景点建筑位置、门窗朝向、道路布局、
山石水木分布;然后才是“建筑师”进场。在福建,
“建筑师”和“风水师”、“地理师”在习俗上是“对立”
的,互相回避,双方不会在同一个场合出现。如前
述,中国传统的“木工”、“大术”和艺术相通,自有一
套建筑设计的程式,如样式、空间高、宽、长的比例;
木构架模式、比例;整体平面布局按照宗法伦理长幼
有序的标准展开。其间有砖石雕、木雕及灰塑等匠
人的艺术创作按照设计规划要求相配合。民间“大
木”的建筑设计师有自己师承的来源,建筑艺术形式
有数百年流传有绪的“蓝本”,具体的建筑技术与艺
术的结合经过数百年的磨合,已经基本上融为一体。
他们考虑最多的不是对建筑材料和工艺的选择,而
是材料、工艺如何才能更巧妙展现“这一个”建筑艺
术特色的问题。如同一个屋脊,材料不外是瓦、泥,
但各地各有不同的形象表现。福建安贞堡楼层隔栏
以泥灰塑狮,在其他建筑中少见。山西碛口货栈门
洞高大,民宅屋脊山墙深雕祈福纹,规整严谨中不乏
活泼,就是当地工匠对“这一个”建筑设计艺术思考
的表现之一。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景观建筑在与自然环境相
谐合的处理中,首先是通过“堪舆”、“风水学”的理
论。“风水”的理论在功能上有符合“经济地理”科
学因素的部分,这种科学因素的表达,不是通过莱布
尼茨强调的“理智的沉思”,而是以“艺术”的方式,
如上述“凤凰展翅”、“泰山石敢当”、“反弓水”的概
念都有具体的造型形式,使人产生艺术的“形象”
“联想”。建筑设计则在此基础上,更为细化设计的
样式,使建筑、壁画、雕塑诸艺术相辅相成,融为一
现代包装设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是科学技术与艺术的结合,更是人类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的载体。它是以大众生活为基础,以文化为本位,以生产生活方式为导向,沿着历史的文脉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
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高峰论坛在经过连续六届的成功举办后,今天又以分论坛的形式移师杭州,并且得到了在座各位专家、学者、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向前来参加论坛的仲呈祥先生、董长侠先生、陈汗青先生,以及各位院校长和各位朋友们、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去年,我和在座的各位一同参加了第六届“全国艺术院校院(校)长高峰论坛”,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而难忘的印象。作为当代有作为的艺术家,应该有一种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该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我们的艺术家要用眼睛去观察,用笔去书写、记录,给历史、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和文化财富。我们的作品,无论水平高低,应是对生动的社会现实的记录,它的价值就在这里。百年以后,我们在研究这些作品时,就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启示,能够对当时所处历史的政治、经济、文化有所体悟。这是我们对历史的贡献。历史上有影响的文学作品,同样都是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刻记录,这是文学作品的价值所在。我们的艺术工作者、文化工作者为什么要“三贴近”?为什么要进行“走转改”?就是要让我们的文化艺术工作者深入的体验生活,反映鲜活的内容,这些鲜活的内容正是人民群众平凡的生活的凝练和积累。我们可以从中吸收营养,成为我们创作的源泉。所以,作为一个艺术工作者和文化工作者,就要善于观察,善于总结,善于提炼,用我们的笔,用我们的眼进行剖析、提升,来反映社会。我们这个论坛、包括杭州发展基地,就是要给各位艺术家搭建一个平台,给大家营造一个宽松的、和谐的、融洽的、开放的氛围,让大家的思想和意识无限奔驰,给大家一个广阔的空间,激发艺术家们的创作灵感,为社会、为人类留下宝贵的财富。正常的文艺批评是允许的,正常的文艺批评是激发我们改进和创作的基础,激发着我们如何深入生活,反映最鲜活的生活当中的精华,是帮助我们提高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提供这样一个环境,就是要吸引大家的参与,大家的参与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对我们艺术工作者来说,责任感和担当非常重要,我希望通过我们的基地,能够有一大批传世佳作,若干年以后,我们这里创作出的作品应该是对国家、对杭州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的反映。希望我们的艺术家能够利用好这个基地,成就艺术创作生涯中辉煌的一段。
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断凸显。从国家层面来看,文化建设逐渐成为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基本国策,有利于文化蓬勃发展的宏观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和提升,文化建设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在逐年提高。从大众层面来看,文化建设所取得的丰富而巨大的成就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众所周知,被历代文人誉为“人间天堂”的杭州,原本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中心城市之一,也是一座全球闻名的旅游城市,近几年来,因为拥有了“天堂硅谷”“动漫之都”等文化名片而享誉全国。杭州在文化建设上出奇制胜,成为国内众多城市学习效仿的对象。一踏进这座城市,你就会发现,这里的老百姓对文化有着一种深厚的感情,衣食住行,无处不在。我想,这才是一座城市真正的魅力所在。如果用我们艺术家的眼光去观察,可能会更加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