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结构论文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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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结构论文

篇(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外开放主要包括引进外资、对外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其结果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逐渐融为一体。因此,对外开放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市场国际化过程。而市场国际化对决定市场结构的规模经济、进入壁垒和市场集中这三个主要因素的影响,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国际化为企业实现规模经济提供了巨大的潜力。规模经济要求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一定水平,并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使单位产品成本下降,收益增加。假如企业只在国内市场上追求规模经济,就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

1.国内资源可供量的限制。因为一国的资源往往存在相当程度的稀缺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因获取资源的代价太高反而使产品的边际成本上升,甚至有可能根本无法获得所需的大量资源。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后,就能以较低的价格得到所需的资源,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规模经济。例如,目前上海“宝钢”所需的铁矿石90%以上来自澳大利亚等国,其规模经济的实现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很大。

2.国内市场需求量的限制。在特定时期内,一国对任何产品的需求都是有限的,企业若一味追求扩大生产规模,往往会造成产品严重供过于求,迫使企业又不得不缩小其生产规模。而在广阔的国际市场上,产品的需求量就会大幅度增加,从而为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突破了产品需求的制约。

3.国内技术水平的限制。生产能力的扩大通常是以技术进步为推动力的,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时总是要采用效率更高的新技术。而一国的技术水平不可能在每个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在那些技术水平较低的产业中,企业追求规模经济就会受到生产技术的限制。这对技术总体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更为突出。企业通过国际市场引进高效率的新技术,提高生产能力,就能较充分地发挥规模经济效益。总之,市场国际化突破了国内市场的种种限制,为企业实现规模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国际市场的进入壁垒具有多层次的特点。目前,世界上已存在许多不同规模和层次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并大有继续发展之势,这意味着世界经济将进入区域一体化、集团化新阶段。欧洲经济共同体于1993年1月就宣布建立在12个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资本、劳务和人员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并设想在21世纪中期,把欧洲经济区扩展到东欧和南欧的周边国家,把欧洲建成“全欧洲经济联盟”;1992年12月,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签署了《美加墨自由贸易协议》,标志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1989年11月,亚太地区12个国家的部长在澳大利亚的堪培拉举行首次会议,组成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992年1月,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达成了“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形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由于“东盟”成员国也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国,因此,两者是处于不同层次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此外,还有不少新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尚处于酝酿或筹建之中。各种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在成员国之间降低甚至消除相互之间的进入壁垒,加强经济合作,而对非成员国则形成新的区域壁垒,如欧洲共同体(欧盟)达成建立西欧统一市场协议后,先后制定了限制纺织品进口、保护西欧电子产品市场、提高进口产品关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从70年代末开始,在80年代普遍化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在90年代将继续发展,世界主要工业国家为摆脱经济“滞胀”、高失业率和贸易逆差急剧上升的局面,纷纷制定各种国际贸易保护政策和措施,对外国产品进入国内市场设置很高的进入壁垒,从而在国际市场上便形成了“大区域进入壁垒小区域进入壁垒特定国家的进入壁垒”这样一种多层次、复杂的进入壁垒体系。

(三)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是跨国公司寡头主导型竞争。由于国际市场为企业充分实现规模经济提供了可能,同时,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了多层次的进入壁垒,这就使仅靠对外贸易很难开拓国际市场。因此,80年代以来,经济发达国家纷纷以跨国公司为载体,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利用当地资源组织生产,并实行就地销售,从而使对外直接投资取代了长期以来占统治地位的对外贸易,跨国公司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力。就市场集中度而言,据美国《幸福》杂志的有关资料,早在1990年,世界500家最大跨国工业公司的销售额为5万亿美元,相当于整个西方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1992年在全球2万亿美元的对外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占主体,仅占1%的大型跨国公司,其对外直接投资额就占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50%以上。而世界最大的几百家跨国公司分布在各主要产业中,特定产业被少数几家寡头企业所垄断,这就意味着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是跨国公司寡头主导型竞争。

二、中国市场结构与市场国际化不适应性分析

市场国际化把我国企业逐渐推向国际市场大舞台,而从国内市场竞争到国际市场竞争的转变,要求相应地调整我国的市场结构。但就企业自身而言,有一个相当时期的适应过程;就国家宏观管理而言,有一个探索、总结、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国市场结构存在着与市场国际化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企业规模偏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这突出地表现在那些规模经济明显的重化工、电子等产业中,例如,根据目前的国际标准,汽车工业中单个整车生产企业的最小经济规模为40万辆以上,而目前我国整车生产企业有120多家,超过美国、西欧和日本厂家的总和,但年产超过10万辆的只有一汽、二汽和上海大众3家。据统计,90年代初我国有钢铁企业1598家,约占世界钢铁企业总数的1/3,而我国的钢产量只占世界钢产量的1/10。这些都反映了我国企业分散、规模偏小的现实。不仅如此,我国参与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又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企业的总体平均规模很小。例如,在1990年我国500家最大的外贸企业中,进出口额在1500万至1亿美元的就有357家,占71.4%。这同经济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较反差很明显,这些国家为了保证企业拥有足够的国际竞争力,非常重视“企业规模效应”,其跨国公司的规模往往比国内其它企业的规模大得多。可见,我国企业的规模本来就较小,而参与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又大都是中小型企业,这两重因素必然导致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因企业规模小,难以实现规模经济而缺乏国际竞争力。

(二)国内企业间的竞争度过高,内部摩擦大,交易费用高。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我国的外贸经营权逐渐下放,这对加快我国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推动作用本来是无可非议的,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国内企业之间竞争激烈,造成很大的内部摩擦。这在出口方面表现为,同类产品在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时,多头对外,为了抢夺生意而对外竞相削价;在进口方面,则多家进口企业竞相抬价,相互争夺货源,其结果是让外商从中渔利。在引进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方面也存在类似情况,过度竞争现象十分严重。同时,由于我国许多刚开始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企业,过去同国际市场基本处于隔绝状态,不了解国际市场行情,缺乏国际化经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这些企业单枪匹马进入国际市场,需要花很大的代价去熟悉市场环境,收集国际市场信息,寻找顾客,签订并执行交易合同。而且,由于单个企业的贸易批量小,单位产品的运输费用和购销费用就高,因而一笔交易的交易费用很高。

三、市场国际化条件下优化中国市场结构的基本战略

基于对市场国际化给市场结构带来的影响和中国市场结构现状与市场国际化不适应性的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市场国际化要求我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具有相当的经济规模,并降低国内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度,形成协同竞争格局,以实现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相兼容的有效竞争;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却规模偏小,企业间存在过度竞争,内部摩擦大,与有效竞争相差甚远。因此,在市场国际化条件下,优化我国市场结构的基本战略思路是: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企业,作为跨国经营的主力,以充分发挥国际市场所提供的规模经济潜力;适当提高进入壁垒和市场集中度,降低国内企业间的竞争度,减少内部摩擦与交易费用,以协同竞争力,冲破国际市场上的多重进入壁垒,增强与国际寡头垄断企业的竞争能力。为此,需要研究以下两个具体战略问题:一是我国如何形成大型企业;二是在特定产业如何确定国际化经营的核心企业,以协调产业内各企业间的关系。

(一)形成我国大型企业的主要战略及其途径。借鉴当代经济发达国家大型企业的成长经验,我国可采取水平一体化、垂直一体化和混合一体化战略以形成大型企业。这三种一体化战略不仅存在各自的经济性,而且具有层次性。作为大型企业的发展战略,水平一体是垂直一体化的基础。通常,企业规模的扩张是从水平一体化开始的,由于企业可利用原有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原来的业务范围内扩大其规模,故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但企业通过水平一体化达到一定规模后,要进一步发展成为大型企业,就需要进而实行垂直一体化。如美国,大型企业形成的历史就是把大规模生产过程和大规模流通过程结合于单一企业中的历史,到1917年,在资产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美国企业中,将近90%的企业是经由垂直一体化而形成的。而在经济波动幅度和频率日益增加的今天,企业要保持原有的市场地位并持续发展成为大型企业,就要求企业努力分散经营风险,稳定企业收入流量,这就迫使企业采取混合一体化战略。同时,当今跨国经营的迅速发展,要求实行跨国产业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物质载体,这也刺激企业采取混合一体化战略,以最终形成经济实力雄厚的国际化大型企业。

篇(2)

ΔPo

粮食如果涨价,人们对它们的需求量不会减少很多,如果降价,人们对它们的需求也不会增加多少。粮食的价格比较低,即使上涨一倍,人们对需求量也不会有多大的影响。因为这笔支出在人们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涨价不会影响个人总的经济状况。粮食保护价格在一定时期可以促进粮食经济的发展,一些国家使用这个政策也起到了作用,但它只能是一种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

粮食支出在人们收入中所占比重比较小,价格弹性就小。粮食作为商品,从长期看,其价格弹性就大;如果是短期,价格弹性就小。粮食涨价,短期看,人们会注意节约粮食,但不会节约得太多,从长期看,这种节约对粮食需求量可以进一步减少。时间长,消费者就有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来改变他们的爱好和技术条件去使用替代品,其价格弹性就大。反之其价格弹性就小。

2.粮食定价时必须考虑产品的价格弹性

不能把价格定在非价格弹性需求上,如果定在非价格弹性需求上,就不能实现企业利润最大,这个时候应当提高价格,提价不仅不能增加总收入,还能因产量减少总成本支出,从而使企业的支出相对稳定。粮价连百价,粮食价格每涨0.01元,全社会商品价格涨0.20~0.26元,导致粮食经济的马太效应。

恩格尔系数的研究告诉我们:当社会人均达到2000美元时,人们对粮食和食品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变化,已趋近等于零,粮食和食品的支出相对稳定。

粮食行业的社会特征和垄断方式,决定了完全垄断的行业和企业的弊端:高价格。完全竞争企业只能获得正常利润,完全垄断价格高于平均成本,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产量不足。完全竞争的企业,它的产量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来说,是最优的,在垄断的行业和企业,产量未达到最优,企业产量不足,再增加产量还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福利;生产效率低。企业利润最大化,产量并不在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规模经济未被充分利用,缺乏竞争,缺乏技术创新和强化企业管理,资源浪费。

粮食垄断市场结构的特点:一是行业中的企业数量比较多;二是进入这个行业是自由的,长期看,企业的经济利润会趋于消失;三是各个企业生产同种产品是有差别的。

3.市场结构的主要类型

市场结构是影响粮食流通效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谓市场结构,是指由于市场主体(在微观经济学中称为厂商)数量的多寡和行为的差异而导致竞争程度不同的市场类型。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由于需求曲线的差异,市场供求均衡点与价格的决定是不同的。

微观经济学按照竞争程度这一标准,从厂商数量、产品差异程度、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以及厂商对产量和价格的控制程度等方面将市场划分为四种结构类型:完全竞争、纯粹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竞争市场结构,我们假定厂商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的独立生产或经营单位。厂商对自己的决策承担风险和享有利润。我们将会发现,在不同的市场结构下,厂商行为和市场均衡点是不同的。

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完全竞争

强控制价格的能力弱

少卖者的数量多

大产品差异程度小

大进入市场的障碍小

3.1完全竞争市场。现代经济学规定,具有以下特征的市场为完全竞争市场:①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买者和卖者,由于他们单个的交易量在供求总量中占很小的比重,因而任何单个的买者和卖者都不能影响市场价格,而只能是既定价格的接受者;②任何厂商都可以自由地并且非常容易地进入市场;③所有卖者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都是同质的,对买者来说没有任何差别;④生产和经营某种商品的所有资源都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

3.2纯粹垄断市场。微观经济学将垄断定义为一个厂商控制一个全部供给的市场结构。在垄断市场下,不存在产品相近的代替品的竞争,也就是说,市场上只有一个卖者,而又没有其他替代品的竞争对手在纯粹垄断市场结构下,厂商与行业(或市场)是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行业中唯一的厂商就是垄断企业,这个垄断企业也就构成了一个行业或市场。

3.3垄断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和纯粹垄断是两种极端情况,现实中普遍存在的是所谓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又叫不完全竞争,是指一种既有垄断因素又有竞争因素的市场结构。微观经济学对垄断竞争市场有如下的假设:①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卖者和买者,以致于某一卖者(或买者)可以忽视其他卖者(或买者)的行为对自己利益的影响;②卖者(厂商)的产品存在着差异,但同属一类产品,相互间有着密切的技术替代关系(指它们都满足同样的需求)和经济替代关系(指它们有类似的价格);③一个生产集团中各个厂商具有相同的需求曲线和成本曲线;④厂商能够比较容易地进入或退出市场(生产集团)。

当垄断竞争厂商和其生产集团在短期内获得超额利润时,除了原来的厂商会扩大生产规模外,新厂商也会进入市场。竞争的结果使价格下降。价格从短期内大于平均成本下降到长期内等于平均成本。同们当厂商在短期内出现亏损时,价格会因为厂商缩减生产规模或退出市场而提高,一直到价格等于平均成本为止。

4.市场结构与经济效率

微观经济学认为,不同市场结构,经济效率是不同的。这种经济效率上的差别,源于市场竞争程度的不同。竞争程度越高,经济效率越高;竞争程度越低,经济效率也就越低。因此经济效率最高的是完全竞争市场,其次是垄断竞争市场,再次是寡头市场,效率最低的是垄断市场。

一个行业到底适合何种市场结构,取决于对如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由产品的自然属性决定的行业对社会化程度的要求。有些产业或行业,如钢铁、汽车工业等,对经济规模的要求较高。在这些行业,保持一定的产量规模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一些达不到社会平均规模的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或兼并,而新企业的进入往往因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约束而成为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因此这些行业适合于垄断或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相反,对另外一些行业(如服装、食品加工业等)来讲,对经济规模的要求较低,社会需求变化较快且呈现多样性特征,企业进入的障碍较少,因此适合于竞争程度较高的市场结构。二是社会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的不同最终体现为产权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分配关系的差异。显然,在一个倡导公平与效率兼顾或共同富裕的社会里,不会允许垄断者对大部分行业的支配。而在一个单纯强调效率及允许收分配差距无限扩大的社会里,垄断者对经济生活的支配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国粮食市场选择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现实的。首先,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是纯粹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来实现的,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频繁而剧烈的市场波动。粮食生产周期较长以及粮食消费具有不可替代的性质,决定了社会无法容忍粮食市场过于剧烈的波动。其次,市场交换关系在我国粮食流通中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粮食市场的发育尚处在较低层次,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放任市场对粮食流通的调节,必然会引发过度的市场投机行为,其结果是少数人从中渔利,而广大的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则深受其害。1993年粮食经营和价格放开后粮食市场出现的混乱局面足以说明这个问题。第三,完全竞争市场对经营者(厂商)行为和市场信息的传播等方面有极其严格的假设和要求。当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市场的效率将大打折扣。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这些要求现在达不到,恐怕将来也达不到。即使是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也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

粮食市场选择纯粹垄断结构也是不可取的。首先,垄断必然会导致低效率。垄断者的供求均衡点往往较大幅度地偏离最佳交易规模,从而无法协调粮食的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目前我国国有粮食企业主宰粮食市场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垄断市场结构。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粮食企业很难灵敏地适应市场供求的变化,无法使粮食市场达到平衡状态。其次,垄断者会通过调整垄断价格,占有一部分消费者剩余,获得高额利润,从而侵犯消费者利益。我国粮食的消费者价格与生产者价格之间差额(即购销差价)在大多数情况下超过了一般的商业利润。近年来在粮食定购价上升的同时,销价上升幅度更大,农民认为“吃亏”,消费者感到“不划算”,而财政负担过重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其主要原因在于市场垄断以及因此而引起的流通不畅和低效率。

粮食市场结构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从效率上讲,介于完全竞争与纯粹垄断之间,可以发挥竞争和垄断两个方面的优势。一方面,通过适度的竞争,可以使粮食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另一方面,市场上数量有限的粮食经营者以及对进入粮食市场设置一定的条件或障碍,可以避免市场过于剧烈的起伏动荡和过度投机。垄断竞争市场效率的高低取决于经营者数量的多少以及政府对进入粮食市场的管制程度。政府往往需要根据一定时期的粮食安全形势和市场发育状况在效率与公平或稳定之间做出某种权衡。但从改革的方向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或市场稳定”应该成为确定市场结构的基本原则。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并充分考虑到垄断竞争市场的运行特点和我国粮食生产、消费的特点我们认为,作为改革取向的中国粮食市场结构的雏形,应该具备如下基本特征:一是市场上存在较多的经营者,且经营者之间公平竞争。但为避免过度竞争和垄断,经营的数量和每个经营者的规模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每个经营者都是独立的经营实体都对自己的盈亏负责。政府对每个经营者实行同样的待遇和政策,经营者效率的高低唯一地取决于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三是价格唯一地由市场决定,政府对价格的影响是通过对市场的干预而不是通过直接的价格管制来实现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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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徐时忠.《浅谈粮食市场化与粮食市场建设》[J]长沙:粮食科技与经济,2002(07)摘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废除“双轨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用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和对粮食消费的保障。在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市场结构、市场规则、企业战略、政府职能等方面进行体制性和机制性的改革,建立企业完全市场经营,政府适当调控的运行体制;建立自主经营,自我约束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并配套建立市场化的农民利益保护机制,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粮食产业化引导机制和粮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我国粮食市场选择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现实的,粮食市场结构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垄断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从效率上讲,介于完全竞争与纯粹垄断之间,可以发挥竞争和垄断两个方面的优势。

篇(3)

从逻辑上讲,证券市场国际化应该是建立在产业领域对外开放基础之上的金融开放,应该是进一步促进我国产业发展的对外开放,而从目前的产业结构来看,尚不足以成为金融开放的坚实基础。但是,加入WTO必将导致我国各个领域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国际竞争在各个领域的全方位渗入必将会对我国各类弱势产业形成巨大冲击,而证券市场国际化可能进一步加剧这种国际资本渗透的速度和深度。由此可见,无论从证券市场国际化需要的坚实基础来看,还是从证券市场国际化可能带来的冲击来看,迫切需要调整的产业结构已成为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中的一个突出矛盾。

二、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矛盾

(一)商业银行主导的融资模式与证券市场国际化要求之间的矛盾

1.金融领域的现有融资模式仍以商业银行融资为绝对主导地位。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证券市场融资已获得广泛认可并有较为充分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个首要要求就应该是国内证券市场已经获得相当程度的发展,从而实现证券市场融资与商业银行融资两种方式的协调发展,但目前在我国金融领域中商业银行属于绝对主导的融资模式,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要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首先,从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的大幅提高,基本都是通过商业银行储蓄存款的大幅增长体现的。1994年城乡、城镇和农户储蓄中定期存款所占的比例分别为78.2%、78.0%、79.1%,直到1999年上述比例仍没有明显变化,分别为75.4%、74.5%、79.4%,表明居民收入大幅增加部分基本上被用于纯粹储蓄,收益表现自然为单纯的利息收入,只有极少部分由储蓄转化为投资,重新进入物质财富的创造过程。一项统计表明,居民储蓄中用于证券投资的比例平均仅为3.7%左右,这一比例显然是非常低的。

其次,从企业融资的角度看,“过度银行化”现象十分突出。由于我国在经济上属于后发展国家;强大的外部压力(短期内赶超西方发达国家)使其不愿通过慢慢集聚资本来实现工业化,而是采取政府干预下由银行推动的工业化模式。这一模式中,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促进工业发展的工具,而不是一种旨在把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的部门中去的金融中介。换句话说,就是银行信贷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举足轻重,商业银行融资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出现了经济发展过度依赖银行的“过度银行化”现象。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证券市场融资方式逐步得到重视,但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构成来看,银行贷款仍占有绝对主导地位。

2.证券市场融资和商业银行融资发展不协调,不符合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要求。我国目前的融资体制仍然以商业银行为主导,而证券市场的发展则相对滞后。这种融资体制下,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政府控制下的银企关系背离市场运行规律,一方面,由于市场信号扭曲导致金融中介资源配置功能的紊乱,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行为缺乏约束出现巨额的银行坏账。

(二)金融监管不完善与国际资本流动产生的金融风险之间的矛盾

1.金融监管不完善下的金融开放具有很大的金融风险。金融运行是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金融改革是前沿,只有在金融安全基础上的证券市场开放才是真正有效的对外开放,如果在金融不安全基础上进行证券市场开放,不仅是无效的,而且会加剧金融的动荡。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尚未健全的条件下,盲目地过度开放证券市场,导致事前盲目的金融扩张和事后资金的大规模抽逃,从而引发了大规模的金融危机。

2.我国目前金融监管模式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尚无法有效控制国际金融风险。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基本上是以严格管制为主要特点(资本账户不可自由兑换),以本国市场为监管对象,以手工操作为基本手段,这种监管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发展趋势。在这种金融监管水平下,开放证券市场的风险是难以估量的。既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那么我们就不能回避它,而应当勇敢的挑战风险。因为任何想要“堵”风险的企图都是危险的,它一方面制约了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又没有起到一个有效的监管作用,而且风险掩盖到一定程度可能会以一种更为强烈的形式爆发,从而引起大规模的危机。由此可见,在证券市场开放之前,努力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水平,增强我国金融市场的抗风险能力才是明智之举。

(三)金融调控手段单一与国际金融市场自由化之间的矛盾

1.我国目前的金融调控手段仍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使市场经济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但金融领域的改革进度和市场化程度明显滞后于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中的其他生产要素改革。

首先,在金融调控方式上,仍然延续以往的直接调控思路,调控手段行政化特点突出。我国由于长期以来一直习惯计划调控手段的运用,如信贷规模限制、信贷总量、结构管制等,对经济、货币供求的调控不是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而是采取强硬的行政命令手段,这对习惯于在市场化环境下运作的国外资本来说是难以适应的,必将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

其次,作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载体——国债市场,发展严重滞后,远远没有形成像国外一样标准化、有序化、经常化的发行机制,而且截至目前我国发行国债的基本动因还只是弥补财政赤字,其调控功能完全没有得到发挥,在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发行手段和流通等各方面与标准化的调控工具都相差甚远。

最后,利率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都是作为货币政策作用的中间目标,是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的对象。在我国,人民银行目前并不是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来调控利率,而是直接制定利率,这不仅说明中国目前的利率不是市场利率,只是一种行政性利率,是一种外生变量,也决定了这种利率与经济的相关性较差,对经济行为的调节效应微弱。投资者希望通过把握利率的变化来洞察经济波动的规律,做出正确的决策、或者是货币当局希望通过利率的变化来调整投资者的行为,都是难以有效实现的。

2.行政化的调控手段显然无法适应国际证券市场的金融自由化倾向。一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根本保证必要条件之一就是金融市场自由化、金融调控手段市场化。没有这一基本条件,则必将大大削弱本国证券市场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因为资本是具有最强烈逐利性的事物,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国际资本对处于金融压制中的国家往往是不感兴趣的。

(四)外汇管制与国际资本自由流动之间的矛盾

事实上,从金融体系各部分的内在联系看,一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过程就是一国汇率制度不断放松乃至取消的过程,可以说,外汇管制程度将直接决定一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进程。证券市场国际化属于以证券为媒介的国际间资本流动,这种流动必然会受到不同币种的兑换制度和出入境制度的影响,如果货币交易实行比较严格的管制政策,汇率决定机制非市场化,本外币出入境不自由,投资者参与投资的证券资产流动性和收益性就无法保证,将直接影响到国际资本的交易是否通畅、便捷。因此,境外投资者在进行跨国投资时,会对该外汇体制十分关注。

总之,从短期看,外汇管制有利于保护我国证券市场免受国际游资的冲击,但从长期看,如果不把握时机进行改革,强化我们在经济、市场和监管等方面的市场化建设,必将成为限制我国证券市场融入全球市场体系的障碍。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目前与人民币完全实行可自由兑换的时机以及对资本账户放松管制的进度有着直接密切的联系。

三、证券市场发展不成熟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矛盾

(一)证券市场规模偏小,很难满足国际资本的流动性要求

无论从股票市场总规模、上市公司数量还是交易金额来看,我们与世界发达国家的交易所相比都存在明显的差距:沪深两市相加的股票总市值也只相当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5.25%左右,如果进一步扣除我国证券市场中的非流通股权的话,市场规模差距将更为明显;但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家数已经达到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的44%。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规模与国际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规模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而具有稳定增长特征的大型蓝筹股恰恰是许多机构投资者青睐的投资品种。当然,如果以衡量一国证券市场发达程度的证券化率来看,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巨大,而我国宏观经济在过去的10年中始终保持了高速、稳健的增长,将给未来证券市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也必将对国际资本通过证券市场分享我国经济增长成果产生极大的吸引力,但规模巨大的国际资本一旦形成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良好预期,也将对我国证券市场形成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流动性低且集中度高,缺乏对国际资本正常流入的吸引力

证券市场最大的特点是充分体现资本的意志,对于许多中小投资者而言主要是行使其“用脚投票”的权利,对于许多资金规模很大的机构投资者而言就不仅局限于此,他们对于股份公司包括股权结构在内的基本情况更为关心,而且包括在一些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保护自身投资安全等方面能否真正行使一个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保证这一权利的基础就是需要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基础之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从中石化在海外市场上市的过程和国外成熟机构投资者评价上市公司的眼光来看,他们不仅仅关心企业所处行业的成长性或垄断性,而且对企业的管理层、股权结构等方方面面的因素给予充分的重视和考虑。但就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来看,非流通的国有股在整个市场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一股独大”且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将极大地限制了非国有股东的意志。

应该说,国有股减持政策的酝酿和出台,正是为了改善目前上市公司股权低流动性缺陷,可以肯定,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股权结构的流动性缺陷必将得到逐步改善,但从截止2000年6月29日沪深证券市场规模来看,总股数为3943.61亿股,总市值为53630.58亿元,其中非流通股比例高达65.04%,这种低流动性的股权结构至少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改善。国有股权及法人股权的非流通性,降低了我国证券市场整体的流动性,造成了国有股权及法人股权交易的封闭性,但更为关键的问题是,非流通股权在整个证券市场中占有绝对的控股地位,形成特殊的不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截止1998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所持股本占总股本的平均比例为45.33%,前三大股东、前五大股东以及前十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为57.35%、59.66%和62.75%。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50%-80%之间最为密集,平均为58.97%,这一指标比美国高50%,比日本高25%以上,比股权集中度较高的德国还高17%左右。

最新的研究表明,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低下的主要原因,而且从国内外的众多数据来看,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好坏与股权分散程度存在明显的相关性,股权集中度在40%以下时,业绩存在稳步提高的趋势,如果一旦超过40%后,业绩出现明显的下滑迹象。因此,降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提高股权的流动性,真正发挥外部监管机制的有效性,才有望逐步改善目前上市公司业绩不佳和股权流动性低的现状,才能增强对国际长期资本的吸引力。

(三)股价总水平存在相当多泡沫,高股价、高换手率的市场特征与国际长期资本的偏好存在一定矛盾

资本的本质是逐利性,任何国际资本的流动都是基于一种寻求获利空间或回避风险的考虑,因此,证券市场对国际资本吸引力的强弱总是与自身的投资或投机价值密切相关的,这既是美国经济稳定增长背景下其证券市场获得全球资本追逐的根本原因,也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的关键原因。而以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投资价值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过高的市盈率水平显然难以对国际资本形成强有力的吸引。相反,如果国际资本涌入是基于我们自身的监管或体制缺陷原因的话,其必然是一种加剧金融风险的短期资本,对当前的投机气氛将起到推波助澜的负作用,届时极有可能对我国证券市场以及整个经济发展带来极强的伤害。

首先,以市盈率指标衡量,我国沪深两市的整体价格水平明显高于世界主要交易所的价格水平,虽然从我国证券市场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宏观经济的增长速度来看,市盈率高于发达国家也有其合理之处,但问题的关键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股价结构无法准确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一方面经营业绩滑坡的上市公司不断增多,而绝大多数公司的股价依然保持着相当高的市盈率水平,甚至还存在一些经营亏损而继续以较高价格维持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许多资产规模(更准确的说是股本规模)较大、经营业绩稳定而优良的上市公司,始终处于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水平的区域;还有一些上市公司虽然能够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保持业绩的高速增长,但上涨更为快速的股价表现依然无法仅仅从业绩增长获得合理的解释。这种不合理的股价结构对于关注长期稳定收益的国际长期资本而言,显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于国际短期资本而言或许存在一定吸引力,但与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根本目标却差之甚远。

其次,我们可以看到,以年换手率衡量我国证券市场活跃程度的话,要远远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交易所,包括被认为代表新经济的最活跃的NASDAQ交易市场,而与高换手率相伴而生的就是整个市场的波动幅度偏高、波动周期偏短的市场特征。应该说,交易的活跃和波动幅度的偏高对于寻求短期获利机会的短期国际流动资本而言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但与证券市场国际化真正希望吸引的长期国际资本的偏好则存在较大差距,因为他们并不期望通过频繁的交易来实现自己的盈利预期,也不希望通过把握市场短期波动机会实现自身的盈利预期,而是追求通过长期投资来实现稳定的投资回报。但是,换手率的降低和波动周期的延长需要整个证券市场投资理念的逐步转变,而长期投资理念的培育既能延长各类投资者的持股期,也可以逐步改变目前我国多数投资者的择股标准,使股价水平和结构进一步趋于理性和合理。

(四)证券市场体系不健全、交易品种单一,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风险要求的国际资本需要,也无法有效分散潜在的金融风险

1.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发展状况与国际证券市场存在相悖现象。事实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是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体系的两大支柱,从全球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来看,债券市场也始终是一个国际资本流动更为活跃和青睐的市场。但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体系非常简单:(1)债券市场发展明显滞后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规模的大小和发达程度对于国际资本的流动倾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债券市场具有流动性高、风险低、收益稳定的特点,所以总是机构投资者重要的投资组合品种,其规模和发展速度远非股票市场可比。但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不高,根本无法满足国际资本的投资要求。(2)股票市场本身缺乏层次。以美国证券市场为例,其既拥有历史悠久、上市条件严格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也拥有发展迅速、上市条件稍低的NASU,AQ交易所,还有第三、第四交易市场,从而为不同风险要求的投资者提供了不同的投资选择,也为不同筹资要求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了充分的融资选择。但我国目前只拥有类似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一个交易市场层次,既无法满足不同的投资者风险要求差异,也无法实现不同规模企业的不同融资要求,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我国证券市场退出机制无法启动的重要障碍,客观上成为我国证券市场投机气氛浓厚的原因之一。

2.金融衍生产品缺乏,无法满足国际资本的避险要求。从证券市场一体化的进程来看,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涌现功不可没,它既是国际资本收益和避险要求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国际资本大规模流动的重要原因,应该说,多样化的金融交易品种与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但就我国目前的金融交易品种而言,显然无法满足国际资本多样化的收益和避险需求,金融衍生品种之所以得到国际资本的青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者可以借助多样化的衍生交易品种来规避证券市场潜在的各种投资风险,而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可以说还没有任何一种可以有效回避或降低投资风险的金融衍生交易品种,也没有股票投资的“做空”机制,而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幅度和波动周期又无法为理性的国际资本流动提供一个宽松的投资环境。

(五)相关经营机构在业务创新、盈利能力等综合实力方面与国际综合性投资银行存在巨大差异

从某种意义上讲,证券经营机构可谓证券市场运行的核心,它一方面承担着为投资者交易媒介、咨询服务的中介功能,另一方面也为筹资者提供发行上市、资产重组及多方面的财务顾问类服务。不仅如此,证券经营机构还往往是金融交易产品的创新者,正是不断的创新,推动着证券市场长期保持高速发展和稳定活跃。从美国证券经营机构的发展历程来看,在其证券市场几百年的发展史上,大型投资银行经历了“混业——分业——再混业”的过程,目前采取的混业经营模式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传统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支持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利用投资银行的盈利能力提高传统商业银行的获利水平。当然,这一模式的根基所在就是要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管体系,能够成功地控制和降低因此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传递现象。

对应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目前的分业经营是有利于维持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的,也是有利于防止某类金融风险向其他领域扩散的有效模式。但是,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相互渗透和扩散的同时,也限制了传统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的提高,限制了投资银行拓展业务过程的筹资渠道,使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在资金实力、业务品种以及创新能力上都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首先,从经营规模来看,我国证券经营机构1999年的平均资产规模尚不足国际大型投资银行1998年资产规模的1/10,而资本实力更是只有国际大型投资银行的3.95%左右,而我们的资产负债率要远远高于国际同类经营机构,换句话说,我们不仅在规模上无法竞争,而且在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方面与国际经营机构存在更大的差距。造成这一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多数国际同类机构当时虽然尚未进入混业经营阶段,但普遍与商业银行业务处于同一集团的控股之下,其业务发展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而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则普遍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单一性;其次,国际同类机构基本都是公众公司,通过证券市场筹资获得了进一步的资金支持,而我国证券经营机构目前只有1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其熟悉的证券市场获得资金支持;三是国际同类机构都经过长期的资本积累以及同业间的兼并重组,而我国证券经营机构只有不到10年的积累过程,增资扩股只是近年才提到议事日程,更缺少市场化的大规模兼并重组。

其次,从收入构成来看,国内证券经营机构与美国投资银行相比,具有更高的不稳定性。(1)国内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收入为手续费收入和自营证券差价收入,二者占比高达74.12%,而美国投资银行的收入构成更为多样化,也相对均衡,几项收入均在10%-25%之间。(2)国内证券经营机构的核心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证券市场活跃程度。目前来看,券商盈利水平高低与市场年换手率高低和波动幅度高低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但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必将在理性投资的引导下,逐步降低换手率和波动幅度。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投资银行最大的收入来源是各类投资银行业务,应该说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性要明显高于手续费收入和自营证券差价收入。可见,我们的收入结构表明我们的盈利能力具有更高的不稳定性。

篇(4)

一、驱动市场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特点

驱动市场型企业是现实社会中企业运作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驱动市场型企业社会责任和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一些共同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企业社会责任的外部环境、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形式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外部环境--迫切性和广泛性的统一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后现代命题,它产生于企业发展对人和自然的忽视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与环境问题。在后现代社会,各国资本所有者在WTO的旗帜下,开始了一种世界性的联合行动,WTO实际上成了“世界的资本政府”或“资本的世界政府”。这种趋势使企业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更加深刻,资本在全球的传递链条把对社会和环境的支配和影响世界化。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准的提高,人们更多的开始关注生活质量和社会公正,要求全民能够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并且把资源在人类“代际”之间实现平衡,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和谐性、持续性发展。在高度发达的信息技术条件下,企业对社会造成的重大影响会在全球迅速传播,影响企业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形象。资本在利用全球化进程赢得力量的同时,也寻找到了制约自己的力量。在这种背景下,工业时代就存在的社会责任议题,对企业变得更急迫、更广泛。无论是驱动市场型企业还是其他企业,都被要求承担超越经济目标的更广泛的义务。“企业要想在明天获得生存,今天就必须关心非企业问题。”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动机--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

从价值理性的角度看,企业作为生存在社会中的一个主体,由于行为本身的内生性,主体必须为其行为后果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是企业在社会领域内的自身行为引起的必然结果,而非任何外在压力推促下的企业义务。阿基·B·卡罗认为,“权力--责任关系是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当然,企业不是生活在“乌托邦”中。我们强调企业不能因为追逐利润而放弃企业天然的社会责任属性,同时也不能走向两个极端,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源就是纯粹的道德和伦理结果,任何谈论工具理性的想法既可鄙又错误。从长期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应该让社会中的相关利益群体生活更美好,也应该是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如果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结果是企业不能得到精神和经济上的回报。使企业生存的基础得以丧失,那么企业社会责任就只能成为空洞的说教。因此,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应该是帕累托的优化过程,从长期看,在至少不损害企业生存的基础上,使整个社会的福利得以增加。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统一

企业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是社会的正式制度安排。企业必须在社会所制定的社会框架中进行运作,任何超脱法律边界的企业行为都会受到惩罚。遵守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但法律责任只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低限度,道德责任也是企业社会责任非常重要的方面。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益事务,关心社会的全面发展,这是社会寄于企业的厚望。企业社会责任既有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方面,也有依靠企业自愿履行的方面。也就是说,我们固然应当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自愿履行,但不能放弃必要的、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对于懈怠承担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的企业,法律不应该无动于衷。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对象--内部性和外部性的统一

企业社会责任对象可以分为内部对象和外部对象两类。内部对象就是企业的员工,外部对象主要涉及顾客、伙伴企业、社会公众和社会环境。对于员工来说,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尊重员工的劳动权益和谈判权利,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等;对顾客来说,企业要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安全权、选择权。诚实不欺、信守承诺等;对伙伴企业来说,企业要公平地相待、信守承诺、公平交易等;对社会公众来说,企业要切实维护公众的基本权益,参与社区活动,承担社区公民义务等;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能源消耗,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总之,上述的内部对象和外部对象与企业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利害关系,都为企业奉献或牺牲过自己的利益,企业对他们的利益负有维护和保障之责。

二、驱动市场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独特属性

驱动市场型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问题上,除具有以上基本特点之外,还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属性:行动的自主性和责任的自觉性、结构的重构性和责任的系统性。

(一)行动的自主性和责任的自觉性

如上所述,企业社会责任是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统一。然而,对于驱动市场型企业来说,由于其在运作上强调创新和变革,引导顾客需求,领引行业变革。因此不论是法律所确定的基本社会规范还是道德所确定的隐形契约,都不能有效全面的对企业的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进行约束。首先,从法律规范来看,法律是对过去社会秩序失调问题的一种制度完善,应付不了社会可能面对的所有话题;法律只能惩恶而不能扬善,对不违法的企业,法律是无所作为的,这是法律的一个根本性的缺失;法律在捍卫既定秩序的同时,也捍卫了陈旧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甚至成为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尤其在技术迅速发展和全球化融合加速的背景下,各种新的问题层出不穷,并且由于问题之间的交织,使其对社会的影响更复杂。如果只是按照法律规范去约束企业的行为,必然存在责任上的漏洞。其次,尽管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法律有一种补充作用,通过营造企业社会责任的舆论环境和外界压力对企业的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但是在很多社会创新问题上,由于专业分工和缺乏专业背景,公众在开始的时候对企业创新的发展方向和社会影响不一定能够产生清醒的认识。因此,依靠社会舆论来影响企业行为,进而让其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就存在外部主体能力缺位的问题。

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驱动市场型企业社会责任更强调内源性,强调行为的自主性和责任的自觉性。驱动市场型企业应该意识到,正是由于自己行为自主性加强,企业更应该加强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不顾社会利益,滥用自己在某个领域的特长,既不道德,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在无限重复博弈中,确保博弈双方决策收益最大化的博弈策略就是合作策略。在信息不断丰富的博弈过程中,不顾他人利益,简单追求自身利益的结果必然导致契约危机或契约解体。驱动市场型企业自觉性的承担社会责任,既是对自己所在社会网络的一种资本投资,又可以依靠日渐增加的社会资本构建差异化优势,增加进入壁垒,维持企业的竞争地位。总之,驱动市场型企业要主动自觉的建立明确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并将道德标准实施融入企业的控制系统中。

(二)结构的重构性和责任的系统性

驱动市场型企业凭借创新能力,向顾客传递独特的价值主张和重构配置支持这一价值主张的价值网络,在行业、市场、产品层面进行创新。驱动市场型组织作为变革的主体,变革的对象不仅针对顾客和竞争者,还包括市场当中的其他参与者,如同盟者、机构、渠道成员等。在多数情况下,技术创新是驱动市场型企业驱动变革的根本手段。驱动市场型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上述影响作用的基本机制是:首先,驱动市场型企业能够将顾客的响应引导到一个新的技术方向,驱使顾客思考和采纳新的市场定义和边界;其次,驱动市场型企业能够主动培育企业之间的技术联盟网络,提高风险分享、资源获取以及创造和利用规模经济的能力,不仅仅增加了知识的互补性,还能增加网络为了支持某一技术格式所开发的产品相互匹配的可能性;再次,这种相互匹配的技术迭进而导致行业标准的聚敛的结果,使那些不能建立或者支持这一标准的企业往往被排挤到不太满意的利基位置或者完全从市场上消失。在这个过程中,顾客、供应商、分销渠道、竞争对手、社会公众等的商业行为和消费行为在“解构”的基础上进行新的“重构”。驱动市场型企业推动变革所孕育的伦理问题和技术运用过程中的巨大风险要求企业的行为选择必须承载相应的道德责任。例如以生殖技术、克隆技术等高新技术驱动市场的企业本身就蕴涵着一系列伦理问题。驱动市场型企业的变革使其他参与者的观念、竞争行为及行业竞争结构发生根本变化,甚至颠覆整个商业生态链条,改变人们的生活模式和生活观念。这种重构的全面性和深刻性决定了驱动市场型企业必须考虑社会责任的系统性。

这种系统性和前面所讲的企业社会责任对象的全面性既存在联系又有着显著的区别。两者的联系是,系统性的社会责任必然是对象全面的社会责任,没有对象的全面性就谈不上系统性;两者的区别是,系统性的社会责任除了要考虑全面的对象影响之外,还要“前瞻性”的考虑企业的行为结果的长远影响。也就是说,正是因为驱动市场型企业行为影响的深刻性和全面性,决定了其社会责任不只是一种“现在时”,还必须是一种“将来时”。这种“将来时”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驱动市场型企业要自觉考虑变革对社会、行业、生态可能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对于可能产生的问题,驱动市场型企业要在预见的基础上,超前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驱动市场型企业以系统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为意旨,不仅有利于赢得员工和社会的尊重,获得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就是企业创新的过程,这又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创新能力,使企业成为责任导向性的创新企业。

三、承担社会责任对驱动市场型企业的创新驱动

驱动市场型企业的生命活力在于其不断地创新能力。对于驱动市场型企业来说,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强化驱动市场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对其自身的发展具有正向驱动作用。驱动市场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创新活力是通过内部创新能力强化和外部创新能力强化实现的。

(一)内部创新能力的强化

驱动市场型企业内部创新能力的增强是两个链条正向传递形成的结果:

1、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了企业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形象,有利于吸引和稳定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而高质量的人才是实现创新的根本。很多调查都说明,员工喜欢选择到受人尊重的企业中工作。对企业竞相争抢的高素质人才来说,物质报酬的累积效应已经居于次要地位,他们更看重企业的社会口碑和工作的社会地位。我们很难想像一个不具有社会责任意识、损害相关者利益(当然可能包括员工的利益在内)的企业能够受到求职者的青睐。即使有些求职者看重企业所提供的高报酬,但企业对其他社会主体不守法律、不讲道德的行为也会对人才的选择产生不利影响和心理阴影,会让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当企业不道德的行为殃及员工本人或影响企业生存的时候,最有能力的人往往是最先离开的人。没有一支稳定忠诚的人才队伍,企业就很难实施创新战略。

2、企业充分承担对员工的各种责任,尤其是承担对员工培养和发展的责任,有利于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知识在企业内部的创造和共享。企业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源和知识源。持续不断的创新和知识优势构成了企业的一种核心能力。然而,创新和知识优势不是“无源之水”,它们来源于组织学习能力。组织学习是通过组织内部的员工个体学习以及由员工组成的团体中成员之间的知识交流和共享实现的。个体学习是组织学习的基本单元,团体学习是组织学习的主要途径。驱动市场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员工进行智力资本投资,提高了组织内部员工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创造能力。但是,如果学习和知识创造只是局限于个人层面,学习的效果和知识的价值就会受到影响。如果学习能够发生在团体层面,一方面可以通过成员之间的智慧碰撞产生更多的新知识,另一方面有利于隐性知识的社会化、外在化和显性知识的传播共享。这些都是建立在员工和企业以及员工和员工之间长期信任关系基础上的。只有创建和保持了信任互动,员工才会与企业休戚与共,形成合作的意愿和知识分享的动机。“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伯特认为,网络封闭的社会资本是由群体内部强联系因素的网络产生的。这种强联系有两种作用:首先,它影响人们对信息的获取;其次,它促进人们从网络内的认可扩展到信任他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建立信任关系的基本条件。

(二)外部创新能力的强化

企业外部创新能力的获取也是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有着密切的联系。

1、承担社会责任为驱动市场型企业创新提供了新视角和切入点。企业不应该把承担社会责任视为一种负担。社会之所以向企业提出这种要求,意味着社会相关利益者的一种需求。如果企业能够认真分析相关利益者的需求,并且在企业资源和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加以市场化,这往往成为企业驱动市场的一种机会。驱动市场型企业自觉性的承担社会责任,既是对自己所在社会网络的一种资本投资,又可以利用承担社会责任的机会产生差别优势,增加进入壁垒,维持企业的竞争地位。例如,面临能源短缺,无论是从法律政策层面,还是从公众舆论方面,都要求企业必须面对社会的节能要求。企业越是敏锐的捕捉责任机会,积极地采取责任行为,企业就越可能在获取社会认可和赞许的同时,收获创新收益。

2、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驱动市场型企业聚集创新所需的外部稀缺资源。伯特认为结构洞能够产生社会资本。结构洞是指在整个大的社会网络中各群体之间的弱联系,正是这些弱联系使得那些拥有这些弱联系的个人或者群体通过对信息传播的参与和控制而给自己带来了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竞争优势,这样也就产生了社会资本。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在驱动市场型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创建良好的社会网络。例如,“与政府保持良好关系能够获准注册、生产许可;与银行保持良好关系能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与企业供应商保持良好关系能够促进原料和信息交换的效率;与消费者保持良好关系,能促进重复购买,发生危机事件时能够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关系,能够促进企业知识的获得等。”

3、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驱动市场型企业利用网络成员的创新能力。技术能力除了来源于组织内部的长期积累外,还是某种创新思想在网络群体扩散的结果。这种网络的实质就是一种技术共同体的社会资本存量,建立在网络成员之间信任和合作基础上。由于企业自身资源的有限性,随着技术变革速度的加快,技术创新投资规模的增加和风险的提高,单纯依靠企业个体进行全面系统的创新的商业范式已经难以为继。现在越来越多的创新开始借助企业联盟的形式出现,通过动态的生产关系或合作创造价值的网络,以较低代价获得合作创新的机会,实现创新价值。例如可以通过产、学、研结合,实现优势互补、缩短创新周期、分担创新风险的目的。驱动市场型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一方面和各利益相关者形成非正式网络,赢得利益相关者信任合作,进而积累技术共同体社会资本;另一方面,可以从外部利益相关者那里学习其他领域的知识和获得某些难以表述的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等隐性知识,为企业的创新提供更多的知识和信息支持,拓宽解决问题的视角,提高创新的能力。很多研究也证明,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通常都具有组织间网络密布、合作关系普遍、信息传递和获得意识强烈等特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所形成的社会网络成员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等特性为这种合作创新提供了条件。

四、将道德嵌入驱动市场型企业的创新决策

每个存在于社会中的主体都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着社会,在自己权限范畴内运用资源,履行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进而维护和增进社会福利。作为企业来说,由于其支配着庞大的社会资源,社会的期望是一方面企业能够通过创新,更加有效的配置运用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发挥资源造福社会的最大功效;另一方面,期望企业在资源运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资源运用的社会影响,把对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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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从1993年开始,上市资源的分配一直采取中央政府按行政条块切块下达上市指标和额度,并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企业的产业政策进行了规定,如中国证监会《关于1993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企业产业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鼓励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企业,暂不受理金融企业,控制房地产企业,商业企业则各省不能超过一家;1994年l0月了《上市公司办理配股申请和信息披露的暂行规定》,文件除对配股时限、数量等加以限定外,还强调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计委2002年1月《“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人资本市场融资;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税务局2002年7月联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证券市场融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环保总局和银监会2003年12月关于制止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意见》特别指出证监会不能核准含有此类项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申请;2004年1月国务院签发《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认为资本市场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中国股市中这种特有的上市机制以及各项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使股市的资本配置朝着既定的地区和产业倾斜。

另外,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发展史也表明,股票市场的发展过程往往就是其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演进过程。比如在1870年至1920年间,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的股票市场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其金融资产证券率仅为12%,国民生产总值证券率仅为8%,与此相适应,其产业结构则表现为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时期的特征——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高达50%以上,第二产业产值比重仅占25%以上,第三产业极不发达;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上述国家的股票市场已经高度发达,这些国家的金融资产证券率已经高达50%以上,国民生产总值证券率也达到了较高水平,比如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证券率高达l13%,与此同时,这些国家的产业结构也达到了后工业化的水平——无论从就业比重还是从产值比重来看,第一产业迅速下降,第二产业略有上升,第三产业后来居上跃居首位。

综上所述,无论是我国特有的上市机制,还是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都表明,股市融资具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但是通过对我国股市目前的发展状况和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我们不得不提出一个疑问:我国股市融资对产业结构升级的这促进作用是否实际存在?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本文根据我国股市融资和产业结构有关经济数据,利用资金流量法和协整理论,对股市融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对理论上应该而实际上没有起到促进作用的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文献综述

关于股票市场发展与产业增长关系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以Levine和Allen等人为代表的新金融发展理论,但是它只是将资本市场纳入研究体系,对于经济增长的研究则始终停留在宏观数据层面,尚没有导人产业和企业层面。Rajan和Zingales(1998)在Levine等人的研究基础上,将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范围深入到金融与行业增长率的层面,并通过41个国家、36个行业数据,从一个国家内不同行业对外源融资的依赖程度考察了金融与行业成长率的关系,研究发现金融市场的发挥降低了外源融资的成本,从而把企业从内源融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ThorstenBeck和Levine(2002)在Rajah和Zingales的方法基础上,首先运用跨行业、跨国家的面板数据检验金融结构与产业增长的相关性,针对银行主导和资本市场主导两种金融体系,检验严重依赖外部融资的产业在哪种体系中增长更快,主要评价金融机构是否促进资本流向了外部融资依赖性强的产业。Fisman和Love(2003)引人了行业增长机会概念,并认为导致金融发展效应差异的因素与其说是行业外部融资依赖度,不如说是行业增长机会。他们的实证过程表明,在单独引入金融发展与增长机会的乘积项或单独引入金融发展与外部融资依赖度的乘积项时,其系数都是显著的。JefreyWurgler(2000)提出了一个新方法:以资本形成对于盈利能力的敏感性(即弹性)来衡量资本配置效率,并运用包括28个制造业部门、跨时33年的面板数据,对65个国家进行了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

与国外利用多个国家宏观数据研究不同,国内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研究和以国内中观数据为主的实证研究,研究结论充满争议。归纳起来,关于股票市场与产业升级的关系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股市融资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如朱建民和冯登艳(2000)、王军和王忠(2002)、王兰军(2003)、杨德勇和董左卉子(2007);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股市融资与产业结构升级弱相关或不相关。殷醒民(1997)通过对199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的制造业结构分析发现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来募集资金的实际效果是加剧了制造业资金的分散化,并且认为股票市场与国家的产业政策基本上没有联系,蔡红艳和阎庆民(2004)度量了行业成长性,研究发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各行业成长性的此消彼长并未在资本市场中得到体现。

上述研究多以理论研究为主,实证方面的研究主要采取了两种方法。一种是以徐炳胜(2006)为代表的多元统计方法,他主要通过我国资本市场于产业结构有关的经济数据对股市融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进行了回归分析。另一种方法是基于JeffreyWurgler(2000)的资本配置效率模型,这个模型的出发点是以市场作为配置主体,而且该模型因为缺乏理论依据、关键变量的内涵无法做严格界定,而遭到研究者们的质疑。基于此,本文将根据1994—2005年我国股市融资和产业结构有关经济数据,利用资金流量法和协整理论,从股市融资规模效应视角,对股市融资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

三股市融资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实证分析

(一)评价指标体系选取与数据说明股市融资指标:为了克服异方差和误差项序列相关,本文采用股票市场各年度筹资额分别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进行衡量。即:股票融资率SR=股票融资额/GDP。产业结构升级指标:衡量一国产业结构升级的程度,可以通过计算和比较不同年代第二产业增加值/GDP、第三产业增加值/GDP、(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GDP等指标来衡量。本文选取当年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的和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之比进行衡量。即:产业结构优化率IR=(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GDP。

产业绩效指标:产业结构理论中的“黑箱理论”即“投入——产业结构——产出”,产业结构在这里实质是承担一种产业转换器作用,而关于产业结构升级问题研究的核心,同样是如何促进高效率(绩效好)行业比重的提高和低效率(绩效差)行业比重的下降,从而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整体绩效的提高。而产业绩效定义是基于企业集合体的角度,因此,本文选择产业利润率来评价,但是由于上市公司多数为各地区的骨干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因此在税收政策方面往往较非上市公司具有明显的优惠优势,所以以税前净资产利润率IP来评价,即:产业绩效指标IP=(税前利润总额/净资产X100)。考虑到数据的完整性,样本期间选取1991—2005年。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历年统计年鉴和CCER数据分析系统。

(二)序列平稳性检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多数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这些序列的矩随时间而变化,然而某些非平稳的经济时间序列的某种线性组合却可能不随时间变化,表现出平稳性。20世纪80年代初Engle与Granger提出的协整理论就是解决非平稳时间序列之间协整关系的有效方法。但是协整理论并不是对所有非平稳数据都能处理,它所解决的是某些单整序列的关系问题。根据E—G两步发,为防止伪回归产生,在进行协整分析前,必须检验序列平稳性,即序列单整性检验。单整性是指,如果一个序列经过n阶差分后才能平稳,则称此序列为n阶单整,记为I(n)。同阶单整序列的某种线性组合如果是平稳的,称之为协整。常用的检验方法是ADF法和PP法,本文使用ADF法,采用Eviews5.0计量软件进行实证分析。

首先,作变量SR、GR、IP时序图(见图1),初步判断序列平稳性,识别变量截距、趋势特征。从图1可以看出,各变量可能不平衡,且都有截距项。然后,采用ADF方法对各变量进行单整检验,得到的结果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GR、SR、IP的检验统计值大于临界值,说明它们是非平稳序列。而它们的差分序列AGR和ASR以95%的置信度通过检验,AIP以90%的置信度通过检验,说明AGR、ASR、AIP为平稳序列。显然,可以判定GR、SR、IP各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即I(1)序列。

(三)资本市场融资规模与产业结构优化关系的协整检验根据上述单整检验结果,SR、GR和IP这些时间序列虽然自身非平稳,但其某种线形组合却可能平稳。如果存在平稳的线形组合,这个线形组合则反映了变量之间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即协整关系。以产业结构优化率GR、产业绩效指标IP为被解释变量,资本市场融资率sR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其中1、为随机扰动项,表示GR、IP中sR无法解释的其他因素,对GR和sR、IP和sR分别进行回归,得到模型(1)和模型(2):

从回归结果看,模型1的截距项和系数显著,R=0.560618,调整的R=0.516680,F值=12.75923,P值=0.005079;模型2的截距项显著,而系数不显著,其R=0.246154,调整的R=0.151923,F值=2.612246,P值=0.144704。为了检验模型1中GR和sR是否协整,必须进一步对模型的残差平稳性进行检验。提取模型1残差,记为e,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见表3。残差e以95%的置信度通过检验,是平稳的。说明GR和SR是协整的,股票市场融资率和产业结构优化率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股票市场融资率每增长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优化率降低5.523358个百分点,可见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对产业结构升级不但没有起到推动作用,反而阻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

为了进一步确定股票市场融资率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长期均衡和短期影响的关系,建立误差修正模型(ECM),误差修正模型基本形式是由Davison、Hendry、Srba和Yeo于1978年提出的,该模型能解释因变量的短期波动是如何被决定的,一方面,它受到自变量短期波动的影响,另一方面取决于误差修正项(ecm),即回归模型1的残差序列e。将ecm滞后一阶,建立误差修正模型,修正误差模型中ecm(一1)系数为负,说明在短期内或因为政策因素影响,或其他随机干扰影响,导致股票市场融资率与产业结构优化可能偏离均衡值,但这种偏离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偏离将因误差的修正回到均衡状态。:

篇(6)

1、调整的背景。

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

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

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

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

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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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A.M.BEST公司对保险公司的评级时,我们可以看到,其评级的关键在于对一个公司的财务实力、经营业绩与市场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财务实力就是以资本金为核心,包括准备金与分保等因素在内的偿付能力状况,经营业绩的核心内容就是盈利能力、收入构成与经营管理者的经验与目标,市场状况包括市场风险、竞争性市场地位、风险分布与事项风险。行业绩效是推动整个行业发展的动力,一个行业的发展理所当然地应把效益作为首要目标,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中资保险公司已经陷入恶性竞争的怪圈

(一)高成本、低技术困扰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的发展

保险公司两块主要成本支出,是人力成本支出和赔付支出。与国际一流保险公司相比,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的人员普遍过多,据估计,雇员最多的保险公司将会是几个国有独资大保险公司。人员虽多,但因人员素质不一、人均绩效普遍较低;因此带来员工士气较低,与国外公司人员少、绩效高相比,可能引起人才流失,使我国中资保险公司在未来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由于种种原因,加之竞争中的各种因素,使我国中资保险业的盈利能力呈下滑趋势;1999年,在无大灾的情况下,全国财产险平均盈利水平仅为4%。对国内保险公司而言,当前突出的问题就是盈利水平下降较快,而资本金未达到偿付能力的基本要求,出现了难以大量筹集资本金的问题,从而对行业长期发展形成不利的影响;而各家人寿保险公司都背上了利差损的包袱。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外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以后,各种不利因素的综合作用,将更加不利于中资保险公司的发展。

(二)行业管理过严,出现一定程度的管理失灵

我国政府在保险业发展中,奉行严格的较高市场准入制度与经营区域限制制度、严格的行为监管制度、严格的分业管理制度、国有公司占主导制度,这些严格的管制制度对行为规范起到一定限度内的引导作用,但是制约了保险业的发展。

首先,中资保险公司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资本金不足或偏小,实行过高的市场准入与严格的经营范围限制,其结果是:一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及新公司难以进入部分市场,限制了资本金筹集速度,在经济环境较好时使保险行业失去了发展的良机;严格的经营范围限制导致一部分保险公司设置了过多的网点,增加了成本、降低了人员素质及经营效率与效益,增加了未来竞争的成本。其次,由于行为管理论在行业监管中占主导,从而以行为论好坏,未能深入研究行业发展的深层次原因与规律,不能对症下药,使得保险市场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两难地步;同时,过分强调行为管理,可能会保持了不合理的市场结构,不利于市场优化与经营水平的提高。第三、严格的分业管理与国际潮流相违背;国有企业占主导使得行业内主要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经营机构不健全、经营效率较低。重塑行业管理政策已成为保险业发展的一个关键。

(三)国家宏观政策的不足之处

国家在发展保险事业中,由于经验不足,也存在一些误区,集中体现为:1.营业税过高,不利于行业积累。2.不同等的国民待遇。3.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的投资限制,不利于未来发展。4.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发展历史短、经验不足,法制建设方面存在一些不足,随着我国加入WTO步伐的加快,修订法律法规已迫在眉睫。

(四)中资保险公司处于困境的深层次原因

市场结构是由集中度、产品差异和新企业进入壁垒所决定的。在中国保险市场上,保险产品差别较小,对照产业经济学原理,我们可以发现:一是由于个别公司集中度过高,使保险市场结构性失调十分严重;由于垄断的存在,使得市场上出现进入壁垒与政策限制,中小保险公司不能获得规模经营的优势,也就迫使中小公司和新进入的保险公司利用价格战来获取业务,由此导致市场业绩逐年下滑、市场行为不规范,进入恶性竞争循环,中小公司也就失去了竞争优势;二是垄断存在一些既得利益,由于历史优势、短期内可以获其垄断利润,也就过份借助了地方政策进行统保控制市场,而未进行必要的技术与制度创新,其结果是,既限制了其他公司发展,也使自己在未来国际化竞争中失去良机,还可能造成加入WTO时中资保险公司失去相当大的一部分市场。

三、保险市场结构合理化是关系保险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合并、混业经营、放松监管是世界性潮流

从80年代开始,国际金融保险业的购并活动日益增加,并且逐步发展为跨行业、跨国购并活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化潮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入90年代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西欧和日本等国的银行法打破传统的界限,经营业务涵盖商业存贷款、投资、保险等领域,“万能银行”的综合化趋势日益明显。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由于对政府管理失灵的研究较为深入,因此在经济生活中更加提倡自由竞争与民营化,这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主导性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在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的今天,金融领域的竞争将日趋激烈。而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运用推动了金融监管的放松,这无疑将推动全球金融机构通过并购和业务渗透而实力大增。放松监管也是全球金融行业管理的一大特征。

合并、混业经营与放松监管对保险市场结构将产生重大影响,由此而产生更多的竞争主体、引入更有效率的竞争机制,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保险市场的经营格局。

(二)保险业监管政策是市场结构合理化的前提

为了保证市场结构的合理化,以此促使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管理政策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淡化保险公司的政府或国有色彩,实行严格的政企分开政策。按十五大四中全会精神,国有企业在保险行业中应坚持市场竞争选择机制。这样,一方面可避免保险市场出现整体系统性风险,加快国有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与经营机构,快速实现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地方政府介入保险业竞争,从而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解决个别企业市场集中度过高,防止公司经营失败对行业影响过大,防止竞争中有失公平而影响市场效率。在这方面,一则必须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推动企业合理合并及折分上市;二则保证市场竞争有序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三则是推动中小保险公司进行合并,以达到规模经营与市场公平竞争,提高整个市场的经营水平与效益。

3、放松监管,特别是放松利率、费率、条款限制,鼓励产品与技术创新、鼓励兼并。

4、建立科学的以偿付能力、盈利能力、人才素质与经营管理机制为核心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经营风险的早期预警,同时尽快引进国外保险公司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5、完善法律法规,完善《保险法》及其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业务规章,将保险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信息与技术发展带来中资保险公司赶上世界水平的契机

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是带动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一大动力。对保险行业而言,网络信息技术首先改变了销售方式,网上销售更快捷、方便。客户只要进入各家公司的网站,就可以实现大部分保险交易。

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要实现科学经营管理,必须以科技为手段,加大对技术、教育和信息的投入,实现公司科学决策,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为社会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保险服务。这样,保险事业的发展才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四)保险市场前景较好,使我们尚有一线生机

据统计,1999年我国保险深度只有1.7%,保险密度只有110.6元;而发达国家1998年保险深度已超过10%,保险密度已超过5000美元;而部分发展中国家,如印度等国,其保险深度也已达5%,保险密度也达到100美元的水平。从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而言,我国保险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因此国外保险公司积极谋求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途径,在WTO谈判中美国与欧洲都将保险市场开放作为主要条件之一。我国保险市场具有很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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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当前,面临世界经济结构新变化,我们要密切关注世界农业发展新趋势,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逐步明确今后农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以发展的思路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当前农业结构调整中市场体系存在的问题

1.市场关系的发育。农业结构调整的最大主体是农户,我国农户的基本特征是:①土地经营规模小。1999年底,户均耕地面积.794亩,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相当突出。②农业人口过多。目前,农村劳动力近5亿,富余劳动力大约在1.5-2亿。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导致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加之资本、技术投人少和农业基础条件薄弱,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商品率低下。③农民收人低,经济实力弱,在市场交易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农户在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交易和博弈时,常常处在明显的弱者地位,不利于市场关系的发育。④就总体而言,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还不强,对市场信号反应不够灵敏,出现比较明显的盲目性和地区趋同性,增大了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

2农产品市场。我国目前农产品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①层次结构不完善。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城乡集贸市场占相当比重,批发市场建设不足,期货市场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②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不完善。有的地方建设严重滞后,有的地方却重复建设,出现”有场无市”的现象。③农产品市场运作体系不完善,各个层次的市场之间的联系有待加强,目前还没有形成农产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期货市场全国性的有机网络。

3生产要素市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发达的商品市场.还包括发达的生产要素市场。与农产品市场相比,我国农村要素市场尤其是土地市场的发育相对滞后。①资金市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经济作物和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改制改造和产业升级以及发展小城镇等,均需要资金支持,然而多年来,农村资金大量流人城市,目前还看不到缓解的趋势。②劳动力市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级政府在小城镇的户籍管理政策上有所调整和松动,但不少大中城市迫于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或者以社会治安为借口,对农民进城从业设置了更高的门槛。如何实现城乡互通,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竞争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利于农民与城镇下岗职工的有序流动,需要统筹规划,作出进一步的政策调整。③土地市场。目前,我国人多地少的状况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不探索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土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小化将不可避免。如何完善土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的流动市场,需要进一步摸索。④技术市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技术支撑,因而兴办各类农业技术交易市场、加强农业结构调整的技术支持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解决途径

(一)调整农业的资本结构

市场经济的一大特点是资本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表现为不同性质的资本对资源的配置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没有资本的多元化,市场经济将不复存在。而某产业若想进人市场并获得顺利发展,也同样必须有不同的资本在同一产业中发挥不同作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任何行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获得迅速发展,都必须有不同的资本参与。而我们的农业资本却一直非常单一,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农业资本存在以下问题:

1农业资本弱小。现在农村集体经济很薄弱,很难有新的资本注入到农业生产中来,再加上我国现在的农业资本主要是靠农户自身积累(大型水利设施除外),农业生产所必须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水电等全部由农户负担,而且乡村公路、桥梁、小型水库等的建设也由农民负担,还有子女上学、各种统筹提留等税费负担,已使农民不堪重负,加之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已基本无提升空间,农民的积累也相当有限不可能更多地投人大量的资本于农业生产,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也就不错了,所以农业资本的弱小就成为首要的问题。

2农村资本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在我国的四大专业银行中,唯一与农业挂钩的是农发行,但农发行的投资对象却不是众多的农户,而是农产品收购、加工、储运企业或一些政府组织的大型农业项目,也就是银行资本还没有真正投入到农业生产的环节中。现在农村的民间信贷由于不规范、甚至非法运作,也不可能成为未来农业运作的主要来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由于本身规模小,很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更大作用。由于农业资本严重不足,且结构单一,使农业的转型面临很大的困难,广大农户只能维持简单地再生产,并且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农户将连续多年喘不过气来。如果农业资本结构调整得以实现,则农业生产的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将从根本上打破,以种养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链才有可能得以拉长,综合农业效益才能够提高,农业的转型与农民收人的增长才有可能顺利实现。

对此,我们应当分析市场潜力,更新思想观念,确立利用资本市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理念。在中国的投资领域中,农业是最大、最后的有待开发的市场,投资的空白领域也很多。如名优特新农副产品生产和经营项目,高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精品农业、高科技含量的集约化设施农业等,正在逐步成长为市场份额大、投资回报快的跨行业产业。据相关专家分析,如果按从基础生产到最终消费的产业化综合效益计算,农业是最有前途、获利较高的投资产业之一,同时农业和农村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始终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因此,支持结构优、规模大、素质高的农业类企业上市是依托资本市场、发展大农业,使农业走向科技化、产业化的正确抉择。农业“绿色板块”的迅速倔起,将进一步证实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证券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最具开发潜力的新增长点,是应当予以积极支持、重点倾斜、加速培育的产业领域。

(二)农业生产组织的创新是农业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

我们过去谈农业结构调整,似乎只局限在经营品种上下功夫,过多地用行政手段代替市场,利用行政权力在辖区内要求农民种这种那,结果是产品销不出去,农民怨声载道。尽管我们通过实行农村,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解决了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取得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依然是一种小农经济的模式,或者说它依旧属于小农经济的范畴。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温饱问题尚未解决之前,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的确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但当温饱问题解决,农民开始追求小康与富裕生活后,这种生产组织模式显然已很难担当这一重任。

1.规模过小,势必导致生产成本过高,使得产品在市场上无竞争力。我国加人WTO后,这种情形将更加严重。我国现有人均耕地大概只有1.5亩左右,加之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动,把农民限制在有限且逐年减少的土地上,使得有限的土地上聚集了过多的劳动力,一方面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不断上涨,另一方面是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已无上涨空间,这样农业生产就陷人减产减收而不增收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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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的背景。

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篇(10)

1.地脚锚栓位置偏差、螺杆损坏

1.1现象

在浇筑基础混凝土和基础回填时未对预埋的地脚螺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从而导致地脚螺栓的螺栓弯曲、螺纹损坏等现象,由此也给柱子的安装埋下了质量隐患。

1.2防治措施

在轻钢结构厂房的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运用专用的预埋模板(模板根据施工图中螺栓与轴线位置关系采用δ5~δ6钢板进行制作)对地脚螺栓进行准确定位,定位后将螺栓与基础短柱的钢筋笼焊接固定。

地脚螺栓定位固定后,对照施工图纸重新检查螺栓的位置,经复查正确后方可浇筑混凝土,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也应随时检查螺栓的位置偏差以便在混凝土终凝前及时进行调整。

钢结构施工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共同协作完成地脚螺栓预埋工作,钢结构施工单位应给予土建单位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针对各工程特点,在地脚螺栓预埋前均对土建施工单位做出详细的技术交底。

地脚螺栓预埋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均应对地脚螺栓螺牙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采用一次性塑料袋用胶带缠绕进行包裹保护,钢结构安装时撕开地脚螺栓保护膜后,安装十分便利。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的地脚螺栓应采取箱、盒等保护措施,并严禁利用已预埋的螺栓作施工牵引或矫正使用,严禁基础回填时受到施工机械或其他外力的扰动。

2、构件变形引起的安装偏差不符合要求

2.1现象

对于跨度或长度较大的钢梁等横向构件,由于吊装前未对构件产生的变形及时校正以及吊装时选择吊点位置不当等原因,使构件吊装时处于变形状态,安装后导致构件安装偏差不符合规范

及设计要求。

2.2防治措施

在构件吊装前,必须对运往现场的构件长度、水平度、垂直度和连接节点的位置等进行详细的检查,必须保证构件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若当构件存在变形时,应按照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校正。在某工程施工过程中,跨度为30m的钢梁,钢梁截面为H1100×300×16×24的焊接H型钢,在安装前对所有钢梁截面高度、长度、翼缘板垂直度、侧弯矢高、拱度等均进行了测量,针对测量时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校正,保证了构件的安装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凡是跨度或长度尺寸较长、侧向刚度较差的构件,在吊装之前应正确的选择吊点,可通过计算或试吊法进行确定,必要时按构件的结构特性予以加固,以防止构件再产生变形。在吊装30m钢梁时,现场项目部根据构件重心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吊点。由于构件较长、侧向刚度差,最终采用双机抬吊,选择四个吊点进行吊装,构件在吊装过程中未发生拱度和侧向弯曲变形,保证了构件安装的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当构件吊装就位,发现安装连接的尺寸、位置有偏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不得强行安装、私自改变连接位置或尺寸。

3、钢构件防腐涂料涂装不符合要求

3.1现象

钢结构涂刷防腐油漆后,未起到防腐保护作用,构件表面产生返锈、流坠、褶皱、裂纹;经漆膜测厚仪检测,防腐油漆涂层厚度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3.2防治措施

构件表面除锈处理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并保证除锈等级符合要求。

对易沉淀的油漆,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搅拌,以防止产生沉淀,造成涂装不均匀。

两个厂家的油漆不得掺合使用,若需掺合使用,必须经相关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配料时,必须根据试验确定的品种、数量,不得任意掺合催干剂、稀释剂,以防发生不正常的快干或慢干现象。

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的产品说明书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要求,涂装后应加以保护。

油漆的涂刷遍数和厚度按照设计图纸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要求执行,每涂刷一遍及涂刷完成后均使用漆膜测厚仪进行检测。

4、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不符合要求

4.1现象

钢结构螺栓的螺帽拧紧程度不一,同厚度连接件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不均、孔位偏差时采用气割或电焊进行扩孔。图1为某工程高强螺栓终拧后,螺栓外露长度的实际情况。

高强螺栓拧紧后扭矩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产生超拧或欠拧,严重影响连接节点的可靠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遇到以上两种质量问题。某工程使用的高强螺栓为M20×75,根据T=K×P×d(扭矩系数K=0.128)计算得出终拧扭矩值为435kN·m,但在实际终拧时,发现扭矩扳手扭矩值却为325kN·m(属欠拧)和625kN·m(属超拧)。

4.2防治措施

拧紧高强螺栓时,按正确的程序依次由中间向外侧对称进行,拧紧高强螺栓的工具必须与螺栓的规格一致,严禁两人合力或用套管加大臂长的方法拧紧,以防超拧或受力不均匀。

使用螺栓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不得任意更改螺栓长度和随意替换使用。

安装前,对构件上的孔径和孔距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吊装。若孔径或孔距有偏差时,必须采取过孔冲或补焊后,重新制孔,严禁使用气割或电焊扩孔。

高强螺栓终拧,必须使用经检测合格后的专用扳手。施拧扭矩根据T=K×P×d计算得出,施拧时严格按照此值执行。

5、暗扣式屋面板、固定支架和咬口不符合要求

5.1现象

暗扣式屋面板,固定支架质量差,厚度和强度不符合要求,固定支架漏设,在风力作用下,支架被拉直或拉脱,导致屋面板被掀起。暗扣式屋面板咬口未采用机械咬口,采用人工咬口,咬口不彻底、不连续。屋面安装完成后,屋面咬口未采用机械咬口,采用人工咬口且咬口不连续,不符合要求。

5.2防治措施

暗扣式屋面板的固定支架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厚度不得低于1.2mm,布设时必须每波每檩条一个,不得遗漏。

屋面板咬口必须使用与屋面板型相配套的专用咬口机进行咬口,在实施过程中,设专职的质检员进行检查。屋面板咬口时,必须将固定支架与屋面板一同咬住,应避免固定支架属于无咬合状态。屋面板施工前,应明确施工步骤、安装流程,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严格按照安装流程进行操作。

结束语

轻钢结构厂房的安装质量问题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对安装质量的影响环环相扣,因此,在轻钢结构厂房从基础施工到后续的安装等工序,应在每个施工段上的各个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控制,将误差限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从而保证工程最终的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

参考文献:

[1]魏明钟.钢结构[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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