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智慧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06 18: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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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智慧论文

篇(1)

西方著名学者承认中国哲学的存在,对其独特价值进行了赞扬和研究,他们认为中国哲学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人类文明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的著名哲学家罗素、美国的中国文化研究专家史华慈和安乐哲就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罗素的《西方哲学史》、《西方之智慧》就暗含了对东方中国哲学的肯定。史华慈认为中国的哲学智慧价值很大,“中国儒家、道家和墨家兴起,都有‘一种高瞻远瞩的倾向’,‘一种追问和反思’,‘以及出现了新的积极的视野和通见’”。史华慈在他的《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一书中说:“和古希腊的思想一样,中国古代思想并没有对古代文明所提出的问题提供单一的回答……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有可能出现某种普世性的属于整个人类的论域。”安乐哲作为研究中国哲学的大家,他的《自我的圆成:中西互镜下的古典儒学与道家》强调中国哲学的独特性和对世界哲学的贡献,在接受记者访问时他谈到:“儒学对于人类经验有其独立的视野,儒学最重要的贡献是提供了西方伦理学传统之外的另一选择。西方绝大部分伦理学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之上,而儒学中的‘个人’是处于关系中的‘个人’,强调人的关系性、共生性。这个理念非常健康,它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图景”。

当代美国学者承认中国哲学并出版了大批研究著作,例如顾立雅的《孔子与中国之道》、孟旦的《早期中国“人”的观念》、郝大维和安乐哲的《通过孔子而思》、牟复礼的《中国思想之渊源》、芬格莱特的《孔子:即凡而圣》、列文森的《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安乐哲的《和而不同:比较哲学与中西会通》、狄百瑞的儒家的困境境》等,积极推动了中国哲学在西方的传播。如果中国人不承认有中国哲学,是奴性和败类的表现。由于中国近代长期作为殖民地,西方哲学有霸道的话语权,使一些人产生了自卑和崇洋心理,丧失了文化自信、自觉、自强,甚至自甘堕落,失去了学术和人格上的独立和尊严。牟宗三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时至今日,东西方都应互相尊重平视,藉以调整、充实、并滋润其文化生命……中国人少数不肖之徒,若再抵死糟蹋自己,不自爱重,那只可说是其买办之奴性已成,自甘卑贱,这只是中国之败类。”

二、中西哲学的差异

中国哲学的学术(学问)有自己关注的话题、重点、体系、内在标准、研究方法,有自身的特殊性,不能按照西方哲学的模式来衡量。中西哲学的文化背景、服务对象差别很大。西方哲学是在古希腊上层贵族大雅之堂的“形而上学”,中国哲学家则面向社会大众,试图“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造福芸芸众生;西方哲学强调严格的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可能掌握和领悟,中国哲学则强调日常生活,关注世俗层面的接人待物、“洒扫应对”的感悟和智慧运用,认为“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语)、“满街都是圣人”(朱熹、王阳明、王艮都有此说法)。例如,惠能从舂米、种菜、扫地等打杂事务中脱颖而出成为禅宗六祖,就是典型代表。在谈到中西哲学的差异时,梁启超说得好:“所谓西洋哲学,那才真是贵族的、少数人爱智娱乐的工具。研究宇宙来源,上帝存否,惟有少数贵族,才能领悟得到。晚近虽力求普遍,渐变平常,但是终未做到。儒家道术,因为笼罩力大,一般民众的心理风俗习惯,无不受其影响。所以研究儒家道术,不单看大学者的著述及其理论,并且要看政治上社会上所受他的影响。”[5]18中西哲学研究的内容侧重点差异明显。西方哲学讲究知识论、逻辑学、真理观,中国哲学强调人生观、为人之道、处世哲学。中国哲学面向人生和社会,希望能够指点迷津、安心立命,西方主流哲学则在逻辑上十分讲究,强调纯粹知识的推演,不甚干预世俗的生活。梁启超考察西洋文化,对此有深刻认识:“西洋哲学由宇宙论或本体论趋重到论理学,更趋重到认识论。彻头彻尾都是为‘求知’起见。所以他们这派学问称为‘爱智学’,诚属恰当。中国学问不然。与其说是知识的学问,毋宁说是行为的学问。”[5]4对中西哲学的差别,不同角度的概括一直持续,各有千秋。

李艳辉认为:“西方人讲‘用脑’,中国人讲‘用心’;西方人的思维方式重理性和逻辑,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重直观和体悟;西方人讲天人二分,中国人讲天人合一;等等。”[6]中国哲学的三大派别儒释道都关注生命之学,成为中西哲学差异的又一个方面。中国哲学历来一直主张“生民为本”,《周易》强调“生生之为大德”。儒家提倡君子之道在于利于苍生,墨家主张兼爱之道在于利天下,道家探讨自然之道希望人生自在、浪漫、逍遥,都着眼于生生不息。牟宗三认为:“中国哲学以‘生命’为中心。儒道两家是中国所固有的。后来加上佛教,亦还是如此。儒释道三教是讲中国哲学所必须首先注意与了解的。二千多年来的发展,中国文化生命的最高层心灵,都是集中在这里表现。对于这方面没有兴趣,便不必讲中国哲学。对于‘生命’为中心的学问没有相应的心灵,当然亦不会了解中国哲学,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来在中国哲学里选择合乎西方哲学的题材与问题,那将是很失望的,亦是莫大的愚蠢与最大的不敬。”[1]3中西哲学研究的内容不同点甚多。梁启超和傅斯年认为将西方的philosophy翻译为“哲学”,并且移植、界定“中国哲学”,是简单地将西方学问搬到中国,缺乏对应的内容,实在不妥,值得反思。傅斯年1928年所作《战国子家叙论》略云:“‘斐洛苏非(philosophy)’,译言爱智之义……像苏格拉底那样的爱智论,诸子以及宋明理学是有的;像柏拉图所举的问题,中土至多不过有一部分,或不及半;像亚里斯多德那样竟全没有……拿诸子名家理学各题目与希腊和西洋近代哲学各题目比,不相干者如此之多,相干者如此之少,则知汉土思想中原无严格意的斐洛苏非一科,‘中国哲学’一个名词本是日本人的贱制品。”[7]中西哲学的文化背景、侧重点等差异,要求我们注重中国哲学的特殊性,采取独特的原则和方法进行研究,用中国语言,突出中国风格,讲究中国习惯。例如,中国古代的书信、游记、对话、会谈等,具有很强的学术性,现在看来仍然属于珍贵的学术成果,起码是重要的学术线索,按照今天西方严格的学术论文、著作规范要求,它们肯定被排除在学术领域之外。现在学术论文的写作格式往往固定化、“八股化”,例如:论文要求有“引论———正文———结论”,排除了“文无定法”的独特的、多样化风格;哲学硕士论文一般要求在2万字以上,即使言之无物也要拼凑达标。

仅以字数标准,古代孔子的《论语》、老子的《道德经》,仅仅五千言,现在很难符合本科毕业论文字数要求,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样的做法,似乎是严格遵循学术规范,但却忽视、取消了学术生态的多样化,更奢谈中国特色了。假如小说、电视剧等文艺作品也严格按照这样的统一规范衡量对待,更无所谓“百花齐放”,也许就没有读者和观众了。目前学术刊物的发行危机和读者的流失,不能说与此无关。中国哲学的独特性告诉人们,不应该与西方哲学简单比附或者生搬硬套,更不应该唯西方哲学和学术规范为尊。石峻认为,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要有独特的研究方法,他评论黄子通的《儒道两家哲学系统》一书,指出中国哲学“研究基本概念或基本名词的时候,切不可用外国的概念或者外国的名词来比附……用西洋的套子去套,或者把中西绝对不同的名词,活剥生吞地等同起来,于是乎对于中国哲学生了许多误解”[8]。

余纪元认为:“通常当我们说不要把西方的哲学概念强加于中国的古典思想时,其实是指不要把西方的某种哲学概念(一般是指占统治地位的分析哲学)做框架。……中国哲学的自身理性虽然与西方主流哲学传统相悖,却与后现代诸多流派的视角相吻合。”[9]34-35其实,西方学者承认、尊重中国文化的独特性,越来越强调“中国式”了,他们进行中国哲学研究,开始尊重中国的语言和文化背景了。例如,美国的“君子”一词的翻译就有10多种,争论不休,常见的gentleman的翻译以西方“绅士”为参照,方便了理解,但这是以西方来解读中国,有不少不恰当的地方,例如孔子心目中的“君子”纯粹是以道德情操作为衡量标准的,不是以“绅士”的地位、爵位衡量的;中国传统的男尊女卑,“君子”讲究男女有别,不像西方“绅士”那样要为女士献殷勤、做奴仆。为还原中国哲学并进行地道的表达,避免歧义,现在流行的一种翻译,就是按照“君子”一词的汉语发音翻译成junzi或者Chun-tsze。近年来,西方“汉学”到“中国学”的概念演变,也表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研究方法的转变,尊重文化的独特性,平等地进行研究和交流。柯文认为,“西方中心论”实质上是一种“种族中心主义”,而“种族中心主义”必然导致对儒学的歪曲,应该从“西方中心论”转变到“中国中心论”,这样一方面是尊重,另一方面的确是研究主题、对象与方法的需要。他说:“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研究西方冲击之后中国历史的美国学者,最严重的问题一直是由于种族中心主义造成的歪曲。”[10]53针对这种弊端,他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上述三种儒学观的“中国中心观”。对于这种新的研究模式,柯文指出应该从中国而不是从西方着手来研究中国历史,并尽量采取内部的(即中国的)而不是外部的(即西方的)准绳来决定中国历史中哪些现象具有历史重要性。柯文解释道:“我使用‘中国中心’一词时绝对无意用它来标志一种无视外界因素,把中国孤立于世界之外的探讨这段历史的取向;当然我也无意恢复古老的‘中国中心主义’,即含有世界以中国为中心的意思。我是想用‘中国中心’一词来描绘一种研究中国近世史的取向,这种取向力图摆脱从外国输入的衡量历史重要性的准绳,并从这一角度来理解这段历史中发生的事件。”

三、中西哲学的共性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应该也必须交流与对话,从而才能推进中西哲学的互动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国哲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让世界了解中国哲学与文化,这是中国哲学研究者应该承担的责任。承认差异,同时寻找共同点,是东西哲学沟通的需要。我们不能因为学术上存在差异和学术生态的多样性,而放弃比较研究和相互沟通、交流。不同的学术生态的呈现是正常现象的反映,显示了不同国家对人类的独特贡献和魅力。近代西方的学科分门别类,强调分析,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是中国文化世界化的大趋势。即用近代学科观念来看待中国经学、史学及诸子学,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近代的阐释:“是故《书》为历史学,《春秋》为政治学,《礼》为伦理学,《乐》为美术学,《诗》亦美术学。而兴观群怨,事父事君,以至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则赅心理、伦理及理学,皆道学专科也。《易》如今之纯正哲学,则通科也。”[11]应该将中西哲学的共性和个性加以分别,进行综合、贯通研究,避免过分极端、自说自话、各自为政的做法。在全球文化融合的大背景、大趋势下,如果过于强调中国哲学的独特性,不主动与西方哲学交流,就容易孤芳自赏,中西哲学对话就可能出现障碍,西方主流分析哲学就会更有理由不把中国哲学当作真正的哲学看待。德国的中国学家罗哲海指出,中国哲学具有重要价值,需要在现代西方进行整合,加以思想的中西贯通、重建和利用,这样才能有利于中国和世界。“中国哲学具有一种不仅对于中国本身、而且对西方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无论对中国人或西方人而言,古代中国的伦理学并非只是文献学上的课题,而是一个与伦理学本身关系重大的议题。这样一种议题需要一种特殊的方法论———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可以称做‘重构’”[12]。对待中国哲学研究的方法,中西学者殊途同归,已经成为共识。学界大多数人主张应该一方面切实地按照中国文献的经典进行诠释,认真对待原始文本,另一方面需要站在当代的理论高度进行审视,挖掘、发现其现实价值和问题,加以合理运用。刘笑敢在《诠释与定向: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之探究》一书中指出,关于中国哲学诠释传统和中国哲学研究方法的研究,是注释、诠释,还是创构?是“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是“以中释中”还是“以西释中”?值得深入反思[13]。依据经典进行认真研究,挖掘其价值,是应有的正确路径。

篇(2)

目前,中国哲学史课程在非哲学专业的本科教学形势不容乐观,虽然很多高等院校都开设有中国哲学史这门课程,但其教学成果远远没有达到老师的期望值和学科建设本身应该达到的高度。中国哲学史课程教学所遇到的这种困窘与处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受到足够重视。作为非哲学专业的本科院校,中国哲学史课程基本上都是以任意选修课的形式开设,且基本上集中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一些办学资历不是很深,同时又相对缺乏哲学社会科学传统的高等院校,往往出现按照自己的师资力量及现有教师专业特点随意调整教学计划,任意安排哲学课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就哲学课程的开设而言也往往存在因人设课的情况。其他专业要么只开设西方哲学史,要么就直接把哲学等同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不包括儒道禅等中国的智慧[1]。这导致了人们将哲学看做为政治,有时甚至是时事政治。所以哲学在很多大学只是作为一个学科存在着,教师的教学是为了维持这个学科延续而不至于衰亡、绝种而为之,或者是为了保持学科体系的完整性而存之罢了。

2.学生学习兴趣不浓。中国大学的哲学专业设置过少,并非每个大学都设有哲学系,就是在仅有的几个哲学系里,几乎没有多少学生将哲学作为自己的第一志愿,另外非哲学专业的学生也没有人将哲学作为第二专业选修[1]。大多数学生基本上都认为,哲学史的学习不但抽象乏味,晦涩难懂,而且都是几千年前古人的思想,难免与现实社会脱节。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选课现实中不难发现,选修中国哲学史的学生大多集中于大一、大二学生,但总体上课的积极性不高,在课堂上看其他书籍,背外语的较多,很难展开教学互动,收效较微。通过调查问卷显示,对中国哲学史学习兴趣不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了无用,二是上课听不懂,主要是为了修够学校指定学分才不得已选之。

3.课程自身建设不足。由于课程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中国哲学史课程建设相应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哲学师资队伍建设不足。师资队伍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师资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是推动课程教育改革发展、提高课程教育质量水平的关键。目前大部分高校的中国哲学课程的师资严重不足,在开设中国哲学课程的专业中,也是一个人同时上西方哲学、中国哲学等多门课程,或者直接让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同时教授中国哲学史,这样往往造成课程教学与课程建设之间的恶性循环。其次,相关配套课程开设不足。如果单是开设一门中国哲学史或单是一门西方哲学史课程,很难形成学生学习的哲学氛围,也容易造成同学对哲学理解的片面性、局限性。在选修课时限制下,大多数专业开设的中国哲学史很难系统地让同学窥其全貌,教师在上课的时候只能有选择性地讲解,容易造成知识链条的脱节。

二、中国哲学教学现状的原因剖析

从以上三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在非哲学专业高等院校,中国哲学史本科教学存在诸多不理想情况,其建设与发展受到多方掣肘。是什么原因造成中国哲学史目前的困境呢?笔者认为至少存在以下几个因素。

1.教学理念的世俗化。在传统的眼里,哲学给人们的一般印象是时代的精华和民族的灵魂,从而受到“礼遇”。然而在这种崇尚的“礼遇”之后却迎来了人们对哲学的“敬而远之”,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价值原则冲击下,哲学已经被人们在心灵上束之高阁了,此缘于这个大而无用的东西确实不能解决我们现实的冷暖与饥饿。这在近年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从学校专业设置上看,绝大部分高校的新增专业及旧有专业的改革都朝着实用性、功利性、快速性方向发展,在此理念下催生出来的是专业越分越细、领域越分越小,越来越接近与与现代市场经济对接的专业培训,造成传统的哲学无人问津,而有了诸如法哲学、经济哲学、管理哲学等边缘学科的热门。从学生对专业的选择上和用人单位看,大部分学生都希望自己能学习目前的“热门”专业,他们给自己预设的目标就是通过大学四年的集中培训与学习,毕业就能“学以致用”,派上大用场,而用人单位也倾向于专业人才,看重专业对口,学法学的就到公、检、法等部门就业,学管理的就到企业单位、管理部门就业,这使得哲学专业就无对口的就业单位,面临着严峻的就业挑战。

2.课程设置的程式化。教学理念可以通过课程设置来体现。当前中国高校哲学课程设置基本上是按照哲学一级学科下属的八个二级学科及其三级学科开设的。在哲学专业,设有哲学、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技哲学等。但这些课程,不论是概论、原理,还是通史、选读,大多只能给同学们提供一个大概的知识,不能让学生真正明白哲学自身。换句话说,哲学课程的设置最多就让同学们记住了一些观点、原理、流派,而没有达到哲学成智成人之终极关怀功能。在非哲学专业开设的哲学课程,这种“形而上学式”的课程设置更为突出,往往把哲学课程简单地等同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或西方哲学,且大多缺乏如原著选读相关课程设置和哲学素质训练。

3.教学内容的古老化。现在很多高校使用的中国哲学教材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编写的,这些教材的编写大多明显地带有时代的痕迹,难免和现在的时代内容和新的考古发现不符。中山大学哲学系冯达文老师在谈到中国哲学史课程内容改革目标时就指出,近几十年,特别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期间,中国哲学史研究受前苏联教条主义的研究方法影响甚深,许多研究著作与教材搬用近代西方哲学四大块(自然观、发展观、认识论、社会历史观)的模式解析中国哲学,以为这样可以使中国哲学科学化,其结果是不仅没有能够把中国哲学发展的内在理路还原出来,而且使中国哲学更支离破碎,更不成体系了[2]。这种古老化的教材编写模式,虽然在近年来有所改观,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如一些教材只是过去教材内容改良,以为删减了马克思的观点就还中国哲学本原。再如一些教材的编写是“集体智慧”,即把整个中国哲学体系划分为若干部分,然后分工撰写,结果大多知识材料的集合和观点的汇拢,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整体感和个性化。

4.教学形式的单一化。课堂讲授是教学过程中向学生传授知识的重要环节。哲学课程的教学过程有其自身特点,它不可能像上计算机或法律课程那样具体,也不可能像上外语课那样浅显,哲学的形而上性质决定了教学课程的抽象性、思辨性及对深度的要求。所以如何在自己的口头讲解和书面教材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给学生留出恰当的独立思考空间,带学生走进智慧殿堂本身就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和艺术性的工作。当前的哲学教学由于制度、教材等的限制,教师很难在课堂上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表达自己的思想,其授课方式也大多还是填鸭式教学,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记,不能有效地形成教学相长,这恰恰磨灭了哲学教学师生间讨论、思辨的本质。

5.教学考核的死板化。教学考核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教师的考核,二是对学生的考核。对教师的考核而言,评价一个哲学教师教学的优秀与否主要就看学校发放的调查问卷和督学的一次听课打分,姑且不去评论这种评估是否全面,就其合理性与规范性也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其调查问卷过于表面和简单,所有学科的问卷内容整齐划一,不能反映学科之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更不能体现教师之间的不同风格。进而言之,学生在评价的时候,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往往注重感性的教学过程,特别是本科学生,很难以理性的思维去评价一门课程教学的好坏。至于督学的一次甚至两次评课打分带有的偶然性和形而上学性就毋庸置疑了。对学生的考核而言,大部分学校的对学生的中国哲学课程考核方式都是以闭卷或开卷形式进行,或以论文形式通过,相比较而言,闭卷考试是其间最无价值的一种形式,它不能有效评估学生的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及思考和研究问题的能力。这导致学生间高分低能现象的普遍存在,与哲学学习的本性完全相悖。

三、中国哲学教学改革的对策

基于目前在非哲学专业中的中国哲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及现状,笔者认为其教学改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扭转教学理念。从思想上加强对中国哲学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是有效进行课程改革及建设的前提与保证,在这个意义上,扭转世俗的哲学教学理念,是解决好哲学教学问题及寻找其出路的关键。我们只有突破庸俗的实用观点和狭隘的市场经济价值原则,才能自觉把中国哲学教学真正纳入素质教育体系,才能真正发挥哲学在增强民族和文化的认同感、锻造强烈的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情感、培养良好的个人品格和道德意识等方面的功能,这种成智成人的哲学素养应该成为现代大学基础教育的一个基本内容,学校应该在其大学专业中学习的范围,提高其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要在教育中让不论是学生、学校还是社会都感到,在哲学学习中学到的为人之道,所训练出来的研读原著的能力、批判分析的能力、揭示观点中公认的预设能力、建构关于自己观点的具有说服力的论证能力以及论证中的文字表达能力,是普遍实用于其他学科和其他职业领域的[3]。

2.合理课程设置。作为非哲学专业开设的哲学课程,不宜设置太多必修课,但作为对哲学的一般理解的哲学概论或导论,应该规定学生必须修够足够学分,让学生能够了解哲学领域的重大问题,主要针对哲学史上产生的不同观点、重要问题的历史发展线索等,从而使学生对哲学所思考的问题及哲学的致思方式有基本的理解和掌握。哲学概论或导论是哲学思维的入门课程,之后学校应该以二级学科为范围,开设一系列选修课菜单。作为选修的哲学课,可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质,可以根据教师的专业优势设不同的专题,可以定时聘请知名专家以讲座形式进行教学和交流。这样既把基础的哲学素养训练和学生的兴趣爱好结合起来,有利于入门后的学生及对哲学感兴趣的学生更深入地理解和思考哲学问题。

3.更新教学内容。目前惯用的中国哲学史教材主要有丁祯彦的《中国哲学史教程》、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任继愈的《中国哲学史》、萧萐父的《中国哲学史》等,虽然这些教材的编写水平均较高,但都是以时间为顺序,以人物为主线,阐述每一个哲学家的思想,这种体例的优点是内容详尽,便于讲授,其缺点是详略不分,支离破碎[4]。在内容的设置上,作为非哲学专业的学生,不宜对每个思想家具体观点的学习和研究,要抛开以往的以时间为顺序,以人物为基本线索的板式化、程式化的内容设置,而应该更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如以每一个历史时期的哲学思维(认知)方式,分析哲学家们对某一重要问题的讨论与思考,以此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这样学生就不是僵硬地去接受某种哲学体系框架,而是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创新。

篇(3)

一、“象”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象”与“象之思”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思维单元与形式,产生于中国古代文化,在中国古代哲学与文化中,“象”有以下几种形式:

 

(1)《周易》卦象:它起源于古代占卜之龟象。既用以占筮,也用于表示事物的组成、运动和发展之态势。同一卦象在不同语境中可以表现为不同意义之象,如有义理之象、方位之象、卦气之象、时势之象、器具之象等等之分。另外如太极图象、河洛图象、阴阳五行的天干地支之象等也都是《周易》卦象的延伸与发展。

 

(2)中医之藏象:主要见之于《内经》。如“阴阳应象”、“六节脏象”、“平人气象”等。藏象与卦象不同,它不是以阴阳之爻组成符号作为象,而是以语言文字的形式出现,藏象体现的是人体五脏六腑的结构功能关系,以及它们与天、地、季节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的关系,其象不仅为人体组成,还包括方位、季节、色彩等等。

 

(3)哲学意义上的“理气合一”之象。这种形式的“象”主要出现在宋代。宋代可以说集传统文化的“象”之大成。太极图象、河图洛书之象等都出现在这个时期。儒家之“五德”在孔孟那里还仅仅是一种伦理范畴,到了宋儒才成为天人合一之象。其在天为春夏秋冬,在时为元亨利贞,在性为仁义礼智。宋儒称之为合内外之道的“圣贤气象”。另外,道家偶尔也有论及象的,如《道德经》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道德经》第21章。只是道家没有把“象”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确定下来。

 

从“象之思”来说,中国古代哲学一直都有把“象”作为一种思维方法阐述的思想,《易传·系辞》在论及卦象时,已经有言、意、象之辨,并且意识到“象”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的独特性:“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却“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有学者把它称为“中国哲学自己的符号系统”:“中国哲学……有自己的符号系统与言、象、意之辨。以象为中介,经验直观地把握、领会对象之体或底蕴的思维方式,有赖于以身‘体’之,即身心交融地‘体悟’。”秦平、郭齐勇:《中国哲学研究30年的反思》,《哲学研究》 2008年第9期。但西学东渐以来,中国哲学对“象”和“象之思”的研究,基本是空白。现代中国哲学的研究者们,不管是大陆的新儒家还是港台的新儒家,都没有把它们作为中国哲学所特有的基本形式来对待,基本上都是“以西解中”,即用西方哲学的概念范畴的逻辑关系来理解、甚至框正中国哲学。虽然他们也曾注意到中国哲学有着不同于西方概念思维的、自己所特有的思维方法,但总的说来,“象”与“象之思”的研究是被严重忽略了。偶有提及,也是被当作“形象思维”,当作认识的感性直观的初级阶段。

 

改革开放以后,国内哲学界关于“象”的研究开始兴起。张立文先生所著《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提出中国哲学的“象性范畴”,并具体分为“象象范畴、象实范畴、象虚范畴” 参见张立文《中国哲学逻辑结构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刘长林先生所著《中国系统思维》当中有专门的章节来论述象,该书认为,以《易》为起源的中国古代的“象” 的思维方法,指的不仅仅是事物的外部“形质静态之象”,而是事物的“功能动态之象”:“《周易》对客观世界纷呈杂陈的‘象’的态度,不仅属于《周易》,而是整个中国古代思维的主导趋向。它规定了中国古代科学认识客观世界的层次、基本方向和方法,同时也决定着中国传统艺术和美学思想的许多基本特色。”刘长林:《中国系统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6页。但张、刘二位先生的著作尚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象之思”不同于西方的概念思维的差别与意义,而是把“象”基本等同于范畴,即作为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认识工具。

 

到了20世纪末,随着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等人的著作成为国内热门,现当代西方哲学的范式被人们所广泛接受理解,从而“象之思”的研究开始真正兴起。国内哲学界“象”的研究者们在与西方现象学、概念思维的对比研究当中把西方哲学作为“他者”,在镜像阅读对比中显示出“象”的意义,其趋势是“以中解中”,甚至 “以中解西”,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王树人先生的著作《传统智慧再发现》参见王树人《传统智慧再发现》,作家出版社1997年版。、《回归原创之思 ——“象思维”视野下的中国智慧》参见王树人《回归原创之思——“象思维”视野下的中国智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都比较明确地把“象思维”作为一种与西方哲学的概念思维相对立的、具有独立意义的思维方式进行研究。同时王先生发表了多篇关于“象思维”的论文,他指出,“象”不仅仅是形象直观,象思维也不能仅等同于形象思维,而是与概念思维相对立的,超出形象、具体事物,直接把握道、太极的思维方法。它是天人合一、主客体合一的,对“象思维”研究有助于人类摆脱对自然界的外在化、对立异化的关系,等等。

 

北京大学的张祥龙教授则依据自己扎实的现象学和语言哲学功底,对比研究了“象之思”与西方哲学的思维,论述了“象”在现象学研究中的意义。其专著《从现象学到孔夫子》指出,现象学从胡塞尔的“视域”开始到海德格尔的“存在”,逐步摆脱了传统单一实体论,进入“构成论”、即人与对象“共在”的生存方式的研究。“‘现象本身’或‘事情本身’ 一定是构成着的或被构成着的,与人认识它们的方式,尤其是人在某个具体形势或境域中的生存方式息息相关”张祥龙:《从现象学到孔夫子》,商务印书馆 2001年版,第185页。。而孔子的“仁”与《周易》卦象等同样也是构成论的。所以,现象学的思想与中国传统的“象之思”是相通的,且后者要高于前者。易学家张其成先生的专著《象数易学》与此类似,其中也有关于“象”的内容,尤其是对于《周易》的卦象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把象与数同列在一起,称作“象数思维”、“象数方法论”,其论述象数方法的实质性内容,如重整体而轻个体、重功能轻抽象的定性等等,与上述从哲学角度论述的“象之思”是一致的参见张其成《象数易学》,中国书店2003年版。

 

笔者也是属于较早地进入关于“象”的研究的学者。2003年即已《象的思维:说不可说》何丽野:《象的思维:说不可说》,《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研究了形而上学领域内中国哲学“象”的意义;专著《八字易象与哲学思维》参见何丽野《八字易象与哲学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在中西哲学比较的视野中,全面地论述了《周易》卦象以及八字易象作为哲学思维方式的特点与意义;另有多篇论文,也都是从中西哲学比较的角度,着重从《周易》卦象和八字易象的角度论述了象之思及其意义如《八字易象与周易卦象的源流关系》,《周易研究》2006年第3期;《象·是·存在·势——中西形而上学不同方法之比较》,《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周易〉象思维及其在现代哲学范式转换中的意义》,《社会科学》2006年第1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哲学》2007年第2期转载;《运动、事物的“本来面目”与周易卦象》,《天津社会科学》 2011年第4期;《周易卦象和谐思想》,《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等等。

 

二、“象”,从日常生活到哲学

 

“象”,往往给人一种很神秘的感觉,有些研究更是把“象”与太极、道以及佛学等联系在一起,强调其形上的特征,给人以一种玄而又玄的神秘感。其实“象”并不玄。按照《周易》的说法,“象”是产生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圣人”仰观俯察自然天地和社会,然后制作“象”,“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⑦ 《周易·系辞上》。。“君子”则学习这个由圣人做出来的“象”,并将其运用到生活当中去。“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 ⑦至于一般人则是“百姓日用而不知”。《周易》这个话说得很准确。实际上,“象”和象的思维就存在于我们生活当中,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其它内容一样,“象”也是“极高明而道中庸”。我们普通人时时都在运用着“象之思”,只是没有自觉而已。

 

比如春天,我们外出游玩,看见花开了,我们会欣喜地说:“花开了,春天来了。”这时候,花就是“象”,一个春天的“象”。人们通过“花开”领会春天,就是“象之思”。花之“象”不同于花之概念。从传统西方哲学认识论看,“花”是概念,现实中的花是现象,是个别,它体现了花的一般的本质,比如说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在这样的概念关系中,“花”与我们是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作为认识主体的我们与认识对象(花)之间是分离的。但是“象”不一样。它体现的不是对象的“本质”,而是体现了对象与我们所共处的“生存状态”。在“花开了,春天来了”当中,“花”不是春天的“现象”,春天也不是“花”的“本质”。但是花显示着春天,春天通过花表现出来。在作为“象”的花里,主、客与环境是一体的,我们与“花”一起处于春天之中。桃红柳绿,风和日丽,春天是一种状态,不是实体,却又必须在实体(花)中显示出来。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花”是存在者,“春天”是存在本身。

 

人们是在存在者身上领会存在,又从存在当中去认识存在者。海德格尔讲到“用具”的时候曾说:凡是用具,总是指向一个目的,总是被人们在使用中,而且与其它东西构成一个整体,所以用具本身会让人联想到其它东西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87页。。在春天的“象”当中的花也是这样,只不过它不是处在被“使用”的状态,而是与主体“共在”的状态。人们在看“花”体会“春天”的时候,不是感性认识的经验直观,更不是逻辑推理,而只能是一种身心交融的体会。这种交融的前提是双方“存在”的同一性。朱熹弟子陈淳曾举“花”为例以说明春之“气”:“姑以一株花论来,春气流注到则萌蘖生花,春气尽则花亦尽。……方其花萌蘖,此实理之初也;至到谢而尽处,此实理之终也。”陈淳:《北溪字义·补遗》。这也就是“格物致知”的过程,人们通过“花”去体验它所显现的“春气”和其中的“理”,并在这个体验中领会人的天人合一的存在的意义(即领会仁义礼智信)。

 

这种主体对于客体和环境的生存状态的体会,说起来很简单,却是西方哲学“是” 的形而上学的认识论,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笛卡尔再到康德一直所疏忽的。这些西方哲学家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在认识以前就先验地断定了主客体的分离。尤其是康德,设立了一个认识不能达到的物自体,又设立了一个理性的先验自我,认为人的认识永远也不能达到物自体,把主客体之间的分离推到了极端。费尔巴哈意识到这个问题,即现实的人应该是有生理需要、处于生理活动之中的。马克思、胡塞尔和海德格尔进一步意识到,人们在认识之前还应该有个主客体未分的状态,主体与客体是从这个状态中分离出来以后才建立,才为人的理性所认识的。胡塞尔认为它就是“生活世界”;马克思认为,人是在实践活动中产生对对象的认识的;海德格尔认为,人是“在世界之中”这个状态中产生对象和自我认识的。

 

所以,现象学是“描述性的现象学”:“在这里,描述并不意味着植物形态学的那样一种处理方法。”②③ [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44、46、46页。现象学要描述的不是一般的“东西”,它所要描述的“显然是这样一种东西:它首先并恰恰不显现,同首先和通常显理着的东西相对,它隐藏不露;但同时它又从本质上包含在首先和通常显现着的东西中。……这个在不同寻常的意义上隐藏不露的东西,……是存在者的存在。”②所以,“现象学是存在者的存在的科学,即存在论。”③“存在者”与“存在”是一个相互循环的关系。离开了存在,不会有存在者,离开了存在者,也不能产生存在。从而,人们的知识、理性,包括人对自身的认识等等,其实都不过是个人一定的生活境域、环境和文化传统的产物,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权力结构所决定的,因此也都必须从这个境域、结构和传统中才能得到理解。这就是所谓的“存在转向”。后来的英美语言哲学“日常语言学派”认为,语言的意义体现在“游戏”当中。解释学认为,文本的意义是在与解读者的互动中产生的,这些都与马克思、海德格尔等人的思想殊途同归。

 

但是,正如海德格尔所意识到的那样,如果要揭示在理性认识之外的那个主客一体的生存状态,那么概念语言是无能为力的。不错,语言是存在的家,“词语破碎处,无物存在(sEi)”。因为没有语言,人便不能说出对象“是”什么;但同样的,海德格尔说:“词语崩解处,一个‘存在’(ist)出现。”《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版年,第1120页。海德格尔对两个“存在”的不同用法显示了其对语言和存在不同关系的看法。德语中,sei(存在)是命令式,海德格尔意谓“座架”,以命令式的态度对待自然,用于近代形而上学和科学所“见”的世界;ist(存在)是直陈式的现在时,海德格尔指让自然自己显示,用于所他 “思”的世界。但汉语无法体现这两者的区别。因为词语给出的是“被给出者”而不是“给出者”。

 

“在词语中,在词语之本质中,给出者遮蔽着自身。”“于是,我们在运思之际必须在那个‘它给出’中寻找词语,寻找那个作为给出者而本身决不是被给出者的词语。”《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编,上海三联书店 1996年版,第1096页。语言指向的只是存在者。真正的存在,只能是在词语不能说的地方,当我们什么都不说(不去定义)的时候,真正的存在就显现在我们面前了。但是,如果真的不能述说,那么哲学就失去了可交流的普遍性和公共性,其本身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海德格尔一直在试图寻找能够描述这种存在状态的语言,也就是他所说的“道说”——本质的语言、能够述说语言的语言。他晚年醉心于东方思想,与中国学者合作翻译老子的《道德经》就是想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中国哲学的“象之思”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

 

三、“象”研究在当代哲学研究中的意义

 

“象”,作为一种有别于语言的图像式的思维,并不是中国哲学所特有的。传统西方哲学一直有一种“观念论”的说法,认为语词和语句的意义就是它所代表的观念或者说是在人们心中所唤起的一种图像。有的哲学家把它理解为客观的“相”(如柏拉图);也有些哲学家(如洛克和罗素)把它理解为主观的意象。洛克说:“字眼的功能就在于能明显地标记出各种观念,而且它们的固有的、直接的意义,就在于它们所标记的那些观念。”[英]洛克:《人类理解论》下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86页。罗素说:“字词可以用来描写或者唤起一种记忆的意象。当这种意象已经存在时,是描写它;当字词作为一种习惯而存在,而且人们知道它们是描述某种过去的经验时,则是唤起。”转引自徐友渔《哥白尼的革命》,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67页。比如说,当我们说到“狗”的时候,我们脑海里就会出现一个四条腿的动物的形象,这个就是图像。

 

但西方哲学的这种思维仍然是对象性的思维,它是从具体物体到概念的中间阶段,传统称之为“形象思维”。但如前所述,中国哲学的 “象”主要地不是表达这种形象(但不排除它也有这样的成分,比如说卦象中的“器具之象”就属于这种),而是表达事物与人的生存状态,“象之思”是人们对这个状态的“领会”,其目的是要在这个领会与实践中达到人与对象的和谐。这个意义是在现代西方哲学“存在转向”以后才显现出来的。这个转向一劳永逸地结束了传统形而上学对“绝对可靠”的“真”的知识之寻求,同时也就打开了中国传统哲学“象”通向现代哲学的道路。

 

篇(4)

一、文本概忿

哲学上关于文本的定义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分析哲学的语言学定义,即文本是由一组文字符号按某种规则而构成的合成物,这些文字符号在一定语境中被作者选择并赋予某种意向,以此向读者传达某种意义。按此定义,它与其它合成物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由作者在某语境中选择并赋予意向的,以向读者传达某种意义。这是一种按照逻辑学种加属差格式而规定的静力学定义,有如几何学里“圆是半径均相等的图形”定义。另一种是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从语文学中得出的定义,即文本是书写所固定的话语,或者说任何通过文字所固定的话语。例如保罗·利科曾说文本“是任何通过书写固定下来的话语”,或说“文本是被书写固定了的话语”。这是一种从事物的产生过程而来的动力学定义,有如几何学说“圆是由一线段,其中一端固定,另一端转360度而形成的图形”。

对此两种文本定义,伽达默尔显然是不同意的,他说,“文本这一概念并非只是文学研究的对象领域的名称,而诠释也远远不只是对文本的科学解释的技术”,认为这两个概念在20世纪根本改变了它们在我们的认识和世界方程中的地位。伽达默尔认为,上述关于文本的两种定义均缺乏历史性,未能揭示文本的真正本质,他写道:“‘文本’在此必须被理解成一个诠释学的概念。这就是说,不要从语法学和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待文本,亦即不要把它看作是完成品。”富有历史感的伽达默尔首先从历史角度探讨了文本概念的产生,从而给出一个经典的关于文本的诠释学定义,他说:“‘文本’(Text)这个概念本质上是以两种关联进入现代语言中的,一方面是作为人们在布道和教会学说中进行解释的圣经的文本,因而文本是一切注释工作的基础,而所有注释工作都是以信仰真理为前提的。另一个对‘文本’一词的自然使用是在与音乐的联系中出现的。在音乐中,文本是歌唱艺术的文本,是对词语的音乐解释的文本,在此意义上,文本也不是一个先行给予的东西,而是从歌唱的实践过程中积淀下来的东西。”这里,伽达默尔指出文本产生的两个历史特征,即有真理内容的权威文本与有实践经验的事后形成的文本。伽达默尔还以古代的罗马法律文本为例说明这两种特征:“‘文本’一词的这两种自然的使用方式——或许是两种用法一起——可以追溯到古代晚期的罗马法学家们的语言用法,这些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法典编纂,针对法律文本的解释和使用的争议性来突显法律文本。”

伽达默尔的这种文本概念显然高于上述语言学和语文学的文本概念,因为我们今天真正称之为文本的东西决不是那种任何人所写的任何便条,文本对我们来说一定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东西,否则文本与涂鸦就没有区别。伽达默尔给出的文本两大条件可以说是我们今天定义文本的必要条件。首先,文本必须是经典,而且是一直被人们奉为真理的经典,有如我们说“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今天我们学者研究和阐释的这些经典,不仅是指像圣经、佛经、可兰经、道德真经等这样的宗教经典,也指我们在哲学、文学、史学、法学等方面长期传承下来的经典著作,如《易经》、《论语》、《道德经》、《形而上学》、《前苏格拉底学派》、《伊利亚德》、《奥德赛》、《诗经》、《汉书艺文志》、《史记》、《前后汉书》、《罗马法》等等,这些经典都有其自身的真理内容,需要我们不断地理解和诠释。人类文化的传递和发展都靠这种经典的解读和理解。其次,文本必须是经过长期不断实践和理解的著作,也就是文本与对其的理解和解释构成不可分离的关系,甚至我们可以说,理解与解释本身就是文本的内在本质,离开了不断的解释和理解,文本不成其文本,人类文化的继续和发展也将中断。前一个特征可以说是文本的原典性、原创性,后一个特征则是文本的开放性和发展性。唯有同时具有这两个特征,文本才是真正的文本。

后面这一历史特征更为重要,伽达默尔特别强调文本的被递交性。他说,文本虽然具有一种抽象的陌生性,但“却以一种特有的方式表现出一切语言都属于理解的先行性质”。因为,“凡以语言传承物的方式传到我们手中的东西并不是残留下来的,而是被递交给我们的,也就是说,它是被诉说给我们的——不管它是以神话,传说,风俗,习俗得以自下而上的直接重说的形式,还是以文字传承物的形式,在文字传承物中,其文字符号对一切懂得阅读它们的读者都是同样直接确定的”。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文本的这种被递交性、被诉说性使文本与解释必然联系,“惟有从解释概念出发,文本概念才能够被构造为一个语言性结构中的中心概念;文本概念只有在与解释的关系中并且从解释出发,才表现自身为真正被给予的东西,要理解的东西”。这可以说是文本概念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它具有可解读一理解性,这种可解读一理解性不只是它的一种特性,更是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本质,如果离开了理解和解释,文本也就不成其为文本。伽达默尔说,“文本是一个固定的关联点,而与之相对的是指向文本的解释可能性的可疑性,任意性或者至少是多样性”。在他看来,文本与解释如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以致“即使传承下来的文本对于解释也并非总是预先给定的。常常是解释导致了文本的批判产生”。

这是一种哲学诠释学的观点,这种观点与语文学或语言学对文本的考察显然是有区别的。伽达默尔写道:

从这些对语言所作的考察中得出来的方法上的好处在于:“文本”在这里必须被理解为一个诠释学的概念。这也就是说,不可从语法和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待文本,也即不可把它视为完成品,人们能够对其产生过程进行分析,并能撇开其所传达的所有内容去解释语言据以起作用的机制程序。从诠释学的立场(也就是第一个读者的立场)出发,文本纯粹是中间产品,是理解事件中的一个阶段,作为这样一个阶段,它固然也包含着某种抽象,也就是把这个阶段加以孤立和固定。但这种抽象与语言学家所熟悉的方向完全相反。语言学家不想进入对文本中所表达的事情的理解,而是想澄清语言本身的功能,无论文本能说些什么。语言学家讨论的课题并不是文本中传达了什么,而是文本如何可能传达些什么,这种传达是以何种符号设定和符号给予的方法进行的。与之相反,对于诠释学的考察来说,理解被说出的话乃是惟一重要的事情。就此来说,语言的功能不过是一个前提条件。因此首要的前提是:一个声音表达是可理解的,或者一个文字记录是可解读的,从而对被说出的东西或在文本被道出的东西的理解才成其可能。文本必须是可读的。

文本的这种可解读可理解性质使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文本和解释文本不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它不涉及使文本像所有其它经验对象那样受科学探究影响的理解方法,而是属于人类的整个世界经验。他特别指出,文本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文本或作品,而是集许多世代谈话的记录,“哲学文本并不是真正的文本或作品,而是进行了诸多朝代的一场谈话的记录。”

不过,当我们说文本是中间产品时,我们要注意与当代实用主义和后现代观点区分开来。在哲学诠释学强调文本与解释的紧密联系的影响下,当代实用主义也强调文本并非是先有的固定的东西,而是由解释所构成。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罗蒂曾引用艾柯的说法——文本是在诠释的过程中逐渐建构起来的,而诠释的有效性又是根据它所建构的东西的最终结果来判断: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来为其实用主义观点作证。他说:“我们实用主义者很欣赏这种抹平发现(finding)一个东西与建构(making)一个东西之间的区别的方式。……对我们实用主义者来说,那种认为文本具有某种本质,我们可以用严格的方法将它们揭示出来的观念与下面这种亚理斯多德式的观念如出一辙,同样糟糕:这种亚理斯多德式观念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某种真正的,与表面的偶然的或外在的东西相对的内在本质。认为批评家可以发现文本的本质——这种观念对我们实用主义者而言,只不过是改头换面的神秘论而已。”正是基于这一观点,罗蒂认为,诠释文本就是使用文本,诠释与使用不可分开。

与实用主义和后现代观点不同,伽达默尔坚持文本本身的“事情本身”。伽达默尔说:“如果我们试图按照两个人之间进行的谈话模式来考虑诠释学现象,那么这两个表面上是如此不同的情况,即文本理解和谈话中的相互理解之间的主要共同点首先在于,每一种理解和相互理解都涉及到一个置于其面前的事情。正如每一个谈话者都试图与他的谈话伙伴关于某事情取得相互理解一样,解释者也试图理解文本对他所说的事情。”因此,就文本理解来说,我们决不能像实用主义、解构论和后现代那样否定文本的事情本身的存在,文本尽管可以在不同时代作不同的理解,但它仍是同一个文本。伽达默尔写道:“所谓理解某一文本总是指,把这一文本运用到我们身上。我们知道,尽管某一文本总是肯定可以作另外的理解,但它仍是在以前表现为其它面目的同一件文本,因为一切解释本质上都同语言性相适应。理解通过解释而获得的语言表达性并没有在被理解的和被解释的对象之外再造出第二种意义。”伽达默尔曾把这一点说成是“在理解中不是去扬弃他者的他在性,而是保存这种他在性”。

当然,在文本理解中,除了文本的事情本身外,还有我们的前理解,在我们阅读一部作品时,我们一定是首先带进我们对作品的前理解,我们必须承认我们与作品和作者之间的历史距离,我们同样也必须承认我们不可能摆脱我们自己的文化和语言传统。伽达默尔说:“所谓解释正在于:让我们自己的前概念发生作用,从而使文本的意思真正为我们表述出来。”伽达默尔曾用“隶属性”这一概念来说明前理解,他说,“‘隶属性’并不是因为主题的选择和探究隶属于科学之外的主观动机而成为历史兴趣的原始意义的条件,而是因为对传统的隶属性完全像此在对自身未来可能性的筹划一样,乃是此在的历史有限性的原始的本质的部分”,“设身处地”不是不要自己,而是把自己带进所要理解的文本中。伽达默尔曾把这一点称为“反思的魔力圈”,即任何他在性只能在内在性中被把握。

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任何文本的理解和解释都是一种过去与现在的中介,陌生性与熟悉性的中介。伽达默尔说:“理解本身不能被认为是一种主观性的行为,而要被认为是一种置自身于传统事件中的行动,在这行动中过去与现在不断地进行中介。”诠释学过程是一种视域融合,即陌生性与熟悉性、过去与现代之间的综合。伽达默尔说:“所谓历史地思维实际上就是说,如果我们试图用过去的概念进行思维,我们就必须进行那种在过去的概念身上所发生过的转化。历史地思维总是已经包含着过去的概念和我们自己的思想之间的一种中介。”传承物的历史生命力就在于它一直依赖于新的占有和解释。正确的“自在的”的解释也许是一种毫无思想的理想,它认错了传承物的本质。一切解释都必须受制于它所从属的诠释学境况。伽达默尔写道:

文本表述了一件事情,但文本之所以能表述一件事情,归根到底是解释者的功劳。文本和解释者双方对此都出了一份力量。因此,我们不能把文本所具有的意义等同于一种一成不变的固定的观点,这种观点向企图理解的人只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对方怎么能持有这样一种荒唐的意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理解中所涉及的完全不是一种试图重构文本原义的“历史的理解”。我们所指的其实乃是理解文本本身。但这就是说,在重新唤起文本意义的过程中解释者自己的思想总是已经参与了进去。就此而言,解释者自己的视域具有决定性作用,但这种视域却又不像人们所坚持或贯彻的那种自己的观点,它乃是更像一种我们可发挥作用或进行冒险的意见或可能性,并以此帮助我们真正占有文本所说的内容。我们在前面已把这一点描述为视域融合。现在我们在这认识到一种谈话的进行方式,在这种谈话中得到表述的事情并非仅仅是我的意见或我的作者的意见,而是一件共同的事情。伽达默尔曾把文本所需表述的事情与解释者对文本的前理解这两者看成一种理解的循环运动,他说:

这种循环在本质上就不是形式的,它既不是主观的,又不是客观的,而是把理解活动描述为传承物的运动和解释者的运动的一种内在相互作用。支配我们对某个文本理解的那种意义预期,并不是一种主观性的活动,而是由那种把我们与传承物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性(Gemein—samkeit)所规定。但这种共同性是在我们与传承物的关系中,在经常不断的教化过程中被把握的。这种共同性并不只是我们已经总是有的前提条件,而是我们自己把它生产出来,因为我

们理解,参与传承物进程,并因而继续规定传承物进程。所以理解的循环一般不是一种方法论的循环,而是描述了一种理解中的存在论的结构要素。

作品的意义不是存在于作品的后面,而是存在于作品的前头,作品要在当代的新光亮中开启它的存在。虽然作品的真理内容或事情本身确实是我们的兴趣所在,但这些只有通过它在其中向我们呈现的方面而获得它的生命。对作品真理内容的理解不是在它昔日的黄昏中,而是在其来日的晨曦中。

二、经典型

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证明了启蒙运动关于理性和权威的对立观点是不正确的,以及传统并不与理性相对立而可能是合法前见的源泉之后,又探讨了人文主义关于权威和传统支持合法前见的杰出模式,即经典型或古典型(die Klassische,the classical)概念。伽达默尔说:“一种像经典型概念这样的规范性的概念何以可能保持一种科学的正当性或重又获得这种正当性,这自然要求一种细致的诠释学思考。”

近代关于吉本(E.Gibbon 1737—1794)的那种由于时间而继续存在的历史著作也称之为经典型的观点,已经把这一概念从历史性的概念提升到一种规范性的概念。在把这些著作称之为经典型时,我们至少有这样一种含义,即它们分享了古代经典著作的某种性质。然而这种性质显然与它们何时被撰写是无关的。这样一来,问题就是古代经典著作是否因为它们被写于古代而成为经典型的,而近出的著作是否因为它出现于现代而不能成为经典型。对于黑格尔来说,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时期的概念,是一个指称“古典”艺术风格完美的描述词,这种艺术产生于“象征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之间,即它是在象征型艺术之后又在浪漫型艺术之前产生的一种艺术风格。古典型艺术时期是过去的这一事实对黑格尔来说,暗示了艺术时期本身是过去的,接着而来的是哲学时期,他说,“艺术产品的特殊性质已不复能满足我们的最高要求……思考和反省已经扬弃了艺术”,又说“从哲学看来,艺术是过去了的东西”。黑格尔的这种结论未免太过于草率,这里我们需要作进一步思考。

首先,经典型不只是一个历史性概念,而且还是一个规范性概念。虽然历史主义的理想是要把过去的规范要求承服于历史理性的要求,但经典型或古典型仍保持一种评价词汇,它包含一种价值判断和古典著作的积极价值,当我们说某人的著作是经典型的,就表示该著作具有一种不受时间限制的永远价值。因此,我们首先要看到,经典型概念不仅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更重要的是规范性概念,经典型不是一个现在已经过去和失落的时代的价值,对于以后不同的时代同样可能具有其不可磨灭的价值。

但是,当我们说经典型或古典型不是一个现在已经过去和失落的时期的价值时,我们也不能认为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如此完美以至它是一个超时间超时代的永恒价值。这也就是说,经典型或古典型是一个可以不断变化并具有现实性的价值。经典型或古典型并不只是表示某种历史现象的特征,而是表示历史存在本身的一种特殊方式。伽达默尔说:“古典型之所以是一种真正的历史范畴,正是因为它远比某种时代概念或某种历史性的风格概念有更多的内容,不过它也并不想成为一种超历史的价值概念。它并不只表示一种我们可以归给某些历史现象的特性,而是表示历史存在本身的一种特殊方式,表示那种——通过愈来愈更新的证明——允许某种真的东西来到存在的历史性保存过程。”这里伽达默尔利用了德语Bewahrung(保存)与Bewahrung(证明)在构词方面的类似性,把两个根本不同的意思结合在一起。历史的存在就是在保存(Bewahrung)中存在的存在,这种保存不只是贮藏,而且是不断地置于检验证明之中,检验什么东西在证明自身中让某种真的东西进入存在。经典型或古典型的规范价值在于它是不断检验的真理的源泉,历史真理的源泉。历史研究最终的成功不是处于古典著作之后或从上面解释它们,因为在古典型里来到存在的真理先于历史研究,并通过研究和在研究过程中持续存在。古典型的历史学不仅是研究,它也是检验,证明和参与古典型东西的真理。所以经典型或古典型不是自在存在,它的真理并不自在持存,而是通过这种历史的参与和检验,即与历史学家的现在不断进行中介。为此理由,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对我们所说的不只是关于过去的陈述,而且也是告诉现代人的真理。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就是那种经过不同时代检验而保存其真理的东西。

经典型或古典型完全不是客观主义的历史意识所使用的描述性风格概念,它实际上就是一种历史存在,而历史意识本身则隶属于这种历史存在并服从于这种历史存在。经典型或古典型乃是对某种持续存在东西的意识,对某种不能被丧失并独立于一切时间条件的意识的意识,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称某物为“经典型或古典型的”——即一种无时间性的当下存在,这种当下存在对于任何一个当代都意味着同时性。伽达默尔得出结论说,经典型或古典型之所以被保存,只是因为“它意指自身并解释自身,也就是以这种方式所说的东西,它不是关于某个过去东西的陈述,不是某种单纯的,本身仍需要解释证明的东西,而是那种对某个现代这样说的东西,好象它是特别说给它的东西。我们所谓‘经典型或古典型’的东西首先并不需要克服历史距离——因为它在其经常不断的中介中就实现了这种克服。因此,经典型或古典型的东西确实是‘无时间性的’,不过这种无时间性乃是历史的存在的一种方式”。这里所谓是历史的,就意味着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存在于它的那些表现之中,这些表现即它自己的表现并隶属于它。当被解释时,经典型或古典型东西从它的世界对我们说某种东西,我们理解我们的世界仍是属于那个世界,那个世界仍属于我们的世界。

伽达默尔上面所说的经典的意指自身并解释自身,其实是引用的黑格尔的一句名言,即经典乃是“意蕴其自身并因此也解释其自身的东西”。伽达默尔在《巴赫与魏玛》一文中曾对于这种经典意蕴作了如下深入解释:

约翰·谢巴斯提安·巴赫乃是德意志音乐伟大经典家的第一人。这句话并非当作风格史(stilgeschichtliche)的说法来理解。经典概念较诸作为一个风格概念另有一个更深层的意义(此一概念在其历史发源地,亦即所谓的古典时代以外的用法本来就大有方法上的问题)。根据黑格尔一句亦可称为经典的话,经典乃是“意蕴其自身并因此也解释其自身者”。如果我们将这句话置于历史的度向下来考虑的话,那么它便深具说服力了。因为它不可能是说,这种自我意蕴乃是艺术作品的某种本质特征,以致它在无历史的永恒中始终不渝地讲说自己(作为作品特质的这种自我意蕴就好似作品在没有历史的永恒之中始终不渝地陈述其自身)。它毋宁是对一部作品或一位大师得以经历所有历史变迁的那种取之不竭的力道所作的判断。对于每一个时代而言,荷马、索福克里斯、但丁、莎士比亚、歌德、巴赫和贝多芬对我们诉说的东西,显然都是一种普遍人性(Allgemein-Menschliche)。然而什么是普遍人性呢?那些让我们所有人觉得是人性的东西,其本身乃是由我们所搜集并保留在我们意识中的这些伟大人性作家的话语来规定。我们自己同时将它们自其现象的历史单一性与消逝性中加以纯化,直到我们将其纯粹的本质看作我们自己的本质、人性的本质。因此,经典并非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日新又新、不断给我们赢得最新当代的东西。就如歌德与席勒、亦如贝多芬与巴赫。因为这位伟大的托玛斯教堂领唱者的音乐也带有一种对我们而言取之不竭的当代性,即便它也是一个君主时代的表现,一个你我陌生、使用着笃信宗教的语言的时代,而不像我们这个怀疑的,或者决然任意的世界。

比起贝多芬或歌德与席勒来说,这一点能适用在巴赫身上是更令人惊异的。因为那几位展现近代创造性天赋的天才人物以自身开启了一连串从不间断的影响、好评与继承,进而正式地将我们纳入其世代流传的环节当中。是的,他们自己乃是有意识地以其作品与活动来树立新的典范。他们鼓舞了怀有巨大自信的创造意识。相反地,约翰·谢巴斯提安·巴赫虽也获得相当的敬重与声望,却很快地被当时与后世的人们所遗忘。更快的则是他对自已的遗忘,因为他以漫不经心的挥霍态度一再地创造新作品、让人聆赏、然后堆置一旁,就像对一个可靠的工匠而言,每一件都是可以透过重新的辛劳与成品来取代似的。尽管如此,他仍然在一个创造性的、且至今未歇的再发现过程中名列于德意志音乐不朽的经典大师之中,并且随着时间在全世界赢得了内在的力道。如此一来,《巴赫与魏玛》这个题目也转化为一个既针对这位声调大师的形象、同样也针对我们自己的问题。他是如何,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怎么会成为经典大家,成为我们时代一个有制约力的当代以及吾人文化之未来的保证?

当施莱尔马赫说我们应当比原作者更好地理解他的作品时,也说明经典的真正本质,正如康德说的:“但是,一个思想者能够让(译注:诠释者)比自己‘更好了解’自己,这不是思想者本身拥有任何的缺陷,让他应该接受比较低的评价,而是反而标示了思想者的伟大。”经典作家思想的伟大说明了经典自身意蕴,而能让后人更好理解,说明了经典自身意涵是在以后的不断解释中得以展现的。

正是“经典型或古典型”的这种无时间性的当下存在,体现了历史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本质,即历史存在是这样一种存在,它通过变化而形成自身,它不可避免地既是他者又是自身。对于世界各民族来说,这就各自形成了一个互有区别的漫长的精神传统,我们可以称之为民族文化特征或文化传统。

三、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传统

哲学诠释学作为一门当代西方显学,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才被引人中国,然而其生命力极其旺盛,使之在短时间内便得到长足的发展。它本来是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学科,因而在我国固有浓厚基础的经典诠释传统中找到了进一步发展的力量,以致西方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传统的结合在我国形成了一个学术浪潮。许多中国哲学史研究者希望借西方诠释学的方法来开展对中国思想史的新研究,许多西方诠释学研究者也想借中国经典诠释的漫长传统和经验来发展诠释学基本理论。但是在这种相互补充的学术进展中也出现了问题:西方诠释学概念是否就是指中国经典诠释中的诠释?显然,西方诠释学在早期即施莱尔马赫及其以前时期,乃是一种如何理解和解释的方法论的技艺学,但当诠释学发展到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时期,就已从早期的方法论转向本体论,按照伽达默尔的观点,诠释学应是一种哲学,而不只是方法,这一观点与我国经学所强调的经典诠释方法是否完全合符脱节,似乎还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甚至有人还提出中国诠释学这一提法是否合理的问题。

如果我们与西方诠释学的发展相对照来看,在西方古代就有两门诠释学,一是神学诠释学,诠释的对象是《圣经》;二是法学诠释学,诠释的对象是罗马法,这就形成了西方诠释学早期的发展。所以我们可以说,西方早期也是从经典诠释这一传统开始的。到了中世纪,像奥古斯丁、阿奎那也都讲经典诠释。阿奎那诠释谁呢,那就是亚里士多德,如他的《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注释》。在神学领域,很多都是靠经典诠释来发展的。所以丹恩豪尔的一本书就叫做《圣经诠释学》,讲的就是《圣经》的诠释。这对于西方文化本是一个很好的传统,发展神学也好、哲学也好,都是通过注释经典来进行的。但是我们发现,西方从近代,从康德开始,并没继续走这条路,他们走的路是哲学家自个儿写哲学,如康德写《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等来发展哲学。英国经验论、笛卡尔等人也是这样,他们不想仅仅只是做注释的工作,尽管他们自己的思想有很多是来自经典,但是他们想要有自己的东西,要做一些哲学自己的建构工作。所以西方近代笛卡尔以后的哲学传统跟古代中世纪就不一样了,不管是维特根斯坦,还是海德格尔,他们都在写自己的哲学著作。但是中国不一样,经典诠释我们一直在做。因为孔子早就说“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作”是圣人做的,我们充其量只能做“述”,述就是解释、注释。《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矣,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孔子修订诗书、礼乐皆是对经典的诠释,《易传》是对《易经》的诠释,真所谓“盖经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由圣人所裁定的“经”,既已被确立为“天下之公理”,那么其他人所要做的事无非只是“诂经之说”。从此,我国以经典诠释形式来发展哲学思想,形成一种固有的经典诠释传统。我们早先确定了五经六经十三经,然后的发展都是通过注释来发挥的。我们很多以后的哲学家,例如王弼写的《周易注》、《老子注》,郭象写的《庄子注》,实际上都是通过注释来表现自己的哲学思想。郭象、王弼好像都没有自己独立建构的文章。即使到了南宋朱熹这样的大家也是如此,他用力最勤的就是做《四书集注》,当然他也有一些语录,但这都是后人编的。一直到清代的戴震也是靠《孟子字义疏》这样一个注释来发展哲学。所以我就感觉到,尽管诠释学起源于古希腊,它是西方的源头,但在中国倒是非常符合它的这种经典诠释的发展模式。所以我认为,研究诠释学就一定要注意中国哲学。我相信通过中国漫长的经典诠释这条路,可以对西方的诠释学有新的补充。西方的诠释学只到中世纪就基本上结束了,而我们一直发展到现代,我们很多人都是在做这个注释工作,而且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我们还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诠释系统,即经学,这套经学不仅规定了经、传和注三层独特格局(魏晋间人张华道:“圣人制作日经,贤者著述日传、日记、日章句、日解、日论、日读”),而且还有它的一套独特的方法论,比如训诂、考证、文字、音韵等各种各样的一套学问。就其时间之长,注释著作之多,我们应当说中国经典诠释这一传统远比西方要重要得多。中国经典诠释,不限于只有儒家经典,更不限于古代几部经典。张载的《正蒙》产生于北宋,但以后有不少人为之作注,并以作注方式发挥张载的思想,如刘玑的《正蒙会稿》,高攀龙、徐必达的《正蒙释》,王植的《正蒙初义》,李光地的《正蒙注》,杨方达的《正蒙集说》,以至于王夫之的《张子正蒙注》更是研究张载和王夫之思想的重要作品。按照景海峰先生的看法,中国经典诠释可分为以经为本(诗,书,礼,乐,易,春秋)和以传记为中心(《易传》、《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两个阶段:

从诠释学的角度来看儒学,文本自然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儒家之典籍,历来就有层次之分。在传统的经学系统中,经为核心,传、记为辅翼,注解、章句、义疏则锦上添花矣。三国时东吴人杨泉有一比喻:“夫五经则海也,传记则四渎,诸子则泾渭也。”初唐长孙无忌谓:“昔者圣人制作谓之为经。传师所说则谓之为传,丘明、子夏于《春秋》、《礼经》作传是也。近代以来,兼经注而明之,则谓之为义疏。”这一阶梯状的三层格局在理学系统中曾被搅乱过。宋儒实际上是以《易传》、《孟子》、《中庸》等传记为儒家经典的核心,五经反而退隐到了遥远的幕景之中。朱子在论及儒家典籍之关系时,曾经打过一个比方,说《语》《孟》《学》《庸》是“熟饭”,六经是“禾”(打禾为饭)。他又编了周张二程的语要为《近思录》,强调他们的著作是进入四书的阶梯。这样,在经、传、注之外,便又构成了不同于汉唐之学的另外一个三层格局。至于元代以后,《四书集注》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程朱的书实际上是最高权威,儒家经典的层次关系又为之一变。所以,同是对经典的诠释,汉儒不同于诸子,宋儒又不同于汉儒,文本的中心地位在发生着转换,诠释所追寻的意义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地游移着。从诠释展开的文本境况和典籍之间的关系来衡定儒学发展的历史,显然不同于政治史、文化史、学术史的解读,甚至与思想史的眼界也不完全一样。先秦儒家和两汉、六朝经学皆是围绕着对六经的整理、编纂、传述、疏解来展开思考的,六经是各种观念和学说“视域交融”的主轴,是诠释的中心。所以,这一时段的诠释学焦点是在经,这是一个以经为本的时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玄,特别是外来的佛教,对儒家文明所代表的价值系统提出了严重的挑战,经的本根性权威遭遇到空前危机。从中唐开始,儒家经典诠释的重心逐渐从经向传记转移,以四书为中心的系统至南宋最终形成。这一时段的诠释学重心是“轴心时代”的原创性著作《论语》、《孟子》、《易传》等,也就是说是以传记为核心。入元之后,随着理学体系的稳固化和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儒家诠释学的重心又随之改变。一方面,经典系统被彻底地经院化和严重格式化了,诠释空间极度萎缩。另一方面,经典诠释逐渐由文本训诂走向意义理解,由书写式转向了体证式,呈现出古典文明形态行将破解之前的复杂性和多向性。

但是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即使我国经典诠释传统远比西方要长要重要,但和西方哲学诠释学比起来,我们还是有差别的。差别在哪里呢?我们知道,西方诠释学有三个重要转向,即从特殊诠释学到普遍诠释学的转向,从方法论诠释学到本体论诠释学的转向以及从本体论诠释学到实践哲学的转向。而中国的这个传统,一直到戴震,好像都没有超出第一个转向即施莱尔马赫的层次,基本上就停留在诠释学的第一个转向里面,没有发展到第二个即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转向。当然有些人说,我们除了历史的训诂的解释外,还有义理的哲学的解释,好像不仅有施莱尔马赫的层次,而且也有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层次。不过,如果仔细认真地考虑一下我国的所谓哲学的义理的解释,尽管这个义理的哲学的解释,从宋明发展的这一部分看,是跟文字的解释有区别,是六经注我,而不是我注六经,但是它着重的却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并没有达到对事情本身的源始的阐明。这里我想引证黑格尔关于希腊经典与中国经典之本质区别的一段话:

希腊人生活在自觉的主体自由和伦理实体的这两领域的恰到好处的中间地带。他们一方面不象东方人那样固执一种不自由的统一,结果产生了宗教和政治的专制,使用权主体淹没在一种普遍实体或其中某一方面之下,因而丧失掉他的自我,因为他们作为个人没有任何权利,因而也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反之,希腊人也还没有走到主体沉浸于自我,使个人与整体和普遍性的东西割裂开来……在希腊的伦理生活里,个人固然是本身独立自足和自由的,却也还没有脱离现实政治的一般现存的旨趣以及积极内在于当前实际情况的精神自由。按照希腊生活的原则,伦理的普遍原则和个人在内外双方的抽象的自由是处在不受干扰的和谐中的。

我国的经典诠释,从总的方面来说,它没有达到海德格尔那种源始的诠释学。所以,要发展中国的经典诠释,就要强调从方法论到本体论这个转向,强调理解的本质不是我主观的行为,而是我被事情本身所吸引而参与到里面。即使这样我还是认为,我国哲学的经典诠释传统既可以为西方诠释学提供漫长的历史线索和深厚的土壤,也可以对西方诠释学加以补充,所以我们研究解释学一定不要忘了中国哲学。

四、当代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

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实际上包括两个问题,一是有没有中国哲学,二是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是否是按照西方模式建构出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前一个问题是老问题,后一个问题则是新问题。

(一)有没有“中国哲学”的问题

1.“中国的哲学”与“中国底哲学”的区分

当代一些中国哲学研究者认为,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形成的现代中国哲学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中国哲学,而是以西方哲学模式构建起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其论点根据是金岳麟先生的所谓“中国的哲学”和“中国底哲学”的区分。金岳麟先生的这一区分,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检查,这一区分本身是有问题的。按金先生的意思,“中国的哲学”这一术语,“中国”两字是形容词,主词是“哲学”,因此“中国的哲学”就是指哲学在中国的发展,用金先生的话说,就是“把中国哲学当作发现于中国的哲学”,在这里,“哲学”是普遍的世界性的,一般指西方哲学。反之,“中国底哲学”,这里“中国”两字就不是形容词,它和后面“哲学”两字不可分开,因而这里“哲学”就不是上面那种普遍的世界性的哲学,而是一种与中国联系在一起而不可分开的哲学,也就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哲学,用金先生的话说,就是“把中国哲学当作中国国学中之一种特别的学问”。看起来似乎这种区分有道理,但我们仔细考虑“中国底哲学”这一术语,就发现它有问题,因为不管它是不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哲学,它仍是哲学,只要是哲学,它一定具有一般哲学的本质和属性,这种土生土长的中国学问,如果没有一般哲学的属性,你可以说它是经学,道学,玄学,儒学,但你不可以说它是哲学,正如我们说朱喜的学说是儒学,那么它一定具有一般儒学的本质和属性,否则它就不能称作儒学。我很奇怪,金岳麟先生是逻辑学大家,怎么也会犯这种常识错误。更可奇怪的是,后来许多学者非但未考察金先生的这种区分是否正确,反而根据这种区分来提出所谓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问题。

2.何谓“哲学”?“爱智慧”就是哲学吗?

上面的问题引导我们要考虑什么叫哲学。众所周知,哲学的英文是philosophy,来源于希腊文phi—lo加sophia,前者是爱,后者是一种智慧。过去我们都说,哲学是爱智慧,却不知哲学是爱什么智慧,弄清这一点非常重要。大家都知道,西方从古代到现代,大多数哲学家都不承认中国有哲学,不仅黑格尔,就是伽达默尔和德里达也是这样,我想此问题都与哲学爱什么样的智慧有关。

我们知道,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有所谓五种认知和真理形式的区分:episteme(纯粹科学)、techne(技术或应用科学)、phronesis(实践智能)、sophia(哲学智慧)以及nous(神学智慧)。如果我们作一些词源学考察就可以看到,episteme通常是指一种科学的知识,认识论或知识学(Epistemology)就是来源于它。它不同于感觉经验,与doxa(意见)相对立,这种知识是以其必然性和精确性为标准。techne,此词是Technology的词根,我们都译为技术,其实在古希腊,它本身具有技艺或艺术的特征。海德格尔说过,从techne发展到Technology,即从艺术变成了技术或工具,正如从存在追问变成存在者追问一样,形而上学命运开始了。技术的主要特征就是可以学,具有方法论特征,它的目的是产品,而目的不在手段之内,从而可以不择手段去追求目的。phronesis,此词过去有人译为明智,我们现在一般译为实践智慧。phronesis是由phro和nesis(智慧)组成,phro在希腊文里意指人体的横膈膜。按照古希腊人的看法,在横膈膜以上的部位,是心灵、头脑、思维的部位,横膈膜以下的部位,则是腹部、、排泄的部位,因而phro就有一种不同于沉思或思维的实际欲望和实践行动的意思。所以当phro与智慧即nesis组成为phronesis时,它就自然而然地意指一种实践的知识或明智考虑的能力。这种智慧的特征是实践,它是不可以学的,其目的是善,因此不会不择手段追求目的。最早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那里,实践智能指知识和德行的统一,他们说“德行就是理性(logos)”,理性即知识,所以德行就是知识,简言之,实践智慧就是一种有德性的知识或有知识的德行。sophia,智慧,在古希腊此词主要指一种高超的理论智慧(theoretical wisdom),即我们所说的哲学智慧,形而上学智慧。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sophia是最高的理智思辨,它深入到现象的本体,不同于实践智慧。nous我们过去一般翻译为“理性”(intelli—gence),理智(“睿智”)(intellect),心灵(mind),但据文献的考察,nous最根本的意思应当是一种神性的能力,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前苏格拉底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 500B,C?一428B,C?)的哲学看出。阿那克萨哥拉在提出万物的本源是“种子”时,主张事物的变化不能用产生与消灭,而只能用结合与分离来表达。为了说明种子之所以结合与分离,他设定一种东西叫nous(奴斯),曾被译为“心”,作为种子结合与分离的推动者,也就是主张日月星辰、山川草木的生成变化皆是nous推动所致。阿那克萨哥拉主张奴斯存在于一切东西之中,它能推动一切,安排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都由它所安排,它能知晓一切。这里实际上已暗示了一种超自然的神圣力量,正如后来宗教里神、上帝的作用。亚里士多德在《灵魂论》里曾讲到人类灵魂有nous poietikos(主动奴斯),这种奴斯可以与肉体分离永恒存在,所以公元3世纪有一个名叫亚历山大的哲学家,把亚氏所说的主动奴斯称之为“上帝”。公元3世纪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Plotinus 204—269 A.D.)在其流射说(Emanation)里把奴斯置于太一与世界灵魂之间,认为奴斯是一与多沟通的中介,从而nous这一概念与上帝的关系形成了中世纪神学的一大课题。

这五种认知形式实际上可分为两大分类,即知识与智慧。episteme和techne应当是属于知识这一类,即我们现在所说的science(科学)和technology(技术),反之,phronesis、sophia和nous则应属于智慧一类,phronesis是指如何处理人间之事,sophia是指一种形而上的思辨,而nous指一种超自然的解释,它们分别可译成实践智慧、哲学智慧和神性智慧,分属于三大领域:政治伦理、哲学和宗教。关于知识与智慧的根本区分,我们可以用亚氏关于纯粹科学与实践智慧的区分来理解。按照亚氏的看法,纯粹科学是一种关于不可改变并必然存在的事物的知识,它是一种依赖于推理证明而能被人学习的演绎性知识,其典范是数学或其它自然科学。反之,实践智慧则不是一种按照普遍原则进行推理的永远不变的知识,它是一种不能通过单纯学习和传授来获得而只能通过长期经验积累的智慧。两者间明显的差别就在于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区分。作为知识的纯粹科学具有某种确定性,反之,作为智慧的实践智慧则只有非确定性。这种非确定性在古希腊时是与实践性和经验相联系的。亚里士多德曾以青年人接受能力为例说明这种知识与智慧的差别,他说:“青年人可以通晓几何学和数学,并在这方面卓有成就,但他们却不能达到实践智慧,其原因在于,这种实践智慧不仅涉及普遍的事物,而且也涉及特殊的事物。人要熟悉特殊事物,必须通过经验,而青年人所缺乏的,正是经验,因为取得经验则需较长时间。”

简言之,知识(技术)与智慧的区别在于,知识追求精确性、系统性和唯一性,而智慧,不论是实践智慧(phronesis)、理论智慧(sophia)还是神性智慧(nous),它们相对于知识和技术的共同特点就是非精确性、开放性和多元性。如果我们以这一基础来考察三种智慧,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三种智慧正好相对于人文科学三个不同的领域:实践智慧属于政治学和伦理学领域,理论智慧属于哲学领域,而神性智能属于神学或宗教领域。这样,我们就可明了哲学理论既不同于政治理论和伦理学理论,也不同于宗教学说,它有它自身的规定;反之,实践智慧所形成的政治理论和伦理学说也不同于哲学理论,更不同于神学或宗教学说;同样,神性智慧所构成的宗教学说也是既不同于哲学理论,也不同于政治伦理理论。它们之间各有比较明确的界限。

我认为,正是这一种观点使西方大多数哲学家不承认中国有哲学,因为他们所了解的中国学说主要是孔子和孟子,即使对老子也主要是国家伦理方面的了解,因此他们认为,中国学说与其说爱理论智慧,不如说爱实践智慧,属于实践智慧领域的应当是政治学和伦理学,而不是哲学。我想这就是西方学者不承认中国有哲学的原因。其实早在17世纪的德国,沃尔夫就写过一本有关中国实践思想的著作《中国道德讲稿》,那里讲的是中国政治伦理思想,此观点后来导致黑格尔认为中国只有智慧而没有哲学。

3.真正形态的中国哲学需要我们建构,但同时不失去主体意识

如果我们不按照西方思想家的视域,而全面考察一下中国思想学说,我们认为在那种最高层次的本体论上的哲学还是有的,如易传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理学的“理”与“气”,华严宗的“理”与“事”的关系,正是西方哲学里存在(Sein,Being)与存在者(Seiende,beings)的关系。这方面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依据。不过,我们应当像王国维所认识的那样:“披我中国之哲学史,凡哲学家无不欲兼为政治家者,斯可异已!……岂独哲学家而已,诗人亦然……夫然,故我国无纯粹之哲学,其最完备者,唯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耳。至于周、秦、两宋间之形而上学,不过欲固道德哲学之根柢,其对形而上学非有固有之兴味也。其于形而上学且然,况乎美学、名学、知识论等冷淡不急之问题哉!”因此,真正形态的中国哲学需要我们按照哲学的一般本性加以建构,这种哲学的一般本性要与时俱进,它不是某个民族的财产,要代表当解的最高水平,用伽达默尔的话说,它本身就是一个Gleichzeitigkeit产物。另外,这种建构的中国哲学并不失去自身的主体性,因为它是以当代最高水平来诠释和发展自身的思想。

(二)当代中国哲学是否是按照西方模式建构出来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

1.所谓以西解中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问题

当代中国哲学研究者有一个普遍的看法,即哲学乃是作为智慧之学和对宇宙、人生一般观感的学问。哲学在中国古代早已有之,但现代学术形态和学科化体系的“中国哲学”,却是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仿照了西方哲学的形式和方法,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在中国建立起来的。在有些人看来,这种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与土生土长的中国学问完全不同,是西方模式入侵的结果。因此,对“中国哲学”身份的反思已成为当前中国思想界的急迫课题,甚至有人更为激进地说:“依傍西方哲学家的系统,模仿西方哲学的形态而建构起来的‘中国哲学’,并未能提供当代社会所急需的那种民族精神动员的能量,也未能成为现代人与其文明的泉源之间有效往来的精神之筏。它在传续中国文化传统的功能方面显得是那么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以至于我们常常要暗自思忖,这到底是拉近了我们与传统之间的距离,还是在传统与我们之间设置了无形的障碍?它是架起了沟通传统与现代的桥梁,还是在传统与现实生活之间空添了几重公案?”

我认为,这里是两个基本一样的意识形态观点在作怪:“欧洲中心主义”与“后殖民主义”。欧洲中心主义是一种在现代激起人们广泛注意的主义,它以这样一种主义试图激起人们(特别是非西方的人们)注意我们当前在知识、经济、政治各方面所受到的西方的制约和影响,它想使全球的生活发生一场摆脱西方影响的革命。按照欧洲中心主义鼓吹者的看法,欧洲中心主义就是现代性形成的契机,不参考欧洲中心主义,就无法理解现代性。同样,按照他们的看法,“中国哲学”的建构,从一开始便被纳入欧洲中心主义的普遍性之下,牢牢地系附于西方话语支配权力的基础上,西方哲学的模本地位和优先性存在早已确定。在这种中心主义下,所谓东方学就是西方话语的东方文化。相应的,后殖民主义也在同一个基地形成,它标榜着在第三世界对抗发达工业国家的欧洲中心主义。自赛义德的《东方学》问世以来,后殖民理论演变成一种在方法上富有意义的知识活动,不仅使西方内部知识形态有了自我反省,而且也引发了西方学术批判之外的广泛回响,它一方面冲破了欧洲中心主义,另一方面确认本土声音在后殖民文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后殖民主义可以被看做是后现代主义的分支,与反本质主义、后结构主义有亲缘关系,又与反西方中心主义的反帝反殖民意识和民族主义的情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表现了第三世界知识分子的独立意向。

按照当代中国某些中国哲学学者的看法,现代中国哲学是在中国传统的学术体系瓦解之后,由于大量的西学涌入,依照西方哲学的模式和方法才逐步建立起来的。在这个复杂的嬗变过程中,既有中国文化现代转型的因素,也有大量西方文化移植的内容。从后殖民理论来看,这个过程充满了东方主义所谓“他者”之塑造的印记,这就需要我们反思现代中国哲学的建构历史,并不断追问它的身份性。在民族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中国文化自我伸张的内在要求和建构一种摆脱依附性状态之话语系统的努力已见端倪。重新思考中国哲学的身份性和检讨百年来中国哲学现代化的历程,正成为一股潮流。

在此情况下,按照有些人的看法,惟一的办法就是在中国学术中“解构建构者”与“驱逐殖民者”,回归中国儒学的义理结构与解释系统,重建以“六艺之学”为本源的具有中国学术自性特质的中国学术体系,进而以中国解释中国,以中国解释西方,以中国解释世界,把中国学术从百年来一直被西方解释的“词汇处境”与“材料状态”中解放出来,使中国学术的义理结构与解释系统真正成为中国学术研究的“语法”,使中国学术真正站起来成为具有话语解释权的主人。在中国大陆今天,甚而有人主张脱去西装,改穿华服,不用西方词语,改用中国传统语言,大读经书,回归华夏本源。有人要把儒学改成儒教,使其脱离西方知识论而成为我民族独特的德性论。

2.中西对立还是古代性与现代性对立

上述看法实际上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结果,即在欧洲中心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鼓吹下,自以为民族自觉和意识的产物。首先我们应当看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即近代以来,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对立乃是中国文化与现代国际文化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中西方的关系。如果我们回忆清末民初经学支离瓦解、名存实亡,以致严复所谓八股有锢智慧、坏心术和滋游手三大要害,就不难理解当时维新人士向西方追求真理的苦衷。中国人民大学的聂敏里先生曾以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西方思想比较为例说明这种关系,他说:“西方的现代开始于14、15世纪的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但中国的现代却开始于20世纪初。从14、15世纪起,一个现代化运动开始萌芽于意大利,然后渐次波及西欧、北美,接着又返回来影响了中欧、东欧,到19世纪中叶,这场现代化运动开始呈现出一种强劲扩张的态势。而这个时候的中国尚处于古代。这样,当19世纪下半叶,发轫于欧洲的这个人类的现代化运动越过辽阔的海洋而与尚处于古代社会的中国发生猛烈的碰撞的时候,一种思想文化的碰撞也就相应地发生了,而这同时也就是中西哲学、中西文化比较的开始。但不幸的是,与此同时,一个比较上的时间的错乱也就被铸成了。很显然,实际发生碰撞和比较的是人类的古代思想和人类的现代思想,但是,由于进行比较的双方都忽略了各自的时代属性,使得本来属于人类古今思想的差别就被误读成了中西思想的差别,而文化的地域性的差别被看成是这一比较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这里,实际上还不只是一个历史时期的思想错乱,从诠释学观点看,它是对观念理解的本质误解的结果。观念和对观念的理解是两件不同的事,不像近代斯宾诺莎所说的观念和观念的观念的同一关系,对观念的理解已经把该观念带入一个更大的视域中。这正是过去维柯所说的copia,即丰富的观察点,也就是海德格尔的理解的前结构,诠释学的作为(hermeneutic-as),修辞学的发明(inventio)和伽达默尔所说的应用(applicatio)。任何对观念的理解都不是对原观念的复制或模仿,而是把原观念带入一种现实性(Akuealitaet),使之具有当代性,经受批判和转变。中国的哲学,顾名思义,就是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哲学,正如我们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这里的主词是观念,是共相,而不是事物,殊相。作为观念应当以普遍的先进的内涵为主,而不是一种特殊的个别之物。如果说中国哲学是以西方为模式构建起来的,那么它就不应当说是中国的哲学,而应说是中国的西方哲学,所以当我们说中国的哲学时,这种中国哲学与其说是按照西方模式构建起来的,毋宁说是现代世界哲学审视下的中国哲学,因此,这里没有什么西方模式,而是现代先进模式。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要发展,只要它不是被封闭,它总是要朝着最先进的文化发展。

传统是活的,历史要在不断的重构中生发出新意,凡是不能与时代、社会的当下需要建立起活生生联系的传统话语,就不可能获得真实的生命力。如果有人想用“以中解中”、“汉话汉说”这样的表述方式来表示我们中国哲学的重建,那么我可以这样说:如果说后一个“中”和前一个“汉”理解为传统的中和传统的汉,那么,前一个“中”和后一个“汉”就必须理解为“今中”、“今汉”——民族生命/意志在当今时代的现实需要。这样才能真正立足于民族生命的舒展,打通传统与现实、历史与未来的联系。这样我们又和当前生活实际联系了。

3.思想来源于生活世界

上述那些认为中国哲学是按西方模式建构的带有引号的“中国哲学”的学者似乎认为一门学术是学者可以随心所欲建立的,在这里他们忘记了胡塞尔现象学告诉我们的“生活世界”,我们今天的生活世界由于与世界的交往相当迅速和普遍,已经完全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封闭保守的生活世界,我们的语言也已经完全不同于我们传统的语言,我们又怎能摆脱当代语言和当代模式而回到传统的语言和模式?这里我又想到冯友兰先生晚年对我说的钱穆问题,他由于未利用当代西方先进的方法论,故他的《朱子新学案》仍停留在黄宗羲《明儒学案》的层次。

当然,在当今诠释学时代,中国合法性危机之克服,需要把对中国哲学或思想的文本与西方哲学这个学科或学术话语形式间关系的外在关注,转换为对文本与时代、社会、民族生命之间这样一种关系的内在关注。其实,真正打上了中国烙印的哲学,不在于是否带有中国的某些痕迹、特点,而在于它最适合中国这片土地,并切实有力地解决问题,至于中国的所谓名分、话语权其实都不重要。在这个意义上,古今中外皆备于我。王国维说:“余非谓西洋哲学之必胜于中国,然吾国古书大率繁散而无纪,残缺而不完,虽有真理,不易寻绎,以视西洋哲学之系统灿然,步伐严整者,其形式上之孰优孰劣,固自不可掩也。”此说已开中国哲学研究必须借鉴西方哲学之“形式系统”的先河。王国维说:“欲通中国哲学,又非通西洋之哲学不易明也……异日昌大吾国固有之哲学者,必在深通西洋哲学之人,无疑也。”“欲完全知此土之哲学,势不可不研究彼土之哲学。异日发明光大我国之学术者,必在兼通世界学术之人,而不在一孔之陋儒,固可决也。”

西方哲学不仅不是“负担”,反而是“资源”。中国哲学当下和将来发展的必由之路不应当是“去西方哲学化”,其诠释和建构恰恰需要与西方哲学甚至整个人文学科深度互动。事实上,只有在以“他者”为参照、与“他者”的沟通互动中,才能够获得更为明确的自我意识,并不断扩展深化自身的主体性和身份认同,如此才能真正避免那种“以西解中”的“单向格义”,从而在“以中为主”的“中西双向互诠”中建立中国哲学自身的主体性。

篇(5)

[中图分类号]B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8)05-0005-05

一、重提方法

悬置价值取向或意识形态的争端不论,对中国哲学的反思,可能引发或者放弃中国哲学,或者试图摒弃西学治中学的倾向。原因是过去中国哲学研究中广泛存在的,或者很“哲学”而不“中国”,或者够“中国”而缺“哲学”的现象。前者指过度用西方哲学概念框架对中国古典思想作削足适履的论述,后者指回归对中国经典的传统注疏或文献学研究。我的意见是,过度西化的中国哲学论述应该放弃,而注疏式的研究本身有它的学问价值。但是,如果把后者作为重新发展中国哲学的康庄大道,则可能是南辕北辙。

中国哲学学科从建立起就与西方哲学有不解之缘,无论是出于文化自我更新愿望的自觉学习,还是基于意识形态压力的效法,就像以名义编的各式哲学史教科书,都不例外。事实上,没有西方哲学的传播(者自认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人),就不会有中国哲学学科的建立与发展。因此,除非你不讲哲学,如果讲哲学而不面对西方哲学,是不明智的。实际可能是,中国哲学家学习西方哲学不是太多,而是太少。讨论中国哲学的论文充满西方哲学的术语,往往就是火候掌握不够,对西学不能消化的表现。

问题在于学什么,以及如何学。最浅陋的办法就是对中西哲学范畴作简单的对比,这种现象大家都比较熟悉。它的问题是深度不足,较肤浅。浅不是错,上世纪初,作为最早的西方哲学介绍者之一的梁启超,当他能把培根的经验论同朱熹的格物致知,笛卡尔的“我思”同孟子的“心”,康德的真我同王阳明的良知进行简单的比较时,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但这些理论与不久后王国维的《论性》、《释理》、《原命》等文章相比,水平差别立见。王国维虽然使用的也是比较的方法,但他分析了相关的思路,表现出“析理”的功夫。可惜,后来的学风,好像是更靠近前者而非后者。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可能有教科书体裁的限制,有意识形态表态的压力,但更可能是对哲学(首先是对西方哲学)的理解上存在问题。那就是把哲学当作现成知识还是探索方法的问题。

哲学知识与哲学方法虽然不能绝对对立,哲学史上伟大的理论系统,当然多是独特方法的建立或应用的产物,但两者侧重点相对有别。我这里说的理论或系统,指对某些思想观念的完整分析,而非对世界包罗万象的理论概括。在古希腊,苏格拉底的哲学贡献是发展出概念分析的辩证法,而非提出系统的理论,柏拉图才是运用辩证法,建立理念论――所谓哲学理论的人物。这种哲学系统(或知识)同方法的关系,就如大厦同设计施工的关系,没有设计施工自然就没有建筑物的出现。内行的哲学家自然深谙此道,重视对方法的研究与运用,但哲学的门外汉则只是像观光客一样,只注意其外观及基本结构――一组基本结论及相关的范畴。西方哲学史上,几乎所有伟大理论的问世都同方法论的变革有关。有些伟大理论本身其实就是关于方法的发明,例如胡塞尔和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现代中国哲学家中,成就较高者如冯友兰、牟宗三,都是能登堂入室,在研究西方哲学时对方法有自觉的人。熊十力对西方哲学知识的了解不如冯、牟,但其《新唯识论》也对方法的运用很有讲究,他谈本体论的思路就是从“本体不是什么”人手的。

整体上不重视方法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中国传统思想上对方法论的自觉不够,二是受现代意识形态的限制。从传统上讲,古希腊的辩证法起源于“辩”的实践,而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也就是争辩。孟子就说“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与武装争斗不同,辩的胜负不只是要压倒对手,更要吸引、说服听众,故需要建立理智的标准。它包含实质与形式两个层次,实质层次是用以衡量各种具体主张的基本价值的建立,形式层次就是明确辩论的说理规则。名辩思潮的兴起表明思想家对此有初步的自觉。不仅儒道墨都谈名,还有“名家”。名墨二家已经明确从逻辑的角度讨论名的运用的复杂性问题了。但历史的事实是,它们最终没有发展出能满足我们愿望的以概念分析为核心的方法论来。这不是说,没有这种方法论思想家们就思想混乱,而是这种情况可能是导致没有出现理论结构复杂的作品的原因。近代严复由此而批评传统中学缺少学理系统:“故取西学之规矩法戒,以绳吾‘学’,则凡中国之所有,举不得以‘学’名;吾所有者,以彼法观之,特阅历知解积而存焉,如散钱,如委积。”

明清以降,在西学东渐以来,学界对名墨之研究渐热,反映出在西学刺激下发展思想方法的愿望。而章太炎、对名学的重视,更是中国哲学家在方法论上觉醒的表现。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的导言中表彰章太炎说:“《原名》、《明见》、《齐物论释》三篇,更为空前的著作。仔细看这三篇,所以能如此精到,正因太炎精于佛学,先有佛家的因明学、心理学、纯粹哲学,作为比较印证的材料,故能融会贯通,于墨翟、庄周、惠施、荀卿的学说里面,寻出一个条理系统来。”关于中国哲学的发轫之作就是《先秦名学史》,该书英文名直译就是《古代中国逻辑方法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the Logical Method in Ancient China)。他在导言中说:“哲学是受它的方法制约的,也就是说,哲学的发展是决定于逻辑方法的发展的。这在东方和西方的哲学史中都可以找到大量的例证。”“我回顾九百年来的中国哲学史.不能不深感哲学的发展受到逻辑方法的制约影响。”而冯友兰则说,中国古代哲学虽没有形式的系统,但有实质的系统。他后来的努力,便是从形式上把它建立起来。其自创的哲学系统“新理学”的核心论点,就是由一组逻辑结构紧密的命题构建起来的。《新知言》一书,便是他对哲学方法论的说明。

但这种方法论的热情在唯物主义成为意识形态的哲学掌门之后,便被抑制下去了。原因是意识形态讲究政治正确性,时刻强调立场、观点和方法,讲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却甚少讲证据与论证。冯友兰试探性的“抽象继承法”一提出,讨伐之声四起,很少人会把如何说理作为重要的哲学原则看待。在那个对哲学高度重视的时代,“哲学原理”成为哲学的圣经。后来的中国哲学史研究,便是参照其中的条条框框,对古典思想资料进行肢解分割。思想解冻以后,哲学界对西学的视野是开阔了,但许多中国哲学作品对西学的运用依然沿习一种“引经据典”的状态。只不过概念来源不是马克思,而是康德或海

德格尔而已。于是引来本文开头所说的反思。

这样,重提方法论的理由便包括:第一,方法论是哲学的命脉所寄。第二,它是中国思想的弱点所在。依严复关于什么是“学”的标准,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有概念分析的功夫及经得起经验对照的实效。哲学上的学,需要一种术来建立,它就是以分析为中心的思想论证的功夫。分析在中文原意是条分缕析,进入哲学领域便是辨名析理。其要义是把整体分解为基本要素,进入对象内部,探讨其结构关系,它同比较、归类的方法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可说,分析是理性最基本的机能。由此可知,分析并不限于哲学,而哲学分析也不只是分析哲学。对不同类型的哲学分析进行区分,也许就是我们实践分析精神的需要。

二、学会分析

在西方哲学史上,哲学分析至少可举本质分析、语言分析与现象学分析三种类型。本质分析以柏拉图对理念论的论证为代表,贯穿整个新旧实在论的传统。其基本方法就是通过对有生有灭.受时空限制,存在于经验中的各种具体现象的排除,寻找背后那不变、统一、普遍、整全、抽象、有主宰性的理念,从而划分本体与现象两重世界。这也许是理性寻求终极原因的冲动使然,西方哲学传统中的重要分支――形而上学,以及以康德为代表的近代认识论也循此而来。只不过后者通过主一客体的划分后,又把它施之于认知的结构分析上。黑格尔就径自称它为形而上学方法。语言分析也就是传统分析哲学所讲的哲学分析,它以维也纳学派的纲领为标志,其初衷是拒斥形而上学(包括黑格尔式的绝对理念)。基本方法是试图制定语言的意义标准,强调涵义与其经验对象的对应关系(逻辑实证主义或逻辑经验主义的说法都概括这种方法论的两个要义),然后分析哲学传统中那些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大概念,将其当作无意义的问题加以排除。虽然,这种意义标准的苛刻会殃及无辜,如导致对抽象概念的排除,但后期维特根斯坦和奥斯汀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分析,大大扩展了语言分析哲学的视野,合力推动了当代哲学的所谓语言学转向。现象学分析的主要对象不是客观世界,也不是语言逻辑,而是意识领域。它通过对意识经验的反思,描述、分析其结构,从而探讨其领会事物、把握世界的内在精神机制。现象学家之间,如胡塞尔、舍勒及海德格尔,具体追求的趋向不一样,但与经典的分析哲学相比,其一致性便显示出来。有些现象学家声称其方法不只是哲学的,但最重要的贡献还是哲学方面。它在深层上拓宽意义领域,前期分析哲学以为无意义的问题,如虚构或想象的陈述,及其信仰或其他精神生活,也成为重要的哲学问题。现象学分析的作用不仅是对认识论有效,更能丰富价值问题的研究。

关于本质分析、语言分析和现象学分析的区分自然是相对的,不是每个分析者都始终遵守特定的教条。同时,由于方法的开放性,分析哲学与现象学的研究正呈现交叉发展的趋势,如语言分析学者塞尔同样对现象学核心问题意向性高度关注。上述粗略的区分意在强调分析不是抽象的,不同分析方法的哲学功能也不一样。方法的误用同范畴的错置一样,不仅会徒劳无功,甚至增添学术的混乱。

回到中国的问题上来。即使我们不能断定有严复说的哲“学”理论的存在,也得承认古代思想家面对过一些可以称之为哲学的问题,并有深浅不一及方式不同的相关论说出现,从而也形成一些哲学概念和哲学观点。这些观念丰富、复杂,在思想史上留下深远的影响。对应于上面的三种分析,我们也把问题粗略分为三类。第一类,像儒家经典中的道与器,道家与玄学的有与无,以及宋明理学的理与气问题,或许还应有佛学中的色与空,很自然被当作本体论或形上学问题。王弼在《老子指略》中对“无”的阐释,就是简洁的本质分析。还有《肇论》中的《物不迁论》也然。第二类,名家、《墨辩》或名辩思潮中的一些问题,还有魏晋玄学中的“言意之辨”,它夹杂着逻辑与修辞、语言与意义诸多因素,也可说是一般方法论问题。第三类是伦理学问题,包括由孔子开始的对美德的各种说法,孟子开其端而宋儒竞其绪的对道德的心性论论述,以及宋明理学对以完善道德人格为宗旨的各种修身经验的探讨。

上述三类问题中,第一类最能得到现代的哲学史专家的青睐,原因当然在于传统哲学对本体论的崇拜。冯友兰的努力最为出色,他写《中国哲学史》,陈寅恪评论对宋明理学的处理是“宜系统而多新解”。后来的“新理学”,更是效新实在论的逻辑分析手法,进行本质分析的实际操练,其时影响颇大。但是,牟宗三的“道德的形上学”,方法的重点似乎不是分析,而是讲直觉。一般来讲,新近的哲学史研究中,关于玄学有无问题的成果较丰富。而大量的哲学史教科书,则充斥着对这类本体论概念的缺乏分析意义的重复。有些远没达到王弼或僧肇的理论深度。第二类问题如前所述,在开始用哲学的眼光看待传统思想时就被注意到了,但章太炎的工作影响不深,虽然努力开辟新路,然而他狭隘的经验主义立场,强烈的科学情结,导致他慢慢疏离了哲学。虽埋怨后来者不理解其初衷,但《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的续篇,变成《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表明是他的方法不适于哲学。此外,20世纪中叶西方哲学中流行起来的分析哲学与解释学到80、90年代才传人中国,它们本应成为我们解释第二类问题的思想利器。但是,由于学中国哲学者很少接受技术性哲学方法的训练,同样,治西学者要顺利阅读中国古籍也必须接受专业训练,因此,两者结合的成熟成果,我们还要等待。第三类问题中,受港台新儒家的影响,近20年来成绩最大的可能是心性论,尤其是阳明心学研究。这类研究逐步摆脱了本质分析的套路,尽量还原作者的思路,或辅以现象学一存在主义的参照,更具中国味道。此外,关于孔子或《论语》的研究虽在近几年形成热潮,但把相关的道德观点作为一种伦理学形态来研究的人不多。麦金太尔对美德伦理的倡导,当会启发人们将儒家伦理同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比较,同时划分儒家伦理同道义伦理学及政治哲学的界线。至于儒家修身经验的研究,基本没有进入哲学史的机会。唯有杜维明教授对它关注最多。关于“体知”的概念提出,可以看作他对相关问题的方法论概括。还有,庞朴先生关于中国智慧的研究,体现了他的治学方法中哲学思考与文献分析紧密结合的特点。

把现象学分析应用至修身经验的研究的可能性,是作者感兴趣的问题。用宋明儒家的语言,修身属于功夫论。它虽是心性论的组成部分,但与一般心性论研究重视其作为道德的形上根据不同,也与各类具体的德性范畴不一样。知道人格向善有本体论依据,和知道什么样的德性(如仁义忠信)才是可取的,未必保证你成为道德的人。王阳明说,知而不行只是不知。从知至行有一个树立人生志向,培养道德情感,克服各种精神弱点的过程。这个过程因人因目标不同而异,途径不一,程度不齐。但有一些儒家反复强调的切身经验,如孟子提到的作为“仁之端”的“恻隐之心”与作为“义之端”的“羞恶之心”。恻隐与羞恶,都是情感经验。恻隐的另一说法叫“不忍人之心”,指对他人危难的深切同情。“不忍”是描述那种艰难的、无法承受且难以克制的情感体验。孟子用过一些浅显的例子,如路人见“孺子将入于井”与齐宣王“以羊易牛”来揭示这种情感的道德价值。宋儒对此也有富于启发性的发挥。但

是,它的丰富内涵仍然有进一步深化的余地。要阐明这个问题,先要澄清忍的现象。通过反思来对忍进行分类,它可以有修养之忍、手段之忍、无奈之忍与忍人之忍。这表明不忍与忍不是完全对立的,它只同忍人之忍对立,与修养之忍则可以一致。另一方面,忍也不是无条件的。待人处事,忍与不忍,需要参照具体的境遇而论。反应错位,效果适得其反。这一经验分析,还可揭示儒家对人一我关系的道德观点。由不忍体现的爱,不限于亲亲之爱,也非浪漫主义的,而是对陌生人的同类之爱。因此,这种爱既有实践(修身)意义,也有思想价值。

篇(6)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一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一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一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一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一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一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一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一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一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一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一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一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一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一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二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一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一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一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三种能力指向的三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一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一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一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四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一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二、我应该做什么(道德)?三、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四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四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它都呈现一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一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一端、各据一偶。有人把康德看作一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一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一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一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一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一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一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四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四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一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零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八十三年九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篇(7)

从学界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国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前沿、重点与热点问题或领域有:

第一,关于方法论的检讨或反思。许多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从不同视角,积极检视以西方现代化理论、启蒙理性、西方社会科学方法等来研究东方历史文化传统及学术文本的局限性,借鉴海外中国学家(或汉学家)研究中国哲学思想史的经验并检讨其得失,总结中国哲学学科创建百年来从依傍、模仿西方哲学到逐步建立起学科自主性的经验,研究哲学与史学、哲学史与思想史路数的区别与联系,试图摸索、建构更切合东方、东亚或中国哲学的方法学系统。

第二,中国经典的诠释成为主潮。“经典文本—思想学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空间和语言张力,关键是时代背景及学者们的学术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国典籍的丰富、深刻与远久,由于时代性问题的凸显和学者的理论自觉,由于中西之间的学术、学者的交流与对话,经典诠释的问题是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焦点之一。

学界引进伽达默尔诠释学方法或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等,同时思考自身的诠释传统,加强了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研究。而当前大家关注的经典诠释问题不仅包括经典诠释的方法或方式问题,也包括经典诠释方面有哪些人士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不仅包括现代中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也包括古代中国学者与近代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不仅包括西方经典诠释学与中国现代学术的结合,也包括中国固有之经典诠释的历史与内在理路。

中国的哲学经典汗牛充栋,在传统宋学、汉学的基础上,如何借鉴西方、日本学者的微观研究,以深入探讨儒、释、道三教及诸子百家的文本及其注疏的衍变细节,阐释其间所反映的不同时间、地域之学者的创造性解读及外域文化的影响,是极有价值的。特别是,经典文本与传统的民间社会生活,与传统政治法律制度的关联,经典文本在东亚地区的互动与发展中所获得的不同意蕴,经典文本的东西方翻译史,印度与中国佛教的传播及发展,近代中、西、日词语或范畴的格义与互释……这些都是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不断深入和细化。

还要说明的是,当前中国学者更加重视国学即中国传统学问或学术,突出了文史哲不分家的综合性,尤其是重视对经学或某一单经的阅读与研究,并注意在传承历史与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与建构自我的意义上去培养后学。有关儒家、道家、佛家经典等的诠释,要花很大的气力,要有扎实的学术功夫和厚重的思想涵养,需要一代代学者的努力与传承。随着时代的步伐与对生活意义的开拓,学者们也将进一步创造性地阐发经典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哲学。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论总是与中国古代的天道论与人道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目前哲学界非常重视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尤其是以西方政治哲学、正义理论来分析研讨之。、自由主义与传统主义的对话,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政治与法律问题的凸显,现代政治学、伦理学的挑战,都激发了本学科同仁去加强对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的疏理与阐释。

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不仅仅重视价值或古人所谓的“义理”,而且重视公正有效的社会政治、法律之制度架构或制度建设。可以说,典章制度、各类文书即使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但典章制度之学也一直是中国学术的重心之一,这些在儒家经典以及后来的大量史料或文献中可以得到印证。中国古代哲人的政治观念与制度追求,历代政治哲学思潮尤其是明清与民国时期的政治哲学思潮的产生、发展及其变迁与影响,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与中国古代政治观念的差异、会通、超越等,这些都已成为学界的难点问题,富有挑战性。

第四,出土简帛的哲学研究仍然是热点。王国维先生有“二重证据法”之说,即地下材料与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上世纪90年代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的一批楚简,其哲学思想非常丰富,尤其关于孔门七十子、战国儒道诸家的资料弥足珍贵。上世纪70年代出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湖南长沙马王堆汉简与帛书、河北定州八角廊汉简,学术价值颇丰。以上简帛文献是研究先秦两汉诸家学说之流变、先秦两汉中国人之宇宙观念与伦理思想的宝贵资源。

另外,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天星观楚简、江陵九店楚墓、江陵张家山汉简、荆门包山楚简等,有很多关于当时民间信仰及官方法律文书的文字。2006年,湖北的考古专家又在云梦发掘出一批汉简,基本上是法律文书,与睡虎地、张家山的材料相呼应与补充,而且还有类似《说苑》一类的书。我国有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值得我们重视,希望哲学界与法学界联起手来研究。历史上观念、制度与民间习俗的相互联系及其具体内容,也应是哲学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意味着我们日益重视价值观念的生成及其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第五,宋元明清学术一直是中国哲学界的研究重心。这一研究在上世纪前半叶就很发达,这是由于宋明理学与清学的巨大成就及二者的内在联系,由于宋明理学较前代学术呈现出了更高的哲学形式、哲学意味所致,另外也有时代较近、存世文献充裕等原因。

宋明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宋明理学的哲学范畴、哲学体系,学术人物与学术群体,派别师承和学术流变等。另外宋明理学的民间化、官学化与明清新哲学的兴起也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比如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明清哲学研究,就特别重视“宋明—明清”哲学的演变及其现代性之动向,萧萐父先生、许苏民先生与年轻学者吴根友等教授的研究成果颇有创见和学术影响。但也有不同学者的挑战,质疑侯外庐——萧萐父先生的“明清之际早期启蒙”说,质疑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乃至清代戴震与宋明儒学有根本区别之说,也有专家质疑清代以“礼”代“理”之说。由于宋明儒学的复杂面相和思想成就,并且历史上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东亚世界数百年,所以宋明学术与佛家、道家、文学、科学、商业、政治等的相互关系或联系,宋明理学在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民间传播及当地朱子学、阳明学的复杂性,宋明思想的东亚影响、不同走向以及与当时西学的结合,都已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或研究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学本身所具有的现代性还需要重新探讨。

第六,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与特色,确立起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专家特别关心中国哲学的真实内涵与自我形式或方式,注重研究中国哲学的宇宙论与形上学,研究中国人的思维、情感、行为方式与语言方式中的哲学问题与学说特色。

对此,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综合海内外专家们的见解,总结出中国哲学的某些特色: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中的上帝与尘世、超越与内在、本体与现象等绝对二分的构架,而是坚信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间不是彼此隔碍的,而是彼此包涵、相互依存、相成相济的,人在天地之中可深切体认宇宙自然蓬勃生机、创进不息的精神,进而产生了一种个人价值的美与善。

粗略言之:①“中国哲学的气论是自然生机主义的”;②“中国哲学把宇宙看成是创进不息、常生常化的”;③“中国哲学有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相互感通、整体和谐、动态圆融的观念和智慧”;④“中国哲学重视存在的体验、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着力于理想境界的追求与实践功夫的达成”;⑤“中国哲学实践性强”;⑥“中国哲学有自身独特的概念、逻辑、理性”;⑦“中国哲学中,道、诚、仁、性、理等本体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而在中国哲学中,天人之间、形上形下之间、价值理想和现实人生之间是没有鸿沟的”等。

篇(8)

从学界最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国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前沿、重点与热点问题或领域有:

第一,关于方法论的检讨或反思。许多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从不同视角,积极检视以西方现代化理论、启蒙理性、西方社会科学方法等来研究东方历史文化传统及学术文本的局限性,借鉴海外中国学家(或汉学家)研究中国哲学思想史的经验并检讨其得失,总结中国哲学学科创建百年来从依傍、模仿西方哲学到逐步建立起学科自主性的经验,研究哲学与史学、哲学史与思想史路数的区别与联系,试图摸索、建构更切合东方、东亚或中国哲学的方法学系统。

第二,中国经典的诠释成为主潮。“经典文本—思想学术”两者之间,有一定的思想空间和语言张力,关键是时代背景及学者们的学术方式或思想理路。由于中国典籍的丰富、深刻与远久,由于时代性问题的凸显和学者的理论自觉,由于中西之间的学术、学者的交流与对话,经典诠释的问题是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研究的焦点之一。

学界引进伽达默尔诠释学方法或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等,同时思考自身的诠释传统,加强了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研究。而当前大家关注的经典诠释问题不仅包括经典诠释的方法或方式问题,也包括经典诠释方面有哪些人士做了哪些重要工作;不仅包括现代中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也包括古代中国学者与近代西方学者对中国经典的诠释;不仅包括西方经典诠释学与中国现代学术的结合,也包括中国固有之经典诠释的历史与内在理路。

中国的哲学经典汗牛充栋,在传统宋学、汉学的基础上,如何借鉴西方、日本学者的微观研究,以深入探讨儒、释、道三教及诸子百家的文本及其注疏的衍变细节,阐释其间所反映的不同时间、地域之学者的创造性解读及外域文化的影响,是极有价值的。特别是,经典文本与传统的民间社会生活,与传统政治法律制度的关联,经典文本在东亚地区的互动与发展中所获得的不同意蕴,经典文本的东西方翻译史,印度与中国佛教的传播及发展,近代中、西、日词语或范畴的格义与互释……这些都是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并且不断深入和细化。

还要说明的是,当前中国学者更加重视国学即中国传统学问或学术,突出了文史哲不分家的综合性,尤其是重视对经学或某一单经的阅读与研究,并注意在传承历史与面向未来、面向世界与建构自我的意义上去培养后学。有关儒家、道家、佛家经典等的诠释,要花很大的气力,要有扎实的学术功夫和厚重的思想涵养,需要一代代学者的努力与传承。随着时代的步伐与对生活意义的开拓,学者们也将进一步创造性地阐发经典的现代意义与价值。

第三,从政治哲学的视域研究中国哲学。中国古代的社会政治论总是与中国古代的天道论与人道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目前哲学界非常重视中国政治哲学的研究,尤其是以西方政治哲学、正义理论来分析研讨之。、自由主义与传统主义的对话,社会结构的变迁与社会秩序的重建,政治与法律问题的凸显,现代政治学、伦理学的挑战,都激发了本学科同仁去加强对中国古典政治哲学的疏理与阐释。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不仅仅重视价值或古人所谓的“义理”,而且重视公正有效的社会政治、法律之制度架构或制度建设。可以说,典章制度、各类文书即使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哲学”,但典章制度之学也一直是中国学术的重心之一,这些在儒家经典以及后来的大量史料或文献中可以得到印证。中国古代哲人的政治观念与制度追求,历代政治哲学思潮尤其是明清与民国时期的政治哲学思潮的产生、发展及其变迁与影响,现代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与中国古代政治观念的差异、会通、超越等,这些都已成为学界的难点问题,富有挑战性。

第四,出土简帛的哲学研究仍然是热点。王国维先生有“二重证据法”之说,即地下材料与传世文献的相互印证。上世纪90年代出土的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上海博物馆藏的一批楚简,其哲学思想非常丰富,尤其关于孔门七十子、战国儒道诸家的资料弥足珍贵。上世纪70年代出土的山东临沂银雀山汉简、湖南长沙马王堆汉简与帛书、河北定州八角廊汉简,学术价值颇丰。以上简帛文献是研究先秦两汉诸家学说之流变、先秦两汉中国人之宇宙观念与伦理思想的宝贵资源。

另外,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天星观楚简、江陵九店楚墓、江陵张家山汉简、荆门包山楚简等,有很多关于当时民间信仰及官方法律文书的文字。2006年,湖北的考古专家又在云梦发掘出一批汉简,基本上是法律文书,与睡虎地、张家山的材料相呼应与补充,而且还有类似《说苑》一类的书。我国有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值得我们重视,希望哲学界与法学界联起手来研究。历史上观念、制度与民间习俗的相互联系及其具体内容,也应是哲学史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意味着我们日益重视价值观念的生成及其与日常生活的联系。

第五,宋元明清学术一直是中国哲学界的研究重心。这一研究在上世纪前半叶就很发达,这是由于宋明理学与清学的巨大成就及二者的内在联系,由于宋明理学较前代学术呈现出了更高的哲学形式、哲学意味所致,另外也有时代较近、存世文献充裕等原因。

宋明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宋明理学的哲学范畴、哲学体系,学术人物与学术群体,派别师承和学术流变等。另外宋明理学的民间化、官学化与明清新哲学的兴起也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比如武汉大学哲学学院的明清哲学研究,就特别重视“宋明—明清”哲学的演变及其现代性之动向,萧萐父先生、许苏民先生与年轻学者吴根友等教授的研究成果颇有创见和学术影响。但也有不同学者的挑战,质疑侯外庐——萧萐父先生的“明清之际早期启蒙”说,质疑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乃至清代戴震与宋明儒学有根本区别之说,也有专家质疑清代以“礼”代“理”之说。由于宋明儒学的复杂面相和思想成就,并且历史上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东亚世界数百年,所以宋明学术与佛家、道家、文学、科学、商业、政治等的相互关系或联系,宋明理学在朝鲜、日本、越南、琉球等东亚国家或地区的民间传播及当地朱子学、阳明学的复杂性,宋明思想的东亚影响、不同走向以及与当时西学的结合,都已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或研究内容。在一定意义上,宋明儒学本身所具有的现代性还需要重新探讨。

第六,探索中国哲学的内涵与特色,确立起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近年来海内外中国哲学专家特别关心中国哲学的真实内涵与自我形式或方式,注重研究中国哲学的宇宙论与形上学,研究中国人的思维、情感、行为方式与语言方式中的哲学问题与学说特色。

对此,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国哲学史》一书中,曾综合海内外专家们的见解,总结出中国哲学的某些特色: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中的上帝与尘世、超越与内在、本体与现象等绝对二分的构架,而是坚信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间不是彼此隔碍的,而是彼此包涵、相互依存、相成相济的,人在天地之中可深切体认宇宙自然蓬勃生机、创进不息的精神,进而产生了一种个人价值的美与善。

粗略言之:①“中国哲学的气论是自然生机主义的”;②“中国哲学把宇宙看成是创进不息、常生常化的”;③“中国哲学有天、地、人、物、我之间的相互感通、整体和谐、动态圆融的观念和智慧”;④“中国哲学重视存在的体验、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着力于理想境界的追求与实践功夫的达成”;⑤“中国哲学实践性强”;⑥“中国哲学有自身独特的概念、逻辑、理性”;⑦“中国哲学中,道、诚、仁、性、理等本体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而在中国哲学中,天人之间、形上形下之间、价值理想和现实人生之间是没有鸿沟的”等。

篇(9)

注释:

1、 本文选自作者《契接中西哲学的主流——牟宗三哲学思想渊源探要》(原《从逻辑思辩到哲学架构——牟宗三哲学思想的渊源与进路》第一部)第四章第二节的第一部分,标题有所改动。

2、 〈牟宗三先生学行事略〉,蔡仁厚,杨祖汉主编《牟宗三先生纪念集》,台北:东方人文学术研究基金会,1996(民国85)年版,页2。

3、 此话原为牟宗三1931年住云南大理文化书院时所讲,以后写入自传,是为与熊十力和唐君毅的关系所作的历史定位之论。见氏著《五十自述》,同前,页100。

5、 牟宗三《五十自述》,同前,页86。

6、 吴森〈论治哲学的门户和方法〉,见氏著《比较哲学与文化》(一),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78(民国67)年版,页189。

7、 参见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会讲话〉,牟著《时代与感受》,台北:鹅湖出版社,1984(民国73)年版,页251。

8、 牟宗三《五十自述》,同上,页107。

9、 同上,页102。

10、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讲话〉,见氏著《时代与感受》,台北:鹅湖出版版社,1984(民国73)年版,页255。

11、 同上,页188。

12、 对此,可能会使人产生疑问,因为熊氏在致韩裕文的信中明确地说:“汝非天才也,吾望之者,取其笃实也。甘受和,白受采,忠信可以学礼,笃实可以成学。吾年六十以上,一向无人可语,聪明过汝者,非无一二,然恐终不离粗浮之痛耳。吾舍汝,其谁望矣?汝不自发真心,只作得一世俗所谓好人,吾之学其已矣,此方先哲意思无可托矣。吾年已至衰境,向前日月,能有几多,此可念也。”(熊十力《十力语要》,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页320~321。)这段话中的“非无一二”中的“一二”是指唐君毅和牟宗三。唐在他的自述中曾提及此事,可以为证。他说:“故熊先生尝与友人韩裕文函,谓吾与宗三皆自有一套,非能承其学者,而寄望于裕文。”〔见唐君毅〈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后序〉,黄克剑编《唐君毅卷》(刘梦溪主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之一),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页920。〕熊氏原没有选中唐或牟为衣钵传人,而是选中了韩,认为韩虽不及前二人聪明,但却“笃实可以成学”,他担心前二人“终不离粗浮之痛”。相比之于韩,唐牟在哲学上已各自有一套。(此是熊氏的担心所在,因为如是,则难有精进,不能传熊氏之道。)那么,牟怎么成了熊氏的衣钵传人呢?因为后来(1947年),韩留学美国,英年早逝。这可能是使熊氏不得已而一改初衷,把衣钵传给牟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另一方面,牟氏也曾写过信给熊,说:“老师的学问传不下来,您要靠我去传您,否则您是传不下来的。”(见牟宗三〈客观的了解与中国文化之再造〉一文,台北:《鹅湖月刊》第16卷第11期〔总号191〕)牟的话自是有些狂妄,但也道出了实情。看来,熊氏最终也只能把衣钵传给牟了。大致上讲,情况可能就是这样的。无论如何,牟成为熊氏哲学的衣钵继承人是历史事实,早已为当代新儒家所接受。

13、 仿琼斯和弗洛姆描述荣格与弗洛伊德的关系。见弗洛姆《弗洛伊德的使命》,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版,页56 。

14、 见蔡仁厚《牟宗三先生学思年谱》,台北:学生书局,1996(民国85)年版,页85。

15、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的智慧方向〉,台北:《鹅湖月刊》,第11卷第5期(总第125号),1985年11月。

16、 《原儒》上卷于1954年春起草于北京十刹海寓店,中秋脱稿,翌年印有百部。下卷草于秋天,至1956年夏初脱稿,印存如上卷。1956年冬,全书再印,作为初版行世。

17、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追念会讲话〉,同上揭书,页264。

18、 陈荣捷〈当代唯心论新儒学──熊十力〉(陈瑞深译注),见罗义俊编《评新儒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页421。

关于《原儒》一书是否标志着熊十力的基本思想或态度已经改变,或它是否改变了《新唯识论》的基本论旨,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牟宗三、陈荣捷、刘述先、姜允明等都认为从《原儒》一书看熊的基本思想或基本态度没有改变。(刘的观点见〈先父刘静窗先生与熊十力先生在晚岁通信论学与交往的经过〉,刘编《熊十力与刘静窗论学书简》,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4[民国73]年版;姜的观点见其《从〈原儒〉看熊十力的内圣外王》,收入氏著《当代心性之学面面观》,台北,明文书局,1994[民国83]年版。)徐复观的学生翟志成于1987年在台北召开的“国际孔学会议”上发表〈论熊十力思想在1949年后的转变〉一文,后收入氏著《当代新儒家史论》(台北: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 [民国82]年版)一书,批评了陈刘二先生的观点,称陈是“全不变论”的代表,刘是“外王学转变,内圣学不变论”的代表,而提出“外王、内圣俱变论”的观点。又于1992年在《当代》杂志第76~78期刊出〈长悬天壤论孤心——熊十力在广州(一九四八~一九五0)〉。后收入氏著《当代新儒家学史论》(同上)一书。翟文发表后,在海内外引起很大反响。对他的观点,刘述先先生作出了反驳的回应(见刘述先〈对熊十力先生晚年思想的再反思〉,台北:《鹅湖》,1992提第3期〔总第201号〕)。此外,郭齐勇先生亦对翟文进行驳正(见郭齐勇《为熊十力先生辩诬-评翟志成〈长悬天壤论孤心〉》,“第八届国际中国哲学会议”论文,北京,1993年8月,后收入会议论文集,见赵向东主编《中国智慧透析——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意义及未来展望》,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年版,并又写了《翟志成“审定”之〈熊十力佚书九十六封〉纠谬》。)此外,余英时先生也对熊氏发表过有关评论,认为熊氏与梁漱溟是极少数能在压力下坚持原则信仰的人,但是就熊而论,他在《原儒》中把周礼比附成社会主义,又在《乾坤衍》中把古代的庶民比附为无产阶级,虽是“不得已的适应”,但也多少反映了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时那种“社会主义理想”的“炫惑”。(见余著《陈寅恪晚年诗义释证──兼论他的学术精神和晚年心境》,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4(民国73)年版,页19。)

19、 牟宗三〈熊十力先生的智慧方向〉,同上。

20、 同上。

21、 同上。

22、 见牟宗三〈客观的了解与中国文化之再造〉,台北:《鹅湖月刊》第16卷第11期(总号191),1991年5月。

23、 见牟宗三〈一年来之中国哲学界并论本刊〉,《广国民日报.哲学周刊》第43期,1936(民国25)年6月24日。

24、 参见同上。

25、 牟宗三〈中国人的具体感与抽象感〉,《宇宙旬刊》5卷2期,1936年。

26、 同上。

27、 同上。

28、 同上。

29、 同上。

30、 同上。

31、 同上。

篇(10)

为什么要开设一门针对留学生的中国哲学课?调查显示,促使世界各国的留学生来到中国学习汉语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他们对中国文化的浓厚兴趣。然而本科阶段开设的中国文化、中国概况等课程,只是让他们对中国文化的各方面如政治、经济、历史、地理、风俗等有了一个表层的大致的了解。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习俗及其他各类文化现象的根源,不了解这些哲学思想就无法深入了解各种孤立的文化现象。另外,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中蕴含着一些对现代社会、对人生极具启发性的瑰宝,学习并体悟这些智慧不但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和心胸,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于现实生活,帮助学生更好地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处理与他人、与自己、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此外,通过课堂上引导学生对各种哲学思想进行开放的讨论思考,或与自己国家思想文化对比,可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及平等对话交流的能力。在不同思想文化的碰撞交流中,可以让学生们逐渐发展出较为理性的思维方式,学习以平等的开放的心胸对待不同的思想与文化。

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

针对留学生的中国哲学课与针对哲学专业的哲学课有很大不同,经过三年的汉语学习,这些学生大部分已通过HSK(汉语水平考试)五级,已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但是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了解还有限,理解专业的哲学词汇更为困难。所以首要的问题是如何选择一本适合学生的哲学教材。目前公开出版的哲学教材基本都是针对哲学专业的学生,难易程度和内容不太适合留学生。最终,笔者选取了一本北京大学留学生哲学专业预科教材《中国哲学专业汉语教程》,这本教材将语言学习与专业学习相结合,语言较为简单,且对一些哲学专业词汇有注音和解释。根据学生反馈,教材难易程度较为合适。

但是,要将哲学课开展得较为生动活泼,仅靠教材还远远不够。因此,笔者只是将这本教材作为参考,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紧密联系现实社会和生活的内容,并组织学生针对不同的专题进行课堂讨论。作为一门针对来华留学生通识选修课,本课程在介绍中国传统的儒释道哲学思想时,不具任何宗教性,同时尽量做到避免中国文化本位思想,鼓励不同文化间平等对话沟通。课程的内容力求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和现实性,教学方法力求轻松活泼,紧密联系现实生活。具体的课堂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如下:为了建立一种能够自由平等交流的氛围,建立一种多元理解的文化态度,笔者做了如下尝试:

1.在第一堂课首先简单介绍这门课的内容及教学方法,并就授课内容、方式方法、课外作业等内容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大部分学生反映因面临撰写毕业论文及就业压力,希望可以通过较为轻松愉快的方式学习哲学课,能够联系自己的生活,可以学以致用。根据学生的建议,笔者在授课的内容和形式上做了调整。首先,在内容上,参考《中国哲学专业汉语教程》,将第一课中国哲学的精神与第二课中国的哲学家及其理念改为东西方哲学思想对比,从哲学的起源、发展、代表人物及其思想等方面简单介绍东西方哲学的主要差异,同时也让学生对中国哲学的精神特色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其次,在授课形式上,为了让学生更直观体会中国哲学的精神,采用了较为生动形象形式多样的讲授方式。如在学习道家的无为思想时,学生很难理解无为的深意。为了帮助学生理解这一深奥的哲学理念,笔者给学生播放了都江堰水利工程的视频。这样,学生就可以体悟到无为不是消极地旁观或等待,而是极具智慧、力量和远见的思想。一些精彩的电影也蕴含深奥的哲学精神,鉴于学生非常喜欢中国的功夫电影,在学完先秦道家哲学和法家哲学之后,带领学生观看李连杰主演的《太极张三丰》,讨论道家思想和法家思想在这部电影中的体现。为了帮助学生理解佛家思想中无我的概念,让学生去思考眼前的一张纸或是自己身上的一件衣服的制造过程,与哪些因素有关。这样,学生就会直观地感受到一切都是相互联系的,不能孤立地存在。

除了教师讲授,课堂讨论也是哲学课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philosophy一词本义即是爱智慧,而通过营造一种可以宽松和谐畅所欲言的讨论氛围,让学生就某些专题或观点展开谈论,在这种自由的开放的讨论中,通过各种观念的碰撞交流,可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理性分析的能力,可以不断地拓宽学生的视野,打破一些僵化的观念,逐渐学习以一种更平等更包容的心胸对待不同的思想观念。笔者尝试通过一些游戏营造这种开放的平等的讨论氛围,如在授课之初将一些不同文化的名人苏格拉底、耶稣、孔子等的名言放在一起请大家归类。这个游戏可以让大家体会到不同的文化之间既有不同,又有一些共通之处,可以彼此交流学习。在畅所欲言的讨论中,有些学生对某些传统的哲学观点提出质疑,有人开始质疑由父母、国家甚至宗教灌输的价值观,开始依据自己的观察、体验和思考形成自己的观点,这也正是哲学课努力达成的目标之一。

为了巩固课堂教学成果,同时也为了将所学内容应用到实际生活中,通过与学生沟通交流,笔者设计了一系列紧密联系现实生活的课外作业。在学习某种哲学思想后,在生活中观察这种哲学思想在各方面的表现或应用,2~3人一组,通过制作PPT课件向大家展示。如在学完道家哲学思想后,为了让大家体会道家哲学中道法自然的深意,让学生观察大自然的智慧,体会人类可以从自然中学习到什么,用自己拍摄的照片制作PPT向大家解说。这样的作业可以让学生去仔细观察自然,体会自然的奥秘与智慧。每个小组探索观察的角度不尽相同,但是都有独特的视角和观点,讲解作业的过程也变成了老师和同学们共同学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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