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06 18: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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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美学论文

篇(1)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wwW.lw881.com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篇(2)

中国古典美学具有朴素的主体间性特征,儒家有“天人感应”学说、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观点,道家直接提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其思想内涵与西方现代主体间性理论遥相呼应。苏轼是宋代学者型文人的代表,在思想上,融贯儒释道三家精华,形成独特的文学观点和美学思想,在诗书文画方面都有巨大的成就。对于他的美学思想,虽然没有专门著述,但在他的文学创作中却时时可见,是中国古典美学的突出代表。在对传统主客对立的二元论哲学的反思下,现代西方哲学、美学逐渐向主体间性过渡。主体间性打破了二元论哲学的桎梏,主张将世界纳入主体范畴。在主体间的存在中,世界不再是被主体征服的客体,而是另一个自我,两者是平等和谐的关系。审美主体间性理论则强调审美活动中自我与世界的平等,反对传统的主体与客体割裂的二元论,通过了审美体验、审美同情和审美理解等现象学的阐释表达了对物我合一的本体论境界的诉求。主体间性理论由西方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进入我国,金元浦先生在《文学解释学》中较早地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文学理论中,此书可称得上是我国介绍主体间性理论的开山之作。当代学者杨春时教授则创造性地针对主体间性所针对的三个领域进行了划分以及阐释。

近年有陈士部先生撰写了《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一文将主体间性理论运用于阐释中国古典艺术的特质,很具有启发性。以上是针对主体间性较为宏观的研究。而从微观上看,许多研究者也开始运用主体间性理论分析具体的文艺理论著作或者理论家,如孙琳的《论文心雕龙的主体间性》,洪世林的《苏轼文艺美学的主体间性》,后者对笔者有较大的启发。苏轼文艺美学融合儒释道三家思想精华,具有中国古典美学的典型特征,本文试图从本体论层面上的主体间性美学出发,对苏轼的文艺美学进行阐释与反思。对于审美活动中的主体,苏轼没有直接提出过相关表述。但是其丰富的审美体验和艺术创作却使他产生了独特的审美观念,并通过其文学创作表现出来。他曾写过有关道教丹诀的《大还丹诀》一文,苏轼写作此文虽在于讲述道教炼丹之秘诀,但道教内丹理论与两宋道学有着密切联系,苏轼的哲学美学思想受其影响很大,甚至许多观点都根源于此。其本意是在构想一种内丹生成的过程,即“性灵”与“六华”生成人,再不断汲取天地“六华”养成内丹。但以美学的视角来看,这段话可以说是苏轼对于审美思想的总括,包含着苏轼对于美的感悟。首先苏轼提到形器之外的“英华”即其概括为“六华”者,实际上就是世界万物“美”的具体表现。在苏轼《赤壁赋》中曾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成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造物者之美,赋文中之略举“声”、“色”,而在《大还丹诀》中更加丰富,演变为“声”、“色”、“光”、“味”、“力”、“膏”等六华。在苏轼的美学观念中,他不只把世界局限为个人审美的对象和客体,而是强调世界在与个人的交流中的主体性地位,这与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在下文中,苏轼进一步提出审美过程的另一主体即“我”的存在,所谓“此了然常知者与是六华者盖合而生我矣”。从主体间性理论来看,“六华”无疑是世界万物美的表现,而“了然常知者”可视作审美判断力,只有在世界与个人的审美交流即“与吾接”的过程中,审美主体性与美的表现相融合,审美主体才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在后文中,苏轼进一步说道:“此了然常知者存乎中,则必与是六华者皆处于此矣”,通过审美主体的审美交流,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实现了超越个体与社会的本真存在。这也是现代主体间性哲学的核心观点。可见在苏轼的文艺美学中,在文学活动中的我与世界是平等的两个主体,主体间的交流是审美成为可能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看,苏轼文艺美学与主体间性美学的本质论遥相呼应。那么审美活动中主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个人审美体验的基础上,苏轼的文艺美学强调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平等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是主体对客体的征服,也不是单方面的认识,而是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产生审美同情,从而相互融合,达到一种身与物化的审美境界。苏轼关于这方面的论述有很多,如“人之所以信者,手足耳目也,目知多寡,手知轻重,然人未有以手量而目计者,必付之度量与权衡,岂不自信而信物?蓋以为无意无我,然后得万物之情。”“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凝神。”“居士之在山也,不留于一物,故其神与万物交,其智与百工通”。以人之耳目和度量权衡设喻,苏轼提出只有自我主体深入艺术对象中,摆脱外界干扰,摈弃个人的主观判断,即“无意无我”,去认知体会,才能获得对艺术对象的审美理解,将其表现得真实可信。

在评论文与可等人的艺术实践时,苏轼将其成功归因于“与物化”、“与物交”,亦是其物化主张的表现。苏轼虽然强调了物我合一、以物观物的审美境界,但同时也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的主体性。以物观物表现了一种物化的倾向,强调了审美过程中个人对万物的体验与同情,这种审美同情在老庄哲学中发挥到极致。然而经世致用的儒家文化教育使得苏轼难以彻底成为老庄的信徒。他十分关注现实世界,有着致君尧舜的政治抱负,也有着不俗的政绩。然而坎坷多舛的征途令他不得不回到了独善其身的精神世界中。因此在审美过程中,他强调“寓意于物”的非功利态度,以获得审美愉悦和自由,实现对现实的超越。这个观点出自苏轼《宝绘堂记》:“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在《超然台记》中他也有进一步的阐述:“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玮丽者。哺糟啜醨皆可以醉;果蔬草木,皆可以饱。推此类也,吾安往而不乐?”苏轼对比了自我主体的两种态度,并指出只有“寓意于物”才能获得审美愉悦,“微物”、“尤物”在这方面没有差别,而“留意于物”则让人难以得到审美愉悦和自由,而是为物奴役。这种论述与现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其美学著作《美学》中关于“非功利性关系”与“功利性关系”的论述有相似之处,黑格尔强调非功利性是审美活动是否成立的标志,苏轼虽没有上升到本体论高度,但谈到非功利性对于审美愉悦的决定性意义。苏轼的文艺美学中既有身与物化的倾向,亦有寓意于物的追求,表面上二者似乎是矛盾的,而事实上二者却是对立统一的。身与物化从对象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对象主体对自我主体的影响;而寓意于物则从自我主体的角度出发,强调自我主体的审美修养和判断,尤其是非功利性的态度。两者出发点不一,但却互相补充,有利于审美主体间的和谐交流。这种和谐的交流在创作论上演绎为“与造物者游”,在创作实践中表现为“随物赋形”。陈士部先生在《论中国古典艺术的审美主体间性特质》时曾谈到三个方面的内涵,“艺类融合的文本互渗性”是其中之一。孙根在《中国古代文论的审美主体间性特征研究中》进一步阐释为“注重艺类渗透的文本融合性”。两者都指出在抽象思维处于潜隐状态的农耕文化语境中,古代文学理论中的许多范畴具有超越艺类的概括力,古代文人常强调“得意忘言”,而不甚介意文本的艺类归属。不同艺类间的融合是中国古典美学主体间性的表现。苏轼文艺美学中也表现出了这一点,他主张打破艺术形式的束缚,进入一种时空一体的审美境界。

篇(3)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有一些理论,不论其论点正确与否,都因未能引起后人足够的重视与探讨而失去了理论自身发展进步的内在驱动力;而另一些理论,便会引起学术界不断的研究和探讨,这样的理论便具有了积极而深刻的价值意义。我想,在整个文艺美学发展史上对占有重要地位的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思想的探讨便属于后一种,这已经成为中外学人有目共睹的客观事实。他所提出的文艺美学观点在多部论著中都有涉及,突出地体现在《诗学》,也散见于《修辞学》《形而上学》《物理学》《伦理学》《工具论》以及《政治学》等论著之中。亚里斯多德所建构的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思想体系成为文艺理论研究“集前人之大成,奠后世之基石”的永恒丰碑。诚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言:“亚里斯多德是第一个以独立体系阐明美学概念的人,他的概念竟雄霸了二千余年。”[1]亚里斯多德追本溯源的探索精神、发人深省的理论内涵,更是受到学界的高度赞誉。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亚里斯多德都是一部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失去风采的“经典文献”。

反观两千多年来的学术历程,相关亚里斯多德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令人欣慰、值得骄傲,但所取得的经验更值得总结。概而论之,大多数研究成果主要偏重于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修辞学、逻辑学、美学以及文学等视角对其理论内涵进行分门别类的剖析阐释、赋予其理论以当代价值,其中也不乏有将对象聚焦于亚里斯多德文艺理论的研究。即便这样,将焦点投向《诗学》文本,在我国可查的相关《诗学》文本研究著作在大陆有蓝天的译本(1953年)、罗念生译本(1962年)、苗力田主编的《亚里斯多德全集》(1990年)、陈中梅译本(1998年)、王士仪的《论亚里斯多德〈创作学〉》(2000年)、李平的《神祗时代的诗学》(2004)等,在我国台湾地区以姚一苇的《诗学笺注》(1993年)最具代表。在国外,尤以莱辛在《汉堡剧评》中以大量篇幅集中讨论和解释了亚里斯多德《诗学》极具影响。翻译入我国的还有维谢洛夫斯基的《历史诗学》(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厄尔・迈纳的《比较诗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等。此外截取“摹仿”、“美学观”、“悲剧观”、“诗学观”等关键词展开论述来揭示其理论内涵、影响以及进行国内外横向与纵向比较研究的成果比比皆是,诸多西方美学史著作以及大量的研究论文之中都有所体现,不再赘述。显然,这些都理应成为我们研究的范围,也为我们深入研究提供了基础和可资借鉴的观点。但是,对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的理论建构问题却鲜有人问津。

笔者考虑到当时古希腊人各类文学艺术形态“互不分开、联为一体”的实际状况,认为亚里斯多德相关文艺美学的论述已经建构起早期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学科理论形态。故而文章从现代文艺美学学科观念的视角切入来审视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的理论建构问题,旨在全面地考察和客观地分析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理论内核,更好地理解与把握其文艺美学思想的精髓,为当下文艺美学理论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其人其事

亚里斯多德(Aristotélēs,公元前384年-前322年),古希腊斯塔基拉人。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的弟子;著名军事家、政治家,古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的老师。亚里斯多德是古希腊古典美学的最后一人、古希腊文明时期科学文化知识的集大成者,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作为哲学家,他宣称哲学是“研究真实宇宙原因的科学”,主张把哲学分为理论的、实践的以及创造的科学,创立了哲学的重要分支――形式逻辑。他对哲学的几乎每个学科都作出了贡献,丰富和发展了哲学的各门分支学科;作为科学家,其研究包罗万象,几乎涉猎古希腊所有学科,诸如逻辑学、伦理学、形而上学、心理学、经济学、生物学、神学、政治学、修辞学、地理学、地质学、物理学、解剖学、生理学、教育学、诗歌、风俗以及雅典宪法等。并在许多研究领域留下了堪称经典的学术著作,如被公认为西方传统政治学的开创之作的《政治学》、西方文学艺术理论的集大成论著《诗学》,自然哲学的代表作《物理学》《气象学》《论天》等。最早论证地球是球形,最早分析了社会、自然、思维与价值的多种形式,在科学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的研究不仅为后来的诸多科学奠定了基础,也把古希腊好学深思的精神推向了发展的顶峰。作为教育家,他创办了吕克昂学校,建立了“逍遥学派”。首先提出儿童身心发展阶段的思想,主张教育是国家的职能,主张把天然素质,养成习惯、发展理性看作道德教育的三大源泉。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以欧洲历史上最伟大的军事天才――亚历山大(马其顿国王)最具代表。

在美学研究方面,与其说他是“美学的集大成者”,还不如说他是“文艺美学的始祖”。他著有西方文艺美学理论的集大成之作《诗学》,也在《修辞学》《形而上学》《物理学》《工具论》以及《政治学》等作品中涉及文艺美学的诸多探讨。尽管从标题上看他的著作主要讨论的是具体的学科,具体内容如史诗、戏剧、音乐等具体的艺术门类,但他所提出的“命题”的意义却不仅限于具体艺术门类,他的基本观念具有更为宽泛的文艺理论内涵与价值。这与当时古希腊人认为“叙事诗、抒情诗和戏剧是互不分开的,他们借助音乐和舞蹈联成一个整体”的观点相印证。[2]亚里斯多德探讨这一“整体”的美学思考在当代学科视域中被称为文艺美学。而亚里斯多德的论述所“隐喻”的文艺美学思想及其建构的理论体系,不仅统摄着西方文学艺术的发展,也成为世界文艺领域研究的“法典”和“权威”。他的文艺美学研究“解析神质、包举洪纤、开源发流、为世楷式”[3]。马克思曾盛赞他是“伟大的研究家”[4],恩格斯也把他视为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5]。

二、思想基础

诚如恩格斯所言:“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差不多可以找到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6]一般,亚里斯多德所取得的成就就是他和那个时代历史、文化碰撞磨合的产物,是那个社会思想冲击与荡涤的结果,其文艺美学思想观念与理论体系的建构也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继承前辈哲人之基础上凝练、创新的结晶。我们认为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基础不外乎如下四个方面。

从文化背景论,古希腊文明位于世界最为古老的四大文明之列,古希腊时期的文学艺术高度繁盛,不论是建筑、绘画、雕塑,还是音乐、诗歌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尤其是在喜剧和悲剧上的成就更加卓越。以至于德国古典艺术史家温克尔曼曾用“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来形容。马克思也说:“希腊人,在他们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时候,已经站在文明时代的门槛上了。”[7]博大的古希腊艺术,至今“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8]。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理论思想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生成的。从理论渊源看,它批判地继承于前辈哲人;亚里斯多德生活在古希腊文学艺术由繁盛趋于衰落的关键点上,它是前辈古希腊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不论是早期从自然科学视角解读美学问题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和以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为代表的唯物主义者,还是主张从社会科学角度去看待美学问题的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他们的观点都能在亚氏的作品中找到影响因子。亚里斯多德的《形而上学》第五卷中关于“美的客观基础”的言说,《诗学》第四章论述“文艺的心理根源”以及“文艺的社会功能”时就援引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和谐论”。从思想来源说,他作为柏拉图的高徒,所受影响极大,其理论思想直接来源于柏拉图。“他继承了柏拉图的学说,又批判了他的学说,从历史上看,他批判和发展的部分比继承的部分更重要。”[9]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一章中论述文艺的本质在于“摹仿”时对柏拉图“理式论”的批判,赋予了“摹仿说”以滑动的表征;再者,亚里士多德在论述文艺接受的心理效应问题上,抛弃了柏拉图“情感影响正常理智”的观点,分析了情感的后续效果,看到了文艺的“净化”功能。从研究方法说,他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观点统一起来认识问题,建立起唯物主义的哲学观。同时主张运用其他科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文艺问题,如从生物学中借用“有机整体”概念来论诗与其他艺术的创作,提出“完整整一观”。从历史学中引来艺术起源与发展的观点,指出艺术起源于真实世界的摹仿。是他“用科学的方法替希腊文艺的辉煌成就作了精要的分析和扼要的总结,因而写成了两部有科学系统的有关美学思想的专著:《诗学》和《修辞学》。”[10]但是,对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完整的理论把握又不能局限于《诗学》和《修辞学》本身,而必须与亚里斯多德涉及文艺观点的《伦理学》《形而上学》《物理学》《工具论》以及《政治学》等建立起有机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客观地解读他所建构的文艺美学思想体系与理论内核。

三、思想内核亚里斯多德生活在古希腊文明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他运用严谨缜密的逻辑思维(见《工具论》)、综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方法,融入他个人的伦理观念和生命体验去解决文艺本源、文艺创作、文艺与现实的关系、文艺的社会功能、文艺传播与文艺批评等问题,初步建构起较为完整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一)文艺本源思想关于文艺的本源与发生,亚里斯多德在《诗学》开篇明确指出,在研究诗的种类、功能、成分、结构之前,首先要阐明关于诗的本性的首要原理,即“史诗的编制,悲剧、喜剧、狄苏郎勃斯的编写以及绝大部分供阿洛斯和竖琴演奏的音乐,这一切总的来说都是模仿。”[11]“摹仿说”是古希腊哲学的传统学说,既不是亚里斯多德的独特创建,更不是他的发明创造,但却是理解亚里斯多德文艺本源观的核心概念。亚里斯多德正是以对当时这个在古希腊艺术理论界颇有影响的“摹仿说”的批评为其逻辑起点来建构起文艺美学思想体系的。他生前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留基伯、德谟克利特以及柏拉图等人都曾有过“艺术起源于摹仿”的说法,只是未能形成系统的学说而已。德漠克利特就说过:“在许多重要的事情上,我们是摹仿禽兽,作禽兽的小学生的。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从天鹅和黄莺等歌唱的鸟学会了唱歌。”[12]柏拉图也说:“从荷马起,一切诗人都只是摹仿者,无论是摹仿德行,或是摹仿他们所写的一切题材,都只得到影象,并不曾抓住真理。”[13]显然,柏拉图也承认艺术是一种摹仿,但他竭力攻击这种对于物质感性世界的摹仿,认为艺术的摹仿是“镜子的镜子”、“和真理隔着三层”,否认这种摹仿的真实性和真理性,也从根本上否定了摹仿艺术自身。从表象来看,亚里斯多德的“模仿”说仍然是传统的延续,但实质上他赋予了“摹仿说”以新的阐释而具有了“滑动”的深刻意义。在亚里斯多德看来,现实世界就是具有多维意义的真实存在;诗摹仿真实存在的人的行动,在作品中创制的形象就是艺术的真实存在;“摹仿”不只是外在形象的再现,更是能动的反映人的本性与活动,显示人既合目的性又合规律性的真实存在。并且,“摹仿”既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人类的求知活动,它以形象的方式去探寻真理,形成关于人的创制知识;艺术的“摹仿”并非只受感觉与欲望驱使,它也凭借“实践智慧”洞察人生,感悟艺术的灵魂,把握生命的真谛。因此,摹仿的艺术是人类认知世界的方式。

首先,亚里斯多德论述摹仿的手段、对象和方式的不同作为艺术门类划分的标准,实质上阐明了艺术对人的外在活动和内在品性的摹仿,人是艺术的主体和主题,人与艺术互为本体;艺术以创制性的形象真实反映人的生活,艺术美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其次,从具体文艺体裁出发论证模仿艺术的本质规律。《诗学》第四章阐述了诗歌起源的两个原因,其一是人天生具有摹仿的本能,并通过摹仿获得了最初的知识;其二是人都能从模仿的成果中获得满足、体验到。二者皆本源于人类“摹仿”的天性。这种论证方法,就是主张从人类心理根源上去探寻模仿艺术的存在依据――“本能”与“”。

再次,亚里斯多德在其著作《气象学》中谈到艺术模仿自然时说,艺术是对自然本能的帮助和补救,但不能代替自然。而《诗学》认为摹仿的对象是真实世界中“行动的人”(是性格、情绪和动作的综合),这种由自然转向人生的巨大进步,使其文艺理论中灌注着鲜明的人本主义精神,艺术对人生是一种完满、增补或矫形。

最后,亚氏认为诗人的职能不是记录已经发生的事,而是描述处于必然性、或然性而可能发生的事,表现某种“类型”的人和事。可见,亚里斯多德的“摹仿观”指的是根据对现实生活的感性体验,通过创造性的想象,诉诸于典型化、形象化的概括方式来再现生活、创造生活,而不是机械、被动地照搬生活现象。(二)文艺真实思想亚里斯多德以自身对文艺本源――摹仿观的论证为逻辑起点,详尽地说明了文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提出文艺真实观。

亚里斯多德认为艺术的真实在于合乎情理的可信性,《诗学》第二十四章论道:“不可能发生但却可信的事,比可能发生但却不可信的事更为可取;编组故事不应用不合情理的事,即便有了……也要用别的技巧加以美化,使事情听得过去。”[11](P.170)在这里,亚里斯多德清楚地阐述了他的艺术真实观,使生活中不近情理的得合乎情理从而使人信以为真。一方面,主张艺术真实以生活真实为根据、为源泉。另一方面,也不排除艺术的虚构成分。他接着说:“诗的真不同于政治科学的真及其他技艺的真。”指出艺术的真实有别于其他科学的真实,充分体现了艺术的特殊规律。又指出艺术的真实性,比现实更真实。《诗学》第九章说:“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根据可然或必然的原则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家与诗人的区别不在于是否用格律文写作,而在于前者记述已经发生的事,后者描述可能发生的事。”[11](P.81)这里亚里斯多德拿诗和历史的比较作了清楚的说明。《修辞学》第七节也说:“当你把描写得就像人们所做的那样,这一事实,就会使人们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你是信任得过的。因此,不管你所说的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他们都会把它当成真的。”[12](P.92)这里所说的虽然是艺术欣赏过程中的一种现象,但却强调了艺术的真实性就在于合乎情理所造成的可信性。

此外,亚里斯多德的艺术真实观还体现在艺术模仿对象的客观真实上,他认为,艺术不仅反映现实世界的个别表面现象,而且反映现实世界事物所具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摹仿对象的选择,不仅要注重情节,而且要求“性格”的刻画也应如安排情节一样合乎必然律和可然律;因此说,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真实观以客观真实的物质世界为前提和基础,以“模仿观”为理论基石,展现了“可信性”的精神内涵。(三)文艺功能思想文艺的社会功能问题历来都是学术界持续讨论的问题,也是亚里斯多德文艺美学思想的精髓之一。所谓文艺的社会功能,指的是文艺的社会效应。简而言之,就是对“文艺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这一追问的解读。

《诗学》第六章提出:“悲剧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些情感得到净化。”指出了文艺的道德作用和教育作用。第九章谈到诗可以使人认识生活的本质:“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被严肃的对待;因为诗所描述的事带有普遍性,历史则叙述个别的事。所谓‘有普遍性的事’,指某一种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会说的话,会行的事,诗要首先追求这个目的。”第十四章谈到,“人对于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属于美感的范畴,亚里斯多德的“说”指出了文艺的审美作用。亚里斯多德在论音乐时,更明确地指出了文艺的社会功能。他说:“音乐应该学习,并不只是为着某一个目的,而是同时为着几个目的,那就是教育、净化和精神享受,也就是紧张劳动后的安静和休息。”[10](P.87-88)这里的净化,亚里士多德解释说是“心里感到一种轻松舒畅的”。

概括地说,亚里斯多德从心理学的角度肯定了文艺能使人们潜藏的情绪得到宣泄,达到一种舒畅、平衡与和谐的状态,这实质上突出了审美活动中文学艺术对接受主体的心灵浸润和人格塑造作用。他提倡通过艺术的影响将受众纳入到社会秩序中去,强调自由的、直接的情感表现与宣泄,使人的心理感官得到愉悦,心灵得到净化,进而使个体意识提到普遍性的伦理层面,创造出真、善、美的人生。可见,亚里斯多德认为文艺具有教育、审美、娱乐的社会功用。(四)文艺创作思想从文艺创作观的视角看,亚里斯多德借用生物学中“有机整体”的概念,从文艺创作(主要是悲剧)的六个决定其性质的成分,即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等艺术要素入手,从正面立论、深入探究来确立其文艺创作中的“完整统一观”。所谓完整,在他看来一方面体现为结构的完整,即指事之有头、有身、有尾。亚里斯多德在《诗学》第六章中提到文艺摹仿现实,创造比生活中更真、更美、更善的人物和故事,必须符合有机整一的要求。作品中所描写的事件、刻划的人物,不仅表面看来是一个整体,而且在它们的内部,也存在着有机、必然的联系,表现出发生、发展和结局的必然趋势,事件的各个部分,人物的前后行动,甚至语言、细节,都应该是艺术整体的有机组成,符合可然律和必然律。而不能是支离破碎、各自游离的历史或现实碎片。此外,还体现在人物形象刻画的典型上,在他看来,文学艺术作品中刻画的人物形象的每一句话、每一桩事、每一个行动,都必须符合他的性格特征,具有典型性。最后,亚里斯多德还指出文艺创作还要有光辉的思想。一出戏只要有光辉的思想,纵使它没有魅力、没有力量、没有技巧,但比起内容贫乏纵然响亮而毫无意义的诗作,更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即使不通过表演,其魅力仍然不失。

如果说上述三点是亚里斯多德关于文艺创作的美学思考,那么具体的创作实践又如何操作呢?以亚里斯多德论悲剧创作为例,六种决定悲剧创作的成分,在他看来主次分明,其中情节(事件的组合)最为重要,居于创作的首位,是灵魂。性格(摹仿的对象,具有普遍性)次之,思想(创作的能力)第三位,言语(创作的手段,主要指用词表达)居于第四,唱段第五,戏景第六。在《诗学》中说:“在作品中平缓松弛、不表现性格和思想的部分,诗人应当在言语上多下功夫,因为在相反的情况下,太华丽的言语会模糊对性格和思想的表达。”[11](P.170)又说:“有人以为,只要写一个人的事,情节就会整一,其实不然。在一个人经历的许多,或者说无数的事件中,有的缺乏整一性。同样,一个人可以经历许多行动,但这些并不组成一个完整的行动。”[11](P.78)由此,亚里斯多德的文艺创作主张选择(创造思维)、取舍和凝练的“完整统一”。

(五)文艺传播思想所谓传播,确切地说它是人类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信息交换、交流的行为和过程,其中包含着语言传播、电子传播、口语交际和书面传播等多种理论形态,也包括人、书籍、报刊、影视、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介。亚里斯多德的文艺传播理论,突出地体现在《修辞学》中,罗杰斯的《传播史》就把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作为传播学的源头之一。《修辞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是语言表达或者说是传播效果的规律,研究创作者如何根据题旨情境,运用各种材料和表现手段来恰当地表达思想和感情,指导人们如何运用和创造各种修辞方法来表现所要传达的内容,以达到预设的良好效果。亚里斯多德修辞理论的本质内容是,“劝说应建立在听众承认的真理上,只有了解听众的心理,才能达到劝说的目的”。显然这种本质与传播是人类通过传播媒介进行信息交流期待发生相应的活动一样,只不过在《修辞学》中,这种活动更具体化仅限于演讲场合,期望发生的就是希望得到听众们的认可和赞同,达到传播与交流的目的。从传播模式出发,传播的基本结构模式是: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对象―传播效果,如果按照这种结构模式分析,修辞的结构模式也可以表达为修辞主体―内容―传播言词―交际对象―修辞效果,二者的结构模式,大部分相同,甚至整个过程也相同,只是在传播学和修辞学中运用的术语不同而已,并没有改变其本质上的相同点。《修辞学》第二章说到,演讲者要通过准确的用词来表达确切的意思,这里的“用词”应当是传播的手法。

回顾西方传播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其源头指向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其内在的原因在于《修辞学》研究了最基本的、最原始的传播形态――面对面的传播。他说,“讲演者应当用合适的词语表现自己的性格,以争取听众的了解和支持”。在他看来,演说成功与否取决于三个要素――演说家、内容与听众。演说者其实就是传播学中的传播者,他对传播者的要求是具备权威性、可信性和可接近性的特点;内容指的是传播的技巧与逻辑,《修辞学》中主要讲的技巧是“逻辑证明”,通过举例法和三段论来讨论,这些都和我们今天的传播技巧紧密相连;《修辞学》中关于听众的研究涉及到听众的需要、接受动机和心理倾向的各个方面,这些理论的研究对于传播效果的提升和改进有着重要的意义。可见,亚里斯多德在《修辞学》中确立了“可信性”的三维文艺传播观,其一是传播者应具备值得受众信任的品质;其二是传播者要用“逻辑的证明”或“科学的手段”向受众“显示”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其三是传播者必须与受众有深切的情感交流和共鸣,才能感染受众,才能使受众动情。亚里斯多德的《修辞学》奠定了现代传播学的理论雏形。

(六)文艺批评思想亚里斯多德相关文艺批评的论述,集中体现在批评的标准上。他指出文艺批评的政治标准不同于艺术标准,而艺术标准就是文艺作品的情感必须适度,适度可以保持作品的完美。《伦理学》第二卷第六章明确指出,“以适度为标准来衡量它的作品”。并在文中反复使用“适度”二字,可见他对“适度”这种中庸之道的推重与格守。其文艺批评观的核心思想便是“中庸之道”美学观的体现。首先,亚里斯多德肯定了文艺作品应该表现情感,而柏拉图反对艺术作品表达情感,亚里斯多德的“情感论”是对柏拉图“理式论”的否定。其次,亚里斯多德又接受了柏拉图“理性论”中的合理成分,并把它用于文艺批评,他所反对的是柏拉图的“纯理性”,并非一概反对“理性”,因为理性指导情感乃是人的理智控制的表现,没有理性指导的不利于美感的产生,更不利于情感陶冶功能的实现,只有“适度”的情感表现才是最美的,此为亚里斯多德“中庸之美”伦理道德观念在文艺批评领域的运用。

四、结论

概而言之,我们可以得出如是结论:亚里斯多德的文艺美学思想,是古希腊文学艺术高度繁盛的系统的总结,他首先从唯物主义哲学出发,开创了自然哲学与社会哲学结合的始端,认为现实世界是真实的存在。并通过物理、生物等科学实验证明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都是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创立了艺术源于现实生活,而美是对现实生活“摹仿”(再现、创造)的学说,赋予了“摹仿”说以严密的逻辑性与科学性。

正是他明确地回答了早期思想家们在文艺美学上留下的两大问题:

其一是文艺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他延续柏拉图等人的观点,肯定文艺摹仿现实世界。但又是柏拉图否定现实世界真实性的反叛,明确指出现实世界的真实性,从现实主义的视角提出了“艺术真实观”,有力地否定了柏拉图的“理式说”。在亚里斯多德看来,客观世界是真实的,真实的东西可以摹仿,所以文艺起源于摹仿。但这种摹仿不是简单地机械地位移、照搬,而是要按照事物发展的可然律或必然律来再现和创新,这种再现和创造出的艺术作品,比现实生活更真、更善、更美。

其二是文艺的社会功用,亚里斯多德结合具体艺术实践的心理分析肯定了文艺的认识功能、审美娱乐以及教育功能。就文艺创作,他从具体的艺术体裁出发阐述了文艺创作中的“整体统一观”和“形象典型论”,亚里斯多德的论述已经具备了后来的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所提出的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相统一的艺术典型理论的雏型,后来的贺拉斯、布瓦罗等人的“类型论”,哥德、黑格尔等人的“艺术典型论”都可以在亚里斯多德这里找到“胚芽”。就文艺传播,他从传播者、传播内容以及受众的三维视角提出了“可信性”的传播理念,奠定了文艺传播学的早期形态;就文艺批评,他首先指出文艺批评的两种(政治与文艺)形态,并提出文艺评判的标准是“适度”的情感表现。与此同时,他的这些观点与其他著作如《形而上学》第五卷中关于“美的客观基础”的言说,论艺术与科学、形式与材料的关系;《伦理学》(第八卷)探讨艺术创造、艺术家的修养等观点共同构筑起他较为系统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

尽管亚里斯多德的某些论点明显存在历史的和思想的局限性,如:探讨各种具体类型的文艺体裁时过分地强调独立性,在对悲剧与诗的起源与发展的论述中,脱离了文学艺术赖以生存的社会文化背景和生成基础;某些观点如《诗学》中认为只有上层贵族阶级的人才能做悲剧的主角,“现在最完美的悲剧都取材于少数家族的故事”(第十三章)等有失偏颇。诚然,亚里斯多德不是圣人,自然不会无所不知,但总还不至于沦落到孤陋寡闻的可悲境地。他研究问题的严密逻辑、多种科学方法的采用,及其提出的许多文艺美学观点不仅具有揭示文艺本质意义的永恒性,而且在揭示艺术实践规律与人类生存的关系方面,更具有前瞻性的启示意义。其文艺理论内核所建构的文艺美学理论体系给后世文艺实践和文艺理论研究带来的权威和推动作用不容置疑。(责任编辑:陈娟娟)

参考文献:

[1]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学论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124.

[2]莫・卡冈.艺术形态学[M].北京:三联书店,1986.127.

[3]《鲁迅研究年刊》创刊号[J].35.

[4]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诗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59.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386.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2.95.

[8]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83.

[9]何乾三.西方音乐美学史稿[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95.

[10]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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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医整体观——强调人与自然“和”的状态

古人发现了“天人相应”的时空观,表现在《灵枢•岁露论》中:“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这一理论地揭示了自然的变化与人的生理变化及疾病的发生的相互影响。中医认为人与自然息息相关,人体各部分是共同合作的,构成一个整体。中医学理论充分体现对人与人的生命尊重,同时,“天人合一”的理念显示敬重人就是尊重大自然的规律,这是中医学的出发点。博大的中国古代文化为中医药文化的蕴育提供了温床,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奠定了中医的基本思想整体论。中医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强调四季与昼夜的变化与人体的生物钟是相对应的。中医认为人的作息及行为必须与自然节律相协调一致。中华民族自古推崇生活规律,勤劳又有节制。平民百姓对中医养生之道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崇尚饮食劳作皆有度。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手段也是中医在诊断疾病的时候也非常重视的,它能通过最大限度地从病人身上收集“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机体的特殊状况及机体与环境的相关信息。比如,生活在较潮湿、寒冷的南方,易得痹证、湿证容易表现为消化系统的病症如腰腿疼、腹泻、恶心等;生活环境干燥的北方易上火出现口腔溃疡、痤疮、便秘等病症,这是从人与环境着眼看中医的“和谐观”。总之,中医以其独特的人与自然的“和”美学观,在疾病治疗、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大众健康做出了贡献。

三、治疗原则——阴平阳秘之阴阳调“和”美

中医理论中一个重要治疗原则是以“阴阳”的相互关系为指南,同时讲究寒热、虚实和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它将疾病看作是身体各个部位机能失衡的结果。阴阳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辩证关系。“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盛则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的这一句话则概况了中医理论的根本原则是以阴阳的关系为基础的调和之法。从阴阳的关系入手,使阴阳调和,机体恢复常态。同时强调人与外界的自然环境也是一个阴阳调和的整体,因此中医治疗需考虑除人体自身之外的地域、时间、季节等等关系的阴阳关系,最终使阴阳达到“和谐”。《素问•至真要大论》强调:“谨察其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这个“平”就是阴平阳秘,就是“和谐”,就是机体内部的和谐。机体出现病态就是人体内部“不和谐”造成的结果。阴阳之和还体现在中药的升降、散收、寒热、攻补关系中。在方剂配伍中,常常注重药物的升降配伍,如四逆散,方中用柴胡疏肝透热,只是泄热行气,以此一升一降调畅气机,透解郁热。又如升中有降的补中益气汤、升降通用的清胃散、降中有升的参苓白术散等。寒热通用一般用于治疗寒热错杂之症,如半夏泻心汤、黄连汤、定喘汤、九味羌活汤等都是寒热并用的方。攻补兼施也是中医治疗法则中重要的一种治疗方法,通过药物的布艺与祛邪配伍,从而达到邪不伤正,扶正不碍邪的目的。如参苏饮、人参败毒散、乌梅丸等都是攻补兼施的代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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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美是医务工作者维护与塑造人体美的创造性实践的产物,是医务工作者在维护人的生命力的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一种和谐的信息,是医务工作者医学道德美、学术理论美、专业技能与技巧美、服务行为美、医学环境美以及它所维护、修复、塑造和强化了的富有形体美和生命活力美感的医学人体美。恩格斯指出,科学的发生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无论医学还是美学,其发生和发展都离不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作为这两者的结合,医学美学也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医学美学思想的发展源远流长,探寻其来龙去脉和科学内涵,对于认识美、维护美、创造美意义重大。

一、中国医学美学思想的发展历程

1.中医美学思想的发端(远古——春秋)

数百万年前,人类祖先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群体生活。随着物质生产活动的开展,出现了卫生保健和爱美倾向的萌芽。人类通过了解自身疾病的知识的积累和扩大利用自然物治疗,回归健康。通过实践的探索,产生了医学美的萌芽。

2.中医美学思想的初创(春秋——三国)

人们对疾病和卫生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建立了医事制度。一批医学家撰写了《黄帝内经》,形成为中医早期美学思想的基础。南阳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为我国辨证医学的发展奠定了医学审美的坚实基础。外科专家华佗,创造了“五禽之戏”的医疗体操,开创了我国保健体操之先例。

3.中医美学思想的丰富(晋——元)

西晋短期统一以后,经南北朝的分裂局面,至隋代又复归于统一,到了唐代呈现出经济文化的空前繁荣,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极盛时期,中医美学思想随之出现向纵深发展的趋势。在医学理论、临证医学、药物学、方剂学等方面,都体现了医学美的要求和医学审美思想。

隋唐时期,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科学文化的进步,医学获得了迅速发展,医学著作大量出版,临证医学、预防医学出现了新的成就,扩大了医学美学思想的范畴。

宋朝的全盛时期,由于医学教育的发展、教育方法向真实性方面不断改进。医学绘图在求真、求美方面要求更高。

宋、金、元时代的中医学美学思想很活跃。人们常以刘、李、张、朱四家为代表。刘河间在阐发了《素问•至真要大论》病机十九条时,大量地观察了人们在生活环境中不协调而出现的疾病作为火热证的辩证论治依据,充分发扬“亢害承制”的理论,在临床上具有一定的控制疾病转化的意义。李东垣强调要避免疾病的发生则应从增强胃肠机能着手,必须增加营养,加强人体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著成《脾胃论》。张子和在治法上独树一帜,善用汗、吐、下三法,根据不同发病原因和疾病发生的不同部位进行辨证施治。朱丹溪以“阳常有余,阴常不足”立论,提倡“收心养心”调养神明。除四大家外,养生学家丘处机,营养学家忽思慧,骨科专家危亦林,外科学家齐德之,治痨专家葛可久等,都以各自特长著称于世,并丰富了中医美学思想。

4.中医美学思想的发展(明——清)

明、清中医美学思想表现了曲线发展或持续过程。许多医家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中,追求整体美,内在与外在的统一,维护了人体阴阳的平衡。由于温病的流行,温病学派兴起。叶天士系统地提出了温病的卫气营血辨证,吴鞠通又提出三焦辨证,从而丰富和发展了中医在防治疾病中的辨证美。

二、西方医学美学思想的演进过程

公元前五世纪左右的古代希腊是欧洲医学史上值得骄傲的时期,百家争鸣的学术风气,使医学纳入了理性的轨道。医学美学思想以古希腊、罗马医学和美学为基础,随着自然科学的进步和人们的审美意识不断完善而逐渐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人体美与健康的和谐统一;基础医学的发展促进医学审美认识的提升;医疗实践丰富美的内涵;医德与医美相得益彰的演进过程。

三、医学美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阶段

1.朴素的自然哲学医学模式阶段。这一阶段由于科学文化还很不发达,人们对自然和人体健康的认识非常模糊,认为患病的原因就是邪气侵入,治病的手段也以驱邪为上,其理论是极其朴实的,施治方法源于某种简单的推理,命运确定着人的健康归宿。

2.生物医学模式阶段。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医学家对于疾病有了借助认识的手段,也有了对抗病因的生产能力。这一阶段,医学家从细胞学水平上认识人体的健康与疾病,从消灭、控制生物学致病因素上驱除疾病,保护人体健康。抗菌素与磺胺类药物的发明与产生,在这一阶段被誉为第一次卫生革命。

3.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阶段。这一阶段,医学服务的宗旨从生物学范畴向心理学、社会学方向扩宽,它不仅使人躯体上没有疾病,同时还重视消除心理社会致病因素,从生物心理和社会适应维度确定健康的质量。

4.增强健美素质,提高生命质量阶段。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社会人群对健康的需要提出了更新的要求,这就是躯体无病损,心理上要健康,社会适应上使人有美感。人们的生命质量层次从初级生命质量观,经过中级生活质量观正向着高层次的满足生理、安全、爱与隶属、尊重和自我实现过渡。要实现人们生命质量的高要求,必须把医学人体美作为医学审美对象的核心,进行医学审美实施,评价医学实施质量,从生物、心理、社会圆满适应的基础上,满足人们的医学人体审美需求。

四、医学美学的科学内涵和研究对象

综上所述,对于医学美学及其研究对象大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表述。

1.医学美学是一门以医学和美学原理为指导,运用医学手段和美学方式的结合来研究、维护、修复和塑造人体美,以增进人的生命活力美感为目的的边缘学科。它既具有医学人文学科的性质,又具有医学技术学科的性质。一方面,是由于它与传统美学的亲缘关系所决定;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它的医学应用技艺的广泛性特征所决定,人们可以运用医学美学知识于美容医学的各个方面,也可以把它广泛地应用于预防、康复及临床医学各科的医学实施中。医学美学将会把传统的“医学科学”升华为一门“医学艺术”。医学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医学领域中一切美和审美及其规律,即医学美与医学审美及其规律。这是医学美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医学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具有生命活力的人体美及其健康之美,即医学人体美。二是维护、修复和塑造医学人体美的一切医学现象,包括有助于增强医学人体美的医学技术实施、医学审美理论、医学审美行为、医学审美环境和医学审美关系等。因此,医学人体美是医学美学研究的核心。强调“具有生命活力的人体美”。

2.医学美学是一门研究和实施医学领域中的美与审美的一般规律和医学美的创造的科学。其宗旨在于调整和增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人自身的高度和谐和统一,不断提高人体素质和生命活力美感。它具有人文医学和应用医学的双重性质。

3.医学美学是在研究人的健康美的基础上,对医学领域中的一切美和审美及其规律的研究。

五、医学美学思想发展展望

随着医学发展的进程,人们在医疗和医学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日益扩大了对医学美的认识,重视和突出了医学审美观点在医学中的应用。我国十几年来,陆续出现了医学文章论述医学美学问题,但多数文章还是在探讨各分支医学和临床各科医学论述中,涉及医学美和审美选择,审美处理等方面。为了把医学实践求美的经验提高到理论高度,推广应用,使医务人员、医学生在工作及学习中按照医学美的客观规律更好地解除病人的心身疾苦,满足人们追求健美的正当需求。全国第一次“医学美学”学术讨论会上对医学美学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初步形成了医学美学的理论体系。

爱美是人的天性,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使人类对自身健美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医学美和审美理论将得到更普遍的运用。医学美学研究和应用的发展前景将是灿烂的,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化

著名的瑞士医史学家HSigerist指出:“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医学的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使机体复元,医学的目的还要使人调整以适应周围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为了做到这一点,医学经常要应用科学的方法,但是最终目的乃是社会的……增进人的健康无疑是一项社会任务,要求政治家、劳资双方,教育工作者和医师等各方面协调努力。”自文艺复兴时期以来,由于机械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渗透医学领域,对健康和疾病普遍存在着“生物医学观”,形成了基于生物科学的单一医疗模式。但是,人作为自然界本身及社会人员的综合体,人体的健康和疾病就不仅仅是生物体变化的一面,而且社会和心理等因素也不断交融影响,原来的医学模式已被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所取代。医学美学的研究,正是适应全方位医学模式的转化。它要求研究人际关系的和谐、环境美、审美心理对健康的作用,还要求研究所有能增进人体健美的广阔领域。我们还应注意研究因长期保持着中国传统文化所铸就的中国传统医学的物质和模式:天地人综合整体的医学模式;以五行—脏象学说为主体的哲理性医学理论;实用理性精神的医疗体系;伦理主义的医学精神等等。

2.医学重心从治病向防病的转化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生物工程和新材料新技术的兴起,医学美学对于指导防治疾病,保障人体健美将产生巨大的作用。贝尔纳指出:“未来医学所关切的,当是健康而不是疾病。”人类不希望一旦疾病缠身而去求医,而是追求疾病的预防。因此,除了营养和适当运动维持健美的手段外,凡是有利于保障健美的因素都将是预防医学中的课题。向保障“健康”人的健康发展,是医学发展的前景。这些都将以医学审美观为引导,作出最好的抉择。

3.健康需要从防治疾病到追求形体美

当今医药已进入日用品领域。如保健食品、抗衰老药、药用化妆品、药物肥皂和药物牙膏等,这些物品有助于维护机体和容貌健美,适应了人们追求青春常驻,推迟衰老的需要。还必须看到,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将并不满足只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形体和容貌的健美措施,还追求能在原有基础上增添健美的途径。因此,对医学,美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能真正改善、纠正形体容貌的某些缺陷和不足的整形外科、整容外科、口腔科、运动医学等产生了新的需求。不远的将来,有助于人的形体美的医学技能将不断脱颖而出。

4.保健需要从单纯延长寿命到提高生命质量的转化

老年人比其他年龄组更易患病,特别是慢性病。因此,保健问题更为突出。近年来,老年医学正在蓬勃发展。增加老年人的生活福利设施和适合老年人娱乐的场所;在人际关系方面给老年人以尊敬和温暖;开展适合于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创设能使老年人舒畅心情的美好环境;使老年人健美、长寿,也将成为医学美学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李泽厚.中国美学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2]甄志亚.中国医学史.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84.

[3]杨安.人怎样才美.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

篇(6)

而这些不同所包含的深刻内涵是除了母语国家之外所不能贯彻理解和掌握的。英国是英语的发源地,所以英式英语往往会因为文化传承以及其,漫长的发展历史而表现出一定的“正宗”优势,但是这也同时会导致文学评论家们在使用英式英语的时候不能够无所顾忌、畅所欲言。当然,这种在文化传承下形成的限制也是一种对传统尊敬,将英式英语久经历史沉淀的庄严与稳重完整的表现了出来。

虽然美式英语一定程度的将英式英语的大体继承了下来,但是也会因为地域、文化、制度等的影响造成美式英语变得更加具有革新性和叛逆性。还可能是因为美式英语的历史背景比较单薄,没有那么多思想上的限制,而且美国文学史上的作家们在创作文学作品时又表现的异常极端创新,尤其是在1930年之后,涌现出了各个流派的作家,并陆续获得了诺贝尔奖,使得美国文学体呈现出了全新的精神面貌。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同时影响了文学评论者们在英语应用时具有较高的开放程度,正因为如此,美国文学评论相较于英国文学评论来说显得更加自由、创新。除此之外,美国文学评论极易激发文学创作者们的创作激情,使文学思潮得到进一步的开化,这就是美国文学之所以能够在世界文坛上后来居上的主要原因。

二、文化内涵的差异对英美文学评论的影响

与美国文学评论不同的是,英国文学评论一直都是传统文化的继承与挣脱之间挣扎的。17-18世纪,英国文学评论的创作手法从具有明显的宗教色彩转变到具有荒诞的特征,这都充分说明了在这个时期英国文学评论都是一直在传统文化的继承与打破间纠结与抗争的。但是,自20世纪以来,文学评论家们开始对传统的理论进行思考与审视,这就造成了英国文学评论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说,英国文学评论界除了伊格尔顿TerryEagleto之外,再也没有出现有影响力的文学论家。解构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后殖民主义等文学理论都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英国文学思想的影响。英国文学评论的发展趋势是向着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的方向进行的。并且英国文学评论与英国所具有的独特内涵息息相关的,可以说,英国文学评论的发展和变化是与英国时代的变迁分不开的。

正因为有了文学的产生,才有了文学评论,所以说美国文学评论的发展是与美国文学研究分不开的。并且美国文学受到其他文学的影响非常大,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是殖民地国家。而其中对美国文化影响最大的就是英国文学和印第安文学。尽管美国文学受到了欧洲大陆文学的深刻影响,但是也具有其独特的个性。美国文学是英国文学在美国这块肥沃的土壤上生根发芽,并且最终结出了新的果实,不可避免的是其有着部分的“遗传基因”,但最终还是会形成一个独立的、极具特色的个体。当然,美国文学评论也和美国文学具有同样的特征,美国文学评论也受到了欧洲大陆文学的深刻影响,尤其是受到英国文学和印第安文学的影响,但是美国文学评论也在其中发展出了自己独有的特点。

篇(7)

宗白华在《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一文中,论述到“中国美学史上两种不同的美感或美的理想”时说:“错彩镂金的美与芙蓉出水的美……代表了中国美学史上两种不同的美感或美的理想”宗先生提及的“错彩镂金”的美与“芙蓉出水”的美这两种说法,源自魏晋南北朝时期诗歌理论家钟嵘的《诗品》和唐李延寿撰《南史。颜延之传》。钟嵘《诗品》(卷中)评南朝宋诗人颜延之时记述了一段故事:“汤惠休曰:'谢诗如芙蓉出水,颜如错彩镂金’,颜终身病之。’《南史颜延之传》亦记此事,更详细,提法略有出入批评者不是汤惠休,而是鲍照。原文说:“延之尝问鲍照,己与谢灵运优劣。照曰:'谢公诗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君诗如铺锦列绣,亦雕喷满眼’,延年(引者按:颜延之字延年)终身病之。’宗先生进一步指出:

 

这两种美感或美的理想,表现在诗歌、绘画、工艺美术等各个方面。

 

楚国的图案、楚辞、汉赋、六朝骈文、颜延之的诗、明清的瓷器,一直到今天的刺绣和京剧的舞台服装,这是一种美,“错彩镂金、雕睛满眼”的美。汉代的铜器、陶器,王羲之的书法、顾恺之的画,陶潜的诗、宋代的白瓷,这又是七美,“初发芙蓉,自然可爱”的美。

 

汉魏六朝是一个转变的关键,划分了两个阶段从这个时候起,中国人的美感走到了一个噺的方面,表现出一种新的理想。那就是认为“初发芙蓉”比之于“错彩镂金”是^更高的美的境界。

 

宗先生在此文中还详细列举了我国先秦以来历代很多著名艺术家、理论家的相关论述,说明人类对不同的“美”的境界的追求,都与拓展新的生活领域、追求思想的解放和加深对真、善、美的关系的理解有关。宗先生的论述告诉我们:人类的美感、美的理想乃至艺术的审美形态可以有多种,但随着社会生产实践和审美实践的发展,人们的审美追求,是会向着“新的境界”或新的“更高的美的境界”推进的。比如,在中国古代审美创造和审美鉴赏过程中,“错彩镂金”、“芙蓉出水”之美是两种重要的美感和美的理想形态,而且,在我国历代艺术和审美实践中,这两种形态都在发展,不断推陈出新。但在汉魏六朝以来中国历代传统文人(今所谓精英阶层)的深层审美心理中,还是更向往那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审美境界或艺术境界,这里有一个“美感的深度问题'宗先生的论述启发我们去思考一个问题,即:人类的审美心理结构的生成、发展具有历史的具体性(包括民族性)、丰富性、复杂性和多层次性,不可简单对待。有时,在某一民族或某一民族群体的审美心理结构中,其审美理想可能有多种,表现出复杂性或多元取向;乃至在某一民族或某一民族群体的审美心理结构中,不同的审美追求会居于不同层次,形成深浅有别、多样统一的关系芙蓉出水”的美与“错彩镂金”的美之于中华民族,就表现出这种复杂关系。

 

那么,在中国美学史或艺术批评史上,为什么对“芙蓉出水”之美,或曰“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天然去雕饰”的审美形态(美的理想)如此重视呢?为什么“芙蓉出水”或“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审美形态与“错彩镂金”或“铺锦列绣”、“雕喷满眼”的审美形态相比,会居于“更高的”层次?笔者以为,要认真地而不是一般地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进一步研究中国美学史上“自然”这一重要美学范畴的生成及其东方生命美学特征,并从这一特征出发,去解释“自然”作为审美理想在中华民族审美心理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和对中国传统艺术创作与批评实践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二、“自然”范畴的东方生命美学特征

 

在中国哲学史和审美理论发展史中,“自然”这一概念(范畴)与西方传统哲学及自然科学史中把“自然”视为一种在“人”之外、与“人”相对而存在的作为客体呈现出来的“自然界”(natue或曰“自然环境”的观念有所不同。它一开始一在中国先秦哲学中就与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笔者按:在中国道家哲学中,“道”被视为宇宙生命之形上本体或终极本体)关系非常密切。“自然”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是一个天人合一的范畴,是一个表示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的存在状态的元范畴。“自然”指天地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自然而然地生成发展的根本属性(首先指“天地之性”,也包涵属于“天地之性”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人之性”,或曰符合“天地之性”的“人之性”的内容),在中国思想史上有非常深远的影响。

 

关于中国传统哲学与美学中的“自然”范畴的含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己有相当多的文章与专著作出了比较系统的探讨,亦有对中西“自然”观“生态”观作出比较研究的。本文仅从“自然”范畴的东方生命美学特征及其对中国传统艺术创作与批评实践的影响略陈己见。

 

愚意以为:“自然”范畴的东方生命美学特征,举其大要,有三方面似应引起今天的研究者进一步重视:

 

(一)“自然”范畴是一个天人合一的概念,它的基本理论内涵是指天人合^大宇宙生命自然而然地生成发展的根本属性。它首先是指“天地之性”,即指天地万物(相当于今人说的“自然界”)自然而然地生成发展的根本属性,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当然,“自然”又可指称符合“天地之性”的“人之性”,因而也可包括人类社会和人心中符合“天地之性”的“人之性”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是具有主观认定性的,是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和对待的内容。

 

先秦时期,在中国道家哲学——一种把“道”提升为大宇宙生命终极本体的哲学中,“自然”范畴就是明确作为一个表示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的存在状态的重要理论范畴提出来论述的。老子的《道德经》共有五处论及“自然”: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二十三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

 

其中每一处都无一例外地把“自然”作为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的根本属性,即天地人及宇宙万物自然而然、非人为地生成和发展这一根本属性和客观规律来进行论述的。其中,有“天地”所为的自然现象——“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又有“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及圣人“辅万物之自然”而达成的符合“天地之性”的另一种“自然”因而,中国古代哲学中的“自然”是一个天人合一的概念。重视“天”,也重视“人与天一”(《庄子。山木》)老子上述五处论述中最著名的理论命题自然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命题其实便是一座沟通天人关系的桥梁。其中明确提出了“人”、“地”、“天”和“道”都“法自然”,即都以“自然”为法,应当和可以以“自然”为“法'对这一命题人们不解的是:“道”既然是道家确认的大宇宙生命的最高本体,为什么还要“法自然”呢?是否“自然”是位于“道”之上的更高的元范畴?对这一问题,学界有不同解说„比如,一种看法认为:“道法自然”,即“道”取法自身,“自然”的“自”是“自己”,“然”是“如此”一说“自然”即指“大自然”,而老子的“道”正是存在于“大自然”的现象与本质之中的,因而,“道法自然”便是法“大自然”的非人为的“本性”等等②当代学者蒙培元在《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一书中对这一问题作了颇具现代性的新阐释——“道以‘自然’为法则”他说:“在老子看来,道是以自然的方式存在的。反过来说,‘自然’不是别的,就是道的存在方式或状态。’“老子哲学是一种功能哲学或过程哲学而不是实体论哲学。‘道法自然’不是以‘自然’为对象,更不是以‘自然’为实体,而是以‘自然’为功能、过程就是说,道只能在‘自然’中存在。这里的‘法’是效法的意思,同时又包含着法则的意思,即道以‘自然’为法则,‘自然’就是法则。’③此说颇具新的启发意义。其实,“道法自然”是指“道”以天地万物“自然而然”的生成状态为法。这种“自然而然”的生成状态,正是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之“性”(根本属性),可总称为“天地之性”早在汉代,王充《论衡自然篇》就指出:“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不合自然,故其义疑,未可从也。’“天地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又说:“儒家说夫妇之道取法于天地,知夫妇法天地,不知推夫妇之道以论天地之性(重点号为引者所加)可谓惑矣。……物自生,子自成天地父母,何与知哉?……拂诡其性,失其所宜也。’王充这些论述,实际上己明确提出了“自然”乃“天地之性”,具有客观性的观点(但是人是可以效法的)魏晋时期,王弼在《老子注》中进一步指出:“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也是把“自然”视为“天地”万物及“道”之“性”(根本属性)可见,“自然”作为中国传统哲学及美学的重要范畴,是一个高度重视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的整体性的元范畴。

 

这里,还有一点应特别指出,即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人们对大宇宙生命(天地人)之“性”的认识,原应是从对宇宙生命(天地人)存在、发展中之“象”的普遍观察、体悟过程中产生的。说具体些,即古代哲人对“天地人”及万物自然而然地生成、发展这一根本属性的认识,其实是从中国人对客观地生成的宇宙生命之“象”的切身观察、感受与体验中产生的(这与中国古代农耕社会的生产方式有关)因而,中国哲学史上“自然”这一范畴的发展,就包含着一种“象”、“性”互动的现象。即:由对天地之“象”的普遍观察,到对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之“性”的深层认同,再由对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之“性”的深层认同,回到对天地之“象”(尤其是宇宙生命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现象)的更广泛的观察体认,形成一种循环反复、辩证统一的体验与思维过程,使“自然”范畴呈现出丰富的历史内涵与时代特色。这样,在中国传统哲学和审美理论的发展史中,“自然”这一概念(范畴)的发展,便具有了一种恒常性和与时俱进的开放性相统一的特点,呈现出绚丽多彩的历史景观。

 

(二)中国古代哲学中对“自然”范畴的理解,具有鲜明的重“生”(重视宇宙生命生成发展)与尚“和”(崇尚宇宙生命和谐共济)的特征,因而,重“生”、尚“和”也就成为“自然”范畴中众所瞩目的重要的内容。当然,“重生”、“尚和”也要以符合“天地之性”为原则。违背“天地之性”的“重生”、“尚和”,当然就不能称之为“自然”了。

 

应当做一点说明的是,这里说的重“生”的“生”,是指生命的生存、发展。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重“生”,即指重视大宇宙生命生存、发展这一根本属性(而非重点研究宇宙万物生命寂灭、终结方面的属性)一这一特点,彰显着中国古代哲学中藴含的生生不息的宇宙生命精神„《易。系辞》云:“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

 

“乾坤其易之縕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无以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r又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孔颖达《周易正义》释“生生之谓易”这一重大理论命题时说:“生生,不绝之辞。阴阳变转,后生次于前生,是万物恒生之谓‘易’也„前后之生,变化改易,生必有死„《易》主劝诫,奖人为善,故云‘生’不云‘死’也。’程颢、程颐《二程集》释“天地之大德曰生”云:“天只以生为道,继此生理,即是善也丨’张载《横渠易说》云:“天地之心唯是生物。天地之德曰生也朱熹则云:“某谓天地别无勾当,只是以生物为心,一元之气,运转流通,略无停间,只是生出许多万物而己(《朱子语类》卷一)可见,重视大宇宙生命生生不息的精神是国人理解“天地之性”的重要内涵,也是“自然”范畴中包含的重要内容。

 

尚“和”的取向也是中国传统哲学中宇宙论自然观的重要内容。“和”、“和合”、“和而不同”或“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正是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和”的特征也就作为宇宙生命自然而然地生成发展的相关内容加以强调。

 

尚“和”有两层重要含义:首先是重视“和而不同”,多元共生。也就是《国语。郑语》载史伯与桓公论和、同说的:“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风长而物归之。’天地间万物如果趋同,则会导致“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这就没有天地了,叫“同则不继”“和”,不止指自然界,社会也必须如此。故《尚书。尧典》提出“协和万邦”,《国语。郑语》则云:“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荀子。正论》篇又进一步指出:“上失天性,下失地利,中失人和,故百事废,财物詘,而祸乱起。’尚“和”的另一层含义是重视“阴阳对待”、“冲气为和”老子《道德经。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冲气”之“冲”,意为激荡,《说文》:“冲,涌摇也。”老子在这段话中,指出了宇宙万物无不包含阴阳两个对立面,而阴阳二气,涌摇激荡,最终达到和谐统一,万物方能在新的矛盾中进一步生存发展。因而“冲气以为和”,实为大宇宙生命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特征。看不到天地万物间“负阴而抱阳”的矛盾对立的一面,固然不对;但只看到矛盾对立,看不到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由矛盾对立、相互转化最后趋于和谐统一的特征,则认识仍然不全面。中国古代哲学重“生”,因而尚“和'当然,不等于说中国古代“自然”范畴不包含、不研究“死”(寂灭、毁灭)或不包含、不研究矛盾对立与分裂方面的内容,只是对前者十分看重,这正是东方生命美学的特征之一。

 

(三)“无为而无不为'这是从“自然”是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的存在状态这一认识中引发出来的必然结论。因为“天”(即宇宙)的存在状态是自然而然的,但“天”又以“生物为心”,因而看起来“无为”,实际上则是“无不为”的。老子《道德经》云:“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七十三章)又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道德经》有时强调“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有时则指出:“爱国治民,能无为乎?”(十章)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到:“无为而无不为”,是老子对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的根本属性一“自然”的生命特征所作的全面概括和辩证表述。后来人们反对那种执意违背大宇宙生命生成发展规律的“人为”,特别是有私心、不合乎“天地之性”的种种“人为”行为对“自然”的破坏,便大力突出“天道”“无为而无不为”中的“无为特点,把“自然”直接释为“无为”,乃是一种有针对性的、强调人应当“顺物之性”(即“法自然”)方能合乎“天道自然观”的理论表述;并不等于提倡人类不要有作为。懂得这一点,才能明白为什么庄子反复论述:“无为而才自然矣”(《田方子》)但也明确主张“无为为之谓之天”(《天地》)“天地无为也无不为也,人也孰能得无为哉r(《至乐》)王充则明确论及:“虽然自然,亦须有为辅助,耒耜耕耘,因春播种者,人为之也”,“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自然》)王弼提倡“圣人达自然之至,畅万物之情”(《老子二十九章注》),并非不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更是众所周知的。

 

另外,细说起来,“无为”中还有“二义”应引起人们进一步注意。詹剑峰在《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一书中对此作了阐述,他指出:“无为的第一义是无私”,“应当不以私情临物,不以私意举事”,“消除私意,然后乃可复于无为'正如《庄子。应帝王篇》所说:“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韩非子。解老》云:“所谓无为,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权自然之势,而曲故不得容者。”“无为”之第二义是“无执”“无执”,就是不要“用己而背自然”

 

(刘安释“有为”语)亦即不执于己意而违背自然。老子说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道德经》二十九章)之“为”与“执”,即指执于己意而违背自然④在审美及艺术创作活动中,反对牵强,反对不自然的人工雕琢痕迹,追求“与道俱往,着手成春”、“妙造自然,伊谁与裁?”(司空图:《诗品》)强调“有法”与“无法”即“法”与“化”的有机融合(石涛:《画语录》)便是对“无为而无不为”的宇宙生命精神的向往。

 

三、“自然”论美学观对中国传统艺术理论中创作美学思想的影响

 

蔡钟翔在《美在自然》一书中曾明确指出:“'自然’是中国传统美学的元范畴,或核心范畴……浸润到美学和文学艺术的领域,便形成了‘美在自然’的美学观„‘美在自然’是中国美学的理论支柱,也是历久弥新的美学命题。自然’作为一种美学思想早己有之,但在先秦两汉毕竟没有脱离哲学范畴。自然论被运用于文艺领域,以文艺美学的理论形态出现则肇自魏晋时代……”⑤笔者以为,此论甚有见地。下面,试对“自然”范畴作为文学艺术的审美理想的理论内涵及“自然”论美学观对中国传统艺术创作与批评模式产生的影响作出说明,以便通过对话与讨论,加深对“自然”论的文艺美学观在文艺创作中的价值与价值尺度的理解。

 

愚意以为,“自然”论美学观对中国传统艺术创作、批评模式的影响,可以从创作美学思想、作品美学思想和接受美学思想三个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创作美学方面主要是主张艺术家既要懂得“立天定人”,又要善于“由人复天”,并在创作实践中达到二者的有机统一;作品美学则包括作品“象”之审美层次的自然而然、“气”之审美(即“气韵”审美)层次的自然而然及“道”之认同层次的自然而然——三层次既逐层升华又融通合一;接受美学方面的主张则表现为强调“作者得于心,览者会以意”(梅圣俞语)和批评家善于“博观”、“深识”,对作品“沿波讨源”,则作品的深层内涵“虽幽必显”(刘勰语)等要求,即:以作品为中介,实现作者、作品、读者三方面的合乎鉴赏与批评规律的自然而然的沟通、呼应与和谐,而不强调三方分离,或孤立突出某方或某方的某一因素,推到“某某决定论”(如读者决定论等)的极端。限于篇幅,本文先对“自然”论美学观对中国传统艺术创作理论—-尤其是中国传统艺术创作模式产生的影响作出说明。作品美学、接受美学方面的影响则留待以后再作深论。

 

 

(一)“立天定人”清代文艺理论家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说:“书当造乎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他说的蔡中郎指汉代著名学者和书法家蔡邕。蔡邕在《九势》中论书法源于自然(即“天”,亦即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时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文学艺术“肇于自然”,是“立天定人”的代表性观点。因为懂得了文学艺术“肇于自然”,艺术家才能自觉确立“天”(即蔡邕在此说的“自然”,亦即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对于“人”及人的创造活动的制约作用这一观点。不懂得“立天定人”,一是不懂得人及人文创造从何而来,二是不懂得艺术从何而来,三是不懂得艺术应当取法什么,四是不懂得艺术应当如何去创造才能产生真正的艺术作品。在这样的所谓“艺术家”笔下,艺术将不是艺术而是艺术的异化。比如今天中外一些自命为“艺术家”的人由于不懂、否定或不尊重上述规律而“创造”出来的非人性、反理性、反审美的所谓艺术“作品”(如部分反人性的恶俗的“行为艺术”作品)还有某些以“远离生活”、“表现自我”进行标榜的所谓艺术“作品”及无视内容追求形式至上的“作品等等文学艺术“肇于自然”这一根本原理,中国传统文学艺术创作理论一直非常重视„六朝时梁朝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中作了相当完整的表述,这在中国传统文论中具有典型性。他说: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壁,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既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旁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至于林籁结响,调如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鐘,故形立则章成矣,声发则文生矣。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欤!

 

刘勰在此表述了天地自然之“文”(华彩、文饰、美)“与天地并生”,而人文(包括文学艺术)的创造则肇源于“天地”,亦即肇源于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自然而然的生成发展规律的观点。这是关于文学源于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的宣言书。在刘勰看来,既然土地自然之“文”作为天地万物的属性,与天地并生,人为“天地之心”,“五行之秀”,创造出文学,肯定是合乎自然之道的。当然,《文心雕龙》所原之“道”,主要是道家之“道”、儒家之“道”,还是佛家之“神理”,至今仍有争议。但即令刘勰在《文心雕龙》《原道》之后的《征圣》、《宗经》诸篇中,重点阐述了儒家的社会宗法伦理之“道”,其源头,则仍在天人合一的大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即宇宙万物的“自然之道”,这一点则是无疑的。乐论方面,认为音乐源于“天地”的观点很早就提出来了,《乐记》中早己有“乐者,天地之和也”的根本性命题,早于刘勰的晋代著名文学家阮籍在《乐论》一文中承接《乐记》的理论命题,兼容儒道,作了进一步发挥。他说:“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性,体万物之生也。故定天地八方之音,以迎阴阳八风之和;均黄钟中和之律,开群生万物之情气;故律吕协则阴阳和,音声适而万物类;男女不易其所,君臣不犯其位;四海同其观,九州一其节……此自然之道,乐之所始也。”乐论之外,诗论、画论、舞论、园林建筑理论乃至中国传统武术理论中均有此类论述,而且几乎把不同部类的艺术创造以及与艺术人生有关的技艺、器物的品评都与“肇于自然”即“立天定人”的根本观点联系在一起从而确立起中国传统创作美学中艺术源于宇宙生命及其本体“道”的根本观点,从多角度揭示出文学艺术与宇宙生命包括自然界及社会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

 

篇(8)

二、以活泼的教学互动为高效美术课堂增加活力

小学生生性好动、活泼可爱,尤其是在美术课堂这样更具开放性和操作性的开放环境中,教师更要注意激发学生的活力,不能禁锢他们的天性,要以活泼的教学互动打造高效美术课堂。首先,教师在艺术欣赏领域不能代为包办,要让学生自己学会观察,学会思考与表达,将自己对艺术的领悟用语言描述出来。教师重在指导学生学会观察和欣赏美术作品,从造型、色彩以及明暗等方面鉴赏艺术作品,并学会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这样的引导过程不仅帮助学生加深了对艺术作品的理解感悟效果,而且有助于学生鉴赏能力的提升。在一些操作类、实践类学习中,无论是绘画还是手工创作,教师都要给予学生更加宽泛的自主空间,可以提示之后让学生独立的去完成,这既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训练美术技巧的过程,也是培养创新思维、激发创新灵感的重要路径。教师对学生创作出的不同风格、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作品,要以包容的思维进行评价,本着激励性原则肯定学生在艺术创作中的创新思维,同时也要强化技巧技法的指导让学生既能够掌握本领,也能够发散思维,提高创新创优能力。

三、以先进的教学手段为高效美术课堂拓展空间

小学美术教学仅仅依靠教材的图片,不仅数量少,而且观察效果也不理想。教师应当将多媒体手段的运用纳入到高效美术课堂打造之中。一方面对教材中涉及的图像通过教学课件进行生动演示,提高学生观察效果,进一步感悟画面所蕴含的意境思想,更加直观地分析色彩比例等等,让学生的感官刺激更加深刻,有助于提高学生鉴赏能力。另一方面。教师还可以运用多媒体手段直观演示动物的图片、景观的图片等等,让学生边欣赏边临摹,整个教学过程信息量更大,直观性更高。教学手段在美术教学中的运用还可以体现在图像演示与音乐播放的融合,让学生在轻音乐烘托下,身心愉悦地进行欣赏和创作,让学生感受到美术学习过程的轻松愉快。

篇(9)

一、软陶材料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当前市场上出现的软陶造型形式,往往以卡通玩偶、各式饰品、陈设品等艺术形式呈现,而这些艺术品是否真正具有艺术性、审美性,制作工艺是否恰当等大众化的问题,又正是我们课堂教学中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因此,将软陶这种材料引入课堂教学中,形成以市场为引领方向的软陶制作工艺教学体系,对于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增强了学生的社会实践经验,另一方面又增强了学生工艺技能水平,提高了动手能力。当前国内很多高校的艺术设计专业也开始对软陶这种材料有所接触,但大部分艺术院校并没有把软陶工艺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到正规的艺术专业设置中,而且在现存的软陶教学体系中存在极大的随意性,教学内容往往与市场所需相脱节,极大地影响了软陶教学的定位,也不符合工艺美术为实用服务的原则。软陶工艺课程是我校工艺美术专业重要的专业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都很强的学科,其课程内容是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市场需求,并结合当前高职院校艺术教育特点,以具体实践项目为载体,进行工作任务训练,然后进行行动领域归纳,之后向学习领域转化,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序结合。这学期软陶课程开课之初,我校与某手工作坊合作,为圣诞节而设计一套纽扣,要求纽扣不仅要有实用性,而且要具有艺术性,纽扣造型要独特、有个性,整体风格要协调统一,同学们在进行创作时不仅要考虑艺术性,也要考虑其商业价值,最终的作品是要作为商品而出售的,还要考虑销量等问题,力求达到材料、造型、装饰及工艺技法的有机结合。课程结束后,同学们都设计并制作了大量的作品,形成“产品式”教学成果。看着一件件作品,同学们在辛苦之余又透着一份喜悦。因此,将软陶作品引入市场、社会需求的方向,可以不断地推进我院工艺美术专业中软陶工艺课程的不断完善。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不断探索、创新,力求给软陶这种材料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就要扩大软陶设计应用范围,不再仅仅局限于市面上已出现的软陶公仔、首饰饰品、玩偶等产品类型,而是要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结合工艺美术专业的设计需求,以及市场需求,结合教学内容,综合选择材料,寻找具有实用性的创作载体作为软陶创意的依据,这也是我们课堂教学的一大特点。由于软陶的可塑性非常强,可以做出各种造型,因此,我们将软陶材料与其它载体相结合,打破单一软陶材质的使用,创作出更富新意的作品。例如,学生尝试在确定主题风格的器皿上进行表面装饰,按照设计主题要求以及不同的消费群体,进行多种材质的表现。将先技法后应用的传统教学模式,调整为将技法融入到具体设计内容中,采用项目化教学模式,设置教学情境,在学习过程中增加实战经验。

二、结语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化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以及创新思维的培养,并在实践教学中有针对性的进行艺术作品的创作,形成“产品式”教学成果。为以后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提供先决条件,同时也拓展了传统工艺与现代艺术结合的空间,提升了传统工艺的意义与应用价值。

作者:战怡红单位: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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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工作室,让学习情境企业化

根据“组内异质,组间同质”原理进行分工。模拟广告设计公司分配角色,教师为设计公司的设计总监,小组为设计工作室,学生为设计师。设计总监提出项目任务要求,各设计工作室分别制订设计方案,完成项目。教师参与合作学习时,要注意与学生的互动,加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教师还要参与学生的讨论,获取有关信息,为有效控制职高教学进程做好准备。分组合作学习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全班交流,并根据学生反馈的学习信息进行有效指导,让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知识的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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