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8 11: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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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市场(Two-sidedMarket)是目前国内外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它为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但目前,国内外针对双边市场的研究,都还处于探索和理论界定方面,而且研究的应用领域也有所局限,主要集中在银行卡、电信业、互联网站、购物中心、媒体广告等方面,很少有相关研究涉足金融市场领域。本文希望将双边市场理论运用于期货市场,以期对如何提高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以及期货交易所的竞争策略等方面问题,提供一些理论性的探讨和实践性的政策建议,从而为双边市场在金融市场领域的研究抛砖引玉,引起更多的关注。
一、概念界定
在对双边市场进行概念界定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双边市场的产生原因。从概念上来说,双边市场理论是和网络外部性多产品定价理论密切相关的。根据Katz和Shapiro的定义,网络外部性主要分为直接网络外部性与间接网络外部性。其中直接网络外部性是指消费者消费某种网络产品的价值会随着消费与该产品相兼容产品的其他消费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间接网络外部性则是指消费者消费某种网络产品的价值随着与该产品相兼容的互补性产品种类的增加而增加。同时,网络外部性理论指出最终用户间有些外部性是不能内部化的;而多产品定价理论则主要是集中探讨价格结构的问题,同时多产品定价理论认为价格结构更容易被价格水平而不是市场力量所扭曲。然而,随着网络外部性理论和多产品定价理论在应用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的自身不能解决的缺陷,比如,网络外部性主要是解决同一类型用户的规模经济等问题,而现实中,运用某一网络产品或某一平台的双方经常是不同类型的用户;同时,多产品定价理论则由于没有考虑不同产品消费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在现实应用中也遇到了困境。因此,正是基于这点,双边市场理论应运而生,而且直到最近几年才得到了国外学者的重视。首先,与多产品定价理论不考虑外部性,而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对比,双边市场理论的出发点就是某一最终用户不能将使用该平台的其他最终用户的福利内部化;其次,为了弥补网络外部性的弊端,双边市场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特性,即,双边市场理论认为网络外部性不仅取决于交易平台的同类型用户数量,而且更取决于交易平台的另一类型的用户数量。
目前,双边市场理论无论是对国外,还是国内学者而言,都是崭新的领域,还都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对其概念也没有明确的、统一的界定。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是:(1)Armstrong(2004)认为,两组参与者(最终用户)需要通过中间层或平台进行交易,而且一组参与者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加入该平台的另一组参与者的数量,这样的市场称作双边市场;(2)Rochet&Tirole(2004)粗略地将双边(或多边)市场定义为,通过一个或几个平台使最终用户相互交易,且通过适当的向每一边收费试图将两边(或多边)维持在该平台上;同时,Rochet&Tirole还针对双边(two-sidedness)进行了定义,他们认为:假定一个平台向买方和卖方索要的单位交易费用分别为αB和αs。如果通过该平台所实现的交易量V仅仅依靠总的价格水平α,(其中α=aβαs),也就是说,该平台对总的价格水平。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重新分配不敏感,此时的市场就是单边。如果当价格水平。保持不变,通过平台实现的交易量V随着αB的变化而变化,则该市场是双边的。(3)wright(2004)认为,双边市场是涉及到两种类型截然不同的用户,每一类用户通过共有平台与另一类用户相互作用而获得价值。(4)Roson(2004)认为,双边市场能够定义为销售特殊服务,允许双方(或多方)在第三个独立实体管理的平台上发生交互作用的市场。(5)Reisinger(2004)认为,双边市场是指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类用户通过公共平台而相互作用的市场。
从上面的代表性概念界定以及双边市场的产生基础可以看到,双边市场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即存在两组参与者之间的网络外部性以及中间层或平台必须为它提供的两种(或多种)产品或服务同时进行定价,即采用多产品定价方式。因此,我们认为,具有网络外部性的异质最终用户之间通过一个(或多个)采用多产品定价方式的平台进行交易,且该平台对交易双方的价格结构具有敏感性,这样的市场就是双边市场。
二、双边市场理论对期货交易所竞争策略的影响
通过上面的阐述及概念界定,我们知道,针对期货市场来说,所谓的平台是指能为交易者提供期货交易的期货交易所,而异质的买卖双方则是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之所以认为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是异质的,主要是因为,首先,二者进入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套期保值者进入期货市场是为了为现货商品进行保值的需要,而投机者进入期货市场则是为了从买卖期货合约的价差中获利;其次,二者的行为策略不同。按照双边市场理论,最终用户分为“单归属(single-homing)”和“多归属(multi-homing)”两种类型。由于套期保值者受到它所保值的现货品种的限制,只能在包含该现货品种的期货交易所内进行套期保值交易,而投机者的投机行为不受任何品种的限制,只要是期货交易所内交易的品种,均可以作为其获取价差的选择。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套期保值者属于单归属,而投机者则属于多归属。
明确了双边市场的各个基本要素在期货市场中的对应后,我们就可以结合期货市场的现状来探讨一下期货交易所竞争策略问题。
(一)定价策略
我们知道,对于刚刚进入双边市场的交易双方来说,由于市场两边的需求具有相互依赖性,平台需要通过一定的定价策略想方设法把双方“拉”到平台上,从而解决“鸡蛋相生”的问题。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中,两类投资者——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之间的“鸡蛋相生”的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解决,从而导致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交易不十分活跃,套期保值企业数目少,且风险转移速度慢的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市场没有为套期保值者交易创造更好的条件,也就是说,期货市场对套期保值者的吸引力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期货市场并不能真正成为套期保值企业转移风险的场所;同时,正是由于市场中套期保值企业少,因此,对投机者的吸引也少,使得市场中投机者的数目远远没有达到完全承接套保者风险的水平,从而并不能很好地将套期保值者的交易风险转移出去。
具体来说,由于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交易手续费用并没有针对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作出相应的区别对待,从而使得该双边市场中的成员外部性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为了提高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提高期货交易所的竞争能力,笔者认为,应将目前期货交易所对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收取一样的交易手续费的现状改为对套期保值者收取比投机者更低的交易手续费(包括对确有实物担保的套期保值者追加保证金的降低或减负),从而使得更多的套期保值企业参与期货市场。这样,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投机者参与期货市场,从而更好地承接套期保值者的保值风险,同时,利用成员外部性也会相应吸引其它更多套期保值者,从而不断的“鸡蛋相生”,活跃期货市场流动性。这点可以从下面的模型中窥见一斑。
假定单归属的套期保值用户为A类用户、多归属的投机者用户为B类用户,并且有nA个A类用户、nB个B类用户参与了某一相同的交易平台,由于双边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A、B两类用户中每一用户的效用函数分别为:
(1)
其中,参数αA衡量了每一个B类用户参与交易平台给A类用户带来的外部性,参数αB衡量了每一个A类用户参与交易平台给B类用户带来的外部性。本文研究用户间存在正外部性的一般情况,即αA>0,αB>0。PA、PB分别为交易平台向A、B类用户提供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根据公式(1),可以将nA、nB表示为:nA=φA(uA);nB=φB(uB)其中,φ(·)、φB(·)为增函数。假定交易平台为两类用户提供单位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分别为cA、cB,则交易平台的利润为:
(2)
将π表示为uA、uB的函数,并求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可得:
根据公式(3)和(1),可以求出交易平台利润最大化的价格结构,即:
假定为nB个B类用户参与垄断交易平台时A类用户对交易平台的需求价格弹性。将公式(4)变形为产业组织中常用的勒纳指数形式,为nA个A类用户参与垄断交易平台时B类用户对交易平台的需求价格弹性。即:
首先,我们假定平台(即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品或服务的成本几乎相同,即cA≈cB,其次,由于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者没有交易头寸的持仓限额,且交易仓单量几乎都是大额仓单,一般来说,单个套期保值者的仓单风险需要多个投机者参与期货市场进行风险分担,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套期保值者参与交易平台给投机者带来的外部性要大于投机者给套期保值者带来的外部性,即αBnB>αAnA;最后,由于套期保值者进行期货交易是为了规避现货价格风险,因此,其对期货交易的需求价格弹性将是无限大的,而投机者进行期货交易是为了获取价差收益,如果没有合适的价差时,投机者就不会选择期货交易,因此,其对期货交易的需求价格弹性是很小的。也就是说,针对期货交易的真正目的来说,ηA(pA/pB)ηB(pB/pB)
由此可见,期货交易所针对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应该不同,且应该对套期保值者收取低交易手续费,即PA(或<)PB。
(二)产品或服务差异化策略
目前,期货交易所的竞争已不仅仅局限在本国范围内保持或提高自己的垄断地位这一层面了,随着期货交易所之间的跨国、跨地区并购浪潮的涌现,期货交易所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期货交易所都在想方设法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比如,扩大产品或服务的差异化程度等。因此,我们将从产品或服务的差异化这一视角来研究其对竞争性的期货交易所平台的影n向。
一般来说,期货市场中投资者的交易佣金费的收取原则是期货经纪公司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佣金比例的基础上上调一定比例收取,因此,在研究期货交易所竞争平台策略时,我们忽略期货经纪公司的中介作用,则期货投资者的佣金费是由期货交易所规定和收取的。也就是说,期货交易所对投资者按照每手收取佣金费。下面我们将期货交易所提品或服务的差异化指标引入期货交易所的利润函数中,运用标准的Hotelllng模型框架来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假定投资者在两个竞争性的平台(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且两个平台位于线段[0,1)的两端,且用户在线段上均匀分布。平台为两边用户群提品或服务的固定成本表示为f1和f2,涉及到每笔交易的可变成本表示为c1和c2,用户搜索到合适的交易用户的概率是λ,λ∈[0,1],用dl表示平台对交易双方提品或服务的差异化程度,1=1,2,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假设每个用户只在一个平台上注册交易。uil和ujl表示用户在平台i和j上交易获得的效用。并假设每个交易平台双方用户数量之和为1,即nl1n12=1,n21n22=1其中,上标表示平台的序号,下标表示边的序号。
在以上的假设下,根据Hotelling模型,两个平台所吸引的用户数量为:
将(7)代入(6),且为了分析的方便,假设每个交易平台上的单个用户的预期交易手数t1=t2=t,则平台的利润函数为:
按照以上相同的假设,假设两个平台对于同边用户收取相同的佣金费,在对称均衡的情况下,单个平台的利润为:
(8)
从公式(8)可以看出,平台的利润函数和平台提品或服务的差异化程度d成正比关系,也就是说,两个平台(期货交易所)的提品或服务的差异化程度对其利润的大小是存在影响的,且差异化程度越大,交易所的利润越高。因此,在当今并购浪潮汹涌的竞争格局下,交易所应该推出多品种、提供多种服务来提高其竞争能力。
1.1长尾理论。
2004年10月,ChrisAnderson(克里斯.安德森)最早提出“长尾”一词,用于反应亚马逊和Netflix等网站的经济和商业模式,当时的“长尾”作为的是统计学中幂律(PowerLaws)和帕累托分布(Paretodistributions)特征的一个口语化表达。ChrisAnderson(2006)提出,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即使是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也可以和那些数量不多的热卖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
1.2长尾市场。
长尾市场又名“利基市场”,“利基”一词是英文“Niche”的音译,意为拾遗补缺或见缝插针。PhilipKotler(菲利普•科特勒,2012)在《营销管理》提一书中提出“利基”是更窄地确定某部分群体,这是一个小市场并且它的需要没有被服务好,或者说“有获取利益的基础”。
1.3长尾产品。
根据长尾理论,处于尾部、需求量非旺盛或销售量不畅的产品就是长尾产品。Lew&AlanA(2008)认为在信息不流通的年代,它们往往是被封尘的产品,当信息对称的时候,能够展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
2.长尾理论的运用情况。
由于长尾理论是网络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理论,其源于描述网站的商业和经济模式。因此该理论首先用于描述网络娱乐和广告媒体市场时,就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有学者认为,此理论只适用于数字产业和电子商务等借助计算机技术发展的行业。经过发展,学者们尝试将此理论进行推广,推广到其他行业。时小侬(2010)发现银行业通过引入长尾理论,对其信用卡业务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提出招商银行通过运用长尾理论,创新营销策略,成功让自己信用卡成为中国首个盈利的银行。相继有学者将这一理论运用到了中小企业物流发展路径、现代客户关系管理以及电视产品组合等领域。基于此,本文将“长尾理论”运用到电影领域,基于“长尾理论”对其市场营销渠道进行探讨。
二、中国电影长尾产生的原因
ChrisAnderson在2004年提出长尾理论时,指出长尾的价值就在于“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就可以和那些数量不多的热卖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1]”。既然长尾价值之一就是要关注渠道是否能够支持起长尾效应,从而使滞销或者不盈利的长尾产品变为盈利产品,让这部分市场变成“利基市场”。那笔者就从中国电影营销渠道入手,分析在中国电影的营销渠道中,是否存在着长尾?或者说中国电影行业现有营销渠道中亏损的电影制品是否属于长尾产品?文章先从中国电影行业的产业价值链来分析。中国国产电影的营销渠道为:影院、DVD、网络/手机/MP4/新媒体和电视。据统计,中国国产电影的票房总收入中,90%来自影院这一营销渠道。这说明,其他营销渠道国产电影的播放情况并不为零。假如以票房收入为纵坐标,以营销渠道排名为横坐标,就能看出有一条“长尾”,这就是统计中的“长尾分布”。依据这一统计结果,说明国产电影营销渠道中,确实存在着长尾现象。DVD、网络/手机/MP4/新媒体、电视这些营销渠道,正是电影营销渠道长尾现象的构成元素。此外,电影营销渠道中的“二八”现象,说明了中国电影市场的营销渠道问题正是中国电影面临问题的原因所在,营销渠道也是电影产业产生长尾的重要原因。也正是营销渠道这一问题,让其他渠道将有可能承担起让“长尾”部分中的产品转变为长尾产品的可能行。
三、中国电影长尾产品类型
通过对电影行业的营销渠道进行分析,发现在我国国产电影营销渠道中确实存在长尾现象,也就意味着用长尾理论分析电影产品具有可行性。根据有关学者对电视长尾产品的分类方法,将电影产品的长尾类型分为类型长尾、趣味长尾和时间长尾。
1.类型长尾。
中国国产电影按照其表现形式,分为商业片、艺术片和纪录片。根据中国目前的院线上映情况,发现商业电影无疑成为了“二八定律”的有力佐证,商业电影在各影院中基本上是垄断了屏幕。除了特殊推广外,目前还没有记录片主动上到影片的播放计划中。中国国产电影每年年均没有上映的电影接近400部,满足了长尾理论足够巨大的存储的要求,网络营销渠道的使用,又创造了流通渠道足够大的条件。这些没有在影院上映的电影,变成了绝对的长尾产品。
2.趣味长尾。
随着观众的欣赏趣味不断变化,对不同内容类型电影的喜爱程度也不断发生着变化。动作、科幻、喜剧、爱情和文艺等等类型,时而受到观众的喜爱,时而受到冷落。一段时间处于曲线顶端的巨片,随着观众欣赏兴趣的变化,也会渐渐远离顶端,滑入到长尾中,变为长尾产品。曾今深受观众追捧的“无厘头”喜剧的发展历程,无疑是对此现象的有力说明。
3.时间长尾。
实践证明,某部电影长期占领票房首位的情况基本不存在。这使得一部电影在院线播放的时间也越来越短,即便是轰动一时的巨片,其独领的时间也只有短短的几天。随着新影片的涌现,这些曾今辉煌一时的影片,不可避免的跌入了长尾之中。由于电影院线的供需不平衡,大量的电影基本上不可能有复播的机会。随着时间的累积,大量的影片在长尾端聚集。
四、长尾效应拓宽电影市场营销渠道需要的条件
电影产品转变为长尾产品后,要实现长尾效应,即这些产品成功转化成“利基”,形成“利基市场”,需要几个要素的推动。
1.长尾产品的推动力量。
根据长尾理论,处于长尾部分的产品,其市场总量超过热门产品市场总量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接触消费者。互联网不仅是普及的传播工具,而且能降低消费者的接触成本。无法在影院上映的影片或者无法重映的影片,能够在互联网上被观众轻松找到,且成本低廉。通过互联网的推动,让长尾部分的产品突围有了力量源泉。
2.突破消费者的“区域限制”。
截止到目前,国产电影2014年票房已经超过228亿元,现在正朝着280亿元大关迈进。相关研究者认为,2014年的中国电影票房持续快速增长的关键之一得力于中国电影银幕的高速增长。而以我国已有人口总量计算,现阶段6亿城镇人口,平均40万人才能有一座影院,平均15万人拥有一块银幕,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是巨大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区域的限制,导致以院线为主要营销渠道的影片,不能有效的覆盖观众群体。网络营销渠道不仅能突破“区域限制”带来的影响,还能对目标消费者进行有效覆盖。
3.广泛的参与者。
经麦肯锡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6.32亿,其中每天平均观看网络视频达2.84亿人次,人均每天观看网络视频的时间约2小时,观看网络视频的时间已赶超在电视上花费的时间——每天约1.8小时。巨大的网民总量,为网络营销渠道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基础。于去年兴起的“微电影”,更是将电影市场的各种目光聚集到了网络,各类视频网站及业内人士将发展转向了网络电影。随着草根阶级的加入和各种自娱自乐“电影”的推出,让网络这个营销渠道的巨大潜力展示在众人面前,为电影在这一渠道的发展注入了直接的动力。
4.广告商等利益共同体的推动。
广告商们逐渐转向网络的原因之一是来自电视广告强大的价格压力。比如CCTV-1,短达10秒的广告其播放价格却高达两万左右,而CCTN-1晚间八点左右(黄金时段)的广告更是则高达13万左右。相比之下,在电影中植入广告,投入的费用不仅比电视广告低廉,而且传播效果不比电视差。此外,电视广告的连续播出需要持续投入费用来维持,而在电影中植入广告,只需一次投放就能随着电影的不断播放得到传播。因此,那些由于营销渠道无法上映或者无法重映而跌入长尾的产品,对广告商来说都是有植入价值的。正是这些利益群体的推动,使得电影在网络中实现长尾效应是颇具可行性的事情。
五、利用长尾理论拓宽营销渠道的启示
1.善于利用长尾。
对于众多电影的制片商和发行商来说,受营销渠道的限制,他们的电影产品是无法通过影院上映的,这部分电影产品注定会进入到长尾中。发行商应该明白,长尾中的产品拥有足够的数量,其利润总额也是巨大的。因此应重视网络营销渠道,针对网络观众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网络推广及播放策略,采取有别于院线推广的差异化战略,通过差异化取胜。
2.愿意选择长尾。
根据“二八定律”,停留在长尾的影片意味着观众的漠视、广告商的冷淡、投资的损失。但是,大部分的影片确实别无选择的只能呆在长尾中。不过也应该看到,这部分影片通过网络转变为长尾产品后,被播放的机会更多,播放周期更长。ChrisAnderson的研究显示,非热门的DVD在网上的流行速度是网下的3倍多。一些电影虽然不能创造票房,但是同样能在网上引起观众关注,从而影响观众的情绪,让观众产生后续行为,广告商同样愿意把钱投给这样的电影。因此,没有必要所有的影片都非得挤到院线去,做好自己的定位,充分覆盖长尾的观众,选择拉长拉粗自己的长尾是理智的选择。
3.正确认识长尾理论。
长尾理论提出后,许多学者认为是对传统“二八定律”的颠覆,并以此推论,把长尾理论作为颠覆传统战略思维的圣经。经过相关学者研究,也有学者认为长尾理论是个错误的理论。哈佛商学院市场营销学教授AnitaElberse(安妮塔•埃尔贝斯)就对此进行了实证研究,让大家对长尾理论有了新的认识。因此,我们需要对长尾理论有正确的认识。长尾理论是在一个信息平台上对现有市场做再次细分和定位,用其分析中国电影市场营销渠道不是要求抛弃影院观众这部分市场。影片经营者不能由于“长尾理论”的存在,而由此对“二八理论”全盘否定,应该认识到“长尾理论”只是一个补充。“长尾理论”是用来提醒经营者们关注长尾商品,不是要经营者忽略热门商品的存在,而且“长尾理论”也给经营者提供一个新的营销思路:在特定的消费市场,我们完全可以走一条新路来开发新的利润点。
六、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电影长尾效应的实现与利用离不开网络这个平台,在目前中国国内的网络运营中,面临不少的挑战。其中最大的威胁来自盗版影片的泛滥。一方面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或者是监管成本的高昂,另一方面是由于国人法制意识淡薄。因此,电影投资人通过卖给网络媒体网站盈利的途径受到了削弱,一定程度影响了电影市场的长尾效应。面对这样的挑战,建议从以下方面应对:
1.与网站运营商联合。
网站运营商需要生存,点击量是其生存基础。电影在其网站的投放与宣传,一方面给网站带来点击量,另一方面给电影供应商提供了营销渠道保证。两者互利合作,共同保护自己的利益。
2.组建自己的网络视频播放网站。
相对于其他受制第三方的营销渠道来说,电影供应商组建自己的视频播放网站,能够将营销渠道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将自身利益最大化。
3.关注电影衍生市场。
电影市场长尾产品要盈利,就需要大量的网络消费者。既然盗版无法阻止,干脆免费放开网络播放版权,让消费者有尽量多的几率接触该影片。电影供应商通过关注电影衍生品市场,通过网络的传播让衍生品繁荣。例如像电影的同名小说、玩具、收藏纪念光碟等。
据报道,该公司1998年起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美国产的某种酶,而这种酶乃是从猪内脏提取的。人口近二亿的印尼国民的80%~90%是伊斯兰教徒,印尼市场出售的食品都要贴有伊斯兰教徒可以食用的标志。2000年9月,该公司再次申请可食用标志时,被指出使用不合法的酶,并受到当局劝告,要其自行回收上市的不合法产品。然而该家公司只更换了生产环节的酶,没有在流通环节上采取行动,以至于发展到被公开指责并被公开要求回收其产品的地步。数日后,印尼总统及当地大学的教授先后发表最终产品无问题的见解,社长等人被释放,工厂在更换酶之后重新开工,事件表面上看似乎已得到解决。
然而各种现象表明,此事引起的严重后果远未结束:味素产品在事件后迅速从各家超市、商店包括街头小卖铺里消失;有些市民在听到广播后,将已买的味素当作垃圾扔掉;在印尼首都雅加达,一些愤怒的人举行抗议游行并在寺院前当众焚烧味素包装袋(注2)。据报道,该公司四种产品年产约4万吨、其中90%在当地消费。这样,即使是短暂时期内的停止销售,也可推知其损失相当严重。此外,味素产品在其他伊斯兰国家的销售亦受到影响,在东京证券市场上,日本味素总公司的股票价格也在事件之后暴跌(注3)。
日本味素公司在全球拥有多家分公司,它1969年进入印尼市场、其产品在印尼调味料市场销售量占首位,在印尼生产的味素产品产量约占味素公司全球产量的十分之一。然而拥有长期在其他国度生产、销售、经营经验的公司,为什么还会产生此类问题?事件之后,各种推测假说纷纷出台,这里无意去一一辨别。作为非直接经营者的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去苦虑今后的具体经营方针或对策,而是应当从这件事的发生背景去重新认识开发异文化国度的经济市场和进行异文化交流时应注意的问题。
二事件告诉我们什么
今日世界每天都发生着人员的互动、文化的互相接触。尤其是经济方面的交往,几乎象一日三餐一样平常和频繁。人们会把他国持有的信仰或各种习俗作为“奇风异俗”来介绍,但是有多少自诩为文明国、先进国的国民们平等地把这些习俗和信仰看作是同一地球成员所拥有的一种文化而加以真正的尊重呢?不会平等地看待其他国度的文化而企图去接近或进入这个文化,就会在这些异文化氛围里开展经济活动时碰到异文化交流潜在的巨大暗礁。
由于没有机会去当地做调查,无从得知今日印尼的市场和印尼国民们日常餐饮以及家庭餐桌上的状况,也无从得知味素产品几时东山再起重建国民对其产品的信赖、重振当年雄威。但是凭借文化研究者的知觉,有一点可以指出,那就是欲卷土重来,实是“任重道远”之事。因为该公司不只是简单地违反了该国家的生活习惯,它所犯的过错是触犯了其国民的信仰、伤害了持有异文化的消费者们对其产品以及对产品背后的文化的信赖,因而是致命的。
这件事表明日本企业对其进入的国外社会理解度尚不足,其原因之一是过高估计了自己对该地区文化的认识能力。企业用自己的尺度衡量,认为已达到对异文化的理解。而该地区的文化亦用自己的文化尺度衡量,对日本企业认识异文化的评价是不合格,并且这种评价以文化冲突导致经济问题的最坏形式来表达。异文化理解度的差异将会导致经济交流的失败,这对欲在21世纪开发异文化经济市场或者准备进行异文化交流的企业或国家、民族集团来说,无疑是一个莫大的教训。
从欧美起步的现代文明,总是以自己的文化为标准衡量其他的文化,从而持有优越感。然而其他文化的拥有者们也往往以自己的文化为基准,衡量他者的文化。即使是承认欧美文明的先进、主动引进其文化或者努力向其看齐的国家或民族,也未必就会完全丢弃自己的原有文化和民族自尊。当今世界上现存的多种文化都欲在21世纪的地球上获得生存的空间,文化个性的强调与重视,将是21世纪文化的一个特性。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企业仅仅带着经济目标和经济头脑进入另一国家或民族的异文化区域,而不在事先尽可能地理解那里的文化,则不仅无法顺利开展经济活动、获得经济利益,还会碰到异文化的厚重墙壁上,卷入源于文化的误解或纠纷之漩涡,最终招致经济损失甚至引起两种文化间的重大社会问题。
对企业来说,海外经济市场是极富魅力的。但是,进出于海外各国的企业如果只有经济眼光,则会掉入看不见的异文化陷阱。国际经济市场的开发,应警惕伴随经济活动的异文化交往的暗礁。这是味素事件告诉我们的教训。
三异文化理解的尺度:中日文化之例
中国与日本,隔海相对。两国之间有着漫长的历史关联,无论文字、饮食还是居住、穿着诸习俗都可以找出千丝万缕的关系。出于这种文化背景,两国之间存在着一种模糊的、不成明文但已经渗入很深的意识:相互的文化理解度似乎已经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彼此间已不存在文化再认识问题。日本的文化皆从中国传入,两文化之间极为相似,持有这种错觉的人在日本和中国似乎都不是少数。对中日文化的叙述也多停留在描述眼前可见的相同相似的现象上。而实际上,中日之间因文化意识和习俗的不同而招致误解的各类“小事件”今日仍频频不绝。这类误解“事件”的频发和错误认识的积累,小则伤害个人间的交往,中则影响企业的经济运营,大则损害国民形象、甚至会造成民族间的隔阂。限于时间,本文不做理论分析,以下仅从生活习俗方面举若干事例。
颜色――日中两国对颜色的认识有着分歧。日本将红白双色用于喜庆场面、把黑色服装视为正式礼服,白色则代表神圣和洁净。因此,生日贺礼或病愈庆贺、贺升迁、升学以及婚礼贺喜时,都会有红白双色彩带装饰的礼物;婚礼时也会看到许多着黑西服戴白领带或黑色和服的人。
倘若着黑服出席中国人的婚礼,或以红白双色装饰贺礼,如果贺礼的受礼方或婚礼当事人对日本文化毫无了解,其心情可想而知。当然,若受礼方是重要的企业合作伙伴或重要的客户的话,其后的交易也许会令人担心。
数字――中国有“四平八稳”、“四六成双”之说,用具多以四个为一套。而日本忌其与“死”同音而极力避之。茶杯、水杯或饭碗都是五个为一套,块茎类青菜或水果遇到四至六的数时,也一般改为五个一盒或一袋。向日本友人赠送4件一套的礼品,也许他会稍感惊讶;如果面向日本市场销售产品,4个一套的国内程式也需要改变。
在日本,9也因其发音与“苦”相同而不大受欢迎。另外,婚礼时庆贺二人结为“一个”家庭,形成“一个”共同体,因此要极力避免2的出现,认为这意味着二人会分手。即使贺礼金额数字为二万日元时,也要备成面额一万和面额五千日元共三张纸钞。若按照中国习惯,送上“成双成对”的贺礼或意在贺新婚夫妇天长日久而特意将贺礼金额备为“99”、“499”、“999”时,就可能已经撞上异文化的暗礁了。当然,与4、9这些数字相连的庆贺类产品在日本文化氛围里的销售也需要动动脑筋。
其他――日本自明治五年起,将阴阳历合一,传统年节基本转为按阳历举行,(有一部份按阳历推迟一个月举行)。今日日本国内使用的挂历大部分只印有阳历。但是,中国至今仍然保持阴历和阳历双轴运转方式。不了解这一差异的日本大学生于阳历新年日本的“正月”期间专程前往中国欲看中国的正月情形却失望而归;阳历的7月7日特意向中国的留学生问候:“今天是七夕,……”不想得到的回答却是“今天是纪念日!”当然,预期的一场有关习俗的对话也就此打住了。当然,只印有阳历的日本产的挂历,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量也会有限吧。
此外,结婚、乔迁贺喜、新居落成以及祝寿时,中国人避免“送钟”,赠送龟或猫头鹰也不宜于中国文化氛围。
日本国民相互赠送日常生活消耗品为的是不会使受礼方感到接受了弃之可惜之物,但是挂面或小咸菜类在中国未被列入礼品名单;极小的物品会使人感到是“小恩小惠”或“小气”;接受毛巾或洗衣粉类“礼物”的中国民众,会发问“是不是觉得我们脏?”
在日本,按照中国习惯去过于关心他人有时会被认为是干涉隐私;在中国,按照日本习俗出于尊重他人隐私而保持距离,有时会被认为是冷淡。……
不了解中日两国文化的相异之处以及在日常生活细节方面的表现和两种文化交往时的注意事项,则会出现上类文化小冲突。以上事例仅仅是与生活意识、习俗相关的例子,属于文化冲突的浅表层次。倘若触及民族自尊、民族信仰、文化禁忌诸问题,导致的则不是一朝一夕的不满或不解,包括经济在内的各方面都难免受影响。这也对中·日民俗研究者提出了课题:如何将研究成果还原于社会、为两国民间文化交往提供正确的知识。
列举上述事例的目的在于说明:相距遥远的两种文化的深入理解的确不是件易事,相近的文化之间亦存在着流于肤浅理解、真正深入理解难的问题。异文化理解度的自我判断与频频发生的误解,说明真正认识一种文化之难、轻信自我判断基准的危险性。
同时说明要深入理解一种文化,需要极大的时间和人力的投入,其中民俗学科大有发挥空间。
味素事件并不仅仅是日本文化与伊斯兰信仰间的冲突,不能用两种文化相差太大作为解脱之辞。人类集团的活动,无疑都带有其文化背景。对待事物的态度与解释则表现出信仰的不同。过于相信现代化科学技术和自己的经济能力,轻易地将对方的行为视为迷信、非文明等,这种带偏见的文化认识尺度是导致异文化经济交往失败的所在。对从事多种文化研究的人们来说,这个事件提出了如何确定“文化相互理解和认识的尺度”这一问题。这种尺度应当具有广泛的通用性,无论国家相距远近,文化上是否有关联,都可以依照同一种尺度相互衡量以及自我检验,以保证能用较客观的态度看人看己。这种尺度应包括这样一些基本要素:不盲听妄信、不轻易对他文化下结论;抛弃文化优越感、克服文化偏见、尊重其他文化的意识;等等。
要达到不同文化之间的深入理解,不仅需要企业有意识地努力,还需要有相当量的对异文化的正确解释与分析,后者是需要文化研究者完成的重要使命。对开发国际经济市场的企业来说,何种程度的理解才是真正的理解即客观的衡量尺度问题,怎样才能达到这种真正的理解即社会科学向经济界提供参考的学术可能性问题,这些都是文化研究者面临的课题。
四国际经济市场开发与民俗学的作用
现代经济、国际市场与民俗学,在一般人看来,似乎是相距甚远毫不相干的领域。但是,发生于21世纪初始的经济界的事件,为民俗学科指出了在21世纪的新的活动空间。
要使企业进入国际经济市场,首先需要掌握政治、经济、历史、社会等多方面的综合信息。文化氛围的异同也是不可忽略的要素。民族文化的禁忌、民间信仰、生活习俗的异同等等,处理不好有时会成为毁坏相互信赖关系的导火索。
中国有句古话,要“入乡随俗”。而在今日社会,需要事先问其俗、知其俗,然后才能在“入乡”后顺利地“随俗”。企业是盈利单位,它以经济运营为主要目标。一般中小企业无力安置专人或设置专门研究异文化的部门。以研究各“乡”之“俗”、即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民俗学科,在积极开发国际市场的经济界恰恰可以发挥作用。民俗学关于他国、他民族习俗、信仰、文化特征的研究成果,可以成为企业开发新经济市场时的参谋,促进经济界对异文化的客观理解,帮助企业先知其俗再进入其乡以便顺利展开经营工作。
民俗学在追踪研究传统的遗留以及描述农村地区习俗变迁之外,全面深入地把握各民族文化特性,以其作为经济界理解异文化、开发异文化地区经济市场的重要参考资料,这是否可以作为民俗学在21世纪的一个紧迫任务呢?民俗学研究的经济效果,只靠计算民俗用品商店或民俗旅游的营业额是无法化衡量出的。缺乏对异文化理解的国际经济市场开发,只能是构建在沙滩上的城堡。要开发国际经济市场并长久将其维持下去,则需要借助社会科学的力量打好理解当地文化这一经济发展的地基。民俗学研究的经济效益,民俗学在现代社会可以发挥的作用之一,可以体现在经济界文化顾问这一角色上。它并不意味着直接进入经济运营系统,然而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大得多。
积极开发国际市场的经济界,向民俗学者们提供了民俗学在现代社会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可以大展身手的学术空间。新的学术空间也向民俗学科提出了新的要求。民俗学研究要以文化上的“知己知彼”为努力的目标,为了解、把握自·他文化的异同而将研究的视野扩展到同一国内的其他民族文化。在条件允许时积极研究其他国家的民族文化,运用比较研究这面镜子,认识他国文化特征,再反照于自己的民族文化、形成对自己文化的多角度全方位认识。
在异文化地区发展经济,需要对其文化有深刻理解。帮助经济界理解异文化的社会学科之一,是民俗学。这是从一个跨国经济冲突中得到的启示。
2市场营销理论
说起市场的营销学理论,它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不错和显著的成果,这其中就有一些较具影响力和具实用性的一些理念和方法,市场营销学理论中最具实用性的一个方法就是营销组合的策略。所谓营销组合就是将公司作为一种营销的工具,让公司本身从目标的市场中搜寻实际的营销目标的一种经营和销售的手段,有些著名的企业家将公司的这种工具主要概括归纳为四种,那就是产品、产品价格、销售渠道以及产品促销这四种。
3市场营销思想对于人力资源激励的作用
对于企业的市场营销方面而言,我们可以将存在于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激励活动看作是一种营销的手段和活动,那么激励所产生的产品其最为直接的消费者就是企业中员工本身,那么在企业中所有的员工就能够组成一个与激励的产品相互对应的一个庞大的消费者的群体或市场。
3.1激励活动中的产品-员工薪酬+附加的产品
在整个市场的经济中,对于物质的激励而言就主要是通过对价格的控制来进行的。企业中员工的薪酬体系集中和直接的体现了整个企业对员工在物质方面的激励,这个薪酬体系主要是用来吸引更多的人才、保留现有的人才和激励有潜力的人才而设立的。由此可见,将薪酬体系赋予激励的功能是整个企业激励活动的重心和核心所在,也就是说激励活动中最核心的产品就是薪酬。作为整个企业与员工的一种交易,企业员工主要提供的是产品的要素,这主要包括有员工的体力劳动、专业和技术方面以及管理和货币的投资等等,而企业与员工的交换就不仅是付给员工的薪酬和收益,这些只是企业的核心产品,除了核心产品之外,还包括有企业的附加产品,像员工工作的环境、对公司所有员工的管理制度以及人际关系和整个企业的形象、员工与员工、员工与上级领导之间的沟通协作以及个人的发展机会等等这都属于是企业的附加产品。因此,对于整个企业而言,他们提供给员工的激励就是这些核心的和附加的产品的组合。那么在激励活动中,员工的薪酬是最核心的产品,而员工工作的环境、人际发展关系以及与领导和同级之间的沟通合作、企业对员工进行的培训、企业的形象和个人的发展机会这些都是激励活动中产生的附加产品。
3.2对于激励所产生的产品进行细分
在市场的营销过程当中,作为一个企业而言,它是不可能对市场中全体的顾客做到完全的满足的。因为市场中的顾客较多且他们的需求又不尽相同,企业必须要做到辨认并为其分配最为有效的服务,这就要求企业对激励活动所产生的产品进行市场的细分。企业要根据顾客的不同需求以及不同消费者的市场影响因素对整个市场进行细分细化。对营销进行细分从而最大程度的满足不同顾客的不同需求。企业在激励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激励所产生的最为直接的消费者就是员工本身,那么在员工所组成的整个庞大的消费市场中,不同的员工就会产品各种各样的需求,那么同样的激励策略作用在他们身上所呈现的效果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激励是一个员工的主观感受,是内部的原因,要想将激励的功能发挥的尽善尽美,就必须要使得激励具备有针对性,使得激励更能做到因人而异。
3.3激励中所应用的定价策略
在市场的营销组合当中,能够使得企业产生收入的重要因素就是价格。因为价格在市场营销的组合中是最为灵活的因素,价格的变动是非常快的与产品的特征和所销售的渠道有多不同。员工的薪酬作为激励产品中的核心,因此对于企业激励产品的定价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主要取决于员工薪酬和企业投资方面的收益以及付款的方式等等。对于员工的薪酬而言,主要是以人为本,企业可以在定价的策略上施以一些有效的方法,使得员工的薪酬制度能够更加的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
市场经济的特征在于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基于市场机制的自发性和交易性,任何一个经济主体都必须依靠信用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联系。市场是由一个个交易构建起来的,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维护都离不开信用的建设性作用。贸易的繁荣需要两个条件,即贸易自由和合同可靠性,这只会存在于信任和公正占主导地位的社会。[1]信用是交易的前提,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于是信用便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前提与基础。随着交易的复杂化、普遍化,以信用为基础构成了日益拓展的市场秩序。“信用制度成为市场经济现代模式的最核心的一项制度,并足以支撑人类合作秩序的不断扩展”。[2]
一、信用概念的厘清
信用一词源于拉丁语Credere,意为信任。它在罗马法中的对应概念是拉丁语Fides及Bonafides。Fides有信任、信义、诚实的含义,与英语中Faith、Confidence、Trust、Honesty等词的意思基本一致或相近。[3]信用与信任密切相关。信任(trust)是人类的一种情感(passion),也是人类的一种风险性行动。[4]它总与预期、风险、理性与感性、相互关系等概念相连,戴维·J·弗里切认为,信任由可预见性、可依靠性和信赖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可预见性指人们可以预料到将来发生的各种情况,避免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可依靠性提供保证,确定可以相信一个人,他(她)将按所期望的去做;信赖是相信一个人会一直是可预见和可依靠的。[5]近代西方学者把信任关系视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因素。社会学家们,如齐美尔(Simmel)、涂尔干(Drkheim)、韦伯(Weber)等认为,信任是社会组织的粘合剂,是一个社会凝聚力的基础。卢曼把信任视为对付经济或社会复杂系统中不确定性的重要手段,认为信任将使社会应对复杂性的潜力得以发展。
“信用”一词在《辞海》里有多重含义:一为“以诚信任用人;信任使用”;二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为“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信用概念的多义性使之往往在多种意义上被各学科使用,主要可以被区分为经济上的“信用”概念、伦理上的“信用”概念以及法律上的“信用”概念。
经济上的信用,也称为交易信用,是指投下货币后,到底是否生出利润暂且不论,其货币在一定期间后用等价交换关系可以被取回的关系。本来应该同时等价交换的关系的东西,用前期贷款的形式被转化为不同时的等价交换关系。[6]香港饶余庆先生认为,信用包含债权和债务关系,其根据是授信人对受信人偿还之信心。从经济的角度考察,信用是市场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共生物,与商品交换、货币经济不可分割,正如马克思所言,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随着交易关系的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形式更为复杂多样,根据用途的不同,可分为三种:一是商业信用,指在流通过程中,为了节约或限制流通时间、手续、费用等,在赊账形式的情况下,商品和对价形成不同时交换的关系;二是生产信用,指在生产过程中,把闲置资本集中于自己的银行,为了产业资本的生产过程而投入货币的钱其贷款;三是消费信用,指在投下资本生不出利润的消费过程中,让消费者用贷款或赊账的形式,形成不同时交换的关系。[7]根据主体不同,可分为四种:一是政府信用,即以政府为授信主体而产生的信用关系;二是银行信用,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授信主体,以货币为经营对象而发生的信用关系;三是企业信用,包括商品赊销、发行债券或其他融资手段;四是个人信用。
伦理上的信用,是指一种诚实无欺、言行一致的德性以及道德义务,如“信近于义,言可覆也”。当然,伦理信用与交易信用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交易信用的关系建构了市场经济秩序的主体,伦理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其不仅仅是一种道德标准,而且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支持性资源。交易信用仅仅单纯依靠法律保障是不足的,法律与契约都存在着执行成本和不确定性的缺陷,伦理信用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功能。菲兰格利甚至将信用看作“第二种货币”。弗兰西斯·福山从信任与经济繁荣着眼,认为建立在宗教、传统等文化机制之上的信任构成一个国家的社会资本,信任度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规模及国家竞争力。“尽管契约与私利是人们结合在一起的重要因素,但是最有效的组织都是建立在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观的群体之上的。这些群体不需要具体周密的契约和规范其关系的立法制度,因为道德上的默契为群体成员的相互信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8]
法律上的信用,也在不同意义上被使用,大致有如下含义:
其一,作为道德伦理意义上的信用。民法基本原则之一的诚实信用原则(Bonafides),被现代民法尊为“帝王条款”,即是道德准则在法律中的体现,“诚信原则以‘善意及衡平’为内容。对于私法,可给予以道德的要素,是法律渐次近于伦理观念”[9]。
其二,作为一种人格利益的信用,即民法上的信用权。信用是指对一个人(自然人和法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尤其是偿债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布莱克法律辞典》将其定义为“企业或个人及时借款或获得商品的能力,是特定出借人等债权人或其他权利人一方对于对方有关偿债力和可靠性所持肯定性意见的结果”。[10]如德国民法典第824条将信用权规定为人格权予以保护。信用权是一种人格信用,该信用作为一种对于当事人资质的社会评价,通过信用评级制度已经信息化、制度化。此外,与信用联系密切的信赖等观念在法律也多有涉及,如信赖利益的保护、缔约过失责任、附随义务以及英美法上的允诺不得反悔原则(estoppel)等等,但此种信赖保护的法律原理与信用的本义有所不同。
其三,作为经济上的交易信用而使用。信用是一种不同时的交换关系,在法律上只能表现为“债权”、“债务”关系,[11]债权本质上即为“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信用通常与Credit为同义语,信用(Credit)的原始意思即为:我给与信任(IPlaceTrust)。[12]债权人即为授信人,是信用的供给方;债务人则为受信人,是信用的需求方。当然,债与信用毕竟并非内涵完全一致的概念,债权包括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意定之债,主要为合同债权,是交易信用的法律化,具有“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的功能;而法定之债中的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返还之债等,旨在补偿损害和恢复原状,而非创设交易上的信用,不具有信用的功能。因此,作为一种经济上的交易信用,信用只是与意定之债具有同义关系。特别是金融领域的金钱债权中,信用一语得到广泛应用。
二、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所谓“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的命题,此处所指的信用并非泛泛的广义上的信用,而是主要指经济上的交易信用,表现在法律上则为债权债务关系,即“以协议或契约为保障的不同时间间隔下的经济交易行为”。信用的构成有权利义务、流通工具、交易对象、时间间隔四个因素。信用形式的转化就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化和消长。信用具有代替货币流通、节约流通费用、提供金融资产等效应。[13]当然,经济信用作为一种法权关系和制度安排必须以伦理信用为道德基础才得以普遍确立。
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信用是在人格独立、地位平等、交易自由的市场经济上形成的,信用与市场经济是密不可分的一对孪生兄弟,两者是一个共生的过程。西方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其自身就是一个伦理的过程,是对他人平等人格的承认与尊重,其伦理世界是以此为存在前提的。[14]市场经济与信用息息相关,其内在的契合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第一,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
市场经济承认市场主体利益诉求和独立财产的合法性,不得侵害他人利益和财产。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分工。社会分工使得市场主体根据其“比较优势”决定其生产,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其生产的产品不适以自己使用、消费为目的,而是旨在交换实现其货币价值。休谟认为,物品的交换以及服务和行为的交换,对我们双方都有利益,但为别人服务大都并非出自真正的好意,而是出自他将会报答我的服务,因此,凡涉及一切物品、服务和行为的交往,若要达到互利的结果,就需相互信任和信托。[15]市场经济体制下财产的分立和社会分工的复杂和细致性,决定了法律无法通过指令性的计划调整资源配置,因此必须以契约的方式确定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由此产生了交易各方相互提供信用的活动,反映在法律上即为“契约自由”和“契约必须信守”的原则。
第二,交易信用的出现与债权的形成。
早期的商品交易,往往以物易物,或为现货交易,即时清结,交易的发生与完成结合为一体,交易的缔结和履行瞬时完成,时空因素不会对交易产生影响,故不存在信用问题,信用没有用武之地。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始的易物交易逐渐萎缩,物物相易必须交易双方对方提供的货物同时需求,这使得交易很难顺利达成。依照主流经济学的观点,物物交易中的需求双重耦合困难是货币产生的重要条件。易物交易的衰落使得商品的一般等价物——货币横空出世。货币的出现使买卖过程分离,商品于是有了价格,使千差万别、性质各异、不具有可比性的商品具有了交易的基础,商品交易突破了狭隘的地域限制,在任何不特定的主体之间得以普遍化,从而形成一个统一市场及维护市场运行的法律制度。在交易中缔约与履行的时空分离,也导致债的观念出现,成为一种“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例如古罗马早期,市场交易尚不发达,交易观念尚未开化,财产秩序以归属秩序为主,注重保护财产静的安全。原始的契约与契约的履行紧密结合,并伴随着严格的程序要件,债和诺成契约并未独立、分化出来。在这基础上形成了古代要式买卖和交付(Traditio)制度,例如,古罗马的要式买卖中的曼兮帕蓄(mancipatio)、拟弃诉权(CessioinJure)、耐克逊(nexum)等方式,要式买卖虽具有早期契约的特征,将契约合意与严苛的形式、标的物的转移占有相结合,在外形上形成统一的要式交易行为。[16]在市民法上,要式买卖被看作所有权的取得方法。曼兮帕蓄以特定套语,拟弃诉权以佯为诉讼,耐克逊以神前宣誓、履行铜块和称的方式来完成其合意过程。当然也正是由此,古代交易并未区分当事人合意、债务约束和转移占有的事实行为。债权合意还未与履行行为相分离,即时清结的交易还不足以发生债和信用的问题。其后,由于市场交易发达,财产流通迅速,诺成契约作为真正的契约日益凸显其重要性,交易观念上,“信用”成为一种交易伦理的要求,为大多数人所普遍接受,“契约必须信守”成为自然法的公理,债作为“法律上可期待的信用”也得以制度化、法律化。[17]与之相应,旨在维持信用、创造信用的担保制度作为债权的保障手段,也就应运而生了。
第三,债权在近代社会中逐渐压倒所有权而占据优势地位。
债权(信用)在近代具有重要地位,这可由所有权与债权的在近代社会作用的转变而表现出来。近代中的所有权不再表现为中世纪以利用为中心的财产权体系,实现了所谓“土地的解放”,确立了罗马法以归属为中心的个人主义的所有权理念。在这种组织之下,所有权的作用不再是对物的使用,而是通过对物的支配,实现对人的支配,亦既将财产转化为资本(所谓劳动从属于资本)。要想把所有权资本化并以此支配他人,就必须与各种债权契约相结合。在两者结合过程中,债权色彩日益浓厚,逐渐凌驾于所有权而成为经济的命脉。[18]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言:“只要所有权是对人的力量,只要所有权是借贷债务关系的经济重心,那么它就是资本,无论是劳动契约中的要获取劳动的资本,还是借贷契约中的要用诸劳动的资本。债权的权利和利益的享益如今是所有经济的目的,债权不复是旨在物权或物之享益的手段,而本身就是法律生活的目的。”[19]
第四,伦理信用的发展——信用的普遍化和功利化。
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作为伦理的信用观念脱离了传统社会的“尊尊,亲亲”的“差序格局”,演变为一种符合自然法的普适性的道德标准,成为与市场经济大规模展开相匹配的交易伦理。启蒙思想家们认为,订立的契约必须履行,不履行契约就是不正义,是对自然法的违背。格劳秀斯认为,“遵守契约也是自然法的组成部分。因为在人群中间必然相互限制来建立社会关系,除此而外更无其他方法可以想象得出,因此相互定立契约,从而产生民法。凡人加入一社团,或者舍身为他人服务,无论是明言允诺,还是理所当然”,“有约必践,有害必偿,有罪必罚等,都是自然法”。[20]
信用伦理不仅仅普遍化,而且必须能为大多数人所自愿遵守。在市场经济下,信用也超越了传统礼俗社会中个人心性修养的窠臼,具有了某种功利性价值,而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工具理性。经济学家约翰·穆勒认为,“信用以信任心为根据,信任心推广,每个人藏在身边以备万一的最小额资本亦将有种工具,可以用在生产的用途上”。“如果没有信用,换言之,如果因为一般不安全,因为缺乏信任心,而不常有信用,则有资本但无职业或无必要知识技能而不能亲自营业的人,将不能从资本获得任何利益:他们所有的资产或将歇着不用,或将浪费消减在不熟练的谋利的尝试上”。所以,“设社会则由较良的法律及较良的人的品性,使人互相信任,只自己的品性就可以担保自己不会侵占或瞎用别人的资本,这种利益的收获还会更大得多”。[21]第五,交易信用的法制化。
市场经济与信用、债权、法律和国家息息相关,具有内在的同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在历史上的形成,亦即交易信用的展开,在上层建筑上表现为法律上的债权关系,背后伴随着相应的一个近代的国家和法制的建构过程。黄仁宇先生认为,近代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需要三个因素:资金广泛融通,经理人才不分畛域的使用,技术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讯。(wideextensionofcredit,impersonalmanagement,andpoolingofservicefacilities)这三个因素能够继续展开,全靠信用,而信用则不可能没有法律支持。其展开则各种经济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即所谓该国家可以“在数目字上管理”。[22]此即所谓“农业社会管制的方式为新型商业管制方式所取代”,“全国进入以数目字管理的阶段,自此内部各种因素大体受金融操纵”。[23]
三、我国文化传统中的信用障碍及其改造
我国古代,信用被推崇为一项重要德性。据统计,“信”字在我国古代儒家典籍《论语》中出现了38次之多,仅次于“仁”和“礼”。在孔子的“文、行、忠、信”四教以及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五常中,信占有重要地位。孔子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甚至上升到以德治国的高度,“民无信不立”,“人以致去兵,去食,宁死必信”。但我国传统文化上对信用的强调,主要着眼于私人品德的修养,宗族乡里风俗的醇化和以德治国的礼治要求。其不过是一种农业社会、乡土社会、宗法社会的道德形态,与在平等、自由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普遍交易伦理的信用不同。这种信用并没有建构成市场交易的一种法权关系,在伦理上也没有被抽象为一种普遍的基本道德义务,而往往必须屈从于“尊尊,亲亲”的规范和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安排。严复先生比较东西风俗,指出两种“信”的不同,“西之教平等,故以公治众而贵自由。自由,故贵信果。东之教立纲,故以孝治天下而首尊亲。尊亲,故薄信果”[24]。先生也认为:“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25]有学者认为,诚信不能上升为普遍道德义务是传统儒家道义论的一个薄弱环节,是一个它的阿基里斯之踵。[26]
基于我国文化传统中的信用观的个人化和封闭性,其本身不足以支撑普遍化的市场经济。这是因为人格化的信用本身具有内在的限制,无法突破熟人社会的限制。按照韦伯在《儒教与道德》中的观点,“在中国,由于儒家理论的作用,政治与经济组织形式的性质完全依赖于个人的关系,…中国所有的共同行为都受到纯粹个人的关系、尤其是亲缘关系的包围与制约。从经济观点看,这种人格主义无疑是对客观化的一种限制,同时也是对客观理性化的一种限制。一种主要在特殊主义的关系结构运作的法律有碍于客观化、普遍化和理性化法律的发展,而这意味着难以产生基于普遍化的法律而非个人关系的信用,也无法脱离个人关系去建筑各种经济合作组织。”[27]我国目前的信用匮乏的现状即源于传统的断裂,社会的急剧转型。在我国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打破传统乡土社会的结构,但由于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代替的市场的交换关系,交易信用无从展开,并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的构成实行单位制度,个人被组织在相对封闭的单位中,其交往范围、社会流动与传统的熟人社会颇有类似之处,因此信用失去了产生的土壤。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所导致的社会转型对传统熟人社会之下的个人化的人格信用又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由于中国传统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缺乏普适性的道德标准,不承认平等的主体人格,导致主体在转型的社会中容易成为“利己主义者,却不能成为个人主义者”。[28]以至于转型时期的道德失范已使中国成为一个信用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与信用不足相关的欺诈和犯罪几乎遍布经济生活各个方面,诸如假冒伪劣商品横行、股市“圈钱”、逃废债务、偷税漏税等。
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一个非人格化的结构,它的基础不是人格,而是国家和法律。近代市场经济中,信用的基础是财产,当事人通过对财产权利的安排实现债的担保,而信用的维持、财产的担保都必须国家和法律的相应配套建设和支持,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在其名著《经济史理论》里认为,从习俗经济和指令经济演进为商业经济或“重商主义”,是一个商业的专门化过程的开始,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要有更加非传统和非人格化的结构,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就在于制度性的“非人格化”,即货币、法律和信用。要成功实现这种过渡必须至少要有两个条件:第一,保护产权;第二,维护契约。
契约和信用是市场经济的要素,也是法理文明的基础。西方国家的契约文明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张而出现的广泛的商品交换,使人们摆脱了血缘关系这根“天然的脐带”,转而通过契约关系这根纽带维护和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关系,形成西方的契约文明和契约型社会。这种契约文化反过来又推动了以契约信用为主要形式的信用经济的发展。以往那种借助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特殊信任心理、权利义务关系,均被利益调整下的契约关系所取代,由法律调整的“信用”,完成了其从人伦信用到契约信用、从特殊主义信用到普遍主义信用的过渡。[29]
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信用资源必须要和现代市场经济对接,将其改造为一种以契约为基础,以国家和法律为保障的普遍化的信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形态由农业社会转向商业社会,由乡土社会转向市民社会,由封闭社会转向开放社会,从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债权债务在陌生人之间扩展,熟人社会的人际信用不足以维持,只能依靠制度化、系统化的财产担保和法律强制保障交易信用,从而由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变。
注释:
[1][英]安东尼·帕格顿:“信任毁灭及其经济后果”,载《国外社会学》2000年第3期。
[2]汪丁丁:“回顾金融革命”,载《经济研究》1997年第12期。
[3]参见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古罗马法到现代社会”,载《东吴法学》2000年第1期。
[4][美]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邓方译,社科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99页。
[5]转引自李心合:“信任问题的财务学思考”,载《财贸问题研究》2001年第3期。
[6][日]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7]参见[日]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8][美]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彭志华译,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30—31页。
[9]蔡章麟:“私法上诚实信用原则及其运用”,载郑玉波主编:《民法总则论文选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889页。
[10]参见江平、程合红:“论信用——从古罗马法到现代社会”,载《东吴法学》2000年第1期。
[11]参见[日]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祝娅、王卫军、房兆融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12]林钧跃编著:《企业赊销与信用管理》(上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13]参见曾康霖、王长庚:《信用论》,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
[14]参见[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王志安、梁涛、申政武、李旺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6页。
[15][英]大卫·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61页。
[16]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17]罗马法上债的概念最早源起于对私犯的罚金责任,参见[意]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84页。但只有演化为交易的信用并且由人身拘束醇化为财产责任后,才具有债的意义。
[18]参见[日]我妻荣:《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王书江、张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8—17页。
[19][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64页。
[20]《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9页。
[21][英]约翰×穆勒:《经济学原理》,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77—478页。
[22]参见[美]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40页。
[23][美]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三联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201页。
[24]严复:《严复集》第一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1页。
[25]:《乡土中国》,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6页。
[26]参见何怀宏:《良心论》,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154页。
二、电力营销做好目标市场管理的意义分析
目前,国内许多电力企业都融入了营销理念,目的在于帮助企业在激烈的电力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并获得长远的发展。但是,许多电力企业在具体实施电力营销的过程中出道许多问题,在外部因素、内部因素的影响下,导致电力营销的效果不甚理想。根据相关研究表明,通过将目标市场管理应用在电力营销中,能够有效的提高营销效率。目标市场管理在电力营销中的重要作用不仅局限于此,其重要性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传统的用电营业管理模式将全社会作为管理对象,并没有市场的概念,近年来,对电力体系进行了改革,但是电力营销管理模式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营销策略无法展开、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以及功能不健全等,导致电力营销出现该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对电力市场进行全面的分析,没有明确目标市场,同时也没有按照电力市场规律办事。因此,电力企业想要改变电力营销的现状,就应该实行目标市场管理,认真、全面的对电力市场进行调查与分析,并对现行的营销管理模式进行改进与完善,做好目标市场管理,真正的按照电力市场的规律做好电力营销工作。明确了电力目标,电力企业的营销系统就居次分明,责任也逐渐明确,这样能够充分的调动所有层次电力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并采取有效的营销方式,尽可能的完成电力企业规定的所有经营目标。
三、电力营销做好目标市场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对电力市场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了解。
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电力企业都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来适应市场的转变,由于受到传统电力营销模式的影响,所采取的措施并没有获得显著的效果,主要是因为电力企业并没有对电力市场进行全面的了解。针对该种状况,电力企业应该指派专门的人员对电力市场进行全面的分析,明确电力市场中营销存在的空白部分,调查人员将调查结果总结成报告,并针对电力市场目前的现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与建议。电力企业根据调查人员的调查结果以及改进意见与建议,明确企业的管理目标,并针对不同的方面,制定相应对应的措施进行有规划、有组织的管理,这种具有针对性的电力营销管理措施,能够很好的满足电力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而获得更多电力用户的青睐。
(二)对电力企业的目标市场进行合理的划分。
目标市场的合理划分,是电力营销目标管理实现的核心,之所以称之为目标市场管理,就是按照划分的目标进行细致、科学的管理,如果目标市场划分不科学、不合理,将会直接影响目标市场管理的实施效果。因此,电力市场在了解了电力市场的实际状况之后,应该根据市场的具体状况进行目标市场的划分,划分结束之后采取针对定的措施进行处理,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定期的对目标市场的专业人员进行考核,对于达到甚至是超过目标的专业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业绩不好或者态度消极的专业人员,应该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是辞退,为电力企业留住更多的优秀人才,这对于提高目标管理水平以及电力营销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制定科学、多样的电力营销策略。
传统的电力营销通常采用单一的电力营销模式,这样不能够满足电力市场的实际需求,因此,电力企业应该针对电力目标市场,根据电力市场规律,以市场经济的理念为指导,制定更加科学、多样的电力营销策略。目前,电力企业制定的电力营销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其一,电力优质服务策略,电力优质服务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能够不断的扩大电力销售市场范围;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树立电力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电力企业的知名度、信誉度;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促使电力企业的电力营销人员以更加优秀的电力服务,更加积极主动的为电力用户提供电力服务,获得更多电力用户的青睐;其二,电力价格策略,价格依然是影响用户用电的重要因素,电力企业应该对电力市场进行全面的调查,在分析电力营销成本盈亏的基础上,根据产品制定相应的价格,采取差别定价策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自己优惠折让电价等电力价格策略;其三,电力产品策略,电力企业应该为特殊的电力用户提供不同的电力产品,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特殊冶炼企业等,提供满足供电电压、供电频率以及供电可靠性的电能产品,这样能够迎合不同电力用户的实际需求,不断的开拓电力市场。
一、中国卫星电视的市场结构
目前,我国已有中央、省和副省级、专业频道和境外有限落地4种类别,90余个卫星电视频道,计有中央电视台14个频道和11个省级卫视的单频道覆盖人数超过了4亿,也就是说,如果以覆盖总收视人口的三分之一为标准,在中国卫星电视市场上的竞争者已经达到25个。如果从覆盖率的角度来看,中国卫星电视市场处于有很多竞争者的垄断竞争阶段。但从收视份额来看,情况则有所不同:
表一2005年8月中国11个城市的卫视市场份额
(18:30―24:00)
观察上表可以发现,由卫星电视构成的全国性电视市场,只占全国总收视的三分之一强,而且明显地向少数几个频道集中。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还可以进行市场集中率分析。市场绝对集中率又称CRn指数,它通常用来测量一个市场的集中程度,集中程度越高则垄断程度越高[2]。它的计算公式为:
对于一个特定市场,一般测量4家企业集中率或8家企业的集中率,也就是说,n的取值通常为4或8。根据上表左侧的数据求解:
a)4家企业集中率
CR4=收视份额前四位卫星电视频道总份额/全国性电视市场的收视份额
CR4=0.156363637/0.432727276
CR4=0.361345≈36%
b)8家企业集中率
CR8=收视份额前八位卫星电视频道总份额/全国性电视市场的收视份额
CR8=0.249090909/0.432727276;
CR8=0.57563≈58%
(“全国性电视市场的收视份额”系指由卫星电视组成的全国性电视市场在全国收视总量中的份额)
也就是说,市场份额大的前4家卫视频道占到了整个全国电视市场份额的近4成份额,市场份额大的前8家卫视频道占到了整个全国电视市场份额的近6成份额,前者显示整个市场的集中度比较高,更接近垄断竞争状态,而后者则显示整个市场的集中度相当高,更接近寡头垄断状态。有研究表明,一名观众能够有效收看的频道数在8个左右,实际上,我国电视观众还能收看本省和本市地面电视频道,因此,这里取四家,也就是CR4更为合理。
由于不少省级卫视是省级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上星,它们原本就在本地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如北京卫视在北京市的市场份额达到12%,但它在全国其他地方的市场份额并不高。因此,再计算上表右侧剔除了各家卫星电视在本地的市场份额数据:CR4=0.395403≈40%;CR8=0.629889≈63%(计算方式同上)
可以看出,在剔除了各家省级卫视在本地的市场份额后,市场的集中度显著上升。当然,这种计算方式也有缺憾:它对没有“本地市场”的中央电视台诸频道并不产生任何影响,只是减少了各省级卫视的市场份额)。
折中考虑,通过市场集中度计算所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卫星电视市场处于垄断竞争和寡头竞争的中间状态。
二、中国卫星电视的市场力分析
尽管没有一个能在实际操作中精确度量市场力的公式,但是,经济学家提出了一些描述市场力的方法来帮助理解市场力的如何存在、如何发挥作用,以及其内在逻辑。譬如需求弹性,它的表达式为:
抛开繁琐的定义和公式,其实需求弹性表达的产品或服务对消费者来说不可替代的程度,就电视频道而言,它的节目对观众而言越不可替代、就所有的电视节目的水平而言越更值得看、与看其他电视节目和其他阅读、休闲方式的比较而言更有意思,它的市场力就越大。人们认为电视是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中完成经营活动的:观众付出观看广告的时间,购回欣赏节目的时间,电视台将观众观看广告的时间再出卖给广告商,换回金钱。因此,电视的需求弹性公式可以地写成:E=广告投放量变化的百分比/广告价格变化的百分比
10年来广告主对中央电视台广告标王的狂热争夺,生动地说明了CCTV-1的市场力大小:
表二十年来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标王
安·道尔就表示:“受众是众多媒体公司的主要货币”[4]。因此,电视的需求弹性最后还是应该写为:
E=观众收看节目变化的百分比/广告投放量变化的百分比
它所描述的,是观众愿意花多少时间接受广告以欣赏节目,或者说,观众愿意支付多少观看广告的时间以购买欣赏节目的时间。湖南卫视2005年夏季的“超级女声”节目在全国掀起的热潮,为媒体市场力分析提供了另外一个生动的例证。
这个唱歌选秀节目几乎成了一场全民的狂欢。8月份的11城市收视份额调查表明,湖南卫视的收视份额已经达到3.55%,超过专门播放电视剧的CCTV-8(3.36%)和同样专攻综艺的CCTV-3(3.27%),跃居第二,仅次于CCTV-1(5.45%),超级女声总决赛的随片广告报价高达每15秒11.25万元,超过了CCTV-1黄金时段电视剧最贵的每15秒11万元的广告报价。9月份,湖南卫视播出韩国电视剧《大长今》,虽然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规定被安排在晚上10点的非黄金档,而且广告超量受到观众的广泛抱怨。9月5日的《新闻晨报》就报道了一位上海观众的抱怨:“从晚上10:00开始播,首先要进行一轮赞助商的广告,之后才正式开播。在10:30左右就会再插播广告,广告有将近10多个,要播3.5分钟,之后再播出剧集。到近10:50第一集快播完的时候就又会有广告,等广告结束后就只有片尾曲了。花1个小时看1集,光广告就要看20分钟,实在是太累人了。[5]”但截止于9月17日的统计,其在全国11个样本城市的平均收视率达到4.3%,市场份额达到15%。媒体研究人员感到:“10点档的节目能达到这个收视率,已经相当厉害了。”还有同行表示:“除去自办节目不说,同样电视剧,湖南卫视总能高出同步播出的其他卫视”[6]。
图一湖南卫视全国市场份额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广播影视》、《每日经济新闻》、NielsenMediaResearch收视调查数据整理
“10点档的节目能达到这个收视率,已经相当厉害了”,说明观众愿意为节目等得更晚,付出更贵的时间成本;广告超量说明观众在支付更多的广告时间;“同样电视剧,湖南卫视总能高出同步播出的其他卫视”,说明就频道而言,其他卫视对于湖南卫视的可替代性较弱,也就是说,湖南卫视已经具有较高的市场力水平。湖南卫视能开出和CCTV-1差不多的广告报价,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可以说,从中国卫星电视市场来说,CCTV-1具有不容置疑的市场力,因此虽然广告竞标价格居高不下,大多数标王的最终结果也并不如愿,但还是保持强卖方市场的态势不变。而湖南卫视等少数省级卫视市场力经过多年蓄势,目前也已达到一定水平。
三、影响卫星电视市场力的因素
由于竞争者的进入和替代,会削弱目前的市场力,所以只有存在比较强的进入壁垒时,市场中的企业才能拥有较高水平的市场力。进入壁垒有很多形式,如规模经济、要素壁垒、品牌效应、消费者锁定、网络外延、政府设置的壁垒等[7]。
1、规模经济。当每多生产一个单位产品的成本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降低时,就出现了规模经济。而电视市场的边际成本总是比平均成本低,因此,落地覆盖成为卫星电视竞争的关键也就不难理解了。在这方面,中央电视台尤其是CCTV-1具有其他卫视不可比拟的优势。各地卫视虽然没有中央台的政策资源,主要靠自身努力来进行推广,通过交换、补偿、协议定价、广告分成等方式进入有线电视网络,但从今年初的全国30个中心城市卫星电视入户率调查情况来看,省级卫视的覆盖率已经和中央电视台相差不大:
表三各卫星频道在全国30个中心城市的入户率
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尤其是“网台分离”导致的电视台和有线网络之间利益分离,以及“上星运动”导致的频段资源稀缺,有线落地的情况正在发生新的变化。观察上表可以发现,CCTV-9、CCTV-12和CCTV少儿频道的入户率已经低于大部分省级卫视频道。而对于地方卫视来说,落地的挑战来得更直接。据估算,如今一个卫星电视频道要完成全国市场覆盖,起码需要支付6000万元以上的落地费用,如果再算上上星传输的数百万元费用和数千万元的节目制作费用,一个卫星电视频道的年收入如果在一亿元以下,它为扩大覆盖所增加的边际成本就会大于因此而增加的边际收入,形成规模不经济,从而不得不从全国覆盖的市场中退出。
可以预计,包括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在内,全国卫星电视的覆盖率将在近年出现明显的两极分化。CCTV-1将因其特殊地位和政策优势将保持第一的位置不变,CCTV-2、CCTV-6、CCTV-3、CCTV-5、CCTV-8、CCTV新闻将与湖南卫视、安徽卫视、浙江卫视、上海东方卫视、山东卫视等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也许在某种情况下还会处于劣势——因为中央电视台不可能,也不能够为自己任何一个频道开付费落地的先例——因此,即使是CCTV字号的弱势频道,也可能将和其他没有能积聚起市场力的省级卫视一样,在规模经济的作用下,进入弱者更弱的恶性循环。
2、要素壁垒。要素壁垒是指对于原材料的控制,它也是影响市场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节目就是电视频道的原材料。在中国电视市场,大众最喜欢收看的节目一般有四类:新闻、电视剧、体育、综艺(见图二)。在卫星电视领域,通过采购方式来对要素的垄断,主要体现为新闻、电视剧和体育赛事这三种“原材料”,其原因在于:这三种节目的社会化供给程度最高。电视剧自不待言,如果承认新闻和体育赛事不是由电视台生产出来,而是原本就在那里的,新闻和体育赛事节目的价值本质上也是由新闻和比赛本身的价值而不是阐释、解说和制作技巧来决定的话,新闻和体育赛事的采访转播,也就和电视剧的采购分销没有什么差别。而综艺节目,倒更多地是在电视播出过程中完成生产和销售的,因此,如果说要在综艺节目领域形成垄断,则要靠创新能力和制作能力,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经营能力等“原材料”了。
图二全国79城市节目收视份额2004年1-9月资料来源:央视-索福瑞公司
中央电视台在新闻“硬资源”的绝对优势不容置疑。地方卫视则另辟蹊径,寻找新的“原材料”。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征集全国各地的逸闻趣事,江苏卫视则提出“民生新闻”的概念,努力寻求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台的视野之外的新闻资源。唯一有实力进行正面竞争的,只有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所属东方卫视。它通过与新华社、武警电视宣传中心的合作,尽力争取新闻“硬资源”;同时,通过后期的编辑、制作和组合,也就是东方卫视成立之初提出的“怎么说”[8],来增加说明、分析和评论等“软资源”。不过,由于宣传纪律上对跨行政区域舆论监督的管理,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地方卫视即使在“怎么说”上,其实是很难对中央电视台尤其是CCTV-1构成有效竞争的。当然,新闻节目还有另外一种潜在的“原材料”——议题设置,但议题设置首先要受到“主旋律”的约束,其次这也更需要“规模经济”的支撑。
2003年9月,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以东方卫视为播出平台,用1.5亿元的对外报价买断了2004年开赛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三个赛季的全国性电视播出版权。这是体育赛事“原材料”第一次落入中央电视台之外的地方电视台手中[9]。但由于两个原因,地方卫视很难有更大的进展:首先,2000年1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体育比赛电视报道和转播工作的通知》,将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的统一采购权、定价权、分配权、标准制定权都明确给了中央电视台;其次,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行,还将进一步为中央电视台加强在体育赛事领域的绝对优势提供契机。
这样看来,除中央电视台各频道之外的其他卫星电视能够争夺的垄断资源,只剩下电视剧和综艺节目。因此,全国卫视自觉不自觉,主动或被动地走上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的同质化竞争,就毫不奇怪了。但是,电视剧已经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首先从供片方来说,已经完全市场化、社会化,既可以以单集6、70万元的价格卖给中央电视台,也可以先走全国城市台首轮发行,再卖给省级台和卫视频道;其次,从播出方来说,作为最大众化的节目类型,没有任何电视台会对此掉以轻心,放弃竞争;最后,从购买方——观众来说,口味多变,地域差异大,而且是在数十个电视频道所组成的电视剧超级市场中寻找合乎自己口味的商品,不可能坐等一家“送货上门”。可以说,尽管谁也离不开电视剧的主要支撑,但通过对电视剧资源的垄断来形成在全国电视市场中的市场力,难度和风险系数极高。
最后是综艺节目。这是一个定义含混,外延极大的筐,如今已经不仅是《春节联欢晚会》、《正大综艺》这种综合了唱歌、小品、相声、杂技表演门类的文艺演出,还要包括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真情》、《超级女声》;东方卫视的《莱卡我型我秀》、《今天谁会赢》、《花开中国》、《创智赢家》;CCTV-2的《幸运52》、《开心辞典》、《非常6+1》、《梦想中国》;广西卫视的《寻找金花》;河南卫视的《百姓擂台》;江苏卫视的《情感地带》;安徽卫视的《超级大赢家》、《相约花戏楼》;湖北卫视的《超级星秀场》;江西卫视的《生活新发现》等具有娱乐、休闲、流行、竞技、生活等各种元素在内的,形式多样的,以满足人们休闲需求为主的综合性电视娱乐节目。可见,这一产品满足的是人们娱乐休闲需求,它与另外三种“原材料”的区别在于:它是生产出来的(因此不是新闻资讯和体育赛事),它是由观众一起参与创造的(因此不是电视剧)。因为它主要是靠生产出来的,所以任何电视机构都不具备先天的垄断优势,因为它是需要观众一起参与创造的,国家电视台可能反而缺少优势,诚如李咏所言:“央视是国家大台,这一定位决定其必需代表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审美走向,也决定了央视制作的电视节目必须是大气的、有品位的、时代感强的、民族性强的、符合中国受众收视习惯的”[10],换言之,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在迎合观众的休闲需求上,难免有腾挪不开的地方。这也就是“梦想中国”不敌“超级女声”的原因所在。由于综艺节目较少行政许可和外部资源的垄断特征,最可能成为中国卫星电视市场要素争夺的热点。
3、品牌效应。品牌效应在电视市场中尤其明显:电视频道向观众提供的是了解新信息、领略新知识和享受新娱乐的体验,但是观众无法提前知道他们是不是喜欢这种新体验以及这种新体验对他们有多少价值,观众只有“消费”了电视节目之后,才知道是否需要和值得,对电视频道的另外一方消费者——广告主来说,情况更是这样,他们只能根据过往的经验和数据来进行消费,从而降低付出不可测机会成本的风险。随着上星运动所带来的全国电视市场频道过剩,人们开始意识到:电视也正由节目的购买、制作、播放的竞争阶段,进入到品牌竞争的时代。从2003年开始,各家省级卫视就开始了一股更改频道标识和推广频道定位的热潮,至今未曾降温。但许多看似清楚的频道定位,其实既缺乏市场特点,更缺乏节目内容的支撑,真正能做到特色明显、内容相当的频道,也就是上海东方卫视、重庆卫视、江苏卫视、浙江卫视、安徽卫视、福建东南卫视、广东卫视、旅游卫视、湖南卫视、江西卫视等十来家。而且光就品牌而言,任何一家单打独斗的地方卫视频道,都难以形成与多频道、集团化运作的CCTV相抗衡的影响力。倒是重庆卫视等推出的方言节目,因为其地域和文化的壁垒,倒是有可能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独特的品牌识别和品牌影响。
4、消费者锁定和网络外延。消费者锁定使得原有的消费者继续保持消费,而网络外延使得新的消费者不断加入进来。在电视市场中,消费者锁定可以理解为:观众切换到其他频道可能要付出较高的转换成本,譬如无法进入剧情,重新了解复杂的人物关系。网络外延则可以理解为:当一档节目的观看人数增长到一定的数量时,它的提供公共话题,建立共享空间,增进人际关系的传播学价值就随着观众数量的增加日益增强,这就使得其他还没有观看这个节目的人不断加入进来,形成一个“滚雪球”效应。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电视剧越播越长,而且电视剧的拍摄期间会冒出那么多真真假假的“黑幕”、“绯闻”——因为拉长消费期,可以逐步增加期待,形成话题,增加消费转换的成本,形成消费者锁定,同时产生滚雪球效应,形成网络外延。不过,与通过购买有线电视网络节目包和直播卫星解码卡的中长期消费决策不同,由于遥控器的存在,目前我国电视市场的消费者是极为活跃和易变的,消费者锁定和网络外延所形成的市场力,虽然具有潜在的深远影响,但却是需要靠不断创新来营造和维护的。
四、如何看待卫星电视的市场力
可以预见,随着规模经济、要素争夺、品牌,以及政策影响的作用,2006年中国卫星电视市场少数卫视频道市场力日益增强,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两极分化的趋势将日益显现。如何应对在市场作用下,可能而且是实际上已经初现端倪的卫视频道资源运作与整合,将不仅是各级卫视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将是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研究的课题。
从世界媒体产业的发展来看,媒体市场从垄断竞争走向寡头垄断的趋势明显。虽然传统的观点总是认为竞争越多越好,但也有人发现,“当一家企业支配一个市场时,它的行为就像垄断企业一样:它使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其产量低于完全竞争下的产量。但是,如果它希望保持其地位,主导企业就必须将一部分利润重新投资到新产品的研究和成本更低的新工艺的开发上。依据熊彼特的观点,不完全竞争市场在垄断一方面的缺点——产量的降低——完全可以被垄断利润所资助的研究开发的优点所抵销。”因此,经济学家张五常表示:“要反对的并不是‘垄断’本身,因为它是普遍存在的,合理的经济现象。‘垄断’的成因有多种,包括天赋(如演员)、产品差异、知识产权保护、交易场所分散、人为准入障碍等等。在众多的成因中,我们只反对一种成因,那就是‘人为准入障碍’,换言之,我们只反对通过行政手段设置的行业壁垒。[11]”
由于媒体经济的独特性尤其是媒体产品的公共商品特性,广播电视的公共福利效用并不能完全在市场竞争中达到最大化,而且“市场也不能实现效率意外的其他对社会有利的目标,如维护民主和社会凝聚力。”我国应将研究将现有的事业、企业不分的电视体制分为公共频道和商业频道,分类管理。具体说来,可实行频道特许经营的权证化:公共频道采用招标方式,提供财政资助,商业频道采用拍卖方式,缴纳权证费用,以拍卖所得作为财政资助,从而取得一种制度上的平衡,以保证产业发展和公共目标的协调。
注释:
[1](美)萨缪尔森.《萨缪尔森辞典》.陈迅、白远良译.北京:京华出版社.2001年:180.
[2]陈蕾、李本乾.《中国传媒产业市场结构、行为与绩效分析》.《新闻大学》.2005年秋.
[3](美)S.Charles.Maurice,ChristopherR.Thomas.《管理经济学》.陈章武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365.
[4](英)吉莉安·道尔.《理解传媒经济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9.
[5]邱俪华.观众抱怨<《大长今>广告太长湖南卫视:我们的广告比平时少一半》.《新闻晨报》2005年9月5日.
[6]王永连.《份额竞争时代来临》.《中国广播影视》2005年6月下半月.
[7]《管理经济学》.(美)S.Charles.Maurice,ChristopherR.Thomas著.陈章武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369-372.
[8]王惠蓉.《上海东方卫视:“怎么说”媒介品牌战略批评》.《中国广告》2004年6月.
1.融瓷融券即将拉开序幕
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6年11月1日施行。在该办法中。提出了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有关规定。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明确符合条件的券商Ⅱ丁以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并提出券商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风险控制指标。据悉,证监会机构部也在拟定《证券交易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
2006年2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京召开了融资融券业务专题研讨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黄湘平表示。目前积极推动融资融券业务已具备有利条件。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规则正在制订中,并建议先IPO融资,再推股票质押融资,融资对象首选上证50指标股。而近期上交所也在不同场合印证融资融券业务将成为近期工作重点,由此可以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已经进入实质性准备阶段。
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对证券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国际成熟资本市场都将此作为重要的交易辅助手段,对活跃市场,开拓新的资金来源,强化价值投资理念,发展衍生产品市场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对处于转型中的国内证券市场,其重要的作用在于促进证券业务转型,增加市场资金供给,消化扩容压力以及提供更多的交易创新手段等。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意味着未来国内证券市场股指期货、备兑权证、券商新型理财产品、银行中间产品等金融衍生产品具备推出的基础,有助于构建成熟资本市场,对市场构成的长期利好
2.融资融券交易简介
融资融券存在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是成熟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简单地说,融资就是由券商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为投资者购买证券提供融资。而融券就是做空机制,客户可以从证券公司或者其他专门的信用机构借来证券卖出,在未来的某一时间再到市场上买回证券归还。
3.融资融券交易的特点
(1)融资融券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可以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这就是信用交易的财务杠杆效应。
(2)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存在双重信用关系。第一层次的信用关系存在于投资者与券商之间;第二层次的信用关系存在于券商与证券金融公司或金融市场中资金、证券的拥有者之间。
(3)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以现货交易为原则。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从交割方式角度来讲,其交易方式与现货交易基本一致。融资交易成交后,买卖双方都必须及时结清交割,在交割时买卖双方都以现款或现货进行交割。
4.融资鼬券交易的运作模式
融资融券在世界范围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欧美、中国香港为代表的分散信用模式。由券商等金融机构独立向客户提供;二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集中信用模式,成立专门的证券融资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或通过券商或直接向客户提供。
对于我国融资融券可能采用的模式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采用集中授信的专业融资公司模式。在我国券商多数信用等级较低的情况下,应考虑成立专门金融机构,对券商进行统一的净资本管理和集中授信。这一方面能有效控制融资融券风险;另一方面也能突破证券公司自有资金限额,扩大融资量,将社会合规资金顺利引入股市。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应采用市场化的证券公司直接授信模式。理由是,在目前分业管理条件下,靠一个专业融资公司推动信用证券交易难度大;证券公司实施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和集中交易,能控制融资风险。此外,该模式还能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融资敬率,增强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对监管层此前文件的解读,国内融资融券参考美国模式的可能性很大。这是一种一步到位的做法,同时也遵循国际上融资融券的主流。
5.证券业面临业务转型机遇
融资融券业务展开对证券业提供了重要的业务转型机遇。国内证券公司长期以来以传统经营模式经营。佣金、自营投资等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融资融券业务的展开为证券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平台。
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流通性。据研究。美国和日本的信用交易规模占证券交易金额的比重为l6%一20%,在台湾,这一比例甚至高达40%。即使我们按照较低的15%推算。以05年上证日均大约75亿的成交金额为基数,该制度推出后。上证日均成交金额
将提高到88亿元。
我们对美国证券行业1980一2003年收入结构进行分析后发现,美国信用交易的保证金贷款收入占手续费收入的38%左右。业内人士认为。考虑到国内券商融资成本、融资渠道、风险控制能力及投资者结构等因素与国外的差距,预计融资融券业务为国内券商带来的净收人大致可达到手续费收入的20%。以去年两市31099亿元的A股总成交金额计,并考虑融资融券业务带来的增量交易金额4665亿元,预计融资融券业务可为券商带来息差收益28.6l亿元。因此,仅佣金和息差两项每年就可为券商带来近50亿元的收入。
此外,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在各类金融产品创新日益活跃的同时,交易方式和产品创新机会大大加强,券商的业务种类逐步增加,将会有着越来越多的收入来源。而《证券法》的修改为创新类券商相应的拓展业务打开了大门。依托融资融券业务能有效整合券商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做市商)以及理财业务,有利于拓宽券商的盈利模式,通过将融资融券业务合法化、规范化,可以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对证券市场的稳定有积极的作用。
6.融资融券业务展开对市场构成长期利好
融资融券在当前情况下,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给证券市场开拓新的资金来源,增强证券市场的活力。如何活跃直接融资市场,平衡直间接融资结构,化解金融系统风险是政府部门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而股票市场的活跃是扩大直接融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自律管理不可替代的地位,源之于相对政府监管,其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和特殊作用。一般说来,自律性监管之所以行之有效,主要原因有四点:
首先,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具有互补性;其次,自律管理具有灵活性;再次,自律管理具有专业性。自律组织来自市场、接近市场、了解市场,拥有直接的市场经验,并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士,在自律管理中能够发挥专业优势;最后,实行自律管理满足了证券市场监管的多层次性需要。
自律组织与政府监管应该互为依存,相互补充
境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自律制度成功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应该是互为依存,相互补充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政府主导下的监管模式和自律主导下的监管模式正在发生改变,一个基本趋势是:出于证券市场监管及时性、有效性需要,自律组织和政府机关在分工监管的基础上,相互协作和补充,自律管理和政府监管被紧密结合在一起。其中,政府更多地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政策的支持者、违法行为的查处者,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自律组织更多地作为市场运作的组织者、市场秩序的一线监管者、违规行为的发现者。
我国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余年发展,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律管理体系,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得到了重视,自律管理作用也得到了一定的发挥。但整体而言,我国证券市场仍然是一个新兴市场,并处于转轨阶段,市场的发展主要由政府主导和推动,市场的监管也主要依靠行政权力,监管体系缺乏层次性。与此相对应,在实际运作中,自律管理机制和职能没有真正到位,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有在法律上,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缺乏应有的地位。我国《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市场监管,基本上是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监管未作系统性表述。
在主体资格上,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组织独立性不够。由于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国情,现阶段,我国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都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还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律组织,通常被看作准政府机构。相应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实行的自律管理,也经常被理解成政府监管的延伸。
在职责分工上,自律管理与政府监管的权限不够明晰。在对证券市场监管过程中,自律组织与证券行政主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力边界不够清晰,职责分工和监管机制还没有理顺,有的地方存在交叉或重叠,有的地方出现了缺位或越位。此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作为自律组织,二者分工和协作关系也没有完全理顺。
强化和落实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发展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组织者,为证券发行人提供筹集资金的场所,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直接面对上市公司、投资者、证券商和广大中介机构,能够对证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这种特殊的角色、职能和优势,客观上要求证券交易所承担起对会员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交易的一线监管责任。
由于特定的历史和国情,在现阶段,证券交易所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职能还没有到位,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强化和完善交易所自律管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完善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制度建设中,要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成功经验,遵守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普遍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相应的制度完善和创新中,如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第一、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有效性首先取决于其主体资格的独立性。交易所进行有效的自律管理,必须首先取得独立的法律人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律管理组织。
第二、交易所自律管理权力应来源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行政授权。法定自律是更为高级的自律制度,能够提高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效力层次,保证自律管理的权威性,清晰划分自律管理和行政监管之间的权责边界。在修改《证券法》时,对交易所的监管权限,应从现阶段的授权自律向法定自律转变,恢复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本来面目。
第三、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赋予证券交易所进行制度创新、品种创新和交易方式创新的权利,恢复市场的应有功能。在适当的约束条件下赋予证券交易所及时、自主地进行制度、品种、交易方式等方面的创新权利,增强核心竞争力,既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的内在要求,也是迎接全球市场竞争挑战,创建区域或国际易所的外在要求。
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保险业掀起了并购狂潮。国际保险业的并购浪潮反映了世纪之交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新动向,是国际保险业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全球经济增长以及竞争态势所做出的相应的战略调整。国际保险业并购涉及的领域广泛,不仅包括保险领域内部的直接保险领域、再保险领域、保险中介服务领域,还包括保险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的混业并购。主要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一)国际保险并购规模巨大
一是国际保险并购公司的规模大。国际保险并购中所反映的不仅是“大鱼吃小鱼”即资金势力雄厚的大公司兼并弱小公司,而是主要表现为大公司之间的强强联合,从而形成“超级公司”、“巨无霸”。通过国际保险并购使得保险公司数目减少,垄断程度不断提高。例如,英国的商联保险公司和保众保险公司的合并而成的CGU,成为全欧洲第九大保险机构。
二是国际保险并购数量多。有资料显示,近十几年来全球金融业兼并的总值相当于1.4兆亿美元,其中主要是国际保险业的并购。
三是国际保险并购金额高。以美国为例,1997年保险业的并购占美国市场并购总金额高达7%。表1描述的是美国保险业兼并的情况,可见一斑。
四是国际保险并购快捷。一般重大并购只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告完成。例如,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720亿美元的合并交易仅用了4个月的时间。
(二)国际保险并购以横向并购为主
从产业角度看,并购一般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形式。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保险业掀起的并购狂潮属于横向并购,即同一产业,或相近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这不是20世纪初国际横向并购的简单重复,而是国际保险业进一步发展、扩大市场的主要手段。国际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之间的相互并购、融合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三)国际保险并购以跨国并购为主
国际保险业的跨国并购是指一家保险公司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外国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定比例甚至全部股份或资产收买下来,从而对其经营管理实施部分或全部控制。跨国并购包括直接向国外目标企业投资,通过在外国的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并购等方式。例如,荷兰国际集团收购美国的一家寿险公司,就是由其在美国的一家子公司与之合并的方式完成的。
二、国际保险市场结构发展模式
(一)国际保险市场结构的种类
一般,我们可以将国际保险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竞争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四种类型。完全竞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在国际市场上存在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由进出市场,市场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同时存在大量买方和卖方,资源流动自由,每一买卖者均掌握或通过中介人掌握充分信息。投保人与保险人参加保险市场的交易活动是自由的,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市场自发地调节保险商品活动的价格。国外保险公司可以自由进入该市场,保险公司的数量基本上由市场供求自行调节,保险行业公会在保险市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垄断竞争的国际保险市场中,则是大小公司并存,少数大公司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垄断公司与垄断公司之间同时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寡头垄断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在国际保险市场中仅有几家保险公司,这几家保险寡头瓜分垄断绝大部分保险业务。完全垄断的国际保险市场又称独家垄断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国际保险市场完全由一家保险公司所控制。
(二)国际保险市场结构现行模式
根据国际保险业的并购现象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目前的国际保险市场属于寡占的市场。这主要表现在:国际保险并购浪潮导致了国际保险市场中“超级航母”的出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国际保险业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大并购,实现了强强联合。这不仅反映在保险业内部产寿险业的各大公司的兼并重组,而且还反映在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的融合。因此,国际保险市场中出现了“金融超市”,汇集了巨大的资本和庞大的分支机构体系。国际保险市场中的保险资本等资源掌握在少数大公司的手中,形成寡占特征。
(三)国际保险市场结构发展模式
国际保险并购的目的,在于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但是,并购之后组成的规模巨大的保险集团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也就是说,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金融融合所带来的范围经济也不是很理想。实证分析表明,国际保险企业的规模经济并不存在于大公司中,而是中小型的公司更容易达到规模经济。因此,我们认为,未来国际保险市场结构的发展模式应该是:国际保险市场中大小公司并存的垄断竞争模式。这是因为,国际保险市场潜在需求巨大,没有一个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全部的供给,独家垄断国际保险市场;随着风险的变化和巨灾、巨额风险的存在,也不可能由少数几家国际保险公司来满足国际保险市场全部的保险需求。因此,客观上国际保险市场将会由目前的寡占市场格局发展成为既有大规模的公司,又有中小型的公司,大公司和小公司并存的垄断竞争格局。
三、国际保险市场区域发展模式
目前,从区域概念来看,国际保险市场由北美市场、欧盟市场、日本市场三足鼎立,形成区域寡占格局。可以说,无论从保险资本、保险资产、保险业务收入等各方面来看,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美市场、欧盟市场以及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市场,占据了国际保险市场90%的份额,国际保险市场的主要供给来源于这三个地区。目前,这三个国际或地区的市场已经饱和,源自于此的国际保险资本正在向发展中国家市场流动。但是,总的来说,目前三足鼎立的国际保险市场格局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加快发展,由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理论可知,发展中国家的保险业发展速度将超过其经济发展速度。因此,随着国际保险资本和技术的流动,将刺激保险落后地区的潜在保险需求,促进国际保险市场中保险落后地区保险业的发展。目前,亚洲地区、东欧地区、南美地区、非洲地区等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的保险业正在快速发展。国际保险资本正在逐步流向这些地区。
所以,未来国际保险市场区域发展模式将是一个资源共享、技术共享的融合性的统一的国际保险大市场。随着国际保险市场的中心将由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由欧美向亚太地区转移,将形成全球范围内的国际保险大市场。
理论上讲,根据Arrow—Lind定理,随着所汇集的个体投保人数量的不断扩大(n—∞),只要在损失概率即公平精算费率p=Π的基础上筹集保险费,投保人群体之间就可以解决内部个别投保人的损失补偿问题。也就是说,如果相互独立的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汇集起来,对于风险厌恶的个体投保人而言,是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了整体投保人群体;对于投保人整体而言,则是将可能的损失在群体之间进行分散。而且,只要投保人群体充分大,投保人作为一个整体仅仅依赖其整体内的期望损失,而与个体投保人的风险厌恶程度无关。这就是说,由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汇集起来的整体就变成一个风险中性的“保险供给者”。也就是说,根据保险原理,我们应该利用国际保险资源在国际范围内分散风险。如果全球的保险资源都利用起来提供保险产品形成国际统一保险大市场,那么,个人、地区、国家乃至国际的风险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那么,不仅可以实现投保人风险的充分分散,而且可以使得保险成本降到最低,保险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但是,在现实的国际保险市场中,由于诸如政治等原因还存在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基本不与外界交流,保险供给取决于自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资本势力或资本总量。由于没有国际保险的支持,国内保险供给能力仅仅受到资本的限制,又不能够通过转移到国外的国际再保险来解决国内的承保能力问题。因此,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的均衡将表现为:有限的保险供给量与有效需求的均衡,潜在需求无法得到完全满足,存在帕累托改进。随着贸易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融合,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需要外来的保险供给,才能够达到帕累托有效。
不过,从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到统一的国际保险大市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目前,最初的表现则是区域统一的保险市场模式,即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保险市场的融合和统一。当前,围绕着美国、日本、英国等保险市场发达的国家,已经或者正在形成的欧盟统一保险市场、北美区域保险市场和亚太保险市场,就是向全球统一大市场过渡的区域统一保险市场。
然而,即使是欧盟这样的区域统一保险市场,在其成员国与非成员国进行保险交易时则还是体现出“国别市场”的相对独立的特点。所以,根据保险原理,区域统一的保险市场还需要帕累托改进,最终形成全球统一的国际保险大市场。
四、国际保险市场的经营发展模式
(一)国际保险经营方式的发展
国际保险业经历了产、寿险兼营——产、寿险分业经营——保险、银行、证券混业经营的过程。目前,国际保险并购似乎表现出了国际保险业的混业经营趋势,而银行保险也方兴未艾。但是,保险与银行、证券并不是同一的东西。保险毕竟不同于其他金融产品,有自己特殊的职能和作用。金融融合、“金融超市”所表现的更多体现的是保险、银行、证券三者相互利用各自的优势来更好完成自己的使命。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国际保险企业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营以保险产品为主的各种产品,但并不是只经营一种“混合”的产品。因此,混业经营只是国际保险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但不是唯一的一种。
国际保险并购中还表现出另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保留自身的优势项目,将自己不擅长的部分转让或者置换,同时吸收自身擅长的项目加大专业经营的力度,完善自身经营管理。
因此,我们认为:未来国际保险市场中的经营方式将依照不同的公司的各自特点、背景,实施专业经营、兼业经营或者混业经营的经营模式。
(二)国际保险产品的发展
当今,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在为各国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新型国际风险。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巨灾风险不断出现和加大。例如,1992年的“安德鲁”飓风,保险损失高达202亿美元(以2001年价格计)。而在2001年,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爆炸,以及恐怖事件等重大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预计超过1150亿美元,并导致2万人的死亡。2001年9月11日发生于美国的恐怖事件,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和营业中断损失估计在190亿美元左右(总损失在900亿美元),若将责任险和寿险损失计算在内,预计损失总额在300亿美元至770亿美元间。这是保险史上财产损失最高的事件之一。
新型风险的不断出现,巨灾风险的不断出现,给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造成很大的压力,迫使保险人寻找新的方法处理风险,导致了国际保险产品的创新。目前,国际保险市场上已经不再满足过去传统的财产和人身保险产品,已经开始出现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RiskTransfer,简称ART方式)的国际保险产品创新。
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中的重要形式是从20世纪90年代起出现的包括保险资产和保险产品的保险证券化。保险证券化的实质是通过借助证券方式和工具从资本市场获取大量资金,并通过将保险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上的方式扩大承保能力。如1995年美国投资银行、再保险公司及经纪人以负债证券化(融资证券化)的形式开发出场外交易的保险衍生产品。这种证券不在交易所交易,交易方式很像私募基金或者适应顾客需要的远期合同或期权;而1990年芝加哥交易所开发的保险期权、期货的组合,可以使保险公司对保险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可以使投资者从保险风险发生的概率中获利。目前,保险证券化的产品和证券化工具作为传统保险的替代或补充,能有效解决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的缺口,并逐步受到各国保险公司的重视。
不过,ART并不能够完全代替传统保险产品。国际保险市场中,未来国际保险产品的发展模式将是以传统与非传统的保险产品相结合的模式。国际保险市场中的经营者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的组合来解决全球范围内的各种风险。
(三)国际保险销售方式的发展
国际保险销售方式的发展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生存和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为了降低销售成本、提高销售效率、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国际保险业不断开拓各种销售渠道。
1.银行保险的发展
银行保险,即通过银行或邮局网络销售保单。主要业务类型包括:银行为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最原始的方式);保险公司的银行子公司或银行的保险子公司;合资公司(保险公司控股,银行控股,或五—五合资);境外保险公司与本地银行的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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