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8 1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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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础工作的扎实程度决定着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程度直接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规范化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实现统计管理规范化、业务流程标准化、任务落实制度化、统计调查法治化、统计人员专业化和统计手段现代化工作机制,成为目前摆在各级统计机构和每一名统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谈几点浅薄的感悟和认识。
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1、部分调查对象的认识偏差导致配合程度偏离。一方面存在“七分统计,三分估计”的陈旧观念依然在某些统计对象的脑海里存在,调查对象为了某种利益的驱动,导致他们对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产生偏见,或者怕泄露自己的实底有意虚报或瞒报,故意不提供真实的第一手统计资料,人为地造成了统计基础资料来源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基层单位报表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比较差,基层源头数据搜集难度大。每当临近报表送审时间,县(区)级统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就开始电话催表,一两次还不行,得反反复复才能把报表催到手,无论是定期的报表还是抽样调查表,催报难度及花费时间和精力远远大于报表录入处理分析过程。
2、基层统计机构力量薄弱,特别是县(区)、乡镇两级统计机构承担的统计任务与人员力量过分悬殊。目前县(区)、乡两级统计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统计数据收集、审核、汇总任务,特别是上级统计机构局、队分设后,县(区)级统计局在原有的在职人员和工作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须同时承担上级局、队安排的统计业务和调查任务,人员配备和力量与统计工作量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3、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不能完全满足统计形势和工作任务的需要,一定程度上使基层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受影响。按照统计工作对统计人员要求,真正达到会统计、会调研、会分析、会微机的“四会”标准的人员为数很不乐观,而懂政策经济、知法规、能统计、会预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稀少缺乏。
4、基层经费紧张成为制约基层统计事业发展的“瓶颈”。除上级业务部门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外,统计部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的财政资金,县(区)级财政以保人员工资为根本,而满足统计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的需要举步维艰。
5、统计执法举步维艰。统计违法行为多发生在为单位工作的行为上,一般都是对单位进行处罚,如果某单位受到违规处理,势必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
二、对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建议和思考
1、强基固本夯实统计基础。健全机构和人员是夯实统计基础的关键。一是不断完善壮大县(区)、乡统计机构,充实、培训县(区)乡统计人员,在筹备成立市级调查总队的基础上,应尽快考虑成立县(区)级相应的调查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督导力度,提高局、队统筹组织协调和统计业务能力,确保基层各项统计任务的顺利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管理,理顺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使部门统计成为统计部门依靠的重要力量;三是搞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意识,强化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从业水平,为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四是建议上级业务单位要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和各专业报表间的衔接,杜绝统计报表指标重复统计,不随意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2、质效并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重点从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简便性和适用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统计数据在统计信息的采集范围和内容含量上的完整性。要求统计调查覆盖的范围要完整,被调查对象的报表起报要完整。二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客观真实性方面的准确性。对基层报来的各类报表必须严格审查,是否按统计制度规定的指标填报,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统计数据是否符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等,从数据采集的源头把好质量关。三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时间价值上的及时性。以求真务实、不断创新统计工作的手段和方法,缩短统计调查与数据结果的间隔时间,以最快时间统计数据,建立和规范统计信息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四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使用过程中的简便性。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部门统计资料,减少重复统计,最大限度地减轻社会调查负担。另一方面对外公布的各种统计数据、统计图表和统计分析文章,力求简洁、清晰、明了,要把枯燥的数据、专业的图表和术语转化为贴近现实、贴近大众的表达方式,便于各级领导、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理解。五是统计数据质量在统计信息价值实现上的适用性。及时了解、掌握各级领导决策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情况,在调查之初就要考虑收集的统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从而缩小统计信息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适销对路的统计产品,才能使统计数据发挥最大的效益回报。
3、转变理念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紧扣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题,主动搞好服务,及时反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还要为企业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在开展统计服务和统计分析时,除要满足一定的数量要求的同时,更要注重分析的质量。服务的角度要准确,服务的内容要充实。对社会、经济方面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选题,做到分析问题透彻,提出的建议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把握经济趋势、科学预测,由事后分析为主向事后分析与事前预警预测并重转变,改变过去单纯反映情况、提供信息的做法,在深入研究问题、提供实用有效的产品上下工夫。
一、保证人民调解工作主体适格应注意的问题
(一)调解组织主体适格的法律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已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从这些规定我们不难看出,这里所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符合《人民调解法》第七条之规定,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才是上述“两个司法解释”确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适格主体。
(二)保证传统意义上的调解组织主体适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之前,依《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起来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居住情况及人数,有的调委会还在村组(小区)设立了调解小组、在中心户(门栋)设有调解员或者门栋关照员。按照《人民调解法》第二章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要确保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主体适格,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调委会的产生应当依法进行。这就是《人民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的“推选产生”。有些调委会虽是“推选产生”,应属产生方式违法;二是调委会委员任期必须合法。调委会委员任期与村(居)委员会任期是一致的,现实中,村(居)委员会换届时,往往容易忽略调委会的换届工作,致使形式上不合法;三是调解员的工作程序应遵守法律规定。有些村组(小区)调解员负责调解纠纷达成协议后,没有以调委会的名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没有加盖调委会印章,一旦协议无法履行时,就很难实现“司法解释”的法律意义。
(三)设立新型人民调解员会时要确保其主体适格。新型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是指依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起来的行业性、专业性、地域性或者跨地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对这类组织的建立,《人民调解法》只有“参照”的要求,没作具体规定。那么,“主体适格”的“参照”应把握以下两点:一是调解组织的设立必须得到“认可”。设立新型调解组织应当由其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联合有关部门发文,并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二是形式要件必须合法。诸如固定的办公场所、明确的调解人员、规范的印章文书等应符合《人民调解法》的基本规定。
二、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应重视的三个环节
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的保证。
(一)要健全规范案件受理工作。人民调解案件受理程序由矛盾纠纷当事人申请或者调委员会主动介入而启动。无论是当事人申请调解,还是调委会主动介入调解,都必须遵守《人民调解法》第三条关于自愿调解的原则规定。实践中,有些纠纷当事人因对调解工作的不理解,并没有“自愿”意思表示,调委会主动介入后,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对于类似情况,我们应当视为“自愿”调解。无论是>!申请书》。如果申请事项应由国家专门机关管辖、不属于民间纠纷范畴的,调委会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指引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请。对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简单矛盾纠纷,当事人当场达成口头协议并履行完毕的,调委会都应当做好登记。应当特别提出的是,医疗、交通事故纠纷等新型调委会成立后,大量纠纷是以调委会主动介入启动的,当事人也愿意以这种简单快捷的方式解决纠纷,但调解过程中容易出现反复,因此调委会一定要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防止授人以“强制调解”之把柄。
(二)要健全规范案件调查工作。调查是纠纷调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调解是否能够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查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讲,调查也是一项“技术”和“艺术”含量都较高的工作。无论调解员的水平多高,都应当高度重视调查工作。由于调查的“技术”和“艺术”含量问题,现实中,调查没有也不可能有具体的规范要求或者操作规程,因此,调解员有很多自由发挥的空间。本文要讲的调查工作规范,主要是指调查的基本要求。首先,调查要依法进行。调查的方式方法、调查的对象范围、调查笔录的制作等等,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调查材料要经过“技术”处理之后,如关键让人提供的证词,要使之以“证人证言”的面目上升为证据。其次,调查要全面展开。调查不仅要在双方当事人中进行,还要在与纠纷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中进行,纠纷的全过程,甚至细节,都应在调查范围之内。第三,调查时要注意发现和固定证据。当事人为了自已的利益,有时会隐瞒证据,也有可能因法律知识欠缺而忽略证据。调查人员要善于发现这些忽略和被忽略的证据,并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固定下来。最后,要认真甄别证据。按照证据规则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并分类整理。
(三)要健全规范调处工作。调处是人民调解办案工作的核心。人民 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讲究调解工作的艺术性。实践中,调解工作除了要依法组织开展外,还应遵循“四心”法:一是细心。对于难以定性的纠纷,要坚持“慎重对待、认真办理”的原则,保证矛盾纠纷依法准确定性,杜绝错案的发生。二是耐心。有些纠纷调解的时间长,缠手反复,调解协议难以保证最终履行,需要调解员经常回访,为此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耐心。三是信心。有些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多数往往处于情绪高度冲动、不计后果的状态。处理这类纠纷常常带有一定的危险性,这就要求调解员不能害怕,一定要机智、果断,要树立自已一定能成功制止纠纷激化的信心。四是诚心。涉及上访矛盾纠纷多数是在公与私、群众与组织之间产生。因此,在调解这类纠纷时不能只为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去应付上访者,而应树立群众观点,以诚心去处理问题,缓和、化解矛盾,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已的权益;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三、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法律效力的方法与途径
人民调解文书是记载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具体民间纠纷过程及其结果的文字资料。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是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证据效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健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需要。
自20__年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市三县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得到了落实。到20__年,三县全面完成了基层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三县46个乡(镇)共设46个国土资源所,其中有8个副科级国土资源所,三县国土资源所共有365个编制,现有在职人员363名,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人、财、物、事由县局垂直管理。
二、我市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
为加强耕地保护,加快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20__年,省国土厅专门下达了《关于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计划用三年时间,对符合要求的基层国土资源所实行奖励。在此推动下,我市三县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当地经济条件出发,因地制宜,改善环境,在硬件建设上下功夫。两年来,有43个国土资源所通过了省厅的验收,获得了奖励。有相当一部分的国土资源所办公面积达400平米以上,交通工具、专用设备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市辖区14个乡(镇)街道由于种种原因,除肥西县划转的烟墩、南岗两个所外,其他12个乡(镇)、街道仍未进行体制改革。
三、我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工作总体上是有成绩的,能贯彻执行国土法律法规,领导和人民群众基本是满意的。但是,不可否认,在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影响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管理体制有缺陷。目前三县大都采用“按乡设所、县局直接垂直管理”的模式,但这种模式却凸显出明显的缺陷,一些乡国土资源所人员少,经费不足,靠乡镇补贴,同时就要接受乡镇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如抓计划生育、包村等等,经常无法完成本职任务;也有部分国土资源所“三权”上收县局后,乡镇政府在对待国土资源所的人员使用上存在一定思想顾虑,有的还通过设立的工业集聚区内部机构替代乡镇国土资源所的部分职能,导致国土资源所的业务开展不顺,国土资源所出现空转现象。
(二)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国土资源所组成人员部分由乡村干部过渡安置、关系户照顾性安排、复转军人政策性安置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不对口的分配等 ,整体业务素质偏低,一半以上的人员未进行过专门业务培训,尽管有70%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但绝大多数是党校等非专业对口的在职教育。
(三)工作经费缺少。这也是造成一些基层国土资源所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办的重要原因,也是一些地方农村土地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由于经费不够,一部分国土资源所从未开展过土地宣传活动,与乡镇、村干部的关系无从协调。严重分散了保护耕地的精力。在群众的印象中有些国土资源所就是一个收费部门,破坏了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形象。
(四)队伍建设不如意,监察执法力度不够。一是制度不健全。部分国土资源所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基础档案资料,政务公开也没有到位,导致工作不规范,处于被动随意应付状态。二是业务培训不够。大部分工作人员没有进行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只接受过一些针对某项具体业务的专项培训。三是人员思想保守,眼界不开阔。相当多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连国土资源报刊都看不到,根本谈不上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工作方式简单,思路单一。
四、对策与建议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促进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应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因地制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探索“体制创新、适当集中、强化职能、优化配置”的路子,对原按乡设所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整合人员及资产,按照区域,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方便群众、利于管理”的原则设置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以县城为中心,根据地理、交通、经济、人口、区划和资源分布等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跨乡镇设置中心所,管辖若干个乡镇。每个乡镇由中心所派驻特派员,各村可采取聘用国土资源监察员和信息员。
(二)完善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我市三县基层国土资源所体改工作刚刚结束,由
于机构、人员调整幅度较大,国土资源所在工作和管理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应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服务、队伍建设等为切入点,着力抓好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下大力气创牌子,树形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行为和工作目标。制定公示制度、巡查制度、窗口申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内部会审等制度。在每个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各项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公开,实行阳光行政、公开办事机制。完善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和农宅审批档案。县局要将国土资源所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考核优秀的国土资源所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对考核成绩不佳的所,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整顿和提高。对有条件的国土资源所率先实行电子政务,与县局局域网联网,实现网上信息共享。 (三)塑造形象,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一是要严把入口关。缺编的按照“凡进必考”原则公开招考,新录用人员采取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二是要选好领导。按照品德好、能力强、会干事的要求,通过异地交流、竞争上岗等办法,切实选准、配齐、配强国土资源所长;三是要常抓培训。做到对工作人员每三年轮训一遍,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自学等形式,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应鼓励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函授等在职教育途径,提高学历层次。四是严格奖惩。设立激励机制,每年对各国土资源所进行综合评定,要公开透明地进行评比,奖优罚劣,极大地调动积极性。
(四)提高服务质量,创建“人民满意的国土资源所”。
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国土资源所”活动,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国土所”为目标,在基层国土资源所设立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国土资源所管理权限内一站式服务制、时效承诺制等制度。加大宣传力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增进广大群众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创建“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在群众中树立基层国土资源工作者的新形象。
2国内外低碳生态理论研究和实践
低碳发展的理念起源于欧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2009年“共建低碳都市”国际研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了“低碳生态城市”的概念①。实际上,低碳生态城市脱胎于生态城市与低碳城市,目前在理论基础上融合了一系列的城市生态学理论,涵盖复合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生态足迹、生态城市、低碳经济理论等多种理论。学者对低碳城市的概念和内涵的界定也不尽相同,但核心思想基本一致,即以促进城市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的。低碳生态城市是一个复合概念,也可认为是“低碳型生态城市”的简称,是生态城市实现过程中的初级阶段,是以“减少碳排放”为主要切入点的生态城市类型。低碳生态城市的概念可认为是将低碳目标与生态理念相融合。实现“人—城市—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复合人居系统。目前,国内外一些城市和地区也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了许多实践和探索,如德国的弗莱堡、英国贝丁顿零能耗社区、中国的天津生态城、唐山曹妃甸国际生态城、无锡太湖新城等,这些研究和实践都给了深圳规划和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市许多启示。
3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背景和规划历程
3.1转型发展背景
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深圳已由改革开放前人口不足30万的小渔村,成长为人口过千万、城市功能日趋综合、全国经济实力最强的现代化大都市之一。虽然深圳在特区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但有限的水资源、空间资源和能源与环境容量仍然出现了“难以为继”的局面。在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日益深化的发展环境下,深圳市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遭遇瓶颈约束的矛盾变得更加尖锐。在这样的战略转型背景下,深圳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有责任有义务继续承担起先行先试的使命,以自身实践为我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摸索经验,探寻出一条可供参照的有效路径。以低碳生态的理念,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深圳的必然选择。
3.2政策和规划历程
《框架协议》,明确将深圳市列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重点探索在城市发展转型和南方气候条件下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模式,将深圳市逐步建设成为全国发展低碳生态城市的典范。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组织开展并于2011年1月印发了《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行动纲要(2010-2020)》和《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工作方案(2010-2012)》,提出了积极引导城市紧凑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开展试点示范工程、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加强政策机制保障等九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此外,深圳就建设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做了大量而扎实的工作,签订了部市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部市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和合作协调推进制度两大合作机制;了《深圳创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白皮书》(2010-2011)以及《一座年轻城市的绿色实践与探索:深圳市低碳生态城市案例选编》,对地区建设和示范项目情况进行整理,以通过项目成效和经验总结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政策和规划方面,编制了多项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相关的规划、方案与规范,内容涵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绿色交通与市政建设、绿色建筑与施工、循环经济等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的各个主要领域,如《深圳低碳生态市建设规划(2010-2020)》、《深圳市低碳住宅小区试点规划研究及实施方案》、《深圳市低碳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研究》、《深圳市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评级指引》等。各级政府也将低碳生态规划和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编制了《坪山新区低碳生态实施规划》、《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低碳生态试点规划及实施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生态低碳规划研究》、《后海中心区低碳生态试点规划及实施方案》等等。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的系统工程,通过政策颁布和规划编制,在各级政府部门内部统一了思想和认识,提高了相关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另一方面,通过全方位的部署,就促进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评估全过程长效机制的建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4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实践
4.1城市总体层面
深圳的城市建设从开始就基本遵循城市规划的理念,早在1986年编制的特区总体规划,在综合分析了城市自然地理特征基础上,就前瞻性地确立了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并在此之后得到沿用和发展。2005年,深圳在国内第一次提出了基本生态控制线的概念,并用立法的手段明确了深圳城市建设的生态底线,控制保护范围近深圳市域总面积的50%,对保证城市生态安全、防止城市建设的无序蔓延具有重要作用,也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础(参见图1、图2)。在产业发展方面,实现了由最初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四大支柱产业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升和转变,产业空间结构由产业集聚走向产城融合。总之,在城市总体层面主要着重于城市结构的优化和系统的完善,加强了城市人居环境的整体提升。
4.2重点地区层面
4.2.1国家级低碳试点地区:光明新区和坪山地区
在重点地区建设方面,作为国家住建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的《关于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中确定的两个试点地区即光明和坪山新区,按照规划统筹、集成推进的思路,从规划研究、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污染治理等全面推进新区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参见图3、图4)。光明新区在全市范围内最早和较早提出了低碳生态发展的理念,以绿色低碳理论及政策指导规范新区建设,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导带动新区低碳建设、统筹推进绿色市政配套及生态绿地系统建设。坪山新区则注重从重“量”的粗放扩张式发展向以重“质”的低碳可持续发展的转变,推广节能绿色建筑,加大城市环境的节能改造,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升级转型。
4.2.2深圳国际低碳城:坪地
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的深圳国际低碳城的规划建设,通过与欧盟(荷兰)的国际合作,实施产城融合战略,从规划设计、建筑、交通、能源、公共意识和行为五个方面推进低碳建设,将其打造成国家级低碳发展的试验区、应对气候变化的先行区、国家级低碳产业的示范区和国际低碳合作的引领区,成为中国低碳发展的战略高地。2012年8月21日,占地97公顷(其中发展备用地约33公顷,改造厂房面积约22万平方米)的核心启动区内的6个项目和周边11个建设项目集中启动,并制定了《深圳国际低碳城绿色建筑与低碳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推动绿色建筑的城区化发展。
4.2.3低碳生态建设试点:南山中心区、前海合作区和后海中心区
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位于深圳南山区,是高密度建成区的低碳生态试点。该片区面积约1平方公里,现状基本为建成区,具有商业中心区土地价值高、人流量大、公共建筑多、购物餐饮业发达、空间环境品质要求高等发展特征,但从低碳生态的要求来看,也存在步行遮阳和环境绿量不足、公交出行比例较低、自行车系统不完善、缺少标志性绿色建筑、可再生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低碳规划和实施从城市空间布局、绿色建筑设计、交通和市政体系等方面提出了16项改善对策以及51项行动方案。目前,该片区低碳生态规划建设已基本完成并取得良好成效,并于2011年荣获“部市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示范项目”称号。前海合作区和后海中心区则是城市新建地区低碳生态建设的试点。前海在建设之初就前瞻性地编制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生态低碳规划研究》,以绿色低碳理念为引导,根据“生命周期”理论,结合前海地区开发建设的实际过程和需要经历的发展阶段,着重从土地集约利用、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可持续利用、绿色交通、生态物理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低碳生态规划方案,建立了具有可实施性的规划指标体系,为前海地区低碳生态建设的先行先试提供充分的规划指引。后海中心区则通过低碳规划对城市设计、法定图则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优化,通过交通减碳、建筑减碳、绿化固碳和综合减碳,并将可操作实施的指标落实到发展单元和地块,保障减碳绩效和实施管理。
4.3示范项目层面
示范项目建设全面开花,在以下多个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
4.3.1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在土地与建筑功能混合、用地规划管理、城市更新改造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和实践,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用地效益的提升。比如后海中心区整体城市设计和单元开发,蔡屋围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和南方科技大学校园探索“双线管理模式”,光明和上步变电站试点探索节地供电模式等等。
4.3.2绿色建筑
通过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绿色产业探索和实践,打造绿色建筑之都。南海意库、建科大楼、万科中心、体育新城安置区、龙悦居三期、蛇口网谷、南方科技大学绿色生态校园等部分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
4.3.3绿色交通
致力于通过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实施公交主导的发展模式,大力开展慢行交通系统和绿色道路规划建设,推动低碳和减碳出行。罗湖火车站改造力推公交导向模式,盐田滨海栈道引领地区慢行系统建设,光明新区绿色道路建成通车,南山高效能船舶岸电系统启用,福田安托山地区改善优化公共空间和慢行系统环境。
4.3.4低冲击开发(LowImpactDevelopment,LID)
实践过程中,不仅针对路面渗透、径流蓄存、植被过滤、生物滞留等单项技术进行探索,还将这些技术集成整合用于城市建设项目中。滨临西丽水库的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东部华侨城生态旅游示范区、藏身地下的布吉污水处理厂、提高环保标准的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光明新城公园低冲击开发试点和门户区市政道路、聚合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污水处理工程聚龙山湿地生态园逐步落成或正在推进之中。
4.3.5可再生能源应用
作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实施了《深圳市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计划、资金措施、建设模式、扶持政策、保障和监管等措施,全面推广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光大环保杜邦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光明“金太阳”示范工程、国内首个兆瓦级电池储能电站———龙岗宝龙片区电站、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逐步落实。
4.3.6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
通过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填埋气体、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深圳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率得到大幅提升。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塘朗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等开展规划建设。
5关于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的总结和思考
5.1建设成就与不足
深圳市经过几年的规划和建设,低碳生态的建设方面总体水平提升明显,特别是万元GDP建设用地、能耗、水耗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灰霾天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新建项目混合用地比例、热岛效应强度、非常规水利用率等多项指标上,都提前达到目标要求。据统计,2012年,全市GDP达到1295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1482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4668亿美元;全市用水总量首次出现下降,垃圾发电量超过4.5亿度,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3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1%,工业固废处置处理率达到99.2%。与2005年数据对比,在人口和GDP稳步增长的同时,COD和SO2下降趋势明显,单位GDP水耗下降56%,单位GDP能耗下降24%,单位GDP用地下降49%(参见图5~图9)。通过评估和总结不难发现,目前深圳市低碳生态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基础数据支撑性不足,随着研究的深化、示范工程的建设以及考核监测工作的启动,对水文、地质、能源、碳排放、生物物种等方面基础数据的需求日益紧迫;二是由于缺乏相应完善的技术规范和操作管理办法,造成了在具体建设和技术应用中设计不合理、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亟待建立一整套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本土化的技术标准体系;三是对生态恢复与物种保护、水、土壤、大气等综合环境治理方面手段相对单一,需要加大资金、政策的投入,特别是需要加强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四是尚缺乏广泛认可、稳定科学、可长期跟踪的监测考核体系。存在以上问题和不足的最关键原因在于:虽然全市各部门都在按照低碳生态的发展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但协同沟通的平台不健全,在全市层面尚未形成一套高度衔接、系统完善的工作机制。
5.2政策机制方面的不足
就政策实施过程而言,对低碳生态要求的贯彻与落实在现阶段规划国土管理中可依托的平台主要有以下三个层面:一是作为规划编制依据的各类技术标准与规范;二是各层次城市规划;三是对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从低碳生态的角度,现有的规划国土相关政策在上述三个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原有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在低碳生态内容上存在不足,后续“补丁式”政策文件未得到及时整合;(2)法定规划编制与低碳生态规划“两层皮”,且缺乏对刚性控制内容的必要规定;(3)行政审批流程与审查内容及许可文件中缺乏低碳生态监管的有效措施;(4)鼓励性政策有限,且缺乏可操作性。
5.3优化改进建议
建设低碳生态城市任重而道远,未来需要在多方面强化和深化,包括空间集约优化、能效持续提升、交通出行减碳、绿色建筑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文化倡导等多方面,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保障和有效实施机制。
5.3.1进一步整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通过《深圳市绿色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深圳市绿色住区规划设计导则》、《深圳市城市设计物理环境优化技术指南》、《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深圳市低碳住宅小区试点规划研究及实施方案》等既有规范标准体系的整合,并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版)》落实低碳生态建设要求。开展《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的修订,奖励具有明显低碳生态效益的工程设计,有序引导企业更加积极地应用低碳生态技术方法;开展专项研究,并尽快制定关于日照、通风、资源回用设施配建、雨洪利用及低冲击等核心控制内容的专项技术规范和标准;细化研究交通影响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研究制定适合深圳市的低碳生态技术分类分级标准和技术导则,明确技术要求,推广成熟技术等等。
5.3.2在各层次规划编制中同步落实低碳生态要求
在总规和分区规划层次,应进一步强化对全市规划各类建筑总量的整体控制,避免出现个别地区就业与居住难以平衡而造成“钟摆式”交通等问题,减少城市碳排放。法定图则(控规)层面,增加低碳生态规划控制性指标与引导性内容,作为低碳生态规划管理及土地出让的重要抓手;强化对土地混合利用、开发强度控制、公交与慢行交通发展、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微气候、生态保护及绿地碳汇等的控制指引。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及详细蓝图层面,通过自然通风、热岛效应、噪声等模拟,优化三维空间布局,调整建筑间距、建筑高度、建筑朝向、绿化布局、道路走向等。专项规划层面,在给排水、能源与电力供应、交通等专项规划中应充分贯彻低碳生态理念;对于重要的专项规划,可增加低碳生态相关的专章及专题研究。
5.3.3建立和完善低碳生态导向下的行政许可审查制度
探索将低碳生态建设要求直接纳入行政许可文件,并尽快开展在行政审批中落实相关低碳生态审查要求的操作办法和管理规程研究。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许可、用地出让、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工程验收管理等多个环节的低碳建设管控。
5.3.4研究出台鼓励性政策,引导支持低碳生态建设
针对适合深圳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和较高生态效益,并需要一定增量成本的低碳生态技术、方法运用的项目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结合相关技术发展成熟度以及奖励政策可操作性,建议现阶段重点考虑对提供公共绿化空间、实施立体绿化、应用建筑产业化部件、采用太阳能光热光电设备及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应用、增设公共基础设施、活动外遮阳设备应用、实施地下连通道建设以及绿色建筑的八类建设情形予以建筑面积核增、相应建筑面积折算等面积奖励等或其他奖励措施。
5.3.5加强部门间横向协调与配合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建设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人居环境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相关领导的横向协调和配合,统筹推进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促进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形成。
城中村违法建设带来了很多的危害。比如:城中村未经规划许可乱搭滥建、违法建房,破坏了城市规划的整体布局,直接影响到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正常秩序;增加了城市拆迁改造的成本;严重影响到了城市容貌和景观。更重要的是它会造成城市土地资源及空间的浪费,当前城中村违法(章)建房多数是以档次不高的平房为主,占地面积多,空间利用率小。他们根本不考虑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而是大面积的土地随意占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对于这种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我们要坚决制止,并合理规划城中村建设,为城中村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拿出合理的规划设计。建设城中村,规划设计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强化规划引导的作用,注重把建设现代城区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环境生态性,生活舒适性和村民方便性的前提下,抓好定点规划,既遵循城市功能区要求,又尊重村民生活和村民生产方便,坚持就地建设和易地新建相结合,坚持继承传统和体现地方特色相结合,做到优化组合,合理布局。
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城中村的建设工程复杂、庞大,没有政府的组织和推动,是难以实施的。要把城中村的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研究确定城中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重大事项,重点要通过抓好规划设计、政策制定、利益协调和资金平衡等工作,引导、鼓励、支持和撬动民力投入。
引导社会参与。城中村的建设工程的复杂性,这就要求党政组织、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出智出力,跟进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帮扶支持。
让村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城中村建设是为民造福的实事工程,让利于民是城中村建设工作的首要原则。只有坚持让利于民,让村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城中村建设工作才能为群众所接受,才能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衷心拥护。
城中村违法建设带来了很多的危害。比如:城中村未经规划许可乱搭滥建、违法建房,破坏了城市规划的整体布局,直接影响到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正常秩序;增加了城市拆迁改造的成本;严重影响到了城市容貌和景观。更重要的是它会造成城市土地资源及空间的浪费,当前城中村违法(章)建房多数是以档次不高的平房为主,占地面积多,空间利用率小。他们根本不考虑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而是大面积的土地随意占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对于这种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我们要坚决制止,并合理规划城中村建设,为城中村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拿出合理的规划设计。建设城中村,规划设计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强化规划引导的作用,注重把建设现代城区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环境生态性,生活舒适性和村民方便性的前提下,抓好定点规划,既遵循城市功能区要求,又尊重村民生活和村民生产方便,坚持就地建设和易地新建相结合,坚持继承传统和体现地方特色相结合,做到优化组合,合理布局。
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城中村的建设工程复杂、庞大,没有政府的组织和推动,是难以实施的。要把城中村的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研究确定城中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重大事项,重点要通过抓好规划设计、政策制定、利益协调和资金平衡等工作,引导、鼓励、支持和撬动民力投入。
引导社会参与。城中村的建设工程的复杂性,这就要求党政组织、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出智出力,跟进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帮扶支持。
让村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城中村建设是为民造福的实事工程,让利于民是城中村建设工作的首要原则。只有坚持让利于民,让村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城中村建设工作才能为群众所接受,才能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衷心拥护。
台州市安监局从2005年机构单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规范,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安监系统的执法基础和执法人员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为全面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但当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普遍不足,监管任务繁重,执法队伍整体较弱,业务水平相对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2011年,市局党组提出了全面、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确定2012年在全市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2013年,台州市安监局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工作措施、工作成果进行总结提炼、补充完善,构建执法规范化建设总框架,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系统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该局提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4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端正执法思想,在全市确立了“以人为本、法律至上、廉洁规范、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二是着眼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确立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目标;三是着眼于执法能力建设,确立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目标;四是着眼于作风建设,确立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目标。
强化“四个保障”
台州市安监局致力于构建执法队伍保障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监督保障体系和科技装备保障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充实执法人员,市、县两级执法人员编制从2005年的56人,增加到2012年的107人。为抓好乡镇(街道)安监中队建设,2012年,市政府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基层安监队伍的人员配备标准。截至2014年1月底,全市133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落实人员编制535名。同时,以“岗位练兵”和“苦练基本功”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开展了执法大比武、执法实务培训、异地交叉执法、执法论文比赛、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全市9个县(市、区)中,有7个县(市、区)开展了执法权委托,温岭、路桥、临海、椒江、玉环等地的乡镇执法委托率达到100%,乡镇(街道)安监中队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
台州市各级安监部门在近几年的执法活动中,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针对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把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约束之中,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和支持。市安监局先后制订出台了32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综合类、程序类、档案管理类、执法监督类、考核评议类、工作职责类六大类,全面建立了制度保障体系。
该市针对构建执法监督体系,不断加强层级监督,开展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案件备案和案件督办,确保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开展行政处罚案件风险评估,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还聘请了法律顾问和执法监督员,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执法公开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
此外,台州市安监系统积极构建科技装备保障体系,加大财力投入,加快执法科技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执法人员的装备配备。2012年,市安监局研究开发了“台州安监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配备到县、乡各级执法机构。该终端系统配置了执法箱、平板电脑、蓝牙打印机等设备,具有执法文书现场制作打印功能,以及法律法规、企业数据、执法文书示例等现场查询功能。2014年,市安监局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信息系统”开发列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
实施“四个规范”
台州市安监系统坚持抓好执法活动的每个细节,把执法规范化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树立安监系统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规范执法、理性执法的良好形象。
全市安监系统统一执法机构办公环境的布置,各级监察执法机构按照统一的标准式样,将执法理念、执法守则、执法流程图、执法工作职责等上墙公示,营造良好的执法办公氛围。推广使用行政执法“二卡一书”,在执法检查时,使用“行政执法承诺卡”和“行政执法监督反馈卡”,向企业作出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承诺,并接受企业的监督;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时,发出“安全生产建议书”,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并对服务企业作出承诺。规范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制订了《台州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明确了执法过程中每个环节的用语规范,推进全系统的文明执法。
为规范行政处罚权力行使,市安监局全面清理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共整理归纳了262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并制订完善了自由裁量标准,编制执法流程图、监督机制明示图,规范权力行使,并修订、完善了执法文书式样,编印了《执法文书示例文本》。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安监局制订了《行政处罚工作程序管理规定》,从执法检查到行政处罚案卷的整理归档,对每个环节的工作责任、审核责任、审批责任、监督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此外,进一步规范档案台账管理,制订了《台州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和《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规则》,明确全市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立8大类的档案台账,并对台账的式样、内容、封面、目录、装订等进行了统一。
坚持“四个结合”
随着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全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日益受到重视。妇幼保健机构工作性质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同,在提供院内个体医疗服务的同时还承担院外群体保健的公共卫生职能,因此对人员数量、结构、素质及相关卫生资源的要求较高〔1〕。为了解沈阳市妇幼机构资源配置状况,我们于2011年4月通过对2010 年度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人力、物力和财力状况的调查,分析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资源配置状况,为沈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提供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本文对2010 年度沈阳市14 所妇幼保健机构的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医学检验论文,其中市级机构1 所,区县级机构13 所。本文主要对妇幼保健机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现状进行分析。
1.2 调查方法:通过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实现信息网络实时直报,软件设置逻辑查错功能,并通过软件系统的功能设置实现数据的审核上报,有效控制错报和漏报。
1.3 资料分析处理:从网络直报系统中导出数据文件,运用SPSS11. 0 软件进行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由于区县级不同妇幼保健机构间,其同一资源和运营指标差距较大,指标呈现明显偏态分布,因此采用中位数对指标进行描述。
2、调查结果
2.1 基本情况: 2010 年机构监测共覆盖了14 所妇幼保健机构,均为为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独立机构,其中71.42%为全额拨款,28.58%为全额/差额拨款。
2.2人力资源
2. 2. 1 人力资源总量和卫技人员比例:14家机构中,职工总数为731人,其中市级92人、区县级平均为49.15人;卫生技术人员为52.21人医学检验论文,市、区县卫技人员占总职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4.78 5%和81. 85%; 卫技人员中保健科室人员分别60.87%和41.47%。见表1。
表1 各级机构实际职工数和岗位分布情况〔人(%)〕
职工类型
市级
区县级
合计
卫生技术人员
78(84.78)
40.23(81.85)
42.92(82.21)
保健科室人员
56(60.87)
20.38(41.22)
22.92(43.91)
专兼职群体保健人员
9(9.78)
9.23(18.67)
9.29(17.79)
其它技术人员
3(3.26)
3(6.10)
3(5.75)
管理和工勤人员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7-0134-02
一、引言
“数字信号处理”课程是测试计量技术及信息工程类的专业基础平台课程,同时也是许多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或后续课程,在高校理工培养计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课程中涉及的基本原理和公式推导较多,需要“高等数学”、“信号与系统”等多门先修课程的学习,内容比较抽象,教学难度相对较大,该课程成为学生普遍反映的“头疼课”,课题组教师多年来一直在寻找多种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并开拓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借深化课程改革以及专业综合认证的契机,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提出数字信号处理课程的规范化建设。
二、修订课程大纲
针对授课专业学生的知识体系和应用需要,进一步修订与完善课程大纲,重点体现为教学目标的明确化与具体化,课程的教学目标与相关毕业要求有对应关系,指明要使学生能够具备何种能力。教学过程围绕如何达到教学目标组织教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体现对教学目标的支撑,考核方式要验证对教学目标的达成。
三、教学模式改革
传统教学采用多媒体+板书的授课方式,由于课程内容抽象、公式烦琐,课堂教学具有一定难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比较困难,一些定理、公式往往不能完全理解,加上学时压缩导致授课速度加快,对一些需要深入讨论的知识点不能一一详尽分析探讨。多媒体课件的辅助使用能对理解抽象概念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缺乏自主训练,被动接受导致学生仍不能深层次的理解内容的本质,效果的改善不是特别明显。本次教学模式改革宗旨是避免传统、单一的课堂知识讲授,以“让学生动脑思考、动手训练,促进知识到能力转化”为目的,设计以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环节。
这一教学改革方向,具体从修订课程大纲、教学模式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和规范考核报告等几个方面制定教学改革建设的方案和措施:
1.针对授课专业学生的知识体系和应用需要,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向,增加教学实践环节,完备数字信号处理课程体系,包括完善教学体系、修订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和授课日历等。
2.针对传统课程考核试卷成绩权重过高,容易造成学生平时不重视、考前突击的应试局面,提出多元化考核方式,改变以往以卷面考试为主要评测标准的做法,将学生在课程学习全过程中的表现均纳入考核范畴,建立注重过程和综合能力的课程考核机制。
3.规范课程考核报告,在完成传统成绩分析的基础上,考核报告围绕对课程目标的达成与毕业能力的达成来量化,并根据达成度结果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形成教学过程的闭环结构,不断改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4.深入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撰写有关教学方法、教学改革等教学理论研究论文。
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我校“数字信号处理”总学时为40,其中理论36学时,实验4学时。传统考核方式为结课考试占80%,平时成绩20%。由于结课考试权重过高,容易造成学生平时不重视,通过考前突击应付考试的局面,陷入应试教育的误区。本次课程考核方式改革的思路是丰富考核形式,建立基于过程的综合考试方式,注重对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课程考核应全面检查教学内容完成情况,并且结合课程的教学目标,考查所要达成的毕业能力。图1给出了课程考核构成示意图。
1.结课考试。结课考试各考题对应相应的课程目标,包括概念理解、理论计算、工程问题分析与设计,全面考察学生掌握知识情况。
2.项目作业。项目作业是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以团队方式实施,原则每组3―4人,学生团队自我组织和协调关系,通过分工合作、交流讨论的方式完成相应任务,每组提交研究报告一份。报告需针对各个问题的提出解决方案,包括查了哪些资料、做了哪些尝试、尝试的效果、遇到的问题、问题的解决方法、遗留的问题、遗留问题的原因分析、方法的改进创新等,不限于以上各点。项目作业将以答辩的形式进行验收,答辩结束后,学生需及r上交项目研究报告和PPT。报告内容的完整度与答辩过程分析问题的深入程度及解决问题方法的正确性、新颖性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
3.实验考核。根据学生的实验预习、实验纪律、实验动手能力及实验报告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4.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成绩和课堂表现和讨论课成绩。作业成绩依据作业的实际得分计算。课堂表现的量化依据是随堂回答问题和讨论课环节学生的参与度、对问题的思辨能力与拓展能力。讨论课成绩依据学生资料查阅、知识熟练运用及体会、PPT制作等综合评分。
考核方式的多元化改变了以往以卷面考试为主要评测标准的做法,将学生在课程学习全过程中的表现均纳入考核范畴,建立了注重过程和综合能力的课程考核机制。
五、课程考核报告规范化
此次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考核分析报告的规范化,报告由总表和附表两部分组成。总表与传统的试卷分析类似,包括课程的基本信息,如开课学期、班级、任课教师等,以及考核各环节的比重和成绩分布情况。附表构成如表1。
其中,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由教学大纲给出。考核报告围绕对课程目标的达成与毕业能力的达成来量化,并根据达成度结果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形成教学过程的闭环结构。
六、结语
本文针对“数字信号处理”的课程特点,提出了课程规范化建设方案。从大纲修订、教学模式与考核方式的改革、考核分析报告的完善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具体实施办法。通过教改使教师有意识的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教师团队建设,本次改革已在本专业试用一学期,结果表明,该门课程的规范化建设激发了学生的学习d趣,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改变消极被动的学习习惯,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对考核分析报告中达成度的结果进行持续改进,必然会使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胡广书.数字信号处理-理论算法与实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谢平,王娜,林洪彬.信号处理原理及应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加强基层基础,进一步促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