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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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公权曾说:“(严复)《政治讲义》真可谓清末之第一部政治科学著作。”在中国,严复是第一个运用西方式的经验理性、通过对政治制度的追根溯源来系统地思考政治变革和社会问题的知识分子。他比较罕见地沿着经验主义路向、遵循实证主义方法、独立地思考人类(尤其是中国)的历史和社会问题,形成了与众不同的政治学思想。虽然,除了《政治讲义》之外,他并没有系统的政治学著作,但是,从大量的译作、按语、论文和书信中,仍然可以发现他政治学思想的潜在体系,可以找到隐含的内在理路。
一、天演论和人类社会起源
天演论是严复政治学说的基点,它是严复吸纳并改造斯宾塞、赫胥黎社会进化论思想的产物。严复试图用它来解释人类社会的起源和发展问题,也以此来解释人类社会各种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的起源和演进问题。
严复认为,宇宙万物都由“天”演化而来。“天演”就是宇宙和自然生生不息的演化历程。天演的基本法则就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各种生物自产生之后,它们之间就展开了激烈的生存竞争。由于人类对环境最有适应能力,于是就逐渐成为地球上最有竞争力的物种。同时,人群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在《天演论》按语中严复说;“能群者存,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而“群肇于家,其始不过夫妇父子之合,合久而系联益固,生齿日蕃,则其相为生养保持之事,乃愈益备。”也就是说,群体和家庭是自然衍生和发展之物。接着,家庭组织日趋稳定,人群日益成熟,人类社会就随之出现并日趋复杂化。
二、政治制度的起源及其各种形态
政治关系、政府、国家和政治制度的起源等问题也同样以天演论来加以解释。
在应对挑战的过程中,有些能力比较强的人(体力或脑力胜于他人者)脱颖而出,于是他们就成为人群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这种组织与被组织及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严复看来,就是政治关系的雏形。在原始人群和部落中,就已经存在着这种关系。在部族的生存竞争和部落联盟的扩大之中,政治关系不断稳定化,政治权力不断扩散。于是,稳定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出现了,政府的雏形也就随之出现。当成熟的政府出现之时,国家也就出现了。国家是天演的产物。严复说;“今之国家,一切本由种族,演为今形,出于自然,非人制造。”他一向反对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契约论,认为契约论是一种先验臆说。
国家和政治制度不断演化,发展成为各种形态。对此他又有比较详细的分类。按照政府的成熟程度,国家可分为“深演”和“浅演”两种。“浅演”国家又分为“宗法国家”(tribe)和“神权国家”(theocracy)。“深演”国家才算是自然成熟的“真正国家”(stare)。“宗法国家”、“神权国家”和“真正国家”因国家内部的结合比较有机,所以可称之为“自然国家”。此外,还有内部联系不紧密的“非自然国家”。按照政府的具体形式,又有countrystate(域邦国家)和citystate(城邦国家)之分。而countrystate可分为Federate(联合制)国家和Unitary(单一制)两种。联合制国家又分为Staatenbund(邦联制)和Bundesstaat(联邦制)两种。联合制国家则可分为Centralized(中央权力较重)的国家和Decentralized(地方权力较重)的国家。等等。这些分类直接借用了西方政治学的成果,并无多少创意。但是,它为进一步分析政治制度的演化规律作了经验知识上的梳理和准备工作。
三、政治制度的演进
严复认为,生存挑战是一国政治制度演化的契机。但是,如果生存挑战过于严酷,超过了一国应对能力的极限,则该国可能会因此而衰弱甚至消亡。如果挑战比较适度,则有利于该国生存能力的增强。适度的生存压力可以使一国国内“机关渐完,团体弥固。”外患深浅与一国政治制度的疏密有这样的关系:“凡国成立,其外患深者,其内治密,其外患浅者,其内治疏。”在不断的挑战和应战中,一国的政治制度就可以由浅而深、由简单向复杂、由幼稚向成熟不断演进。
地理因素对政治制度的演进也有很大的影响。相对隔绝的地理位置有利于国家的生存,有利于保持该国原有政治制度的稳定。例如,在中世纪的西欧,在易守难攻的地理位置上,存在着许多独立的城邦制国家。相反,中国的黄河流域因为地势平坦,所以那些星罗棋布的诸侯国很快就被兼并,因此中国很早就完成了统一。他说,中国“北起龙庭天山,西缘葱岭轮台之限,而东南界海,中间方数万里之地,带河厉山,浑整绵亘,其地势利为合而不利为分。故当先秦、魏、晋、六朝、五代之秋,虽暂为据乱,而其治终归一统。”而欧洲的情况则相反。在中世纪的欧洲,十几个国家“各立君长,种族相矜,互相砥砺,以胜为荣,以负为辱。……此其所以始于相忌,终于相成,日就月将,至于近今百年,其富强之效,遂有非余洲所可及者。”特殊的地理分割使欧洲各国长期处于适度的生存挑战之中,迫使它们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各项制度,欧洲的社会和政治制度在近几百年中进化到全球领先的水平。究其原因,他认为“虽日人事,抑其地势之华离破碎使之然也。”
严复还认为,政治制度演进的程度取决于社会演进的深浅。社会演进程度越深,则政治制度就相应地更加成熟。他说,“天演之阶级愈进,将政府之机关愈密,不但愈密,亦且愈灵。”通过分析历史上已有的和现存的各种社会形态,可以看到人类文明发展的轨迹“初级的社会形态是蛮夷社会(或称图腾社会),比它高级的社会形态是宗法社会,更加成熟的民族和国家(如欧洲各个民族和国家测已经进入到现代社会”,西方现代社会是目前最为成熟的社会形态,因此,民主制度是目前最优良的政治制度。
四、政治制度生存和演进的复杂条件
政治制度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众多复杂的条件。严复在分析这一问题时,又借鉴了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斯宾塞以社会有机体论来分析社会分工问题,而严复则用它来考察政治制度的生存和演进规律。严复认为:“一国之政教学术,其如具官之物体欤?有其元首脊腹,而后有其六府四支;有其质干根菱,而后有其支叶华实。”这里,他将整个社会比喻为生物有机l体,而政治制度只是有机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又说;“治制之立,其法度隆污不同,要皆如桥石然,相倚相生,更其—则全局皆变。”这个比喻还是说明政治制度与社会整体中的其他部分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相互之间的关联盘根错节,牵一发则动全身,如要对某项制度进行变革,则“一行变甲,便思变乙,及思变乙,又宜变丙。由是以往,胶葛纷纶。”总之,任何一项制度都必须依赖于社会有机体中的其他部分才能生存和发展,因此,任何一种制度变革也必然牵涉到整个社会制度的演变。社会有机体论是理解严复文化思想和政治学说的关键所在。
五、渐进主义的政治变革
依据天演论,一个国家在面临生存挑战时,它的各项制度必须向优化的方向演进,否则就会被淘汰,因此,政治制度的优化变革乃大势所趋。但是,依据社会有机体论,则政制变革又不得不谨慎从事。
任何一国的政治制度都与该国的其他制度和社会条件处于有机的联系之中。而这些关联非常复杂,无穷无尽,很难被认识所穷尽。经济、文化、社会习俗和社会心理等诸多因素都是政治制度生存和演进的条件,所以,政治制度变革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工程。在社会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如果将先进的政治制度植入另一个完全异质的落后的社会有机体中,那么,新被植入的政治制度必然很难存活。这样的政制变革不仅不能成功,反而有害。他说这样做“将无异取骥之四蹄,以附牛之项领,从而责干里焉。”堪至还不如让牛老老实实地耕地。所以,严复强调,人们在进行政制改革时不可无视本国的社会和历史条件。这些复杂的社会条件是一国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无法超越的集体经验。
对于新旧制度转型的历程严复有一个形象的描述。他说,新制度兴起之后,就像激流一样,奔泻而下,势不可挡,经过一段急湍之后,就会平静地畅流千里。而激流阶段就是制度转型中的危险期。对于这种危险严复有很清醒的认识,他说:“夫人类之力求进步固也,而颠阶瞀乱,乃即在此为进之时,其进弥骤,其涂弥险。新者未得,旧者已亡,伥伥无归,或以灭绝。”激进的政治变革必然要废止旧的政治制度,而新制度如果与社会现实不协调,则原本还勉强可以维持的社会秩序必然崩溃,社会反而会更加混乱。激进的变革,就象对病人膏盲的病人下了一剂猛药,不但不利于国家的康复,反而会加速这个国家的衰亡。所以,严复认为,虽然新制度的胜利是必然的,但旧制度在特定阶段也有其合理性。
政治变革是由人来实现的,严复并不否认人在政治制度演进的能动作用。但是,他又认为,不可夸大人在政制演进中的作用。人只能适应环境,根据环境所提供的条件来推动政治制度的变革。因而,稳健的制度变革是严复的一贯主张。他说,在新旧制度斗争的“急湍河段”应以疏导为主,“治水之功,当利于疏凿。”又说:“是故明者慎之。其立事也,如不得已,乃先之以导其机,必忍焉以须其熟。……夫而后有以与时偕达,有以进其群矣。”而引导人们进行稳健的制度变革的历史重任,在严复看来,就落到那些通达事理、智识超群的精英们(所谓明者、能者和圣人)的身上。他们的作用,就是认识国家和社会所处的历史条件,认清发展的方向,把握时机,稳健地推进本国的政治改革和社会发展。这就是,“能者当事,仅能迎其机而导之耳。”一言以蔽之,严复的改革观是渐进主义的。
那么,我们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什么缺陷呢?
一般说来,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或者说在对社会、政治问题的观察中,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一种是“应然”的方法,一种是“实然”的方法。所谓“应然”的方法就是研究事物应该如何如何的方法,所谓“实然”的方法就是研究事物实际上如何如何的方法。所以,“应然”的方法是一种从原则出发进行演绎和推理的方法,而“实然”的方法是从实际出发进行分析、综合和概括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在研究中本来是可以互相补充的,但这种相互补充必须要以“实然”的研究为基础。而我们在研究工作中的缺陷正是片面地强调“应然”方法的结果。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理论研究中充斥着“应然”的方法。人们在研究某方面的问题时,先是怀着某种愿望,然后从某些原则出发去推论出为了实现愿望应该如何如何的一系列结论,并以为这样就达到了研究的目的,而不管实际上情况如何。但是实际的情况往往是按照“不应该”的方向发展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理论与实践的严重矛盾。面对这种矛盾,从应然出发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把应该如何如何的结论变成空洞的说教,表面上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对实际问题根本不起作用;一种是就问题解决问题,而把应该如何的结论丢在一边不管。显然,这两种办法都不能解决“应然”的方法所造成的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形成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结果。这就极大地败坏了理论的名声。我这里不想分析人们之所以陷入这种教条主义研究方法的原因,我想,原因可能是很复杂的、多方面的,分析这些不是我这篇文章的任务。在这里只要提出问题就可以了。总之,这种研究方法的特点就是或者从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拿来几条原则,加以推论和演绎,得出某些结论,指出在某个问题上应该如何如何;或者从西方某些学说中搬来几条原则,加以推理和演绎,得出另一些结论,指出应该如何如何,等等。例如关于民主问题的研究就是如此。人们从经典作家那里搬来关于民主的阶级性原则和关于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原则,推论出社会主义民主优于资产阶级民主的结论。由于我国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我国所实行的民主也是优于资产阶级民主的最高类型的民主。由于从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中引申出多数人对少数人统治的概念,从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可以进一步推论出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结论。因此,一切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机构应该是最高权力机关。因此各级领导者都应该是人民的公仆。为了使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就应该制度化、法律化;就应该建立各种参政制度和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就应该树立民主的作风。为了提高人民当家作主的水平,就应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等等。所有这些应该如何如何,听起来都是很好的,也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一定的规律。但是如何去实现这些“应该”,特别是如何解决在现实中发生的与之相反的一系列“不应该”的情况,这种研究方法就无能为力了。
“应然”的方法在对西方民主的研究中也存在着同样的缺陷。他们也是从西方政治思想中搬出一些原则来推论出一系列的应该如何如何,而对于西方民主的发展中,究竟是一些什么因素在推动着这一历史进程的发展并造成当今西方国家民主发展的现状的,“应然”的研究方法也是无能为力的。
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于社会主义民主还是西方的民主,“应然”的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与民主的实际发展状况都没有什么真正的联系。
为了推动和预见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实际发展,我认为应该提倡和强调“实然”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要求:1.首先要弄清所要研究的问题的各方面的现实状况到底是怎样的;2.探讨这种现实的状况是怎样造成的?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在造成目前状况的过程中每一种因素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这些因素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其相互作用的过程是怎样的?3.再进一步就是要研究这些因素是怎样产生的?它们产生的各种具体的条件和背景如何?4.在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中,这些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又会发生什么变化?人们可以和应该如何影响这些因素的状况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状况,并通过这种影响来达到人们的某种目的?5.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概括出一些理论上的结论,揭示出一些规律来。
这样一种研究方法显然和“应然”的研究方法不同。但它并非就事论事。它不但需要理论指导,而且还需要有驾驭和运用各种理论的高超的能力,并通过研究而概括出一些真正的理论来。这种研究还要吸收“应然”研究中的某些积极的成果,以使研究能和实现人们的一定目标结合起来。
进行“实然”的研究,第一步就是要如实地、正确地描述现实的状况。这个问题看起来容易,做
起来却是很难的。它不仅要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和洞察力,而且还要有很大的勇气。现实虽然是每个人都生活在其中,因而每个人都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但是人们对现实事物的观察从来就要受到观察工具的影响,而在观察工具背后则又有某些理论在支持着它。这方面在社会科学中尤其如此。因此,若没有一定的理论作为分析框架,要想如实地、正确地描述现实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对现实的描述往往又可能触犯人们某种既成观念,特别是这种观念背后的利益,因而带来政治风险。这就需要人们有相当的勇气。从以上两方面即可看出,要想如实地描述现实的状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了这一步,我们就为“实然”的研究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再进一步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和这些因素可能的发展状况,也就比较容易了。
所以,如实地、正确地描述现实乃是一项最重要的工作,特别是当我们要揭示现实的运行机制时,更是如此。为了要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有一个适宜的理论分析框架。这一框架的宏观层次的理论是经典作家早已为我们准备好了的,这就是唯物辩证法。它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就是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之中不断地向前发展的。这种发展的过程经历着从量的变化到质的变化,而且循着螺旋形的路线曲折前进的。这种发展的轨迹是由各种力量相互作用的合力表现出来的。这种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内在矛盾的对立和统一。这就是我们进行“实然”分析在宏观上的理论指导。
但是,用宏观的理论直接地分析各种具体的现实事物还不行,因为它太抽象。由于太抽象,在分析具体问题时每个人都会有不同于别人的个人的理解,其结果往往陷入片面的和错误的认识。例如长期以来,人们把哲学上的对立统一规律直接用于分析具体事物,把哲学上的矛盾的斗争和矛盾的统一简单地等同于现实生活中具体事物中的斗争和统一。于是便片面地强调事物的斗争性,到处人为地设置对立面,用所谓的两分法去对待一切复杂的事物。其结果便造成长期的人与人之间的分裂和对立,对社会发展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特别是所谓的两分法,已成为人们思维的定势,其危害是很深远的。它使人们在思考任何事物时都只注意两端,而忽略了更为复杂也更有意义的中间地带和中间环节。回顾我们多年在政治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中所发生的错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滥用对立统一概念引起的。这就说明,把宏观理论直接用于分析具体事物的不可行性。所以我们可以说,揭
示的世界发展的宏观理论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它缺乏一个中观和微观层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合于一般人分析具体事物的分析工具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理论框架。这就需要寻找适合于这个要求的分析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中、微观层次的理论框架。
寻找适合的概念工具,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工作,它必须符合一些必要的条件:它必须能体现宏观理论的精神,又必须能如实地反映事物在中、微观上存在的状况。宏观理论的精神已如前述,就是承认事物都是处于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不断向前发展的。而事物在中、微观上存在的状态,一是表现为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既互为条件、相互依赖,又因利益的和意志的差异而互相作用的状况;二是表现为事物相互作用在形式上的多样性和方向上的确定性;三是表现为事物相互作用中各方在地位上的不平衡性。这就是说,我们所寻找的概念工具必须符合上述的要求。我认为,当代社会科学的深入发展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合适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是“权力”。
权力这个概念过去我们理解得比较狭窄,即仅仅是指国家政权及其派生物。但是当代社会科学的研究已经把这个概念的涵义大大地扩展了,并已形成共识。那就是把权力作为一种广泛的影响力来看待。因此认为,一般地说可以把权力定义为:根据自己的目的去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这就是说,权力是一种力量,依靠这种力量可以造成某种特定的局面或结果,即是使他人的行为符合于自己的目的性。这样就赋予这个概念以广泛的适应性和极大的灵活性,因而它也就被引入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军事学、国际关系学等社会科学的多种领域,成为人们分析该领域内事物相互作用的普遍性工具了。在政治学领域中使用权力的概念,就应将它具体化为政治权力,以区别于其他领域中的权力。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政治权力:政治权力就是某一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这个定义中包含着政治权力的如下一些要素:第一,权力主体;第二,目的性(即利益);第三,强制力(亦包括非强制力的借用);第四,权力作用的对象(即权力客体);第五,权力主体对客体的一定作用方向与方式;第六,权力格局;第七,权力关系的稳定程度。
由此可见,政治权力所反映的是各种政治体(群体或个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状况,并强调这种影响、作用和制约的方向、不平衡性和实际结果。只要我们不把各种政治体看作是孤立的和静止的,那么在其相互关系中就必然贯穿着权力现象。所以用政治权力这一概念工具去研究和分析政治现象,既符合于宏观理论的精神,又能如实地反映事物存在的基本状态。因此,不但不应排斥政治权力概念,而是应该把它吸收进来作为自己在中、微观层次上的基本分析工具,并以此来建立新的政治学体系,即体现着“实然”研究方法的政治学体系。这样,我们就为“实然”的研究方法找到一个好的、有效的分析工具。
但是为了进行“实然”的研究,仅仅有政治权力这个概念工具还不够,还必须以此为基础来构造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我认为,这个基本理论框架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权力的主体;第二,政治权力行为;第三,政治权力关系;第四,政治权力运行机制。
政治权力主体所涉及的是政治权力能量的源泉问题。政治权力之所以能在政治过程中作用于他人,就是因为它具有一定的能量。这种能量是权力主体的能动性通过其结构而转化的。因此就应该研究主体的特征和结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以及各种具体的政治权力主体的状况。
政治权力行为所涉及的是权力主体如何作用于客体以及客体对主体的反作用问题。这就要研究政治行为产生的条件和过程,研究政治行为和政治心理的关系,研究各种政治行为模式。
政治权力关系所涉及的是各种政治体之间以政治行为为中介所形成的特定格局。研究这种格局所体现的客观实在性,及其形成的现实条件,进而研究各种政治关系模式等等,就使我们能进一步认识政治权力的运动及其在政治过程中的作用。
政治权力运行机制则是要研究政治权力运行的总的规律,包括政治权力运行的原理、政治权力能量形成的机制、结构与功能转化的机制、政治行为的运行机制等,从而使我们对政治权力的认识达到更深的层次。
把上面这几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所构成的政治权力的理论分析框架,就为“实然”的研究方法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理论工具。并可能对我国政治学研究的新体系的形成产生直接的影响。
作为新的认识工具,它应能使我们认识原来认识不到的东西,犹如显微镜和望远镜那样。
例如关于民主的问题,如果我们从权力现象的角度去观察,我们就会看到,民主主要表现为一种自下而上运行的权力。它是在政治管理系统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多数人对于处于管理地位的少数人的制约。这种制约一般地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决定由社会上的哪些人去充当管理者,这是以选举和授权形式实现的;二是影响政府的决策和政策的执行,这是人们运用政治权利采取选举之外的其他形式实现的。如下图所示:
(附图)略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学思想其特征可归纳为几个方面:个人主义、普遍主义和改良主义等。其中个人主义可以被视为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灵魂,其它特征都要以维护个人主义这一思想作为其主旨。个人主义意味着:(1)个人是道德价值的最终单位;(2)社会拥有作为恰当目标的对于个人的益处,不存在超越或凌驾于个人益品之上的社会益品;(3)个人的福利需要人们尽可能地作出自己的选择。[1]简言之,自由主义认为只有在对个人充分尊重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真正的关于社会集体事务的公共理性,个人拥有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权利。要实现这一目标个人首先必须是平等的单元和价值的终极。所以对“平等”的诉求是实现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前提。虽然自由主义的思想具有某些极端性色彩,并遭到其它政治理论的批判,但自由主义思想传统内部在不断变革创新,企图将其思想日臻完善。尤其是20世纪末兴起的新自由主义理论使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又以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一、“正义”成为自由主义的新主题
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兴起为古典自由主义理论注入了新的活力。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区别在于:古典自由主义关注的主题是自由,而新自由主义关注的主题是正义。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2]3罗尔斯认为正义是评价现代社会制度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罗尔斯认为正义的内涵首先就是平等。
在古典自由主义时期就已经提出平等的政治概念。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口号。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平等也是一种权利,即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资产阶级尤其强调“天赋人权”,“天赋人权”是指国家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剥夺公民的权利。在强烈的权利意识下,自由也被纳入权利范畴之中。由于基本权利为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每个人都要求一种权利上的平等。因此,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原则,又是权利原则,同时也是平等原则。
古典自由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时期。古典自由主义所处的历史时代决定了它对平等的理解仅限于形式。因为古典自由主义虽然提出了平等的理念,但只是抽象的、形式的平等,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并没有使平等的理念真正实现。罗尔斯赋予平等更加丰富的内涵。罗尔斯认为平等有形式的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一种是政治上的平等;一种是经济上的平等。古典自由主义关注前者,新自由主义关注后者。
形式平等的理念同制度相关联。平等的权利原则归根到底是一种制度原则,这种制度就是法律制度。形式平等就其实质而言就是权利平等,权利平等是由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来保障确立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为每个人平等的享有。因此,真正支撑形式平等理念的是现代民主法律制度。
启蒙思想在反抗宗教的思想禁锢和神权统治的运动中产生,当神权统治被了之后,人在上帝面前的神恩平等变成世俗的法权平等。资产阶级革命打碎了几千年的特权等级制度,每个人在政治上的平等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古典自由主义所理解的平等也就仅限于此。这种形式的平等是远远不够的,人类的不平等更多地体现为经济的不平等,特别是在启蒙哲学之后的历史时期。工业革命创造和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许多人并没有因此而摆脱贫困,相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弱势群体更加边缘化。罗尔斯认为这些所有的不平等在于整个社会基本结构和社会分配政策的不公平。因此,只具有形式平等是不够的,必须实现实质的平等。所以他对平等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阐释。
二、平等的三种样式
在罗尔斯看来认为平等具有三种样式。它们是自然的自由、自由的平等和民主的平等。
罗尔斯认为历史上前两种平等观念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思想中曾经有着重要影响,即自然的自由和自由的平等。自然的自由是一种基本自由市场制度的平等,它可以被认为是早期自由主义者所坚持的平等。这种平等取消了封建等级制度的阶级差别和固定特权地位,将人看作是完全自由平等的个体。它要求一种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每个人都能有同等的权利进入市场参加竞争,并在市场中尽其所能地获得相应回报。但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下的平等只局限于形式的平等,因为在看似公平的市场竞争中,人们往往在两方面是不平等的:一方面进入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是不平等;另一方面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不平等,前者的不平等导致了后者的不平等。在自然的自由体系中,个人的前途(收入、财富和机会等)总是受到自然偶然性和社会任意性的影响,如天赋能力的高低、家庭出身和社会环境的好坏等。罗尔斯由此认为:自然的自由体系最明显的不正义之处就是它允许分配的份额受到这些从道德观点看是非常任性专横的因素的不恰当影响。[2]72自由的平等力图解决由社会和文化环境给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它通过增加教育机会、实行再分配政策和其他社会改革措施,为所有人提供一种平等的出发点。自由的平等可以被看作是18世纪自由主义的平等观念,是对“放任自由主义”的超越,也是对靠纯粹“市场”调节分配收入地反省。自由的平等应该说比自然的自由体系更可取,但罗尔斯认为它同样有不完善的地方。原因在于即使它完善地排除了社会偶然因素的影响,但它还是允许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受能力和天赋的自然分配的影响。这从道德的观点上看是不合理的。就像通过历史和社会的机会来确定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是不合理的一样,让天资的自然分配来确定这种分配也同样是不合理的。一般来说,造成人们之间不平等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社会和文化的,人们在出身、环境、教育、家庭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别,有些人比其他的人更为“幸运”;另一种是自然的,人们生来就具有不同的天赋,有些人高一些,有些人低一些。人们通常认为,产生不平等的社会文化因素经过努力是可以消解的,但自然的因素却无法消除。如果人们的自然天赋(智力、体力、理性和想象力等)方面存在着消灭不了的差别,那么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就永远存在不平等。罗尔斯认为,仅仅消除由社会文化因素产生的不平等是不够的,还应该消除由自然因素产生的不平等。在此意义上,罗尔斯认为自然的自由与自由的平等都是不可取的。自然的自由只是形式的平等,没有触及实质平等。自由的平等虽然有向实质平等迈进的趋势,但并不全面。以一种深切的道德关怀来讲,人类社会应该解决一切不平等,不论是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平等还是自然因素造成的不平等。由此,罗尔斯提出了自己解决不平等的理论范式,即民主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民主的平等相对于自然的自由和自由的平等而言是最理想的平等观念。
对于民主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最好通过结合机会公平的原则与差别原则来达到。差别原则的核心观念: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该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左右社会基本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差别原则体现了一种不平等社会下的最大平等理想和观念。
罗尔斯认为,一个理想社会的分配方式应该是完全平等的,但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任何社会都无法做到完全平等,那么就应该争取达到相对而言最大的平等。社会中最需要帮助的是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拥有最少的权力、机会、财富和收入,社会不平等最强烈地体现在他们身上。这些人被罗尔斯称为“最少受惠者”。一种正义的制度应该通过各种社会安排来改善这些最少受惠者的处境,增加他们的希望,缩小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分配差距。这样,如果一种社会安排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那么它只有最大程度地增加最少受惠者的利益他才是正义的。
差别原则构成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思想。从平等角度而言,差别原则体现了实质平等的观念,表明了罗尔斯想解决一切不平等的政治理想。
三、正义原则
在对平等的概念的全新的认识的基础上,罗尔斯提出了正义理论。
罗尔斯首先提出正义一般的直觉性的观念,即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这个一般的正义观体现为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拥有与其他所有人同样的自由体系相容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的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蓄原则相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2]302
如果说第一个正义原则体现了形式正义的观念,那么差别原则则体现了实质正义的观念。正义的一般观念是阐明什么样的平等观是符合正义的,罗尔斯在此是要表明:不正义就仅是那种不能使所有人得益的不平等。两个正义原则是对这一观念的具体原则支撑并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分配原则。
罗尔斯认为,这两个正义原则主要适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他将社会大体上分为两个部门,即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第一个正义原则适用于政治领域,它用以确保公民的平等的自由。对于罗尔斯来说,平等虽然非常重要,但自由同样不能忽视,否则将会同古典自由主义一样犯简单化的毛病。罗尔斯在自己的正义中给自由一个价值定位,或者说在正义的框架中给自由以相应的理论位置。在启蒙的价值谱系中,自由位于首位。罗尔斯在自己的理论体系中,同样接受了这一价值谱系的安排。
第二个正义原则适用于社会经济领域。罗尔斯把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作为第二个正义原则的第一部分,而将差别原则作为第二部分。可以说,最能代表罗尔斯平等观念的就是差别原则。罗尔斯指出如果存在满足上述两原则的制度结构,它只有在达到下述目的时才是公正的,即当且仅当境遇较好者的较高期望是作为提高最少获利者的期望计划的一部分而发挥作用时。差别原则最简单直接的观念,社会结构并不确立和保障那些状况较好的人的较好前景,除非这样做适合于那些较不幸运的人的利益。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实际上体现的都是平等的政治价值,第一个原则用来处理平等的自由,第二个原则用来处理平等的分配。自启蒙时代以来,自由、平等和博爱就成为现代社会追求的重大价值目标,但在实际上,人们只能很好的解决自由(古典自由主义的贡献),而对于平等和博爱却无能为力(古典自由主义的局限)。罗尔斯认为自己的“正义论”能够很好的把三者统一起来:第一个原则确保了平等的“自由”,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确保了“平等”,第二个原则的第二部分(差别原则)确保了“博爱”。
经济平等不能在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中出现,在于古典自由主义把“自由”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好理解。市场经济让人们在其中自由选择,尽最大努力创造和实现自己的价值,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由于市场和放任主义政策在产生赢家的同时也产生了输家,如果不考虑到经济上的平等,不以差别原则作为补充原则,弱势群体将得到不公平待遇。而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真正的机会平等的效果将是采取某种福利主义的、再分配的税收政策,以帮助那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的劣势群体。
新自由主义则希望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以防止市场的任意性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平等。古典自由主义坚持市场下的自发分配,人们凭借自己的才能智力在市场中获得相应的回报并作为自己的财富和私有财产而不可侵犯,因此那些天生有残障或缺陷者沦为贫穷者也是应该的。新自由主义力图纠正这种自发的市场分配,以国家的名义实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的正义。新自由主义强调正义总意味着平等,因此,它必须解决市场经济下的不公正,调整经济上的不平等,最终实现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的内在统一。
总之,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超越了古典自由主义对正义的理解。古典自由主义过于强调个体权利,包括政治参与的权力、言论集会的权利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的。尤其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表达了对君主专制时期对个性压制的一种反抗。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社会财富急剧集中,虽然生产力大大提高了,但并未使普通社会成员过上幸福的生活。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处于贫困状态。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只有出卖劳动力的自由。工人阶级为改变自身的生存状态掀起了波澜壮阔的革命运动。这些革命运动迫使资本主义社会实行一些内部改良。即便如此,资本主义社会中各种各样的民权运动,如反歧视运动、反贫穷运动、反战运动等仍然此起彼伏,从未间歇。
罗尔斯试图确立一套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来重新调整基本善的分配,最终实现最大程度的平等。
罗尔斯的平等思想并非平均主义,他仍然保留古典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契约论等特征,只是在坚持自由的基本立场上,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从而保障他们拥有自由的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生活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使个人主义这一自由主义的根本特征发挥,所以不得不承认,罗尔斯的政治哲学思想是自由主义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巨大进步。
二、“心理契约”的履行及违背
心理契约是以契约双方权利和义务扩展而形成的一种维护社会关系的观念,并成为人们行为基本准则和处理社会关系的规则。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心理契约思想是来自于家庭事务管理中父权以及夫权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伦理约束的心理状态的平衡。在当时的城邦治理过程中,为了追求共同的优良生活,城邦通过教育和训练善民来实现,将人分为:金、银、铜和铁三类,将最大的心理契约“善”作为价值判断。在当时的城邦中,通过善评价引导人们的认知道德体系,确立人们的行为实现,形成有等级的次序准则,以此来规范当时的社会关系,在城邦治理中,心理契约的满足或履行即认为是正宗政体,也就是照顾到大多数人公共利益的君主、共和、贵族政体,反之,则为,心理契约的违背,这种心理契约思想实质上是一种伦理契约思想,它存在于人们的道德约束中,是由当时社会生产历史条件决定的,也是当时城邦治理中人与人之间“互的产物”。有研究者指出:在中国,虽然没有“社会契约”这一立意非常明确的学说,但也有类似的思想。它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墨翟。他认为原始社会是一个没有秩序、如同野兽一样的社会,并认为,天下之所以如此之乱,原因在于“无政长”,于是人们立天子、置诸侯,组成了国家。其实,中国的君为天等思想也是一种心理契约思想,只是散落于各派的大思想家中,并未形成系统的理论而已,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某种程度上它存在我国古代社会中。美国学者查尔斯•弗里德在其《契约即允诺》中写到:在休谟看来,人身安全、财产保障和契约责任是文明社会的基石。从这个意义上讲,心理契约无论是关系性契约还是交易性契约,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的心理契约思想都是当时希腊社会的一种表现,同时它的这种心理契约思想为当时的城邦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心理契约一旦按照原定预想的情况进行,则不存在违背问题,反之,理想的心理契约情景就会被打破。心理契约违背存在以下情况:第一,个体与群体之间有冲突,不能进行合作;第二,个体与群体失去理性,不愿意再维护双方建立的心理契约规则;第三,个体与群体在认知想法、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第四,最重要的是,各自在最初约定的心理契约的利益或者需要被打破时,现有的秩序关系不能满足各自利益的需要。细致阅读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我们看到,当群体出现心理契约违背的时候就是政体的变革,比如很少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在家庭事务管理中或城邦管理中出现非“善”民或者“暴”民等,卢梭在《论社会公约》中阐述“怎样找到某种形式的结合,使这种结合能够动用成员的集体力量来保护其结合者的人身和利益;而且在这种结合下,每个人在和别人结合的时候并不是使自己服从于其他的人,而是仅仅服从于他自己,并且仍然像从前一样自由”。这便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我们用美国心理学家拉塞尔采用情绪评价和归类的方法,对心理契约履行以及违背的情况进行评价。第一,在个体与个体或个体与群体之间,利用情绪评价方法,把情绪划分为两个维度:愉快度和强度。在愉快度维度上可以划分为愉快和不愉快,在强度维度上生活概念可以划分为中等强度和高强度。一旦出现心理契约违背,就会出现冲突,不愉快。第二,在群体之间,心理契约违背直接关系到组织个体(公民行为)。违背会出现:破坏、越轨、滥用、冲突等恶意行为,出现政体变革。心理契约履行与否主要决定于是否满足各自利益需要。
(一)发展型地方政府与空气污染治理的困境一般认为,中国现今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体制性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发展主义特性。由于地方政府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环境问题的产生和环境治理两者在空间尺度上具有较大不一致性。正如白雪梅分析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困境一样(BaiXuemei,2007:15-29),把类似空气污染的环境问题整合进地方政治面临着两个基本困境:首先,在紧迫度方面,发展中的地方面临着更加紧迫的地方经济发展问题;其次,在尺度方面,环境议题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关注范围,地方政府处理环境问题在空间、时间和制度三个维度都是困难的。空间维度的困难是指,地方政府一般会认为环境问题超出了其管辖范围,应该交由全国性政府去完成;时间维度的困难是,地方政府一般会认为处理环境问题超出了其任期范围。环境问题的出现不是一朝一夕的,其治理更是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段,因此,政府官员并没有强烈的动机去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应对环境问题;制度维度的困难是,由于地方政府在纵向上要受到更高层级政府的约束,在横向上要面对地方经济社会组织的压力,因此环境治理对于它们而言已经超出了自身的职责范围。地方政府的发展主义和其在治理污染问题上的激励缺乏当然也反应在空气污染上。如果浏览中国近30年空气污染治理的历程,就会发现,空气污染的防控和治理总是在“疲惫地追赶”高速发展和变迁的经济状况。20世纪70年代,空气污染治理的主要对象是烟尘;到了80年代,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以酸雨治理为核心的第二阶段,重点转移为对硫等污染物进行集中控制。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成为全世界聚焦的一个中心,温室气体的减排使得中国如何在能源消费方面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效率、调整工业结构成为新的问题。最近10年左右,中国大气污染的复合型特征日益增强,高浓度的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同时存在,城市灰霾天气不断增多。这种新的空气污染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特别是从近两三年起,二次污染、复合污染、区域污染等这些名词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环境绩效构成了较大的社会压力。但二次污染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未被列入空气污染物指标体系,因为一旦列入则意味着中国七成城市的空气质量不达标,环保部门近30年来的空气污染治理又将面临一份“满纸黯然的成绩单”。总体而言,不同阶段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使得污染的控制策略不得不相应地发生变化,但是这种“倒逼”机制始终太过滞后和低效。因此,要从目前的总量控制真正转向质量改善,真正从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公众的健康出发进行污染治理,把空气污染的议题维持在公共议程中,就需要把空气污染从一个地方性的议题变成国家性的议题,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需要发挥首要作用。
(二)复合型区域型空气污染形态和治理体制的困境中国近30年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多种空气污染问题在30年内集中出现。这些污染问题并不是国外上百年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污染问题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更加复杂的污染状况。因此,中国目前的空气污染呈现出“复合型”和“区域性”①两种特征。首先在“复合型”特征方面,中国现今的空气污染是发达国家各个污染阶段的浓缩体,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使得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同时集中出现。其次在“区域性”特征方面,关于空气污染这个议题到底更具有地方性特征还是更具区域型特征,其实在国外就早有争论(Switzer,1998:191-192)。空气污染在其源头上可能更多地来自固定点源污染,具有很强的地方性,但是空气污染物会随着气象条件而长距离传输,因而经常呈现出跨行政辖区界限的区域性特征。然而,相较于复合型和区域型的污染形势,中国现行的大气污染控制策略和管理体制却暴露出严重的弊端。首先,现行的空气污染控制是一种量化控制。在现行官员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考核一般采用、同时也被认为最便捷高效的办法就是量化考核,抽象的、难以测度的指标往往无法被采用②。在这种指挥棒下,地方官员的目标是对上负责,完成指标、做足数字。就空气污染而言,政府关注的始终是“排放量”而不是“空气质量”。这也就是说,目前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管理只是需要各级政府对现下有明确规定的某种污染物进行排放量的控制,完成其减排量。而这些污染物的选取并未见得反映空气污染的真实状况,真正的空气质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无人负责的。这种单一总量的考核机制很难用以应对复杂的污染现状,因此空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其次,中国的空气污染管理模式是行政辖区区隔的管理模式,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进行考核和管理,各地之间难以进行真正的协调治理。空气污染监测数据表明,高速发展的城市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得中国地区空气污染一体化现象日趋明显,各城市的大气污染正逐渐从局地污染向区域污染演变。尽管大气污染越来越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但是现行的环境管理还是没有太多突破行政辖区区隔化管理的窠臼。近几年,虽然中国也出现了一些区域性大气污染的试验,比如中国的四大城市在近几年的大型事件中,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联防联控”,通过联合相邻城市采取共同措施控制城市的空气质量。但是,这种区域性空气污染治理目前还远远没能形成一种长效的机制。目前,面对空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中国现有的制度架构和政府体制中还没有一种相对常态和成熟的制度安排以解决这一问题。复合型、区域型空气污染时代的来临意味着治理尺度怎样的变化?它们对于现行空气污染治理体制,乃至整个治理体制会产生什么样的冲击呢?首先,复合性的空气污染形态意味着以“指标”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面临“失败”的局面。诸如PM2.5这种二次污染指标无法用单一污染物排放量限定的方法来控制,如果说原来的污染治理尚可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在的情况则是连这一点都难以为继了。也就是说,传统的通过指标、配额方式进行治理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低效;其次,区域性的空气污染也意味着以行政辖区为区隔的治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得不被打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看到中央政府仍然试图在现有的考核体制下去解决辖区间的交互影响问题③,但是这种努力可以期待的绩效和适用性是值得怀疑的。在遭遇更复杂议题的情况下,这种区隔化的管理方式不可避免地走到尽头。空气污染就是这样一个议题:一个辖区的污染源可能对诸多其他地方带来污染,同时,任何地方也不可能视其他地区的污染为于己无关。各地之间互相污染、交叉污染,并且这种交互影响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要强过水污染等其他跨域环境问题。
(三)风险社会及其民主意涵空气污染是一种典型的生态风险。风险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更是一个社会和集体建构的过程。虽然风险必定部分地来自于事实,但其更重要的部分在于大众通过社会的公共交流对风险进行阐释、界定和认知的过程(Strydom,2002:84)。也正因为如此,空气污染对思考当今中国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态也提供了很好的一个切入点。现阶段的中国,在空气污染控制和防治方面,出现了一种“民意已过河,政策摸石头”的现象,民众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走在了政府的前列。以PM2.5为例,民众是促使政府将这项污染物纳入污染评估指标体系的直接推动力。早在政府作出反应之前,民间就已经开始了各种形式的空气质量调查,公众、环保NGO和媒体持续关注PM2.5数值变动,甚至走上街头自主去监测PM2.5数据;一些活跃的民间环保人士通过社会媒体引导公民参与空气污染的测量,推动政府的污染数据公开以及空气污染立法进程。环保人士潘石屹等人在微博上发起关于空气质量立法的动议,倡议应该对清洁空气立法。社会的压力最终促使环保部拿出了空气污染治理的时间表,拟定在2016年前分阶段地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体系。为什么空气污染这个议题突出地展现了这一点?传统上,政府可以利用其对科学技术的掌握及其对话语的垄断,来阻止污染等风险事实进入公众的视野。对于政府而言,总是希望很好地去“管理风险”,对民众的风险意识进行引导,通过专家垄断技术知识的定义和解释,进行“安全叙述”(郭巍青、陈晓运,2011:95-122)。但是,在面对空气污染这样的新型治理问题时,民众却并不会一味受制于国家对风险的管理,民众作为环境风险的直接感受者,能够用自身的日常性知识,也就是“社会文化理性”(Fischer,2000:40-44),来对抗国家对于科学和技术理性的垄断。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这种新的力量格局,再加上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公民表达的行政压制、体制运作中的协商不足等等,都更进一步地导致了公民对政府不信任的累积和发酵。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看到了现代国家治理尺度的下移,更重要的是,类似空气污染这样环境风险议题的出现赋予了人们加深和拓展民主的机会,推动人们去更加积极地进行政治参与、公开讨论和民主协商,理性面对危及公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的风险,增强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于自然问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发言权,争取公共决策者、技术专家以及普通公民之间更加平衡的权力-责任的关系。
二、保障型国家———国家角色再认识
治理的尺度是一个描述性概念,但它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价值意涵。通过尺度的讨论,这一概念将治理的跨域化、在地化以及协力治理等多种治理的趋势整合起来。同时,这一概念也促使人们去思考:在面临诸如空气污染这类新的议题时,怎样在新的治理实践中对尺度和空间进行新的定义,治理的边界怎样被实体地和社会性地重构?而这些又为我们改进公共政策提供了怎样的启示?更重要的是,面对现代国家治理尺度的变迁,国家需要在治理的实践中怎样做出回应和应变?这一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但是,本文认为,事实上吉登斯所提出的“保障型国家(EnsuringState)”(吉登斯,2009:9)概念已经为我们思考这个问题提出了一定的框架。“保障型国家”囊括了空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我们所需要面临的最重要的三个维度的思考,即:国家独立于利益集团来倡导环境政策的自主性、中央政府对于环境政策的贯彻力以及在环境议题上国家与社会的有序互动问题。“保障型国家”是吉登斯在《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中提出的概念,“气候变暖的问题很多人都在谈,但很少有人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把自己的行为与气候变暖的问题联系起来”———吉登斯将这种现象命名为“吉登斯悖论(GiddensParadox)”(吉登斯,2009:2)。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吉登斯提出了“气候变化的政治”的概念框架。这个概念框架主要由两个概念构成:“政治敛合(politicalconvergence)”和“经济敛合(economicconvergence)”。吉登斯认为,如果政治敛合和经济敛合两者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就会系统性地推动气候问题的解决。为此,吉登斯提出了一种更为积极的国家的概念———“保障型国家”。他认为,国家应该在应对环境问题时扮演“催化剂”、“协调员”的角色,鼓励和支持多元的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好的政策,同时确保环境治理的切实成效。为此,国家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要全力去提高政治和经济敛合度,比如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就是两个具有高度关联性的公共议题,是寻求政治经济敛合的一个典型例子;二是要让气候变化的关切深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当中;三是要避免让政治资本流出这个政策领域。因为对抗气候变化需要长期的政策,那么就需要把这些政策一直置于政治关切的最前端,把它牢固地锁定在政治议程中。
保障型国家对于我们讨论中国的空气污染治理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中国环境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这个问题在本质上是吉登斯悖论的一种表现。保障型国家应该在这种矛盾中担当起环境议题倡导者的角色,致力于克服经济发展的盲目性。事实上,空气污染从一个地方性议题变成国家性议题也的确经历了一个过程。吉登斯在其语境下思考保障型国家的出发点是希望国家改变“去监管化”的态度,加强实质性的国家调节。对于中国而言,保障型国家首先是确保国家公共政策相对于地方保护主义利益、产业部门以及能源行业的自主性。其次,正如吉登斯特别提到的,中国治理气候变化的政策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中央政府试图加强“政治敛合”和“经济敛合”的各项政策在上令下达的过程中,往往经过层层官僚制的过滤,再次被简化为GDP崇拜。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政策的贯彻执行问题,是中国环境治理中关键的一环。在中国,量化考核和目标责任制是国家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路径,国家希望藉此控制地方官员的晋升机会,从而确保国家的重大政策在地方的执行以及地方官员对上级政府的忠诚。但事实上,现有方式并不能适应环境治理中的诸多问题。一方面,环境指标很多时候是复杂的、不可量化的;另一方面,地方官员为了达到考核目标往往操纵和扭曲真实的环境信息,在缺乏公民参与以矫正这些信息扭曲的情况下,重大的治理问题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量化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等管理方式事实上是削弱了而不是加强了国家的能力(Gao,2009:21-31)。这也正是“保障型国家”的第二个意义向度。以空气污染为代表的环境议题为我们重新检视国家治理能力,加强国家能力建设提供了一个场域。环境治理需要政府努力寻求环境政策的政治和经济敛合,使得环境意识和环境政策能很好地与国家其他政治经济政策结合起来,保障环境政策的实现。
最后,保障型国家区别于早期环境主义以及环保运动中“对抗国家”的思想,认为应该从现有的体制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这对在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下思考空气污染等环境治理问题有着很重要的启示意义。虽然社会运动、抗争政治似乎是一个古老的政治话题,现有学术研究也有很多集中于关注环境抗争,但是这并不一定能反映问题的全貌,尤其在诸如空气污染这类的环境问题上,公民的相关行动很多时候并不是高度政治指向的。公民所诉求的并不是挑战现有政治制度的权威和合法性,而是希望帮助国家、也从国家那里寻求帮助,以改善自身基本的生活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社会和国家在这类议题上的关系更接近于合作主义或者协同治理。因此,在保障型国家的框架下,国家寻求与公民社会的互动和互强,通过理性的协商和审议以共同推动高效的环境政策的产出和执行是解决环境治理问题的应然路径。这也是现有政治体制之下中国环境治理的应然方向。
2师生交往中的权力属性
根据交往发生的条件与基础,我们可以将师生交往定义为是以教室为主要交往环境,以师生对话为媒介,以知识的传授与创造为内容的过程。因此,结合福柯的微观权力理论以及交往实践论,我们可以将课堂中师生交往的权力系统作用范围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即交往环境、交往话语、交往内容。
2.1交往环境
教室是师生交往的主要场所,也是师生交往中权力行使的场所。福柯的微观权力理论是覆盖整个历史和社会的,毋庸置疑,教室这一生产传播知识的公共场所也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福柯认为,教室是权力运作的秘密场所,在教室这个狭小的学科知识传递空间中,每个角落都渗透着微观权力的影响。教室中的学生必须服从教师的要求在座位上坐好,手脚必须“定”在课桌椅上,直到教师“解除禁令”,才能变化姿势。如果学生没有按照要求端正姿势,那么教师就会用眼神提醒或是言语提示学生。教师是教室里面的统治者,一个具体的表现就是每个学生都被教师设定好他的座位排次,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课堂表现情况、家庭状况等等诸多方面随意安排学生的座位。任何学生都不得在未获得教师的同意的情况下随意离开或改变座位。福柯还认为,微观权力在教室中的运作,还普遍运用着监视和规范化裁决技术。规范化裁决的处罚理由是不规范,不守规则。教师在班级中设计了管理制度,定下了行为规则,运用奖惩的多种方式实施评价,评价的内容也几乎涉及学生学习、生活的所有方面。这不就与我国国内中小学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上的做法如出一辙?我国国内中小学学校的班主任教师就俨然是福柯笔下“教师”统治者的化身。课堂上的学生在教师的“监视”中战战兢兢地接受知识的传递,思维的创新和发展是无从提起的。
2.2交往话语
师生之间的交往话语也是师生交往中权力行使的重要载体。而课堂中师生交往话语的权力关系主要体现在师生对话的结构和人称关系。在课堂中最一般的对话结构式是IRE结构,即“教师主导的提问与提示”、“学生的应答”、“教师的评价”。剖析课堂对话的IRE结构,我们可见课堂对话的特殊性。在课堂的IRE的对话中,教师是知识的已知方,学生是知识的未知方,教师有意向学生提问,在对应答的学生表示感谢的同时评价答案的正确与否。这种类似于“苏格拉底产婆术”的对话形式,本身就是一种话语控制。教师不仅通过对最后的E,即教师的评价的介入,剥夺了平等的人际关系对话的性质。而且,通过对对话方向的控制、对话者的选择并发言顺序的决定,单向主导了师生交往中的对话。现代课堂中师生交往话语的另一个特点是表现在语言运用的人称关系上。在课堂之外用“我”这个第一人称表现自我的教师,在进入教师角色以后,他们统一消除了自己的姓名,都自觉地用第三人称的“老师”来自称。将自己同化为“老师”的教师个人,使得自己的发言和评价的话语权威化,使得自己在师生交往的话语过程中所作出的干预和控制正统化。其次,使用第三人称的教师的话语使得课堂中的个体之间的人际关系淡化,重建了制度性的人际关系。即同化为“老师”的教师通过对对话主题的选择以及秩序的维持,决定了师生间人际关系的构成与维持。再次,丧失第一人称的教师不仅丧失了主格,而且丧失了作为生命主体所支配的自我关系的主格。即丧失了以“我”为主格的教育世界,丧失了以“我”为主体的个体价值观、人生观。
2.3交往内容
知识产生权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谁掌握了知识谁就掌握了话语权。这在阿普尔所提出的“谁的知识最有价值”这一问题中对知识的权力属性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福柯则认为,权力产生知识,权力和知识是并生共存的关系。权力产生知识,制造知识,规定知识,裁判知识;知识助长权力,增效权力,捍卫权力。师生交往的本质是知识的交往。知识是师生交往得以构成和维持的条件,是师生交往的主要内容。在现代课堂中,师生交往的内容主要是人类已有的认识成果,并且是预先设计的、系统的显性内容。虽然在课堂师生交往中也不排除即时产生的话题,但这些话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传授传统内容的交往服务的。因此,课堂中师生交往的内容呈现出明显的计划性、系统性等特性。师生交往内容的这些特性是师生交往中的权力关系的体现。
高中政治学科教学中的德育还存在一些片面发展,表现在:第一,偏重智育,轻视德育。以高考为指挥棒,以应试教育为核心,以考试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有才无德的学生也被认为是好学生;第二,过分强调道德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道德品质形成过程;第三,只管学生在校的表现,不管学生毕业后的发展;第四,重视所谓“优生”,漠视所谓“差生”[1]。政治学科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表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然任重而道远。
(二)、政治课教师不注重思想观念的革新,德育方法因循守旧
有些政治课教师不参加培训进修,拒绝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理论与实践能力得不到提高,教学中只能用传统的教学方法组织教学,不能把传授理论知识同学生的动脑动手能力结合起来,不能用恰当的理论阐明具体的事实,不能用生动的事例来感悟、激励学生理解知识。而德育方法单一,依旧是集中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忽视了师生间的情感交流,忽视了学生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学生内心的需要和自我教育的能力。这样的观念与德育方法很难使学生将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
(三)、教材单一,未整合其他德育资源
目前的政治课本大部分都是人教版的,过于单一,未立足于本校实际,没有乡土性教材,这样在教学中势必会与学生的实际脱离,致使教育的实效性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教学中也没有充分整合特殊的节日资源,例如,一些传统的节日、法定节日、历史人物的诞辰、历史事件纪念日等节日资源,这些资源蕴含了丰富的德育资源。德育也应该与家庭教育、社会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政治课德育的功能。
(四)、政治课德育实践面临困惑
传统的教学模式使教学目标与学生的道德实践严重脱节。本来应当是充满生机的德育变成了没有主体能动性、枯燥乏味、令人厌烦的说教,这必然会引起学生对教学内容与教育行为的排斥,也收不到良好的德育效果。科学技术作为一把“双刃剑”,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人类在利用科技时,丢失了自我价值与精神,导致环境的污染与生态的破坏。这些负面结果给政治课的德育实践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困难。
二、立足现状,优化政治学科德育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通过政治学科对学生进行的德育遇到了上文提到的一些问题与困惑,为了促进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作者在总结多年政治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学校德育资源现状,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立足现状,以学生为本,优化政治课德育目标
课堂教学是政治学科教学的主要方式,也是对学生进行德育的主要途径。在进行德育时,要使德育目标与学生的实际、政治知识内容体系相一致,不能使德育与政治理论知识失衡。要处理好智育与德育的关系,发挥政治学科的德育优势,把政治理论知识教学与德育结合在一起。根据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制定德育目标,例如在进行价值观教学时,既要依据教材,使学生树立坚持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的德育目标,还要以学生之需为本,对学生进行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的道德教育。充分挖掘教材德育潜力,依据教学计划确定行之有效的德育内容与目标。
(二)、提高教师素质,运用灵活的德育方法
教师要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使命感,还要善于吸纳新知识。为人师表,通情达理,为学生树立正面榜样。教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德育方法,从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辨别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能力,识别和抵制形形的错误思潮,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德育工作中要注意内容的选择和方式的运用,切忌空泛、虚假、唱高调。要将理融于情中,使学生对所接受的教育可感、可亲、可信[2]。
(三)、理论联系“热点”,加强德育的实效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既给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带来了生机、活力,也冲击了部分人们的传统观念。因此,在政治教学中,要将理论知识的传授与社会的“热点”、“敏感点”联系起来进行讲授,能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并增强良好的德育意识,反之会使学生产生逆学心理。
(四)、创新德育方法,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良好的德育方法可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教育、自我教育的习惯。而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是有规律性的,都要经过知—情—意—行的发展过程。德育实效性目标的实现必须要对教学方法进行革新,以下是创新的德育方法的例子:
1、事例结合法。
就是在讲某一知识点时,为让学生很好地理解知识并进行德育教育,而与有关的事例结合起来进行教学。最重要的是选取的事例是可以引发德育思考的事例,只有这样才能使政治教学达到智育与德育的目标。例如:在讲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的特征时,可以结合当今贸易保护主义的例子进行教学,使学生既理解了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还加强了道德建设。
2、社会实践法。
学生由于不太了解生活,致使在学习过程中经常是理论与实际相脱离。因此教学中让有条件的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让学生去接近生活,了解生活,把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例如:社会调查法。在讲到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时,对学生来说较为抽象。因此让学生去进行社会调查,在社会上寻找真实的例子,以此增进对知识的理解,进而为下一节《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教学铺路架桥。
在政治学科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德育不仅有以上两种德育方法,还有故事导入分析法、远行德育法、讨论法、辩论法等等。
(五)、把德育寓于政治教学各个环节,做到德育系列化
一、绪论
对于政治审美化的研究,是当下学术界的一个重要课题,正如德国学者韦尔施所说:“美学丧失了作为一门特殊学科,专同艺术结盟的特征,而成为理解现实的一个更广泛、也更普遍的媒介。”这导致审美思维在今天变得举足轻重起来,美学这门学科的结构,随之等待改变,以使它成为超越传统美学,将“美学”的方方面面全部囊括进来。美学对人类其他生活领域的关注不仅是现代美学学科自身发展的必然走向,也是美学实践品格得以完满实现的重要途径。
本文通过文献法,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期望通过对“政治美学”概念的多元化的阐述使大众更加能认知“政治美学”这个概念;期望通过对“政治美学”这种概念诞生前的历史追溯,发掘它所存在的社会基础与美学价值;期望通过“政治美学”美学结构分析的阐释,展示其历史存在中的价值体系;最后通过前面一系列的阐述找寻它存在的美学功能价值。达到使人们正视“政治美学”,认识到其积极的社会价值,从而促进它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作用,让人们认识到它存在的合理意义。
二、何为“政治美学”
政治美学,不是指政治化了的美学,而是对“政治本身所蕴涵的美学方面进行研究,探究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政治权力运作、政治变迁等方面所包含的美学奥秘”。1政治美学概念的提出并非心血来潮,政治与美学的联姻自古而然。
政治本身就是审美的一种特殊表现,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权力运作、政治家的风格,所有都表现出美学的精神和其美学价值。意识形态对于现实与未来构建了种种“想象的共同体”,把特殊群体、阶级、集团的利益、情感与意志、观念净化与升华为人类的普遍理想与共通情感。政治统治的美学奥秘在于使权力成为魅力,权力结构进入情感结构。政治的等级结构深刻地表现为审美的一种价值结构。政治权力渗透着人的感性生存实践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视、听、言、动的根据和规范;对权力的视觉分析可以推及到人的整个感性活动之中。
三、政治美学的历史追溯
3.1 社会阶级的意识形态
中国古代政治结构与意识形态结构受儒家思想影响甚深,从儒家政治思想入手,应该是研究古代政治思想史之首选。
从政即意味着“士”将自己所学到的伦理道德规范运用到政治领域,教化一方百姓。举凡研究古代政治思想史的著作或论文,在论及儒家政治思想时,也大都以“德治”视之。因此儒家政治思想被归之为伦理政治学。然而,如果仅仅局限于这种“伦理政治”的思维范式,儒家政治思想的研究便很难有新的突破。众所周知,在国家的治理与政治运作上,与名家、法家过于硬性的制度、法律规范相比,儒家则显得柔和得多。不管我们对中国历代社会政治的共同特征“儒表法里”做怎样的评价,儒家与法家截然不同的政治理念却是显而易见的。儒家的政治伦理是一种由夫妇到父母,到君臣,继而参赞乎天地宇宙的政治文化设想。在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国同构思想的政治架构下,渗入以礼乐文化的政治运作。这种政治伦理建构不仅取决于中国古代的农耕文化,实际上也体现了由内而外、由亲而疏、由己及人的情感表达,最终展现出来的是超伦理而入审美的天地境界。这也是天人合一的和谐之境,是“和合文化”在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最高体现。
四、儒家政治美学结构分析
4.1 仁:儒家政治意识形态的美学特征
在政治形象工程的设计中,意识形态的构建应是首当其冲的。所谓“得人心者得天下”,意识形态即是一种“人心工程”。意识形态乃至政治的重要因素,任何政治学说体系都有其所依赖的意识形态。正是意识形态的不同,决定了不同政治学说的性质。儒家政治学说的意识形态,我们认为就是“仁”的思想,所以,儒家的政治思想通常又被成为“仁政”。“仁政”作为术语是由孟子第一次提出的,这是对孔子“仁”的思想的一次在政治领域内的推进与提升。
五、政治美学的功能
5.1 政治美学的秩序感
正如中外思想家所共同认识到的,政治产生于人类生活的缺陷,也可以说是产生于人性的缺陷。在中西方的古代著作广泛论述中,往往认为政治产生于“恶”之中,是“恶之花”。
儒家政治与美的任务就是给人类建构这种良好的秩序。儒家政治与美学,就是参照同一事物的不同角度,或者说描述相同事情的不同话语和方法;由于参照、描述的角度和方法的不同,它们所掌握的内容当然也不同。儒家正是体现人的感性生存的一切方面,都与具体而微的形形的权力分不开,它制约着、规范着、熔铸了人的感性结构,把权力统治深入到人的神经末梢。
5.2 政治美学对现代的启迪
1、前沿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全面推广作为普及教育中的基础学科—中学政治教育教学怎样把握和开展好就成了摆在每一位政治学科教师面前的不能回避且必须明确解决的问题。新课改的中学政治教育和政治教学并不只是应采用什么现代手段来完成某一知识点某一节课的简单形式问题,而应看成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政治教育应根据社会需要提出和规定政治教学的内容纲要和目标。面临着新课程教学改革的推进.中学政治学科迫切的需要在挑战中抓住机遇.在改革中谋求发展。中学政治教师只有树立改革意识认清改革的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才能更好的建设政治学科。
2、新课程改革下政治教师所面临的问题
新课程改革中对教师教学观念、学科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组成了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因素.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在中学政治教育改革中政治教师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门角色发生转变
在以往的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同样也是知识的主导者其在教学中拥有独特的地位。而在新课程改革下教师的主体角色地位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教师逐渐由教学的带头人操纵者变为教学的辅导者,而学生的主体地位逐渐得到巩固与发展。因此作为中学政治教师在教学改革过程中认清着一事实.将教学的主动权转让给学生.使得他们在教学中拥有更多的自主能力.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尤其重要。
2.2教学方式发生转变
教学方式的转变是新课程改革对政治教学提出的要求。提倡多元化教学方式的新课程改革要求我们政治教师在教学中运用小组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等教学方式去开展教学活动这些教学活动的开展符合学生的主体发展规律符合政治学科的教学特点同时彰显了学生的个性.发掘了他们的知识才能与创造力.是素质教育目标下的重要尝试。在教学中.教师只有通过自身实践通过教学获得经验.大胆尝试才能更好地推进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在教学中的运用。
3、中学政治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采取的措施
3.1中学政治教育的目标的明确
中学政治的升学成绩只能是政治教学活动情况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的是学生学习情况的一个侧面。政治教育目标达到的情况只能由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综合反映.它是几代人共同努力协同奋斗的结果。作为基础学科的中学政治教育教学活动应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养造就信科学、懂科学、尊重科学、会用科学的观点方法观察事物和探索自然规律在改造自然,建设社会的活动中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时代新人为中学政治教育的奋斗目标。并用这一思想指导政治教学和研究政治教学问题。有了明确的目标中学政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摆正思路.事半功倍!
3.2应当重视学生主体地位
思想政治课如果离开了学生的主体性参与.那么其基本教学目的将失去意义。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强调对话教学。对话教学使教师和学生一起成为课堂的主人,在“对话”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一文本“之间不再是认识与被认识、灌输与被灌输的关系而是一种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之间双向交流的关系,学生通过理解和“对话“获得人生体验和生活智慧。师生之间、学生与“文本”之间是一种“我—你”的精神上平等交流的关系教师要引导学生自主建构。(2)开展实践活动实施情感体验。这要求通过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强化他们对社会的认识.增强爱自己.爱家庭,爱社会的世界观的形成。这就需要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实践活动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3应当加强兴趣教学活动的开展
课堂应当是快乐的场所。因此,政治教师应当为沉闷的课堂增添乐趣给学生提供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教师应在有限的讲授时间里充分发挥语言魅力引起学生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如有关的故事、名言、谚语有关感兴趣的问题;国内外发生的一些重大时事等等,都能引发学生注意焦点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4应当注重情感和道德实践
在中学思想品德课的教学中.要积极开展活动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习‘成长。活动课的开展可以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刻,提高学生行为的正确性使学生在活动中感悟道理并内化为自己的信念和品质。教师在教学中,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包括当地学校及教师自身条件和学生的特点,以及时事背景,选择适当的活动方式和内容。这些活动实际是学生互动、交流、沟通、对话的平台,要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体验中感悟在交流对话中提高。
教育活动有着多种目的,或为传授知识,或为培养技能,或为确立态度——人的价值观。三者相互渗透,同步进行,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价值态度的确立。因此,政治教育的使命决不是让学生死记硬背一些书本知识,也不是让学生用书本知识去附合一两个现实热点问题,而是要通过这种知识的传授,去改造一个人的思想,帮助其建立一套科学思维方法,这样,在若干年之后,他可能完全忘却中学所传授的政治知识的具体内容,但是,科学的思维方法却牢牢扎根于他的大脑之中,在他一生之中,不管是他思考问题还是解决问题,他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的理论方法去想、去做。只有深刻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会在政治教学中,真正地改变那种说教式的方法,不是用一两个生动的事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而是从知识本身严谨的逻辑体系中真正领会到学习的乐趣,真正树立起学习政治学科的兴趣,从而从心里真正地信它、实践它,而这一切就需要我们去深入地探讨政治理论的内在逻辑规律性。
世界著名教育学家皮亚杰曾说过,“知识之间是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政治学科的知识当然也不例外。而正是这种统一完整的知识体系,在教学中却被人为的一框题一框题地分割开来,编者是出于方便教学的考虑而教者却长期忽视这一知识相通的规律性,对每一知识点的讲授不可谓不深刻,而对于知识点之间的关联性,则成为政治教学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往往被我们所忽视,在宏观上把握不够,从而使统一不可分割的知识体系变得孤立、零碎,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行而上学的思维之中,要突破这一薄弱环节,必须从知识的内在逻辑关联性上把握知识架构,从而在教学中,让学生建立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这也是灵活运用知识的必备条件。
比如,在《经济常识》的教学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主线,共同富裕是目标,它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是我们党的中心任务,我们下面从生产力这一角度着眼去建立《经济常识》完整的知识体系。
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需要从三个方面做起:
1、运用科技、改进劳动工具,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直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在《经济常识》的理论中,可以说许多地方都渗透着科教兴国,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思想。象价值规律的第二个作用,三大产业的发展,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对外开放中的技术交流等章节,都是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
2、从生产关系的变革着眼,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这是教材阐述的核心内容。众所周知,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则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教材中关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分配方式的变化,市场体系的建立都是为适应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而对生产关系的调整,因此,衡量其优劣的标准,也只能是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3、从上层建筑着眼发展生产力。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这作用于经济基础;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则起阻碍作用。在教材中,第四课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五课财政税收、第六课银行和储蓄者,第七课消费结构的变化,都渗透着国家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经济发展。
另外,《政治常识》中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职能的变化,国体、政体、党的性质、民族、宗教政策的制定;《哲学常识》中理论的变化发展等等都是有关上层建筑的内容,它们的调整与变化莫不由经济发展所决定,反过来又促进经济的发展。
以上是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经济常识》的内容,通过分析,我们完全可以要求学生根据这一理解重新编排教材体系,建立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来把握教材,比如经济的概念等。这样的话,虽然我们只有一套课本,但我们教给学生的又不止一套课本的理论思维方法。不仅经济学如此,哲学、政治常识,乃至学科之间的知识体系,莫不如此。只要我们在教学中肯动脑筋,钻研教材,一定会形成属于自己的一套知识体系。
二、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新高考改革方案,由“知识立意”转变为“能力立意”,而所谓的“能力立意”其实质就是学以至用,突出了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这无疑将对传统政治教学方法、手段、评价目标形成冲击,这也给我们加强政治教学改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学习知识的最终目的是使用知识为我们服务,而政治教学很显然的一个目标就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给我们在教学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政治教材的编写总是会滞后于时代新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讲授书本知识的同时,还应向学生讲授国内外发生的重大时事政治,包括它的背景材料、事件内容、发展趋势、结果及影响等。让学生对这些事件有一个全面的、宏观的理解与把握,在这当中,尤其应重视的是我们党和政府在现阶段的重大路线、方针与政策的学习。
其次,运用所学的经济、、哲学、政治知识对这些事件进行分析,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分析,使学生真正懂得隐藏在这些事件背后的真实本质,做到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与规律,提高学生对事物认识的深刻性。进而,培养学生形成一种科学的思维方法与思维习惯,使之在对任何问题的分析时,都能不被现象所迷惑,都能够准确地把握其实质。
最后,组织指导学生撰写相关的小论文或调查报告
在政治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应充分发挥,只有充分调动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挖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其学习热情,政治教学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组织指导学生撰写相关的小论文或调查报告则是调动学生学习热情的有效方法之一。
在组织指导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学生观察、了解、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学会从不同的角度得出具有新意的结论,培养学生的开放性思维与创新能力,通过这种训练,使这一开放性思维与创新能力转变为学生自身能力的一部分,真正提高学生的素质。另外,在指导中,应引导学生关注具有现实意义的、大家普遍关心的、现实性很强的“热点”问题,这样,既可以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可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坚定其社会主义方向。
三、加强政治课教学的实践性操作
近几年的政治课教学,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从而使政治教学流于空谈、流于说教,因而对学生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使学生缺乏学习政治的兴趣与热情。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加强政治教学的可操作性,如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使政治教学走出课堂。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政治教学一旦离开了活生生的现实,必然会陷入空泛,陷入说教。所以,加强政治教学的实践性,可帮助学生真正掌握书本知识并在实践中应用、发展,从而提高其理论修养与政治素质。比如,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有关党的重大决议、决策、决定等,是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由于其总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一直是人们议论与关注的焦点,也是学生的热门话题。针对这类的“热点”问题,运用社会调查法,能够促进学生深刻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前瞻性,进而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的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