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化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11 17:12:4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行政文化论文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行政文化论文

篇(1)

行政文化是行政方式在文化领域的一种反映,是一种社会现象。关于行政文化的理解,不同的学者观点不一样,我国学者对行政文化的理解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点:一是广义的行政文化。它的出发点是文化的广义概念,即人们的生产劳动中创造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财富总和,包括制度文化、组织文化和精神文化,具体说来有行政机构的一般设置、人员的分配和行政人员的思想状态、行为方式等等。二是狭义的行政文化。这种观点是源于狭义的文化观念,认为文化就是人们的行为方式和体现出来的价值观念。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行政文化包括行政管理理念、行政习惯和原则、行政思想和道德等等。三是综合的行政文化观点。认为行政文化是行政方式和行为在文化领域的反映,即行政文化可以通过行政中的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三方面加以概括。

2.行政管理现代化概念与内容

行政管理现代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它是指行政管理的发展过程。行政管理的现代化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是由落后向先进、由野蛮向文明发展的过程。行政文化的发展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因素紧密相关,具有十分明显的社会性。在我国当前社会中,社会性质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是初级阶段,行政管理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必须与社会现代化相适应。从整体上说行政管理现代化就是要在行政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上实现现代化。从广度出发,主要是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和社会领域实现现代化;从深度出发,主要是从行政管理的制度层面、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实现现代化,以现代化的制度管理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行政文化建设与行政管理现代化之关系

行政文化是行政管理之中的重要一环,在行政管理上起推动作用,行政文化通过一种物质上的保障、精神上的鼓舞、制度上的规范来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我国行政文化发展至今,取得了一些成效,也面对着一些不足:受传统观念影响,封建思想浓重,在行政上专制、集权思想比较浓重,法治程度不高,民主程度低下等,因而有必要针对其不足性进行行政文化建设。行政文化建设就是要从制度上、物质上、精神上加大影响力,保证行政文化在行政管理上的推动作用,促进行政文化管理的现代化。另一方面,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方式有很大影响,这种影响通过行政管理的结构组织形式表现出来。我国的行政文化之中,集权成分较多,因而在行政管理上表现为相对集中;在西方,由于行政文化的不一样,其行政管理方式则表现为权力的分散与制衡。行政文化与行政管理的关系还表现在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有重要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行政文化透过影响行政行为从而影响行政管理。行政文化通过一种意识上的、心理上的、思想上的影响,影响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一般而言行政意识比较强的行政人员,在行为上表现为果断、坚定、有执行力,反之则表现为犹豫不决、缺乏决断力、行政效率低等。其次,行政文化通过影响行政体制从而影响行政管理。行政文化的影响一般是一种潜在性的影响,它通过对文化传统、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影响着行政体制。通常来说,在文化传统较为开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社会条件下,其行政体制相对民主性较好、法治程度较高;然而当一个地区这些条件较差,其行政体制就朝着专制化、集权化发展。最后,行政文化通过影响行政观念从而影响行政管理。行政文化通过作用于行政人员之上的观念、习惯,从而影响行政人员的行政方式,这种影响是一种深层次的长远的影响。行政人员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受教育和接触到的一些社会现象的影响,这些影响也会体现在之后的行政管理之上。如行政人员的行事风格、任命习惯等等,都会受到行政文化的影响。

三、基于行政文化建设的视角探讨促进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措施

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文章从行政文化建设的视角,从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的作用和影响发面作了一些探讨,认为加强行政文化建设,促进行政管理的现代化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行政文化建设要把握好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方向

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一种潜在的方式实现的,所谓潜在的方式即不明显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与行政管理有直接影响的因素从而对行政管理产生影响。因此在行政文化建设中,首先要把握好行政管理的现代化方向。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制度还不健全,行政管理制度也较为落后,主要体现在行政效率偏低、法制化程度不高等方面,要明确行政管理的现代化目标,就是在行政管理之中坚持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所以,在行政文化的建设上,也必须坚持文化建设的方向,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始终向着服务型、法治型、高效型方向前进,努力创建与行政管理现代化相符合的行政文化。

2.积极进行行政文化本身的建设,带动行政管理的现代化

行政文化作为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方式在文化层面上的反映,对行政管理本身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要实现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就必须重视行政文化本身的建设。从行政文化的内涵来看,创建优秀的行政文化,就要从行政思想和道德、行政心理等方面着手。具体的做法是,首先要认真审视行政文化,对行政文化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归纳,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行政文化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具有丰富的内容,因而可以从中借鉴许多有益的东西,同样也会存在一些落后的东西,因而要学会取舍。其次就是积极引进先进的行政文化理念,如西方的分权思想有利于促进我国的行政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因此可以借鉴,结合本国国情,变为自己的东西。通过创建优秀的行政文化,形成一个良好的行政氛围,让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施加积极的影响,以行政文化带动行政管理的现代化。

3.积极推动社会改革,创建有利于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氛围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达程度不高,政治民主的程度也偏低,在这一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需求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就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利于推动行政管理民主化的经济社会环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我国的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们的认识水平提高了,观念也会产生相应的变化。行政管理水平也会相应的提高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经济与政治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当经济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政治形态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因而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行政改革的推进,行政改革使得行政管理朝着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篇(2)

在我国古代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意识实际上是一种上层意识,反映的是这一特权阶级本身的经济利益与稳固政权的需求,并通过多种形式,对其经济和政治上已经具备的优势进行合理性和合法性宣扬。同时,统治阶级以此为基础,来设计其政权组织结构、统治形式以及政治策略手段和政治系统的运转机制等[5]。其目的是十分明显的:通过本阶级的政治意识形态使其政治影响力最终转换为社会公众内心的政治权威和价值标尺,与政治强制手段一起共同维护其统治地位。十分显见的是,这种上层意识将社会公众的利益放在了时展的最后,是一种畸形的社会发展模式。这无论是在古代的中国还是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这种上层意识都最终遭到了社会的遗弃。在当今社会,上层意识已经难以发挥其传统的社会功用,并与民主意识形成了一定的冲突,其原因是十分明显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人民的民主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尤其是在“人治”和“法治”的冲突中,让公众再一次认识到了追求民主、体现民主对于自身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二)平等观念与等级观念的冲突

虽然在我国的传统行政文化中“平均”思想一直被推崇,在特殊的年代,还产生了难以预料的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这种思想并没有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或者并未伸展到社会发展的根部。因为在传统社会中,等级身份制度是十分普遍的,处于社会不同阶层的人们能够享受到的社会利益是极为不同的。在这样的社会中,任何个体都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固定角色,这种角色的“分量”也就直接决定了他能够得到的权利与社会地位[6]。但是,可以断定的是,这种在传统行政文化中长期存在的等级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体现的平等观念明显相悖。在当代的行政管理体系中,注重的是按照个人能力的大小和对社会贡献的高低确定其价值以及其在社会体系中的地位,这表明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三)人治与法治的冲突

在我国以往的社会中,行政管理的实施主要依赖于“人治”,即通过树立统治者的权威,通过强制式甚至是教化式的方法将统治者的权威神秘化和神圣化,“权威崇拜”或则“屈身权威”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常态,百姓在统治者树立的权威系统中完成着自己的人生轨迹。但是,无论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还是以其他时代的眼光对此进行测度,“人治”下的行政管理和因此而形成的行政文化是有其致命的缺陷的,从行政效率低下、效果不突出到贻误国家大事的事实比比皆是。可是在当今时代,这种曾经广受推崇未受任何质疑的行政管理方式却与时代的要求相冲突,在人的充分发展得到越来越广泛认可的大时代背景下,需要通过法治的形式取代人治。法治的优越性是十分明显的,相对于人治而言,法律的公正属性更加明显,作为集体智慧和审慎考虑的产物,法治已经在大多数国家得到了认同和施行。

(四)功利主义与伦理至上的冲突

在我国传统行政文化中,儒家、墨家和法家都讲功利,但从本质上讲,以儒家为主体的中国行政文化还是有意无意在淡化着功利色彩,伦理至上的成分更多,在大量的历史事实中,我们能够看到太多的“重义轻利”的案例,甚至会将人们对物欲的追求视作非君子之为。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物质文明得到了极大的进步。在我国,历经了改革开放的思想释放,作为对传统行政文化中“伦理至上”思想的否定,功利主义思潮开始抬头和兴起。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人们必须对物质利益予以重点关注,否则,在社会竞争愈演愈烈的当今时代,其利益将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和窃取。所以,功利主义成为当今社会的常态已经变得无可厚非。而这与传统行政文化中的安贫乐道、重义轻利的观念形成了强烈的冲突,在可预见的将来看不到可以得到调和的迹象。

二、传统行政文化视角下当代行政管理的发展与回归

中国传统文化与行政管理的契合并不是偶然完成的,在长达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后者对前者的传承一直都没有间断。因此,在当前情况下,行政管理要想获得长久的健康发展,就需要在传统文化视角下,实现当代行政管理的回归,回归到传统文化的庞大树荫下,回归到“人”的和“文化”的本性中去。

(一)充分认识行政管理的文化属性

在传统行政文化的形成过程中,传统文化对其产生的影响是极为直接和深远的。从社会学的角度讲,要想实现当代行政管理的高效化,就需要充分认识行政管理的文化属性。这是因为,如果社会的文化凝聚力和社会关系中的相互依存较为松散,社会活动就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动荡,制度结构和日常生活就会变得混乱。因此,为了构建一个平等协调、和谐发展的社会,就必须通过当代行政管理搭建一个间接的平台,以此协调各种文化,使不同文化思想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实现共融,真正发挥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合理挖掘传统行政文化

虽然中国传统文化历经了几千年的发展,其中的行政文化也在社会的不断变迁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传统行政文化中,有些思想和方法在兴盛多年之后已经逐渐趋于腐朽,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突。从这个角度讲,为了实现当代行政管理的回归和发展,除了要继承和发扬传统行政文化中的精华外,更需要的是对其及其所属的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全面的分析与批判。只有在珍视历史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对其进行辩证的挖掘和使用,才能赋予其时代的生机,才能在传统行政文化和当代行政管理之间找到契合点,实现社会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行政管理的道德建设

“正大光明谓之政,国泰民安谓之治”。政是治的条件,治是政的结果,一个国家、社会的行政人员担负着管理国家的重任,因此要从己做起,以德服人。从行政学的角度讲,执政理念是否正确,执政体制是否科学,执政方式是否完善,执政绩效是否明显,是评价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当今社会,统治阶级执政理念的实践效果,除了要通过“法治”的形式加以实现外,在客观上还与统治阶级的道德建设成效直接相关。单就这一点而言,当代行政管理就应该向传统行政文化获取道德建设的精要。“政者正其身”,“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官员只有做到了品行端正、执法守法,社会公众才能上行下效,执政主体的施政主张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篇(3)

因此,影响高校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因素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方面,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其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能否最大化的发挥出高校师生的力量将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另一方面,高校师生和职工是否愿意接受相关的安排,也就是是否愿意主动配合相关的工作计划,其主要针对的是高校师生和职工的主观因素。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上述两方面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也就能够达到促进高校行政管理质量和效率提高的目的。首先,随着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校园内将会形成一种正面积极的氛围。这种氛围不但包含有求知、上进等正能量,还能够在高校校园内凝聚成一股强的向心力。一所优秀的高校,其校园文化的建设必定是成功的,学校的师生不但拥有极强的能力和素质,其价值观和思想观也有某种共性。简单地说,优秀的高校校园文化能够影响到高校师生和职工的心理,使其产生较为相近的价值观,即集体荣誉感。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对师生和职工的凝聚力不可忽视,也就能够引导其共同参与高校的建设工作。因为集体荣誉感的影响,高校师生和职工自然愿意加强校园的建设,并且以能够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而自豪。基于此,当高校师生与职工拥有这种意识和理念后,师生与职工也就愿意主动的配合行政管理的相关工作。简单地说,高校行政管理也就能够得到师生和职工的主动配合,也就能够更好的发挥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进而更好的调动各种资源,更好的完成高校的工作任务。其次,随着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校园内的不良风气也将得到遏制,并且充斥着正能量。最为明显的是高校的学风建设,据调查我国部分高校中学习风气较弱,使得学生在校主动学习的动机缺失,进而导致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较低,学习的质量和效率也较低。这种不良的学风不但影响到高校学生,其对于高校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在一所没有学习风气、没有上进态度的学校中,其自身的学习动力也将逐步磨灭,这也有力体现出环境对人的重大影响。

由此可以看出,随着高校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校园内的学风被端正,学生也都怀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奋斗精神。这种精神和校园气氛能够感染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通过校园文化的渲染,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也会产生不断奋斗、主动学习和不断进取的主观情绪。基于此,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才能够主动积极的参加培训,并且充分利用闲暇时间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简单地说,在优秀校园文化的影响下,高校内的教师、学生和职工都将受到影响,并且共同进步、共同奋斗。这就能够帮助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也就从另一个角度提高了其所制定的行政管理计划和制度的有效性,进而提高了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校园文化建设能够打破高校行政管理的模式和理念

另一方面,从当前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问题来看。缺乏人性化的管理理念、缺乏创新精神,只是死板的按照规程制度进行管理,也就失去了管理的灵活性,无法有效应对突发的情况,也不能应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高校行政管理的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初期,为了体现这种严肃性,高校只能通过强制硬性的规章制度来达到目的。经过长时间的发展,高校的行政管理制度越发完善,并且已经形成了清晰完整的管理流程。这就导致高校行政管理的模式和方法被逐步固定,也就形成了当前的现状。其次,在长期的工作中,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无法发挥,也就被逐步削弱。在这种背景下,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在逐渐消除。两方面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一点,即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意识没有达到相应层次。一方面,行政管理的领导层的意识没有得到有效提高,也就没有意识到打破传统管理的模式和理念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行政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创新意识,自然也就无法在管理中得到发挥。随着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其能够有效针对这一现象进行解决。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场所,高校内的教师不但代表了我国教育界的重要力量,校内的学生在能力、基础和意识方面也代表了较高的水平。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内的气氛更加活跃,教师和学生的思想也更加先进。同时,加上高校内较为宽松的学术气氛,也就更有利于创新精神的传播和发展。基于此,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非常容易成为校园文化中的一种。如上文述及,校园文化不但对学生有极强的感染力,其对于行政管理人员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随着创新意识在高校内的传播,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也就受到感染,进而产生一定的创新意识。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校园文化将推动高校领导层的改变,使其在工作意识、工作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变革,其中自然包括高校的行政管理。基于此,高校行政管理的模式、制度等方面都将被改革与创新,也就打破了传统行政管理的限制。因此,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也就更有活力,更能迎合时代的变化与发展,最终提高效率和质量。

三、校园文化能够对师生产生激励和约束作用

最后,从校园文化具体的作用来看,其能够对高校师生和广大职工产生强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这就能够从主观的角度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体地说,校园文化对校园中每一个人的影响和制约正好与管理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等功能相吻合,因此,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是一种新型的学校德育模式,其能够起到监督和控制的作用。首先,通过校园文化的建设,其能够发挥的是一种导向和宣传作用。经实践调查研究发现,造成我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师生的不配合,而是由于师生对相关工作的目的和具体内容不够了解,因此从主观上忽视了该项工作。基于此,通过校园文化的导向作用,高校就能够利用校园文化来传播行政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并引导师生最大化支撑行政管理的工作。在此基础上,高校行政管理的工作目的和内容才能被师生了解,进而得到落实与贯彻。其次,校园文化能够对师生进行激励和约束。当师生配合行政管理工作并促进高校进步时,师生会产生自豪感和荣誉感,也就起到了激励的作用。反之,师生就会感受挫败,这就能够对师生的言行进行约束。由此可以看出,校园文化的建设能够影响到师生的言行,最终达到提高行政管理质量的目的。

篇(4)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展开,对日常行政的指挥、监督、控制成为强烈的必需,科学化管理的需求日益上升。实践证明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务效率与质量。因此,对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问题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管理的演变

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作为实践是历经无数人的努力,步步演变,才走向科学化的。从最初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工业化时期的泰罗制和福特制管理,管理开始进入科学管理时期。泰罗在其《科学管理原理》中指出,科学管理是由组织、协调、合作、发挥每个人最高的效率,实现最大的富裕等多种要素结合而成的。这使人们对科学管理开始关注,特别是现代行为科学的诞生,为管理注入了新的心理因素,而系统论的发展,为系统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此时,以梅奥为代表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管理不仅仅是追求有序化、合理化,同时也追求人的需要的满足,而且谋求管理的整个系统功能的优化。这就是管理的科学化问题。

现代行政管理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趋势性变化。首先是从流行程序管理变为倡导目标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管理者对被管理者明确行动的目标,且交代每一个行动的操作步骤,而目标管理仅需对被管理者明确目标及其工作要求,具体步骤由被管理者、操作层次的人自行解决。当然,不同的被管理者应运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但在人力资源素质不断提高的今天,仍一味奉行程序性管理是过于落后了。

其次,从单一管理发展为分层管理。系统论中的结构——层次——功能理论开始在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同人员结构的系统(单位)要运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其管理方法不能相同。高层次的管理者仅仅关注战略性决策,而日常程序性决策都授权于低层次管理者操办。不同的管理者其管理半径不一样,其控制力、监督能力也不一样。

再次,从刚性管理发展为柔性管理。刚性管理强调硬性行政命令约束,管理思维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权变。而柔性管理认为管理存在弹性,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管理者注重对管理“柔性”因素的控制如管理风格、沟通、文化等。

第四,从无风险管理发展为危机管理。传统的管理强调对被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的对称即所谓的奖惩机制的建立。通过表扬的手段、树立典型的效应来带动一批人前进,不谈忧患,不提危机,害怕被管理者受刺激过度,产生惧怕心理,影响工作及效率。危机管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其独特、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作用。如急中生智,置之死地而后生,都说明危机管理具有独特功能。更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危机管理似乎有演变为一种经常性管理模式的趋势。如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在管理中强调“最好的软件公司离真正破产永远只有18个月”。正是有这种危机管理技能的运用,微软公司才会日益强盛。

不仅仅是管理模式在变,而且管理的指导思想也在变。如鲶鱼效应和木桶原理,学习型组织的理论的兴起等。鲶鱼效应是指在一批沙丁鱼的远途运输中,如果掺入几只凶猛的鲶鱼,反而会使沙丁鱼的死亡率降低,这是因为有了逃生的竞争,使沙丁鱼游动频率增高,从而生存力增强。同样,在管理中,如果多引入一些不同类型的人才,则会使单位的生命力愈加旺盛,这破除了传统的“一山难容二虎”的理念。木桶原理是指一只由几十块木板拼接而成的大木桶,其容量取决于最短一块木板。这给管理者的启示是:面对被管理者的差异与管理环节、问题的差异,其实是最薄弱的那一个环节,可能会导致管理上的麻烦与致命伤。因此,一名优秀管理者应从最薄弱环节改进入手,去提升整体的管理绩效。只有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抓落实,抓责任制的贯彻才会获得满意的管理效果。现代管理科学还告诉管理者,如何将自己所管理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已是十分迫切的问题。传统的管理认为,被管理者一次充电,受益终生,知识、才能运用只须储备一次,便可应付全部的挑战。而在信息、知识经济时代,这一管理理念落伍了。只有带领组织成为持续学习型的组织,摆脱单纯的模仿,且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具有共同的愿景,一个单位、组织才会生机勃勃,不断发展,不断拓展成长空间,不断超越同行,取得成功。

二、现行行政管理的误区剖析

当前,一些人戏称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为“领导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甚至将其作为管理的金科玉律。这其实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现,是明显的认识误区,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进行管理将贻害无穷。

首先,将开会布置任务,理解为可替代科学决策,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会海”连绵,管理者开了会就等于任务布置了,事情完成了,长此以往,落实工作成为顽症。而没有落实的政策、措施等于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无从体现。

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仅仅是收费吗?把管理权限混同于单项财权行使、赚钱的所为,这是将管理极端简单化的表现。的确,好的管理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管理不是为了收费了事,这是管理导向的错误,会造成管理可有可无,机构形同虚设,人浮于事,最终断送了事业。

再次,协调就是喝醉,这是将管理极端庸俗化的表现。当然,协调是需要将方方面面的利益进行平衡,对各方倾向、意见进行妥协,但决不是一喝了事。管理既要协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使二者利益、愿望与目标等大体相一致。做到上下同心,形成组织的凝聚力。要协调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最终目标与近期目标之间的关系。也要协调管理者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还要协调被管理者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达到1+1>2的系统功能效应。还有一种管理误区就是一味多订制度,认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从而导致规章多如牛毛,有否贯彻执行则无人问津。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文山”现象,管理者须签阅大量的文件,哪有时间、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实,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了管理,有了制度,只是为管理准备了一些基本前提、准备了一些条件,这只是管理的开始,实际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觉执行这些规章,是需要监控、需要调研的,这都是管理的题中之义。制定过多的规章等于没有规章,因此规章过滥也会影响管理的效能。

三、新时期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走向

决策的科学化。作出一项正确而充分的决策,有赖于准确而充分的信息,也需有一套动力机制去刺激决策付诸实施。传统的管理以领导者“拍头脑决策”为主,凭经验、凭主观决策,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必须寻求决策的动力机制,健全为决策服务的信息系统。

办公的自动化。办公系统是决策系统与操作系统的衔接环节,是落实决策的重要一环。制度、决策的落实在于执行,它涉及到办公环节的启动,传达贯彻、督办决策的实施到位。传统管理中的这些环节都已齐备,但缺乏的是高科技手段。现代管理就是要借助于办公自动化技术,成倍地提高政务效率,建立督办网络体系,使事中、事毕都存在可测性与可控性,使决策者、管理者随时能得到确切、全面的信息反馈,以便实现全程动态管理。

篇(5)

人行海北中支以机构信用代码证为推动力,以贷款卡办理和年审为基础信息建设手段,以金融支持企业名录为银企对接平台,以开设征信培训班为征信素质提升途径,以推动专业信用评级为最终导向,多方推进全州商务诚信建设,推动征信文化进企业。至2014年6月末,共计发放代码证3325张,其中存量2293张,增量1032张;共发放贷款卡395张,累计年审贷款卡575张/次;金融支持企业名录3期,共涉及企业152户/次;开办征信业务培训班两期,参训企业学员达100人;共推荐7家企业参加专业评级公司的评级。

二、依托各类宣传教育,推动征信文化入民心

一是在征信服务窗口建立征信知识宣传角,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征信知识。二是借助媒体深入群众生活和金融机构网点广布优势,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知识宣传周、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三是举办各类征信专题讲座和培训班,为干部职工、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员、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和农牧区小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讲座。四是坚持“帮扶+宣传”,在向村民送去温暖和关怀的同时,建立起征信宣传长效机制,多种方式的宣传营造了社会公众诚实守信的氛围。

三、基层央行征信文化建设中的难点

(一)受经济基础的制约,公众对征信文化重要性认识

征信体系三阶段主要事件一览表不足由于经济落后,受教育程度不高,公众难以理解到征信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无法了解到征信文化对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受管理体制的制约,征信文化影响力有待加强

目前,征信文化建设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善成熟的管理体制。虽然各级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由本地区各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但实际上征信工作仅由人民银行的征信部门依靠行政手段来推动,没有真正形成部门合力,征信文化的社会影响力不大。

(三)受可用资源的制约,征信文化传播力有待提升

海北州有历史悠久的赛马文化、放生文化,也有得天独厚的旅游文化,但是征信文化还没有找到与传统文化的有效结合点,导致征信文化不能借助当地特色文化进行强有力的传播。当前,征信文化在挖掘地方传统原生态文化资源上还相当肤浅,尚未被社会广泛接受。

(四)受征信机制的制约,征信文化推动力有待加强

征信文化的建设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障,要有一批业务精良的干部队伍做先锋。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较为完善的业务制度,而征信文化管理制度仅处于制定宣传方案、上报宣传总结等肤浅层面。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业务部门仅有一名专职征信人员,基层金融机构仅有1名兼职人员,无专人负责征信文化宣传,人力资源明显不足。

四、新形势下基层央行征信文化建设路径选择

(一)农村及时跟进征信文化建设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覆盖面越来越大,只有征信文化建设及时跟进才能提升农牧区的整体征信文化水平,进一步巩固信用创建成果。一是建立信用村宣信站,建议以信用村为单位建立起征信文化宣传站,指定3-5人的固定宣传员,定期接受征信知识培训、按期开展农牧民培训班、收集和宣讲诚实守信典型案例;二是借助助农取款服务点,开展征信文化宣传,及时公布最新的征信文化知识。

(二)企业继续加强征信文化建设

一是各金融机构加快执行《海北州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多方面应用评级结果,增强海北州企业参与评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引入专业信用评级机构,让有信用有前景的企业参与到专业评级活动中,尽早累积信用财富,并以此带动示范,使全州企业树立一种遵守市场规则,履约信贷合同,共同建造海北好信用的大信用意识。三是海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为企业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继续组织开设征信培训班,全面提升企业工作人员征信文化知识水平。

(三)央行主动强化征信文化建设

一是将《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作为行员必修科目,让央行每位职工做到知征信、懂征信、用征信的水平。二是将征信岗位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贯彻到每位征信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征信服务。三是以征信文化建设为主题,深化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切实提升征信文化在征信事业中的整合力和指导力。

(四)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征信文化建设

一是建立征信知识进学校长效机制,为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班的学生开立必修科目,并要求达到一定学分,使海北州职校成为信用文化培育基地。二是建立征信教育进机关机制,让征信文化知识成为公务员必修课,培养公务员信用意识,促进政府公信力。

篇(6)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识码:A

Talking about College Invisible Culture and its Integration

HUANG Yeyu, YAN Xiuhua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Chongzuo, Guangxi 532200)

Abstract The college invisible cultur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echanisms of Higher Education, it's made up of the cultural traditions, the cultural atmosphere, the cultural spirit of a university, and it's the intrins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university. This paper attempts from the university system, there are various cultural implied of the invisible culture of mining and integration, the basic idea of integration is to construct a systematic school uniform cultural system, thereby enhancing the ideological and moral education effectiveness of college invisible culture.

Key words college; invisible; culture; system; integration

1 高校隐形文化及其存在的方式

1.1 高校隐形文化的含义

隐性文化是相对于显性文化而言的一种文化类型和层面 ,主要是指观念和风气,而显性文化则是规章制度、标志性建筑等。对一所大学来讲, 由于其主体的层次差异以及空间的相对独立性,隐性文化不仅仅是观念和风气 ,还延伸到更广泛的领域和载体, 包括显性文化所折射出来的管理理念以及对大学文化的理解层次,学校内涵发展中的师德和学生的品德以及校园文化等,总体上来说包括学校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1.2 高校隐性文化的存在方式

高校隐性文化以系统的方式存在,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一些事物组成的总体。它是物质世界存在的基本方式和根本属性。高校作为一个系统包含了诸多单个要素,如学校内部运作的人、财、物以及学校与外部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包含家长、社区、社会。在学校系统内部各要素间与外部环境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特定的结构,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高校隐性文化就存在于这些紧密联系的有机体中。

1.2.1 党政部门隐性文化系统

党政机关文化是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性格、心理等发展的载体,这种社会文化的中介性亚文化,其内容极为丰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概括:一是观念形态层,高校机关工作人员的观念形态与社会内部相联系,又与学校外部相联系。这种文化首先表现为政治思想和教育事业的志向,其次表现为职业道德上的全面性。再次表现为行为习惯上的规范性。同时,这种文化还表现在心理品质上。二是制度层面,高校党政机关有的规章制度,是构成党政机关文化的重要方面,它约束着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心理意识和行为模式,是机关文化发展的客观基础。其包括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行为制度、考核制度等。三是物化层,物化层是指高校党政机关工作的环境、办公设施与文化网络等,是机关文化赖以存在的重要条件,大体包括:工作、生活环境,办公设备和设施,一整套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多种形式的培训,报刊、资料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联谊活动,公文、电脑知识竞赛和岗位练兵,机关工作人员的级别或职称的评定等等。

1.2.2 教研部门隐性文化系统

教研部门隐性文化系统,主要是指那些符合教育目的要求,对学生的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学校领导的正确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教师的文化、图书馆的文化、学生文化、班级文化及宿舍文化。所谓教师文化是指教师所具有的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知识技能以及语言符号等。教师文化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文化相一致。在任何学校中,教师文化总是规定着学校的价值系统,确定学校的传统等;图书馆文化是一种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亚文化形态,是图书馆在自身的发展中有意无意形成的独特的文化形态。学生文化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抱负、个性的形成有极大的影响。班级文化是班级个体成员的互动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它具有很强的同化力,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产生重大的影响,改变和塑造着学生的价值取向、情感和行为。宿舍是学校制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阵地。宿舍文化是学生在宿舍所表现出来的种种文化意识和行为。教师文化、学生文化、班级文化和宿舍文化等构成的非制度性文化,是学校隐性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

1.2.3 后勤部门隐性文化系统

高校后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离家求学的莘莘学子和教书育人的老师,服务对象的不同决定了企业定位的不同。除了有形的外显文化,服务理念、新产品、新服务方法等高校后勤良好的形象是属于隐性文化,具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处处都浸透着、蕴藏着后勤职工踏踏实实的努力,求实的观念、踏实的作风以及亲情的隐性文化。

1.2.4 学生社团隐性文化系统

学生社团是学校重要的德育资源,是隐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随着高校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的推行,使学校固定班级“动态化”,班级的界限被淡化了,学生群体不断趋向小型化、分散化和个性化。学生社团不仅在组织生成和活动方式、组织性质与运行机制、组织功能与运作规范等诸多方面与其他学生组织着较大差异,而且在影响方式上更是不同。学生社团有着明确的宗旨和目的,并有计划地进行社团活动,这就使社团成员有意识地参与活动学到经验,是一种显性的作用方式。但与课堂教学相比,学生社团活动对学生的隐性影响却多于显性影响。

2 高校隐形文化的功能

隐性文化作为学校的隐性课程,它是属于教育影响因素。作为教育影响因素的隐性文化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这些功能可以归结为两大方面:一是社会发展功能;二是个体人格发展功能。

隐性文化与显性文化共同构成的文化体系对于社会的发展功能是显而易见的,它对人、对社会、对民族、对国家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前瞻性、预期性,由于它具有这些特性,所以对社会对人就能起到引领作用。在这里,我们主要是要挖掘隐性文化,从而构建同显性文化紧密相连的高校文化体系,从而实现文化的引领功能,隐性文化对学生的人格发展功能具有两面性: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前者对学生思想品德形成、个性的发展起积极的作用,而后者则起着消极作用。

(1)知识结构发展的功能。学生从隐性文化中所习得的主要是非学术性的知识,但是却也涉及到知识性的内容,它对学生的理性知识、逻辑认识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隐性文化对学生学术性知识发展起直接作用。隐性文化主要是通过影响和促进学生非学术性的因素来影响和促进学生学术性知识的发展;学生的知识获得离不开一定的动力系统,这一动力系统是由人的情感、意志、兴趣等构成,它们对学生知识的发展起着“共振”、“感染”和促进作用;隐性文化对学生的情感、意志、兴趣等非学术性内容的发展来说,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手段,学生知识的获得和发展也离不开一定的感性经验的积累,隐性文化正好可以提供这种积累的途径。

(2)非认知因素发展的功能。隐性文化所特别需要的是态度体验、情感体验,而正向的、积极的隐性文化所特别能给学生起促进作用的,也就是态度、情感、兴趣、想象、直觉等非认知因素的发展。

(3)丰富感。高校中,隐性文化涉及学校的各个方面,它反映了学校的人际关系、学校管理体制、学校的历史,也反映着学校的价值规范、情感态度、行为方式。因此,学生置身于学校中,沐浴着经过规范、设计的学校文化,可以获得对社会和生活中丰富的感性认识,积累社会生活的感性经验。学生从学校文化中各种美好事物的切身感受中体会和领悟到学校隐性文化的“真谛”。

(4)陶冶情感功能。高校的隐性文化可以陶冶学生的心灵。学校环境中各种教育情境能陶冶学生的情感。隐性文化它通过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为学生提供了现实的情景,让学生体验感悟,净化学生的心灵,陶冶情操,从而使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心灵得到升华,修养得到提高。在学校生活中,教师充满爱的语言使学生心里感到暖洋洋的,心情舒畅,引起情感上共鸣,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有了这种体验,就会增强学生对这种情感的需要,加强情感动机,逐渐形成学校特有人际情感环境,并作为一种具有强烈感染力对师生双方发挥作用,陶冶他们的情感,启迪他们的智慧,直至形成稳定的情感特征。

(5)行为规范功能。隐性文化从实质上看就是由各种文化要素构成的文化环境,而任何一种文化环境对人都有一种强制性。隐性文化通过隐蔽的、渗透在学生经常接触和参与的各种环境因素及活动中,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这种要求,并按照这种要求去行动。它通过一些特殊机制如暗示、舆论、从众等对学生产生潜在的心理压力和动力,从而自然而然地体现出对学生行为的一种特有约束和规范作用。隐性的学校文化对学生的行为取向起着软性的强制作用,它可以形成一股强大的约束力量,而且这种影响不带有强制性,使在这种环境中的学生会主动地接受外部影响,规范自己的行为。

(6)发展想象功能。学生从学校隐性文化中所习得的主要是态度、情感、意志、价值观念等,这些都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联想力、想象力。隐性文化中的物质文化的直观性,各种非制度文化的情境性,学生课外阅读的文学艺术作品所描述的对象的形象性等等,它们对扩大学生生活经验、丰富学生表象具有很大的作用。

3 整合高校隐性文化的基本思路

高校隐性文化的资源整合,就是在现代教育科学理论指导下,通过对影响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产生影响的各种非显性文化资源要素进行分析和归纳、优化和淘汰、调整和融合,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一个科学完整、动态高效的隐性文化系统。基本的思路就是用系统的方法合理的配置隐性资源支撑体系,形成与显性文化紧密联系而又各自发挥作用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充分发挥隐性文化资源的作用,从而提高隐性文化资源的思想道德教育实效性。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合:

3.1 归类整合

按照系统的方法把学校的隐性资源进行统一整合,形成隐性资源支撑体系。首先按照高校各个职能部门进行整理归类,根据各个部门的具体功能整理出本部门的隐性文化资源,根据科学性、目的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形成系统隐性文化体系。首先是教科研体系,在教学科研中隐含的文化因素归为第一类,这一类各学科教师的教学是教学形态隐性文化的载体。教学是实施教育的基本途径,也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在教学活动中,学生在学会和获得预期的学术性知识的同时,还会无意识地获得非学术性的知识,自发地影响着学生的价值、态度、情感、兴趣、意志和信念等,促进学生品德的形成与发展。隐藏于各种学科教学内容中的文化因素是潜在的,主要包括有教学指导思想、教师的人格榜样、教师的期望、师生关系、教学过程中教师传递信息的方式以及奖惩方式等。其次是活动性文化体系。包括学校行政后勤管理、党团活动、学生会、各种校内外活动、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文化艺术节、勤工助学、毕业论文或设计、专业实习等文化隐性体系。再次是渗透性文化体系。这类隐性文化包括校园物质、自然景观、校风、班风、人际关系、教师人格、学校传统文化等等的隐性文化体系。

3.2 结合有形文化,塑造大学文化精神

高校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的方向性选择决定了学校隐性文化的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调节功能。高校办学的特色分为显性内容和隐性内容,学校的办学理念、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学术氛围、学校精神是高校办学的隐性内容;显性内容包括学校的自然环境、学科环境、内部运行机制、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徽标等。高校隐性文化建设应重视大学的风格,以办学理念入手,使学校的显性内容和隐性内容建设有机结合。高校应坚持学术性价值为导向,尊重学术、尊重人才,为学术自由发展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形成活跃的学术风气,坚持办学质量,瞄准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态势和借鉴他国高校先进管理经验,建立起先进的办学理念,形成一种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文化氛围,这是高校隐性文化建设的关键所在。营造高校的人文氛围,加强高校的人文教育,这是我国高校隐性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体现,需要高校在办学理念中突出学校人文精神建设。高校充分挖掘学科知识本身所隐含的精神因素,淡化专业,加强基础,提高素质,让不同学科的教师将专业知识体系中的人文精神“呈现”出来,高校要通过学校的文化活动,如学校组织人文素质讲座,学生在各级组织领导或指导下或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种有利身心健康、开拓视野、辅助学习的活动以及教职工在各种组织中的活动来加强学校的隐性文化建设。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校园、运动场等各种建筑布局及环境设计也可以透析出学校文化的学术性品位。在高校隐性文化建设中,人文环境建设和人文精神所占的重要地位不可忽视,世界名校之所以能长久保持旺盛活力,归根到底是其在漫长岁月中培育了自身独特的大学精神。高等学校是传播和创造人类文明的阵地,培育人才是大学精神的核心内容,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需要优良的文化环境,良好的隐性文化熏陶,这种隐性文化有硬件的如造型独特的建筑、绿树与花草的校园等,更主要的是软件的,反映在校风、校纪、教风、学风、教育者的言行作风以及人际关系等等,它是无形的,渗透于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奋斗目标、学科建设、规律模式等方面。这些都是需要我国高校校长在以后的大学校园建设、发展中尤其需要重视的方面。

3.3 整合校风,促进隐性文化资源的最优化

领导作风、教风、学风、后勤服务作风集合为整个学校的校风。在影响校风的诸种要素中,领导作风,尤其是校长的作风对校风形成起关键作用。校长的作风决定领导集体的工作作风,领导集体的作风决定学校的校风。优良的校风是学校领导优良作风的延伸和扩展,学校领导者的风格对学校的校风产生重要的影响。抓好校风建设,使整个学校充满浓厚的学习气氛,学校领导思想上要活跃,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对广大教师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关心,努力创造一个宽松、和谐、团结、信赖的文化气氛。

3.4 构建团队学习和研究文化,融合教研学文化为一体

(1)打造新型书院文化。通过学习安排,使学习、研究的意识渗透并内化于日常性的教学生活过程中。团队学习,交流分享,彼此的亮点汇集,教师文化修养、人文积淀、专业素养共聚形成一种新型的书院文化。书院文化的典雅与礼仪、兴国振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师生们心中激荡,并不断内化、积淀,形成了群体崭新的精神面貌:有底蕴、有智慧、有魅力。

(2)系统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挖掘并整合学生社团隐性文化。高校社团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学生,要充分发挥社团骨干的作用,通过他们的言行吸引更多的同学加入社团。这就要求学校重视对社团骨干的培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社团骨干队伍素的高低直接影响社团的形象和社团工作的质量,必须注重社团骨干队伍的建设,加大对社团骨干队伍的选拔和考核力度,实行公平竞争和公开选拔制度,特别是社团干部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条例,从制度上提倡社团干部应具备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深入同学的工作作风,同时也要重视提高其文化艺术素养,组织协调能力、沟通管理技巧,使他们成为社团文化建设的生力军,推进社团文化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3)塑造新型后勤组织文化。作为一个组织,高校后勤应该更多的体现企业的精神和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其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成功与否具有深刻的影响作用。高校后勤要成为高校发展的有力保障,要达到后勤服务育人的目标,必须要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高校后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离家求学的莘莘学子和教书育人的老师,服务对象的不同决定了企业定位的不同。要建立成功的后勤企业文化:首先,后勤的领导者要倡导一种文化,做“文化的创造者”或“推行者”,一个领导者对本部门的文化走向和文化积累起着关键的作用,在每一成功的组织中都可以看到这种优秀的领导者所留下的烙印。第二,建立优秀的后勤文化,从根本上说是要提高和造就一支适应后勤社会改革要求的高素质队伍,必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发展先进文化。要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后勤队伍,要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使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引导职工坚持服务和育人的正确方向,帮助职工转变观念,增强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法制观念,树立良好的后勤风气。还要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后勤工作同样需要广博深厚的学问,后勤工作本身也是一门学问,绝不能将后勤工作看作是一种简单的机械劳动。后勤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系统工程的完成必须要靠大家的齐心合力、合理安排;同时必须实事求是,后勤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具体细节上的事情。要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后勤是学校、同事是同学、领导是老师、工作是作业、工资是助学金,进入高校后勤就得从培训开始,并且培训将伴随着在此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培训,让新的服务理念、新产品、新服务方法赢得师生的认可,使高校后勤为高等教育发展做出长久的贡献。

3.5 整合行为文化中的隐形系统文化

人际关系是学校行为文化的重要内容,教师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实现教与学的双赢。良好的人际环境是一种隐性的精神力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积极的情绪体验,促进学生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文化的主要载体是人,学校主隐文化主要靠学校群体成员传承,尤其是教师群体。我们知道,人的态度在群体中存在类化的现象,当学校中多数人的态度或价值观念等一致时,必然会影响学校中的其他成员,迫使态度或价值观念与之不相符合的个体改变自己原有的态度或价值观念或顺从,而学校的主要隐性文化则是要使某种观念在学校群体中达到一定的附着面。

参考文献

[1] 杨俊一,王俊杰,贺旭辉.校园文化建设的误区分析与行动对策[J].思想理论教育,2007(17).

篇(7)

要厘清政府管理的权利清单,做好精简行政审批工作,该下放的下放,该取消的取消,放权于民,着力打造高效的政府。一是推动政企分权。地方政府应切实完善简政放权推进机制,真正给企业松绑减压,着力营造利于创业、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做好政府权力的“减法”,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此换取激活市场的“乘法”。与企业分权,实行政企分开,放下不该管的,明确该管的问题,集中精力管好该解决的问题,真正做到彻底放,不截留。二是推动政社分权。与社会分权,着力培养市场及社会中组织,引导市场组织履行职能作用,扶持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组织各自的优势作用,实现三种组织相互支持、相互联动的新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与引导,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三是推动内部分权。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精简行政审批的重大意义,切实找准精简行政审批这一推动行政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理念和科学的方法,自上而下落实好,将该下放的行政审批权、社会事务管理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各地方应着力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通过还权放权,使现行的政府转变为一个有限的政府和有效的政府。地方政府应认真落实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要做好与上级下放的对接,切实履行好接管后的职责。

1.2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很多漏洞和弊病尚未解决,“政府至上”、“官重民轻”的思想仍然在我国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战略推动中,市场经济正向纵深发展,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政府必须转变行政观念,摈弃过去以审批、管理为主的理念,牢固树立以监管和服务为主的公共行政管理理念,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要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出发,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着力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一是改善经济调节。坚持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建立健全三种调节手段的相互制约、影响、联动的经济活动综合调节机制,以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助推国民经济发展。二是狠抓市场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宽严并济的原则。放就是政府该交还市场的职能,必须放手给市场。政府要着力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实行公平准入,管就是监管,在放手给市场以后,必须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重点监管,规范市场执法监管。三是强化社会管理。政府应充分发挥促进就业职能,不断完善调节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基层社会管理改革与完善,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突出抓好公共服务,充分凸显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化、均等化、全民化,推动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3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打造高效服务形象

实行简政放权,建设有限的政府,其目的就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打造高效政府形象,切实维护政府权威,提升政府的社会公信力。一是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安排,确保中央政策落实执行不走样,不高选择性执行,不搞变通,实现自上而下政令畅通无阻。特别是对于一些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必须完全实现中央意图,确保这些阳光政策真正能够公平合理地执行到位,真正惠及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增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责权体系,确保权责分明。权力与责任是否清晰、规范、稳定、合法,是影响政府行政管理效能的前提。只有切实理清政府权力与责任清单,才能真正让政府用好权、履好责、服好务。如责任权力体系模糊不清,势必出现用权履责错位、越位、失位的问题,从而降低行政效能,甚至造成系列负面影响。三是提升行政绩效能力。从政府部门到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讲服务,讲效能,讲绩效”的理念,切实将提升行政绩效能力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要求,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水平,优化行政管理服务质量,用一流的行政管理服务打造高效政府,坚决维护高效服务的政府形象。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建设。行政管理体制能否落到实处,关键靠监督。要着力完善上级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健全人大、政协、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立体化外部监督体系,以此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助推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与发展,建好清廉政府。

篇(8)

常言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即凡事必须有个规划或计划。个人如此,行政主体亦是如此。在现代社会,国家活动范围的扩张、可供使用的资源和资金的短缺、以及多元社会中不同利益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行政主体采取措施以统一步调、有的放矢。行政规划正是这样一种重要的行政手段,它不仅可以确定各行政主体的共同目标,使行政资源作最有效的利用,而且可以在其拟定过程中广纳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从而有利于现存问题的解决。但目前我国法学界对行政规划的研究尚十分薄弱,亟待加以认真对待和深入研究。

一、行政规划的界定

对于何为行政规划,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作出了不同的界定,并形成了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规划与行政计划相同,并在借鉴日本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对行政规划作了如下界定:“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出有关行政目标,事先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需的各种政策性大纲的活动”。[1](P208)

第二观点重点强调了行政规划的目的,认为行政规划“系指行政机关为将来一定期限内达成特定之目的或实现一定之构想,事前就达成该目的或实现该构想有关之方法,步骤或措施等所为之设计与规划”。[2](P800)

第三种观点则在考察行政规划过程的基础上,认为“行政规划行为”是指“为了以最好的方式实现根据现有条件确定的目标而进行系统准备和理性设计的过程,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制度设计而协调各种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的过程。”[3](P180)

以上几种界说虽然都有其合理成分,有助于人们认识行政规划的一些特征,但由于它们并没有明确地揭示出行政规划的本质属性及其相关界限,因而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我们认为,在对界定行政规划时,需要遵循科学界定的一般规律,应该考虑这如下几个方面的客观因素:

1.规划作为日常用语的涵义。就日常用语而言,计划与规划是近义词,人们甚至常常在同等意义上使用它们。计划,是指“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对未来时期的活动所作的部署和安排,可分为各种类型,如经济计划、军事计划、各部门计划、地方计划和企业计划等。”[4](P1089)规划,“亦作‘规画'''',谋划;筹划。《宋史亚·张泊传》:”泊捷给善持论,多为準(寇準)规画,準心伏,乃兄事之,极口淡泊于上'''',后亦指较全面或长远的计划,如科研规划、十年发展规划。“[4](P4089)可见,规划与计划相比,更强调部署与安排的全面性和长期性。我们在法律术语中应用这两个概念,不能脱离这两个词的基本涵义。

2.专业术语与日常用语之间的区别。作为法律术语的“行政规划”与日常用语意义上的“计划”或“规划”也可以有所不同,没有必要将日常用语意义上的全部“计划”或“规划”都纳入“行政规划”的范畴,而可以只选择其中需要法律予以控制的那一部分作为“行政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行政规划”的范围可以有其特指的部分,其范围可以小于日常用语中的“计划”的范围。因此,笔者认为“行政规划”不应包括那些没有必要通过法律予以规范的“计划”或“规划”。

3.行政规划作为一种规范的法律术语,还应该同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术语区分开来。如在实践中,有些指导性的计划,目的在于起指导作用,仅仅是规定人们努力的一种方向。虽然在日常用语上是“计划”或“规划”,但实质上是“行政指导”。因此,我们界定“行政规划”时,有必要将这类“指导性的规划”排除在行政规划的内涵之外,否则容易导致“行政规划”与“行政指导”这两个概念的部分重合。还有就是,许多抽象行政行为也是关于“对未来时期的活动所作的部署和安排”,如某城市为了保证城市的良性发展,规定新建的楼房不得高于18层等。我们在界定行政规划时,也没有必要将以抽象行政行为方式制定的规划纳入其中,以免概念的混淆。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而作出的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予以实现的、关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之事务的部署与安排。按照这个定义,行政规划具有如下几层涵义:第一,行政规划的主体是行政主体。立法机关以立法的形式所通过的关于某一领域事务的“计划”或“规划”不是行政规划。第二,行政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如加快城市的公共实施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使城市的布局更加合理等。第三,行政规划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任何行政规划一经确定,就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非因法定理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违反和变更。第四,行政规划的对象具有执行性和总体性。行政规划作为一种部署与安排,不同于一般的计划和安排,它不仅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予以实现即具有执行力,而且还是关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之事务的总体规划。

在日常生活中,行政主体可以作出很多种类的规划,但这些规划并非都有通过法律予以规制的必要。从性质上,行政规划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外部约束力的行政规划。此类行政规划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产生直接的影响,具有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的效力,且往往是行政主体采取其他行为的依据和前提条件,如根据城区改造规划而作出对某居民小区予以拆迁的决定等。对于此类行政规划,从性质上分析,一般并不直接针对行政相对人,而是针对规划对象作出一种部署与安排,因此,应属于“对物行政行为”的范畴。另一种是不具有外部约束力的行政规划。这种类型的行政规划主要是各种关于公共设施建设、公有投资方面的行政规划,如关于三峡工程的行政规划、某市投资开发旅游区的行政规划等。此类行政规划并不直接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对行政相对人也没有直接的约束力,但对行政主体还是具有拘束力,此类行政规划一经确定,就要求行政主体采取积极的措施予以实施。由于这类行政规划不具有外部约束力,而是通过行政主体自己实施该行政规划而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事实上的影响,因此应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无论是对外具有约束力的行政规划还是对外不具有约束力的行政规划,事实上都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如果运用不当,则势必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侵害。因此,行政规划作为现代行政一种重要手段,既可以成为造福人民的工具,同样也可以成为侵害人民权利的利器。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非法、不合理的行政规划的侵害,有必要对其予以法律控制,使其再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同时,行政规划必然涉及到公共资源的利用,合理、科学的行政规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资源的效用,而不合理的行政规划只能造成公共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因此,通过对行政规划予以法律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科学、不合理的行政规划的出现,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的目的。而对于行政规划的法律控制,可以有实体控制和程序控制两种方式。但由于行政规划是根据具体情况架构和作为行政目标的发展蓝图,要想事前用法律条文对规划内容加以实体法上的制约,也只不过是提示抽象的方向性或判断要素等,对行政提示裁量准则而已,所以,对规划制定权加以实体法的制约有一定的限度。[5](P564)基于实体法控制的局限性,在现代各国,一般主要通过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划所必经的程序来对行政规划予以法律控制。如德国、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都在《行政程序法》中就行政规划应该遵守的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行政程序在控制权力的滥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方面有着实体控制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对行政规划予以程序控制更具有可行性。

二、行政规划的拟定

对行政规划的程序控制主要是通过制定一系列行政规划在实施前必经的程序规则来进行的,即要求行政规划必须严格遵守其拟定程序和确定程序。行政规划的拟定程序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行政规划目标的确定。行政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而作的一种部署和安排。无目标即无规划,因此,确定目标是行政规划的第一个步骤,也是比较关键的一步。在确定行政规划的具体目标时,必须根据实事求是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目标。行政规划的目标最终需要由行政主体来确定,但行政目标的提出却可以有多种途径。在我国,既可以人大代表提出,也可以由行政主体的内部人员提出,还可由社会公众提出。

2.行政规划方案的草拟。在明确了行政规划的目标以后,即进入行政规划方案的草拟阶段。草拟方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行政规划最后是否成功。为了保证行政规划方案的质量,必须对行政规划方案草拟者的素质提出严格的要求。这除了可以通过提高行政主体内部规划拟定机构的人员素质来实现外,还有一个途径就是实现行政事务的社会化,通过“课题委托”的方式由非行政机构来拟定行政规划方案。虽然我国行政机构的人员素质在逐步提高,但很难在短时间内将行政机构的人员素质提高到相当的高度,很难保证行政规划方案的质量,更妄谈使其拟定的方案成为最好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行政规划方案的质量,笔者建议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而由具备条件的非行政机构来拟定行政规划方案。对于许多非官方的研究机构以及大专院校而言,与行政主体内部的规划拟定机构相比,它们人才储备充足、素质较高,并在不同程度上具备了拟定科学、合理的行政规划的能力。因此,行政主体通过招标、竞标的方式将行政规划拟定方案的任务交给它们,可以充分发挥这些机构在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只要明确各自的权责利关系,完全可以制定出理想的行政规划方案。此外,与行政主体的内部机构拟定行政规划方案相比,由非行政机构拟定行政规划方案所需的成本更低。由非行政机构拟定行政规划方案,可以减少行政人员的编制、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因此,这种作法是值得借鉴与提倡的。而且我国的上海与深圳等地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这种作法,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行政规划方案的论证。行政规划是一项重大、复杂的行政事务,因此,为了使行政规划更科学、更合理,有必要在保留我国现行的“个人负责制”的基础上,更多地引入集团决策的思想。而充分考虑、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是应用集团决策思想、增强行政规划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的重要手段。行政规划的论证可分为两种,一是行政规划方案的非正式论证。作为社会参与管理行政事务的一种方式,各种非正式论证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这些种类的论证在集思广益、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赢得公众的支持等方面都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因此,作为我国的一种优良传统,应该通过程序法的规定而将其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保留下来,以充分的发挥其作用。其中,各派的民主协商和各方面专家的论证是非正式论证的两种最主要的方式。二是行政规划方案的正式论证,即由独立的机构进行可行性评估。拟定行政规划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该方案,因此,可行性应是行政主体在选择行政规划方案时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准。而保证行政规划方案可行性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对其进行可行性评估。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总结多年管理的经验,充分认识到可行性问题的重要性,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措施。[6](P174)。因此,为了保证行政规划方案的可行性,笔者认为,应在我国建立由独立的第三机构进行可行性评估的制度,而评估的内容应包括行政规划方案是否具备政治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可行性、技术上的可行性、行政上的可行性、法律上的可行性等。

三、行政规划的确定

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是当代各国行政程序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籍程序之参与及进行,使计划能集思广益,考虑更为周详,而使最终确定之计划内容合理妥善,俾于具体实施计划内容时顺利进行,而达预定之目标。”[2](P805)德国、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程序法都规定了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我国未来的行政程序法也应当将这一内容纳入其中,并在借鉴西方各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构建我国的行政规划确定程序。笔者认为,我国的行政规划确定程序应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行政规划确定的申请。行政规划的方案拟定后,需由方案的拟定主体交给其直接的上级机关,从而启动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为了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所确定的行政规划的合理性,行政规划的确定不应由规划的拟定主体自己进行,而应由其上级机关来作出确定裁决。若行政规划的拟定涉及其他行政主体职权的,则拟定方案应交由他们的共同上级机关,由其进行确定裁决。

2.行政规划的公告。公布行政规划方案,是为了让公众在听证会举行前对行政规划方案有足够的了解,是保证行政相对人参与权的需要。因此,应该在听证会举行前的一定时间内将行政规划的初步方案登载于政府公报或其他的媒介上,并应当允许公众查询,从而保证公众能够通过正常的途径获悉行政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如《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1997)第73条第2款规定:“听证机关可以决定将规划展示于预计受规划影响的乡镇1个月,以供人查阅。如当事人的范围明确,且在一适当期限内已将规划供其查阅的,可拒绝展示规划。”[7](P192)对规划方案的公布,还应同时公布以下内容:第一,需要展示行政规划方案的,告知展示行政规划方案的时间和地点。第二,告知利益受影响的行政相对人在一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给听证机关。此措施是为了便于行政听证机关掌握争议的焦点,从而使行政听证能够有的放矢,节约时间与金钱。第三,告知愿意参加行政规划听证的公众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到听证部门进行登记。但行政听证机关也可依职权主动通知行政相对人参加听证会。

3.行政规划的听证。行政听证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重要形式。通过向行政机关陈述意见,并将之体现在行政决定中,行政相对人能动参与了行政程序,进而参与了影响自己权利义务的决定的作出,体现了行政的公正和民主。行政规划确定前的听证对于保证行政规划的合理性、公正性、避免其侵害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国,行政规划听证应由行政规划的确定主体主持,即其拟定规划主体的直接上级行政机关主持。从各国的规定来看,行政主持人的选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美国的行政法官制,另一种是由行政机关的首长或指定的人员担任,而采用后一种做法的国家和地区占绝大多数。[8](P217)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应采用由行政主体的首长或指定的人员担任的做法。但为了使行政相对人在听证会中的意见能被行政规划的确定主体真正的听取,应对听证主持人的资格作出一定的限制:第一,主持人必须能够参与行政规划方案的最终确定,最好是由行政规划确定机关的首长担任。这样可以使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能够直接传递给行政规划方案的最终确定者,使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被充分听取,也更能调动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规划听证的积极性。第二,行政规划听证的主持人没有参与行政规划方案的拟定。这项限制主要是为了避免听证主持人“先入为主”、不能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从而使行政听证流于形式。

此外,为了扩大公民对行政程序的参与,行政规划的听证应允许尽可能多的利害关系人参加,即凡在行政规划影响范围内的个人和组织均应有资格参加行政规划的听证。当然,由于行政规划涉及的范围较广,符合听证条件的参与人的人数一般而言也较多,所以,对听证参与人的数目也有必要予以合理的控制。笔者认为,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对于利益受到行政规划直接影响的人,应尽可能地优先安排其参加听证。而在因条件所限,确实不能使利益直接受到规划影响的所有行政相对人参加听证、需要由他人代表时,听证主持人应合理安排代表各种不同利益、不同意见的代表,避免出现部分行政相对人利益受到直接影响、不能参加听证而意见又无人代为表达的情况。

4.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是行政规划的确定机关在进行听证后针对行政规划方案所进行的裁决。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是行政规划产生法律效果的前提条件,没有经过确定程序的行政规划不具有法律效果,不能被实施,否则就构成违法。为使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在听证的基础上作出,应规定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必须遵守“案卷排他性原则”。[9]行政规划方案合法、合理,且行政规划方案的拟定主体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异议进行了合理的解释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的,行政规划的确定机关应裁决该行政规划方案合法有效,否则应裁决不予通过该行政规划方案。

行政规划除必须按以上的程序进行外,其变更、废止等也必须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以最大限度的从程序上保证行政规划的合法、合理。

四、行政规划的救济

通过程序限制行政规划权的滥用无疑是有效的,但仅仅依靠程序控制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有效的法律救济机制。因为行政规划在法律性质上并不能单纯的归入某一类传统的行政领域,因此,必须根据行政规划的自身特点建立相应的法律救济机制。笔者认为,对行政规划的法律救济,应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针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的诉讼救济。行政规划在确定裁决前尚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前不能对其进行法律救济。而在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作出后,可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提讼。这是因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法律关系因该确定裁决而确定,且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一般被认为是由裁决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定计划裁决在法律性质上为行政机关就特定具体事件(即具体行政计划)所为之单方行政行为(即核准之决定),其行政相对人为特定人或可得特定之多数人,且对外直接发生法律之效果,因此,属于一种具有设定法律关系为内容的形成性质之行政处分。”[2](P809)而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能够提讼也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因此,我国也应该规定对行政规划的确定裁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针对行政规划的变更或中止而提起的信赖保护救济。行政规划是对未来的预期行为,虽然行政规划应当尽量避免变更或中止,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式的变化,在某些情况下变更甚至中止某些行政规划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变更或者中止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产生违法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根据相应的行政规划所提出的内容而行动的私人来说,有时会由于变更、中止造成其到目前为止的投资都是徒劳的,导致对私人不利的现状。[10](P156)根据信赖保护原则,行政主体中止、变更行政规划的行为导致了行政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因此,行政主体应当承担补偿责任,如果行政主体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偿,那么行政相对人可以针对该不予补偿的行为申请法律救济。

--------------------------------------------------------------------------------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翁岳生。行政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3](德)汉斯·J·沃尔夫等。行政法[M].高家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4]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5]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

[6]许文惠等。行政决策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7]应松年。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篇(9)

我国的城市规划作为工程技术已十分完善。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已颁布《城市规划法》,但作为行政法的城市规划,其发展仍然没有较大的进展。“我国城市规划立法均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特征:重实体性内容的规范,轻行为实体的约束”(张萍,2000)。姚昭晖(2004)在总结规划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时提到,城市规划目前存在动机的庸俗化、内容的技术化、过程的简单化、调整的自由化等问题。这些均说明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作为行政法是存在缺憾的。

作为对物质要素层面进行控制的城市规划,面对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博弈,其作用显得十分乏力,规划调整的自由化随之产生。城市规划在处理个体案例时,要么因过于刚性而显得僵化,要么因自由裁量权过大而显得随意。法定规划与指导性规划的界限模糊,导致一任领导一个规划,规划的多变成为一个常见的现象。由于规划编制与审批的效率低下,规划“滞后”成了社会评论规划的常用语,也成了规划在地域空间上遭到肢解的借口。规划的编制程序和实施过程由于缺乏公众参与,公民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些均是作为行政法的城市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面临的困惑。

1.2城市规划的复杂性

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规划制度,必须认识到城市规划的复杂性。城市规划的复杂性可从4个方面来认识:①产权的多元化带来了利益的多元化;②未来的不确定性;③整体性和全面性,即城市的全面发展能提升城市的竞争力;④规划中体现出来的人文精神,即城市规划应公平、公正、透明地介入社会经济的发展之中。这些都使得城市规划如何干预城市发展、如何更好地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等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工程技术的城市规划已难以适应引导与控制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从规划行政权的角度来认识城市规划。如何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如何建立高效的城市规划制度变得十分重要。规划行政权的发挥与制约,规划行政的效率与效益,对公民合法财产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应是目前作为公共行政管理的城市规划要研究的课题。

2积极行政与有效制约

2.1宏观调控与政府职能

城市规划是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重要手段。政府的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其基本作用是调控宏观经济,促进竞争,维护法权,并提供公共物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完全竞争”和“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和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问题,这是政府介入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培育国家竞争力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国研中心,2001)。如果一个地区没有高效的政府行政服务,就难以引进更多的资本、技术和人才,从而导致该地区的竞争力和就业率的下降,甚至造成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流失,最终会制约城市的发展。经济学界认为,发展中国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引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并且政府和市场是相互补充的关系。虽然政府可以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对政府的有效性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要以市场的有效性为标准(国研中心,2001)。在新公共管理范式下,关于政府职能的争论焦点是政府如何介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张刚,2003)。

2.2积极行政与制约机制

积极行政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引导城市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的经济学界在讨论市场“失灵”的同时,也讨论政府“失灵”。在培育市场、加速工业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中,重要的并不是政府所发挥的作用的大小,而是其“定位”和“范围”的合理性,……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国研中心,2001)。因此,在发挥城市规划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对城市规划行政权进行制约。

传统行政的法治理念是对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运用的是控权论的思想。而新的行政管理则是强调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罗豪才等学者在分析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趋势时提出平衡论,认为:“现代行政法应当在维护、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法人、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之间,谋求一种平衡—一种通过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的有效激励与制约,实现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的结构性均衡,以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确保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罗豪才,2004)。平衡论强调通过博弈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动态平衡、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的平衡,既要防止公民权的滥用,同时也要防止行政权的滥用。而平衡的取得依靠的是公众参与,在充分陈述和辩论的过程中取得妥协或共识。依据积极行政和平衡论的思想,城市规划的行政应是引导型、参与性、效率性和服务型的。

3权利保障与行政效率

3.1产权保护与公众利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投资主体多元化、财产权多元化产生了利益多元化。城市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其外在影响普遍存在。外在影响既包括正面影响也包括负面影响,它影响了相邻土地的发展。土地开发时序、公共设施建设时序均影响了土地的价值。多元的利益主体谋求利益的最大化,使得作为城市发展资源配给机制的城市规划,面临多方利益的博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界定和维护产权。要使城市和谐发展,城市规划应致力于产权的保护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城市规划对土地的财产权进行界定、保护及控制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要求。城市规划可将大产权地块划分为多个小产权地块,也可将几个小产权地块整合成一个大产权地块。同时,城市规划还应根据发展战略对土地发展权进行确定,根据公共利益对房地产权做出相应的规定。城市规划的过程也可以说是对房地产产权的界定、维护和“侵害”的过程。但这种“侵害”是建立在公共利益之上的。因此,城市规划也自然成为一种对财产权进行管理的法规和对财产权进行制约的机制。现代物权制度的核心是界定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同时物权的自由性和不可侵犯性受到了国家与公共利益的制约,以谋求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发展,其关键是在私有产权和公共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城市规划正是通过发展权的配给、相邻关系的确定、公共利益的维护、财产权的保护,来维持城市的健康和有序发展。

3.2权利保障与行政效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外部性的普遍存在足以说明,一方面是公民权的滥用,另一方面是公民权保护的乏力。和行政权滥用一样,公民权的滥用不仅会侵害其他公民的权利,同时会侵害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应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给公民最大的自主和自由(罗豪才,2004)。要处理好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这要求管理者既不能片面强调公共利益,也不能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应让市民广泛参与,在利益博弈和协调中寻找平衡点。

然而,保障公民权利的程序可能影响行政效率(应松年等,2004)。效率是一个中立的概念,指广义的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在公共行政管理的理论中,效率是一种基本的价值观和目标。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效率也是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英国和美国所进行的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管理的效率。可以说,经济全球一体化背景下的经济竞争,同时也是政府效率的竞争。但是,“对于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来说,过分强调效率,甚至将其视为一种终极的价值观,不可避免地要与公共组织的其它价值标准如正义、公平和参与产生冲突,这种冲突也是公共行政范式不同组分间内在紧张性的根源”(张刚,2003)。放松管制,也可使经济实现短期繁荣,但行政法的实践表明,自由放任经常会引起经济的波动和社会的无序(罗豪才,2004)。英国的新自由主义城市规划实践表明,放松管制将带来环境污染和交通问题。

因此,城市规划制度的设置不仅要考虑行政的效率和效益,而且还要考虑公平、正义和秩序。

4城市规划过程

4.1规划过程

城市规划的作用在于对未来的预测和引导。目前的城市规划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轻过程的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城市规划很难对未来进行准确的预测。这要求城市规划应具有渐进的理念。城市规划不仅要有终结目标,而且还应具有程序性和过程性。这种过程既包括实施的过程,也包括决策的过程。对于实施的过程,城市规划既要重视远期目标,也要重视近期目标,并且规划须根据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对于决策的过程,参照行政学中的行政过程论(湛中乐,2004),城市规划过程可被定义为:城市规划行政主体和其他规划参与者(如立法机关、利益集团、大众媒体、公民)行使各自的权力或权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设定并实现政府城市发展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它是各个法律主体之间在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和法律救济等阶段相互作用的过程。

4.2公众参与

西方城市规划中的倡导式规划和沟通式规划是通过公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为公众提供表达和参与的机会。政府通过规划信息的、资料的提供和规划的公开展示,减少规划信息的不对称性,有利于公民的参与,并形成平衡的城市规划机制。随着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参与能力的不断增强,城市规划可逐步具备社会利益表达机制、社会利益平衡和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有利于城市规划更好地表达公共利益,而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阶段的公众参与,则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权益,并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使公民的相关权益得到救济。

4.3城市规划程序与行政效率

提高城市规划的行政效率应是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规划的基本要求。梁鹤年(2000)在研究加拿大的开发管理程序时指出,开发程序对开发者而言,程序步骤越多,时间越长,开发成本越高,市场越难把握,开发越没有可预见性。规划的程序无疑直接影响行政的效率。在新公共管理的实践中,在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应追求审批效率,即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和增加透明度。影响规划程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公众参与的过程。公众既可包括个人,也可包括利益集团和专家群体。公众参与既可维护利益相关人的权益,也在如何寻求公共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过短的公众参与时间,不利于公众意见的表达。应松年等人(2004)认为,制定行政程序法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公民程序性权利,二是提高行政效率。行政管理部门应在保证相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尽快做出行政决定。

处理规划矛盾的最佳办法“不是在收到开发者的申请后,才多开会、多聆听,而是在制定总体规划方案和管理程序上多考虑、多研究、多咨询”(梁鹤年,2000)。这说明规划方案和程序的重要性。城市规划编制的质量特别是科学性和民主性,将影响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的质量。行政程序应符合权利保护与行政效率的双重要求。一般而言,抽象的行政行为优先考虑公平、公正,同时兼顾效率;具体的行政行为则应优先考虑行政效率,兼顾公平。城市规划编制应设置包括公众参与的程序,而建设项目的审批可在正式程序的基础上配以简易程序、协商程序等非正式程序,以提高行政效率。

5法定规划与指导性规划

5.1法定规划

法定规划的价值取向应重在公平和权利保护,兼顾效率。对物权的保护与制约应以法定的城市规划为依据。根据西蒙的有限理性的理论,任何组织不可能获得完全真实的、充分的市场信息,规划须根据发展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和修正,而作为规划行政许可依据的城市规划应是确定或稳定的。因此,规划的制定既要给行政机关留有自由裁量权,以根据市场发展的变化及时调整规划;又要防止行政机关频繁修改规划,不利于物权的保护,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利益(王克稳,2004)。由此可见,规划的“稳定与变化”的双重特性要求将稳定的法定规划和适应市场变化的指导性规划相分离;同时要求规划不仅仅是描绘远景蓝图,更重要的是要使规划程序法制化。

中国目前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法定规划。而大城市的总体规划内容比较宽泛,不适于作为法定层面的规划。而控制性详细规划太细致,不利于城市规划适应市场的变化。笔者建议小城市采用总体规划,而大中城市采用分区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法定图则)。在规划编制时,对于建成区应充分重视现有的财产权,以财产权地块为基本单元,合理确定财产权地块和综合发展地块。综合发展地块的确定应征求财产权当事人的意见。在管理制度方面,可建立公众参与的规划委员会。

5.2指导性规划

目前,我国的指导性规划和法定规划的界线难以区分。面对迅速多变的市场,城市规划的修改或修编也常常发生。为此,我们应将法定规划和指导性规划分离。法定规划应处于相对稳定之中,而指导性规划要适应日益多样化的城市发展的需要。指导性规划可采用形式多样、追求效率的模式。如近期建设规划可被制定成指导性规划,作为政府近期的行动目标或行动规划。

[参考文献]

[1]约翰·M·利维著,张景秋,等译.现代城市规划(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黎伟聪.香港城市规划检讨[M].商务印书馆,1997.

[3]柯武刚,史漫飞著,韩朝华译.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商务印书馆,2002.

[4]罗豪才.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趋势[M].法律出版社,2001.

[5]张福森,等.干部法律知识读本[M].法律出版社,2001.

[6]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二版)[M].法律出版社,2003.

[7]王克稳.经济行政法基本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湛中乐.现代行政过程论[A].罗豪才.行政法论丛(第七卷)[C].法律出版社,2004.

[9]应松年,肖凤城.制定我国行政程序法的若干基本问题[A].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宪法与行政法治评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0]张刚.公共管理学引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11]姚昭晖.从目前的问题谈规划管理体制改革[J].城市规划,2004,(7).

[12]于立.后现代社会的城市规划:不确定性和多样性[J].国外城市规划,2005,(2).

[13]梁鹤年.开发管理和表性规划[J].城市规划,2000,(3).

篇(10)

在认识“政府门户网站”这个概念时,必须明确下列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政府门户网站有赖于各政府部门已有的信息化基础条件。但是,这种基础条件并不一定要求各政府部门已经实现了网络化办公,政府部门只要具备完善的内部办公与业务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即可。

第二,政府门户网站不仅是政务信息平台和业务处理平台,而且也是知识加工平台、知识决策平台、知识获取平台的集成,它使政府各部门办公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更加流畅,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加工而使零散的信息成为知识,使相关人员能够在恰当的时间使用恰当的知识,为行政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和知识支持。

第三,后台整合是政府门户网站区别于其他网站的关键所在。

一、政府门户网站的“前台———后台”关系

与互联网门户网站和企业门户网站不同,政府门户网站具有两种“前台———后台”关系。第一种“前台———后台”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双重的“前台———后台”关系,即:门户网站作为连接所有政府网站的前台,并不直接面对各政府机构的业务职能部门,它只是作为一个强大的搜索引擎,快速便捷地为客户找到办理相应业务的政府网站,这是第一重“前台———后台”关系;在此基础上,客户就可以通过具体的政府机构的网站直接面对业务职能部门了,在这里,政府网站与其职能部门之间构成了又一重“前台———后台”关系。

第二种“前台———后台”关系是一种单一的“前台———后台”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客户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即可直接进入业务办理程序,客户无须与具体的政府机构(网站)打交道,也不用知道自己是在与哪个政府机构打交道。此时,客户似乎在通过这个门户网站面对一个“超级政府”,因为人们通过这个门户网站可以办理包罗万象的业务。

无论是第一种“前台———后台”关系还是第二种“前台———后台”关系,都需要对后台业务进行整合。尽管在第一种“前台———后台”关系里,政府门户网站仅仅是所有政府机构的网站业务连接,但是要实现这一点仍然需要对所有政府机构的业务类型进行分类与排列,通过某一主题按照逻辑关系而对所有这些业务进行整理,同时在技术上以及在管理上都对门户网站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在政府机构之间仍然分离的情况下,门户网站应当看作是所有经由该门户网站的政府机构的业务监督窗口。

第二种“前台———后台”关系超越了“电子政务”的概念,已经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府”了。在这里,所有的政府业务部门都已经按照业务流程进行了重组,传统的政府机构已经逐步地淡出了电子政府的范畴而成为电子政府的“业务处理车间”。

因此,所有的政府门户网站都是政府网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网站都是门户网站;而且,政府门户网站意义上的“政府”的含义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机构”了,它已经超越了现有的政府机构的含义,成为一种虚拟的“超级政府”。

二、国外政府门户网站的发展

政府门户网站的发展直接受益于互联网门户网站以及企业门户网站的发展。与此同时,近些年来政府网站的泛滥也给电子政务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副作用,在如此众多的政府网站面前,人们往往不知所措,因此,迫切需要一种“简单、实用、重点突出”的单一政务处理入门网站。大约从2000年开始,在一些信息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完善、电子政务较为发达的国家,电子政务开始走出相互独立、各自为“政”的旧制。这些国家已经认识到,要求民众去浏览每个政府网站才能办成一件事情是对民众不友好的,这与现实中要求每个人必须亲自到每个政府机构才能办成事情其实没有什么两样。因此,它们在一个统一的政府网站下,将比较分散的各类政府网站综合到一个协调一致的目录下,根据特定用户群的需求开发一系列集成的政府服务项目。政府门户网站开始作为提供政府服务的唯一的电子政务网站。

目前,政府门户网站还处在发展当中,各国的做法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从发展程度来看,总体上还处于第一种“前台———后台关系”阶段,即主要是按照业务流程的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将各政府机构串联起来。但是也还有部分业务已经实现了在线实时处理,正在向第二种“前台———后台关系”转变,新加坡的“电子公民”网站即是这方面的代表。就国际政府门户网站的发展来看,美国、英国和新加坡三国的做法具有典型性,包含着许多网络条件下的政府行政管理与服务的制度创新。下面分别介绍这三个国家建设政府门户网站的情况。

美国政府门户网站。美国是电子政务最为发达的国家,政府网站的数量也最多,共有两万多个。这些政府网站的内容非常丰富,页面数量多达几千万,一般的公民很难通过网络搜索来准确快捷地获得政府服务,这当然就需要门户网站加以引导。

我们可以从地域属性和权域属性来分析美国的政府门户网站的情况。从政府行政管理层次上来看,美国政府可以划分为联邦、州与市县三级。由于实行联邦制,三级政府在许多的行政事务管理方面相对独立,因此政府门户网站也就划分为这样三级,每级政府的门户网站的服务内容各不相同,彼此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分工。每个州政府和市(县)政府都建立自己的单一的门户网站,企业或公民根据业务内容,通过访问所在地域的单一的州或市(县)政府网站,即可获得各种不同的服务。每一个政府门户网站都各具特色,包括税收、执照、注册和护照信息以及满足所在地域的每个居民的具体需求的信息。

联邦一级的政府门户网站是“第一政府网站”(firstgov.gov.)。该网站于2000年6月开始建设,已经成为全球功能最为强大的超级政府网站。作为联邦政府唯一的政府服务网站,该网站整合了联邦政府的所有服务项目,并与许多政府部门如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建立了链接,同时也与各州政府和市县政府的门户网站都有链接。作为一个综合性网络门户,用户通过该网站可以接向任何政府网站,包括州和地方政府。“第一政府网站”所要达到的一个首要目标就是,要让客户只须点击3下即可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各类政府信息与服务。它允许用户同时搜索全部2,700万网页,使用一个由私营企业和联邦政府一起开发的高强度搜索引擎,个人通过关键词、主题或机构进行搜索,可以在不到1/4秒的时间内搜索到半兆的文件。从这个意义上讲,该网站与联邦各职能部门、州及市县级政府网站实际上就构成了一种前台与后台的关系,任何企业和公民通过前台网站即Firstgov.gov,可以找到所有美国政府部门提供的所有服务。

从内容分类来看,该网站一方面按地区划分,囊括了全美50个州以及地方县、市的有关材料及网站链接;另一方面又按农业和食品、艺术和文化、经济与商业等行业来划分,各行各业的有关介绍及网站也是随点随通。该网站的设计非常有特色,它将政府服务分为三类,即对公民的在线服务(onlineservicesforcitizens)、对企业的在线服务(onlineservicesforbusiness)以及对政府机构的在线服务(onlineservicesforgovernments)。每一类又分为诸多项目,如“对公民的在线服务”就包括申请护照、天气预报、彩票中奖号码等;“对企业的在线服务”包括在线申请专利与商标、转包合同、商业法律与法规等;“对政府机构的在线服务”包括联邦雇员薪水册变化表、联邦雇员远程培训以及联邦政府职位等。这种设计简单明确,任何一个寻求政府在线服务的人都可以很方便地找到所需要的各种服务。

英国政府门户网站。早在1994年英国政府就建立了一个类似于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站:open.gov.uk,其功能主要是提供政府网站的联接,但是服务的内容很少。2000年12月,英国政府开发出一个服务内容更多、搜索更方便而功能也更为强大的单一的政府服务门户网站系统,它由“英国在线”网站(ukonline.gov.uk)和“政府虚拟门户”网站(gateway.gov.uk)组成。“英国在线”网站不仅将上千个政府网站连接起来,而且把政府业务按照公众需求进行组合,使公众能够全天候地获得所有政府部门的在线信息与服务。该网站的内容分为五大块:生活频道、快速搜索、在线交易、市民空间、新闻天地。“生活频道”向用户设置了11个主题的服务,用户无须考虑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其他的各大块也都包括众多主题的服务内容。

“政府虚拟门户”网站是一个为了让公众和企业获得政府在线服务而进行登记注册的专门网站,它可以使公众和企业通过一个单一的入口同政府的多个部门进行沟通和实现在线办理行政事务。已经在“政府虚拟门户”网站运行的主要服务项目中,包含国内个人所得税在线征收和部分增值税的在线返还等内容。该网站是提供“集成化政府”服务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英国在线”网站形成了又一种“前台———后台”关系新加坡政府门户网站。以前,新加坡也是由各政府部门单独地建立政府网站并提供网络服务,彼此之间没有进行一体化的整合。1999年,新加坡的电子政务开始出现整合趋势,一些业务不再按照部门来设置,而是按照流程做打包处理,也就是说,公民或企业在办理网上业务时,不必再考虑要登陆各个政府站点,分别办完各种相关手续,而是按照业务流程,一步步地在一个单一的网站上完成所有这些相关业务手续,实现了“一站式”网上办公。

所有这些打包服务都可通过新加坡的政府门户网站(gov.sg)找到。该政府站点就像一本政府白皮书,完全代表政府,而不是政府的某一个方面。例如,该网站有一项统一的接受用户反馈的业务,用户发往政府各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反馈等都通过这里的统一格式进行。

与美国的first.gov不同,该中心站点将政府服务划分为政府信息与电子服务、新闻公告、为企业的信息与电子服务、为非新加坡公民的信息与电子服务以及电子公民服务等几大块,虽然看过去没有像美国的first.gov那样将电子政务划分为G2G、G2B、G2C三大部分那么简洁,但是,从逻辑上看仍然清晰明了,栏目的设置让人一目了然。就电子政务来说,最重要的是其前台的业务流程设置与后台不同政府机构之间的业务协调处理上。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新加坡的电子政务建设别具一格,深受人们的称赞。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电子公民中心”(ecitizen.gov.sg)和“政府电子商务中心”(GeBiz.gov.sg)。

“电子公民中心”始建于1999年4月,其目的是将政府机构所有能以电子方式提供的服务整合在一起,并以一揽子的方式轻松便捷地提供给全体新加坡公民。“电子公民中心”将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人生过程划分为诸多阶段,在每一个阶段里,你都可以得到相应的政府服务,政府部门就是你人生旅途中的一个个“驿站”。每一个“驿站”都有一组相互关联的服务包。例如,在“就业驿站”里,你可以找到这些服务包:“雇佣员工”(专为雇主设计)、“寻找工作”(专为求职者设计)、“退休”、“提高技能”和“在新加坡工作”(专为外国人提供)等。目前“电子公民”网站里共有9个驿站,涵盖范围包括:商业贸易、国防、教育、就业、家庭、医疗健康、住房、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这些驿站把不同政府部门的不同服务职能巧妙地联系在一起。例如,在“家庭”驿站里,“老人护理”服务包来自卫生部,而“结婚”服务包则来自于社区发展部。

“政府电子商务中心”于2000年12月正式开通,它实际上就是新加坡政府的采购系统,它把新加坡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财务系统与采购软件整合到一起进行工作。政府部门的贸易伙伴可以在网上得到政府招标的邀请并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在网上索要发票、检查付款情况、提交产品目录和竞标。同私营部门的B2B交易中心一样,它也是通过来自世界各地的众多供应商的激烈竞争而获得价廉物美的产品,通过网上下单而节约更多的时间,通过更低的库存而减低成本。目前,政府通过“政府电子商务中心”采购的产品价值已经达到1.1亿美元,今后还要求将80%的政府采购都搬到“政府电子商务中心”上来。

三、对我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建议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主要依两条途径展开。一是政府上网。政府上网工程促使政府网站的数量快速增加。据最新统计,政府上网工程实施3年来,全国政府部门建立的网站已突破1万个,3年净增10倍。二是建立纵向的业务应用系统。我国以“金”字工程为主体的纵向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增加,由最初的3个增加到现在的12个,许多政府职能部门也在建立自己专门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并且都希望尽量能够向“金”字工程上靠。仅仅依据这两条途径,其负面效应已充分暴露。一方面,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各级政府机构建设电子政务的积极性都很高,政府网站数量也快速增加;另一方面,政府网站的社会应用水平却总是提不上去,条块分割、信息孤岛的弊端尽管世人皆知却就是解决不了,很多专网都说自己是“金”字工程,不能共享,所以,每个政府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与服务数量都很有限,彼此独立,业务流程串不起来,电子政务的快速、便捷、公开、透明的优势自然也就显现不出来。这种状况严重地制约了电子政务的社会化应用水平,将对未来电子政务的顺利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建设政府门户网站能够有效地解决这种困难局面。政府门户网站已开始受到关注,例如,在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中就提出了建设“两网一站四库十二金”的内容,其中的“一站”即是指政府门户网站。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在往这方面努力,开始花费很大的精力来建立自己的政府门户网站。但是,从有关的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来看,我们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性质、特点、作用还缺乏清楚的了解,将政府门户网站等同于一般的政府网站,对政府门户网站与电子政务建设的其他相关问题也未作明确的安排。另外,就已经建立起来的地方政府门户网站来看,除了北京市()和上海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外,大多数地方政府做得还很不理想,有些甚至还停留在政府上网阶段。

针对今后电子政务及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继续建设12个重要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同时,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在未来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地位,将政府门户网站看作是实现我国电子政务战略的核心。一方面,通过“金”字工程提高那些重要部门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办公资源的整合,消除“条”与“块”之间的割裂状况。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也就意味着,通过发展“金”字工程加强对经济生活的监管,通过发展政府门户网站来体现电子政务的“服务于民”的本质要求。

与此同时,有必要对政府上网工程进行调整,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上来。因此,今后的电子政务要从重视数量转向重视质量和效果。

(二)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府机构改革相结合。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将秉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所有这些要求都与政府门户网站一致,政府门户网站可以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

上一篇: 乡镇公共行政论文 下一篇: 情境教学理论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