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17: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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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益增强的审计风险,要求独立审计要进行可审计性研究
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就承担了相应的审计责任,随着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专业素质及法律意识的提高与增强,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已越来越受到独立审计执业界的关注。
1.会计目标的多元化,提高了审计风险。当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时,一方面会计目标由过于单一的经营责任向多元化发展,既为经管责任服务,又为经管决策服务,同时也为投资决策服务。此时,会计处理不得不在这几种要求之间寻求平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可争议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经济责任的关系人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受托人、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也成为具有双向约束力的约定权责关系,这种平等权利,既给了受托者自主处理会计信息的机遇,也增强了委托方要求获得合理保证的会计信息的要求。这就给会计信息的理解冲突埋下了伏笔。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信息处理复杂化以及不同阶层理解冲突的增加,必然导致审计风险。
2.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增加了审计法律责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及影响范围是相当有限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使得各方面的关系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的反映内容。因此,会计信息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和经济后果性日益突出,一旦产生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性,或者鉴定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事实证明,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因审计业务纠纷而被推上民事法庭的事件已屡见不鲜。可见,会计信息经济后果的增大,也引起相关审计法律责任的加强。
3.独立审计的相关法制还不很完善,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机制。在国外,注册会计师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其行业的高风险体现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的高额索赔制度。尤其是诸如日本等国家实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无限责任制,会计师及其事务所都将为其造假行为承担严重的经济后果,如果被司法部门证明与上市公司勾结,将被定性为证券欺诈罪,而遭受严厉的刑法制裁。所以,国外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是实力雄厚的机构,且都在保险公司投巨额保险。由于我国会计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相关法规不健全,所以我国的会计市场也就缺乏承担风险的能力和机制。
二、对于任何会计师事务所,还必须讲求审计成本和审计效益
1.独立审计的目的,原本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不管其会计报表质量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可依据职业标准相应地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一点上看似乎任何企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都是可审的,但问题在于,一些企业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予接受,从而拒付审计费用,一旦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拒之门外,则注册会计师徒劳无益。
2.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极高,注册会计师难以通过实施必要的测试程序,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或者,注册会计师可能要实施极为复杂的审计程序,付出高昂的审计代价,才能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而审计收费却不能相应提高,从成本效益上来看,显然,该项目也不具有可审性。
1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研究独立审计的违背
1.1独立审计的损害因素分析:
笔者认为,独立审计的损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被审计单位的阻力。审计单位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会干扰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利益诱惑。利益诱惑手段往往会使审计师放弃客观公正的审计立场。
第三、社会关系的压力。当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存在某种亲密关系时,很可能会损害审计的独立性。
第四、自我复核。某些审计师兼容多项服务,进行自我复核。
第五、法律审计资源的短缺。法律进行监管的限制,往往会在法律上留下许多监督的真空地带,使审计师有违规的倾向。
1.2独立审计违背的极端状态——审计合谋的特征及成因分析
审计合谋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人串通,采用不正当手段向审计委托人寻租以谋取利益的现象。其原因如下:
1.2.1法律监管不健全
第一、对公司管理层的违规处罚力度不够,我国法律对管理层的处罚力度偏轻,与通过违规获取的暴利相比,管理层倾向于选择较小的法律风险获得较大的收益。
第二、处罚的时间相对滞后。由于处罚时间的滞后,使得调查对象在此期间内有了很大的活动空间,使法律的震慑力大打折扣。
第三、诉讼成本高,民事责任条款欠缺。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对经济违法方面民事责任的规制还不是很全面。而且由于诉讼成本过高,很多对审计师的民事责任追究不强。
第四、对中介追究不力,执法不严。
1.2.2资本市场的不健全和经理人市场的缺失
资本市场的不健全和缺乏一套完整的职业经理人评估机制,通过市场选择经营者的可能性较小。
1.2.3“政府监管”下的审计合谋
我国的审计属于政府主导型模式。中央政府一方面要求加强监管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又要求地方政府出业绩。而地方政府的业绩往往出在企业身上以此来带动地方经济的繁荣。那么有些地方政府就会非但不对其进行监管,反而纵容公司的造假行为。
1.2.4内部控制现象严重
独立于股东或投资者(外部人)的经理人员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使得审计委托关系严重失衡,审计难以保证应有的独立性,为审计合谋提供了空间。
2独立审计问题的治理对策——基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
2.1与公司外部治理有关的对策
第一、加强市场监管。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否的一个评价标准就是能够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具体到属于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就是资产所有者或其代表如何选择、监控、激励管理当局和审计师,使管理当局保持诚实,审计师进行独立执业,避免二者的合谋行为。为此,必须做到:
(1)形成和完善经理人市场机制。
形成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保证公司治理规范的人才基础,对现有公司管理人形成人才竞争压力。
(2)规范审计师的聘任、收费标准及服务范围。
审计师的聘任应该由资产所有者或者其代表来进行;对与审计师的服务范围,应从法律上加以明确规定。因此,可以建立由国家主导在企业外部培育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和产品市场的有效运作机制。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保护委托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则尤为迫切。
(3)实行注册会计师声誉与个人财富相挂钩机制。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劣质审计师会逐渐把优质审计师驱逐出审计市场。为了规避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这种现象,实行注册会计师声誉与个人财富相挂钩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因此,应该让注册会计师认识到审计合谋行为会通过会计师声誉的降低而使其利益受损,即使是一次审计合谋行为,都会导致其声誉的急剧下降。而且在其恢复执业资格的时候,其名誉也是很难以挽回的。在会计职业界,应该加大信息的流通性,以市场和社会的监督来保障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就个人财富而言,可以采用注册会计师私人财富作为信用抵押的方式。在审计合谋行为中的审计师方,作为事后连带责任的当事人,抵押的私人财富可以实现对利益受损方的最大限度的有效赔偿。而同时,审计委托方与社会公众会更加可能地选择并且信任已将私人财富作抵押的审计方。另一方面,一旦将个人的私人财产作为抵押,审计师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就会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之中,这种丧失财产的威胁感会驱使审计师拒绝与管理当局的审计合谋行为,恪尽职守履行契约义务,才能获得更有价值的长期收益。
第二、规范审计环境建设。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包括: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法律制约。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负责人向证监会提交的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内容和真实准确性提供保证,确保报告不存在有关事实的虚假情况、遗漏或误导。如果提供虚假报告,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制度上而不是在道德约束上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政府部门应对不按规定如实披露会计信息的公司以及违规的注册会计师事物所应予以严惩,做到依法管理。
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监管机构对审计师能否保持独立性有重大影响。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投资者的决心,政府监管机构必须对不能保持独立性的审计师和负有相应责任的事务处进行惩处。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普遍效率不高的情况下,政府监管机构对违规审计师和事务所的查处力度,对审计工作能否保持独立性和避免审计合谋有直接的影响。
2.2其它相关措施
2.2.1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
审计合谋除了有主观因素利益驱动之外,职业判断的水平也是导致合谋的原因之一。经济的发展特性,使得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审计实际业务的发展相对滞后。对于没有准则可循的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就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而这种能力的发挥是建立在独立审计执业人员较强的认知能力和识别能力的基础上的。这样,才能快速的侦察出被审计单位的不当的财务行为。要使注册会计师具有迅速地执业反映能力,可以要求他们经常参加定期培训,进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与道德水平。
2.2.2行业自律
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改变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使其承担无限责任,维护其独立性,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
市场经济中,任何一种产品或劳务的价格和质量要求取决于该种产品或劳务的巾场供需状况。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所耗费的社会资源,是决定该种产品或劳务价值的客观基础,但价值的实现是一个社会过程,取决于社会资源配置的客观约束。
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会计专业服务的价格与质量的决定,同样服从于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从需求角度看,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社会需要是多方面的,涉及不同的利益团体,有企业管理当局、企业所有者(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政府、企业的潜在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顾客、企业员工等;从审计的内容(口标)看,涉及到公允性、一贯性、合法性,舞弊违法行为的检查,持续经营能力的检查,内部:控制状况的检查,经营的经济件、效率性、效果性以及与客户议定的其它特定目标。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特定社会需要的形成和变化,成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存在与发展的源泉和外在动力。从供应角度看,注册会计师能够提供的服务种类、质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数量、专业素质及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等因素。为了满足对独立审计的特定社会需要,必然要将一定的社会资源分配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经济利益是注册会计帅职业发展的基本内在动因。然而,在特定社会的特定历史时期,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的供求之间可能是不平衡的。当供大于求时,可以依靠优胜劣汰而将部分供应者挤出市场,或者通过创造或寻求新的需求,从而形成新的平衡。当供小于求时,则需要有新的社会资源投入注册会计师行业;或者,如果行业进入具有相当难度且无替代选择,客观上则要求调整社会需求。否则,在新的平衡形成之前,就会出现注册会计帅无法很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以至服务质量下降的状况。
在我国,十分强调法律约束、职业道德教育、纪律制裁对提高独立审计质量的重要作用,却忽视广经济规律的客观制约。经济规律制约是指客户所支付的价格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的上限;不能设想注册会计师可以不顾成本而单纯退求服务质量。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以至于客户在对注册会计师提出新的审计任务和要求时,并没有考虑供给方面的因素。也很少提及单独付费的问题。在我国审计准则制订的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是审计准则的先进性以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对供给方面的参与及影响程度的关注则远远不够。我国改革井放后最初的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社会需求由政府的行政力量(法规)创造.同时。通过政府部直接或间接创办会计师事务所创造供给,形成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促进独立审汁质量改进的惯性。因而,在独立审计市场比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观念的转变,应当从会计师事务所是提供专业服务的经济组织的认识出发.注重机制的建设,避免因在独立审计质量问题上求成心切。出现政府过度干预而形成效率低下、事与愿违的结果。
二.影响独立审计质量的制度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资事市场的运行中,由注册会计师实施的财务报丧独立审计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这种作用具体表现为监督、预警和经济补偿三方面的机制对于独立审计质量的要求,正是由这三方面的机制内在决定的。在发达国家.独立审计的三大机制购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
首先.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呈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之。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这种分离更为彻底。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关法律(如美国的《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明确规定,股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公开披露,公司的管理当局必须对报表的质量承担法律责任:然而,由于利益冲突,专量知识、时间及空间等方面的限制,信息不对称问题始终存在。由注册会计师进行的独立审计,从专量角度就报表质量发表意见赋予报表可信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形成对受托管理公司的当局履行其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会计信息责任的独立监督。正是这种独立监督构成了维护和加强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合理保障各自利益的基础。
其次,资本市场能否健康稳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资本市场愈发达、这种影响愈大。资本巾场在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功能中,信息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投资者根据公司公布的财务报表反其他信息作山自己的投资决策。信息失真,就会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和社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甚至导致巨大经济危机。关国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就是一个例证。通过注册会计帅的审计,使得社会资源能够尽快、尽早地从管理差、缺乏社会需要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小撤离,重新配置到社会所需要的企业或领域。这种微观卜对单个个企业的预警,可以有效地避免因问题被掩盖起来,众多企业日积月累·后一次性爆发危机,而给社会及投资者带来惨重损失。
最后,注册会计帅提供服务取得公费。但经济利益的驱动有可能使注册会计师在工作中有失公正。因此,需要在法律上规定。注册会计师对其提供服务的质量及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并要求会计帅事务所采用无限责任合伙制或其他证明其承担责任能力的组织形式。一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表达厂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正是这种补偿机制,成为社会信任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制度及心理保证。一方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资者实际承担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在投资者心中建立起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信任,并督促注册会计师不断地根据社会需要和预期改进工作质量,以质量促发展。
上述三项机制影响和决定着独立审计的质量。这种机制在不同社会环境中对独立审计的质量要求不同,审计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种制度的约束。因此,改善审计质量的需要从制度的改善入手:
第一,所有者需求决定对审计质量的要求。独立审计的监督机制主要是为了保护所有者的利益。审计公费是所有者为了避免受托经营一方损害其利益而付出的成本的一部分。在我国,由于经济体制尚处于转轨过程,国有股份所有者“虚位”现象较为严重。因而尽管法律、法规要求对国有企业及合有国家股份的企业进行审计,但如果国有代表并不真正需要审计,或者说并不需要高质量的审计,则审计只是一种形式。另外,在我国,所有者不到位的另一个表现是,上市公司虚假报告通常只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惩处,很少有股东或潜在投资者诉诸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证券市场投资者期望得到回报的主要渠道不是上市公司的良好业绩,而是市场投机,政策保护。因此,审计收费越少,他们自身的利益越多。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以及证券市场的规范与发展,直接影响到对审计质量的实际要求。
第二,宏观监管需求决定对审计质量的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标的法律界定,反映了国家赋予独立审计的社会功能;由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制订的审计准则,反映了职业界对满足国家需要所作出的积极反应。然而,由于历史和社会环境的不同,相同的审计目标有着不同的内涵。例如,发达国家和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中,都要求注册会计师关注违反法规行为。然而在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以私有经济为基础,国家制订的直接约束、规范企业行为的法律法规较少。在我国,目前尚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成份仍占有主导地位,国家从行政管理者和所有者双重身份出发,制订了内容繁多、十分具体的各种法规来约束、规范企业的行为,其中有的是为了保护国家所有者的利益,有的是为履行国家发展经济职能,有的则关系到国民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因此,在中国,检查违反法规行为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更大的任务和责任,需要更多的经济资源,也必然因要求耗费过多的社会资源而无法实现。
因此,国家必须明确,在有限的社会资源条件约束下,何种独立审计目标对有效地发挥好国家宏观监控作用最为重要,这是合理确定独立审计质量目标与质量要求,充分利用有限的独立审计资源的另一重要的制度基础。
第三,会计师事务所约束机制影响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其社会功能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注册会计师不仅在专业水平上,而且在经济基础方面,确有能力对独立审计的质量承担经济责任。在发达因家,无限责任合伙制一直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直至本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开始在法律上允许成立有限责任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但即使在法律上解除了禁令,各会计师事务所仍然对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十分谨慎。迄今为止,也很少有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究其原因,不是因为会计帅事务所不愿意规避风险,而是因为怕失去公众的信任、丧失保障和提高审计质量的动力。在法律上允许采用有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诉讼之多已危及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生存和发展,从另一方面讲。则是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积累了较强的经济实力,职业责任保险也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如果没有这样的经济基础,投资者及其他审计报告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就会丧失重要的心理保障。
深入考察会计师事务所约束机制的问题,还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与客户规模相对应的内在要求。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从经济上,人员数量与素质等方面与客户的规模不对应,则其审计的质量难以保障。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包揽了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国际上最大的跨国公司的审计业务。正是这种内在要求的必然结果。
在我国,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方面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赔偿还远远不够。迄今据报导的案件,集中在少数地区和个别所,且主要涉及验资业务。在国有企业审计中,几乎没有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质量被给予经济补偿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承担责任的经济约束缺乏刚性和力度,是独立审计质量保障机制重要的制度缺陷。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独立审计质量要求与社会需求审计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特定社会环境下可以达到的一般水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其中经济因素是基础,市场机制的建设是保证。缺乏以经济为基础的优胜劣汰的健全的市场机制,仅仅靠监管机构的惩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独立审计质量的问题。因此,应该积极建立健全有关的制度,促进健康的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1.配合新《会计法》的出台,股份期权制的试行,加大对企业管理当局的激励及惩处力度,改善企业管理当局的责权利关系,增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与压力。在贯彻新的《会计法》过程中,必须使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欺骗股东和公众及政府的行为负起主要责任,而不是将会计师当作替罪羊。
2.应当通过适当的法规和监管.防止恶性压价竞争,从审汁收费角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关的监管部门,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司董事会应充分关注审计收费过低的问题。可以要求会计报表(或费用明细表)中单独列示审计收费,对以压低收费争取客户给予经济处罚:
3.在提出对注册会计师新的业务要求前,在审计准则制定及修订过程中。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科学的协调与决策机制,强调民主化与透明度,理顺社会与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沟通渠道,使确定的独立审计目标及质量要求能够保持社会需要与职业界水平之间平衡。
4.促进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建立起具有足够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完成大型、超大型企业集团的审计业务。中注协可以提出客户规模与事务所规模的对应关系的建议性意见,并鼓励事务所培养和宣传品牌,缩小国内所与外资所的收费差距,通过加强事务所自身力量促进审计质量的改善。
一、传统的两权分离条件下独立审计委托模式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在两权分离条件下,独立审计是由于财务信息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不对称而产生的。经营者是企业财务信息的知情者,而所有者是企业财务信息的非知情者。所有者为了用最低的成本监督经营者,采取的方法就是由所有者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经营者进行审计。
传统的两权分离条件下的审计制度安排,是建立在企业经营委托关系的委托方(财产所有权的所有者)和受托方(拥有财产经营权的经营者)是确定的基础上。这种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清晰明确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的人数有限且相对固定,投资者之间在对经营者实施监督和激励时容易达成一致。作为委托方的投资人和作为受托方的经营者有明确的委托协议或合同条款,投资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不受限制且容易做到。建立在这些条件基础上才形成了传统的审计制度安排模式,即在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委托关系中,投资者是委托人、外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是审计人、经营者是被审计人,三者身份明确,并构建起环环相扣,严密闭合的审计三种人关系。
作为审计人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于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和作为被审计人的经营者之外的,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客观公证的发表审计意见。这种关系体现在公司法中,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法都将审计委托权作为股东大会的权限之一。
可见,在传统的两权分离条件下独立审计委托模式中,独立审计是为了解决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问题。
二、大股东控制下的传统独立审计委托模式的缺陷
通过对中国现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笔者发现,大股东控制在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具有普遍性。在股权高度分散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内部人控制问题,是股东对内部人怎样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的问题,内部人控制的仅仅是经营管理权。而大股东控制问题,是中小股东对大股东怎样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的问题,大股东不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而且还控制了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董事会经营权、经理层管理权和监事会监督权等权利。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按照现行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大股东往往亲自或通过其人掌握或控制着公司的经营权和对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权。大股东集信息的知情者和聘用注册会计师的权力于一体。由此可见,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矛盾,而是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矛盾了。
从独立审计的产生我们知道,独立审计是为了解决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问题,并不是为了解决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监督问题。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如果我们仍然沿用传统的两权分离条件下独立审计委托模式,则显然是不合适了。目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的聘任权仍然是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掌握。
当前,在我国,由于大股东直接或间接地掌控了独立审计的委托权,对注册会计师的取舍有着决定作用。当会计舞弊是出于大股东的某些意图时,大多数注册会计师无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根据笔者的调查分析,大部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计舞弊都源自于大股东的授意。因此,笔者认为,由财务信息的知情者大股东掌握对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权是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既然大股东和会计舞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由大股东来控制独立审计的委托权显然不合适。
另外,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其所有者是一批经常变动的股东,并且股东人数成千上万,虽然法律赋予股东大会选择、委托注册会计师的权力,但很难落到实处。所以,在传统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模式中,由所有者行使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权力也变得不现实了。
因此,笔者认为,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对注册会计师的聘任权必须回归到财务信息的非知情股东——中小股东手中,才有可能保证独立审计的有效。
三、中小股东掌握独立审计委托权的可行性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由于我国现有法律无法有效约束公司的幕后操控者———大股东,因此有必要设计一整套相互关联的法律制约机制来约束大股东。如何对大股东权力滥用进行有效制约呢?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在公司治理中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权力制衡结构。基本思路如下:
经营管理决策权与监督权分开,这是权力制衡的基本要求。由大股东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权,中小股东掌握公司的监督权,这种思路源于独立审计的起源。16世纪意大利出现了合伙制企业,尽管当时的合伙人都是出资者,但并不是所有的合伙人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出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那些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人怎样监督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就成了一个问题。当时解决问题的办法是:由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人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参与经营管理的人进行审计,这就是独立审计的起源。沿着这个思路,笔者认为: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董事会的产生仍然遵循资本多数决原则,经理层也仍然由董事会聘任,这就自然使得大股东掌握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权。但监督权必须要由中小股东掌握,那么它应当怎样产生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对大股东掌握的权力进行分析。虽然大股东掌握着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但股东大会的每一次表决,都是在公开、中小股东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时大股东的实际利益还没有得到,或者说中小股东的实际损失还没有发生,中小股东完全可以用脚投票来规避这个风险。由于中小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所以,在董事会、经理层与中小股东之间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因此,制度安排中主要是要解决中小股东监督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经理层的问题。笔者设想,监督权仍然由监事会掌握,但监事会的成员由中小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会不对股东大会负责,而对中小股东负责。监事会除了具有现行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外,还应具有以下职权:
1、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现行制度安排中,会计师事务所由董事会聘任,同时董事会又是被审计人员,这种审计委托人与被审人员合一的状态,破坏了审计关系中三方(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有序的平衡关系,使独立审计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剥夺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控制权。由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同时又控制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为了避免大股东既是审计委托人,又是被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或解聘的权利必须由中小股东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掌握。
2、独立董事任免权。由于监事只能列席董事会,对决策并无表决权,因此中小股东的监督权只是一种事后监督,具有较为显著的被动性特点。为了弥补这个不足,必须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这是一种事前和事中的监督。由于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享有普通董事的所有权力,对董事会的决策享有表决权,并享有一些法定的特别职权。如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可权;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发表独立意见的权力等等。这些职权确立了独立董事在监控大股东、监控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其可以监督公司高管人员是否串通损害股东利益,监控控股股东是否损害公司的利益。但是,独立董事实现这些权利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自身必须具有“独立性”。由于独立董事所监督的是大股东及其所控制的董事会和经理层,因此这里的“独立性”主要是指与大股东的独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在大股东控制股权结构下,独立董事实质上是由大股东决定的。而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我国大股东控制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下,独立董事薪酬的多少实质上也是由大股东决定的。这一独立董事产生程序及其薪酬决定模式都严重动摇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地位,使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能的时候,很可能只会迎合董事会中的大股东的口味从而丧失其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独立董事制度不能保证独立董事与大股东的独立,独立董事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避免大股东既是独立董事委托人,又是被监督人员,独立董事聘请或解聘的权利必须由中小股东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掌握。中小股东掌握监事会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首先,它确保了大股东对经营管理决策权的控制。这符合股权资本多数决原则,能够调动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其次,它能确保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监督。中小股东通过其控制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决策过程进行监督,通过其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管理层的财务进行监督;最后,由于大股东的牵制,可以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出现。
从上面的论述可知,在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中小股东掌握监事会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可以使中小股东从制度上对大股东进行监督。但如何定义中小股东?具体的监督权应如何组织实施呢?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笔者认为,可以将持有股份在一定比例以下,不参加公司董事会、高管层的股东界定为中小股东。在监督权的具体组织实施上,笔者建议在中小股东控制的监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中小股东担任独立审计的委托人,而大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仍然由内部审计部门来完成。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1、人员遴选。在股东大会日,从到会的中、小股东中依据其所持股份比例的多少自动生成中小股东代表5~7人,另随机选定中小股东代表2~4人。
2、工作概要。股东大会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举行审计大会,并邀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当天,审计委员会选定2~4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参加竞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第二天,举行审计竞标会,最终选定审计人,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3、领导体制及权利保障。审计委员会属于真正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独立机构,其审计监督权应通过《公司法》等法律形式予以明确。
上述模式操作方便,执行成本低廉,确保了中小股东的审计委托人地位——注册会计师可以毫无顾忌、名正言顺地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努力。同时,由于大股东要依赖内部审计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监控,内部审计必定会在大股东的推动下得到发展。
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可以按照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核算目标需要,按照费用要素的用途可以分为管理成本、营销成本、直接审计(或评估、咨询)项目成本等。为了经营决策需要又可以按成本性态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等。
首先,为满足会计核算目的、按照费用的用途可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费用划分为:
1、管理成本。是会计师事务所为组织和管理审计或咨询项目所发生的机构或部门行政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及福利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会员费、会务费、会员后续教育费、事务所合并费用,房屋租金,折旧费、计提的风险基金、保险基金,上交的所得税和公益性收费等。这类费用是会计师事务所为保证企业日常行政管理和服务需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支出等。
2、营销成本。是会计师事务所为取得和维持审计或咨询项目所发生的业务谈判费、差旅费、招待费、营销人员的项目提成费、形象宣传费和业务推介会务费等。这类费用是会计师事务所为取得业务必须发生的一种间接支出项目。
3、直接审计(或评估、咨询)项目成本。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外勤审计、评估或咨询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它包括直接参与审计或评估、咨询项目的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助理审计人员和外聘专家的工资、奖金、津贴及福利费用、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差旅费、项目审计人员培训费、资料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这类费用是会计师事务所为取得业务收入,在外勤工作过程中或结束后所发生的直接费用支出。
其次,为满足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决策、进行成本分析或控制需要,按照成本费用的性态可以划分为:
1、固定成本。是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不随业务量增减而变动的费用。其中一部分通过事务所管理当局的决策行动可以改变其数额的部分为酌量性固定成本,如会员后续教育费、员工培训费、风险基金、行业审计信息平台建设费、保险基金等。这类成本支出数额的多少服从于会计师事务所一定期间的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伴随着经营方针和财务状况的改变而改变,因而只能在某一特定的会计期间存在和发生作用。另一部分是约束性固定成本,它不随管理当局的决策行动而改变,是会计师事务所维护其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如机构或部门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会员费、保险费等。
2、变动成本。是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随审计业务量的增减而正比例变动的费用。如营销成本中的大部分、直接审计(或评估、咨询)项目成本等。
此外,我们还可以将成本划分为通过会计账户计量或反映的显性成本和目前尚未通过会计账户计量或反映的隐性成本。显性成本属于历史成本范畴,而隐性成本属于未来成本范畴,但对事务所未来经营具有战略意义。进行成本费用分析时应从广义的角度入手,这样可以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因对成本费用的错误估计而决策失败。
二、会计师事务所成本费用的影响因素分析
1、事务所规模大小
一般说来,事务所的成本费用与其规模大小呈同向变动关系,规模越大其成本费用越高。然而,事务所要发展又必须建立在规模扩张的基础上,规模扩张势必使事务所的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大幅度提高,管理成本、购并费用及购并后的企业文化融合成本、人员培训成本的绝对金额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等。但是,规模扩张对事务所成本费用的影响并非全部为负面因素,只要控制适当,就能因势利导,产生积极的后果。事实上,理论界大量的实证研究成果同时表明,事务所规模越大,其规模经济效应越明显,事务所越有能力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对客户的担保能力越强,审计质量越能得到保障。此外,规模优势可以转化为成本优势的因素有:一方面,规模大的事务所可以摊薄建立培训设施的成本,使员工培训的单位成本降低,同时事务所业务量增加所带来的收益会抵消一部分固定资产的投入等。另一方面,规模大的事务所为执业人员的经验交流提供了方便,可以承揽更大规模客户的审计业务,其品牌和声誉可以使事务所自动获取一部分审计或咨询业务,为此可以直接降低营销成本,国际“四大”正是凭借其规模经济优势在竞争中占得先机。
2、行业专业化经营程度
行业专业化经营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行业专业化经营能够有效的降低边际成本。我们知道,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就其主导产品审计报告而言,物化劳动只占极小的比例,绝大部分为注册会计师的智力投入,从成本角度看,产品的成本主要取决于变动成本,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主要靠人工投入,可以视为变动成本部分[1]。随着行业审计资料库的建设、行业审计经验的积累,注册会计师可以减少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成本等,效率大为提高,单位变动成本会大幅度降低,因而获利空间会增大。同时,行业专业化经营条件下,业务量的增加依靠拓展的行业客户增加实现,事务所又能降低每开拓不同行业的审计客户资源时需要投入的启动固定成本。启动固定成本属于一种沉落成本,行业越分散,事务所由此而分摊的固定成本会越多,因而其获利空间会变小,否则结果正好相反。
3、审计模式的选用
审计模式一般包括账项基础、制度基础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三种不同的审计模式中,账项基础审计模式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最多,成本最高。制度基础审计尽管是建立在评价客户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抽样审计,如果内控有效可以降低实质性测试的工作量,但是却难以发现企业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为此,我国的新审计准则要求全面实行风险导向审计。理论界有观点认为,风险导向审计需要在审计之前对企业及其环境进行调查了解,评估企业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需要更多有经验的合伙人及高级审计人员的参与,所以人员成本就会比较高,而一旦在审计过程发现了问题,就要对既定的程序进行重新评估,必然会增加外勤审计工作的时间,相应地增加审计的总成本。但是,风险导向审计可以有效地降低审计失败的风险,减少诉讼(风险)成本。审计风险成本是当今影响事务所成本提高的主要因素。早在上世纪80年代,审计界尚未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前,美国17家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因支付的未经保险的损失等开支达到了3000-4000万美元,1991年,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费用占其审计收入的9%[2][1]。毕竟,一旦发生审计失败,其付出的成本实在会太大了。另外,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强调采用分析性程序,这样也可以为会计师事务所降低审计项目成本提供条件,因此,事务所要从战略经营的高度对其选用的审计模式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决策。
4、CPA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水平的高低通常可以用工作量来体现,工作时间则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工作量的天然尺度。在这个意义上,提高注册会计师工作效率就成为决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直接成本高低的关键。争取成本领先的方法可以是以量化的时间利用率作为核算业务人员业绩的核心指标,以促进业务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而时间利用率则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的高低[3]。专业胜任能力是对审计执业人员专业素质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更高的专业胜任能力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基本条件。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的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越高,经验越丰富、越具有行业审计专长知识,对完成审计项目所需要的时间就越少,成本越低,审计效率就越高。
5、管理效率
会计师事务所一流的管理队伍、有效的组织架构、广泛的信息化管理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支出。管理队伍是其中的关键要素,管理队伍素质高才能将事务所的管理思想、管理方式、管理手段与管理制度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同时,一定的组织形式会对企业的运行效率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管理学认为,任何一个组织都有一个权力等级和专业化任务的分工。事务所只有建立一套严密的组织架构,科学地组织各部门和人员去实现事务所的共同目标,才能从组织架构上为审计质量提供合理保证、减少不必要的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学理论告诉我们,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直式管理结构,尽管会具有管理严密、分工细致的特点,但层次较多,需要从事管理的人员也就越多,彼此之间的协调工作也急剧增加,在管理层次上所花费的设备与开支,所消耗的时间与精力也自然增加。而扁平式的管理结构能使信息流通快,管理费用低,被管理者具有较大的自由性和创造性,是一种节约事务所成本费用支出的较好架构。最后,先进管理技术不仅可以减少管理人员的投入,降低委托成本,而且反过来又可以促进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6、审计质量
根据成本与效益原则,能以最少的审计资源耗费取得高的审计质量,是解决审计质量与审计效率的关键。审计资源的耗费表现为审计成本,审计质量要求高,证据收集量多,审计资源的耗费必然也相对多些,审计成本也相应增加。但审计质量稳定,反过来可以降低审计成本。同时,审计质量的提高可以避免发生审计失败,降低诉讼成本。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成本费用的控制策略
1、事务所对规模扩张成本的控制
上述分析表明,事务所的规模扩展是做大做强的必要手段。那么,如何控制规模扩张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呢?笔者认为,总的控制原则是规模扩张后边际收益的增加额至少应大于边际成本的增加额。规模扩张成本主要是扩张过程中所产生的购并费用以及购并后企业文化融合成本等。因此,事务所的规模扩张,最好是选择具有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执业特色的事务所进行,这样不仅能迅速扩大新的联合体在某一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实现经营战略的目标集聚,注册会计师在特定行业领域的人才集聚。同时可以有效减少购并后企业的文化融合成本,摊薄业务启动成本、固定资产投入成本。对于管理水平不高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不应盲目进行规模扩张,它们可以选择先做强然后再做大的发展策略。
2、事务所对管理成本的控制
管理工作是会计事务所为保证其正常运转、为审计工作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支出,它一般不直接创造价值,但管理效率的高低关系到成本费用的控制成效。因此,整合审计资源,进行科学化管理是控制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服务成本的有效手段。其基本方法是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方法将审计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审计资源形成最优化组合。具体来说,在管理结构上,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扁平式的组织管理架构,遵循保证事务所内部信息通畅、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和控制有效等原则。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组织架构不必设置过多管理环节,要尽量减少中间层次,按行业审计服务线管理审计项目。其次,事务所要实行办公自动化管理,重要的工作底稿、行业与客户资源、审计专家支持系统应录入计算机系统,方便查询,在事务所内部快速传递各种信息,以提高整体的运行效率,同时,事务所在广泛采用计算机管理后,应减少管理服务人员,降低管理服务成本。
3、事务所对审计风险成本的控制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产生的会计信息经过收集、评价、使用,得到的可以作为出审计意见的依据。在独立审计中,审计证据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必要支持,在审计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独立审计的核心内容。对审计证据的总体要求是规范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的需要,提供审计人员收集和判断审计证据工作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为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发表合理审计意见提供指导。
一、确立审计证据总体要求的意义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审计证据的定义是,“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从这一定义中可以看出,审计证据的最终目的是形成审计意见,而这一目标是与整个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目标相一致,而且不但会计信息是形成审计意见的依据,会计信息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等也是佐证审计意见的依据,本文将这两类信息称为审计信息。发表审计意见是依照一系列的审计工作程序来完成的,审计人员接触审计工作最先面对的是被审计单位繁多的审计信息,最终得到的是依据原始的审计信息出具的审计意见。从审计信息到审计意见实际上是一个信息的再加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审计信息成为审计证据是一种质的飞跃,这凝聚了审计工作的大量努力,包括对审计信息的收集、评价、使用。最初的审计信息是大量零散的,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不便于存储、查找和利用。而形成的审计证据是要进行综合归纳的。因此,存在一种统一的审计证据总体要求,有助于提高独立审计工作的工作效率,为实现审计信息转化为审计证据提供一致的标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量急剧增加,大量金融工具的出现,独立审计的结果——审计报告越来越受到需求者的关注,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审计诉讼大量出现,审计责任越来越重大,这就为审计报告的供给方——审计人员带来了审计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审计证据的获取就不得不充分考虑风险的影响。在实际审计工作的程序中,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实施控制测试以及实质性程序艘是为了避免风险给审计工作带来的损失,然而实际上风险是无法被消除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被降低。为了使审计风险降低到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应当符合特定的标准,这一标准就是对审计证据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审计证据的总体要求,就为审计人员在评估审计风险,获取审计证据提供了引导,为降低审计风险提供了参照标准。
二、审计证据的总体要求
在明确了审计证据总体要求产生的必要意义后,本部分主要探讨审计证据总体要求的含义及其作用。关于审计证据的总体要求,国内外审计理论界、审计准则都提出了相应的解释,被广泛接受的内容是审计证据总体要求或称为审计证据特征,包括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一)对于审计证据充分性的考虑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描述审计证据的数量特征,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使审计证据在数量上能够满足形成审计意见的需要。审计过程中对于审计证据数量的要求是获取审计证据的首要条件,只有取得充分数量的审计数据,审计工作才能正常开展,才能形成有佐证的审计意见。当然,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决不是对审计证据无限量的要求,还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1.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对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影响表现在:审计风险越大,对充分性要求高,即需要审计证据的数量可能越多。从一般意义上讲,风险与证据数量呈正相关关系,风险大的审计项目其存在风险的审计信息分布较散,涉及较多的审计信息,为获取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必然要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另一方面,审计证据数量的增多有助于发现被审计单位不易发现的舞弊行为,规避审计风险。
2.审计项目。
审计证据的数量,还与审计项目的特征有关。通常,重要的审计项目要求的审计证据越多。例如: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其本身就是一个包含复杂数据信息的工程,而且建设项目在整个企业的战略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占有企业大量人力、物力的项目,也是整个审计工作的重点,显然要对这样的审计对象实施审计获取相当数量的审计证据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3.成本效益。
对审计证据充分性的要求并不意味着审计证据可以无限制的多。在获取审计证据的同时,审计人员需要耗用大量精力甚至财力,在有限的审计时间内将企业长时间积累的审计信息全部用于辅助审计证据是不现实的,况且某些审计证据的取得并非是免费的,过多的审计证据会成为审计负担。成本效益因素的另一层含义是审计成本的耗费并不是越少越好。对于一些必须要重点审查的项目,如数巨大的应收账款,尽管取得该审计证据存在一定难度,需要一定的成本,但该项目的重要性决定了耗用成本的必要性。
(二)对于审计证据适当性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定义为,“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证据对于质量的考虑是从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角度来看的,这似乎是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相吻合,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是服务于会计目标决策有用性的,而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是要符合审计目标即作为出具审计意见的依据,“不相关”、“不可靠”的会计信息并不意味着审计证据的“不相关”、“不可靠”,正是这样的会计信息揭示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可能舞弊的行为,是值得审计人员高度重视的。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是与审计目标密切联系的,是指审计证据的获取应能为做出审计意见提供佐证,也就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认定。对于符合性测试获取的审计证据,其相关性的决定因素包括:内部控制的存在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控制的遵守情况。对于实质性测试获取的审计证据,其相关性在于对会计报表的认定及认定报表中列示项目的存在,权责关系,业务发生,完整性,计量,信息披露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审计证据相关性的原则要求是:“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按照相关性的要求对审计信息加工形成有证明力的审计证据是对审计证据质量要求的体现。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的可信程度,即审计证据能否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这是从审计证据质量的另一个方面来考虑的。符合相关性的审计证据是对会计报表事项的认定,这种认定的前提是审计证据的真实可靠。如果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可靠,那么对于证据内容的认定就是无意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审计证据可靠性的原则要求是:“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近年来,国内外出现了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致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动摇了社会公众对审计报告的信任。从暴露的问题看,这些上市公司进行会计造假肆无忌惮,而提供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不按准则执业,也难辞其咎。美国的安然公司和我国的银广夏公司进行财务欺诈就是很典型的两个例证。安然公司在清盘过程中,不得不对其编造的会计报表进行修正,将近三年来的利润额削减20%,约5.86亿美元。安然公司作为美国的能源巨头,在追求高速增长的狂热中操纵会计准则,进行表外融资的游戏,并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作为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接受美国司法部门的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三年中,美国涉及盈利报告数据失真并予以修正的大公司数量达到了233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前首席会计师特纳说,在过去6年中,金融欺诈和随之而来的公司会计报表修正等行为已使投资者的损失超过1000亿美元。会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已引起美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公众开始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怀疑。应当说,美国的审计准则还是比较完整的,但为什么还会出现象安然公司那样的审计失败呢?除了审计准则存在的缺陷外,是否与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的与其行业职责不符的行为有关:一是会计师事务所降低审计标准,以期加强与客户的关系,发掘更多的咨询业务。在收费标准方面,咨询服务要比审计服务高得多;二是注册会计师为了跳槽到客户去工作,在执业期间迁就客户,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三是审计制度阻碍了注册会计师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调查,会计师事务所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使用新手或对会计报表的检查流于形式。
我国出现的银广夏等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目前正在审理中,据已公开的案情分析,虽其根源在于上市公司管理层舞弊,但注册会计师未能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对出具的虚假财务报告也负有审计责任。不可否认,注册会计师出现审计失败,除了自身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存在问题外,还有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一是有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一旦与管理层发生分歧,容易发生公司购买审计意见行为;二是有些公司对高质量的独立审计缺乏内在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时,考虑的是谁能以低价快速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着“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有些违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四是有的地方或部门出于不同目的,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进行不恰当干涉。但是,注册会计师不能由于存在着种种不利的外部环境而去迁就现状,随波逐流,甚至同流合污。我国的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是更加复杂的执业环境,就更需要有针对性的执业标准和道德规范。
国内外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的新问题,使得独立审计准则的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件虽还没有涉及审计准则问题,但滥用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意见避重就轻的问题是存在的,随着司法的介入,对审计准则的考究难以避免。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制定出高质量的独立审计准则,向社会公众表明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该达到的标准和承担的审计责任,以引导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有一个合理的期望。因此,独立审计准则应当起到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和服务功能的作用;同时,也应当为社会公众衡量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提供依据,从而使司法部门能够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审计准则建设亟需研究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原则和规则的关系。当前,国外在制定会计准则时主要有“原则导向型会计方法”和“规则导向型会计方法”两种做法。原则导向型会计方法适用性强,能够应付日渐复杂的经济业务,但不够详细。规则导向型会计方法针对性强,具体明确,但只能在特定法律环境下才会起作用,容易受到操纵。因此,安然事件发生后,许多人士建议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趋利避害。在制定审计准则时,我们同样要处理好原则和规则的关系。独立审计准则既要有原则性的规定,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又要有可操作性的程序,便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以保证独立审计准则得到贯彻和落实。
第二,关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问题。在近期国内外证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中,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倍受关注。我国虽然颁布了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但还比较原则,需要制定具体准则和指南。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着一些与独立性有关的现象急需规范和明确。例如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经济利益、亲属和个人关系;曾在审计客户中工作或准备到审计客户中工作;长期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在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还提供非鉴证服务;等等。
第三,关于社会公众期望差距。当前,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更多的是公司管理层舞弊行为,由此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败越来越多。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期望很大,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发现公司管理层舞弊行为上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因此,满足社会公众的期望并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就显得非常重要。我们既要坚持审计准则,保证审计质量,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注册会计师的职责,缩小社会公众与注册会计师职业界之间的期望差距。
第四,关于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的优点是注册会计师既可以把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又可以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虽然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和实务尚不成熟,但已经引起国际职业界的注意,包括国际审计与可信性保证准则理事会在内许多职业组织都在对此进行研究,并取得了初步研究成果。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必要适时出台有关风险导向审计的指导意见,引导注册会计师在一些公司试用。
三、进一步搞好独立审计准则建设工作
从1995年起,中注协先后制定了5批独立审计准则,共46个项目。总的来看,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已基本建立,它为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应对证券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有必要做好以下工作:
非审计服务是相对于审计服务而言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除审计服务以外的多种服务的总称。非审计服务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会计、薄记服务,税务服务等内容。笔者认为非审计服务对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首先,提供审计服务是CPA的主要业务,但是近年该服务的边际利润却不断下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服务边际利润的却不断提高,致使会计师事务所更乐于接受和提供非审计服务。
当非审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超过一定界限后,人们就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更注重非审计服务,外界的利益相关者会担心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得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机会,忽略甚至是纵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的错误与舞弊,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了损害。其次,随着越来越大比例非审计服务的提供,越来越多审计诉讼案的曝光,使公众对注册会计师产生了信任危机,注册会计师行业已形成的职业准则和法律责任体系受到公众的质疑。第三,由于非审计服务的多样性,很难在该领域内建立职业准则和责任体系,从而使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的声誉受到损害,而良好的声誉恰恰是注册会计师能够更好发展有利保证。
2、内部人控制制度。
内部人控制制度会对我国民间审计产生负面影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控制股权的主体是国家或法人,有效持有主体缺位且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监控机制有名无实。这种情况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集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在这种模式下,传统的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的股东、经营管理者、CPA三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实质上已简化为经营管理者与CPA二者之间的关系,经营管理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决定着审计者的聘用、审计费用的多少等事项,从根本上破坏了传统委托理论下委托人与CPA之间的平衡关系,而注册会计师又明显处于被动地位,甚至迁就管理当局,从而破坏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3、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
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会对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首先,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下属的行政部门,由于其行政事务繁多且专职人员不足,很难对众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其次,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但是,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仅仅通过行业自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二、增强CPA审计独立性的对策建议
1、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非审计服务并对其充分披露。
非审计服务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和扩大规模,论文格式增强经济独立性,提高财务安全保障系数,从而加强注册会计师独立判断能力,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心态发表审计意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拓展非审计服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独立性,因此要求我们在加大CPA非审计服务力度的同时也要对其实施监控,最好的做法就是对非审计服务进行充分的披露。
当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家企业即提供审计服务又非审计服务时,被审计企业应该在其财务报告中披露该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的类型、程度及支付的相关费用,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公开披露因提供非审计服务而增加的收入及审计师轮换的情况,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判断CPA提供的非审计服务是否恰当,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独立性,才能确保注册会计师没有提供会引起社会公众怀疑其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项目。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鉴于上市公司多存在“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要求公司中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必须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严格执行《公司法》中所规定的由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者决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职权。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或者解聘由独立董事来决定,如果发现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存在弄虚作假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这样,既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遏制上市公司通过独立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来达到造假的目的,又有效地改善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环境。
3、建立健全民事赔偿法律制度。
一、设计阶段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划分
1.建筑工程设计应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
2.小型或技术简单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可按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转入施工图设计的两阶段进行。
(二)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范和规定
1.建设部[1992]102号文版发的行业技术管理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
2.上海市标准DBJ08-64-9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主编)
(三)设计文件编制原则
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是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二、初步设计图纸深度
(一)区域位置图
1.地形和地物;
2.城市坐标网、坐标值;
3.工程场地范围的测量座标或尺寸;
4.场地附近原有或规划的交通线路及公用设施,本工程道路、铁路接线点及进入场地的位置、坐标和标高;
5.场地附近河道、水库的名称、位置、主要高程;
6.场地附近大型公共建筑的位置和名称;
7.指北针、风玫瑰图;
8.区域位置图可视工程规模等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分析中国电信、金融大厦区域位置图。
(二)总平面图
1.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或标注尺寸),规划红线;
3.建筑物、构筑物、出入口、围墙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坐标(或相关尺寸);
4.废旧建筑物的拆除范围、相邻建筑物的名称和层数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日照阴影图;
5.道路、铁路和排水沟的主要坐标(或相关尺寸);
6.停车库(场)的车位布置、消防登高场地、绿化及美化设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针、风玫瑰;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9.说明栏内应有尺寸单位、比例、场地施工座标和测量座标的关系、补充图例及必要的说明等。
分析中国电信通信总平面图。
(三)竖向布置图
1.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或尺寸);
2.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室内外设计标高;
3.场地的道路、铁路、河渠或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4.道路、铁路、排水沟的起点、峦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等设计标高;
5.用坡面箭头表示地面坡向;
6.指北针;
7.比例、尺寸单位;
8.当工程简单时,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四)内部作内图
1.道路、排水沟、挡土墙的断面、尺寸、用料;
2.工程复杂时,专业管线干线需进行综合。
(五)平面图
1.表明轴线、轴线编号、变形缝的位置;
2.表明墙、柱、幕墙、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作业平台、吊车类型、吨位、跨距、行驶范围、铁轨、地坑、阳台、雨蓬、平台、台阶、坡道、散水、水池、卫生洁具及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施等;
3.注明各房间、车间、工段等的名称和房间的特殊要求(如洁净度、恒温、防火等),给出有特殊要求的主要厅、室的具体布置及等土建有关的主要工艺设备的布置示意;
4.标明轴线间尺寸、外包轴线总长及其他尺寸与轴线的关系;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和各层楼地面标高;
6.标明剖切线及编号;
7.底层平面上标明指北针;
8.多层或高层建筑标准层、标准单位或标准间,需要时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9.单元式住宅平面图中应标注技术经济指标和标准套型,大开间住宅应绘制分隔示例系列。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平面图。
(六)立面图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繁简,选择绘制有代表性的立面,立面图应包括:
1.立面外轮廓线、门窗、幕墙、雨蓬、檐口、女儿墙顶、屋顶、平台、栏杆、台阶、变形缝、主要装饰材料选用;
2.标注各层标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或建筑檐口的总高度、各层之间尺寸和其他必须的尺寸(室内外高差、屋顶层女儿墙顶、屋顶突出物等);
3.关系密切、相互间有影响的相邻建筑部分立面(如沿街立面图、保护建筑等);
4.特殊造型或必要的建筑构造图;
5.建筑两端部的轴线、轴线编号。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立面图。
(七)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绘出如下内容:
1.墙、柱、内外门窗、幕墙、地面、楼面梁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出屋面烟囱、吊车、吊车梁、吊顶、天窗、档风板、楼梯、电梯、平台、雨蓬、阳台、地沟、台阶、坡道、散水;
2.剖视方向的投影(包括室外和室内局部立面);
3.轴线和轴线编号;
4.标注各层标高、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的总高度,各层之间的尺寸、室外地坪至最深一层地下室地面的尺寸。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剖面图。
三、施工图设计深度
(一)图纸目录
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要利用图纸。
(二)总图
1.总平面图
(1)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或标注尺寸),规划红线;
(3)建筑物、构筑物、出入口、围墙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坐标(或相关尺寸);
(4)废旧建筑物的拆除范围、相邻建筑物的名称和层数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日照阴影图;
(5)道路、铁路和排水沟的主要坐标(或相关尺寸);
(6)停车库(场)的车位布置、消防登高场地、绿化及美化设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针、风玫瑰;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9)说明栏内应有尺寸单位、比例、场地施工座标和测量座标的关系、补充图例及必要的说明等。
分析茉莉苑总平面图;分析中国电信总平面图。
2.竖向布置图
(1)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或尺寸);
(2)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室内外设计标高;
(3)场地的道路、铁路、河渠或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4)道路、铁路、排水沟的起点、峦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等设计标高;
(5)用坡面箭头表示地面坡向;
(6)指北针;
(7)比例、尺寸单位;
(8)当工程简单时,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3.管线综合图
(1)总平面布置;
(2)场地四界施工坐标(或尺寸);
(3)各管线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
(4)场外管线接入点的坐标和标高;
(5)管线密集地段和典型部位断面图;
(6)指北针、补充图例、比例、尺寸单位。
分析中国电信室外管线图。
4.室外环境设计
(1)总平面布置;
(2)场地四界施工坐标或尺寸;
(3)道路、硬地和硬质景观布置和设计;
(4)绿化和种植设计;
(5)指北针、图例、比例、尺寸单位。
分析中国电信环境设计图和种植设计图。
(三)建筑
1.轴网关系图
当平面图较大时,可分区绘制,增加轴网关系图,给出轴线和轴线编号、轴线尺寸及相互关系,注明分区名称。
分析松少年活动中心轴网关系图。
2.平面图
(1)承重和非承重墙、柱(壁柱)、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和编号(需要时同时编在立面上)、门的开启方向、房间名称或编号、房间特殊设计要求(如洁净度、恒温、防爆、防火等);
(2)外包总尺寸、轴线尺寸、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墙身厚度、墙柱关系尺寸、变形缝位置和宽度尺寸、其他构件尺寸;
(3)卫生器具、水池、台、橱、隔断等的位置;
(4)电梯主要尺寸、楼梯主要尺寸上下方向;
(5)地下室、地沟、地坑、必要的机座、各种平台、夹层、人孔、墙上预留洞、重要设备的尺寸与标高等;
(6)工业建筑铁轨位置、轨矩和轴线尺寸关系,吊车类型、吨位、跨距、行驶范围、吊车梯位置等;
(7)阳台、雨蓬、台阶、坡道、散水、明沟、排气道、管道井、烟囱、垃圾井道、消防梯、雨水管位置及尺寸;
(8)室内外地面标高、楼面标高;
(9)剖切线及编号、指北针(注在底层平面中);
(10)有关详图索引号;
(11)屋顶平面一般包括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分水线或屋脊、变形缝、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天窗及挡风板、上人孔、排气烟口、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屋顶设备、详图索引号、标高等;
(12)大开间住宅应绘制平面分隔示例系列;
(13)对不涉及二次装修的室内吊顶应绘制平顶图,包括吊顶部位分块标高、灯具风口、喷淋、烟感等内容;
(14)根据工程性质和复杂程度,可绘制局部放大平面。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平面图。
3.立面图
(1)各个不同方向的立面图应画全;
(2)内部院落局部立面可在剖面图中表示,如不能完全表示时,应绘制内立面;
(3)当形体较复杂,不便绘制某个方向投影立面时,应绘制展开立面;
(4)立面图应绘制两端或展开立面转折处轴线和轴线编号;
(5)立面图应绘制外轮廓线、门窗、幕墙、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消防梯、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蓬、门头线条、烟囱、勒脚、雨水管、装饰构件、空调室外机搁架、墙面装饰材料、分格线、外墙留洞和尺寸,注明外墙装饰用料;
(6)楼层标高、室外地坪标高、屋顶塔楼标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或檐口的总高度、层高尺寸、外门窗与楼面的关系尺寸、室内外地坪高差尺寸、屋顶塔楼高度尺寸;
(7)平面图上表示不出的门窗编号,节点详图索引。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立面图。
4.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绘出如下内容:
(1)墙、柱、内外门窗、幕墙、地面、楼面梁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出屋面烟囱、吊车、吊车梁、吊顶、天窗、档风板、楼梯、电梯、平台、雨蓬、阳台、地沟、台阶、坡道、散水;
(2)剖视方向的投影(包括室外和室内局部立面);
(3)轴线和轴线编号;
(4)标注各层标高、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的总高度,各层之间的尺寸、室外地坪至最深一层地下室地面的尺寸,门窗洞与楼层的关系尺寸、内部尺寸如地坑深度、隔断、洞口、平台、吊顶等尺寸;
(5)底层地面标高、各层楼面标高、楼梯、平台标高、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烟囱顶标高、高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机房顶标高、室外地面标高、底层以下的地下各层标高。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剖面图。
5.楼梯大样图
(1)楼梯编号;
(2)各层楼梯平面图,包括墙、柱、门窗、幕墙、正压送风井和送风口、消防箱等、楼梯踏步、栏杆、楼梯梯段剖断线、上下方向线、踏步高度和宽度、上下级数、楼层及平台标高、轴线、轴线编号、轴线尺寸、楼梯间净尺寸、楼段宽度、楼梯井宽度、平台深度、楼梯踏步的踏面宽度和数量、楼段长度、剖切线(一般画在底层平面大样图);
(3)剖面图,楼梯剖面包括墙、柱、门、窗、幕墙、梁、过梁、楼板、楼梯梯段、踏步、栏杆等剖切的断面或投影、轴线和轴线编号,楼层和平台标高、层高尺寸、每个楼段踏步高度和数量、每个楼段的高度、栏杆高度尺寸、踏步和栏杆的节点详图索引;
(4)踏步节点详图;
(5)栏杆节点详图。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楼梯大样图。
6.电梯大样图
(1)电梯基坑和各层井道平面大样图,包括电梯编号、墙、柱、电梯门洞、电梯轿箱和平衡重,轴线、轴线编号、轴线尺寸、井道尺寸(宽和深)、预留门洞尺寸、井道壁厚尺寸和材料、基坑标高、各层楼层电梯厅标高;
(2)电梯机房平面图大样图,包括墙、柱、门、窗、幕墙、机房名称电梯井道位置、电梯编号、电梯机房净尺寸、电梯机房、尺寸与井道位置的关系尺寸、电梯机房标高;
(3)剖面大样图,包括电梯井道壁、电梯门洞、电梯厅楼地面、电梯基坑底板、电梯机房楼面和顶面、门窗、幕墙、消防电梯集水井、各层层名和标高、电梯机坑标高、各层层高尺寸、基坑深度尺寸、缓冲层高度尺寸、提升高度尺寸、预留门洞高度尺寸;
(4)电梯选用说明,包括选用依据、电梯编号和名称、类型和控制方式、载重量、速度、轿箱尺寸、井道尺寸、基坑深度、缓冲层高度、提升高度、停站层数、主站位置、电梯门尺寸、电梯门土建预留门洞尺寸、电梯轿箱、厅门和门套装修要求;
(5)以上(1)~(4)相当于电梯招标图深度,待电梯承包商提供电梯土建工艺资料后,需补充电梯机房牵引机支架、控制柜、分体空调、排风扇布置位置和留洞图,电梯门洞牛腿节点详图,门框埋件图,呼唤钮和层显留洞图,电梯基坑检修梯,消防电梯集水井和排水口,电梯门框装修节点。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电梯大样图。
7.卫生间大样图
卫生间平面大样图,包括墙、柱、门窗、幕墙隔间布置、卫生器具布置、管道井排气道、轴线、轴线编号、轴线尺寸、卫生间净尺寸、隔间尺寸、卫生器具布置尺寸,地坪标高、地面坡度和坡向、地漏位置、地坪与走道高差、管道井挡水翻口、房间名称。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卫生间大样图。
8.门窗大样、门窗表
(1)门窗大样图包括门窗编号、门窗框和分格、材料、开启方向、洞口尺寸及分格尺寸,复杂门窗增加平面图;
(2)门窗表包括类别、编号、洞口尺寸、每层数量和总数量、选用或参考图集和说明。
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门窗大样图。
9.建筑幕墙
设计人员应会同业主认真选定有资质的幕墙专业公司,并提出设计要求:
(1)幕墙所选用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2)幕墙立面分格图,开启窗、开扇方式、进排风口;
(3)装饰构件的断面形式和尺寸;
(4)确定和检测幕墙的风压变形、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的性能值;
(5)保温、隔声、层间位移、耐撞击等要求;
(6)防火防雷;
(7)清洗机形式、位置和要求。
四、初步设计说明书(分析中国电信初步设计说明书)
(一)初步设计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总说明;
2.总平面设计;
3.各专业设计说明,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等;
4.各专篇设计说明,包括消防、环保、人防、节能、劳动保护(安保、交通、建筑智通化);
5.工程简单或规模较小时,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说明可合并编写,有关内容可以简化,各专内容也可以简化。
(二)设计总说明
1.工程设计主要依据
(1)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包括选址报告及环境评价报告)、经有关规划部门和建筑管理部门批准的方案文件;
(2)建设场地的气象、地理条件、工程地质条件;
(3)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情况,公用设施、交通运输条件;
(4)规划、用地、交通、消防、环保、劳动、环卫、绿化、卫生、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5)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资料。
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工程设计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2)分期建设情况;
(3)承担设计的范围和分工。
3.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
(1)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定的情况;
(2)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3)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能源消耗、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原则;
(4)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4.总指标
(1)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占地面积等指标;
(2)总概算及单项建筑工程概算、三大材料的总消耗量;
(3)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总消耗量与单位消耗量;
(4)其他相关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分析。
(三)总平面设计
1.设计依据和基础资料
(1)摘述选址报告、用地范围及对外协议(如征地的初步协议书)等以及设计任务书中与本专业有关的内容;
(2)设计采用的指标和标准;
(3)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规划许可条件、红线及用地范围、建筑物高度、建筑容积率、绿化系数、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要求。
2.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周围环境、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供应情况、与当地能源、水电、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的相互关系;
(2)概述场地地形起伏,丘川、塘等状况(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周围建(构)筑物分布情况,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地下)以及大树、文物古迹等的情况和设施;
(4)与总平面有关的因素如地震、植被覆盖、汇水面积、小气候影响、洪水位等的择要说明。
3.总平面布置
(1)说明根据地形、地质、朝向、风向、消防、卫生、交通、环保等因素进行布置,满足使用功能和技术经济合理;
(2)说明功能分区,近远期结合发展用地、人车线路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库的布置、停车数确定的原则、人防设置、消防环路和登高场地;
(3)说明街景空间组织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关系;
(4)说明环境设计关系。
4.竖向设计
(1)说明决定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管道标高、工艺要求、运输要求、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
(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地式),地表雨水排除方式,如采用明沟系统,应说明排放地点和形式、高程等情况。
5.交通组织
(1)说明人流和车流、货流、主要出入口的布置;
(2)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次干道的路面宽度、标准横断面形式、路面结构、转弯半径、最大纵坡以及桥涵洞。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四)建筑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和设计要求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设计有关的内容;
(2)按使用性质、生产类别、阐述建筑物在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建筑耐久年限、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抗震设防要求、人防设置要求、卫生标准、环境保护要求、建筑节能要求、建筑智能化标准;
(3)概要说明经设计方案比较后所选定的设计方案的特点,如使用功能、技术设备、经济效益和据以进行初步设计的原则。
2.平面设计
(1)阐述建筑平面功能布局或生产工艺流程;
(2)说明各部分流线出入口和建筑平面内部流线。
3.立面设计
说明建筑物的立面造型、建筑物群体及其与周围环境空间的关系。
4.剖面设计
(1)说明建筑剖面功能布局或工艺流程;
(2)说明建筑各部分层高、室内外地坪的关系、地下室顶板与室外地坪的关系、设备用房、高层建筑设备层避难层的关系。
5.垂直交通
说明建筑物内人流、货流的流线设计,楼梯、电梯等设计情况。
6.功能面积表
7.建筑用料
(1)外装修用料;
(2)内装修用料;
(3)墙体材料;
(4)保温材料;
(5)防水材料。
8.建筑设备
说明建筑设备情况,如电梯、擦窗机、吊车等的技术要求。
(五)消防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1.概况
(1)设计依据;
(2)建筑规模,包括总建筑面积、主楼层数和建筑高度、裙房层数和建筑高度;
(3)建筑使用性质;
(4)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5)玻璃幕墙防火措施。
2.总体设计和建筑平面布置
(1)周围环境状况;
(2)消防车道;
(3)登高面长度、登高场地尺寸及地坪;
(4)消防水源;
(5)防火间距;
(6)消防控制室,位置及功能;
(7)锅炉房、变压器、开关室、柴油发电机房、液体储罐、可燃气体、煤气调压房和煤气表房等设备用房情况;
(8)地下车库和人防设置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
(1)防火分区;
(2)防烟分区;
(3)防火分隔物;
(4)自动扶梯及中庭的分隔措施;
(5)管道井防火分隔措施。
4.安全疏散
(1)各防火分区疏散流线;
(2)疏散楼梯形式、数量、梯段宽度、前室尺寸等;
(3)消防电梯及前室设置;
(4)内走道宽度与长度,是否暗走道;
(5)安全疏散门的开启方向、门宽及防火等级。
5.在使用功能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和部位的防火防爆措施(例如无窗厂房、洁净厂房、筒仓、锅炉房、煤气调压站、煤气溴化锂空调机组等)。
6.建筑室内装修材料耐火性能和执行规范情况。
(六)人防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1.设计概况
说明建筑概况和人防工程总体规划、人防工程设置部位、规模、功能等级、人数等情况。
2.设计依据
3.建筑设计
(1)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的划分;
(2)人防埋置深度;
(3)人防出入口、连通口、进排风口等口部情况;
(4)平战结合,人防平战转换措施;
(5)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
4.结构设计
5.给排水设计
6.暖通设计
7.强电设计
8.弱电设计
(七)环境保护设计专篇
1.设计依据
(1)设计任务书中有关环保的要求和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文;
(3)环保部门、主管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2.设计采用的环保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2)有关环保的建筑技术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
3.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因素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
(1)废气排放因素,如汽车库、厨房、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等;
(2)废水排放因素,如厕所污废水、冲洗汽车废水、厨房废水、生产废水等;
(3)固体废气物因素,如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等;
(4)噪声和振动污染因素;
(5)其他污染因素,如放射性等。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防治
(1)废气影响防治;
(2)废水影响防治;
(3)固体废弃物防治;
(4)噪声和振动污染影响防治;
(5)光污染影响防治;
(6)特殊情况。
5.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提出的环境影响因素,经过各项防治措施,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八)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1.编制依据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范、规程;
(3)用户要求;
(4)工程设计所承担的任务及范围、工程性质、地理位置和特殊要求;
(5)工程自然条件中的危险性;
(6)工程周围环境对工程构成的危险性。
2.工程使用过程或生产工艺可能产生的影响安全健康的因素
(1)易燃、易爆、有害、腐蚀等物质;
(2)高温、高压、低温、辐射、振动、噪声、粉尘危险;
(3)泄漏、飞扬、扩散、辐射部位;
(4)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5)职工危害。
3.劳动保护措施
(1)分区、自动化、治理维护;
(2)电气安全;
(3)卫生设施。
(九)节能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1.编制依据
设计依据,说明采用的有关标准与规定。
2.能耗情况
(1)说明本工程电力、煤气、天然天、柴油、重油、煤、自来水等能源年耗实物量,折标煤量,综合能耗总量及各种能源占能耗总量百分比;
(2)民用建筑计算出建筑物每平方米综合能耗用电量KWh/m2,用水量,煤气,每平方米空调负荷,并与同类建筑相比较;
(3)结合当地能源和环保等情况,说明能源选用的合理性。
3.建筑节能设计
(1)建筑体型;
(2)建筑出入口;
(3)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给排水节能设计
5.暖通节能设计
6.电气节能设计
五、施工说明(分析同济大学医学院主楼施工说明)
(一)工程概况
(二)设计依据
(三)建筑定位
(四)建筑用料
1.墙体材料;
2.地下防水;
3.外装修:屋面、外墙、外门窗等用料和构造;
4.内装修:楼地面、踢脚和墙裙、内墙、平顶、用料和构造;
5.其他。
六、施工配合
(一)设计交底
1.施工图设计完成,取得施工图审查通过和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开工之前,设计单位需进行设计交底;
2.设计交底一般应有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
3.设计交底时,设计单位应介绍工程设计概况和要求,各专业设计要求和注意事项;
4.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事先取得施工图纸并作好充分准备,在设计交底时提出疑问,设计单位应对疑问作出明确解答,说明处理办法;设计交底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盖章,作为施工文件的补充;
5.设计单位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提出需要补充和修改的设计图纸进行修改。
(二)施工配合
1.设计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参加各项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配合的形式视工程复杂程序和路程,根据与业主设计合同或协商的要求,一般可采取需要时处理、例会制或驻工地代表制等形式;
3.各阶段验收
一般由业主、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验收。
(1)放线验收,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定位图放线后,提出放线报告,设计单位应检查其放线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符合要求时签字盖章,放线报告经规划部门认定的测量单位测量无误后批准生效;
(2)各阶段分部、分项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
4.消防、人防、环保、卫生、供电、热力、煤气、上下水等主管部门专项验收;
5.工程竣工验收;
6.工程竣工备案;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和质量监督实施意见(试行)技术简报第二卷第4期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领取施工许可症,正式开始施工;
2.开工前的质量监督;
(1)委派工作;
(2)第一次监督检查;
(3)首次监督工作会议;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1)质量责任制;
(2)实物质量抽查;
(3)工程质量资料抽查;
我国国企的内部审计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逐步发展起来,因基础差、法律法规较弱等客观因素以及重视度不高等主观因素,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国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机构缺乏独立性。现实中,部分审计机构只作为财务部门或监管部门的附属机构,审计机构负责人的领导职权也相应低于其他职能部门的职权,使得独立性缺失,审计结果不客观。
(2)人员缺乏独立性。受各因素限制,使审计人员得不到全面的审计信息,在执行工作过程能触及的领域很狭隘,导致审计工作不够独立,控制审查过程也就缺乏独立性。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内部审计经济不独立。目前我国国企的内部审计部门并没独立成部门,没有一定的经济使用权,这是其缺失独立性的主要原因。因经济的不独立,导致内部审计工作经常受外界牵制,影响了独立的审计程序。
(2)内部审计工作规划不科学。国企因规模、业务范围等因素,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较高,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颇高。在切实开展审计工作中,国企内部审计机构因诸多因素的限制,在目标设定、工作分配、方法使用等方面缺乏统一的科学的规划。
(3)内部审计程序不规范。我国国企的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较差,素质较低,审计质量不高。
2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保障机制
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促进国企经营、管理有崭新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为此,如何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空前的需要。本文从精神和组织两个方向提出建议。
(一)精神上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内部审计独立性对国企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必要性,要加强国企负责人及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的尊重,以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国企审计,避免一切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组织上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
(1)提高负责人责任意识,健全国企内部规章制度在制度的约束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让企业在健康的生产环境下实现效益最大化,进而使得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有所保障。
(2)从实际出发,合理、优化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国际惯例,企业内审机构按其内部隶属关系划分为四种设置情况:①在董事会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之上,其独立性较强。②在总经理领导下,各职能部门之上,有一定的独立性。③在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领导下,与其他职能部门同级,独立性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