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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合理高效的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的设置关键在于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国商业银行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加予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在首席风险经理领导之下,各主要业务领域(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也都设有一位首席风险经理,在其领导之下则有一个班子为其工作,称为首席风险经理办公室或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领域首席风险经理的领导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级风险经理,再往下依此类推,各级支行都有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和业务经理平行作业,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贷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是维护风险管理的客观正性、控制银行资产风险的重要条件。
还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体系。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客观真实地评价资产质量、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职能,必须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同时,各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也必须对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以保证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建立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和决策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一般实行的都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而不是对部门、一级分支机构或其法人代表授权。授权的依据主要是被授权个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业经验,其过去所经办过的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市场的了解以及审批资格考试的结果等。每一位获得审批权限的风险经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逐个层次的资格考试,风险经理一般分为若干个级别,各级风险经理的授权额度大小依据个人的级别和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评级而定。同一行政级别的风险经理,其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是不尽相同的。个人审批权限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商业银行还要建立对所有风险经理的审批业绩进行动态的考核,根据每位风险经理审批贷款的质量,每年对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对审批贷款质量好的风险经理升高其授权额度,反之则下调,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权限进行动态管理。
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审批“双签制”。即每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授信业务的批准,根据其额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两位风险经理签字同意就可以放款。这种“双签制”实际上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只要超过权限就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存在层层审批问题,因此这种“双签制”可以说是一级审批决策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比较复杂的、或数额较大的个人消费授信项目也可以通过上会讨论决策。审批决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审贷分离原则,也就是说贷款的拓展发放部门跟贷款的审批部门不能是同一个部门,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便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四、强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研究和监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控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不能利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历史信用评分,风险预警能力较差,行业分析、数理模型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等。因此,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研究,提高对风险的监控水平,是当务之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数据格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统计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一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程成全行性的数据中心;二是对全行的计算机应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为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研究和发展,请商业银行外部的计算机公司对程序进行优化和升级,但需要行内的计算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和提需求。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规模小但笔数多,违约率高但单笔违约损失小的特点,因此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系统风险,这与公司业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观层面系统风险、群体消费行为和信用研究,人文结构变化研究等等,提高对系统风险的控制能力。
其次,尽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用来对客户或债务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标,也有定性分析指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显得相当粗糙,主观、定性指标过多,客观、定量分析指标较少,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再次,要建立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统一全行的风险标准。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己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李晓华:推行消费信贷出路何在[J].经济论坛,2004(4).
[2]郑国峰、刘士谦:推动发展消费信贷的六条政策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5).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
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1)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2)、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3)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五、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六、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
七、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面对消费信贷的 发展 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 科学 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
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 金融 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1)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 经济 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2)、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3)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 企业 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五、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六、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
七、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 发展 。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2008 年下半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的外需急剧下降,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冲击逐渐加深,涉及面也不断扩大。在此情况下,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显得尤为重要。2009年3月23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金融部门发展消费信贷。在消费信贷业务日益增多、国内外同业加剧竞争的新形势下,国内商业银行缺乏对风险的系统管理,主要是在思想观念、组织结构和风险管理体系体制上还有很多问题;同时,在风险管理技术和人才上也明显落后。加强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及管理对策的研究,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地提升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论文参考。
一、消费信贷的种类及特点消费信贷是个人和家庭用于满足个人需求的信贷。是商业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贷。主要用于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如家具、家电、汽车等)、房屋和各种劳务。按照资金的用途,消费信贷可以分为居民住宅抵押贷款、非住宅贷款、信用卡贷款和其他贷款。具有高风险性、高收益性、周期性、利率不敏感性等特点。
二、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分析1、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消费信贷的开展程度。在美国消费信贷之所以如此繁荣,得益于完备的信用网络,借助于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可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因而能够迅速确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贷款。美国消费者到银行申请按揭购车,银行职员立即将他的“社会安全保险号码”输入电脑,查询以往的消费贷款有无不良记录,查实能按时还款后,立即通知汽车经销商可以为其选车。
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即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但许多数据资料仍有待完善,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也是消费信贷中存在的一大风险。笔者在建行个人信贷部实习期间,了解到现今众多个体工商户借“住房装修”为名义进行消费信贷,继而将款项挪用于商业资金周转等高风险用途。而由于银行贷款审批制度的不成熟,对于此类现象的遏制仍无有效办法,虽然在如今经济扩张的大背景下,挪用的款项所获得的回报足以还本付息,但是这种安全稳定的表象下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一旦遭遇经济周期低谷,极易形成大批不良贷款。
2、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记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现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对落后,主要仍采用手工办理,加上从事消费信贷业务的人员紧、网点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笔贷款的审查都与借款人当面调查核对,加上一些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审查不严,难免有疏漏。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信贷的潜在风险增大。
3、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尽管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允许和鼓励银行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但至今还没有制定出一部完整性的《消费信贷法》。已出台的《担保法》,对个人消费信贷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有关消费信贷的品种、方式、方法等操作细则,同样是无章可循。
发展消费信贷,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础,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实际司法过程中,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正常生活,而忽视银行债权法律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也给风险防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消费贷款一般额度较小,而小额债务法院一般不受理,受理了也要付出可观的诉讼费,使银行利益受损。
4、借款人多头贷款,导致信贷风险上升。目前,国内许多银行官僚主义严重,部门之间缺乏整体的联动机制,使一些道德水准不高的借款人有机可乘,如公司业务部、房地产信贷部、零售业务部、银行卡部等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地办理各不相同的消费信贷业务,且各自都有一套不完整的借款人信息资料,一套核算管理办法和风险控制措施等,致使一些借款人在同一银行里多头借款或透支的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消费信贷风险。
5、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影响了银行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扩大和抵押贷款的增加,这类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论文参考。现阶段,我国住房一、二级市场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对大量非商品房产进行商业信贷支持,而一旦购房人无力还贷,这些非商品房产抵押又无法进行过户转让,银行很难得到充分的处置权,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6、缺乏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手段,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资产证券化将不具备流动性的资产转化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缩小商业资产和负债在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差距。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可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7、固定利率导致利率风险和违约风险。由于消费信贷通常采用固定利率,一方面,银行的利息收益被锁定,如果市场筹资成本提高,消费信贷有可能出现收支倒挂,暴露在利率风险下并遭受损失,另一方面,消费信贷的实际利率过高易导致违约风险,借款人在收入下降时为减少利息成本可能提前还款或者无力支付利息,银行将承担损失。
三、加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管理的几点建议(1)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信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着力建设。
1、由于个人信用信息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政府在建设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中应该起到主导作用。建设一个以政府投入为主,独立的非赢利性征信机构,进行跨部门、跨行业间基础性的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工作,同时,政府应鼓励民间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发展,以提供多元化、商业化的个人信用信息服务。
2、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对个人信用记录与移交,个人信用档案管理,个人信用级别的评定、披露和使用,个人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规定。
(2)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难,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以建行为例,具体的信用评分表如下:
[论文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因素分析;策略
1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1信用风险
传统的信用风险被理解为违约风险,即借款人因为外在或自身的种种原因无力履约的风险。现代意义上的信用风险更多地指借款人失信,承约信用丧失而产生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借款人对借款行为不负责任,没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责任心,或者是有意隐瞒真实目的、骗取贷款的欺诈行为。据统计,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因客户的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千亿元。
1.2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股市风险、汇率风险等,或者采取不当的经营策略而引发的可能威胁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潜在风险等,都可以归并为经营风险。相对于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具有明显的系统风险的特征,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较多。
1.3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信息系统滞后,加之相关的管理人员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水平不高,管理经验不足,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的能力,无视信贷资产风险,违规操作,盲目发放贷款,由此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风险。
1.4政策与法律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的金融政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出台,引起市场波动,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而法律风险通常指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或各类交易中违反了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原则或者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依托和保障所引发的风险。
2产生风险的因素分析
2.1信用风险的因素分析
2.1.1社会的信用观念淡薄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上的高速发展并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社会诚信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保障,使得很长一段时间在经济活动中诚信守则的人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和奖励,而违约失信的行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和损失。社会失信现象的泛滥直接导致人们的信用观念淡薄,从根本上缺乏按时履约的信用道德和信用责任感。这种社会意识和现象自然波及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领域。
2.1.2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当前,我国尚未启动一套完善有效的个人征信系统。虽然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但是还处于运行初期,征信渠道过窄,征信内容不全面,只有贷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征信的手段单一,征信资料收集速度缓慢等,以至于商业银行难以对借款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贷款的额度、还款的能力以及以往还款的情况做出比较正确、动态的把握和判断,造成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体现在借款人夸大自身的还款能力,在还款受阻的情况下易导致道德风险问题,增大蓄意逃避还款的风险因素。
2.2经营风险的因素分析
2.2.1市场风险的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个的商业活动都处于市场的调控之中,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也不例外,其资金随着市场价值规律的波动而波动。如遇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时,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往往不能满足其消费的需要,自然也会造成还款压力的增大;再者,通货膨胀所引起的利率上升,也会加重借款人的还款负担。
2.2.2借款人风险状况的显著差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借款人比较分散,并且数量大、周期长、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原则上,针对不同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选择不同的经营策略以实现贷款收益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商业银行还无法通过灵活的、有针对性的贷款利率来满足不同风险状况借款人的需求,实现差异化的个,因而无形当中增加了银行对高风险客户的贷款风险。
2.3管理风险的因素分析
2.3.1管理上划一现象严重虽然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品种比较多,但是深入到行业内部,则不难发现其实银行真正开办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不外乎主要集中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等几个品种上,并且对各种个人贷款业务的采信、发放以及贷后回收的整个管理程序都是比较单一和程序化的过程,缺乏贷款管理上的针对性,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商业银行整个的贷款体系比较制度化,在思想上、作风上还依然受传统对公贷款的影响,没有形成完善的个性化的管理制度。
2.3.2激效制度不科学许多商业银行盲目根据上级行下分的贷款指标分派贷款任务,一方面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要求个人消费信贷管理人员加大发放贷款的额度,另一方面没有摆正信贷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经营效益三者的关系,强调片面化的风险控制目标,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以制约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造成信贷人员惜贷,办理贷款瞻前顾后,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员工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4政策与法律风险的因素分析
2.4.1没有健全的相关法律保障我国目前有《担保法》、《票据法》和《贷款通则》等涉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法律,但主要是针对企业贷款而制定的,还没有针对个人消费信贷的相关条款,尤其是在个人贷款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有效落实,一旦遇到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回收过程中发生抵押物的处理、质押物的变现等法律纠纷时,缺乏实质性的法律保障,银行往往会处于事实上的尴尬境地,没有统一的强制性标准来对违约现象进行处罚。
2.4.2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事实证明,如何从借款人手中取得抵押物的控制权、抵押物变现前如何管理、价格如何规定等,单纯依靠银行来实施这项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这方面还需要许多相关政府部门的介入,更需要出台一些制度来强制部门之间的合作。
3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有效策略
3.1健全法律法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保障
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开拓,原有的法律法规亟待修订与完善,要出台针对个人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的运作,既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目前《消费信贷法》已在酝酿之中,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建设正在积极的推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如2005年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对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做了法律上的规定,为金融机构维护合法债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全社会也要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大力推广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各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同时,也要大力向社会宣传银行对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以及违约现象对个人和家庭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增强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和社会信用意识。
3.2完善个人资信评估机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根本
针对我国个人资信系统尚未完善,个人信用资料采集、调查的薄弱,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可以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进一步完善个人收入、信用、贷款、消费等记录的收集和整理,建立信息收集与信用评估机制,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地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商业银行提供消费者一手的资信情况。此外,各商业银行在协助人民银行加大客户资信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行业间的合作与联系,建立网络管理体制,互通有无,分享资源,既能避免对同一借款人信用的重复调查,又能防止同一借款人超越偿还能力进行多头借款,做到采集与事实相统一、历史与现状相贯穿,使收集的资信及时而准确,评估科学而严谨,从源头上做好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控制。
3.3培育行业文化——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特色
信用风险、道德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主要问题,而商业银行员工的法治意识、职业道德也亟待提高和改善。实践证明,单纯依靠规章制度约束的企业文化已不能很好地解决上述的问题,需要培育一种严谨、求真、务实、高效的全新行业文化。在全新的现代文化理念的指引和感召下,银行从业人员不断强化自身的职业责任感和归属感,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职业素质,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洞悉各种变换的信息和因素,塑造内心公平的信念,实现自律与他律的结合,做好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预防和管理工作。
关键词 消费信贷市场 信息不对称 贷款风险 博弈论
个人消费信贷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但是,我国消费信贷发展时间短,市场不够成熟和完善,贷款风险问题突出。
一、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现状
目前,我国的消费信贷已进入市场高速成长期,平均每年以160%的速度增长,占GDP总量的10.46%,占银行贷款规模的7.6%①。从目前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情况来看,由于它风险小、收益高,各家银行竞相积极拓展此项业务。但随着业务的展开,贷款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根据各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个人消费信贷的不良贷款比一般应控制在5‰以内,但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个人消费贷款的还款率一般为70%-80%,而且还有继续下降的趋势。这样,贷款风险的加大就严重阻碍了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发展。
二、个人消费信贷市场贷款风险加大原因分析
1.信用的缺失直接影响着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个人信用包括道德信用和资产信用两部分。道德信用指诚实守信的品质,它的好坏往往通过市场交易中的信用记录来反映。资产信用指个人拥有的包括储蓄、债券、股票、不动产等资产所具有的信用等级,它的高低由个人所拥有的资产的多少来决定,资产越多,信用等级越好。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个人消费的贷款风险加大,但是,关键原因还是我国缺乏以个人信用记录为主体的道德信用管理制度,以及以个人资产为主体的资产信用评价体系,这两种信用的缺失直接影响着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2.信息不对称是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产生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产生是由于信用缺失,而信用问题的产生源于信息不对称。按照西方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中交易的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在具体工作中,按不对称信息发生的时间,事前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逆向选择问题,而事后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
我们以消费信贷市场为例,来分析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问题。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在信息上是不对称的,借款人本人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收入水平最清楚,而银行对这方面的信息了解较少,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时,对个人信用的了解只是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有关资料来进行判断,而我国居民收入透明程度和货币化程度低,存在很多非货币即实物收入,使绝大部分实际收入和名义收入相差很大。有关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分散在街道、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居民在申请消费信贷时,可能故意保密某些关键信息甚至谎报有关信息,来骗取银行信用。由于信息传递不畅,银行对申请人填报的有关资料不能完全了解证实。银行与居民对有关信息的占有是不对称的,居民在最大化自身效用时,就可能会做出不利于银行的行为,从而加大银行开展消费信贷的风险。
三、从博亦论的角度分析如何降低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贷款风险问题
1.一次易的“囚徒困境”问题
如果交易双方是一次性买卖关系,那么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存在着“囚徒困境”问题。具体到消费信贷市场中,作为消费信贷的申请者(买方)的理性反映则是不遵守信用,欺骗银行贷款;作为产品的卖方(银行)则拒绝提供信贷产品,这样就严重降低市场的运行效率。
但是,信贷市场毕竟是一个有利可图的市场,为了获得社会福利,改变竞争规则是赢取博弈的根本出路。于是,银行为实现信贷市场较理想的均衡就需要做出以下的制度安排:使信用较差的客户进行伪装的成本一定要存在而且要较高,如果该成本高出信贷产品的价格,则信用较差的客户的欺骗行为将变得无利可图,只能放弃以次充好的打算,自然市场就能实现最理想的完全成功的均衡。
2.重复博弈在克服信息不对称方面的作用
虽然通过加大欺骗者的交易成本可以较好的克服消费信贷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实现最理想的完全成功的市场均衡。但这种类型的市场容量毕竟有限。
博弈理论认为,通过重复博弈对信用建设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规范博弈双方行为,可以使理性经济人降低交易成本、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使其“自私自利”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利。
而重复博弈之所以能克服“囚徒困境”问题,主要因为它从根本上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1)重复博弈使得博弈双方都在更大程度上了解了对方的信息,使得更多的私人信息变为博弈双方的公共信息。(2)重复博弈使得“以牙还牙”式的报复得以实现(威胁的可信性)。“以牙还牙”式的报复指的是博弈一方永远不先背叛对方,而且还会在下一轮中对对手的前一次合作给予回报,但它也会采取背叛的行动来惩罚对手前一次的背叛②。
注释:
①吴东喜.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特约文稿.2008.7.
②朱红云.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措施.南开经济研究.2008.5.
参考文献:
[1]吴东喜.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特约文稿.2008.7.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中贷款资产占的比重很大,贷款业务仍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住房信贷、汽车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业务获得迅速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规模也逐渐增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信贷风险也相对提高,除客户道德风险及银行自身管理薄弱以外,相关法律不健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一些相关问题也使银行信贷风险不断加大,其中信用风险成为影响消费信贷发展的首要问题[1]。
一、个人信用在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风险
消费信贷业务中存在着很多风险,但是个人信用问题引发的信用风险严重的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拓展,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发展。
(一)缺乏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保障 从个人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环境来看,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涉及个人信用方面的规定较少,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法规来调整个人信用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少数相关的法律,比如《担保法》、《贷款通则》、《合同法》等与个人信用衔接不够,针对性不强。另外,对于个人失信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惩罚力度和惩罚方式。在配套政策方面,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等尚未出台,导致个人及其家庭的收入状况不透明,不但隐藏着严重的法律与道德风险,同时也使个人资信评估难以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
(二)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健全 但是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一直没有建立。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人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人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这就决定了我国大部分国民的个人资信状况差,这严重阻碍了消费信贷的推广[2]。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
(三)银行自身管理薄弱 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现国有各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人员身兼数岗,个人能力和自身素质不高,专业的信贷业务培训又比较少,使个人消费贷款的技术性要求较高的特点未体现在具体贷款业务操作中,比如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查、抵押物评估、抵押权的设置等,都需要完备和规范的操作,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业务人员[3]。以上存在的问题已远远不能适应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这对消费信贷业务的长远发展也将造成很大影响和制约。
(四)内部信用评级操作上相对落后 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制定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不足:银行无法通过个人信用体系获得个人信用报告,唯一的选择就是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这就对信誉良好的资金需求者也进行了不必要的资信审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银行信息获得的高成本被转嫁到消费信贷者使用者身上,从而使消费信贷资金价格偏高,制约消费信贷的发展;作为资金需求者的消费者却因对银行可提供的消费信贷信息不灵以及繁琐的贷款手续,近乎苛刻的贷款条件和种种担保、抵押、保险审核而退步;缺乏反映评级对象将来的真实偿债能力的指标,没有什么具体的指标或是体系来跟踪反馈贷款人的真实偿债能力,主要还停留在申请贷款信息上以及主观经验判断上,这就使信用风险加大。
二、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信用风脸的对策建议
面对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尽快出台关于规范使用信用数据的法律法规 目前尚没有其他对个人征信数据进行管理的政策法规,也没有对某些不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个人征信数据的严格界定。但到目前为止,在许多政府部门管理的数据中,只有部分工商数据向社会开放。修改后的法律应明确规定,何种个人数据可以向社会开放、开放的方式、数据处理和传播的方式和范围以及时限等。另外应在强制性公开大部分信用数据的同时,确定必须保密的部分,以及确定信用等级的确立。有必要建立一个关于政府部门、企业和公民个人必须依法提供真实数据的法律或法规,并设置严惩提供虚假信息和数据行为人的条款[6]。
(二)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光靠银行自己本身是不够的,必须要提高全民的个人信用意识,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人、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7]。
(三)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人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四)培养先进的专业信用人才 银行要集中力量培养专业信用人才,在最大范围内消除信贷信用风险。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是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体系,加强贷款后的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监控、风险监测分析的系统性和准确性,力争在短时间内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映滞后的状况。要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
现在我国的消费信贷在商业银行中的比重比较大,必须有效的规避和防范信用风险,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关系到商业银行的兴衰存亡。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前,可以先进入信用等级系统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查询。如此一来,银行便可以有效地掌控个人消费信贷,最大限度地规避信贷风险,使得消费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地稳步前行。
参考文献:
[1]陈杰.消费信贷业务的潜在风险及成因.浙江金融,2006,(3)
关键词:
消费需求;收入分配状况与制度;财政金融政策;供给侧改革;主成分回归分析法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率达9.5%,2015年GDP预计达到68.2万亿元。早在2010年我国GDP总值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①。然而我国GDP的增长过度依赖于投资和出口,消费占GDP的比率(最终消费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出现投资、消费与出口不协调的局面。而在消费的变化上,我国政府消费率一直处于平稳状态,居民消费率和最终消费率的变化趋同(如右图),可见最终消费率的变化主要来自于居民消费率的改变。要通过扩大内需,提高居民消费,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就必须建立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发挥国家政策助力,以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长期推进。构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财政对策和金融对策,好比人的“左右手”,必须双管齐下。本文以西部十二省中相对落后的贵州省为例,根据贵州省实际,因地制宜分析该省居民消费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探求有效的财政金融对策。
二、居民消费需求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构建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财政金融对策,需要重点研究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在借鉴现有文献和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因素归结为四大类: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消费供给、消费环境。一是消费意愿。简单的说,居民消费意愿就是民众花钱购买商品的欲望,居民的消费意愿是影响消费需求的主观因素,更多的是心理因素与偏好,难于量化。
在传统的西方经济理论中,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保障体系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器”功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居民的消费水平,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居民的消费意愿。社会保障覆盖率越高,居民的消费意愿就越强烈。一方面,本文选择社会保障覆盖率②间接作为居民的消费意愿来反映不确定性因素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另一方面,流动性约束是限制居民消费意愿的重要原因,银行金融机构应当以居民的合理预期和未来收入为基础为其提供消费信贷,倡导超前消费,以增加居民现有购买力,缓解流动性约束对消费的影响,解决消费需求乏力的矛盾,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因此,本文选择个人消费贷款数额表示流动性约束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
二是消费能力。稳定的收入是居民消费能力最直接体现,是影响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而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凯恩斯的绝对收入理论认为,收入的增长速度总是快于消费的增长速度,这就往往造成居民消费需求的相对不足,消费滞后,故从根本上说,居民收入水平对消费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本文把收入分为居民收入水平和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其中,居民收入又可分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考虑到城乡人口数统计存在缺漏,本文的居民收入水平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表示。凯恩斯指出,不同收入阶层居民,其平均消费倾向(APC)也存在很大差异,高收入者具有较低的APC,而低收入者具有较高的APC,分配的均衡有助于平均消费倾向的提高。由于基尼系数统计存在遗漏,本文的收入分配状况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来表示,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比值越大,表明收入差距越大。
三是消费供给。消费与供给两者密切联系,供给创造需求,需求反之影响供给。一般情况下,供给越多,居民的消费需求就越大。此处所指的供给主要从政府供给的层面来讲。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③”当前,中国经济陷入产能供给过剩与新兴消费需求乏力的结构性困境,然而,通过政府投资和释放流动性手段的需求管理政策已经不能再次刺激经济增长,但由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也会挤占居民消费,限制我国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因此,应该从供给侧改革层面上去化解结构性矛盾,寻求新的消费需求。本文借鉴已有文献方法用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来表示政府公共支出水平。鉴于前面提到的流动性约束的影响,本文将金融机构的数量也作为消费供给的指标,金融机构的数量越多,居民进行消费信贷的选择越多,贷款的可能性也会增大,进而提高居民的消费需求。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很多,但主要是银行,且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用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数量来表示。
四是消费环境。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外在环境因素很多,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环境等,但很多环境因素难以量化,本文主要选择经济环境中相对重要的消费物价水平和利率水平环境衡量对消费需求的影响。一般来说,物价的显著上升或下降将会引起居民购买数量的显著变动,人们会根据物价变动作出的预期来决定自己的消费支出,居民所处的消费价格环境是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因素,本文选择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表示物价水平。利率对消费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利率变动对储蓄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即由收入的时间成本和当前消费的效用权衡决定,如果收入效应占主导,那么利率对消费的影响为正,反之为负,总之,利率水平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本文用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来表示。
三、贵州省居民消费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说明本文建立模型所选用的因变量是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Y,根据前面对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选择的相应自变量是:社会保障覆盖率(X1)、个人消费贷款(X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X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X4)、地方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X5)、全省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X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7)、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X8)。本文以贵州省2004~2013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其中,个人消费贷款和全省银行类金融机构数据来源于《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贵州省金融运行报告》;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原始数据计算得出,计算方法为加权平均法,以利率持续天数占整年天数之比为权重;其余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贵州省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
(二)实证分析与结果解释首先,对贵州省的居民人均消费水平(Y)与所有的因变量(X1,X2,X3,X4,X5,X6,X7,X8)做相关分析,得到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矩阵(见表1)。可见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除了跟自变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7)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X8)的相关性不是很强外,跟其他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都很强。从表2可以看出,8个自变量的容许度都接近于0,而容许度越小,表明共线性越严重,一般T<0.1时,说明共线性非常严重;方差膨胀因子(VIF=1/T)越大,说明共线性越严重。综上可知,本文的自变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因此,本文采用主成分回归分析方法重新建立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得到了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见表3)和未作旋转的载荷矩阵(见表4)。从表3可知,第一主成分解释了总变异的69.738%,第二主成分解释了总变异的20.272%。前两个特征值的累积贡献率达到90.01%(>85%),因此,本文选择前两个主成分进行分析,其成分矩阵见表4。上面所有影响因素中,贵州省个人消费贷款额(X2)对人均消费水平(Y)影响程度最大,个人消费贷款每提高1%,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增长0.183%,说明贵州省居民的消费水平很大程度上受流动性约束的影响,要提高贵州省居民的消费水平,必须发展其个人消费信贷,解决流动性约束问题。其次,人均地区生产总值(X3)和地方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X5)每提高1%,分别会导致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增长0.18%和0.177%,二者对于人均消费支出提高的效果是非常强的,说明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高度依赖于人均收入和地方政府财政对居民消费的支持。再次,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比(X4)每提高1%,会导致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水平下降0.164%,说明收入分配的不均会很大程度上抑制居民消费需求的发展。而社会保障覆盖率(X1)和全省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数量(X6)对贵州省居民消费支出的正向促进作用相对弱些,但绝对比例仍然达到0.161%和0.15%。最后,我们可以看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7)和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X8)对人均消费支出的影响均为负,即物价水平的提高,会降低贵州省居民的消费需求,同时,利率对人均消费支出的影响为正,说明替代效应占主导,但是两者对人均消费支出的影响均较小。
四、构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财政金融对策
(一)创新金融产品,丰富小微金融服务,以消费信贷刺激居民消费需求增长从上面实证分析看出,个人消费信贷对贵州省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最大,贵州省各金融机构应该调整信贷机构,主动积极地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支持,允许、鼓励和扶持更多的中小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向广大居民、个体私营户等提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提供人性化的消费金融产品,大力加强消费信贷业务营销,帮助居民了解和树立新型消费观念,合理引导居民的消费预期。同时,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内开发多样性金融产品,适合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以刺激居民消费转型升级。此外,可适当扩展消费信贷对象的外延,为生产大量消费品的企业提供消费信贷,这样也会间接带动消费的发展。
(二)建立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贵州省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人均收入全国靠后。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应当有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协力推进,政府部门加大财政支出,政策性金融机构实施扶贫开发,人民自立更生。通过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创新,将扶贫工作漫灌式输血变为精准式造血,拓开居民收入来源,提高居民实际收入,特别是边远地区农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比例,提高社会平均消费倾向,构建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供给侧改革,培育新兴消费增长点需求与供给相辅相成,需求是通过对产品的最终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而供给侧则是从生产端和供给端来“推动”经济增长。贵州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是具有环境未曾遭受破坏、资源丰富等后发优势,因此贵州省有必要将资源要素供给从产能过剩的行业中释放出来,完善政府供给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讲求供给效率,将资源的有效供给、资本的有效供给和好环境的有效供给向新兴产业转移,优先发展某一方面消费如服务业消费,然后通过乘数效应带动其他方面消费,进而更加有效的带动整个消费的发展,以培育贵州省新兴的消费增长点。
(四)推动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潜在消费转化为现实有效需求总理再三强调,要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这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潜力所在。因此,贵州省必须抓住国家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契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公共设施建设,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环境舒适,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使农村潜在的消费需求变为现实的有效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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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贷又称消费者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消费信贷纯属对消费的融资。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消费信贷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对于更好的引导消费,发展生产,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发挥重要作用,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生活。近年来.我国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国内需求,而扩大国内需求的关键不外两个:扩大消费和增加投资。消费信贷正是扩大消费需求的手段。有关专家曾分析,目前GDP每增加~个百分点.有60%是消费托动的,显然发展消费信贷,提高信用消费的水平能够有力促进内需增长.支持经济的发展。
一、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重视发展消费信贷,而消费信贷快速发展从近两年才开始.商业银行已经认识到个人消费信贷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消费信贷给整个经济带来的巨大经济活力也在逐渐显现。国家消费制度的改革为消费信贷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近年来.我国对住房、汽车等重要商品的消费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推动了假日经济的兴起,促进了旅游消费需求的上升,这些都是消费信贷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1998年以后,为适应金融环境的变化,客观上要运用消费信贷政策扩大消费需求。1998年至今,中央银行已经相继出台了多项消费信贷政策。
在防范信贷风险的条件下,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开办各类消费信贷业务,为消费信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消费信贷进入快速增长时期,不仅总量迅速上升,而且品种也日益增多。从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到助学贷款等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消费者,使百姓真正地从中受益。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消费信贷在我国的发展还有很多的不利因素,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由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各商业银行已发行的信用贷款由于频频发生信用危机,对银行造成了负面影响,各家商业银行已不愿再凭信用给普通市民放贷。据了解,和住房、汽车贷款消费不同,市民购买诸如电脑、家用电器这样的耐用消费品,向银行贷款时没有抵押物,凭借的只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个人信用,事实表明结果不尽如人意。因此,丁行、巾行、农行、交行、建行等五家银行都做出了暂停该项业务或缩小放贷范围的决定,其主要原因都是因为目前公民的可信度不强。
(二)消费观念守旧。传统的消费观念根深蒂固的存在.借钱消费,担负债务使得老百姓心里不踏实,能够接受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还只是少数人的行为.传统的挣了l丁资积攒起来的理财方式是大多数老百姓采用的方法。
(三)金融服务水平存在着不足。基层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水平较差.使得来贷款的百姓要看脸色.加之工作效率低,借贷手续复杂繁琐且时间较长。这让很多想花明天的钱圆今天梦的人望而怯步。
(四)老百姓对未来的收入预期无法确定,使人们无信心借贷消费。我国近年来国有企业住房、医疗保险、养老等制度的改革现状,与这些相配套的分配货币化即工资制度的改革却不明朗,人们对未来增加收入尚存忧虑。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全国享受社会保障的人数约1.5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2%:从另一角度来看,在我国当前的社会水平下,近90%的人要对今后的病、老做更多的经济准备,这种心态难以让人有信心预支未来的收入。
(五)银行风险控制的手段不够完善。1.个人消费贷款信用报告不够完善;2.每次投入大量的人力进行个人资信调查,一旦发生托欠再进行催讨,人力成本太大.核算下来不划算:3.有的贷款额很小,觉得应该没有风险.而且没有必要做个人信用的查询;4.核查的个人信贷数据、信息陈旧,无法反映出贷款者的真实信用情况。
三、解决消费信贷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诚信体系”由政府、银行认定的机构对能够反映个人信誉度的个人信息进行搜集、整理、评估.评出个人信誉等级,并在个人进行信贷活动时提供给银行.作为是否放贷的依据实际上,我国“个人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这一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社会和银行界关心的焦点,尤其是在进一步拉动内需的大背景下.作为直接影响消费信贷进度的“个人诚信体系”的建立就更加牵动人心。
20010年7月上海市正式启动了上海个人信用联合诚信服务系统数据信用报告.查询分系统,并出具了大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到2001年底该系统已经采集了240多万条的个人信用信息,此项采集几乎覆盖了上海市区有信用消费者人群的一半.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300个查询网点,累计接受查询16万余次。为保证个人信息来源稳定、准确和信息有效利用.上海市成立了由5家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资信公司等组成的中心理事会。目前一个有效的信用关系共享机制已经在上海市形成。
从2002年5月1日起,《深圳市个人信用诚信及实用评级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在沪深带动下,全国银行部门和地方也在此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工商银行开办了“申请资信证明服务”的业务.在工商银行开户的个人和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此服务以证明自己在工商银行的业务往来情况和资信状况。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工商银行申请此服务.调查自己的各合作伙伴与工商银行合作情况。
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不是一个孤立的工程,它不仅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而且最重要的是把它纳入到国家制度这一体系中来。
我国在个人信用建设还刚刚起步,没有经验可言。其实国外有很好的模式可借鉴,我们不妨兼收并蓄,建立自己的诚信体系模式。目前国外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欧洲方式即由中央银行和政府出面.深度介入资信评估机构是政府的附属:另一种是美国方式,即完全交付市场公司去操作。总之,人们越来越呼唤个人信用在全国范围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体制来解决困难。
(二)提高老百姓的工资收入,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随着老百姓收入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虽然传统的消费心理仍存在,但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信贷消费。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消费信贷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打个简单的比方,假如现在市场上有1万多种商品.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口商品还将大量进入我国市场,很可能市场上出现的是1.5万甚至2万多种商品,本来这一市场已经供过于求,在收入没有更多增加的情况下人们怎样才能把更多商品买回家呢?这就要依靠消费信贷.通过信用消费来满足人们更多的需求。
随着小额信贷逐步成为主流,消费信贷也从原来仅局限于企业级的各种大额信贷,过渡到个人的各种信贷。银行相继推出了消费品贷款、装修贷款、助学贷款、旅游贷款、婚庆贷款等信贷种类,这些都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国人的消费观念。
种类繁多的各种信贷消费.“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理财观点也渐为国人所接受。据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对信贷消费的认知度和认可比例明显上升。
(三)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简化信贷消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为消费者着想。有关调查显示.消费者并不是不愿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57%以上的居民对个人消费贷款观念上愿意接受但苦于贷款渠道不畅,手续繁琐,并要做相应的抵押。一些形式上的东西影响着人的消费。所以从消费者心理角度考虑,信贷消费手续的简化应该是打破消费者心理障碍的“瓶颈”之一。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金融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重点,个人金融业务的销售额和利润迅速增长,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却发展缓慢,个人金融业务利润贡献占总利润的比例很小,那么国内商业银行如何提高其在个人金融业务领域的竞争力?从当前的市场竞争来看,缺乏有效的竞争手段,因为对商业银行来说,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价格竞争已不是有效的竞争手段。因此,按照产业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在价格竞争手段失效的情况下,应该采取非价格竞争手段,实行产品差异化。
一、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的内涵及表现
(一)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的内涵。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产品本质上是一种服务,而这种服务基本上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核心服务、便利、支持。核心服务是银行提供给顾客的核心利益,也是银行得以存在的原因,基本上是存贷款等服务。便利是为了方便核心服务的使用,如果没有必要的便利,银行的核心服务就不能被顾客很好地消费。银行的便利基本上包括信用卡业务、ATM自动取款服务、银行网点设置、转账业务、异地取款、网上银行、住宅按揭、代交费用等一系列服务。支持是用来提高银行服务价值或者与其他竞争对手服务区别开来的服务,基本上包括查账、投资咨询、财务管理、发行债券、严格保密、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及服务环境等。银行的核心服务功能各大银行都具备,并无差异化可言,但是便利和支持能够进行不断创新,形成服务特色,保持竞争优势。
所谓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其本质就是服务的差异化,是指商业银行在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围绕核心服务增加差异化的能够给个人客户带来新价值的附加服务(便利和支持),形成服务特色,以便个人客户将之同其他提供同类服务的商业银行相区别,以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目的,保持竞争优势。
(二)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的表现。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个人金融产品的差异化其实就是服务的差异化,而每家商业银行提供的核心服务基本相同,所以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就表现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便利和支持的差异化。当然,这种差异化必须是消费者能感知到的,为消费者所认同。
第一,便利的差异。关于便利的差异,其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即银行与银行之间地理位置的差异所导致的消费者购买、使用个人金融产品的方便程度的差异;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个人金融产品在使用形式、产品的新颖性程度上的差异;银行与银行之间在业务办理手续繁简、业务处理的准确性、等待时间长短等方面的差异;银行与银行之间在个人金融产品品牌的特色、内涵等方面的差异。
第二,支持的差异。关于支持的差异,其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即银行与银行之间在服务环境舒适度、服务态度方面的差异;银行与银行之间在整体形象和实力方面的差异;银行与银行之间在跟踪客户满意度调查、提升客户忠诚度方面的差异;银行与银行之间在通过广告宣传向消费者传递金融产品信息方面的差异;银行与银行之间在人员推销、营业推广等金融产品促销行为方面的差异。
二、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与商业银行竞争力的作用机制
基于上文关于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内涵的分析,要实行个人金融产品的差异化,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商业银行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就应该创造便利和支持的差异,当然这种服务的差异必须能为消费者所感知、为消费者接受和认可。图1说明商业银行通过在个人金融业务领域提供便利和支持的差异,来实行个人金融产品的差异化。商业银行主动实施的这种服务的差异化,一方面对消费者而言,如果消费者能够接受,将获得差异价值;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而言,在消费者接受差异化的前提下,与竞争者相比,商业银行将会获得差异竞争优势,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图1)
三、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最优尺度回归分析
(一)问卷的设计和发放。我们选取了济南十二家商业银行的个人汽车贷款的消费作为市场调查对象,这些商业银行的个人汽车贷款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幸福快车”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汽车贷款”;中国银行的“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中国农业银行的“个人汽车贷款”;华夏银行的“个人汽车贷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济南市商业银行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招商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中国民生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兴业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深圳发展银行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中国光大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考虑到样本的代表性,本人结合性别、年龄、教育程度、个人年薪以及家庭年薪在济南市不同的人群中发放了问卷。
(二)实证分析。本文利用SPSS软件对调查问卷获得的数据依次进行了最优尺度回归分析、对应分析以及相关性分析。
1、最优尺度回归分析。为了防止多重共线性,本文分别就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个人年薪与消费者选择个人汽车贷款的银行,以及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年薪与消费者选择个人汽车贷款的银行进行了最优尺度回归分析。
第一,关于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个人年薪与选择个人汽车贷款银行的最优尺度回归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年龄和教育程度两栏Sig的值都为0.000,小于0.05,这说明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对消费者选择哪个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的影响很大;而性别和个人年薪两栏Sig的值明显大于0.05,说明性别和个人年薪对消费者选择哪个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基本没有什么影响。
第二,关于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年薪与选择个人汽车贷款银行的最优尺度回归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年龄和教育程度两栏Sig的值都为0.000,小于0.05,这说明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对消费者选择哪个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的影响很大;而性别和家庭年薪两栏Sig的值明显大于0.05,说明性别和家庭年薪对消费者选择哪个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基本没有什么影响。
综上所述,消费者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对其选择哪个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有很大影响,而性别、个人年薪、家庭年薪对消费者选择哪个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没有什么影响。
2、对应分析。下面分别就消费者的年龄与选择个人汽车贷款的银行、消费者的受教育程度与选择个人汽车贷款的银行进行对应分析。
第一,关于年龄与选择个人汽车贷款银行的对应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年龄在18~25岁以及25~35岁的年轻人通常会选择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这样的新兴股份制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而年龄在35~45岁的中年人通常会选择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这样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其他年龄段的消费者具体会选择哪个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的倾向性不是很明显。
第二,关于受教育程度与选择个人汽车贷款银行的对应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消费者通常会选择建设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消费者通常会选择中国银行和济南市商业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具有其他学历的消费者具体会选择哪家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的倾向性不明显。
3、相关性分析
第一,消费者通常在银行办理的主要个人业务与选择个人汽车贷款银行的相关性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消费者通常在银行办理的主要个人业务,即存款、贷款、汇款、信用卡、代收代付、理财产品以及网上电话银行等业务,与其选择哪家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之间不具有相关性。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某个银行办理了一些个人业务,购买和使用了某行的一些个人金融产品,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会选择该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
第二,消费者对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的主观感受与选择个人汽车贷款银行的相关性分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行与行之间在传递金融产品信息方面是否有差异与消费者选择哪家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之间具有相关性。一方面这说明商业银行在“通过广告宣传向消费者传递金融产品信息”方面的差异,大部分消费者已经能够切实感受到,并影响其选择哪家银行进行个人汽车贷款;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的其他方面做的明显不足。为此,商业银行就应该在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的其他方面下功夫,与其他银行相比,向消费者提供差异化的优质的便利和支持,以便消费者能够切实感受到这种差异并购买和消费本行的个人金融产品,这样商业银行才能最终获得差异竞争优势,提高其竞争力。
四、对策建议
根据前面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的结果,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产品差异化方面做的还明显不够。为此,本文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改进现有产品服务,更好地满足个人客户需求
1、进一步丰富个人理财产品品种。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国内理财市场十分活跃。针对旺盛的市场需求,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个人理财产品。为提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需要进一步丰富理财产品系列,可以考虑发行和资产证券化挂钩的理财产品,或直接发行证券化工具,吸引客户。
2、进一步优化保险产品结构,推出新的服务。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发挥保险产品不可替代的保障功能,加快销售的保险产品转型,即从“分红型”保险产品向“保障型”产品转型。一方面要深入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加快保险产品结构优化;另一方面还可以积极研究保险定投产品,促进个人保险业务发展。
3、研究推动个人委托贷款发展,丰富个人理财渠道。委托贷款产品可以进一步丰富个人理财渠道,使资金委托者获得更高的收益;银行则可以在获得手续费的同时,吸引一批具有个性化理财需求的客户。
(二)注重金融产品开发和创新,开发适合消费者需求的个人金融产品。(1)建设完善的个人金融产品研发体系;(2)为个人金融产品提供先进的科技系统支持;(3)紧跟国内金融市场发展步伐,前瞻性地开发新的个人金融产品。
(三)以市场为导向,加强个人金融产品市场营销管理。(1)细分市场,确定目标市场,实施品牌定位营销策略;(2)实施数据库营销,搞好客户关系管理;(3)跟踪客户满意度调查,提升客户忠诚度;(4)注重个人金融产品品牌建设;(5)加快网络建设,增强网络营销实力。
(作者单位: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辛树森,许会斌.《个人金融产品营销》.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童文俊.《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拓展》、《亚太经济》,2004.1.
[3]杨公朴.《产业经济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