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8 0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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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恢复发展的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除了我们已经取得了有日共睹的成绩外,我们也大致可以探察到以下儿个存在的问题一是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承载了对职业教育实践的研究、指导、服务、学术交流等诸多使命,惟独没有完全的白我本色,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往往滞留于更新观念的层面,而少于对理论学理的深人探究;二是意识形态—反映论成为当代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主耍的哲学依据,妨碍了职业教育理论的丰富多样和研究方法的多姿多彩,简单化的思维模式也使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在一个狭小话语体系里运行,未能形成自己的话语运作规则和学术建设规范;,是改革开放以后西学强劲东渐,尤其是在上世纪的70年代末至80年代,西方文化思想毫无遮拦地汹涌而人,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遭遇强势西方学术时出现失语。恰如东施效擎、邯郸学步,巾国许多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者在高度亢奋地将西方形形的新潮职业教育理论和方法挨个操练一番之后便无计可施了,陷人了进展不理想的境地;四是市场经济浪潮搅扰了人们内心的平静,功利化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逐渐增多。针对职业教育理论的困窘,许多可贵的学术洁问、有益的学科研究与理论探索早己在职业教育理论界广泛而深人地展开,人们见仁见智,力图激活职业教育整个学科的生命力。笔者由此提出建构职业教育理论的两大方法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搭建中外职业教育科学结合的理论构架,并能潜沉思虑进一步强化理沦原创意识。
一、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
Abstract:Theessay,undermarketeconomy,makesaelementarydiscussionabouttherightrelationin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henceitexpatiatestherelationofthebasicrightrelation,thecorerightrelationandtheproceduralrightrelation.Theessaystatesthattherightrelationinthefield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isoneoftheadmixtureofpublicrightandprivateone,ofbothantinomyandunification,amongwhichprivaterightrelationisfullofrichconnotationasitisinthevaluecenter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relationundermarketeconomyandconstitutesacorerightrelationof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
Keywords: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basicright;coreright;proceduralright
在高等职业教育由最初的国家福利性质向市场福利性质转变的过程中,市场力量的介入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形成了一种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不同的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这种新型高等职业教育关系最重要的特征是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和权利内容的多样化①。认识和把握这种新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权利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首先存在着一种基础性权利关系。这种基础性权利关系,决定了政府、学校、企业及学生等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主体各自的权力、权利及义务的基本属性和基本内容。
首先是公权利②关系。此处公权利指法律所表达的由高等职业教育过程和结果所体现的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及社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既是为了从一个方面满足公民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此系政府责任,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此系全体社会成员义务。在高等职业教育活动中,就政府、学校而言,是通过权力的运作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就学生及其家长作为公民来说,是以积极履行受教育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形式来实现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职业教育活动的所有参与者,均为义务主体,都必须为特定的公权利的实现而承担相应的义务。
此外,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公权利还包括学生作为公民依《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当程度的职业素质与技能,而职业素质与技能通常需要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获得。因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可以说是受教育权利和劳动权利的具体结合)。学生作为公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权利,仍属于公权利。公民可以依《宪法》及《职业教育法》(第五条)向政府主张的权利,此时,公民是为该项公权利的主体,而国家负有给付义务,政府应通过行政权力运作,满足学生作为公民的该项权利要求。
但是,当高等职业教育在较大程度上由国家财政福利转变为市场福利之后,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至少已不完全是公共产品,而属于准公共产品甚至私人产品。近十余年来,政府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正是在不违背高等职业教育公共性原则的前提下,以选择性而非普遍性的资源分配取向和分担式的支付方式进行的,从而逐步形成目前有限财政拨付、个人给付、市场供应的局面。
我们认为,如果个人全额给付或者给付比例足够大(这同时意味着学校没有获得政府财政支持或财政拨付额度极为有限),则学生与接受给付的学校之间的关系,除了教育伦理上的契约关系外,还存在双方作为权利主体的以财产利益、精神利益为客体的私权利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或其他民间财团作为办学主体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后,其经营可以是赢利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这实际上确认了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在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时,享有向学生收取高于其经营成本的费用的权利。该权利主体即民间财团或学校(法人)本身,而义务主体应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在这样一种权利关系中,双方均为平等主体,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当属于私权利。
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基础权利关系,是上述公权利与私权利对立统一的混合权利关系。其中的私权利关系内涵丰富,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职业教育关系的价值中枢,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私权利关系主要表现为学生与学校之间所缔结的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权利关系。这是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最现实、最具体、最直接的双边权利关系,因而可视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因合同主体之不同而大体上有三种:一是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一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
实践中,最主要也最典型的,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又分别有三种不同情况:在双方义务呈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真正双务合同;在双方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为非真正双务合同;在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的情况下,则为不充分的双务合同。学生同完全以市场方式运作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的义务呈对价关系;学生同公益性质的职业学校(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管理范围的职业学校)之间的职业教育合同关系,双方义务不构成或仅部分构成对价关系[1]。
对高等职业教育合同中的对价关系作出上述区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因为对价关系及其充分程度,将具体决定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权利。比如,在为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享有充分的合同履行抗辩权利,在为非真正双务合同的情况下,学生作为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其履行抗辩权利就要受到严格限制。
在这种合同权利关系中,对学校一方来说,作为合同权利要素的,首先是财产利益,包括学校一方按规定所应收取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其次是学校一方基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而产生的其他权利要求,比如要求学生遵守学校某些规章制度的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遵守学校所制定的与实现特定的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学生一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合同权利表现在学生一方,其标的是由特定的职业教育结果所包含的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
学生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而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尽管以人身为载体,但并非人身组成部分,因此不属于人身利益范畴。就其内在价值而言,主要还是一种财产利益,我们甚至可以按一般标准,对该财产利益的市场价值进行测定①。
①比如数控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数控技工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其所包含的内在价值,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35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空乘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空乘职业技能与职业资质,则可以目前行业平均工资5000元/月标准为基本参数来计算(/job/JobInfor588.aspx)
这种可能性使附着于人身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质,可以成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的,并且可以形成明确的合同对价关系。
此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标准的良好职业资质,不仅可以在经济意义上为个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条件,还包含某种预期或潜在的精神利益,比如较高的社会地位,良好的职业声誉,等等。
因此,就学生一方来说,合同权利包含了上述两个方面的利益成分,一种兼括财产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复合权利,并构成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鉴于学校一方处于强势地位而学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法律应向后者倾斜,当然也不能以牺牲学校一方合同利益为代价。也就是说,学生应对学校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一般不可以打折扣。只有在双方相互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才能最终实现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目的,双方才能实现自己的合同权利。
实践中,在学生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些义务的情况下,学生可以免除该义务,但是该义务本身不能缺省。比如,当学生无力支付学费或者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学费时,学校只能针对极少数的贫困生减免学费或允许其延缓交纳学费,并以不影响学校基本财政状况为限。而多数学生的该项义务可以在政府或社会公众的帮助下得到履行,如政府提供的奖学金,金融机构对学生的助学贷款,还有来自社会公众的对学生或学校的捐赠,等等。这些做法实际上可视为直接、间接地代学生履行给付义务。这也正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的具体体现。
就学校来说,如果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况,比如学校方面未尽义务而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没有达到相应的职业素质与技能的培养标准,则学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中,除了退还学费、免费补课或“召回”外,鉴于教育的不可逆的特殊时效性,还应包括特定精神利益方面的损害赔偿(精神利益损害赔偿不同于精神损害赔偿。后者属于广义的人身伤害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限于侵权行为领域;前者则可以纳入违约责任范畴。理由是:职业技术人才的规格与价值存在一个通行的市场标准,学校对学生的培养不符合依合同可预见的市场标准而致学生精神利益如社会地位、职业声誉等损失,大体上是可以确定的,学生对学校所履行的给付义务与这种特定的精神利益同样构成对价关系,故应将其视为学生的合同利益之一,一旦学校违约致其受到损害,理应赔偿)。高等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来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权利关系。
三、高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程序性权利关系
在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还存在两种重要的权力关系。其一是政府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关系,其二是学校作为法律授权组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关系。
第一种权力关系有法可依,自无问题。第二种权力关系则较为特殊,故法律没有也不可能对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学校主要还是依传统的教育伦理规范而制定校规,并依校规对学生行使教育管理权力。
一般说来,校规除了可能存在实体意义上的不合理甚至不合法外,更容易出现的问题在于无视学生作为相对人在具体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
多年来,高校学生诉学校当局及教育行政管理行为违法的案件甚多(最早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有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刘文燕诉北京大学案[2]),其中主要的问题是,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程序违法,不尊重甚至恣意剥夺学生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当查实被告确系程序违法,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允许被处罚者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未直接向被处罚者宣布或送达,等等,一律判决被告败诉。至于原告在案中有否应受行政处罚的违规情节,在所不论)。
赋予并保障学生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作为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其意义有二:其一是程序性权利所具有的“工具”价值,能使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得到更为有效的维护,进而从一个方面更好地巩固高等职业教育关系中的核心权利关系;其二,程序性权利本身还具有另一些独立的价值,这些价值包括民主参与、个人尊严、理性、公正等等。在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无论实体结果如何,学生都应受到公正和富有尊严的对待。教育管理行为过程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教育,一种合法、合理的教育管理行为过程,非常有利于学生的人格培养和民主意识的培育。
因此,确认并保障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也是教育本身的价值体现。
学生作为相对人在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听证权。从一般意义上讲,听证的内涵就是在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从而保障相对人平等有效地参与有关决定。就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学生作为相对人的听证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一是行政处罚。
在收费方面,传统的做法是,基本学费标准由政府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决定,其他收费额度由学校决定。
学校既为行政主体,同时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的一方而为民事主体。在兼有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主体身份的情况下,学校与教育部门共同或由学校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不能绝对保证公平合理。所以有必要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教育收费听证的内涵就是要求收费一方,主要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听证会上说明收费的理由。而交费的一方,主要是学生或学生家长,则应该说明反对收费的理由或者是提出自己的收费方案。听证的结果应该是各方利益的平衡,并不仅仅是学生及其家庭权益的保障,当然更不是维护教育部门利益的保护。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来说,收费听证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高职专业门类较多,不同专业的教育成本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别。通过听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收费合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实际上可以将收费听证过程视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双方就收费条款磋商或谈判的过程。因此,听证程序为高等职业教育合同权利关系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保护机制。
在行政处罚方面,现行法律没有就学校当局对学生的行政处罚作出特别的具体规定。前不久,北京市教委出台《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要求,学校拟对学生处以开除学籍处分时,应当书面告知拟被处分的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拟被处分的学生要求听证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的,学校应组织召开听证会。我们认为,除开除学籍以及勒令退学外,作出其他较重的处分决定,也应实行听证制度。
学生因为违纪违法被学校开除或受到其他较重处分,他理所应当享有提出申辩或异议、请求校方减轻或取消处分决定等权利。但以往的情形常常是,学校开除学籍的决定一旦正式作出,就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被开除的学生即便深感委屈,也只能被动接受。在学校与学生“实力”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这个决定从程序意义上讲则可能是不公平的。建立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一则可以弥补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在程序意义上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为拟被开除的学生提供了一条权利救济渠道,将有助于推动学校权力和学生权利之间的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行使听证权,应当由违纪学生本人决定。学校在送达违纪学生的处分意见书中须明确告知学生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该违纪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学校处分意见书中关于其违纪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拟给予的处分并无异议,或者认为听证无必要,则可以书面申请放弃听证权。学校应当尊重其放弃听证的决定。
其次是要求学校说明理由的权利。当学校对学生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时,必须向当事学生说明作出该处分决定的理由,包括事实理由与法律理由。整个程序的进行,应当是一个说理和以理服人过程。当然,也可以是当事学生不断抗辩的过程。虽然行政处分本质上是行政强权的表现,但是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的过程中的强权主义作风是非常有害的。
最后是申诉权(程序抵抗权)。学生申诉权是《教育法》赋予学生的一项法定权利。它是指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过程中,认为其受教育权以及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教职员工的侵害,依法向教育行政机关或学校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学生申诉权作为学生的一种救济权,本身是一种抵抗权、监督权,它在权利结构体系中起着安全通道和反馈调节的作用,同时是对学校管理权的一种抑制和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制约程序主持者操作程序时的恣意和专横,从而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利与其他权利免受侵害。
为了总结办学经验,为艺术职业院校之间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2008年7月11日至14日,由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主办、山西戏剧职业学院承办的首届艺术职业教育特色办学论坛在山西太原举行。来自文化部教育科技司、山西省文化厅的相关领导以及全国各地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在各自领域堪称“最高学府”的40多所艺术职业院校的代表齐聚论坛,就艺术职业院校如何坚持特色办学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一、坚持特色发展
众所周知,在当前我国的艺术教育领域,“特色发展”无疑是大家广泛达成的共识,不同类型的院校都在探索着自己的特色。但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传统话题是:对于高等艺术职业院校来讲,究竟什么才是特色?所谓的特色,究竟应当反映在高等艺术职业教育过程的哪一个环节?或者说,高等艺术职业院校特色发展的内涵应该是什么?种种问题,在此次论坛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作为此次论坛的承办方代表,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院长赵银邦谈了他对“如何坚持特色发展”这个话题的看法和做法。“紧紧依托文化行业,坚持走‘三条道路’,努力建设‘三个基地’”。通过“道路建设”完成“基地建设”是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的独特做法,也是其区别于其他院校的最大特色。此次论坛举办的时间适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50年校庆,在校庆举办期间,与会专家欣赏到了学院近几年所取得的“特色发展成果”:大型民族交响乐《华夏之根》曾被誉为2004年中国民族乐坛上出现的一道亮丽风景,并于2007年荣获第六届“金唱片”奖的四个奖项,是本届“金唱片”奖中获奖最多的一个作品;大型精品旅游晚会“唱享山西——经典民歌汇”现已被确定为太原市文化旅游项目之一,其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自不必言。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易介南以其在办学理念方面的十六字方针为切入点,让大家对高等艺术职业院校的“特色发展”有了更深的了解。“‘围绕舞台,造就人才,依托文化,面向市场’,着眼于传承与吸收,集中于创新与发展。根据这一理念,我们进一步明确我院的办学性质具有高等职业教育和专业艺术教育的两重性,从艺术教育的角度讲,培养的是专业化舞台人才,从职业教育的角度讲,培养的是应用性高级文化人才。学院既要培养面向行业需求的文艺精英,同时也要培养面向文艺市场需求的大众化人才,教学内容与形式、方法与手段都以这两个面向为基准,因才而异,着力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谋生之道、创业之道。”从易院长的话中我们不难看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的特色办学理念贯穿于学院的各个方面,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他们首先确立了戏剧专业的基础地位,重点建设了民歌民乐、民族舞蹈及舞台技术专业。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他们注重打造名师队伍。在教学过程中,他们以市场为导向,设置了旨在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课程。
二、依托文化资源
依托学院所在地的独特文化资源,为学院的特色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并进而打造学院的品牌形象,成为此次论坛形成的另一共识。广大艺术职业院校的院长都认识到:中国是文化大国,而各地丰厚而独特的地域文化资源,让肩负着传承与发展责任的当地艺术职业院校形成了自身独有的办学个性,并且毫无悬念地成为了本门类人才培养的“最高学府”。而艺术职业学院要想脚踏实地地发展,必须“依托文化资源,深耕本土特色”。而依托的形式和深耕的程度,则决定了学院能否在特色发展之路上越走越远。
如山西是文化大省,近年来,以“大院文化”和“寻根文化”为标志的山西传统文化冲击波让人们对这个盛产文化艺术名人的地域充满了崇敬与反思。值得一提的是,近几年,这些珍贵的文化资源成就了山西各艺术职业院校的“特色发展”,成为本次论坛代表学习的经验。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院长赵银邦和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院长李力就这个问题分别进行了介绍。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自2004年起,以“每年打造一部戏,五年打造五台戏”的目标,投入到精品剧目的创作演出之中,为学生搭建起了广阔的实践舞台,给学院的特色办学带来了活力,同时,也为山西文艺舞台增添了一道道绚丽的亮点。
精品剧目战略的实施,不同于传统教学剧目演出,它要推向社会、面向观众,“真刀真枪”,而非“仿真彩排”。这对学生职业技能的提高,职业道德的养成,就业能力的提升;对促进优秀艺术人才的涌现等各个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些精品剧目的推出,不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精神产品,繁荣了山西的文艺舞台;同时,通过参与这些剧目的创作、排练和演出,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为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培养搭建起广阔的平台。
而谈到“依托文化资源”方面的独特做法,不得不提到由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打造的闻名大江南北的大型舞剧《一把酸枣》。如今的《一把酸枣》在经过了国内外500余场演出之后,已经成为一部脍炙人口的艺术作品。这部舞剧不仅创出了品牌、培养了人才、锤炼了队伍、增强了凝聚力,证明了高层次艺术人才在打造文化品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一把酸枣》作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探索高等艺术职业人才培养的实践平台,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独创的“团代班”的教学模式,采用“剧目引导”的教学方法,围绕舞剧《一把酸枣》设计课程、组织教学、安排演出实训。在教学中努力做到“学、练、创、演”紧密结合,该院最大的亮点是打破了理论课与实践课、基础课与专业课、教师与实训场所的界限,把学业与就业、学习与工作、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由《一把酸枣》创立起来的艺术职业教育品牌已经产生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07年3月,在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的大力支持下,该院和平遥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文化、教育、旅游战略合作协议。《一把酸枣》落户平遥,展示了精品、宣传了学院、吸引了游客,让更多的海内外游客走进古城、走进大院的同时,走近了晋商,走近了晋商文化,亲身感受一番隐藏在无数晋商背后的人性化的世界。
事实上,得益于“依托文化资源,深耕本土特色”的艺术职业院校又何止以上两所!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院长易介南在谈到该院的办学特色时说,“湘剧、花鼓戏是湖南的特色,也是我们学院的基础和灵魂。虽然这些专业的办学经济效益不一定好,但它们的社会效益以及对其他专业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经过重点建设,今年,我们的戏剧专业成功申报为省级精品专业。我们可以毫不羞愧地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湘剧、花鼓专业人才培养的最高学府。”
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另外一些学校在依托文化资源方面的经验。如苏州评弹学校的评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的黄梅戏、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越剧、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的蒙古四胡等等,各地丰厚而独特的地域文化资源,让肩负着传承与发展责任的当地艺术职业院校形成了自身独有的办学个性,并且毫无悬念地成为了本门类人才培养的“最高学府”。三、构筑理论体系
当前,艺术职业教育的发展面临着重大的战略机遇期。“一是我们国家正迎来一个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期;二是经过30年的探索,我们已经摸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艺术职业教育之路,而且正在构建中国特色的艺术职业教育理论体系;三是各个院校各有特色,立足当地,都有自己的发展机遇。”在论坛的总结讲话中,文化部教育科技司司长韩永进提出了另外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构筑中国特色的艺术职业教育理论体系。
高等职业艺术教育在传统的艺术教育中增加了“职业”的因素,两字之差,但“理论体系”应当是独立的。尽管很多艺术职业学院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我们也发现,这些成绩大都与实践教学有关,艺术实践大多落脚于艺术人才培养模式,而理论发展则着眼于学科发展的长远。一个学科走向真正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看是否具有完善的理论体系。围绕这个问题,论坛代表也相继发表了看法。
2.提供经费支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政府直接拨款。如美国,政府出台的每一部有关职业教育的法案,几乎都有一部分内容规定配套专项经费的数额。1965年,为开发经济教育水平落后的阿巴拉契亚地区,政府通过了《地方重新开发法》,在这一地区实施了上千个职业教育项目,拨款达3.3亿美元。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投入约占职业教育总经费的50%。新西兰大约70%的职教经费来自政府。二是通过政府促使企业投入。如法国法律规定企业完成各项缴税义务后必须承担至少两项支出:即按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继续教育经费,用于本企业职工的在职职业培训;按一上年职工工资0.5%的比例缴纳“学习税”,用于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
3.实行并强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是国家干预职业教育的基本策略之一。目前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以及新近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都颁布并实施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澳大利亚从90年代开始逐步对各行业制定全国统一的职业技术教育标准,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英国1986年由国家资格委员会创设了全国职业技术教育文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几乎覆盖了英国所有的职业领域,在英国境内都得到承认。1992年又实施了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该资格既可作为就业的依据,又可作为升大学的依据,使学生在升学和就业方面更具灵活性。在法国,由于农村职业教育学制和专业不同,法国大学以下有五种证书:农业徒工证书、农业专业能力证书、农业专业技术员证书、职业教育证书、农业高中证书(准备上大学)。
4.实行普职分流英国的义务教育是到16岁,义务教育阶段后实行普教与职教分流,据1993?1994年统计,普教职教就学人数分别为42%和58%。法国的义务教育也是到16岁,义务教育阶段后普教职教是在16~19岁这4年逐年分流.重点是在16岁分流,据1993?1994年统计,普教职教就学人数比例分别为47%和53%。
二、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办学上述国家和地区,除国家举办职业教育外,还积极鼓励各部门、行业、私人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在西德,许多大型企业把执行职业教育法作为企业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应尽的义务,企业提供的职教经费达155亿马克,是各级政府支付额的7倍多。日本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有正规学校教育中的职业教育、企业内部的职业训练和公共职业训练机构的职业训练。还有一些欧洲国家由于地理位置冬长夏短,学生不能在漫长的冬季进行农田作业,在短暂的夏季为了抓紧农田作业,就不安排课堂教学,而采用季节制;农村职业中学以完成义务教育后的农村青年为对象,利用2~3个冬季,每季有4个月的时间进行教学;为便于农民子弟就近上学,这些学校的位置都距家近,学校规模小但分布广。
其他一些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也都十分重视多主体举办职业教育,私立学校在职业技术学校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美国培养技术人员的五年制高等专门学校有23%是私立学校,韩国这一类的学校甚至超过90%。可以说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办学,是这些国家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重视对职业教育教学和培训过程的改革80年代以来,职业教育逐步超越了传统的“为经济服务的”的思想,而被认为是实现人们“在就业、地位和个人发展上创造公平机会”的途径。因此,这些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已突破了传统狭隘的职业教育观,而逐步确立了包括职业教育、技术教育与培训在内的大职业教育观,并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观念主导下,职业教育也随之发生着相应的变革。
1.增强受教育者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为防止受训者狭隘的专业化,德国要求获得某一职业资格的受训者熟悉7~8个工种所要求的岗位技能。
2.调整专业设置一是针对与农业相关的职业的不断出现,对农业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开设与农业生产相联系的和与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专业,如装潢园艺、农业供应、农业机械、农业设备、农业市场等;二是打破行业、企业界限,以“通用工种”为标准,对工业职业教育相关的专业进行合并,组成新的综合化专业。如德国已将12种工业电子专业的职业学徒培训合并为4种。
3.改革课程内容一是强调多学科的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二是在强调能力本位的同时,普遍强化课程的基础知识和共性知识,为学习者个人生活和提高工作效能,以及升入高等学校提供更广泛的准备;三是强调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并把这方面的能力作为职业教育的核心能力看待;四是更加关注外语能力和信息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受训者更有效地运用对外交往的工具。目前,德国、法国、英国等正采取拓宽专业的措施,重新安排培训内容,编制“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为受训者提供更宽的知识面和职业能力。
4.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一些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都有不同类型和水平的职业教育体系相匹配。如韩国从1945年到60年代初,主要是个农业国,教育的重点集中在扫盲和基础教育上,职业教育发展较慢且以农业职业教育为主。1960年,全国职业高中279所,其中农业高中129所,占46.2%。60年代初期韩国开始进入工业化阶段,职业高中由279所增加到1970年的479所。其中,农业高中减少到123所,而工商等其他职业高中达356所,占74.3%。70~80年代是韩国经济大发展的时期,经济形态由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逐步实现在技术密集型基础上的工业和科技升级。因此,该国在持续稳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同时,以专科学校为代表的高等职业教育开始出现,并得到迅速发展,专科学校在校生人数1970年还是零,1980年增到16.5万人,1990年增到32.3万人。90年代后,为适应科技的飞速发展,同时满足受教育者终身学习的要求,韩国采取了多种措施对职业教育体系进行调整。一是调整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学生比例,从1990年的68∶32调整到1995年的50∶50,并通过在普通高中开设职业课程等多形式发展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二是大力发展专科学校和开放大学,1995年这两类学校学生数为1990年的1.84倍。三是鼓励高等专科学校招收在职人员,灵活办学,对劳动者进行更广泛的继续培训。四是在中等教育阶段开设升学与就业指导课程,根据学生的成绩与爱好提供多种选择。
四、重视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一些国家为加强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工作,制定了保护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如英国1948年通过立法规定了学校对毕业生实施就业服务有四项任务:一是传递工作信息;二是给予工作选择指导;三是毕业生职业安置;四是保持与离校但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的联系。日本对高中阶段毕业生的就业制订了《就业保障法》,使招工过程成为一个在法律保护下有序的教育竞争过程。通过竟争,企业招到了满意的人才,学校做好了就业服务,学生树立了刻苦的学风,国家收到了职教的投资效益。
五、保护农业职业教育一些国家和地区尽管农业劳动力和农产品产值所占比重很小,但为了满足本国、本地区居民的农产品需求,扩大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这些国家和地区仍然把农业发展和农业劳动力素质提高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农业职业教育的保护。
1.明确提出培养新一代农民的目标如韩国政府1981年开始组织实施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工程,政府的支持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选拔,通过宣传教育,父母的劝导,让农村青年报名,再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取;第二步是培养,对选拔录取的对象,通过农业院校或职业中学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培训,使之成为合格的农渔民后继者。我国台湾地区,70年代初期以培养农业经营者为目标,制定了培养8万“核心农民”的计划,先后在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和农业专科学校试办农场经营管理科。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职业教育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正面临着从扩大办学规模向提高办学质量、加强内涵建设的转变。旅游院校要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条件等专业建设都以教师为主体,能否提高导游专业师资队伍素质,调动和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积极性,是搞好内涵建设的关键。
一、旅游院校导游专业师资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导游专业的师资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因旅游院校导游专业设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招生规模逐渐扩大,新进教师占整个师资队伍比例超过60%以上,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少:原有教师中绝大多数都是由历史、地理、中文专业转行的教师,但有旅游行业实际工作经验的少;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较之以前逐渐增多,但是专业对口的少;由于旅游职业教育起步晚,教师队伍梯队结构中高级职称少而中低级职称多;男教师少而女教师多;双师型教师少而理论型教师多;缺乏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还未能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教学科研团队,教师队伍整体教学科研水平偏低。
其次,教师考核激励机制与专业教师的教学工作不相吻合。有些高职院校仍以教学课时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杠杆,以发放课时费作为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手段,这种考核激励机制是与规模建设下引导教师多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相适应的,单不注重教师的专业引领与指导、社会服务、培训与技能鉴定等问题,不利于引导专业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教研科研,不利于有效调动其积极性。
二、以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和双师型教学名师为抓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目前,我国高职旅游院校专业办学条件相对较差,高素质的导游专业教师数量不足,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严重制约了高职旅游职业教育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快导游专业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导游人才的重要保证。
(一)抓专业带头人培养以促进优秀教学团队建设
优秀教学团队梯队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上,它是旅游院校导游专业迅速发展的根本,是教科研水平提高的源泉,是树立专业形象的关键所在。专业水平、专业成就比较高的专业带头人在教师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是不可小视的。专业带头人在教学引领和教学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可以更好地立足教学实际,促进主体参与,发挥引领示范。
1导游专业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
(1)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
优秀教学团队建设要始终围绕“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这一主线。因此,优秀教学团队在结构上注重专兼结合,逐步加大聘请旅游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业课、实践技能课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在建立一支数量稳定、技能高超的兼职教师队伍的同时,要不断加强专业教师“双师”素质的培养。聘请兼职教师是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有力补充,但不是根本途径,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根本在专而不在兼,即注重专任专业教师“双师”素质的培养,注意专业教学团队梯队的建设,注重专业教师层次的提高。
(2)数量充足且结构合理
导游专业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由专业领军人物、专业核心人物、骨干人物组成,即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一般专业教师构成。通过培养和引进的方式,使导游专业教学团队从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达到合理。如正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数量达到教学团队的15%以上,专业带头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骨干教师平均年龄不超过40岁,且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团队梯队结构按10%、40%、50%(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一般专业教师)的比例建设:注重对35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骨干教师的培养,培养人数不低于现骨干教师人数:至少50%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至少50%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具有旅行社工作经历或从旅游行业企业直接聘请,100%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具有“双师”素质,并在旅游行业企业兼职。这样就构成了一支专兼结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满足导游专业教学和导游人才培养需求。
(3)素质精良并充满活力
旅游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旅游国际化的趋势呼唤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而创新人才的培养全依赖于旅游职业教育做强势后盾,全力锻造一支素质精良的优秀教学团队是专业充满活力和生机的保障。着力培养一支道德高尚、理念先进、素质精良、善于创新、结构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的导游专业师资队伍,注重养师德、铸师魂、训师才、培师能,推出一批全市、全省、全国知名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为打造导游品牌专业,促进旅游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为山西旅游业提供高素质优秀导游人才提供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
第一个制度保障——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
(1)兼职教师的结构:高端~一般
聘请旅游行业老总、经理作为兼职教师,他们专业经验丰富,在行业中具有一定权威性:聘请在某一方面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学者、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不仅可以缓解教师数量的不足,而且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途径。他们能弥补教师队伍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是高职学校师资队伍来源的另一条重要渠道。
(2)兼职教师的质量保障:聘任一培训一管理
①聘任。由于旅行社与学院工作日完全重合,要聘请的专业骨干不可能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有大段的时间集中授课,这就给聘请兼职教师增加了困难,只有打破原有的五天工作日,采用弹性时间授课,才能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此外,还可根据兼职教师的时间,应灵活机动地开设各种专业讲座,使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动态及技术要点,从而解决企业与学院工作日重合带来的问题。
②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的管理。是发挥兼职教师特长求得更佳教学效果的前提条件。第一,严格控制兼职教师聘任环节。每一位兼职教师在任职前必须经过由教务处、系部、专业教研室三方全程参与的面试、试讲环节。只有通过兼职教师资格考核者才能上岗。第二,兼职教师的培训。许多兼职教师并不是学师范出身,多数人没有从教尤其是在高职院校从教的经历。因此,对兼职教师进行培训是必须的。培训的内容如高职教育理论知识、高职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分析运用教材的能力和师德教育。第三,全程监控兼职教师授课环节。以专业教研室为主对兼职教师授课质量、教学效果进行监控,对兼职教师所使用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设备进行记录,并加以总结。第四,定量考核,动态管理。以学生专业能力增长程度作为对兼职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根据《学生专业能力考核标准》将学生掌握专业能力程度划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由专业教研室对学生进行随机能力测试,若被测试学生50%能力考核为优秀,不及格不超过5%,学院将为其发放奖金以资鼓励:若被测试学生20%以上不及格,学院将直接辞退,以后不再聘用。
将兼职教师管理纳入专任教师管理范畴,摆脱原有单纯聘任管理模式,使受聘兼职教师全方位参与学院各项教学建设工作,享受学院相关的福利待遇,树立其主人翁意识。
第二个制度保障——专任教师双师素质提高。
(1)访问旅行社行业专家制度
访问行业专家制度旨在提高专业教师真实环境下的导游带团技能,掌握导游专业在旅行社、景区景点导游讲解这一岗位的核心能力,制定符合旅行社需要的、满足学生未来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一是专业教师通过顶岗实践和访问,在了解旅游企业导游岗位需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导游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标准;二是根据访问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审视自我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存在的不足,从而确定自我进修、提高方面的具体计划;三是从专业培养标准出发。深化教学领域改革,从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模式、实习实训等方面提出改革方案。
(2)校企双向交流制度
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依据,紧紧围绕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需要,加强导游专业建设,每学期定期召开导游专业教学研讨会,聘请旅行社老总、行业专家共同座谈,探讨专业发展、导游人才培养、专业课程设置、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内容,了解旅游行业新动态,及时调整专业教学内容、方向,使导游专业永远走在最前沿。导游人才培养与市场接轨。通过校企双向交流制度从而使教学团队的“双师”素质得到进一步增强。
(3)获取导游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导游专业教师考取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一方面是对导游能力掌握情况的一次检验,另一方面是为日后指导学生考取导游资格证书打下基础。所以应积极鼓励专业教师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获取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对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专业教师予以奖励,并将此项列为职称晋升的考核项目。利用这种方法鞭策专业教师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从而提高导游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
(4)旅行社顶岗轮训制度
导游专业教研室每学期选派2-3名专业教师在企业顶岗轮训半年以上,由学院提供挂职锻炼企业,教务处、系部共同提出新教师挂职岗位应掌握的能力及阶段性实践成果,跟踪挂职学习情况,不定期走访教师挂职锻炼的旅行社,了解教师挂职学习情况,并由旅行社人力资源部门、实践岗位主管给出评价意见,将此作为教师转正、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和考核项目。
(5)社会调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旅游行业和社会对导游人才的需求情况,每年都要让专业教师利用节假日走访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导游人才需求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反馈的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和课程设置,并将此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3专业带头人的核心作用
专业带头人是一种学术性称谓和资格,不是一种职务和岗位。导游专业带头人的水平代表着学校在导游专业的水平,拥有高水平的导游专业带头人有利于提高旅游院校的声誉和知名度。他们具有核心的作用:(1)善于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一团队和谐(2)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技术领先(3)制定团队建设规划一青年导师制(4)学风正派师德高尚。我们要从师德品质、学历、实践经验、教学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制定名师标准,选拔和培养自己的教学名师。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骨干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以提高学术水平和专业创新能力;必须对导游专业的教研科研、专业建设规划、实训基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承担带头人的职责。结合导游专业建设,让他们承担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改革、专业改造、技能创新和课题开发等方面的工作,造就一批在本校、本地区、本省乃至全国的专业带头人。
4团队在社会服务中增长才干
(1)职业培训。导游专业的专兼教师团队可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利用现有良好的师资资源为社会进行导游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培训。通过对外培训充分展示导游专业教学团队服务社会的实力和水平,同时在培训中也使专业教师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
(2)技能鉴定。每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期间选派专业教师担任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导游讲解现场口试考评委和《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旅游法律法规》笔试阅卷工作。提供技能鉴定及时了解考试前沿信息,反馈到导游专业教学工作中,引领专业教学。
(3)技术研发。专业教师可利用教学优势资源,与旅游企事业单位人员通力合作,共同研发科研课题,使校企双方互利共赢。
(4)社会服务。即导游专业师生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为社会提供导游讲解服务,如大型会展讲解、会议礼仪服务、上级领导参观访问景区景点讲解服务等。在服务过程中,由专业教师现场直接指导学生,感同身受,专业技能迅速提高和强化,教师同样开拓了眼界,收益匪浅。
(二)抓双师型教学名师培养打造双师教学团队
培养造就“教学名师”,实施教学名师工程,是打造旅游院校导游专业双师教学团队的根本。因此,要制定具体政策,利用校内外优势资源,积极引导鼓励专业教师从事科研课题、教学方法、校企合作开发项目的研究,在实践中造就一批专业知识广,实践和创新能力强,教学质量好和团结意识浓的教师。那么如何实施教学名师工程呢?
首先要从旅游院校导游专业中选拔,基本条件必须是导游专业的专任教师,副高以上职称,有省级教学成果或专职三年、兼职五年,具有行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旅游行业影响力,承担技术服务项目、有横向课题或技术专利的专家学者。评选的标准为:理论教学水平占20%;教研科研水平占20%;实际技能操作和实践教学水平占30%:技术服务和行业影响力占30%。
通过造就“教学名师”,实施“名师工程”,促成导游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跨越式发展,调动专业教师工作的热情和对旅游职业教育的研究意识,为导游专业教师营造积极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增值效应。
三、高职导游专业教师的素质要求
一、民办职业教育的性质与任务
在探讨此问题前,首先应明确民办教育的概念及应用领域。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办学主体是否具有政府权能为标准而将学校划分为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公立学校指由政府直接举办的学校,私立学校指由非政府机构举办的学校,包括不具有政府权能的社会力量。在此我们也认为,民办学校即私立学校,所有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都可称民办教育。按照国际习惯一般将民办教育称为私立教育较为合适,在中国则以民办教育较符合国情与教育发展形势。故在一般描述国外民办教育时冠之以私立教育,而在研究中国情况时则以民办教育统称之。
国际私立教育发展与成熟的历史研究表明,教育的民主化与法制化;教育的自主性与公共性,二者是保证私立教育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教育的民主化将普及教育、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广泛的民办教育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建立,则促进和保证了私立教育存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而教育的自主性和公共性,则为私立教育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基础。这些属性,保证了私立教育在欧美等国延续了几个世纪的发展,与公立教育相比日益显示出其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如美国私立教育已逐渐从昔日的宗教教育为主发展为与公立教育同等教育目的与内容、在教学及管理上独具一格的学校。日本私立教育的产生及内容更多地受西方教育民主思想的影响,通过法制化手段保证及促进了私立教育的发展,使教育从贵族阶层的特权普及入一般民众社会,实现了教育的大众化。但是无论何种原因,可以说,私立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是基于一定的社会政治背景基础上,社会的需求最终促成了它的存在与发展,补充公立或国办教育之不足,提供公民接受各种教育的机会与权利,其性质与任务也是紧紧围绕社会需求而定的。所不同在于,如果说以往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私立教育以进行知识传授及普及教育,满足不同社会阶层的教育需求为主,而现代社会的私立教育则更多地倾向于满足个体需要,追求社会多样化发展的内容与要求。这也反映出现代社会对教育系统的价值与内容的重新认识与定位。可以说,私立教育的性质与任务是随着不同的社会发展与需求而进行变革,以保证其存在的价值与合理性。
二、私立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层次与规模
从世界教育发展历史来看,公、私立并举的教育体制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古已有之,它是人类社会传递文化遗产的一种工具,仅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发展时期发挥的作用不同而已,世界各国的教育体制中各级各类学校都是由国立、公立、私立三类学校构成。从教育类型来看,各类教育中都存有私立学校,但相对而言,属于普通教育内容的私立教育比私立职业教育易得到发展,因此,世界各国教育体制中属普通和高等教育之私立教育较为发达;从各类学校发挥的作用来看,传播宗教知识内容一直作为私立普通教育机构的主要教育教学内容,这也就限制了以传授技能与技术为主的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由于职业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对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一些现实要求,如教学内容与手段的限制。何种类型与层次的私立职业教育发展最为合适,或那一层次的教育最适合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认真学习发达国家私立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发现在大多数国家的中等层次的职业教育由国家承担,而中学后或培训性质的职业教育则大多数为私立的职业教育,如美国,由于其教育体制中完全的或具有职业教育性质的职业中学相对较少,因此所有中等层次的职业教育均是在公立中学实施,这类公立中学设有一定数量的职业课程。而属高中后非学术性、非学历教育的职业培训学校则大多为私立性质,据统计在美国这类学校目前已达7071所,其中私立6514所,占有92.8%;同时由于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绝大多数的中学毕业生都将在毕业后继续接受教育,因此在美国除为继续进行学位课程的公立性的社区学院外,大量的是属于私立性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据统计这二类机构的比例为1比6,也就是说在美国属于中学后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大多数为私立的。日本的情况也是如此,据有关统计资料,到1992年底,在日本属于高中后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中最为发达的是私立高等专科学校和专门学校,共有2494所,占总数的86.7%,另有私立短期大学499所,占84.4%。总结美日二发达国家私立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与经验,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私立职业教育或培训在非学历教育和中等层次之上发展较为合理并能获得较大的价值;在高等职业教育层次或在属于职业技术培训内容方面更易获得发展。美日二国私立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私立高中后职业教育与培训是职业教育的内容主要承担者,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补充。
三、民办职业教育与企业办职业培训的关系
关于此问题,主要的模糊认识在于①企业教育是否也是民办教育,特别是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后,企业的办学行为与办学主体与企业的所有制间的关系问题;②如果企业办学属于民办职业教育范畴,但现实的反映表明它又不等同于纯粹意义上的民办职业教育,其与民办职业教育的不同点在何处;③如果企业教育随着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作相应的改革,企业作为民办教育如何发展;④我国企业教育与国外企业教育的不同,也就是企业教育不能成为企业内的独立存在体,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的前提下,其民办意义体现在何处。
对此类问题,本人认为,①企业职业教育属于民办职业教育,这是由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公开,管理科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正在逐步成为市场主体和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变化,决定了其所从事的职业教育的性质,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合资企业所进行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当然属于民办职业教育或私立职业教育,必须明确的是,企业教育尤其是企业开展的培训,是以企业发展为本,企业教育的目的在于提供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人才,以满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需要。企业教育成为企业发展行为,企业教育与企业生产与经营纳入同步发展轨道,这样企业教育行为也属于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但是企业办学由于企业性质的复杂性,使得办学主体及性质也呈现出多种特性。在企业教育类型上,从国外情况来看,有企业与企业联办,企业与社会联办,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行业、社会办等,企业给予经费资助或提供教学实习场所。
②企业职业培训属于民办职业教育,而且随着职业教育多样化的发展,企业开展的职业教育将成为今后民办职业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理由在于国家对于民办教育的鼓励与支持政策和企业职业培训发展为民办职业教育的社会必然性。1997年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其中明确指出社会力量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这样企业所承担的教育形式在法律上已成为社会力量办学的组成部分。另从我国国情来看,能够承担一定的社会教育任务及职业培训的机构,大多数是一些企业或由行业组织的培训机构,可以说,企业办学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大特色,但企业的改革冲击最大的也是企业办学这一领域,如何在企业所有制形式转变过程中,使企业的办学适应企业转变需要并及时作相应的改革,是企业教育继续存在与发展的关键。目前企业教育向民办教育体制转变,并与其它培训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
四、民办职业教育与政府的资助
目前,世界上大多国家的私立学校大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接受政府资助,政府在经费上的资助,使私立学校具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这也是维持和发展私立学校的必要条件,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资助,有效地实现对私立学校发展的控制,保证私立学校成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并发挥作用。可以说,政府的扶持政策与财政资助,是私立教育发展的保障条件,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私立学校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国外政府对私立学校的资助包括低息贷款、税收优惠、政府资助,在日本最为著名的为1970年的《私学振兴财团法》和1975年的《私立学校振兴援助法》,自此,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经常费用补助金,最高达学校经常费用的50%。另有一种形式是通过对民办学校学习者进行资助的方式来实现的,例如美国联邦政府主要以学生贷款、奖学金、专项补贴等方式进行资助,这种资助保证了有才华、但受经济困扰的学生能够接受平等的、较好的教育机会与权利,学校则通过稳定生源、质量提高而间接受益。
但是必须明确的是,国家对私立教育的资助,是私立教育获得与公立教育发展的同等条件,承担相同的任务,且政府有足够的财力与物力来扶持私立教育发展,并通过资金资助作为重要的管理手段。如果在不具备这种条件的情况下,政府如何发挥在私立教育中的管理职责,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五、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途径与形式
私立教育在实行自由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获得了很快的发展,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经济驱动,东西方经济文化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我国如果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纯私立教育只能是少数,民办教育的发展还是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与现实需要。对于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可能还是以通过对现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形成办学主体多样化的形式而实现,诸如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政企联办、依托名牌学校来办、中外合资办学等多种类型。在这方面,我们也进行了一些试验与探索,并取得了一些经验与成绩,如浙江省开展的公办职业学校改制试点,实行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与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加强企校联合,推行“国有民办”相结合。宁波在职业学校推行的“国有民营”改革试点,在办学质量较高,效益较好的国有学校实行民办运行机制,逐渐减少政府投入,增强学校活力。温州市所属瓯海区301所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中,属于国有民办的3所,民办公助的138所,企业家合作办学的18所,部门、社会团体办学的11所、私人办学的131所。而江西省则探索出了一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出路,如新余市职业教育实行的“一校两制,校中设校”的模式。可以说,目前我国民办职业教育在改革原有单一办学模式的过程中,已经探索出一些发展的途径与模式,民办职业教育已成为当地发展职业教育的生力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实现了与办学体制改革的紧密结合。
同时,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也存在着巨大的潜力与社会需求,现有公办职业学校在办学上存在着诸如教育投入不足,学校数量不够,专业设置单一,毕业生分配困难,管理体制上的不畅等问题,而目前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仍很大,据统计,全国每年大约有1450万初中毕业生,其中约有350万初中毕业生进入普通高中,仍然有近1100万初中毕业生需要接受职业教育,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招生数大约在420万人,这样还有近700万初中毕业生没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今后中国民办职业教育将随着教育体制,特别是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而成为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今后教育加快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因此,研究探索中国民办职业教育的特色与发展方向,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任务。
参考资料:
邵金荣张文《美国私立教育:历史、现状与启示》教育研究1994.6
对机械类专业优化课程结构,合理设置课程的探索1.浅谈中职教育在课程结构与设置方面的不足目前中职生源是中考中高中录完后剩下的生源,生源的质量、素质及学习兴趣大为降低;目前中职的教学体制为三年,基本上各中职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两年至两年半,一年至半年毕业实习。这就使得目前的中职教育出现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而生源质量下降和在校时间缩短的矛盾,这就要求课程结构及设置要符合实际情况和需要,以达到要求。其次,由于经费和设备等原因,中职教育课程结构中往往存在着重理论课、轻实践课等现象,这使得学生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难以提高。另外,中职教育教材由于要考虑知识结构的完整性,一直存在着教材内容陈旧,过于理论化,过于强调系统化,在一门教材中,各种内容面面俱到,以至各课程之间相互重复、交叉;而且有些教材还存在着与实习脱节、与生产应用脱节等间题,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挤掉和浪费了有效的教学时间。2.优化课程结构、合理设置课程针对上述中职人才应达到的基本能力和中职教育中目前遇到的相关问题,,结合洋浦及周边企业的用人要求,对机械类专业课程结构及设置作如下探索,采取以下对策:2.1.“基础+核心”课程模式的建设文化基础(语、数、外、计算机应用)课程、德育心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必不可少,是课程的基础,但应以“实用”、“够用”为原则进行合理的压缩或精选,紧扣职业技术岗位所需的文化、理论知识结构来选择内容。而技术能力课程是核心的专业课程,主要培养学生专业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基础+核心”课程模式作为一种能力本位课程,它的教学应从传统的以“教”为中心转移到以“学”为中心,也就是从过去“灌输式”的教学形式,向引导、探究的方式过渡。调整教和学的关系,注重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作用,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原则。在“基础+核心”课程模式的建设中要注意一下问题:(l)课程设置应突出实训课,强化技能衫11练。中职人才的岗位是一线,技能是相当重要的。机械类专业实践性很强,在课程结构中,要十分突出技能实训课和实训课安排的合理性,强化训练,炼就学生过硬的技能。保证理论和实践紧密地结合,把中职机械类专业的实习安排到每个学期,并保证实习实训的课时量,要使学生真正达到中级工以上的技能水平。在实训内容的选择上,必须符合企业生产技术的要求,按能力要求选择项目,直接为培养技术技能服务;并且理论课与实践课要注意交叉并进,相互补充,如钳工工艺学的测量部分和工具部分等内容。这避免了教学中的重复,又使学生真刀实枪,一讲就懂,真正地掌握知识和提高技能。(2)适当设置英语和计算机课程,强化英语和计算机教学。中职的英语课程不能简单仿照大学英语课程的设置,因为中职学生没经过高中阶段的学习,又人学基础差,要达到英语能力要求不是一件易事。提高英语能力,除老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外,则要强化教学,在整个学程中不间断,”曲不离口、拳不离手”。而对于计算机应用来说,尽管目前的计算机教学比较重视,但仍存在一些毕业生连简单的办公操作都不会的现象。笔者认为,机械类专业的计算机教学除保证教学的课时外,一是要保证计算机的上机时间,使学生得到足够的训练;二是教学重点要放在计算机应用上,让学生会用,掌握操作,尽量用新的教材,跟上计算机高速发展的步伐,掌握新的操作方法。(3)要重视第二专业课程的设置。为适应社会的需要,针对性很强的设置与专业相近的第二专业课程,或设置第二、第三专业的选修课程。如焊接专业设置铆工工艺和钳工工艺课程,安装专业设置焊接工艺课程和电工基础等。使学生掌握自己专业的前提下,掌握相近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真正做到宽专多能。(4)不能忽视相关内容的课程。综合素质是人生的创业、发展、成功的重要素质,中职学校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应予考虑,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开设职业指导、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公共关系学、现代礼仪、企业管理、创业和心理教育、写作、演讲与口才等课,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2.2.依据企业相应岗位的技能要求有机整合课程内容,开发校本教材。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获取职业技术技能的基础。现有的中职机械专业教材涉及的专业理论面过大,内容重叠较多,重点过多过散,导致学生学习难度较大,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无利于课程的安排。而且课程设置应符合周边企业对毕业生职业能力的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应伴随着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因此编写校本教材可以使教材的建设紧跟产业的发展,有利于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技术技能,促进学生高质量地就业。为此学校应成立机械专业校本教材开发、编写小组,根据教学实际需要,重点开发、编写专业课和实训课教材。校本教材不但要切合周边企业的产业发展,突出专业课程,保证专业课课时量和学习周期,而且要重视学习和研究方法的指导,使学生不仅仅是学到知识技能,更要获得学习、研究的方法。
建设合理、高效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1、根据需要增添适于教学和科研的设备,设备投人应具有真实性、先进性和通用性等特征。参照周边企业常用或通用的生产设备,结合教学用途在学校建设模拟生产实验室或实训车间,使设备设施趋于接近真实的职业环境,使教学更贴近实际生产,有利于培养满足企业要求的技能型人才。此外,设备设施应具有高技术含量、紧跟时展前沿,确保生产实训项目能体现新技术、新工艺,在技术要求上要与企业实际生产相一致,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学到和掌握本专业领域先进的技术技能和实际应用的本领。在环境和设备选择上不仅能满足校内学生基本技能的培养,还要能承担各级职业技能的培训任务,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强实训场所的适用性。2、加强与周边企业开展合作,在学校有技术、有设备的前提下,主动出击,引入先进的加工生产技术,积极推进“产教”结合,使学校的专业实验室成为本地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中心,建立良好的校企关系。一方面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可利用企业作为学校新型的实习基地并促进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
“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新时期对中职教育的要求和新的教学模式对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专业教师不仅具备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还必须具备高级技工以上的操作水平,保证授课过程中准确、规范、熟练的操作。因此,专业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把两者融为一体,努力通过“讲师/技师”的“双师”评定。另外,专业课教师应加强与周边企业的联系与交流,关注企业的发展动态,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规程,不断提高实践能力,做到“活学于企业”而“活用于课堂”。
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职业学校要想提高教学质量,快速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的技能人才,就必须采取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为本位的符合职业教育目标要求的教学方法,即一体化教学。实践证明,在一体化教学中应用项目教学法能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1.项目教学法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在职业教育中,项目是指生产一件具体的、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或完成一件具有实际意义的任务。确立实用、优秀的项目是项目教学法实施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项目教学的教学过程重点在于师生共同努力完成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项目的开发。因此,在实施项目教学法时,首先应该确立切实可行的项目。在项目教学中,学习过程成为一个人人参与的创造实践活动,注重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完成项目的过程。学生在项目实践过程中,理解和把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等。在一体化教学中用好此方法,可以达到教与学共同提高的目的。例如在数控教学中,如果让学生把数控机床原理、构造等高深的理论知识都掌握了再学数控机床的操作,学生可能早被这些复杂高深莫测的内容吓倒了,根本没有兴趣再学数控技能。若采用项目教学法,直接围绕加工一个零件讲解有关知识,让学生自己探究,经历确定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实施计划—进行质量控制与检测—评估反馈的整个工作过程,可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兴趣并切实掌握相关知识。2、巧用“梯式教学法”和“小组合作学习”相结合来促进项目教学法的实施“梯式教学法”就是根据实训课程设置阶段“梯式目标”,各目标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形成梯状。本人在数控车床实训教学中就设置了这样的“梯式目标”,识图一工艺编制一程序编写一计算机模拟仿真操作一可切换的开放式小型数控车床操作一生产型数控车床操作一加工产品。由于每个学生的基础状况不一样,在每个实训阶段实现目标所花费的时间不一样,在教学时没有生硬的强求全班统一步调。这样,一个班的学生就可自然地分布于一个个实习项目中的每个“梯式目标”,无形中对学生起到激励、促进作用。团队精神是取胜的法宝,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合作学习、讨论,将学习者学习的信心,激发他们全力去取得成就和成功。在实训教学中根据学生基础好差搭配均匀分组,在采用“梯式教学法”的同时倡导“小组合作学习”,并在各组间开展竞赛。这样既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也可解决只靠教师一人指导全班所有学生的问题。三、结束语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招生和就业压力的严峻,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要求。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别是专业技术技能是学校发展和生存的关键所在。因此中职教育必须因地制宜进行改革,而改革的关键在于培养适应时代的创新型和实用型人才,向社会输送满足企业用人要求的优秀技能人才。而洋浦是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机械类专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应认清形势、发挥优势、抓住机遇、放眼未来,促使机械类专业得到长足发展。
本文作者:阮琼琳李彦工作单位:海南洋浦技工学校
二、从重庆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地位看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
重庆市总工会对部分企业的调查表明,重庆企业职工的文化程度不高,技术素质较低。在生产操作人员中,初级技工占27.2%,中级技工占45.6%,高级技工占19.6%,技师和高级技师占7.6%。从这一比例可以看出,重庆市既缺乏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也缺少大量中等专业技术实用型人才。人才素质的提高是西部大开发的关键,西部大开发,教育要先行,其目的就是要培养各类不同层次的人才,使其人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提高。从中等专业技术人才上看,重庆的需求量也是巨大的。比如,庆铃国有企业所要的工人,就要求必须具备中等专业技术,有数控操作能力。为此该企业还与重庆大学签订协议,重庆大学每年专为该企业培养一批具有中等专业水平、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工人。有了先进技术,有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同时具备大批能使用先进技术的工人,这样的企业才可能进一步发展,才不会在竞争中被淘汰。所以庆铃企业的经济效益在重庆是屈指可数的。总之,要使广大劳动者素质得以提高,把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是教育责无旁贷之事。
一、青年教员优势及不足
1.青年教员所具备的优势
第一,思想解放,勇于开拓。青年教员思维敏捷,精力旺盛,思路开阔,勇于创新。第二,具有良好的智能结构和成才意向。第三,易于与学员进行心理上的沟通。
2.青年教员存在的不足
第一,职业道德素质亟待提高。目前青年教员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的教育还存在很多问题,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的精神远远不够。
第二,教学培训还不够。近年来,我校青年教员绝大多数都毕业于工科院校,而直接毕业于师范类院校的也甚少。作为一名教员他们还缺乏一定的培养和训练,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匮乏。
第三,教学中要求不严。一方面,青年教员相对学历都比较高,大部分都具有眼高手低的心理,自我感觉良好,在教学中对自己要求不严;二是青年教员与学员的关系比较融洽,这常常导致青年教员对学员的缺点和错误过于迁就,课堂管控不及时,影响了课堂秩序。
二、青年教员素质的培养模式研究
1.“请进来,走出去”——理实结合,交流互惠
教员作为素质教育的直接实践者,是全面高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如何提高青年教员的师德素质师能力素质、身心素质等,以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已是当前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青年教员培训的方式方法很多,也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其中一种就是校本培训,这种培训方法具有见效、针对性强、连续性好等许多优点。目前学校中的教员大多数都是青年教员,有些教员还处在教学的适应期。虽然他们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较深的知识功底、健康的心理,但在师德素质、师能素质、身心素质上与新世纪高素质的教员尚有一定距离。
其次是聘请外校教员来本校上课评课,鼓励本校教员外出培训,即“请进来,走出去”,加强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联谊。学校分期分批派本校各专业青年教员到相关学校参加专业备课、集休教研、说课听课、评课等活动,聘请外校教员来我校上课及指导教研活动等。拓宽教员的视野,学习外校优秀教员的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方法。
2.“师徒结对”——以老带新,师徒共议
对年轻教员的培养,学校要采取向老教员和专业教学骨干教员“师徒结对”的形式。青年教员参加教育时间较短,没有形成自身的教育教学方法,在老教员和骨干教员的帮助下,能够少走弯路,加快适应教学工作。事实上将青年教员安置在一些经验丰富而肯于指导合作的骨干教员的身边学习,使青年教员得到支持、指导与反馈,通过他们之间相互听课、交流充分发挥骨干教员的传、帮、带的作用;在教学授课安排上尽量推选一般教员与骨干教员结合共同担任同一门课程的方法,利用联谊形式促使青年教员在日常教学中实实在在地参与学习和研究。
3.“教学反思”——剖析教学,完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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