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5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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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管理

篇(1)

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

营业范围:_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是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备受托管理资格的公司,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受托管理业务;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账户的管理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受益人和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号的《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2 受托管理:指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支配的财产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年金基金财产的行为。

1.3 企业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业根据《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初始受托财产:签订本受托合同时双方约定的信托财产金额。

1.5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或受托财产:指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财产和本受托管理期限内获得收益的总和。

1.6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和支付企业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根据乙方指令托管人以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证券组合的名义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的,专门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清算的托管专用账户。

1.8 受托当事人:指根据本受托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 受托的名称

本受托的名称为: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 受托的设立

3.1 受托当事人

3.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3.1.2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3.1.3 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册》确定(详见附件1)

3.2 受托声明与承诺

甲方自愿按照本合同将其合法拥有的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委托给乙方,甲方对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来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本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设立任何担保,也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条件妨碍乙方对该财产的受托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乙方承诺:管理本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3 受托目的

依靠乙方的专业管理能力、优质服务以及透明化、规范化的操作,实现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证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行效率,降低综合管理成本,为受益人提供补充养老保障,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3.4 受托财产

3.4.1 初始受托资金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须在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3.4.2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按月增加或减少受托财产,增加的受托财产金额以实际到账的金额为准,减少的财产以甲方确认的企业年金待遇支付金额为准。增加的财产与初始受托财产及其投资运营收益一并归属于受托财产。

3.4.3 受托财产独立于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

3.4.4 乙方因受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属于受托财产。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有权向乙方了解受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1.2 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受托财产有关的受托账目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其他文件。

4.1.3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受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项规定的申请权,自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4.1.4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甲方有权解任乙方。

4.1.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有义务承诺甲方建立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4.2.2 甲方有义务承诺交付的全部受托财产的来源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受托资金及合同期限内追加资金的义务。并承担由于未按时缴纳资金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2.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职工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单、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关资料及证明。甲方有义务确认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准确无误;并保证无故意隐瞒。

4.2.4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4.2.5 甲方有义务向受益人披露企业年金基金定期报告。

4.2.6 甲方有义务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流程填制表格、确认数据、加盖公章的职责。

4.2.7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人员变动信息,遇重大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2.8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从受托财产中支付费用。

4.2.9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4.2.10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受托财产中收取受托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从受托财产中列支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依据《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向账户管理人支付账户管理费。

5.1.2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通知甲方将企业年金月缴费划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5.1.3 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处分受托财产。

5.1.4 当甲方的指令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1.5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从事受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各方应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和调整。

5.2.2 乙方管理、处分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乙方管理、处分不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2.3 应当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着忠实于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则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2.4 不得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乙方将受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受托财产的原状;造成受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2.5 除经甲方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受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受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5.2.6 为受托财产提供专门的财务管理,与乙方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受托财产分别记账,在托管银行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及时与托管人核对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余额、企业的缴费到账情况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 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5.2.8 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基金待遇时,通知托管人将资金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专门用于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账户中。

5.2.9 保存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完整记录,保存期限自本受托生效之日起至本受托终止后的15年。

5.2.10 本受托合同终止时,如甲方选任了新受托人,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本合同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

5.2.11 当出现甲方选任新受托人的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妥善进行交接工作。在完成与新受托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应继续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确认和分配等事项。

5.2.12 如果出现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的情况,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清算程序,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清算。

5.2.13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受益人的权利

6.1.1 受益人有权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查询,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6.1.2 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获取相应的受托利益。

6.2 受益人的义务

6.2.1 受益人不得转让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不得将企业年金基金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或设定担保。

6.2.2 受益人有义务提供本受托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6.2.3 对甲方、乙方以及处理受托管理业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受托财产的管理

7.1 企业年金计划

7.1.1 《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是甲方制定的关于其企业年金具体操作的指导性内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条中的有关规定,将按照《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7.1.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尽快将经甲方盖章确认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交给乙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发生变更,则甲方需要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连同书面通知送达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后,下一个月按新计划实施。

7.1.3 甲方修改《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的条款,如涉及乙方受托管理内容,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7.2 受托管理职责

7.2.1 乙方应将受托财产与乙方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与其管理的其他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7.2.2 乙方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分散风险和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投资政策。

7.2.3 定期汇集和编制受托财产管理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并通过合同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流程,负责定期核查受托财产的投资运营情况,并将运营结果及时通过账户管理反映。

7.2.5 在受益人达到支付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和流程,负责办理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事项。

7.2.6 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报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监管部门的查询。

7.2.7 根据本合同和企业年金计划规则,办理企业年金缴费。

7.3 受托管理的方式

7.3.1 乙方在保证受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等事务并予监督。

7.3.2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行使对其他机构的选择权。如甲方干预,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7.4 账户管理

乙方应委托专业账户管理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事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4.1 企业年金账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托账户管理人为甲方的企业年金基金建立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记录企业和职工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分配、支付、未归属权益和余额等信息。

7.4.2 记录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内资产变化状况。

7.4.2.1 委托账户管理人记录每个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余额和个人缴费部分余额。

7.4.2.2 委托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应享有的企业年金受托利益,并记入其账户。

7.4.3 根据甲方提交或确认的相关文件,账户管理人计算受益人的企业年金应支付的数额。

7.4.4 对甲方和受益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7.4.5 委托账户管理人根据企业年金账户信息的变化,提供阶段性报告;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账户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7.5 托管

乙方委托商业银行等托管机构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5.1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的托管人。

7.5.2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乙方管理的受托财产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并为受托财产的委托投资开立专门的银行账户——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

7.5.3 乙方委托托管人对受托财产每日或每周进行估值,并及时接收托管人上传的交易数据、账务数据和估值数据。

7.5.4 托管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

7.6 投资管理乙方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处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事务,应包括以下内容:

7.6.1 乙方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以控制投资风险为首要投资原则,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及战略资产配置;

7.6.2 乙方选择符合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

7.6.3 乙方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安排投资管理事项。

7.6.4 投资管理的具体内容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

第八章 受托的财务管理

8.1 处理原则

8.1.1 乙方办理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应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

8.1.2 乙方对不同的企业年金计划,应建立单独的会计账套分别核算,应在托管人开设单独的银行结算账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执行,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应与其他受托财产、乙方固有财产、托管人的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编制报表。

8.1.3 乙方指令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与托管账户相互划拨资金和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等。托管人每日根据乙方的指令办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拨和核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财产托管专户资金相互独立,各结算账户资金不得相互占用。在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前,乙方应及时通知托管人将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在支付受益人企业年金待遇时,乙方及时通知托管人从受托财产托管专户的资金划入受益人的银行存款账户或划入由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8.1.4 乙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企业年金缴费、投资运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定期对账户管理信息进行账务核对,保证受益人权益记录正确;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的记录进行核对,使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8.2 受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8.2.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报酬

8.2.1.1 受托费,收取金额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关约定。

8.2.1.2 托管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有关约定。

8.2.1.3 投资管理费,收取金额按《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有关约定。

8.2.2 处理受托管理业务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可在受托财产成本中列支:

8.2.2.1 可能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如审计费等。

8.2.2.2 受托终止时的受托财产清算费用。

8.2.2.3 受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佣金等。

8.3 账户管理费

账户管理费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给账户管理人,不在受托财产中列支,具体收取方法见《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的规定确定。

第九章 受托的监管

9.1 甲方可根据监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账户查询、账务查询、投资管理情况查询。

9.2 甲方在对投资情况等有疑问时,可以要求进行外部专项审计,外部专项审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风险承担

10.1 风险承担

10.1.1 乙方管理受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乙方作为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终负责人,承担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中所产生的违约风险。

10.1.2 乙方应通过风险声明书揭示风险,风险声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0.1.2.1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受托财产仍有可能受到损失。

10.1.2.2 受托人依据受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受托财产导致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由受益人承担。

10.2 乙方的赔偿责任

10.2.1 乙方违反受托目的处分受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受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0.2.2 乙方采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方式运用本受托项下的受托财产,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受托财产所有;由此给受托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10.2.3 由于其他当事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由乙方代为追索,同时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11.1 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间

11.1.1 定期报告: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并应在每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1.2 临时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受托的执行,应在知道该事项发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 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 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托管理报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询。

11.2.2 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联网等信息查询手段。

第十二章 受托人报酬

12.1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从受托财产中提取受托费。

乙方应收取的受托费,由乙方指令托管人逐日计提,按季支付。托管人应在次季初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受托费清单报送乙方,并根据乙方的指令从受托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12.2 日受托费按前一日该受托财产净值和本合同约定的受托财产年受托费率计提。其中:受托财产净值等于委托投资资产市值(银行间市场债券按市价)加上未委托投资财产净值,日受托费计算方法如下:

t=e×r×1/当年天数。

其中:t为每日应计提的受托费;

e为前一日受托财产净值;

r为本合同约定的年受托费率。

12.3 受托费应分别对委托投资资产和未委托投资财产进行计提和支取。

12.4 甲乙双方对受托费的计算与支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托费率发生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将调整后的年受托费率通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

第十三章 受托的生效、变更、终止和清算

13.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受托期限

13.2.1 本合同受托期限为:自初始受托资金汇入受托财产托管专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 受托期限到期日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2.3 在受托期限届满前壹个月,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是否续签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变更

13.3.1 当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受托期限、受托核算等条款发生变化时,视为受托变更。

13.3.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13.3 受托的终止

13.3.1 本受托因下列原因终止:

13.3.1.1 本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13.3.1.2 受托期限届满;

13.3.1.3 本合同的受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13.3.1.4 本合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终止;

13.3.1.5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依法被撤销;

13.3.1.6 本合同中双方的受托关系被解除。

当发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设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即告终止。提前终止受托应以书面协议或书面文件为准。

13.3.2 本受托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须向乙方全额支付乙方的报酬。

13.3.3 本受托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受托财产或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3.4 受托的清算

13.4.1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不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时,受托财产不属于任何一方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13.4.2 受托终止,乙方应负责受托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确认账户余额等。

13.4.3 乙方应在受托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受托财产清算报告,报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 甲方和受益人如对清算报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要求。当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可以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受托财产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费用由受托财产承担。

13.4.5 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托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13.5 受托终止后受托财产的归属

13.5.1 受托终止时,本合同项下的受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名册》中的全体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资格和比例根据甲方提供的受托终止前执行的《_________企业年金计划》确定。

13.5.2 本合同期满受托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履行其职责。

13.5.3 通常情况下,本受托财产不因甲方破产而终止。但因甲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乙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其职责。

13.5.4 因乙方破产致使本受托合同终止时,甲方指定了新受托人,则乙方应协助新受托人接管受托财产和受托管理业务;甲方未指定新受托人时,乙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章 保密条款

14.1 保密义务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于本受托设立和管理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当事人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或公众。

14.2 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第13.1条的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章 文件档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至少15年内,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全部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册、交易记录和各项合同及重要协议。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声明、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约。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2 如因为乙方的过错,违背管理职责、管理受托管理业务不当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致使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损失,或造成实际年收益率下降,乙方应给予赔偿。

16.3 如甲方违约(包括擅自变更合同、未按约定方式提前终止合同等),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处理违约事务而支出的费用及所受到的损失。

16.4 如甲方的受托资金来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约定的受托关系无效,以及由此发生损失和费用或引起债务,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章 免责条款

17.1 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义务所产生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2 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处理受托管理业务带来的风险责任,乙方免除责任。

17.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对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7.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7.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受托财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7.6 “不可抗力”为甲乙双方不可预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类似事件: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战争、自然灾害等。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18.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18.2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设于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 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章 通知和送达

19.1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注册地址为受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乙方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专人送达、挂号信件或传真等有效方式,就处理受托管理业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9.2.1 专人送达:被通知方签收单中所显示的日期;

19.2.2 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7日;

19.2.3 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19.3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托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生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 如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章 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兼并或被收购,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兼并方或收购方承担。

20.3 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本合同条款将做相应调整。

20.5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企业年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本合同需要审查或相关部门批准由乙方负责办理。如果乙方因此而丧失受托管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向新受托人交接。

篇(2)

随着国家加大对医疗体制的改革,医疗体系逐渐健全,医院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在医院对外经济多元化运行的过程中,经济合同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就具有重大意义。本文意在通过对当前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改进措施,以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1医院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在签署经济合同时,签署授权不够清晰明确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错误。这个问题很常见,一般来说,在对外签订合同时,若医院并没有明确授权,则将由经办人员或者相关负责人来代表法人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但是一些医院对合同用章就没有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导致一些部门虽然本身不具有代表法人的资格,却能直接越过医院专用的合同章,用自己部门的瑟氰来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这种行为若是为不法分子所利用就很有可能给医院的对外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发生这样的行为不仅体现出医院的经济管理存在缺陷,也表明经济合同的管理还不够完善,因此加强医院的经济合同管理刻不容缓。

1.2医院经济合同的签署流程不够规范也会导致一些严重的后果。对于医院来说,一般对审批资金的支付都是相当重视的,且整个流程也是比较严密的。授权批准制度是目前多数医院都在采用的,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的审核及审批过程都是必不可少的,若支付金额较大还需要通过医院上层领导的讨论方可施行。但是同样也存在少数医院缺乏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将经济合同的签署与资金审批划分开来,认为二者毫无联系,因此也就对合同的签署减少了关注。其实经济合同在签署之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医院必须执行的,若因当初的管理不重视导致经济合同上出现不利于医院的规定,那么医院也必须执行并且要承担其带来的不良后果。除此之外,经济合同签订的流程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完善的话,也会对医院的经济活动带来不良影响l[]。

1.3在经济合同签订及执行的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在传统的医院职能部门分配中,经济合同会具体划分到不同的部门来管理,一般而言,医院办公室的责任就在于盖章和进行存档,对于经济合同就没有其他更多方面的管理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门的合同管理都有专门的负责人,但对于医院总体把握所有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还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1.4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混乱,没有明确章法可依也是暴露出来的一大问题。这个问题不是最近才浮现出来的,而是有一定历史原因的。普遍说来,我们国家很多公立医院都没有正确认识至合同管理在医院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更没有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经济合同的谈判、签约及履行过程中,多数医院都缺乏一个规范、有效的控制程序和管理标准。虽然有部分医院已然建立起了合同管理制度,但是并不完善,并且操作性不强,往往也只是形式般的存在,没有真正起到任何作用。

1.5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的手段相对落后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在这个经济技术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多数医院仍旧采用的是手工方式来管理经济合同,这种方式已然不够科学有效,在现实的冲击下越来越显得落后。医院拥有种类繁多、数据庞大的经济合同,这样会很容易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量,效率低下,造成工作执行中的混乱,这些情况的产生归根到底都是因为对经济合同管理的手段过于落后。

1.6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缺乏系统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衔接不到位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经济合同的管理涉及到多个不同部门不同的方面,从资信调查到合同的签订备案都囊括其中,同样经济合同的管理也离不开合同的履行和纠纷处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和考核检查等各个方面。在医院的经济合同管理中,如果流程不规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责任和分工不明确,就容易导致部门间工作不协调,甚至产生矛盾,这样经济合同的管理环节就不流通,整个管理工作也只是体现在表面上,在实际中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最终影响管理的效果z[]。

2针对经济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2.1加强并完善对医院的经济合同归口管理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总的说来,那些与经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应该将归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出来,并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责任,比如统一加盖经济合同的印章,统一对所有的经济合同进行编号,并且对经济合同进行统一归档管理。此外,执行合同的部门应及时地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已拟好的经济合同并进行审核。而归口管理部门也需要全方面地参与监督医院的各种经济活动,比如对合同项目招标、文本审核以及合同执行的监督,并且将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状况定期回馈到医院的领导层。

2.2改进经济合同的管理也需要建立一个事前控制制度并且完善合同会签制度。这一点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非常重要,体现在具体层面上也就是经办部门拟定好经济合同后,还需将经济合同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而且为了保险起见一些重大的经济合同还需经手法律顾问;另外关于一些重大的经济项目,还需由领导班子对相关事宜作出讨论,最终形成书面意见。总之就是一切的程序都该在相应的制度内进行,明确整个合同的管理流程,便于控制管理,也就相应地减少了风险和危害。

2.3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改进经济合同管理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完善制度是一切改进措施中的先行环节,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切实可行决定了能不能对经济合同进行规范的、科学的管理。基于这一点,医院应根据国家、卫生部及医院的相关法律制度来制定一个真正有效的关于经济合同管理的办法,将合同的签订审查、合同变更解约和纠纷处理、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部门等内容纳人其中,并且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经济合同的管理效率。

2.4改进经济合同管理一方面还可以加强对合同付款的实时控制。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付款都是这样一个过程:由相关的科室首先通过网络发起申请,经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以后进行付款,而且系统中会记录下每次的付款交易信息,这样一来,领导层和相关的部门就能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付款进度和支付情况,就有利于掌控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减少在医院经济发展中的风险。

2.5改进经济合同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建立一个良好的经济合同信息管理系统。此时,要对经济合同进行一个全过程的管理就可以通过OA系统(办公室自动化系统)来实现,整个过程将会是经办科室通过该系统首先发起申请,待相关部「丁审核通过后再交由总会计师来进行二审。在这个过程中,关于经济合同的签署信息和执行过程都非常清晰,让人一目了然,这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经济合同的透明度及管理效率s[]。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经济合同是医院对外经济的重要命脉,而经济合同的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要高度重视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也不是暂时的,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将大大不利于医院经济的发展。医院必须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只有将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好,才能减少医院经济运行中的风险,保障医院的基本利益,促进医院持续不断地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韩伟,胡守惠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D]中国卫生资源,2013,(价

篇(3)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此项工作作为局规费科今年破解难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将作为对分局考核的重点。各税务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保费欠费清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地税机关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分局长或分管局长要亲自抓,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县局具体要求及时开展清缴,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县局。

二、合理界定,明确对象。

此次清欠项目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的欠费。

欠费的定义,是指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的、到期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费款,包括历年欠费和本年新欠。

欠费的界定:按照欠费单位的偿还能力划分,可分为“无缴费能力、有部分缴费能力和有缴费能力”三种类型。

1、无缴费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欠费单位:

(1)已依法破产关闭、已责令关闭、已自行解散关闭,并已完成清算程序的;

(2)工商登记或税务登记已按规定注销,且已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并无法找到其地址、无法联系的。

2、有部分缴费能力,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欠费单位:

(1)已正式公告破产、撤销、解散并已进入上述程序的;

(2)企业改组改制后仍存续,但其主要资产已分离出去,无法正常生产或者经营困难;

(3)经营困难,连续停产或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6个月以上,且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的;

(4)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社保费,无法找到其地址、无法联系的失踪单位(工商、税务未注销);

(5)其他既不符合无缴费能力标准,也不符合有缴费能力标准的欠费单位。

3、有缴费能力,是指生产经营正常或者基本正常,能够或者基本能够正常足额发放在职职工工资的欠费单位

三、明确职责,动态管理

1.各税务分局清欠前应先通过地税系统“欠税清册”进行全方位扫描,检索到有效欠费记录,并对有效欠费记录按照不同的片区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位征管人员;然后进行催缴;经催缴后仍无法入库的,再逐一进行梳理,按照“无缴费能力、有部分缴费能力和有缴费能力”三种类型进行汇总,并将分类梳理的情况于5月底前上报县局规费科。

2、各税务分局要加强对欠费单位的分类动态管理。对无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可作死欠确认,但仍需密切关注其变化情况,不能放弃对其追缴的权利,尽力追缴欠费。

对有部分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要重点监控,动态掌握缴费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资发放情况,分析欠费成因,制定清欠计划并跟踪落实;一旦符合有缴费能力标准的,要及时转为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单位进行管理;当经营状况继续恶化并符合无缴费能力条件的,转为无缴费能力欠费单位的管理。

篇(4)

1概述

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MIS)。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的中心环节。它与电子数据处理系统(EDPS)有机的连接在一起,利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产生的业务源数据和管理数据以及外部来的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建立各类数据库或数据仓库,并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汇总、统计、分析、对比,提供科学数据,为一般的管理人员提供管理用参照参数,为高层人员提供辅助决策的依据和手段,以便对经营当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及时控制,达到科学管理而获取最高效益的目的。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日渐提高,为了提高金融企业的业务处理能力和工作效率,设计和开发一个管理信息系统是有必要的[1][2]。

2金融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需求分析

金融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是将纷繁、复杂的金融信息,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的处理,以帮助决策者提高决策分析水平和决策质量而建立的一套现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本系统所需设计的功能模块和内容如下[3]:

1)对微粒贷以及金融企业核心系统等相关数据进行导入并批量处理;

2)处理微粒贷业务:支持金融企业与微众银行微粒贷业务,主要为接收、存储微众银行微粒贷数据返还文件,并生成财务科目数据写入金融企业总部对应数据库,同时出具相应的经营和分析报表,提供相应明细的查询等;

3)生成监管机构报送报表:满足金融企业针对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生成人行监管报送数据、监管报表等以满足报送监管的需求;

4)生成经营业务的数据和报表:归集提炼金融企业核心系统业务数据,形成数据集市,满足业务的监控及数据分析等,涵盖高层管理报表、企业总部的风险报送、各业务条线的经营类数据查询;

5)人行征信报送:建立一套符合人民银行要求、适合企业业务长期发展战略的、高效的、先进的人行征信报送系统;

6)总分支机构权限管理:通过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帮助企业将各类数据主题应用分开,做到机构、角色、权限和用户关系能够一一对应,总分支机构管理明晰。

3系统的开发工具和总体设计

3.1开发与运行环境

本系统在Windows7操作系统下,采用Eclipse为代码开发工具,DB2V10.1为数据库管理,使用FINEREPORT工具进行报表开发,ETL数据清洗过程由开源工具KETTLE(5.4)设计开发。

3.2系统总体架构

总体架构设计以金融企业系统的业务及技术需求为依据,以业务目标、技术目标为中心,结合先进的设计方法,认真分析、精心设计。

3.3数据架构

1)基础层。以建表或者视图的形式存储金融企业的数据,为上层提供基础数据;同时作为基础层的接口,做好相关必要的数据标准转化;

2)基础衍生层。此层存储衍生及中间计算的数据。如把账户数据往客户上汇总的衍生属性和指标均值、积数等中间计算结果。主要目标是为了简化上层应用的计算,数据、口径重复,便于后续数据跟踪维护;

3)事实表层。存放基于应用设计的事实表。此层具有面向多维应用,反范化的雪花和星型表模型;

4)指标层。存放指标的结果数据。

4数据处理

4.1总体数据处理

金融企业信息系统数据处理通过对微粒贷和金融企业核心业务等相关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提取、处理、汇聚至后台数仓平台,并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处理后并将信息展现在用户的面前,达到对大量业务数据的有效统计分析,以满足监管机构报送、人行征信报送、高层管理报表、企业总部的风险报送、各业务条线的经营类数据查询等要求[5]。

4.2ETL设计

本系统中,批量处理基于KETTLE+DB2存储过程进行集成组成。ETL数据清洗过程由开源工具KETTLE(5.4)设计开发,主要功能为抽取及清洗核心表数据和微粒贷每日推送文本数据到金融消费数据数据库,设计的主要结构和功能相。1)GET_DATABASE:过程启动后先会获取当前数据日期一般为T+1日。2)CHAMC/MIC:在抽取过程中会根据设置好的更新策略做增量、全量数据加载。块采用并发抽取数据模式,大大提高抽取效率。3)call_chamc/CALL_PRO:先判断抽取的过程中是否有报错的节点,如果有则停止调用。如果运行正常则调用DB2存储中的总控过程进行业务批量处理。

4.3批量处理描述

批量程序启动后,按批量步骤定义,搜索有符合当日运行条件的批量,按具体的步骤定义,连续运行对应的业务逻辑。每个批量启动时,先登记批量的运行状态,如:运行成功或运行失败,都必须登记它的状态。在运行步骤中,总控不断地获取最新的每个批量的运行状态,若当前批量所依赖的节点都运行成功时,则运行该批量,若未满足,则等待该批量所有的依赖节点都成功后再执行。若有运行失败的节点,此节点所涉及到的其他批量都将不执行,未涉及的将继续执行,并将错误信息记录进日志表。若是批量执行出错则会将错误信息记入日志表而不会终止了整个批量运行,则重新运行时,只会将出错的批量重新运行。每个批量内部也做了事务处理,在每次提交的同时会记录数据库中操作的记录的信息。若出错终止,就回滚本次提交的操作,保证数据完整性。当所有步骤中的批量都运行完成后,批量可以结束运行。

5系统主要功能模块的实现

5.1前台页面展示总览(前端登陆)

金融企业通过统一的前台页面登录。登录需输入机构号、用户名以及密码。登陆后进入平台页面,在同一的平台页面中,可以进入各个主题应用。主题应用有:人行监管报表、银监1104监管报表、综合业务报表、人行征信报送、站内信箱、系统设置等。图5为系统平台页面。

5.2处理微粒贷数据(运维操作登录)

微众银行每天都将客户数据、交易明细、科目文件通过专线定时传输至金融企业,本系统即需实现将微众的数据文件加工成金融企业总部财务能接收的科目数据,在规定时间前写入财务要求的数据库,满足公司层面财务要求。输入机构号、账号和口令登录微粒贷处理的后端页面。进行微粒贷业务处理,包括:微粒贷业务科目设置、微粒贷正常处理、微粒贷特殊处理、联合贷款业务日计表、资金平衡对账表、微粒贷业务日报、备付金报表、综合批量处理以及批量日志查询。金融企业的运维操作人员按照每日运维的操作要求,按时点击处理微粒贷数据以及综合批量处理,完成数据入库,同时完成微粒贷报表的生成。

5.3生成监管机构和经营业务报送报表

监管机构报送报表和经营业务报送报表类似,对指定机构推送的原交易数据进行ETL处理,生成相应的人行监管、银监1104报送、经营业务等报表,用户可以通过前端客户端进行报表的查询、下载。

5.4人行征信报送

此功能模块是将个人征信信息进行采集然后转化为征信报文报送至人行。个人征信信息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每日通过数据同步由源数据库进行每日同步,二是由人工进行前端的手工维护插入。对于已经落库的征信数据,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信息修改,每日日终会将校验通过的证信信息进行报送报文生成,可通过系统进行报送文件下载,下载文件支持TXT明文格式和ENC加密文件格式。

5.5总分支机构权限管理

通过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帮助金融企业将各类数据主题应用分开,做到机构、角色、权限和用户关系能够一一对应,总分支机构用户管理明晰。权限管理系统是整个管理信息平台的权限设置中心,通过权限管理系统我们可以为用户设置不同的角色、用户,每个单独的用户都会拥有自己独立的操作权限。包括可操作应用的权限、可操作菜单的权限及菜单、按钮操作级别的权限设置等。为每个用户设置单独的操作权限,可以有效地避免数据误操作、数据越权操作等风险,而且将用户权限具体分配到某个人时,大大加强了生产数据的保密性和操作可监控性。

6结束语

金融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是基于数据清理、数据分析和数据集市,旨在帮助金融企业通过对各个系统的数据整合,建立面向企业整体的数据仓库平台;用数据挖掘技术逐步填补数据与信息之间的鸿沟,将“数据”转化为“知识”。

参考文献:

[1]林勇.基于B/S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设计[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2,8(5):996-998.

[2]中小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研究——以山东焦家金矿有限责任公司为例[D].合肥:安徽大学,2012.

[3]褚鸿飞.中小金融机构征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长沙:湖南大学,2015.

篇(5)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domestic construction field widely used BT mode. BT as a new form of investment and construction, the development time is short,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ill have a certain potential financial risks.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fund repurchase management become decisive factor BT project construction avoidance of contract risk, smooth repurchase funds. Therefore, in the process of BT project should do well i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fund repurchase management.

Key words: BT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fund repurchase; risk aversion

中图分类号:F715.4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伴随国家的宏观调控,使国家和政府的财政压力增大,为了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有效的转移政府风险,目前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市政、房建等)大范围的采用了BT模式进行建设。但是作为BT项目的投资建设方(BT方),如何在BT模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抗风险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在合同管理及资金回购管理方面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合理科学分担风险,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结合近几年从事BT项目管理工作,通过分析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湾里区安置房BT项目的投资建设的管理经验,对BT项目的合同管理及资金回购管理进行浅析探讨,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帮助。

1 项目概况

BT(Build--Transfer)即融资建设—移交,是由业主(回购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方,由建设方(BT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并由业主向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新型的融资建设方式。

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六局”为BT方)负责投资建设的南昌市湾里区安置房BT项目,是政府以具备二级开发条件的土地他项权证做抵押,抵押金额覆盖整个项目投资,中铁十六局(BT方)既是融资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施工图预算由中铁十六局(BT方)负责编制,由城司(回购方)委托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回购价款为分阶段进行回购工程;总工期18个月,工期提前一天奖励50000元/天,奖励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本工程建成后由城司代表政府进行回购。

本BT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受雇于城司(回购方)。

2 合同管理

2.1合同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本BT项目的特点BT方成立“BT项目指挥部”对外行使融资建设,对外负责与政府和城司(回购方)等单位的洽商、协调等职能,对内行使施工管理的职能。在管理和技术方面设置了指挥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下设“五部二室”即合同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安质部、办公室、试验室各部门各行其职。合同部在BT指挥部各部门的参与和总经济师的指导下负责投资管理、预算编制和索赔费用、招标、合同签订、办理结算及回购等工作。

2.2 招标管理

根据本BT项目的特点,中铁十六局(BT方)既是融资建设方又是施工方的特点,需要对劳务、材料、设备等按照国家规定及集团公司三项招标规定进行招标,由合同部编制招标文件,各部门参与修订后,上报指挥长及集团公司评审。在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指导下公开进行,做到招标工作合法合规。

2.3 BT合同风险分析

BT模式作为一种融资建设的方式,在给政府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给融资建设方(BT方)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合同风险,笔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分析一般BT项目具有以下风险。

2.3.1成本控制风险:BT模式与其他项目建设一样,受原材料价格变化、劳动力成本增加、通货膨胀、利率变化以及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影响而增加投资风险。

2.3.2质量控制风险:项目建设质量是投资成败的关键,关系到BT项目建成后能否顺利移交及投资者的资金收回。如果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承接能力、技术力量、施工水平、管理手段等把关不严,都容易出现建设质量问题,造成各种各样的工程质量风险。

2.3.3工期压缩风险:BT项目大多都为政府基础设施或安置房、廉租房等工程,政府为尽快实现经济效益、承诺或体现政府形象,会在施工过程中要求BT单位缩短工期。

2.3.4资金回购风险:在BT模式下,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完工后,政府必须以财政资金将项目进行回购,因而对政府财政资源的依赖度高。由于BT模式没有将未来的项目经营利益作为投资回报,完全靠政府财力作保证,因此,如果政府信用发生重大变化,必然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

2.3.5土地提前解押风险:BT模式中政府用以可二级开发的土地进行抵押作为资金回购的保证,但在BT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考虑土地的经济效益或城市规划等因素,可能会要求提前对部分土地进行解押。由此造成抵押不能覆盖整个项目投资,若土地交易资金无法实现正常支付给BT方,对BT方将造成极大风险。

2.3.6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采用BT模式运作项目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我们预先不能预测的,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损失范围、损失大小等都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不能预先核定损失额加以规避。因而,如果不采用合理的方式规避与分担,将会给BT项目运作带来极大的风险。

2.4 合同管理措施

篇(6)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01

一、前言

由于通信企业在业务运行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大部分营业资金都是在通信企业的营业前台以现金形式收取,企业的营业资金具有较大分散性与流动性,因此加强通信企业的资金稽核成为通信企业日常管理的核心内容。

二、通信企业资金管理过程的问题

通信企业在稽核资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稽核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通信企业的资金稽核工作有其特殊性,要求负责资金稽核的工作的人员能够熟悉本企业的业务内容和流程,有系统的财务管理知识和职业判断能力。通过笔者对某些通信企业的稽核人员的调查发现,有些企业资金稽核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对企业发生的新业务不能及时准确做出判断,从而导致在资金稽核的过程中没有抓住关键控制点,从而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使企业蒙受了巨大风险和损失。

2.稽核工作繁杂,效率不高

目前,大多数通讯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资金稽核体系,即营业前台所有收现业务都纳入相应的生产系统管控,资金稽核系统与生产系统实现对接,采集生产系统的数据、每个营业员都有自己的工号,资金系统会产生该工号所有收现业务的金额,营业员录入缴款的资金数额,前台营业班长做一级稽核,二级稽核是对区域内各营业厅营业资金应收总数和实际缴款数是否相符稽核,三级稽核是把每笔缴款和导入的银行对账单数据进行匹配确认,完成三级稽核。尽管稽核制度流程完善、控制较严,但是稽核数据还需要人工进行校对与核算,随着通信企业的业务种类的不断增多同时业务收入不断增长,导致了营业款稽核人员的工作量越来越大,稽核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受到巨大挑战。

3.缺乏各环节有效的配合以及稽核考核激励机制

通信企业资金的稽核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然而在实际对资金审核过程中其流程是复杂的,同时也是枯燥、无味的,面对每天新增的业务网点,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每笔业务需稽核系统内部各角色工号的操作才能完成,由于资金稽核是三级稽核的最后环节,前面两个环节是否能有效的协调与配合直接影响本环节稽核效果,缺乏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使有些前台稽核人员不能充分意识到稽核工作的重要性,不能及时完成本环节的稽核,将直接影响资金稽核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催缴不及时交款的商缴款,也是稽核人员面临的难题,这也使稽核人员积极性也受到了打击。

三、构建全面科学的资金稽核管理体系

通信企业控制资金风险是当前管理过程的主要内容,构建全面科学的资金稽核管理体系是控制资金风险的重要途径。因此对通信企业来讲构建全面的资金稽核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下列控制内容:

1.加强对稽核人员队伍建设

在对通信企业的账务稽核过程中,对稽核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要求较高,然而企业资金风险并不是孤立与单一的,风险的出现是由各个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与合力的结果。因此,通信企业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以及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同时应当培养一批具有技术硬、素质强的稽核队伍。所以为了确保稽核工作能够更加科学、有效的开展,加强对稽核人员素质的培训,确保稽核人员能够掌握与熟悉的账务稽核流程与业务,对稽核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升稽核人员的技能水平,同时还要对稽核人员加强在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是降低资金风险,提升稽核效率的主要途径。

2.制定资金稽核各环节切实可行的量化指标

通信企业资金稽核主要包括基层前台、后台管理稽核、财务稽核等环节,这些环节是彼此联系,相互影响的,因此应当对各环节关键指标制定考核指标体系,例如日常稽核的及时率,资金上缴周期、上交资金量、欠款额度等相关指标,认真落实在各个环节的资金稽核工作,确保资金稽核环节的密切配合,有效衔接。定期对这些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对于加强企业资金的安全和营收资金的运营效率,保证整个企业现金流良性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3.进一步完善企业资金稽核考核体系

建立资金考核体系对加强通信企业稽核资金的统筹管理,对确保稽核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起到激励作用。制定资金稽核考核办法,应当处理下列问题:第一,加强对下级单位的考核,营业厅稽核要做到日清月结,继续提高月度内日常稽核的及时率,杜绝月末集中稽核的情况。代办渠道的责任部门应加大对商营收资金的管理与考核力度。保证后续稽核顺利开展。第二,接受上级单位及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稽核的有效性与准确性监督,确保稽核数据的有效性,从而能够为各业务单位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第三,加强对工作成果考核,其目的是要求各级稽核部门能够根据要求开展稽核资金工作,确保营业资金最终能够及时足额入账,避免出现坏账损失,进一步加强资金考核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充分利用资金考核体系使企业资金良性运转,为企业创造更大收益。

4.共享系统信息,加强资金管控

稽核系统的各类报表可查询统计各生产系统的业务受理数据以及各渠道的营收资金缴款欠款情况,企业财务、市场、业务渠道等部门应充分利用稽核系统信息开展营收资金的管控工作;稽核部门要及时将单位考核结果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对发现的问题迅速作出决策,充分发挥通讯行业信息资源共享优势,为企业资金安全提供保证。

5.加强银企对账平台建设,建立稽核预警系统

通信企业目前的资金稽核流程复杂与工作量较大,尤其是在与银行对账过程中,花费较多的精力与时间,工作流程较为麻烦,稽核工作效率较低,从而极大影响了企业资金稽核的工作效率与进度。在对企业资金进行款稽核管理过程中,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建立银企对账平台,即完成缴款过程中稽核人员能够与银行进行核对到账数据的同时对存在资金差异进行明细审核,实现电子即时对账,从而能够大幅度提升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稽核效率,从而能够进一步优化资金稽核流程,规范资金稽核控制与管理。建立稽核预警系统,实现通信企业对未及时上缴资金的分公司进行预先警告的功能,根据资金稽核系统,能够查阅任一营业网点资金的上缴情况,能够及时与稽核系统设定值进行对比,从而能够对没有按时上缴资金的网点或分公司进行预先警告,催促网点或者分公司能够按时上缴资金,能够有效降低资金风险。加强银企对账平台建设,建立稽核预警系统,通过资金稽核系统进行资金审查,从而能够极大降低舞弊事件的发生,增强通信企业内部资金控制管理能力,实现了资金稽核的科学化与标准化。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通信企业资金稽核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要想做好资金的稽核与控制工作,不仅要制定有效、规范、全面、科学的资金稽核管理体系,同时还应当加强对稽核人员队伍进行定期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建立一支能够进行资金熟练稽核的审查队伍,避免在从事资金稽核工作的过程中没有把握稽核的重心。确保资金稽核工作的长期开展,能够消除了通信企业资金管理的漏洞,避免对通信企业资产的造成严重流失。

参考文献:

[1]范蔚文,张清.营业资金稽核的信息化应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2(3).

[2]王晓静.通信企业营收资金财务稽核管理的实践探索[J].现代经济信息,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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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信息化审计,是未来审计的方向。开展审计信息化创新,则是科技强审的必由之路。为此,需要以创新理念、创新内容和创新方法为视角,紧紧围绕公司审计需求,以审计工作为依托,拓展、完善审计综合管理系统及ERP审计系统功能及深化应用,建立以管理制度为标准的关键控制点列表标准业务审计模型,开展大数据环境下的机器学习自主审计研究应用,导入事前审计咨询服务;将审计整改模块嵌入到审计综合管理系统之中,使审计综合管理系统在审计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当前审计综合管理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实际情况看,国家电网公司审计综合管理系统在实现审计“三大转变”(从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相结合,从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财务监控和审计相结合,从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监控和远程审计相结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出了灵活性、实时性、拓展性、自动性等优点。但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现有系统的局限性也开始显现,主要体现在:(1)现有审计系统没有充分考虑审计工作的触角延伸。目前公司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在范围和内容上不断深化,对比目前审计工作要求与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尚不能随同审计工作触角延伸而同步跟进,对审计工作支撑有限。造成这一短板的主要因素,是因为审计信息化建设是针对审计人员业务处理为主体来考虑,没有充分考虑审计工作的触角延伸。在新的审计工作要求下,审计信息化工作主体需要进行适度调整。(2)该系统中存在部分数据需要重复录入、信息反映不具备贯穿性等问题。(3)该系统主要供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期”和“审计实施”环节使用,而在“审计整改”环节,则显得无能为力,无法对审计人员开展整改提供应有帮助。有必要对现有系统进行创新改进,形成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支撑审计业务的开展。

三、创新审计综合管理系统的具体路径

(一)在系统中引入审计信息化系统客户端

为了实现审计信息化与审计工作的紧密耦合,有必要在审计综合管理系统中引入审计信息化系统客户端,作为审计业务拓展的信息化建设支撑。该客户端主要依托审计信息化主系统,随同审计业务的拓展而延伸。在这种形式下,审计信息系统客户端就形成了两个属性,一是不确定性,二是临时性。不确定性是在审计业务实施以前,审计信息化客户端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随同审计业务的开展而跟进;临时性是由于此类审计工作属于阶段性工作,因而审计信息化系统客户端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时间阶段。这两个属性需要在与审计信息化主系统对接时给予充分的考虑。

审计信息系统客户端是随同审计工作触角的延伸而同步跟进的信息化审计手段的延伸,以信息化形式服务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是审计信息化主系统的派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服务于审计项目开展,二是服务于审计工作开展,三是服务审计的界面平台。面对的对象主要是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审计信息系统客户端的应用,能够进一步提升审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为审计工作的全面信息化提供有力支撑,也将会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同时也以审计案例及审计培训服务等形式建立审计工作平台,扩大审计工作应用范围和影响力,便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二)提高审计信息化管理的自动性和信息的贯穿性

针对目前审计综合管理系统数据重复录入、信息反映不贯穿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提高审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实用性。可采取如下做法:(1)随同审计项目及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步推进相关数据的自动统计和完善;(2)在审计项目作业时,审计报告信息建立超级链接,将审计记录附件、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进行超级链接,形成审计信息的贯穿性,增强审计报告的可阅读理解能力;(3)完善信息系统的自动数据转移功能和业务管理功能,进一步拓展审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能力;(4)拓展审计综合系统的客户端管理模块,将客户端管理纳入审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审计综合信息系统的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三)构建审计标准问题数据库

目前在公司集约化管理不断深入情况下,地市供电公司及县区供电公司层面作为会计核算主体的一个相应节点,会计核算业务种类及类型相对较为固定,这就为建立标准业务处理模型创造了条件,同样也为审计业务开展提供了标准样板和审计模型。全面分析管理业务,建立标准业务处理模型,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建立典型行为审计确认数据库,统一发现问题的认定标准和适用条文。将发现问题与标准数据库进行对应,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认定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管理制度关键控制点管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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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is self-evident, all aspects of business management should be around this core content to carry out. In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should enhance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enhance their own quality, conscientiously fulfill the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contract, to avoid contract termination and release a huge loss to the enterprise.In this paper, the existence of the defect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discussed improvements to strengthen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Keywords: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contract management; defects; Measures to Improve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一些有经验的承包商会强化设计施工管理,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力度,预测工程的变更索赔的风险,并针对相应的问题,制定出防范措施,从而将风险降低到最小。然而,我国很多水利工程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造成项目效益从合同管理的缺陷中流失。

一、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1、合同双方缺乏沟通,不履行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部门缺少沟通和函件往来,出现合同双方没有遵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材料使用,施工技术等不按合同规定进行,甚至出现非法的转包或分包情况,或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影响了水利工程质量,同时也使合同履行困难重重,给合同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水电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对风险的意识不强烈,部分水利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造成单位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仍存在大量不规范的问题。首先是合同本身不合法,出现主体不合格或存在违法条款等,实际上为无效合同,之后难免带来损失;其次有的单位签订合同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用协议代替合同,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内容、形式有缺陷,造成合同条款漏洞百出,不够严密;然后部分单位没有制定严格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印章管理也不规范,给合同管理埋下了很多隐患。

3、往往出现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水利水电工程需要接触的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很多,发生的合同关系也多且复杂,主要发生的违法欺诈活动主要是虚构建筑工程预付款,骗取预付款和材料费,或者本来没有履约能力的单位通过弄虚作假,欺骗他人签订合同,或者是约定难以完成的条款,当对方违约之后再向其讨要违约金赚取额外收益等。这些合同欺诈手段给合同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对整个工程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改进对策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当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日趋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水利系统也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有关政策、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法律学习和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全体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遵循合同管理的法律程序,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陈旧方法。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是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因此,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例如设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者设置法律顾问,来专门审核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的履行。此外,也可以探讨建立单位计划、财务、质监等业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法律、审计等监督部门共同把关的合同会审制度,以期减少合同内容的盲目性。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选派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对于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也要加强合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4、严格合同的预管理,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投标单位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中标单位的内在质量。

5、积极推广使用合同范本,签约之前广泛协商。使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有关各方应积极推广使用。

每一份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合同文本要严格把关,必要时请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会审。合同双方针对合同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进行全面、深入、详尽的平等协商,在签约阶段解决双方分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减少合同履行的难度。

6、加强合同实施监督,及时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实施监督是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项目法人应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监督和检查考核制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参建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通过正规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防止因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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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原理》是高职院校财经管理类专业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笔者强调“基础技能”,是因为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统计学原理》是高职财经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统计学原理》的有关内容将在财经管理类的相关专业课程中得到运用,因此,《统计学原理》教学必须为相关专业课的进一步学习打好基础;二是《统计学原理》是一门技能课,它虽不是统计的具体专业技能,但它是统计的基础技能,它的统计资料搜集技能、统计资料加工整理表现技能、统计的分析指标与统计分析方法技能、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技能等都是从事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因此,要求学生必须掌握,并能熟练地运用以解决实际问题。所以,《统计学原理》课程的教学必须加强统计基础技能的训练,单项统计基础技能的训练是必要的,而综合统计基础技能的训练更加必要。笔者在多年的高职《统计学原理》的教学实践中,对加强统计综合基础技能的训练进行了不同的探索和尝试,其中互动渐进式综合实训模式为一种效果较好且较为可行的实训模式,此模式不一定成熟也不尽完善,在此提出仅供同行借鉴。

互动渐进式高职《统计学原理》

综合实训模式的内容

(一)高职《统计学原理》中基本技能的内容

高职《统计学原理》的基本技能包括四大模块:一是统计资料的搜集技术,主要包括统计调查方案的设计,统计调查的组织方式,统计调查的方法与技术等。二是统计资料的加工整理表现技术,主要包括统计分组的方法,分配数列的编制,统计整理结果的图表绘制技术等。三是统计分析指标与统计分析方法技术,主要包括五个内容:(1)统计静态分析指标,包括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标志差及其系数的计算与分析。(2)动态数列分析技术,包括动态数列的编制,动态数列分析指标的计算与应用,动态数列的趋势分析等。(3)统计指数分析技术,包括综合指数和平均指数的编制,指数体系的建立及其因素分析。(4)抽样推断技术,包括样本的抽取及必要样本数目的确定,抽样误差的计算,抽样估计的方法等。(5)相关关系分析技术,包括相关系数的计算与分析,直线回归方程的建立与分析等。四是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技术,主要包括统计分析报告写作的结构格式、说理方法和表达方式等。高职统计基础技能的综合实训就是将上述四大模块的内容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结合实际资料加以训练。

(二)互动渐进式高职《统计学原理》综合实训模式的设计

互动式的设计《统计学原理》综合实训的互动包括学生间的互动和师生间的互动两个方面。

1.学生间的互动。一是将正在学习《统计学原理》的学生(简称新生)作为调查者,已学过《统计学原理》的学生(简称老生)作为被调查者,形成新老生间的互动;二是将新生分成两个调查组,分别调查不同的对象,调查组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形成新生间的互动。

2.师生间的互动。在综合实训中,学生是主体,教师不能包办,只起指导作用。具体做法是:综合实训前,教师设计好综合实训的总体方案,综合实训中具体的实训操作由学生自行完成,但教师不是撒手不管,而是适时指导,形成师生间的互动。

渐进式的设计渐进式实训模式是相对集中式实训模式而言的,集中式实训模式是待学生学完《统计学原理》的全部内容后,集中一定的时间,把《统计学原理》的有关内容综合在一起进行实训,而渐进式实训模式是教师事前给出综合实训的总体设计方案后,按照《统计学原理》内容的先后顺序及内在逻辑联系,分阶段依次进行。具体做法如下:

1.教师事前设计好综合实训计划。综合实训计划设计的内容很多,这里重点阐述以下两项内容的设计:调查对象的设计。确定的调查对象,即老生,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而且要兼顾专业面。一般应由本系的三个或三个以上专业的老生所组成,每个专业的学生人数各大于等于30人。调查项目的设计。调查项目必须由教师统一确定,其目的是为以后的统计相关处理及计算分析做准备。根据《统计学原理》综合实训的内容和学生的特点,调查项目一般确定为:性别,专业,是否对统计学感兴趣,学习《统计学原理》时是否经常参阅有关资料,课后用于《统计学原理》的学习时间,入学时的数学成绩,《统计学原理》的考试成绩,相关专业课的考试成绩等。

2.实训的时间按《统计学原理》内容的顺序依次进行。(1)资料搜集阶段,在教师事前拟定的调查对象和调查项目的基础上,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个人或集体(前述的调查小组)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设计一份调查方案;第二,设计一份调查问卷;第三,抽取学生样本单位;第四,在学生调查组长的领导下利用课余时间搜集样本单位的原始资料和往届此类调查的历史资料。(2)资料的整理阶段,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适当的统计分组,在分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整理表和绘制相应的统计图。(3)统计分析阶段,在完成《统计学原理》相关内容的讲授后,在对调查资料统计整理的基础上,要求学生独立思考并进行相关的统计指标的计算与分析。(4)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阶段,在前面有关统计指标计算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千字左右的统计分析报告。

在上述综合实训每个阶段的前、中、后,老生都要对新生进行指导和评价,并给出成绩。综合实训的每个阶段后,新生之间要相互借鉴和评价,并给出成绩。教师在综合实训中要适时指导,在综合实训后根据新老生的相互评价的成绩给出总体评价成绩,并按照一定的权重计入学生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中。

互动渐进式高职《统计学原理》综合实训模式的探析

实训中教师是指导,学生是主体。教师是指导指的是教师在综合实训中不能包办,而是适时指导。综合实训中教师事前给出的综合实训计划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布置好资料的搜集工作至关重要,其中调查项目的确定是关键中的关键,因为调查项目的具体资料是以后各项实训内容的准备。学生是主体指的是在综合实训中调查方案的设计、资料的搜集、资料的加工整理、统计的相关计算与分析及统计分析报告的撰写等均由学生自行完成。教师是指导,学生是主体,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动脑、动手能力,有利于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活跃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实训中学生间的互动有其独特的作用。新老生间的互动不仅能使老生指导新生,起到“以老带新”的作用,而且还能促进老生巩固所学的内容;新生间的互动可以使他们“比、学、赶、帮、超”,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实训采取渐进式的实训模式,按教学的内容顺序适时安排,不仅有利于学生对所学内容的及时消化与理解,而且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学生边学习边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集中式实训模式由于内容多、知识点多,在短时间内将相关内容综合在一起,不仅难度大,且容易使学生产生畏惧心理和倦怠情绪,结果是效果差。

渐进式的实训模式是综合实训,而不是单项实训。它虽然是在学完《统计学原理》某个内容后所进行的实训,但不是《统计学原理》个别实训内容的简单拼合,而是在学生实际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学习掌握的统计的基本技能,按照《统计学原理》内在的逻辑联系有机地融合起来,统一起来,培养了学生综合运用统计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统计学原理》的校内综合实训是高职教育教学“产学结合”办学模式的具体运用。“产学结合”不是狭义的产业部门的生产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相结合,更不是机械地把学校教育搬到产业中去或把产业部门的生产延伸到学校中来,而是在高职教育教学中把实践与理论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具体形式或途径。“产学结合”的途径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它需要根据不同学科的内容与技能要求来确定。如前所述,《统计学原理》阐述的是统计的基础技能,不是统计的具体专业技能,因此,把《统计学原理》的“产学结合”简单机械地搬到企事业中去,搞形式上的结合是不必要的,而且也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把上述校园内活生生的“产”与《统计学原理》的“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产学结合”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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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project with long period,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technical complexity, cost of manpower and subject to the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f the state and the impact of natural conditions and other characteristics,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highway corresponding also has the particularity and complexity. This paper mainly elaborated in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field,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problems and reason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put forward effective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arget cost in highway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arget cos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从某种程度上讲,工程建设是一种经济行为,而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它与工程的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联系,决定着工程的经营成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工程建设项目的体制也随之革新,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其必要性与紧迫性,加强合同管理,对建设公路工程,确保公路建设工程的目标以及成本控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探析

(一)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意识淡薄

现如今,公路施工企业极度缺乏合同意识与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是影响一个工程利润与成本的主要因素之一,每个承包商都应该重视合同的签订。但在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重,还不够重视合同对一个工程的影响,在我国的许多公路施工企业中,很少设有合同管理部门,即使有,合同的管理操作流程缺乏可行性,同时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较为缺乏,这就严重影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水平,影响了公路工程中合同从签订到履约的过程监督,降低了合同的履约率,增加了施工成本。

(二)公路施工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在公路合同的签订中常常出现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以及主从合同没有进行区分常常导致合同纠纷,公路施工的难度大且比较复杂,因此在公路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几率也就非常高。如果因为合同签订不当而产生索赔的问题,相应的公路合同的索赔难度也会加大。

(三)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随意打破合同约定

在公路工程中,业主(发包人)是公路工程的主管部门,而施工单位(承包人)则是该管理部门的一个下属单位,在合同签订完成后,施工单位进驻现场进行施工,这时,发包人就有可能采用各种手段对施工单位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或者使公路的中间验收标准抬高。例如,施工单位原来投标的是二级公路的施工标准,发包人就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一级标准进行施工,那么施工单位在同样的造价成本的情况下去建造一个比原来设计的公路等级高一级的公路,就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质量。

(四)公路施工合同法律环境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公路工程领域的合同法律还不是很完善,在履行公路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存在许多漏洞;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公路合同的管理中时有发生;另外,公路工程承包中,劳务分包制度还不成熟,没有纳入社会监管的体系之中,造成公路合同的法律环境不完善,经常导致承包商之间的责任与权利不明确,引起纠纷,影响公路工程的顺利建设。

二、加强公路合同管理,促进落实成本目标

结合公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实践经验,从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等方面分析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具有特色的合同管理体系

依据比较成功的公路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在公路合同的管理中,要在责任、权利、利润非常清晰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施工企业自身发展的合同管理组织制度,同时要自上而下地进行合同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能。公路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部门作为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全企业公路合同的统筹管理;同时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岗位,派专人对各公路项目合同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这种设置合同专门管理部门与管理岗位的方法,利于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延伸到各个层次与脚落,形成一张合同管理覆盖网络,并且有明确的部门分工,例如,在某一公路施工企业中,设置一个公路工程经营部,负责公路合同的履约监督、合同的评审批准以及合同的法律咨询工作等;而各项目的经营部设置经理部门,派合同管理专员负责自己所在项目的合同的起草、归档与跟踪的工作,这样一个涵盖了合同洽谈、评审、签订、下达、责任分解、履约跟踪等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体系就基本成型了。公路合同管理的组织框架的形成,合同管理体制的完善使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二)加强要点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

现在许多公路施工企业在管理上的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对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不够。针对这一问题,根据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经验主要提出下述要点解决措施:

1.首先,公路合同的正式文稿必须经过企业的专门负责部门(工程经营部)审核后交上级部门进行签批。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目中建立完整的工序,采用责任制的方式避免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走过场或有环节性失控,通过从流程上控制合同审批、签订、履约的管理形式,就能够使施工企业各项目的劳务、材料和机械的市场价格及时得以控制,并综合对比市场上的各类价格信息,有效地控制了施工成本,也避免了在合同管理中出现重大的纰漏。

2.在合同洽谈与订立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的规定与制度进行。

3.严格结算手续。在公路合同履行结算时,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签发公路工程结算单,在财务处按合同办理结算手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批手续以后,再行办理其他授权手续,并将审批手续与盖章合同进行归档管理,然后发给财务管理人员手中,并做好交底工作,进行结算办理。在这一过程中,严格从合同的结算手续上控制合同条款的成本,以确保目标预定成本的实现。

加强对上述三点要点的控制,使施工企业加强对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控制公路工程中的项目成本有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质量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施工企业不仅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专业管理水平,同时还要加强他们合同综合管理素质的提高。企业内部,可以积极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答卷等培训,下发公路施工有关的法律知识问答,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合同法》以及《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合同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保障施工企业的权益。另外,合同管理人员自身也要进行思想的创新与观念的转变,不断提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

(四)总结合同管理经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活动正常顺利开展,并且能够预知公路施工阶段的成本费用,使目标成本得以控制是公路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这就要求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可以总结以往的合同管理经验,制订出适合本企业需求的有特色合同示范文本,从而解决相关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由于语言水平差异或法律知识的不全面而引起的合同理解上的歧义以及逻辑漏洞。这种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于明确合同主体责任,履行合同约定、解决合同出现的争议以及索赔等问题,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种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实践中的灵活运用,确保了合同质量,避免了合同中出现的疏漏,降低和合同的索赔率并减少了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可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有效地促进公路施工中的成本目标得以实现。

本文主要分析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结合施工企业管理经验,分析了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施工企业应加强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措施。经分析发现,施工企业要联系自身的合同管理实际,建立与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并加强其执行力度,结合管理经验出台合同管理示范文本,并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质量,是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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