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知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5 16:26:0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证券投资知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证券投资知识

篇(1)

教学现状

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6(a)-0039-01

随着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理财观念建立,证券投资成为了金融专业学生的一门必修课。这门课程和其他课程相比,有着应用性和实践性极强的鲜明特色。目前,对高职院校而言,这门课的教学总逃不脱本科教育的影子,这跟未来的实际工作岗位对高职院校学生的要求相去甚远,究其原因跟《证券投资实务》这门课程在高职院校的教学现状不无关系。

1 高职《证券投资实务》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1.1教材缺乏针对性

目前我们所采用的教材大多是外国各种投资理论的翻版集,合,有些理论和我国发展快、变化大的证券市场表现出来的状态似乎“水土不符”。教材也多采用本科教育体系下的章节编排形式,严重缺乏实践环节,不能达到培养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和实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高职培养目标。

1.2教学设备落后、教学方法单一

很多高职院校受资金欠缺、教学资源紧张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证券投资实务》课程多在普通教室进行,没有可联网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师采用过去“粉笔+黑板”的传统教学方法。但在讲解证券投资技术分析时,需要大量的图表、各种图表之间的不断转换、实时交易的证券价格变化状态等,而这些是单靠一块黑板、一支粉笔根本无法完成的,结果造成一方面教师不仅讲课过程痛苦而且还达不到预期效果,另一方面学生听课效率低的尴尬局面。

1.3实践环节薄弱

我国目前很多高职院校没有配备专门的证券投资实验室,即使有,也往往存在设备条件不够、网络速度跟不上等原因使得实验室不能满足教学需求。再加之能适用于高职层面学生的实践教材少之又少,导致了证券投资课程的实际操作、模拟交易等实践教学环节或流于形式、或放任自流。

1.4评价方式单一

我们目前多数高职院校的证券投资课程均采用传统的试卷考试评价方式,对于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而言,用一两张考卷就决定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情况,判断学生的学习效果,未免过于单一、简化,无法判断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更谈不上让学生将理论知识真正转化为自己的分析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2 高职《证券投资实务》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2.1编写适合高职学生使用的教材

高职层面的《证券投资实务》教学应当对实践部分给予更多的关注,把理论和实践部分有机地整合,同时可以针对项目教学法或任务教学法进行教材编排。首先,在教材理论编写方面,不仅收录国际上已成熟的证券投资理论,也可结合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特性加入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市场理论,同时融入案例解析。其次,在每部分理论之后直接插入对应的实践练习。

2.2提高教学手段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时代的多媒体技术应充分运用到教学过程中,并结合网络技术让学生能看到实时的证券市场行情,理解技术分析中的理论方法在实际投资过程中的运用,然后再辅以实践操作,让学生能够较快地掌握理论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

(一)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从《证券投资实务》课程的特性来看,单靠传统的“老师讲台上讲,学生座位上听”,“以教师为主体,以知识为本位”的教学理念与方法是达不到让学生真正学会投资的,因此应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突破传统,采用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模拟炒股等多样化的教学方法。

(二)加强实践环节

目前市场上有各类证券投资类软件,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采购,并建立证券类模拟实验室,将实践环节真正加入到教学过程中,其课时量可占到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建立一套理论与实践教学并重的教学体系。将课堂搬到实验室进行,让实践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积极倡导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的发现式、探索式学习方式。在课程结束之前,组织学生进行证券投资的模拟交易。通过模拟交易软件给每个学生分配一定金额的虚拟资金,进行模拟交易。

篇(2)

1、资格考试纳入学历教育考核的必要性

资格考试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资格考试获得的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我国《劳动法》 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学历教育考核的主要方式是考试,它是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工具。现今高等教育的指导思想是 “大众化”,而课程考核的方法还是与“精英式”培养背景下的考核方法没有太大的变化。其主要特点表现为:考核内容“重知识轻能力”,考核方式“重笔试轻实践”。这不仅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在经济发达国家,资格证书教育体系发展得较为成熟,我们比较熟悉的有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认证框架体系、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培训制度、英国的NVQ证书和GNVQ证书制度、日本的国家技能鉴定制度等。获得资格证书是学生结束学历教育,走上工作岗位的条件之一。发达国家将资格证书的获得作为学生学历教育阶段学习的入学资格之一,通过课程学分进行折算的方式将资格证书教育与学历教育的课程体系进行衔接,各级资格证书和学历的连续性不受教育系统和地域的限制。从教学内容上构建起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贯通的立交桥。

由此可见,高等教育考核方式的创新是很有必要的。挑选适当的专业,适当的科目将资格考试纳入学历教育的考核体系中来,不仅有利于增强学生课堂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掌握知识的效率,更能够为其未来就业增加重要的砝码,使其更快的融入到社会实践中去。

2 资格考试纳入证券投资学课程考核的指标构建

2.1教学模式

在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信息加工”教学模式、“个性化”教学模式和“合作”教学模式的运用。

2.1.1“信息加工”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注重知识的获得和智力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理论学习能力和概念获得能力。

2.1.2“个性化”教学模式:依据个别化教学理论和人本主义的教学思想,增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自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与学生的思想交流,发掘学生的个人潜力,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和正确的思想价值观。

2.1.3.“合作”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实践性特点,加强校企合作。首先,通过与证券公司的合作,邀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证券投资专家到课上进行讲学;其次,选派优秀的学生去证券公司参与实习;另外,还定期与社会企业合作,举办“证券投资模拟大赛”,增强学生的实战能力。

2.2教学内容

证券投资学课程是金融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为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可以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安排与理论教学同比重的实践教学环节,实践课通

表2-1 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内容详表

理论教学内容 实践教学内容

证券投资工具:包括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 大盘操作:运用所学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知识,通过实验室的模拟操作系统进行股票投资操作,撰写操作报告。

证券市场:包括证券市场的微观主体、证券市场运行、股票价格指数和证券市场法律和监管

专家讲座:聘请证券公司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使学生了解最新的股票市场信息及证券投资行业的行业特点。

资产定价理论及其发展:包括资本资产定价理论、套利定价理论、期权定价理论

证券投资的基本分析:包括宏观经济分析、产业周期分析、公司财务和价值分析

举办“证券投资模拟大赛”,通过比赛选派优秀学生进入证券公司实习

证券投资的技术分析:包括技术分析的理论和方法、技术指标

证券组合管理:包括投资组合业绩评价模型和债券组合管理理论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

过模拟操作系统进行操作,系统数据与股票市场大盘数据实时同步。为了配合学生参与资格考试,在讲授教材知识的同时,应适当加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的讲解。由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所考核的内容和知识点较多,而课上授课又受到课时和教材内容的限制,无法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全部知识点都在课上讲到。综合考察教材内容和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内容,可以将理论与实践教学的具体授课内容安排如下。

2.2.1理论教学内容介绍: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包括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和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证券投资学课程的教材内容基本涵盖了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两个科目的全部内容,只有证券市场运行和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分析师和证券投资顾问的内容未包括在证券投资学教材中,因此应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加入了这几方面知识的讲解。

2.2.2实践教学内容介绍:在实践教学中,课程组老师应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通过让学生自主进行股票操作的方式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在此基础上,联合社会企业吸纳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并举办 “大学生证券模拟大赛”。通过比赛的方式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为学生未来的就业开辟广阔的社会渠道。

2.3指标构建及考核方式

由于本课程实践性较强,学过该门课程的大部分学生都应主动参加证券从业资格的考试。因此,课程考核方式可以由原来的“平时成绩+卷面成绩”两步走,转变为 “平时成绩+卷面成绩+资格考试”三步走的模式。

针对未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同学,考核方式为“平时成绩+卷面成绩”。

其中,平时成绩占30%,包括课上出勤、课上回答问题、课后作业和实习成绩四部分;卷面成绩占70%。

针对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同学,考核方式应为“平时成绩+卷面成绩+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涵盖的科目较多,参考学生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同时不同的科目与证券投资学教材内容的匹配程度不同。因此,在将其纳入学历教育考核的过程中我们给出以下几种不同的选择:

第一,对于参考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分析两门科目,并取得合格证的学生,可以将两门课的考试成绩折抵卷面成绩,即学生无需参加校内的考试,期末成绩考核方式为“平时成绩+资格考试”。折算方式为:

总成绩=平时成绩×30%+(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成绩+证券投资分析成绩)×50%×70%

第二,对于参考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其他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并取得合格证的学生,期末成绩考核方式为“平时成绩+卷面成绩+资格考试”。折算方式为:

总成绩=平时成绩×30%+[卷面成绩×75%+max{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成绩×25%,卷面成绩×25%}]×70% 1

3、效果评价

将资格考试纳入证券投资学课程的考核有利于激发学生课堂学习的热情、鼓励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同时也有利于开拓学生的就业渠道、加强“校企合作”,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并且在实践中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注释:

注:卷面成绩占75%权重,资格考试成绩占25%权重,原因在于《证券投资学》教材中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占比约为25%,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等占比约为75%。另外,为了照顾学生参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热情,我们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部分中取卷面考试和资格考试中的最大值参与考核。

参考文献:

[1] 钟苏婷.在考试改革背景下教师应如何转变考试观念[J].现代教育科学.2011,12.

[2] 金敏力,聂磊,宋勤.面向实践能力培养的考试改革[J].中国高校科技.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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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钱厚斌.创新人才培养视界的高校课程考试改革[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09.

[5] 林静.高校考试改革的有效管理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0,11.

篇(3)

一、 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又叫不可分散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会对所有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宏观经济形势的好坏,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整,汇率的波动,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动等,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对于证券投资者来说,这种风险是无法消除的,投资者无法通过多样化的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保值。这就是系统性风险的原因所在。系统性风险的来源主要由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宏观因素造成。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策风险: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法规、举措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证券收益的损失,这在新兴股市表现得尤为突出。经济政策的变化,可以影响到公司利润、债券收益的变化;证券交易政策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到证券的价格。

2.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指证券市场行情周期性变动而引起的风险。这种行情变动不是指证券价格的日常波动和中级波动,而是指证券行情长期趋势的改变,它可分为:看涨市场或称多头市场、牛市和看跌市场或称空头市场、熊市两大类。证券行情随经济周期的循环而起伏变化。在看涨市场,随着经济回升,股票价格从低谷逐渐回升,随着交易量扩大,交易日渐活跃,股票价格持续上升,升至很高水平后,资金大量涌入并进一步推动股价上升,但成交量不能进一步放大时,股价开始盘旋并逐渐下降,标志着看涨市场的结束;看跌市场是从经济繁荣的后期开始,伴随着经济衰退,股票价格也从高点开始一直呈下跌趋势,并在达到某个低点时结束,在看涨行市中,几乎所有的股票价格都会上涨:在看跌行市中,几乎所有的股票价格都会下跌,因此,盲目的股票买卖不可取。

3.利率风险:指市场利率变动引起证券投资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利率与证券价格呈反方向变化,即利率提高,证券价格水平下跌;利率下降,证券价格水平上涨。利率主要从两个方面影响证券价格:①改变资金流向②影响公司的盈利。当市场利率提高时,会吸引一部分资金流向银行储蓄、商业票据等其他金融资产,减少对证券的需求,使证券价格下降;当市场利率下降时,一部分资金流回证券市场,增加对证券的需求,刺激证券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利率提高,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净盈利下降,派发股息减少,引起股票价格下降;利率下降,融资成本下降,净盈利和股息相应增加,股票价格上涨。

利率风险是债券的主要风险。当市场利率提高时,以往发行又尚未到期的债券利率相对偏低,此时投资者若继续持有债券,在利息上要受损失;若将债券出售,又必须在价格上作出让步,要受损失。可见,此时投资者无法回避利率变动对债券价格和收益的影响。而对普通股票来说,其股息和价格主要由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决定,而利率变动仅是影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部分因素,所以利率风险对普通股票的影响不像债券那样没有回转的余地,长期上,取决于上市公司对利率变动的化解能力。

4.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给投资者带来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物价普遍上涨,社会经济运行秩序混乱,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恶化,证券市场也难免深受其害,所以购买力风险是难以回避的。购买力风险对不同证券的影响是不相同的,最容易受到影响的是固定收益证券,如优先股、债券。而普通股股票的购买力风险相对较小,当发生通货膨胀时,由于公司产品价格上涨,股份公司的名义收益会增加,公司净盈利增加,此时股息也会增加,股票价格随之提高,普通股股东可得到较高收益,部分可减轻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一般来说,率先涨价的商品、上游商品、热销或供不应求商品的股票购买力风险较小;国家进行价格控制的公用事业,基础产业和下游商品等股票购买力风险较大。

在通货膨胀初期,企业消化生产费用上涨的能力较强,又能利用人们的货币幻觉提高产品价格,股票的购买力风险相对小些,当出现严重通货膨胀时,各种商品价格轮番上涨,社会经济秩序紊乱,企业承受能力下降,盈利和股息难以增加,股价即使上涨也很难赶上物价上涨,此时普通股票也很难抵偿购买力下降的风险了。

二、 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又称可分散风险或可回避风险,指只对某个行业或个别公司的证券产生影响的风险。

单个股票价格同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重大事件密切相关。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销售、重大投资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公司的股价走势。这种风险主要影响某一种证券,与市场的其他证券没有直接联系,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投资的方法,来抵消这种风险,若投资者持有多样化的不同证券,当某些证券价格下跌,收益减少时,另一些证券可能价格正好上升,收益增加,这样就使风险相互抵消。

非系统风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它主要受证券发行人的经营能力、盈利水平、事业稳定程度及规模大小等因素影响。债券、优先股、普通股都可能有信用风险,但程度有所不同,债券的信用风险就是债券不能到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因为债券是需要按时还本付息的要约证券,故而,信用风险是债券的主要风险。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最小,中央政府债券更是几乎没有信用风险,其他债券的信用风险依次从低到高排列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没有还本要求,普通股股息也不固定,但仍有信用风险,不仅优先股股息有缓付、少付甚至不付的可能,而且如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债务,立即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格,更不用说当公司破产时,该公司股票价格会接近于零,无信用可言。

在债券和优先股发行时,要进行信用评级,投资者回避信用风险的最好办法是参考证券信用评级的结果,信用级别高的证券信用风险小,信用级别越低,违约的可能性越大。

2.经营风险。是指公司的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变化,从而使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可能。公司的经营状况最终表现于盈利水平的变化和资产价值的变化,经营风险主要通过盈利变化产生影响,对不同证券的影响程度也不同。经营风险是普通股票的主要风险,公司盈利的变化既会影响股息收入,又会影响股票价格。当公司盈利增加时,股息增加,股票价格上涨;当公司盈利减少时,股息减少,股价下降。公司债的还本付息受法律保障,除非公司破产清理,一般情况下不受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但公司盈利的变化同样可能使公司债的价格是同向变动,因为盈利增加使公司的债务偿还更有保障,信用提高,债券价格也会相应上升。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很多,投资者在分析公司的经营风险时,既要把握宏观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又要把握不同行业、不同经营规模、不同产品特点、不同管理风格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而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利率变动风险,再筹资风险等。形成财务风险的因素有资本负债比率、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债务结构等。一般而言,公司的资本负债比率越高,债务结构越不合理,其财务风险也就越大。投资股票就是投资于公司,投资者的股息收益与通过股票价格变动获得的资本利得与公司的经营效益密切相关。所以,股票的财务风险将直接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效益。投资者在投资时应注重公司财务风险的分析。

4.道德风险。道德风险主要指上市公司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东和管理者是一种委托-关系。由于管理者和股东追求的目标不同,尤其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股东利益的损害。

三、交易过程风险

即投资者由于自己不慎或券商失责而遭致股票被盗卖、资金被冒提、保证金被挪用等风险。

对于此种风险,建议投资者注意以下有关事项,学会自我保护,尽可能降低交易过程风险。

1.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投资者买卖股票,必须通过证券公司的下属营业部进行。因此,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管理和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者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根据国家规定,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的设立要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投资者在确定其合法性后,可再依据其他客观标准来选择令自己放心投资的证券营业部。这些标准包括:①公司规模②信誉③服务质量④软硬件及配套设施⑤内部管理状况。

2.签订指定交易等有关协议。投资者选择了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作为股票交易人时,必须与其签定《证券买卖协议》和《指定交易协议》等,形成委托的合同关系,双方享有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在与该证券营业部签定协议并完成一定的登记程序后,投资者便可以通过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委托、交易、结算、查询以及其他服务。

3.认真核对交割单和对帐单。目前A股交易采用T+1交收制度,即当天买卖,次日交割。投资者应在交易日后一天在证券营业部打印交割单,以核对自己的买卖情况。如发现资金账户里的资金与实有资金存在差异,应立即向证券营业部提出进行查询核对。

4.防止股票被盗卖和资金冒提。投资者股票被盗卖和资金被冒提,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股民的相关证件和交易资料发生泄露,使违法者有机可乘;二是因为证券公司管理不严等因素,使违法者得以进行盗卖或冒提,为保障投资者的股票和资金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证券公司应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控制度,而投资者也必须在日常投资过程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项:①在证券营业部开户时要预留三证(身份证、股东卡、资金卡)复印件和签名样本;②细心保管好自己的三证和资金存取单据、股票买卖交割单等所有的原始凭证,以防不慎被人利用;③经常查询资金余额和股票托管余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损失;④注意交易密码和提款密码的保密;⑤不定期修改密码;⑥逐步采用自助委托等方式减少柜台委托。

证券投资者的两大目标在于投资收益最大化以及同时风险最小化。股市是一个复杂的投资场所,对于股市投资,许多新股民并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知识准备,对股市风险还缺乏清醒的认识,在投资方式上存在明显的认识误区,认为低价股便宜,ST就等于要重组。按照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将实施退市制度。一旦退市,几元钱的股票,退市后基本上都不到一元。其实,股价高低不是衡量风险大小的依据,低价股很多是亏损的垃圾股,风险远远大于蓝筹股。许多刚入市的股民,在ST股票的连续涨停中获利,而大盘蓝筹股却表现平平。这样的经历促使他们产生了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使得缺乏经验的新股民,更偏爱低价股,错误地认为低价股有更多上涨的机会,而忽略了其潜在的风险。垃圾股一般价位较低,容易受主力控制,升得快,跌得也快,如果资金及止损等制定不好的话,容易造成损失,甚至一些绩差公司暴露出来的问题可能仅是冰山一角。此类股票的市盈率、换手率大多远高出市场平均水平,有很强的投机性。然而缺乏实质性的投资价值作支撑,低价股终究风险很大,一旦大盘风云突变,低价股更可能出现以连续跌停方式急剧回落,中小股民根本没有出逃的机会。然而在投资过程中,由于资金量和经验的限制,新股民相当比重的投资集中于低价股和“垃圾股”,这正是当前股市的风险所在。

一般来说,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之所以沦落为垃圾股,与企业的现存情况有巨大的关系。因此依靠其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改变其垃圾股的状况,大部分须依赖外部力量进行重组才有可能。重组能给企业带来全新的变化和发展动力,对二级市场的股价会产生极大的做多效应,股价也会相应出现上涨,因此,要仔细研究该股之所以沦为垃圾股的原因。有些上市公司由于没有明确主业导致业绩下降;有些上市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业绩不佳;有些是由于背负巨额债务而拖累经营情况难以改善,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债务沉重,动辄上十亿,或者官司缠身,这样的垃圾股少碰为妙,即使有人愿意重组,往往面对如此状况也会望而却步。这样的公司往往表现机会不大,应尽量少碰。只有在该公司动了“大手术”后,才可关注。因此,对投资垃圾股应控制好风险,慎之又慎。

从长期来看,真正让投资者分享股市上涨的仍将是大盘绩优蓝筹股,市场中蓝筹股和低价题材股的涨升其性质是有区别的,因而投资策略也是需要有所不同。它从行业的发展态势入手,立足于预测相关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水平,从而选择有潜力的股票进行投资,这种投资模式不管从程序上还是内容上都是科学的、理性的,这种理念就是价值投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的日益完善,价值投资理念正日益成为主流投资理念,所谓价值投资,是指对影响证券投资的经济因素、政治因素、行业发展前景、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要素的分析为基础,以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以及发展潜力为关注重点,从而判定股票的内在投资价值的投资策略。价值投资的真谛就在于通过对股票基本面的经济分析,去估计股票的内在价值,并通过对股价和内在价值的比较去发现并投资那些市场价值低于其内在价值的潜力个股,从而以期获得超过大盘指数增长率的超额收益。进行证券投资分析有利于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减少盲目性,采用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等专业分析方法和手段,指导投资决策,从而保证了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一般来说,价值投资包括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

(一)宏观经济分析是价值投资的前提

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可以把握证券市场的总体变动趋势,判断整个证券市场的影响力度与方向,宏观经济分析以国家整体经济走势和经济政策走向为研究基础,主要研究国内生产总值、就业状况、通货膨胀、国际收支等宏观经济指标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并结合对财政、货币政策的分析,来分析和预测宏观经济走势,以此来判断大盘的走势。证券市场对国家经济政策十分敏感,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一片大好,经济高速稳定增长,这加速了蓝筹股股票业绩的提升。因此,对国家预算、税收、投资政策、利率和汇率变动的分析是价值投资模式的基础。

(二)行业分析是价值投资的基础

从证券投资分析的角度看,宏观经济分析是为了掌握证券投资的宏观环境,把握证券市场的总体趋势,但宏观经济分析并不能提供具体的投资领域和投资对象的建议。行业分析主要是针对行业现状和前景的研究,来判断行业投资价值,揭示行业投资风险,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投资依据。在进行行业分析时,比较研究法是一种较常用的分析方法。比较研究又分为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是取某一时点的状态或某一固定时段(如一年)的指标,在这个横截面上对研究对象及其比较对象进行比较分析;纵向比较是利用行业的历史数据,如:销售收入、利润、企业规模等,分析过去的增长情况,并据此预测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利用比较研究法可以直观和方便地观察行业的发展状态和比较优势。投资者通过宏观经济预测和行业经济分析,可以判断当前经济所处的阶段和未来几年内的发展趋势,这样可以进一步判断未来几年内可以有较大发展前景的行业。

(三)公司分析是价值投资的关键

公司分析以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发展潜力为研究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司财务状况分析。财务报表通常被以为是能够发现有关公司信息的工具。在信息披露规范的前提下,已公布的财务报表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预测与证券定价的重要信息来源。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不但要有良好的业绩,更要能长久保持稳定的发展,所以,把公司的行业竞争能力,经理层的管理能力,各种财务指标的综合评价等统筹起来分析,预测公司将来的盈利能力,是价值投资理念分析的重中之重。

龙头股是各行业中最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这类公司往往市场份额很大、竞争优势明显、业绩增长平稳、投资风险较小,因此容易受到机构投资者的青睐。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

篇(4)

一、学生没有系统学习证券专业知识,缺乏证券投资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

(一)家长注重孩子理财能力的发展

我国中小学教育体系以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课程为主,而没有涉及金融相关的课程,来源于《证券投资与理财》公选课程上一项调查的结果是:有91.5%的学生家长询问他们念大学的孩子是否懂得股票,且认为大学生无论就读什么专业,都应该掌握这一重要的基本理财工具,并在这一领域超越他们的父辈。另一项的调查是:95%学生家长投资股票的同时所从事的职业与证券无关,他们几乎没有在没有任何知识和学习的情况下进入市场交易,最终的结果是赔钱。

以上的调查表明国民追求财富的态度是比较积极的,但是所掌握的投资理财相关知识不够,再加上通胀高企的外部环境,自身对品质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令许多人患上了不同程度的“财富焦虑症”,大家都想让自己的财富保值与增值,与此同时,家长们也认识到:下一代人在人生的学习阶段培养理财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二)学生的证券知识水平尚处在粗浅认知的阶段

学生可能是未来的交易者,在工作一段时间后,他们就成为了家庭和社会的“顶梁柱”,亲友、家庭、个人的积蓄需要进行理财,如何管理手中的财富?这是家长和学生都迫切希望在校期间能补上所缺的一课。调查显示学生接受知识的途径主要有这几方面:一是家长们的交谈;二是高中时历史课上的金融危机“美国大萧条”、“东南亚金融危机”;三是在广播报纸和网络财经新闻。学生们所具有的知识水平特点是:证券知识是贫乏、零乱,大多数人没有股票交易的经验,可以视为不具有证券专业知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选择勤学操练。

二、学生选择自主学习提高证券投资知识和技能

在本校的公选课程中,《证券投资与理财》是最深受学生欢迎的课程,在网络开放选课10分钟后,即被选完,也有学生建议在他们的专业上增加一个证券投资的课程,或在周末课开设与证券投资相关的金融课程,即使是收费也可以接受。

这种状况与我国的经济日益强大,伴随着国民财富迅速增加有关,家庭经济状况的逐渐改善,国民享受到了财富带来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活乐趣的增加,追求金钱被看成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理智追逐财富的热情对年青的下一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投资手段的丰富,储蓄、保险、股票、基金等各种投资项目的出现,国民愿意为丰富财富知识支付学费,注重财富性格的培养,加强投资风险意识,财富是生活质量的根本保障。

三、财富效应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强烈冲击,激发学生主动学习

理财主要指一个人对财富的认知、获取和运用的能力。财富效应是指由于金融资产价格上涨,导致金融资产持有人财富的增长,进而促进消费增长,就是指人们资产越多,消费意欲越强,这一概念是C・哈伯勒提出来的。

班上有一位2009级工业材料专业同学,他的家长把家里闲置的钱交给在银行工作的亲戚,到了年底家里拿到了几倍银行利息的分红,全家人欣喜之余,赞叹这位亲戚的投资才干:通过银行投资理财获得高于银行的利息收益,主要是投资了股票和基金。成功的投资收益,打破他的家庭所有成员已经秉承了千百年来农村依赖农耕为收入来源的传统价值观,深深触动了该同学,这些事情成为他渴望在证券市场中获得成功的主要动力,信息和专业知识可以用于做股票赚钱,资金投资不同领域的收益不同,正确进行投资使财富增值等各种新的价值观影响着他,使他将更多的注意力转到证券知识的学习。

四、利用自己本专业知识在证券市场中实现自我价值,专业课与选修课相得益彰,提升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证券投资与理财》课程的学习中,学生可以掌握证券投资分析的基本方法,并能进行简单运用。每堂课必有的市场分析,每讲到一种分析方法,都用市场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如技术指标中的MACD,讲完其顶背离运用法则后,马上给出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理解MACD指标的应用法则,接下来学生自己上机,在行情软件中寻找股价顶背离的案例,提高对MACD指标的识别能力,讲完所有技术分析方法后,再给出一只股票,让学生用学过的各种技术方法对其进行分析,通过层层推进的实训,学生不仅掌握了理论知识要点,也掌握了所学理论如何在实际中运用。

在《证券投资与理财》课程的学习中,学生还可以初步掌握证券投资所需的基本能力。整个的教学过程分成几个步骤进行:一是学生需要收集分析所需的各种信息,然后依次完成宏观、行业、公司、技术分析;二是根据自己的分析成果进行短线模拟交易;三是阐述自己的分析成果和操作成果。该项实训在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完成,通过短时间的集中综合训练,学生能够提高信息的综合收集整理能力;提高信息的综合分析能力和选股能力;提高交易技巧;提高表达能力。

在证券投资实践中,要求学生选择自己熟悉了解的投资项目,充分利用自己已有的专业知识和成熟经验,这是投资投资界大师们坚持倡导的,稳定成功、安全获益的有利因素。如对于股票投资,选择自己熟悉了解的行业的上市公司、运用自己便于掌握的方法来决定操作手段,提高成功获利的几率。通过这样综合训练,学生体会到:自己变得更加专注本专业的学习了,以及追求专业知识的精益求精,特别是对于枯燥工科专业课的学有裨益。

在投资股票的同时,可以不断认识自己投资的股票所在行业发展趋势,不断的了解国内外各种因素对这些行业的影响,开扩了眼界,知识更丰富,在证券市场中实现自我的价值。

五、结论

通过对我校高职学生证券投资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调查研究,我们看到了《证券投资与理财》课程有效地帮助了各专业学生普及金融知识,提高了学生的理财能力,拓宽学生专业实践、实习内容,使他们专业知识领域与金融知识领域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宏观经济分析能力,对国内外经济分析能力,信息意识与信息处理能力,沟通意识与交流交际能力等。这是我们从事职业教育的工作者探索职业教育向职业培训转型的道路之一,希望能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进一步证明了职业教育不是简单的技能和“窄基础”知识的灌输方式,应该转向“综合技能”与“宽基础”的职业教育模式发展,才能使学生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复杂形势。

参考文献:

篇(5)

2012年8月召开的内蒙古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指出,降低融资成本和投资成本是缓解当前经济下行危险的主要措施。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助于实现高新技术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降低融资成本。对投资者进行保护是知识产权证券化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然而2011年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水平比2010年平均下降4.3%,全国会计信息指数的平均水平为55.10,其中纳入计算基数的内蒙古上市公司只有15家,占全国的0.78%,平均值为51.55,与全国平均水平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借助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情境来研究区域性的基于财务与会计信息披露的投资者保护问题,不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具有前瞻性。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投资者保护问题

(一)国内现有研究成果简要回顾

国内对投资者保护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北京工商大学张宏亮博士所在的研究团队(吸收了南开大学研究团队的部分研究工作)在投资者保护评价方面作出过贡献,曾经过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他们对投资者尤其是股权投资进行了普适意义上的研究,但并未专门关注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投资保护问题。而一方面社会财富的形态正从实物资产更多地表现为无形资产;另一方面无形资产自身也具有较为特殊的价值规律,对投资者的保护显得更为重要。

国内缺乏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对投资者进行保护的直接研究成果。宋红波(2011)认为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时,应立足制度设计、信息披露、政府监管和法制建设等方面对投资者进行保护。该研究成果虽然关注了信息披露问题,但并未将该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知识产权证券化只是知识产权融资的一种方式,如果将研究环境放宽至知识产权融资领域,相关的研究就更加深入。天津财经大学苑泽明教授所在的研究团队在这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已经发表了9篇有显示度的相关重要研究成果。该团队抓住了知识产权融资问题的核心即知识产权价值,再结合具体的融资方式去研究如何发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价值,然后研究基于融资目的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而考虑如何利用信息披露去解决投资者保护问题,如融资风险、信用等具体问题。笔者作为该研究团队的主要成员,将延续这条研究主线,研究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规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基本流程回顾

1.知识产权相关收益权的转让

知识产权人将知识产权未来特定期间的许可使用收费权转让给特设机构(即SPV),用于资产证券化(ABS)运作。

2.信用评级、增级与确认

SPV在实施ABS之前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评估结果采用保险、信用担保、抵押等信用增级措施,提高ABS的信用级别以达到知识产权人的融资要求。SPV再次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以确认达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信用要求。

3.证券发行与托管

SPV实施ABS,吸引投资者,用发行收入弥补向知识产权人支付的购买未来许可使用收费权的成本并获取收益。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最终现金流入来自于知识产权许可费收入,该收入由托管人负责管理,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并支付中介机构等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三)基于流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投资者保护

从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流程来看,投资者对知识产权的信用“包装”、证券化后的资产收入及其分配等方面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出台规则加以保护。

1.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的目标是要建构一个能稳健处置风险的知识产权资产池,该资产能在未来产生稳健的现金流。因此通过度量风险来选择优质知识产权资产,并运用资产组合进行风险分散或对冲,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措施。

2.风险处置

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主要风险源自SPV的破产风险,因此风险隔离是必要的风险处置措施,能够把破产风险与投资者原始资产风险、知识产权人的资产风险隔离开来,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3.信用管理

知识产权资产具有高度专用性特征,而普通投资者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必须借助具有一定公信力、经市场准入等强制约束的中介机构,通过信用评估和增级手段来强化ABS的信用,达到对投资者进行保护的目的。

4.监管

通过强制信息披露、政府监管和制度建设等手段,加强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监管,实现对投资者的有效保护。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与财务、会计信息披露

(一)知识产权自身信息的披露

知识产权不仅是制度化的产物,而且在经济特性上表现为高度的资产专用性。因此,必须对知识产权自身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才能够使投资者拥有足够的信息来帮助他们进行决策。这些信息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属、类型、所处地区、专用性特征(独立性、用途、可替代性等)、剩余保护期限、技术的先进性、应用程度、独立性、所处技术链阶段、评估金额等等。

(二)知识产权会计信息的披露

通常,知识产权在会计上可确认为无形资产。当前我国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披露不足,不能满足各类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针对知识产权,这些信息应包括:知识产权的成本信息、知识产权类型、知识产权运营信息、知识产权相关的现金流量信息、知识产权的动态价值信息(如贬值、摊销等)、知识产权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披露方式、知识产权风险信息等等。

(三)知识产权融资信息的披露

包含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内,基于融资目的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至少应包括如下信息:资本增量、融资方式、担保或保证能力、信誉、信用等级、信用评估公信力、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融资政策、政治联系、抵押歧视情况、估价操纵情况、估价风险情况,以及企业的资金政策、资本结构、融资习惯,中介服务机构情况,国家宏观政策情况,等等。

三、基于投资者保护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财务与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构建

(一)强制信息披露

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的会计信息强制披露要求主要源自无形资产准则。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不难发现,源自会计准则的强制信息披露是基本的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不能够完全满足前述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保护投资者的要求,需要通过其他的信息披露方式来进行补充,尤其是利益相关者更为关注的与知识产权融资有关的财务信息。

(二)自愿信息披露

为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投资者保护,保障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顺利实施,自愿信息披露是知识产权人、SPV和相关中介机构提高融资效率的重要手段。与会计信息相比,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的自愿信息披露对财务信息更有价值,主要应包括:

1.SPV相关的信息

SPV的破产风险将决定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成败,因此虽然会计准则中没有强制性的规定,SPV也应该披露其自身的财务信息。(1)组织结构方面的信息,例如公司章程、股东结构、控制权与关联方信息、发行证券资质、注册资本、组织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等反映机构特征方面的信息。(2)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如资产状况、负债状况、财务状况、历史发行证券情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等能真实体现发行人实力与信用的信息。(3)投资与利益分配等相关信息。

2.知识产权信息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过程是围绕知识产权资产来进行的,包括知识产权资产的选择、组合、包装、评信、证券化、许可等行为。因此,虽然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详细披露知识产权信息,但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应该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活动中的各相关主体披露知识产权相关信息,主要包括:(1)知识产权类型;(2)核心知识产权;(3)知识产权权属;(4)知识产权剩余保护期限;(5)知识产权的先进性;(6)知识产权的固有风险;(7)知识产权的诉讼风险;(8)知识产权的质量特征;(9)知识产权的授权方式;(10)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指数。

3.交易信息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以知识产权及其组合的市场需求为前提的,因此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相关的交易信息也有助于投资者的判断。例如知识产权面临的交易限制、知识产权市场供需状况、知识产权可转让性、知识产权可替代性、知识产权的独特性、知识产权的维护成本、知识产权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状况、知识产权潜在需求者的状况等等。

4.融资信息

知识产权融资风险相关信息的披露,如知识产权的技术风险、法律风险、评估风险等,前已述及。

(三)证券信息监管

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我国属于政府主导下的证券市场的投融资活动,中国证监会应对其加强监管,利用行政手段解决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主要思路是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各市场参与主体进行规范,通过审批和处罚等手段,提高强制会计信息披露甚至融资等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从根本上改变投资者在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信息劣势地位,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

(四)风险管理法制

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通过财务与会计信息披露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不管是财务与会计监管还是证券监管,最终都依靠相关法制的完善和执行。一是对知识产权证券化参与主体的规范。对参与SPV的机构进行审查,建立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财务状况的审批标准,并要求其向潜在的投资者公开披露财务与会计信息。对信用评级机构实施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其公信力。对知识产权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资格审查制度,确保其专业胜任能力。二是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的规范。核心问题是建立风险隔离制度,使SPV的财务风险不会漫延至知识产权人和投资者。三是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风险的救济。在融资失败或SPV违约时,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来分散风险并对投资者进行救济,目前我国正在研究建立的是知识产权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1] 张宏亮.2011中国上市公司会计投资者保护状况报告[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2(2).

[2] 牛,张宏亮.会计投资者保护:评价体系及其指数检验[J].会计之友,2012(21).

[3] 宋红波.论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投资者保护[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

篇(6)

JEL分类号:G28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7-0084-05

一、美国证券私募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内容及特色

美国对证券私募发行的规定,源于1933年《证券法》第4(2)条:“(本法第5条不适用于)不涉及公开发行之发行人的交易(transactions by an issuer not in-volving any public offenng)”。然该条本身较为粗糙,既未对“不涉及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予以界定,也未正面涉及投资者的资格要求问题。实践中,该问题的具体规范主要是通过联邦各级法院的判例、SEC的规章、美国律师协会的报告等多方的归纳与解释中逐步形成的。

(一)联邦法院对证券私募合格投资者的判例解释

首先,对于何谓“不涉及公开发行”即私募的内涵,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53年审理SEC V.RalstonPurina Co案中就开宗明义地指出,“《证券法》的意图是通过促进信息充分披露保护投资者,使其能够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解释私募发行豁免自然不应离开这一立法意图。亦即豁免适用与否就应取决于所涉及的某类特定人是否需要《证券法》的保护。而针对那些有证据表明能够实施自我保护(fend forthemselves)的人进行要约发行,属于‘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可见,美联邦最高法院在界定私募的同时已经蕴含着对私募投资者理应有高于一般投资者资格的认识。

其次,在私募投资者人数标准上,美国法院的立场则经历了一个由松到紧的变化过程。如针对1935年SEC法律总监在SEC的一份通告中所提出的“在通常情况下,向不超过大约25人发出要约并不是向很多人发出要约,一般来说不涉及公开发行”的立场,联邦最高法院在1953年的SEC v.Ralston Purina co案中就认为采用“人数标准”在《证券法》上缺乏根据,即“《证券法》本身似乎没有以人多人少来决定‘公开发行’的适用与否”。“人数标准”也曾因此一度被淡化。然而,规则在实践中的变化却是渐进的。在1954年《证券法》被修正中,众议院委员会在其提交的报告中也肯定了SEC的25人标准。此后,越来越多的法院在司法裁判中也倾向于考虑“人数标准”。如在1966年的Hirtenstein v.Tenney案中,纽约南区的法院认为“虽然最高法院在Ralston案中淡化了私募发行对象的人数标准,但这只是表明人数并非是决定私募的关键要素,并没有因之说其可被随意舍弃。人数与私募发行显然是密切相关的。”进一步地,在1967年的Strahan v.Pedroni案中,联邦第五巡回法院认为,“私募投资者需要保护是普遍的判断标准。这是人们看到《证券法》第4(2)条后正常推理可以想到的。而根据此标准,私募受要约人数多少明显是有关系的。因为完全不受人数限制的私募是不太现实的”。进入上世纪70年代后,联邦最高法院也一改最初对私募发行不予人数限制要求的宽松立场,其在1975年的United Housing Foundation,Inc.v.Forman案中最终认可了“人数标准”可成为考量私募发行得以豁免的要素之一。

再次,在关于私募投资者类型上,美国法院主要有两点解释:其一,将私募投资者细分为受要约人和最终购买者。如在1971年的Hill York Corp.v。American International Franchises,Inc.案中,13个购买者各自支付5000美元购买被告发行的股票。且这些购买者全都是“经验老到的生意人或律师,只需一个电话就可以获取其希望了解的有关发行人的任何情况”。在这种情形下,联邦第五巡回法院仍然判决被告没有尽到其举证责任,不能享受私募发行豁免,因为“对购买者的考察不能替代对受要约人的考察”。也就是说,在法院看来,即使最终购买者具有获取投资信息的能力,但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受要约人具备此能力。因为受要约人和最终购买者很可能是不一样的。这表明,法院更加注重在受要约人层面控制风险,对私募发行进行严格限制。其二,在何种对象可成为私募受要约人上,法院关注的重点有:(1)对象的经济能力、是否有相应的商业、金融知识。比如,在1971年的lively v.Hirschfeld案中,联邦第十巡回法院就认为,“只有当全部受要约人都具有相当丰富的商业经验,并且处在一个能够时常获取公司信息位置时,私募发行方可享受豁免”。(2)对象与发行人是否有某种关系,诸如高级雇员、亲属、朋友等。在1972年的SEC v.Continental Tobacco Co.案中,第五巡回法院否认了被告私募发行的主张,原因在于“被告提供的证据没有显示每一受要约人与被告之间存在某种关系以使受要约人获得注册所应披露的信息。所以这些受要约人包括牙医、内科医生、商人与家庭主妇等,除了购买股票成为股东外,并没有机会自行查看被告的记录或验证其提供信息,有的甚至连被告人员都没有看到”。特别地,在1977年审理Doran v.Petroleum Management Co.案中,第五巡回法院总结了该院在判断“私募发行”时经常考量的三个因素,包括:(1)受要约人的人数;(2)受要约人与发行人的关系;(3)受要约人的成熟程度。当时的主审法官古登伯格(Goldberg)非常强调后两个因素应被予以重视,因为它们是确保受要约人能否获取必要信息的关键,也是践行《证券法》保护私募投资者的关键所在。

(二)SEC对证券私募合格投资者的解释

SEC自1933年《证券法》第4(2)条颁布后,曾在不同场合多次以通告形式表明自己的立场。这些通告中比较重要的除了前述提及的1935年的通告外,还包括1962年11月SEC针对Ralston Purina Co案的通告。在该通告中,SEC对联邦最高法院的观点表示了认同,认为私募受要约人不在于多少。关键在于他们是否和发行人有必要的联系,是否了解发行人的情况。与不受限制,没有关联的潜在受要约人谈判或劝诱其购买,是与第4(2)条相违背的,尽管最终实际上只有少许成熟的购买者购买。随后,经过10年的酝酿及反复提议后,SEC于1974年6月10日颁布了规则146(Rule 146),首次以规章的形式为第4(2)条豁免适用提供了一个更加确定的预期。规则146不仅要求私募投资者即受要约人有必要的金融、商业知识和经验及承担投资风险的经济能力,还要求受要约人之代表人也有必要的金融、商业知识和经验,能提供投资决策意见,同时将投资者的人数上限提高到35人之内。“由于规则146忽略了那些因信息和能力问题而无法“保护自己”的投资者的存在,1982年SEC在承继规则146的基础上又出台了D条例。

较之于规则146,D条例在私募投资者的分类规制上,无疑显得更为务实与精细。第一,在投资者类型方面,D条例既吸纳了上述联邦第五巡回法院在American International Franehises,Inc,案中的做法,将其划分为“受要约人”和“最终购买者”,但又有所创新,将规范的重点从以往“受要约人的资格”转移到了“最终购买者的资格”上。即要求发行人在销售前必须合理地确信:不仅受要约人,而且每一个最终的购买者都具备应有的商务知识和经验,以使其能够评估投资所蕴涵的价值和风险。第二,根据最终购买者的实际情况,D条例又进一步将其区分为“获许投资者”与“非获许投资者”。其中,“获许投资者”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投资者;“非获许投资者”就是属于规则146以往所忽略的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自然人投资者。对这部分人,发行人必须在要约发行过程中、证券销售前向其进行信息披露和提供合理时间使之有机会确认信息合理性。第三,在人数限制方面,D条例不仅在保留原有35人上限的基础上增加了“发行人合理地相信其购买者不超过35人”的规定,还列举了不被计入该35人之列的四种例外情形,包括:(1)与购买者有共同住所的任何亲属;(2)对购买者拥有50%以上的信托财产或不动产;(3)对购买者拥有50%以上的公司或其他组织;(4)任何“获许投资者”。第四,与规则146不同,D条例非常强调投资者经济实力的真实性。第五,与规则146相仿,D条例不仅保留规则146的“购买代表人”制度,要求购买代表人具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而且还强调他也应与发行人保持应有的关系。

(三)美国律师协会对证券私募合格投资者的报告解释

美国律师协会(Assoeiation Bar of American,ABA)在1975年提出了一份报告,就《证券法》第4(2)条表明自己立场。在该报告中,ABA表明一个合格的证券私募投资者必须具备的3个条件:(1)“成熟”(sophistication),即有经验,能够理解投资风险;(2)“富有”(wealth),即有能力承担投资失败的损失;(3)“关系”frelationship),即要求与发行人有某种基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雇佣关系或之前存在的业务关系等。

如果说ABA报告对私募投资者三个资格的直接界定与法院、SEC的解释并无不同,那么其强调从发行人视角间接解释私募投资者资格的提议则是独树一帜的。比如,在考量投资者是否具备“成熟”资格上,ABA认为除了对象本身因素外,还与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密切相关。亦即发行人信息披露越细致、越精心,则受要约人越有可能被认为能够理解风险,更具“成熟”之资格。又如,为保证投资者资格被良好地界定与执行。ABA报告还建议如果因为发行人的原因导致私募发行中受要约人中有一位或几位不具备上述“资格”,则该发行人无权享受豁免,应返还出资。这种解释思路避免私募发行人对投资者“资格”的审查流于形式。不可谓不别出心裁。

综上比较,在私募适格投资者的判定上,美国法院和SEC都从投资者本身的角度设置正面的门槛条件,这是法院作为中立裁判者和SEC作为市场监管者的角色使然。而ABA报告则倾向于从发行人角度来间接对投资者作出限制,这与其作为律师利益的代表机构。试图帮助律师们拓展在私募发行领域诉讼业务的动机有关。然而,不管是直接从投资者本身抑或是间接从发行人角度,法院、SEC与ABA三个机构对私募合格投资者的认识都较为统一:既有整体上的人数限制要求,又有个体经济实力、商务知识、判断能力及是否与发行人存有关系等方面的微观审慎要求。此外,美国法律的一大特色是特别注意投资者中的“受要约人”和“最终购买者”及“获许投资者”与“非获许投资者”的区分,从而在甄别投资者身份与确保投资者信息知晓方面对私募发行人提出相应的义务要求。

二、我国证券私募合格投资者的制度规范及问题揭示

第一,从狭义法律层面来看,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该条规定虽然赋予了“非公开发行”即私募的合法地位,为我国商事组织进行私募发行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因其没有正面对“非公开发行”加以界定,很容易让人据此推导出“只要向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的发行”就是私募发行的结论,从而忽略了投资者的经济实力、信息获取能力和风险判断能力等方面要求,这无疑会扩大“非公开发行”的范围。并且,对于何谓“特定对象”、何谓“公开劝诱”或“变相公开”等,该条款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明。这显然会造成私募在便利筹资与保护投资者利益之间出现严重失衡。由此可知,尽管新的《证券法》有条件承认了私募发行,但恰恰因其缺乏该条件的具体规定,致其难以在防范私募投资风险与保护投资者上有所作为。

第二,从规章层次上来看,我国当前恪守的是分业监管模式,在各监管机构的监管经验、监管目的与监管手段不同的情形下,各监管机构对自己领域内被监管对象进行私募发行的风险认知并不一致,结果使得各机构颁发的部门规章在对一些私募产品发行的描述和投资者的条件要求差异甚大。表1对这些规章中涉及私募投资者条件的要求做了归纳与比较。从中不难发现:在投资者人数方面,只有2011年证监会颁发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明确要求不得超过200人外,其余部门规章均无此限制。而在经济实力方面,虽然各规章都无不例外根据产品属性设置最低投资额度,但除了银监会2007年和2011年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有专门要求提供相关财产或收入证明外,其余的均无这一实质性要求。至于投资者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商务知识、投资经验或风险判断能力等要求,也只有前述《信托公司集合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与《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两部规章有简单提及,其余的则付诸阙如。无疑,这种重经济实力而轻风险判断能力的监管要求缺乏对投资者成熟性的考量,显然不足以从本质上将私募投资者与公募投资者区别开来,未能很好体现私募注册豁免的初衷。

总之,就目前而言,我国私募发行的监管规章的确较为零散混乱,不仅未能在《证券法》的统帅下各司其职、形成相互协作的有机制度框架,而且很多规定相互柢牾,在标准上畸轻畸重。这种各自为政、互不买账的监管安排容易引发不同市场之间过度的次级竞争与监管套利等问题,久而久之还会酿成私募发行中的跨市场风险,给投资者带来损害。

三、完善我国证券私募合格投资者制度的若干思考

针对上述我国私募监管的现状及实践操作中可能暴露出的问题,借鉴美国近百年来的成熟监管经验,笔者提出了如下几点思考与对策,以期在今后能更好地推进我国私募合格投资者制度的施行:

首先,要严格限制投资者的人数。避免私募发行人在操作中出现要么对此弃之不顾,要么不明就里、过分谨慎小心的两难局面。既然我国《证券法》已间接规定“非公开发行”不应超过200人,则我国就应以此整合上述各私募发行规章,明令要求各私募产品发售时严格遵循这一上限标准。当然,基于不同金融机构提供的私募产品的种类与特质各不相同,各监管机关亦可从控制风险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出发,根据自己所负责的监管对象的实情,对投资者的人数范围再作更为灵活与特别的限制。然不管作如何的限制。为保证法律上下位阶的完整性,笔者认为都不能突破《证券法》所确立的上限标准,否则就应视为公募发行,不能享受注册豁免。

其次,要确保投资者经济实力的货真价实。虽然我国上述各规章对投资者经济实力均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是,像我国这样仅停留在最低认购份额的要求而没有外加相应的收人证明远远不够。因为一些不具备真实经济实力的投资者很容易通过借贷或谎报财产等方式来规避这种准入规定,而发行人出于营销动机也往往怠于这方面的核实,以致于现实中经常出现私募基金在证券公司门口散发传单专门招徕退休老年人的情形。为遏制这种不规范的发售行为,我国应仿效美国做法,在最低投资额度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两项规定:一是要求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时提供法律要求的个人净资产或年度收入的有效证明;二是要求发行人应对投资者经济实力加以核实。唯其如此,才能标本兼治,从源头上甄别出真正有经济实力的投资者,避免发行人在发售时的随意性。

篇(7)

投资人的理性程度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风险大小有着重要的关系,我国是很有代表性的新兴市场,投资人的理性投资意识、投资方法都还尚未普遍形成,为何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如何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也还没有形成普遍的正确认识,因而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赎回风险问题尤其值得注意。

一、双向选择困难――赎回风险的来源

1.信息泛滥导致投资人在证券投资基金选择上的“理性漠视”。信息是投资者选择的依据,包括宏观环境信息及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微观信息。由于现代信息社会的特点,信息来源极其多样,信息的易得性是伴随着信息量的爆炸性增长而增长的,信息获取成本的降低同时意味着信息筛选成本的增加,这种成本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时间与精力上的消耗,而基金诞生本身就是要克服普通投资者投资时所遇到的这种问题,因而也是基金产品本身受欢迎与否的一大重要因素,然而在众多基金中筛选出适合自己的基金同在股票市场上选择股票一样耗费时间和精力时,基金产品本身(作为众多投资工具的一种)的优势已经打折扣了;另一方面,信息量和易得性的增加导致的另一个问题是信息价值问题,肤浅的评论、脱离实际的空谈甚至根本错误的观点充斥整个舆论界的时候尤其需要投资人自己独立的判断,而独立的判断则需要广泛的专业知识、需要花时间的研究和从性格角度上的独立意识,而这恰巧是现阶段普通投资人所欠缺的,也正是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另一个价值,然而由于信息甄别的困难这一价值也难以发挥。所以普通投资者会基于一种“理性漠视”(rational ignorance)理所当然的认为他所掌握的现有信息并不是全部信息,基于现有信息的资产配置决策(将自己的多少资产以银行储蓄形式存在、多少资产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并不是最优决策,而基于尚未掌握的信息所做出的决策很有可能与现有决策相冲突,因而从根本上否定处理信息并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来挑选合适自己投资风格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一资产配置决策的有效性和必要性。而证券投资基金的存在本身是基于现资组合理论的,现资组合理论则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投资者本身是理性的,作为理性的投资者理应根据自己的投资风格和外界信息判断自己投资于何种证券投资基金。探讨至此便出现了一个操作层面的矛盾――作为普通投资人无法找到自己合适的证券投资基金而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同样也没有办法锁定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体。下面的论述将更深入的探讨这个问题。

2.由于“逆向选择”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很难摆脱营销和目标客户选择上的被动地位。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一个问题,是指交易一方如果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同时会使另一方受损),则该方倾向于签订协议以进行交易。逆向选择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业的一大威胁。那么,逆向选择问题是怎样在证券投资基金营销中体现的呢?如果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为了“冲规模”进行主动营销,通过营销人员的努力,将会有更多的投资人投资于该基金,基金规模在推广运动结束后将会有提升,但是从投资人结构来看,通过促销方法获得的新投资人往往不是基金经理所理想的具有专业知识和良好投资理念的人,因为这类人往往主动寻找自己合适的投资渠道,也就是说,是他们选择基金,而不是基金选择他们。相反,促销所吸引的往往都是缺乏专业知识和投资理念并且易被广告所吸引的那一类。也就是说基金促销活动在需求传递效果上对这类投资者最为显著,基金的主动营销最先吸引的也就是该类投资人,在缺乏固定投资理念支持下这类投资人在意识到也许这只证券投资基金并不适合自己的时候便会撤退出场。而证券投资基金往往在逆向选择上无法提供有效的规避机制,因此处于被动地位,任何主动的营销手段都会招致逆向选择问题而其伤害又是裸的。由于很难采取主动营销,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在选择自己所中意的目标投资者时也会处于被动地位,想要使自己的投资人群体都符合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要求很困难。

综上所述,由于多种不利因素的存在将导致普通投资者与证券投资基金经理间双向选择的困难,进而增加了基金的赎回风险。这一问题虽然很难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自身机制设计上有效解决,但是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来说,该问题实际上是目标市场确定和营销过程控制问题,在基于正确的营销理念运用正确的营销原理和具体方法,双向选择困难的问题还是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的。

二、基于精准营销理念实现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定运行

(一)精准营销理念概述

精准营销(Precision Marketing)是建立在精准定位的基础上,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建立非传统的客户沟通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可度量的低成本扩张。这个含义具体来说有三个层面来构成:第一,明确的营销思想,确定相对稳定的营销战略,包括营销对象等;第二,精准营销要求将营销管理的各个要素转化为可以量化的参数以作为实现精准的手段;第三,精准营销依靠已量化的要素及相互间内在关系进行营销决策。精准营销在理念层面上最核心的部分就是“量化”――传统营销手段一大弱点在于市场定位的分析和应用手段只能是“定性”的,精准营销就是要依托数据挖掘技术、数据库管理等手段将营销因素量化以求实现可以精准度量精准控制。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精准营销手段

1.投资者效用评分模型。在营销战略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可以对证券投资基金精准营销方法进行研究――确定变量并构造关系。要考察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的稳定性状况,我们所要关心的是投资者什么时候会做出买入决策、什么时候会跨越赎回费障碍做出退出决策,在实际中促使投资人做出以上两种决定的因素很多,因此需要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进行适度的抽象,在这里使用许多金融理论者及CFA所广泛应用的一种投资者效用评分模型。首先应做以下假设:(1)投资人自身财务状况稳定。(2)投资人理性程度不变。(3)风险状况相同的证券投资基金所带来的投资回报相同。现引入投资者效用评分模型:

其中U为投资者效用,E(R)为某项投资的收益期望值, 为一约定俗成的系数,A为投资者风险厌恶系数,为该项投资工具的风险衡量参数,即其收益的方差。

2.R指数的构造。首先给投资者风险厌恶系数A设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在此引入经济学中常用于衡量消费者(此处即为投资人)效用水平的序数效用法。序数效用理论认为,因为“效用”是主观的,很难赋予一个具体的值,然而在实际的消费者行为分析中,并不要求衡量具体的效用是多少,而只是要求消费者能依据自己的偏好给不同的商品组合的效用排列出一个顺序即可。现在回到消费者效用评分模型中,为了分析投资人什么时候会做出退出决策――我们可以将根据模型求出的投资人效用U进行排序并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使投资人选择继续持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效用水平集合、第二类是使投资人选择“用脚投票”的效用水平集合,U=0为投资人决策临界点。当U=0时,正的预期收益刚好被负的风险值与风险厌恶系数的乘积所抵消,投资人将认为没有必要作出任何决策。因此,可见,维持投资者持有证券投资基金意愿所必需的最低收益数值上等于 Aσ2,在基金经理的角度设想在何种期望收益之下将导致“相当规模”的投资人“用脚投票”而导致巨额赎回,作为基金经理,利用分析人员和自己的经验确定一个底线收益σ2,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目标投资人的最低要求回报,投资组合的方差为 ,所要求的标准风险厌恶系数为A。令U=0,则E(r)1= Aσ2,A= ,然而此时的A值往往不是整数,为了便于考量,将A乘以固定乘数IER而整数化以得出标准风险厌恶系数Astd:

这样就得到了一个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所需要的精确的风险厌恶系数,可以Astd为中心左减右加若干整数来描述所有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风险厌恶程度,上面将Astd定为2,那么可以将所有投资人的风险厌恶程度分为3级,并赋予相应的风险厌恶系数:A1=2、A2=4、A3=6,A1表示最为激进的投资者、A3表示最为保守的投资者。相应的,我们就可以得出每种类型的投资人的投资人决策临界点,即求出U=0时每类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当已实现收益低于某个级别的预期收益时,该级别及风险厌恶系数大于该级别风险厌恶系数的投资者便会选择撤场。

设期末已实现收益为R。当R Aσ2时,投资者继续持有该证券投资基金,当R< Aσ2时,投资者将抛售,最终的衡量标准是期末已实现收益R,它将决定下一期投资者是否继续持有该投资组合。可以把它看成是衡量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稳定性的一个参数。σ2是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所确定的投资组合的特征值,是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在制定投资战略后确定投资组合中已经确定下来的。风险厌恶系数A是投资人所特有的变量,A越大,证明投资者越讨厌风险,相对而言对预期收益的要求也越高。为了简化分析过程,我们以上的投资者分级为三级(实际操作中当然分级越细越好):极端厌恶风险者,A=6;温和风险厌恶者,A=4;风险忽略者,A=2。那么,当U=0时:极端厌恶风险者的预期回报Er1=3σ2,温和厌恶风险者的预期回报Er2=2σ2,风险忽略者的预期回报Er3=σ2,这时,我们假设期末实现收益为R,当R3σ2时,证明投资组合的业绩不错,三类投资者都没有理由撤出;当2σ2R3σ2时,极端厌恶风险者认为相对于其承受的风险而言,真实回报R太小以至于效用为负,该类投资者会果断撤出,另外两类投资者仍将选择继续持有。

设极端厌恶风险者所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为n,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规模为N。那么将会有 的投资人撤出。可见,证券投资基金基于风险厌恶程度的投资者结构将会对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稳定与否产生重要影响,上例中,如果极端风险厌恶者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数超过10%,即会构成巨额赎回,将面临从监管到舆论到基金投资管理的重大压力。更一般的,利用风险厌恶系数A将投资者分为s级,即风险厌恶系数A∈[1,s],各级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为n1,n2,…ni,…ns;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为N,令期末实现收益R= iσ2(i ∈[1,s])、赎回比率为D,那么D= ×100%,当D≥10%时,证券投资基金将被巨额赎回。但是当D被确定下来的时候赎回就已经发生了,我们所要关心的是在实际赎回发生之前我们是否能够进行有效的预测,为了能在证券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就及时发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人风险厌恶结构所存在的风险,我们可以将风险厌恶等级在Astd以上的投资人所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数(n)与基金份额总规模(N)进行对比并指数化,得出正常情况下投资人集体中会有多少人可能会对在一定风险下所产生的收益不满而产生赎回风险,即,取风险指数R,则R= ×100,这样,就有了一个在证券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就可以实时衡量衡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风险的观测指标。

3.对风险厌恶系数A的进一步讨论。因为风险厌恶系数A是每个投资者所特有的值,受很多因素影响,但是从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的角度出发,A值是综合投资者本身各种因素的结果,更关心每个投资者A值具体是多少,而无需分析A值背后的构成因素。A值的获得,需要从营销的过程管理中解决――设计一套问卷,通过投资者的反馈来建立基于风险厌恶程度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特征数据库。在市场营销过程管理上,根据问卷中投资者所获分数来划分不同的风险厌恶等级并赋予相应的风险厌恶系数A,得分越低,A值越高。这样就可以让投资人的风险厌恶系数与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所设定的Astd相联系,并以Astd为基准向左右两端确定一个风险厌恶范围。然而,完全理性的投资者是不存在的,要想通过一次测试便可获知投资者自身都不是很明确的风险厌恶程度值是不现实的,所以,客户经理们在日常工作中在精准营销理念指导之下的一大任务就是在与投资人沟通的过程中去发现投资人真实风险厌恶程度与数据库中的偏差并随时调整。在确定所有投资人A值之后,R指数便可以应用来实时指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结构稳定状况了。

利用R指数指示投资人结构,利用市场营销过程管理控制证券投资基金运行风险:一方面努力维护与目标投资人的客户关系,另一方面同时积极对非目标投资人进行投资人教育,将其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头寸维持在合理水平上。同时,值得再次强调的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营销远不只是把证券投资基金推销给投资人这一简单工作,而是牵扯到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稳定和持续盈利的一项意义重大而且运作复杂的系统性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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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滋维・博迪.投资学[M].陈收,杨艳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106

篇(8)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日益壮大,成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最具代表性的资本市场,它在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改革中国金融体系、完善市场经济结构、企业融资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证券行业是一个政策性强、变化很快的行业,它与国家的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经济政策息息相关,这种多变性使证券投资专业教学开展存在一些困难。

目前,湖南省开设证券与管理专业的高校有20多所,其中,本科院校有8所,其开设的与证券投资相关的专业或方向一般都含在金融学或者金融管理实务等专业中,所开的课程重理论、厚基础,相对宽泛,缺乏针对性;而且,本科院校金融专业的毕业生的就业预期相对较高,而证券经纪的工作压力大,部分毕业生不愿意从事证券经纪与金融销售等证券市场一线工作岗位。在高职院校中,开设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的有7所,开设与之相关的专业(比如金融管理实务、金融与保险、投资与理财等)的有8所。以上高职高专院校的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及金融管理实务等专业的招收的学生人数一般为每年80―100人,以此测算,湖南省金融证券行业的人才供给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与行业需要。由此看来,大批经过专业训练的高素质应用型证券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服务湖南省地方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对湖南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投资咨询公司进行了一次系统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对市场前景的预测、专业人才需求状况、专业人才素质要求。调研结果显示。

1.大多数证券等金融机构对中国的资本市场是看好的,有75%左右的金融机构对资本市场前景持乐观态度,只有10%左右的机构表示悲观。由此可以看出,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前景是看好的。

2.这些金融机构最缺乏的是经纪性人才,占到所缺人才的75%以上,同时,在这些人当中,非证券投资专业的人士占大多数,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证券经纪人很少。因此,可以通过对在校学生的经纪业务能力的培训,搭建证券投资专业学生未来的就业平台,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办学的比较优势,达到双赢效果。

3.大部分实习单位认为,如果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表现优秀,就会考虑直接聘用。我们可以利用实习机会为学生创造就业的机会。

根据以上调研结果,湖南省高职院校应从课程体系的设置、实践教学的安排、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尽量融入行业企业因素,体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特点。具体建议如下。

1.设置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课程体系

随着证券市场发展的日益规范化,证券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这是一个就业门槛问题。根据证券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高职证券投资专业应以行业企业的要求为基础,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把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等资格认证考试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建立“课证结合”课程体系与教学体系。在课程考核上,可尝试引入一些新的考核方式,比如“以证代考”,进而实现证书考试与专业学习良性互动,即以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促进专业学习,通过专业学习促进证券从业资格通过率的提高。

2.构建适合专业特点的实践教学体系

通过调查与分析,我们发现,湖南的证券企业人士认为目前大部分金融证券专业的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差,对金融市场缺乏必要的了解,不清楚金融业务开展的流程,特别是缺乏金融业务的市场经验。究其原因,是因为金融行业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其金融产品、业务过程、业务结果是无形的,只体现为数字。因此,让学生在学习中能真实地感受到金融证券行业的业务过程与职业情境,就成为解决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关键。

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非截然分开的,高职证券投资专业可从总体上建立课程实训、专项实训、综合实训、毕业顶岗实习几个实践教学环节,采取“以课堂实训为基础,以专项和综合实训为延伸,以毕业顶岗实习为最终检验”的实践教学体系。从微观上关注实践教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效果,通过“课堂与课后的交叉,把专业竞赛融入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做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学生了解证券市场的兴趣,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性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3.抓好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

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专业的实习实训的教学体系,可建立适合高职证券投资专业实践教学要求的相对独立的模拟实训基地证券实训机房,配备较好的计算机,安装钱龙金融教学软件、证券交易软件等软件,实现证券行情实时对接和实时传输,同时能够进行实际下单买卖,使教学过程现场化,就像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现场进行证券交易与工作,在机房边教学边实践,边学习边操作。通过模拟教学和实践,以及对各种案例分析,学生能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更完善地结合。

篇(9)

1 引言

在欧美国家证券市场比较成熟,证券分析的主要方法是基本面分析法,证券价格能够非常好地反映基本面信息,证券价格和证券价值具有非常大的相关性。2012年我国基金业已经经历了15年的历程。1997年我国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这之后证券投资基金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得到了十年牛熊轮换的检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已转变为证券市场上非常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得到了资产管理者的普遍关注。从2012年1月底以前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出,我国一共有63个基金管理公司,包括了34个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所有基金管理公司一共管理484只基金,所有基金的资产净值为234225.63亿元,偏股型基金为17512.36亿元,占有A股市场流通市值的25.4%。在十几年的创新和完善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发展。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价值投资的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非常大的意义。从理论上看,实证研究可以找出我国证券投资市场价值投资策略的发展趋势;能够建立价值型股票的内在价值模型;通过相关理论和我国股市发展过程中归纳出的经验来分析基本面因素对于股价变动的影响。从实践上看,依据实证分析能够有效地验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价值投资策略的应用效果;相关性计量分析的结果为价值投资者利用价值投资策略进行证券投资时提供较好的价值评估参考应对措施。

2 价值投资的基本理论

1934年,著名学者本杰明·格雷厄姆提出了价值投资的概念,虽然到现在已经有了大约80年的时间,但是价值投资理论对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具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格雷厄姆提出价值投资的依据是金融市场的特点,分别表现为:金融证券市场价格的影响因素通常情况影响比较深远而且变化难以预料;虽然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很多资产具有非常稳定的价值,换言之,证券的经济价值和现在的交易价格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证券的市场价格和求出的价值相比非常小时可以购买证券,最终将得到超值的回报。

目前,社会产生了较快的发展,格雷厄姆所提出的三要素定价法已经和目前的基金市场不在适应,但是其中蕴涵的基本理念能够在未来得到检验。目前,大多数人已经逐步地认可了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人们普遍比较重视公司以后的盈利水平,公司的账面价值,现金分红以及未来的现金流情况,逐步地成为了基金内在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基于已有的理论以及实践,可以构建价值投资组合的基本依据:可以把基金划分为两大类,一个是具有较高帐面价值的价值股,主要包括账面价值/市场价值、分红/基金价格、盈利/基金价格以及现金流量/股票价格的比值,另外一类是成长股,主要包括比率比较小的股票。根据价值投资理论,证券投资者应该把价值股买入,把成长股卖出,此外,价值投资理论认为价值投资策略能够超越市场,其中被应用的最广泛的指标就是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比率(B/M),并由此产生市盈率定价法等投资分析方法。

3国内外研究进展

在国外,最初对股票理论价格的探索是按照证券投资市场中投资者的投资需要来执行的,所以,国外的相关文献中把这个理论价格定义为股票投资价值,因此明确了投资价值和市场价格的不同。在20世纪之初,投资价值的定义得到了明确,最开始把股票价格和价值区别开来的研究学家是普拉特,普拉特撰写了《华尔街动态》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普拉特认为股票价值和企业的收益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股息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他为间接因素,可以通过股息对股票价值产生相应的影响。普拉特通过理论分析结果得到如下结论,股票的价值和股票的价格一般而言是一一对应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两个因素有着较大的区别。然而,普拉特所提出这个理论不仅仅可以适用于股票,同时在某些特殊的条件下也适用于其他商品,但是股票由于自身的特点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地方。依据股票价格的形成,一般情况下将和供需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不能和它的真实价值保持较好的一致性。研究学者霍布内将普拉特提出的理论采取了进一步的改进,霍布内从理论的角度比较透彻地分析了股票价格以及价值之间的联系,进而可以为证券投资提供有利的决策参考依据。此外通过对股票发行公司财务情况的考察了解股票的价值状况。霍布内认为股票价格以及其本质的价值具有一致的特点,依据长期股票的股价变动的情况,长期预期收益和资本还原率和股票的价值有着较大的联系。学者多纳撰写了《证券市场与景气波动原理》这本书,在书中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刻地剖析,并且得到了比较好的结论,股票价格一般而言和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是密切相关的,然而股票价值通常情况下和公司的收益有密切的联系。虽然真正的股价波动情况和公司的收益改变状况有着明显的不一致性,但是依据长远的视角来分析,股价的变化与公司的收益以及利率都是密不可分的,就是说,随着股票价值的变化而变化。格雷厄姆以及多德同样进行了比较深入地探索,并且提出更为完善的股票理论,相对于以上的股票理论更进了一步。这两个学者联合撰写了《证券分析》这本书,在书中提出了内在价值理论的概念,并且进行了深入地探讨。这两个学者认为,股票的内在价值和企业今后的盈利水平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同时针对公司今后的获利水平,不仅仅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而且还应该从经济的角度分析其未来的发展动态,从而为分析企业的赢利水平提供前提条件,同时应该对考虑到资本还原状况。股票价格将返回到其经济价值之中,因此证券分析师应该认真地考察相关发行人的财务信息,尽力地挖掘该股票的内在价值,并且根据相应的内在价值,对股票价格进行合理地评价,为证券投资提供有利的决策依据,相应的计算表达式如下所示:

资本还原倍数通常情况下和公司的发展和股息的波动是紧密相联的;预计收益 的三分之一可以表征按照当时普通上市企业规范的需求基本上是把2/3的收益以股息的形式发放出去,对于其余的1/3收益,应该以盈余的形式予以保留,从而能够有利于企业基金的持续发展。学者威廉姆斯出版了《投资价值学说》这本书,研究了普通股的估价方法,相应的思路如下:股票表示收益凭证,股票价值是指股票通过未来所产生的各个期间收益的现值的和,股票价格一定要从股票价值的角度来考虑。威廉姆斯提出公司保留盈余并不需要体现在股票价值上,威廉姆斯认为股票的投资价值是以后可以获得的所有股息以及资本还原的当前价值的全部数额。公司保留的盈余也可以成为公司未来的收益,迟早会转变为股息被发放出去。威廉姆斯提出买进股票可以表示“现在财富以及今后财富的彼此互换”,然而今后收益就是未来中期的“股息”,对其采取资本还原就可以得到目前的股票的投资价。威廉姆斯为投资价值理论的改进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主要反映在其通过以后各期股息作为依据通过相应的数学模型表示股票投资价值,并且最早利用数学模型因子表示股票投资价值,从而为未来的投资价值探索提供了相应的理论依据。

Michael Adams(2007)研究了价值投资理论在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趋势,分析了价值投资在组合投资策略中的重要性,讨论了价值投资在组合投资策略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Heng-Hsing Hsieh Georged(2011)对价值投资理论进行详细的归纳和总结,并且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研究了证券投资过程中使用价值投资策略的适用性,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实施措施。Athanassakos(2012)研究了价值投资和现代组合投资理论的关系,分析了价值投资的基本概念,并且提出了基于价值投资的组合投资策略,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探索。

刘玥宏(2010)探讨了投资价值策略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适用性,从市场的有效性出发,确定了测量股票内在价值的标准和方法,对股票价格的波动性进行了深入地剖析,研究结果表明价值投资策略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黄惠(2010)平等人对价值投资在我国证券市场是否适用和有效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并且进行了实证研究,验证了价值投资的适用性,研究结果对于理性投资和避免过度投资提供了有利的依据。罗欣(2010)深入地研究了价值型投资分析在我国证券投资中的应用,分析了证券投资的基本理论和发展历程,讨论了价值型投资的必然性和可行性,研究了财务分析和价值型投资的关系,并且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价值型在证券投资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柯原(2011)将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和价值投资融合起来,提出了最优证券投资组合,并且进行了相应的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基于价值投资理论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可以在承担较小风险程度的前提下获得最佳的投资汇报率。陆帆(2012)从价值投资的基本原理出发,研究了价值投资策略在中国证券市场的适用性,经过实证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证券市场的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投资者的数量也不断增加,投资价值理念将成为中国股市主流的投资理念。

4 我国证券投资价值投资方法的实例分析

价值投资策略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是可行的,在成长投资组合和大盘指数上已经获得了比较客观的收益。我国证券市场拥有价值投资的支持条件。为了验证价值投资策略在我国证券投资中的适用性,进行相应的实证研究。

实证研究的数据从巨灵金融服务平台获得,一共选用了深证300指数股。由于盈利能力不强的上市公司价值投资研究价值不大,而且缺少较大的收益时间,无需把每股收益看作参考依据,所以为了避免非正常值的导致的影响,选择的依据必须满足每股收益大于等于0.1,此外,将不完整的上市公司数据排除。最终的选择结果如下:2009年188 只、2010年205只、2011年226只,总共有619只。

(1)样本期内各个时间段内的基本面量化指标和股票价格的相关研究。首先,利用SPSS16.0软件计算出2009-2011年各个时间段的基本面量化指标和相应时间段的股票价格间的Pearson因子,相应的统计数据结果见表1。多元模型的自变量选择那些和股票价格有明显相关性的数据指标,排除与股票价格存在较小相关性指标,进而能够为下一步各时间段的多元回归分析提供合理的数据支持。在该阶段,能够保留下来指标的相关系数必须满足0.0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然后,为了避免回归过程中的自相关,所以将排除净资产收益率。同时,因为流动比率在决策过程中可能转换为风险控制因素,和股票价格间有较强的非线性,所以也应该给予剔除。

(2)优化选择后的量化指标对股票价格贡献度的影响分析。选取2009-2011年3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利用Stepwise的输入技术进行三次多元回归分析,可以得到三组输出。研究过程中关键要讨论标准化因子和可决因子。标准化因子是指量化指标经过一个标准差的改变对股票价格产生的影响程度。该因子能够防止由于不同指标的量纲不一样而无法比较影响程度的问题。标准化因子绝对值越大,表示该因子对股票价格的解释水平越高。可决因子是在调整回归方程后获得的,主要是指全部指标对股票价格的整体解释水平。可决因子越大,表明该模型对股票价格的解释水平越高,也就是说股票价格的变化对基本面因素变化有较大的影响,投资的合理性越大。相应的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

根据回归分析的计算数据能够获得如下结论:在观察时间,每股收益包含在回归模型之中,具有最佳的解释股票价格的水平,因此,这个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够受到了较好的关注。回归数据表明大多数情况下每股收益和总资产收益率均包含在回归模型内,从而表明证券投资者非常关注对股票价值有较大影响的基本面,这一结果表明价值投资意识已经不断地深入人心。从回归分析结果数据可以看出,在2011年营业利润增长率包含于回归模型,从而说明证券投资者已经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有了关注,同时能够表明证券投资者对和内在价值有关的基本面因素有了更为深刻地认识。

从回归分析数据可以看出,2010年和2011年期间每股净资产已经退出了回归模型,表明证券投资市场不够关注风险水平。每股净资产是指上市公司在破产时证券投资者股票的内在价值。每股净资产属于主要的风险评估基本面因素,正在被证券市场逐步地认可,说明证券市场对股票的关注不仅停留在投资回报上,同时非常关注风险的存在,这正式证券市场不断趋向于理性的具体表现。然而,对通过对2009年和2010年的回归分析可知,每股净资产指标出现了缺失。主要原因在于2008年股票市场比较好的局面导致了证券投资者的思维定式,降低了对风险的关注度。

经历了一段时间,大量的解释变量符合了回归模型,这表明投资者对基本面的研究更加完善。根据回归分析的结果,证券投资者不断地利用更多的指标,通过不同的层面更为全方位地考虑证券的内在价值,证券市场不断向以价值投资为中心的投资方向发展。此外,可决因子的周期变化表明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基本面因素对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不断提高,然而并不稳定。当外部经济环境产生变动时,证券投资者容易产生非理,从而使非价值因素再一次占了上风。

5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价值投资的应对措施

(1)完善基金绩效评价模式

有效的基金绩效评价模式对基金业的快速前进具有非常关键的促进作用。近年来,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已经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国外对基金绩效的评估已经发展到了较高的水平,相应的理论体系已经趋于完善。对于我国基金绩效评价体系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从方法的角度上看我国还处于一个引进吸收的状态。近年来,中国在进行基金评估的过程中主要关注的是基金的排序,从而使基金投资者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十分关注同业其他管理者的投资情况,因此,“羊群效应”时有发生,不愿意获得超额收益,然而渴望排名可以靠前,并且很多基金管理者认可这一模式。然而,基金持有者投资基金不完全重视其所投资的基金是否可以获得较大的收益,主要重视的是所购买的基金能够获得多大的收益。基金持有者和管理者目标有差别时将引起问题,就是基金公司仅仅为了获得取高额利润通常以损坏基金持有者利益为代价。为了能够有效地处理该问题,应该使基金投资者和管理者的行为目标相一致,最终能够获得绝对收益。基金管理者在决策时应该考虑到股票的经济价值,依据价值投资理论的选股准则标选择投资标的,同时利用长期持有的方式取得绝对收益。

(2)不断完善目前的股票发行政策,针对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等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能够较快地解决以上问题。目前,我国股票发行采用的核准制度,股票发行价格的完善应该遵循定价为主向竞价原则,并且以此为主要的发展趋向,不断地使证券投资市场来主导实际的发行价格。此外,不断地处理好国有股、法人股等问题,能够从不同的角度,例如按照证券投资市场的容量,不断地采取国有股配售减持,采用优先股的方法,把国有股不断地转变为优先股,增加不同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在股票市场投资的区间,利用网上交易的形式,协议转让的手段等增加法人股流通,减少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比例,提高个人股的数量。

(3)合理地分配基金管理酬劳的基本组成结构

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基金投资者一直怀疑基金公司较高的、较稳定的工资收入。尤其在基金投资处于熊市,虽然收益正在减少,但是基金公司还可以采取增加管理规模的方式来提高资金的管理回报,这些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基金公司管理者在证券投资者心中良好的形象。大部分基金投资者存在如下的观点,基金管理者无法为自己带来较大的投资汇报,资金管理费过高。

应该承认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资产管理的规模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具有其合理性,主要原因在于资产管理规模的增加将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资源有更高的需求,为了适应规模增加的实际需求,将资产管理规模中的一部分资金作为管理费是合情合理的,通过管理费不仅能够增强基金公司的管理实力,而且能够提高投资团队的水平,同时管理费还能够促进基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够为基金持有者带来更大的投资回报。然而,如果基金管理公司的工资待遇和资产管理规模有较大的联系,就会导致基金管理者仅仅关注视资产管理的规模,同时忽视帮助基金持有者获得更大的投资回报。最为管用的方式就是优化基金管理的收入的基本组成,采用浮动收益的方式,即固定资产管理费和资产管理收益挂钩。一定的资产管理费可以确保基金的有效实施,然而浮动收益可以使基金管理者以资金投资者的权益为中心帮助资金投资者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采用了这种基金管理收入配置模式比较合理,有利于价值投资策略的有效实施,进而可以使基金管理者在进行价值投资阶段避免一些制度性制约。

(4)充分地利用投资组合策略

证券投资本身就具有较高的风险,但是高风险和高收益率是相互对应的,怎样才能使投资风险减少并且使投资收益最大应该得到有效的解决。投资组合策略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利用这种方法不仅能够有效地预防投资风险,而且能够有效地弥补证券投资价值的缺陷。投资者可以依据不同阶段国际经济形式、国内产业制度以及行业的发展潜力实时地调节投资产品的比重,从而能够得到最佳的收益。

(5)投资者应该不断地转变投资理念

投资者的理念在证券投资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证券投资者应该坚持长期投资的理念,主要关注证券投资的长期回报。证券投资者必须熟悉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和理论,知道证券投资过程中潜在的风险,掌握证券投资产品的相关功能;投资者应该明确投资目的,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者应该熟悉证券公司的相关情况,对证券公司的专业化水平、标准化产品、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以及信息披露系统等方面的情况有比较深入地了解,从而能够从长期投资的角度获得最大投资回报率。

(6)不断健全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

通过股权改革可以较好地处理中国证券市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的不一致性、中国国有上市公司管理者缺位等难题,能够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化营造一个有利的环境,从而能够不断深化中国证券市场的中长期投资价值,为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价值投资创造一个非常有利的市场平台。基金投资意识的不同在基金的投资收益上能够得到较好的反映,此外,可以在今后的资本市场中的体现不断增加。

然而,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存在许多缺陷,例如,产品结构比较单调、交易机制不够完善,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基金投资者利用价值投资策略进行证券投资的热情。因此,必须不断地提高证券市场建设的水平,例如,尽快地为股指期货上市做好相关的准备,同时不断地促进股指期货的持续进步,当证券市场条件比较成熟时实施做空方式,持续健全基金在遭遇资本市场单边降低情况下的不利局面,持续地提高基金管理者的主动性,减少基金中隐藏的风险,确保基金持有者的利益不受到侵犯,通过以上策略可以为价值投资措施的执行创造一个非常有利的市场环境,进而能够资本市场环境符合价值投资发展的实际要求。

6 结论

价值投资应该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主要的发展趋势。我国证券市场仍然是一种新兴的证券市场,依然存在于非有效市场向弱有效市场不断转变的阶段,从某种意义上包含价值投资的含义,然而利用价值投资策略得到的收益不是非常稳定的。通过股权分置改革等相关的证券市场改革策略的执行,伴随着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价值投资策略将转变为证券市场的主流方式,根据相关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选取了深证300指数股进行了相应的回归分析。根据回归分析的结果可知: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是非常受到重视的。证券投资者更加关注决定股票内在价值的基本面因素,价值投资理念正在渐渐地深入投资者的人心。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市场对风险的关注程度正在降低。每股净资产能够表明上市公司在破产的状况下,投资者持有的每股股票的价值。证券市场对股票的重视不但保持在收益上,而且非常关注风险,从而使证券理性更加回归理性。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能够更深入地剖析基本面的内涵。根据回归分析的结果可知:证券投资者已经利用更多的指标,从不同的层面深入地考察股票的经济价值,市场正在想以价值投资为主的理性投资发展。

(2)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正处于转型时期,因此,具有较好的价值投资意义,然而不能获得比较稳定的收益。因此,应该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完善基金绩效评估体系和股票发行政策;合理地分配基金管理收入结构;充分地利用投资组合策略;投资者应该不断地转变投资理念;不断完善证券市场的制度体系。随着上市公司质量的持续提升,价值投资将不断地深入人心,通过价值投资可以使中国证券市场更加趋于稳定。

参考文献

[1] Michael Adams, Terry Mullins, Barry Thornton [J]. Journal Of College Teaching & Learning, 2007, 4(3):21-32

[2] Heng-Hsing Hsieh, Kathleen Hodnett. Do Managers Of Global Equity Funds Outperform Their Respective Style Benchmarks?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J]. International Business & Economics Research Journal, 2011, 10(12):1-10

[2] George Athanassakos. Value Investing Vs. Modern Portfolio Theory[J]. Journal of Business & Financial Affairs 2012,(1):2.

[3] 刘玥宏. 价值投资策略在中国证劵市场的适用性分析[J].知识经济, 2010,(6):60-61

[4] 黄惠平, 彭博. 市场估值与价值投资策略[J].会计研究, 2010, (10):40-47.

篇(10)

关键词 价值成长投资策略 可行性

一、 价值成长投资策略理论发展

1934年本杰明•格雷厄姆和戴维•多德的专著《证券分析》的出版标志着传统价值投资理论的形成,随着理论的深入投资家们不断创新,巴菲特作为格雷厄姆的学生,继承了价值投资思想的精髓,又引入费雪的成长性投资思想,将传统的价值投资策略与成长投资策略融为一体,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价值成长投资策略,并创造了一系列卓越的投资记录。

众所周知,股票的内在价值不仅包括资产和盈利能力价值,还包括成长性价值。传统的投资策略仅考虑股票的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而忽略了股票成长性价值。价值成长投资策略作为一种综合选股策略兼顾股票的资产价值、盈利能力价值和成长性价值,试图挖掘股票价格明显低于公司内在价值的成长型股票的投资机会,从而获得投资收益和价值增长的双重收益。

二、 价值成长投资策略适用性分析

(一)中国证券市场概况

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至今仅有近20年的时间,与发达国家股票市场相比,市场制度不够完善,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不高,国家干预力度大,中国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呈现出明显的“政策市”的特点,政策上的利好、利空消息对股市常产生较大影响,削弱了股票市场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功能,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

(二)价值成长投资策略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可行性分析

价值成长投资策略的实施需要具备的以下条件:第一,投资对象的长期性和业绩的优良性。价值分析是建立在可靠的数据分析基础之上的。目前国内的上市公司中业绩优良、信息公开并且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企业并不多,披露的信息来源也并不可靠,很大程度还存在人为操纵信息的现象,所以实施价值成长投资策略没有现实的经济基础。第二,有效市场的存在。由供求变动和市场作用来决定最终的投资价格,才能保证价值和价格的关系得以体现和发挥,而中国市场乃是弱势有效的市场,进行价值投资不存在市场基础。第三,理性的投资群体。投资者应当把企业的经营业绩、成长潜力作为主要依据,正确看待收益和风险,而不是盲目“追涨杀跌”。而中国短期投资者居多,并多数缺乏证券投资的知识和投资技巧,具有急功近利的倾向。并且上市公司每年分配股利较少,没有形成促使投资者长期持有的激励。第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我国资本市场企业主体残缺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

综上所述,价值成长投资虽然比短期投机更为理性,但是在中国却缺少了现实的经济、市场和主体基础,至少在目前是不太适用的投资方式。

三、 价值成长投资策略在中国证券市场可行性的实证研究

(一)数据选择

2005年底中国股市进入牛市,在经历了06和07年的大热之后,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牛市渐渐退去,在08年开始进入熊市,完成了一个完整地波动周期。本文选取上证50指数成分股票的07年―09年年度数据,其中选取的数据包括股票收盘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通过Eviews验证股票收盘价和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之间的相关程度,从而分析价值成长投资策略在牛市和熊市中的不同表现。

(二)模型设定

根据价值成长投资理论,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如下模型:

其中 表示股票收盘价, 表示净资产收益率, 表示每股收益。

(三)结果分析

通过Eviews对3个年度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如下结果:

由上表可以看出,2007年牛市中t值仅为0.594,表明价值成长投资策略在牛市中并不能很好体现其价值,相反在2008-2009年度的熊市中其价值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这是因为在牛市中容易引起投资者非理性的投机行为,使得价值成长投资策略失效。另外,从牛市到熊市模型的拟合度逐渐增大,表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对股票价格的解释能力逐渐增强,说明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完善,价值成长投资策略正在渐渐地被投资者所运用。但是模型中的拟合度不高,表明价值成长投资策略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可行性依然不高,这与理论分析不谋而合。

四、结论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短,市场机制不够完善,价值成长投资策略还不能完全地被市场接受,但是随着市场制度的建立,上市公司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投资者投机心理及行为的改善,相信中国也会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围绕价值展开投资,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会越来越好,价值投资者也将获取较好市场回报。

参考文献:

[1]王春艳.价值投资于中国股市的可行性分析.财经科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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