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6 16: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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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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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质灾害;宣传;成效;问题分析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propaganda;effect;problem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9-0171-01

0引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粤府[2007]68号)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科学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管促防、以管促治’的目的”,科学地安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对于增强广州市相关单位和市民主动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1工作成效

笔者所在单位自2007年正式开展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以来,在将近三年多的时间内,已编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挂图1500套(每套5幅)和宣传手册13800册,发放宣传台历、挂历10000多份,环保袋10000个。配合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举办了42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培训人数5495人次。另外,在花都区梯面镇、从化市鳌头镇、增城市派潭镇、白云区永泰村磨刀坑和金沙洲、荔湾区大坦沙等地区设置了永久性地质灾害知识宣传墙(栏)15个。

2008年汛期期间,广州市遭受罕见的强台风强降雨等严重自然灾害,降雨量远超往年水平。5月29日,从化市良口镇胜塘东区群测群防网络成员监测到位,在灾害发生前及时动员人员临时撤离,成功避免人员伤亡。南沙区深湾村泥场边坡于汛期初发生多次小型崩塌,影响中船输电线蝴中线29号电塔的安全,国土房管局南沙区分局于6月11日协请专业地质灾害调查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提出针对隐患点的防治措施,预见性地避免了灾害的发生。从广州市2008年的两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案例来看,随着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和不断完善,宣传面的扩大,群众识别灾害、主动防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也随之提高,较以前已有明显改观。

2存在问题及建议

自笔者所在单位设立专项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以来,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项工作仍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2.1 宣传主题不明确

2.1.1 内容主题。从过去编制的与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读物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宣教活动来看,宣传内容总是力求全面,却忽视了宣传力度和深度。反复地罗列方方面面的条款式定义或说明等容易让宣传对象对其失去兴趣,产生排斥。建议考虑制作宣传读物、宣传栏、举办培训时采用“一次一主题”形式,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内容进行分解宣传,做到宣传内容主题明确、深入浅出。

2.1.2 周期主题。宣传工作开展已有四年之余,基本是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的。宣传工作其实是一项长期工作,有必要根据城市规划建设或者地质环境的变化等进行适当的调整,在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对社会所需的地质灾害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建议今后采用“一阶段一主题”形式,为社会及群众提供更具有时效性的科普知识。

2.2 宣传形式缺乏针对性

2.2.1 区域针对性。广州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具有较强的区域特征。广州市北部山地丘陵地区,如从化市、增城市、花都区多发生崩塌、滑坡等斜坡类地质灾害;在番禺区、南沙区等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区则易发生地面沉降,在花都区、白云区、从化市良口镇和鳌头镇以及增城市派潭镇等隐伏岩溶区,发生的地质灾害以地面塌陷居多,广州市近年来实施的主要地下工程建设项目也容易引发地面变形类地质灾害。根据各类地质灾害的区域性分布,我们应该有针对性地在当地开展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而不是以同样的内容在各区、县级市进行模式化的巡讲、宣传。

2.2.2 对象针对性。地质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是面向全市范围的,宣传对象不同,其内容和形式也应该有所区别。我们不应统一地以专业技术人员的角度准备宣传材料,那样容易致使信息接受方出现理解困难,可以给自己假定一种角色进行宣传策划。比如面向学校师生,可考虑用活泼的画册、简易文字的宣传单或动画短片;面对社区群众,可考虑用张贴宣传栏、挂横幅标语、发放科普读物等形式;对于城区周边相对分散的村镇居民可考虑发放宣传挂历、科普读物等方式;再如对于国土部门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可用培训讲座配合科普读物的方式,从管理和技术的角度进行宣传。如此根据对象有侧重点地开展工作可保证其作用发挥得更到位。

2.3 资源有限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作为广州市的一项长期专门项目,工作面对的群体范围广、差异大,与纯技术类工作不同的是它不仅要求体现一定的专业性,还需要在形式上有好的点子,并不断的出新,目前,此项工作通常由不固定人员组织,因而难以做细、做深、做实,而是停留在程序化的层面上。

篇(2)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二、行动目的

乡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主体,提高防治水平,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地灾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的和谐。

三、时间安排

从**年2月22日开始到**年3月20日结束。

(一)**年2月25日乡上召开“牌坊乡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动员大会,有关乡上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分管学校的江委员、学校校长、乡建设所的同志、国土所的同志和各村主任参加统一部署培训和相关工作发了相关防治的宣传资料。

(二)基层宣讲培训时间

**年2月25日至3月29日,请市、县级宣讲团的同志来我乡进行宣讲,农村广大干群和中小学师生为培训对象,完成实施方案规定的基层培训任务。

(三)总结

**年3月19日前完成培训行动工作总结。

四、主要内容

(一)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建设中防洪地质灾害。

(二)处在地质灾害协助之下的村民进行地质灾害简易监测,应急让等科普知识。

五、培训对象

(一)将我乡地质灾害易发的两个村,纳入当次培训计划(见附件)重点。每个村至少培训到30%以上的群众,干部要达100%,监测员和中小学生达100%。

(二)具体对象:乡上的全体干部,乡国土所的干部,建设所的干部,乡、村建设规划管理人员,村、组干部、骨干群众和中小师生。

六、培训方式

各村、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授课时适当增加切合当地村的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实行基本常识与各村实际情况相结合,课堂教学和实地讲解相结合宣传培训与散发资料相结合,讲解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培训,宣讲团成立由市、县、乡的人员组成小组,培训任务按村逐个实施。

七、组织领导机构

(一)乡由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分管国土建设的副乡长,和分管教育的副乡长,协助分管国土建设的副科级干部、国土所、建设所、乡中心校长联合成立,牌坊乡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牌坊乡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负责全乡培训行动和其它工作中的日常联络,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结合各村实际,保证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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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

(一)有组织: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联络员。

(二)有经费: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稳定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拟定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由辽宁省109地质大队编制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有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包括: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每年县、乡两级要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六)有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的乡村基层干部、普通群众和中小学师生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每年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电视台中及时播出,或通过其它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责任人要落实到人头上,要有完整的监测记录,要认真组织发放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有负责联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今年6月初与县政府签订的防治地质灾害责任状。特别是要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监测人员要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以便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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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依照市政府下达的 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的要求,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重点防御乡镇要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机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要求,与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值班制度

及时发现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要及时组织专家调查,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灾措施。同时,及时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增强他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重点防御区域,重点防范期内,遇有灾害性天气或较强降水时,市、县两级国土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通讯疏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险情或灾害。

(三)坚持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制度

要健全完善市、县、乡(镇)村(或矿山企业)和重点危险点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信息。要坚持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须在4小时内,向市、县二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上级政府演讲。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在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演讲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必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连续集中降雨达80毫米时,要果断撤离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规模及危害性等有关情况, 年已将 市 镇 村石塘等22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进行监测和预防。各县(市、区)要加强地质灾害实地调查,编制外地的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对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要切实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对一些可能诱发和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要及时制止、纠正,同时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对已经发生并造成危害的要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组、监测员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重点防御区域和隐患点,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日常监测工作。各级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为防灾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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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现代媒介功效,采取集中培训和定点科学普及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增强群众地质灾害识灾、辨灾、避灾和防灾的能力和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治理相结合;普及专业防治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综合防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抗、救相结合;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区域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防治其他自然灾害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流域综合治理以及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城市发展、资源开发以及脱贫工程相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原则是规划、部署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效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县19个乡镇广大群众和正在我县进行工程建设的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等均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对象。

培训及科学普及内容以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基本常识为主,在具体的宣传培训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宣传培训对象、不同的宣传培训地区给予分类指导。具体内容主要有五大类:

(一)在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的方式和方法;

(二)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要点,临灾时启动和实施预案的注意事项;

(三)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相关规定和要求,指导群测群防工作的要点和方法;

(四)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活动中有效避免产生地质灾害的方式和方法;

(五)识灾、避险,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建设中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要点(不当选址、切坡建房、修建高位池塘、乱堆乱放等);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及科学普及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负责制定培训及科学普及计划;

(二)按照计划安排通知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乡镇、村的人员参加培训及科学普及工作;

(三)做好培训及科学普及技术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宣传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一)采取集中授课与点位实地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以举办培训班、发放培训资料、宣传讲解和现场宣传等方式进行。

(二)根据山区地质灾害防治特点,邀请新闻媒体单位在县城广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宣传报道;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进行宣传时可采取在农村赶集时以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三)县国土局、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中,通过不定期不定点的巡回宣讲,对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进行培训及科学普及。

(一)强化培训及科学普及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县国土资源局和涉及重点培训的乡(镇)要通过张贴宣传画,印发宣传单等方式,配合宣讲团做好系列培训及科学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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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

,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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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我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努力够建和谐社会,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办公。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办公室及时研究部署辖区范围的防灾减灾工作,与各村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11份;国土资源管理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召开村组干部培训会议2次;在政府所在地办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专栏二期,增强了群众避灾救灾的观念,树立全民防灾意识。

二、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年4月,我所对全乡辖内11个村125个村民组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大小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影响和受威胁农户共55户266人,其中防范重点3处,35户、148人,对这15处地灾隐患点全部进行制表上报。对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共60份),让他们明白面对险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撤离转移路线。编制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预案》(永府通[2010]24号)。5月份,又编制了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永府通[2010]26号)。在汛期,制定了乡汛期防汛值班表,对防汛工作作了值班登记,并对重点排查出的村半沟组蕨基坡滑坡隐患点,相应成立了村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村长任组长,支书任副组长,任成员。

年7月,继我省县镇村山体滑坡后,我们又对全乡进行了逐村、逐户、逐点全覆盖无缝隙控网式排查,此次排查共排查出8个地灾隐患点,即落兴村河底、村街上、三岔溪村任家沟、沙堡村半沟和大坡、茶元村大院坝、鸣坷村斋公沟和雷家寨。后通过县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组对我乡进行巡查和提出要求,我们又对这8个隐患点全部上界临地查看,最后审定地质灾害隐患点为1个,即沙堡村半沟组蕨基坡滑坡点,涉及受威胁群众19户、87人,并根据县国土资源局[2010]43号文件《关于报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相关资料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又编制了《乡沙堡村半沟组蕨基坡崩塌应急预案》(永府发[2010]11号),建立群防群测网络体系,制定了《乡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村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还制定了蕨基坡滑坡点警示牌,对灾点进行埋桩监测记录,(有灾点场景图15张,监测记录一本)。并要求村委进行地灾监测:晴天3天记录一次,雨天一天一次,降雨或暴雨天,每天至少三次。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存在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认识不足。地质灾害防治时间较长,即使是汛期结束,山体内还涵养着大量水分,容易造成已经开裂失稳的山体继续下滑的可能。由于一般群众主观上认为,汛期过后不会发生什么地质灾害。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2、农民建房缺乏科学知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民认为建房背靠“大山”是有靠山之说。加上国家严格土地管理,为了减少宅基地占用耕地,一些农民便往山边建房,而在清基时处理不当,切坡角度过大,留下了地质灾害隐患。

3、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不足。我乡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面广,所需投入的治理资金比较多。一方面我乡地质灾害以小型规模为主,很难争取到国家立项治理防治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难于筹集治理资金。造成全面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资金严重不足。

四、防治对策

1、普及地灾防治知识。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灾治灾意识。

2、引导农民科学建房。在农村民居选址时,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好用地审批关,充分考虑综合防灾和应急疏散的要求,使农民建房避开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农民切坡建房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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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建设,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抓人员。区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区财政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以及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区政府审批后实施。每年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有预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区内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应急预案。

(五)有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等法定日,以多种形式向群众和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七)有预报: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现灾情险情时监测人员有手段发出预警信号。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国土资源中心所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门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为监测人员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成立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工作领导组,召开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

按照“十有区”建设内容和要求,具体完成“十有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自查阶段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按照“十有区”建设内容和要求,逐一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编制申报“十有区”资料。

(四)申报阶段

逐级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区”申报资料,并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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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管理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二)严格农村建房选址审批。农村建房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农村居民宅基地选址,可以按乡镇为单位分批分次,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资质单位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简单评估,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的产生。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一)加强巡查监测。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应加强巡查监测,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村(居)“两委”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居住在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威胁的住户是该点的具体防灾责任人,负责该点的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威胁的水库、公路、桥梁、矿山、学校、卫生院、工厂、临时工棚、施工工地、旅游景区等,其管理者或所有者是该点的具体防灾责任人,负责该点的巡查监测。

(二)做好汛期安全转移。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险制宜,及时做好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明确隐患点的类型、规模、地点、受威胁对象、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及转移方案。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威胁的群众可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来落实避险场所,投靠亲友确实有困难的由所在乡镇、村帮助解决。在持续强降水或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期间,乡镇、村居可以采取腾出位于安全地带的村部、学校、厂房等较大建筑物,集中安置转移的群众。

(三)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所建设。我县已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所4个,有关乡镇应巩固这些达标所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这些达标所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排险加固工作

各乡镇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地质安全隐患点的排险加固工作,分期分批逐点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险加固工程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以住户为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开展治理;公路、桥梁、矿山、学校、卫生院、工厂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应采取工程措施,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险加固治理。

篇(10)

为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汛期前的调查。落实防灾责任,做到群策群防的监测、应急措施和地质灾害排查,从汛期值班制度的落实等方面入手,加强监测责任,及时预警预报,快速应急处理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认真履行镇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确保全镇的28个地质灾害点能安全度过汛期。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要认真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明确责任,健全监测责任制,做到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同时要以预防为主,防治与避让相结合,重点抓好预防、躲避、撤离、治理四个环节,对各隐患点实地观察,提出具体疏散路线,应急抢救措施、组织隐患点群众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疏散演练。危险区内设立警示牌,公布各隐患点监测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切实抓好汛前、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三、加强宣传,严格执法

加强对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各村(社区)要对隐患点的群众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明确灾害发生时广大群众采取的各种自救措施,要求各隐患点的群众要牢固树立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严格清理排查,因采矿活动可能造成地质灾害的企业、业主,同时禁止在地质灾害区采矿、伐木、削坡、取石、取土、堆放废弃物等活动,对违者要严格按照《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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