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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吉林永吉132200)
[摘要]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高校体育一直运作于计划经济的体制之下,主要从生理与教育等功能进行认识与评价,而经济角度的认识却相对较少。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体育市场也必须依托于物质经济来完成资源方面的拓展。本文从高校体育经济活动的意义、组成、策划、管理四个方面,对高校体育经济市场与管理机制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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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体育经济;管理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5.118
1高校体育经济活动的意义
高校是体育经济市场建立的制定领域,其所提供的也并不完全符合传统“商品”的基本意义,也正因如此,高校体育经济活动最主要的特征便是国家计划投入。所以,传统意义上经济活动的三个主要形式并不完全适用于高校体育经济中,其主要目的与主要功能也无法完全依照市场经济进行界定。
1.1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
传统意义上进行市场经济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当前我国教育尚没有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在这种条件下,高校体育资源的配置仍然有赖于计划经济,并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会改变。所以,在短时间内想要发展高校体育经济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计划经济的体制的制约。但从我国高校体育发展现状、体育教育目的、体育市场发展以及体育经济前途来看,高校体育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注重社会效益。
1.2经济活动的主要功能
高校体育经济活动的主要功能有两方面:其一,“自我造血”,沿袭计划经济的惯性,当前我国高校体育在资源配置方面的经费预算基本都能够保持在计划以内,虽然这种现象表面上看起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实际上却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高校体育经济的发展,比如,沿袭计划的套路抑制了高校体育发挥创造性;随着高校体育教育内涵的不断扩充,体育经济的负担也日益加重,高校体育已经无法满足全部学生的发展需求等。在很多高校中,体育教育经费负担重、压力大的现象比比皆是。其二,体育服务由于体育经济活动的环境是高校,加之体育的“商品”特殊性,高校体育经济活动还需要在劳务需求方面满足高校师生。
2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组成
明确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组成,是对高校体育市场与管理机制进行研究的基础,由于高校体育具有特殊性,所以,其发展过程必须要依照现代体育发展与高校体育教育中的相关规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体育教育的最终价值。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高校体育人口的日渐密集,在物质方面已经为高校体育经济市场提供了应有支撑,只是在运作方面还存在不足,这就涉及了高校体育市场的培育。
2.1消费市场
体育消费主要指的是参加体育活动时付出的成本。如果将体育也看成商品,则体育消费需要提供用品、设施、技术指导、活动机会、观赏机会、相关信息等服务,这也能够看出在高校体育经济市场中,有非常大的市场潜力与发展商机。
2.2竞技市场
在任何一所高校中,都存在大量的体育竞技活动,但进行这些活动的主要目的都不是为了市场机制的形成与运作,绝大多数是高校体育竞技活动只单纯地服务于社会效益,而没有为经济效益服务。高校体育经济市场完全可以以学生为基础,辅以高校教职员工,开展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体育竞技活动,不仅产生了经济效益,还能以“冠名权”等方式将外来资金吸引进来。
2.3人才市场
高校中的体育人才相当集中,在完成教学、训练、科研等工作以外,还可以对高校师生进行有偿的体育指导与组织工作,如竞赛或健身。另外,还可以从当地经济状况出发,对社区体育进行有偿或无偿的指导工作。
3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策划
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策划的主要程序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市场环境的分析也就是对高校中与体育相关的劳务产品和流通场所等因素进行分析,对经济活动进行过程中的可行内容与主要目标进行明确,从而方便决策层将相关决策控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
第二,对经济目标进行明确。经济效益的提升是进行高校体育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目标,在对市场环境进行分析以后,便需要分析与评估其经济目标、效益以及手段,从而使得出来的经济数据更加准确,便于更好地指导经济活动。
第三,制订活动方案。在进行完以上内容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体育项目作为活动的基本内容,并针对每一项内容完成综合策划,进而制订出最有针对性的操作方案。
4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管理
4.1服务层面上的管理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明确服务观念;其二,有针对性地安排服务内容;其三,完善网点的服务管理等。
4.2资金层面上的管理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强化财务管理,指的是刨除计划资金以外的,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经济活动的相关资金管理,需要构建有针对性的资金管理体系,以保证其高效运作;其二,提升经济活力,高校中不是经济专业的相关体育人,也需要明确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并学会运作资金的相关技巧,以保证高效体育市场可以健康运作。
4.3竞赛层面上的管理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竞赛的预算编报,主要目的是明确竞赛经费,也为费用的申请与开支的执行提供重要依据;其二,竞赛的财务审核,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根据竞赛的预算编报进行严格审核;其三,竞赛的执行监管,这个环节需要体育、财务、项目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完成,在管理过程中,切记要依照人性化的管理艺术进行管理,不能太过僵硬,以免影响竞赛的顺利进行。
4.4场馆层面上的管理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操作场馆市场经济要建立在对教学任务不产生影响的基础之上;其二,尽可能降低对学生的收费力度,可以有选择性地进行有偿服务;其三,对场馆的成本进行严格计算,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场馆管理。
5结论
本文从高校体育经济活动的意义、组成、策划、管理四个方面,对高校体育经济市场与管理机制进行探索,在面临问题的过程中,高校能够根据自身情况,以高校的特殊性为依托,充分利用管理手段,以求达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双赢,从而更好地发展高校体育事业。
中图分类号:G6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8-0235-01
一、循环经济及其特征
现代经济学揭示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它通过几个简单原理,为人们提供了开启现实世界之门的钥匙。一种被称为“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与和谐”的全新经济模式――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则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将人类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和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达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循环经济要求人类的经济活动以“3R”为准则的操作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以及“再循环”。
二、我国体育场馆的建设与运营的现状
(一)体育场馆布局不合理。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方面。在用地选择上与布局上,缺乏与城市总体布局的协调,造成使用与联系的不方便,或与城市其它功能冲突。另一种情况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处于市中心位置的体育设施,与商业、贸易、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相距太近,不利于体育活动的开展。因为一方面,市中心是大量人流集中的区域,用地紧张,交通繁忙,环境吵杂。另一方面,大型体育活动人流的聚散对城市中心区的功能及组织管理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体育场馆用地狭小,环境质量较差。在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上,重视设施本身,忽视用地与环境的协调,只顾及眼前,缺乏前瞻性考虑。表现在用地狭小,建筑密度过高,不具备基本的绿化条件,室外活动空间有限,环境质量较差,这主要体现在中、小型体育设施的建设上。
(三)体育场馆设施陈旧、设备不配套,使用率低。由于体育建设资金的筹集渠道不同,经费差异很大。有些体育场馆缺乏维护资金,造成设施更新不及时,设备不配套等问题。很多场馆是专门为了国际比赛和国内比赛设计建造的,功能单一,这种场馆与一般练习场馆相比较,就每年使用天数而言,相差至少10倍。
(四)国家对大型体育场馆的资金投入不合理。现有的大型体育场馆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具有强的公益性。经费主要是国家财政拨款,由国家统一规划管理。目前体育市场规模不够大,又要兼顾公益性,而后期的设备更新、维护费用也较高,致使前期资金投入不易在短期内获得相应回报,投资结构多元化局面难以形成;同时,建设资金来源单一,建设规模、布局等受经济条件制约,即使在规划设计时,考虑到对外经营,满足群众娱乐健身需要,减轻国家负担的问题,也会因资金方面的限制而放弃。
三、未来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中应当体现
循环经济的思维方式
循环经济要求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中,以“3R”为准则的操作原则,减少体育场馆的建设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体育场馆的利用效率,在体育场馆进行完比赛和训练之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多次利用。
(一)在前期的建设投入中要考虑到体育场馆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具体来说:
1.在体育场馆的整体布局上要合理,要考虑到今后的可利用性。
2.在体育场馆的建设当中要充分的利用现有的资源,尽量的节约资源。
3.在体育场馆的建设中除要尽量的节约资源外,对于那些用于大型比赛必须做大做强的比赛和训练场馆,在设计中具有特色,建成标志。
4.场馆的空间结构的设计上可以考虑装移动坐席或升降幕布、活动隔断。
(二)在体育场馆的运营中要注意体育场馆的环境保护,以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利润。这就要求:
1.体育场馆由事业型向企业型转变,实行企业化管理。如果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基本确定了产权多元化方向,则建设资金投入的单一化就可能被扭转。因此,鼓励内资,吸引外资,是今后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的发展方向。
2.加大体育场馆管理人才的培养。体育场馆的运营就像酒店管理一样,要求高等院校以及相关机构抓紧培养相关人才,组成专业的运营队伍对体育场馆运营,避免政府和社会的其他企业不熟悉体育行业而进行体育场馆的管理而带来的问题,到达投入的最小化,运营效果的最佳化。
四、结论
(一)体育场馆是开展体育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其建设和运营得好坏直接影响体育事业的发展。要体育场馆能够循环利用,就必须在体育场馆的设计规划,建设与运营等三个方面减量化,用好体育场馆,确保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体育场馆的循环利用,就要提高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文化价值,从而为体育事业,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三)体育场馆运营过程中遇到来自内、外部多重困难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在于运营模式尚不完善、管理人员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左”的思想干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均体育消费支出较少等。因此,要使体育场馆更好的再循环、再利用,并且在再循环再利用减少投入,就要完善运营模式,培养管理人员。
中图分类号: G812;F713.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1
高校体育是建立经济市场的指定区域之一,提供的服务和功能与传统“商品”性质有所差异和不同,正因为如此,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主要特点是来自国家计划和投入。从本质上来讲高校体育市场经济并不完全适用于传统经济活动,主要功能与目的更是有着自身特色。为此,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管理机制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改善,同时关注经济与社会效益。
一、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
财政资金是保证高校体育产业能够正常运营的关键,在经济市场下财政资金指的是通过体育经济产业项目多获得的收入,资本投入是以商业化为主要目的的。所以,高校体育经济市场首先应建立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构建完善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成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招聘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并明确该部门和员工的管理任务和工作内容。对高校体育活动的财务支出行为进行严格监管,防止不合理、不必要的资金支持。为确保资金投入的合理化与高效化,高校应高度重视体育比赛和活动的组织,促使体育管理机制能够满足经济市场的需要,如果是学校自身使用也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应强化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活力,尽量降低经济管理、政治和财务管理因素等对体育产生经济市场化的约束,保证其始终健康运营。高校还需意识到市场经济和学校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应当以市场运作为前提,并与教育内容有机结合,真正做到资金的恰当运用和合理分配,准确预算回报和投入之间的关系,关注对高校体育产业的创新发展。如此,通过对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的构建,形成健康的高校体育市场经济资金链。
二、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运动竞赛管理机制
体育运动竞赛不仅能够给高校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还能够推动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发展和壮大,高校需恰当的引入有回报、有意义的运动竞赛活动。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缩短经济市场和学校之间的距离,还应关注如何控制运营成本,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高校体育管理人员需高瞻远瞩,要把目光放的长远,利用适当的宣传渠道和方式让商家认可学校,为体育产业的运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不过需要考虑这两个问题。一方面要确保运动竞赛预算的合理性,高校体育执行人员与管理人员需认真做好规划,每笔资金酉蚝筒莆裼猛径夹枇舻状娴怠>喝预算涉及到整个过程,包括广告宣传费用、场地费用和人员工资等,要保证个性费用的科学性和合理化。另一方面,针对预算要进行财务审核和执行,高校体育财务管理部门的会计人员负责预算审核,严格监管经合格审核过的各项财务支出。而且高校应坚持共同知晓和独立监管相整合的管理原则,只有管理机制科学合理,才可以保证资金的合理应用,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支持,以及避免出现资金浪费现象,能够促进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
三、高校体育经济市场的体育场馆管理机制
当前高校体育场馆已成为经济市场转型的关键元素和重要设施,部分校外比赛可利用高校体育场馆来进行。不过高校体育产业并不是完全化的经济市场,这就需要符合国内经济市场形势的发展,并解决好两者之间的矛盾。为此,高校体育经济市场体育场馆管理机制的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在开放体育场馆时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这是体育场馆管理机制的前提。学生始终是体育场馆的主要使用者,是高校教育的主要培养目标,也是体育市场经济化的人力资源,这样教学目的就显得至关重要,经济发展只能当作辅助而并非主体。其二,高校体育场馆在对外开放阶段应提升应力能力,并和教育部门进行洽谈和商量,在选择体育比赛项目使要具有针对性与合理性,学校可充分利用现有的体育场馆资源和运动设施,要求参赛者具有资金支付能力,以免无法获得经济收入。其三,高校体育管理人员在开放体育场馆过程中,要正确计算资本应用,且做到各项详细计算,依据自身能力和现有的资源来选择商家,不能超出体育场馆的承受范围,以影响体育场馆的后续使用,让高校体育经济市场面向积极的方向发展。
四、总结
在高校体育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相当重要,学校可从财政资金管理、运动竞赛管理和体育场馆管理等多个角度着手,充分展现高校体育产业的多元化功能,确保经济市场走向良性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将公共产品定义为“那些在消费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 竞争性的产品”。从公共产品理论可以看出,公共体育场馆的产品大都属于非 竞争性弱 和非排他性强的公共服务,属于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 一些具 备准公共物品属性的诸如高速公路、桥梁、公共体育场馆等产品,适当地依靠市场机制进行 资源配置,可以有效地缓解政府的经济压力。这为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尤其是公共体育场 馆民营化带来了理论的支持。
民营化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引入真正的市场机 制。根据e•s•萨瓦斯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大类即为委托授权、政府撤资和政府淡出。委 托授权是公共物品供给民营化最常用的方式,它通常通过合同承包、特许、补贴、法律等形 式来实现。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体育场馆一直是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 ,实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致使其功能单一,使用率低。同时,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无所 不包、无所不管,充当着无限政府的角色,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公共体育场馆 长时间低效率的运转和无底洞式的消耗成了各级政府的一个沉重包袱。近几年,随着我国公 用事业民营化的成功实践,这种改革方式已悄然被引入到公共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中。当前 ,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制度的改革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以委托经营为代表的公共体 育场馆民营化模式已在全国各地相继出现,改变了过去政府或者体育职能部门运营的单一的 传统模式,通过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剥离,以市场化途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来改变原有的公 共体育场馆运营和管理体制。“政府引导、民资营馆”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化改革可 选择的模式。然而,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遭遇了诸多难题,严重影 响了民营 化改革的进程。如何找准民营化若干瓶颈问题,如何分析与破解瓶颈问题,已成为公共体育 场馆民营化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根据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目的,阅读大量的 公共经济学、社会学著作,同时通过cnki中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以及其他互联网查阅大量 国内外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等文献资料,为论文构架奠定理论基础。
1.2 专家访谈法根据研究主要内容,针对省、市体育 局等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家学者设计了相应的访谈提纲,对我 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遭遇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为研究提供了原始材料。
1.3 实地考察法根据研究内容,选取国内较早采取民营化模 式运营的宁波市游泳健身中心、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
金华市义乌梅湖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地 考察。通过 与场馆运营方的直接交流,了解场馆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论文的撰写提供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2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瓶颈问题的剖析
2.1 理念滞后的问题 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权转让后,政府及相关体育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扮演服务者、监督者的 角色。经营主体的转换以及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带来了理念的全新改变。在政府层面上表现 为民营化理念、服务为核心理念等相关理念的浅薄,导致了系列问题。
2.1.1 民营化理念浅薄 公共体育场馆采用民营化机制对于许多政府官员、国内私人投资者以及消费者来说,都 是“新生事物”,他们不仅对于民营化机制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和政策各层面的种种 复杂问题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经验,而且在理念上也存在不少误区。主要表现为:1) 有的地方政府认为公有制是公共体育场馆效率低下的原因,只有引进外资或者民间资本,改 变其所有制性质才是真正的改革;有的地方政府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责任认识不清,将 公共体育场馆改革当成“政府甩包袱、财政脱负担”的手段,错误地认为把公共体育场馆推 向市场后,政府的责任也可以“一推了之”。2)公私双方短期化倾向严重,缺乏长期合 作精神。政府方面对当地公共体育场馆往往是一脱手就了之,对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实施 过程中支持、协调和监督的作用认识不足。同时在民营资本方面,投资行为也存在严重短期 化的倾向,忽视了公共体育场馆投资与收益长期化的特点。3)对公共体育场馆的产业特 殊性以及民营化所涉及的商业、技术、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在具体运用上 往往是急功近利、顾此失彼,对各种可能面临的风险评估不足。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决策非 常草率,缺乏充分论证,一旦出现问题,各方就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
2.1.2 服务为核心的理念浅薄 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政府依然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拥有高度的调动和配置 社会资源的权力,主导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导致政府对社会生产 生活的过多控制,从而限制公众的个人行为,使得社会公共服务仍然停留在管理的层面上。 美国学者e•s•萨瓦斯在《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的著作中提到“西方政府治理的 新理念,在政府角色和职能的定位上,表现为市场价值的回归,表现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 社会化;在政府管理的价值选择上,新理念包括市场优位、顾客至上、服务意识……”,提 出了“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本质,便是由公共社会管理向 公共社会服务转变,不但适用于政府,更适用于具有政府性质的公共组织向社会市场组织的 转变,其中就包括了公共体育场馆。
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给企业经营,企业就是政府服务的对象。如何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经 营公共体育场馆,并在政策、制度、监管、宣传、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成为政 府应扮演的角色。然而,在实践中,政府或出现了“甩包袱”现象,放纵任其自流,或出现 了“管卡压”现象,处处严厉管制,这种状况有悖于政府的服务理念。
2.2 制度缺损的问题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深入,本就不完善的制度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 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微观层面上的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两个方面。
2.2.1 专门性法律法规的缺失 目前,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过程中颁布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关于加 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全国城市物业管理 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等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公共事业改革保驾护航。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我国公共体 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的经营、投资等方面,主要的法律依据。但是无论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系 列法律法规,还是地方行政法规均未直接涉及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应领域,可以说,与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经营相关的制度及法律法规基本上属于空白。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 民营化很大程度上都是借鉴的其他公用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法,并无明确的关 于公共体育场馆的立法,用于平时操作性的文件大多只是以政府性发文为主,在执行依据上 尚得不到保证,更不无法确保相应过程中行为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专门性法律法 规的缺失还会在后期监管上带来一个严重后果,使得名正言顺的相关监管行为无法可依,导 致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严重受阻。
2.2.2 绩效评价体系的缺损 民营制度选择中风险存在是客观的,然而能否有效地规避,除了过程的管理外,更注重 结果管理,而绩效评价问题是衡量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效益的重要指标,也是民营制度 选择 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绩效评价不但是检验最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 内部管理、企业凝聚力等的有效手段。通过定量分析准确地评定体育场馆设施的工作成绩, 是现阶段对我国体育设施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之一。对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公益和经营的绩效 评估非常必要的。企业的经济效益的评估,可以直观地体现在相应的收入、利润、税收等方 面,比较便于数据的收集与作为以现代企业形式经营的公共体育场馆,必然存在相应 的财务报表等,便于经营绩效的评价。与之相比较,公益性质的社会效益由于缺乏相应的评 估指标与评估体系,其社会效益评价一直处于被人们忽视的状态。当前,对民营化模式的绩 效评价体系学术界也未达成完全的统一。在实践评价中更是缺乏依据与权威,导致了绩效评 价体系的缺损,严重地损害了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进程。
2.3 伦理失范的问题 市场机制的引入,引发了一系列有关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伦理失范问题,主要集中于 受托方的企业经济伦理和以及委托方的政府行政伦理两大领域。
2.3.1 企业经济伦理失范 经济伦理是指人们在经济制度安排、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 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公共体育场馆提供服务是其获得 经济效益 的手段和途径,因而它具有明显的利己性。企业必须追求利润,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每 一个企业的天然的追求。民营化后的公共体育场馆,委托方政府所追求的是社会效益,而受 托方企业所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双方所追求的效益与目标函数不一致,从而导致了公共体育 场馆民营化后产生了经济伦理失范。其主要表现三个方面:其一、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过 分求利现象。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以市场化为导向,其价格虽然由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 调监管,但是由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真实成本难以确定,广大消费者难以知道企业内部 确切成本,门票等服务价格的定价相对较高,容易产生企业的过分逐利情况,导致经济伦理 的失范;其二、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公平与效率缺失。政府在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时 ,必然以社会效益为根本出发点,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公共体育 场馆,即使转换了相应的经营主体的亦不发生目标的改变。对于企业而言,是以追求自身经 济效益的最大化为目标的,其为了保证充分地获取经济效益,有时会忽视社会效益的获取, 破坏了公平与效率。例如,减少规定的开放时间,以降低相应的人员支出与设备的运营费用 。其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不道德竞争。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管理企业是一种从私利出 发,基于对回报的期望的合作,在法律、行政、经济等约束手段还尚未形成的过程中,公共 体育场馆民营化竞争机制和合作机制往往出现了违背社会经济伦理的现象。有些公共体育场 馆委托给企业运营没有经过公开竞标,也有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仅有少数几家企业参与竞 标,甚至存在不道德竞争。
2.3.2 政府行政伦理失范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行政起着推动与保障作用,但是在改革过程中我国公 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却遭遇了若干行政伦理问题,阻碍和减缓了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 进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行政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政府行政组织伦理 的缺失、行政人员行政职业伦理缺失以及公共政策制度伦理缺失。政府行政组织伦理行政活 动主体及行为的伦理,而其伦理原则表现在政府行政管理所追求的基本伦理目标——公正、 廉洁、高效。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过程中,涉及相关权益的转让或 者审批, 但是相关事宜的最终决定因素却不是法律法规,而是部分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领导的权利 。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领域中,各类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行政人员责任意识的缺乏 ,使得在工作中,不以工作为己任,出现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其缺乏服务理念 ,使得其工作中与人与事态度傲慢,官本位思想更加根深蒂固;忽视日常的道德自我教育, 久而久之使得其行政效率降低,更会产生诸多腐败、滥用职权等不良现象。公共政策伦理是 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就在公共政策伦理的理论 支持与实践下,制定了有关产业民营化的系列法规与政策,其内容详尽,切合实际,并且与 时俱进,不但符合民营化政策要求,也符合公共政策行政伦理的要求。相比之下,我国政府 在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作用还没凸显出来,具体表现为法规制度供给不足,法规制度的规定过 于宽泛,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等,在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缺乏专门的法律和法规 ,导致行政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无从着手,对政策法规制度认识,对现有政策法规有机可乘、 投机取巧,影响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2.4 监管缺失的问题 我国的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转轨时期中逐渐 发展起来的,取得相应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监管主体单一、 监管内容混乱、监管手段缺失等方面,这些问题和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种运营方式的 进一步发展和成熟。
2.4.1 监管主体单一 在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相关监管过程中,直接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的监管 主体还是以政府为主,缺少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多元监管主体,目前的政府还是不能脱离 建设者、委托方、监护人的三重角色,并且担负着监管基本上全部的责任,导致监管缺乏全 面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目前,对民营化的公共体育场馆进行监管的大部分职能分散在政府 部门,尚未建立起职责明确的专门监管机构,而相关政府部门又缺乏监管的专门人才和监管 经验,也缺乏科学合理的监管内容与标准,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监管成本高等问题。我国目 前的情况是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缺乏与中间组织的必要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这是导致扭曲性管 理的重要原因。监管作为政府管理委托经营性公共体育场馆的一种手段,其对经营企业所施 加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监管主体不仅仅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如在涉及到价格听证的情况下 ,媒体等也就成为行为主体。大众传媒不仅能够影响政府决策部门的政策制定,而且可以起 到政府监管机构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公共体育场馆涉及的在委托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多方面的 改革和创新,涉及到的消费者甚众,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显然是不够的,需要 借助社会力量,借助市场的力量。其中,大众传媒作为各类行为主体披露和传递信息的主要 载体,能够影响和反映广大消费者和整个场馆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因此,提高市场化改革 的透明度,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既能够辅助政府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能够强化市 场化机制的约束作用。此外,大众传媒还可以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者进行监管,促进监管部门 及其监管者依法行使监管权力,防范腐败的产生,还可以反映民意,成为政府监管部门与社 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
2.4.2 监管内容混乱 在公共体育场馆在民营化过程中监管的主要内容随着民营化的深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从限制进入的经济性规制转向社会性规制,相应的监管应该更多的强调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 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水平以及合同的规范程度。目前,我国各级监管主体,缺少对于监管 内容的明确认识,相应的监管机构不了解监管的内容,导致了现有的监管内容混乱,主要表 现在:第一、忽视安全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前提就是必须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这 是政府有效规制的首要内容。公共体育场馆及其产品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影响范围广,影响 程度深,并且将直接威胁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因此,安全规制必须放在最为突出位置;第二 、忽视价格监管。由于价格规制直接涉及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价格的规制 监督是规制内容中的核心部分。工商部门等政府组织缺少通过不同的类型价格监督的选择, 使得公共体育产品的价格的监管形同虚设;第三、服务质量监管。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目 标之一就是提高服水平和服务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利益最大化,同时 使公众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因此服务的水平和产品的质量如何,是否达到了品质标准 ,是否令公众满意,直接关系到对民营化的评价。民营化之后,服务水平公共产品质量不但 没有显著进步,反而有所下降,民营化的种种努力就失去了意义,公共体育场馆的民营化也 必将遭遇瓶颈;最后,缺少合同监管。合同监管是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经营模式下的新型 的规制模式,通过委托方与受托企业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实施 过程中相应的事项都进行事前详细的规定,这是一种双方约束机制。目前,合同监管严重缺 失,企业合同监管缺少对于进入许可、资格审查以及随时监督和促进合同的履行,缺少切实 的合同的条款来规制受托方企业的绩效。
3 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思考
3.1 树立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以及公众服务理念 在政府层面上,应当深入研究学习民营化的相关理论,并借鉴国内外公共事业领域改革 的成功案例,树立系统地、科学地、深层次的民营化理念,认识到民营化不但是一个过程, 而且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而言,整个经营活动要求站在公众的角度, 以公众的观点和想法来分析考虑其健身休闲、体育运动等消费行为的需求。以公众为主体的 理念转变,提升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服务质量,带来更多的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效益,为其今 后进一步民营化发展提供了新的理念支撑,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3.2 完善民营化法律制度结构与绩效评价体系 在宏观层面上,在不断完善公共事业改革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出台相关的公 共体育场馆民营化领域内的专门性法律与法规,为其运营、监管等提供法律支持,做到有法 可依,执法必严;在微观层面上,应该采取系统全面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为导 向的绩效评价指标,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为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提供相关评估制度的 保障。
3.3 规范民营化经济伦理与行政伦理 针对受托方的经济伦理,通过树立合作的理念来保障双方的共赢,达到利己与利他的统 一,通过对公共服务进行规制,并加强伦理建设,通过社会监督树立诚信的经济伦理;针对 委托方行政伦理,通过树立政府的现代公共服务理念,完善政府行政的相关制度与机制,加 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自我修炼,加强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培训与教育,实行全面严格 的行政人员的准入制度,从行政伦理层面上保障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3.4 明确多元监管主体与监管内容 对公共体育场馆的监管应贯穿于其民营化的全过程,从安全、价格、服务质量、合同等 全方位地进行监管。同时,引入行业协会、媒体等多元的监管主体,推广第三方参与监管方 式,以提高监管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从而提高监管的效果。
4 结 论
1)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是我国体育领域内公共事业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但遭遇了理念滞 后、制度缺损、伦理失范、监管缺失等若干瓶颈问题。
关键词 竞技体育管理 发展现状 发展对策
一、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发展现状
当前,中国竞技体育管理的主体为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管理竞技体育的政府机关不仅仅是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体育局,还包括了教育、军队等机构内部设置的与体育有关的部门。各级体育局对体育工作进行统一和宏观地管理,其他机构的体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本部门的需要,对部分体育事务进行管理。当下,中国的社会组织对于体育的参与和管理略显得不足,对全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影响有限。
二、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现存问题
(一)管理权限过于集中,行政效率低下
当前的行政权力强调纵向结构,忽视横向结构的协调,造成横向结构紊乱,各横向系统之间缺乏有效联系。从功能看,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各层次权力分配不突出,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管理,使体育管理体制内部存在巨大的功能消耗。行政机构政事不分、管办一体,统得过多,管得太死,压抑了社会办竞技体育的积极性,造成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加之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力量分散,导致宏观调控不力。
(二)资金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化程度低
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实行的“统包统配”体制给市场经济的介入制造了不小的障碍。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经费由国家统一下发、运动员由国家统一招收、运动员退役由国家统一安置。到目前为止,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资金来源仍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社会经费所占比例较小。
(三)法律不健全,法制化程度低
法律不健全、法制化程度低是影响我国竞技管理体制的完善的首要问题。在我国竞技体育领域,当前可供利用的制度、法规较少仅有《体育法》可供利用。其他的行业管理规范、制度、条例多为行政法范畴,处罚力度十分有限。体育法制化环境未完全建立,依法办事还存在很多困难。
(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现有的协会及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基本上都是由体育局行政领导兼任,这种官民相结合的体制很难让体育协会大施拳脚。此外,大多数体育协会的现有工作人员都为退休发挥余热的老干部,还有些人员是运动员退役以后安置下来,他们缺少必要的管理知识,因此工作效率、工作质量难以提高。
三、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发展对策
(一)合理定位中国竞技体育的特征
根据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竞技体育市场发育水平,目前中国竞技体育还不具备相应的市场化条件,过于激进的改革只能使中国竞技体育进入一个恐怖的滑坡期,导致整个竞技体育水平的严重下降。当下,中国竞技体育带有公共性,完全可以被定义为准公共产品。
(二)进行适度的社会化改革
1.资金来源的社会化。竞技体育是耗资巨大的事业,因此,在大部分地区,竞技体育的投入对于政府来说都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竞技体育资源来源市场化,我国已有了一些成功的案例,如以丁俊辉为代表的高水平运动员家庭培养模式及2008北京奥运会的商业开发。虽然,竞技体育资金来源的社会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就长远来说,政府及竞技体育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尝试进行竞技体育资金来源的改革,吸纳更多社会资金。
2.体育管理的社会化。竞技体育事业的社会管理主体,在实际运行当中,更需要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自身的管理能力,完善运行和发展机制。相对于资金来源的社会化需要循序渐进,体育管理的社会化则应当尽快进行。只有首先在组织建设方面实现了管理主体的社会化,才能完全实现竞技体育的社会化管理。
(三)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
1.明确机构职能。政府应当完善在竞技体育领域进行监管和服务,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设置的步伐,中国体育管理机构改革也开始“遵照简政放权、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精简机构的总体思路”。在这样的总体思路指导下,原国家体委管辖下的运动项目逐渐转由新设立的项目管理中心进行组织和管理,与改组后的国家体育总局脱钩。
2.建立完善的运动员保障体系。竞技体育是一个具有较高风险的职业,运动员随时有伤残、乃至丧生的危险。一般的社会保障体系侧重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对于疾病的保障相对薄弱。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大力提倡和推动商业保险有关险种的发展,强制俱乐部和运动队出资的方式为运动员购买,再辅以政府出资购买的方式,才能多层次保障运动员退役之后的基本医疗需求。
3.建立完备的体育法律体系。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适当的法律进行保障。中国体育立法目前最迫切的工作是要对竞技体育项目各俱乐部的产权进行明确界定,对竞技体育参与主体的身份进行规范,从法律上明确竞技体育的准公共产品地位,保障职业俱乐部和运动员个人的经济利益,加强运动员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
四、结论
举国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功不可没,但在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发展情形下,竞技体育要想得到更长远的发展必须要在管理体制上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改革,使竞技体育能够进一步发挥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的优势,走上社会兴办、公众参与、政府监督与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竞技体育 管理体制 改革
2016年巴西里约奥运会正在如火如荼的举办中,中国代表队不出意外的取得了金牌榜前三的好成绩,在某些项目上也出现了所谓的意外,比如男子举重62公斤级决赛项目上,中国选手谌利君在比赛中突然双腿抽筋,两次抓举失败,无奈弃赛;蝶泳小将陈欣怡被爆尿检呈阳性……这种种现象不仅由于各运动员的本身,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举国体制。举国体制的优势自不必细说,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很值得思索。在这方面我国各方面的学者都进行过研究,结论也各有其特色。本论文将在整合的基础上有重点的突出几种方式或途径。为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发展提出一些意见。
一、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类型
(一)按照管理权利的归属,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可分为政府管理型和社会管理型,在这两种类型之间存在着的中间形态称为中间型或结合型。
1.政府管理型体制,政府管理型体制主要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如前苏联、古巴、朝鲜等,有利于强化领导,集中调配,缺点是易于抑制社会对体育的参与和支持,因而最终限制社会体育的发展。
2.社会管理型体制,特点是社会体育主要由各种社会体育组织进行管理,政府一般不设立专门的社会体育管理机构,有利于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各种体育组织内部进行管理,但各个体育组织之间的协调需要以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充分发展为前提。
3.结合型管理体制,是由政府和社会体育组织共同管理的体制,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发展政府的主导作用和鼓励社会对体育的支持和参与,但在权限划分和利益分配方面则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中国和美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对比分析
中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的举国体制;美国则是典型的社会主导型管理体制。
中国的竞技体育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直属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体育协会;美国竞技体育的管理主体是国家奥委会、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各个职业体育联盟和俱乐部等多元化的社会组织。
在政策制定上,中国是体育的行政部门来统一制定竞技体育的相关政策;美国是各个体育自治主体根据竞赛规则和需要来制定各自的体育政策。
在训练体制上,中国以专业训练以及行政组织根据竞技体育比赛指派和抽调人员进行定期集中训练为主;美国则是由各个俱乐部或者个人通过市场化机制组织,以业余训练为主,短期集训为辅。
在经费来源上,中国的举国体制由原来的政府统筹到逐渐引入市场开发,整体上仍以政府投资为主,美国的体育经费来源则基本是社会和个人捐赠或赞助。
二、 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及改革现状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面临着各种考验,在建国后的将近40年里,我国各个领域均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竞技体育的管理和运作也不例外的形成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举国体制。
(一)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现状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组织机构类型繁多,二具有强烈行政管理特色的集权管理模式,三具有中国特色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二)优势与成就
这种管理体制的最大优点是能够集中人力和极有限的物质资源,促使运动员全力以赴投入训练,促使部分重点项目的运动水平得到迅速的提高,达到了竞技体育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三)问题
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政府主导,明显缺乏与市场的紧密结合;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较差,使得体育的运行机制不够完备;运动员的文化水平和个人修养较低,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成问题;金牌效应导致的一些体育异化现象;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各级组织权责不明,管理制度法规不健全,法制化程度低,资金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化程度低……
三、 发展对策
(一)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要建立国家宏观控制,社会自我协调的体育组织管理模式,就是宏观上由国家体育行政权力机构制定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并进行有效的控制,微观上主要由社会各界体育部门,各类体育团体和社会化体育市场机制来协调。
(二)理顺和完善体育的筹资体制,拓宽体育的资金来源。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努力理顺体育运营机制。比如定期派遣体育督察员检查有关体育组织对体育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情况,促使体育内部各机构各司其职,加强体育民主监督制度的建立,通过多种方式收集群众意见。
(四)创新我国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模式,重视运动员的基础训练阶段,增大竞技体育的人才可持续性,同时给予运动员充足的文化知识教育,不能重武轻文,一味的进行身体训练而忽略他们的知识教育。
我国未来竞技体育的体制机制选择应该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竞技体育发展自身规律的要求,符合国际交往的需要。
参考文献:
二、关于竞技体育的效益分析
(一)竞技体育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效益
最初,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候,竞技体育一般都由国家相关部门拨款,或者社会基金组织赞助竞技体育,所以竞技体育在当时的开展、举办也都是交给国家来完成,个人基本上无法举办竞技体育。由于是国家来举办,所以竞技体育在当时是有专业的教练和专业的团队去发展的,竞技体育成为了一项专业体育。但是,随着历史的进步,人们开始发现,民众对竞技体育的认识非常片面,长时间以来,竞技体育一直备受上层社会吹捧,而普通民众则很难融入到竞技体育的行列当中,所以在民众的潜意识里认为竞技体育是上层社会的专属,这种认识给竞技体育的发展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竞技体育的人力资源管理出现了浪费资源的现象。
(二)竞技体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效益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1985年,国家终于将竞技体育归纳到了第三产业的行列当中,竞技体育不再只是上层社会的享受,它成为了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竞技体育隶属于我国体育部的管辖范围,为社会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竞技体育开展需要一定的场所、服装和运动器材等,这些方面都能够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另外,体育项目的开展,特别是像奥运会这样的体育活动,都是需要门票的,而这也给我国带来了直接的经济利益。第二,竞技体育是一项运动量很大的体育活动,它的推广促使人们进行更多的体育活动,提高了运动者的身体素质,促进了他们身心健康的发展,国民素质得到了提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第三,当今社会,各个行业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体育行业的发展也能推动其他行业的发展,并给其他行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例如,体育行业的发展能够推动交通、旅游、餐饮等行业的发展。第四,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人们对体育行业也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从竞技体育中看到了商机,这样的商机又带动了经济的变动,例如体育用品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三)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能够促进竞技体育目标的实现
基于许多体育前辈的经验和实践,要想提高运动成绩,就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体育运动训练。竞技运动又与一般运动不同,在竞技运动中,胜出的只是一小部分人群,所以,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将所有运动员都变成优胜者,这就需要我们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去对运动员进行训练,但是不管怎样,也还是有人会淘汰,在训练过程中应该不断注入新的血液,激发运动员的潜力,将优秀的部分集中再训练,实施一定的管理手段,将小部分成功变成群体成功。研究表明,我国的竞技体育系统的管理相对较为薄弱。人力资源是竞技体育得以发展最为重要的因素,它既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部分,也是竞技体育的主体。竞技体育的开发具有创造性、连续性和能动性,这些特点能够影响竞技体育管理效率和效果的实现,由此可见,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能够促进竞技体育目标的实现。
三、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的劣势分析
马克思认为,人是主体。人类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动。竞技体育是人类实践的一种形式,自然,人必然成为竞技体育的主体。人力资源是竞技体育长期发展所需要的最为关键的资源之一,它也是一种最为稳定的资源,也充分体现了在社会生产中人作为原始驱动力的特征。无论在什么性质的社会中,社会发展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人作为核心目标的发展,竞技体育是一项以人为载体的广泛的社会性活动,因此,在此基础上重点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当前,我国以国家为龙头的高水平运动员队伍训练群体尚未成型,国家队的运行机制尚未成熟,运动员人才管理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各项改革还处于启动阶段,地方特色较为严重,人才流动的渠道不是很流畅,科学合理的运动员转会市场发展缓慢。目前我国教练队伍的综合素质总体偏低,多数教练在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能力有所欠缺,更有甚者理解和借鉴他人成果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种状况对我国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与此同时,教练制度建设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很多有关竞技体育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得不到严格的执行,另外,竞技体育相关政策的制定涉及不同的省市、不同的单位和部门相互之间不能科学合理的配套,总体上来看严重缺乏系统的整合,这些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练队伍的建设,同时也影响到教练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李富荣局长曾经在全国教练员的培训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的竞技体育事业中,教练员的培训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很多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比如说,我国的教练员目前还没有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的体系,培训工作相关的科学有效的监督和激励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专职教练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系统的训练……”另外,后备资源方面的人才分布不够均匀,数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国竞技体育队伍中一、三线运动员比例过低,一线、二线、三线的竞技体育运动员的配置一直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同时,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输送结构也不均衡,普通业余体校和体育中学属于三线队伍,然而这些学校的人才输送率明显高于二线运动员所在的重点体校。省、市等重点体育院校是我国培养竞技体育后备资源的主要阵地,但是在实际输送方面却并不乐观。除了上面的一些问题之外,我国体育科技人才队伍的配置也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比如,高科技人才严重匮乏,总体科技文化素质较低。根据国家体育部科研所等等单位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对全运会和奥运会成绩的贡献方面,竞技体育队伍中竞技运动员和教练的贡献率在70%以上,而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等贡献率仅仅在20%左右。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两千名高级的专业技术人才中,55岁以上的人才有680人,仅占总体数量的34%。当前我国竞技体育高技术人才断层现象比较严重,很多学科专业人才相当匮乏。近年来,除了不可避免的部分高级人才退休,另外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人才外流,这个问题在某些体育学科专业中相当严重。
四、我国竞技体育人力资源建设
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的内容有很多,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运动员;
2)教练;
3)科研教育工作者;
4)后勤;
5)管理者;
6;医务人员;
7)经纪人;
8)裁判;
9)与体育事业相关的经营者等。竞技体育的主体是运动员,竞技体育的高质量服务应该应用在他们身上,并通过他们展现出来,在竞技比赛中,运动员的参赛、选拔、计划的实施等过程需要体育人力资源的管理进行。我国竞技体育的人力资源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四类队伍的建设
1.强化运动员队伍建设在当代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密不可分,国家对于竞技体育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对于体育运动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也越来越关注,期望能够建立属于自己国家的现代化竞技体育体系,使竞技体育的发展更加规范和科学。要强化竞技体育运动员队伍的建设,首先要开发一套专属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模式,使我国的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适合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发展,也使其具有中国特色,学校是培养人才最好的地方,我国应该加强高校建设,特别是高等体育学校的建设,对学校进行重点培养,善于发现优秀的运动人才,并在学校推行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使学校成为培养优秀竞技人才的重要基地。
2.强化教练队伍建设
第一,提高竞技体育教练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着重引导他们学习并且大力弘扬“为国争光、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无私奉献、顽强拼搏、科学求实”的中华民族体育精神,帮他们树立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事业心。第二,提高竞技体育教练队伍的专业水平。尤其要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观念,督促他们自觉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和科学理论知识的学习,保持知识的时代性。与此同时,要科学制定教练队伍训练的整体计划,尽可能地给教练员提供各种学习机会,增加他们的职业发展的机会,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竞技体育教练队伍科学训练和科学管理的能力水平。第三,竞技体育教练不应该只是空有一套理论,教练员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优化自身的身体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自身的实战经验,经常参战,对于体育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必须了解过,实践过,甚至包括体育器材的选购也要亲力亲为,不断锻炼自己,磨炼自己,让自己不断学习,使自己更加职业,更加专业。第四,建立健全竞技体育的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练员以多种方式继续深造、不间断学习,培养且强化他们终生教育、终身学习的科学的理念。
3.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可以兴国,科技也能够振兴体育。特别是在当今科技无处不在的社会,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已经成为一种生存必需的手段。在我国最不缺的是人,最缺的是人才,科技人才更是少之又少,要想竞技体育在全球体育行业站稳脚,就必须创新方案,培养科技人才队伍,对现有的竞技体育人才进行培训,强化他们的科技知识,加强实战训练,牢固专业知识,建立一批高效、实战的人才。另外,也要对现有的高校进行整合,科技人才的培养应该从在校学生开始,他们是新兴的社会人才,接受事物的能力较强,学习能力也大于现有的体育人员。当然,也要建立一个科研团队去研究竞技体育人才的训练方法,建立一套高效的运动体系。培养人才的途径多种多样,国家应该从各个方面入手,积极鼓励其他对竞技体育感兴趣的人才的加入。
4.加强产业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
竞技体育产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是现代化竞技体育人才更加深入的拓展,是在职业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一种新生的人力资源管理形式。[4]作为新时期竞技体育产业的管理人才,他们对竞技体育竞赛的流程非常了解,同时又熟练准确地了解相关体育经济政策内容,并且拥有全新的科学的体育事业发展观。竞技体育产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主要以市场经济的运营方式引进竞技体育所需要的资金,并且按照市场竞技的基本规律进行实际操作,从而实现体育经营创收向产业化方向和经济利益方向的转化,这些基础条件都是我国竞技体育能够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在新形势下,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和其他各类综合性的大学中的体育专业可以进行联合培养竞技体育经营管理以及教育科研型的高端人才。
(二)两个关系
1.处理好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之间的关系
我国竞技体育已经形成了“塔基越大,成绩越好”的发展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时期,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塔基建设”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塔基拓宽的难度原来越大。但是世界上其他国家以及中国某些项目已经发展起来的某些下窄上高的结构向我们表明这条路是可以走得通的。我国今后的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高质量和高效益上下工夫,必须摒弃不讲成本的粗放型管理方式。
2.处理好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之间的关系
由于人力资源的培育需要以花费一定的时间和投入一定的成本为代价,这就会导致部分急功近利的管理者只盯着现有人力资源的利用,而不会去开发、培育新的人力资源。结果会导致很多竞技体育项目的后备人力资源匮乏,业余训练队伍严重缩水,人才合理梯度也随之发生严重的断层现象,造成了无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局面。袁伟民同志在2001年的全国竞技体育战略发展研讨会上严厉指出:“竞技体育事业中的有些同志,在工作中鼠目寸光,追求一时的效果,不考虑将来,严重忽略二、三线队伍的建设。导致各类体校严重萎缩,业余训练严重滑坡。在竞技体育的选材方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注重科学选材,不考虑是否有培养前途。在训练工作中,不按规律训练,揠苗助长,导致不良的后果。”
体育运动学校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而体校财政拨款中的主要部分是体育训练经费。本文所提到的体育训练经费,指的是财政拨款用于体育事业支出的预算经费,它是由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经过各级人大或相关法律程序批准的本单位的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所涉及的经费。我国财政部在2011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支出使用的监管,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各级部门预算单位针对财政性资金支出,特别是项目经费支出,都应该进行绩效管理评价。体育训练经费作为基层体校的主要项目经费,其预算金额较大,用途广泛,社会影响大,而且由于其动态化的特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很难使用传统方法去管理,因此迫切需要对体育训练经费绩效管理开展研究。对体育训练经费进行绩效管理研究,有助于探索出一套适用于体育运动学校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费管理模式,以便更好地指导体育训练部门的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一、体育训练经费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国各地基层体校在训练经费的绩效管理工作方面下了一定的功夫,同时也在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在绩效管理目标设置、管理过程、考评指标设计及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1.绩效管理的目标设置不全面、不完善
训练经费的绩效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绩效目标的设定是整个绩效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是在目前的实际工作中,基层体校往往注重绩效评价打分环节,而不重视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其他方面的工作,往往只是孤立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没有将绩效管理看作是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目前,我国基层体校的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工作重心和目标往往是追求学校排名和体育比赛成绩,而建立基于体校绩效评价、目标分解、人才培养规划等因素的科学管理模式却往往被忽视,这就导致体校的实际工作重心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目标严重偏离,致使基层体校的公益性受到损害。众所周知,在竞技体育比赛中运动员要取得优异成绩,往往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仅包括运动员自身的竞技水平和临场发挥,还与天气、裁判、主客场等多种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而,如果一味地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作为体校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目标,不仅不能够如实反映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真实情况,而且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因为一旦被寄予厚望的重点项目的运动员在比赛中失利,那么通过该评价指标反馈的信息是该项目投入较大却没有完成预期目标,即使体校在学生升学率、优秀运动员输送人数、体育场馆开放等方面都做得很出色,也无济于事,因为上级财政部门只会根据体校申报的绩效管理目标来对训练经费绩效管理实施的成效进行考评。所以,仅仅将比赛成绩作为基层体校绩效管理目标是不够全面的,也是极具风险的。
2.绩效管理中的过程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国大部分基层体校对训练经费的绩效管理实施过程大致如下:首先,体校管理层根据体校的绩效管理目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当年体育训练经费的具体实施项目及预算安排,并上报体育局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财政局审核;其次,基层体校根据各预算项目的具体支出计划,分析预算经费增减的原因,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的进度,并明确训练经费支出的责任人、预期目标和预期取得的成效;再次,基层体校根据前期制定的训练经费支出计划,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并按季度对预算经费使用绩效进行分析和总结;最后,在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训练经费支出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填写绩效评价指标分析表,并编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再评价。目前,基层体校在训练经费绩效管理工作中,对管理流程和环节的重视程度不够,还没有达到财政部门对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要求,也不符合绩效管理的流程标准。在训练经费项目安排的预算编制环节,体校没有充分地对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也没有进行充分的沟通,很难明确训练经费安排的计划和年度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目标;也没有根据体校内部各处室和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采用评分体系确定训练经费支出的优先次序,对于财政部门批复的训练经费的额度,不能依据预算编制按照进度严格地安排支出。虽然体校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是由于体校的特殊性,日常的业务活动复杂多变,体校在训练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往往会受到运动队夺金任务指标的影响,部分流程和环节还不能完全按照既定的计划去执行,比如在训练经费的分配上,原则上是根据该项目的金牌任务指标以及上年度比赛成绩确定经费分配比例,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当面临夺金与否的关键时刻时,往往会超出既定预算以确保完成夺金任务。另外,体校在进行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过程中,也没有对各处室和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辅导和支持,以准确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数据,顺利开展训练经费绩效管理工作。在绩效管理过程中,要求预算单位在预算经费的收支上保持平衡,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同时还要求预算单位在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保持各部门、各层级的顺畅沟通和交流,绩效管理的组织者应当及时对业务活动所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及时发现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以提高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
3.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不尽合理
目前大部分基层体校设计的绩效指标体系较为粗糙,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指标体系设置不合理。绩效管理指标设置还是以训练经费的投入和产出为主要依据,以此衡量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效果,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细致、具体的绩效目标,导致评价指标无法充分反映体校的社会责任和战略目标,以至于绩效评价结果无法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第二,指标体系设计混乱,缺乏设计依据。指标设计无法体现出体校的主要任务和目标,部分评价指标晦涩难懂,一些绩效指标脱离实际工作情况,概念模糊,无法衡量,不具备可操作性。设计的指标没有和单位的绩效目标挂钩,与绩效管理的关联度较低,不利于开展绩效考核。第三,各处室、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教职工、教练员参与绩效指标设计的程度不够。据笔者了解,绩效指标大都由经办人员根据自身经验设置,没有充分调研,因而指标与教职工的职责和利益不挂钩,导致责任无法落实到具体人员,体校各教职员工对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认识较为模糊,影响了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实施。
4.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得到有效应用
就基层体校目前的情况而言,绩效管理还停留在表面,工作方式较为粗放。首先申报绩效目标,然后根据项目实施结果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进行打分,最后根据最终得分来衡量训练经费绩效情况,缺乏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这样的绩效管理流程是不完整的,它没有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更没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改善工作。完整的绩效管理流程应当包括绩效管理规划、机构和人员配置、指标设置、绩效管理实施、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等。然而在目前,基层体校往往没有有效地应用绩效评价的结果,这样就无法发挥出绩效管理真正的作用,也违背了对训练经费实施绩效管理的初衷。缺乏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对于改善体校训练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是没有太大作用的,这种情况下绩效管理工作只会白白地消耗体校的资源,往往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不利于体校的长远发展。
二、完善基层体校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措施
1.完善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目标的设计
平衡记分卡的相关理论认为,组织的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是由它的使命来决定的。在新形势下,我国的体育事业也在积极寻求突破和变革,基层体校首先应该了解自身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从而明确自身的社会定位和社会职能,了解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这样才能制定符合自身特性和社会要求的绩效管理体系。所以,在设计绩效管理目标的时候,不能片面地看待问题。体育运动学校作为我国特殊时期的产物,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时代性,但是当我们所处的社会大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时候,为了使体育运动学校能够适应这种变化并争取更大的发展机遇,需要从根本上转变体校的办学思路,在制定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目标时,必须符合时代的要求,满足社会需求,这样制定的绩效目标才有价值和前瞻性。制定绩效管理目标时,必须调研分析基层体校的现状、不同绩效维度以及关键驱动因素,结合基层体校的使命,在合法合规地使用训练经费的前提条件下,努力做到训练经费的收支平衡,以保障体校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另外,还要积极开展教职员工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优化体校专业设置,提升师资力量,提高基层体校整体竞争力,优化生源结构,争创一流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在各类竞技体育比赛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提高群众的身体健康素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完善训练经费绩效管理的实施过程
训练经费的绩效管理的各环节,最终都将落实到每个职工身上,因此在整个绩效管理工作中,顺畅的沟通和及时的反馈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沟通能够及时地掌握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教职工也能及时反映绩效管理中的问题,并得到有效解决,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作为绩效管理实施阶段的重要环节,相关信息的收集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这项工作,能够收集和记录绩效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数据,既可以为下一阶段开展绩效评价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同时也能够为管理者提供诊断工作的依据,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绩效低的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绩效信息的收集可以采用观察法、工作记录法和他人反馈法等,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体校管理者、教职工、运动员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收集,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流程和环节是否完善、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影响绩效工作的内外部因素等。基层体校在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指导体校顺利开展工作。在训练经费申请之前,根据要求申报绩效评价目标;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训练经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在训练经费的使用过程中不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在项目完成之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同时依据整个项目实施的过程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最后由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和项目组织实施的结果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反馈给市体育局和市财政部门。
3.训练经费绩效管理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
基层体校在设计训练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之前,首先要明确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的主要原则,包括以下几项。第一是相关性原则。设计的评价指标应该与体校训练经费的绩效目标和考评目的有直接联系,以保证评价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出训练经费绩效管理实施的情况。在整个指标体系内,各项指标通过相关性构成钩稽关系,从而形成一种内部制约关系,从制度上杜绝数据造假。第二是可比性原则。如果被评价对象之间存在某种共性,那么就可以选择同一类指标进行绩效评价,以便于不同评价对象之间的相互比较。可比性原则有利于完善指标体系的建设,可以减少信息收集的工作量,节约人力成本。第三是重要性原则。这个原则要求指标设计者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指标在单位工作中的重要程度进行筛选,选择最能够反映单位主要业务、最具代表性的指标来反映单位的绩效情况。第四是经济性原则。这个原则要求在设计指标时,要充分考虑到获得指标数据的成本支出,成本支出不仅仅是相关经费的支出,还包括人力资源成本以及时间成本,因为绩效管理是提升单位业务和运营成效的一种有效管理手段,如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获取相关指标数据,可能会得不偿失。第五是科学性原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时,指标应当定义精准、范围明晰、指向明确,指标体系内各项指标都具有独立性,不应该相互干扰甚至出现逻辑上的悖论。第六是稳定性原则。这个原则要求在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时,一是要注意设计的指标不能随意变更,这样能够给评价者和被评价者一个稳定的预期,使绩效评价的记录具有连续性;二是要注意评价指标要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普遍性,能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适用,以便进行长期的对比观察。因此,根据上述六项原则设计出来的评价指标,相互制约、各有侧重,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可以充分反映出训练经费支出的成效和影响因素,避免了体校目前在设计评价指标时思路不清、原则不明的现象,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指标体系较为混乱的问题。
4.完善训练经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
针对目前基层体校训练经费绩效评价结果无法得到有效应用的问题,需要建立一套与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相关联、奖惩制度完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以提升体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首先,随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逐步深入实施,财政部门应当建立部门预算与绩效评价结果联动的应用机制。基层单位在上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时,应同时申报预算经费绩效管理目标,以及上一年度的绩效管理评价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在审核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应该着重审核单位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并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基层单位上报的绩效管理自评报告进行再评价,并综合多方面意见确定基层单位下一年度的预算资金。对于预算经费绩效评价优秀的,市财政局可以优先安排预算资金;对于完成情况良好或一般的,市财政局可以提出整改建议,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预算资金;对于没有完成预算经费绩效管理目标或者有拖延的,市财政局可以在分析具体原因后,要求基层单位进行整改,并严格控制下一年度的预算资金安排。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建立财政预算安排与单位绩效评价结果的联动机制,以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奖优罚劣。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不是营利性部门,无法简单地通过财务数据进行奖惩。对于财政部门来说,可以通过基层单位的绩效评价报告来作为预算经费安排的参考依据,建立预算经费与绩效评价的联动机制,从而实现奖优罚劣的目的。最后,积极应用新技术。随着科技的进步,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现代社会已经步入大数据时代。基层体校也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将传统的绩效管理方式和大数据技术结合起来,以便训练经费的绩效评价结果能够更好地应用。另外,积极建立训练经费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标准化、科学化的指标体系。在建立了标准化的指标体系后,财政部门还需要对基层预算单位进行辅导,组建绩效评价专家库,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展开合作,为训练经费的绩效管理提供帮助,以提升训练经费绩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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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波,叶蓓伦,魏燕.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工作综合考评系统的研究.体育科学,2005(04).
中图分类号:G80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007-3612(2010)06-0104-06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uperior Events of Chinese Competit ive Sports and Core Competence
LIU Cheng1,SI Huke2
(1. Department of P.E.,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Hengyang
421001,Hunan China;2.Library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s,Shang hai 200438,China)
Abstract: The pareto analysis and expert questionnaire are adopted to make mathematical st atistics of the contribution ratio,weight,rank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of diff erent Chinese sport events in the 25th29th Olympic Games to explore the relati onship between the advantageous events of Chinese competitive sports and core co mpetence. The result shows that advantageous events of Chinese competitive spor ts can consist of absolute advantage and comparative advantage. The six events of diving,table tennis,weightlifting,gymnastics,shuttlecock and shooting hav e own their core competence. These events belong to ones with absolute advantag e in China. They are subjects of the core competence of China’s competitive sp orts,which integrating 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individual events
Key words: competitive sports;advantageous projects;core competence;p areto analysis;competitive advantage
1 竞争力、竞争优势、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概念内涵
1.1 竞争力、竞争优势的概念内涵
一般认为,竞争力(Competitive power)是竞争主体在竞争过程中战胜对手,较好实 现自身竞争目标,获取竞争优势的能力。它是竞争主体长期积累的、自身固有的一系列能力 。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是指某一竞争主体相比于竞争对手更能顺利的完成 与实现自身竞争目标的特征或特质。竞争优势与竞争力并不等同。竞争优势是竞争力的上位 概念,也是一个与竞争对手相比较之后得出的概念。竞争优势的形成,既受竞争者本身所具 备竞争力大小的影响,也受竞争对手竞争力高低变化的影响。
1.2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概念内涵
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e)是伴随着知识经济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概念,是传统意 义上竞争概念的深化与发展。核心竞争力又称核心能力,1990年,出于试图读解日本公司成 功的原因,美国著名管理学者普拉霍莱德(C•K•Pradalad)和加里•哈默尔(G•Hamel)在 《哈佛商业评论》发表的“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一文中提出,核心 竞争力是指能使企业为用户提供某种特定好处的一组技能或技术的集合,而不是指单个技能 或技术。[1]他们认为,日本企业获取长期竞争优势的战略途径在于建立在核心 竞争力基 础上的战略意图。核心竞争力是企业不同于竞争对手的原因,企业一旦形成核心竞争力,就 成为企业的战略资产,并能够给企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有别于一般的 企业竞争力,它是处于核心地位,影响企业全局的竞争力。
1.3 竞争力、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三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竞争力、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与内涵,本研究推导总结出这三者之间的相 互内在关系如下:
1) 竞争力是取得全部或者局部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乃至充要条件;竞争 优势是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但也非充分乃至充要条件。即:竞争力是竞争优势的基础与 源泉,而竞争优势又是核心竞争力的动力与根本。没有具备竞争力,必然无法形成竞争优势 ,没有形成竞争优势,必然无法培育和构建核心竞争力。但同时,不是只要具备了竞争力, 就能形成竞争优势,不是只要形成了竞争优势,就能构建核心竞争力,而是具备了竞争力, 才有可能形成竞争
投稿日期:2009-11-13
基金项目:教育部博士基金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刘成,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优势,形成了竞争优势,才有可能构建核心竞争力。
2) 反之,核心竞争力是竞争优势的充分条件,但并非必要乃至充要条件;竞争优势是 竞争力的充分条件,但也非必要乃至充要条件。即:只要构建了核心竞争力,就必然能形成 竞争优势,只要形成竞争优势,就必然具备了竞争力。竞争力、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三者 之间是一种层层递进的包含演化关系。
由此,竞争力、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三者之间的关系可用数学公式表现为:虽然A BC,但是ABC。数学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竞争力、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三者之间关系的数学模型
2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分析
2.1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研究的逻辑前提:竞技体育是否存在核心竞争力
要研究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首先要论证的第一个逻辑前提就是竞技体育到底存不存 在核心竞争力,如果这个前提都不成立,那么后面的所有研究就都只是空谈。
竞技体育是体育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以体育竞赛为主要特征,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 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体育活动。[2]激烈的竞争性是竞技体育的首要特 征,是竞 技体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与本质选择。既然存在竞争,就首先有了竞争力大小比较的实际意义 。那么我们再进一步继续考察一下竞技体育内部存不存在竞争优势。对于竞技体育而言,竞 争就是比赛,大到一个国家、地区,小到一个运动项目,所谓的竞争优势应该就是指夺取世 界重大比赛奖牌的能力,而核心竞争力又是一种长期的、可持续的竞争优势,那么,在竞技 体育里,它就应该是长期的、可持续的夺取世界重大比赛奖牌的能力。
根据组织行为学理论观点来看,竞技体育与企业虽然各自是一个有别于其他组织相对 独立的行为主体,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但两者同样都是一个完整的结构系统。按照不同 的分类标准,竞技体育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系统,可不管怎么划分,各分系统都是以具体运动 项目为基础而建立整合起来的。从众所周知的美国NBA篮球“梦之队” 中国乒乓球“梦之 队”,到意大利击剑“梦之队”,等等。意大利在2000-2008年3届奥运会上共获得31枚金牌 ,其中击剑项目贡献8金,占该国在这3届奥运会获金牌总数的1/4还多(8:31),也占了这 3届奥运会击剑项目设金牌总数的1/4强(8:30)。以上运动队都是在各自运动项目中长期 占据世界领先地位,具备了可持续的夺取金牌的特殊能力,显示出强大的竞争优势和参与竞 争的能力。
综上所述,竞技体育的竞争激烈程度一点也不亚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间竞争。虽 然核心竞争力是针对市场经济规律提出的观点,但由于它具有深厚的哲学底蕴,符合社会的 共性发展规律,所以,它不仅仅只适合应用于经济领域,也必然适合应用于竞技体育领域。 因此,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性的绝对存在。
2.2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概念内涵
2.2.1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概念
在深刻了解企业核心竞争力内涵、特征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是 指在长期的运动训练、竞赛、管理、科研、人才培养、组织结构与文化建设中形成的,建立 在竞技体育各单个运动项目竞争力的基础之上,自身独有的超越竞争对手,能支撑运动项目 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内在超常整体竞争能力。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蕴含在各运动项目核心竞争力之中,由一个个运动项目的单项核心 竞争力整合而成,各运动项目核心竞争力是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一个国家 、地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运动项目数量越多,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涉及面越宽,辐射范围越 广,所表现出来的可持续的长期竞争优势越强。
2.2.2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内涵特征
依据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属性和功能的内涵特征,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应该具有价值 优越性、异质性、整体性、动态性和延展性5个本质特征,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涵特征 具有某些共性的同时,彼此也存在一些个性差异。
2.2.2.1 价值优越性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价值优越性是指它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包括宣传 和扩大国家与社会团体的影响;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和 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丰富人们的业余文化精神生活;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等等。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对世界各国产生的影响力是其他很多社会活动都无法比拟的。在奥 运会等国际重大体育赛事上,运动员代表各自国家、地区、民族的形象,比赛胜负不仅是他 们个人技能的较量,并且与运动员所代表的国家荣誉相联系,比赛胜负已经上升到与国家利 益、民族自豪感息息相关的层面,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民族、社会团体的 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综合实力的发展水平。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还可以成为强大 的精神动力,能够满足民族自尊心,增强民族团结力,鼓舞国民士气,弘扬国家文化,具有 强大的精神效应和凝聚力效应,比赛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过竞技体育和比赛本身的价值。
2.2.2.2 异质性
这里所指的异质性有二层含义。一是指在以国家、地区为组织单元的层面上,各个国家 、地区的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为各自所独自拥有,具有独特的竞争性质。二是指难以模仿。 模仿有复制和替代两种方式。复制是建立与被模仿者相同的竞技体育资源和能力;替代是用 具有相同竞争意义的竞技体育资源和能力来代替被模仿者的竞技体育资源和能力。在构建竞 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发展过程中,各个国家、地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以特定的方法手段 ,吸纳、开发、培育,并经过长期的发展、丰富和完善,不断积淀,形成自己竞技体育核心 竞争力独特的发展路径。因此,尽管竞争对手可能可以模仿其中的某一单项能力,但是,这 种基于多项资源和能力基础上凝结而成的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复制和替代过程一般是非常 困难的,难以重复。
2.2.2.3 整合性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是建立在运动项目竞争力的基础之上,其自身所拥有的竞技体育资 源、技术、技能、积累性学识等多种因素交融、开发、互补而形成的,处于核心支配地位的 整体性力量,也是各个国家、地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差异化的有效来源。单一资源、技术、 技能、知识等的简单堆砌并不能构成核心竞争力,必须通过协同整合,合理调配,使之在功 能上发生耦合及裂变,才能形成系统的、强化的、显著体现出价值优越性的竞技体育核心竞 争力。
2.2.2.4 动态性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其中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绝对性 寓于相对性之中,相对性必然也同绝对性相联系而存在。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绝对性是指 它的价值优越性,相对性则是指它的动态性。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是一个从量变到 质变、各方面不断优化整合的动态过程,也是一个与时俱进,适时升级的不断转化过程。竞 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形成以后,并不是一成不变,高枕无忧,它也有自己的生命周期,辐射范 围也有大小之分。所以必须根据内外部竞争态势变化以及自身的特色,长期打造、培育、构 建、提升和创新,以实现其生机转换,维持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周期性发展。
2.2.2.5 延展性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延展性特征是指其时间的延续性和空间的发散性。从它的延展性 来看,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其实又是一种基础性的能力。经历导入期、培育期,继而进入成 熟期的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在向本行业内多个新领域扩展中,核心环节得以进一步向外扩张 ,并在新领域里拓展价值链,产生积极的溢出效应和倍增效应,不断开拓出新的竞争优势。 延展性的存在让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更具有普适性。失去延展性的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必将 逐步丧失现有优势和相对稳定性,最终走向衰退。
3 我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与核心竞争力之关系
3.1 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的概念界定
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指出,竞技体育优势项目至少应该具备以 下三个标准[3]:
1) 具有一批世界顶尖运动员,在历年世界大赛中成绩突出且比较稳定。
2) 具有充足的后备力量储备,不因某一个运动员的退役而使整个项目的成绩受到大的影 响。
3) 具有能够深刻把握项目规律的教练员,具有科学、领先的训练理念和方法,具有能针 对性解决问题的包括高水平科研、医疗等人员在内的优秀保障团队。
3.2 深度分析我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与核心竞争力之关系
谢亚龙等来自全国10个单位的30多名科研人员、教练员在1992年10月曾经对我国优势竞 技项目的类型及发展过程进行过深入探讨,提出了所谓优势竞技项目,是指在国际重大竞技 比赛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在未来的竞争中具备有利条件的运动项目。[4]他们的 研究认为:乒乓球、女子排球、体操、跳水、跳高、举重和游泳是当时我国的优势竞技项目 。
随着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以来,我国上述项目要么依然保持原有优势、要么逐步退出 这个优势项目群,运动成绩持续低迷,而原来认为是一些潜优势的运动项目却延续了较高的 上升势头,我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群体的构成发生重大变化。依据1996-2004年3届奥运会期 间我国各个竞技运动项目实力表现,人们基本已经习惯于把我国的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划分为 :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和落后或薄弱项目三类;[5]或者划分为:优势项目、潜 优势项目、基础项目(田径、游泳、水上项目等)和球类项目(篮、排、足球等)四类。[6]但不管 如何划分,包括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崔大林在内的一些领导在公开场合,以及很多专家在研 究中都多次提出了射击、体操、跳水、举重、乒乓球、羽毛球、女子柔道这7个项目是当前 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而且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人们公认的这7个优势项目共夺得3 9枚金牌,占我国夺得该届奥运会51枚金牌总数的76.5%,其传统优势地位可见一斑。可是 , 尽管这7个项目是我国在近几届奥运会上的夺金主力是不争的事实,它们也大都符合刘鹏局 长提出的优势项目应具备的三个标准,然而,迄今却不多见有人运用更为科学、直观的数理 统计等方法从整体上对这7个乃至我国其他夺取奖牌的项目几届奥运会以来的运动成绩贡献 率、权重、等级相关系数等发展规律、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构成给予过更加生动、精确地 概括总结与综合评价,很多研究最终都只是落在了宏观视角的泛泛而谈层面。
3.2.1 巴雷托截取法分析第25-29届奥运会我国获奖牌运动项目奖牌贡献率
巴雷托截取法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巴雷托(Vilifredo Pareto)首创,又称ABC分类法(ABC
Analysis)。其主要原理是:根据分析对象在技术或经济方面诸因素的主要特征,把它们 进行分类排队,区分为关键的少数(A类)和次要的多数(B、C类),从而在决定一个事物的众 多因素中分清重点和一般,寻找出少数的、但对事物起决定作用的关键因素和多数的、却对 事物影响较少的次要因素,以便有区别、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巴雷托截取法是 经济学中一种识别主要因素、抓住主要矛盾的评价系统态势分析方法,能够充分反映出“少 数关键、多数次要”、 “区别主次,分类管理”的规律,现已被广泛运用于企业管理、质 量工程管理等领域。
根据巴雷托截取法把累计贡献率达70%~80%区间的项目作为截取一个国家或地区优势因 素(或称为A类),把累计百分数在10%~20%区间的因素称为B类,把累计百分数在10%区间 左 右的因素称为C类的分类标准,本研究统计出1992年巴塞罗那第25届奥运会、2008年北京第2 9届奥运会中国各运动项目所获奖牌情况,分别赋予金牌4分、银牌2分、铜牌1分,赋值计算 出它们各自的奖牌贡献率,然后将各项目按得分的百分比从大到小依次排列,把累计奖牌贡 献率大于70%的运动项目作为截取我国优势项目的范围。运用巴雷托截取法进行截集的统计 结果如图2和表1所示。
图2 巴雷托截取法分析第25-29届奥运会中国各运动项目贡献率示意图
根据图2和表1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这5届奥运会上,我国共有27个项目获得过奖 牌。其中,跳水、乒乓球、举重、体操、射击、羽毛球这6个项目均在A类优势项目截集范围 之列,游泳、女子柔道介于A类与B类项目范围之间,田径、跆拳道、赛(皮)艇、击剑属于 B类项目、摔跤等其他项目则属于C类项目。1992年谢亚龙等研究认为的我国7个优势项目中 的女子排球、跳高和游泳3个项目都已经不再属于优势项目集群。 表1 第25-29届奥运会中国各运动项目获奖牌数及奖牌贡献率统计
此外,我们发现,传统意识观念中大家公认的优势项目女子柔道并不在优势项目截集范 围之内,游泳和女子柔道2个项目的累计奖牌贡献率只是接近于70%,并且女子柔道的奖牌贡 献率还要低于排在第7位的游泳项目,仅仅排名第8。两者这5届奥运会获奖牌之比为,8金2 银8铜:7金12银4铜。体现出:在这5届奥运会中,游泳和女子柔道的奖牌成绩应该是接近于 我国乒乓球、跳水等其他6个优势项目水平,并且游泳项目总体运动成绩要优于女子柔道 项目,排名还在女子柔道之前。
3.2.2 第25-29届奥运会我国获奖牌运动项目优势程度的比较分析 前面采用的巴雷托截取法是在我国竞技体育内部,对我国优势项目的优势程度与其他众 多获奖牌项目运动成绩进行的横向比较,而表2则是对我国各获奖牌项目与国外其他国家或 地区奥运会比赛成绩进行的纵向比较。表2显示:在27个获奖牌项目中,跳水、乒乓球、羽毛球、体操、举重、射击等项目的 权重依然位居前列,女子柔道的权重也比较的靠前。同时,我们注意到,虽然在奖牌贡献率 上游泳项目要高于女子柔道,但从权重上比较,它却又要远远低于女子柔道,甚至蹦床、沙 滩排球(女)、跆拳道等项目的权重也要高于游泳项目。当然,权重在同一项目的国内与国 外进行纵向比较更有意义,因为它与各运动项目在奥运会上的设项奖牌数量的巨大差异以及 设项时间长短有着必然的联系。例如,从设项奖牌数量上来看:游泳项目奥运会的设项数为 34,女子柔道设项数为7,蹦床设项数为2,沙滩排球(女)设项数为1,跆拳道设项数为 8。同时,从设项时间长短上来看:蹦床、跆拳道是近3届奥运会,沙排(女)、女足、女垒是 近4届奥运会才成为正式比赛项目,而游泳等我国其他获得奥运奖牌的22个项目却都已是5届 以上的正式比赛项目。但是,结合表1的奖牌贡献率和表2的权重比较综合来看,我国乒乓球 、跳水、羽毛球、体操、举重、射击这些优势项目不仅在国内所有竞技体育项目中具有了比 较优势,而且在国际同类项目上具有了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3.2.3 第25-29届奥运会我国获奖牌运动项目成绩稳定性的比较分析 本研究通过对我国各运动项目在第25―29届奥运会获奖牌的等级相关系数进行统计, 既能比较清晰的看出各项目在最近5届奥运会上运动成绩的稳定性与否,也能比较明了的看 出各运动项目在这5个奥运会比赛周期内呈现的不同发展态势。计算步骤如下:
1)把近5届奥运会各运动项目获取奖牌的自身具体表现按1~5等级次序编号(表3)。
2)按顺序求出每个项目自身名次等级与这几届奥运会我国奖牌自身名次等级的差di, 计算相关系数rs。
等级相关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
rs=1-6∑d2in(n2-1)
其中:n=5,为样本容量,代表举办了5届奥运会。 表2 第25-29届奥运会中国各运动项目获奖牌权重统计
运动项目25届 权重26届权重27届权重28届权重29届权重权重排序乒乓球0.6 0710.8 2140.8 2140.5 7140.7 8570.7 2141跳水0.5 3570.5 3570.5 3570.5 1790.5 8930.5 446 2羽毛球0.2 1430.2 2860.6 0000.4 2860.5 4290.4 1073蹦床/(未设项)
/(未设项)0.0 0000.0 7140.6 4290.2 38 14体操0.1 8370.1 3270.1 9390.0 6120.4 2860.2 000 5举重0.0 5710.1 0480.2 1900.2 4760.3 2380.1 905 6女子柔道0.1 2240.1 0200.2 2450.1 8370.2 6530.1 796 7沙排(女)/(未设项)0.0 0000.0 0000.2 8570.4 2860.1 78 68射击0.1 1430.1 2380.1 8100.2 1900.2 3810.1 752 9跆拳道/(未设项)/(未设项)0.0 7140.1 4290.0 8930.1 0 1210射箭0.0 7140.0 7140.0 0000.0 7140.2 5000.0 929 11女排0.0 0000.2 8570.0 0000.0 0000.1 4290.0 857 12网球(女)0.0 0000.0 0000.0 0000.2 8570.0 7140.0 714 13女足/(未设项)0.2 8570.0 0000.0 0000.0 0000.0 71413女垒/(未设项)0.2 8570.0 0000.0 0000.0 0000.0 714 13帆船板(女)0.0 7140.0 0000.0 0000.0 7140.1 7860.0 6 4316女篮0.2 857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571 17女曲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2 8570.0 571 17游泳0.1 1610.0 5360.0 0000.0 2680.0 5040.0 494 19击剑0.0 2860.0 0000.0 4290.0 8570.0 8570.0 486 20拳击0.0 0000.0 0000.0 0000.0 1300.1 4290.0 296 21自行车(女)0.0 0000.0 0000.0 2380.0 9520.0 2040.0 2 8622艺术体操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1 4290.0 286 22摔跤0.0 0710.0 0710.0 0890.0 3170.0 6350.0 233 24田径0.0 2790.0 2990.0 1300.0 2600.0 0610.0 202 25赛(皮)艇0.0 0480.0 0950.0 0000.0 1900.0 4760.0 1 6226花样游泳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7140.0 159 27
注:1)权重为我国该项目奖牌赋值得分与该项目在25-29届奥运会奖牌赋值总分之比;2)女足、女垒、沙排分别与第26届,跆拳道、蹦床分别与27届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 项目;2012年伦敦第30届奥运会女垒项目被取消;3)权重为0.000时,表示该项目在该届 奥运会上没有获得任何奖牌。
表3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在2008-1992年近5届奥运会上的奖牌名次自身与自身相比的 等级依次为:1、2、3、5、4。而在巴雷托截取的我国6个优势项目中,跳水、举重、射击、 羽毛球4个项目的成绩都较为稳定,体操因为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失利,成绩曾经稍微出现 过一些波动。不过,被视为我国“国球”的乒乓球,其等级相关系数却表现出负相关。当然 ,这并不代表乒乓球运动成绩的直线下降,主要原因在于:
1)在1996年第26届和2000年第27届奥运会上,乒乓球先后都夺得了4金3银1铜,而在 2004年和2008年最近2届奥运会上,乒乓球先后夺得3金1银2铜和4金2银2铜,成绩没有前2届 奥运会好。与此同时,我国在这几届奥运会上的金牌和奖牌总数却节节攀升,从1996年的金 牌总数第四2000年金牌总数第三2004年金牌总数第二2008年金牌总数第一,在我国奥 运会成绩越来越好的情况下,乒乓球的成绩与自身相比却相对于前几届有所下降,导致其运 动成绩的负相关。
2)这与乒乓球在奥运会上总共才设项数量为4枚,设项金牌数少的现实也密切相关, 并且,这一现象也体现出乒乓球的奥运夺金增长点已经趋于饱和状态。
此外,女子柔道的运动成绩也呈现出逐届上升趋势,等级相关系数较高,而游泳项目奥 运会比赛成绩与乒乓球一样,同样表现出负相关。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前述奖牌贡献率的 比较上,游泳项目要优于女子柔道项目主要是依靠其在20世纪90年代的2届奥运会(1992年的 第25届和1996年第26届奥运会)上,游泳项目夺取奖牌的数量要明显强过女子柔道(5金8银2 铜:2金0银3铜),但在随后的第27届和第28届奥运会它的成绩出现较大滑坡(这2届奥运会 游泳与女子柔道获奖牌之比为,1金0银1铜:3金2银4铜),北京第29届奥运会游泳的成绩虽 然有部分回苏(北京奥运会游泳与女子柔道获奖牌之比为,1金3银2铜:3金0银1铜),却依 然没有回复到1992年奥运会夺得4金5银的历史最好成绩,致使其等级相关系数呈现出负相关 这一现象的出现。
表3 第25-29届奥运会中国各运动项目获奖牌等级相关系数统计
注:1)把25-29届奥运会我国各项目获奖牌赋值后名次与这几届奥运会我国奖牌赋值后名次 进行等级相关;2)各项目获每届奥运会得分名次是指该项目在5届奥运会中获奖牌赋值后成 绩的自我相比;3)1级为最高,5级为最低。如果遇到该项目未获奖牌或者未设项的情况时 ,则统一把它们定为5级。
3.2.4 1979-2008年各夏季奥运项目获中国十佳运动员情况分析 为了从侧面进一步诠释与补充说明问题,本研究通过统计1979-2008年我国各夏季奥运 项目获中国十佳运动员情况,对前述巴雷托截取法分析的跳水、乒乓球、举重、体操、射击 、羽毛球等优势项目进行检验(表4)。从表4我们可以看出,共有21个夏季奥运会运动项目的运动员获得过全国十佳运动员称 号,除了由于田径、游泳是基础大项、女子排球曾经是我国的优势项目,都比较的受到民众 的喜爱与关注,因此它们获得全国十佳运动员的次数与人数名次靠前之外,乒乓球、体操、 举重、跳水、羽毛球、射击6个项目获得全国十佳运动员的次数与人数都名列前茅,说明这 些优势项目在国人中的影响力还是深入人心的,而女子柔道排序却相对靠后。
表4 1979-2008年我国各夏季奥运会项目获中国十佳运动员情况统 计
注: 1) 全国十佳运动员评选创办于1979 年,主办单位是中国体育总局、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和全 国二十余家新闻媒体。从2003年开始,“全国十佳运动员评选”携手“世界劳伦斯体育奖” ,更名为 “中国十佳劳伦斯冠军奖”,是中国体育的最高奖;2) 冬季奥运会项目(如速度 滑冰)、非奥运项目(如围棋、国际象棋)和残疾人体育不在统计范围之列。
3.2.5 部分专家对我国优势项目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问题的调查问卷分析
通过对40位举重、体操、羽毛球项目具有国家级或高级教练员职称的专家就我国优势项 目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问题进行问卷调查,表5显示:专家普遍认为乒乓球、跳水、羽毛球 、体操、举重、射击6个项目已经具备了核心竞争力,女子柔道则还处于正在形成核心竞争 力阶段。这也与前面的巴雷托截取和奖牌贡献率、权重、等级相关系数比较所得出的数理统 计结果是相吻合的。
4 结 论
1) 我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应该分为绝对优势和相对优势项目两类,其中,绝对优势等 同与核心竞争力,是指优势项目中成绩最好、最稳定的项目。跳水、乒乓球、举重、体操、 羽毛球、射击6个项目的累积奥运奖牌贡献率高达68.2%。它们在最近5个奥运周期里是我国 的绝对优势项目,并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可持续的竞争优势,我国竞技体育的上述6个运动 项目已经具备了各自的核心竞争力。表5 我国竞技体育优势项目与核心竞争力之关系的专家调查统计( 总人数=40)
优势运动 项目
已经形成人数/人 比例/%
正在形成人数/人 比例/%
尚未形成人数/人 比例/%
排序乒乓球40
10000001跳水40
10000002羽毛球3177.582012.53 体操3075922.512.54举重3075717.5
37.55射击2972.5615512.56女子柔道6152767.5717.57
2) 相对优势项目并不等于具备了核心竞争力。女子柔道和上述6个绝对优势项目相比 ,在国内外的竞争优势并不是特别明显,女子柔道应该只能归于我国竞技体育相对优势项目 ,女子柔道的核心竞争力也有待于进一步形成。
3) 根据近几届奥运会的参赛表现,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初曾经属于我国优势项目的 游泳,经历过20世纪90年代末一段时间运动成绩的低迷以后,现在也接近于我国相对优势项 目发展水平,并有再次成为我国优势项目的潜力。
4) 我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蕴含在各运动项目核心竞争力之中,由各运动项目的单项 核心竞争力整合而成,它们是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具体表现形式。跳水、乒乓球、举重、 体操、羽毛球、射击6个绝对优势项目是我国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主体。
5) 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核心竞争力不是与生俱来的。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核心竞争力具有 生命周期,它要经历导入期、培育期、成熟期和拓展期(或衰退期)四个阶段,从初具竞争 力、提炼与保持竞争优势、挖掘打造核心竞争力,继而进一步巩固竞争力与竞争优势,使核 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实现流程再造。
6) 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核心竞争力是能给竞争主体带来持续竞争优势的诸多要素系统的 有机融合,要想获得长期的、可持续竞争优势,真正的来源在于竞争主体及时将自身现有的 竞争力和竞争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并不断保持与维护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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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田麦久,主编. 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1-5.
[3] 刘鹏.在国家体育总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EB/OL].w ww.sport.省略,2008,10.
体育经纪人是以获得佣金为目的,与体育相关人员及组织签订委托合同,充当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有关职业运动、体育竞赛的订约媒介或为委托人提供通过体育获益机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人们开始追求精神层面上的享受和愉悦。体育作为全民性的爱好和娱乐,其号召力和影响力无可比拟,体育的市场需求强烈而广阔,职业体育也由此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体育经纪人可以说是随着职业体育的发展而出现的,而且正渗透在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各个领域,起着良好的催化和作用。
一、我国体育经纪人的现状分析
1.体育经纪人的需求量增大
我国体育产业尽管刚刚起步,但其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与我国体育产业迅猛发展、体育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体育界存在着体育经营管理人才严重匾乏的问题。有专家分析,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和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营销、评估等体育MBA专业人才的空缺将在1万名以上,中国未来需要专业体育经纪人7000名左右。
如此大量的体育经纪人才的需求量使我国急需一批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才。而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的培养还停留在部分省市开设的短期经纪人培训的阶段。虽然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各方人士对体育经纪行业产生兴趣,而且其中很多人也参加了培训,并拿到了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但据了解我国体育经纪人才流失严重,大量的经纪人在拿到经纪人资格证书后,并没有从事体育经纪行业。分析其原因主要有:缺乏资金背景、个人经纪能力不足、体育市场不规范,法规不健全等方面导致经纪活动受到限制。
2.体育经纪人活动不够规范
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体育经纪活动不够规范。体育经纪活动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球员转会方面。随着我国部分体育项目准职业联赛的开展,一些联赛陆续开始引进外籍球员。外籍球员的引入,为体育经纪人提供了经纪活动的空间,但同时也带来了问题,主要是无证无资格的经纪人大量存在。以职业化程度较高的足球为例,大多数外援的引入都是依靠朋友或熟人的关系,直接向俱乐部或球队推荐。一些人看到引进外援工作有利可图,就直接从国外带来一批球员与当地的球队进行比赛,各俱乐部现场挑选自己中意的球员。而这些人并没有正规的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无证无资格经纪人的大量存在,严重破坏了体育经纪市场秩序,也挫伤了正规体育经纪人的积极性。
3.体育经纪人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的整体水平不高,素质参差不齐,国内真正具有专业水准的体育纪人数量极少。笔者就此问题向部分体育经纪人、经纪公司、国家体育总局和项目中心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结果显示,选择“目前体育经纪人整体水平不高、素质参差不齐”的人数达到了64.38%。据了解,参加体育经纪人培训的人员以体育专业的人居多,这与国外经纪人形成鲜明对比,国外体育经纪人大多数是学习经济、管理、法律出身,学体育出身的人数相对较少。不可否认合格的体育经纪人需要大量的体育方面的知识,但这个行业首先是一个经纪人行业,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法学是经纪行业的基础。而目前我国从事体育经纪行业的人员多数是体育行业出身,缺乏相应的经纪人理论基础,即使在参加了短期培训后,仍然很难达到较高的专业经纪水准。另外由于培训机构对参加经纪人培训的人员的要求并不高,大部分只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即可。据调查,实际参加培训的人员的学历多为大专或本科,虽然也有少部分硕士学历的人员参加培训,但整体学历水平并不高,学历层次的参差不齐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有体育经纪人整体水平不高。
二、我国体育经纪人管理对策
目前我国体育经纪人在管理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优秀体育经纪人的极度匾乏,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体育职业化发展和体育市场的繁荣,加强体育经纪人的培养,已经成为我国体育经纪人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1.完善体育经纪人培养体系
目前世界各国对体育经纪人的培养体系有所不同。欧洲部分国家侧重于高等院校的系统培养,而美国则更偏重于自由开放式的社会培训。两种培训体系各有利弊。我国体育经纪人的培养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应该尝试多层次、多渠道、多元主体、多种类型的培养体系,使高等院校的系统培养与自由开放式的社会培训相结合。其培养途径主要有:综合大学或师范院校的体育学院与其他经济管理类院校的联合培养;体育院校单独培养;体育院校与其他经济管理院校类联合培养;各省市体育局、工商局联合培训;各省市体育局、工商局联合高等院校培训;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中心(协会)培训;体育经纪人行业协会培训;网上教育培训;体育经纪人公司内部培训。最终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主体、多种类型的体育经纪人培养体系。
2.加强体育经纪人的职业道德教育
坦诚、实在是体育经纪人首先必须遵从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合格的体育经纪人,绝对不能凭借坑瞒、欺骗、胡编乱造等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在进行经纪活动时,双方应抱着坦诚的态度,对双方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应详细了解和考察,并如实交流沟通,才能促使双方交易达成。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信用和成功,同时还应实事求是,实实在在,在从事经纪活动中,应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双方考虑,减少交易过程中的困难和麻烦,从而达到共识,尽快促使交易成功。遵纪守法是经纪人应有的也是必须的职业道德。
3.建立体育经纪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体育经纪人除建立必要的法律机制予以规范外,通过经纪人行业协会进行自律性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完备的体育经纪人制度离不开行业自律。行业自律主要是发挥行业内部的组织,管理作用,以行业内部人员为基础,约定和实施对行业的管理措施,通过自行管理解决体育经纪人内部矛盾,保证体育经纪人之间的平等竞争,制止垄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行为标准和保护公众利益。但由于我国目前对体育经纪人还未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各地统一管理还不完善,没有建立起体育经纪人协会这样的自律组织,这使得无论是在规范经纪人的行为方面,还是在保护体育经纪人的利益方面,都难以操作。因此应尽早成立全国体育经纪人协会,制定经纪人协会章程、行业规范,建立起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良性行业自律和管理机制。
4.对体育经纪人进行严格认证
现在有一种错误的理解,似乎任何人只要有本事、有关系都可以成为体育中介机构或者是体育经纪人。这是中国加入WTO后,对一些产业和行业不能任意设置进入门槛的曲解。在国际体育中,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大都要经过知识经验、道德信用和经济能力上的认证。而通过无正式认证的经纪人介绍达成的“交易”,产生纠纷的真是数不胜数。加强体育经纪人的认证首先要对其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再则进行信誉情况调查(包括公示),最后要求他们根据业务量缴纳保证金。而且每年“年审”一次,凡是出现“过失”或是投诉过多的可以取消其资格,退还其保证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