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5: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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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招投标体制下合同工程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研究招投标体制下合同工程管理的特点、各方面的关系,对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者与业主、工监理程师与业主、业主与设计单位、业主与运行单位之间关系的理顺和建立,做好合同管理中的日常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的有效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1招投标管理方面
编写的招标文件质量待提高。对工程项目要约条款描述不严谨、不全面, 招标文件存在差错和漏洞, 致使招标达不到预期目标, 给日后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管理埋下隐患, 甚至引起法律纠纷。
对投标单位弄虚作假防范待加强。在招标, 尤其是物资采购招标中, 投标单位通过不正当的私下串联, 串标、围标、恶意价格中标、挂靠投标, 乙方变甲方, 损害业主的尊严、地位和利益。对此, 有些单位事前防范意识不强, 缺乏有效应对措施, 使招标丧失了最初通过竞争降低建设成本的目的。
评标专家作用待发挥。有些专家没有全面细致地审查投标文件, 分析研究不深入, 执行评标标准不严格, 造成资信差、产品性价比不高的中标。
具备失信约束的评标办法待完善。实践中,以综合评标法为主的各类办法各有利弊,往往只重视商务标,或商务标权重分值大,技术标只作符合性审查,引起投标者不良竞争,影响招投标公正性,损害招标人利益。
2合同管理方面
合同谈判组织不到位。招标结果出来后, 不能及时组织合同谈判, 补充细化合同条款。没有进一步审查对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并要求对方作出必要的承诺。谈判前,没有充分掌握和分析市场行情和标的技术标准、工作量等情况, 谈判中忽略核心内容或关键细节。
(2)对已签订的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合同签订后,没有及时送达相关单位, 缺少严格的交接手续, 造成相关单位不掌握合同内容, 或者收到合同后没有引起重视, 没有采取措施及时履行或督促有关单位履行合同。承办单位有依赖心理, 缺乏主动履行或督促履行合同的意识。
(3)对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不够。没有在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合同履约检查, 无法及时发现违约或违约的先兆, 从而无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或降低损失。
(4)对参建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疏于监管。例如, 甲控物资采购合同, 主体是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缺乏对参建单位合同的管理, 就少了一个在过程中监督参建单位履约的手段。
二、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的措施
以上问题的存在,都有具体原因。从管理的角度看,体现在目标不明确,标准不具体,责任不落实,管理的宽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大部分建设单位已经明确招投标、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度已经建立,日常工作已经在运转。由于存在上述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堵住漏洞,通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以制度+执行+监督来提升有效管理,为此,提出以下加强管理的措施。
1通过会议审查,提高招标文件编写质量
重要文件的范围每个单位可以根据情况来确定,招标文件和价款较大的合同应在范围以内。对重要文件采取会议审查的方式, 由单位领导带领业务、招投标、合同管理、财务、纪检和承办部门的人员共同参加, 必要时邀请专家。承办部门事先将资料送给与会人员。各部门人员和专家逐个对条款进行审查,承办部门负责牵头起草会议纪要和填写评审记录表。通过会审,能够明确责任,提高招标文件、合同等重要文本的质量,防范招标及合同风险,同时,也能提高相关部门对各项条款的认识,为下一步招标或合同签订及履行创造条件。
2通过严肃交易纪律,防止投机厂商进入
除了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严格资格审查, 使有投机心理的厂商没有漏洞可钻外。还可以通过实行限价招标, 防范恶意价格中标。通过严肃评标纪律,强化评委责任意识, 要求评委对每一个需评审的内容都附上明确的评审理由, 并对评审意见负责。通过严格要求投标单位落实交易细节上的各项责任, 打消厂商的投机念头。比如,通过诚信名录资格审查,按照上限确定投标保证金金额, 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 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全部提供资质原件; 投标文件核心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每页签字等等, 增加陪标、串标、围标等行为的实施成本, 把虚假、恶意的厂商拒之门外。
3把日常的合同履约检查制度化, 通过过程控制保结果
合同承办部门和单位日常监控合同履约情况。按月或季度, 向管理部门报送报告。对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制度化,由单位领导组织。管理部门牵头, 每次检查前, 确定好内容、标准及重点, 比如合同分包和偷工减料等问题, 明确分工。细化考核办法, 及时兑现合同履约情况的奖罚, 督促参建单位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将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作为单位的经济活动分析会的内容,全面地总结分析, 不断完善管理。
4通过格式化管理, 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标准和流程
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 以各项制度为基础, 明确招标、合同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流程和标准。标准要严格和具体, 具备条件的要形成固定的文本或表格格式。例如, 资信调查资料种类及标准, 合同谈判准备报告和记录格式, 承办单位的台账、归档资料种类及格式等。归口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按照这些具体的流程和标准来控制和落实各项工作。这样, 可以在事先或过程中堵住规避招标、合同对象资信调查不全面、谈判准备不充分、记录缺失、合同分送不严谨等漏洞。
5把参建单位与第三方的合同纳入管理范围
要求参建单位将一些重要的合同要拿到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去参建单位检查时, 将参建单位自身招投标和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作为一项内容。与此同时, 充分发挥财务职能, 互促互进。招投标、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是相辅相成, 互相促进的。
(1)单位要把财务人员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会审、履约检查等制度化, 保障和督促财务人员介入招标与合同管理。财务人员要对商务指标和条款, 起到具体的审核把关作用。如计量与价格、结算方式、履约担保、款源与概算、质保金等方面。通过参与, 财务人员能够更准确地把握经济事项, 控制成本, 正确核算, 把住资金出口关。
(2)发挥财务会计反映和监督的职能。在会计核算、资金拨付环节, 监督反映招投标合同管理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对不符合招标与合同管理要求的, 不予支付资金。例如, 针对规避招标问题, 会计监督就是一个有效的手段。
(3)充分利用招投标合同管理成果, 加强财务管理。例如, 共享业务部门的合同履约台账, 增加概算、验工计价信息, 作为财务台账使用, 不仅可预防超拨付资金, 还可根据台账反映的信息。及时督促计划部门梳理概算, 变更合同。
结束语
加强建筑市场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及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从宏观上讲,是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业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切入点,是保证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环节,源头治理和防范建筑领域腐败现象的有效方法。从微观上讲,合同管理服务于招投标工作,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有序的招投标管理为合同管理打下基础,有效的合同管理促进招投标水平的提升,相互制约、互为因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的普及,我国的建筑市场将越来越成熟、完善。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2 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与科学决策的依据。
2.3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达到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2.4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2.5 对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全过程管理。
1)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2)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的情况,所以应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目前,工程分包是建筑市场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一个环节。“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由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是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建议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2.7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中,有不少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不愿在选择承包商、资金支配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放权,发包人把监理工程师视为监理员、质检员等,增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难度。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应该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第三方的作用,对发包人、承包人的协调作用,这对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理解决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会有积极的作用。
2.8 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9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也逐渐与国际接轨。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对进度、质量、投资起着总控制与总协调的作用,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在工程建设前,双方需要签订建筑合同,建筑合同的特点主要有: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合同法》里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周期长;合同管理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变更频繁;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一般的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合同履约时间长且内容庞杂,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完善这些细节,做到权责分明,但是实际上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自身法律保护的认识,在订立的合同时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2011年,某地级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100个,发现有72%的合同不规范。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用正规文本进行,有些合同甚至采用口头约定,这样就产生了引起法律纠纷的导火索,影响建筑工程建设的进程和企业发展。
2.合同管理体系结构不健全。早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内容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多的重要问题在基本约定中并没有体现,文本存在较大的漏洞。而且当下的合同管理体系也存在问题,分级管理权责不清,授权管理混乱不健全。管理程序存在错误,很多规定的制度不能有效的被执行,缺少监督和控制。
3.合同双方行为不规范。合同当事人应该自觉遵守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从法律上来看合同双发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但是实际当中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为了获得承包权,通过非正当手段或虚假投标获得建筑工程项目。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利,逃避责任约束。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失。建设合同内容复杂,涉及知识面广,需要相关人员既要懂得建筑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的经验的积累。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这样各方面素质较全面的专业人员确实很少见的,另外缺乏专门的培训,这也是造成合同管理人才缺失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建筑合同管理的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把合同签订关。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等。
3.做好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及索赔管理。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工程合同签订后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合同管理人员要理解合同条款,加强日常管理,要做好应对各种纠纷的准备。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路议论9960812维护各自权益的必要手段。
4.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有一些改善,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这中间存在的差距还是不能小觑。动力源自压力。虽然,道路艰辛,但是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成因分析与应对措施[J].建筑经济,2004年第6期
[2]王福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一、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的主观影响和外界因素的客观影响,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综合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会因为缺乏统一的合同依据,使每个部门的权责分工不明,制度规定的出处五花八门,甚至有冲突,合同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无法执行。更有甚者,有些对外经营业务可能事后补签合同或者不签订合同,导致一些争议性的合同很难求证原意。有些业务合同管理只局限于文本审查和合同档案管理,不能将合同签订前的选商谈判、签订中的审查授权、签订后的履行监控工作有效地衔接,这些都最终会给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买下一个重型炸弹。
2、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有些公司对无法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缺乏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部分管理层缺乏对合同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合同管理人员紧缺,缺乏足够的业务经费,也就不可能将合同管理摆放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甚至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有的是直接上手,业务不精通,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和系统的法律知识,业务范围内无法按严格要求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只是盲目机械的从事合同事务性工作,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更谈不上合同管理。
4、合同管理者与企业管理部门沟通不畅
合同管理机构在涉及到相关的合同业务方面无法做到与其它部门相互沟通,不能考虑从其他相关部门的角度去做合同管理,由此造成合同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其他部门相互孤立,无法达成共识。在合同审批过程中,一些程序过于复杂,审批人员部门繁多,办事效率低下,使合同签订无法如期完成。
5、合同内容不全面
由于合同内容表述模糊,使合同双方容易曲解合同内容,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因此,合同的有效性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准确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不全面,存在缺陷与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而这种问题的避免只有靠准确恰当的合同文本才能解决,换句话说,合同内容要结构严谨,逻辑清晰,更要咬文嚼字。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原因有很多,但是真正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1、企业部门之间的履约责任不明确、分工不清晰、各项任务无法责任到人,造成工作失误。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因此,有效地信息沟通和处理在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
2、企业管理人员知识深度不够,尤其是在生产流程方面,无法将其与合同管理进行有效地结合。业务生产的知识与合同法的律修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每个企业管理者都必须高度重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业务拓展需要合同约束,那么建立规范有效地合同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基础性的工作。
3、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扎实的合同管理基本功,高度重视合同文本分析。管理合同文本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不具备相应资格,合同内容不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不齐全,合同条款不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存在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因此,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支撑。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一流的企业管理水平必须与增强合同管理的理念相依为命。合同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约束行为具有强制性、法律性,任何人都必须依法遵守和执行,要从法律的高度认识合同管理的低位,进—步增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规避能力。使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上升为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步增强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制定被查信息统计表,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合同违约是合同风险管理中的主要部分,法律法规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及时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对违约方采取不同程度的处理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而积极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1 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诱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采购,应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筑工程采购的大趋势。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之一。没有合同管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合同管理含义其中之一是工程合同发包及承包划分,科学合理的工程合同划分更有利于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风险控制及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5)加强合同管理是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投资建设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设企业与建筑行业大环境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设行业的本土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行业中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 加强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防范管理
(1)实行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洁协议一起签的双合同制度。所有的工程类合同都要对应的签订廉洁协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承包合同等等,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为遏制工程腐败问题,提高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
(2)修订、规范及实行合同范本。合同以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合同范本为蓝本,对合同条款逐条分析,针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和条款,对示范文本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和明确,对不完善的条款进行专用条款补充,最大限度的完善合同内容,使得合同更加的条理和周密,最终确定属于企业自身的系统完整的合同范本。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范本的实质性内容不能更改,确保了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严密性和统一性,合同范本的确定为后续合同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3)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流程、审核流程规范化。首先,合同由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企业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现场情况及公司情况与乙方协商并拟定合同,拟签合同版本与招标合同范本基本一致;对合同进行专项合同审批会议和合同编号,最后由建设单位的领导审批,审批好的合同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在审批过程中若各方对合同实质性内容有异议则退回重新协商,然后重新走审批程序;合同审批完毕,先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盖章程序先校核后签字盖章,再转乙方签字盖章,防止乙方修改、换页而节省校对时间。
(4)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是合同管理的组织保障,并且采用技术与法律的专业人员管理相结合,对于合同的全面管理起到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既有专业技术知识、造价管理,也有设计知识、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多部门参与合同管理,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有利于克服管理人员不一致而造成的审查缺陷,同时有利于合同的跟踪、履行、解决纠纷,有利于提升所有参与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2.2强化合同履行修正的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力的监督与有效的协调是工程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
(1)履行动态管理合同。项目管理人员需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需对合同的各项条款都比较熟悉,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分别从安全、质量和工期等三个方面明确目标和规定违约处罚办法。项目负责人积极地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动态的管理,在出现事故隐患或者工期滞后的情况,及时向监理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质量合格和按期完工。
(2)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可能,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工程合同中确定合同价款、变更工程计价原则和结算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项目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变更工作的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
(3)不断优化合同版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善于总结经验,根据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投资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相互关联的经验与教训,将容易出现变工程变更的合同优化相应的执行条款,优化相关约束条款,平衡地从双方利益考虑合同,达到双赢的目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2.3 深化合同管理体系,扩展合同管理方式
(1)作为合同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层的一员,应能对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作出贡献,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综合保证体系,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可能出现纠纷的环节,在有针对性的制度上进行完善和加强。
(2)加强管理人员自身的合同知识学习,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开讲座或者学习的方式,对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使得参与合同管理过程的人员更加清楚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通过台账、会议、培训、检查等手段提高管理人员的合约意识、法律意识,从而提升整个企业员工的整体合同管理意识。
(3)重视及完善合同履行后的评估,改进存在的缺陷。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对合同进行后评估,总结合同好坏、管理得失,为以后的工程项目更加完善的合同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必须从项目立项时开始,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管理是基础;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管理是重点;做好合同违约管理是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的手段;把控好合同风险是项目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所以,加强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是势在必得,同时,又是使一个工程顺利通向完成的高速公路。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主要是投资方、出资方,通常也被称为业主单位或者项目业主,其对于工程项目拥有产权,因此是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对于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成本、进度、工期、质量、安全以及环境、合同和信息的管理等。其中尤其以合同管理为要点之一,许多工作都需要通过合同管理来完成,因而非常重要。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概述
国家的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工商部门以及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机构,均对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具有一次能够的管理权,因此,开展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采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因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合同管理的对象,则主要包括对于合同履行双方行为的监督与指导,发生纠纷时应有权益的维护,发生违法行为时的纠正和制裁措施等。通过合理使用行政、法律的手段,针对合同采取监督管理措施,达到保证工程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和计划,避免损害其双方各自应当获得的利益或合法权益。合同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不仅针对的是施工行为、施工过程的管理与制约,同时还需要重视对于合同的签定、双方职责、义务的履行、施工流程、施工规划、项目验收、工程交工、纠纷和争议处理等内容,因此需要全面设计以上的管理内容,从而完善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2 加强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 约束合同义务,保证双方共同利益
目前,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已逐渐成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中,确保其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关键,同时也是管理工作的核心,是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因而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评价而言都至关重要。合同管理工作应当贯穿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从工程的招投标开始,到竣工结算阶段,均需要注意合同的管理审核,以利于实现管理目标,取得最终的经济效益。
2.2 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当前在建设工程签订合同和管理合同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引起合同风险,以及一些法律上的纠纷,从而制约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由于合同签订各方在项目中所承担的义务、所获取的权利关系模糊,容易导致工程建设秩序出现混乱,在面对工程冲突和风险的情况下,只会相互推诿,严重影响了对于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成本等方面的控制。
2.3 规范承包方行为
有少数的工程建设承包方在市场经济中,往往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制观念、诚实信誉等,甚至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严重影响了市场机制和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必须通过合同管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使合同管理能够实现指导与约束的效果,明确正确的发展方向,从而保证建设市场的健康与稳定。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办法
3.1 对合同实行动态修正式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较为复杂,其建设过程可能会发生计划之外的事故,因此,作为建设单位应当在事先就对此类情况有所防范,在制定合同的阶段,就需要注意将相关情况的规定归入其中,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合同,并对该合同的执行进行跟踪与补充。此外,对于工程常见的施工方式变化,以及所带来的利益纠纷,通常存在于施工方与建设单位之间,所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为后续工程的变更留有余地,明确各项责任制度和预防措施,并详细阐明工程变更的相关结算方式。
3.2 提高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时,应当重视人员本身的专业技术,例如可以从建设单位其他部门曾有过相关合同管理经验的人员中进行选择;(2)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训与考核,在合同的内容拟定阶段,以及后期合同的履行等环节,都需要重视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并针对当前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合同纠纷进行分析,以便让合同管理人员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建设施工合同的内容,以提高管理能力与效果;此外需要注意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及时淘汰不合格人员;(3)注意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与责任意识,通过建立严格的奖罚机制以及竞争机制的方式,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其职责,从而能够对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进而能够保证精细化管理工作能够实现长期的良性运作。
3.3 严格分析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施工合同的拟定,需要以有法可依作为前提,但是当前的合同法和招投标法中,仅包括一些合同的常见问题,而对于一些细节问题并未有所涉及。因此,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都应当重视对于国家、省市所出台的法律法规文件进行研究,确定其中条款所对应的项目,以及哪些问题没有进行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没有涉及到的规定和条款,建设单位需要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工程建设相关方面进行风险的评估,然后采取合理措施,以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从而将需要添加的条款,及时递交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核之后,再签订最终的合同。
3.4 完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与流程
对于建设工程各类合同的签订流程如下:(1)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应当包括设计―咨询―测量―勘察―监理,该过程中,应当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结合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技术要求,中标、议标的结果等,来对合同条款进行必要的洽谈与会签,然后由部门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相关领导签批后即可盖章确认;(2)针对建设工程的设备供货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大中修合同等,都需要由建设单位,以中标、议标的结果,以及招标相关资料为依据进行拟定,拟定完成后,再由部门的造价人员进行审核,以明确合同中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内容是否符合计价与结算原则,部门的工程管理负责人,则需要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核与确认,从而进行审核意见会签,经过复核无误并通过系统审核确认,才能够盖章确定;(3)对于工程的小修理合同,则主要由建设单位根据中标、议标的结果,以及招标相关资料,拟定相关的合同条款,部门专业管理人审核、签字,确认,经过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盖合同专用章。
4 结语
就建筑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相当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契约,其制约的内容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在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学会维护自身利益,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从而保证单位的实际建设效益。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1、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未建立合同管理体系
在我国,对于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在许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单位等都没有成立。对于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通常情况下,建设行政主部门都是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相应的负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纠纷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单位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导致合同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地展开。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通常情况下,只注重工程项目的前期投标工作,工程中标后,对施工合同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本没有发挥作用,同时缺乏系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且部门之间没有厘清权力、分清职责。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机制没有形成;对于合同管理,缺少必要的审查,以及有效的监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执行合同的力度不够
在起草、签署、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通过经营部门进行负责,一旦工程项目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通常情况下,将施工合同通过文件形式转交给项目经理部,在一定程度上没有详细地对合同情况进行交底,由于项目负责人自身缺乏合同方面的学习,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进而在一定程度容易引发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3、合同价款引发纠纷
在我国,由于公路建设市场依然比较混乱,缺乏规范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业主与施工企业之间,在地位方面出现不平等,导致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出现在部分工程承包中,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损害了施工方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施工企业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在经营管理范畴内,事前基本上没有纳入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合同条款比较齐全,但是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对于内容通常情况下只有原则性的约定,对违约责任缺乏具体的约定,进而产生合同纠纷时,在一定程度导致施工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补偿。
4、施工索赔难
通常情况下,公路工程的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等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的损失,并且正常的施工利润往往受到政治、经济、合同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通常情况下,这些可以依法向发包方进行索赔。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和证据难以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情面的影响,没有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承包商合同索赔的难度。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1、做好对施工合同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首先,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作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几乎体现在施工的全过程,其也涉及到了诸多的方面,如变更索赔、施工招投标、争议处理以及合同履行等。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并不容易,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施工单位应结合公路工程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相关人员安排合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如工程造价、财税法律以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内容,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高政策观念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平稳、安全的执行。
2、严格审核招投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完成后的合同签订阶段,负责管理合同的人员就应开始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现某些条款是明显的把风险转移给了施工单位,那么就应及时的提出修改要求,在达成修改的协议后应编写谈判纪要,并要求合同双方签字。在合同中如果发现了某些条款明显加重了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也将施工单位的主要权利排除了,那么针对这些条款应与业主单位在招标阶段共同协商,对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有些条款可能还会起到回避业主单位责任的作用,对于这类条款也要特别注意,如拖期付款无时限、合同中没有索赔条款、没有调价公式、拖期付款无利息以及业主单位可单方面决定扣减工程款等内容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遵守施工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其会涉及到质量、成本、工期以及施工内容等一般条款,同时对于专利、税收、保险以及文物等各种关系和因素也是有所涉及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的分析每一条款,合同条款决不能含糊其辞留有活口,应绝对的明确,否则就很可能出现无法顺利完成施工并且延期竣工的情况。
3、充分的提升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后,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的总结施工合同的完成情况,总结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值得推广的管理经验,同时还应总结出易被对方索赔的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在以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标记出来,并制定出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从而真正的提升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4、按照要求收集索赔资料,及时的进行施工索赔
作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索赔工作是保护施工单位自身权益、弥补经济损失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主要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的公路行业中,基本上还是属于买方市场的,大量的施工单位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投标时就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那么在后续的施工工作中,索赔能否成立也就成为合同管理是否成功的关键指标,这也是帮助施工单位实现盈利的重要措施。因此,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应更加重视施工索赔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以便收集完整的施工资料,掌握施工中的实时动态,当出现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问题,对于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协助业主单位共同审核完成,从而为最后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
5、保留金
保留金是业主为了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而对施工单位应得款项的一种扣留。是施工单位履约义务的担保,监理人需要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按项目合同条款数据表的规定来扣留,直到扣留保证金总数达到规定额度为止。业主按合同规定的退还比例在一项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通过之后签发支付证书,颁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颁发的是部分工程交工的证书,那么就按照该部分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计退。所以,作为施工单位,为了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所有工程,就可以加快企业资金的运转。
结束语
尽管当前我国公路建设在合同管理工作方面已经获取了一定成绩,然而,仍存在很多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养,加大对合同的管理力度,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借助科学、合理的管理活动推动我国公路项目建设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路桥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1是路桥工程项目顺利施工的保障
在路桥工程施工中,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都以合同为基础,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需要结合合同规定来进行,是得以顺利实施工程的一大动力,所以在路桥工程中做好合同管理十分关键[1]。同时,合同管理还会牵涉施工企业经营计划和目标,这对于工程管理也会带来很大作用。从合同管理与内容牵涉范围而言,路桥工程合同与其他合同有不同之处,这就需要路桥工程合同管理在管理中需要针对性区分和对待,以达到工程施工的现实需求。
1.2迎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随着市场环境日益开放化,市场竞争越发自由化,在实施路桥工程中也需要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为了满足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需求,在签订路桥工程合同中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合法施工。同时,路桥工程合同书双方还需要结合相关规定,在确保施工合法下,合同双方对自身合法利益切实维护,所以需加强路桥工程合同管理,减少因为合同问题而为施工企业带来的损失,提高企业竞争优势。
1.3路桥工程合同自身的特殊性
一般而言,在逐渐加强当事人意愿下,在签订合同中随意性很强,但由于路桥工程合同与其他工程合同有所不同,这就导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会审核双方的资格,在严格评判后才可确定合同双方的主体。此外,签订路桥工程合同程序十分复杂,这样要求在路桥合同管理中需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达到合同严格审核的要求。
1.4路桥工程合同的特殊内容
从多方面而言,路桥工程合同管理牵涉了很多方面内容,从实地勘测路桥、设计施工图纸,之后到具体施工以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在这一系列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结构完整、内容完善的动态系统。在路桥工程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工程合同对路桥工程进行指导,确保可以顺利进行工程各个环节,并衔接好各大环节,保证路桥工程朝着良好趋势发展。
2路桥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1)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路桥工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合同管理要求下开展的,进行评审工程的标前以及标后,在检查合同中,在对合同评审严密进行下,消除一系列不安全隐患。通过调查发现,当前承包工程的负责人缺乏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知,也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缺乏防范风险意识,也没有对合同内容深入探索。2)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素养不高。很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准并不高,文化水平较低,对法律认识不足,难以准确判断合同中牵涉的法律问题,进而难以有效管理合同。3)合同管理机制缺乏完善性。现如今很多路桥企业在承接工程中,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由于合同依据缺乏统一性,各大部门出现权责不清晰情况,难以统一意见,最后导致出现权责不清的情况,这是路桥企业管理最不愿意面对的情况,情况严重时会导致企业面临举步维艰的困境。4)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2]。合同管理机构不但需要发挥仲裁以及监督管理职能,而且还需要纠正不科学的条款,在这方面上合同管理机构还需要加强。5)合同管理力度执行缺乏可行性。众所周知,合同双方都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但当前,工程施工中很多路桥施工企业没有深入执行合同条款,甚至有很多企业不按照合同办事,出现了严重的合同违约情况,造成工程难以按期交工和按时拨付工程款,合同管理形同虚设。6)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部门沟通途径不顺畅。造成合同管理机构与相关管理部门出现严重脱节情况。7)审查缺乏严格性。对于签约双方缺乏严格审查,并没有详细跟踪调查合同双方的资质,合同中很多条款约定缺乏明确性,很多内容模棱两可。
3加强路桥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3.1健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
想要提高路桥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率,就需要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使路桥施工合同管理有法律依据。在制定法律规定中,还需严格遵循编制规定,防止出现内容上的重复,形成相应的法律机制,并落实好已经出台的路桥工程合同管理法律规定。
3.2做好跟踪管理合同工作
做好跟踪管理施工现场工作,对比施工现场具体情况与合同内容,判断合同履行情况。对于施工中与合同规定不符合之处,及时发现,并制定相应纠正措施。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
路桥工程施工具有周期长、质量高等特征,因此想要提高路桥工程合同管理质量,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水准[3]。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引进中,要引进水准高、专业技术强的人才,还需要懂得一点法律知识。同时,路桥企业定期或者不定期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丰富合同管理人员知识体系,拓展其工作视野,使其能够更好地掌握合同管理知识。
3.4做好防范合同违约情况工作
制定合同条款需要合理、细致,尤其是对于违约情况的条款,更加需要制定防范对策。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应结合合同条款内容严格判断有错误的一方,并给予其处罚。同时合同管理机构还要对合同工作进行审查,保证合同合理、公平,若是双方有利益矛盾,结合相关法律协调合同双方的利益,注意维护承包方的利益工作。
3.5做好合同索赔工作
凡索赔工作都有一定的难度,若是索赔,就会对合同双方合同关系有着很大影响;反之不索赔,就需要承包方承担损失,所以在开展索赔中,承包方需要兼顾长久与眼前经济效益,结合相关规定来合理索赔[4]。另外,在进行合同索赔中,合同双方尽可能多考虑长远利益,互相协调,尽可能不要影响双方的顺利合作,以免最终影响路桥工程建设质量。
3.6做好路桥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工作
在路桥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应结合招投标流程来实施操作,在这个过程中,需秉持公开、公正原则,确保整个工程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严谨性。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首先考察路桥承包方,严格审核承包方的资质,从根本上强化合同管理有效性、科学性,从而把控好施工队伍规模,避免出现恶性竞争情况,防止由于逐级压价导致难以确保施工质量。其次在招投标中把握好原则性,同时考虑好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不能由于过度审核而导致承包方施工热情逐渐降低。最后,有关部门需加大力度开展施工监管,坚决抵制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恶劣情况,以维护市场环境稳步、有序地向前运作。
3.7充分学习其他国家合同管理经验
结合我国在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做好自我总结下,积极学习其他国家合同管理经验,在面对相同合同管理问题中,借鉴发达国家合同管理意见,之后结合我国路桥工程实际情况,在合同管理中找到相同之处,以此强化我国路桥合同管理整体水准。同时,在参考其他国家管理经验中,逐渐深入完善市场经济现代化需求,在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会有经济索赔情况出现,所以在结合相关经验中,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在合同双方互相协调中妥善解决问题,确保索赔的科学性。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路桥交通工程中,合同管理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合同管理水准关系着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因此,需要加强力度进行合同管理,分析当前路桥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并制定可行的措施,以此提高路桥工程整体经济效益。同时,路桥工程合同管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我国合同管理人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开展,结合自身合同管理经验,完善路桥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推动路桥工程建设得到质的飞跃。[ID:009139]
参考文献:
[1]刘志豪.试述路桥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及其加强措施[J].智能城市,2018,4(5):59.
[2]王家秀.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及加强措施[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8,41(2):182-184.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s the process of the owners,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nd supervision unit three party management system the overall operation. In engineering practice, due to the involvement of engineering build different location, focus their attention is also different, the control of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schedule, cost control, quality control is briefly introduced.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progress;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提高合同意识,改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对于市场运作的积极作用,逐步实现市场的规范化,是市场经济活动继续深入发展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没有健全的合同制度,就没有健全的市场机制。企业之间的所有经营活动,不是通过某一个权力部门的硬性分配,而是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的。而市场交易又是通过竞争来完成的,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最重要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国家从客观上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微观上实现效益最大化。但是,竞争机制的形成,是以合同秩序的健全为提前的,而施工企业想要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在质量、投资、工期目标等方面履行合同,必须通过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来实现合同目标。“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因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只有遵守建设程序,符合投资计划,合理的工期、质量、投资目标的工程合同,才有好的开始,才谈得上科学的合同管理。履行合同条款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是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这三大目标。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就是工程管理中“三控制”的管理。工程建设中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是互相制约、辩证统一的,决不可偏废。
2、工程建立过程中业主方对合同的管理
合同是商定项目参与各方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能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选择合同类型,主要是价钱类型,不同方式价钱的合同表现了风险分配方式。合同管理普通按标准合同文本执行,可恰当加以修正。
在工程建立范畴,由于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合同主体、合同关系的复杂性,假设不注重合同关系的管理,就会招致合同界面紊乱,合同各方的责、权、利不明白,合同关系紊乱不清,合同各方经常陷于扯皮和矛盾中,由此带来进度、质量、本钱管理的失控。所以,在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业主方、承包方、监理方、供货方等不同方面的合同管理,其中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又是整个工程合同管理的中心,对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以致整个项目的成败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主必需经过加强合同管理,保证项目进度、质量、本钱目的的完成,最大限度的维护业主的利益,控制风险,完成项目和企业的战略目的,追求合同各方在经济协作中的共赢场面。
业主方应科学施行全面合同管理,这不只是对详细合同的管理,而且是从项目整体利益动身,组织、和谐各管理部门及合同关系方,以合同为纽带停止的全项目的管理;不只是某个阶段的合同管理,而且而是整个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合同管理;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门的合同管理,而是整个项目全员的合同管理。
另外,加强合同管理,也控制工程投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本钱,进步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业主方项目合同管理应从合同会谈开端,至保修日完毕止,特别加强施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在合同执行期间亲密留意实行合同的效果,以防止被对方索赔。
3、合同管理中的“三大控制”
工期控制也就是施工进度的控制。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延误工期会导致经济损失;盲目地、不协调地追求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同样会导致不顾工程质量,损毁企业信誉的问题。所以,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以及移民征地等方面协调一致,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作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对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更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始终,任一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出现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从合同的订制、签订、履行等各个阶段加强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一、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1)合同中对发包者和承包者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履行各自义务过程中,合同管理起到约束作用,它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让高速公路顺利进行。(2)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管理中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整个工程所有活动都要按照合同履行,在处理工程问题和纠纷时都要根据合同条款来解决。(3)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规模及工程价格等内容都进行明确制定,因此,合同在整个工程活动中为双方经济活动提供有效、合法的依据。(4)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因此,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就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因此,要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就要对高速公路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让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得以保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加快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
二、公路合同管理的问题和现状
1、缺乏管理合同的专业人员
如今,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竞争也在不断的加剧,建筑行业也同样如此。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建筑企业必须搞好管理工作。合同是建筑企业管理当中的重要部分,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也没有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仅仅只是为了迎合其他的单位而随便的签订了合同,当施工出现问题的时候,就要采取措施,花费时间对其进行处理,这也提高了成本。因此,合同的管理非常重要。在很多的建筑企业中,普遍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因此签订合同后非常容易出现违法条例,同时也增加了风险,这就无法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2、管理不规范、不科学
因为高速公路建设的合同种类非常多,而且也比较繁杂,所以签订时一定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核。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并没有对其实施规范、科学的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只看重合同的签订,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因此非常容易出现纠纷。而且签订了合同之后也没有将合同内容以及签约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交底,导致管理人员对合同中的约束内容十分模糊,仅仅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进行管理,忽视了实际情况的要求。此外,在履行条约的时候,其也没有认真的研究过条约的内容,管理中充满了主观的意识,甚至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施工的时候出现了变更,那么就要进行索赔,但因为管理不善很容易出现这样的现象,即补充合同迟迟出不来,工程也不能按照合同交工。
3、合同的索赔很难实现
在实际施工的时候,必须根据合同来履行条约。但是高速公路合同的管理会受到行政的干预,因此必须要明确合同的重要性,尽量保证双方的权益。但实际上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工作疏忽大意,使得合同的权益无法保证,而且合同索赔也很难实现。比如,当发生了工程变更,额外的工作不能得到书面的确认,变更指令又不规范,一些重要的资料也遗失了,使得发生纠纷之后,施工企业的索赔证据不足,因此索赔很难实现。
三、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1、订制阶段的管理
公路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的要求,并满足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6个原则。合同的文本应具有灵活性、广泛适用性、规范性等特征,且达到概括但不失完备性的要求,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合同的权威性与可信性。
2、签订阶段的管理
(1)对合同文本进行详细阅读。签订合同前,应先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看是否满足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要求。同时,把握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治理暂行规定》等。(2)对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进行严格审查。签订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无经营资格或等级证书等,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合理。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发包方的履约信用情况。(3)明确工程款项。在实际的施工中,工程进度款是采取按月或按工程进度的方式拨付,但在申请拨款的方式、手续等内容上则没有明确的合同规定,极易引起争议,影响工程进度。所以,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拨款及结算的程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4)明确双方权责。在合同中,应列出双方委派的管理者名单,并对其各自权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具有变更、签证及价格确认等签证权的人员、签证程序与范围等内容也要作出明确固定,避免他人随意签字,给双方造成损失。(5)审查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造价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工期,并约定开工、竣工的办理手续。对于中间交工的工程,合同中也应作出明确规定。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验收机构、人员、验收程序、价款调整范围、设计变更及材料价格签发等内容。(6)合理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为了减少或防范合同款项带来的风险,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充分利用法律规定中的担保制度实现这一目标。比如,施工企业应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业主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款项担保。除了以上内容外,合同中还应对材料采购、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也作出明确规定,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利益。
3、履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对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合同的履行阶段,管理人员应对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与权力等进行认真学习并熟识,并对各种违约行为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同时,还要协调并处理好各种关系,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以免误工期。认真做好合同的监督及跟踪工作,根据专用条款完成增减、变更项目工程的确认见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并要详细记录关于工期或费用的内容,避免引起纠纷,阻碍工程的如期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价格、期限等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对报修条款进行有效管理。认真完成协议、图表、函件及图表等文件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并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4、变更、转让、中止及终止阶段的管理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也会出现大量工程变更。变更的原因可能是以传统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也可能是业主违约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因此,应根据合同变更所造成的后果(如技术后果、法律后果等)而提出预案,以减少或避免合同变更而导致履约时引起新的冲突。同时,要加大对合同中的转让行为的规范力度,禁止非法转让。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且工程款已支付完毕,则应及时终止合同。此外,若施工中有满足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条件时,也应中止或终止合同,以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结束语
公路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它在整个工程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化管理。因此,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才能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化和经济化,让企业得到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