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中的安全教育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18 16:51:1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道德与法治中的安全教育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道德与法治中的安全教育

篇(1)

从法律层面讲,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该规定只强调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尚未对其他很多可导致驾车意外的药物进行强制限定。

为此,基层建议:

1、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禁止“药驾”。补充完善关于“药驾”的监管和处罚条款,对“药驾”通过立法予以明令禁止。出台对“药驾”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在各类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调查中加入“药驾”检测项目,严惩明知服用违禁药品仍驾驶的人员。通过法律,使人们对“药驾”引起足够重视。

篇(2)

宜昌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初中毕业和高一级学校招生合二为一考试。它具有以水平(毕业)考试为主、兼备选拔(升学)考试的性质。

二、考试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实行纸笔闭卷和分卷考试。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实行纸笔闭卷和合卷考试,分别计分。

2.英语听力口语:与笔试分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实行电脑评分。考试分为“回答问题”、“听后选择”、“听后记录并转述”以及“模仿朗读”四个项目。

3.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即七、八、九年级平时考核和中考统一考试两部分综合评定。平时考核由学习态度和体育课学业水平成绩两部分组成;统一考试分为中长跑测试、力量测试和技能项目测试。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与笔试分开进行,采取现场操作方式单独组织考试。其中物理和化学采用合卷,分别评分。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考题,成绩当场评定,合格即得满分。

5.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标准化考试,采用五科合卷机考的方式,实行电脑分别评分,成绩当场呈现。主要考核学生初中阶段“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

三、考试计分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各科总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实行笔试(80分)与听力口语(40分)分开测试;物理80分,实行笔试(70分)与实验操作(10分)分开测试;化学50分,实行笔试(45分)与实验操作(5分)分开测试;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考核成绩各计5分,中考统一考试成绩计35分)。

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各科卷面总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生物笔试90分与实验操作10分),按80分及以上、70—79分、60—69分、59分及以下分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分别对应30分、25分、20分、10分,计入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三门科目考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考试时限

语文150分钟。数学和英语各120分钟,其中英语笔试90分钟,听力口语30分钟。物理和化学(合卷)笔试共150分钟,理化实验操作(合卷)3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共90分钟。地理和生物(合卷)共90分钟,生物实验操作20分钟。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合计100分钟。

五、考试时间

注:1、体育与健康科目平时考核时间安排在七、八年级下学期和九年级上学期。

2、2019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22日下午。

六、考试组织

1.考试命题

宜昌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命审题工作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

2.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严格按照各学科《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确定的课程内容,同时参考现行学科使用版本教材。学业水平考试注重考查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的积累,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核心素养。重视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在各科目考试内容中融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和劳动教育等内容的考查。

3.考务工作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和生物等笔试学科考试和听力口语考试,由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实施。

体育与健康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机考学科考试,由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制定统一的考试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学校家长委员会选派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实施。

七、考试成绩运用

篇(3)

根据《方案》,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从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推进考试内容与命题改革四个方面推进,其目标是到2022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根据《方案》,今后高中录取不仅看中考成绩,还要看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明确,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与笔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按省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方案》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中考总成绩为730分考试时间也有变化

《方案》中的重点,是从今年七年级新生开始,中考总分为73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物理7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化学4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30分。

考试时间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2日;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组织实施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关院、站具体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评价方法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篇(4)

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其中传统道德是当代中国政治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和依据,它为我国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在当前“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背景下,传统道德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影响。此外,对我国当代大学生的道德规范教育和法制文化教育改革也具有现实价值。

一、中国传统道德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概述

尊礼重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在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孕育形成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传统道德包含了善、诚、义、公、孝、忠等内容,主要以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其中还包括了墨家、道家、法家等传统道德思想的精华在内。在经过了两千多年的历史过程中,儒、墨、道、法等各家伦理思想以及佛家所说的心性之间相互影响,互相吸收,进而形成了最具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传统[1]。我国传统文化深刻的影响和支配着大多数人的思想和行为,传统文化对个人的生活工作以及人与人的交往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传统道德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道德文化的不断发扬和传承,是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是中国各族人民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在新时期对法律现象的认识、评价和解释,以及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法律态度以及法律观念等等。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终决定了他们在相关法律和社会层面上的心态和行为。

二、中国传统道德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系

中国传统道德与法律意识的关系十分密切,二者相互影响,不可分割。我国传统道德文化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到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心里,形成了民族共同的心理,形成了历史性的并具有传承性的传统道德文化。当代大学生代表着中华民族的未来,对于传统道德文化的学习、传承以及发扬,有利于引导他们的法律意识更好的形成以及强化。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传统道德也有优劣好坏之分,良好的中国传统道德对于大学生系统地形成法律意识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不良的中国传统道德则会有损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甚至对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具有不利的影响[2]。因此,在对大学生通过传统道德进行法律意识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对传统道德进行筛选,根据大学生自身情况,因材施教,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三、中国传统道德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中国传统道德对现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传统道德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以及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人们思想意识的形成都来自于社会生活,当代大学生处在二十一世纪的新时期,信息时代的变化加快,我国经济以及政治的不断改革,民主建设以及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这些都对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具有深远的影响。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华民族精神思想和传统文化的核心,当代大学生作为社会的栋梁,对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发挥着巨大作用,而大学生进行传统道德文化的学习,对于他们的思想和法律意识都具有一定的改变作用。

(二)中国传统道德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精神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文化。在历史文明中,一些优秀的精神思想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例如: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关于人的思想主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展现了范仲淹的爱国情怀等等[3]。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思想对中华民族精神思想和民族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当下,这些优秀的道德传统文化依旧具有社会道德的实际价值和意义,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丰富多彩的传统道德文化为大学生的学习提供了丰富的内容,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当代大学生法律精神的培养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中国传统道德能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给予补充和指引新时期环境下的当代大学生对待事物态度积极乐观,具有较强的求知欲,热衷于突破和创新,但他们也存在很多不足和弱点,比如有些学生存在集体观念不强、缺乏责任感、承受能力较弱等,还有法律意识也很薄弱,甚至有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乏,存在空白的现象。然而,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对追求公平公正,向往和平理想的法治社会的大学生,在法律意识上可以给予相应的指引和借鉴。同时对大学生的行为意识也能起到约束的作用。从法律法规的认知角度出发,当代大学生心理渴望获得法律条款的实践知识,并希望使用法律武器来进行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他们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深入的学习和了解,然而对法律的深入学习研究更需要对中国传统道德文化进行深刻的理解和认识[4]。

四、当代大学生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当

篇(5)

技校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教育类型。技校生群体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识如何,对能否培养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蓝领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有很大的影响。技工院校德育课,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意识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但是,由于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法律教育体制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技校生自身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形成了目前我国技校生法律意识方面的缺陷。

技校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急剧变化。一方面精力充沛、充满活力、处处焕发出勃勃生机、思想活跃;另一方面又往往自以为是、易冲动、遇事不冷静、容易做出莽撞的事情。比如说旷课、夜不归宿、吸烟酗酒、打架斗殴、强行索要财物、小偷小摸等行为,如果不加强纪律法制教育,放任自流,就会由量变导致质变,发展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教育和自身习惯的养成,对步入社会以后影响很大。

“道德与法律”是本学期我校德育课教学的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培养和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遵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实现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德育老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必须针对学生的身心特点,多管齐下,注重实效,在校园内营造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青少年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重要阶段,同时,又具有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因此,我院每学期都会请派出所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一次法制教育。主要针对目前青少年犯罪案例的讲解,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约束的内控能力。

在第二版教科书《道德法律与人生》中,第四章节“增强法治观念”就讲到了如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预防犯罪。目前技校生法律意识、法律认知水平不高、法律基础知识薄弱。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1 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制度的态度,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以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在课本P112页,有这么一个案例:浙江湖州的三个农民工某天在一商场购物,其中颜某发现自己的自行车被盗,赶紧追赶。三人将小偷追至一码头,抓住小偷并用棍子暴打,码头工人见状劝解,小偷趁机逃脱。三人又拼命追赶,小偷慌不择路跳入河中。由于伤势严重,小偷在水中挣扎呼救,而三人无动于衷,不久,小偷溺水身亡。湖州南浔区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三人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不等。听到判决,三人一直不明白,自己维护自身财产权去教训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小偷,怎么就把自己送进监狱了呢?我们大家可以深思一下为什么了?

第一,过激行为导致极端后果。小偷是比较可恶,我们虽然有维护自身财产权,但是我们是没有执法的权利,当他们抓住小偷的时候,应该拿起手机打110,让警察把他带走,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小偷严惩。而不能为了解一时之快将他暴打一顿,后果将不堪设想。

第二,罔顾生命,错在“见死不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罪犯也有他的权利。小偷跳河是三人追逃导致的。虽然小偷的淹死直接原因是因为自己选择跳河,自己水性不佳,同时,如果是作为过路人没有救助,是没有任何法律责任的,但是由于小偷跳河是三人先前追赶行为和暴打之后伤势严重所导致,三人对此负有救助义务,但是眼睁睁看着小偷被淹死而不救助,故需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让我们知道学习法律知识,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增强法律意识首先要积极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了解法律要求,知道某种行为是否合法,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遇到任何问题,绝不可意气用事。

2 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也会越来越多,社会法律权威的树立尤为重要。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的共同努力。希望同学们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努力树立法律信仰。同学们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

第二: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我爸不是李刚,“要人治不要法治”等错误思想。

第三: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有护法精神,敢于同犯罪作斗争。这里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的制止、检举和揭发犯罪行为等。

3 预防违法犯罪

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肩负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如何面对日益攀升的技校生犯罪现象,采取什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就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大连市18岁的中专生朱某,为搞到200元钱还债,竟残忍地杀死了职高生周某的奶奶,并盗走人民币5000元;浙江省某技校的三名学生和社会青年勾结,共同实施抢劫行为……技校生日益攀升的犯罪率,严重损害了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声誉和良好形象,也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不幸。

篇(6)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2.坚持普职并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3.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4.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改革目标

从2019年初一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2年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建立健全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全市统一,任何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选拔类考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明确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和时间。从2019年初一新生开始实施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遵循“全科开考,即学即考”的原则,考试科目确定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襄阳好风日,共16科,总分值为820分。

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分卷考试。卷面分值分别为120分。外语考试包括听力(25分)和口语(15分)测试等。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的6月下旬(执行全省统一中考时间),英语口语测试时间为初三学年3~5月。

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纸笔合卷考试,卷面分值各为6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6月下旬(执行全省统一中考时间)。

物理、化学实行纸笔合卷考试,卷面分值为:物理70分,化学5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6月下旬(执行全省统一中考时间)。

生物、地理实行纸笔合卷考试,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时间为初二学年6月下旬(参照全省统一中考时间)。

生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采取实际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考试。每科10分,共计3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初二学年4月和初三学年4月。

体育与健康考试实行平时考核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计50分。平时考核分三个学年(初一、初二、初三)进行,每学年5分,共15分。现场测试分必考项和选考项,共计35分。必考项:男生1000米跑(15分)和引体向上(10分);女生800米跑(15分)和仰卧起坐(10分)。选考项,考生从篮球、足球、排球中选考一项,分值为1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4~5月。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项目并获奖的学生,选考项免考计满分。

音乐、美术实行纸笔考试、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和“上网机考”等方式。每科1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或美术评比活动并获奖的学生,音乐或美术免考计满分。

信息技术教育实行“上网机考”,分值为2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襄阳好风日实行纸笔考试,考试成绩以ABCD等级呈现。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情况,统一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育和生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详细考试方案另文通知。

3.科学组织考试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命题要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创新性,不断提高命题质量。

4.严格考试组织过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监考、评卷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各科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采取分工负责办法进行。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各考试科目命题、制卷、考务、阅卷及及成绩汇总与等工作。

市教科室负责各考试科目考试标准、内容、范围的确定;学科教学过程的组织及有关考试说明的编制;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及结果的管理。

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相关机考科目硬件、软件配套建设以及考试配合管理工作。

(二)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建立健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与评价,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全省统一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2.准确把握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合理设定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3.加强评价过程与结果管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每个方面分别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对记录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审核;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利用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管。

4.科学构建评价体系。市教育局将按照《湖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评价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评价量化标准和工作方案,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市教育局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招生计划总量,依据各地初中毕业生数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在核定各校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分校下达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其他特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另行下达。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必须按计划进行,严禁超计划招生。

2.明确招生录取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和考试科目的等级成绩将作为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录取的限定条件(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优录加分政策。除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加分项目外,我市不新增任何地方性加分优录项目。确保招生录取政策的公平公正性。

3.优化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招生政策。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做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禁止单独组织考试确定分配生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科目的等级成绩将作为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条件(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完善特色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政策只面向有办学特色的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地发展,满足有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的名额按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进行控制。自主招生的学校资格、招生计划控制数、招生范围以及招生办法等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市教育局将研究制定特色高中学校创建标准,开展特色高中学校认定工作,鼓励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

5.严格招生录取过程监管。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省统一的网络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市招生机构负责,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跨区域招生、降低录取要求招生或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之前提前招生。未在市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严禁录取不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杜绝虚假招生宣传,严防恶性抢拉生源,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6.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提请本级政府加强领导,整合部门力量,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各地各校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各学科教学进度,既开齐开足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门课程,又有效分散学生考试压力。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提高学校课程实施能力,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生物物理化学实验课、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课时。严禁学校、学生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课程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不按要求完成学业水平考试。

篇(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改变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来录取学生的倾向,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学业水平,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个性特长。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全市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为“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根据《衢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另发,下同)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统一考试科目总分为640分,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笔试90分,听说能力测试30分),科学160分(其中实验测试10分,2022年开始实行),社会8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中体质健康4分、运动技能36分)。

外语学科自2019年起安排听说能力人机对话测试;社会学科自2020年起实行闭卷考试;科学学科自2022年起安排实验测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考试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的学业水平考试以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应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适当延伸一些与必学内容程度相当的地方课程内容等。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命题、组考、阅卷等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教研室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阅卷教师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市范围内抽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补考,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单独命题,补考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主要内容。

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包括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四个维度。

2.规范实施。

各县(市、区)根据《衢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学校组织实施。要求成立“县、校、班”各级评价组织机构,坚持评价过程与结果相结合,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可用。

3.结果应用。

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促进学生多元发展与自我教育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各类招生中的使用办法。到2022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为学生毕业和各类招生的基本依据,注意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维度的独立意义。高中招生时可采取综合等第或折分方式计入总分,也可以采取品德表现加学生秀的其它1—2个维度综合等第或折分计入总分。

(三)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1.坚持高中招生原则。

改革高中招生制度是为了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形成办学特色,促进义务教育特别是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各地各校要坚持统筹科学、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落实“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要求,切实落实“全市一盘棋”协同发展观,切实落实“阳光招生”有关政策。

2.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各地各校要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和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各县(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发改等部门联合编制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发改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3.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为促进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其中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安排不低于65%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分配,并继续坚持向农村初中倾斜的原则定向分解到各初中。

4.优化招生录取机制。

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普通高中学校依据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招生标准,建立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为主的多元录取机制。中职学校要在市县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

(1)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制度。名额分配招生应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志愿择优录取。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名额分配生招生政策,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的名额要足额落实。

(2)实施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自主招生方案每年均由招生学校申请、衢州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学校可跨设区市招收特长生。

自主招生可以采取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两种方式。特长招生应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应量化计分,具体量化计分办法由招生学校根据《衢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制定。特色招生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再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衢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量化计分办法。为稳妥推进特色招生改革,在部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先行试点。申请参加试点的学校应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详细列明特长招生和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包括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计分办法)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学校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以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素质维度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3)改革统一招生办法。改变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进一步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求升入省一级普通高色示范学校(重点中学)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品德表现”合格以上,其他三个维度1个“A”2个“B”等第及以上;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原则上应合格。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制定和逐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统一招生的录取方法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把各类中职学校统一纳入市县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招收“3+2”“五年一贯制”“中本一体化”等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学生,应加快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院校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机制,严把生源关。继续积极稳步推进中职跨区域招生改革,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中职学校跨县域招生计划。各类中职学校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积极面向初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以及来衢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招生,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

(四)加强高中招生管理

1.将普通高中学校与中职学校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

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全市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批准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要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不得单独提前或变相提前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录取未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并经市教育局学籍确认的学生。

2.严禁擅自提前招生。

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特长招生的专门测试、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的外语水平测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的院校考核评价可在每年5月中旬之后进行。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跨区域统筹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核准登记的招生范围,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批生源计划。涉及市内跨县(市、区)招生的,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涉及跨设区市招生的,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4.加强对市外高中学校招生的管理。

严格审核在我市招生的高中学校资质,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市外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举办分校和教学点,不得在我市招生。高中学校跨县(市、区)和设区市招生应告知生源地教育局,招生应纳入同一招生平台并实现有序招生。

5.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

落实“减项、降分”要求。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6.规范学籍管理。

市教育局按下达的每年高中招生计划设定各高中学校新学籍总数,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作调整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地各校要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精神,及时录入新生学籍,严格对照考生报名信息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全市各高中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单须报市教育局审核。

7.控制初中重复教育。

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控制重复教育的政策措施,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单独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校优先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龙游中学、江山中学、常山一中、开化中学不得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加强各类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市、县教研室要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其他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努力为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营造良好环境。

(二)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

(三)加强考试保障

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探索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为适应开放题评分的要求,各地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的设备和经费。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施考期间(含体育考试、外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自主招生专门测试等),要加强监考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安全等事件。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制订安全防范预案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考试过程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并迅速稳妥处理,坚决避免引发********件。

(四)推进“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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