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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斗智,炼成技术专家
电信网络诈骗成为突出的社会现象,是在2000年前后。“某某公司举行庆典,您的手机号被幸运抽中二等奖,请速来电话联系……”这类针对手机用户的骗术一时很嚣张。骗子往往假冒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知名公司,很多被害人给上海公安机关打电话报案,电话从早到晚响个不停。这种利用移动通信和网络实施诈骗的全新犯罪,与以往诈骗案件很不相同,公安部门侦破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当时,韦健是一名刑警,并无电信专业背景。组织的安排,让他走进了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的新领域。
韦健沉下心来,对电信诈骗的整个流程进行分析,访问了数十个被害人,仔细询问每个人被骗的过程。有了点底数,可上阵还是屡屡失败。骗子并不容易抓到,有了线索,识破了骗子的招数,可骗子还是逃脱了。好几次他们被骗子牵着鼻子跑。骗子随时变换手法,破案就如同一场拉锯战:他们发动进攻,骗子来个遁形;他们步伐放慢,对方又大举反攻,猖狂一时。遭遇挫败的韦健头脑中也闪过离开这个岗位的想法,可一想到被害人遭受的巨大经济损失和内心煎熬,想到警察的天职,他决定坚持下去。怀着强烈责任感去刻苦钻研,韦健侦破电信诈骗案的本领突飞猛进。有一次,韦健参加一个通信技术交流会。会后有人问他:“您是哪个学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他说自己根本没读过计算机专业,对方大吃一@。
新领域的很多事情,现成的专业知识也不够用。韦健曾经向几位电信工程师请教,涉及诈骗手法,专家也一脸茫然。“白的不研究黑的”,有的专家对电信诈骗的花招惊诧莫名,“怎么能这样?”“不太可能!”韦健侦破电信诈骗案的很多知识都不是学来的,全靠个人在工作中总结、体会。多年摸爬滚打后,韦健渐渐成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行家里手。2009年,韦健被公安部聘为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特邀专家。
斗勇,勇者胜的诠释
搞电信诈骗的人以身试法,胆大妄为,而又诡计多端。与这些人斗争,虽然不像两军厮杀一般惨烈,也是剑拔弩张,令人身心俱疲。谁懈怠、怯懦,就可能先败下阵来。韦健对电信网络诈骗向来嫉恶如仇,破案是他最关切的事,办起案来勇往直前。“两军相争勇者胜”,韦健和同事用累累战果诠释了当今“勇者”的内涵。他们相继侦破了长宁“2009.2.24”特大电信诈骗案、“2009.6.16”特大电信诈骗案、“2010.6.1”电信诈骗案、杨浦以购买消费卡为名系列诈骗案、以网购机票为名系列诈骗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网络无国界”,有些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身居外国遥控指挥,侦查、抓捕非常麻烦。2010年12月,韦健赴菲律宾侦办电信诈骗团伙案。到了菲律宾,离圣诞节没几天了,韦健和侦查员们绞尽脑汁,利用各种资源寻找线索,雇了当地的司机天天加班办案。没几天,当地司机不肯干了,多给加班费也不干。这位司机发感慨:“华人勤奋我见多了,可是没想到中国警察干活这么拼命!”依靠拼脑力、拼体力、拼毅力,专案组最终大获全胜。经过司法程序,韦健等人将2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押解回国。
2013年底,韦健一行到柬埔寨侦办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一个多月时间里,他们一身当地人打扮,在柬埔寨金边转悠。经过对多个可疑目标的甄别,他们确认了诈骗窝点的确切地址,配合柬埔寨警方将团伙成员抓捕,押解回上海。
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遍布天南海北,抓捕常常是长途奔袭。动作稍慢,犯罪嫌疑人就闻风而逃。破案的关键在于反应机敏、行动快。为了抢时间,韦健和同事们总是“说走就走”,争分夺秒地工作。2015年5月的一天,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打击电信诈骗新闻会。会15时开始,14时电话联系时,韦健还说“车已经过了高速收费站”。14时20分,他就调转车头,直奔虹桥机场,去调查一起手机木马诈骗案件。雷厉风行的动作使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连木马病毒制作者也被缉拿归案。
斗法,筑起反诈骗的铁壁铜墙
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从幕后策划到打电话、发短信,再到提取现金,涉及网络、通信、银行等部门。侦查员必须精通网络、通信、银行等领域的知识,还要争取有关行业、部门的支持,协同作战。韦健早就有一个梦想:建立一个平台,整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所有资源,全社会齐心合力,让警察不再孤军奋战。他的愿望于去年实现了。2016年7月17日,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正式成立。中心由上海市公安局牵头并会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银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通信、金融监管部门,深度整合资源,商业银行、通信运营商、金融清算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合入驻,打击、防范、治理一体化运作。韦健担任该中心负责人。
一、案例背景
2016年8月29日上午,广西某银行网点接到一客户紧急来电,叙述自己银行卡账户余额莫名减少,并收到他人电话告知自己的银行卡资金已被用于购买**商品,而客户本人并未做任何交易且银行卡一直在钱包里。该网点凭借职业警惕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建议客户立即进行账户挂失。同时,网点大堂经理一边安抚客户情绪,一边引导客户来到柜台进行账户查询,柜员输入该客户银行卡账号后,发现该卡活期账户余额确实有所变动,有一笔资金被犯罪分子通过网上银行转入到了贵金属保证金账户。果然,骗子随后以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再次致电客户,说要把刚才支付的资金退回给客户,但需要客户配合他们的操作才能完成退款。客户在银行工作人员及时提醒之下没有轻信骗子谎言,第一时间挂失账户,通过登录手机银行,在柜员耐心细致的处理下,最终通过手机银行将资金转回了银行卡活期账户,有效制止了一出资金被骗事件。
近年来,随着当前金融业、通信业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信息诈骗手段也越来越多,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进而窃取受害人资金。媒体也曾密集报道过某行发生不法分子利用网银贵金属交易进行诈骗导致大量客户资金损失的案例。此类风险事件系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账户贵金属交易等无需验证安全工具的交易,导致在客户账户资金发生变动后,通过电信诈骗获取客户信任和短信验证码,最终将客户资金支付划走。此类诈骗手法非常特别且不容易被识破,值得关注。
二、风险状况分析
(一)诈骗手法过程
第一步: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得的证件号码及密码等信息,登录客户网上银行,通过网上银行账户贵金属购买或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划转等交易,造成客户活期账户资金余额减少,制造资金丢失假象。
第二步:不法分子通过电话联系客户,称其在XX商户进行了消费,消费金额正好为客户账户余额减少的金额。客户由于发现自己的账户资金确实出现了减少,且金额也与对方所说金额一致,所以会轻易相信不法分子。此时不法分子便会以帮助客户冻结或退回被盗资金为由,要求客户告知其之后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第三步:不法分子再次利用受骗客户网上银行将之前购买的账户贵金属卖出或保证金反向划出,并同步发起账户支付交易,通过客户提供的短信验证码完成账号支付交易,成功盗取客户资金。
(二)特点
1.目前互联网上客户信息泄露时有发生。常见的几种形式包括黑客攻击、钓鱼网站套取、客户密码设置简单被“撞库”等,不法分子则选取能够成功登录的客户作为诈骗对象。
2.网银贵金属交易属于账户资金内部划转,不涉及他人账户。银行出于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考虑,客户登录网银发起交易之后无需验证环节即可达成交易。
3.即使有部分风险意识较高的客户不会向不法分子泄露短信验证码,不法分子也无法完成支付交易。但由于网银贵金属交易存在交易点差或手续费,客户资金将面临一定损失的风险,也给银行带来投诉和声誉风险。
三、防范建议
(一)加大客户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诈骗意识
一是针对当前通过电信诈骗等方式威胁客户资金安全的情况,通过电子信息宣传栏、ATM系统屏幕显示等渠道,及时向客户提示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和特征,提醒客户在收到陌生短信和陌生来电时,注意保护好身份密码信息,提高客户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建议客户为电子银行设置专门的、不同于其他用途的密码,尽量使用字母+数字或符号的复杂密码并定期修改。同时,谨防钓鱼网站和陌生来电,妥善保管短信验证码,不要向任何人提供自己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二)积极探索推进银行商户联防联控生态圈建设,共同提升反欺诈能力
据悉,近期国内某银行已与支付宝围绕反钓鱼及黑卡数据合作进行商讨研究,积极拓展与商户风控合作新领域。反钓鱼方面,基于支付宝手机安全软件“钱盾”,通过云端数据库更新推送,拟实现对客户登录钓鱼网址、接听拨打诈骗电话的实时提醒,并同时接收客户在线举报,收集钓鱼网址、诈骗电话等信息。通过合作,实现对支付宝提供的钓鱼网站信息进行处理,同时支付宝对当前反钓鱼难以处理的诈骗固定电话提供实时提醒。在黑卡数据合作方面,支付宝表示将向银行方提供信息泄露的客户数据及销赃账户数据,为进一步开展关联账户分析和完善风控模型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近年来,坑骗老人的伎俩在中国农村频现,骗子们利用老年人迫切的情感需求、物质需求,施展手段和心机进行诈骗,而处于信息闭塞和弱势的农村老人,一不小心就上当了。而造成这些现象的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老人们迫切的情感、物质需求。保健品与传销,这两个是老年人诈骗案中通用的伎俩,如今在农村也很流行,甚至做得很高调,渗透力很强。他们往往送一些小礼品让农村老人去听课,送洗脸盆、送洗衣粉连续送两三天。四五天后,送东西成了卖东西,最后卖东西成了骗钱。 送东西是最基础的,健康讲座、“免费体检”都十分常见。老年人一般对于健康都格外地关注,所以对各种吹得神乎其神的保健品保持强烈的关注度。而深谙此道的保健品公司更是能够挖掘出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来,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陪他们聊天,带他们去玩,满足老人们。这是老人容易被保健品等骗局迷惑的重要原因。
二是老人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及惶恐。投资传销骗局在老年人这里非常容易得手的原因,其实并非老年人笨或者不谨慎,而是一本万利的吸引力已经盖过了其他。现今,物价上涨,货币贬值,许多靠着退休工资、储蓄存款度日的老年人感受到危机,由此更容易陷入到赚“快钱”的骗局中。老人们对现有经济状况不确定,对未来担忧,获得信息的渠道少容易被骗。对于农村老人来说,这种情况更为糟糕。农村老人的“棺材本”更少,而随着传统观念的淡化,宗族关系的脆弱化,养儿防老也越来越不可靠,老人越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着惶恐。老年人想要通过自己能够“挣钱”,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也是金融骗局得手的理由。
三是高科技诈骗让老人防不胜防。现在骗子们的诸多手段也是紧跟科技时代潮流,比如仿冒公检法诈骗、投资理财诈骗等。目前,中老年群体中越来越多人学会上网,但是在网络使用方面尚存一定短板,因此也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传销、谣言、食品问题等各类违法犯罪的目标人群。对于网络骗局有所了解的农村年轻人向城市迁移,不能及时帮助老人们识别骗局。中老年群体因为相关知识不足、防范意识薄弱,更易受到诈骗分子的蛊惑,遭受巨额经济损失,影响极其严重。
为此,提出一些建议: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一
为了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尽可能地避免我们上当受骗。学院邀请倪辉警官为我们展开了一场防范诈骗的专题讲座。倪辉警官以幽默的话语向我们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种套路,用打油诗的形式提醒着同学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谨防骗子有机可乘。
听了倪辉警官的讲解,我们学到了很多防骗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
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注册不知名网站账号,以防个人信息泄露。网购逐渐成为大学生最重要的购物方式,我们要警惕退货、换货、退款、理赔诈骗。要洁身自好,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远离“校园贷”、“套路贷”、网络传销。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二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快速发展,骗子们的诈骗手段五花八门,骗术让人眼花缭乱。参加了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我受益匪浅,了解了很多关于常见的诈骗方式,也懂得了很多防范诈骗的方法。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大部分同学的人生经历和社会经历还不够丰富,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单纯,遇到问题不够冷静,容易相信他人。在防范诈骗安全教育大会上,倪警官列举了许许多多的大学生被骗的例子,很多例子都是我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骗子利用了大众的心理弱点,比如碰到事情不够沉着冷静,听到一些情况就下意识的相信骗子,还有就是大众的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骗。但是结果却是不尽人意。被骗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损失了钱财,但是也有一部分因此受不了压力和打击,草草了结了宝贵的生命,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因此,防范诈骗是十分重要的事情!虽然不能保证接受过防诈骗有关的教育的人都不被骗,但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敲警钟。俗话说,一分预防胜似十分治疗。所以,这样的教育大会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听了防范诈骗教育大会,让我想起了我身边的例子,让我更加明白天上不可能掉馅饼这个道理。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高警惕,关于转账等等的敏感问题要加以提防,也要脚踏实地的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要贪图小便宜,也不要对任何人或任何事抱有侥幸心理。多和身边的同学、朋友分析问题,有些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寻求家长、老师等可信赖的人的帮助。当身边朋友或同学疑似上当受骗时,也应该及时提醒。防范诈骗不仅仅需要依靠警方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本身的力量。
处在大学环境中的我们,介于学校和社会的过渡时期。这一阶段里,我们的意识观念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干扰。我们应该保持谨慎,选择正确渠道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要用科学的知识武装头脑,对“诈骗”说不,全民防诈,从你我做起!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三
随着电子信息化的发展,电信诈骗已成为诈骗团伙谋取他人财产最主要、常见的手段,其方法各式各异。现今,许多人莫名深陷电信诈骗的泥沼,深信刷单、领补贴、领奖、零利率网贷等表面看似美滋滋的事情,或是冒充客服退款、特岗来电,假冒熟人借款等横飞而来的急事,熟不知早已成为“局中人”。而校园是发生电信诈骗最为频繁的地方之一,诈骗团伙抓住学生心理观念意识的薄弱以及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等,有针对性的设置各种圈套,我们身边被骗的人已不是少数。在防诈骗安全学习教育讲座中,倪辉警官为我们系统的教授了几种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和套路,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我认为对防范诈骗知识的学习不应仅限于专题讲座,还必须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时刻保持“防范之心”。电信诈骗可以形象地比喻成“顽疾”,只要被它缠住,将是无尽的痛苦与挣扎。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难以管控,大部分的诈骗案件一般最终的结果都是石沉大海。所以,防范诈骗的学习也应该作为大学生发展自我的必修课。我们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升自我认知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警戒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总之,越完美的谎言,就越漏洞百出。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诈骗团伙的手段和方式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作案情境也会愈加复杂化,我们只有随机应变,提前做好相关的预警准备,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损失。
网络诈骗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四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近期部分高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的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院邀请了吴家营派出所的倪辉警官进行了名为《以案释法》的防范诈骗专题讲座,让我们明白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2016年实名制全面提速
关于电话用户实名的规定,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2013年6月28日《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审议通过,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电信业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2016年,手机实名制加速了进程,并在下半年全面提速。2016年5月24日,工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A电信企业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
而在2016年9月23日,工信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要求电信企业(含移动转售企业)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将100%实名率“大限”提前半年。在2016年11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从严从快”全面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要求各企业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100%,移动转售企业要对全部用户进行回访和信息确认,不实名即停机。明确同一用户同一企业办理电话卡不超5张。
对此,三大运营商积极落实行动,采取全方面措施落实实名,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三运营商完成补登记 新增100%实名
据三大运营商相关人员介绍,联通、电信和移动三大运营商已全部完成手机实名制老用户补登记工作,对拒不补登记的该停机已停机。通过多种实名验证方式保障新用户100%实名认证。“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联通已经按照工信部要求完成老用户补登记工作,并对拒不补登记的用户进行了停机。后续,中国联通将进一步严把用户入网关、确保新增用户100%实名登记,并通过公司内部相关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中国联通相关人员在接受《通信产业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联通表示,对于在网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的用户,加大补登记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宣传、公告、短信和电话通知(拨打本机或系统留存联系电话)等多种方式,通知老用户补登记;并开放实体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手机营业厅、微信营业厅等多种方式方便老用户进行补登记;对拒不配合补登记身份信息的用户,按照工信部有关文件要求,依法暂停通信服务。
中国电信相关人员介绍,中国电信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实名制,严格执行六部委通告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在实体渠道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并实现自动录入;在电子渠道增加在线视频实人认证核验,用户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信息,并联网“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的方式,对新入网用户进行身份信息的核验对比,确保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信息登记。另外,中国电信进一步要求在实体渠道、电子渠道办理补卡、过户、加装号卡等重要业务时必须对用户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或网络在线视频实人认证的方式进行核验。
严格移动转售企业实名管理
在去年11月工信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不仅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加快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在2016年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并且对转售企业明确要求,对170、171号段全部用户进行回访和身份信息补登记,2016年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停机。
据中国电信相关人员介绍,中国电信在与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前,严格按照工信部转售试点方案的要求,对转售企业的主体资质进行审核;转售企业是落实其转售用户实名登记工作以及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诈骗电话防治的责任主体,中国电信在合作协议中与转售企业明确约定责任主体,以及转售企业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的义务;经与合作企业沟通,目前中国电信已按照电信对自有号段的要求,将转售号码发送短信同中国电信本网一样进行关键词、频次等拦截,相关要求已纳入转售业务运营管理办法并在公司内部发文执行。
1 引言
移动支付也称为手机支付,就是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单位或个人通过移动设备、互联网或者近距离传感直接或间接向银行金融机构发送支付指令产生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行为,从而实现移动支付功能。移动支付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相融合,为用户提供货币支付、缴费等金融业务。
移动支付突破了传统电子商务的载体和地域限制,真正实现随时随地地通过无线方式进行交易,大大增强了买卖双方的灵活性和支付性,从而使大规模用户参与和个性化服务成为可能。2016年是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的一年,全球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据专业调研机构分析,2016年全球移动支付用户将突破10亿,移动支付交易额将达到2000亿美元。
根据中国银联近日的《2016移动支付安全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消费者网上消费金额及使用移动支付人数占比呈现双增长。根据报告,去年有超过九成的受访者曾使用手机完成付款(在商户现场支付或远程支付)。约四成的受访者选择“大额支付用卡,小额支付选手机”。
但是,目前在移动支付信息安全保障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报告显示,2016年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消费者受损比例持续走高。约有1/4的被调查者表示遭遇过电信网络诈骗并发生过损失,较2015年上升11个百分点。据调查,遭受电信网络欺诈的被调查者中,超过八成遭遇过盗用社交账号诈骗,较2015年同比增长了36个百分点。另外,木马链接短信和骗取短信验证码等欺诈手法也是常见的支付欺诈方式,遭遇两类手法的持卡人比例达到63%和51%。因此,保障移动支付安全将是移动支付发展的一大瓶颈。
2 移动支付的风险分析
2.1 基础网络风险隐患
运营商网络通信环境的潜在威胁无处不在。一是手机目前还无法完全验证网络接入点的安全性。黑客从伪基站、恶意WiFi网络可能获取用户信息,发起恶意攻击。二是在无线通信网络中,黑客可通过技术手段窃听无线信道,截获传输消息报文,伪造合法用户身份或篡改数据信息。三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技术发送诈骗短信,利用群呼、透传等技术实施电话诈骗,将主叫号码伪装成虚假的银行、运营商等官方号码,迷惑用户上当受骗。
2.2 移动设备安全漏洞
移动支付业务的实现依托移动设备,而作为最常用的移动设备,智能手机的安全性值得高度关注。一是手机操作系统漏洞不易修复。手机生产商在安卓操作系统上进行个性化定制开发后,难以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尚未形成如个人电脑Windows系统那样全球统一的漏洞与补丁更新机制,手机操作系统的安全性面临挑战。二是手机病毒防范能力较弱。手机客户端软件打开的网址往往无法被手机安全软件捕获,二维码扫码工具仅简单地将二维码翻译成网站地址,并不具有识别恶意网址的能力,使得手机被木马程序入侵的几率大增。
2.3 服务提供商重便捷轻安全
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抢红包、打车补贴、互联网理财等支付场景积极抢占移动支付市场,往往牺牲部分安全性以提高便捷性。如部分快捷支付功能在绑定银行卡后仅需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网上支付,二维码扫码支付通过手势密码登录客户端后就可进行200元以下的免密小额支付,某些应用程序通过读取通讯录和短信记录可实现免填验证码等,强调了用户体验,却埋下了安全隐患。如何在便捷与安全之间寻求平衡点成为移动支付产业链各方积极探寻的突破口。
2.4 行业制度规范尚不完善
我国移动支付方兴未艾,相关规章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尚未形成明确的监管框架和体系,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责任不清、监管缺失的真空地带。当前,互联网上借贷理财、众筹模式、虚拟比特币等新兴金融工具给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如红包浪潮中红色“AA收款”诈骗事件再次给我们提出安全警示。完善制度约束,保障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 移动支付的风险防范措施
相对于传统的支付方式来说,移动支付的安全问题尤为严峻,产业链上所有部门都必须从技术到信用通力合作。如果要让移动支付更好的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就必须先保证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如果人们在第一次认识移动支付时就有很不好的或者不安全的体验,那么以后移动支付想要扭转这个“第一印象”会非常困难。因此手机支付发展的瓶颈是安全问题。根据移动支付的安全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从而保证其安全性。
3.1 完善手机支付的安全管理
首先,对于移动应用发行商与移动支付服务商,二者要加强安全管理,通过测试与监管等手段,对恶意应用进行预防,对应用软件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保证应用市场的安全性,提升渠道的安全性。其次,要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对于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与操作系统等进行不断的研发,从而保证其安全能力的逐步提升。最后,可以将手机支付业务也纳入到金融法律法规监管范围,当用户遇到欺诈等安全问题时可以在法律责任上找到明确的判断,明确各方应付的责任和赔付条款。
3.2 强化安全模块的保护功能
安全模块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应用的实现,同时保障数据的安全存储,并且要提供相应的安全运算服务等。安全模块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在手机支付过程中,可以利用手机中的安全模块,即:用户识别卡(SIM),用户识别卡保证着手机支付的安全,是最为基础的安全保障,在其中将用户的私钥与数字证书进行存放,此时,要保C密钥也在卡内,对于加密与解密等操作,均要在卡中实现,从而将实现对用户数据信息的保护。现阶段,在手机支付中,主要的方案是机卡协作,此方案是最为基础的,其原理与Usbkey相似,其主控制芯片便是安全芯片,进而具有了诸多的功能,如:防复制、防篡改、抗攻击等。
3.3 引导客户建立手机支付的安全意识
培养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譬如只从官方网站或可信任的网站下载软件,安装手机安全防护软件,不点开陌生的彩信,不接收陌生的蓝牙推送程序,不随意扫描二维码.不要随意连接陌生兔费WiFi等。
参考文献
[1]陶凯.红包大战引发对移动支付安全的冷思考[J].中国信用卡,2015(5)
【关键词】精准扶贫 三农 金融服务
一、广南县基本概况
广南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地处滇、桂、黔三省(区)交界处,全县国土面积7810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167个村委会、7个社区居委会、2714个自然村居住着汉、壮、苗、瑶等11种世居民族。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80.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4.1万人,少数民族人口49.74万人,是家和省级重点扶持县。2015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0亿元,财政总收入7.1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48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295元。2015年末全县有7个贫困乡、69个贫困行政村,有2.8万户11.01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支付服务三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
随着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实施,辖内各银行机构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服务质量逐步提升。截至2016年9月末,广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共44个,其中有44个网点接入其行内系统,44个网点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全县建设有1个支付服务示范乡镇,建立212个惠农支付服务点,ATM机存量133台,发展特约商户953户,安装POS机969台。全县金融机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3520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25.91万户,累计发放银行卡70.34万张,网上银行签约9.36万户,电话银行签约3.57万户。
(二)惠农支付业务持续开展
各涉农银行机构结合业务实际,积极在有条件的村寨拓展惠服务点,为惠农商户提供网络、设备、培训宣传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乡镇政府及村民委积极为惠农服务点提供业务拓展便利,协助开展业务宣传;县级政府加大对惠农支付业务的奖励,每年安排专项预算对惠农支付业务成效显著的乡镇、村民委和惠农商户进行奖励。相关部门的共同联动,有效推动了惠农支付业务的应用与发展。
至2016年9月末,全县建立惠农支付服务点212个,行政杆覆盖率达100%。2016年1至9月累计交易笔数10.72万笔,交易金额6007.36万元,查询8.54万笔,交易笔数居全州第2位,交易金额居全州第3位。
(三)大宗农特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应用率逐步提升
广南县各银行机构积极拓展非现金支付业务,为大宗农特产品交易企业推荐适宜的转账支付工具,搭建转账支付平台,营造良好的非现金结算环境,大宗农特产品收购非现金结算应用率逐步提升。2016年1~9月,全县开展农特产品收购的企业约9户,约70%的农特产品收购资金通过转账方式进行结算,2016年1至9月,全县完成农特产品收购总值22939万元,转账支付收购资金14744万元,占收购总值的64%。
(四)“互联网+现代支付”助力资金周转
广南县农村信用社作为全县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致力依托“互联网+现代支付”的平台,发挥惠农卡,搭载存款、贷款、银行投资理财、微信支付等多元化、立体化功能,实行农户借款合同“一次签订,一次授信、循环使用,余额控制,随用随贷”自主放款、自助还款的方式发放小额信用贷款。通过发放惠农卡,让农户学会借助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以及网点自助设备,通过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实现贷款、还款、转账等自助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9月末,广南县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惠系列卡12133张,授信11.2亿元,用信总额10.4亿元,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申请发放惠农卡贷款金额23496.12万元,还贷金额4538.85万元。有效实现支付服务三农和金融资金扶持的有机结合。
三、存在问题
(一)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尚有较大拓展空间
近年来,虽然金融机构对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设备力度有所增大,但远远还不能满足农村现代化支付需求。至2016年9月末,县城外17个乡镇银行自助设备仅有70台,大部分行政村所在地银行自助设备覆盖率还呈现零的状态,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需求。
(二)贫困人口文化层次低接受现代支付步伐慢
文化层次偏低是导致贫困人口致贫的主要因素之一,据了解,排除因病、因残致贫等客观原因外,较多贫困户文化层次相对较低,许多贫困户仅具有小学文化,接受现代化支付知识、学会使用现代化支付工具存在较多困难。许多惠农支付业务点消费、转账、缴费等业务发生较少,反映出农村群众不愿使用、不会使用非现金支付功能。
(三)支付服务风险防范有待加强
随着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电子支付工具的逐渐普及和运用,电子银行用户数和交易金额日益扩大,确保交易安全,是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农村,大部分农户没有密码保护意识,许多农户持有的惠农存折仍然使用原始密码或者设置的密码过于简单,对安全支付知识缺乏了解,容易让犯罪分子寻骗造成可乘之机。而众多媒体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报道,在提示民众增强安全意识的同时,也让许多农户对于现代支付的接受存在一定担忧心理。
(四)支付宣传方式和力度有待加强
多年来,各金融机构和广大媒体虽然对支付系统、支付工具、支付业务开展了连续不断的宣传,但由于贫困地区大多交通闭塞,传统的宣传方式受时间、人员等条件限制,宣传一般只延伸至乡镇一级,更多的村委会、村小组的农户很难得到长期、持续、有效的金融知识熏陶。
四、意见建议
(一)加大农村支付基础设施配备力度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硬件方面,合理布局ATM机和POS机,填补银行网点空白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强化网络及机具设备的维护,提升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用性;软件方面,加大POS商舻募寄芘嘌担让POS商户全面了解机具设备性能及业务功能,提升业务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业务操作成功率,使现代支付真正惠及广大农村农民。
(二)加快惠农支付升级改造,推进农村支付服务互联网+模式
2016年,云南省实施惠农支付业务全面实施升级改造工程,升级后的多媒体云POS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业务处理,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支持惠农资金补贴、农产品收购、商品订购、银行卡结算、取款、缴费(水电气费、通讯费、新农合、新农保等)、理财业务、小微贷款、信息服务等业务,真正开启农村支付“互联网+现代支付”的新时代。目前,升级改造工程已进入冲刺推进阶段,各惠农业务收单机构应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按照预定方案推进升级改造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使边远地区农村农民尽快享受“互联网+现代支付”方便、快捷与实惠,助推农村地区经济、金融的共同发展。
(三)拓展非现金支付服务
推广农特产品收购电子支付项目,各涉农银行机构应搭建方便快捷的转账支付平台,实现农特产品非现金结算,让农户切身体会非现金支付的方便、快捷、实惠,接受非现金结算方式。以公交金融IC卡推广运用为契机,从农村公交入手,通过安装智能卡车载机设备,实现农村群众搭乘公交闪付车费,扩大金融IC卡在农村的应用范围。
(四)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
1.企业信用缺失。(1)企业之间竞争不规范。恶性“价格战”愈演愈烈:擅自改变资费标准,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用户或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散布涨价或者降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订立价格联盟,损害其他经营者或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2)企业之间信用无保障。互联互通中,个别主导电信经营者出于“保住用户阵地、维护自身利益”的狭隘意识,在与新兴电信企业网间互联时不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互联协议的约定,而是以各种借口拖延网间业务开放,人为设障,降低互通率和互通质量,损害了互联他方及电信用户的利益[1]。(3)企业自觉履约率低。近年来,电信运营企业在当地通信管理局或行业协会的倡导下,行业自律公约或自律协约签了不少,但实际执行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1]。个别企业言行不一,背弃协约条款规定,有的甚至擅自撕毁协议,在经营中仍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2.个人信用缺失。电信企业的欺诈行为使用户、投资人蒙受了重大的损失。同样,电信公司也由于各种用户欺诈行为,如盗打电话、拖欠拒交话费、伪造身份注册及网上商业诈骗等,蒙受巨额损失。(1)用户的电信欠费和恶意欠费行为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恶意欠费者在不同运营公司消费而得不到追究。特别是取消入网费以后,恶意欠费的欺诈行为更加难以防范,已经使电信运营企业呆账比例增加、企业利润不实、资产流失严重。(2)欺诈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少数电信用户或盗用他人电子密码通过电信网络侵害合法用户的利益,或伪造身份证注册和上网或盗打公用电话,或伪造电信卡使用业务,手段多样化。
3.政府信用缺失。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关键,起示范作用。电信改革已经走过十年的艰辛历程,围绕提高电信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和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电信服务两大主题,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式的重组改革,但市场绩效并没有取得基于有效竞争的良性结果。政府在市场进入、互联互通、电信资费、普遍服务等诸多方面的表现令广大消费者失望:垄断定价、限制竞争、服务低质量、“不联不通”,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二)电信产业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
1.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建立,失信者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建立健全合理的失信惩戒机制,是规范信用交易的有效途径,是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保障。中国电信产业存在大量失信行为,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家信息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失信违规成本小。在立法方面,《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诚守信用的立法明显滞后[2]。
2.电信产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过对失信行为的社会联防和适当惩戒,有效保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环境、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技术支撑体系等多个环节,全面考虑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和技术手段等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市场行为主体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完全契约,是市场经济中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
3.市场信用意识淡薄,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由于当前电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健全,产权制度不明晰,国家代替企业成为社会信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直接面对市场成为自主经营主体,而由于产权边界不清,企业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就很难使市场经济主体自觉讲信用,一大批企业会“搭便车”,坐收失信之利,却不用付出任何(失信)成本。因此出现了电信市场诸多诚信缺失的现象[2]。
二、构建中国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必要性
(一)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是加快建立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电信产业乃至其他领域之所以会出现大量的经济失信行为,关键在于长期以来缺少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部件——失信惩戒机制,这使得市场中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几乎不受成本约束,造成信用市场中的虚假信息普遍存在。
(二)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不是仅靠道德的软约束就可以形成的,还需要社会制度的硬约束。中国自20世纪经济体制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主体逐渐多元化。与之伴随的就是原有的社会规范基本丧失殆尽,社会各经济主体利益边界模糊,市场范围扩大的速度远远快于社会约束与制度建设的速度。这种不协调发展,使得那些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和承担责任条件的市场主体大量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3]。
三、构建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理
(一)失信惩戒的内涵
失信惩戒就是对通过一系列措施、手段和办法,对失信行为能够及时、适当地进行惩戒,造成对失信行为人的经济、道德或者其他约束,使其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把失信行为人的个别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并对其未来的预期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力,这是失信惩戒机制的内在含义。
(二)构建失信惩戒机制的总体思路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失信惩戒机制实质上就是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基于信用记录,通过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信用产品对失信行为进行的市场性惩戒,通过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的司法性和行政监管性惩戒以及对失信行为人的社会性和行业性惩戒。其运行机理在于以信用记录的形式对失信者的失信行为予以准确的记录、保存和标识,并将其置于全社会的监督控制之下,通过市场、行政监管、法律、行业自律及社会道德等综合惩戒机制给予失信者及时适当的惩戒,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把失信行为人的个别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
(三)中国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运作机理
1.通过生产、销售、购买、使用信用产品形成的市场性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拒绝进行交易,让其遭受种种不便。
2.通过综合利用市场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机制,记录和公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和组织,通过信息的广泛传播,使对交易对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并形成对失信行为的威慑力量。
3.通过行政性监管性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使之在财产、人身自由、资格准入等方面付出代价,同时,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减少重复建设。
4.通过行业性惩戒机制的建立,加强行业自律,对政府委托下对失信行为人进行行业资格准入的限制,甚至责令退出行业,使之在行业内难以立足。通过自律、互律和他律的约束机制,提高行业信用水平。
5.失信惩戒机制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信用水平和创造信用环境,因此要及时接受被失信惩戒机制处罚者的投诉和申辩,纠正记录错误和帮助失信者修复信用,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信用环境。
四、政策建议
(一)推进电信产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失信惩戒创造前提条件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中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要以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早建立起政府推动、以信用服务业为主体、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以行业协会为纽带的、能够如实反映市场交易者信用状况和应对措施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加快信用立法,为失信惩戒提供法律保障
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的前提条件是有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保障。要尽快推进《电信法》的出台,同时制定失信惩戒的法律法规,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明确失信行为的惩戒内容,失信惩戒的实施主体及其责任。
(三)加强电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失信惩戒创造基础条件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环节。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品牌,防止因授信不当以及因客户违约而发生信用风险,是构建失信惩戒机制的基本目标。鉴于电信企业在信用管理上比较薄弱,没有形成防范信用风险的机制,所以应该加强电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尽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把现代信用理论和方法引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
(四)推动行业协会建设,为失信惩戒提供客观环境
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中间体是行业性惩戒的实施者,在失信惩戒机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行业协会按规定承担行业性失信惩戒功能,制定行业规章制度,记录、披露所属企业信用行为,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自我约束,改善业内的信用状况。政府应当在法规建设、业务环境和人员安排等方面支持信用行业协会,使协会得到培育发展,同时又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业协会能够诚信守法、规范运作。
参考文献:
[1]赵兴源,吴烨.信用缺失已成为电信业做大做强的“瓶颈”[EB/OL]..
[2]谭永智,李淑玲.企业信用管理实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
一、中国电信产业的失信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中国电信产业失信行为的表现
1.企业信用缺失。(1)企业之间竞争不规范。恶性“价格战”愈演愈烈:擅自改变资费标准,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用户或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散布涨价或者降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订立价格联盟,损害其他经营者或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2)企业之间信用无保障。互联互通中,个别主导电信经营者出于“保住用户阵地、维护自身利益”的狭隘意识,在与新兴电信企业网间互联时不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互联协议的约定,而是以各种借口拖延网间业务开放,人为设障,降低互通率和互通质量,损害了互联他方及电信用户的利益[1]。(3)企业自觉履约率低。近年来,电信运营企业在当地通信管理局或行业协会的倡导下,行业自律公约或自律协约签了不少,但实际执行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1]。个别企业言行不一,背弃协约条款规定,有的甚至擅自撕毁协议,在经营中仍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2.个人信用缺失。电信企业的欺诈行为使用户、投资人蒙受了重大的损失。同样,电信公司也由于各种用户欺诈行为,如盗打电话、拖欠拒交话费、伪造身份注册及网上商业诈骗等,蒙受巨额损失。(1)用户的电信欠费和恶意欠费行为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恶意欠费者在不同运营公司消费而得不到追究。特别是取消入网费以后,恶意欠费的欺诈行为更加难以防范,已经使电信运营企业呆账比例增加、企业利润不实、资产流失严重。(2)欺诈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少数电信用户或盗用他人电子密码通过电信网络侵害合法用户的利益,或伪造身份证注册和上网或盗打公用电话,或伪造电信卡使用业务,手段多样化。
3.政府信用缺失。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关键,起示范作用。电信改革已经走过十年的艰辛历程,围绕提高电信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和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电信服务两大主题,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式的重组改革,但市场绩效并没有取得基于有效竞争的良性结果。政府在市场进入、互联互通、电信资费、普遍服务等诸多方面的表现令广大消费者失望:垄断定价、限制竞争、服务低质量、“不联不通”,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二)电信产业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
1.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建立,失信者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建立健全合理的失信惩戒机制,是规范信用交易的有效途径,是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保障。中国电信产业存在大量失信行为,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家信息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失信违规成本小。在立法方面,《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诚守信用的立法明显滞后[2]。
2.电信产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过对失信行为的社会联防和适当惩戒,有效保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环境、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技术支撑体系等多个环节,全面考虑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和技术手段等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市场行为主体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完全契约,是市场经济中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
3.市场信用意识淡薄,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由于当前电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健全,产权制度不明晰,国家代替企业成为社会信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直接面对市场成为自主经营主体,而由于产权边界不清,企业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就很难使市场经济主体自觉讲信用,一大批企业会“搭便车”,坐收失信之利,却不用付出任何(失信)成本。因此出现了电信市场诸多诚信缺失的现象[2]。
二、构建中国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必要性
(一)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是加快建立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电信产业乃至其他领域之所以会出现大量的经济失信行为,关键在于长期以来缺少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部件——失信惩戒机制,这使得市场中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几乎不受成本约束,造成信用市场中的虚假信息普遍存在。
(二)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不是仅靠道德的软约束就可以形成的,还需要社会制度的硬约束。中国自20世纪经济体制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主体逐渐多元化。与之伴随的就是原有的社会规范基本丧失殆尽,社会各经济主体利益边界模糊,市场范围扩大的速度远远快于社会约束与制度建设的速度。这种不协调发展,使得那些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和承担责任条件的市场主体大量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3]。
三、构建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理
(一)失信惩戒的内涵
失信惩戒就是对通过一系列措施、手段和办法,对失信行为能够及时、适当地进行惩戒,造成对失信行为人的经济、道德或者其他约束,使其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把失信行为人的个别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并对其未来的预期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力,这是失信惩戒机制的内在含义。
(二)构建失信惩戒机制的总体思路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失信惩戒机制实质上就是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基于信用记录,通过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信用产品对失信行为进行的市场性惩戒,通过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的司法性和行政监管性惩戒以及对失信行为人的社会性和行业性惩戒。其运行机理在于以信用记录的形式对失信者的失信行为予以准确的记录、保存和标识,并将其置于全社会的监督控制之下,通过市场、行政监管、法律、行业自律及社会道德等综合惩戒机制给予失信者及时适当的惩戒,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把失信行为人的个别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
(三)中国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运作机理
1.通过生产、销售、购买、使用信用产品形成的市场性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拒绝进行交易,让其遭受种种不便。
2.通过综合利用市场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机制,记录和公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和组织,通过信息的广泛传播,使对交易对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并形成对失信行为的威慑力量。
3.通过行政性监管性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使之在财产、人身自由、资格准入等方面付出代价,同时,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减少重复建设。
4.通过行业性惩戒机制的建立,加强行业自律,对政府委托下对失信行为人进行行业资格准入的限制,甚至责令退出行业,使之在行业内难以立足。通过自律、互律和他律的约束机制,提高行业信用水平。
5.失信惩戒机制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信用水平和创造信用环境,因此要及时接受被失信惩戒机制处罚者的投诉和申辩,纠正记录错误和帮助失信者修复信用,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信用环境。
四、政策建议
(一)推进电信产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失信惩戒创造前提条件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中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要以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早建立起政府推动、以信用服务业为主体、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以行业协会为纽带的、能够如实反映市场交易者信用状况和应对措施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加快信用立法,为失信惩戒提供法律保障
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的前提条件是有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保障。要尽快推进《电信法》的出台,同时制定失信惩戒的法律法规,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明确失信行为的惩戒内容,失信惩戒的实施主体及其责任。
(三)加强电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失信惩戒创造基础条件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环节。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品牌,防止因授信不当以及因客户违约而发生信用风险,是构建失信惩戒机制的基本目标。鉴于电信企业在信用管理上比较薄弱,没有形成防范信用风险的机制,所以应该加强电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尽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把现代信用理论和方法引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
(四)推动行业协会建设,为失信惩戒提供客观环境
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中间体是行业性惩戒的实施者,在失信惩戒机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行业协会按规定承担行业性失信惩戒功能,制定行业规章制度,记录、披露所属企业信用行为,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自我约束,改善业内的信用状况。政府应当在法规建设、业务环境和人员安排等方面支持信用行业协会,使协会得到培育发展,同时又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业协会能够诚信守法、规范运作。
参考文献:
2016年,国内经济仍然面临需求下降、增长动力不足的局面,如何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消费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仍然是政策制定者亟待解决的难题。为此,金融监管层出台了相应的金融政策,以配合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于2016年2月16日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金融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等要求,为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工业发展定下基调。主要措施包括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加大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企业融资机制创新、促进工业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工业企业加快“走出去”等。
近年来钢铁、煤炭行业面临着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和效益下降问题,企业经营风险上升。为充分发挥金融引导作用,促进钢铁、煤炭行业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脱困升级,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6年4月1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满足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等一系列措施。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金融监管机构围绕这一要求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点支持对象,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6年4月15日银监会与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业务试点进行了部署,有利于提升科技创新创业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并有效防范风险。
严控金融风险 保障改革成果
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逐渐加大,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债券市场信用违约事件增多,为防范可能由此引致的系统性风险,保障供给侧改革成果,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了审慎监管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均提出了风险管控和防范要求。
2016年9月27日,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该指引由银监会总结银行体系多年来积累的风险管理规则与实践经验,并参考巴塞尔银行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等国际标准而制定。该指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规则体系的正式形成,并将引导银行业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培育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指引从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内部控制和审计体系等五个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6年6月16日,证监会颁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原有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此次修订总体上维持了原有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框架,在此基础上对与当前证券行业运行现状和发展不相适应的规则进行了调整。为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该管理办法对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进行了改进,进一步完善了杠杆率、流动性监管指标,并明确了逆周期调节机制。同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将新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公布。
为防范新形势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行为的监管,保监会于2015年12月3日印l《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了设定标准、开展资产配置压力测试、加强审慎性评估和后续监管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推动保险机构提升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建设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保监会于2015年12月7日印发《关于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应用指引的通知》,推动保险机构建立全面有效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标准和体系。
规范互联网金融 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近年来获得了快速发展,在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盘活消费金融市场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此,金融监管层相应出台了部分法规予以规范。
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4月12日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制订了“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重点对P2P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提出了整治意见和办法。随后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五部委于2016年4月13日联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标准、分类处置,并要求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此外,2015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的客户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权益保护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8月17日联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1月4日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十项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的要求。同时提出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协作机制、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等六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机制和手段。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的现象,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及公安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多个文件,重点打击电信金融诈骗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