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3 17: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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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委、市政府始终重视非公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要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要求后,赤峰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召开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大会,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市和旗县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企业活动方案》,特别是着力优化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
(一)精简和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采取“取消、下放、合并、转变管理方式”等措施,对市本级现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30 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 85 项,进行了精简清理工作。取消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50 项,下放 25 项,合并 3 项;取消非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 64 项,下放 1 项。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共计取消、下放143 项,取消、下放比例 45.4%。保留的172 项,将随着国务院、自治区政府陆续公布的调整、取消、下放目录,实行动态清理。
(二)规范和完善了审批流程。目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审批工作的单位有21 个、行政审批事项53项。53 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制订了审批流程,并提供一次性告知单,列明了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迁入新址后,将进驻部门28个,占应进驻部门的71.8%;进驻行政审批事项 161 项,占行政审批事项的 93.6%。对于暂时不能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再交付相关部门进行限时办理,办结后由综合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
(三)建立和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一是实行统一受理制度。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平台,对申报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并实施电子监控。二是实行首席代表制度。各入驻单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派驻首席代表并得到单位授权全权办理审批事项,避免“体外循环”。三是实行联审联批制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统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凡是投资规模达到一定额度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审批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将暂不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所在单位, 列入纪检监察重点,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行政审批服务目前存在的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限制因素。仅就行政审批而言,还存在着审批条件不够宽松、行政审批时限过长、审批环节过多过乱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审批效率低,变相收费多。很多投资项目的审批,在旗县区需要1 个月,到市和自治区至少需要半年,国家批下来还需要 1-2年,等项目批下来了,却错过了市场和投资的最佳时机。一些中介机构挂靠行政审批机关,强行为企业提供中介有偿服务,企业别无选择,不能讨价还价,成为变相的审批收费单位。
(二)审批程序不规范,相互掣肘多。一些部门的审批过多过乱,登记、备案、核准等,往往比正规审批程序还多,耗费的时间更长。一些部门之间审批项目互为前置的情况经常发生。个别部门默许没有执照企业违规经营,从而随时随地到企业罚款甚至敲诈勒索。
(三)自由裁量空间大,政策变化多。审批过程中,一些部门各执各的政策,各收各的费,手续繁杂,收费标准不透明。一些项目的收费额度可多可少,可减可免。在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就需要按标准收费,找了部门领导,就可以少交费或免交费,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三、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对策
(一)进一步精简下放审批项目。全面清理各部门的审批项目,该废止的废止,该合并的合并,该下放的下放。一是下放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凡属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哪一级投资就由哪一级审批。对没有必要的审批项目要予以取消,对可以合并的审批要进行合并,对应该下放的一律下放到下一级政府和部门。二是简化民间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合并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的项目,一般不再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三是全面清理各部门的审批事项。试行对所有审批项目由各部门依照现有法律法规重新申请,由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核,经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实施,对没有进行登记审核的审批项目不再予以保留。对于上级已经明令废止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个别部门仍在执行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设定的前置要件、申请程序或是附加在其他部门审批事项中的申请程序,一律清理取消。二是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申请审批收费流程进行优化设置,改进“串联”审批方式,推广“并联”审批方式,实行“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本册”管理, “一张票”收费。三是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统一按最低标准收取,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
省政府:
近几年我省各种形式的小煤矿发展较快,缓解了能源紧张状况,促进了经济发展。为了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省政府先后发出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乡镇集体、个体煤矿实行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暂行规定〉、〈吉林省乡镇集体、个体煤矿矿长实行安全资格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1992〕60号),全省乡镇煤矿实行了行业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多数地区个体采煤清理整顿工作已基本结束,取得了较好效果。全省小煤矿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一九九一年比一九九年下降10.53%,一九九二年又比一九九一年下降14.97%,连续四年消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但仍有个别区、县整顿走了过场,重大事故频繁发生。一九九二年小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13起,占全省矿山重大事故总数的81.3%,比一九九一年上升85.9%。主要集中在浑江市三岔子区(14起)和通化市二道江区(14起),占小煤矿重大事故总数的61.5%,多数发生在统配煤矿井田范围内。
小煤矿重大事故多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很好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个别县(区)、乡领导只注重发展乡镇煤矿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农民致富的一面,忽视了加强对乡镇集体、个体小煤矿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面,对整顿小煤矿有畏难情绪,抓抓停停,没有下大力量一抓到底。统配煤矿和地方之间缺乏协调,有关部门缺乏通力合作,长期形不成合力和综合治理的大环境。二是管理混乱。有的地方开办小煤矿不按规定程序办理采矿登记,审批办矿时不按规定严格审核办矿条件,造成矿界范围不清、资源不清、地质状况不清、无证乱挖滥采的现象,在安全上既自身难保,又影响邻井的安危,且破环了国家资源。有的部门有畏难情绪,只管有证矿,对无证矿制止不力,放任自流。据调查,个别区县90%以上小煤矿没有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一九九二年有8起重大事故发生在无证小煤矿,占小煤矿重大事故总数的61.5%。有的单位向无采矿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的小煤矿发放营业执照,一些部门和单位向无证小煤矿提供资源、电力、火药等,为其非法开采创造条件。有的部门和单位名义上与个人联合办矿,或承包给个人,实际只要钱要煤,不进行管理。三是很多小煤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又未采取限期整改的有力措施,致使很多小煤矿生产环境恶劣,随时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很多小煤矿主不愿往安全上投资。据统计,有的县区90%以上小煤矿没达到“五消灭”要求,独眼井、自然通风、明电照明、明火放炮、明刀闸开关普遍存在,有的连瓦斯检查仪器都没有。有的部门挪用维简费,使小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得不到改善。四是安全教育培训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低。很多小煤矿对新工人普遍不搞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工人普遍缺乏法制观念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不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法规,不接受监督检查,甚至殴打安全监察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十分严重。一九九二年就有4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工人在井下吸烟造成的。
当前正是煤炭生产旺季,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的倾向有所抬头,安全形势更趋严峻。今年一至三月份我省小煤矿已发生4起重大事故,死亡21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33.3%和40%。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2号,省政府已翻印下发,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各级政府对小煤矿安全生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小煤矿的清理整顿,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促进小煤矿健康发展。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地、州、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抓。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查清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进一步理顺和落实有关部门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并要恪尽职守,通力合作。按照《通知》精神,对本地小煤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地矿、煤炭、劳动和工商部门要依法抓好办矿审批发证、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会要抓好安全管理的群众监督。办矿单位要依法开采,保证安全生产。今后在哪方面出问题就追究哪个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立即对小煤矿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各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署)主管领导要亲自抓,从煤矿、地矿、劳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班子,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小煤矿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小煤矿健康发展的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分类予以整顿清理。重点清理整顿无证矿,特别是国营煤矿井田范围内的无证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威胁大矿安全的,予以定点划界,审核合格后补发有关证照;对完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严重威胁大矿安全生产的坚决关闭;对不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不威胁大矿安全生产又有开采和整改价值的要限期整改;小煤矿间距过密、互相影响生产及安全的,应促其联合、兼并。清理整顿工作一九九三年末要初见成效。国营矿区内的小煤矿的清理整顿工作,国营煤矿要派人参加,密切配合,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决定关闭的小煤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收回营业执照,公安部门要收回《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电业部门和转供电单位不准再给供电。对阻挠和破环清理整顿,无理取闹,强行或私自开采的,要依法惩处。建议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六、七月份对全省小煤矿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整顿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严格小煤矿办矿审批和安全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小煤矿的办矿审批、证照发放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办矿审批部门必须按《矿产资源法》和我省有关规定,不具备办矿条件的决不能批准办矿、滥发证照。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要严加惩处。煤炭主管部门要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管理,依法治矿。所有办矿单位都要按“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不得以包代管,放任自流。
四、努力改善小煤矿安全技术条件,加强咨询、协调、服务。有关部门从小煤矿提取的维简费一定要有计划地用于改善小煤矿的安全技术条件,不准挪用,争取一九九三年末全省小煤矿基本达到“五消灭”标准。要逐步在小煤矿集中的区域建立小煤矿安全技术咨询、协调、服务站,为各矿井提供地质测量、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指导和矿山救护等服务工作。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全县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亮点纷呈,大厅建设、管理、运行等工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县政务大厅以打造一流行政服务平台为工作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审批观念,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2012年,县政务大厅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15470件,办结15161件,办结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审批效率较法定时限平均提速达50%以上,县政务大厅的实际运行提速达80%。特别是通过积极实行重点项目代办制,为全县重点项目实行代办服务,代办审批速度相对于法定时限提速达90%。进厅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探索创新审批工作运行模式,加大对进厅服务窗口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效审批、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大厅管理机构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在实现进厅职能"两集中、两到位"配置格局、实现规范审批收费、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全县行政服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对照建设全国一流行政服务大厅的目标,我县大厅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审批事项较多、手续过繁、审批职权分散、收费还未实现统一,大厅功能较为单一,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不完善,县、乡、村三级大厅一体化网络系统还不健全,大厅综合服务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等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转方式、调结构,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政务大厅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经济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做好政务大厅工作,是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投资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社会、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大厅工作在助推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大厅管理机构和各进厅部门要把助推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大厅工作的中心任务,围绕提速增效进行运筹和部署,切实把大厅建设成为政府提高效率的总枢纽和总开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大厅工作在树立政府形象中具有重要作用。大厅是政府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代表着政府形象。要全力做好大厅工作,为政府添彩,塑造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优质服务品牌。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务大厅工作在提高行政监察效能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努力打造"阳光政务",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服务事项不间断、无缝隙的全程监督和检查,保证行政行为的廉洁、高效。通过考核进厅窗口的工作来评判部门单位的总体工作水平,并将之作为考察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是县委、县政府着眼打造良好发展环境、长期坚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服从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好"经济发展的提速器、城市形象的展示厅、行政效能的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强化效率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圆满完成政务大厅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整体水平
新形势、新任务对全县行政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政务大厅要以打造代办服务品牌为总抓手,以健全机制、完善功能、提高效率、改进服务为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全县行政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着力打造代办服务品牌。全面推行审批项目代办制,创建代办服务品牌,是县委、县政府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提升行政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式,是招商、安商、惠商的重要举措。实行代办服务,体现着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整体化的提升,是我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服务的创新之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代办服务工作,把代办工作作为推动行政审批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的总抓手。一要明确一种模式。大厅要建立代办工作制度,明确代办服务对象,落实代办工作责任,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并联审批质量,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形成一套系统的服务模式。二要建立一套机制。要围绕代办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程序和审批环节紧密配套、行政效能监督有力的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做到"一门受理、专人承办、并联审批、跟踪办结"。三要创造一个环境。进厅各部门要围绕代办工作,调整内部工作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支持和配合好大厅代办业务的开展。大厅要明确代办服务工作科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选派事业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承担代办业务。要将各部门开展代办服务的情况纳入县政府的行政效能监察行风评议考核体系之中,为代办服务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着力理顺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各部门的审批事项集中进入政务大厅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是县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要结合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三定"方案的编制,积极推进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许可审批职权为主的行政审批制度。在部门内部将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向一个或两个科室集中,并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科室集中到政务大厅办公,确保项目进厅审批到位、部门充分授权到位,实现行政审批工作的集约高效运行。各部门要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实现审批、监管职能的分离,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室整建制进驻政务大厅办公,并依法实施委托授权,确保进厅窗口对审批事项拥有充分的受理权与处置权。要对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提报的审批职能归并方案和审批事项进厅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审批职能切实集中,保证审批事项切实进厅,保证部门进厅人员具备承担行政审批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三)着力完善行政服务大厅整体功能。从全国先进地区的经验来看,政务大厅向着多功能、大服务的方向迈进。建设全国一流政务大厅,必须在完善、拓展大厅功能上下功夫,真正把政务大厅建设成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平台。政务大厅要认真学习借鉴莒南经验,尽快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提到重要日程,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论证、调研,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在政务大厅建设上,要注重增强公共服务的功能,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职能和关系民生的相关政策服务纳入大厅,逐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全面实施行政审批集中收费制度,打造公开、公平的收费环境。按照"公示收费项目、统一集中征收、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众收益"的原则和要求,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实行统一进厅收费。要制定严格的统一收费工作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和效能监察,严格规范收费程序。
(四)着力健全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担负起对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等职责,完善全县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体系的整体优化。在技术上,要与市政务大厅逐步完成审批运行网络的有效联结,实现数据共享,网上流传,网上审批;在管理上,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评办法,对大厅窗口的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加快连接乡镇及办事处的政府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行政服务体系。
(五)着力提高电子政务运作水平。当前各进厅部门的审批工作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的优化流程、缩时提速基本上已接近上限,审批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要转到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电子政务水平上来。大厅管理机构要着力提升完善电子审批系统功能,着眼于发展网上审批,对进厅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网上优化和固化,建立网上并联审批通道,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批复,构建起功能完善的行政服务网络平台。要加强科技防腐工作力度。大厅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有效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实时监控系统,落实好大厅在科技防腐工作上承担的各项任务,强化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大厅,促进审批服务工作公开透明。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完善集约高效的行政服务领导管理体制
政务大厅是多部门人员组成的集合体,建立集约高效的领导管理体制,是优化行政服务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把政务大厅建设和管理作为重要内容,密切沟通协调,加大对大厅工作的支持和管理力度。
(一)进厅部门要发挥好行政审批的职能作用。各进厅部门单位要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大厅窗口,充分保障、充分授权,保证窗口人员具备完成审批任务的资格和职责要求,发挥好政务大厅集中起来有效率、集中起来办大事的优势。进厅部门要加强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在业务上严格要求,引导进厅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认真真的尽责任、尽义务。涉及代办服务职能的部门,要围绕代办服务事项的快速、高效运行,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安排分管领导、业务骨干靠上抓好工作落实,开辟代办服务"绿色通道",保证代办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
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要求,将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市、县、镇三级网上审批建设。凡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府门户网站及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资源信息平台,做好市、县、镇三级网上审批联网工作,充分发挥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等服务功能。对未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也要积极应用部门专网开展审批服务工作。
三、明确职责,全面做好网上审批工作
1、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要明确网上咨询回复和预审受理人员,强化受理人员和办件人员的工作衔接,明确各岗位审验申报材料责任。窗口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确保网上咨询回复和预审工作及时、规范、有效,切实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窗口专职受理员对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录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咨询、申报的审批事项,及时予以回复和预审,并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审查意见,并约请申请人到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对需要单位领导审批的事项,要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将电子文档材料传递给后方单位,报请领导审批。对需转报上级审批的事项,亦应由窗口通过上级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上报传递电子文档材料进行预审,并将预审结果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2、各窗口单位领导要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登录网上审批平台,及时审批窗口待批办件,实时了解窗口办件动态、人员考勤以及网上咨询、回复等情况,加强后方单位和窗口之间的联系,强化对窗口审批事项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提高职能、实现科学发展的创新产物,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解除部门进驻审批事项、审批职能不集中和审批权力、审批责任不到位的体制禁锢。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从理顺体制入手,为中心建设夯实基础。一是打破惯性思维,创新体制改革。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将部门原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成立审批服务科进驻中心,从体制上实现审批事项和审批职能“两集中”。即:对原审批职能涉及1—2个科室的部门,在整合中增挂“审批服务科”牌子;对涉及3个以上科室的部门,在整合中可新增设一个“审批服务科”,并增加1名科级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在本部门编制总数中调剂。目前,已有21个涉批职能较多的进驻中心部门增设了审批服务科。二是坚持应进必进,确保授权到位。按照授权窗口、权责对等的原则,我们对进驻中心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剥离和归并,切实解决好在事项入驻上“避重就轻”、在窗口授权上“留大放小”和在履职责任上“含糊不清”的问题。特别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关联紧密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以及需多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必须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并对审批服务科长授权到位,实现责权统一。三是重视科长选配,加强窗口建设。建立中心与部门联合选任窗口科长机制,对于审批服务科的科长人选,由中心和部门共同组织考查,经双方同意后,市委组织部才予以备案。窗口组成人员,原则上由部门组织政治业务素质较高人员竞争上岗或选配进驻,由中心负责备案。同时,我们还推行进驻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窗口建设,确保审批高效。
二、创新发展,坚持把高效审批、优质服务作为中心建设的根本任务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中心建设紧密结合,重点实施了“1233”创新发展工程,促进规范高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1个全程,即建设一个总监控室,对窗口工作状态和审批效率进行全程监管。构建2个网络,即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在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和强力推动下,投入资金、开发软件,清理项目、简化流程,依托政府公务内网,实现了中心、部门和监察局三点连接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6月11日,两个网络系统已正式启动运行。新建3个平台,即新建咨询服务引导台、政务信息查询台、投诉评议监督台,使中心的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打造3条专线,一是强力打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高速专线。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审批流程,从省确定的18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其中承诺1日办结的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项业务,全部实现了“立等可取”、当场办结;二是强力打造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高速专线。专门研发了并联审批软件,设立了综合服务处,实行一窗咨询、受理申请和送达。目前,无前置审批的新办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已由原来承诺的17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三是强力打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高速专线。在实行办前联合辅导,开展好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并联审批基础上,积极向规划用地阶段、开工许可阶段推进。
三、建章立制,坚持把全程监督、积极防控作为中心建设的有效保障
行政服务中心是一个审批权力集中、承担责任重大的特殊机构。要保证其规范、高效运转,一是靠机制。我们建立健全了业务运行、服务规范、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靠机制规范、用机制管人、按机制办事。二是靠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准则,增强自律意识,重视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中心成立4年来,未发生一起迟批、错批和被投诉举报事件。三是靠监督。市纪委、监察局在中心设立监督检查处,中心设立督查科,采取现场抽查、随机暗访、受理举报投诉、聘请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员等有效手段,对各窗口开展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的全过程实施跟踪监控,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先后对3名窗口人员违犯工作纪律问题予以了严厉的清退和通报处理。
2014年局审批办在局党组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以“转变工作作风 强化服务意识 打造一流首府机关形象”为主题,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重点,不断推进审批进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理论学习
1、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高效能的重要基础,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办着眼于窗口长远发展的需要,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经过3个月的总结梳理、讨论研究,出台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规程指南》,建立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运转协调、优质高效的制度体系,使窗口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工作规程指南》重点明确了审批办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分工、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要求内部之间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协调联动、配合补位,发挥团队功能,提高服务效能。试行期间,工作人员按照规程,流水线式开展工作,保证了项目受理、初审、发证等工作即收即办,当天完成。
2、加强学习,打造一支业务素质强、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针对窗口的综合性和政策性强、专业知识全面、涉及部门和环节多的特点,解决干部认识单一、观念陈旧、得过且过的问题,党员干部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作风、态度、效能、纪律等方面做好表率,同志之间发挥“传帮带”作用,学深、学透、学有成效,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达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达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二、提高思想认识,促进行风建设
局审批办始终把培养过硬作风作为窗口建设的重要内容。所有工作人员诚恳接受群众监督,虚心采纳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以优质的服务办理审批事项,以高效的办事效率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改变以往“门难进”、“事难办”等令群众头痛的问题,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达到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干部作风的目的。我们的优质和热情的服务,使进大厅到规划审批办事的建设单位和咨询人员切实感受到了我办工作人员的温暖。我们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责任等具体内容,公开向社会做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为建设单位排忧解难,极大地方便了建设单位。
三、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
1、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规划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1)优化提速。即收即办,随时召开项目审批例会,压缩审批时限,清理和简化报建资料。对市政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除重大项目提交例会研究外,即收即办。
(2)创新提速。推行规划设计方案先行评审工作机制,配套费征缴双轨制。简化土地手续,压缩办理规划许可时间。
(3)减负提速。简化外围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等措施,在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知识学习运用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规划的综合性和能动性性,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4)“绿色通道”提速。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对“民生工程”、中央驻区单位、自治区和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按照依法守规、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程序,主动服务,优先审定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启动“绿色通道”尽快完善审批手续,我办提前介入,变过去的被动许可为现在的主动许可,实行贴近式服务,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遗留问题。
2、多渠道公开信息,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城市建设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局审批办遵循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积极将审批项目规划方案公开,使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电子大屏幕和二层电视滚动展示近期经规划审查批准的功能性重点项目方案,其中包括建设单位、建设位置、建设规模、总平面图、外立面效果图等。今后群众不仅能够通过呼市规划局网站上查阅项目信息,也可通过政务中心信息公开屏幕进行查看,使公众多渠道了解项目规划审批情况。
这项举措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增加了群众参与规划的积极性。今后我局审批办将继续增强规划审批的透明度、公开性,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城市的建设中来。
在下一个崭新的年度,审批办将继续紧密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切实把我办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打造一流首府机关形象”部署要求上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转变部门工作作风,以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保障“一核双圈一体化”战略和城市建设新的全面实施,为“打造一流首府城市、建设一流首府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为目标,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高质量完成“五个主题年”工作任务、建设好“五个”创造优良的发展软环境,推动实现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用好一个业务系统、优化一项审批项目、落实一名首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等“四个一”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能力,确保“五个主题年”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用好一个业务系统。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经建成投入运行并与市级监察平台成功对接,实现了数据和视频的互联互通。用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打造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有效监督行政权力依法行使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大创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是优化投资环境、建设“五个”的迫切需要。为此,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规范的要求,落实好专业人员,开展好技术培训,全面、准确、完整、及时清理好审批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受理和办理,主动接受市、县监督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要认真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确保网上办理流程与实际操作流程完全一致;要严格审批时限,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减少或杜绝超时办件,实现网上审批系统的高效运行;要制定与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使用、安全相配套的各项制度,保障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年10月底前
(二)优化一项审批项目。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审批项目流程和建设领域审批制度的改革。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至少要对一项审批服务项目进行精减审批材料、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理顺运行机制等优化工作(建设领域和涉企的重点部门要优化两项或三项审批项目,具体任务详见附表),不得以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为理由拒绝进行优化审批项目。特别是建设领域和涉企的有关审批职能部门更要把审批项目流程优化作为服务“五个主题年”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要理顺部门内部运行机制,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定岗定责、高效便民”原则,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规范和简化内部办理程序;要积极推行“并联审批+会审”的运行机制和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的“三个联合”审批方式,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要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对自由裁量权幅度分档设置、细化标准、严格程序,减少审批工作的随意性;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年9月底前
(三)落实一名首席。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紧紧围绕“五个主题年”建设工作要求,选拔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工作人员作为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首席(审批业务量大的部门可分类落实首席),在明确行政审批首席责、权、利的基础上,落实好行政审批首席“AB”角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制度,并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特别是园区内的企业)的审批服务事项无偿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首席在承办审批业务时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主动到申请人所在地(单位)去完善材料或相关手续,真正体现“”的作用,不得要求申请人来回跑;首席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工作职责、投诉及处理办法等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部门业务网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分厅)、部门办公地等进行公示。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年5月底前
(四)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围绕“弘扬法制精神,建设法治政府,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积极开展与行政审批服务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委办在年8月牵头组织各审批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一次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实现审批职能部门与申请人之间的有效互动,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县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将所有审批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制作展板、课件、光盘、指南等方式,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行政审批法律法规,推动部门依法行政,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年8月底前
(一)提高审批速度,提升服务质量
以“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强力落实审批工作提速,努力创造一流的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大力倡导文明优质服务,打造优质高效服务品牌;认真落实“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狠抓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政治及业务素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中心服务大厅管理好、运行好。
1-6月份,累计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746件,其中:承诺件1305件,即办件96件,上报件345件。完成全年计划的58.2%,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未发生任何企业、投资者、群众对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满意的投诉现象,未出现任何擅自增加审批条件、随意否决投资项目、超过承诺时限办件、搭车收费、强制服务、违反廉政制度等违规违纪现象。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二)大力开展“争创红旗服务窗口、争做优秀服务标兵”活动
坚持严格考勤考核,每月进行通报,表彰先进,查处违纪;通过民主评议,每季度评选一次“优秀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并通报表彰。通过活动的开展,形成比业务能力、比工作效率、比服务质量的工作氛围,掀起了人人争做服务标兵的浓厚氛围,促进了人员素质的提升,贯彻落实了“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建立市区一体化审批服务平台,尽快实现市、区、街道及部门三级审批服务网络联网运行,统一安装使用网上审批办公平台,部分窗口同时开通了各自系统内部专网。聘请金三利公司已对现有中心网站和审批办件平台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网站能够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评议、网上投诉、办件查询、中心动态等一系列服务,审批办件平台能够实现审批事项维护、审批办件管理、收费资料维护、网上请假、窗口互评、通知管理等服务,有效的提高了审批审批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
我中心把审批服务大厅扩展窗口作为非投资类重点项目进行安排。目前,区政府已审核窗口扩展方案,正积极筹备施工方案。大力扩展审批办件平台,审批办件平台和中心网站所能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由过去进驻大厅的7个部门单位46项审批服务事项扩展到全区35个部门206项审批服务事项。下一步,全区各部门单位无需进驻服务大厅即可依托审批中心办件平台和中心网站开展网上审批工作,逐步实现市、区、街道三级联动、信息共享、网上传输、并联审批的要求。
(四)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一事一评活动
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创建文明窗口,树立政府形象,根据“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部署,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一事一评制度》,制作评议卡和评议箱。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后,由审批事项申请人对办理审批事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投票评议,审批中心每月统计一次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
二、201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审批中心将继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流服务大厅
计划将于今年内完成服务窗口扩展工作,并借鉴市内外先进中心的成功模式,整合各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强化审批与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提速,继续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责追究制等制度。促使入驻中心部门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科学制定审批时限,增加即办件比例,能够当场当日办结的必须当场当日办结,不能让办事群众多次跑、多头跑,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审批中心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平台,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深化政府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坚持“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近年来,全省县、乡镇等各部门相继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工作机制制度不健全,审批事项办理效率低、质量不高;有的部门未按要求进驻中心,部分项目应进未进;有的对进驻窗口授权不充分,存在“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现象;有的管理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存在管理松散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县、乡镇等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高效、健康发展。
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应进必进。除经同级政府批准,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申请量较小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他经常性的行政许可事项须全部入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除涉及检验检测检疫和评估评审环节等不适合入驻的外,其他环节也要全部入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面入驻。入驻项目须经同级政府依法审核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并由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严禁多头受理、体外循环。同时,入驻项目要根据国务院和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及时搞好项目调整衔接。
(二)充分授权。各窗口单位要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所有审批环节,全部由授权窗口直接办理。窗口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能当场作出决定的事项当场办结;对需经部门协商决定的重大许可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按时办结并送达;对申请量少的审批事项,可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受理、移交、督办和结果反馈等事宜。
(三)公开透明。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置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显示屏、触摸屏以及现代网络信息设施,将中心服务内容、办理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等全面公开。同时,要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审批服务的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便民高效。要把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和提高效能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不断拓展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手段,实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重大项目领办、代办等办理和服务模式,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新晨
三、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行。要重点健全和落实一下几项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对咨询和办事的企业、群众,要认真履行告知、领办、导办、承办、回复办理结果、跟踪负责等义务。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并联审批制,对需多环节审批的事项,推行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并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限时办结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送达,严禁超时限许可和审批。服务制,对重点项目实行特事特办,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无偿为申请人全程代办。统一收费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收费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使用财政票据,由收费窗口同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费用。
四、加快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分布实施的要求,将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等电子政务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网上审批资源平台,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及部门局域网的联网,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实行“外网申报、内网办理、限时办结、在线反馈、全程监督”的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延伸拓展网络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等事项,让企业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要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建成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和决策分析于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所有网上审批的事项实现全过程实时监控监察。
五、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镇等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人员、经费、办公场地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省政务公开办和省效能办要加强对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新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行政服务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的不适应逐渐凸显。近年来,无锡市坚持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通过“两集中、三到位”和“三通四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满足了社会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提升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营造了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权力阳光运行之路,为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一、创新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美国著名政治评论家罗伯特·基斯德尔斯基指出:“从本质上讲,政府作用被界定为提供公用物品,即那些市场提供不了的商品,而并非为追求政府目标而替代市场。”由此可见,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管理的一种手段,是行政权力运行的一个重要模式,多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行政服务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的不适应逐渐凸显。从2007年开始,无锡市推进以“两集中、三到位”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许可(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许可(审批)权限和许可(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下称“中心”)到位、“中心”窗口授权到位、“中心”窗口人员配备到位。从2009年开始,在“两集中、三到位”的基础上推进行政服务的“三通四化”,服务体系三级贯通、绿色通道高效畅通、信息网络纵横联通和网络体系化、审批流程化、政务电子化、服务效能化。“两集中、三到位”和“三通四化”改变了政府角色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优化配置了部门行政资源,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权责,进一步下放了审批权限,进一步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还权于基层,减少了行政机关对市场过多的、不必要的干预,把本该由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管的事情交给它们自己管理,更大程度上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从而实现政府从无限向有限、从权利到责任、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在不断完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强化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实施审批阳光操作
信息获取不对称和权力运作不透明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重许可、轻监督,导致了滥用行政审批权力、以行政审批代替行政管理,使得行政审批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其主要原因是行政审批设定权和适用行政审批的条件不明确、设定行政审批的事项不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不够公开。事实证明,行政审批权过多过滥、“暗箱操作”、缺少必要的制约与监督等,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因此,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定要在拓展行政审批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在解决真公开与假公开、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统一上求突破,努力为社会公众行使监督权利创造条件和提供保障。
无锡市通过“两集中、三到位”和“三通四化”的实施,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并联审批,切实解决行政权力封闭运行的问题。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增设前置审批条件,消除了审批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杜绝了“人情审批”和“交易审批”,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做到“办事有程序、操作有原则”,既防止了行政权力的消极无为,又限制了行政权力的恣意妄为,从机制上切断了权力干预市场的行为,促进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提高了源头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政府明确以“行政权力透明化”为价值取向,对审批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和首办责任制,不得非法委托下属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行使行政许可权,不得超期作出或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逐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由裁量权和审批的随意性,控制了借审批徇私舞弊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无锡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已由3000多项削减至440项。所有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部门,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所有许可(审批)事项条件、程序、期限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部门审批服务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整体转移后,通过一事一表、网上流转、视屏监控,实现各部门的审批过程在阳光下运作,让行政审批工作由幕后走向前台;通过集中监管、电子监察、服务对象评判,实现程序公开、过程透明、行为规范。遏制了利用审批乱收费、滥用审批权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提供了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优质服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行政审批是政府直接面向社会的行政权力运行方式,是公众与政府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其运行规范与否,对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影响。众所周知,政府的行政权力绝大多数集中在行政审批这一环节。传统审批中,各部门分散办公,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统一、不到位,使审批主体与报批方之间信息不对等,客观造成本位主义思想、放大了审批权力空间。虽然,前一阶段各地陆续成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窗口办公。但由于授权不到位,窗口渐渐沦为摆设,行政审批改革的目标并未达到。主要表现在:一是权力行使依据繁杂,透明度依然不够,社会公众查询困难;二是岗位职责不清,权责脱节,审批权力与责任脱离、与权力主体利益挂钩的现象仍较严重,推诿扯皮时有发生;三是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时限长、效率低,不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四是权力封闭运行,制约手段落后,自由裁量权大,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