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25 17:43:3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篇(1)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也带动了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建筑市场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等,使建筑工程价格严重偏离了价值,同时也给建筑企业带了巨大风险。因此,如何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对每个施工企业来说都至关重要。

1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主要包含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与合同实施阶段的工作两个方面。

1.1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承包商在进行签订合同这项工作前,必须要进行投标、中标和谈判等工作,而投标的资格审查则是承包商能否与业主成功进行合同签订的第一个影响因素,所以承包商要引起对投标资格审查的重视:第一,承包商应注意公司资料的管理,业主对承包商进行的资格审查其实就是指承包商将自身公司的财务能力和工程施工经验呈现给业主,所以在平时承包商就应该将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信息加以总结和完善,建立一个小型信息库,以便于在资格审查时使用。第二,承包商在投标决策的阶段,要利用多种可用的渠道时刻注意行业市场的动向,对于适合于自身公司开发施工的项目,应当注意把握不要错过,并针对其的资格审查标准进行准备,如发现自身公司在某一方面的不足时,要及时的找出解决方案,例如寻找联营体伙伴等。第三,在递交资格审查表后要时刻关注业主在项目上的要求和条件,做好相关材料的补充工作。第四,在通过资格审查并中标后就,承包商要合理规划施工要求,但不宜作出不必要的承诺。

承包商在通过了资格审查后获得了投标资格,投标报价就成为了承包商投标中标的关键所在,如果报价偏高中标的几率就小,而如果报价较低,即使获得了项目,得到的利润又太少。所以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在投标报价之前,承包公司应设立专业的投标小组,小组成员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细致研究,找出其中的疑问并记录在案,而发现其中有疑问的地方大致分为三类,其一,在招标文件中模糊不清而且对施工方较为不利的问题;其二,是关于部分条件比较难以接受,在合同谈判时期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使得施工顺利进行;其三,在施工阶段可以用来索赔的问题。第二,在投标时如果与其他的公司进行联营体投标,一定要保证职、权、利在联营体协议中明确的规定出来,尽量保证我方公司职权兼顾。第三,在公司中建立一个专业的小组,深入研究招标文件中的规范和图纸以及施工阶段施工方要注意的问题,同时吸纳有能力的工程师进行投标,对中标有很大帮助。第四,通过专业法律机构与人员,认真研究合同条文,防范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第五,在进行投标时,除非是为了开拓领域和市场可以考虑以低价中标,但不能低于施工成本,其他的项目最好不要以低价中标,同时靠索赔来赚钱,这样很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第六,施工材料的采购占据施工成本较大的比例,所以一个专业的物资管理专家对投标报价很重要。第七,假如没有中标,应将投标保证取回。

在中标后承包公司应派专业小组与业主进行谈判,就在招标文件中发现的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进行磋商,谈判之前应准备好多种谈判方案,就施工问题给出业主自身施工方能承受的条件,同时做好在一些问题进行争取和让步的准备,最终找出一个双方都能承受而且都有利的方案。

1.2承包商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签订合同以后,承包商就是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管理中有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施工方内部的管理,而第二方面就是履行合同进行施工的各项管理。前者就是指施工方在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与合同条文无关的那部分管理,比如施工方的人事任免和相关资源的配置、施工方内部财务管理等。而承包商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及时的实现保证承诺。第二,按规定日期开始施工,否则违约处理。第三,根据合同相应条款做好施工进度的安排,并应及时将施工进度实施情况向决策层反应,以便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的调整安排。第四,以合同中指出的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保证施工质量,并根据需要,及时的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测,改进检测方法,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第五,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及时的对施工设备的进出日期和型号、材料的购买与消耗等信息做好记录,并将这些记录转化为表格,做好报表管理。

2承包商的合同风险管理

2.1要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工程承包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里面,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承包商将要应对较多的出乎预料之外和难以抗拒的风险。由此,承包商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深入仔细的研究分析,找出因合同漏洞或介绍不明而带来的风险,分清风险的类别以及将由哪方承担因此风险带来的危害。承包商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深入的理解合同内容,区分出对于不同的风险施工方和业主应当承担的责任,避免引起合同纠纷。第二,利用风险分析,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同时对以下不可避免的风险进行分散、转移、或减弱,尽量减少因风险带来的损失。第三,使合同中关于风险的处理政策较为明确,合理分担风险带来的危害,避免不平衡合同条款。

2.2要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管理,部分承包商和业主可能会进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换句话说就是合同的修改,对工程施工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它是合同双方为了更好的施工所作出的新的约定,所以承包商应随时做好合同变更的应对工作,以便于维护好自身权益。

2.3要重视合同的索赔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的正当权利。工程索赔主要是因为风险承担的问题引起的,承包商通过索赔弥补风险带来的损失,使风险带来的危害得到了分担。

2.4合理签订分包合同

每一个承包公司在技术和资源方面都有着一些部分的不足,在一些大中型建筑工程中,承包商大都会将一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以弥补自身公司的不足,也减小了一些风险。所以,承包商要找出一个合适的分包商,同时注意分包合同与主合同在内容上的一致性,避免引起纠纷。

2.5投标中的保留条件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工程招标是不存在有保留文件的。一般情况下,承包商都是接受所有文件要求的,但如果可以存在保留文件,承包商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6合理建立联营体

一个完美的承包商联营体是把分担风险作为第一位,然后在考虑利益问题,同时联营体的工作人员都是从大局出发,以整个联营体的利益为重,然后才考虑各自公司的利益,所以承包商应当合理的建立一个联营体。但实际并非如此,我国的施工联营工作落后,都是从自身公司利益出发,最终导致遇事互相推诿,联营失败的结局。所以,良好的联营观念对建立一个合理的联营体至关重要。

3结语

合同是建筑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建筑各方都是通过合同来进行工作开展,由于建筑工程的阶段性,因此合同管理也应该根据建筑工程的阶段不同,而进行针对性管理,重视合同签定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合同在施工阶段的落实,是合作管理的重点工作。在防范合同风险需要

建筑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围绕则合同管理而展开的,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同时承包商需要防范合同风险,从重视合同文件、合同的变更、合同的索赔、合理签订分包合同、合理建立联营体、投标中的保留条件等方面出发,降少可控风险,不仅是自身利益的保证,也是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晓艳.浅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科技资讯,2013(15).

篇(2)

我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走出去”战略,意在鼓励国内企业跨出国门,许多国内知名企业包括电力、水泥、石化、建筑施工、成套设备等企业,积极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许多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已经获得到很好的经济效益,在欧美发达国家也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然而,更多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仍然处于摸索阶段,由于文化、技术、管理、沟通等多方面因素还不能充分适应,造成项目进度延误、成本飙升、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情况。我们对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海外工程通常具有利益关系复杂、工程周期长、资金耗费量大、复杂程度高、独特性、一竞性等特点,对海外工程进行掌控的难度非常大。

作为一种跨国式的经济活动,海外工程涉及到国家法律、政治风险、民族宗教、风俗文化、金融汇总、国际贸易、工程技术等多方面因素,是一种多目标、多因素的系统工程。企业对所进行的工程与当地环境的关系缺乏认识,工程进行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令施工企业措手不及,由于国家利益不同、参与方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多方利益相关者一旦发生纠纷,所产生的矛盾关系必定十分复杂。以上提到的所有海外工程的特点都决定了其高风险的属性。为了应对这些问题,必须对海外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和管理,包括前期调查、项目投标、合同签订、项目运行管理直至交付业主,严格控制和降低风险。

一、风险预判

无论是招标项目还是议标性项目,我们所投入的资金以及人力比国内市场更大,但是得到的收益却不如预期。由于远隔重洋,所花费的时间成本以及出行费用都十分惊人,然而却要受到诸如信息来源渠道不足、考察调研时间有限等不利条件的困扰,通过十分有限的调研不足以充分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相关手续、人文环境、市场条件等情况,这都会给所承接的项目带来潜在的风险。

在各种不利条下,一批企业会通过非官方渠道获取项目信息。有时确实会比十分复杂的当地政府好一点,可以获得一些社会资源,但是这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对于这些“偏门”的项目信息,我们更是要在决定跟进之前冷静对待、严格分析,避免造成投入资金后颗粒无收的后果。

首先,对项目介绍人和他所持有的社会资源进行分析,判断相关信息的有效性。进行这种判断没有固定的套路可寻,主要是与项目介绍人或所谓的中间人进行日常的联系与沟通,发挥主观判断力。其次,分析项目信息,提取最需要的信息并进行严格的审查。

二、前期市场调查分析

做好前期市场调查分析是投标报价工作和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从海外工程的基本特点出发,编制风险清单,对潜在的工程风险进行分析。其风险清单的编制可以参考政府或有关协会编制的相关地区的风险提示,也可以采用与先期进入项目市场的中国企业进行交流的方法 。对所考虑到的风险因素,结合市场调查结果和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决策分析。另外,去现场实地勘察也是非常重要的,组织考察团队对工程所在地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至少要涉及到施工地点的地质状况、机械租赁费用、材料价格、当地的法律法规等。

三、研究招标文件

当前,国际工程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国内企业主要是采用低价中标的策略。由于经济效益被压缩,又要面临相当大的工程风险,这就需要工程企业拟定一个合理的投标价格,尽全力在预估工程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在合理价格区间内中标的可能性。一般国际工程的招标文件的量非常大,投标人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在克服语言关的前提下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技术规范,邀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条件进行评审,重点分析汇率风险、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合同价格调整、延期罚款、保留金、工程预付款、工程索赔、工程变更、工程检验等方面。针对需要特殊对待的,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风险保留金,将这部分金额加入到投标价格当中。在摸清当地情况、了解现场条件、分析风险因素、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全方位考虑招标价格。

四、合同管理

在合同条款方面,要充分考虑合同是否完善、公正、公平,合同所涉及的各个利益方所分担的风险是否合理。既要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上减少由违约造成的损失,也要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大胆且合理地设置违约金。

五、结束语

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分析,选择风险控制措施。做到可靠评估,认真识别,超前分析,慎重、科学地进行风险管理监督、控制、决策、规划,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才能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站稳脚踏,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成.国际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2011,06(01):27-28.

[2]黄福.海外EPC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以EASBA糖厂项目为例[J].广西大学2013,11(01):15-16.

篇(3)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首先,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交易方式,该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其次,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这决定了施工合同具有独立的特殊性、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内容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为了避免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得风险,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风险管理,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因素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划分,它包括主观性合同风险因素和客观性合同风险因素两方面。

1.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 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 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 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 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 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 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高速, 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 如果在一定范围内高速, 则承担部分风险, 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 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 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 这叫时效风险。

2.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 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 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使得条件, 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 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 在合同协议中, 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 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 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 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 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口头协议”。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是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可能使其中隐含了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例。因此,承包商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运用能力,才能确保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提高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3.1 建立索赔制度。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在索赔时效内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3.2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3.3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4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决策。

5.履约后,善后工作应有条有序

项目完工后,工程及时移交、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保修金返还等工作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要按规定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做到人走帐清、档案及时转移等。对于每一份文件、信函、收据借据、照片、会议纪要、语音记录等都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以备发生纠纷后能有凭有据,据理力争。对于拖欠的工程款,清欠部门、法务部门、财务审计等部门要联合制定清欠目标,及时清欠,乃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出现呆账、坏账。

结束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随着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因此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建筑环境和市场形势下,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篇(4)

Abstract: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market economy,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ing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under contract to determin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ain. The first of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is pricing of futures trading clinch a deal after type, investment, short long, unanticipated factor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orward delivery to the high risk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he risk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contract, is important. The purpose of risk management and risk is not to destroy, most of the project risk is impossible project managers of except by, but to, rational to project implementation, reduce the risk of loss.

Keywords: contract; Risk;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风险指的是在合同法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价格风险。而所谓价格风险,是指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时买方是还应支付货款的风险。

在水利工程中,任何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

1建筑工程合同风险

1.1工程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

1)合同主体不当。2)合同文字要严谨。3)合同条款缺漏。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

1.2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史包括合同内容变史和合同主体变史两种情形。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史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史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

2)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司一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2合同风险识别方法

(1)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调查问卷法。在审计实践中,合同审计调查问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岗位职责制订及履行情况,三是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四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2)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识别合同风险,进而进行风险分析,提出补救措施。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3)测试表法。主要是将合同各关键控制环节以测试表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查找合同管理的风险点和控制缺陷,分析其潜在的影响和重要程度,提出规避和防范风险的措施。

3防范合同风险的方式

3.1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包括避免风险、消灭风险和减不风险二种。控制工程项目风险的主要措施包括: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而分析招标文件,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要索;加强履约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3.2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将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以避免企业自身风险损失。风险转移并不会减少风险的危害程度,只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承担。风险转移的方式有保险转移方式和非保险转移方式。

3.3风险自担

风险自担又称保留风险。在建筑工程固定价格合同中考虑一定比例的风险金一旦出现风险,发生经济损失,由风险金支付。

4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4.1坚持“利益原则”

了解业主和有关部门落实的工程是否合法。如果其合法性得不到落实,合同约定支付高比例的进度款和中间结算,切勿垫资;或要求对方和第二方提供担保,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及非自己原因导致的损失,其担保由对方承担。其次,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一旦中标后签订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勺_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4.2明确风险责任条款

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贡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司一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拒绝补偿承包商的损失,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贡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贡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地具体、明确。

4.3防范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己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也是造成“烂尾楼”现象的成因之一。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4.4防范工程变更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史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史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司一以变史。但如末经工程师同意,擅自变史,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

5结语

风险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因而风险管理个持续的过程,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以及基于风险的决策机制是项目成功的重要保证,风险管理是项目管理流程与规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风险管理规则、明确风险管理岗位与职责是做好风险管理的基本保障。同时,不断丰富风险数据库、更新风险识别检查列表、注重项目风险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更是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动力源泉。

参考文献:

[1]郭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2(10)

[2]石军少.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2002 (G):17-18

[3]赵艳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分析与防范[J].建筑2003(7):40-41

篇(5)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risk in the contract, and in the light of these risk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to improve.

Key words:Project contractriskEngineering supervision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条款保护其合法权益。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中环境、组织、技术、管理、业主信誉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承包商经营失利而遭受的损失。合同条款中潜伏的风险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急于拿下此工程而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让步等原因,导致签定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合同主体不合格,存在风险

合同的主体就是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合同主体不当之处主要表现在: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履约意识,既不认真研究制订合同条款,又不严格履行合同。

2.2 合同条文不完整,隐含潜在的风险

某合同中规定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但因甲方资金筹措受阻,连续三个月拖欠工程款。乙方为了工程的进度不受影响,垫入了大笔资金。但由于合同中没有具体写入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处罚规定,导致乙方向甲方对垫支资金利息的索赔失败,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2.3 合同条款不平等,留下隐患。

工程承包本来应以合同为约束依据,而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工程承包实践中,业主与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鉴于当前的工程承包买方市场的特点,个别业主常常倚仗着僧多粥少这一有利的优势,对承包商蛮不讲理,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业主部门。

2.4合同中仅对一方规定了约束性条款的不利合同风险

某工程合同中规定,从甲方全部提供施工场地之日起15日开工,并按实际开工日计算工期,而后乙方应负延期一切责任。该工程合同开工日为2007年4月25日,由于场地搬迁碰到难题,到2007年6月30日才具备开工条件。

2.5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乙方承担的风险

大量的承包工程合同中都有对乙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乙方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乙方将会有较高的盈利。

2.6合同内容不完备

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使得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合同,由于这些国家过分强调独立自创,通常不愿意沿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条款,而他们自己制定的一些法规或合同条例往往很不完善,遗漏事项颇多。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商常常找不到合法依据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3 建设工程监理风险对策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问题;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问题;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有:物价上涨问题;材料供应不足问题;合同条款方面的问题等。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能在招投标时完全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争执,监理提出以下防范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等。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制订合同管理制度,是搞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保证。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二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三是选派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学习深造,委托培养这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高精确度、技术性很强、极为复杂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

(4) 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经营管埋活动的顺利进行,更好地发展和繁荣建设市场。

结束语

几乎没有不存在风险因素的工程。承包工程是一项具有风险性的行业。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关系的多元性、复杂性、多变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及金额大,市场竞争激烈等构成了项目承包合同的风险性。因此,慎重分析研究各种风险因素,在签定合同中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是十分重要的。

篇(6)

Overall process risk management research based o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Jiang-Weifeng1Zhang-Hongwei1

(ZILANG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EPARTMENT NANTONG,226002

HEBEI INSTITUTE OF ARCHIRECTURE CIVIL ENGINEERING ADIMINISTRATION DEPARTMENT,ZHANGJIAKOU,075024)

Abstrac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based 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ctivities and the execution of the contract. It is from the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negotiation, drafting, formulate, performance, claims, etc. This is a scientific, standardized, systematic management work. Risk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rough distinguishing the processing from the contract, we can control and manage the risk of three phases: formation stage, signed stage, implement stage. Kill bad Things when they’re small. So we can realize the control targe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investment, the progress, eventually fairly safeguard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tract parties, especially as the vulnerable party of the contractor.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phasing, countermeasure

一、施工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发包方选择最愿意承担和承担最大风险的承包方中标;通过垄断信息的方式,使一些本应共担的,或本应发包方承担的风险,在承包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由承包方承担;通过相关业务的处置权,将风险进一步转移给承包方,甚至强行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1]。

现实中,风险虽然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市场搏弈的结局,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承包方对风险管理失控的恶果。承包方在工作中,重中标,轻履约;重报价,轻措施;重义务,轻权利;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实体规定,轻程序过程;重客观性,轻时效性。这直接导致施工还没有开始,风险已经临门。具体表现为:一是承包方慑于发包方对中标单位的决定权,放弃自己的权利,不敢与发包单位进行平等的协商,对许多隐藏着风险甚至重大风险的中标条件、不合理要求和不利的客观环境因素,自愿不自愿地予以接受。二是承包方对合同风险控制工作不够重视,放任风险的存在和发生。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缺少风险意识和责任心。三是缺少风险控制的科学和有效方法。

二、施工合同全过程风险管理的控制重点

1. 合同订立阶段

(1)招标文件。一是发包人违法要求。二是不公平的要求。三是故意隐瞒对承包方提出要约有重大影响的细节问题;使承包方产生误解。

(2)发包方主体资格及相关资信。一是发包方不具备主体资格。二是虚假项目法人,如:没有独立项目运作的资金和管理能力。三是从项目本身上看,也有不真实和项目相关手续瑕疵的问题。四是承包方可能遇到费用不能结算的风险。

2. 合同签署阶段

这一阶段大量的风险是从投标文件中递延来的,是以合同的形式将承包方的承诺进行确认;另一些则是由于承包方的过失或屈从发包方的压力等原因新增的风险。

(1)合同文本及合同文件体系,如:发包方不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示范文本;签订黑白合同。

(2)合同内容,包括材料供应存在问题;施工准备不充分引发的问题等。

(3)预付款、进度款问题,主要是发包方不兑现承诺,不拨付预付款。对于工程款,主要是由于缺少细致的合同条款约定,特别是缺少对发包方逾期拨款的大力度的、量化的、可操作的制裁措施。

(4)工期问题,招标文件中,发包方对工期已经做了要求,但这样的工期可能被不合理压缩了。如果过分压缩工期,工期滞后的可能性非常大。

(5)工程变更问题。

(6)不可抗力问题。

(7)合同履约保证金问题。

3.合同履行阶段

在这一阶段,主要是由于合同签署后的潜在风险,最终转化为现实的风险,还有一些新增加的风险。

(1)对合同的变更。

(2)对承包方增加义务。

(3)承包方在合同中的权利没有有效行使,合法权益没能得到全面的保护,相对增加了风险。

(4)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是,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相关证据没有及时收集和保留,或者时效已过,事后无法主张权利和进行举证。导致一些工程变更及其它权利发生争议,并最终无法实现。这是本阶段最大的风险。

三、合同风险管理有效对策

1.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

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2]。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

3.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1)建立索赔制度[3]。(2)重视现场签证。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3)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4)及时处理停工损失。⑤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规定。

4.重视信息管理等现代化手段的运用

作为承包方,应加大投入应用信息管理的理念和方式来进行合同风险管理,如:建立响应的数据库进行合同基本数据查询;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的查询和统计分析。另外,可以借助相应的软件,模拟合同管理中各个阶段的风险等级,对风险等级高的事项进行重点控制。

5.认真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篇(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业也是面临着大好的发展机遇。建筑业无疑是一个大市场,我国每年在建设上投入的资金在GDP中占有相当的比重,这从我国建筑业3 000万的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看就可见一斑。中国正在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之中,很多行业正逐渐地适应这一形势,建筑业也是如此。国外的企业可以进来,国内有实力的可以走出去;以前不重管理,现在应该将其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旧的管理方式可能已经不再适用或不再高效,那就应该大胆地改革、舍弃,学习先进的东西。有一句话叫做“济世兴邦,管理先行”,可见管理的作用已被提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建筑工程中的项目管理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这无论对业主还是承包商都一样。就拿承包商而言,管理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它能不能赚到钱,以维持企业生存;能不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为以后的发展铺平道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是一门复杂的学问,因为它涉及到众多不同的课题。

1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活动是一种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综合性活动。承包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免不了要与形形的法人签订各种合同书,有承包商与业主的,与供货商的,还有与分包商的。签订合同书在现时的法制环境下既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合同提供了一种行为准则,既对各方的行为进行督促,同时也为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准备了书面的依据,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隐患险于明火,合同对可能事态做出预测,更可规避某些不该发生的情况,减少损失。所以,对任何人,在观念上就应该树立一种以合同为依据的观念。

承包商与业主的目的虽然不同,但是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也许双方的利益有所抵触,而签订合同便是为了协调两者的利益。抓好以下环节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

1.1施工合同的签订

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与业主进行谈判。谈判应该本着诚意的原则、朝着争取签订合同的方向发展,所以有必要注意一下谈判的规则或者是尺度。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有句话叫做“不卑不亢”,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应该尽量抵制。谈判的目的,一是为了中标,二是为了争取合理的价格,三是为了争取改善合同条款。前者和后两者是互相牵制的,所以在确保前者的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去实现后两者,因为亏本的工程如果不是特殊的原因,一般是不会去做的。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还必须进行的一步工作是合同审查。合同一旦签订,便作为一种法律的依据,是无法单方面加以修改的。“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所以为了减少风险,这一环节必须加以重视。业主草拟合同时,其中可能会有不少遗漏、含混不清、矛盾之处,有时业主还会故意设下圈套,这些都对承包商极为不利。审查过程中依据美国PMP中项目采购管理中适当的工具和技术,如合同谈判、专家判断、卖方评级系统和建议书评估技术等对条款仔细研究、认真分析,查出其中的疏漏不周之处,将各自的权利义务事先明确,更有利于合同双方合作愉快。同时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在订立施工合同的谈判中,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原则"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2施工合同的履行

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施工合同,并应在施工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职能部门人员交底,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施工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应注意收集、记录对方当事人违约事实的证据,作为索赔的依据。在此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都有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作为承包商,明确职责,遵照合同,接受监理师指示,是与业主等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保证。施工开始时,合同文本基本都已签订,承包商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除合同规定的外,对承包商而言,还有以下几条强制性义务:(1)执行监理师指令;(2)接受工程变更;(3)严格执行合同中有关期限的规定;(4)必须信守价格义务。这几条可以说是信守合同的一个大前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符合双方约定的条款应该坚决执行,对于超出合同的要求也有按照相关法规协商解决。

根据一些国际项目管理公司的经验,合同管理的优化比技术优化更为重要,技术优化可以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5%,而合同管理得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当代合同管理的效果说明,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做保证,就没有好的承包效果。

2索赔处理

首先,必须对索赔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索赔,并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不友好或惩罚行为,并不是某种矛盾的体现,而是承包商在由于合同对方的原因或合同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虽然在各个工程中一般都会出现,但具体情况却无法完全预见。如果可以预测,那合同双方应该协同努力,减少损失发生的可能,因为索赔一旦发生,就必然意味着至少一方要遭受损失。有时,索赔会导致分歧和纠纷,这不利于今后各方的合作。由此可见,索赔有时不可避免,但绝不是目的,只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为减少本方损失而提出的正当要求。索赔产生后各方都应抱着善意、诚意的态度去协商、解决。从承包商角度来看,工程索赔是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主动的、正常的经营管理行为。作为承包商,首要的是要有良好的索赔心态,其次是培养索赔意识,树立索赔观念,把握和考虑正确的索赔时机,学习索赔的基本方法和知识,逐步提高索赔的能力。

3风险防范

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项目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的过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增加积极事件的概率和影响,降低项目消极事件的概率和影响,通过风险的定性、定量分析,制订风险应对规划,并实时监控、不断跟踪,确保对项目的不利影响程度减至最小。

在承包建筑工程时承包商肯定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有的风险可以回避,有的可以控制,有的必须迎头而上。风险和利润是并存的,通常只有风险大的项目才能有较高的赢利机会,风险也是对管理者的挑战。风险控制能获得非常高的经济效果,同时它有助于竞争能力的提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对待风险也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和态度。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并非是不可防范的,关键是人们是否可以意识到,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任何人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应有准备和对策,这应作为计划的一部分。不同的人对风险有不同的看法,对策也就不同。但是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种最基本的方法。

3.1风险控制的方法

这种措施是基于风险的可测性,从而对风险加以改变。细分又有以下几点。

3.1.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主要是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风险回避不失为一种较为稳妥的方法,但也不可否认这也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回避风险也会丧失一些好的机会。

3.1.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要减少损失方法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设法使损失最小化,包括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的工作。控制损失应采取主动的态度,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3.1.3风险分离

风险分离是指将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将风险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3.1.险分散

风险分散与风险分离是不一样的。风险分散是指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达到共同分摊集体风险的目的。

3.1.5风险转移

篇(8)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2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存在的缺陷

1.对风险重要性不够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者认知意识薄弱

施工方作为工程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主动根据合同的约定,积极推进在质量、工期、经济、技术、安全、结算、付款等所有过程中都能做到按合同履约,这所有工作均需要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及具体实施下去,但由于合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及执行意识薄弱等原因,未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导致工程合同风险损失中的一部分便是由合同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等造成。

2.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

没有建立起一套严谨、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没有分别在施工单位总公司、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小组或者合同管理部门等诸如此类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虽然分别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没有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考核等一系列过程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没能对企业在经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行充分发挥和对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监控及指导。

3.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熟悉

因为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工程项目各方面均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倘若合同管理人员对这些法律法规不甚熟悉或一知半解,那么建筑单位就很有可能陷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法律制裁的境地。

4.对合同审查及签订工作把关不严

①合同审查程序不到位。由于建筑企业工程合同大部分分布在工程项目经理部,具有地域广、类别多、跨度大等特点,再加上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本身就起步较晚还有管理方法落后等一些原因,便出现合同审查要求条款多及虽按程序审查但却不到位等一系列后果,导致这些后果的原因可能有:工程项目部受小集体利益驱使,不愿意对合同进行上报审查,擅自签订对企业不利的合同;审查程序不到位,有时甚至是由个别人决定,未能形成集体审查。②合同审查手段落后。对于大部分施工单位,只会运用电子邮件、邮递、书面等常规方式对合同进行审查,除此之外,便没有更为有效、更为先进的审查措施及手段,这样是跟不上信息化时代的,导致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后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形成规范、合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这严重影响着合同审查的深度及广度。

5.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①对合同风险因素中的关键部分重视不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讲,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就是对风险的关键因素的控制,一般来说,主要包括各类工程文件完备与否、合同合法与否、合同是否需要批准及公证、甲方的审批手续完备与否等。②实际工作中的行为有时与合同约定不符或相脱节。在施工方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当合同签订之后,无论是对公司总部还是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他们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执行,反而往往只按以往的经验进行合同管理,有时甚至只依据业主的临时指令来开展工作,而当有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情况发生时却不能做到依照合同据理力争,这样当然就会有实际工作行为部分脱离合同约定的现象出现,因而给合同带来风险。

二、施工合同风险对策及措施

伴随着问题的出现,我们当然就应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来规避风险或降低风险。一般来说,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这四种策略,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不会单单只采用一种策略,而是多种互相结合起来使用。下文中笔者将研究重心放到对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上来。以下通过几个阶段对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进行分析。

1.合同立项阶段

①严格遵守合同立项评审制度,在整个合同全寿命周期内,争取对所有风险因素做到尽可能准确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风险评估,并依此来制定初步应对方案,待报公司相关部门讨论批准后再具体实施。

②对业主方的资格信誉等状况进行具体仔细的调查,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往项目的履约及业内信誉等状况,业主方的财务现状、资金往来等支付信息。

③参考项目历史数据库中类似项目的基础信息对所投标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运用各种理论及方法计算出初步工程量和差异表,通过仔细分析做到预先发现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从而就可采取相应措施并将之反映在投标报价中。

2.合同签订阶段

①注重规范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完备性。仔细认真地研究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并需在合同相关条款中予以具体详细地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字斟句酌,认真细致,尽可能做到使文字表述缜密严谨无误,因而避免矛盾及歧义的发生。

②成立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施工方必须有专业精干的合同谈判小组,这就要求谈判人员最好既要精通法律,又要懂得管理、工程造价及工程技术等各个方面,组织与合同内容及条款有关的各个专业人员仔细逐条地审查核对每一个条款,并争取把任何潜在风险考虑到位,做到不遗漏、不错估,以防患于未然,否则后果可能难以估量。另外,必须在合同中把自己与业主各自的风险责任明确划分开来,并不计一切争取对己身有利的条件。

③在合同中需事先规定好解决争议的方法及手段,争议一旦发生就可以立即启用这些可供选择的预案,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一般有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等。

3.合同履行阶段

①建立有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与此同时这也是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巨大考验。有鉴于此,必须注意积累收集各类合同管理的成功案例,并借鉴这些经验,再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践进行不断地改进及优化,在此基础上,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以合同为核心的前提下,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各个阶段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一套完整、有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

②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及时监控合同风险。在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相互之间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每位合同管理人员都应当把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记录下来,再将合同的具体实施情况或工程技术等资料与合同条款进行分析比较,找出其中的偏差,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所有合同管理工作者都对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有完整具体的认识。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合同风险监控机制,制定好风险控制计划,随时清楚地掌握风险动态,明确各自的责任,开展深入细致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③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实现动态管理。在合同全面履行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清楚了解并掌握合同的内容,充分行使自己应有的合同权利的同时不计一切尽量限制业主方的权利或利用合同尽量降低对方的权力要求。有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快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工程量变更的取证、索赔及结算等相关工作。注意,在进行此类工作时,不要轻易地与业主方产生矛盾,而要理性地、灵活地处理纠纷,否则可能会两败俱伤,进而影响双方更进一步的合作,甚至对该施工单位在业内进一步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④重视合同变更。在合同变更过程中,施工方对有甲乙双方签字完全的文字或其它相关记录要保留好,并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注意不要给业主方提供可乘之机,进而大大降低己方的风险。建议施工方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要先等业主发给自己有暗示性的或者直接明确的变更指示或有关信函后,再向业主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为保护自己,降低自己可能承受的风险,使得自己在处理与合同变更工作有关的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1]李垒垒.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分析与控制研究[D].山东建筑大学,2010.

[2]袁亚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因素及管理对策[J].科技资讯,2010(32).

[3]夏冬艳.浅谈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风险与防范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3(3).

篇(9)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避免由各类风险造成的损失,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第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主要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对实现工程项目控制目标的影响。主要包括:招标风险、签约风险、承包方信用风险、采购风险、成本风险、进度风险、技术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环保风险、结算风险、付款风险、竣工验收风险、廉政风险等十四类风险。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是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掌握工程项目存在的风险、影响程度及发生可能性,从而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实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为实现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全过程原则: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项目合同签订、履约全过程。

(二) 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重大项目合同风险的管理,对关键履行环节实施重点把控。通常成本、进度、质量、安全风险是工程项目风险控制的重点。

(三) 适应性原则: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必须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并随着项目的推进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四) 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实施成本和预期效益,以适当成本实现对合同风险的有效管理;

(五) 一致性原则: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条款为依据,保持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和合同管理过程要高度一致。

(六) 部门协同原则:工程项目需要多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完成。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项目合同风险识别:在收集项目合同风险初始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辨识出对实现工程项目既定目标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

(二)工程项目合同风险评估:对工程项目合同各风险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可能性分别按照1-4级进行评估;对工程项目整体进行风险预警评级。

(三)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应对:针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评估程度及预警情况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风险事件发生时,按照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采取行动。

(四)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监控: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的变化,项目整体风险预警评级、升降级、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落实进行动态监控。

(五)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后评价:项目结束后对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监控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第七条 本办法主要应对以下风险:

(一)工程项目合同条款的不完善,可能导致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过多自身无法承受的风险,影响项目整体经营目标实现的风险。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合同风险识别、评估、应对不当,可能与合同相对方产生合同纠纷,给我矿造成经济损失。

(三)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应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影响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及效果,当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时,不能有效解决和遏制风险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可能导致经济损失。

第二章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职责

第八条 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四级管理、三级监督”的机制。其中:“四级管理”是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上级公司(专指区域公司)、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具体工程管理部门;“三级监督”是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上级公司、分(子)公司。

第九条 煤矿是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接受公司的监管、指导和督查。

第十条 煤矿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内容和管理职责:

(一)矿长是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工程项目合同履约全过程风险管理。

(二)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填报项目风险应对方案(见附件二)

(三)招标风险:计划科要认真准备资料,严格审查招投标文件,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对列入集团公司谨慎合作企业名单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禁止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

(四)签约风险:企管科要严格按照两级公司和本矿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指导意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与招标书确定的条款保持一致;杜绝与个人签订工程合同以及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发生;签约失败时必须处理好遗留问题。

(五)承包方信用风险:承包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风险。计划科应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持续关注承包方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提示提醒财务部门付款风险。严禁承包方违反规定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六)采购风险:工程物资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风险与物资设备管理风险。计划科应根据两级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及合同条款,结合项目实际编制项目采购方案和实施办法,把好生产厂家关、质量关、验收关。杜绝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现象发生。

(七)成本风险:项目超支等导致预计超出合同约定金额的风险。计划科应严格遵守两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项目成本进行准确测算,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范项目超出合同金额的风险。

(八)进度风险:工程项目延期风险。计划科应严格遵守两级公司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九)技术风险:设计文件缺陷、设计变更、设计交底不清等风险。计划科应要求设计图纸、数据准确,设计变更及时,设计交底明确清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质量风险:发生质量事故风险。计划科应严格遵守两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十一)安全风险:发生施工事故风险。工程科、地面安全科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遵守两级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要求,防止发生施工事故。

(十二)环保风险: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风险。环保科应该严格监督承包方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两级公司有关环保制度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十三)结算风险:预算编制滞后风险、中间结算风险、完工未结算等风险。在工程结算的过程中,结合已完工程报量,计划科应及时与承包方沟通,确保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采取有力措施避免违约责任和损失。

(十四)付款风险:工程推进进度、质量验收、工程结算是否满足合同要求,财务科应严格审查。不能按期付款的,分管领导应及时与各方沟通,签订免除责任的补充协议,。禁止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

(十五)竣工验收风险: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风险。工程项目完工后,计划科应接受承包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验收。因特殊原因不能验收的,应依法处理好相关风险。

(十四)廉政风险: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矿党政部门、纪委应通过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纪检监察力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等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预警评级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预警评级分为4级进行,主要按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重要风险因素并结合工程项目履约动态风险表(见附件三)的评估情况和项目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评级。

(一)蓝色预警: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蓝色预警项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种原因预计工程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5%以内。包括工程总承包后,出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任意一个阶段的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5%

2、项目在运行某个阶段中因某种原因出现暂时停工,可能延期,估计在10天以内。

3、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且没有正当理由。

4、工程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10天以内。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10天以内。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缓建,缓建期限在一个月以内。

(二)黄色预警: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黄色预警项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种原因预计工程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5%以上,10%以内,包括工程总承包后,出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任意一个阶段的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5%以上,10%以内。

2、项目在运行某个阶段中因某种原因出现暂时停工,可能延期,估计在10天以上,30天以内。

3、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10天以上,30天以内且没有正当理由。

4、工程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10天以上,30天以内。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10天以上,30天以内。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缓建,缓建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

7、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8、发生一般质量问题。

(三)橙色预警: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橙色预警项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种原因预计工程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10%以上,15%以内,包括工程总承包后,出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任意一个阶段的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10%以上,15%以内。

2、项目在运行某个阶段中因某种原因出现暂时停工,可能延期,估计在30天以上,45天以内。

3、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30天以上,45天以内且没有正当理由。

4、工程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30天以上,45天以内。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30天以上,60天以内。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缓建,缓建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

7、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但影响工期、质量的。

8、发生一般质量问题,但影响工期、质量的。

(四)红色预警: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红色预警项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种原因预计工程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15%以上,包括工程总承包后,出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任意一个阶段的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15%以上。

2、项目在运行某个阶段中因某种原因出现暂时停工,可能延期,估计在45天以上。

3、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45天以上。

4、工程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45天以上。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60天以上。

6、工程因某种原因缓建,缓建期限在六个月以上。

7、工程停建。

8、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9、发生较大以上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不符合以上预警条件的,为一般风险项目。

第十三条 对于一般风险项目,由计划科负责日常风险管理事宜。

第十四条 对于蓝色预警项目,计划科应重点监控并及时上报公司。

第十五条 对于黄色预警项目,计划科在及时上报公司的同时应对风险影响程度及发生可能性高的事件,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对于橙色预警项目,计划科应将预防措施和处置方案逐级上报两级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 在工程项目被评估为红色预警项目两周内,计划科应填写在建工程项目合同履约风险等级评价汇总表(见附件四)并将公司审核后的风险应对方案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督导,每月向集团公司计划处和法务部报送红色预警项目风险控制情况,直至该项目红色预警风险解除。

篇(10)

全面而有效的风险管理是国际工程顺利实施的保障。工程合同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合理分担风险,合同的特点以及双方对风险的态度对风险管理有很大影响。因此,可以建立以合同体系为中心的系统风险管理模式。国际承包中流行的合同范本,如FIDIC合同、NEC合同、AIA合同等,都对风险的合理分配做出了相应规定,意图使合同双方能够明晰自己承担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利于工程项目良性发展。

由于适用地区、法律背景、指导思想等的不同,FIDIC合同,NEC合同和AIA合同在风险管理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分析和了解这些不同之处,有助于承包商和业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风险态度,选择和制定更合适的合同条件,通过合同条款合理地分担和处理风险,使双方达到最大满意程度。

一、不同合同条件有关风险的规定

按风险产生原因将工程项目的风险分为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自然风险、人为风险五类,并分别研究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NEC的工程施工合同,AIA的施工合同通用条件与这些风险有关的条款。

我们注意到,这三种合同条件对某些风险分配的规定明显不同。有关技术类风险,FIDIC规定在基准日期之前业主将自己掌握的现场水文地质以及环境情况的一切相关数据提供给承包商,供其参考。但业主并不为这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即使这些数据后来发现有某些误差,承包商也很难以业主提供的数据不准确提出索赔。AIA合同也规定了业主提供给承包商关于现场情况和法律限制等的信息,但明确规定业主要为这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另外,FIDIC和AIA都有专门的“索赔程序”条目,而NEC没有相应的条款。一方面是因为NEC是在成文性的法律体系基础上编制的;另一方面是因为NEC合同强调雇主和承包商的合作,为了促进合作关系,NEC没有涉及法律中有规定的,同时也是体现双方矛盾的索赔问题。值得注意的是,FIDIC和NEC合同均有对战争等社会风险的分担,AIA合同却没有相应规定,可能是因为AIA合同主要用于美国等局势较稳定的国家。另外,AIA合同也没有关于有价物品的规定。

二、风险管理机制的对比分析

按照风险管理系统过程,在识别出项目风险后,按照合同规定制定风险防范规划,采取各种措施防范风险,将风险责任分配给相关人员,规定风险发生后的处理办法。下面将从风险识别、防范规划、实施执行、风险处理四个方面对比FIDIC合同,NEC合同,AIA合同的风险管理机制。

(一)风险识别

FIDIC合同条件对风险的识别比较模糊,许多条款采用“相当”、“合理”等不确定的词汇。如第4.12款规定承包商可以对其无法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向业主提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但是“无法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这个词汇带有主观性,无法明确划分,增大了发生争端的可能性。

而NEC合同在风险的范围定义上,力图做到准确。譬如,NEC合同将“不利气候条件”、“不利现场条件”等不确定的描述定量化。第60.1“补偿事件”(13)条给出了“恶劣气候条件”的判断标准:所记录的气象实测数据与气象资料相比表明,该值平均出现频率低于十年一遇。

虽然ALA合同没有专门的“风险”条款,但是它的规定十分细致,例如,对承包商的要求多达26条,实际上这些条款也识别了风险。同时第10.3条专门对有毒物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果现场材料中有石棉或多氯联苯等有毒物质,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这是FIDIC合同和NEC合同都没有做到的。

(二)防范规划

在识别出工程风险后,合同相关方应制定风险防范规划,按照计划采取合理措施防范风险。NEC合同将发出“早期警告”作为承包商及项目经理的义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旦察觉可能影响工程成本、工期和质量的事件时,承包商与项目经理有义务尽早向对方发出警告,并有权要求对方参加“早期警告”会议,讨论解决方案并采取行动。第63.4条规定了未发出预警的后果,项目经理在处理或计算警告事件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时,应以承包商已发出早期警告后所蒙受的实际损失为依据,即减少承包商就该事件提出的索赔额。这样的规定能够积极促进双方主动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FIDIC和AIA合同中没有早期警告的机制,但体现了预先控制的原则。如承包商在月进度报告中要写明可能影响按时竣工的任何事件的详情,提出为消除延误而准备采取的措施。FIDIC和AIA合同也体现了合作的思想,FIDIC规定业主应负责保证现场业主人员根据有关合作条款与承包商努力合作;承包商应为在现场工作的业主人员提供便利。鼓励承包商提出合理化建议(13.2“价值工程”)、以及相互及时告知和协商优先。AIA合同也规定,如果承包商发现有可能导致发生风险的问题,如合同文件中提供的现场条件有错误、与法律法规不一致、设计中存在遗漏或错误等,应当立即通知建筑师,等待建筑师的指令,由建筑师决定是否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然而,在FIDIC合同和AIA合同条件下,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需要通过提出索赔要求来实现,如果承包商不提出索赔,就意味着利益的损失。

(三)实施执行

FIDIC合同、NEC合同和A-IA合同都根据整体风险最小原则规定了合同风险的分配: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对合同权力的损害由业主承担;社会风险和自然风险对财产的损害责任按所有权分担,对人身的损害责任按雇佣关系分担,对合同权力的损害责任由业主承担;各方承担己方人员失职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FIDIC和AIA合同采用可预见和最有利原则分担风险。FIDIC和AIA合同一般要求,如果风险发生,承包商应当立即通知工程师,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风险扩大。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承包商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但对于承包商是否采取

了必要的措施、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如何、风险事件中承包商应承担多大责任等,没有明确规定,这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为了避免这一现象,NEC合同选择执行严格责任原则,即在界定责任时,不考虑当事人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考虑违约结果是否因为当事人的行为造成的。同时,NEC合同约定,项目经理、工程师对于所有不批准或不认可的理由是:“该设计不符合工程信息要求或该设计不符合适用法律”。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理由不认可,则形成补偿事件,由业主承担后果。NEC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包商可以获得补偿的事件的起因,各参与方都愿意将能获得补偿事件的原因列明,因此可以避免因索赔是否成立而引起的争端。据调查反映,NEC合同对业主的风险一补偿事件的定义,比其他合同中的规定都要清晰。

(四)风险事件的处理

如果发生了风险事件,合同参与方应尽快处理,并评审管理计划,检查风险计划的缺陷遗漏之处,及时改正更新,使其更好地指导风险管理。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是以业主为主导的,业主在谈判和起草合同时,往往加入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风险发生后,承包商会仔细研究合同,寻求索赔的依据,从而获得利润补偿。所以FIDIC中的索赔条款是有关承包商利益的核心条款。红皮书第20条详细地规定了索赔应遵循的程序,包括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工程师发出通知、提交索赔报告、等待工程师批复。但是,索赔事件的认可和处理权仍掌握在由业主聘用的工程师手中。由于承包商对工程师的裁决常持怀疑态度,所以索赔的处理结果很容易引起争端,更坏的结果是卷入诉讼程序。

与FIDIC的索赔规定相比,AIA的有关规定简化、明确,为索赔的内容、范围、手续和处理办法提供了指南,提高了索赔结果的可预见性。AIA的索赔与争端处理体现出“两短”的特点:一是建筑师需要更快地做出决定,建筑师做决定的时间(10+7日)短;二是业主和承包商需要更快地对索赔方案进行决策,建筑师做出索赔决定后,留给双方考虑接受还是提出仲裁的时间(30日)短。

上一篇: 经济学毕业生论文 下一篇: 初中教育辅导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