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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财政评审建议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是由财政部门内部专设财政评审的机构或委托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2009年10月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安排的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其他财政性资金按排的建设项目。近几年,随着国家增大民生、环境、教 育投入,特别是对县一级公共领域财政投资的加大,县级基建投资项目日益增多,涉及到农、林、水利、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电力等各方面,除新建工程外,还有大量的日常维修养护及装修改造工程。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成立,切实有效提升了预算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统计,2013年全国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1711个。单以我市(县级市)为个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2013年全年评审工程项目175项,审定金额33872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362万元。随着评审范围的不断扩大,评审项目的日益增多,截止2016年10月全年已完评审项目852项,审定金额71950万元,节约支出4066.7万元。
财政投资评审通过全面深入核实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数据资料等,有效解决了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预算评审,剔除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的“高估冒算”和“水分”,切实节约了财政资金,增加了可用财力,取得了“少花钱多办事,花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的效果;通过开展项目结(决)算审核,对资金支付把关,堵截工程结算中的多报、虚报、高套定额支出等,规范了建设资金拨付和使用;通过审核发现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手段等提供了依据。
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通过多年探索,不断完善评审程序、方法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比较规范的财政投资评审体系。对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遏制腐败行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仍不同程度地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建设单位对财政投资评审的认识存在偏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存在阻力
财政评审工作直接涉及个人、单位的利益,建设单位对项目审减金额非常敏感,以致矛盾较多,工作阻力较大。同时,有些建设单位对评审机构的评审流程、工作模式、管理 制度不是非常了解,送审的工程结算资料不规范、不齐全、内容不真实,配合评审的力度不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工程变更签证普遍存在表述模糊问题。个别甚至存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相符问题,有些签证需要重新调查了解。重新组价给评审造成很大不便,影响了评审进度和效率。
二、获得真实的材料市场价格存在困难,工程评审质量受到影响
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的比重占到60-70%,如何确定、控制材料价格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切入点。材料单价=材料原价+包装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用+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其他费用+风险 其中材料原价即市场采购价,是材料单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市场采购价的取得途径一般有两种:一是市场调查(询价);二是查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对于大批量或高价格的材料一般采用市场调查方法取得价格;而小量的、低价值材料,以及消耗性材料等,一般采用工程当地的市场材料价格信息指导价格。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形成完备的价格信息数据库,新工艺、新材料、专业性材料询价渠道少,单靠掌握现有价格信息,很难获得准确的材料价格。影响工程造价质量。
三、投资评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评审工作深入开展受到制约
随着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县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不断增多,任务日益繁重,面临着评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财政投资评审 是跨行业、跨学科的工作,不仅需要土建、水利、市政、园林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而且需要较为丰富的施工现场经验和评审技巧。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项目评审业务,应根据专业特点选派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但有的财政投资评审 机构因受各种限制,很难招聘到高水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缺少某一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专业评审人员不足,为了保证评审限时办结,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加班加点忙于日常事务,导致抓评审质量和管理的时间不多,严重影响了评审质量和效果。
四、建设单位缺少专职工程技术人员,报审材料参差不齐,影响评审效率
县级项目建设单位大多数没有配备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送审单位提供的工程清单、现场签证单及报审的预算质量参差不齐。由于送审人员专业素质低,沟通困难,造成报审材料合格需反复数次。影响投资评审机构的评审效率。
五、建设单位、监管部门、主管科室等相关单位工作街接还存在一些问题
鉴于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存在诸多问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和部门协调,为评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通过编制《评审服务指南》小册子,制作公示板等方法,透明评审流程,加强对外宣传。明确责任,规范委托程序,进一步梳理评审环节,明确各主管业务科室是项目审核工作指导部门,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此保证建设单位送审资料更加规范和真实。同时,扩大宣传,加强工作汇报,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使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充分认识财政投资评审 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建设单位专职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备,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网,发展市场材料价格联络员,执行材料价格确认单制
首先,注册网站,打造网上询价系统。定期调查常用材料价格,及时掌握材料市场价格。建立材料询价人员数据库,适当考虑付给部分报酬或提供一定优惠条件,发展市场材料价格联络员,入库人员定期编报价格信息,评审机构设专人深入建材市场实地收集整理,对材料价格信息及时归档整理、备案。从而形成真实、完整的材料价格信息系统。
其次,严格执行材料价格确认单制,招标时甲方负责监督采购的暂估价材料及变更中发生的大批量或高价格的材料按统一格式填写材料价格确认单,标明品牌、厂家、采购时间、采购数量,以便于后期结算审查。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县级评审机构项目多、任务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一是提高评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多方沟通解决人员编制,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并建立长效机制,留住人才。二是建立专家库,储备社会优秀人才。三是积极培养现有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购置建设工程法规、工程专业教材、评审资料等,鼓励大家多读书,多钻研业务,提升现有评审人员整体素质,培养全科的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
四、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审办法
把业务能力、责任心强,服务质量高的中介机构作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合作伙伴。制定委托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委托业务,建立对中介的考评体系及惩罚措施,进行量化打分。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使财政部门的投资评审机构逐渐从具体评审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抓好重点项目和领域的评审工作。以监督管理工作为主,提高评审质量和效果。
五、改进工作方式,使评审工作贯穿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第三条财政投资评审的依据
一、国家及省市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
二、国家及省市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四、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五、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相关依据。
第四条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纳入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六)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利用以上资金开展的建设项目,不分建设部门类别和资金管理渠道,均应纳入投资评审范围。
第五条项目评审程序
一、项目准备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了解被评审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确定项目评审负责人,配备相应的评审人员;
3、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评审必需的资料;
4、根据评审要求,制定项目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应包括拟定评审内容、评审重点、评审方法和评审时间等内容。
二、评审实施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现场踏勘;
3、核查、取证、分析、汇总;
4、在评审过程中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重点证据应进行书面取证;
5、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初审意见;
6、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并作出评审结论;
7、与项目建设单位交换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自收到评审结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负责人签字。在规定时间不签署意见,则视同同意评审结论。若项目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署意见时,评审机构在上报评审报告时,应对项目建设未签署意见的原因作出说明。
三、评审完成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评审结论和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2、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意见资料登记归档;
3、对评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评审项目档案。
第六条项目预算评审
一、项目预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设程序、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等的评审。
二、项目预算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的,由项目单位确认后及时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三、项目建设程序评审包括对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征地拆迁及开工报告等批准文件的程序性评审。
四、建筑安装预算评审包括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
(一)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
1、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
2、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
3、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
4、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二)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
1、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
2、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
3、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
五、设备投资预算评审,主要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进行评审。
六、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的评审,主要对项目预算中除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之外的项目预算投资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研究试验费、招投标费、贷款利息等待摊投资预算,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等进行评审;
对土地使用权费用预算进行评审时,应在核定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区别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进行评审。
(二)其他投资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按概算内容发生并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等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七、部分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应视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评审。
八、对招投标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招投标标底和相关内容合法性进行评审,并据此核定项目预算。
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截止评审日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分别按已完、在建和未建工程进行评审。
九、预算评审时需要对项目投资细化、分类的,按财政细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十、对建设项目概算的评审,参照本条有关条款进行评审。
第七条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一、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评审。
二、项目竣工决算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及时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的,评审机构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编制。
项目建设单位应向评审机构提供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和决算评审所需其他有关资料。
三、项目建设程序评审,主要包括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情况进行评审。
四、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情况的评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项目是否办理开工许可证;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是否与工程类别以及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相适应;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等。
五、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一)建设项目资金审查。主要审查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项目资本金是否到位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
(三)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审查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资金支付;
(四)有基建收入或结余资金的建设项目,应审查其收入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审查竣工决算日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
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的结算是否正确;
(二)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三)审查各明细账相对应的工程结算其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以及各明细科目的组成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取得合法的发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五)对建安工程投资评审时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项目单位是否编制有关工程款的支付计划并严格执行(已招标的项目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2、审查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否准确(项目竣工后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应无余额);
3、对有甲供材料的项目,应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否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已包含甲供材料;
4、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代垫款项是否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七、设备投资支出评审的内容:
(一)设备采购过程评审
1、项目单位对设备的采购是否有相应的控制制度并按照执行;
2、限额以上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
3、设备采购的品种、规格是否与初步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增加数量、提高标准现象;
4、设备入库、保管、出库是否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执行。
(二)设备采购成本和各项费用的评审
1、设备的购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是否按规定计入成本;
2、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包括在设备采购合同内,进口设备各项费用是否列入设备购置成本。
(三)设备投资支出核算的评审
1、设备投资支出是否按单项工程和设备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2、与设备投资支出相关的内容如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等核算是否遵循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
3、列入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建设,是否已按规定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八、待摊投资评审,主要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
九、其他投资支出主要评审房屋购置等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是概算范围和建设规模的内容,入账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十、其他相关事项评审的内容:
(一)交付使用资产。审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
(二)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审查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转销是否合理、合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三)收尾工程。审查收尾工程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并审查预留费用的真实性。经审查的收尾工程,可按预算价或合同价,同时考虑合理的变更因素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入竣工决算。
十一、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的内容:
(一)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按基建财务及会计制度执行;
(二)会计账簿、科目及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等手续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三)审查资金使用、费用列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评审的内容:
(一)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算报表所列有关数字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三)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是否真实、客观,内容是否完整。
十三、评审机构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评审时,应对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进行评审。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评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项目预(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各子项的执行情况。
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投资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与批准概算相一致。
项目各子项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子项额度有无相互调剂使用,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子项工程有无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有无计划外项目。
评审机构还应对建设项目追加概算的过程、原因及其合规性、真实性进行评审。
第八条评审报告
一、评审机构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综合分析,形成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评审报告分为项目预(概)算评审报告、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报告。
三、评审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封面、正文和附件三部分。
(一)封面。
(二)正文。
1、目录;
2、项目概况。项目批复情况,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情况,投资总额及来源,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情况,在项目概况中作详细说明;
3、评审依据。本意见第三条所规定的评审依据;
4、范围及程序。对项目评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程序作说明;
5、评审结论。项目预算评审结果应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评审内容拟写,并对审定后项目预算投资额与报审投资和批复概算或调整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减(增)原因;项目竣工决算评审结果应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评审内容拟写,并对概(预)算执行审定、核减(增)原因等情况作说明、分析;
6、重要事项说明。对项目评审中发现或有异议的重要事项,应作重点说明;
7、项目评价。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应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做出客观评价;
8、问题及建议。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作客观说明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9、签章。评审报告应签署评审单位全称、并加盖评审单位公章;
10、评审报告日期。评审报告日期是评审结论确定并经评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日期,报告日期应与被评审项目单位确认和签署建设项目预(概)算或决(结)算评审结论日期一致。
(三)附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概算等重要批复文件资料;
2、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所附各种表格;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已开工项目的预算评审,评审报告应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签订情况、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到位使用情况作重点说明。
五、项目竣工决算评审,评审报告应对核减(增)原因进行分析,工程造价审定与财务审查对应关系,未完工程预留建设资金的核定,资产交付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效益评价情况作重点说明。
第九条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一、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应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二、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和公正性;
三、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四、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投资评审的方式
根据我市情况,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采取财政部门与社会审价机构相结合的方式。
1、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为主进行的评审方式。以市财政局评审科为主,局内各涉及专项资金及项目的业务主管科室参与,主要是对市直各部门的基建项目和局内各科室管理的专项资金安排的有关项目进行评审。
2、委托社会审价机构进行评审的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选择资质优良的社会审价机构,对部分财政投资规模较大的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评审费用。社会审价机构审理的结果报市财政局投资评审科,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由市财政局下发评审结论书。
3、联合抽审的方式。为了对社会审价机构的评审质量进行把关,对委托评审的项目,由财政投资评审科、财政监督科和市审计局联合组织抽审,抽查面在20%以上。对社会信誉好、评审质量高的单位建立信誉档案。对评审质量差、对项目建设不负责任的审价机构取消其参加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资格。通过抽查,掌握情况,积累经验,提高评审质量。
4、成立评审委员会,建立制约机制。对重大和有争议的建设项目的评审结论,实行集中研究,集体讨论,专家把关。评审委员会由市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评审机构和不同行业专家组成。建设项目的类别不同,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人员应分技术种类设置。
第十一条加强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协作。
1、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配合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的各种文件和资料,主动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并安排专人配合。
2、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都要经过评审,凡未经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的招标项目,财政业务主管科室不予确认其招标造价和拨付工程款。
第十二条明确职责,加强局内科室间的协作。
市财政局投资评审科作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组织者和监督者,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建设项目开展投资评审,局内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资金分配、财政财务管理及监督。投资评审科与其他科室间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
1、财政部门的业务主管科室依据市政府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的各类建设项目及资金分配计划,应及时抄送投资评审科,以便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评审。
2、财政部门的业务主管科室在要求各建设单位报送建设项目各项文件及工程概算、预算文件时,应同时要求向投资评审科报送,以便对应评审的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中图分类号:F2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3)10-16 -02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采购规模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由于政府采购评审环节决定了采购的最终结果,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评审专家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财政部门针对专家问题出台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办法,在规范专家评审活动、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评审专家的职业素养、专家的权利义务、专家库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质量,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在此背景下提出。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03年12月1日,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印发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评审专家资格管理、权利义务、使用和管理、违规处罚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确定了“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方法,对完善我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评审专家的实际管理、使用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
(一)评审专家库中专家不足
专家不足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专家库中专家总体数量较少。二是专家库中不同项目之间的专家数量冷热不均,如计算机、工程设备、建筑方面的专家较多,专业设备、服务类等采购项目的专家较少。三是随着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扩展,许多新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基本未建专家库,导致评审专家在一年内连续三次参加评审工作的现象经常发生。
(二)评审专家组成结构不一
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设立的专家库基本上都是技术性专家,评审时对一些基本的政府采购常识不知道,对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和资格要求理解不够,造成对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把握不住;有些采购机构抽取的评审专家虽然包含了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但在独立评审时,这些专家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方面的内容还是无法把握;个别采购机构依然存在工作人员参加由本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的现象。
(三)评审专家水平参差不齐
在许多项目的评审过程中,不同的评审专家之间的专业水平相差很大,有的专家对评审项目的市场情况、价格变化非常了解,能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有的专家则可能对评审的项目根本不了解,自评审开始,一言不发,经常按照采购人代表的意见进行评审,有一定的倾向性,或给各供应商的评价结果都非常接近,有滥竽充数之嫌,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
(四)评审专家的权力过大
我国目前实行的招投标采购体系是完全由第三方决定采购结果的制度,最大的问题是将采购结果的决定权完全交由不相关的第三方即评审专家来决定,而且其决定无须承担多少责任,即招标成功与否也与其无关。如果招标文件对技术评分要素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和要求,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给评标专家主观打分的空间过大,这是造成专家权力过大的主要因素。
(五)对采购项目的了解不够
有些评审专家对采购项目的实施背景不做深入了解,存在凭经验评审的问题;对评审办法和具体评分标准不认真分析,对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不认真核对,存在凭印象评审的问题;根据自己了解或道听途说的消息,评审时不依据投标或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存在凭个人喜好评审的问题。
(六)不懂政府采购评审方法
不同的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评审的程序和要求也不同。有的评审专家在采用招标方式时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进行讨价还价,在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时以一个供应商的报价去压别的供应商报价,在采用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时,只看供应商的报价,忽视其他方面的响应内容,在以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时,却推荐非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或成交候选人。
(七)评审过程中专家把关不严
发生的供应商质疑事件,经事后详细核查,有一部分是由于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的:一是对实质性条款审核不严,造成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成为了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二是综合评分时滥用自由裁量权,该给供应商分数的不给,不该给的乱给。
(八)对倾向性评审结果不在乎
一些供应商之间综合水平差距不大的项目,一个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评审意见可能就决定了最终的评审结果。一些评审专家在评审初期,就会表现出对某些供应商的特别偏爱,并直接对其他专家施加影响;还有些参加评审的采购人代表直接表示是领导的决定。
二、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为的对策
(一)扩充专家库的专家数量和专业范围
为使专家库有足够数量的专家供随机抽取,防止因人少易打探、贿赂评审专家的现象发生,并提高贿赂成本和难度,管理部门应加强专家库的管理。一是要从增量提质入手。管理部门应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招聘评审专家公告,公开招聘高素质的评审专家。还可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推荐本单位符合要求的人员报名加入专家库。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评审专家的素质。对于个别重要或行业特殊的招标项目可通过借用邻近市区的政府采购专家库,实现专家库资源共享。二是对专家库进行专业设置分类,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性。由于部分专家品目分类过粗,同一专业分类的评审专家对同一项目采购内容的了解程度不同,导致评审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应对评审专家的专业设置进行分类,提高评审专家的专业性。
(二)监管部门应与采购机构紧密联系,对采购机构反映的有关评审专家的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对符合通报批评、不良记录或停止从事政府采购评审资格情形的,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将处罚决定在全国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通报。
(三)建立评审专家考核机制
评审专家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并建立和完善评审专家考核管理办法。一是完善评审专家日常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由政府采购机构和监督人员从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几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标专家的资格,从专家库中清除。对随机抽到而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评标活动的专家,事后应说明情况。对一年内连续三次无故拒绝评标的专家,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及时吸纳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入库,淘汰知识老化、不了解市场变化的老专家,建立专家能进能出、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讲求专家合理搭配,建立商务与技术相兼容的构成制度
目前,评审专家库大多按照采购项目的专业类别设立,库中的专家大多为相关行业的技术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有时对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法律部分把握不住。为了保证对供应商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建议在评审专家库中单独设立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这类专家要求必须对《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其他基础经济、法律知识有一定程度的研究,能够对评审现场中出现的商务、法律方面的问题做出权威的解释,避免因类似问题造成供应商不必要的质疑。在抽取评审专家时,需兼顾法律、经济方面的专家,建立法律、经济与技术专业相结合的评审专家小组,尽量避免评审过程中出现盲点,使评审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五)加强评审现场监督,建立独审与合议相互补的评审制度
为了避免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时出现的乱评、错评现象,应充分发挥出评审小组中每个专家的特长,取长补短,促进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在现场评审的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时,应允许评审专家对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集体研究,特别是关系到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进入详细评价的问题,应由专家集体讨论决定。在进行详细评价阶段,建议应由每个专家独立评审,不允许个别专家暗示或影响其他专家的评审。
(六)普及政府采购常识,建立专业与常识相结合的培训制度
鉴于目前评审专家大多为技术专家,不能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评审要求的现状,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不仅要让其了解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而且需针对不同的采购方式,强化政府采购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应根据已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分不同的项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交流、培训,力争把评审专家培养成满足政府采购评审需要的复合性人才。
(七)逐步实行“网上评标”
使用“网上评标”可以使评审专家摆脱繁琐的数据核对工作,专心于对标书评审,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此举不仅打破了专家的区域限制,节约了社会成本,也有利于防止商业贿赂。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水平不一致,“网上评标”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三、结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的一个关键因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是保证评审专家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政府采购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从公开征集、日常抽取、动态监管、培训教育等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以期能更好地服务于政府采购工作。
参考文献:
[1]吴小明.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M]. 经济科学出版社.
[2]于安,宋雅琴,万如意.政府采购方法与实务[M].中国人事出版社.
标、施工阶段、决算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发生的全
部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投
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合理使
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最大投资效益目的。如何加强政府投
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是摆在财
政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就如何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
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
一、全面认识和掌握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一、全面认识和掌握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一、全面认识和掌握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一、全面认识和掌握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的控制。
据分析,投资决策阶段对项目造价影响为75%-90%,设计阶段为
30%-75%,施工阶段为5%-30%,竣工阶段为0%-5%,目前,我国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多数停留在对项目实施阶段―事中
控制和项目竣工后的结算审核上―事后控制。而忽略了对造价控
制影响较大的前期决策、设计、招标等各个阶段的造价控制―事
前控制。
(一)事前控制。(一)事前控制。(一)事前控制。(一)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决策、设计、
招标、合同签订等各个阶段,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主导和重心。
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决策阶段投资决策阶段
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及概算,这一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对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起
着决定性作用,项目成败与否关键在于决策,只有正确的决策才
能带来项目的正确实施;决策的失误将导致投入资金的浪费,后
几个阶段造价控制也就就失去意义。
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设计阶段
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设计浪
费是最大的浪费。应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进行
评审。在设计阶段的评审中,应重点评价总体设计方案是否完整,
有无漏项,能否保证建设项目功能的实现;项目设计规模是否合
理,有无按照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随意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项
目设计选用的建设标准是否切合实际,有无脱离实际的高标准建
设;项目的平面布局及功能划分是否合理,能否满足使用的需要;
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是否存在过于保守而导致建设资金浪
费的情况;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有无突破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
估算,对突破投资估算的应重点分析形成突破的原因,并提出修
改设计方案的建设性意见;参与设计方案的比选,确定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
项目概预算的评审。项目概预算的评审。项目概预算的评审。项目概预算的评审。
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进行评审,
是有效控制财投资额的关键手段,也是财政投资评审变事后监督
为事前监督的重要措施。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应以财
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概预算评审结论为依据批复建设项目的
投资额。在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的评审中,必须确定建设
项目的投资额,并将其作为控制投资规模和拨付财政资金的依
据。
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项目招投标阶段
造价控制。根据国家现行法规的规定,有财
政性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
购都必须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
工程价款,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商务合同、确定合同价款
的依据。因此,为了消除招投标中出现的各种不正常现象,通过
招投标节约财政投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将财政性投资建设项
目的招投标活动作为评审的重点环节,积极参与工程项目招标标
底的审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进行评审时,应重点评价:项目是否经过财政评审,建设单位发
布的招标文件是否合法、完整、合理、有效,尤其是关于工程量
变动和工程价款变动确认的有关专用条款,一定要充分评价其合
理性和对工程造价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价评标的合法性和有效
性,是否将工程项目授予最优秀的投标者;对招标的标底进行审
查,是否以财政评审价作为最高拦标价,评价标底是否合理、正
确,编制依据是否恰当;审查中标者在投标报价中所作的各种承
诺是否在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相应调整了合同价款等。总
之,必须充分重视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评审,以防止
利用招投标方式将不合理、不合法的工程建设投资合法化,造成
财政投资的损失。对此,建议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以
确保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能够就此形成有效的监督。
(二)事中控制。(二)事中控制。(二)事中控制。(二)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主要指在施工阶段,从组织、经
济、技术、合同等方面,重点是在技术措施及合同措施两方面进
行控制,在全过程造价控制中起辅导作用。
技术措施控制方面技术措施控制方面技术措施控制方面技术措施控制方面,,,,
要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的比
较,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设计变更,加强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
及时留下影像资料,重大设计变更或对造价影响较大的,项目单
位应通知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
施工合同管理方面施工合同管理方面施工合同管理方面施工合同管理方面,,,,
应
把工程造价的控制放在施工合同的签订条款中,充分阐明在各种
情况下发生变更的计价方法,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主要审核:
涉及造价的条款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是否与工程实际及
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同价调整的条件、范围、方法是否合理;
现场签证条款、设计变更条款、工程结算条款表述是否准确、完
整;是否准确界定承包风险的范围、调整幅度及调整方法等。
(三(三(三(三))))事后控制事后控制事后控制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主要指在竣工验收后的结算审核
阶段,在全过程造价控制中起补充作用,是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
目前我市主要由审计部门负责,它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1、审
查结算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2、审查现场变
更、增加项目、签证项目等计量和计算的准确性。3、审查结算
项目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制度和程序情况及定额套用、
材料价格等。
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一(一(一))))部分项目建议书部分项目建议书部分项目建议书部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
审批流于形式审批流于形式审批流于形式审批流于形式。。。。
可行性研究工作不细,初步设计缺乏必要的深度,
概算编制粗略,少数地方发改审批部门常常通过临时聘请几个专
家进行评审,并以评审意见为基础进行立项批复。少数单位也存
在花政府的钱不心疼,没有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认真论证。
使得决策阶段造价控制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二(二(二))))图纸设计不优化图纸设计不优化图纸设计不优化图纸设计不优化。。。。
有的项目由于缺乏竞争和约束机制,
另外,设计部门是按投资额收费的,因此,存在施工图设计往往
只从技术及安全角度出发,而没有从经济角度进行设计,不可避
免地出现肥梁、胖柱、超量配筋、加大截面、任意提高钢筋混凝
土标号等级等抬高项目造价的现象。
(三(三(三(三))))项目招投标工作不严谨项目招投标工作不严谨项目招投标工作不严谨项目招投标工作不严谨。。。。
一是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
不严谨,存在一定操作空间。二是评标时间仓促,围标、串标、
联营挂靠现象严重,招标流于形式。
(四(四(四(四))))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不规范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不规范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不规范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不规范。。。。
部分项目单位随意变更设
计、违规指定材料供应商,监理不按规定签证,吃了被告吃原告,
项目预算约束力不强。
(五)政府监管没有形成合力。(五)政府监管没有形成合力。(五)政府监管没有形成合力。(五)政府监管没有形成合力。
目前,有些地方项目立项由
发改部门审批,预算由财政部门评审,决算由审计部门审计,存
在管理脱节、监管不力,财政评审还是委托评审、结论未被有效
利用等问题。
三、全过程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三、全过程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三、全过程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三、全过程造价控制对策及建议
前面已就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内容及如何有效控制进行了阐
述,要把好全过程造价控制关口,还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一)加强领导、出台办法(一)加强领导、出台办法(一)加强领导、出台办法(一)加强领导、出台办法,,,,把好决策关。把好决策关。把好决策关。把好决策关。
建议学习外地先
进经验,成立由政府牵头、发改、财政、审计、监察、城投、建
设等部门参加的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
监管、协调及方案的确定。同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
办法及处罚规定》,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后盾,营
造良好的氛围。
(二(二(二(二))))优化设计优化设计优化设计优化设计、、、、严格监理严格监理严格监理严格监理,,,,完善负责制完善负责制完善负责制完善负责制。。。。
一是实行项目法
人负责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
程投资等终身负责,增强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控制项目投资;二
是加强对设计部门管理
。。。。
推行限额设计和标准化设计及质量保证
金制度。对重大项目可多请几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从中选择最
优方案,奖优罚劣。对故意提高设计标准,瞎设计的单位实行黑
名单制,两年内不准在本市开展业务;三是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
建议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几家讲诚信、重质量、严管
理的监理机构,实行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只能在入围机构中招标
确定,既可以加强对入围监理机构及人员的管理,实行优胜劣汰;
又能强化责任,降低监理费用,节约政府投资。
(三(三(三(三))))加强事前加强事前加强事前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事中监管事中监管事中监管,,,,把好评审关把好评审关把好评审关把好评审关。。。。
要进一步加强财
政投资评审工作。现阶段,财政部门只对项目预算进行了评审,
而对影响造价较大的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等参与较
少。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在有限职能内,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我
市财政评审中心自2009年4月至2013年4月成立四年来,共评
审项目764个,评审金额81.6亿元,审减9.79亿元,平均审减率
达12%,节约了大量的“真金白银“,可以说是无任何征收成本
的税收收入。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增加评审人员,
加强变更签证及隐蔽工程管理,参与招投标全程监管,将设计纳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财政部门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合理控制投资项目成本费用和节约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全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已开展10年多,在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上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大家普遍感到工作开展起来很难,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主要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能定位不太明确。下面我从两点谈谈如何正确定位:
第一点,财审工作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缺位、不越位”,要摆正位置,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发挥专业优势,正确处理好与各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关系,发挥好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
一方面,在介入财政预算编制过程中,主要侧重于运用专业技术优势,为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和支出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对预算资金进行把关,而不是对预算编制和支出的具体审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应当是以最少的财政资金投入,发挥出最大的资金使用效益,让项目产出的最大化。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提供真空客观的数据和建议,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就履行了该职能。概算(或估算)评审、预算评审、标底评审、工程变更评审、决算评审分别为预算安排、预算分配、预算执行、投资追加、移交资产做基础性的技术和政策把关工作,提供真、准、细的费用数据和建议,使财政投资和管理决策有理有据、有度有节、可管可控。比如概算(或估算)评审出具了相应的成果文件,该成果文件只能是作为工程投资规模控制和财政安排资金的依据,作为财政预算编制的依据,至于项目预算能否审批,应按项目预算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另外一方面,在预算支出执行监督时,主要是为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依据,而不是参与对具体违规行为的处理。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相关部门或单位有违规行为,财审机构只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依据,或都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并不能越位对具体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因此财审机构要处理好财审机构与财政部门及政府其它部门关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能越俎代疱,也不能事事不为。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人由于定位不准确,甚至是自以为是地错误定位,认为自己是代表财政部门或受财政部部门委托,自己就有权利对工程管理的任何环节都可以进行审核,自己审核的结果就是绝对地正确,自己就是权威。实际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财审机构接受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对工程项目一定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比如工程概算(或估算)、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进行审核,同时对工程设计及工程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工作人员只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原则,按相应评审规定和程序进行造价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如认为设计不合理,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对于自己提的建议,有些工作人员认为是最专业的,一定要相关单位接受,其实就这是职能定位错误。因为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该工程的特点,进行设计,他们或从专业角度,或从整个规划角度进行设计,而这些专业或整体规划有并不是财审工作人员所熟悉或了解的,所以说这个时候,财审人员一定要处理好自己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单位的关系,一定要摆正位置“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缺位、不越位”。
第二点,财审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理念,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即是为政府财政投资管理服务,同是也是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无论大小项目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勿为额大而慎之,勿因额小而疏忽。
一方面,要坚持评审工作服务于政府投资管理和财政管理工作。针对政府投资来源多、部门多、项目多、监管环节多的实际,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上位、强位,来实现财政部门服务能力的提升。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可以说是建设项目投资投资费用把关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是也是最关键最重要的一关。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可以为政府项目投资提供专业意见,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进行必要分析,同时对项目各阶段的投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工程预算编制等工程前期费用及工程施工过种的建安工程费用)进行审核,为政府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真、准、细的费用数据和建议。另外财审机构可以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认证和设计入手,在优化设计方案上把关。设计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就是最大的节约。财审机构可以着眼事前控制,早介入、早管理,参与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方案评审工作,敦促设计人员在设计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求在设计在保证技术先进、功能实用、科学合理地前提下,尽量进行优化设计。另外,财政投资评审必须立足财政、服务财政。要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真、准、细功能,通过财政评审把财政资金监管往真里做、往实里做、往细里做,搞好财政预算管理服务,使财政投资减少失误,使预算管理更加合理、更加严格、更加科学精细。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从立项开始,财审机构就可以介入对程项目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对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设计费用等前期投入费用进行审核,对工程投资规模进行控制,作为工程设计及项目管理的依据。财政投资项目应坚持估算(批复的控制投资规模)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在审核中,如发现概算超过估算、预算超过概算或估算、结算超过预算的情况,应该立即相关单位进行限额设计、限额建设,进行设计优化,同时对相关费用进行调整,搞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是指对政府的财政投资进行评审和监督,具体就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专业性的核查、分析、评审,对政府投资金额和具体项目进行合理地设定,为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通过政府投资评审对项目实施取得的管理成果以及项目的社会效益进行全面地分析和评测,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以此来增强和完善政府的投资管理。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
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变化慢慢形成的一种全新的概念,从当前来看,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具体的表述上,基本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方法:
其一,在国家发改委所提出的《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意见征求)》当中的第二条就指出:“政府的投资其实就是指在中国境内,运用政府所拥有的固定资金来进行投资活动”在第三条当中也提出:“政府所拥有的资金包含了: (1)财政预算以内的投资资金。(2)各种投资专项建设资金。(3)国家范围内的外债投资资金。(4)其他政府性投资资金”。
其二,在国家审计署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方式》第三条指出:“政府的投资项目主要是指各个等级的政府为了建设主体所投资的项目”其中主要包含了:政府财政预算范围内的资金(含国债)投资项目;我国范围内的外债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各种专项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以及同等级的人民政府所设定的其他政府所投资建设的项目。
二、新预算法下的政府投资评审的范围及其内容
(一)政府财政投资评审的具体范围
政府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主要涵盖了以下六点:
第一,政府财政预算中包含了基础的建设周转资金(包含国债资金)所安排的投资项目。
第二,政府财政预算中的专项资金分布建设项目。
第三,政府固定资金和预算以外的资金投入建设项目。
第四,政府内部的融资建设项目。
第五,政府其他方面的财政资金的安排和项目的建设。
第六,政府需要对其他的建设项目或者是专项的资金实施专项的核查以及跟踪式的监察。
(二)政府财政评审的主要内容
政府财政投资的评审主要涵盖了以下内容:
第一,建设项目的预算及其竣工计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完整性以及实效性等方面的审核工作。
第二,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工作和基础的建设施工管理所涉及的有关制度执行和管理的状况。
第三,工程招标的招标形式、招标的文件、有关的合同以及招标的程序等方面工作的严格审核。
第四,工程的建设中各项支付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核。
第五,政府对财政性资金的运用和管理的状况,政府对配套资金的收集和资金到位的状况审核。
第六,政府对工程项目中所购材料数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
第七,工程项目的执行状况以及整体经济效益的审核状况。
三、新预算法下政府投资评审的流程
新预算法下,我国政府的投资评审的流程主要涵盖了三个阶段,首先就是评审的准备阶段,其次是评审工作的实施阶段。最后是评审工作的完成和结束的阶段,各个阶段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审准备阶段
第一,充分了解和掌握评审项目的基本概况,对其重要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整合,判断投资项目是否具备评审的条件。
第二,确立项目评审的相关负责人,设定相关的投资项目评审人员。
第三,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提供工程全部的相关资料。
第四,依据项目评审的具体要求,制定出项目评审的具体计划。评审计划需要包含拟定的评审内容、评审的方式、评审的重点以及评审的具体时间等等。
(二)评审实施阶段
第一,在具体实施投资评审工作时,首先需要查阅和了解相关的项目的实际评审根据,为评审的项目建设部门提供准确的工程资料,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实效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第二,对施工项目现场进行勘测和调查取证。
第三,对项目工程进行核查、取样、计算、分析和汇总。
第四,在对工程实施评审的环节中需要第一时间和项目建设部门进行有效地沟通,对于比较重要的证据或者是数据实施书面形式的取证。
第五,遵循所规定的内容格式,制定初步的评审意见和建议。
第六,对初步形成的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反复的核查,并得出完善的评审结论。
第七,和项目建设部门之间实施意见的相互交换,并且由项目建设部门在具体的评审结论书上面标明具体的意见,若项目建设部门对所签署的结论书有异议或者是对其中所表述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完成的,相关的评审机构需要在结论书上做出评审报告,针对建设单位的实际要求和建议做出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三)评审的完成阶段
第一,依据评审的最终结论以及项目建设机构所反馈的具体意见,制定出最终的项目评审报告。
第二,工程评审部门需要及时地对工程的底稿、工程附件进行取证和核对,并且需要记下重要的工程资料和数据,将完整的项目评测报告和项目建设机构所反馈的建议进行资料的登记和归档。
第三,对最后的评审数据和工程资料实施信息化处理,建立起工程评审的最终项目档案。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是对新预算法下如何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和评审工作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还可以了解到,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就是指对政府的财政投资进行评审和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专业性的核查、分析以及评审,对政府投资金额和具体项目进行合理地设定,为财政部门投资项目支出预算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只有切实做好新预算下政府投资评审工作,才能发挥好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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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为我国整体国力的提升提供了强劲的“动力”支持。这种支持也推动了我国公共财政的体制转变和职能发展,促使我国公共财政本身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如今“蜕变”后的公共财政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大环境,为投资评审监督提供了更好的运作舞台。
一、现阶段公共财政大环境的特点
1.公共财政体制由建设型转变为服务型
现阶段的公共财政体制在党的领导下,正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正全面朝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国防、社保等公共领域进军,正在努力营造服务体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例如2009年,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在农业、社保、就业、保障性住房、地震灾后重建等方面大规模增加投资,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实现了公共财政体制向服务转型。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公共财政促使经济增长从粗放型蜕变为集约型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经济增长不再以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等粗放型管理为主,而是要以高增长、高效益、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的集约型经济增长。这种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更需要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公共财政从服务角度出发,从国家发展角度出发,重点向节能环保领域迈进,促进我国经济的增长成功转型。
3.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更为完善
为了更好的将公共财政的服务理念体现在集约型经济增长之中。国家对财政预算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使得公共财政预算制度更为完善。
4.公共财政服务实现均等化
公共财政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要义。就是要实现城乡投资力度均等化,使得公共财政的服务同样要深入到农村中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现阶段公共财政条件下的投资评审监督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公共财政的特点使得投资评审监督存在如下问题:
1.投资评审监督理念转变慢
公共财政体制从建设型转变为服务型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投资评审监督部门并没有意识到服务型的真正含义,运作仍然是领导说了算,起不到评审监督作用,使得公共财政投资仍以建设为主,服务型投资微乎其微,给公共财政体制的成功转型拖了后腿。
2.投资评审监督的制度欠缺
投资评审监督就是制约公共财政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力度,但目前,虽然国家在极力号召节能减排,但以公共财政投资的项目仍存在的高投入低效益的阶段。这种财政投资起不到服务作用,更谈不上集约型经济增长。例如,我有个朋友在某科研机构,他们申请的财政项目,数额为十几万,但据了解,真正用于科研的资金不到三分之一,平时只是简单的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其结果无法为生产力服务。而大量的资金却停留在这里,不能分配到更需要的地方去。因此,投资评审监督的职能还相当欠缺,没有深入到项目执行中去。
3.投资评审监督质量有待于提高
由于公共财政投资评审监督部门没有做到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全过种监审,使得项目造价控制不当,工程质量差强人意,因此,投资评审监督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才能体现公共财政的服务特性,促进经济集约化转型,实现公共财政资金的均衡化投放。
三、改进现阶段公共财政条件下的投资评审监督的建议
1.加强认识,树立公共财政服务理念,强化投资评审监督力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共财政转型为服务型是历史的进步,投资评审监督部门要认清工作职责和工作目的,以服务于人民为理念,在项目计划、招投标、评审、投资、执行、验收等各个环节强化投资评审监督力度,使公共财政项目资金能够用到实处,起到实际服务作用。另外,还要建立科学的控制机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科学控制,使得公共财政投资科学合理。
2.建立追踪问效制度,拓展财政评审监督空间
基建项目一直是计委立项、 下计划 ,财政部门做预算、 拨款 ,追踪问效工作做得不够 ,今后要在细化预算的基础上 ,实现对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动态预算管理、 投资进度监测以及竣工后的效果考核与评估。这不仅可以有效改进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 ,还可以总结有益经验 ,为今后提高项目决策水平积累丰富数据资料。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说过: “评审中心是全新的机构 ,评审工作是全新的事业 ,任务艰巨 ,前景广阔 ,大有可为”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任重而道远 ,作为评审工作人员 ,我们要明确职责 ,积极开拓 ,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责任感 ,坚持客观、 公正、 廉洁、 高效的原则 ,做好日益扩大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财政投资管理做出贡献[1]。
3.加强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审
财政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评估、初步设计的评审工作,在安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之前先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在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费用的控制,特别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财政部门不予支付工程变更发生的费用。切实做好工程竣工的财务决算审查和投资效益分析[2]。
四、总结语
当前,公共财政大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即已经成功由过去的建设型财政转变为服务型公共财务,促进经济增长向集约化转变,建立了完善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能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分阶段控制,并逐步实现均等化财政投资。在这种公共财政条件下,投资评审监督虽然会有一些问题存在,但都是可以避免的。通过加强认识,转变理念,建立问效制度,深化评审监督力度,加强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过程监审,才能适应新型公共财政的发展。
一、财政预算评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审中心人员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
评审中心的职责主要是对预算单位的投资预算进行规范,实现财政资金地合理使用。因此其工作人员的知识经验、职业道德等都会直接对财政预算评审的准确性、真实性产生影响。然而预算单位项目技术和预算编制比较多样、复杂,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评审的难度,这要求评审中心的人员还应该具备安装、土建、水利、市政等预算编制的知识。
(二)评审业务内部监督复核机制不完善
现如今,大多数评审中心对于内部复核工作都重视不够,他们觉得只要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审任务完成,工作中不产生任何错误便可以了。然而由于财政预算评审体制的持续健全,评审范围地持续扩大,评审业务地持续增加,过去单纯以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的要求了。财政预算评审业务内部复核机制不完善还能够造成工程特点一样的施工项目,会出现不一样的评审标准,从而对财政预算评审的权威性产生削弱,对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的整体质量产生消极影响。
(三)评审报告的质量总体较差
对于财政预算评审工作而言,评审报告的质量至关重要。但是现实中评审报告的质量总体还不是很高,评审中心工作人员通常对评审过程中的工程量计算和定额套用比较重视,对评审资金的增减原因比较重视,但是对问题本质的深入挖掘与文字表述却重视不够,评审报告普通存在语言不精炼、缺乏逻辑性等问题,使用评审报告的人不容易看懂,而且还缺乏关于财政资金使用与项目管理方面的针对性建议。
二、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的策略
(一)不断提升评审中心人员的素质
评审中心应该坚持引进和培训并举,致力于打造一支评审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都比较高的人才队伍。第一,评审中心在招聘人才的过程中,应该提出比较高的要求,应该将是否具有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评审知识经验和专业学历作为硬件要求,严格把握工作人员引进这一关,确保所招聘的人员入职后能够在第一时间里面适应实际的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第二,评审中心的负责人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日常财政预算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一些典型评审案例,加强与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交流。同时邀请一些预算编制、财经会计、土建工程造价等领域的专家,对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方面的培训。评审中心还应该为工作人员全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鼓励和引导评审人员尽力参加一些诸如会计师、经济师等资格考试,从而持续更新与丰富自身的业务知识,促使评审人员养成自主学习与研究的习惯。
(二)有效完善评审业务内部监督复核机制
近年来财政领域发生的腐败问题,往往都与财政资金使用密切相关,特别是由于财政部门各股室预算编制不精细,执行透明度不高,导致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裁量职责不够清晰,容易引发利用资金支配权寻租行为的发生,预算管理工作已成为财政部门的重要廉政风险点。为此,新安县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围绕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了预算分离、评审复审、信息公开三位一体的新型财政监督机制,有效预防了财政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廉洁使用。
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必须在财政内部分权制衡。按照这个思路,新安构建四权制衡机制,即在财政局内部实施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四权分离操作,互相制衡,打破了原来由财政部门内部各个业务股室单独行使四项职权的体制。一是印发《关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和谐新安建设的意见》,推行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四权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财政预算编制部门研究政策、制定标准、审核把关,促进了财政预算的标准化、程序化、透明化,从组织上把预算编制分离出来。三是取消内设支出股室的预算编制权,把有关人员和有关职责转移到预算股。内设支出股室的职能转变到研究政策、吃透下情,更好地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最大限度地推行财政绩效管理上来。
为管好、用好大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大额度的政府投资资金,新安县在抓好资金评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对评审报告的复审工作,为预防重大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发生,上了“双保险”。一是扩大财政评审范围。成立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出台《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管理办法》,由以往以财政预算内资金为主,扩大覆盖到预算外资金建设项目和政府性融资建设项目,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百分之百评审,加强对所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监督管理。二是严格复审制度。复审是对财政性项目资金评审结论的再评审,新安出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报告复审办法》,面向社会选定一批执业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和遵纪守法、业务精通的专业人员,建立复审中介机构和专家资源库,对评审机构出具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评审结论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对复审结论有异议的,由财政、建设、审计和政府法制等相关部门组织合议,合议无异议后,作为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建设单位办理结算交付的依据。
1994年财政分税制体制改革之前,市级财政收入年年富余,每年中央、省财政都到这里借款,是纯“贡献型”的财政,在这样的背景下,冷水江市财政的预算管理也比较粗放,行政成本意识、勤俭节约意识都不是很强,市领导审批、临时追加经费的程序是:单位将申请经费报告呈报给常务副市长或市长,由他们在经费报告上签署追加经费的金额。由于市长们对单位的经费情况了解有限,因此多批、少批的情况时有发生,当然超批的情况也较常见。市领导都签署了明确的意见,财政部门只能被动“埋单”,按照批条付款。
财政体制改革后,这种领导批钱,财政被动付款的模式也一直沿用,但问题就是经常出现领导批了钱,财政没钱拿的现象,甚至还存在预算外批条挤占预算内拔款的情况,造成预算内支出困难的局面,把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到了财政局。
预算外支出严把“六关”
为了扭转这一长期困扰冷水江市财政预算管理的落后模式,根据财政部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精神和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冷水江市在强化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管理的同时,对确实必要的预算外专项资金支出建立了严把“六关”的监控机制。
业务股室严把调查关。所谓业务股室是指归口管理预算单位资金的财政内设部门。业务股室调查关,是预算外资金审批的起点,是把好预算外资金支出关的基础性环节,把好此关要求调查人员既要有娴熟的业务知识,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的预算外专项资金,首先要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预算外资金申请,财政局业务股室在收到可行性报告和资金申请后,应当即派人到申请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分析,详细说明预算外专项资金的依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紧急程度、经费预算和调查结论等。对调查不合格的项目退回资料,并作出解释;对合格项目,签出意见并转交预算股核查。对建安建工程类项目还要转投资评审部门进行评审。
比如,为了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2011年6月新成立了冷水江市住房保障工作局,该局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住房保障工作经费60万元,财政局经济建设股收到报告和资金申请后,立即起动调查程序,根据以往该项工作的经费使用情况、人员编制和今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标准,建议安排经费22万元,核减38万元,核减率63%。
由于当地城市建设迅猛发展,新增加的路灯维护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市城市管理局提出了增加路灯维护经费147.8万元的资金申请,经过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和预算股的联合调查,实地点数,路灯的实际数量与申报数量相差较远,审减水份近50%,建议追加维护经费75万元,在预备费中解决。
市城管局申报城区交通隔离栏和大桥栏杆清洗防腐项目,申请追加经费30万元,经济建设股收到资金申请后,经初审认为在自身的业务范围内无法准确地确定该项目的资金实际需要量,便立刻转交给了投资评审中心,投资评审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起运了评审程序,经详细评审确认该项目维护费为9.8万元,资金审减率为67%。
全年,财政局收到预算外资金申请289份,申报资金数量15300万元,经调查核实,因不合格或不符合追加资金条件而被退回的58份,符合追加资金条件的231份其金额审减率也达到36.5%。
预算股严把核查关。预算股是全市控制单位预算指标的管理部门,预算股对单位的申请和业务股室的调查意见进行核查,主要核实该项经费的来源和数量,看年初预算是否安排,如果年初预算已安排的,在年初该项资金中支出;没有年初没预算的,则提出在预备费中列支或调整预算中安排的建议;看资金额度是否恰当,根据单位所请事项的实际情况,签署认可业务股室意见或建议另行安排多少资金的建议。
分管局长严把审查关。财政局业务分管领导在收到业务股室和预算股签署意见的预算外资金申请后,要审查业务股室的项目可行调查记录,查明调查工作是否扎实,资料、数据是否准确,预算股的意见是否可行。对存在疑点的退回股室再次调查核实;对准确无误的即时签出意见上报局长审查。
财政局长严把资金关。财政局长负责财政资金的全盘安排,既要控制预算外资金支出,又要保证必要的重大项目的实施,是把好预算外资金支出的重要环节。财政局长在收到预算外资金申请并审查无误后,一边通知相关股室调度资金,作好资金准备,保证批准的专项资金能及时到位;一边签署审查意见,上报部门分管的副市长审核。
部门分管副市长严把审核关。部门分管副市长在对项目和资金申请审核后,即签署审核意见并转交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市长、市长严把审批关。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市长在收到部门分管副市长的审核资料后,职权范围内的即签署审批意见转交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超职权的,则签署意见,交由市长审定。所有的预算外支出,都必须经常务副市长、市长签署意见后,才能办理预算追加手续。
规范管理见成效
通过“六关”严格把控预算外资金的审批,环环相扣如同流水线,事情到了哪个环节,该哪个部门、哪些人办些什么事、签署什么意见,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现行自下而上的审批流程与原来自上而下的“命令式”批示付款相比,其程序设计可谓严密细致。
不同层次、不同职责的人员把关,对经费的安排基本做到了切合实际,人情批条的情况大为减少,预算外支出大幅度减少。据统计,截至2011年11底预算外支出只有5%,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一半多,大大减轻了预算支出的压力。
以前有些单位利用原有审批的缺陷,同一件事,同时找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要求追加经费,由于市长不知常务副市长已批了经费,往往市长又给追加了。而现有的模式,从下至上,一级一级来,而且业务股室对归口单位的情况知根知底,因此“一事二批”的现象决不会再度发生,从而均衡了单位间的财力差异。
此外,预算股参与了对追加经费的审批,而预算股对全市的预算指标是最清楚的,预算安排多少、已使用多少、尚结余多少都一清二楚,因此追加的经费严格控制在总预备费以内,超预备费的情况不再发生。同时在审批单上明确了资金的来源,避免了原来存在的拨款时不知资金来源,资金的安排渠道、总会计使用的科目年底可能需要调整的情况发生,使冷水江市依法理财的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