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一体化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26 16:02: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税费一体化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税费一体化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 S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5-0114-01

近来一次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推到风口浪尖,关注食品安全就是关心身体健康,由于地球上能源的枯竭和污染的严重性,人们越来越重视节约用水,节能减排。在温室中应用水培不仅实现了人为调节生长环境和调控作物营养,而且由于根系离开了天然土壤,可以避免土壤传染病虫害及连作障碍问题,使温室栽培的肥料利用效率更高,并更大程度地实现了节约用水,产量高,品质好,便于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控制作业。可以说水培是高科技农业、高效农业、环保农业和节水农业的最佳形式。

水培是指不用天然土壤,而用基质或仅在育苗阶段用基质,在定植以后不用基质,用营养液进行灌溉的栽培方法,统称为“水培”。此种营养液具有可控性,可以代替天然土壤向作物提供更加合理的水分、养分、氧气、温度条件,使作物能够正常生长,并完成其整个生长周期。水培在摆脱了天然土壤约束的同时,还将营养灌溉也纳入到了人工控制的范畴。

水培蔬菜的优势:一是根系以乳白色毛细根为主,用以吸收水分和营养;二是根系适应水生环境,有部分气生根,用以吸收氧气;三是生长周期短,上市早。

1 定植前准备

1.1 底部带弧度的矩形栽培管道

该管道的主要特点在于,其材质将在营养液传递过程中产生的热量控制在最低,而底部带弧度的设计既可使营养液更方便地直接通过作物根部,又可使作物得到均衡支撑。该管道长均为12 m,断面大小为98 mm×53 mm,管道帽和固定夹也有与之配套。在管道中预先设置了φ50 mm种植孔,这些孔的直径较小,并在孔与孔之间预留了间隙,可以增加种植孔。在各组系统之间,预留约0.75 m左右的空间作为工作人员的行走通道[1-2]。

1.2 营养液的配制

营养液总的配制原则是避免溶解性物质沉淀的产生,合格的平衡营养液配方制成的营养液不会产生难容性物质,有时候因买的化学物质的纯度不高而形成的杂质沉淀是没什么影响的。生产上配制营养液一般分为浓缩贮备液与和工作液2种。在配制浓缩贮备液时,不能将所有营养液都溶解在一起。一般分为A、B、C等3种母液,A液以钙盐为中心,凡是不与钙盐作用产生沉淀的盐都可以融在一起。B液以磷酸盐为中心,凡是不与磷酸根形成沉淀的盐都可以融在一起。C液盛酸酸液罐一般稀释到10%的浓度。营养液使用一段时间后应适时更换。因为营养液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积累过多的有碍于植物生长的物质,营养不均衡,病菌大量繁殖,致使根系生长受阻,甚至导致植株死亡。一般对生长周期较短的蔬菜来说,每茬更换1次营养液;果菜类,每1~2个月更换1次营养液。

1.3 水培消毒设备及水处理系统

一般选用紫外线、臭氧发生器来对水进行消毒。

在进行水培之前,要测定当地水质的硬度、pH值和有害(毒)物质的含量等。分析化验,以确定选用的水是否适宜。如水不符合水培要求就要安装水处理系统。硬度:其标准是水中碳酸钙的重量不超过178.5 mg/L为宜。酸碱度:pH值以6.5~7.5为宜。溶解氧:使用前的溶解氧应接近饱和,25 ℃条件下水中能溶解氧气4~5 mg/L。氯化物: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期不同,一般余氧小于2 mmol/L:在以自来水为水源的情况下,配制营养液前应先放置0.5 d,以便散除余氧。重金属及有害物质应控制在容许范围内[3-4]。

2 水培育苗及定植

因为蔬菜种子较小,所以要选择小孔径穴盘,播种深度也相对较浅,为1.0~1.5 cm。

在穴盘苗生长至10 cm左右时进行移栽定植,苗高度要求不低于栽培槽的厚度,不然移栽后苗无法固定。定植时可以直接将穴盘苗放入已打好的孔眼中,也可以为了减少下一茬定植时清洗管道的劳力和时间,在定植时将穴盘苗根部的基质用配好消毒液洗去。

3 定植后管理

3.1 营养液量的控制

水培蔬菜苗定植后,苗根部可以直接和营养液接触,营养液供应时间可以自动控制,在栽培过程中应适时供液,保证充足的养分供应。供液时间一般白天多,夜间少。晴天供液次数多,阴雨天次数少;气温高光照强时多,反之少。一般就是供15 min歇15 min,停供的时间长了植株可能会因根部缺水萎蔫。反之,根会因长期无法正常呼吸导致腐烂。这一点安装的设备上都可以设定,设定后仪器会按照设定的运行。一般春天白天运行50 min后,停10 min;夜间运行40 min后停20 min。夏天由于气温高,运行时间比冬天长,停的时间短。运行55 min停5 min。冬天气温低运行时间短,停的时间长[5]。

3.2 EC值和酸碱度(pH值)的控制

酸碱度应控制在5.5~6.5,在整个管理过程中营养液的实际pH值和设定的pH值之间的值差不能大于0.5,如果大于0.5就要用校正液进行校正。在水培蔬菜整个生长期中,不同时期营养液的EC值要求不同,但最大值不能超过2.8。从穴盘苗定植到第7天内EC为2.0,7 d后EC为2.2~2.3;15 d后EC为2.7~2.8。EC值的高低影响蔬菜的品质,如值太高则菜苦味重,品质不好;值低则苦味淡,品质相应就好。

3.3 水温管理

水培管理中营养液温度要在13 ℃以上,但不能超过30 ℃。冬天水温过低时要加温到13 ℃以上。

3.4 气温管理

水培最适合的气温在25~28 ℃。低于25 ℃要升温,高于28 ℃时要降温。

4 适时采收

水培叶菜从定植到收获一茬在40 d左右,一年中任何时间都可以播种、定植、采收,可以不间断地连续生产。采收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午。

5 参考文献

[1] 刘金平,胡正海.水培辣椒营养液的配制及缺素表现[J].现代农村科技,2012(15):23.

篇(2)

上海、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证券市场迅速发展,股盘扩大,交投活跃,股票交易量大幅增加,证券交易印花税手续费增长较快。鉴于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是由计算机系统进行扣缴处理的,需要付出的代征费用相对较少,因此,经研究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代征手续费提取比例从2%调整为1%。

为加强预算资金管理,证券交易印花税代征手续费只能用于与证券交易印花税代征业务相关的开支以及财税部门的网点建设、税务征收电子化建设、税务宣传与培训等项目,不得用于财税部门及职工的奖金、集体福利等支出。

请遵照执行。

篇(3)

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税费流失,为房地产行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进一步理顺财政、国税、地税、人防、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房产等部门的房地产税费征管体制,合理配置征管资源,简化办事程序,规范税费征管,为房地产行业提供简明便捷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全面构建功能齐全、规范透明、操作严密、优质高效的房地产市场税费征管新体系。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国有建设用地取得(征用、出让和转让)、规划许可、建筑许可、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办证(包括二手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交易)、国有房地产自营和出租等环节的所有税费及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三、税费计算价格

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时的计税价格和计费价格,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土地征用环节的税费计算价格。以征用土地的类别和面积为计税计费依据。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划拨地转让)环节的税费计算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划拨地转让)实行公开招拍挂的,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未实行公开招拍挂的(包括个人所有的划拨地拆旧建新),以市场价、评估价或县政府规定的基准地价为准。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的税费计算价格

1.计税价格和计费价格

建筑环节的计税价格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含正负零以下隐形基础工程、水电安装等)加上配套设施(绿化、道路、公益设施、车库等)的单位成本确定,计税工程量按房屋和配套设施的实际建筑面积确定;建筑环节的计费价格按照经审核的预算备案造价确定,计费工程量按房屋规划建筑面积预征,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补征。

如建筑工程合同造价和预算备案造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则按我县的工程造价最低参考价执行,我县工程造价最低参考价另行发文制定。

2.税费计算价格的核定权属

房屋建筑类型、建筑面积、配套设施面积由建设部门核准,随同项目设计和规划资料一并送交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一体化中心”)。

计税价格和计费价格由一体化中心分别核准,其中计税价格核准后由一体化中心税务人员按工程计划进度预征各税,计费价格核准后由一体化中心按规定标准即时收取各种规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对工程项目分阶段及时进行结算,对已征税款进行清算。

3.建筑耗材未取得购进发票增值税的计税价格: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65%计算确定。

(四)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费计算价格

1.计征税费起始时间。商品房开发项目以房产部门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时间为计征税费的起始时间,开发商预售房屋时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的专用发票。二手房交易及其他房屋以交易合同履行时间为计征税费的起始时间。

2.计征税费价格。以价格为计算依据的,预征税款时,按市场挂牌销售价格计算,实际结算计征时以合同销售价格为准。以面积为计算依据的,土地面积以国土资源部门测绘为准,房产建筑面积以房产部门的测绘为准。对合同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以财税部门公开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准,财税部门的最低计税价格另行发文制定。

3.税费征缴方式。交易环节的税费计算价格一旦确定,即由一体化中心根据商品房的实际销售情况进行预征或即时结算征缴。

(五)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后的税费计算价格

工程项目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按实际建筑面积补缴相关税费,其税费计算价格以市场价为准。

四、税费征收标准

包括按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计征的定额标准以及按建筑造价和销售价格计征的比例标准两种。具体征收标准分为八个环节:即土地征用环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国有划拨土地转让环节、规划许可环节、建筑许可环节、竣工验收环节、商品房(增量房)销售办证环节、二手房(存量房)交易办证环节等,具体税费项目和标准附后,由一体化中心及时公布。

重点项目的确定以县发改局的批复文件为准,其中园区外重点项目不包括营利性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

五、岗位设置

一体化中心设立11个职能窗口和1个综合管理窗口。

(一)职能窗口岗位职能

1.县财政局窗口:设立审核、审批、开票三个岗位,负责受理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各职能部门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审核员负责对直征收入的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部门审批人签字,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银行窗口缴款;审核员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开列的内部循环表进行审核,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银行窗口缴款;开票员负责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缴款书回单,开具相应税费票,并签发相应证件;开票员月底向各职能部门结算,并向其提供收入进度月报表。各职能部门同时也可通过房地产税费局域网查看收入进度。

2.县地税局窗口:设立审核、审批、开票三个岗位,负责受理国有划拨地转让环节、建筑环节、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地税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审批人签字,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银行窗口缴款;开票员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缴款书回单,开具相应税票和发票。

3.县国税局窗口:设立审核、审批、开票三个岗位,负责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和建筑材料增值税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审批人签字,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银行窗口缴款;开票员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缴款书回单,开具相应税票和发票。

4.县国土资源局窗口:设立审核、审批、制证三个岗位,负责受理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划拨地转让)、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通知本部门相关股室进行面积测量或进行地籍调查,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审批人签字,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手续;制证员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非税收入票据及税票,制作用地批复和土地使用权证。

5.县规划局窗口:设立审核、审批、制证三个岗位,负责受理用地和工程规划业务、代办县科技局收费计算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审批人签字,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手续;制证员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非税收入票据及税票,制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规定搞好规划验收。

6.县建设局窗口:设立审核、审批、制证三个岗位,负责受理建设工程开工、质量安全、竣工验收业务,代办县质监站收费计算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审批人签字,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手续;制证员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非税收入票据及税票,制作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7.县人防办窗口:设立审核、审批两个岗位,负责受理人防部门收费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审批人签字,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手续;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非税收入票据,签发相关手续。

8.县发改局窗口:设立审核一个岗位,负责受理发改部门收费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一体化中心审批后,通知缴款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手续;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非税收入票据,签发相关手续。

9.县城管办窗口:设立审核一个岗位,负责受理城管部门收费业务,代办环卫收费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一体化中心审批后,通知缴款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手续;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非税收入票据,签发相关手续。

10.县房产局窗口:设立审核、审批、制证三个岗位,负责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面积测绘、房屋产权证办理业务。审核员负责对资料进行初审,填写内部循环表,送交审批人签字,经一体化中心批准后,通知缴款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手续;制证员凭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的内部循环表和非税收入票据及税票,制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

11.银行窗口:负责在一体化中心内办理各种存款、取款和转账业务。

(二)综合管理窗口岗位职能

由一体化中心正副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一体化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应缴税费的最后确认;负责相关部门证件办理的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证件发放的编号授权工作;负责书面通知国土、房产部门所属测绘队、评估管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大型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地产交易业务的测绘、评估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未进入一体化循环和须现场执行的非税收入票据发放、结报缴销的审批工作;负责税费源信息资料库及平台的建立、管理和维护;负责软件网络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各部门办理没有纳入“一体化”循环征收的收费及罚款业务。

六、办事流程

一体化中心办事审批,利用内部循环表进行联审联批,做到环环相扣,实现税费间的一体化衔接。

(一)审批总流程

1.申请人在各职能部门办理好前期事项后,带齐各种资料到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咨询办事程序,了解征管政策,申办相关手续。各职能部门窗口审核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对资料齐全的进行受理、初审,填好内部循环表送交各部门审批员审批后,再送交综合管理窗口会签;对资料不全的,审核员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

2.综合管理窗口审核有关资料后,核定应交税费金额,并在内部循环表上签字。对符合减免税费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提供减免依据并开具减免税费证明,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综合管理窗口进行审签。

3.综合管理窗口审签盖章后,申请人到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开具进账单或非税收入缴款书,到银行缴款后,到相关职能窗口开取税费票据。

4.申请人缴清各项税费后,持缴款凭证、完税凭证和发票及相关资料、内部循环表到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办理证件或备案;职能部门窗口办理好证件后,把已办理好的证件交综合管理窗口,经一体化中心正主任或副主任在内部循环表上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综合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发放证件。

5.有关证件发放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前置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要求按各职能部门原有规定执行。

6.各职能部门没有纳入一体化中心内部循环表的税费征收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及建筑的处罚业务,由各职能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计算好应缴税费金额后,下达应缴税费通知书。申请人带齐相关资料和应缴税费通知书到综合管理窗口审批后,由纳税缴费人到银行窗口和税收征收窗口及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业务。

7.非税收入须现场执收的经一体化中心批准,由各执收单位到县非税局领取加盖了专用收费项目章的非税收入票据,进行现场执收。执收后,带齐非税收入计算资料和入账凭据按月到一体化中心进行审核,一体化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后,到县非税局结报。

8.各职能部门审批人员如不能及时到岗审批,由综合管理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审批。

(二)各环节办事审批流程

1.土地征用环节:

第一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综合管理窗口领取内部循环表,录入信息,办理项目登记。

第二步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征地协议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等相关资料;审核员进行受理、审查,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好应缴县国土资源部门的收费,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凭证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第三步申请人持征地协议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等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缴纳手续。

第四步县国土资源局(窗口)根据县财政部门提供的非税收入票据、耕地占用税票和一体化中心签发同意的《内部循环表》及相关资料,按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办好后,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五步一体化中心审签后,综合管理窗口发放征地报批文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环节:

第一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综合管理窗口领取内部循环表,录入信息,办理项目登记和证件编号。

第二步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审核员进行受理、审查,并填写《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计算表》和《内部循环表》,计算好应缴县国土资源部门的收费,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第三步申请人带《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计算表》和《内部循环表》等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缴纳手续。

第四步县国土资源局窗口根据县财政部门提供的非税收入票据、土地出让金票据、契税票和一体化中心签发同意的《内部循环表》及相关资料,按政策规定和县国土资源局原有程序给予办理用地批复和土地使用证,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五步一体化中心审签后,综合管理窗口向申请人发放用地批复和土地使用证。

3.国有划拨地转让环节:

第一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综合管理窗口领取内部循环表,录入信息,办理项目登记和证件编号。

第二步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批准转让文件和《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审核员进行受理、审查,填写《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计算表》和《内部循环表》,计算好应缴县国土资源部门的收费,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第三步申请人持批准转让文件、《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计算表》和《内部循环表》等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缴纳手续。

第四步申请人持《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和《内部循环表》等相关资料到县地税局窗口办理地税业务。

第五步县国土资源局窗口根据县财政、地税部门提供的非税收入票据、土地出让金票据、契税票、地税税票、发票和一体化中心签发同意的《内部循环表》及相关资料,按政策规定和县国土资源局原有程序给予办理用地批复和土地使用证,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六步一体化中心审签后,综合管理窗口向申请人发放用地批复和土地使用证。

4.规划许可环节:

第一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综合管理窗口领取内部循环表,录入信息,办理项目登记和证件编号。

第二步申请人向县规划局窗口提交土地出让合同、用地批复、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票据、契税完税证(划拨地转让的需提供地税局完税凭证)等资料;审核员进行受理、审查,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好应缴规划环节的收费;申请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第三步县规划局窗口根据县财政部门提供的非税收入票据和一体化中心签发同意的《内部循环表》及相关资料,按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四步一体化中心审签后,综合管理窗口向申请人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建筑许可环节:

第一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综合管理窗口领取内部循环表,录入信息,办理项目登记和证件编号。

第二步申请人向县建设局窗口提交土地出让合同、用地批复、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票据、契税完税证(划拨地转让的需提供地税局完税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审核员进行受理、审查,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好应缴建筑许可环节的收费;申请人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第三步县建设局窗口根据县财政部门提供的非税收入票据和《内部循环表》及相关资料,按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四步一体化中心审签后,综合管理窗口向申请人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

6.竣工验收环节:

第一步申请人到县房产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步申请人在建设过程中,到县地税局窗口办理项目登记,预缴建筑环节税款。

第三步工程完工后,申请人带齐资料,分别向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房产局申请验收和面积测量(包括质量安全验收)。

第四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综合管理窗口领取内部循环表,录入信息,办理项目登记和证件编号。

第五步申请人如改变了规划设计条件,带齐资料分别到县国土资源局窗口、财政局窗口、规划局窗口、建设局窗口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好应补缴的税费和罚款,到县财政局窗口办理缴款手续。

第六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地税局窗口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或清算建筑环节税收。

第七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国税局窗口填写内部循环表,结算计征建筑耗材增值税或罚款。

第八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凭内部循环表和税费票据到县规划局窗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九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凭内部循环表和税费票据到县建设局窗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十步一体化中心审签后,综合管理窗口向申请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商品房(增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证环节:

第一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国土资源局窗口和县房产局窗口申请土地和房屋分户面积测量及地籍调查(如竣工验收环节已测量,此步可省略)。

第二步申请人持土地出让合同、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土地出让金票据、土地契税完税证(划拨地转让的需提供地税局完税凭证)、建筑环节国税和地税完税证、房屋买卖合同(合资合作建房协议)、面积测量表等资料,到综合管理窗口领取内部循环表,录入信息,办理项目登记和证件编号。

第三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财政局窗口进行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应缴纳的房产契税,办理契证(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的未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先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契税)。

第四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地税局窗口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应缴纳的销售环节税收。

第五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国税局窗口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第六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国土资源局窗口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应缴纳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规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七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房产局窗口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缴纳县房产部门的规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八步一体化中心审签后,综合管理窗口向申请人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8.存量房(二手房)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证环节:

第一步申请人带齐原有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县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第二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房产局办理档案查阅手续。

第三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综合管理窗口领取内部循环表,录入信息,办理项目登记和证件编号。

第四步申请人带齐原有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和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资料,到县财政局窗口进行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缴纳契税,办理契证(如属国有划拨地,先到国土资源部门填写“国土有偿使用收入计算表”,再到县财政局窗口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

第五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地税局窗口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缴纳地税。

第六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县国土资源窗口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缴纳国土资源部门的规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七步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县房产局窗口审核,填写《内部循环表》,计算缴纳县房产部门的规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送交综合管理窗口。

第八步一体化中心审签后,综合管理窗口向申请人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各个部门在《内部循环表》计算好税费后,经过一体化中心审批,才能到银行窗口缴款。相关证件必须经过一体化中心审核签字后,才能发放。

拆旧建新、分家、赠与、继承、获奖、离婚、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其它形式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办证参照以上流程办理。

七、基础信息库的建立方法

综合房地产领域各职能部门信息,建立“一户式”存储基础数据库。相关涉税费部门必须及时将项目信息资料按要求提供给一体化中心,用于更新维护信息数据库。

(一)建立范围:年以来在建、在售的未清盘项目,以及一体化中心正式开始运行后新增项目的相关涉税费信息资料。

(二)建立时间:在建、在售的未清盘项目相关涉税费信息资料在办证时补录;一体化中心运行后新增项目的相关涉税费信息资料从运行之日起分环节建立。

(三)建立方式:相关涉税费信息资料数据采用统一规格的纸质文件、表格建立,形成统一、规范的基础性台账,再全部录入一体化中心基础数据系统,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四)资料库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信息:由县房产部门填报。

2.建筑安装企业基本信息:由县建设部门填报。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基本信息:由县房产部门填报。

4.补录项目基本信息库:对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按以下方式建立数据资料库:

(1)土地信息:主要填报土地成交确认书号、土地位置、出让(转让)方、受让方情况、成交时间、面积、成交单价、土地用途、土地出让合同号、用地批复号等,由县国土资源局提供;

(2)规划信息:主要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号、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由县规划局提供;

(3)建筑信息:主要填报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建设单位(个人)情况、施工企业(个人)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号、建筑结构、建筑造价、建设工期、开工日期等,由县建设局提供;

(4)竣工验收信息:主要填报竣工验收时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号、建筑物实际占地面积、土地实际用途、实际建筑面积、实际容积率、实际建筑密度、实际建筑房屋栋数、实际建筑层数、实际建筑造价等,由县规划局和县建设局提供;

(5)税费缴纳信息:主要填报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建筑环节规费、建筑环节地税、建筑环节国税、销售环节地税等税费应缴、已缴、欠缴情况,由办证纳税缴费人提供;

(6)产权证办证信息:主要填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分证和房屋所有权分证应办、已办、未办套数等情况,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房产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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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能在将农村交通条件得到改善的条件下,使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不断满足,并在一体化的进程中,使乡镇居民感受到“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交通服务;从而提升城市辐射功能,促进各种要素向城市靠拢和聚集。从这个角度来看,实现公交一体化,对于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提升农村经济的增长、进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意义非凡。

一、当前乡村客运交通现状分析

1.运力结构配置不合理

由于现有的农村客运班次和营运的路线在配置的时候,大多是以平时的流量作为参照,线路通常较长,在县域中心车站的往返途中跨多个乡镇,受到班次营运时间长的限制,班次的次数就很少,通常的班次情况就是一日一班,稍好一点的就是一日两班,造成不能充分满足出行要求的现象。

2.营运成本较高

城乡体制之间的区别是客运车辆税费不同的影响因素。乡村客运车辆在管理方面是以长途客运的标准进行管理的,需要交纳高额的规费、超载罚款、道路通行费等,从客观上造成城乡公交待遇的不平等。

3.经营行为不规范

由于乡村客运线路长,中途没有设置停车站,于是就经常出现招收即停的局面,甚至伴随乱停乱放的现象。不按时发车,却以客满为发车标准,还存在营运过程中拉客的现象,对交通秩序、其他车辆及行人的通行造成不良的影响,交通安全无法保障。

二、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思路

1.城乡公交发展规划科学编制

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出发,调查研究城乡公交的现状、需求以及发展的前景,以城市总体发展的规划为基础,对城乡公交发展进行规划。需要深入综合考虑的是:城乡之间的交通协调发展、战略、目标等的明确,制定相关的政策,对设施、运营组织规划进行研究。对利益主体的意见进行广泛征求,是规划编制最大可能符合公众的意愿,规划的系统和可实施性得到保证。

2.城乡公交运营模式合理选择

在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进程中,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形成了经营模式大致有以下三种:城市公交模式:在市区范围内,对城市公交通过新辟、延伸、绕道等方式使郊区的农民群众出行问题得以解决。镇村区域公交模式:公交企业以公交运输模式作为参照,在某一镇村区域范围内,通过开行镇村公交线路方式发展农村客运。客运公交模式:城区公交运营时间和方案、发车频率、站点设置和管理上都保持一致。

3.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完善

以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村民的交通需求、旅客流量等情况作为参考,以规划一体化、布局合理化、建设标准化为原则,针对不同乡镇属性和客流的特点,建立起经济合理、方便群众的农村客运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城乡公交车辆的更新和改造、运力投放加大力度。在城乡公交的车型选择上,要满足环保低耗能、适宜农村居民出行需求。在城乡公交车辆舒适度提高的基础上优化城乡运力资源配置。

三、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策略

1.完善乡村路网布局

充分了解乡村自然、地理位置的特点,将乡村路网合理布局,具体规划和建设的过程中,通常采取的为自由式路网,可以结合方格网式和环形放射式路网。对乡村路网规划时,为保障城乡之间的人员流动和经济来往的交通需求,应使乡村路网出入口与城市路网出入口连接顺畅。应以干线公路为依托,将骨干路网建立起来;同时,城市发展、失去范围动态性特点也应作为规划考虑的因素。

2.城乡公交线路合理布局

城乡公交发展的直接条件就是公交线路的合理程度和线路重复系数。在具体规划布设线路时,应参照城乡公交和城市公交的不同特点,结合土地利用情况和道路等级及功能特点,将线路的长短和便捷程度也考虑进去,为使重复线路减少,合并可合并的线路;在居民集中出行的点设置公交站点,为方便乘客搭乘和换乘,不同线路可以共用同一个站点。

3.实现城乡公交规划管理一体化

(1)实现城乡公交统一管理

逐步统一乡村公交车辆的税费、营运管理上的待遇,在税费上,对乡村公交实行优惠待遇,为使乡村公交摆脱高额的客运税费的负担,具体实行可以将通行费、养路费、附加费等减少或免除,从而使运营成本整体降低;在公交运营车辆的选择上,需要保证安全性能和舒适度高的车辆,并在公交线路上设立停靠站、站牌等配套设施。

(2)人员培训和标准化建设

为提高服务水平,统一对城乡公交的服务人员、驾驶员、售票员等加强培训,从而做到规范化服务。统一规划线路标示、公交车辆标示等这类城乡公交车站和车辆配套的设施,从而达到建设的标准化。乡村公交的人口基数小,但部分乘客随身物品角度,所以较适合采用小型客车且车内要有适量空间,而城市公交载客基数较大,且乘客以位置移动为目的,随身物品也不多,适合配置大型车,但车内需保持适量空间。

四、总结

公交一体化的实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在规划时要保证合理性,由城区边缘向远城区再向农村逐步推进,统筹考虑长远利益,城乡交通特点,实施时按城乡公交线路从高到低的等级逐步实施,实现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从而逐级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为居民出行提供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双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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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税工程(三期)的总体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科学实施、强化应用”的一盘棋原则,以“全省同一个信息处理平台、同一条宽带网络、同一个数据仓库、同一套管理制度、同一样工作流程、同一个业务技术标准、同一个安全保密体系,覆盖全省地税所有的机构和业务”为目标,建立统一的基础数据核心平台,通过__省地税局门户信息系统将各子系统融为一体,逐步形成了以税费征管为根本,以行政管理为基础,以外部信息交换为手段,以互联门户网站与税控应用功能的对接为抓手,以决策支持为目标的“五位一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一体化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应用。

(一)多项业务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应用。“五位一体”的信息系统,是以标准体系的运行维护机制为基础,以税源管理为核心,以各类基础信息库为支撑,涵盖了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内部事务管理的多项地税业务工作门户。信息系统采用全省统一的认证与授权方式,重组__省地方税收内、外部信息,实现与税收征管系统的税费业务模块、行政管理系统的文书流转模块的自动衔接,实现不同模块之间的数据和功能的互联,实现地税业务与国税、工商、财政等部门业务的数据互联和功能互通,建立了统一的与纳税人及外部门的政务公开、纳税服务等信息交换渠道,保证多种业务之间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多个层级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应用。“五位一体”的信息系统,运用身份认证和角色控制访问加强系统的安全管理,运用工作流模式控制行政办公与业务流程,以省级—市级—县级—分局级为纵轴,以决策层面—管理层面—业务层面—采集层面为横轴,以工作流为驱动,以待办事宜为驱动界面。信息系统采用的工作流机制,既能保证政令畅通,又极大地提高了地税系统的行政执行力。同时,工作流机制使基层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反映税收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使基层处理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大大提高,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三)多种功能的资源共享和综合应用。“五位一体”的信息系统,集成了行政管理、税收征管、政务公开等功能,为各级领导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资源整合共享后,税收管理系统更加稳定,数据分析功能更强,管理决策力度更大,对各类信息的收集处理、纳税服务、机构人员管理、税收业务梳理、流程再造等方面都产生了革命性影响。

二、依托信息技术强化税收征管,实现了多个行业、多种税费、多个环节的严格控制和科学管理。

税收征管是税收业务工作的核心,是税收信息化服务的对象和工作的目的。我们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资源整合,将管理、征收、检查、评估、处罚、执行和救济纳入税费征管信息系统,与其他业务实现资源共享和综合应用,实现多个行业、多种税费、多个环节的严格控制和科学管理,促进了税费征管质效的显著提升。

(一)多个行业的严格控制和科学管理。“五位一体”信息系统的税费征管系统,搭建了精确规范的数据采集平台,建立了纳税人户籍监控、纳税评估、行业管理等应用系统,引进地理信息系统等手段,构建立体税源管理体系,全面、实时掌控各个行业的税源现状。信息系统通过网上报税等电子手段采集申报数据,通过税控设备采集发票数据,通过与代征单位联网导入委托征收数据,通过横向联网导入相关部门的信息比对数据等,狠抓征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充分运用__省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取得了税源管理的突破,实现对各个行业税源的严格控制和科学管理。仅在20__年进行的第三方(工商)信息比对工作中,全省就登录、完善各类企业征管基础信息1300多万条。

(二)多种税费的严格控制和科学管理。我省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的各种税费,包括15个税种、17个规费及5种社会保险费,具有数量庞杂、种类繁多、零星分散的特点。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在信息系统开发中采用新一代税收管理思路构建整体业

务框架,建立了全面、准确的数据采集体系和规范、统一的数据平台,使之很好地满足全省各种地方税费征管的需要。同时,采用开放系统架构和基于组件的技术,如果发生税费开征停征、种类增减等业务变化,仅需对有关组件进行升级即可。基于这一信息技术的优势,在与相关部门实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基础上,辅之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重点税源监控、双定户电子定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税源册籍、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等软件模块,提高分税(费)种的税源监控能力,保证了对各种税费的严格控管。

(三)多个环节的严格控制和科学管理。“五位一体”的信息系统,通过财政、税务、国库、银行等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实现对每一笔税款的全程监控和管理;通过税源管理平台,实现对每一个纳税人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通过工作流机制,对每个业务在工作流中的状态都能实时监控。在征管信息系统内,针对税收管理员的电子工作日志,以税务人员岗位工作行为、执法行为和征管质量等工作流数据为考核基础数据支撑,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利用软件进行绩效评估,按照规定实施问责追究,实现了手工考核向微机考核的转变。通过对税款、纳税人、业务等工作流的跟踪和监控,能够多环节、全方位地严格控制和科学管理,使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保证。

三、依托信息技术改善纳税服务,实现纳税前多途径告知、纳税中多形式服务、纳税后多措施维权的良性互动和长效机制。

搞好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基本职责,是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依托信息技术,整合各种资源,通过完善为纳税人服务系统,拓展和凸显税务互联网网站、12366纳税服务系统、短信平台和多元化申报四部分的功能,不断拓宽征纳之间的沟通渠道,将服务贯穿于纳税前、中、后整个过程,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全方位的服务。

(一)纳税前多途径告知。“五位一体”的信息系统,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多种途径的税前宣传、咨询。纳税服务平台提供了纳税客户端软件、税务网站、税务短信、电子邮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与纳税服务平台对接的__地税门户互联网站,采取实时在线沟通的方式,使纳税人能在线咨询税收政策、税收优惠、发票防伪等事项;纳税服务平台与税务短信平台对接,能实现及时纳税提醒等事项,为纳税人提供登记办理、税负核定、税款催缴等各类涉税信息。通过多种途径的告知,帮助纳税人熟悉有关财会、税法知识,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政策,避免各种非主观故意造成的延期缴税等情况。

(二)纳税中多形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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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位于城关镇府前街的附119-020栋门面,县公路局位于城关镇文明北路的109-146栋门面,县农机局位于城关镇民主西路的118-003栋门面(详见附件)。

二、处置方式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处置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情况、处置方式和时间全部通过电视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置工作做到阳光、透明。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依法处置的原则。处置工作必须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三)保值增值的原则。力争资产处置价值的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和谐处置的原则。加强部门协调,及时、妥善处理好列入此次处置门面的相关问题,确保处置工作平稳推进。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筹备阶段(2011年11月18日-23日)

1.成立县公开处置县城区范围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门面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出台实施方案。

3.召开协调动员会,统一思想,布置工作,强调纪律。

(二)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4日-12月15日)

1.资产评估。由县国土资源、房产部门进一步核实每一间门面资产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办理单独产权证件。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城投中心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门面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

2.确定拍卖公司,签定委托合同。由县城投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共同选择拍卖公司,并签定委托拍卖合同,制定拍卖公告,拍卖信息。

3.公开拍卖。由县城投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

4.拍卖收入结算和划缴。①拍卖公司负责督促竞买人将拍卖成交款全额存入县城投中心资产经营收入账户。②县城投中心根据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办的税费缴纳通知,将应缴税费划缴至县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办账户。③县城投中心根据与拍卖公司鉴订的委托拍卖合同,将拍卖佣金支付给拍卖公司。④其余款项全部划缴县国库。

(三)产权变更阶段(2011年12月16日-31日)

拍卖完成后,由县城投中心安排专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门面资产产权出让相关税费由卖方负责缴纳。县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优质优惠的原则,优先办理。原资产管理、使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依程序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并调整固定资产账务。

五、责任划分与追究

(一)纪检(监察)部门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对公开处置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预或插手国有资产门面公开处置的案件。对在本次公开处置过程中,阻碍处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惩处,一查到底,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负责办理资产核销审批手续。

(三)门面原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协助做好门面资产的公开处置工作,做好承租户的思想稳定工作,根据相关资料和资产核销审批手续调整固定资产账务。

(四)县城投中心负责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产评估,办理资产产权变更手续,收缴资产处置款并按规定化缴。

(五)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维稳和拍卖会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恶意煽动、制造事端的要坚决依法打击,确保社会稳定。

(六)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管理局负责核实门面资产的建筑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负责资产转让后的变更登记和办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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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法定原则仍未健全。一方面,18个税种中仍有税种为暂行条例,暂未上升为法律。税收立法任务繁重复杂,实施暂行管理条例的税种,权威性不高,规定简单,规章条例交错重叠,这无疑给给税收执法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非税收入管理体制仍未健全。政府非税收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项目越来越多,但是各项“非税收入”在划转税务部门后,税务局只是拥有简单的“收钱”的权力,而且全国各地在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上也难趋统一。

(二)部分税务执法行为缺少规范化,未依法依规征税征费。一方面,对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下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未真正掌握政策的关键,导致未落实到位,从而使税收红利未真正地带给纳税人。一方面,税务系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由于地方政府既定的税收任务,导致征收“过头税费”的行为,损害了企业肌体健康,摧毁经济稳固发展的基石,埋下更大隐患。一方面,在税务执法活动中,税务干部贪图方便、省事,未严格履行税收执法相关制度,使执法行为存在纰漏。不仅损害了纳税人在税收执法中的正当权利,也损害了税务干部在纳税人中的良好形象。

(三)税收执法标准区域化给经济跨区域式发展带来了困扰。一方面,当今区域间经济融合越来越深,跨省市间的货物、劳务、服务流动性日渐增多,不同省市的纳税主体面对异地不同税收政策、执法标准,会有不同程度的困扰,这种困扰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便捷”纳税的初衷。另一方面,企业主体在办理涉税涉费事宜中,面对本地和异地不同的税收征管系统,面对繁琐的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只跑一次腿”的原则。

二、完善税务执法机制和制度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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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需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增加投入,聚力抓好财源建设。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做大做强新的统一融资平台,为生态产业园的基础设施融资,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新平台,今年要拉通全长10公里的两条园区主干道路基。二是充分发挥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作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担保公司上半年一定要运作、要见效。三是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奖励,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办、技改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金融机构的奖励标准从去年的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全年要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存贷比达到40%以上。重点支持宾王扑克、方泰皮革落户**,支持新仁铝业复产,促成兴工焦化收购焦化厂、砂石齿轮厂技改、打火机组建集团以及亿利金属等一些大的财源项目。

(二)围绕依法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创新征管手段上下功夫。要大力支持金财工程建设,启动非税收入征管软件,实行税费监管网络化、税费征管精细化、税费稽查电子化;完善宏观税负分析、纳税评估等手段,积极探索主体税种、新兴行业税收、各种零散税收的征管机制;改革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模式,县城范围内“两税”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征收;充分发挥县计生抚养费征收局的职能,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二是在提高征管质量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征收、管理、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税收监管,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负预警机制;积极探索保险和建筑安装税收一体化征管办法,堵塞税费征管漏洞;要加强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抗涉税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行为,促使纳税人保险纳税,维护税法刚性。三是在严格考核奖惩上下功夫。今年要继续严格执行20*年制定的财税工作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按进度进行考核奖惩,全年收入工作目标任务与年度文明目标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各单位要增强均衡入库意识,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按进度奖惩到位。要将财税收入完成进度与干部的工作津贴、奖金挂钩,与单位下拨经费挂钩,与干部的考核评比挂钩,与领导的政绩挂钩。

(三)围绕优化支出,努力构建民生财政。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财政公共服务功能,在保证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转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把更多的资金投向社会公共事业领域,优先考虑民生,优先保障民生,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三农”投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保证为民办实事资金投入,促进实事工作早见成效;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补助标准,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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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职会计课程体系的缺陷 从目前高职会计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来看,内容主要包括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审计等。这些课程从内容看往往是本科教学内容的简化版,并没有体现出高职的特点;虽然近几年在课程教学中对实践教学非常重视,但往往是围绕某一门课程增加实践教学内容,从整个课程框架体系来看,并没有根本的变化。原有的课程体系虽然非常成熟,但缺点是各课程相对独立,课程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课程体系中的各课程是以“点状”分布的,每一门课是一群知识点,而没有将这些知识点连成线,从而使学生难以对所学专业形成完整、系统的认识。

(二)高职会计课程体系重构的必要性 要改变现状,就必须从根本上对原有课程体系进行重新开发。以往的课程在开发时,一般都是独立完成的,各自按课程教学要求、知识技能目标组织教学内容,设计教学大纲,这样设计的课程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但不能使教学内容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会计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它要与其它部门合作共同完成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会计是动态的工作过程,只会做会计分录不等于会做会计,必须把会计看作整体化的活动,把会计放到企业活动的大背景中去,让学生了解会计的工作流程,了解会计核算内容的来龙去脉,了解各个岗位的协作关系,才能让学生真正懂会计,从而会做会计。为此,就必须打破原有的学科体系,建立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对现有课程进行系统的一体化开发。所谓课程一体化开发,是指将会计看作完整的系统工作,课程是这项系统工作要完成的任务,所有课程要对应到会计工作过程的某一个环节,课程教学内容要能相互呼应,利用统一的教学平台开展教学工作,从而形成系统化、整体化的课程体系。不仅整个课程体系的设计要体现一体化的要求,课程体系中的每一门课也要按工作过程系统化要求进行重新设计。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学会工作,实现培养高技能、高应用型会计人才的目标。

进行会计专业一体化课程开发不仅仅是对专业教学内容的简单重组,而是对原有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一系列教学要素的根本性变革。这项工作有两个关键:一是将会计看作一项完整工作,打破原有的以学科为基础的偏理论的课程体系,按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思路重建课程体系;二是以工作过程建立各门课程的纽带,将各门课程整合成一体化的整体,从而使各课程不再各自为战,做到彼此联系,相互融合。

二、课程一体化开发的前提——重建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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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

为了提高执行力,增强有效性,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和地方零散税收协税护税工作合二为一,整体推进,综合治税。

(一)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职责和内容

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主要由有关部门配合区地税局完成,基本内容是协助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实现涉税(费)信息按时报送、代征(代扣)有关地方税收、实施零散税收源泉控管、加强税务司法保障等;基本目标是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管税。

区地税局:负责主动争取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牵头搞好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网络和机制建设,并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有效开展登记认定、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款征收等工作。

区国税局:负责按月互换税务登记设立、变更、停(歇)业、非正常认定、注销、迁出、外出经营信息;按季报送个体“双定”户定税营业额信息;按季互换企业所有税税种认定信息;按季报送重点税源户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入库信息;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临时经营户在国税局代开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环节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积极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宣传、联合定税、联合检查,努力建立国税、地税税收征管信息交换平台,保障国税、地税征收管理信息的实时交换和比对。

区财政局:负责按月报送国有资产出租、出售信息;每半年报送一次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处置、清产核资等信息;协助地税机关管理应税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收据;按季报送分单位、分项目的应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负责核定地方税费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经费;协助区地税局共同做好地方税源和费源的调研工作。在编制、调制地方税费收入预算草案时,应当充分听取区地税局的意见,使之与本行政区域的本级次税源和费源相适应,从而保证地方税费收入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协调同步。

区编办:负责每半年报送一次新成立的行政、事业单位登记信息。

区发改委:负责在年初报送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按季报送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按季报送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等信息;按年报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宏观经济资料。

区经信局:负责按季报送技术开发项目立项计划、技术改造备案项目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和破产兼并企业、改组改制企业信息资料;按年报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名单及年检情况。

区审计局:负责按件报送被审计单位审计中发现的涉税信息、税收违法行为单位的涉税数据资料及其相关的审计结论。

区统计局:负责按季报送各项经济指标统计报表信息资料。

辖区金融机构: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记税务登记号码,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纳税人的账户账号。在地方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开立账户情况、实行税收保全及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给予协助,不得推诿和拖延。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非贸易及资本项目售付汇时,应当严格审核完税证明和税票或免税文件。

工商分局:负责与区地税局建立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按季度报送工商登记信息(开业、变更、停〈歇〉业、注销、吊销);按年报送工商登记年审信息;按月报送股权变更登记信息;负责工商、国税、地税联合办证关口把关。

质监分局:负责按季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检验等信息情况。

规划国土分局:负责按季报送采矿许可证发放和资源开采、土地回收、土地交易、土地划拨、土地转让等信息资料以及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和土地征用、出让、出租、交易等情况;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土地收储、整理、回购、转让、委托交易等环节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税值税等。配合区地税局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充分分挥税收杠杆对土地资源利用的调节作用;配合区地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区建设局:负责按季报送已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名称、住宅总面积和门面、写字楼等非住宅总面积等信息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房统计表(预售房、现房、抵押房面积及销售价格、销售额)等信息资料;负责按季报送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和外来施工队伍信息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负责按季报送建筑工程平方米造价信息;协助区地税局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区房管局:负责按季报送房产交易(含二手房)信息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转移、变更、注销等登记与交易情况;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和印花税。配合区地税局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切实做到先缴税后发证;配合区地税局依法实施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区交通局:负责按季度报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信息;每半年报送交通运输企业及个体营运车辆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车辆数量;按年报送当年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个体营运车辆营业税。

区民政局:负责每半年报送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福利企业的登记、变更、注销信息;按年度报送福利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

区文体局:负责适时报送商业性文化演出、体育赛事信息。

区教育局:负责每半年报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登记信息。

区卫生局:负责每半年报送营利性医疗机构登记信息。

区科技局:负责每半年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技术合同审核和认定情况。

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统一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号码,及时向区地税局提供缴费人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及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并联合区财政局和区地税局定期开展缴费人的户籍、欠费清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每半年报送一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名单;按年报送年审合格的《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的企业名单;按月传递各项规费核定信息。

区商务局:负责按季报送进驻企业相关信息。

区环保局:负责与区地税局共同建立排污费征收核定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系统,按月传递排污费核定数据;定期与区地税局共同研究分析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理顺环保部门、地税部门、企业三者之间排污费核定、征收、缴纳的关系。

公安分局:负责按季报送所管辖车辆的登记、年审、转移、报送等数据信息;按季报送外来人口承租房屋等信息。协助区地税局依法实施部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与区地税局建立长效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打击伪造、变造、贩卖假发票及利用假发票进行犯罪的力度,依法查处、逃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区司法局:负责每半年报送一次办理鉴证、公证的情况;负责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

区安监局:负责按季报送各街乡涉税矿产计量数据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涉税信息(如关、停、并、转及自然灾害等)。

区综治办:负责按季报送“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协助征收或委托代征私房出租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区残联:负责与区地税局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系统,及时向区地税局传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汇总表》和《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行政决定书》;负责每半年报送一次《残疾证》发放等信息。

区总工会:负责与区地税局建立代征工会经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区地税局沟通,建立健全涉地方税费信息共享制度。每半年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通报下列资料:外籍人员出入境、就业和流动情况;个人出版作品、向境外汇出工资、劳务费等情况;企业进出口贸易等情况;其他涉地方税费信息。

(二)地方税收协税护税工作职责和内容

地方零散税收协税护税工作主要由各街乡协助区地税局完成,基本内容是对个体等零散税收开展“四催”和代征税款,“四催”具体为:“催办”,催促无证户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催报”,催促纳税人到地税征收大厅或税务服务站申报税款;“催存”,催存纳税人预存刷卡税金;“催缴”,催税纳税人及时缴纳税款。

各街乡协税护税组织的职责: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法宣传、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催报催缴、协助地税机关核定应纳税定额(包括定额核定及调整)、漏征漏管户的清查、停歇业的管理、非正常户认定的管理、注销户的跟踪管理、协助税务机关落实对纳税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措施。

各街乡协税护税组织协助区地税局征收的地方零散税收包括:个体户税收、市场税收、私人房屋出租税收、通过协税护税组织清查出的企业类漏征漏管户(含房屋出租经营户)在纳入正常户管前查补的税收、其他无证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应纳的地方税收。

三、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和协税护税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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