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6:02:5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税收精细化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以“精确、细致、深入、规范”为特征的全面管理模式。从思想概念看,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指明了税收管理的努力和发展方向;从实践活动看,它是深化和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和途径,表明了税收管理精细化的过程性、渐进性。作为我国税务管理重要手段的税收信息化目前正处于整合阶段,与精细化管理存在一定关系。
(一)税收精细化管理离不开信息系统整合,信息系统整合服务于精细化管理。
首先,精细化管理原则要求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人需要承担已经细化的不同的责任与任务,需要汇总相当大的信息量进行分析处理,需要相对比较合理的精细化分工,税收精细化管理离不开信息系统整合。其次,信息系统整合也离不开精细化管理,离开了精细化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就缺乏了指导原则,就会陷入低效率甚至一团糟的地步。因此,税收信息系统整合对于税收精细化管理来讲,既是精细化管理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点。
(二)整合信息孤岛,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的主要信息技术障碍。
信息孤岛现象是由于信息化过程中缺乏统筹与规划,或者筹划不力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一是每个部门各自开发建设,各自处理信息,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二是由于相互之间的差别与孤立,根本达不到全局范围内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互;三是无法实现跨部门之间的应用和综合决策。信息孤岛不仅是整合的主要攻克“堡垒”,也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障碍。
(三)精细化管理理念与信息系统整合的管理手段。
从管理体系的层次上来看,精细化管理属于管理理念,处于管理体系的高层次位置,而信息整合处于管理体系列的操作层。是具体的管理手段。基于精细化管理的信息系统整合作为指导思想,既从管理理念层面指明了信息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要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以更精确的、更细致的、更科学的工作来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又有实际操作层结合了具体的方法和策略。要求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需求,从现有的信息体系出发,围绕信息整合这个中心,构筑精细化管理的信息支撑平台。
二、税收信息化整合实践引发的思考
进行税收资源整合,将有利于推动实现我国税收管理精细化进程,有利于推动基于信息和知识的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主题数据库
目前的各类税收业务应用系统产生了许多税收信息生产的中间环节和大量冗余信息。因此,我们要对来自原始数据的海量税收信息做深入的分析,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再组织。建立标准化税收业务主题数据库和数据仓库。这是做好税收信息资源整合的核心与基础工作。
(二)异构税收业务数据库同步
决策层要做出一项决策,往往需要查询多个基于各种异构数据源的业务系统和外部系统,要在进行大量数据分析后才能做出此决策。随着业务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信息系统中的异构数据源已不再能够满足用户的要求,制约信息化进程的障碍。
(三)分散税收业务数据整合
目前税务部门多系统、多平台共存,导致数据采集不规范。数据的质量差;信息重复与信息漏采的现象共存;数据孤立,信息孤岛和数字鸿沟普遍存在,每个系统里都保存有大量涉税数据,形成了庞杂的数据海洋。这些分散的数据对税收工作的分析、决策和管理应用带来很多难题,也给数据的备份增加了难度,并直接影响到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的质量。
(四)保持业务应用的个性化
为了保持业务应用的个性化,在重视和加强税收信息资源整合平台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引导各类专业税收业务软件的应用开发,保持协调发展,在发展中求得融合和统一。
(五)重视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整合
作为电子政务重要环节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如果忽视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整合而“埋头苦干”,再先进的税收信息化系统也只能是在“螺蛳壳里做道场”。
三、基于精细化的信息系统整合的主要内容
(一)精细化的税收业务整合模式
1、信息管理对象的整合。信息管理对象的整合,主要体现在表证单书的简化上。是税收管理中一个指标归类、整理、合并、精简的过程。整合的目标之一是简化、归并各种征管资料,提高资料信息的电子化程度,使之符合业务流程再造的信息化集中管理的需要,切实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的负担。而且可以保证纳税人资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提高数据的真实性。
2、业务流程的整合。信息化支撑下的业务流程整合过程是对税收业务进行解剖、分类的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划分业务类型、明确业务标准、衡量业务绩效。
3、信息的整合。信息整合的目标是建设为税务管理服务的税收信息模型,这一模型具有以下特征:清晰分类,税务管理各方面的数据没有二义性地进行划分;互为补充,各部分的信息能够形成闭合环,完整地描述税务管理的各方面情况;动态流转,随着时间的变化,动态地反映税务管理的变化情况。
(二)信息系统整合的层次
根据精细化税收管理的业务需要,结合当前信息整合的实际开展情况,可以将整合过程具体规划为两个层次:
1、整合现有系统。构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初步实现数据集中。首先,构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和公用组件,要既能满足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的各项要求,又能满足现有的税收业务和其他应用系统整合的需要。其次,在巩固、完善和拓展金税工程二期、综合征管软件、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整合的基础上加大整合力度,实现信息共享。最后,在整合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基于统一应用系统平台的用户认证体系。实现税务人员都可以通过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界面登陆后完成所有业务。
2、全面建设四个子系统,促进系统全面优化。通过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在新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全面实现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交换、决策支持四个子系统的功能,充分发挥数据综合效能,在税源监控上实现由重点税源监控向全面税源监控的转变,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和执法监控的质量考核工作。
经过以上两个层次的整合,将基本实现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即根据一体化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平台,助力税收管理精细化。
(三)信息系统整合的相关策略
1、建立基于税收业务的参考模型。可以指导应用软件开发,并帮助用户进行信息系统规划。
2、基于合理的软件体系结构开发应用软件系统。应基于合理的软件体系结构进行设计,同时采用构件化设计,从结构上保证软件的易维护性和可升级性。
3、对业务的定期跟踪。与业务定期进行交流,了解业务发生的变化,发现潜在的整合的需求。
4、对与自身产品相关的技术的跟踪。这既包括软件平台的升级等直接相关技术。也包括竞争对手同类产品采用的技术。
5、及时为业务提供 新的解决方案。对信息系统做出评价,在具有升级与整合潜在需求时及时提供解决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信息系统整合的成功尤其需要长期的策略。信息系统升级与整合的长期策略是项目具体实施策略的基础,有了长期策略的支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展开,实施过程才能向应用过程平稳过渡。
四、基于精细化管理的税收信息系统的远景框架
(一)精细化的操作。
在细化分解每一个税收战略,决策、目标、任务、计划、指令的基础上,税收信息系统的实施将进一步落实到人,通过信息系统的强化约束作用,管理活动中的每一个行为都有一定规范和要求,每个员工都应遵守这种规范,从而使税务活动的基础运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精细化的控制。
精细化控制要求税收业务的运作要有一个细致流程,要有调研、计划、审核或审批、执行和回顾的过程,从而大大减少业务运作失误,杜绝部分管理漏洞,增强流程参与人员的责任感。
(三)精细化的绩效考核。
20*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10.9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90.4亿元,增长18.6%。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40.3亿元,比上年负增长1.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6亿元,比上年增长4%。财政收入虽然保持了两位数增长态势,但增幅呈现明显的前高后低回落趋势。尤其是下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快速变化,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盈利下滑、落实减税轻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幅逐月明显回落。特别是10月份和11月份两个月,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当月同比出现负增长。但正是在这种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大力组织收入,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减负政策,除个别市(区)外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鄞州(含高新园区和东钱湖)、保税区、象山等地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还保持在20%以上。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9.4亿元,增长18.4%。各级财税部门注重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30.3亿元,增长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亿元,增长32.3%;医疗卫生支出29.1亿元,增长29.2%;环境保护支出6亿元,增长42.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3亿元,增长27.6%。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地税部门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475.3亿元,增长18.6%,其中税收收入314.8亿元,增长16.2%。一是深化税源监控。加强经济税收的联动分析,强化对357户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平台作用,加强纳税人户籍和发票管理,积极探索与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相适应的税源管理模式。江北、余姚、镇海等地对个体工商户参数系数法定额管理进行了调研探索。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加强与国税、工商、保监委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委托代征、无证户的管理力度,与国税部门联合评定纳税信用A级企业334户,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江东、海曙等地协税护税工作成效明显。二是强化税种管理。认真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首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学习贯彻新营业税暂行条例,整顿规范货运市场营业税,北仑、大榭等地积极探索先进的货运税收征管方法。完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电子申报工作,全市除行政事业单位及核定征收户外,均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系统,并分批寄送个所税完税证明。加快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推进土地使用税GIS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年征收土地使用税17.5亿元,增长283.9%。探索构筑车船税信息共享平台,全年实现车船使用税1.7亿元,增长197%。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种及以社保费为重点的非税收入的管理。社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三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简化纳税人办证、申报纳税等手续,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系统平台的作用,推进税务信息公开,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和纳税成本。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全面提高“税易07”系统应用水平。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法制宣传活动,慈溪、鄞州、北仑、东钱湖等地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社会反响良好。四是严格税务稽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全年共入库查补收入7733万元。
(三)财税支持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为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干部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要求,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全年为企业减负60亿元,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共渡时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出台了54条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政策,当年就为全市企业减税分别达20亿元和10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全市共评定393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1亿元,比上年37家、减免0.32亿元净增减免额2.78亿元;落实困难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仅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水利基金减免约6亿元。二是及时实施为企业减费轻负政策。出台了暂停征收15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全年为企业与群众减负约2.4亿元;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即暂停征缴20*年12月企业应承担的五大社会保险费。三是积极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牵头制定支持和鼓励引进市外大型服务业机构、制造企业二、三产业分离发展和第四方物流运输市场培育等财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两创”倍增计划和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系列政策。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市本级落实3600万元支持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应用及推广、安排4800万元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年完成出口退税285.2亿元,其中免抵调58.7亿元。同时市本级财政安排3亿元对重点商品出口给予专项补助。采取财政贴息等办法,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企业的融资,市本级安排3000万元对银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部分给予风险补偿,安排2500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这些政策为企业雪中送炭,深受企业欢迎。
(四)民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进一步保障和改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分配职能,扎实推进政府“实事工程”,保障各项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义务教育投入,转移支付义务教育各类专项资金1.2亿元。从20*年春季起全市62万名学生享受义务教育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政策,从20*年1月起对农村教师发放任教津贴。加大中等职业教育投入,市本级安排2900万元支持6所中职特色专业学校发展和南三县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增加企业各类养老保险享受标准。实施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补助办法,推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对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进行经费补助,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启动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对城镇低保和持“社会扶助证”低收入人群进行物价补贴,市本级支出1435.6万元,受惠2.3万人。全市安排3710万元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和参保城镇居民健康体检,全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37万人次。全市落实4506万元支持以基本生活补助、康复、抚养为重点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启动第三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市本级安排资金1.01亿元,用于廉租对象的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三是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予以经费补助和奖励。市本级安排资金1200万元支持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开展“彩虹行动”和“广电低保工程”,为低保户免费赠送电视机。全市安排800万元支持“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共放映电影2.5万场次、演出戏剧1000场次。市本级安排1380万元支持迎奥运火炬接力活动。四是支持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完成水利投资40亿元。落实粮食直补、油料作物补贴和农机购置补助、生猪、奶业产业发展等政策性资金,保障物价稳定。落实油价提价补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出租车给予补贴,全市共发放补贴资金7.7亿元。五是支持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城市建设资金24亿元,制订大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轨道交通和庄桥机场迁建前期等重点项目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六是支持抗震救灾。向上级部门争取救灾补助资金1500万元,安排农林和民政救灾资金2000万元,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灾情。全市安排3.39亿元资金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帮助地震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同时对援助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五)财税管理改革继续稳步推进
精细化管理应具有认真、精细、标准、规范的特征,随着精细化管理时代的到来,细化管理势必影响到经济管理的各个方面。在近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中,尤其是在征收过程管理中,或多或少地体现过精细化管理的方式方法,做过许多切实有效的工作,但是在精细上下狠功夫不够,税收征管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告诫我们,无论是加强管理、强化管理或是全面管理,必须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把环节做细,把规章做细,把标准做细,如此成效才会显著。可以说,细节决定了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成败,追求细节是精细化管理的精髓。
1、注重过程管理。精细化管理强调的是对管理对象实施精细、精确、快捷的规范与控制。其主要思想就是把提高管理效能作为管理创新的基本目标,确定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将量化标准渗透到管理各个环节,以量化的数据作为提出问题的依据、分析判断的基础、分析评估的尺度,变无形管理为有形管理,利用量化的数据规范管理者的行为,并对管理进程进行引导、调节、控制,并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矫正管理行为。比如在税源管理上,实现纳税人户籍的网络化管理、属地责任区管理、横向部门(包括国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协作管理等是税源细化管理的关键。通过三项管理内容的实际操作,全面控制新开业、变更、注销业户的情况,及时更新档案,消除漏征漏管户和假注销、假停业等情况,这样才能做到税收户籍明了,税源分布清楚,税基完整准确。
2、完善职责标准。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实践告诉我们,细节决定成败。完善职责标准实际上是一个细化岗位职责的过程。按照分权制约、职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对照《征管工作规程》,对征管查三方面各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步骤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固化,切实做到各岗位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适应工作特点的职责体系。岗位职责重点强调要与实际岗位需求相符合。比如管理岗位职责要与辖区纳税户数多少、税源分布特点、管辖区域大小相适应,并能与其他工作相衔接。在打造服务品牌上也要从细节做起,要倡导效率服务,质量服务,简化程序,并把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3、细化监督检查。细化监督检查是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层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坚持经常,并以制度固定下来。一是要坚决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提高执行力。细化执法责任制度规定,加强指导。把执法权限、执法职责、执法标准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基础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抓好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学习力。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搞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增强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三是切实搞好政务公开,提高透明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税收服务。坚持税收政策、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三公开”,通过检查前告知、听取陈述申辩、举行听证会等形式,让纳税人参与到行政程序中来,以改善税企关系,提高执法准确性。四是搞好执法监督工作,提高约束力。搞好涉税表单证书的审核,加强事前监督。进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加强事中监督。组织税收执法检查,搞好事后监督。五是密切内外关系,提高凝聚力。既要搞好内部的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又要树立大局观念,与有关部门搞好密切合作关系。
二、精确到位是精细化管理的保证。
精细化管理是通过具体的数字、程序、责任,使每一项工作
内容都能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每一个问题有专人解决、每一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每一项任务有专人完成。这一切管理内容的落实必须要有“精”确到位的各项制度来保证。
1、规章制度要精。一方面建立全面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收分析、执法追究、稽查检查、处罚执行等诸多方面都要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工作的具体落实。另一方面,对上级的各项管理办法要细化为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办法来执行。在完善、健全或细化制度办法时要注意强调其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体系的一体化,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充分将精细化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要求与本区域税收实际状况相结合。通过进一步建立税源管理规范化机制、强化税源信息化管理、建立与精细化相适应的税收管理制度、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征管绩效考核体系,实行税收征管的高效管理。总起来讲。就是以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将职责体系、操作规程、业务考核、责任追究为一体,实现管理、控制、预防三者结合的管理体系。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提高税务干部执法素质。这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首要条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精细化管理,强化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前提,提高其法律、业务知识
水平是关键。在当前依法治国、法制经济的今天,税务执法行为必须做到合法规范、依法治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执法队伍。二是明确责任加强执法检查。根据税务执法流程,把税务管理、税收征收、欠款管理、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检查、税收法制、信息数据处理细化到各执法岗位,对每一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执法权限、操作程序、处理时限、责任范围进行科学严格界定,划分清楚。明确职责体系,并尽量与目标管理考核一体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应选用业务素质强、政治素质硬的干部组织检查。建立检查人员执法检查责任制度,从而有效地促进执法水平提高和保证执法质量的提高。三是加大过错追究力度。严格实施过错追究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力保障。要坚决落实并细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管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法过程中不负责任、滥用权力、越权、放权行为,不履行责任和义务,侵害纳税人行为,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甚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在执法工作中管理不严、、督促不办的还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上述行为表现,区分不同情况,加大追究力度,把涉及其他法律法规的都纳入精细化管理体系,确保精细化管理的全面落实。
三、求真务实是精细化管理的关键
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
,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与日俱进的一个重要举措,要做好这项工作,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是求是地抓好落实。其中人的因素是抓落实中最关键最主要的一个因素。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首先各级干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要认真领会上级的各项要求,明确加强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在精细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阻碍或影响精细化管理的因素,要善于透过表面现象抓住问题的实质,切实解决精细化管理上的漏洞,消除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层干部特别是基层的科所长是抓好精细化管理的关键之关键,必须要全面掌握精细化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当前,许多中层干部在本职岗位时间较长,多年的征管思维方式形成了桎梏,经验性的东西充斥了整个思想,有的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个体的思想不仅影响着精细化管理的落实,在把握全体科所人员的思想脉搏上,在抓群体落实的思想观念上也处于劣势,因此,提高中层干部特别是基层科所长的能力素质是抓好精细化管理成功的关键。其次,在征管思路上要实现新的转变。一方面针对科学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税收管理思想要向规范化管理转变,按照公平、合理与平等完善的原则,转变管理方式、制定相关措施,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另一方面,税收管理思想要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在税收预测评估、税收监控、服务管理等方面有所提高。
2、集整车销售,售后维护,零配件零售等为一体。各公司除销售品牌车外,还负责该品牌车的售后保养、维护以及其他品牌车的修理修配,代办购车贷款、车牌照、保险、负责二手车的交易等,功能齐全,形式多样。
3、货物流、资金流,环节多周转快。货物流:即有机动车、配件流通又有饰品、赠品的流转,即有保修期内的免费维修,又有有偿修理业务;资金流:有与厂家、配件零售商的资金流,有与银行往来及车辆借贷业务,有与车辆保险部门、消费群体的业务往来。涉及环节有销售、修理、保养业务,二手车交易等多个环节,资金往来数额大,周转快。
二、摸清行业底数,监控税源变化。
据统计20*年所辖企业销售车辆5843辆(其中小轿车及7座以下微型车841辆)售车修理收入7.11亿,年末库存347辆,销售成本率6.8亿元,厂家返利1343.69万元,交纳增值税766.81万元,销售成本率96%,期间费用率5.57%,厂家返利占收入比1.89%,增值税税负1.*%。
通过收入分析发现20*年与20*年比销量增长35.59%,其中小轿车及7座以下微型车增长29.65%,其他机动车增长86.47%,主要为载重货车。载重货车增长异常的原因为:国家自20*年7月1日起将载重货车环保标准由“国Ⅱ”改为“国Ⅲ”,自7月1日后不符合“国Ⅲ”标准的货车不准登记车辆牌照,因受此政策因素影响,厂家及商家对库存“国Ⅱ”标准货车进行的统一处理,使20*年5-6月销量增大。
通过成本分析发现销售成本率上升2%,主要为整车销售进销差价相对降低,利润空间减少,但也不排除多列成本情况,随着“4S店”开业时间增长后,各类品牌车保有量的增加,经销商汽车维修业务增长较快,20*年与上年比维修收入增长39.25%。
三、强化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
1、注重日常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针对行业特点,分局按月进行税源分析,并作出相应的税源分析报告,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在税收管理员分户管理的同时,将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纵向、横向比较,便于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及时改正。如20*年4月分局在对*瑞通佰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其他业务收入”帐户每月都有发生额,经询问企业,了解到大部分为处理“商品包装物”和“清洁用过的废油”收入,而其他企业未发现该项收入,针对这个问题,分局组织人员与相关企业进行座谈,了解到有部分企业将收入直接作为职工福利,有的直接冲减费用,有的帐外循环。通过纳税辅导,这些企业认识到自身问题,并积极自查补税56000元。对分局发现的共性问题如代办保险、保险公司返利征税问题、试乘试驾机动车计征增值税问题、厂家返利的处理问题以及促销赠品、赠物的帐务处理、售后修理、保险赔偿等问题进行统一的纳税辅导,达到预防和改正的功效,均收到良好的效果。
建立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将管事和管户有机结合,突出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科学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选拔骨干力量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员,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约机制,税收管理员由管理科或税务所按管理要求按月提出下户计划,实行双人或多人下户制度,并接受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监督。
二、全面开展纳税评估
建立专门的纳税评估办法和操作规程,综合运用宏观税收分析、税前调查、两税普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等信息资料,增强评估的针对性;通过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运用科技手段,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实际工作中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要通过适当方式实现有机结合,结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三个岗位成员分成三组,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职责;一种是将三项工作职责同时交给某一组人员共同完成。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在税源较多的地区采取前一种方式比较适宜,税源相对单一的地区采用后一种方式更便捷。
三、加强评估、检查和稽查的工作协调
按照总局有关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的职责划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稽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应明确为以下内容:所有纳税人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扣税凭证的协查、牵头实施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日常检查工作职责应明确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检查;纳税人取得、印制、使用、保管发票中违章行为的检查;纳税人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情况的检查;纳税评估并经约谈仍无法消除的疑点的调查落实(包括检查账簿、查看实物、盘点库存等);关、停、并、转、歇业、注销税务登记等情况的检查清算;非正常户的清理调查等。在明确日常检查与稽查的前提下,要保证征管查部门之间协调一致。建立规范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规定经过纳税评估后出现什么情形,应向日常检查岗移送情况和资料,日常检查岗根据移送的情况,结合纳税人信用等级制度规定的检查次数,经管理科或税务所集体研究后确定实施日常检查。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在什么情形下必须移送稽查部门,稽查部门经集体研究确定哪些应立案查处;稽查部门认为不需立案查处的要与征管部门协商,有意见分歧的由有关领导协调、决定。稽查部门应当在完成稽查工作后将稽查结果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必须按规定向稽查部门通报稽查案件的税款和罚款入库情况、纳税人的调账情况、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情况以及有利于稽查案件执行的纳税人的资金、货物、不动产等情况;稽查部门要通报随机选案情况、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案件的查处情况、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等。必须建立科学的选案和移送机制。
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加快推行多元申报的步伐,提高电子申报、电话申报、划卡缴税等方便快捷申报纳税方式的比重,简化征管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简并申报资料,完善“一站式”服务,制定并公布服务标准,改进服务机制,建立起征纳双方互信机制,努力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建立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及时将各项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到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办法实施制度,凡要求广大纳税人执行的征管规定,必须经征管、法规等部门统一审核后实施,防止出现违背征管法及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擅自增加检查或审批环节。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技术保障体系和有利于技术人员发展的管理体制。努力实现数据集中,大力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共享和运用水平。同时,还必须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化管理制度。
六、强化数据管理
长期以来,非税收入的管理存在收费项目杂,环节多、资金不透明、征管人员不足以及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亟需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以利于构建我国“一体两翼”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发展现状
2004年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完善非税收入征收与管理方式,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要求,在清理收费项目、改革票据管理、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以先进信息技术为依托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实时监督”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推行采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实现政府财政性资金 “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的目标。由此,从政策层面拉开了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的序幕。
非税征收与管理信息化模型
信息化应用是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安装在非税执收单位,应用于非税收入的征收环节,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开票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监管”的电子化管理功能。它能及时发现欠缴、漏缴、坐支等违规行为,堵塞征收环节的漏洞,实现财政监督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达到“以票管费、以票控罚、以票促缴”的目的。
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在财政部门,应用于非税收入的管理环节,主要包括单位非税收入信息管理、非税收入财政端管理、银行代收管理、资金清算管理等功能模块。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通过与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非税收入政策系统紧密衔接,建立财政、银行、执收单位实时联网,以统一的非税政策库为基础,实现“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实时监督、源头分解、自动缴库”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准确、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为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系统的理论模型及核心流程见图1。
国内非税管理信息化迅速推进
近年来,在财政部的主导下,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在全国各省区迅速铺开。福建省是全国最早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省份之一,2004-2006年期间,福建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53项,转经营性4项,降低收费标准17项,但由于实现了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非税收入仍保持30%以上的年增长率。截至2011年三季度,福建省应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单位数18450个,其中已实行的单位数18300个,完成率99.19%,全省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累计收取资金8079.2亿元,纳入专户、国库或单位账户资金8078.33亿元,非税收入入库率大大提高,高达99.99%。
此外,黑龙江、江西、江苏、河北逐步扩展现有财政票据电子系统功能,充分发挥“以票管费”的作用,上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云南、辽宁、河南、青海、新疆等地启用新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逐步提高票据电子化、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水平。其他省区也逐步开始采用票据电子化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而言,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取得阶段性成果,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的普及率大大提高,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市场快速增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市场前景可期
根据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行业当前的市场销售现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可估测出行业市场规模及未来增长情况,以期对非税监管及执收部门、非税软件企业提供参考,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包括前端的征收环节和后端的管理环节。征收环节使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管理环节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本文从征收和管理环节分别对其市场规模及增长情况进行展望。
征收环节——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市场规模
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用户分为财政单位和开票单位。财政单位为财政票据的政策管理端。按行业当前的主流收费模式(下同),省级财政单位软件费平均每套25万元,市县级财政单位平均每套5万元。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33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285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按照实际销售情况统计,全国省级单位计33个 ,县级财政单位计3185个。
对于开票单位,以1个开票单位包括1个或多个开票点计,平均每个开票点软件费1000-2000元和第二年起每年运维费300-500元。全国每个省级单位平均约有13000个财政票据开票单位(不含医疗机构),共约有23000个财政票据开票点(不含医疗票据)。以2009年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软件15%的普及率为基础测算,全国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市场规模如图2所示。
由于医疗票据软件用户数量大、地域分散,销售模式与其它财政票据软件具有明显差异,医疗票据软件市场需单独计算。2009年,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开始向医院推广。目前,对医疗票据软件的收费模式是对三、二、一级医院设置总服务端,三级、二级医院服务端软件费每家60000元,一级医院每家30000元,基层医疗机构的软件费为2000元。每家医院各设若干个开票点,每个开票点初次实施费为2000元;同时,各服务端初次销售额的10%-20%作为软件每年的运维费,每个开票点的运维费为每年500元。
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有医院21979个(包括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民营医院视为一级),基层(乡镇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918003个 。由于医疗票据软件的应用始于2009年,2009至2012年为市场培育及推广阶段,增速较为缓慢,2013年以后市场逐步打开,增速加快。预计全国医疗票据软件未来三年的普及率有望达到20%,据此,可以测算出2011—2014年国内医疗票据市场规模(见图3)。
管理环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规模
美国从1960年开始,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计算机征管网络,税收预测,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源监控,纳税资料的收集存储检索,人事行政管理以及计会统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广泛使用计算机.通过遍布全国的计算机网络,美国联邦税务局4个征收中心,可以处理全国上亿份纳税申报表.目前,美国联邦税收收入约有82%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征收上来的.重视运用先进技术管理税收,是美国税务管理的一大特色.1997年,联邦政府拨付3.36亿美元预算,用于税务局的技术更新,其中仅改造计算机信息系统就花费了2.06亿美元.现在,美国已利用互联网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以及其他个人和组织之间构建起了快捷的税收信息通道.纳税人通过国内收入局IRS网站,即可查询到有关税收的各方面情况,还可在网上处理纳税事宜,每年有几百万纳税人使用IRS电子服务系统来报税.最近,美国还启用了一种运用"数据挖掘"信息技术的新征管软件.这种软件的优点在于,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在录入时要经过过滤,有偷逃税嫌疑的纳税人的申报表就会很快被挑选出来.在信息安全管理上,美国注重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和信息安全法制建设,不仅设立了直属总统的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和负责安全,基础设施防护及反恐怖行动的全国协调员,国家基础设施保障委员会等机构,专司负责保护美国的信息安全,还成立了计算机安全应急中心(CERT),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NIAP)等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通过了涉及计算机,互联网和安全问题的法律文件300多件,其中有关打击计算机犯罪的议案26个,有关保障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安全的议案18个.
澳大利亚不但在全国税务机关内部全面运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处理公文流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实现了全国联网,而且与政府的有关部门如海关,保险,金融及大企业实现了互联,为有效实施税源监控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澳大利亚开发了大量税收管理应用软件,包括税款征收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纳税服务管理软件,特别是在纳税申报方面,澳大利亚联邦税务局提供了数十种表格,供国际互联网用户下载,应用于报税系统.目前,全澳约有八成的纳税人采用电子申报方式报税.澳大利亚还非常重视计算机应用的安全保密工作,主要的安全措施有:为防止火灾及地震毁坏等,建立数据库拷贝运行系统,以备不时之需;为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安装计算机杀毒保护软件.保密措施也有很多,如启用口令或密码,屏幕保护功能,权限保护功能,电子通行证,追踪查询功能等.
西班牙税务管理局的总部和56个省级中心都具有数据处理和储存的功能,其他税务所的所有设备,终端,打印机与中央处理系统相联接.税务数据处理局的总部负责软件的开发和维护,并向56个省级中心发放软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现代化,高效率的税收管理计算机网络体系.计算机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开发应用及专业人才的聘用工作,是西班牙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占有重要地位.在硬件设备采购方面,西班牙税务管理部门不依赖于任何单一生产厂家和供货商.它使用的所有硬件都相互兼容,在不超过电子信息处理局预算25%的前提下,从标价最合理的供货商那里购买.西班牙的应用软件系统包括:新税务管理系统(用于税务登记,自我申报,年终纳税申报,通知),国家数据库(主要但不仅仅用于纳税稽查,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处理,纳税人选择3个部分),国家征税系统和自动化海关管理系统(目前,正在把这两个系统并入新税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前者覆盖面广,包括税务当局的评估结果,纳税人纳税,强迫缴纳,法令通知,赔款和迟延缴纳;后者每年要处理6500万份进出口申报表),地方行政经济法庭系统,大型企业监控系统.为了留住计算机专业人才,西班牙1990年预算法案中设立了一个计算机专业人员类别,分高级,中级和管理人员3层.1991年预算法案中为这3类人员设立了税务类别,还设立了他们所属的政府税务管理局,为计算机人员设计一个管理专业方向,使他们在税务管理中能有中期和长期的工作前景.同时还建立了一个透明,广泛,有活力的人才流动市场,来填补由于计算机专业人才流失所造成的空缺.
意大利是欧洲最后实现税收征管计算机化的国家,但它却有欧盟国家中最成功也是最大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ITIS(ItalyTaxInformationSystem).ITIS数据处理中心设在首都罗马,财政部借助ITIS对意大利全国税收工作进行管理,并通过意大利公用数据网和欧洲公用数据网,实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政府有关部门及欧盟各国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ITIS由16个子系统构成,主要包括:税务登记注册子系统,所得税子系统,增值税子系统,税务检查子系统,技术支持与培训子系统等.这些子系统均以税务登记代码体系为连结点,进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各子系统之间,税务信息系统与其他公共部门以及个人之间的信息交换.意大利的税收计算机系统已经构成一个遍布全国的税务信息通信网络,各种资料集中存放,各地区之间,各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十分频繁,每天的联网业务超过200万笔.
新西兰于1988年制定了计算机发展10年规划,经过10多年的开发,计算机得到了广泛应用.新西兰也非常重视先进技术的应用,90年代初,新西兰国家税务局投资2亿新元,研制开发了超大型的ORACLE税务数据库,运用先进的SUNUNIX小型机和数据转换技术,建成了南半球最大的税务处理系统和信息特快系统,即电话申报咨询系统.在日常税收征管中,还充分利用电子扫描和拆信机等机器操作.目前,新西兰共设有3个数据处理中心,全国所有的纳税申报和征缴全部集中在3个数据处理中心,各中心与税务局实行计算机联网,税务局与银行,社会保障等部门也可通过网络相互采集有关数据,各类数据,信息自动化传递相当快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日本在国税厅,11个国税局以及524个税务署形成了全国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该系统具有统一性,完善性和实效性的特点.国税局及税务署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根据征管工作需要统一开发运行,国税局信息中心接收税务署传送的纳税人基本情况和申报信息,并对银行传送的税款入库信息进行统计,验算核对后再传送给税务署,后者用统一的定型统计,促使国税局,税务署的电脑系统在统一的状态下运行.国税局系统内不仅建立了完整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而且各信息中心形成由若干系统构成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第一部分子系统(是按税种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第二部分子系统(具有税收统计分析功能,是对第一系统的补充),第三部分子系统(是公共通用系统,能对纳税人有共性的信息资源如纳税人的编号,地址等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国税局,税务署的大量日常管理工作是通过庞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来完成的,税务人员工作效率较高.
90年代初,阿根廷建成了覆盖全国税务,海关,银行,除定额户外的企业,财产登记部门,车辆交易管理部门,政府机构等的税务计算机网络.税法规定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包括金融)信息资料必须与税务机关共享,不得对税务机关保密.阿根廷的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管理,稽查,进出口税收管理都通过计算机网络提供资料,监控95%的税收收入以及划转,追缴税款.近年来,阿根廷不断开发对网络的运用,建立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对不同纳税人,纳税行为管理监控的子系统,这些系统包括:针对重点税源户开发的"2000计划"系统,用于进出口税收管理的"玛利亚"系统,用于稽查的"奥塞里"系统,用于税务司法的"海里克斯"系统等.
二,对加强我国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启示
(一)明确税收信息化管理目标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前提
国外在税收信息化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给我们一个显而易见的启示,那就是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节约了税收成本,促使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虽然我国近年来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在增强,投入在增加,软硬件配置日益现代化,但是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率较低,计算机往往成了打字机,开票机,对信息只重视录入,忽视分析整理和利用,造成信息严重堆积,共享性,开放性不足,管理效率和质量不尽如人意,突出表现在纳税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较低,偷逃骗税增多.这与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目标不明确有关.信息化管理最重要的内涵或精髓,是构建起一个"虚拟机关",即跨越时间,地点和部门的全方位的税务综合信息集合体,至少应达到这样两个目标:(1)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并将其整合到税收管理中去,从而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2)税收信息的公开和可获得性,使全体税务人员能够更容易地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在工作中创造更高的附加值,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离开了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和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税收信息化管理就将走弯路,增加成本,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二)优化税收管理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基础
多年来,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始终没有跳出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把税收信息化视为征管改革的根本和唯一的出路.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是与税收信息化管理目标不明确相联系的.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在推进税收信息化过程中,孤立,单纯地强调应用技术手段,忽视改革和创新管理体制;强调以技术设备的配置为主体,忽视以税收管理的优化为支撑点,期望税收信息化破解征管实践中所有难题.结果不少地方的税收信息化建立在税收管理体制落后,低效的架构上,使高技术与低效益并存,高投入与低产出共生,税收成本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攀升.上述7个国家由于税收信息化管理以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为基础,税收直接成本显著下降,如日本从60年代的1.9%下降到1990年的0.8%,美国1990年的直接征收成本不到0.4%.这些国家税收信息化的成功实践证明,缺乏管理创新的税收信息化不可能取得成功,技术永远只是管理手段,只有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要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税收管理实现全方位创新是基础.简言之,就是管理主体必须更新观念和知识,税收管理必须以服务为导向,遵循信息技术规律,立足为纳税人服务,对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努力使管理标准化;税务机关内部组织设计必须具有弹性和适应性,应建立一种具有高灵敏度和回应力的税务行政组织,减少内部管理的层次和环节,改变内部集权结构,向下级授予职权,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决策程序必须优化和改进,构建税收法制管理环境.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计算机网络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必由之路
不难看出,上述7个国家的税收管理都无一例外地建立在严密的信息监控基础之上,有的国家不仅实现了税务系统各部门之间的纵向联网,而且还实现了与全国各主要行政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网,信息交流快捷,共享程度较高.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应制订一个全国统一的长远规划,在全国税务系统形成从上到下的计算机联网系统.计算机硬件的配置和软件的开发运用,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使用同样的标准化计算机系统,不能"各自为战",自成系统.所有计算机硬件设备,应用软件,信息资源等,都应进行合理调整,不能片面追求人手一机,切实做到拓宽计算机的运用范围.能在网上共享的设备,软件,数据,尽量采用共享方式,降低成本,减少设备或软件闲置,低效率使用现象,真正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在此基础上,加快实现与金融,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网络的实时联接,通过法律规定有关信息不得对税务机关保密,共享相关部门的动态信息.并逐步将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为媒体的信息公路,延伸到纳税人和社会各部门中去,加强部门间信息的交流,利用,最终实现全社会涉税信息共享.
(四)重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运用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关键
信息技术最关键的因素是软件的开发.国外税收计算机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三大块:税款征收,办公自动化,纳税服务.对所有纳税人特别是对大型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应缴税情况进行有效监控,防止税款流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在应用系统一体化建设中,除了上述3项内容外,还应加强对纳税人的监控,开发一套支持税务稽查的系统,该系统应包括:申报税摘要系统(用于处理纳税人在不同纳税期申报的数据,统计数据和从外部渠道搜集到的有关纳税人经济活动的数据),向政府的销售系统(用于处理政府的公司和政府机构进行购买的数据,核查纳税人是否如实申报),公司购买和销售系统(用于对大,中型公司的销售和购买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排查申报销售量长期小于从大,中型公司购买数量的采购者),进口系统(用于对纳税人申报的进口数量或收入进行比较分析).目前,我国税收管理计算机应用系统一体化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在软件的开发应用方面比较混乱,一些单位和部门从各自需要出发,像建土高炉一样,到处冒烟,自行研制开发软件.这不仅使开发重复,浪费资源,而且造成系统构成不配套,技术体制不兼容,标准格式不统一,数据不能共享,效率大打折扣的不良后果.很有必要在业务统一规范的前提下,按照"平台统一,一次录入,数据一致,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的原则,在科学周详的计划下积极稳妥地分步实施,既要充分分析业务发展变化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搭建一个立足于"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套数据标准"的全新应用框架,又要尽可能保护已有的软件投入及税收业务和行政管理信息的积累,实现软件开发的系统性,全面性,兼容性,规范性.
(五)采用新技术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借鉴国外做法,广泛将计算机技术同光电技术,自动化技术等现代化技术结合起来用于税收征管,全面提高我国税收信息化管理效率和质量.当务之急,应尽快在信息采集环节广泛应用光电扫描技术,改变我国目前手工录入信息资料速度慢,随意性大,漏项多差错率高的状况;尽快在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中开发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提高税务稽查的效率和质量;尽快拓展在互联网上的税务网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层次,使纳税人利用各自的计算机或电话机,通过电话网,国际互联网等通讯网络系统,即可了解一切税收方面的动态信息,并可在网上处理纳税事宜,实现电子申报和电子支付;尽快开发计算机自动化系统,实现与纳税人的"人机对话",使计算机自动在有关程序的控制下,电话通知纳税人有关纳税事宜.
(六)提高信息的安全性是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的保障
(一)征管对象的跨国性。涉外税收所涉及的纳税人主要是跨国纳税人,包括跨国 自然 人与法人。这些跨国自然人流动性大,税源分散;而跨国法人的经营方式、财务 会计 核算制度等都与国内 企业 不同。因此,涉外税收的征管对象具有错综复杂的跨国性。
(二)征管客体的易瞒性。涉外税收纳税人的跨国性决定了其征税对象,如收益、所得、财产价值等也具有跨国性,从而为纳税人隐瞒其收入,进行国际避逃税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征管依据的复杂性。由于涉外税收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具有跨国性,因此,要搞好涉外税收征管工作,不仅要熟悉涉外税法及其所涉及的会计核算 方法 ,而且还需对国际税收协定等有所了解,才能把握住涉外税收的征管依据。
通过涉外税收管理与国内税收管理的比较,可以看出涉外税收要比国内税收复杂的多,尤其是在防止国际逃税方面尤其困难,涉外税收的特殊性决定了要强化涉外税收征管,除了沿用国内税收的征管方法外,还必须采用一套行之有效的反国际避逃税方法。同时,还需与有关国家的税务机关进行交流,相互提供税务情报,才能有效地抑止国际避逃税,维护我国的权益。
而随着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之间贸易交流更加广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经济全球化,即资本扩张和 科技 进步所引起的世界经济 发展 趋势。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国界等关系到国家的因素相对减弱,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新 问题 。这样给国际税收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二,经济全球化带了的国际税收管理难题。
(一),税收的部分削弱。
税收可直接表现为国家有权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目标制定其税收政策,对国家的税收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以及自主、独立地参与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关系,以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维护自己的税收权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税收国际协调明显的对国家税收管理的自带来了很大的限制。各国通过签订多边性或双边性的国际条约参与国际税收的合作与协调,意味着在缔结条约后必须受条约的约束,再行使税收时必须以国际法为依据。在协调的范围内,国家的税收政策已不再完全仅仅由本国政府管理和制定,而必须遵从相关的协调组织的协议、国际条约和国际法的约束,这意味着国家单独制定税收政策的权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二)跨国公司以及跨国纳税人对国家税收的削弱。
首先,跨国公司进行跨越国界和地区界限的生产和经营,对经济全球化进程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国际直接投资领域,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进行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通过兼并和收购以及建立新厂等方式控制东道国某些重要的经济部门,垄断了东道国某些产品和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东道国国家经济政策包括税收政策的制定。同时跨国公司从其整体性的发展战略出发,进行大量的“公司内部交易”和转让定价行为。在税收领域,这些活动构成了国际逃避税的主要部分,对有关国家的税收收入造成了极大的侵蚀。此外,掌握着大量国际 金融 资本的跨国金融机构,在全球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进行巨额瞬间货币交易,使得一国政府难以有效监控这部分资本,更无法对之合理课税。它们提供的层出不穷的金融衍生产品和交易形式也给使得一国对之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管理,也就是说,对一国的税收管理权力提出严峻的挑战。
其次, 经济的全球化进程使得各国对商品、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经济要素的流动放松管制,公司设立更加自由,跨国纳税人本身可以在各国自由流动,跨国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和财产的跨国流动也相对便利。与此同时,各国税制仍然存在着差异,各国为了吸引外资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依然存在。这些因素为跨国纳税人进行逃避税活动更加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寻求收益最大化的主观动机驱动下,跨国纳税人的逃避税活动将更加活跃。近年来,跨国纳税人采用改变居所、缩短居留时间、在联属企业内部实行转移定价、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弱化投资和滥用税收协定等诸多方法进行国际逃避税活动,以致于在国际税收关系中,如何防止国际逃避税问题已经成为避免和消除双重征税问题之外的最主要问题。
(三),科技进步,尤其是 网络 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挑战。
促使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科技的发展。可以说,科技的进步和发展是经济全球化的物质基础。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引起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的革新,并对传统的 社会 行为规范和社会管理模式提出种种挑战。
1.对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确定规则的挑战
现代 各国基本上都是基于的属地原则而主张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前提是纳税人的有关所得和财产来源于或者位于征税国境内的事实。既有国际税法规则包含一系定有关纳税人所得来源地的规则。但这些规则是为了调整传统商务活动方式下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关系的产物,它们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跨国 电子 商务活动的发展需要,难以继续调整在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关系。因为在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跨国纳税人在收入来源地国除了设置一个网址或者服务器之外,并不需要另行设立任何的“有形存在”。从而根据既有国际税法规则难以确定该笔收入的来源地,此其一。其二,在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纳税人所从事的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大多数是无形的数字化产品交易,因此根据既有的国际税法规则亦难以确定该所得究竟属于何种所得。其三,在网络空间,跨国纳税人可以从事各种数字化产品等无形资产的商务活动,也可以通过加密等手段保护和隐瞒收入和财产,以及征税国据以征税的相关会计资料。这将使得国际逃避税更加容易,跨国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带来的便利,在来源国逃避根据现有的税法规则所承担的纳税义务。正如有的学者所言,就像各国政府永远不能控制公海一样,它们也无法控制网络空间,因此网络空间将成为谋求避开政府控制者的避难所。
2.对征税权划分规则的挑战
根据既有的国际税法规则,各国在协调对跨国营业所得和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中,普遍承认来源地国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居于优先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常设机构原则和固定基地原则限制来源地国的征税权;在协调对跨国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消极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中,各国普遍采用的是征税权的分享原则。显然,上述的征税权划分原则是建立在行使有效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基础上的。然而,在跨国电子商务活动中,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受到严重的;冲击和挑战,各国基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难以对从事跨国电子商务活动的纳税人行使有效的征税权,取得相应的税收收入。因此以有效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为前提的征税权划分原则,不可避免的受到挑战和冲击。
参考 文献
1, 经济 全球化与国际税法的 发展 趋势,作者,袁伟,2003-08-04
2, 增值税转型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丁正智 2003-04-12
一、对税收筹划及房地产现状的基本认识
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项进行系统安排,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的出现是税收进步的象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是现代企业必修的一门功课。企业管理者应该给予充分重视,合理运用会计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收益,从而使企业得到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发展迅猛,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地方税收有着显著性影响。然而,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部分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开始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3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而在2010年的两会召开期间,房价过高的问题再次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民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房地产“新国十条”及各地颁布一系列房价调控政策更是表明目前无论是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层面还是需求层面,都不支持房价的持续高涨。在这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不能够在房价上获取高额利润,那么通过选择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减轻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利润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税收筹划在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的实际应用
笔者以营销手段、投资方式、服务内容的决策选择为基础,阐述了税收筹划在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的实际应用。
(一)房地产企业营销手段的税收筹划
从房地产“新国十条”及各地颁布的一系列房价调控政策再到近期内关于开征住房保有税的争论,房地产界可谓是风起云涌。如此错综复杂的局面更使得消费者观望情绪严重,房产成交量不断下降。案例1,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加速资金回笼,刺激消费者的购买,往往会采用一些营销手段,企业在进行决策时,面临着以下两个方案的选择:方案1,促销期内买房子送汽车(假设一套房子定价200万元,一辆汽车价值20万元);方案2,促销期内优惠原价的10%。
企业管理者进行初步分析发现:对于方案1,客户如果买一套房子200万元,就须赠送一辆汽车,花费20万元,所以房地产公司收入180万元;对于方案2,在促销期内给予客户原价优惠10% ,则净收入也为180万元=200× (1-10%)。从销售角度分析,两种方案没有差别,均可行。但是如果站在纳税的角度考虑,方案却有优劣。
方案1,对于房产公司来讲,销售一套房子200万元,需要缴纳营业税200×5%=10万元,城建税及附加10×(3%+7%)=1万元;同时,房产公司用200万元的20万元购买汽车无偿赠送给客户,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须征收增值税,因此企业还须多缴纳增值税:20×17%=3.4万元。汽车是房产公司无偿赠送给客户的,客户应作为“偶然所得”,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房产公司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即房产公司还需要代客户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4万元,房产公司代客户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按照所得税规定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需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4×0.25=1万元,房产公司还应缴纳印花税200×0.05%=0.1万元。综上,房产公司在此销售过程总共应缴纳的税费19.5 万元(10+1+3.4+4+1+0.1)。对于客户来讲,房产买卖需要缴纳契税:200×2%=4万元,印花税200×0.05%=0.1万元。客户合计应缴纳税费4.1万元。
方案2,按照优惠价的10%销售,即以180万元的价格销售,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180×5%=9万元,城建税及附加9×(3%+7%)=0.9万元;缴纳印花税180×0.05%=0.09万元。综上,房产公司在此销售过程总共应缴纳的税费9.99万元。比方案1相比,税收减少9.51万元,减少比例为48.769%。对于客户来讲,房产买卖需要缴纳契税180×2%=3.6万元,印花税180×0.05%=0.09万元。客户合计应缴纳税费3.69万元。与方案1相比,税收减少0.41万元,减少比例为10%。
通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方案1缴纳的各项税收大于方案2缴纳的税收,因此,无论对于房产公司还是对于客户,都应选择方案2。
(二)房地产企业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除了通过房屋销售来获取企业利润外,往往还进行对外投资,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或降低风险。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往往面临着以下两种方式的选择:一种是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另一种是房地产企业以房产投资,不承担联营风险,只收到固定收入。为此,可通过以下案例说明,税收筹划对房地产企业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和运用。
案例2,某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为2 000万元,其中办公楼价值为500万元。该房地产企业为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获取更多利润,企业管理层决定对外进行投资。根据上述说明,如果该企业以500万元的办公楼投资,每年能收回的租金收入为600万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仅从房产税考虑,对于该企业而言,如果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应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其应纳房产税=500×(1-30%)×1.2%=4.2(万元),但如果该房地产企业只是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则应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应纳房产税=600×12%=7.2(万元)。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共同承担风险比不共同承担风险要节省3万元的税款,但共同承担风险会增加纳税人的风险系数,所以在选择这种筹划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时,还应该从综合方面考虑,如果共同承担风险对纳税影响比较小,则可以考虑这种合作方式。
(三)房地产企业服务内容转换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还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灵活转化服务内容,从而达到减轻税负、获取更多利润的目的。
案例3,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某房地产企业原来的主营业务不景气,仓库被闲置,为增加收入,公司决定转型,把对外出租仓库作为主营业务。当年取得租金收入800万元,依据5%的税率需交纳营业税40万元,依据12%的税率需交纳房产税96万元。单此两项税收就达136万元,占到总收入的17%(136/800);若再加上其他一些税费,则企业的税负更重。
对于这个具体案例,可以根据当地物业管理标准,对年租金收入进行筹划,把年租金800万元,变成年租赁费400万元,物业管理费400万元。由于物业管理费只需交纳营业税,不用按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因此,通过节税筹划前后的税负比较,可以看到:节税筹划前,营业税和房产税合计136万元;节税筹划后,营业税不变,仍为40万元,但房产税现在只需按400万元计算,即400×12%=48(万元),总体税负为88万元。这样可以使企业减轻税负48万元(136-88),税负减轻35.29%(48/136)。
三、结束语
综合上述分析说明,经过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的税负相对未纳税前大大减少。可见,纳税筹划是房地产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收上缴、压缩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与此同时,纳税筹划还为房地产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另一发展空间,这主要是由于考虑到我国房地产的现状,我国政府对房价的严格防控和高压打击给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的极大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 王素荣.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M].机械工为业出版社,2009:261-267.
[2] 王克霞.新企业所得税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J].商业经济, 2009(9).
“管理问题是税制改革的核心而非辅助的问题”( Richard M. Byrd,1989) ,[1]( P213)精细化管理是在税收常规管理基础上对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税收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税收管理部门,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不断引入新的管理方法和理念,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如何有效评估过去一段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以及未来如何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工作,建立全新的精细化管理目标与模式,己成为当前税务研究中的热点问题。在国外,税收精细化管理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学者的重视,如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瓦格纳等人,在他们提出的课税原则中,从税制行政成本最小化角度讨论税收管理优化问题。而将税收征管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 Musgrave,1973)[2]( P85 -97)提出税收管理的有效性与一国经济结构、收入水平及分配结构、纳税遵从度、税收管理部门与法院对税法执行程度等有关。美国学者詹姆斯•沃麦克和丹尼尔•鲁斯( James P. Womack,Daniel Roos,1999)[3]( P247 -289)主要探讨了精细化管理的起源、原则及应用范围,认为精细化管理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是为了防止工业化大生产出现浪费而应运而生的。卡洛斯•西尔法尼和凯瑟琳•巴尔( Carlos Sizvani,Katherine Baer,1997)[4]根据税收差距大小,将税收管理水平按税收差距分为四个区间,分别是小于 10%、10% ~ 20%、20% ~ 40% 和 40% 以上,对应的税收管理效率分别为很高、相对有效、相对无效和非常无效,并指出了对应的征管目标和方法。国外已经对税收管理进行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了大量经验和方法,为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在国内,相对于理论研究,税收精细化管理实践探索起步更早,发展更快。从 20世纪 80 年代开始,税务部门从征管实践中摸索出许多改革经验,如税收征管模式、税务机构设置、信息化征管、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在理论分析中,首次从精细化视角分析税收管理的是叶峥、藏显文( 1994)[5],但他们主要是对我国涉外税收政策进行探讨,所提精细化管理是对“宜粗不宜细”立法模式的检讨和扬弃,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方法进行深入分析。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与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理论与实务界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研究逐步深入。在对精细化内涵的理解方面,汪中求( 2008)[6]指出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是通过对规则的系统化和细化,运用标准化、程序化和信息化的手段,使各组织单元精确、协同和持续运行;在税收征管现状方面,张咏苹( 2004)[7]( P89 -138)认为当前税收管理瓶颈在于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一线机构偏少且过于集中、税收管理员制度不够科学、征管流程不够合理、纳税服务不够改善; 在税收管理改革取向方面,许月刚( 2002)[8]提出应实现组织机构“扁平化”、征管程序“简易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管理方式“人本化”和人员素质“专业化”。黄泽勇( 2006)[9]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由于缺乏个人纳税代码,使个人所得税征收困难,存在个人收入与纳税不对称的情况。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健全个人纳税代码制度,制定《个人纳税代码法》,以更好地堵塞偷、漏税现象。曾国祥( 2002)[10]( P67 -98)提出税收征管改革中机构设置要遵循精简、高效和便利原则,不能增加机构,增加成本。2004 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谢旭人指出,要加强精细化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11]虽然目前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研究如火如荼,但其在税收管理领域仍是一个较新概念,众多学者并未对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改革路径形成共识。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精细化管理,仅仅是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实提出的治税理念,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促进税收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的制度体系,甚至对“税收精细化管理”亦未曾进行准确定义。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税收精细化管理进行进一步探讨,追溯其理论渊源,定量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在我国税收增长中的作用,并针对我国征管现状提出改进建议。
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理论基础
税收精细化管理就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纳税人实际状况,将企业管理与公共管理相融合,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包括管理对象精细化、管理手段精细化、管理内容精细化和考核评价精细化等。从理论渊源上讲,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在汲取现代西方管理中的流程再造理论、精益生产理论、纳税遵从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成果而逐渐演化发展起来的,并与税务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产生的一种管理办法,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对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 一) 流程再造理论
流程再造理论是美国首创的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一种新的理论和方法。简而言之就是以生产流程为中心,重新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及运作方式。为了能够适应新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必须摒弃已成惯例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以生产流程为中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方式进行重新设计。通过对企业原来生产经营诸环节进行全面调查和细致分析,将其不合理、不必要的环节进行彻底之变革。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的运用,需要对税务部门的外部征管流程和内部控制流程,按精细化的要求,彻底改造、剔除不必要的税收管理环节,以税收工作流程为中心,重新整合设计外部征管及内部控制方式。
( 二) 精益生产理论
税收精细化管理发轫于精益生产理论。精益生产源于丰田生产方式( TPS) ,丰田公司认为,在等待、搬运、工艺流程、安排库存等环节及由于生产过量、产品缺陷等原因,如果管理不当均会造成浪费,这些浪费对企业生存发展足以致命。要有效减少浪费,需要在生产、库存、作业再分配等各环节精益求精,实行精细化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给丰田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回报,其生产与管理方式也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关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组织了 14 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历时 5 年,对丰田制造方式进行探索、总结及提炼,并将该生产方式称之为精益生产。精益生产的理论和方法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迁、广为传播,并跨出了制造业领域,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交通运输业、服务业、软件开发等行业得以应用与发展。税收精细化管理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应用到税收工作中,吸收精益生产理论的精髓,避免粗放式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收成本。
( 三) 纳税遵从理论
纳税遵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使自身行为符合税收政策意图和税收立法精神,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纳税遵从理论源自美国,主要包括对税收遵从度的研究和对遵从成本的研究。按纳税遵从度理论,纳税遵从主要分为三类[12],包括由于担心因逃税而受到处罚的防卫性遵从、由于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十分严密而无机可逃的制度性遵从、由于对履行纳税义务的正确认知及获得高质量纳税服务而产生的忠诚性遵从。纳税遵从度可用四个指标来衡量( 理查德•伯德、米卡尔•卡萨内格拉•韩舍尔,1994)[13]( P136 -204): 包括潜在纳税人和登记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登记注册的纳税人与实际申报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纳税人申报税额与根据法律应缴纳税额之间的差额、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之间的差额。西方学者研究认为,影响纳税人遵从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税收征管水平。税收征管水平越高,就越会对纳税人形成威慑力。纳税遵从理论对税收精细化管理具有以下启示意义: 税务部门要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对纳税人进行有力的监控,增加纳税不遵从的风险成本,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规,提高纳税遵从度,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 四) 公共管理理论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手段,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工作绩效和公共服务质量,以实现社会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重要组成部分,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强调政府、公民、企业多方主体的互动以及在公共问题上的收益共享、责任共担。公共管理理论既重视制度、法律的前提作用,更关注管理战略、管理方法的合理运用。税收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部分,公共管理的理论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基石,为税收精细化管理指明了原则和方向。
三、我国税收精细化管理现状的实证分析———以税收征管对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为例
影响一国税收增减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 GDP 规模、价格水平、产业结构、税制结构与税收政策、税收征管能力等。其中,税收征管是影响税收增减变动的重要一环,其对税收变动的影响分析在税制设计、税负分析、税收征管水平测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处通过分析和分解影响税收收入的各种因素,测算税收征管因素对我国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 一) 实证分析思路及方法
在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的实证分析中,首先描述税收变化量计算公式,并在此基础上对引起税收变动的因素进行分解,结合相关数据测算出各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税收直接取决于经济规模、价格变动和税收占名义 GDP 的比例。据此,可设定如下关系式:Ti= Gi* Pi* Ri( 1)其中: Ti表示第 i 期的税收收入; Gi表示第 i 期实际 GDP( 按上年价格计算) ; Pi表示第 i 期的 GDP 价格平减指数; Ri表示第期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的比重; i =1,0 分别表示本期与上期。对( 1) 进行因素分解,有:T1T0=G1* P1* R1G0* P0* R0=G1G0P0* P1*R1R0=G1R0G0P0R0*G1P1R0G1R0*G1P1R1G1P1R0=G1R0N0R0*N1R0G1R0*N1R1N1R0( 2)其中 Ni表示第 i 期的名义 GDP( Ni= Gi* Pi) 。公式( 2) 表明,税收增长率等于本期实际 GDP 增长速度、GDP 价格平减指数与税收收入占名义 GDP 比重变化的连乘积。对( 2) 式两边取对数可得:lnT1- lnT0=[ln( G1* R0) - ln( N0* R0) ]+[ln( N1* R0) - ln( G1* R0) ]+[ln( N1* R1) - ln( N1* R0) ] ( 3)公式( 3) 表示为税收增长率的影响因素,若考虑影响税收绝对额变动的影响因素,则可作以下转化:T1- T0= ( G1* R0- N0* R0) + ( N1* R0- G0* R0) + ( N1* R1- N1* R0) ( 4)即: 税收收入变化量 = 由于经济增长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税收收入 + 由于税收占 GDP比重变化增加的税收。根据上述影响税收的各因素可知,经济增长主要指 GDP 的增长,表现为上期名义 GDP 到本期实际 GDP 的变动( N0G1) ; 价格变动主要指 GDP 平价指数变动,表现为本期实际 GDP 到名义 GDP 的变动( G1N1) ; 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主要是指产业结构变动、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因素变化等,表现为上期到本期税收占名义GDP 的变动( R0R1) 。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包括因素较多,但通过具体考察某一产业的税收增长情况可剔除产业结构变动影响,而且税收制度变化一般较为缓慢,在实际分析中予以忽略,此时可将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因素简述为征管因素对税收变化的影响。如果我们分别计算税收增长额、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和价格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就可以匡算出税收占 GDP 比重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这样就为分析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的影响程度提供了一种计算思路。
( 二) 数据检验。按照 2001 -2010 年《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财政年鉴》相关数据,根据前述税收增量因素分解方法计算得到结果如表 1、表 2 所示。表 1、表 2 显示了影响我国税收收入变动的因素变化趋势。从经济增长、价格变动和征管能力三个因素比较来看,近十年来价格变动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最大,2008 年前价格变动因素所引致的税收增长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在最近两年维持高位震荡格局。2010 年由于价格因素导致的税收增加占税收总增量的一半以上( 58. 15%) ,即有过半的税收增长是由于价格上升导致的“名义性增长”; 除价格因素外,经济增长因素和征管能力因素在促进税收增长的贡献率的重要性上处于交替变化趋势。从税收征管能力提高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来看,近十年来呈现出先升后降再升的“M”型变动趋势,随着税收管理手段和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高,税收征管对促进税收增长的影响日益凸显,在 2007 年最高峰时贡献了 3364 亿元的税收增长,但由于税收增长的长期性因素在于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源增加,税收征管效应在征管能力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前难免“后劲不足”,在2007 年后呈现缓慢递减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应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长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管水平,以保证税收的健康、可持续增长。
四、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
强化税收征管是促进税收增长的重要因素。从上述分析可知,虽然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较之以往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总体仍处于粗放式管理状态,具体表现之一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不高。2002 -2010 年间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最低年份不到 5% ,最高年份也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平均贡献率为21. 34% ( 表 2) ,明显低于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大部分年份也低于经济增长因素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 其二是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在年度间波动较大,且呈现震荡下降趋势。从表 2 可知,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贡献率在年度间呈现剧烈震荡格局,年度标准差为 9. 80,分别高于 7. 12 和 8. 80 的经济增长因素和价格因素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年度标准差值,在税收增长的三种因素中是最不稳定的,表明税收征管力度不稳定、不连续,无法形成对税收增长贡献的合理预期。此外,税收征管贡献率在近年来呈缓慢下降趋势,从 2002年的 36. 19%下降到 2010 年的 16. 71%,表明税收征管水平提高乏力,对税收增长的影响式微。税收征管因素对税收增收的贡献不大,表明税收征管某些环节可能存在缺陷,需要借助更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和方法来提升。此时学界提出的“精细化管理”概念应运而生,精细化管理是实现税收管理集约化、信息化的内在要求,是克服粗放式管理的必然选择。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税收精细化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管理对象、管理手段、管理内容和考核评价的精细化等方面:
( 一) 实行科学分类,实现管理对象的精细化
管理对象精细化就是针对不同情况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即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为此,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根据纳税对象规模大小、行业类型、税种、经营方式、组织方式、信用记录等情况,在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集中力量解决矛盾主要方面,特别是对税收流失相对严重的行业、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及信用等级较差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管理,以实现精细化管理。[14]以企业规模分类为例,对大型企业,应根据大企业信息化程度较高优势,充分利用电子报税、税控装置等现代化管理工具,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综合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纳税能力; 对中小企业,税务机关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行业分类管理。从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涉税信息的分析入手,分行业确定监控指标体系,并运用合理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对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 对个体工商户,要深入推行电脑定税和定税公示制度,并进一步推行重点监控,特别是重点行业( 如移动通讯、建材、家具等) 和个体工商大户的税收管理,严格限制没达到起征点的情况,以保证税收收入,公平税负。
( 二) 提高科技含量,实现管理手段的精细化
以信息化为导向的手段精细化是管理精细化的前提。要提高税收管理精细化水平,应将信息技术引入税收监管,充分发挥税收征纳系统、税收征管数据库和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作用。有几项工作需要深入研究: 一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注重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环节收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保证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同时应广泛推行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等电子申报方式,扩大信息采集的渠道和范围。二是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情报交流交换工作,建立统一入口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平台,加快建立同银行、财政、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三要适时对涉税信息进行检查更新,确保涉税信息质量。定期对税收征管数据库进行清理,将“失真数据”、“垃圾数据”及时从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清除,保证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 三) 强化基础管理,实现管理内容的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