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6:02:5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新型农民的特征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本研究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以及心理过程(职业心理)的调查,并以人数比例为基础,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心理的群体性特征,这一点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新生代农民工“心之所向”的问题,从而为解决“高流动性”的问题提供启示。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开展。其中,问卷调查中所使用的问卷材料为课题组自行编制的问卷。采用了多阶段抽样法、分层抽样法和随机抽样法,将问卷发放给浙江省制造企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共发放452份,回收有效问卷400份。
数据的整理和处理采用Excel 2010以及SPSS 18.0软件包进行。
三、结果与分析
(一)存在价值之追逐:自我发展的群体性特征
新生代农民工相较之之前的第一代农民工,更倾向于学习职业技能,并谋得比较好的发展空间。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如果企业提供培训的机会,有57.3%被访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想学习“专业技能”;而对于培训频率的态度上,45.6%表示渴望一个月甚至半个月进行一次培训。一方面,这说明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一定程度上层次偏低;另一方面,专业技能意味着有一定的门槛,说明他们对于技术性岗位,或者说更高层次岗位的存在一定的追求,更好的发展空间促成了这种意愿。
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除了“专业技能”是新生代农民工渴望得到培训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是27.5%的被访者渴望企业培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有一定的启示:首先,如果是计算机娱乐活动,不需要培训、更不会由企业组织培训,因此这里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更多意味着工作用途,我们在访谈中发现有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办公软件颇有兴趣;其次,在企业中需要用到计算机的一般为部门主管,说明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发展到管理层,在调查中也发现,如果有机会参与企业的发展和管理,36.9%表示“非常愿意”。
从群体的视角看,约六成的新生代农民工有谋得技术和个人发展空间的意愿,约三成希望发展成为企业管理层。这说明,新生代农民工以城市作为自我生存和自我实现的平台,有研究表明,“成长和能力”与离职倾向存在高度相关(0.433**),即对成长和能力要求越高的新生代农民工离职倾向越高,这一点在90后农民工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
(二)个人生活之动因:企业融入的群体性特征
项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对企业组织“专业技能”的培训存在明显的倾向性,而另一个条目“企业发展史”,则仅有15.7%的选择率,说明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认同、融入企业的意愿或倾向,也就意味着较难形成对企业的情感依附。
如果仅将工作作为赚钱的工具,自然毋需认可或融入企业;若将其作为自己未来安身立命的平台,与自己的命运连在一起,就会考虑企业融入的问题。然而,相比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已不再将外出务工作为“贴补家用”的工具,有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有近60%的劳动报酬用于个人消费。那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倾向于以“城市”的方式来生活和工作;但为什么不认可和融入特定的企业?
他们不依赖企业,而是通过劳动获取报酬,以帮助自己在城市生存以及生活――因为他们的工作技术门槛低,转换并不那么难,意味着不需要依赖特定的某家企业,甚至可以突破行业界限就业:这是“高流动”之所以可能,但为何必要?
笔者以为,农民工的期望和企业的态度之间存在偏差。我们的调查发现,在被问及希望企业关注自己哪方面时,33.9%表示是“工作的努力”,29.9%表示“某方面才能”,30.9%表示“工作的成果”。努力、才能、成果三项几乎在群体中各占三分之一,说明群体希望企业可以关注个人的某种存在价值。如果新生代农民工只是赚钱谋取自己的生活而在各个企业流转,他们毋需在乎企业关注什么。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432122
1 新型职业农民的特征
1.1 从职业意义看
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农民,具备传统农民的基本条件,是在农村长期居住,以农业生产、管理、经营为职业的新一代农业劳动者,要符合占有或者长期使用一定量的生产性耕地,终身以农业为职业,主要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收入来源,同时要长期定居在农村,这些基本条件都是符合农民的特征的。
1.2 从社会地位上看
新型职业农民除了具备传统农民的一些基本特征外,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还有些不同,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的主体,其生产、经营、服务等行为都与市场紧密相联,通过满足市场需求而进行农业行为,尽可能使收入最大化,所以一般收入都较高,摆脱农民是贫穷的代名词;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稳定性,基本都以农民为终身职业,由于收入高而且相对稳定,所以能促使新生代农民也以职业农民为选择目标,使农业生产后继有人;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地位不断上升,是受人尊重的职业,不再代表贫穷和落后。
1.3 从基本素质上看
新型职业农民不同于传统农民,是一群具有较高文化素质,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具备现代知识的新型农民队伍。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感,具备现代思维,其所从事的农业生产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都有责任担当。
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环境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通力合作才能够有效完成,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在政策、制度、资金、人力、物力等多方面营造利于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环境。
2.1 确立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土地分散经营,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相对于集体生产无疑是比较先进行生产方式,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也促进了我国农业的进步和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变化,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中大型先进农机具的推广,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未来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成为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制约,一些大型农机具无法普及,在能耗、环保及农业标准化实施等方面都表现了一些弊端。所以国家要在土地承包制度上加以完善,确定土地承包关系,合理流通,实行土地流转,这样才能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为职业农民提供存在和发展的环境。
2.2 充分的社会尊重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但农民的地位却始终处于低位,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更加剧了贫富的差距,农民收入少、文化低,在社会上农民长期是贫穷和落后的代名词,也常常成为被歧视的对象,尽管近些年国家实行惠民政策,农民的日子比过去大有好转,但仍然难以彻底改变农民贫穷的形象,虽然人口流动给农民带来了进城的机会,但多数农民在城市所从事的都是脏累的工作,为城市建设贡献了青春和汗水,但社会对农民的尊重度并没有提高。这对于新型农民的成长十分不利。
2.3 系统的学习条件
新型职业农民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形成的,要逐步培育才能完成这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的扶持和专门的教育培养。国家要通过政策明确、制度设定、方案规划确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实施,从青少年抓起,进行全面的农业教育,强化系统的学习,并不是简单片面的学习农业知识。这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来完成实施,培训机构要根据职业农民的需求及市场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职业农民的素质及技术的提高提供有效的培训和教育。
中图分类号: F323.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0.003
我国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农村去城市中工作,新生代农民对土地的陌生感越来越强,目前传统意义的农村农业人群数量下降、农民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便显得刻不容缓,一方面,解决“谁来种地”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
我国现有的职业农民培养体系,存在专业化分工不足、市场化不够充分的问题,同时现行培养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具体执行内容相对空洞,针对性差。只有认清这一现状,同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职业农民培养,并研究更有针对性的培养支持体系。
1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向
1.1 有文化
新型职业农民区别于传统农民的最重要标准就是受过专业的知识培养,具有科普知识、地理知识、生物知识和农业基础知识。例如,平原地区的地理特征、交通运输能力、能源O备、水利设施等,这些专业的知识有助于他们有效开展生产,并对农业耕作过程中进行重点指导等。
1.2 懂技术
新型职业农民不应该只读书,也不应该只懂得出“蛮力”,而应该学以致用,更好地将学到的知识来指导实践,将经验和知识进行结合,实现农业创新。例如,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鼓励他们学习并取得相应的证书,鼓励大中专院校开展相应的农业技能培训课,吸引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职业农民发展大军。
1.3 会经营、能组织
新型职业农民是需要符合市场发展趋势,具备市场意识,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市场需求,获取较大利润。例如,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抗风险意识与应对风险能力。
2 新型职业农民支持体系
2.1 现代农业产业支持体系
产业布局作为农业发展的重点,需要充分考虑地理因素,如自然资源、降水条件、气候条件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同时,应该统筹兼顾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等,使农业产业链均衡发展。保证生态、休闲、能源农业三者协调发展。扩充农产品的附加产业链,扩大涉农经济组织的技术指导和必要的财政扶持。提供更多的农业型就业岗位,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软实力,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土壤。
2.2 城乡一体化制度支持体系
构建城乡一体化制度支持,一方面有助于农业的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投入,使农业投资和产出水平获得平衡,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民投身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另一方面,农村人口的自由迁徙、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日益降低,城乡之间的边缘日益模糊,提高城乡一体化制度扶持,有助于农村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推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进程。如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缩小城乡福利差距,并且加快对县级城市的建设,进一步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同时,为农民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例如,村内的交通建设、供水供电供网设施建设、丰富文化娱乐活动,留住农村现有劳动力。
2.3 农业经济组织支持体系
对农业经济组织的支持体系搭建,即整合现有农业资源,从产、供、销的不同着眼点,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设计合理的发展方向,实现职业农民组织化发展,根据不同的农场、农业、农民或农村合作情况,制定不同的组织化发展策略,评选优秀龙头农业企业、农民企业家、优秀技术人才等,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加快农民、农村合作的步伐,扩充资金、企业和设备,使新型职业农民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观念,进一步创造规模效益,推动农业经济发展。
3 结语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方向,需要具备专业的农业知识和技能,在市场宏观政策的导向下,真正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组织”的职业化农民,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自我认同和职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沈红梅,霍有光,张国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研究
――基于农业现代化视阈[J].现代经济探讨,2014,(01).
[2]朱启臻.新型职业农民特征、地位与存在形式[J].农民科技培训,2013,(11).
[3]李俏,李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理念、机制与路径[J].理论导刊,2013,(09).
一、引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农业兼业化问题不断加重。为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需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和培养大量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关于职业农民培养的研究成果颇多,主要集中于从定性和理论层面研究职业农民的涵义,培养的必要性、存在的障碍因素,培养的基本思路、模式、途径、政策,以及国外培养的经验启示等方面,而对其培养意愿进行研究的不多,代表性的有:Blundell Dearden & Meghir(2002)发现男性比女性、受教育程度较高比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劳动者更可能参加与职业培养。杨晓军和陈浩(2008)认为性别、年龄、打工年限和培养经历对职业农民培养意愿有显著影响[1]。柳菲(2010)等将影响因素扩展至农民个体特征、农民家庭特征和农民对培养要求的选择 [2]。汪传艳(2012)得到包括实际年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性别、婚姻、收入状况等个体特征对培养意愿的显著影响,其他因素则没有显著影响[3]。王佳(2014)认为个体因素和家庭因素对农户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意愿存在显著影响。上述诸多研究为本文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对职业农民培养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还不够深入,同时从城镇化视角进行实证研究缺乏,本文拟在这方面进行探索,期望能为政府实际工作提供参考。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湖南职业农民培养意愿的影响因素
(一)农民个体特征。(1)性别。一般情况下,男性是农村家庭的顶梁柱,承担家庭主要生计负担,面临着更大的维持家庭生计的压力,因此接受培养的愿望比女性要强得多。因此,性别差异对农民参加培养的意愿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男性参加培养的意愿可能会更高一些。(2)年龄。农户年龄越大,对新知识、新技术的理解和吸收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前置信息的影响,思想较为保守,培养意愿可能越低;年龄对农户参加培养意愿负相关。(3)受教育程度。农民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其对从事行业以及自己收入预期的选择。受教育程度越高,对新知识、新技术的理解、吸收、运用能力相对较强,信息的搜集处理能力较强,风险承担能力、决策能力比文化程度低的农民高。因此受教育程度与参与培养的意愿呈正相关。
(二)农民家庭特征。(1)家庭劳动力人数。家庭劳动力人数越多,劳动力越充足,可以灵活安排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降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低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雇工成本和监督成本,发挥家庭成员的协作精神和技术专长,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全员生产效率。因此,家庭劳动力人数与培养意愿呈正相关。(2)土地经营规模。家中耕地越多,农民更需要获取相关的技能知识。同时,家中耕地越多的农户,其农业收入和家庭经济条件也相对要较好,也相对具有经济实力去参加培养。因此,农民家庭经营土地面积与其参与培养的意愿呈正相关。(3)家庭总收入。家庭总收入对农民培养的影响方向不明确。一方面,家庭总收入越高,农民家庭的经济能力较强,有较多可支配的收入用于参加培养,提高自身能力和经营水平。另一方面,农民的家庭总收入越低,生存压力越大,迫切需要改变当前现状,摆脱贫困、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环境,需要通过培养,提高自身能力、掌握技术技能、获得增加收入的机会。
(三)农民培养要素的选择。(1)对职业农民内涵的了解程度。一般来说,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了解程度越深,对自身重要性的理解越深,越有愿望提高自身从业水平和经营管理技能,参加培养的意愿越强。因此,农民对职业农民内涵的了解程度越深,越希望参加培养。(2)培养经历。培养经历会影响农民再次参与培养的选择。之前有过培养经历的,如果培养效果较好,再次参加培养的愿望更强烈;如果之前的培养经历效果不好,参加培养的意愿会降低。因此,农民的培养意愿会受到培养经历的影响。
三、样本数据来源及模型构建
(一)样本数据来源。为研究湖南省职业农民培养意愿影响因素,在湖南省各县(市、区)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280份。回收率达到93.33%,其中有效问卷270份,问卷有效率达到96.43%。在调查对象中发现,有188名农民愿意参加职业培养,占总人数比例的69.5%;有82名农民不愿意参加职业农民培养,占总人数的30.5%。
(二)模型构建。由于职业农民的培养的影响因素均是分类型变量,需要借助非参数检验方法,这里进行卡方检验,其公式为:
其中,r为培养意愿的各影响因素的行数,c为培养意愿的各影响因素的列数,fo为实际观测频数,fε期望观测频数。
四、湖南省职业农民培养意愿的实证分析
(一)交叉表分析。运用SPSS19.0对调耸据进行卡方分析,检验结果如下表1所示:
(二)实证结果分析。(1)性别影响培养意愿。调查显示,男性农民愿意参加培养的比例达到52.9%,女性农民愿意参加培养的比例达到16.6%,说明男性和女性农民参加培养的意愿都较强,性别的卡方值通过0.0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其卡方值为0.022
22.2%,而大专以上不愿意参加培养的比例没有。结果表明,随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农民参加培养的意愿逐渐增强,受教育程度与农民培养意愿呈正相关。(4)家庭劳动力人数与培养意愿正相关。家庭劳动力人数为3个以下、3-5个、5个以上的农民家庭不愿意参加培养的比例分别为20.4%、9.2%、0.9%。劳动力人数在3个人以下的不愿意参加培养的比例最高。卡方检验的结果为0.022,在0.0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家庭劳动力人数与培养意愿呈正相关。(5)土地经营规模与培养意愿正相关。土地经营规模面积越大。培养意愿越强烈。0.5公顷以上的培养意愿最强烈,没有不愿意参加培养的,其卡方值为0.006〈0.05。表明土地经营规模是影响农民培养意愿的因素。(6)家庭总收入与培养意愿负相关。数据显示,随着家庭总收入的增加,农民愿意参加培养的比例越低,参加培养的意愿越低。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农民家庭月总收入越低,培养意愿更高。因此,家庭月总收入与培养意愿呈负相关。(7)对职业农民培养的了解程度与培养意愿正相关。对职业农民内涵了解程度越低,参加培养的意愿比例越少。而比较了解和知道的比例很高,分别占22.5%、44.2%。卡方检验值为0.01,在0.0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对职业农民内涵的了解程度与培养意愿呈正相关。(8)培养经历与培养意愿正相关。没有培养经历的农民,不愿意参加培养的比例高达
29.8%,有培养经历的农民,不愿意参加培养的比例仅为0.7%。卡方检验结果为0.01,在0.0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是否有培养经历与培养意愿呈正相关。
五.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完善湖南省职业农民培养的对策
(一)加大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职业农民的成长需要政府政策的扶持,要将强农惠农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加大强农、惠农、富农的力度,将现有扶持家庭农场、专业生产的各项政策落实到职业农民头上,形成综合性的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加强与信贷部门沟通,争取在创业资金上有所突破,从简化贷款手续,减免或降低贷款利息等方面着手,帮助职业农民规避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扶持职业农民稳步发展。
(二)理顺管理制度,形成工作合力。打破现有多头管理、头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管理体系,省委省政府要下文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协调一致,负责做好培养的信息反馈工作,针对反馈的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形成农业牵头,科技、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配合的职业农民培养工作格局,联合出台一些含金量高、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策措施,争取出台《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条例》,切实保障参加培养的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建立培养制度,遵循培养规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个复杂而又艰难的工程,必须狠抓制度建设,以制度来规范和引导职业农民培养的健康运行。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为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首先是建立农业职业准入制度。二是要创立农业就业制度。将大多数的在农村工作的农民、返乡农民工、农业专业的大学生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建立激励约束制度。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与培育的积极性,职业农民自愿参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土地流转制度。在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为了充分调动农民的集体土地主动流转,职业农民自愿接收土地的积极性。需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方式及相关的土地流转政策法规。五是建立教育培养制度。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纳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农民科学素养提升的重要责任,作为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培养、管理和考核三分离。
参考文献:
[1] 杨晓军,陈浩.城市农民工技能培养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11):46-53.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9-0341-01
山西省晋中市位于山西省中部,是晋商文化的发源地,有着悠久的农耕历史,农业现代化水平处于全省前列。现有人口300余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200万人,地形以丘陵和盆地为主。晋中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成立30余年来,以提升农民文化素养、提高生产实践技能为发展目标,努力工作,积极探索,为实现晋中农业的现代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晋中市现有农业广播电视学校12所,其中市级校1所、县级校11所,在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约50人。近年来,由于受机构转变和人事调整的影响,整个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11所县级农广校中,有近1/3的学校名存实亡,正常的业务教学培训工作无法开展,更谈不上承担新任务、新项目。
当前,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日显突出。然而农业教育培训资源不足、机制不完善、条件不配套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如何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笔者结合多年来从事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实践,根据晋中市实际为例,粗浅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 建设和完善农广校体系
建设和完善农广校体系,光靠自身努力无法实现,必须借助强大的外部干预力。具体来看,从主管农业的最高行政部门中国农业部到基层县市一级的农业局或农业委员会,均无权对农广校增编增员。想要改变现有体系状况,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农广校体系建设“开绿灯”,在人员调入、干部配备方面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同时也要在农业主管部门内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为农广校的体系完善寻求有力的政策支持[1-2]。
2 确立职业农民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生产活动方式正在发生巨变。近几年,晋中市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和现代设施蔬菜建设工程,全市农业发展迅速走在全省前列,农业的生产方式逐步向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有效提高了农业的产出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生产方式转变过程中,对农民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目前的形势是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大量专业化生产队伍,另外一方面是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队伍极其不稳定、不确定,供需之间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现代化农业的深入推进[3-4]。迫切需要确立职业农民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当前,农村人口流动性极大,长年在外务工的青壮年占到多数,和全国多数农村一样,晋中市广大农村基本上为留守的老、弱、病、小,而且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也极少。因而在广大农村选择一批精明强干的培养对象,并将其培养成掌握基本知识和熟练技能的职业农民困难重重。
选择培养对象,目光首先必须放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农业相对发达的地区,农民本身文化素质较高,生产、生活条件较好,务农收入并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例如,在晋中市的太谷、榆次地区,大棚收入一般可达60万~75万元/hm2,效益好的可达120万元/hm2以上。如果青壮年劳力掌握了大棚种植管理技术,那么其经济收入是相当可观的。农民往往都是趋利而往的,让其看到现实的利益,便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和教育工作的开展。培养对象也可以在城市青年中选择。目前城市就业压力很大,有大量的大、中专毕业生无处就业。因此,可以把这一群体列入培养选择对象,从中选择有意到农业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中就业的人,进行一段时间的培养和实践指导,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的职业农民。
3 制定教学计划,设置教学专业
3.1 遵循区域性特征
山区、丘陵和平川不仅地形地貌不同,生长期、光照、无霜期等自然条件因素也不同,因此农作物的种植和分布显示出明显的区域特征。具体到晋中市,中部平川适宜发展的农作物可选择性很多,种粮、种菜均可。东部山区适合的农作物选择性偏少,种粮、种菜不如发展果树、中草药。针对地域性特征,在制定教学计划和专业设制时,就应在山区县以林果专业为主,在平川县以设施农业生产管理专业为主。具体到每个县,可以根据县域经济特点,设置果树、蔬菜、花卉、中草药种植等不同的教学专业,因地制宜,制定教学计划。
3.2 遵循季节性特征
因为农作物从播种到收获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每年都必须遵循,自然在农业生产中就会出现农忙时节和农闲时节之分。因此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就必须在农闲时节开展培养教育活动,具体到晋中市,每年中秋节之后到正月十五之前这段时间为农闲时节,利用好这5个月的时间,便可以基本完成全年的教学任务,切不可错过时节。
3.3 遵循实践性特征
农业科学本身就是实践科学,一切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实践性规律。因此,在教学工作中必须把实践课放到重要位置,根据不同的专业课程制定好相应的实践课程,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深入到生产一线进行学习指导和实践操作,在学好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真正让培养对象掌握生产实施技能。
4 结语
总之,培养造就一批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需要全体教学工作者齐心协力、不断探索、锐意进取,努力为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5 参考文献
[1] 周一波,储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途径及政策保障[J].江苏农业科学,2012(12):415-417.
(二)切实提高农民集聚财富的才能。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处理“三农”问题的基本出路,是具体建立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当前,城乡差距大,农民收入低,最首要的缘由是农民集聚财富的才能弱。因而,要经过职业技能培训渠道,疾速提高。
(三)指导乡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活动。乡村富有劳动力向非农财产和城镇转移,是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定趋向。我们要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走向现代化,就要指导乡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活动。依照“政策指导、有序活动、增强治理、改善服务”的方针,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各方面工作。鼓舞乡村居民到乡镇地点地和交通相对便捷的公路沿线建房。指导鼓舞在外务工人员回籍购房,指导当前生活前提恶劣的遥远山村农民逐渐向城镇移民搬家。
(四)处置好城镇化进程中的地盘占用和地盘流转问题。地盘问题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健康发展至关主要。从当时的状况看,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高度注重地盘征占和地盘流转这两个问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地盘占用是不免的,但要避免自觉滥占。要做好地盘应用规划修编。需要占用的地盘要赐与农民或被拆迁户合理的赔偿,避免开拓商侵犯农民的好处。地盘流转是触及农民亲身好处的大事,地盘规划化要与国家有关政策对接,要与县情和城镇化历程相顺应。
(五)施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大中产阶级的比重。世界银行以为,国家GDP到达1万亿美元时,是一个标记性台阶,意味着财富蕴蓄将步入新的航道。美国的GDP总量在1970到达1万亿美元;日本的GDP总量在1978年到达了1万亿美元;我国的GDP总量在年到达了1万亿美元。美国那时的城市化率超越87%,日本的城市化率是64%,而我国的城市化率仅为36%,而我县的城镇化率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全市的均匀程度,年只要19.4%,年全县城镇化率是3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000元,农大家均纯收入1665元。研讨我国城乡问题的美国经济学会会长盖尔·约翰逊曾指出,日本经济起飞的进程中,农业人口下降了65%,美国经济起飞进程中,农业人口下降了72%,而中国在1985年至1995年间,从农业人口转移出去的,即便包括暂时活动人口在内也不超越10%,年至年时期,我县每年均匀从农业人口转移出去的只要5000人左右。这将大大限制我县经济总量的进一步扩张,我县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已成为新一轮财富增进必需面临宽和决的大问题。而要完成新型城镇化战略,需尽快加大中产阶级的比重,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新型乡村工业是市场经济大潮催生的、以农民工返乡创业为主体、立足于乡村区域发展的以工业为主的非农产业。新型乡村工业的经济体是工业,主要有加工工业、采掘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及商贸服务业等,表现为乡村居民职业构成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占有一定的比例,乡村社会总产值中非农产业产值比重相对较高;座落区域在农村,具有本土化特点,在乡村地区兴办,就地吸收、转化农业劳动力,或成为完全脱离土地的“永久”工人,或成为亦工亦农的兼业型工人;所谓新型,是指它既不是传统的落后的工业,也不是过去的乡镇企业,又不同于一般的民营经济,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
新型乡村工业的内涵决定了它具有以下典型特征:一是区位便捷,大都沿国道、省道发展,交通便利;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大多数是苏浙沪等沿海发达地区转移企业老板,还有本地在外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三是产品结构与农村资源密切关联,一类是资源加工型,一类是劳动密集型,立足于农村的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四是员工以农民为主,技术和管理岗位相当一部分是从外地打工返乡就业的,普通岗位是当地农民;五是资金来源多渠道,一部分是沿海地区企业老板的支持,一部分是外出务工积蓄和亲友资金拆借。
从以上可以看出,新型乡村工业不论在经营体制、运行机制,还是在企业产品、员工素质等方面,已经和现代的产业接轨,和现代的市场接轨,这一切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活力。
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以传统农区为特征的宿州来说,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转变发展模式的重要方向。从国家发展战略上看,以扩张城市大工业为主的单一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挑战,存在的弊端已经在沿海发达地区显现,造成城乡两元结构越来越明显,城乡差别不断拉大,急需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科学发展。而发展乡村工业,切合宏观发展模式转变的方向,可以通过一手抓城市大工业,解决总量和实力问题,一手抓乡村工业,解决就业和民生问题,避免单一发展模式带来的弊端。
(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升级转移步伐加快,急需把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地转移,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生产力要素严重缺失,急需承接转移、注入活力。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切合产业布局调整的趋势,可以通过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带动生产力要素向欠发达地区流动,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步伐。
(三)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从农民增收情况看,从事农业生产的务农收入徘徊不前,外出打工收入增长空间已不大,农民收入停滞在一个极限上,目前急需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切合打破农民增收瓶颈的需要,通过以土地入股、到企业就业,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成为亦工亦农的兼业型农民,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水平。
(四)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解决农民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展乡村工业,能够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使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半劳动力如老人、妇女等得到开发和利用,他们就近就业,既能料理农活,又能照顾家庭老小,对解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问题极有帮助,也减少了外出务工长期在外地和家之间的奔波辛劳,缓解了节日期间大量农民工返乡给交通带来的压力。以埇桥区支河乡为例,全乡70多名返乡农民工创办80多家企业,解决了5000多名农民特别是许多老人、妇女的就业,在企业兼业的农民年工资性收入达到6000万元。
因此,从现实看,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承接产业转移、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从长远看,发展乡村工业是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发展、实现农村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三、我市大力发展新型乡村工业的可行性
我市发展新型乡村工业不仅重要,而且切实可行。
(一)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具备难得的外部机遇。发达地区由于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社会保障日益完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弱,产业转移成为必然趋势,而且呈现加速趋势。这几年将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高峰时期,我们面临承接转移的重大机遇。
(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具备良好的自身条件。宿州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资源丰富、劳动力充沛,具备承接转移的基础条件;通过多年的劳务输出,我们拥有上百万的高素质产业工人,他们有强烈的创业冲动,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完全可以成为发展乡村工业的主体;尤其要看到,我市乡村工业具有“门槛低、收费低、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在承接转移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三)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据统计,全市目前已有400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各类经济实体近3000个,吸纳剩余劳动力达5万人,年创产值超过15亿元。返乡者利用在沿海地区学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掌握的销售渠道,创办了大量的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如农产品加工和服装、鞋帽来料加工等,占返乡创业的41%。
因此,我们要强化机遇意识,面对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浪潮,做好主动承接、积极承接的准备,只有早承接、快承接,才能多承接、接得上、接得好。
四、努力打造乡村工业载体——新型乡村工业试验区
传统乡镇企业村村冒烟、户户点火,后果使人现在仍心有余悸。发展乡村工业如果采取传统乡镇企业的做法,显然不行,它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必须创新思路,实行区域集中;发展乡村工业如果采取分散经营,很难形成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必须实行产业集聚;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如果不给以特殊的扶持政策,很难发挥自身优势,激发发展活力,必须进行政策上的突破和试验。因此,最有效的途径、最现实的办法是,建设新型乡村工业试验区,打造乡村工业的载体和品牌。
新型乡村工业是市场经济大潮催生的、以农民工返乡创业为主体、立足于乡村区域发展的以工业为主的非农产业。新型乡村工业的经济体是工业,主要有加工工业、采掘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及商贸服务业等,表现为乡村居民职业构成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占有一定的比例,乡村社会总产值中非农产业产值比重相对较高;座落区域在农村,具有本土化特点,在乡村地区兴办,就地吸收、转化农业劳动力,或成为完全脱离土地的“永久”工人,或成为亦工亦农的兼业型工人;所谓新型,是指它既不是传统的落后的工业,也不是过去的乡镇企业,又不同于一般的民营经济,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
新型乡村工业的内涵决定了它具有以下典型特征:一是区位便捷,大都沿国道、省道发展,交通便利;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大多数是苏浙沪等沿海发达地区转移企业老板,还有本地在外务工返乡创业人员;三是产品结构与农村资源密切关联,一类是资源加工型,一类是劳动密集型,立足于农村的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四是员工以农民为主,技术和管理岗位相当一部分是从外地打工返乡就业的,普通岗位是当地农民;五是资金来源多渠道,一部分是沿海地区企业老板的支持,一部分是外出务工积蓄和亲友资金拆借。
从以上可以看出,新型乡村工业不论在经营体制、运行机制,还是在企业产品、员工素质等方面,已经和现代的产业接轨,和现代的市场接轨,这一切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活力。
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以传统农区为特征的宿州来说,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转变发展模式的重要方向。从国家发展战略上看,以扩张城市大工业为主的单一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挑战,存在的弊端已经在沿海发达地区显现,造成城乡两元结构越来越明显,城乡差别不断拉大,急需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科学发展。而发展乡村工业,切合宏观发展模式转变的方向,可以通过一手抓城市大工业,解决总量和实力问题,一手抓乡村工业,解决就业和民生问题,避免单一发展模式带来的弊端。
(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升级转移步伐加快,急需把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地转移,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生产力要素严重缺失,急需承接转移、注入活力。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切合产业布局调整的趋势,可以通过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带动生产力要素向欠发达地区流动,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步伐。
(三)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从农民增收情况看,从事农业生产的务农收入徘徊不前,外出打工收入增长空间已不大,农民收入停滞在一个极限上,目前急需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切合打破农民增收瓶颈的需要,通过以土地入股、到企业就业,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成为亦工亦农的兼业型农民,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水平。
(四)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解决农民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展乡村工业,能够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使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半劳动力如老人、妇女等得到开发和利用,他们就近就业,既能料理农活,又能照顾家庭老小,对解决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问题极有帮助,也减少了外出务工长期在外地和家之间的奔波辛劳,缓解了节日期间大量农民工返乡给交通带来的压力。以埇桥区支河乡为例,全乡70多名返乡农民工创办80多家企业,解决了5000多名农民特别是许多老人、妇女的就业,在企业兼业的农民年工资性收入达到6000万元。
因此,从现实看,发展新型乡村工业是承接产业转移、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从长远看,发展乡村工业是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发展、实现农村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三、我市大力发展新型乡村工业的可行性
我市发展新型乡村工业不仅重要,而且切实可行。
(一)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具备难得的外部机遇。发达地区由于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社会保障日益完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力越来越弱,产业转移成为必然趋势,而且呈现加速趋势。这几年将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高峰时期,我们面临承接转移的重大机遇。
(二)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具备良好的自身条件。宿州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资源丰富、劳动力充沛,具备承接转移的基础条件;通过多年的劳务输出,我们拥有上百万的高素质产业工人,他们有强烈的创业冲动,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完全可以成为发展乡村工业的主体;尤其要看到,我市乡村工业具有“门槛低、收费低、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在承接转移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三)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据统计,全市目前已有4000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各类经济实体近3000个,吸纳剩余劳动力达5万人,年创产值超过15亿元。返乡者利用在沿海地区学到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掌握的销售渠道,创办了大量的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如农产品加工和服装、鞋帽来料加工等,占返乡创业的41%。
因此,我们要强化机遇意识,面对产业转移的趋势和浪潮,做好主动承接、积极承接的准备,只有早承接、快承接,才能多承接、接得上、接得好。
四、努力打造乡村工业载体——新型乡村工业试验区
传统乡镇企业村村冒烟、户户点火,后果使人现在仍心有余悸。发展乡村工业如果采取传统乡镇企业的做法,显然不行,它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必须创新思路,实行区域集中;发展乡村工业如果采取分散经营,很难形成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必须实行产业集聚;发展新型乡村工业如果不给以特殊的扶持政策,很难发挥自身优势,激发发展活力,必须进行政策上的突破和试验。因此,最有效的途径、最现实的办法是,建设新型乡村工业试验区,打造乡村工业的载体和品牌。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一直被社会各界所关注。“看病难、看病贵”是农村医疗发展过程中最大的限制因素[1]。然而,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与发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上述问题,为农民看病提供了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引导、组织,多方筹资,并以农民自愿参与为原则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其本质目标是通过农民群众互帮互助,以抵御疾病风险。在新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政府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工作,让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优势充分了解,以提升农民参合率。当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首要原则为“自愿参与”,农民群众完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到农村合作医疗当中,选择权完全交给农民自己。总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为农民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应给予重视。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完善与延伸,它既借鉴了传统合作医疗的成功经验,又在其基础上有所创新,并表现了一定特征,具体如下[2]:(1)筹资渠道多元化。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筹资渠道方面体现了多元化特征。传统合作医疗筹资主要是以个人投资为主,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将集体扶持、个人缴费与政府资助充分结合起来,有效扩充了筹资渠道,为合作医疗实施及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关注度及重视程度愈来愈高,政府与集体组织也加大了投资力度,保证了资金的持续性支持,让农民长久看病的问题得到了缓解。(2)政府承担责任有所增加。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农民自发组织的,其筹资责任由集体或个人承担。然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确指明了政府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无论是资金资助、监督管理,还是制度构建、宣传推广均由政府负责。通过政府调控、引导,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提供了根本性的支持。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营过程中,政府发挥了绝对性的主导作用,在其作用下,让医疗基金变得更加透明化、制度化,并通过政策扶持,为农民看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持。(3)监督工作更加透明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过程中强调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把监管权、知情权赋予农民群众。对于农村合作医疗而言,农民群众才是其构成主体与核心,是最为重要的参与者与受益者,他们完全有权对医疗基金去向充分了解。地方政府通过成立农村医疗协调小组,并配合乡镇机构充分落实相关监督工作,让医疗资金落到实处。同时,地方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用药情况、补助方式等公开展示,以增加新型农村医疗工作的透明度,使其能够真正取信于民、服务于民。总之,通过落实相关监督工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创造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相关策略
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近年来发展较快,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部分环节上依然存在改进空间,具体如下。
1.加强合作医疗机制建设
合作医疗机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了导向性作用,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入发展,必然要加强合作医疗机制建设,通过完善相关机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明发展方向。在加强合作医疗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权力与义务相平等、收支平衡等原则,以保证合作医疗机制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以适应各类发展需求。例如,可先建立分阶段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再逐渐过渡至城镇一体化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以实现农村医疗与城市医疗相互融合,让农村医疗与城市医疗同步发展。另外,需要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结合起来,为部分困难农民或弱势群体提供帮助,让更多农民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2.完善合作医疗服务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期间,服务质量优化与制度建设必须同步进行,才能让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作用。但从当前现状来看,服务质量较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对此,可通过加强机构人员素质培养、加大医疗设备投资、转变服务理念及模式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合作医疗服务质量。与此同时,还应该完善合作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由此来提升服务工作效率,让农民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合作医疗动态情况。利用合作医疗信息平台还能促进互动工作顺利开展,这对农民医疗电子信息档案建设也具有促进作用,应给予密切关注。
3.重视合作医疗宣传工作
新型股份合作社是对传统合作社的制度创新。它保持合作制基本特征,并吸收股份制在要素配置和效率方面的优势,与传统的农村经济组织存在着多方面差异。
一是股份合作社不同于单纯的股份制。股份制遵循股权原则,股份额度直接决定股东的决策权力。而股份合作社不但集资的内容可以多样化,包括资金、劳动、技术等的合作,更须遵循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并重的原则。为保证农民的权益,大部分股份合作社对外来(非农)投资者的决策权力有一定限制。
二是股份合作社不同于单纯的合作制。普通合作社是以资金、技术为重点的基本合作,是松散型的组织。股份合作社是不同的参与者以资金或实物(如三权等)参股进行合作运营,是紧密型的组织。股份合作社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结构、股权流动、分配制度等方面,均与传统的普通合作社存在差异。
三是股份合作社不同于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合作的方式,可以分为劳资合一型和劳资联合型。从实际运营来看,由于工业投资的可转移性和流动性强,股份合作企业中劳资联合的比例较大;而农业投资的专用性与长期性,决定了股份合作社中劳资合一的比例较大,更强调“利益共享”的机制,从而导致股份合作社与股份制企业在决策方式、股份流动、盈利模式等方面的差异。
新型股份合作社注重“民主管理”
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保障农民利益,农民股份合作社在合作社治理机制设计中,须充分考虑纯粹的公司治理机制可能带给农民的危害,以及传统合作社治理中存在的农民参与治理弱化等问题。合作社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民主管理”,而股份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决策与管理权利与股份大小成比例。因此在农民相对弱势的情况下,股份合作社应该在某些特征上不同于股份制企业;不仅强调股份的产权权利,还强调劳动者合作的民利和民主意识。
从股份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公司治理是在委托――框架下,寻找如何实现委托人的最优选择。由委托人采取激励制度、内外部监督制度以及各类竞争措施等,规范人的行为。股份公司实行“一股一票”的制度,无论从经济激励还是职位晋升、内部制度考核到外部市场监督,公司治理的措施都相对较为成熟。
从合作社治理的角度来看,传统合作社主要通过合作社社员内部联合的方式实现合作,委托――关系较弱。某些较小的合作社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一般是合一的。为保证合作社“弱者联合”的本质属性,使其真正惠及普通农户,普通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为明确权利边界、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合作社治理机构。但与公司相比,合作社社员与合作社的关系以使用关系为主,社员与合作社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晰。
从股份合作社治理的角度来看,由于引入外部相关合作者,如资本、技术、加工、市场等,股份合作社治理也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委托人与人之间不但存在股份之间的资本关系,还存在劳动之间的合作关系。因此,股份合作社普遍采用“一人一票”加“一股一票”的治理方式,为保证农民的权益,需要对外部资本的决策权进行限制,如外部资本的股份上限、表决权上限等。
制度安排保障农民权益
新型股份合作社作为对传统合作社的改造升级,在积极引入外部人员的同时,必须坚持合作社保障弱势农民权益的根本原则,否则就违背了合作社设立的初衷。为保障资本力量相对较弱、投入劳动到合作社中的农民地位权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制度安排。
一是通过股份合作社外部股份数量限制,保证农民在决策权中的相对多数。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应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我国合作社法中对农民所占比例有明确的规定。股份合作社中,外部成员的数量可能较少,但其资本能力可能较强,如果不采取措施保障农民权益,由于股本量、管理技能等多方面优势,股份合作社很有可能被外部成员控制。因此,可在股份合作社章程中,明确规定非农户外部成员在股本占有、公司投票决策权中所占比例,不能达到相对多数,实行“一股一票”加“一人一票”等,从制度上保障股份合作社不被外部非农户成员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