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28 09:34:5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建筑业合同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建筑业合同管理

篇(1)

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元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迥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

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提出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本文试图从治本角度去解决问题,因此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因此,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对比八十年代初期,现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完善得多了,可以说基本到位。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类似本文所说的12个问题。

(二)认识根源

主要是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

首先,是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次,是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

(三)法律根源

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

前期的计划经济年代,我国没有合同法,因为计划经济不需要合同,也就不需要合同法了。我国《经济合同法》迟至1981年12月才出台。到1985年3月出台《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6月出台《技术合同法》。但三本合同法都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1993年修改了《经济合同法》,但这次修改只是临时性的,并没有消除合同法诸法并存和有关法规相互冲突的现象。直至1999年3月才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由此可见,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

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四)制度根源

这里是指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因此,也就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析暴露出来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

制度网络,一提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两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

"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

篇(2)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114-02

承包工程合同管理中,随着合同自行形成和实施,到结束的阶段不同,其管理任务也有所区别,从决定参加工程投标,取得招标文件到签订合同是合同的形成过程,这个阶段是合同生命期的关键。合同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帮助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它的主要工作有:(1)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确定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合同范围。(2)对合同草案进行完整性的审查。(3)进行合同的风险分析。(4)进行风险对策研究。(5)为承包商的工程报价、议价谈判提供了信息、建议、意见,甚至警告。

工程施工过程就是合同的管理过程,在这一阶段,合同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证圆满地完成合同责任,主要工作有:(1)合同实施前进行全面的合同分析。(2)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3)合同实施监督。(4)合同变更管理。(5)合同的文档管理。(6)索赔和反索赔。

合同结束阶段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本合同的谈判、签订、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按合同文件逐条的分析他们的表达方式,在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问题的解决,这样可得到本合同和条款的利弊得关,为今后合同的谈判签订、实施、索赔(反索赔)提供经验。

在中国建筑市场中,因合同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协调和不平衡影响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而当前的经济运行价格体系是对工程的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1)中国建设投资已成多元化,外资、合资、私人投资比重越来越大,事实证明,再者项目中业主追求经济效益,比较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2)中国推广建设监理制度,按国际惯例建立工程师的责任就是严格的合同管理,尽管目前中国的许多监理工程师还做不到这一点,但必须向这方面发展,这对建筑企业是一股强大的外部压力,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管理水平就不平衡,承包商就处于被动地位。(3)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许多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尤为艰难,按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在激烈竞争中企业将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将有一些企业倒闭、缩减、重购或被兼并。这对每个企业都是挑战。(4)中国建筑企业已面向国际市场,工程管理在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管理,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惯例。FIDIC合同条件是它的主要代表,参与国际竞争,没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是不行的。(5)现代工程复杂,规模大,工期长专业化分工细致,致使合同条件日益复杂,合同相关文件多,风险大,合同管理的专业化要求十分迫切,由于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惯例项目水平影响大,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的管理。(6)这些对中国建筑企业管理和建筑工程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严格的合同管理将显得越来越重。所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当务之急。

近几年来,中国建筑企业已逐渐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但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了许多不足,严重制约着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竞争的增强,而其中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较低,是中国建筑企业的普遍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意识淡薄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主观意识淡薄,在塔城地区额敏县糖厂和自治区化工建筑安装公司的承报合同中,由于甲方额敏县糖厂在材料部落实,基建管理混乱的情况下,违章组织施工,乙方化工建安公司在不成熟的条件下,违章施工,双方无视国家管理关于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有关规定,造成拖欠款的合同纠纷,最终打了一场诉讼费高达267万元的官司,双方两败俱伤。这主要是管理者自身素质和陈旧观念产生的,另一方面是现行环境下对合同效力的法律约束和施工合同效果不显著而产生怀疑,进而淡化消极意识,分析其原因:一是中国现有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不详细,合同法律环境不好,虽然建筑行来是推行合同规范化管理最早的行业,但是由于客观环境及行来管理特点复杂性,使之仍处在逐步完善发展之中。二是中国目前建筑市场应征相当激烈,施工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国有施工企业更是举步维艰,企业为了承揽项目维持生计,不得不向买方低头,接受各种苛刻条件、垫资、压价,甚至亏损经营,无利可图。三是中国建筑市场管理人员不规范,虽然国家建立系统的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应市场管理机构,但在市场管理中各个管理环节的协调统一还相当薄弱。

二、重视、管理和控制,为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

1.增强合同意识,提高重视程度,重视合同是全员的范畴,包括两个层次,首先是领导重视,其次是个层管理人员的重视,提高重视的途径是有关合同相关法律,合同知识和合同管理的教育及培训,建立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机制,教育要适应国家法律法规,致使相应完善和发展的需要。

2.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合同确定了工程施工的总体和详细的目标,而工程施工是在履行合同中的现实目标,合同管理必须采用目标管理方法,首先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这是合同实施控制的基础性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有:(1)在项目小组中没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以及他的助手或资料员,是现场的合同管理专门化。(2)作合同总体分析和详细分析。将合同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作活动上。(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合格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是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是大家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约行为。(4)将合同事件分解落实到相关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并对其中的问题作出说明,特别是合同事件之间的搭接关系,责任界面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5)建立合同管理秩序,为了是合同管理共管理工作有秩序的进行,使各方面能得到很好的协调,必须对日常事务性工作订立工作程序并要求全体人员公共遵循。例如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办秩序,工作变更程序,账单审查和批准程序,各种检查验收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和答复程序等。(6)建立文档系统,合同管理者应负责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和保存工作,这即使他的工作任务,也是它的工作需要,中国的一些施工管理者,常不重视工程资料的记录、收集和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的资料杂乱无章,不便利用,者不仅妨碍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妨碍及时、正确的决策,而且在发生合同争执时无法提供或无法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证据。

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的有关各方面之间应保持各种形式的沟通,这些沟通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依据,这不仅是工程管理的要求,而且是经济法律的要求,以书面文字交往应该成为一个制度。例如:按规定昨日报、周报、旬报、月报等,并向有关方面提供工程,工程殊情况的纪录及处理文件应有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各种工程问题的请示,答复,协商,指示都应以书面形式落实,工程中检查验收、图纸和场地的交接、各种文件的交接都应有相应的书面手续。

这样才能保证各种工程活动有根有据:(1)加强合同监督的力度。(2)加强合同控制的首要工作是加强合同监督工作和合同跟踪管理工作。1)合同文件:合同分析文件,各种计划方案,合同变更文件等。2)各种工程文件,如各种原始记录、各种报表、报告以及在此基础上分析整理得到的信息。3)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情况直观的了解,如通过巡视现场,参加各种现场会议,检查工程质量,工程量等,可以尽快的发现问题,更透彻的了解情况,有助于迅速采取措施。

三、合同跟踪的主要工作

1.对实际工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施工现场直接了解到的反映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秩序,例如为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评价报告。

四、合同分析

篇(3)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越来越少,合同风险加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来增强企业的素质和竞争能力,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

1 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首先,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目前阶段,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施工企业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不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还不高;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1.2 现阶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承包单位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由于施工承包单位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加之缺少合同管理人才,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在合同之外,施工承包单位也面临着尚不规范的建筑市场运行环境。由此可见,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是建筑业进一步发展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3 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还存在一定不足。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管理研究较少。只重视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目前对合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许多研究是通过案例分析来阐明的。缺乏对合同内容的系统性分析,缺乏对案例本身的理论性探讨。

2 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整个项目管理的关键,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合同管理涉及到项目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索赔管理、物资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取得工程赢利。

2.2 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我国的工程项目进一步与国际接轨,逐渐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按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三个核心内容,即按国际通行的程序进行招标、采用国际工程合同条件、按合同条件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目前我国已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按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这对建筑企业是一种压力。如果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就不平衡,而作为承包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就会处于更不利的地位。

2.3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多的外国工程设计公司和承包人进入了中国的建筑市场,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对国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国内竞争更加激烈。这也迫使国内的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在激烈的竞争中才不至于被淘汰。

3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的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建筑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按具体过程可将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和施工合同索赔等三方面。

3.1 合同的订立

3.1.1 合同条款应准确,明晰。现代建筑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合同的条款也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条款定义一定要清楚准确,双方责任界限明确。合同条款应是肯定型的、具体的、可执行的。针对一个具体问题,各方责任义务应十分明确且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应统一。

3.1.2 合同当事人双方利益的一致性。以往的工程合同强调制衡,所以合同重点在于双方责任和权益的互相制约,权力和工作的相互制衡。但是合同中过多的制约措施会造成项目实施中过多的障碍、低效率和高成本。过分强调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性,容易导致许多非理的发生。这在合同中有明显体现。

3.1.3 合同条款应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主要体现在适用的工作程序,如质量管理程序、付款程序、变更设计程序等;确立能够调动双方积极性的管理机制,从而使承包人有管理和革新的积极性、创造性及合作的态度;合同适应工程的应用,行文清晰、简洁、易读、易懂,尽可能使用工程语言和表达方式,而不是法律语言;合同标准化,采用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灵活性,合同文本不要受标准合同文本的约束,应根据具体工程灵活处理。

3.2 合同的履行

如果订立合同是基础,那么履行合同则是关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以工程师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完成的项目工程量和对应的清单单价计算的价款额,再计入确定的变更金额、索赔金额、工程价款调整金额等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经验收合格交付业主,质保期满退还承包人质保金后,整个合同就算履行完毕。因此合同的履行贯穿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的。为了做好合同的履行,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2.1 首先,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敦促发包人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通过备案审查,以防止合同违规、违法及明显有失公平的现象发生。

3.2.2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专门的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向合同的执行者进行合同交底,使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履行职责,不要依靠自己的主观认识和个人经验履行合同,避免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

3.2.3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争议的解决。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应以“伙伴关系”来处理各方关系,尽量化解矛盾。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若出现纠纷,尽量采取协商,调解的方式(尽量避免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避免双方出现对立情绪而影响合同的履行。

3.3 施工合同索赔

施工合同索赔是一项很复杂、很困难的工作。因为要做好施工索赔,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并能熟练地应用有关合同条款。凡是有丰富承包施工经验、合同管理水平较高的承包人,其索赔要求的成功率就较大。然而不是索赔一提交索赔报告就能成功的,有时候还可能遇到业主的反索赔,因而施工索赔策略的应用也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3.3.1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期间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勘察施工现场,分析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为索赔成功埋下伏笔,准备依据。

3.3.2 在索赔的过程中,承包人还应注意索赔的时效性。一般施工合同中都有施工索赔时效的规定,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约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承包商的合同索赔只有在索赔时效内才是有效的。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商应尽快请监理工程师到达现场,并请示其作出书面指示。同时,对拟索赔事件全过程进行录像或详细记录,作为索赔证据。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工程师提交书面索赔通知。最后,要按施工合同中索赔程序规定的时限报送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的其他内容。

篇(4)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proposed in this paper,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change; Construction stage

中图分类号: 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现阶段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大多是通过招、投标取得的。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露天作业难、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因此,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必须充分的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 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 解决合同纠纷, 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本文将对在合同管理中如何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做一个分析,供大家参考。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现行的造价管理大多是处于阶段性的管理模式,缺乏建设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勾通,工程监理单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人投资决算分析。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做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在施工招投标阶段,标底和标价估价不准,使得工程在实施阶段,或者由于资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严,导致投资管理失控。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贷款利息不断增加,原本紧缺的资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严,导致投资管理失控。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贷款利息不断增加,原本紧缺的资金在恶性循环里运行,给企业、金融机构和国家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2)现行造价管理中, 占十分重要地位的合同管理还未完全规范和法制化。一方面,合同条款不够严密,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影响工程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有法不依。如工程款的支付往往就不能按合同及时支付等情况。

(3)现行的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多为静态、滞后的方法,其确定往往是以定额为依据,定额单价又以几年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统计为基础。虽然各地造价管理部门也通过定期一些调整系数或补差来达到与当前市场价格相适应,但由于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用还不能及时提供造价管理人员所需的信息,难以实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物法预算编制,因此,这种静态、滞后的价格取定方法,无法满足13益变化的市场经济要求。不同水平的承包商依据同一定额编制不同工程的价格,无法区别承包单位在不同地点、不同工程上的价格差异。

3加强合同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3.1 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建筑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合同法》已经实施,各级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抓住时机,积极组织宣传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培训管理人员,以开展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政策和业务水平,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包括用一些合同订立不规范,执行合同违约等案例,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使工程承发包双方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双方必须认真订立和严格履行。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以达到自觉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行为的目的。

3.2 合同管理与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

合同管理、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件,为招投标的结果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因此应建立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3 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发育,工程项目的规模日益庞大,合同条款日趋复杂,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如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利用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实现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和检查的系统管理,从而达到保证工程建测顿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的目的。

4加强合同综合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4.1 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签订以后,只是理论上控制了工程成本,然而为了把支出控制在合同金额以内,还要特意在计财部门设置一位既熟悉合同条款又熟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还具有实践经验的预算人员,作为合同成本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并负责处理执行合同过程中因有关政策法规和计价依据的变化,以及各种工程变更等方面引起的索赔事宜。同时负责对于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避免由于履行不佳造成成本增加。

4.2 实行全员管理,严格过程控制

项目管理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全员、全过程的系统性管理。施工、技术、质量、成本、安全等在合同中融为一体。合同的管理和执行,依赖于全体职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随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此,合同签订以后要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合同,深入理解合同文件的精神。这样在

篇(5)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项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前提,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不仅关系到施工单位的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合同是否公正、可行,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其经济效益都会产生影响。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工程合同条款将逐步应用于国内的建设项目,如何利用有效的合同管理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将成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

三、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项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市场机制有待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文不严谨比如在承发包过程中的 “ 双合同” 、“ 阴阳合同” 。业主在公开的招投标过程中与承包商签订一份合同,此合同是合法的,但却是仅供有关部门备案用的。在承包商中标后,业主会要求再签订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才是供实际执行用的。供实际执行用的合同大部分是业主在不合法的情况下迫使承包商接受一些不公平要求。这两份合同,一份满足《合同法》要求,一份满足《招投标法》要求,但同时一份违反了《合同法》要求,一份违反了《招投标法》要求。再比如,我们只要求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履约保函,却没有要求业主提供预付款保证。虽然要求建设项目立项时,建设资金必须到位,但资金到位并不等于业主会按时拨付工程款给承包商。这是有缺陷的,我国每年几千亿的工程款拖欠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与此不无关系。

2、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业主和承包商不能正视彼此的关系,造成对合同管理的错误认识,一个项目的最终目标是要把项目成功的做好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是为了这个目标,通过合同的联系而走到一块的,虽然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他们都还有着各自的利益考虑,但他们最终利益的实现都是以这个目标的实现为条件的。

3、合同文本存在一些缺陷

合同管理意识不到位,造成合同作用难以发挥,最突出的表现是不按合同办事。当前好多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遇到利益纠纷问题后,往往不是按照合同条款去依法寻求问题的解决,而是希望借助各种私下关系,甚至委曲求全以求得问题的解决。他们认为专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是没有必要的,合同执行环境不理想,设了也没用。诚然,现在的合同环境是有点混乱,但如果大家都能认真严肃地对待合同,再加上政府各种法规体系的完善,这种混乱是会改变的。正是他们的那些错误认识在延续着合同管理的混乱局面。

4、缺乏专业人才以及合同管理的相关培训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质、能把握全局的人。具体地说就是不仅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然而,目前我国这种人才是非常缺乏的。

5、合同的履约情况差,索赔难度大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四、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项合同管理的方法

1、分包合同管理

(一)、项目经理职责

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项目范围内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合同的履行。建立健全项目部合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要求。

(二)、商务经理职责

对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全面检查、监督,并对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在业务上负总责。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评审、考核、评价项目部合同管理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核对外合同商务部分的合理性,有效性及使用与表达的语言的准确性.

(三)、总工程师职责

负责审核对外合同技术部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供分包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施工方案,评审分包合同的可行性。制定分包合同单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施工管理部职责

针对本职工作范围、掌握分包合同文件要求,详实记录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保持完整的施工日志。

2、业主合同管理

(一)、重视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为项目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主要工作包括:首先,委托设计公司进行工程设计,包括有关的勘测及专题研究工作;对设计公司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选择和确定。其次,确定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确定项目施工期的施工管理方式,招标选定监理工程师,组建业主现场项目组织机构。

(二)、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力

工程质量控制总目标,是使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业主必须要求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使用材料、设备、半成品及构件的质量进行验收;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执行第三方质量检测检验活动,包括按合同规定程序,验收隐蔽工程和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质量。业主在收到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证明;验收不合格,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由承包人修改后,再组织验收。有保修期的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业主还要进行施工合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

施工合同内规定应由业主负责的工作,是使合同最终实现的基础,如提供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施工图纸、材料与设备等,都是为承包人开工、施工创造的先决条件。业主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有权要求承包方履行合同。

(四)、合同价款管理

合同价款应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和非招标工程的预算书确定。合同价款一般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方式。业主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工期、施工难易程度来确定合同形式。

3、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创新,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矫正市场运行中的种种偏差,遏制消极因素,规范各方行为同时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

五、结束语

从实践出发对当前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项合同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措施等相关知识,进行了粗略的分析和研究。综上分析,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运用管理的职能和科学的方法,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董筝. 浅析建筑施工合同的谈判、签订和履行[j].科技创新导报,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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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工程实施期间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律性文件。很多建设工程从业者都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建立、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施工合同管理,因为它对我国建筑业的振兴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建筑市场的公开、公平的竞争竞争原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工程质量、造价以及施工周期都有着极大的影响。我们都知道,合同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动态性的、系统性的,我们要注重合同管理的问题,避免因合同管理不善受到损害。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普遍问题:

1. 法律意识淡薄 施工企业权利受损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不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很恰当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例如,有些建设单位在项目发包环节呈现出不按工程建设程序办事,报建、招标不合理,最大限度的压级压价等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更有甚者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付承包金,不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合同中的一些主要条款,有的也没有与施工企业协商,没有考虑到赶工措施费和风险包干费等没有在施工合同里体现的问题就签订相关合同,这些都导致施工企业的权利在合同中不能得到保障。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1)企业对履行施工合同备案法定程序缺乏自觉性。个别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办理备案手续不正规,逃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个别单位不采用国家统一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自订条款。

3)部分发包方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各行其是,甚至个别单位自定章程代替法规,有的背地私下另行签订合同来约束承包方。

4)个别承包方不具备法人资格,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

5)有的单位不使用合同专用章。

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某些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理解不够,对合同签订和改造的法定程序认识不够。

2. 管理措施脱节

《经济合同法》明确规定,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都应全面履行合同,否则责任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这样才能使得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得以实施、落实。当前社会环境下,一些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还不完整,不健全,缺乏系统性。还有就是涉及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关法规修改和调整工作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由于一些发包方对工程要求的提高,对工期要求严格,而目前的工期与质量奖罚措施的修订和出台,都不能满足当前建筑市场和施工合同管理机制的实际需要。

3. 部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

在合同检查和备案过程中,一些施工管理人员存在业务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致使在一些合同条款填写中出现条款内容不完备,语言表达不严谨,错漏较多的现象。在一些企业内部没有全面、严格的相关规章制度,管理体制不系统,不健全。

4. 合同主体不当,审查不当

1)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只有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才可能是合格的合同主体。我们要注意有的合同主体虽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两种能力,但是并不是合同当事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当事人错位,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合同主体不当。还要注意到有时候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力,这是更为严重的合同主体不当。

2)当前在工程发包时,“承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日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而“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审查就被忽视。更为重要的是对工程款支付能力的审查不够合法,不够严格,致使有的工程款出现三角债现象,这是相当普遍的。有个别的发包方将“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字样写入合同附加条款,这是对建筑市场的一种干扰,是对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的忽视,这些做法都会影响到建设工期,都会影响到建筑施工质量。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 健全施工合同管理法规,强化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通过立法确定施工合同的授予、签订、审查、鉴证等环节的法定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目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呈现“前紧后松”的管理方式,即重视签约阶段,忽视履约阶段的监督管理。这种做法对私下合同的出现起到了催化作用,签约时管理严格,所以就会出现一份正规合同来“应付管理”;因为履约时的“松”,所以就出现了一份私下合同“适应你”。针对这种现象就必须强化政府对施工合同跟踪管理的职能,加大对履约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合同中的欺诈和违约行为。

另外,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会涉及到建筑施工企业的多个部分,所以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每个部门,落实到个人。同时还要进行制度健全,建筑施工企业要就合同管理的环节,完善具体的制度或大纲,如最初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具体的施工中严格执行,使合同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除此之外,还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这样的话能随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合同管理体系进行动态控制,不断完善。

2. 注重管理与招标投标管理的联系

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条件,招标文件、投标书是招标文件与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这样就必须理顺对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的关系。我们不要把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分别对待,应该根据工作性质科学,依据合理设置机构及确定职责,让旋工合同与招投标工作密切结合。

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对于企业合同管理来说非常重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实行奖罚制度。

2)组织在职学习。学无止境。单位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诸如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学习。与此同时,还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企业还要要舍得为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投资,进行智力选送深造。把一些合同管理骨干人员送入有关院校深造。通过这些做法,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另外,我们要注重合同主体的审核,对当事人的工程款支付能力的进行严格的审查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完成,保证建筑施工质量。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当今大环境下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对我国建筑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对于建筑市场秩序的维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以及施工周期。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能邮箱保证企业的效益。

参考文献

篇(7)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承发包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的依据,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施工合同管理从签订到履行,一直贯穿于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各种预期目标是否能够顺利实现,甚至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盈利状况。因此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防范和规避市场风险已成为当前建筑企业管理的重点。

一、加强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是为了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其次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合同管理时,要注意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流程的控制。再次,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做好设计变更、签证、会议纪要、索赔文件等工程相关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供有力的证据。

(二)通过培训加强合同法制教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有一个在运作过程中,逐渐规范、完善、渐进的过程,在推进完善、规范的建设中,建筑施工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培训学习;尤其是施工企业的领导层、相关职能部门和员工必须熟悉《合同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建筑相关的法律知识,还要理解和熟练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运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等。也可外聘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对全体人员普及合同法制知识,掌握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提高他们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识,让其了解合同违约的严重后果,促进并落实到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中,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中的合同纠纷和诉讼风险。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由专人管理,所以施工企业应通过教育培训来培养本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应重点培养知识面宽广、应变能力强、工程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合同管理工作,注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才能,精通施工合同业务。同时也应加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管理人员合同方面的培训,以便他们更好的从全局上围绕合同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和风险防范

(一)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为保证项目实施人员能够较好的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开工前一定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应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全体项目参与人员介绍合同情况,使他们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可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的个人,让他们承担其应有的合同责任及相应的违约风险。在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人们往往十分注重“图纸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少出偏差。

(二)强化合同的过程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合同管理时,要注意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流程的控制。包括: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招投标信息跟踪、中标情况的汇总、合同的草拟、商谈、合同评审、内部用印、履约过程的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台帐建立等进行全过程控制。考虑到建设施工合同持续时间较长,标的数额较大,而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多种因素,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控制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投标中标后,根据合约签订权的要求,企业内部必须作出相对应的规范化的操作标准和流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约条款,作逐步的综合评审。企业内部合同主管部门同相关职能部门就该合同涉及的预付款、进度、生产制作施工安装、材料要求、质保要求、负责条款、条文语句等进行严格审核或修改,尽力保护自己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2.在施工过程中,承建方会遇到诸如市场价格变化、工程合同变更、工程量的增补、增补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签证频繁等,对于出现这些情况,施工企业要应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指导工程项目部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加强签证管理,这样就可以减少工程合同日后纷争和施工企业经济的损失,也是合法合理转移合同风险的关键做法。

(三)要建立文档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等资料,为施工索赔准备好证据,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抱着可能要诉诸法律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个细节,才能防患于未然,对方才能无漏洞可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了法务部员工全程跟踪外,还需要第一线的管理人员注重以下几点:

1.全面熟悉合同及附件的内容,包括招投标文件;

2.建立严格的收发文制度,以保证所有文件(包括图纸)的收发时间、内容、经办人等相关信息清晰、完整;

3.谨慎自己的言行,避免被误导、录音或签署不利于承包方的文件;

4.遇事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能越权做决定;

5.各个节点过程实施及完成后,要及时形成施工资料并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满足验收条件的要及时报业主及相关方验收;

6.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填写变更通知书;需要发包人确认的文件,必须要有书面回复并存档。

三、结束语

施工合同管理从工程投标、发标开始直至质保期满收到最后的质量保证金为止,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包方充分利用承包人迫切承包项目的心理,在压低价格的基础上,还制定苛刻的合同条款,使很多承包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希望本文的一些经验能给众多建筑施工承包人一些启发,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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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1 签订合同的主体不恰当,没有进行资信审核

确定合同主体是保障建筑企业签订有效合同的前提,而订立合同的双方是互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需要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民事权利。但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之前,没有对合同双方进行详细的了解,从而出现了合同订立后还不知道企业法人是谁或者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找不到具体的负责人的情况。同时我国目前的很多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前,没有对合同双方的资信进行审核,使得有时和一些工程质量差、信誉条件差的企业进行项目合作,给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对双方的资信进行审核是必不可少的。

1.2 合同内容不规范,表里不一

合同内容的规范与否关系到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因为当发生经济纠纷时,规范的合同便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武器。我国目前的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敷衍了事的问题,如文字语言的使用不严谨、条例不清晰,这都会使得合同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还存在“表里不一”的情况,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会选择性地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而另一份便是违背相关法律的。这样的“阴阳合同”可能会给当事双方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1.3 合同监督不到位,缺乏专业性人才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还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合同监管体制,造成了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存在争执。同时由于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如企业合同负责人缺乏良好的业务素质或者领导没有经过深思熟虑,都会使得合同的签订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合同如同虚设。合同的双方都不能真正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古语有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要加强建筑企业合同的综合管理,首先就应该建立并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全面协调、科学正确的管理体制。以下为如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2.1.1 制定规矩,明确职责。要真正解决“合同多头管理,实则无人管理”的现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职能以及严格规定管理流程和惩罚措施,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现有违背企业合同内容的情况,就严厉打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企业内部各部门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2.1.2 制定适合企业实情的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涉及的环节众多,因此需要各个环节都制定出适合该企业发展情况且操作性强的管理条例,如合同履行监控管理的具体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的具体办法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要将企业合同综合管理的办法与各个细节管理之间完美结合,既能防范风险,又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同时还应加强对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让他们对自己所工作的内容有更为直观的了解,制定出简明扼要的工作流程图,以确保合同综合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落实到实处。

2.2 制定合同标准文本

由于现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人员都存在着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欠缺,而合同内容又复杂、专业的问题,因此制定合同的标准文本就十分有必要了,因为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基层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如何制定合同的标准文本?首先合同综合管理的部门应该对企业所要签订的多种多样的合同类型进行分析,对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制定出具有标准化的合同文本,然后征求基层项目管理和专业高级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再咨询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从法律以及专业性的角度制定出一套适合企业发展实情的合同综合管理的标准文本,来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同时在企业内部推行这一制度时,有可能会遇到阻力,因此要加强内部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强制推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转变,如市场或法律的特殊要求等不能使用标准合同文本时。其次,当标准文本制定出以后,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充分理解合同的含义,以便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最后,在企业的标准合同文本实行一段时间后,企业的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该与时俱进,根据现有的市场情况或法律环境来及时调整合同内容,并及时听取基层部门或专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得合同的标准文本能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需要。

2.3 代表授权委托

在合同管理中“代表授权委托”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也该受到充分的重视。这项工作涉及的方面众多,首先是要制定出明确的代表授权管理条例,明确授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处罚条例。其次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授权管理部门的监管,使其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办法,做好代表授权工作。这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要做好代表授权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防止他们出现越权的情况,给合同签订方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便要严厉惩罚。最后还要对合同双方的授权书进行仔细的检查,核实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授权期限、所受权限、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企业信誉、资质证书、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营业执照等,防止出现无效或虚假,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4 加强合同文本的评审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严把合同评审关,对每一份合同都认真评审,防止出现因为用词不规范而产生歧义的情况。同时要多级把关,从基层管理到高级管理,从合同关系到补充条例,并对上级的评审意见进行反馈,让审核制度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以保证评审制度的闭合性以及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

2.5 加强合同情况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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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market economy is contract economy, with the gradual deepening of China's rapid market economy and the gradual improv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more and more significant is the fundamental condition for market exchanges and cooperation. Therefor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ncreasingly in project management on top. Departure from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status qu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are discussed. For reference only.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中尤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已成为与施工的进度管理、工程的质量管理及项目的成本管理的同等管理职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即建设工程的承包商为顺利完成工程建设目标,经双方协议订立的关于承包方遵从发包方的需求进行工程施工,发包方赞成所签订的项目工程建设且支付对方开出的相应价款的合同。依据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承包方需按期、合规的完成与业主签订的建筑项目工程。随着全球的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内部的施工企业均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较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需积极自主的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效率,完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项缺陷与不足,才能保障全面、稳定的融入现代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在创新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生存。

1.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现状

1.1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建筑项目工程合同签约时与签约后的实施运行过程中,通常会发现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及预防的意识浅弱,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 在签订合同时, 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 特别是对违约责任, 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 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 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文字不严谨; 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 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 应当发出的书函( 会议纪要) 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 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 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 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 应当重视证据( 资料) 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1.2合同管理的体制缺陷

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 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1)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 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 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 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2)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指导, 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 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 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签约随意性大, 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 权限设置混乱, 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1.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不足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 往往都是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 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 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 业务水平较低, 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措施

2.1培养全方位人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人是关键因素。必须以人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关注合同管理人才选拔培养的各项工作。一是要重视选人。要选调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队伍。二是要加强理论学习。经常组织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三是要建立有效交流渠道。创造同行交流的渠道, 引导同行交流以达到相互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四是要以机制激励人。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 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 以机制激励人。五是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把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结合起来, 把合同管理人员放到施工项目部去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在工作中实践合同

管理的理论、方法。

2.2创设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

大,因此,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逐步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

部各层次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形成合同管理的网络组织,负责合同

管理的各项工作,以维护企业或项目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2.3组建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准则

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而做为施工企业必须在经济管理工作中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并狠抓落实。

(1)合同的审查与分析制度

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大部分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规范、不严密,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损失,也会给竣工结算带来争议,因此,必须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与分析制度。一是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施工协议签署前的审查。审查招标文件应对比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差异处进行审查,招标文件的审点在于专用合同条款的审查。审查招标文件和施工协议书时,应对合同的风险及利润做出评估,为工程报价、合同谈判提供决策信息。二是分包合同的审查。要审查分包方的履约能力,重点审查分包合同的总量和价格,确保我方利益。同时还要审查分包方的资格,避免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而签订无效合同。三是合同的分权审批。按合同金额大小和合同评估风险的大小进行分权审批。

(2)合同交底与定期报告制度

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将合同涉及的注意事项、各岗位的合同责任交代清楚, 将承包合同所明确的各层次的经济责任进行交底,为顺利的执行合同打好基础。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要定期上报上级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认真地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3)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一是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关注现场情况,及时发现索赔事件。二是搜集证据,及早提出。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 搜集有效的索赔证据,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三是控制反索赔和分包商的索赔。企业在施工合同的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我方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向我方索赔的事件发生。

3.小结

市场经济即契约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的逐步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是市场双方交流合作的根本条件。因此,合同管理日益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位居首位,充分完善合同管理可推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获取更多的社会效益及丰厚的经济效益。随着全球的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内部的施工企业均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较大的压力。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需积极自主的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效率,完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项缺陷与不足,才能保障全面、稳定的融入现代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在创新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生存。

参考文献:

篇(10)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建筑工程不断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不但可以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行为。所以,建筑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生存下去,就要重视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风险管理,才能使企业获得盈利,才能使企业长久地生存下去。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出示相应的函件,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项目工程。尽管相应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很多承包人没有施工企业资质,而是在工人资质的基础上,借助其他有施工资格企业资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样就一定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招投标风险

就当前现状来看,尽管在很多法律中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一定要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国内相关建设工程也普遍采用了招投标方式,尤其是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工程采取这种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但是这些工程建设发包方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经常会忽视招投标的可操作性、合法性。这种不依据有关程序的规定就签订合同的行为,一定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业主责、权、利不平衡的风险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业主在其招标时处于主导的地位,有可能会利用招标文件推卸和规避自己责任和风险的倾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诸多风险。

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

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设计和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工程量的增加,而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施工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或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工程款,从而导致建设资金断流或被迫垫资经营。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与必要性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和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一旦签订合同,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将纳入承包合同的范围当中。建筑企业实施的内部承包、总包、分包等,也正是根据其和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承担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来明确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仅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高度也一致,换句话说,也就是所有的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即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和落实。这就让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容、形式与管理范围都与其他企业不同,而是一个自成系统的、格局完整的管理方式。

就实际操作结果而言,部分建筑安装公司与工程公司正是缺少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视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与落实,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合同风险管理的方法

项目中标后,就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将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逐一列举出来,以ABC形式加以区分,对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巨额潜亏的风险列为A类,对虽不能给施工企业带来巨额亏损但也会带来成本增加的风险列为B类,对很小很多但不会造成较多的经济损失也不会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列为C类。ABC三种风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合同管理中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同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以解决与消化。尤其是A类和B类合同风险,施工企业要坚决把握好风险管理的方法,切不可将以上两种风险留给自己,那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合同风险管理的方法有以下三种形式:

1、风险转移。是将合同中不利于施工企业、对企业可能造成很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风险转嫁或转移出去。

2、减轻风险。通过缓和或预知等手段减缓风险带来的不利后果或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接受风险。是指施工企业有意识地选择自己承担风险后果。

合同风险管理由于项目不同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除以上三种方法外,在具体项目施工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而采取相应的管理策略。

四、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不但要在合同制定时预防,而且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筑工程合同风险所导致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监督性与服务性的双重属性。就是在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需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同时实施监督、管理与控制。

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承包人一定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同时需要结合企业以往工程实施遇到的各种风险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对风险发生、影响范围进行分析评价总结。

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一定要依据我国的《合同法》与相关的法规,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施工企业应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程序与环节,建立健全详细的可操作流程,这些环节与程序应包括:开具介绍信、跟踪招标信息、汇总中标情况、草拟合同、洽谈、评审、用印、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除了总公司有健全的操作流程与合同管理制度外,有分公司设立的企业,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补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使合同管理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与盲目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充分研究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中许多有关技术性的要约条款,涉及到承包人、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同时将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评审招标文件技术文件与内附合同是评审项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资信状况、施工难易的程度、风险程度与发包方或业主之前的经营业绩和履约能力等,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需要作出准确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参加招标。

加强履约过程的动态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约表现在承包人生产经营各个过程,这就要强化施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合同动态管理,承包人需要严格按合同施工,定期检查执行合同情况,防止发生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依据工程实际分析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采用经济上、技术上与管理上的措施,制定相应对策,尽量防止其发生,减少风险损失。

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通常采用抽查与重点检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含三个方面:一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设计、工期、数量等方面的变更情况,若有变更需要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二要看根据合同约定各方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违背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造成违约情况。履行合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通知、函件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别责任的重要证据,因此履行合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需要注意完整保存。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虽然目前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使合同管理存在风险,但如果加以重视,采取积极的控制措施,这些风险还是能够避免的。因此,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在工作实践中,既能坚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又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实现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双赢”是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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