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文化建设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28 09:34:5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司法所文化建设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司法所文化建设

篇(1)

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全县司法所工作管理体制不畅、工作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足、基础条件薄弱、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人员待遇尚未落实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重点实现“四个更加”:“即硬件更加完善、队伍更加规范、业务更加有效、保障更加有力”的目标;重点确保年底前90%以上的司法所实现“四有”:即有合理划分的功能用房、有清晰规范的标牌标识、有统一上墙的内务制度、有统一样式的工作档案,打造一批基础硬件较好、工作运行规范的标准化司法所。

二、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一是着力解决业务用房保障问题。要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优化提升。全面落实司法所功能用房标准化配置,充分保障办公和服务用房所需,全面杜绝司法所业务用房被占用现象发生。二是着力解决标牌标识问题。标牌标识的统一悬挂关系到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单位的形象,各司法所要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规范悬挂标识牌,规范统一内务制度上墙公示,特别是司法行政徽章和外观标识,除在司法所大门上方悬挂司法行政徽和外墙悬挂司法所标牌外,不得悬挂其他单位任何标牌和标识,司法所标牌和司法行政徽章因年久褪色的,要及时刷新或更换。三是着力解决功能用房不规范问题。部分司法所因功能房紧缺或业务用房无力分设等原因,导致“两室”(调解室、宣告室)与其他功能室混杂使用、功能区布局模糊不清。各司法所要按照调解室、宣告室分别独立,进行规范布置,以适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四是着力解决档案卷宗零散不整洁问题。各司法所统一规范内务管理,使用统一业务工作档案盒、档案封面和内容格式,限定档案装订期限,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步入标准化、正规化轨道。五是着力解决所容所貌不整洁问题。部分司法所外观破旧、院落荒芜、内务凌乱,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体形象。各司法所要在强化整治的同时,大力加强文化建设,通过推出司法所“墙上文化”、“文化走廊”,精选贴近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法治图片,警句格言、廉政图片制成画框,提升司法所品味,弘扬正能量,有条件的通过司法所要增设“宣传橱窗”、“法制宣传LED屏幕”等文化阵地赋予特色文化元素,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加强环境整治、外立面改造、绿化美化周边环境等途径,提升司法所形象。为此县局将集中统一采购一批标识、标牌徽章,配备统一内务用品、印刷统一的卷宗,各司法所要认真清理上报缺额情况,并及时完善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市委政法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及时汇报补充缺额人员,充实干部队伍,严格司法所人员准入门槛,多渠道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强化考核管理,逐步提高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逐步落实司法所科级机构建制,推动科级所长及时配备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县局将定期组织以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业务工作为内容的知识培训、实岗练兵和上机实际操作能力考核活动。各股室及早编写培训资料并经分管领导审定,重点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智慧司法”系统的运用水平,并对上机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司法所及个人的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各项职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各司法所在抓好规范化的同时,要创新思路,大力推进村居司法工作室创建工作,力争在年内实现全覆盖。通过进一步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活动步骤

“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部署阶段(3月)。要认真组织学习“司法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自身基础情况,精心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动员,认真部署,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

(二)推进阶段(4月一10月)。要对照市委政法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进度安排,强化措施、全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11月)。县局成立考核验收组,按照方案规定的建设内容,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成效和主要做法,梳理已经整改办结的工作内容,对未按时完成的事项,提出明确的落实时限。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下一步所有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司法所建设年”活动是市司法局的工作重点内容、是今年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主要抓手,县局各股室及司法所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篇(2)

二、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公证内部管理,规范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落实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四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帮助企业依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全面开展法律服务机构与社区“结对子”活动。开展“和谐公证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严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调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立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继续开展“民主法治学校”、“民主法治企业”等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四是突出抓好法制文化建设,注重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形式和载体,注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以人民调解工作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搞好各部门工作的协调配合。二是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全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四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篇(3)

二、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公证内部管理,规范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三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落实便民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四是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帮助企业依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全面开展法律服务机构与社区“结对子”活动。开展“和谐公证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严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调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立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继续开展“民主法治学校”、“民主法治企业”等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四是突出抓好法制文化建设,注重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形式和载体,注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以人民调解工作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搞好各部门工作的协调配合。二是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全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四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篇(4)

2、主推“一所一品牌”建设。近年来,我区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鼓励下,认真总结各司法所的独特优势及其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渐摸索出一条“一所一品牌”发展之路。如杏林司法所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方面卓有成效,2012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灌口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其“警民联调”工作经验在全市警民联调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被宣传推广;杏滨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成绩突出。2014年,我区将在全区推广这“三大”品牌,鼓励每个司法所都能突出自身特色,创造自身品牌。

3、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街(镇)、村(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网络建设,重点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积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着重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拓宽摸底排查渠道,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密切关注辖区内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预防工作走在化解前。

4、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分流机制。一是深入开展“三调对接”工作,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针对矛盾纠纷类型,采取调解、引导行政处理或诉讼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解决问题,实现咨询调解相结合、调解相结合、行政处理和调解相结合,实现矛盾纠纷合理有序分流;同时,不断推进与公、检、法的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化解法庭之外的各类纠纷,形成调解诉讼衔接机制。二是加快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进一步规范化运作已建好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将其纳入区局调解补贴和区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调解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协调各方力量,积极推进筹建中的后溪工业集中区调委会、灌口物流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杏林台商投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拟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同时督促各司法所要在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上下功夫,新建2-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争取在全区实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全面覆盖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模式。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确保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脱管漏管率控制在0.5%以内;刑释解教重点人员100%衔接到位、一般人员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场所建设。根据部署和安排,继续推进建设集监管矫正、信息处理、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加快选址并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指导和推动各区新建一批依托企业的教育培训和安置基地,为“两类人员”回归社会提供更多的载体和途径。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根据《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的罪行、表现,将矫正人员分为不同的种类,实行严管、普管、宽管分类管理。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三是注重培育和树立工作典型。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注重培育和树立一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营造特殊人群重新做人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法治”建设,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开创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1、不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

一是深化“法律进机关”。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法律知识讲座。以“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为核心,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二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推广法制主题班会的好做法,通过举办法制夏令营活动,依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有针对性的进行校园普法依法治理经验总结和推广,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制平台。

三是抓好“法律进企业”。在台企,私企各开展一场法律进企业知识竞赛。引导和促进企业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推进“法律进村(居)”。召开“法律进村(居)”活动筹备会,在各镇(街)开展一场法律进农村普法大集,组织大型“送法下乡”活动,总结推广基层农村、社区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加强载体创新,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广大基层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基层自治、民主管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

2、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区将尽快完成“区法治文化苑”项目的筹建工作,要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确保2014年建成“区法治文化苑”,各镇(街)、村(居)均建有一个制式法制宣传栏。

二是加大主题法制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精心组织协调,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取得更大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各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送法下乡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扩大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是加强主流媒体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联合举办专刊、专栏、专版等,开通普法微博或微信,利用电子网络平台普法,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创造、生产和传播能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3、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方式,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关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规范性文件的网上报件和网上审查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全区100%获评区级“法治镇(街)”,各镇(街)要力争入选市“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村(居)要力争入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总结、规划年度工作,研究讨论有关依法治理工作事项。

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备课授课,组织大学普法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充分利用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治网、《法治》内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讯等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矫正对象、老年人、个私企业等特殊群体做深入的普法活动。

四、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1、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在政策法规许可的条件下,做到应援尽援,为贫弱群体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在完善法律援助部门的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加快推进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接待条件和设施。

2、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加强刑事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辩护律师的服务能力和办案质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专业辩护。要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科处室的工作联系,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必援、应援优援,依法维护和确保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篇(5)

——以筑牢维护社会稳定基石为主题,强势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了硬件建设大升级,省规范化司法所达标率为100%,有5个司法所被评为全省首批优秀司法所。按照“六有”、“四规范”、“三化”的要求,强化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建设。6月26日,召开了全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各镇(区)专职调解员的配备基本达到了“三个二”的要求。积极做好书记、市长大接访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两排查”活动。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刑人员公益劳动基地19家,成立安置帮教基地10个。完成了综合性基地的选址和论证工作。全区接收社区服刑人员人,又犯罪率为。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人,衔接率为,安置率为,帮教率为。

——以服务保障民生为己任,强势推进法律服务“三大”工程。围绕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举措,促进了全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从3月份开始,在全系统开展“双千百日”“六送六帮”活动。组织律师参与政府接待,引导者依法。抽调局机关两名骨干、4名律师、3名公证员参与区、镇拆迁改造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区援助中心直接办理了xx友谊印染有限公司陈静等94人索要劳动报酬案,东社润祥包装有限公司陈红霞等42人索要劳动报酬案等一些有影响的案件。今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13家,办理各类案件1116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373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6%,接待来电来访2520批4500余人次,免收各种费用110余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强势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在全系统相继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能四会”岗位练兵、“五个一”廉政教育等活动。强化内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征集“金点子”活动,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强化督察工作,对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督察。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

2010年,我们将在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引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服务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xx而努力奋斗。

一、抓基层打基础,铸就“平安xx”新形象

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我们将以创建“优秀司法所”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局机关与司法所区域联网。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冬明春完成司法所(标识的统一工作。力争到2010年省级优秀司法所建成率达50%以上,保持全省领先。深化对接机制,进一步拓展大调解服务领域,提升专业调解水平,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成功率达96%以上,确保民转刑案件发生率南通最低。加快建设集教育矫治、公益劳动、临时安置、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德育教育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综合性基地,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率控制在全省最低。

二、抓重点创特色,开创“法治xx”新局面

坚持以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的目标定位,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学法用法的考评机制上。加快建设多功能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继续开展企业家学法沙龙活动。不断丰富农村普法“五小”活动的内涵,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继续办好中国xx普法网,开发数字化学法新模块。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制一条街,筹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展览馆,创立xx普法新品牌。

三、抓服务助民生,促进“小康xx”新发展

篇(6)

一、认清自我、转变作风,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能力

2013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注重保持发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结合工作实际,确立了集中全力建设“科技司法、文化司法、民生司法、活力司法”品牌的工作目标,大家群策群力,统一了思想,鼓足了干劲,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获得了上级的认可,再次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长代表在法治创建推进会上第一个做了典型发言,宣扬了法治创建和普法宣传的先进经验;我们的“司法面对面”平台全面开通以来,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省纪委、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各级各部门领导多次莅临调研考察,对我局“科技司法”建设做出了充分肯定;由局办公室主持的机关文化长廊已经全面建成,极大地浓厚了机关文化氛围;基层科组织了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提升了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我市26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和文书档案资料,建立3处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同时依托农民工维权中心新建市农民工维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处,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日益凸显;各司法所广泛开展了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局机关开设了“司法大讲堂”,每周一讲,每名机关干部讲经验、讲创新、讲规划,提不足,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新设置了法规科,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制度,统一制作了工作证,干警亮证执法,提振了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风貌,也方便了群众监督。这些都为我们今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开了个头,为我们下一步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奠定了基础。

工作都是人干出来的,我们的工作能够取得成绩,说明我们的队伍整体是好的,是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队伍,但就目前开展得工作、取得的成果来看,各科室、各单位、各司法所很明显得存在着工作开展不均衡的问题,大部分科室单位有计划、有推进、有成果,有的科室单位没目标、没计划、没落实;大部分干部有干劲、有思路,也有的人拖拉推诿、不出工、出工不出力,甚至对干得好的干部嘲讽捣乱,还有少数司法所人员位置认识不清,自我定位不明,说话做事不得体、不得劲,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能力的问题,成了我们前进道路上的拦路虎,影响了我市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们司法行政事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响的步伐。

二、夯实基础、明确责任,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我们还是要以做活队伍为总抓手,以科技创新增添动力,以文化建设指导方向,以民生保障作为重点,全力打造司法行政品牌。现在我市政法系统正在全面开展“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提升能力为重点,以转变作风为根本,以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目标,这对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来说,十分及时、十分必要,每名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做好榜样,不要对干部们要求多,自己干得少,要沉下去,深入到基层中去,注重调研,创新思想,转变思路,求活,求实,真正带好头,带对路;每名机关干部都要认真查究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将思想统一到工作中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下面对下一步的工作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科要发挥好“普法快讯”、司法行政官方微博、“司法面对面”交互平台三大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办好《联线司法》电视栏目,深入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多多组织开展上街宣传,再建设几个宣传典型示范点,实现司法行政社会价值最大化,推动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经费资金进一步向基层司法所倾斜,在已有的4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再改建几处。基层科要把工作精力沉到基层中去,掌握好各项基础资料,要抓紧启动一个计划(也就是计划,即两类人员立体化帮扶体系)、探索运用好一个科技手段(即探索使用GPS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管理)、开展好两个建设年活动(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组织好一个评查(即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开展好一个评选(即金牌人民调解员评选)、培训好两支队伍(即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四大建设(司法所阵地建设、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个人品牌调解室和派出所调解室建设、社区服务基地建设)。各司法所及工作人员要明确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协调处理好完成本职工作与服务镇街发展的关系,要坚持立足于开展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创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价值、社会效应,开展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类人员”矫治帮教,为促进各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是法律服务工作。各法律服务单位、机构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投身到“民生司法”建设中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

公律科要切实完善履行好律师陪同市领导接访制度,要不断壮大“法律服务精英团”、“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不断搭建新的业务平台,组织好各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要不断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更新壮大“法律援助自选超市”,拓宽特殊群体免审“绿色通道”,建设好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公证处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功能,着力开拓经济类公证,重点向二手房买卖、公积金贷款担保、银行借款合同、土地招投标、股权转让等领域进行延伸。

各律师事务所和每位律师,要清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要积极参与到陪同接访、涉检、服务重点项目和寿北开发等新业务平台中来,加强党建和律师文化建设,妥善引导社会舆情走向,实现律师行业社会价值最大化。

篇(7)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差异性发展中谋求新突破。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方向,今年我们将重点放在满足乡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上,在服务乡镇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中,成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法律助手。开展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调查有无基层法服人员充当社会咨询机构人员出庭“”现象,帮助完善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规定,加大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惩戒力度,净化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环境。2012年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共诉讼事务1223件、非诉讼事务16件、担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34家。

二、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在深化法治平安建设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全面深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履行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按照市、镇和有条件的村(社区)5:2:1的比例及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配备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要求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以圆桌谈心对话为调解模式的“圆桌纠纷调解室”,建立针对婚姻、赡养、抚养以及遗产继承等涉及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的案件的“家事纠纷调解室”;成立全市首个以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老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市物业纠纷调委会共受理物业纠纷113件,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均为100%;市医患纠纷调委会共受理医患纠纷16件,成功调解12件。市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511件,调解成功率97.7%。全市两级调处中心组织共接待群众583批次1363人,受理矛盾纠纷372件,调解纠纷370件,调解成功369件,调解成功率99.2%。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本市内已设立8家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72家村(居)调委会、5家专业性调委会、2家行业调委会、11家其他性质的调委会和8家刚调整设立的500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已全部备案在册。

二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两所一庭”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确保乡镇司法所机构单列、编制不减、工作不乱。今年年初我局制订下发《二0一二年度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司法所2012年工作要点,制定司法所基础工作、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及法制宣传百分考核表,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并以此为依据,部署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带动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范化,全面推动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三、以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为重点,在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矫正。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载体和矫正方法,健全教育矫正中心软硬件建设水平和功能设置,逐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与中心的衔接融合,提升管理的整体合力和成效。与电信等部门合作建立移动定位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管力度,将有暴力犯罪前科、重新犯罪风险较高、监管难度较大的重点人员全部纳入定位监控系统,预计年底前将投入使用。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社区服刑人员1028名,期满解矫658名,移交公安36名剥权人员,其中今年接受248名,解矫196名,移交36名,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34名,其中缓刑279名,假释47名,暂予监外执行8名,所有人员中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全面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完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帮扶服务,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劳教所、监狱及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理顺工作流程,防止脱管漏管。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完成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提高衔接信息录入率及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加强基层帮教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帮教安置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率,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市已累计接受刑释解教人员204名,其中刑满释放160名,解除劳教44人。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100%,当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四、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在加快推进法治平安建设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抓全民普法。紧扣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全市经济“三年翻番”发展目标,把法制宣传教育有机融合于经济转型升级、融合于社会管理创新、融合于服务保障民生。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组织女干警、女律师、女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走进市永坛时装厂,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活动。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金沙中学、金城镇中心小学等12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走进学校为学生们上法制课,公布“12348法律咨询平台热线”,并接受师生现场法律咨询。

二是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水平抓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开通法制宣传教育微博,在《金沙周刊》开辟法制宣传专版,在广播电台《89关注》栏目中开辟法制宣传小专栏,通过全新的视角介绍我市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和成果,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我市民间文化、基层文化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依托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的优势,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把法律历史形象化。金城镇以学校校本教育课程为载体,将刻纸创作融入法治文化建设;朱林镇以唐王故事会为依托,开展“举案说法”故事会;开发区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以身边人、身边事写法治、演法治、唱法治、讲法治、画法治,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

五、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在增进民生幸福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围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今年是司法部统一部署的“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也是省司法厅确定的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我市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门槛,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网络队伍建设,在8个镇区增设各镇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十五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新格局,201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971人次(其中,来访642、来电1319、来信4件、网上咨询6件)。选聘18名具备相应条件的专职律师具体承办本年度法律援助案件,逐步向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专业化过渡。聘请172名村居联络点联络员,94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挂靠村居联络点联络员,8名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联络点联络员,组建起一支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队伍。

二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高公证工作水平。认真部署开展“四万工程”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以“促进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重点,主动介入全市重点工程,为企业融资引资、兼并重组、公司上市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公证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减免相关服务收费,满足困难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稳步推进公证机构事业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市人社局、市编办统一安排下,对公证机构的组织类别、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经费管理等进行清理规范并出台新的“三定”方案。2012年我处共办理各类公证4484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公证1381件、国内经济类公证1176件、涉外民事公证1859件、涉外经济公证27件、涉港澳台公证合计41件。

六、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在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司法行政队伍上有更大作为

一是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围绕“三解三促”和新一轮争当排头兵活动要求,对挂钩扶贫村(薛埠镇塔山村)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大调研。定期与驻点单位研究帮困措施,定期分析、研判驻点单位的民情民意、发展难题,帮助驻点单位破解发展中的难题,集中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疑难矛盾纠纷,依法依规依理引导当地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民生权益和合理诉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场办理接案受理手续,并实行领导包案结跟踪制,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二是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学习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照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逐条梳理,集中整改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中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问题。同时把创先争优活动、争当排头兵活动、深化法律六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先争优年活动等作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有机融合,增强活动实效性。

三是不断完善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创新力和战斗力。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配齐配强全系统干部队伍力量,把原则性强、专业性强、综合素质强的人才选拔到司法行政队伍中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组建了“优秀调解能手人才库”,参与涉法及“大接访”活动,选拔培育了2名市应急工作人才库专家、2名市人民陪审员、1名省级调解能手专家库候选人,积极打造司法行政人才高地。

七、明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统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重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方法,着力为全市加快转型升级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六五”普法为契机,着力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通过对“六五”普法开展以来的经验总结,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学法用法的热情,为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开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市民法律素养”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条例》、《食品安全法》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打造一批有品位、有特点的法治文化阵地,做精做优《司法》、《与法同行》等广播电视普法栏目,通过以案说法、市民互动等环节,提高市民参与度。积极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效应,把普法教育与提供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制宣传成为引导群众崇尚法律精神、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过程,成为钝化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

(二)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对高危人员实行实时监控,全面实施审前调查和假释前评价。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分类教育和心理矫正,探索建立社区矫正需求和效果评估体系,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建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无缝对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及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举办全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培训班,切实落实“首要任务”和“禁止令”制度要求,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增强矫正教育效果。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用工作成效彰显社区矫正工作在推进基层和谐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龙头,着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奠基”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监督保证”等专项活动,加大经常性和集中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推行网络化排查新模式,强化对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着力调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发展类、民生类矛盾纠纷。加强社情民意分析和研判,突出抓好矛盾排查预警工作,对排查出的敏感、热点问题和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民众不满情绪积累,防止矛盾问题叠加,防止由此引发新的热点、敏感性矛盾。进一步强化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应急反应和管控处置,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细化预案,提高突况的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加强与矛盾纠纷多发领域、部门的有效配合,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格局。

(四)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篇(8)

目标要求:加强星级司法所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支持力度,再创建1-2个五星级司法所,三星级以上司法所争取达到90%以上,总结推广观音阁司法所在村居(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站)的经验做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管理、消费、环保等新领域拓展,在农村、社区建设一批个人品牌调解室。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打造社会矛盾预警调处中心综合分析平台,认真做好“双节”和“两会”期间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落实好“以案定补”制度。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基层工作科

责任人:

二、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

目标要求: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均衡发展。开展“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8%以下,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平台,确保不失控、不脱管、不漏管。统一编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读本和学习笔记,探索在村居(社区)、敬老院等公共区域设置社区服务岗位,推行分散劳动、统一鉴定的模式,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务意识。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成效。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控,加强帮教对象动态管理,开展常态化帮教走访活动。试点运行“两类人员”远程视频帮教系统,开展视频会见活动。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科

责任人:

三、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办公室,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大力开展律师服务业。开展“牵手重点工程、中小企业和村居建设法律服务”活动,做好律师服务重大项目相关工作,引导律师服务向群众就业、就医、求学等民生领域延伸,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涉法涉诉工作,推动律师事务所与专业性调委会对接,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红黑榜制度。(律师管理科)深化“驻所联村”活动,推行两所互帮共建,组织法律服务所进驻结对司法所,3月底前试点推行“法治村主任”工作,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接辖区村(社区)、农户,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基层工作科)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试点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推动“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建设。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0件。健全乡镇、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村居联络员服务网络,培树两个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好“农民工维权”和“三八妇女节”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建立公益性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打造法律援助公益品牌。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科

责任人:

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目标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3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探索在全区中小学班委会中设立法治宣传员。继续做好“法治”栏目的拍摄工作,上半年建成一个普法微信平台,及时反映我区的普法工作及我局工作动态。5月底前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7月底前部署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进一步挖掘和培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11月份迎接全省验收,确保我区进入先进行列。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引导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加强“四个一”建设,普遍设置一个法制宣传书架、一个法制长廊或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制宣传电子显示屏。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利用普法考试中心,探索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学法方式。推动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牵头负责人:

责任科室:法制宣传教育科

责任人:

五、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目标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敢于担当,忠诚履行使命。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依法治国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进领导班子团结和凝聚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适时召开全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大力开展分类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岗位专业化水平。开办业务大讲堂,组织全局优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和宣讲。加大青年律师扶持力度,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状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力度,保持对“”问题的高压态势。

篇(9)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篇(10)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强势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在全系统相继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能四会”岗位练兵、“五个一”廉政教育等活动。强化内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征集“金点子”活动,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100余份。强化督察工作,对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督察。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

2012年,我们将在xx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引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服务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xx而努力奋斗。一、抓基层打基础,铸就“平安xx”新形象

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我们将以创建“优秀司法所”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局机关与司法所区域联网。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冬明春完成司法所(标识的统一工作。力争到2012年省级优秀司法所建成率达50%以上,保持全省领先。深化对接机制,进一步拓展大调解服务领域,提升专业调解水平,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8%,成功率达96%以上,确保民转刑案件发生率南通最低。加快建设集教育矫治、公益劳动、临时安置、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德育教育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综合性基地,进一步提高矫正质量,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率控制在全省最低。二、抓重点创特色,开创“法治xx”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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