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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与本公约内容不存在抵触。
3.我公司如将项目转让,将保证受让人承诺遵守本公约。
上述条款为本公约内容的组成部分,经_________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我公司即应遵从本公约内容。
开发企业: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座落_________;物业四至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_________,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二、列明共有部位(具体参考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等)和共有设施设备(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和使用的设施设备,应按实际情况列明。)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章 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产权人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物业管理企业
名称_________;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号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
备选内容:_________。
管理业绩:管理面积_________;是否获得过市优或国优称号等。
三、开发企业
名称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企业和选定和变更
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企业选定。公约核准后除以下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1.该物业管理企业被取消北京市物业管理资质;
2.该企业注销;
3._________。
上述情况下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将变更原因和选定的新物业管理企业等有关事项告知业主,没有50%以上反对意见的方可与新物业管理企业签署正式合同。并须到市小区办备案。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变更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需要求变更后的新物业管理企业承诺遵守本公约。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按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般包括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机动车停放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普通居住小区最低应达到政府规定的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最低标准;高档居住小区与其他非居住物业的服务标准由开发企业自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须向产权人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_________。
2.收费项目、标准(须具体列出收费项目和标准)_________。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办法_________。
4.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发企业和产权人空置房屋均应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
5.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政府有新规定时,收费应依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6.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按规定或约定有调整,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告和书面送达通知全体产权人。
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五章 产权人权利和义务
一、产权人权利
1.产权及基于产权的财产权利如使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自有部位的装修和维护权利、要求毗连产权人承担维修责任等。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 A
工程建设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从而在我国建设领域进入全面推行阶段。随着《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一系列的相关法规文件的相继出台,对我国监理制度的推进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出了监理的重要作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缩小了与发达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差距,也逐步为社会各界所接受。
然而正是由于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强制推行的特点,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推行的,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需求与供给方面的不平衡,特别是现阶段随着工程建设程序越来越完善,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越来越规范,社会对工程安全和质量的意识越来越成熟,势必对监理的服务能力和承担的责任也提出更高地要求。应这种需求在现阶段的监理合同中往往出现有针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对监理单位进行责任考核并进行处罚的条款。乍一看监理作为工程参建单位以整体的工程建设目标进行考核似乎很合情理,但如果从法规和合同角度考虑一下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角度考虑的话似乎又不是很妥当。以下是从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服务定位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对监理承担责任的描述谈一下笔者对关于用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考核监理责任这一做法的理解和认识。
建设监理的概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监理具有公正性的性质,这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在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排除各种干扰,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特别是当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建筑法》: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法》:我国的合同法在承担违约责任时是以严格责任为条件(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还包括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以补偿性为原则的。监理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中的委托合同的范畴,而委托合同中的规定是“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过错责任原则。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
2003年,建设部颁发(关于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结合指导意见关于项目管理企业服务内容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项目管理是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和或专业承包进行管理并提出相应的服务。
基于上述分析,项目管理主要是通过建设工程项目的各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的监督和管理协调,以期达到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根据项目管理内容的不同,项目管理也区分为不同的类型。有针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从可研到竣工交付)的项目管理,也有针对项目建设特定阶段的项目管理。
从法律关系角度分析,项目管理在业主方面和项目管理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业主方面通过向项目管理企业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由项目管理企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或莫些内容提供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管理范围的具体情况而定。从全面角度而言,项目管理服务可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投资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等。
1、项目前期策划: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主要是根据项目功能要求和目标,进行总体的规划与设计。经筛选形成总体规划方案。总体规划方案一方面是为可行性研究提供答案,同时也是项目后期设计实施的纲领。
2、设计管理:时间管理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中,应重点考虑对设计的管理。项目管理企业应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和专业知识,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加强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衔接;从技术角度确认总体平面功能,最大限度保证设计文件符合业主方的使用需求;从造价角度确认工程方案是否符合经济上合理的要求。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中还未充分认识到设计管理的重要性。
3、招投标管理:制表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企业应具备招标资质,以业主方进行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4、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建设工程涉及的合同内容极为复杂,如何处理各合同文件的衔接关系,明确合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需要项目管理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5、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实施工程中,存在着各种因素不断干扰着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总是处于一个变化的环境中,对于项目管理企业而言,需要有效的预测可能发生的变化,以便采取预防措施,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建设工程项目的变更是可以尽量避免的。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很好的做好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单位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技术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施工管理: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也是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一般而言,项目管理企业对施工质量监督主要依托监理方进行,项目管理企业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侧重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7、投资管理: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投资估算和投资概算,审核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决算管理等投资管理要求项目管理企业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8、资料管理:建设工程资料不仅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基础资料,也是办理竣工验收和后期工程适用和维修的重要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资料专业性、即是性等特点,项目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等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9、建设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根据建设工程的需要,项目管理企业还可以协助或代表业主方办理各项报审报备手续,并协助业主方进行工程的验收和交接手续。
三、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采取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后,业主方可通过招标选聘专业的项目管理企业,并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为明确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
项目管理工作涉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各项内容,尤其是针对整体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对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具有根本性的影响。而且,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投标等工作提出了专门的资质要求,故在选聘项目管理企业时,应注重对企业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考察。
针对目前国内建设工作设计与施工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设计在建设工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议选聘项目管理企业时注重对设计能力的考察。而这也是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企业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另外,考虑到国内建筑市场中项目管理企业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很难找到精通建设工程各方面技术环节的项目管理企业。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选聘不同的单位负责不同技术环节的项目管理。不过,若由业主方分别选聘不同项目管理企业,必然导致各项目管理企业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从而影响工期、无法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对此,建议实行总包制
度,即业主方仅选聘一家实力较强的企业作为项目管理企业,对于特殊技术环节需另行聘请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经业主方要求后项目管理企业应单独聘请专业单位负责,并由项目管理企业统一负责有关专业单位的管理,统一对业主方负责。
2、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项目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是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主体内容,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项目管理服务,并明确约定于合同中。上文简要介绍了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具体到各项目而言,可以根据业主方的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力求全面、准确。
3、权利和责任划分
为明确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动项目管理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在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划分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限和责任。根据项目合理的基本特点,一般业主方应主要负责项目的投资控制和确定使用功能,而项目管理企业应职业发展处理建设工程的工程技术事宜,并一定程度上对工期质量负责。为了充分利用项目管理企业的作用,加快工期、节约投资,应尽量扩大项目管理企业在工程技术方面的权限,减少业主方的审批事项。
鉴于我国建筑市场中的业主的强势心里和社会信用缺失,实践中业主方在委托项目管理过程中,常常对项目管理企业的权限予以过多限制,无法调动项目管理企业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无法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作用。基于此,我们建议业主方应尽量加大授权范围,将招投标、签约、工程变更、工程款的审核支付、工程预算等工作委托予项目管理企业执行,同时,为保护业主方的利益,业主方可通过如下方式加强监督:
①完善项目管理签约的汇报制度。应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企业的定期汇报和重要事项的汇报制度,为业主方进行监督提供条件;
②业主方可派人参与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比如总包方的招标、关键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的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③明确约定业主方的最终决定权。一方面,对于投资变更和使用功能调整等有关重大事项,应由业主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另一方面,业主方在监督过程中拥有对项目管理企业行为的否决权。
4、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工期的不确定性,由此必然导致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应以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为准。项目管理企业提出服务期限的根本目的在于确定服务费用问题,即,在建设工程工期超过预计工期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增加服务费用。
与工程咨询服务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项目管理企业拥有较大的权限,相应承担较大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保证工期是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责任之一。鉴于此,若非因业主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限延长的,项目管理企业不仅不应要求追加服务费用,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一般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根据公平原则,项目管理企业有权获得相应的服务费补偿:
①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2003年建设部建市[2003]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04年又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指出积极推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措施;是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依据建市[2003]30号文“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在这一过程中业主方主要责任是监督项目管理方和决策,其余管理工作可全部或部分交给项目管理方完成,满足业主对项目的需求和期望。
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有如下方式:
(1)项目管理服务(PM)
项目管理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项目管理承包(PMC)
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对于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3)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项目管理方式。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以向建设单位提供如下管理服务:
(1)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策划和可行性分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工作;
(3)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4)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5)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它管理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提供以上所列的全部或部分管理服务,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资格、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
工程咨询、造价咨询、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管理和服务,联合体各方应符合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对资质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定委托合同并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不应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上再承担工程施工业务,也不应与承担工程施工业务的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1规划设计任务书;
2项目报建;
3规划、设计、采购、施工招投标;
4主持参与规划设计方案优化;
5施工过程项目管理;
6主持参与竣工验收等。1项目后评估;
2项目经营策划;
3参与项目物业管理等〖BG)F〗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以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为基础,以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为手段,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为主业,具有与提供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项目管理技术,通过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创造价值并获取利润的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
(1)具有工程项目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等方面能力,能够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管理、勘察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管理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可以为业主提供全过程或分阶段项目管理服务。
(2)具有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在企业的组织结构、专业设置、资质资格、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方面满足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需要。
(3)掌握先进、科学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方法,拥有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程序、作业指导文件和基础数据库,能够实现工程项目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程序化管理。
(4)拥有配备齐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复合型管理人员构成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配备与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相适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各类执业人员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内容.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项目管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批准的费用内,交付符合功能需求、技术性能规范要求的成果。由于项目的一次性特点,项目管理的任何策划失误都有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项目管理策划作为项目管理的依据,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1 项目管理策划的类型
项目管理策划根据项目管理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为设计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以及施工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其中,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最为普遍,所涉及的问题最多,也最复杂,需要系统运用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
本文所述内容主要是针对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
2 项目管理策划的内容
项目管理策划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项目合同分解、组织架构的建立、项目管理目标的策划、项目管理责任分工策划、总控计划分级管理、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解决项目管理“做什么” 、“谁来做”、“何时做”、 “怎么做”的问题。
2.1 项目管理目标策划
项目管理的目标,是项目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托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的方向,解决。项目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五大目标,项目管理工作将围绕这五大目标而开展,并随着项目工作的逐步推进,而相应调整。各目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质量目标:1、质量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2、项目技术性能、功能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功能需求。
进度目标: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完成时间,如完成正负零以下工程的时间,完成结构封顶的时间。
投资目标:工程结算合同价不超工程概算总额。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死亡事故、特大、重大伤亡事故,创建文明工地。
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不发生环境事故、事件。
2.2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是根据项目的总体目标、功能需求、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特点等,分工程实体与管理工作两个维度进行分解,以便帮助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确定和有效地管理项目的工作,清晰地表示各项目工作之间的相互联系,展现项目最主要工作内容,说明为完成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管理工作。如竖向维度为工程内容,包括:施工类、设备采购类,施工类又具体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室内二次装修工程、智能建筑工程、人防设施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高压变配电及外电工程、燃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备采购类具体分为电梯采购、发电机采购、空调主机采购、厨房设备采购、会议灯光音响、其它甲供设备材料。
横向维度为管理内容,分为报建工作、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等。
2.3 项目合同分解
目前综合性的建筑工程,往往规模大、技术复杂、涉及的专业面广、参建单位众多;一个项目往往由若干个不同的合同组合构成,在项目管理策划时,要在前期做好合同分解工作,如首先将合同分为设计勘察类、咨询服务类、施工合同类、设施采购,设计勘察类又分为:建筑安装设计合同、幕墙设计合同、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合同、智能建筑设计合同、地质普勘委托合同、地质详勘委托合同、基坑支护设计合同、园林绿化设计合同、高压变配电设计合同、通信工艺设计合同、燃气工程设计合同等。合理分解合同有利于招标、施工管理等工作的开展。
2.4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在项目管理中,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是在组织上保证项目实现总体目标的关键因素。
项目组织通常包括职能式、项目式、矩阵式和复合式等形式,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唯一性、一次性、产品固定性、系统性、风险性等特征,项目式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是目前通用的较为合适的组织模式。
2.5 项目管理责任分工策划
项目管理的精髓之处在于其对所有的项目(无论大小)都进行了清晰的执行。责任分工界面的界定,责任分工不仅仅包含了:人力资源的职责、岗位,还要包括对项目的范围、成本、时间、费用、风险的制定,好的职责分工其实就是一个好的总控执行规划。
为了解决参建单位之间职责不清晰的问题,首先应该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责任矩阵,左侧是项目基本工作包WBS,通过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沟通管理,这样子作出来的分工才更加的合理和清晰。
2.6 项目管理总控计划
项目管理总控计划是其它各子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基础,是对项目总体计划的规划,它从整体上指导项目计划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协调所有项目计划的文件,帮助指导项目的执行和控制,并作为二级计划、三级计划的编制依据,其他各级所创建的计划可以认为是整个项目管理总控计划的补充部分。
在项目计划管理中,项目经理必须运用项目整合管理技巧,用来自建设项目方方面面的信息,与项目团队以及其他的干系人一起工作来创建项目管理计划体系,项目经理负责指导项目的执行并理解整个项目。一个综合性的建设项目,可以按下图进行计划总控管理,分别编制各级计划,并定期评估、调整。
图-1 计划总控策划图
2.7 项目管理制度策划
项目管理制度是项目成功管理的主要支撑之一,是为了达到管理目标,需要项目团队成员遵循的一些程序规则、规程和行为的规范。常用的项目管理制度应包括:沟通制度、考核制度、工作流程等。
总结:
从监理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双方的委托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一直需要承担建立风险。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做好监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2.规律性
虽然不同水利工程的技术难点与重要环节并不相同,但是经验积累和实践表明,监理风险多发生在模板安装与深坑支护等方面的几率较大。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工作中重点控制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做好风险预测和防控工作。
3.多变性
水利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中收到的影响因素众多。因此,监理过程中的风险也较为多变。例如天气突变就可能影响监理工作中施工命令的正确性,所以监理单位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制定详细的防控措施,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二、水利工程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设计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或复杂工艺流程;勘察资料等外部资料的不完整;设计进度的不合理,如设计的施工周期过于乐观;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如没有了解地质情况就进行设计,在施工中不得不变更设计等。这些因素都会使水利工程设计存在风险,进而影响到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2.建设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选择错误;建设单位将水利工程肢解,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制定不合理的工期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建设单位盲目干预工程建设,如施工材料采购和工程整改等,这些都会阻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使得监理目标无法实现。
3.施工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私自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没有向监理单位报告;不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在施工中弄虚作假;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过分依赖监理单位等。这样既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又影响监理单位的工作,给监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4.监理单位自身产生的问题
例如监理人才缺乏,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工程师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做出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给水利工程项目造成损失;监理单位管理不善,没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沟通交流;监理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等。这些因素会直接给监理工作带来风险,使得监理工作无法达到预期。
三、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监理单位在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后,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监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以及工程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1.设计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项目开始建设之前,监理单位需要和设计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及其设计要求。同时,监理单位需要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图纸。如果对工程设计图纸存在疑问,或者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不相符合,监理单位需要及时将其告知建设单位,并与设计单位进行交流,协助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和完善,以保证设计图纸满足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要求。
2.建设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有委托合同,主要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妥善处理建设单位所产生的风险。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协调的桥梁,既不能过分偏向于建设单位,置施工单位的利益于不顾,也不能对建设单位有欺骗行为,向建设单位隐瞒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从而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例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时,监理单位需要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建设单位,而建设单位需要支持监理单位的工作,相信监理单位会遵守合同约定,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委托合同中自己的责任,并了解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例如在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监理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的数额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建设单位的影响力和信誉情况,以及与其它监理单位合作情况,是否出现诉讼官司和拖欠监理费用问题;建设单位有无水利工程建设的经验,其所为委派的主管人员是否有决策权利等。这有了解清楚这些情况,监理单位才能对建设单位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降低或者避免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带来的风险。
3.施工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对施工单位将水利工程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的行为,监理单位需要依据相关标准和实际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例如对合同规定不允许进行分包的工程,坚决不允许施工单位分包;对允许分包的工程,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杜绝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现场施工;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将分包合同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备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分包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整改和不接受处罚的分包单位,坚决进行清退;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如果施工单位不能履行合同,则需要扣除其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为惩处。其次,如果施工单位中标较低,监理单位需要防止其出现预算超支的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如产品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进场数量等,并到施工的现场对施工材料的规格型号进行仔细核实,看其是否和上报材料相一致,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的标准,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以免因质量问题出现工程返工情况,增加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最后,监理单位需要明确自身职责,不要做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有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管理的成本,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而由监理单位代替管理职责。对于此种情况,监理单位要坚决予以拒绝,不能越俎代庖替施工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以免出现问题时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4.监理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监理单位需要在监管的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发挥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用。其次,监理单位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例如监理单位为单位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和实践机会,帮助监理人员丰富监理知识和技能,积累监理工作经验;引进优秀的监理人才,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加强与其它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互相交流、分享和借鉴监理经验等,提高监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监理单位需要提高监理人员的道德品质,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在工作中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损害监理单位的名誉。
Abstract: Quality and security are eternal theme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ecurity is the precondi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the excellent engineering quality is for security. If the quality is the ultimate pursuit goal of owners, then security is the basic environment conditions to achieve this goal, and security supervision is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is paper mainly expounds how to do well of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in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securi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 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电力安全监理概述
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电力建设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与一般工程监理存在密切的辩证关系,但不能简单地相互代替。它除接受建设方委托控制和监督工程质量而对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进度控制和费用监督外,还要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委托权以保证劳动者生命安全,其责任性、风险性、复杂性远远超过一般工程监理。这是因为质量事故有较长的潜伏性,安全事故则可能是突发性的。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就能以安全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动态的目标控制,更好地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和单位效益。
二、如何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的过程实质就是执行国家、政府以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所颁发的法规,执行安全监理委托合同的过程。电力安全监理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应对各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权利、义务、具体责任、委托权限等方面进行分析、确立。
1.明确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
安全监理单位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安全监理合同范围,全权处理工程安全和建设单位委托的一切事宜,安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本着尊重、协助、监督的精神,基于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抽查和验证电力建设过程中各项制度。安全监理单位通过三方沟通,按照所签订的《委托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合同文件独立行使安全监理权。
2. 安全监理单位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明文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建设监理规范》第3.2.1第6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第6.2.1第3款规定:“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可行使监督检查权、限期整改权,停工整顿权、复工权、经济处罚权、奖励权、审批核准权和调解权等权利。按照四控制的要求,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电力建设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和控制。
首先,确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①设计的电力建设图纸和建设说明书(包括变更设计);②工程招投标书;③委托安全监理合同;④经建设单位审定的电力建设组织计划;⑤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电力建设合同及附件;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大纲);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办法;⑧关于加强电力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⑨《安全监理手册》;⑩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发令法规政策和规定等。
其次,制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控制项目:项目监理机构
控制内容: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
控制要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控制项目:审查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指导文件
控制内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管理文件
控制要点: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岗位和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和建设大纲中各类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和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审查文明施工文件及管理制度;审查施工工艺水平的措施;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监理
(3)控制项目:检查承包单位资质和人员上岗证书
控制内容:检查承包单位资质;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控制要点:检查分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施工记录和证明;检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的上岗证书
(4)控制项目: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内容: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要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举办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
(5)控制项目:施工现场巡检并进行考核
控制内容:审查承包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与自检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或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考核;
控制要点:违章作业而危害人身安全时有否下达工程暂停令;查领导、工程和现场管理,查隐患、事故处理、施工工艺水平、设施设备安全、施工环境情况等;承包合同应按规定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现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China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operation
Che Jun Liu Xiaoqin
Zhejiang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of Hu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Abstract: 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pattern of different regions in China in project agent-construction system, expounds the pay, government gives the construction unit rights, material price, management, operat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problem of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in operation, with a few splash, cause in Zhejiang province X city construction project examples the system that caused the problem and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to enhance the investment benefit, specification of 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 mode of operation has certain reference function.
Key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bidding price cost
引言:从2004年7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已有8年多时间了。代建制一词也逐渐的被大家了解、接受。代建制最早出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针对财政性投资、融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缺位,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缺陷,并导致建设管理水平低下、腐败问题严重等问题,通过招标和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具有实力和工程管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实施建设,而业主则不从事具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业主与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通过管理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一、我国项目代建制的模式
(1)“委托合同”模式 。是上海、广州、海南的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
(2)“指定合同”模式 ,是重庆、宁波、厦门和贵州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3)“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北京、武汉、浙江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
二、目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笔者所在的省执行的是“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由“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该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发挥三方当事人的积极性,实现三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可以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实现对公共工程建设施工和项目投资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计划的执行,实现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目的。但从笔者多年从事代建制管理工作经验来看,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是代建制运行能否达到目标的关键。
(一)概算与招标价差
从目前我省代建制运作比较好的项目情况来分析,代建单位一般会考虑将建安直接费的10%左右,作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签证费用;用于设计及施工中的一些零星调整,这个幅度是在招标中通过政策和法规来实现的。但是在实际执行时一些地区没有认真贯彻相关条列,导致招标控制价、概算与中标价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差距,以致代建单位无法调控投资;代建单位的经营风险极大(比如x市对代建单位超概索赔是超概部分的30%—70%),代建单位仅仅只能靠3-5%的预备费来运作整个项目,而每一次动用预备费都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增加了代建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难度和效率。使高额利润转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利用这部分利润来围标和串标。
因为所有代建项目都是由政府投资的,是纳税人的钱。施工单位应有合理的利润,但合理利润的获取要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不能损害到国家利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调控施工单位的利润,确保国有资金有较高的使用效率。在施工招标中主张合理低价中标,但不能低于成本价中标。笔者认为x市本级项目在招标中执行省相关文件,是x市政府项目实现代建制能稳妥推进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可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
(附:xx市三个实行代建制项目概算与中标价的对比表)
(二)材料价格调差
根据x市建发相关文件的规定,当材料涨价幅度到8%时建设单位应给予补偿;但在x市财政概算审核时,规定三年内完工的工程都不计取涨价预备费。如涨价幅度过大,再加上第一种原因,概算超出10%以上,代建单位承担的风险不言而喻,无形中政府把风险转嫁到了代建单位。建议由市政府发文明确,当材料涨价到一定幅度时,由代建单位以此为依据,向委托人申请调整概算。
(三)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
目前的代建项目中,工程前期的征地、拆迁和建设条件落实由代建单位完成难度较大,往往会因征地、拆迁不成功拖延整个工程的工期;目前x市的一个代建项目就因为拆迁问题没有解决好,代建单位虽已进驻半年有余,但工作仍然无法展开。在目前我国的运行机制下,代建单位也没有办法独立完成此项工作。此项工作按照目前的体制应由使用单位及政府层面完成更为妥当。
本文列举的x市代建项目由代建单位接手时,使用单位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但使用单位在设计阶段没有经验和充分考虑投资控制的问题,设计时总偏爱高(高标准)、大(规模扩大)、全(辅助设施全),造成代建单位一接手就因降低工程造价问题容易与使用单位之间产生矛盾。又因为设计委托方是使用单位,也增加了代建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沟通难度。建议此项工作由代建单位从设计招标及委托设计阶段就开始介入,更有利于代建工作的开展。
(四)拨款方式
浙江省x市代建制项目都由代建单位开设项目基建专户,项目资金由财政拨付给使用单位,再由使用单位拨付给代建单位,这样会造成资金拨付时间周期较长,也会因使用单位占用或不及时拨款,代建单位不能按时付款,施工单位拿不到钱,影响工期和效率,还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建议项目投资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或者由代建单位在财政指定的银行开户,财政直接拨付。
四、结论
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实施方式改革的一种变革,在最初的运行和管理中总是存在一定的优点和缺点,政府层面、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等均应提高管理水平和互相协作的能力,期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代建制能完全步入正轨,进入良性循环之中,真正起到依靠专业的管理队伍来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工程中的腐败。
参考文献:
[1]徐艳,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比较,建筑经济,2004(6)
1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主体是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获得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工程监理工作重点围绕前期与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要求签订的施工监理委托合同书展开,几乎覆盖建设工程各个方面的控制、管理及协调,旨在高质量地完成监理委托合同中包括的具体内容,现侧重分析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要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工程概况
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工程地点为闽清县梅城镇茶枳岭;工程规模、面积及用途:7180.5m2,建筑层数:七层.工程概算投资额为2539万元本工程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为七度,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二级。
3监理工作方法及原则
3.1监理工作方法
(1)首先工程监理部门工作范围不应脱离实际施工现场,必须始终强调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以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深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内容,此外相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操作细则等则应当作为工程监理部门实际工作根本原则。(2)同时监理过程应该贯穿项目整个过程,即工程前期进行资格审查做好预防工作、工程中期进行检验核查做好中间验收工作、工程后期进行交工验收并做好收尾工作,如此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方可真正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3.2监理工作原则
(1)监理部门工作思路需围绕《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展开,监理工程师既要充分发挥职业属性赋予的监理权利,同时也应积极履行应尽义务,一方面努力夯实自身职业知识储备,并与实际施工过程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监理过程科学性与系统性,另一方面也应时刻保持实事求是职业素养,认真负责对待每一项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论客观真实,从而提升工程监理公正性。(2)业主是建筑工程最终受益人,因此监理部门可在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尽己所能最大限度满足业主需求,努力为业主争取相关合理权益。(3)工程监理部门职能重在监管,在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工程问题所在并督促施工单位尽早制定解决方案,若施工单位缺乏这一问题的应对能力,此时工程监理部门应在能力范围内给予一定帮助,协助其尽快排除施工隐患,从而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
4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制度要点
4.1监理组织机构要求
(1)工程监理机构一方面需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制定系统监理方案,另一方面也需充分结合年龄层次、专业水平等因素对监理工程师团队进行结构优化,充分保障工程监理工作高效进行。(2)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水电专业监理员。(3)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监理部门内部成员和工作内容,避免项目监理出现空白区域。
4.2监理工作制度要点
结合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监理部门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完成了监理制度的进一步细化,监理制度具体内容阐述如下:(1)各专业监理日记填写工作,应当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安排专人完成。(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应缺席每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尤其要重点关注工程关键环节完成质量,项目监理部需确保24h不间断运行。(3)工程监理部门要充分重视工作总结工作,每周都要对上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同时也要能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结束之后即可公布下周工作计划。(4)每月工程监理部门要按时上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系统汇总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监理工作成效。(5)各专业一方面要结合专业特点完成监理工作体制等文件编写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实现公司业主下发文件接收与承包建筑公司文件发放的系统管理,以上工作应当设置专人负责。(6)各专业在各分管项目完成之后,要及时形成工程质量评测报告,同时整个工程监管部门也应在工程竣工后全面总结工程监管整体完成情况,提出不足之处及相关改进意见。
5监理合同执行要素分析
5.1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监理实则是对工程质量的严格审核,而工程监理部门工作目标即在于此。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这一监理理念需贯穿工程始终,工程质量控制具体要求阐述如下:(1)工程监理部门首先应对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例如单位内部管理是否规范,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证书是否齐全,工程质量能否充分保证等等。(2)原材料、配件质量核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确保施工原料购买渠道正规,对于初次核验存在问题的原材料要督促其进行二次检验,留取样本备案后送至权威部门进行检测,若依然存在问题则应坚决舍弃另行购置,从而在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3)施工方法、技术规范化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作业之前必须将与工程对应项目方案上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而且只有获得主管部门明确工程许可文件批复、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标准之后,施工单位才可依据施工方案真正开始作业。若是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施工方案存在不合理部分,工程监管工程师应及时对存在问题给予改进意见,施工单位按照修改意见整理之后将方案再次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4)混凝土配合比的检验与调整:工程混凝土配合比,应提前上报工程监管工程师接受检验,此外在工程进行之时也要定期对混凝土作业过程进行监理,同时分项工程混凝土监理同样不可忽视,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做出调整。(5)强化施工单位自检职能。工程结构、装饰、安装环节结束之后,施工单位即可先行自检工程完成情况,同时若自检结果合格则应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处进一步检验确认,之后再提交至监管部门审核确认,监管部门将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所报项目的现场验收工作,如果以上流程均未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即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工序验收有着极为严格的检验流程,而监理工作应当始终在这一流程规定范围内运行,工序交接检验。
5.2施工进度控制
(1)合理控制工程进度不仅是工程如约竣工的重要保障,同时工程资金正常运转也与其密切相关。因此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重视工程进度审查工作,施工初期就要结合具体需求考核施工计划制定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依据改进意见及时调整。(2)工程监理过程当中,监管部门应当实现24小时不间断办公,以此保障施工过程持续有序进行,且施工进度基本保持在正常水平。(3)施工进度控制过程,需严格遵守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5.3投资控制
(1)工程监理部门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申请及签证单,考核是否与施工实际情况相符、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做好项目投资控制工作。(2)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应当规范投资控制措施,另一方面也应严格遵循行业资金控制流程。
5.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1)施工机械定期维护:施工设备不仅需严格购买途径严防质量问题出现,此外也应在具体施工环境中检测设备实用性,包括其是否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性是否能够充分保障。(2)规范临时用电: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包括其零部件是否完整、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设备维护,确保符合施工要求才可允许施工单位继续作业。(3)严格特殊工种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特殊工种要严格资质审查,不仅需要确保其拥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同时也要对其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此外对于如高空作业高危操作工种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做好充足防护措施才可进入施工现场。(4)重视施工现场周边围护:工程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关注施工现场运行状况,同时也应注意施工现场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围护出现漏洞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修。(5)注重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保障施工质量及进度时,切忌不可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置之脑后,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见垃圾应当及时清理,尽量减小施工噪音以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5.5信息管理
(1)工程监理师在完成监理工作之后要及时将结果汇总共享至信息交流平台,一方面保证了监理工作的公平公开,另一方面也能让施工单位、业主等实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2)施工单位可依据监理工程师意见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而业主也可据此对工程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3)工程监理部门也要与外部环境保持信息交流状态,如此便可及时了解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变动情况。
5.6内业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质量关系到各参建单位的发展大计,在现场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真正的把握住工程质量关是一件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管理中事关多个单位、部门、人员,如何更佳的完善在现有条件下的质量管理状况,实现工程最佳效益,共同创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如何为参建各方的良性发展建立一个新的平台,是建设单位当前一项重要课题。在此,本文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出发,针对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等阶段的特点,并从设计、招投标、施工三个阶段分别就如何树立现代工程管理意识,如何抓好各阶段控制管理,探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思路,实现工程预期的控制目标。
一、设计阶段的控制与管理
拟建工程项目经过决策立项后。设计就成为工程建设的关键,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建设质量、投资的回报和工程的效益。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绝不能将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片面地理解为是设计院的事.不闻不问,相反,应积极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评定设计方案。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总体规划及有关要求,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美观实用”的原则,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争,评定设计方案。(2)优选勘察、设计单位。认真进行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优选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实施。(3)优化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应着重从使用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各专业设计之间的衔接是否协调并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对设计薄弱环节处理方案是否合理等几个方面进行。(4)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尽快送专门的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并进行图纸备案,为工程施工作好准备。设计阶段的控制最终要体现在施工图图纸的审查上。施工图是对设备、设施、建筑物、管线等工程对象的尺寸、布置、选材、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图纸和说明,是指导施工的直接依据。
二、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控制与管理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建设单位要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竞争手段.选择一个既能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又能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的中标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作为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和结算过程的合约,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明确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合同价变更的规定,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分包工程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避免“低报价、高索赔”的发生。一份签定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能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的质量和造价。
三、施工阶段的控制与管理
(一)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质量控制
建设单位对施工的具体质量控制主要是委托监理进行。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以及监理单位能够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就质量控制而言,应委托监理以下内容:(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2)检查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4)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5)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预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建设单位主要通过监理工作月报和进行现场监督,对以上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能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二)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质量控制
在实际工程质量控制工作中,除要发挥监理的作用外,建设单位可直接负责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并协调二者关系。(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完善质量监督组织,主动控制影响质量的因素包括人员、材料、机具、设备、施工顺序和方法等。(2)抓好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质量检验方法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的互检、各工序间的交接检、质检员的巡检,以及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分部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4)审查质置问题事故报告,参与现场质量监理会议。当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应及时组织专人调查分析原因,防止诱发重大的质量事故。并审查监理、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问题事故报告单及处理方案报审单。
(三)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
质量控制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一套质量控制制度,制定管理程序,用制度去管理,按程序去操作。(1)审批制度。材料设备进场、工序交接等须经监理审批同意。(2)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方式。这部分工程须在其被覆盖前进行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自检的基础上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由业主、监理、设计单位、质监站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3)工程变更处理申报制度。凡是设计变更,施工单位须将有关变更申请提交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派驻工地的项目管理工程师审核,再经设计单位核定后方可实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