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房屋的设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31 15:02:1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住宅房屋的设计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住宅房屋的设计

篇(1)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注重建筑无障碍的环境建设,不仅是物质精神文明的体现,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我国建筑物无障碍设计仍存在较多的问题,针对现存的问题提出有效地解决对策及发展的方向,有助于培养公民的道德意识,更好地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2.无障碍设计的产生及原则

19世纪末人道主义盛行,建筑界产生了无障碍设计的方法,指的是在充分合理运用先进的建设技术,改造环境、完善建筑物的性能,更好地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更加安全、方便的空间,创造良好、平等的环境。无障碍设计的原则是安全性与适用性。前者指的是建筑中无危险状况或危险物的发生或者存在,弱势群体由于其的身心机能受损、衰退,因此对危险感知的能力比较差,不能快速地避开,而遇到危险。适用性也是无障碍设计的原则要求建筑物能够方便弱势群体的使用,进一步实现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无障碍化。此外,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还需具备耐用、美观、对人体无害以及经济实用、品质优等原则[1]。

3.建筑无障碍设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电梯、出入口与消防疏散、室内交通等系统。首先,出入口与建筑物的周围对轮椅的通行平台以及坡道、台阶等的设置,应该达到防滑的规定要求。平台的上方还应设设雨棚,方便残疾人停留,对于室内的交通系统尽量减少转折,对于各层功能的分区需要明确且标识应清晰完备。其次,对于电梯的选用问题,应该考虑到残疾人的情况进行选择专用的客梯;对楼梯进行设计时,若条件许可,可适当加宽楼梯的平台宽度;消防疏散通道需要尽量避免在疏散时出现袋状走廊的现象,各楼层楼梯口出需要进行避难间的设置。最后,对于楼梯与电梯前厅和轿厢的尺寸均要保证担架、确保轮椅的活动具备足够的范围,应延长电梯门的开启时间,通常应在15s以上;设置低位置的触摸式选层按钮,楼层中显示屏的字迹要清楚且易于识别,在轿厢内中设置呼叫按钮、监控系统与报警电话等装置[2]。

4.建筑无障碍的设计存在的问题

4.1无障碍的设施未规范

现实当中,对于建筑物的盲道和设置的数量较少,部分盲道的设置未规范。在大型的商业建筑物、医疗以及交通等建筑物中触摸牌的设置也较少;对于无障碍坡道的设置时,坡道的坡度过大,坡道中的凌空面没有进行安全挡台的设置;此外坡道扶手的尺寸与高度均未达到规定的要求,起点和终点的水平延伸部位过小[3]。

4.2电梯的设置方面

建筑物无障碍对电梯轿厢的尺寸设置不符,对于按钮的高度与门洞的宽度以及内部的设施方面均未设置提示盲道。在卫生间的设施方面,无障碍厕所中侧位的尺寸、抓杆的安装不合格或者是不牢固;门扇也没有设置关门的拉手,洗手盆与小便器处的空间没有足够的回转空间。

4.3建筑物未设置标识

部分公共建筑物没有设置相应的标识,不利于弱势群体的行动与辨认,建筑物中也为进行低位服务台或者是低位窗口的设置。对于观影的建筑而言,也未设置无障碍的座席,以致轮椅无法移动到达。

5.解决的对策

提高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水平,需要根据存在的不足,及时提出有效对策;建筑的设计与施工者、管理者以及监督者应认真落实好各项有关建筑无障碍的设计工作,根据规定的要求进行建筑物的设计、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完善建筑物工程设计,提高我国建筑物设计的水平。

5.1重视建筑物无障碍的工作

重视建筑无障碍的工作,认真按照设计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在进行二次装修时,考虑建筑的无障碍设计,进一步完善其的功能。因此,落实好设计单位的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各个员工身上;对设计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设计人员的知识,对做好建筑物的无障碍工作奠定基础。

5.2加强日常的管理

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公共建设或者是城市道路的无障碍管理工作,结合实际逐步加以完善;重视施工质量的管理,保证改造之后的建筑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建筑的无障碍工程中的质量验收工作,应该严格根据设计与验收的规范进行,确实保障建筑的无障碍工程工作的顺利竣工。

5.3有效完善建筑物无障碍的设计

由于缺乏对建筑物无障碍体系的认识,加上缺乏及时有效地信息与完善的反馈机制,以致于造成无障碍中的环境设计缺乏比较系统的规范。部分人认为建筑的入口设有残疾人蹲位、坡道以及卫生间,体现了无障碍的设计理念,因此,不必进行更大的设计了。由此可见,人们对于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体系不了解,未能了解到深层次的含义,需要进一步完善其的体系,深化设计的工作,提高无障碍设计的意识与水平[4]。

6住宅建筑无障碍设计案例分析之——竖向通道的设计

竖向通道的无障碍设计,是住宅建筑设计的又一个重点不分,至于竖向通道无障碍的构造问题,实质上,就是解决残疾人的竖向交通问题,例如住宅建筑的坡道、台阶、楼梯等垂直的交通设施,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某些残疾人(特别是视觉残疾的人和下肢残疾的人)使用时是否困难,是否方便等问题。因此,下面将从住宅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中有一部分就是指能帮助上述两类残疾人顺利通过高差的设计。下面是本人在从事的无障碍设计中,关于住宅内外部坡道、楼梯等的特殊构造设计的具体操作方法。

6.1坡道的坡度和宽度

坡道是最适合残疾人的轮椅通过的途径,也适合于拄拐杖和借助导盲棍者通过。但其坡度必须较为平缓,必须有一定的宽度。坡道的坡度我国对便于残疾人通行的坡道的坡度标准为不大于1/12,同时还规定与之相匹配的每段坡道的最大高度为750mm,最大坡段水平长度为9000mm。而坡道的宽度及平台宽度为便于残疾人使用的轮椅顺利通过,室内坡道的最小宽度应不小于900mm,室外坡道的最小宽度应不小于1500mm,坡道休息平台最小宽度应不小于1500mm。

6.2楼梯形式及扶手栏杆

供拄拐者及视力残疾者使用的楼梯,应采用直行形式,例如直跑楼梯、对折的双跑楼梯或成直角折行的楼梯等;不宜采用弧形梯段或在半平台上设置扇步,如楼梯的坡度应尽量平缓,其踢面高不大于150mm,其中养老建筑踢面高为140mm,且每步踏步应保持等高。楼梯的梯段宽度公共建筑不小于1500mm,居住建筑不小于1200mm。

供拄拐者及视力残疾者使用的楼梯踏步应选用合理的构造形式及饰面材料,注意无直角突沿,以防发生勾绊行人或其助行工具的意外事故;同时,注意表面不滑,不得积水,防滑条不得高出踏面5mm以上。

6.建筑物无障碍设计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建筑的发展也日趋完善,建筑无障碍设计将会向着多形态化、多元层面以及功能完善等的方面发展,而设计的通用性也会代替无障碍性的设计。与此同时,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可以不区分使用者、不区分对象,就能够提供安全、方便的使用设施以及环境。建筑无障碍设计还向医疗、通信与交通等各方面拓展,更有利于我国营造和谐、无障碍的稳定社会。

7.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建筑的无障碍设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措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还应该积极开展各项有关无障碍设计的宣传与研究活动,将人文关怀融入建筑的设计中,充分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好地提高我国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水平。

参考文献

[1]叶世碧.建筑物无障碍设计的常见问题与发展方向[J].山西建筑,2011,37(07):4-5.

篇(2)

1.我国房屋住宅建筑环保问题现状

1.1节能理念尚且不够先进

我国的建筑业历史积淀深厚,在世界建筑历史上留有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我国的建筑行业,自现代以来,却一直落后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建筑理念的更新换代上,更是仍旧停留在一个相对来说比较传统的、保守的阶段,理念不够先进,对于建筑理论的掌握在整个建筑的过程中不够被重视,从而促使我国的房屋建筑设计者对于节能环保理念的掌握和应用不足,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的原因,致使相应的理念不能够在实际的建筑过程中完全的体现出来,着都导致了我国房屋建筑的节能环保不够先进。

1.2 建筑团队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不足

虽然节能环保的理念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在不断的重复提及,但是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因为实际的施工是一个将建筑设计理念转化为实际成果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受到施工的工期、施工进程等诸多原因的限制,致使节能环保的理念设计与实际的工程实施活动产生矛盾,双方排斥。而承包工程的施工队伍由于专业知识方面与设计师存在差异,施工队伍会更加注重一个建筑的建筑质量、外观造型甚至于建筑相配套的环境建设等因素,在节能方面的精力不足,无法做到准确的规划,难以按照科学的计划进行施工,因此导致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能源消耗量过大或者建设出的房屋建筑成品对电力、热力等等能源的消耗大于其他建筑设施,造成能源的过度消耗形成浪费。

2.建筑设计节能的重要性

在当今社会,因为房地产业的急速发展,房屋价格不断上升,从而使我国每一年都会产生大量的房屋建筑。而在这个整个的过程中,无论是建筑施工过程还是房屋建成后投入使用,都会造成极大的能源的消耗。而我国由于科技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不到位,建筑过程中的剩余材料与资源得不到充分的重复利用,从而在能源浪费的基础上,还会造成大量的建筑垃圾,形成环境污染。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建筑业能否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将会直接取决于设计理念是否环保以及施工的过程中能否将节能环保的理念提出并且严格的在施工过程中实行,顺应建筑节能的发展大趋势。只有将建筑设计的节能环保化,才能让施工的过程更科学合理的分配建筑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进而解决我国的资源紧张的问题,促进我国房地产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3.房屋住宅建筑节能的应用措施

3.1 采用节能环保的新型材料

建筑材料是一个建筑的骨骼,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建筑是否符合节能环保的标准,选择怎样的建筑材料是决定性的因素之一。所以,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就要挑选适合的材料,在保障建筑的经济性的同时让建筑物更加环保。在材料的选择问题上,第二次科技革命之后,科学技术飞速的发展,从而也研制出许多的新型建筑材料,这些新型的建筑材料可以代替原来旧有的建筑材料,加强环保效果。除却高科技的材料之外,也要尽量避免建筑材料的远距离运输,以免加大材料的损耗; 优先选用便于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建材,例如最新的优质可回收的塑料;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复合型压缩板材料,尤其是在地震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和台风多发地区,以便于在发生灾害后,即使房屋发生倒塌毁坏,其建筑材料也可以重复利用,方便房屋的重建,节省建材,减少了建筑垃圾的产生。

3.2 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

煤炭、油气等资源等等不可再生资源,在我国的存储量相对来说并不充沛,但却属于消耗量极大的不可再生能源,而且煤炭和油气在燃烧的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等对人体和大气环境有害的有毒物|,在未来社会的发展规划之中已经逐渐减少煤炭等资源的使用,这就要求必须找到相应的替代能源。就目前的能源开发状况来说,在普通的民居建设中,已经初步具备了应用太阳能和风能等清洁能源的条件。对太阳能的充分利用能够有效的减少煤炭资源带来的污染,也能够节省相关能源,减少浪费。但是在进行清洁能源的应用时,一定要有充分的技术支持,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充分考虑太阳能、风能等应用装置的位置,并且保证安装的设施能够长期使用,避免因为技术支持不到位而使相关的设施无法正常应用。

3.3 进行环保的门窗设计

在建筑设计的过程中,门窗所占的比例虽然较小,但是对于整个建筑来说却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进行房屋设计的过程中以及建筑的施工建设过程中,设计师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都要更加注重对于房屋门窗的建设,增强门窗的密封程度和保温性能。就现代化的生活审美来说,大多数的人会更加倾向于选择有阳台和落地窗或者较大的窗子的户型外观形式,通过加大窗子的面积来扩大自己的视野,同时也可以在视觉上让整个房间呈现出一种更为宽敞洁净的效果,也会让房间从外观上看上去更加的美观。但是这样的房屋设置也有其弊端,就是过大的窗子仅仅安装了玻璃,这会让房屋的保温效果打了折扣,从而增加了取暖供暖方面的压力,在供暖的过程中将会消耗掉大量的能源,尤其是地理位置上维度较为靠北的地区,良好的保温效果对于住户的生活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在进行房屋的门窗建设的时候,建筑公司要采用更为新型的、保暖性良好的泡沫材料,再以具有一定的松弹性质的材料作为填充,从而增加门窗的密封性,在住户的门内增加岩棉板等保温效果好的填充材质,提高门的隔音和隔热效果,从而使房间内部冬季的温度不会过低,室内温差不会过大。

3.4 增加建筑周围的绿化面积

一个优秀的、高质量的建筑工程不仅仅包括了坚固合理的建筑框架和细致的细节装修。良好的绿化环境可以减少建筑周围的噪音污染和粉尘等空气污染,同时也可以调节建筑周围的干湿度,调节生态,提高房屋建筑的舒适度。

小结

房屋住宅建筑设计中的环保理念体现着整个社会的节能减排的实施水平,有利于降低建筑能源的消耗,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经济友好型社会的进一步建设,极大的缓解我国的能源压力和环境压力,满足现代化居民的居住要求,增加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篇(3)

一、房屋住宅结构设计的目的

1. 安全性:指结构应能承受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荷载和变形等作用,在偶然事件(如地震、强风)发生时及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即结构仅产生局部损坏而不致发生倒塌。

2. 适用性:指结构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 耐久性:指结构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能够正常使用到预定的设计使用期限结构的功能要求概括起来为结构的可靠性,即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使用年限),在规定的条件下(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结构完成预定功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的能力。

二、房屋住宅建筑设计的基本原则

(1)抓大放小的原则。房屋建筑结构虽然是由各种构件而组成一个整体,但各个构件的作用都是不一样的,根据它起到作用的重要性有主次之分,这样可以有效地应对外界的侵袭。

(2)设置多道防线的原则。房屋结构只有层层设置,当收到外力破坏时,它都会合力合作。

(3)刚柔并济的原则。如果单凭结构的刚性它的变形能力就比较差,而如果结构太柔却会造成变形太大而无法使用,造成整体倾斜,因此要遵循刚柔并济的原则。

(4)打通关节的原则。打通关节维持平衡可以永远保持静止状态,如果遇到力量不能通畅,各个构件之间的静态平衡遭到破坏,那么它的结构就会发生变化。

三、房屋住宅建筑结构设计的主要方法

1.在结构平面图上的设计方法

如果建筑的地域的防震烈度为六度区的时候,按照我国的防震设计要求,可以不必采用截面抗震验算,但结构的设计也一定要达到抗震的标准。所以对于砌体结构的建筑,软件建模可以省略,在进行设计的时候只要注意受压和局部受压的问题,就可以直接设计。如果条件和时间允许,要做建模也无可厚非,因为它可以利用建模来荷载导算。但是,如果建筑的地域防震烈度为七级时,就必须采用建模来进行计算。

2.屋面结构图的设计方法

如果建筑的屋面是坡面式的,可以采用梁板式和折板式两种的结构处理方式。其中,梁板式可以用在建筑平面不整齐,板的跨度比较大,而且,一般屋面坡度和屋脊线转折比较复杂的坡屋面也都采用这种结构。而折板式则和梁板式的适用条件则相反。这两种结构处理方式的板都是偏心受拉的构件。在板配筋的时候必须有板负筋拉通,这样可以抵抗拉力。板厚基的厚度不能小于一百二十厚。另外,梁板的折角处对钢筋的配置必须有大样的示意图。在设计坡屋面板的平面设计图时,可以采用剖面示意图的方法进行表示,因为这样施工人员可以简单地从图纸上了解施工方案。设计人员在设计结构时一定要有空间概念,设计出来的图纸要简单明了,让施工人员能够看明白。因为坡面的房屋会导致有些楼层的墙体比较高,所以设计人员要和门窗顶设置圈梁互相结合这样可以降低墙体的高度。

3.大样详图的设计方法

建筑详图如果没有发生错误,在这基础上可以进行绘制大样详图,还可以在曾经做过的详图基础上进行部分的改进。只要让建筑的整体外形不改变,考虑到结构的受力能力和施工起来比较方便即可。但在外形尺度和标高上必须和建筑专业统一协调。

4.楼梯的设计方法

在设计楼梯时,对楼梯的梯板要控制好它的挠度,梯梁的梁下净高度要符合建筑标准,梯梁的位置要使上下楼层的位置一致。如果遇到有些不合适的地方可以运用折板楼梯,折板楼梯的钢筋在里面的折角处要把它断开分别进行锚固,这样可以预防局部应力集中在一处。对于梁下的净空要求和梯板宽度的问题都要注意。第一段梯板的基础要注意它的基础沉降问题,如有必要应该设置梯梁。

5.根据抗震要求,对房屋建筑进行合理的结构设计

对于普通的多层砌体结构的建筑,可以采用横墙承重或者纵横墙一起承重的结构体系。对于纵横墙的布置要力求对称均衡,在平面内要对整齐,竖向要上下连接好;不能采用没有锚固的钢筋的砼预制挑檐;楼梯间不能设置在房屋的转角处和近端。而对于有比较多钢筋砼住宅又比较高的建筑结构,尽量要做到:对于抗测力结构如框架和抗震墙要进行双向布置,这样可以各自承担地震力;框架体系的各个抗震力的结构要统一形成空间工作状态,不仅要对抗震墙之间的楼和屋盖的长宽度比以及对抗震墙的刚度进行控制以外,还要保证楼、屋盖的统一性和抗震墙的连接也要可靠;对于建筑结构的布置力求采用规则结构,如果碰到比较复杂的结构,可采用防震缝。

6.对于建筑的结构计算和构造设计都要求合理

首先,对建筑底框砌体结构进行验算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底部剪力方法仅对于刚度较均衡的多层结构,而比较薄弱的底层混合结构,还要把塑性变形集中的影响考虑进去;底层框架的混合结构不可以采用简易的防震墙方法,应该采用双保险的措施,抗震墙承担了所有的剪力,而框架可以根据刚度的比例对剪力进行承担。在对刚度进行计算时,框架不能折减,抗震墙的折减则可以减到刚度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另外,在对楼板进行计算时,方法要准确,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在对双向板进行查表计算时,对材料泊松比的影响在计算时不可以忽视,不然会导致它的计算值偏小;在计算连续板时不可以用单向板进行简单地计算。最后,荷载计算不能发生错误。

四、现代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需求,计算理论的发展,计算机的应用,新型建材的研究与应用,今后建筑结构设计的会有如下的发展趋势:

1. 概念设计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概念设计是根据抗震设计的复杂性,难以精确计算而提出来的一种从宏观上实现合理抗震,避免无必要的繁琐计算,同时为抗震计算创造有利条件,使计算分析结果更能反映地震时结构反应的实际情况的设计方法。

2. 采用先进的计算理论

空间受力分析、非弹性变形分析、塑性内力分析、时程分析、最优化设计、方案优化等先进科学的设计方法、设计理论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3. 使用具有高强、轻质、环保等特点的新型建材

建筑物的自重在结构计算中占很大的比重,使用轻质、高强的建材,将使建筑结构设计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综上所述,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是个系统、全面的工作。作为结构设计人员,需要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灵活创新的思维和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加深对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常见问题的认识与研究,以不断提高自身的结构设计水平,使设计的作品比现阶段的其它建筑具有更高的水准、更合理和更经济的结构形式。

参考文献:

篇(4)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建筑市场的日渐成熟,大量的开发商基于小区配套要求和高额利润的诱惑,在建设时有意识的将底层规划成了适合商家经营的场所,除了为开发商带来直接的超额利润外,还改善了区域的质量,带动了住宅的升值,也给小区业主带来了便利,不少业主都为能够就近消费而拍手称快。可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底商火灾呈现多发态势,重特大火灾事故中也屡屡有底商的影子,最典型也最让人难以忘怀的就是发生在2003年的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事故的原因就是住宅楼底商业主违章用火导致。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计,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却遇到很多疑惑,下面就具体的对底商的防火问题做一个粗略的分析。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概念

在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于对于“商业服务网点”(以下简称网点)的术语解释有明确的规定: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但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目录中对商业服务网点做过解释之后,在其之后的规范中却没有再针对商业服务网点做更多的解释,尽管术语中对其已经有了相应的限制条件,但是在实际设计过程中,这些条件还远远不够,至于适用哪些消防疏散和防火构造条文,就只能靠大家各自猜测。

3. 使用功能的不确定性使得各类火灾隐患集中体现。

商业服务网点的使用,涵盖了三百六十行的每个行业,尽管概念中明确提出了使用功能,但是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却很难监管它的使用情况,比如小到美容院、摩托车修理铺、鲜花礼仪店、早餐店、小作坊等,大到银行网点、健身休闲、咖啡茶座、网吧游戏厅、酒店浴室等。装修材料广泛使用、各种新材料、新工艺在装修工程得到充分利用,经常性地会在一个很小的空间内使用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和高分子材料,存储大量的可燃货物,场所内火灾荷载大。大功率的用电器、燃气、燃油灶具在底商中广泛使用,一些经营者为了节约开支,就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器设备、电器线路、电线套管,由此埋下了先天的火灾隐患。少数经营商户无视国家有关规定,违章用火用电,甚至违规冒险经营易燃易爆物品,致使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4. 设计规范及标准不确定

4.1 底层商业服务网点的设计往往是根据《高规》及现行各地的消防及审查部分的解释为准,比如疏散出口、疏散距离等规定。现在大多的住宅小区中,两栋或者几栋住宅之间的两层商业网点往往都是沿街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因为此类建筑的开间一般都很小,而两个疏散门之间的距离又必须相距5m以上,所以基本上不具有沿街开设两个疏散门的条件,然而,可以开设第二个疏散门的地方往往是靠住宅区内侧的墙体或者两个网点之间的防火墙加设防火门,但是,如果大量网点的门开向小区内的话,会给小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不便,降低住宅小区内部环境的品质,而在两户之间防火墙上设置防火门,又不便于两户的安全管理,这在设计中是大家应尽量避免。那么网点设置一个疏散口的条文依据只能是《高规》的第5. 3. 2条: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2)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规定的2、3层公共建筑。但是,从表5.3.2中可以看到,其与商业服务网点定义中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还是有些不符,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既执行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要比5.3.2条文更为严格。因此,我们应当将网点按一个出口实际的规范条文单独列出。

4.2 网点的组合形式往往都是毗邻而建的,既多个网点组合为一个(或一段)建筑,每个网点只是整个建筑中的一个单元或者隔间,我们在分析网点设置一个疏散出口的依据时,是把网点作为整个建筑中的任一一个防火隔间,而不是整个建筑,如果将所有网点整合为一个大的建筑去做防火设计,那么我个人认为商业服务网点的概念就没有任何意义。同时,在疏散距离这个问题上,《高规》中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个别地方执行22m或20m标准)。但是,对于这个疏散距离的定义的基础确实一个厅或者一个大空间的房间概念,而不是上下两层的独立的空间,用于此有些牵强。因此,我个人认为应该对网点疏散距离应当有一个更明确的规范要求。

篇(5)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是以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为主要构成的新型住宅建筑类型,与传统的钢筋混凝土住宅相比,无论是在住宅功能上,还是在建筑消耗成本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目前,在国外,很多国家都已经普遍采用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建设成节能、节材、功能性强的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这种住宅在国外建筑建设市场中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在我国,对这种结构体系与住宅类型的研究还处于发展阶段,受到设计规范、钢结构体系自身问题等因素的影响,而移动房屋的设计与应用尚属研究空白领域,因此,我国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与移动房屋的推广应用依然任重道远。

一、简述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

我国住宅建筑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对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的研究也在不断深入,这种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相比于传统的混凝土钢筋结构住宅来说,具有明显的环保、抗震、节能等优势,是我国新型现代化住宅建设的首选类型。但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这种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在我国的实践应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地推广,因此,相关工作人员还需要不断提高研究力度,创新设计与应用方法,以促进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在我国的广泛应用。

(一)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的特点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是以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为主要构成的新型建筑住宅类型,在国外已经得到广泛地应用与推广。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主要由屋面、楼盖、组合墙体、门窗楼梯等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建筑材料多是采用节能、防火、抗震等性能较好的新型建设材料制成,从而使整个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的自身重量大大降低,并呈现出较高的节能性、环保性、经济性、安全性以及功能的多样性。另外,由于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所使用的建设材料都有可以实行模数化设计与标准化生产,同时,住宅工程施工业务不受季节的影响,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能够得到很好地控制,因此,这对我国推广住宅产业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设计的要点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是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的主要构成,其设计问题一直是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的重点。因此,笔者将简要探讨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设计的要点,以供相关工作人员参考。

第一,在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其抗震性能都是重点考虑的问题。在我国相关工作人员研究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的设计问题时,也应该将住宅的抗震性设计作为研究的关键性问题。基于国外的研究与实践经验,我国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利用水平荷载相应来分析抗震性的方法,即按照住宅抗剪墙体的抗剪刚度大小合理分配住宅的水平荷载,以在抗剪组合墙体的作用下,提高住宅的抗震性。另外,还应该重点考虑住宅结构的布置与布局,以规范性的布置来提高抗震性。

第二,无论任何住宅在设计过程中,多需要考虑其保温隔热性能,必须能够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才是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的住宅建筑。因此,在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设计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对不同的部位,采用不同的保温隔热方法。如外墙采用在墙体空腔中添加纤维类保温材料的方法,屋面采用沿屋面斜坡铺设保温材料的方法等,以确保住宅保温隔热性能。

第三,我国住宅建筑的防火性能一直是重点研究的问题,对住宅建筑的防火性能要求也比较高。所以,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设计中,相关工作人员也需要结合国家对住宅建筑防火性能的要求以及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的防火特点,改革传统的防火措施,以提高住宅的防火性能并降低住宅的成本造价。

二、对移动房屋及其底盘设计问题的思考

移动房屋具有可组装、可移动、环保、投资少等特点。在国外,移动房屋的应用较为广泛,可以分成环卫设施、轻钢房屋、房车、度假房等类型。移动房屋在外观上与普通的住宅建筑类似,多是采用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只是在移动房屋的底部加装一个金属的底盘,以供牵拉、移动之用。因此,在对移动房屋的设计与应用过程中,底盘的设计一直是研究的重点。在此,笔者将在对移动房屋底盘设计理论知识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移动房屋底盘设计的经验,提出有关移动房屋底盘设计的问题。

一般来说,移动房屋的底盘至少需要2个轴承与4个车轮,同时还需要符合规定与牵拉移动房屋所需要的起吊装置、吊臂等,安装在标定位置,以保证移动房屋的有效移动。国外传统的底盘做法是利用热轧型钢桁架方法批量生产,以提高移动房屋推广应用的效率。随着设计方法与建设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型的二代底盘问世。它采用冷成型钢材,与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所应用的钢材相似,大大降低了移动房屋结构体系的质量,提高了移动房屋的各种性能。

另外,对于底盘设计时还需要考虑底盘吊臂的荷载情况,因此,可以将底盘整体分成可起吊与不可起吊两种。整体可起吊的底盘需要有起吊挠度控制,并提高底盘的刚度,利用底盘主梁与次梁的有效连接来达到整体起吊的目的;整体不可起吊的底盘具有截面小、强度高的特点,它是按照支撑点的设置要求,将底盘安装在移动房屋的基础部位上,同时以强度控制底盘的应用效果,从而达到房屋移动的目的。

移动房屋底盘设计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底盘自身结构与性能以外,还需要考虑在底盘应用时房屋给排水管道的布设与安装问题,底盘结构的保温问题,以及底盘应用的安全问题,都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提高重视。基于以上问题的思考,目前较为常用的底盘梁架为钢管桁架梁,底盘钢结构为冷弯薄壁型钢,从而有效移动房屋底盘的重量以及结构受力情况,提高移动房屋性能。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社会建设与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的认识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也提高了对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体系的分析与研究,希望可以建设不断创新应用策略,以促进我国住宅向着产业化方向发展。但是,作为新型住宅建筑的一种,移动房屋在我国的研究与应用还属于空白领域。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建筑住宅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高重视,积极研究低层冷弯薄壁型钢住宅的钢结构体系与移动房屋的底盘设计与应用问题,从而为我国社会建设提供有效助力。

参考文献:

[1]刘飞,李元齐,张继承.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抗震性能分析[J]. 长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理工卷, 2009,(01) .

[2]曲鹏远,刘永娟,孙长江,王志刚,姜海燕. 冷弯薄壁型钢的应用与研究现况[J].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08,(12) .

篇(6)

1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居住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促进了我国住宅装修市场的飞速发展。与此同时,由装修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也相伴而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报告指出:在新建和改建住宅中,约有30%的人患有由室内环境污染造成的“病态建筑综合症”,出现头痛、干咳、恶心和对气味敏感等症状。目前国际上一些环保专家已把室内环境污染列为继煤烟型污染和石油型污染之后的第三代污染问题。

2住宅室内环境污染现状

室内环境污染是指室内各种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有害物质和放射性因素的存在及其扩散而对人类身心健康和生产过程造成危害的现象。

在我国,近年来室内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引起了国家及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2001年12月,我国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是我国建筑和装修工程首次涉及室内污染控制的规范,《规范》明确将氛、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作为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对象。随后,国家还先后制定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这些规范和标准,对从源头上控制室内环境污染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是受制于规范、标准推广运用的范围,以及经济水平等因素,当前由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在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仍然十分严重。

3住宅室内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装修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原因很多,包括不合理的设计、不合格的装修材料、不当的施工方法以及人们检测室内环境质量的意识尚未形成等。因此,住宅装修工程环境污染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应从装修设计、施工和竣工检测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污染控制。其中装修设计是住宅装修工程的基础,也是对装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控制的源头。

2009年第一季度,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成都市15户新装修住宅进行室内空气中甲醛、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空气质量优秀,各项污染物含量均未超标的只有2户,占总数的14%;室内甲醛污染超标的有9户,占总数的60%,最高污染值为3 . 32mg/m3,超出标准限量(0. l0mg/m3)32倍;苯污染超标的只有1户,占总数的7%,最高污染值为0 .18mg/m3,超出标准限量(0 . l lmg/m3 )0. 6倍;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超标的有13户,占总数的86%,最高污染值为5 . 63mg/m3,超出标准限量(0.60mg/m3)8倍。检测显示大部分新装修住宅室内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比较严重,而造成这两种污染物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装修材料设计选用不合理,单一材料使用和复合材料使用量较大造成的。检测中还发现大部分住宅密闭性较强,可开启的窗户较小,室内通风不良,造成了装修产生的污染物不易扩散和稀释。由此可以看出,装修设计对于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具有源头性的关键作用。

4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设计方案

装修设计是指消费者或装饰公司对住宅整体的结构、布局和材料的设计。为控制和降低室内环境污染,装修设计中应着重从室内通风设计和选用材料设计两方面采取措施。

4.1室内通风设计

设计合理的住宅通风,加强通风换气,用室外新鲜空气稀释室内环境污染物,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是降低室内环境污染最方便有效的途径之一。一般而言,新风量越多,对人们的健康越有利。国内外许多研究表明,产生“病态建筑综合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新风量不足。室内空气品质与气候国际协会成员、Indoor Air期刊主编Sun-dell教授对瑞典160幢建筑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新风量越大,发生“病态建筑综合症”的风险越小(图1)。

新风量是指室内补给的新鲜空气量。新风量根据的浓度来确定是大多数国家使用的基本方法。与人体的新陈代谢有关,人呼出的气体中占4%一5 %,而新风量标准根据人体的生理需要,要使室内的浓度限制在0.1%,则必须保证每人每小时新风量为30m.。

为了保证室内足够的新风量,在装修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物通风。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形式,其中自然通风不仅成本低廉,而且通风效果明显好于机械通风。因此,在装修设计中应尽可能设计保留建筑物自然通风,对于隔墙和门窗设置上,应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效果,最好能在设计中形成“穿堂风”,保持室内空气贯通,加快空气流动带走污染空气;对于一些私密性要求不高的房间,可将隔墙改作活动折叠门或设计成通透型置物架;此外,最好不要人为地阻挡室内的通风,如封闭阳台,增加房屋隔断等。

对于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功能性房间,由于往往没有较好的自然通风,可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如设置排气装置。排气应当直接排出室外,不能再进人室内循环。

4.2选用材料设计

装修材料是室内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不合格的装修材料更是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罪魁祸首。2007年第三季度,四川省工商局对全省部分地区经销的强化木地板、涂料进行了质量监测,其抽查强化木地板40个批次,合格的18个批次,合格率为45 %;抽查涂料40个批次,合格的15批次,合格率仅为37 . 5 %。 2007年11月,上海市工商局对上海市流通领域胶粘剂开展了质量监测,抽查胶粘剂30批次,合格的15种,合格率仅为50 .0 %2008年8月,武汉市工商局对武汉市建筑装饰材料专业市场中销售的50批次的PVC排水管、板材和涂料胶水进行了专项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仅为28 %。其中,板材合格率为35 %,涂料胶水合格率为30 %,而PVC排水管合格率仅为10%。

综合全国各地对装修材料的检测通报,污染物含量超标和物理性能不达标是当前不合格装修材料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面对良芳不齐的建材市场,如何在装修设计中合理选择装修材料,对于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就显得尤为重要。

4.2.1拉制材料用量原则

提倡简洁设计,减少各种装修材料的用量,降低污染物的累加效应,是装修设计中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源的一项重要措施。简洁设计就是按照简洁、实用的原则进行设计,不设计一些华而不实,既浪费资源,又影响日常生活舒适程度的装饰项目。

装修设计中,还应注意搭配各种装修材料的使用量,比如地面和墙面的材料最好不要使用单一种类的材料,因为使用面积较大,如果选择单一材料会造成室内某种有害物质超标。

4.2.2选用材料原则

装修设计所选用的材料合理与否,是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源的另一项重要措施。在设计过程中,对于材料的选用要考虑两点:尽量减少使用可产生严重化学性污染的材料,如溶剂型油漆、化纤地毯、胶水、密度板等;多使用无机材料,无机材料大部分都是无害、安全的,如各种工艺玻璃、金属、铸铁等。

在选用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人造板材、涂料以及胶粘剂等常用材料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住宅装修的要求,设计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绿色装修材料。

(1)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如石材、陶瓷、石膏板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的放射性限量指标。住宅工程作为1类民用建筑,必须采用放射性指标限量为A类的装修材料。有些天然石材的设计选择要尤其注意,一般来讲,岩浆岩中的酸人岩,如花岗岩,放射性含量较高;沉积岩中的碎屑沉积岩,如页岩,放射性含量也比其他石材高。花岗岩和页岩都不适宜选做住宅的装修材料。

(2)人造板材包括胶合板、细木工板(俗称大芯板)、纤维板、复合木地板等,是造成装修工程甲醛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在设计选用板材时,一定要选用游离甲醛含量和释放量为E1类的板材;同时,房屋内门等最好不要选用复合材料大芯板或者九厘板来制作,尽量选择工厂加工好的成品门。

(3)涂料主要由胶结基料、颜料、填料、溶剂(或水)及各种助剂组成,一般用于内墙、顶棚、门窗、家具等物体的表面,是装修中使用面积较大的材料。按是否使用有机溶剂分为溶剂型涂料和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多用于木器、金属表面的涂饰,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溶剂,对室内环境污染较大,最好不要选用。水性涂料因其以水为稀释剂,所以挥发性有害物质含量较少。用量较大的内墙涂料,可以采用乳胶漆这类水性涂料,而木器涂饰也建议选用水性木器漆。

(4)胶粘剂和涂料一样,主要由胶结基料、填料、溶剂(或水)及各种助剂组成,胶粘剂由于粘接后被材料覆盖,有害气体迟迟散发不尽,所以对室内环境的危害比涂料还大,必须严格选用。在保证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毒性、低有害气体挥发量的溶剂型胶粘剂和水性胶粘剂。住宅装修不宜选用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107胶)。

4.3设计方案实施效果

篇(7)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住宅电气设计标准的补充通知

(97)首规委办规字第235号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各有关单位: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于1996年8月颁布了“住宅电气设计通用标准”,其各项技术参数和指标基本适用。为适应住宅发展需要,满足居民家用电器增多对用户需求的增加,经首规委办、市供电局和市建筑设计院共同研究决定对北京市“住宅电气设计通用标准”作以下补充,请遵照执行。

一、电度表的选用

每户户用电度表的有前线应采用不小于6平方毫米的绝缘铜芯导线。

二、户内电路应按照明、空调及其它电器用插座分三路以上设计,各支路线均采用BV?2.5平方毫米的绝缘铜芯导线。

篇(8)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含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下同)。

    第四条  青岛市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和各区(含青岛高科技工业园,下同)房产管理部门按权限分工,负责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的具体工作。

    建设、规划、公安、公用事业、市政、电业、广播电视、邮电等管理部门,按职责权限分工,协同做好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房屋再装修,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符合防火、防水、隔音、卫生等建筑功能的要求,不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和建筑外观,不影响毗连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妨碍相邻关系。

    第六条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再装修。对已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房屋再装修。

    第七条  住宅房屋再装修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承重墙;

    (二)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或超过市房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开洞、抠挖;

    (三)拆扩承重墙门膀、窗膀;

    (四)破坏房屋梁、柱;

    (五)在混凝土楼板上采用钻孔方式铺设木地板;

    (六)破坏空心板烟道垫块;

    (七)架空楼板上砌筑实体墙;

    (八)拆动楼板或楼板上超标准增加荷载;

    (九)改造利用非上人屋面;

    (十)开挖地面、破坏建筑基础;

    (十一)擅自改换或移动燃气和供暖设施;

    (十二)采用影响供暖、供气、供水、排水、供电设施维修及正常使用的装修措施;

    (十三)影响房屋合理、安全使用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  进行房屋再装修必须依照本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住宅房屋再装修审批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以下称再装修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的有关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住宅房屋再装修申请登记表;

    (二)区房产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申请登记的房屋装修内容进行实地勘察、审查,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通知再装修申请人。对批准的,发给住宅房屋再装修许可证。

    第十条  非住宅房屋再装修审批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再装修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再装修设计方案,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非住宅房屋再装修申请登记表;

    (二)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能审定;

    (三)区房产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之内,对房屋再装修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通知再装修申请人。对批准的,发给非住宅房屋再装修许可证。

    第十一条  市级机关和市直单位承租的市直管公用公房的再装修,由使用单位向市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后,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发给非住宅房屋再装修许可证。

    第十二条  单位自管房屋和私有房屋的承租使用人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办理房屋再装修手续时,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房屋再装修的证明。

    第十三条  进行房屋再装修需改变房屋外观的,再装修申请人应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  进行房屋再装修涉及拆、改非住宅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的加大荷载的,再装修申请人应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第十五条  非住宅房屋再装修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修防火规范。其房屋再装修的施工设计图纸,应按规定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  房屋再装修涉及拆、改供暖、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应按规定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异产毗连房屋再装修,涉及共用部位或设施的,再装修申请人须征得其他有关各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房屋再装修手续。

    第十八条  非住宅房屋再装修的工程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经有关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规定的资质范围内,承担房屋再装修工程。

    第十九条  房屋再装修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房屋再装修施工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审批的施工图纸、说明及范围施工,并做好房屋再装修工程隐、预检记录;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三)房屋再装修施工噪音不得超过法定标准,住宅房屋及其相毗连的非住宅房屋的施工,应在每日八时至十八时的时间内进行;

    (四)房屋再装修施工的渣土、杂物,应自行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二十条  非住宅房屋再装修完毕后,再装修申请人应在十日内,报请原批准房屋再装修项目的管理部门验收。原批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住宅房屋再装修完毕后,再装修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告知原批准部门查验。

    第二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对房屋再装修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查,应当依法出示有关证件。

    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说明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批七条规定进行房屋再装修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对未经批准或超越批准范围进行房屋再装修或非住宅房屋再装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100元至5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进行房屋再装修违反城建、规划、环保、公用事业、市政、环卫、消防管理等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因房屋再装修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房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9)

一、房屋征收补偿政策

(一)合法住宅房屋

征收合法住宅房屋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产权调换。

合法住宅房屋的补偿,遵循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屋市场价格的估价原则,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成新程度、权益状况、建筑结构形式、楼层和容积率等因素评估确定。

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城区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定期公布城区不同区域新建普通商品房平均市场价。

合法住宅房屋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区位价+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区位价=城区新建普通商品房平均市场价-新建普通商品房房屋重置价

(二)营业用房

营业用房的征收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安置住宅房屋方式进行产权调换。

被征收营业用房的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中的市场比较法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和个别因素(房屋成新程度、权益状况、建筑结构形式、楼层、使用率、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式和使用年限等)修正计算确定。

(三)被征收的合法住宅房屋用作营业用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原征收补偿重置价格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1、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

2、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相一致。

(四)征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按照现行工程造价给予补偿。

(五)征收范围内的附属物根据附件3评估补偿;特殊结构房屋、附属设施或装修由评估机构和房屋征收部门共同勘测评估确定;

征收楼房房产证中载明并与楼房一体建设的车库或储藏室,其补偿金额中包含车库或储藏室的区位价。

(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附属物及装修等不予补偿。

(七)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按600元/户的标准支付给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

被征收合法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被征收人自行安置,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付给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征收合法住宅房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在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征收人责任延长过渡期的,自逾期之月起,征收部门向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原补助标准的两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征收合法私有营业房屋的,征收部门按被征收合法营业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八)对平房合法用地大于或等于166平方米、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以及无土地证、房产证的被征收人,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偿:实有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至100平方米合法享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之间的部分,按[合法享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实有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区位价进行补偿,该面积不计入安置住宅面积,且实有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再享受平房容积率系数调整;合法住宅用地面积小于166平方米的,按实际合法用地面积0.6的建房容积率确定合法享用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并按以上办法进行补偿。

(九)规划征收范围内的供水、排水、天然气、供热、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市政配套设施需要迁移的,由产权单位按照统一规划要求无偿自行迁移;被征收人原有安装的供水、天然气、供热、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设施需要拆除的,安置房未统一配套或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现行市场价格付给初装费。

二、房屋征收安置政策

(一)房屋征收部门应对要求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1、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住宅房屋价格本着“征一还一”的安置原则确定。

安置楼房平均价格、车库价格和储藏室价格按附件6“住宅房屋评估和安置楼房优惠价格”结算。

被征收楼房房产证中载明的车库、储藏室,其建筑面积不计入产权调换合法建筑面积之内。

安置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进行计算,车库或储藏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安置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之内。

2、被征收人的安置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按照原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使用性质进行确定。原征收房屋使用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的,安置住宅房屋发放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原征收房屋使用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的,安置住宅房屋发放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

(二)安置住宅房屋面积及户型选择

安置住宅房屋的户型根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选择。

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的,可享受以下安置住宅房屋优惠政策:

1、被征收人可根据被征收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在原则上不超过20%的范围之内选择安置住宅房屋。

2、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由本人书面共同申请,经房屋征收部门研究通过,可办理合户手续,合计合法建筑面积选择安置住宅房屋。

3、户型面积选择

被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对应选择户型及地上室或车库;拥有住宅合法面积小,照顾20%后仍达不到最小户型的,只能选择最小户型;拥有住宅合法面积大于最小户型,照顾20%后,只可选择相邻面积对应的户型;拥有住宅合法面积超过最大户型面积的,可按上述办法选择两套以上的户型。

(三)安置楼房的价格按以下标准结合附件4“楼层调整系数”计算:安置楼房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含10%)以内的部分,按照安置楼房优惠均价计算;安置楼房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20%(含20%)部分,按附件6“10%—20%部分优惠均价”计算;安置楼房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以上部分,按征收时安置房屋周边区域新建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计算(详见附件6)。

(四)对被征收人系孤寡老人或直系供养亲属系下肢残疾、双目失明或年龄超过70岁以上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单位或社区申报,经民政、残联审查公示无异议,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的,可优先安置在一层。

(五)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安置保障房,面积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

(六)安置顺序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统一安置的,被征收人按“早搬迁、早选择”的原则进行安置,具体安置顺序根据房屋征收实际情况制定办法进行确定。优先安置一层的被征收人在选择安置楼房位置时,只能选择安置楼房对应车库或储藏室。

(七)产权调换结算

如被征收人安置住宅房屋总价款超过房屋征收补偿费和奖励的总额,其差价款分两次结清。第一次在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10日内付差价款的70%;第二次在安置住宅房屋交付前将余款全部结清。交款通知送达之日起逾期30日仍不交清安置住宅房屋差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由房屋征收部门退回原预付款,安置住宅房屋由征收部门另行处理。

如房屋征收补偿费和奖励的总额超过安置住宅房屋总价款,房屋征收部门在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将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全部搬迁完毕30日内向被征收人支付差价款。

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认定

市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市规划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和房屋征收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四、奖励政策

(一)货币补偿、自行安置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书面承诺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房屋征收部门在被征收人住宅房屋评估总额的基础上,增加15%作为货币补贴予以奖励。

(二)提前搬迁和签订协议奖励

对被征收人实行两次奖励。第一次,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每户每提前一天奖励600元(最高奖励12000元);第二次,对在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全部完成搬迁并结清安置房差价款的,每户每提前一天奖励400元(最高奖励8000元)。

只征收地面附着物未征收合法房屋,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征收人签订地面附着物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五、法律责任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篇(10)

第三条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棚户区拆迁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棚户区拆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房屋拆迁许可。拆迁人应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拆迁申请;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三)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已足额存储的证明。

市拆迁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发放房屋拆迁许可。

第五条从事棚户区房屋拆迁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六条从事棚户区房屋拆迁工作的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必须依法进行评估。拆迁估价应当参照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公布的年度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房屋建筑面积、性质按产权证照登记为准,并接受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棚户区拆迁,由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特殊情况,由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确定拆迁补偿方式和回迁安置地点。

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统一监制。

第八条棚户区建设项目新建住宅回迁安置房户型分别为:36平方米、45平方米、54平方米、63平方米、72平方米、81平方米的基础户型。回迁安置房屋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在基础户型范围内合理设计户型,面积上下浮动。回迁安置房屋平面设计图要及时向被拆迁人公布。

第九条回迁安置房屋的平面设计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查。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对棚户区内未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房屋承租人,按依据房改政策计算的购房款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缴纳费用后,由拆迁人按私有产权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第十一条棚户区内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公房系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20天内(含本数)搬迁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总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1+住宅改营业上浮率)+拆迁货币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

(二)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三)拆迁货币补贴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的80%)×补贴系数

补贴系数根据被拆迁房屋面积和搬迁时间确定:

(四)搬迁补助费为每户400元。

(五)棚户区内住宅房屋的附属物等,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棚户区内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公房系房屋承租人),选择回迁安置,并在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20天内(含本数)搬迁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拆迁补贴建筑面积+就近上靠回迁安置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

(二)拆迁补贴建筑面积=(拆迁安置补贴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住宅改营业上浮率)÷800元/平方米。

(三)拆迁安置补贴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的90%)×补贴系数

补贴系数根据被拆迁房屋面积和搬迁时间确定:

(四)就近上靠回迁安置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回迁安置户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拆迁补贴建筑面积)。

(五)搬迁补助费每户4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含采暖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发放。

(六)棚户区内住宅房屋的附属物等,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实行回迁安置的住宅房屋,由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拆迁补贴建筑面积之和就近上靠回迁安置户型安置。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拆迁补贴建筑面积之和相等部分,互不结算差价;超出部分,由被拆迁人按800元/平方米交纳费用,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拆迁补贴建筑面积之和超过最大回迁安置户型,且被拆迁人(公房系房屋承租人)选择回迁安置的,由被拆迁人自主选择分套户型安置。分套安置合并计算的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拆迁补贴建筑面积之和9平方米以内(含本数)部分,由被拆迁人按800元/平方米交纳费用,9平方米以外(不含本数)部分,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格交纳费用,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被拆迁人书面申请要求就近下靠回迁安置户型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拆迁补贴建筑面积之和超出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互不结算差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拆迁补贴建筑面积之和超过最大回迁安置户型,且被拆迁人书面申请不要求分套户型安置的,安置最大户型后,超出面积部分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补偿给被拆迁人。

第十四条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并在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20天内(含本数)搬迁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加上拆迁补贴建筑面积之和不足36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被拆迁人按620元/平方米交纳费用,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无力出资的部分产权归公有,由被拆迁人按政府公有房屋租金标准签订协议,交纳租金,安置层位由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确定。

第十五条对用于经营活动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在拆迁暂停期限前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拆迁时正在营业,依法纳税的,按住宅房屋进行评估和补偿安置。住宅改营业上浮率根据经营性质和搬迁时间确定,具体见附表。(注:按住宅房屋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棚户区内有合法产权证照的非住宅房屋按用途进行评估,由拆迁人按评估金额给予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搬迁奖励根据搬迁时间确定(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10天内(含本数)搬迁的,奖励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的10%;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20天内(含本数)搬迁的,奖励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的5%)。拆迁人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支付搬迁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棚户区内不具备产权调换条件的,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七条回迁安置房屋的安置层位,按照搬迁顺序优先选择,具体回迁安置方案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棚户区内的建(构)物,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建筑成本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拆迁人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安置房屋平面设计图进行施工建设。回迁安置房屋面积以产权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第二十条棚户区拆迁优惠,被拆迁人(含房屋承租人、住用人)只能享受一次。共有产权房屋只按一套房屋享受优惠。

第二十一条对在棚户区拆迁中拒不搬迁的被拆迁人,经拆迁人申请,由市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第二十二条行政裁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并由裁决机关出具裁决书。

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3天。

第二十三条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迁。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强制拆迁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出行政强制拆迁具体实施方案。行政强制拆迁3日前,应将行政强制拆迁有关事宜在拆迁现场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对在棚户区拆迁中有违法拆迁、擅自降低安置标准、未按图施工或擅自改变设计等行为的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未按房地产评估规范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的评估单位;无证上岗、违法操作的拆迁工作人员和拆迁评估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拆迁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第二十六条拆迁当事人应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对拆迁中寻衅滋事,阻挠拆迁,影响社会秩序的,由公安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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