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条件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31 15:02:1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养老护理条件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养老护理条件

篇(1)

二、课程设置与课时分配

1.老年护理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2.生活照料

3.技术护理

4.康复护理

5.心理护理

三、培训要求与培训内容

1、护理的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a.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

b.老年人的护理特点

c.老年人的常见疾病

d.老年人的营养需求

e.养老护理员职业工作须知

f.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知识

2、生活照料

(1)通过本章节培训,学员能够了解清洁卫生、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及生活照料的知识、方法和技巧。掌握并熟悉生活照料的操作步骤。

(2)培训内容

a.清洁卫生

b.饮食照料

c.排泄照料

d.安全保护

3、技术护理

(1)通过本章节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了解技术护理的理论知识,掌握熟悉给药、观察、消毒、冷热应用、护理记录、临终护理等技术护理操作步骤。

(2)培训内容

a.给药

b.观察

c.消毒

d.冷热应用

e.临终护理

4、康复护理

(1)通过本章节培训,培训对象能够了解肢体康复的主要内容,作业疗法的原理,掌握被动运动和作业疗法训练的操作步骤、训练方法,指导老人合理使用健身器材及主要功能,组织适合老人的闲暇娱乐活动。

(2)培训内容

a.肢体康复

b.闲暇娱乐活动

5、心理护理

(1)通过本章节的培训,使培训对象初步了解造成心理异常的原因及老年人的心理特征,观察老人日常生活中的心理变化及疏导技巧,掌握与老人沟通,协调及情绪疏导的具体方法步骤;指导老人的人际交往及情绪自救的方法;初步掌

握临终关怀技巧。

(2)培训内容

1.理论知识

2.心理异常

3.心理的定义

4.心理异常的含义

为了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推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宿政发〔**〕131号)要求和省民政厅、财政厅《**省

养老护理员培训实施方案(**-**年)》(苏民福〔**〕24号、苏财社〔**〕165号)、《**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2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计划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220名,中高级130名。全市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90%以上。

二、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从事养老护理服务的人员。

(二)培训等级:培训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培训机构: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由具有符合条件的学校承担,中、高级养老护理员由省民政厅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培训。

(四)学时要求:初级不少于180个标准学时。

(五)培训内容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

(1)尊老敬老,以人为本;

(2)服务第一,爱岗敬业;

(3)遵章守法,自律奉献。

2.老年护理基础知识

(1)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

(2)老年人的护理特点;

(3)老年人的常见疾病;

(4)老年人的营养需求;

(5)养老护理员职业工作须知。

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

(2)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4.安全常识(讲座)

(六)培训教师

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核与鉴定

培训的考核和鉴定按照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大纲》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执行。具体由培训机构向考核和鉴定机构申请,统一组织考核和鉴定。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参训

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培训报名、组织参训等管理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护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岗前培训。各县(区)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护理员应及时统计上报,市民政局按月汇总,并安排市

培训机构适时组织培训。需参加省厅中、高级培训的,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一次性申报,市民政局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后,由省培训机构分期安排培训。

(二)经费保障

1、补助标准。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经费参照省补助标准执行,每人1200元,包括培训、食宿、鉴定等费用。由市、县民政部门从省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支付。

2、与培训合格率挂钩。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合格率(职业资格认定通过率)不低于90%,如低于90%的,则按照比例扣减培训经费。

3、中、高级培训经费,按照省民政厅有关培训通知要求执行。

(三)实施时间

全市护理员培训从**年5月起实施,并实现常态化。根据各县(区)新增护理员情况,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开展培训。有条件的县也可以自行组织培训。

(四)相关要求

1、各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护理人员必须符合养老护理员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并要全部参加岗前培训,未经过培训的,不得安排上岗。

2、各县(区)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护理员应严格审核把关,符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应及时统计上报,参加岗前培训;不符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不得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篇(2)

一、引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家庭养老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公立养老院毕竟床位有限,并且公立养老院大多数针对孤寡老人,加上就业压力的加大,现在年轻人的就业形势也不容乐观,大多数年轻人也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老人,所以民营养老机构无疑是这些老人的理想归宿。因此,本文对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和入住老人的家属以及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抽样调查,并以此为依据,了解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的基本现状和重庆市老年人的需求,以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管理者的角度为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提出一些策略,并且为有想法自主创业民营养老机构的大学生提供理论支撑。

二、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和养老方式的基本介绍

(一)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重庆市15个市辖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渝北区、巴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长寿区、大足区 )总共有273家民营养老机构。据市民政局统计,我市每74名有养老需求的老人才有一个床位,不难得出,重庆4.5万老人急需养老服务,因此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的市场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二)重庆民营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基本情况

重庆民营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年龄基本在45岁以上,并且基本素质较低,特别是医疗意识较淡薄,对民营养老机构的老人基本上不能给予良好的照顾,因此重庆民营养老机构需要从自身出发向医疗型养老机构发展。

(三)重庆市老人养老方式:1、居家养老方式2、社会福利养老3、民营机构

三、调查结果统计分析

养老机构内以65岁以上的年龄层(占73.48%)为主,并且以女性老人(共141人占61.30%)为主,她们大多无配偶(未婚、丧偶),占了78.70%,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主要经济来源为退休金(63.91%);绝大部分(85.22%)老年人都是第一次入住养老机构,由于我国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较晚,目前很多基础的设施仍然不够完善,并且大多医疗护理条件差。因此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向医疗型养老机构发展必将是今后的趋势。

四、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发展趋势及策略分析

(一)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现状

1.需求量远大于供应量,难以满足强大的养老需求

第六次人口调查结果显示重庆人口数目为2884.62万人,65岁以上人口数目为333.41万。由此可见,重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还是相当大的。但是重庆市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设置按照前面调查报告的最大数算才仅仅有35800床位,显然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的需求量是远远大于供应量的。

2.民营养老机构入住率低下

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的入住率普遍比较低。在面对如此大的养老需求下,民营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却这么低,是因为重庆民营养老机构本身对护理人员的要求低,致使护理人员对老人的照顾不周,老人家属就不愿把老人送进这样医疗条件差,并且护理人员缺乏专业护理知识的民营养老机构。

3.资金短缺,影响机构的正常运营

民营养老机构的资金短缺问题相当严重,为了缓解资金问题,很多民营养老机构普遍都采取减少护理人员、让一个护理人员护理多个老人或者增加收费的方式,这样就大大影响了服务质量以及机构的经营。

4.护理人员数量较少,难以满足老人的服务需求

在调查中,很多护理人员需要一个人照顾几个老人,只有16.67%的护理人员是专职照顾一个老人。因此不难想象,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内护理人员对老人的服务质量是可以想象的,这也可以很好地解释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

(二)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向医疗型养老机构发展的策略分析

1.政府应该给予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相应的帮助

一直以来,昂贵的土地是民营养老机构的一只拦路虎,要想兴办一个一亩的养老机构,土地成本就需要上百万,因此为了降低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的土地成本,政府应该适当减免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等费用,让重庆民营养老机构能把成本用在医疗服务上。

2.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策略分析

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应该从自身出发,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加软实力,努力和政府、医疗机构合作,让重庆民营养老机构向医疗型养老机构发展。

首先,积极与大型医疗机构合作。民营养老机构不像公立养老机构有政府的直接扶持,所以重庆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层需要和就近的医疗条件较好的公立医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让医院的专业人员定期给入住老人进行检查,解决老人“看病难”的问题,当遇到突发性或者急性疾病时,能确保老人和医院的快速连接,甚至无缝连接。其次,严格控制入职护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护理人员的薪资待遇。同时也应该定期组织对护理人员护理知识以及心理辅导方面的培训,让入住老人的生活质量越老越高。

参考文献:

[1]金丽英.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D].宁波大学,2013.

[2]姜辉.我国养老院经营模式探讨[D].北京交通大学,2012.

[3]沈晶.民办公助养老院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应用[D].浙江工业大学,2013.

[4]李兴密,郭立.浅谈我国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J].价值工程,2015,10.

篇(3)

1、居家养护:城市老人家庭养老,社区提供上门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符合我国传统习俗,并深受大部分老人的欢迎。据上海市统计,90%的老人首选居家养老,50%的老人希望社区提供上门服务。这种养老模式主要针对老人自理有困难,但不愿意或无条件进机构养护的老人。应由城市统一部署,各街道将居家养老中心和社区卫生中心联手搭建平台,共同组建社区养老护理员队伍。通过政策和财力支持,充分用好外来养老服务资源,培训和管理由政府“买单”,上门护理服务由个人出钱,有条件的城市可对特定老年人群体另行发放护理补贴。这需要对家政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重新认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市场规范和队伍稳定,为居家养老提供有效保证;再辅以组织社区助老志愿者、老年生活护理互助等内容。“居家养护”也为正在实施的健康档案、家庭病床和试点的家庭医生制度创造条件,形成居家“养老照护一体”的新模式。

2、社区养护:社区老人日间照料机构。为高龄老人、生活半自理老人提供综合性照料服务,适合不愿离开原来熟悉环境的老年人,既减轻子女赡养压力,又满足老人日间生活及精神需求。托老服务深受社会欢迎,但需政府增加投入,大力发展,并在社区平台上充分挖掘各方潜力,集聚闲置场所、陈旧业态等各种社会资源,通过资产置换、调拨、调剂、资金补贴等途径,进行合理调配和整合利用,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多渠道兴办。兴建日托所远比办养老院投入少、利用率高、覆盖面大,又与传统文化相吻合。希望各地政府能将此列为年度政府实事,争取若干年内实现相邻社区都有一个日托养老中心,尤其是市中心区域,并且能逐步普及到每个居民小区,让更多能基本自理的老人入托,将有限养老床位留给重度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机构照料的老人。

3、机构养护:依托养老院、护理院和敬老院等机构。目前许多老人由于经济原因,特别是企业退休老人因退休金低住不起养老院。应确保将一定数量公办养老院和公办民营养老院办成保障型养老机构,使之首先满足辖区内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和失能、失智等老人入住的需求。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包括老人自身状况和家庭赡养能力,坚持公平、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社会力量养老院应建立分类分级标准,控制盈利空间,完善后续补贴办法,确保公益性和持续性。公办保障基本,民办适应市场,可满足各类老人多层次需求。针对养老院、护理院严重的“压床”现象,应引导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根据身体情况,分别人住不同类型的养护机构,如养老院、护理院和宁养院(临终关怀服务)等,实行机构养护一体化的持续照料制度。政策上应鼓励有闲置床位的二级和民营医院转制和兴办老年护理机构,盘活和缓解护理资源紧缺状况。

合理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应呈金字塔状:底部为接受上门关心照料的大部分老年人,中部为享受日托服务的中等数量老年人,顶部为进入养老机构的少数老人。立足家庭、依托社区,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化解老龄化难题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之一。目前,“居家养护”和“社区养护”力量还相当薄弱,需要加大发展力度,“机构养护”则需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调整结构布局和提高服务质量。建议在规划审批大型居住区以及新建商品住宅的公建配套中,应将养老设施列入其中。

篇(4)

【Key words】 Pension; Geriatric Nursing Education; Nursing; Teaching

First-author’s address:Changsha Vocational College of Health,Changsha 4101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4.22.043

老年护理教学主要是研究老年人群自身存在及潜在健康问题的学科,维持、恢复并促进老年人的健康,预防和治疗各种疾病引起的残疾,发挥老年机体的最佳功能[1]。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要求护理专业的发展也要适应我国国情[2]。为了更好地应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社会问题,探讨老年护理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实用型老年护理人才,本校进行了本次调查,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3年6月对我校700名3年高职护理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年龄17~20岁,平均(18.22±0.97)岁;男42名,女658名。700名学生中,家中有4位老年人231名,有3位老年人173名,有2位老年人105名,1位老年人117名,无老年人74名。116名学生既往均已参观过养老机构,对之有所体会,700名学生均无家属在养老机构中养老。

1.2 方法 对700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量表由本校自制,量表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学生的基本资料,包括年龄、性别、家庭情况等。第二部分为对我校老年护理教学满意度进行调查,量表采用4级方法,包括非常满意、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其中以非常满意和满意计算满意度,不太满意和不满意计算不满意度。项目包括:(1)对老年护理教学师资力量是否满意;(2)对老年护理教学使用的教材是否满意;(3)对本校老年护理教学的教学条件是否满意;(4)对老年护理教学教学设备是否满意;(5)对老年护理教学的教学方法是否满意;(6)对老年护理教学的实训课是否满意;(7)对老年护理教学的见习安排是否满意;(8)通过老年护理教学后自己的护理能力是否可以满足目前养老服务。调查前要求学生仔细阅读量表,并根据自己对老年护理教学情况进行调查。

1.3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使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采用 字2检验,以P

2 结果

700名学生中,对师资满意291名,教材满意324名,教学条件满意336名,教学设备满意213名,教学方法满意187名,实训课满意169名,见习满意182名。仅126名学生认为通过老年护理教学后能够满足目前养老服务。其中学生满意度最高的是我校教学条件,与其他项目的满意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字2=277.78,P

3 讨论

3.1 老年护理教学的现状 本研究对700名学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本校学生对老年护理教学的满意度总体较低。其中对教学条件满意度最高,也仅为48.00%,认为通过老年护理教学后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的只占18.00%,说明本校老年护理教学急需改革,老年护理教育滞后,对于养老服务人才认识不够统一,教学资源不够完备,实践教学条件尚不能满足需求。

目前国内很多高等医学院校已经逐步开展老年护理教学,但是在中等医学职业院校仍有不足,尤其体现在对3年高职的护理教学方面[3]。因此需要更有计划地制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老年护理专业,更好地培养老年护理人才,增设相关课程。目前,大部分老年护理教学多采用常规的课堂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单一落后,导致学生对老年护理教学认识不足,知识掌握较差[4]。目前,我校也缺乏老年护理的专业人才,在老年护理教学中,负责教学的仍为内科教师,导致对老年护理专业学生培养不足。

同时,学生对教学模式等不满意,也凸显出我校老年护理教学课程设置仍缺乏先进性,可能导致护理教学停留在表面,无法吸引学生积极学习并掌握相关知识。

3.2 老年护理教学的改革建议

3.2.1 采用多元化的课堂教学模式 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对老年护理教学方法的满意度仅为26.71%。因此,在老年护理教学中,可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包括模拟护理查房、模拟标准化患者、角色扮演、PBL教学、小组讨论等等,并根据教学内容对教学的形式进行设计、改革,名如在讲解老年痴呆时,可以使用角色扮演的方法,让学生了解老年痴呆的常见症状,并针对性地给予护理。如在老年泌尿系统疾病护理方面,采用PBL教学的方法,教师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设定案名,并由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讨论问题,最后对各项问题进行总结[5]。如讲解临终护理时,让学生自己去查阅国内外关于临终护理的相关文献、知识,并由5~7名学生组成一个小组,每组学生将查出的内容整合,并由学生提出自己的意见。

篇(5)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02-0102-01

我国人口众多,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就逐步的进入了老龄化的社会。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不断增多,加上国家实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子女数量的减少,使我国老年人的养老和护理问题突显出来,养老形势严峻。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是我国养老制度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针对我国的老龄化国情和现有长期护理保险的状况,建立科学完善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势在必行。这不仅是对我国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提高,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一、我国构建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1)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自进入21世纪以来人口就进入了老龄化。老年人口剧增,尤其高龄化和生活能力弱化的老年人数量高速发展,使我国对老年人的生活和护理需求加剧。老年人口数量到2009年年末,60岁及以上老人的数量已经占全国人口总量的12.5%,其中有11.4%的老年人超过了80岁,并且每年呈现大数量的增长。预计到2020年后,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占人口总量的17.17%,届时超过80岁的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3000万人。到21世纪中叶,预计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数量以上。数据反映着我国老龄化的严重现实,这种现象将在我国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加剧,直接反映出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正在不断的加大。(2)家庭结构的变革,使家庭功能减弱。我国传统的养老都是以家庭的形式来进行的。传统以来,老年人多由子女来进行养老和护理的义务。但是我国几十年来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的家庭增加,家庭的规模和结构都有所改变。到2005年,我国的空巢老人数量显著增多,尤其是个别大中型城市,空巢老年家庭的数量达到了老年家庭的70%以上。独生子女的压力也不断增加,养老负担的加重也使子女对老人的养老任务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家庭养老功能的减弱使养老的社会化需求加重。(3)医疗护理费用的攀升,养老经济压力增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加强,医疗费用也呈现了快速的增长趋势。医疗和护理的费用随着市场的需求不断上涨,很多普通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到2010年我国的人均医疗费用比重占家庭人均收入的7.5%左右,看病难看病贵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老年人的就医费用占医疗费用的80%的比重,高额的医疗费用是养老的经济压力巨大,而我国现有的保险制度只提供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不能保障长期的护理费用。因此,构建针对老年人长期护理的保险制度成为一种社会养老的重要需求。

二、国外发达国家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经验借鉴

在美国,长期护理保险采用商业保险的模式。投保的方式采取居民自愿的原则,保险多个种类的划分,可以满足社会中不同层次人群的不同需要。美国长期护理保险的示范法规将保险公司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最低标准到投保享受的权力都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

在日本和德国,长期护理保险采用的社会保险的模式。日本的投保方式是强制性的,以公平性为原则,使全社会的老年护理得到全面的覆盖,社会福利性突出。但是因为缺乏一定的灵活性,符合社会整体的需求,但是对于高层次人气的护理需求不能使其满足。德国采取强制性和补充性相结合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是多种层次的需求都能够得到很好的满足,也减轻了政府在养老护理方面的财政负担。

三、构建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社会现状,通过对国外长期护理保险经验的学习和借鉴,对于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构建,可采用社会 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模式相结合的形式来进行满足多层次多需求的保险体系的建立。

(1)建立社会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1.保险的筹资。根据我国老龄化社会现实的需要,建议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加入到社会基本保险体系的范围。在资金的筹集上以部分积累的模式进行长期护理保险资费的征收,费用由政府、单位、个人来进行共同承担。如果企业、个人因特殊原因或者贫困家庭的经济困难,对保费无力承担,政府应提供相应的保费的补充。费用的缴纳直接从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账户中进行相应比例的扣除,无需单独设立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依然以薪资比例来计算。2.保险的运营。社会基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运营建议采用政府集中的管理模式。以保持基本收益稳定增值为原则,采用银行存款、国债发行、股票基金等多投资渠道相结合方式进行投资。同时,也可以采用信托的方式,将资金投入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上。以多种投资渠道的综合运用来保证投资的稳定收益。可构建专门的基金机构,建立有效的全面的管理体制,加强法制建设。3.保险的偿付。保险的偿付方面可采用年金偿付制度。设立基本的偿付条件,如:投保年限,退休年龄,失能等级等。以医疗机构开具的失能鉴定书为主要依据申领保险金。(2)建立商业性老年长期护理保险。1.投保条件限制。现有我国保险市场已经存在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多对年龄进行限制。建议放宽年龄限制,将投保条件放宽,既可以提高经济利益的获得,又可以满足多方面的需要,真正实现保险的价值。2.责任范围的认定。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责任范围的认定首要条件在于承保于投保人因接受各种医疗性质所产生的个人护理任务而产生的长期护理费用。个人护理任务包括家庭护理,委托机构护理以及后续的康复等。持续护理的时间在12个月以上。自我过时和不良习惯造成的特殊情况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护理的类型不同所对应的保险额度也不同。3.支付的方式。可采用服务和现金相结合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又可分为年金支付和一次性留余支付。服务支付是指直接根据投保人的需求提供护理服务的方式。这种方式针对性较强,有其独特的优势所在。同时还需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制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完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综上所述,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和健全,是符合我国老龄化国情的需要,解决老龄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负面社会影响的有效途径。为我国的养老问题开辟新的道路,真正的实现老有所养,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篇(6)

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如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是我国今后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民革中央一直思考的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上,民革中央提交的37篇提案中,《关于大力发展康养产业的提案》引起广泛关注。民革中央认为,健康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养老问题则是当前我国最重要的社会热点之一。健康与养老产业(以下简称康养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接民生福祉,一头连接经济社会发展,可以被打造成为我国又一个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这份提案源自民革中央去年的调研。去年4月和6月,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率民革中央调研组分别赴四川攀枝花和河北秦皇岛,就健康与养老产业发展问题展开调研。

调研组发现,由于我国康养产业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目前各地尚未形成集养老、医疗、休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与养老服务体系,致使相关产业无法得到突破性发展。调研结束后,民革中央在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20xx年12月,由民革中央与四川省政协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在四川攀枝花召开。论坛达成了《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攀枝花共识》,并推动240亿元的21个攀枝花康养产业项目成功签约,总计签约意向高达400多亿元,为康养产业发展注入一剂强针。

找准切入点,就能推动经济发展。针对当前康养产业发展面临的难题,民革中央提出,将康养产业定位为国家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方向。康养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涉及医疗、社保、体育、文化、旅游、家政、信息等多方面,可以成为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发展健康与养老产业对扩内需、促就业、惠民生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健康老龄化巨大刚性需求的长久之计。民革中央参政议政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国务院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康养产业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为此,民革中央建议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体系,研究出台产业子领域专项政策,督促政策落实、落地。以科学规划为先导,指导地方结合实际进行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设立国家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引导,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中医药服务为特色,鼓励自然环境优渥地区先行先试;以医疗资源为保障、以规范标准为基础,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融合,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子、新标准。

康养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如何寻找到合适的突破口?在民革中央看来,医养结合就是最大的突破口。建议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健全健康保险体系,发展护理保险,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将养老机构所设医疗部门提供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采取远程医疗、委托管理、健康管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提高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提供多样化医疗、慢性病管理和健康管理服务,有力推动建立医养结合体系。

人才是康养事业发展十分重要的条件。民革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康养产业亟需的专业人才极为匮乏,直接制约了康养产业的发展壮大。为此,民革中央建议国家重视康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康养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康养职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康养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力资源保障。

此外,民革中央还建议设立国家康养产业发展实验区,赋予实验区一些先行先试的相关政策,形成以区内优势产品和服务为龙头的产业集群,为实现康养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推动我国现代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医养结合调研报告范文(二)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养老观念的转变,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养老,除了日常生活照料外,更关注疾病治疗、身心健康和精神生活等问题。及时有效地获得医疗保健和养老服务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39号)等文件精神,调查了解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以下简称医养结合)情况,积极探索推进养老服务新模式,20xx年7月21日-23日,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干部保健局局长兰青为组长的调研组深入无锡市社区、养老和医疗机构,走访考察了南山家园养老中心、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朗高护理院、滨湖区太湖街道养老院、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市康复医院和同仁康复医院,并召开医养结合工作座谈会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无锡市开展医养结合基本情况

无锡市是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分级医疗双向转诊试点重点联系城市。近年来,该市通过政府试点、机构探索、社会协作等方式推进医养结合,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xx年底,全市拥有养老机构150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092家,护理院11家,康复专科医疗机构7家,其中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28家,每千老人养老床位39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无锡市将养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超前谋划,统筹推进。近五年,仅市、区、街道三级财政资金投入就超过20亿元。20xx年,制定《无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提出到20xx年市区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5%,江阴、宜兴等农村地区不低于55%,2020年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大幅度提高,在社区形成融老年活动、照料、护理、老年健康的十分钟服务圈。20xx年,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更加突出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服务功能的建设。20xx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做好医养融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将养医融合、医疗服务、医保定点等养老服务中涉医服务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形成了医养结合发展的法律保障。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优化服务内容。医养结合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无锡市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不断优化,逐步完善。20xx年,在市级层面上,选择滨湖区朗高养老院开展内设老年护理院及医保定点试点工作。20xx年,开放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定点政策。20xx年,又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定点政策作了具体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不设门槛、数量,一律纳入住院医保定点范围。这些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效应,促进了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该市不断优化医养结合服务内容,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提倡多学科团队合作模式,规范开展老年常见慢性病诊治,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康复需求,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

三是落实激励措施,加强政策引导。无锡市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突破,不断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符合住院定点的机构,优先纳入门诊定点医保范围。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接收护理型老人等实施专项补贴和运作补贴。其中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接收全护理、半护理老人,按实住老人床位数,分别给予每月180元、120元运行补贴。对收住进市失能老人托养中心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失能老人,分别给予老人家庭每月每人1425元、1200元补贴。卫生计生部门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各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畅通设置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医养融合信息化建设。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工作,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健康养老,更好地促进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发展。

二、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及存在问题

医养结合服务是以基本养老服务为基础,着重提高疾病诊治护理、健康检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质量的一种服务方式。从医疗与养老服务关系看,医养结合将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本质是养老服务的充实和提高。目前全省各地医养结合类型和路径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

一是医养整合模式,即由单一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包括具备医疗功能的养老机构和具备养老功能的医疗机构。一种是养老机构自办医疗机构,另一种由医疗机构依托自身医疗资源建设护理院。该种模式打破医养封闭分割,老年患者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在康复期和病情稳定期转为养老院休养状态,形成一体化服务。无锡朗高护理院将服务区域分为病理区、护理区和养老区3个功能区,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理疗等服务。

二是医养联盟模式,即由一个或多个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互利共赢。以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南山家园养老中心、滨湖区太湖街道养老院等为代表,这个三个养老机构都和医疗机构紧邻,他们充分利用地域优势,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建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关系,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提供预约挂号、会诊等专业技术指导,并开辟转诊绿色通道,护理院提供病后的护理和康复服务,实行无缝对接。

三是医养协作模式,即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合作,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实现居家式生活照料服务与专业化的医护服务有机结合,筑起一所没有围墙的医养结合模式。我省各地还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为目标人群提供医疗和保健服务。

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各地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亟待研究解决。一是在服务政策方面。康复养老不等同于医疗,入住者多是以慢性病和老年病为多,收费相对低廉,直接经济效益低,在政府投入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社会创办热情不高。而目前,多数养老机构所属的医务室医疗水平偏低,无法取得首诊资格,也无能力与医疗机构相对接。而诊疗水平高、信誉好的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医院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缺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支持的动力。二是在医保政策方面。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即治病的医保钱不能转为养老钱。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康复期较长的老年患者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或采取各种方式压床。无锡市具备医疗条件的28家养老机构中仅有8家实行了住院医保定点,即使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能够就医,也无法享受医保报销。三是在人才政策方面。老年人护理特别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目前一线护理人员和专业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十分短缺,难以为老人提供专业康复保健、健康咨询等服务。同时,养老护理员工作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低,就业吸引力有限,专业化护理人员不愿从事养老护理。此外,我们调研中也发现,不同部门对医养结合工作在认识上还不完全统一,存在不同程度的部门本位主义。

三、推进医养结合的思考和政策建议

推进医养结合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任务,更是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必然要求。国家已经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打造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发展服务业,推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的优先方向。省委省政府坚持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相结合,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着力解决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服务需求高度叠加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通过实施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服务功能得到加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等已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基本养老、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已具备互联互通、统筹推进的条件,这些都为今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医养结合工作还处于起步、爬坡阶段,推进医养结合,构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及时、便利、优质的医疗服务,还有许多基础性工作要做。

一是要明确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这是难点,也是重点,涉及到医养结合的服务内容和路径的选择,也牵涉到医保政策的确定。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针对需要中长期专业医疗服务的老年人,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与老年慢病和恶性疾病患者的重合部分,其服务特征是治疗时间长,医疗技术含量偏低,生活照料等劳务费用比重较大。服务的内容以生活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为基础,医疗诊治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为重点。而普通老年慢病中的生活自理老人,可以通过医院门诊解决医疗康复问题。处于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老人,由于治疗时间短、技术含量高、药品和检查费用比重大等原因,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方式解决。对于健康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中的未患病人群,由于无治疗项目,养老仍应以生活照料为主,辅之以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建议率先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工作,确定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需求类型。

二是要确定医养结合的发展路径。针对不同的养老服务形式选择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疗机构和养老的有机对接。要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强化政府统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发展设置规划,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在科学界定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前提下,以整合和利用现有养老和医疗卫生资源为重点,以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健康管理、家庭病床、老年病治疗方面的作用为基础,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协议委托等多种合作,合理引导养老机构、养老居住社区建设医疗机构,以及部分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康复院、护理院。稳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医疗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议推进养老和医疗机构结合集团化发展道路,一方面鼓励大型和综合型医疗机构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

篇(7)

(一)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2008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2012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2013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2013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2017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2017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2008年―2012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扬州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出台,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五)明确责任、创新模式,积极延伸五保供养机构医养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关于2017医养结合模式的调研报告二: 目前养老服务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国家、省、市日前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可见党和政府对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视。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的医务工作者,我想就传统服务业转型方面的课题谈一下以医养老、医养结合的问题,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养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养脱节问题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市养老机构建设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服务项目、服务水平跟不上,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存在吃不饱的困境,患者量少,医疗器械、设备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二)养老缺乏医疗常识,健康无从保证。健康是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保障,特别是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去医院体检、看病困难已是严重社会问题。据调查了解,许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多数患有常见的老年疾病,因为不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和诊疗,耽误病情,导致病情加急加重,甚至会危及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越来越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迫切希望住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三)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老人门诊就医难。一方面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大多数行动迟缓,一些老人生病后不能够及时去医院诊治,只能外请医护人员上门静点,这样会导致用药上的错误以及承担高额的医药静点等费用,从而增加了老人们的经济压力,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因此会受到影响。

(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受过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几点建议

(一)整合资源,为老人老有所依奠定良好基础。养老工作是一项投入多,回报少的事业。鼓励养老和医疗机构结合,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有利于融合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一方面鼓励大型和综合型医疗机构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充实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联姻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以东风区为例,将小型民营养老院集中依托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即可改善原有的基础设施,又能够在医疗上使老人们的健康得以保障,这种方式如果可以得以实现,老人将得到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的营养配餐,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并可提供专业护工为难以自理的老人施行专业护理,这样可以使老人们无后顾之忧,安养晚年。

篇(8)

中图分类号:F840.6文献标识码:A

Difficulties of Develop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rivate Pension Benefits Sector in Fuzhou City

LI Zhua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Fuzhou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108)

Abstract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pension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continue to meet the growing demand for pension services, diversity of prominent, positive response to population aging, pension services to ease an important means of supply and demand.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Fuzhou, the existing status of private pension institutions and the main problems, and make some suggestions and advice.

Key wordsprivate pension welfare institution; difficulties; countermeasures

老龄事业是事关亿万老年人健康福祉的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福州市为我国东部沿海开放城市,自2000年开始,人口年龄结构便以迈入年老型,截止2009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86.1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4.56%。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福州市老年人口每年将以1.6%的速度持续递增,届时全市人口将逐渐呈现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三个新特征,“银色浪潮”日益逼近。

积谷防饥、养儿防老是我国传统文化意识当中根深蒂固的固有观念,家庭养老也是多数老人养老方式的一种主要选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条件局限以及社会家庭结构向核心型家庭模式的不断转变,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衰弱,机构养老作为弥补家庭照顾缺陷和不足的一种重要补充方式,正成为引导未来社会养老模式的一种新流向。

伴随着福州市老龄人口急剧增长,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现有养老资源和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老人服务需求,提高和改善民办养老机构品质和功能任务迫切,日渐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重要难题。本文就福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1 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状况

福州市是福建省省会所在地,作为我国著名的侨乡,很多家庭的子女长期旅居国外,家里仅有老人居住,对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空巢家庭”,民办老年机构成为老人养老方式的最佳选择。近些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福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得到发展,这些民办养老机构在服务老年群体,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拓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养老事业的一条新路子。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到2009年,福州市现有县以上公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32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4所,共拥有1522张床位,基本形成了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的初始格局。例如,2000年12月经福州市民政局批准,福州市金秋老人护理院由离休干部、护理学专家顾志萍教授创办成立。作为一所专业护理病残老人的护理院, 金秋老人护理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养老机构”、福建省13家“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荣誉称号,成为福州市民办养老机构的优秀代表。

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局限,福州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在取得一系列进步的同时又面临着很多重要挑战。据业内人士指出,当前福州市养老服务总体上严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速度,福州老年公寓数量、服务层次远远无法满足庞大的市场需求,供给矛盾突出,拥有着无限大的市场潜力。从整体水平来看,当前福州全市老年人拥有的养老床位仅为4.5‰,低于全国平均8.6‰的水平,更低于联合国20‰的平均标准,充分表明当前福州市养老服务水平、特别是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规模、层次与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还很不相适应。

2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固定活动场所供应不足

受我国传统观念影响,一般认为,养老福利机构应当属于慈善救质的场所,在选址和建设方面应该与居民日常生活环境分隔开来,以免沾染到晦气。近些年来,观念虽有变化,但是市区中心地带都是属于繁华地带,受经济条件制约,绝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在固定场所建设资金上面力显不足,面临着“买房难、租房难、利用闲置资源难”的三难境遇,只好将养老机构建在交通不便、人口流动较少的城乡结合地区。如福州金秋老人护理院于2006年11月30日便以租赁期满,房屋业主要求他们尽快搬迁,但由于一直难以租赁到合适的活动场所,直到2008年在政府有关部门关心下才顺利完成搬迁工作。

2.2 机构规模偏小,服务项目偏少

由于资金投入方面相对不足,大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局促、设施简陋,使用房屋及其他配套建筑物与《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相比相差甚远,缺乏必要的老年医疗、康复、休闲等设施。同时,当前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多是“4050”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低,专业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老年社会工作技能,多从事一些吃、住、日常护理等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工作,在精神护理、心理支持、健康保健、情感慰藉等方面关注极少。统一运作式的集体管理模式较为突出,人性化关怀不足。不仅如此,由于城市中心地带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养老机构现都考虑将远离城市的郊区作为重新的选址。但由于郊区地带医院、公园、交通、购物等基本生活医疗配套设施相对缺乏,为老年人子女探视、看病医疗、出行购物带来了极大不便。

2.3 经济效益欠佳,资金筹措困难

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及相关服务是一项市场化与福利性相结合的社会公共事业,利益空间小,经济效益低。公办养老机构由于政府直接投资,各项保障措施和条件支持比较健全,基本不存在经营风险问题,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资金筹措、人员配给、租赁场地、日常开支、社会融资等方面存在严重能力不足,限制了其发展壮大起来的可能性。从目前福州市14家民办养老机构情况来看,仅有1家盈利,4家保本,9家存在不同程度亏损情况。福州市金秋老人护理院早于2000年底就已经开办,由于各方面资金瓶颈问题,直到2004年才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2.4 政策支持难以落实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税收减免、水电使用等多方面给予优惠。但由于政策指导原则性倾向偏重,在具体优惠措施条件上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本部门利益考虑,在优惠政策落实上往往推诿扯皮,各项优惠政策难以真正落实。同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做了很多具体性的规范指导,为促进福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指导性的实施方向。但是由于许多操作层面的复杂关系,在政策实行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大掣肘,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现象普遍。

3 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对策

加快社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动员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力量,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加入养老服务产业,逐步将养老服务机构由政府兴办为主向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为主转变,是加快发展福州市养老服务产业的重要途径。结合福州当前实际情况,建议着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3.1 加强政府主导地位,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

民办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是一项需要个人、家庭、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深层次、多领域的社会工程建设,必须走公共性和社会化相结合的路子,其中,政府组织协调的主导性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大优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扶持力度,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全市社会发展规划中来,合理安排土地使用和资金支付工作,特别是要做到把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民生事业建设的指导性指标,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创造优越的生存条件和政策支持。

3.2 引导多种社会力量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政府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建设资金补贴、税费优惠、床位补贴、营运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不同方式优惠扶持措施,吸引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社会养老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逐渐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养老服务多元化投资和经营格局。

在这方面政府应注意引导建设养老机构应具有的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到未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各种硬件设施与环境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和大部分老年人的支付能力、长远规划、系统建设、避免在建设和开发养老机构时,出现一方面养老机构需求不能满足,另一方面养老机构却闲置的局面,以满足不同文化、收入、养老理念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3.3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步伐,拓展公、民养老服务合作新路子

近些年来,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在做好“三无”、“五保”等特殊老人收养工作的基础上,也推出了部分面向社会的自费养老服务,但由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大锅钣”式旧体制约束,突出福利性忽略社会性,只讲投入不计产出,因此运营成本高,整体效益不明显。如福州市光荣院国家投资几百万元,占地面积3063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床位28张,目前只免费收养优抚老人15名,而在岗工作人员却有13人。因此,要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路径,加快其内部管理方式、用人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鼓励私人、社会组织等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中来,可以依法将经营权以承包、租赁、出让、委托经营、参股等方式转给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以及外资等市场主体由市场主体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1]李春立.机构养老策略浅析[J].理论观察,2009.

篇(9)

未来三年将是机构养老的一个整合过程。机构养老因其资金的投入周期比较长,其盈利见效也比较慢,是政府政策支持的主要方向。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差异化很大,短期内盈利的机构不足10%,其中盈利超过5%的仅占20%。主要原因是资源的配置没有合理利用,空床率较高的一般都是在地里位置比较偏的郊区。业内认为,未来三年将是机构养老的一个整合过程。

二、地产养老

地产养老看好有地产资源优势的企业。地产养老是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为一体的社会化养老形式。地产养老相比于传统地产而言,前期投资较少、土地使用更灵活,政府扶持等便利条件。

除此之外,在业态上地产养老更注重配套医疗、体检、护理等相关服务设施。运营模式主要是会员制或租用,会员制更有利于前提投资的回收。有地产资源优势的企业在地产养老上会节约很大成本。

篇(10)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一个国家(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以上,这个国家(地区)则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按照这个标准,早在1987年就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大约13年。据大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669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5.7万人,占总人口的15.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1.6万人,占总人口的10.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84个百分点。到2015年,大连每5个人中即有1名60岁以上老年人。随着大连市老年人口增速加快、高龄老人比重不断提高,老年人对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民营养老机构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一、大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结合对大连市老年人口及养老机构现状的了解发现,目前大连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民办养老机构总类繁多。大连市城乡养老机构有300多家,城乡养老床位总数3.1万张,连续5年新增养老床位2500张以上,其中民营养老机构达200家,床位数约1.5万张,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已占据半壁江山,但民营养老机构以低端为主,中高端只占近10%,不足20家。资金不足、法律不健全、优惠政策难以落实、设施落后与医护人员短缺、社会观念意识落后等问题,制约着大连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1.资金短缺,风险成本高

资金不足、利润低、后期投入的资金短缺,风险成本高等一系列的问题,已经成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共同难题。据了解,一个设施合格的养老机构,按照不同的规模,投资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无论何种规模的养老机构,收回成本的时间一般是5到6年以后。大连市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都面临着资金紧张的问题,有限的资金投入造成了周转困难。养老服务属于高风险行业,相对于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风险成本更高。有的小规模民办养老机构,甚至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就赔得关门。由于赔付风险较大,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接保60岁以上老人的保险。

2.法律法规不健全,优惠政策难落实

目前,养老业相关的法律滞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保障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明确养老机构与老人子女之间的义务,因此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和纠纷,一些子女则将养老机构当成老人的最终监护人,甚至因老人生病或去世而上门闹事,这些都为民办养老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为进一步加快大连市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出台了扶持民办养老的政策措施,但是这些政策的落实依然存在问题,比如:政策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养老产业布局、规模、服务结构的详细规划;土地划拨、民办公助、水电优惠等优惠政策难以落实;民办养老机构的准入、运营及退出环节的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行业监管上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市场管理不完善。

3.硬件设施建设水平较低,收费过高

目前大连市多数民办机构养老职能尚不完善,不具备必要的医疗条件,没有正规的检验和医疗设备。由于资金所限,无论是在房型建筑、居住面积、楼梯和无障碍设计、照明还是卫生洗浴等硬件设施方面,都难以适应和符合老年人行动、住宿的特殊需求,更无力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场所。80%以上的机构在紧急救助情况发生时,需要到外界调配车辆;60%以上的机构没有和当地医院建立绿色通道,难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救治。有的养老机构,专业护理人员匮乏。工作人员多为下岗、失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容易导致老人受伤。此外,由于民办养老机构不能享受公办养老机构的众多优惠政策,使民办养老机构收费过高。数据显示,沈阳市民办养老机构价格仅为450-1200元,而大连市民办养老机构价格普遍在800-2600元,甚至高于北京的民办养老机构价格600-1800元及上海的800-1700元。

4.护工难招,整体服务水平低

护工难招是困扰民办养老机构的一大难题。有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老人不能按照规定比例配置,甚至出现1名工作人员服务10位老人的情况,老人无法得到精心照料。年轻人嫌脏、中年人难为情、年龄偏大的又干不动等,造成目前护理人员奇缺的现状。养老机构的护工,现在大部分是年纪大、文化水平低的妇女,这些人缺乏专业服务技能,培训起来难度大,很难胜任服务工作。由于没有一支稳定、专业化的护工队伍,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直接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

5.社会养老观念落后

随着计划生育这代独生子女的双亲衰老,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诸多的养老问题。“80”后在结婚后面对的是两个人要赡养四个老人,在赡养的态度和行为上,儿女和老人产生了差异和冲突。尽管社会养老在中国不是新鲜事,失能老人被送进养老机构对于老人和子女都是一种方便,但对于信奉“养儿防老”的中国而言,这是不得己的一种选择。许多人不能接受社会养老观念,子女怕老人住进养老机构就会被人认为不孝而不敢把老人送进养老机构,老人们怕被送进养老机构就意味着被子女的遗弃,也不想走进养老机构。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大连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对策

1.加大政府补贴力度,鼓励社会投资

民办养老业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壮大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千万个家庭及老年人的幸福生活;因此,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关键在于抓落实。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功能,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并在贷款、税收、地价、保险、房租和配套收费等方面给予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尽可能降低其成本,以保证其基本收益和必要的回报,要使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办养老机构一样享受合理的健康医疗、心理辅导、养生书籍和休闲娱乐方面的社会捐赠及志愿者服务,同时还要确保民办养老机构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

2.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

建议加快制定建筑设施、卫生条件、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的权责,降低民办养老机构的风险成本。制定养老服务意外事故处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设定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事件的定性与处理程序,并对意外伤害事件的鉴定、赔偿、诉讼作出全面的法律规定,为保护民办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提供基本依据。另外,民政部门需要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包括建筑设施,医疗设施,护理员工专业水平及健康情况,老人居住环境满意度的了解等,积极处理有关民办养老院的各种投诉反应。

3.提高硬件设施,改善医疗条件

采取“公助民办”的形式可以有效缓解民办养老院设施局限的困境,政府可选择正在欲开发、适合建设养老设施的地段,在进行建设规划时将养老设施纳入规划中,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同时给予开发商土地价格及税收等各方面的优惠。养老设施建成后,可由政府组织招标,社会力量按照股份制、租赁制或承包制进行经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热情。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医院可定期上门为老人检查身体,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可在养老机构设置医院值班室,加强对老年人的照顾。

4.加强服务人员培训

利用现有的教育、劳动培训机构和力量,开展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为民办养老机构输送源源不断的护理人才。具备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可设置老年人护理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劳动就业培训部门要增加养老机构护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内容,并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制订不同的培训内容。各级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社会养老事业的宣传,积极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关心和支持养老事业建设,并为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各种志愿服务,补充机构从业人员的不足,以缓解民办养老机构的用工压力。针对护理人员人才匮乏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考虑为养老护理人员增加“特岗费”,保障护理人员的待遇。

5.降低价格,合理收费

树立正确的战略意识,不应该把目光只聚集在短期的利益回收,毕竟民办养老机构企业是一个长期的投资项目,只要在期间资金周转不困难,那么在未来的时间里就会为企业带来丰厚的汇报。所以,对于大连市民办养老机构,合理的定价,会使更多的老年人选择民办养老机构,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率,使民办养老机构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6.树立正确社会养老观念

中国人注重家庭、看重血亲,老人尤其愿意与家人一起颐养天年、共度晚年。新时代,新风貌,无论是老人还是子女都要树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养老观念。要改变个别人对社会养老的偏见,及时吸引有养老需求的人的加入。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提高民营养老机构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以及公众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认知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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