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贸易流程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01 15:52:0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国外贸易流程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国外贸易流程

篇(1)

1.推动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采信第三方技术结果

为促进我国出口食品抢占国际市场,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第三方认证认可力量协同治理机制,根据国务院“放、管、服”行政改革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监管模式转型精神,江门局从2015年起,就着力推动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采信第三方技术结果,作为出口食品企业备案工作的改革方向,也是促进企业扩大出口的重要措施。

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采信第三方技术结果,是指在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初次备案或延续备案时,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取得的有效HACCP体系认证结果进行确认,符合要求将直接采信作为企业符合备案要求的技术证明,免予实施现场检查。该项措施大大减少了企业申请出口备案审批时限,将备案时限从规定的20个工作日降低到2至3个工作日。经对相关企业的后续跟踪,采信第三方技术结果并未降低出口企业管理质量,既方便了出口企业,亦节约了检验检疫的行政资源。到目前为止,江门局已对多家企业的出口备案采信了第三方技术结果,涉及备案品种有速冻方便食品、水产品和面糖制品。

2.加强对外注册帮扶突破国外贸易技术壁垒

为保护自身产业免受国外产品冲击,大部分国家都针对特定进口食品种类实施卫生注册制定。为突破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使辖区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江门局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为对外贸易保驾护航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国外准入政策、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壁垒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力度,并深入辖区企业宣传推介,有针对性地引导优化对外注册产品,提升产能、扩大出口。在江门局标准信息技术的助力下,不仅顺利帮助水产品、酸化食品等企业敲开美国、欧盟、俄罗斯和韩国等国家大门,为企业带回丰厚利润,还着力帮促江门局辖区首家禽肉企业取得香港、澳门卫生注册,让粤港澳贸易往来更加密切。

其中2015年底,广东得宝食品有限公司将一家原是内销肉鸭屠宰加工厂并购后,计划改造成同时生产水禽、旱禽输往香港、澳门的食品企业。为尽快符合香港规例要求并通过注册出口,广东、江门两级检验检疫部门主动提前介入,成立以备案专家为核心的帮扶工作组,针对企业实际困难,制定“一厂一策”,实施“点对点”、“一对一”的帮扶。

两级检验检疫部门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合理调整审批流程,将出口备案评审、对香港注册、直属局核查等对外注册所需的三个阶段审批流程整合,一次现场检查同时完成多项审查任务。根据香港与内地有关协议,禽肉出口厂还需经香港食环署现场检查合格才能真正进入香港市场,为此,广东局主动与香港食环署沟通,反映企业迫切需求,港方予以互动支持。由于双方良好合作,使该企业能用最短时间、最高效率顺利取得出口香港资格。目前,该企业已正常运作出口,年产水禽400万只、旱禽700万只,禽肉香港市场占有率达25%,澳门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

3.落实供给侧改革组织实施“同线同标同质”

近年来,由于外需不足、汇率波动、融资困难、劳动和原料成本上升等原因,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面临诸多挑战。2015年江门检验检疫局辖区内44.4%的备案食品企业出口量下滑,辖区出口食品总货值下降。另一方面,我国食品进口额以年均7%的速度增长,进口食品快速增长反映出人民群众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多年来检验检疫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帮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国际化质量管理模式,出口食品农产品合格率平均为99.98%,然而,它们在国内的示范引领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十三五”时期,中央提出要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2015年4月,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领导率调研督导组到江门。江门局敏锐捕捉到组织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对发挥出口企业潜能,促使出口企业统筹国内外市场所蕴涵的积极推动作用,主动承接了“同线同标同质”的基础研究工作,积极探索“三同”的总体实施模式,为认监委制定“三同”政策打下坚实基础。

2015年9月,总理对“三同”工作进行肯定后,质检总局、认监委迅速研究落实举措,部署加快实施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三同”重点工程,建立“同线同标同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三同”工作在质检总局、认监委领导下全面铺开。江门局组织辖区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了认监委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三同”企业进商场、进社区体验活动,并向消费者宣传、开放,力推企业产品多落地、多获得社会认同,提振消费者对国内食品的信心。

4.创建出口食品监管抽样检验新模式

篇(2)

1.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对贸易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是企业在国际贸易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内容,对其经营规模的拓展,贸易量的提升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国很多外贸企业对于多外贸易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受到短期利益的驱使,盲目的扩展国外贸易市场和资源,抬高贸易成交量,忽视了对国际贸易风险的防范,导致其难以维持稳定可持续的发展。2.没有完善的国际贸易风险管理机制。要保证国贸易管理的有效性,需要建立完善的贸易风险管理机制,但是从我国众多对外贸易企业的调查分析来看,大部分对外贸易企业没有健全的贸易风险防范机制,即使部分企业建立了相关的防范组织,但是组织形式相当落后,难以与瞬息万变的国际贸易市场保持高度的协调性。其次,很多企业将贸易风险的管理依托于外销人员的监控,这就对外销人员的整体素质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果外销人员没有及时识别贸易风险,则外贸企业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损失。3.风险管理手段落后。我国外贸企业与西方等发达国家的企业风险管理手段相比较为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用管理手段缺乏有效性,企业对客户资信的情况没有充分的了解,经常会出现客户利用假票据的现象。第二,企业对风险情报的收集手段较为落后,对市场上的经济、政治情况等没有充分的了解,对客户的经营、注册、业务实施等没有深入调查,导致贸易风险发生,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二、国际贸易风险管理的改进策略

1.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保证风险信息收集的有效性。提高国际贸易风险管理效率的基本要求是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及时的识别风险的类型和风险发生的原因。第一,要完善商业情报网络,外贸企业要与行业之间的相关企业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联合收集商业情报,及时的获取国际贸易中的风险信息,做贸易风险的防范。第二,要积极的拓展风险的调查渠道,例如,通过境内银行、驻外领事馆等获取重要贸易风险信息。第三,建立贸易风险的语境机制,将一系列的贸易指标用来预测企业对外贸易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并且对银行、投资者等经济活动的主体的风险偏好进行分析,设定风险警戒线,做出适应性的决策。第四,对外贸易企业要定期的组织开展贸易风险防范的培训,切实提高外销人员的贸易风险判断能力,树立正确的风险预控意识。2.完善管理机制,提升风险控制能力。首先,外贸企业在对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基础上,经营产品的类型越来越多,所以经营的难度越来越大,需要加强企业对外经营的监督管理才能有效抵挡各种风险的侵入。所以对外贸易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各个项目流程、以及参与项目部门中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及时识别,明确各个部门、岗位、人员的具体职责,监督其按照既定的制度展开各项工作任务。其次,要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外贸易企业要监控对外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损失等,防止风险事态的扩大,减少国际贸易风险造成的损失。最后,要完善风险快速反应机制,如果企业对于一些突发性的风险没有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就会面对风险的时候处于极度被动的状态,所以建立外贸风险快速反应机制的组织领导机构,预备数套风险处置预案和计划,对领导机构中的人员进行分级、分工,增强企业对抗各类风险的侵袭的能力。3.创新风险应对手段,及时转移风险。风险转移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际贸易货物的运输时间较长,在运输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风险隐患,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将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防止因运输风险造成的较大损失。第二,可以购买国际保理业务,该业务主要是为买方客户提供付款的条件,这样外贸企业更为容易获得国外订单,加大产品的出口,这样可以有效预防国外客户因拒绝付款而造成的财务危机。第三,银行保函,外贸企业可以要求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延期付款保函,如果进口方不能及时的支付款项,可以由银行代付,降低贸易风险。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何规避国际贸易风险,提高际贸易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是企业对外发展的关键,对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企业不能及时的识别潜在的贸易风险,控制贸易风险对自身发展到来的影响,不仅会对自身的经济效益造成较大的损失,甚至会带动国内、国际整个贸易市场动荡,所以外贸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保证风险信息收集的有效性,完善管理机制,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创新风险应对手段,及时转移风险,增强企业对抗各类风险的侵袭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胡大江.面向双重风险的我国企业国际贸易外汇风险管理研究[D].重庆大学,2010.

篇(3)

辅料是服装的骨架、眼睛,它决定着服装品质的高低。欧美等国对服装产品质量安全关注的新动向,即不仅关注成品主要原料(如面料等)的质量,也关注服装产品的辅料的质量安全。近年来,由于童装辅料安全原因而导致的贸易摩擦层出不穷,召回通报案例屡次发生。本文所指的辅料包括绳带、扣件、纽扣、拉链、缝纫线及其他装饰件。

一、常见不符合项目

1.绳带设计不符合要求

童装的绳带安全性问题在国际市场上十分敏感,特别是欧盟地区要求十分严格。目前,欧盟、美国对此都有明确的技术规范要求。如儿童带帽服装使用了弹性绳索,拉伸后容易打到脸部和眼睛;服装的帽绳、下摆绳、固定腰带、裙带、背带等部位超过长度限制,形成过长套索,在儿童活动过程中易被周围的物体钩住造成意外伤害,或误套颈项后造成窒息。

2.扭拉力强度不符合要求

各种纽扣、铆钉、小绒球等服装小零件的缝制牢度未达到规定的拉力要求。由于使用人群的特殊性,儿童因对小物体的好奇心,会撕扯、啃咬这些小附件,脱落后误吞而造成窒息,因而拉力强度也成为衡量服装品质的一个重要标准。

3.尖端或锐边而存在致伤风险

因配件加工品质不良或使用后破损等原因,各种塑料及金属扣件和拉链等附件形成尖端或锐边,造成儿童被刺伤、割伤等而存在致伤风险。此外,刺绣图案背面手感较硬,极易磨伤婴儿皮肤,由于细节设计未充分考虑婴幼儿的生理特点,存在安全隐患。

4.化学安全问题不符合要求

儿童对重金属的吸收率高,且自身解毒,排毒功能差,所以极易受到铅等重金属的危害。国际市场日益关注童装产品生产中使用的化学品安全问题,特别是对童装中的重金属含量进行了严格的管控,出口童装辅料的标准也日趋严格。美国CPSC近期虽已决定免除几乎所有纺织品的铅测试要求,但对纽扣、拉链、装饰物和紧固件等仍需进行铅测试。欧美等国外市场的新法规将检点落在纽扣、金属饰物、拉链和印花所使用的油漆上。可见国际市场对服装辅料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

5.含有禁用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广泛应用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在特殊条件下,禁用的偶氮染料可能会裂解出致癌芳香烃,引起直接接触的人体皮肤病变,严重情况可诱发癌症。

禁用偶氮染料因其高毒害性,一直作为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监管的主要指标。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检测以面料为主,缝纫线、花边因其在服装当中作为细小辅料,往往被忽视。近期有一批儿童尼龙夹克,由于在灰色缝纫线中发现69.9ppm的四氨基偶氮苯遭通报。生产企业对服装面料进行了检测后投入生产,但对产品所用缝纫线未做要求。

二、原因分析

1.标准的差异和缺失

上述出口童装存在的问题,国外都有相应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要求。国外的标准或技术规范后,还随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以定期评估和修订所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有效性和适宜性。但国内大部分出口企业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国外买家要求什么项目就做什么,不要求的项目就不做。

2.缺乏严格的设计和开发流程

国内大部分服装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盲目依赖国外客户的设计要求,简单地从事仿制品的生产,对国外最新标准了解掌握不够,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外的质量安全要求缺乏辨别能力。造成大部分童装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并非出自服装企业的生产环节,主要是外方客户的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部分外方客户对输入国技术法规不够熟悉,有的客户为了产品美观、别致,而给出了绳带过长或带有珠片的设计等。

3.国际贸易壁垒的寒流尚未传递到出口服装行业的供方

出口服装企业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贸易壁垒,受到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项目要求的约束,而国内辅料配套生产企业对来自国外的要求还没有清醒的认识,自检自控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其产品在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含量等方面还落后于最终出口制品的要求。

三、应对措施

1.把好质量关,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首先,把好采购关,童装生产企业必须采购安全的辅料,采购的辅料检测指标必须合格,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因素。建立合格辅料供应商目录,对外购或客供辅料,要求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并灵活完善合同条款,有效规避贸易风险。第二把好生产关,每道环节严格把关,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生态、健康、安全的童装产品。

2.提高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能力

出口童装企业应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国外贸易壁垒动态,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并严格按照输入国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生产,使自身产品适应进口国标准法规要求。

3.建立严格的首样件审核制度

儿童作为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特殊人群,其生活用品的设计均有特殊要求。儿童服装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其行为特点和心理特点,对首样件的产品风险存在点进行评估和自检,要深刻认识和了解童装机械安全性能要求。

4.政府部门做好引导工作

篇(4)

前言: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的提高,我国对外贸易已成为了国际贸易竞争中的强有力的对手。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国际经济贸易中所存在的外汇风险等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将会对我国经济贸易长足发展产生极其大的阻碍,形成很多的负面影响。以下来阐述,目前国际经济贸易中主要的外汇风险种类。

一、国际经济贸易中主要的外汇风险类型

(一)汇率变化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主体是企业。国际经济贸易中对外汇风险的影响也是直接作用于企业的。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经营状况的好坏是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变化来衡量的,在资产负债表中,对外企业要用本国货币和外汇货币两种货币来表示。但是,为了方便使用者使用,显示财务报表的全面性和可比性,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时候会根据功能和价值,将报表中的货币统一折换成我国本国的人民币进行反应。除此之外,在国际金融市场中,汇率会经常的变动,这就使得资产负债表中的某项项目价值也随之改变,实际情况中,汇率上升,企业拥有的外币负债也会随之增加,本国货币的负债也会增加。这种表现影响最大的是跨国公司,而设计国外贸易的企业面临的风险则要相对小一些。如果一个企业在多个国家都设立了分公司,做为分公司的母公司,在报表上就会反应出多种类别的货币,子公司在记账时运用本国的货币表现形式,向母公司提交财务报表时,就会出现多种账目记录,从而使账目上的资金风险加大。因而,汇率变化导致企业账面金额发生损失。

(二)汇率变动对汇兑的负面影响

企业在对外进行贸易活动中,所花费的时间及流程都是比较多的。一般的流程程序分五大步:签订合同、建立信用证、改正及审证、发货。由于花费的时间较长,所以在这段时间内我们不确定是否会发生汇率的变动,如果发生了汇率的变动,那么银行在根据协议进行付款的时候,直接汇兑就会给企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汇率的变动对进口和出口方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外汇汇率上涨,进口商会付更多的费用,导致进口商经济损失,而出口商盈利;当外汇汇率下跌时,出口商的收益会因为汇率的下跌而导致费用减少,使得进口商收益而出口商亏损。

(三)资金风险是由汇率变化导致业务量变动引起的

汇率的变化对企业业务量的影响和企业收益的多少有着直接的关联。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本国汇率上涨,对外销售的价格也随之增加,如果此商品在国际中并非必需品,那么,此类商品在国际中的需求会随价格变化而发生变化时,价格上涨,会使他国对此类商品需求减少,从而导致本国企业收益减少。与此同时,对进口企业而言,本国货币下跌,那么进口商品的价格就相应的增加了,成本也相应的增加,如果此类商品是必需品,对需求较多的话,商品的内销变化不大,那么对企业资金的风险也就影响不大。

二、国际经济贸易中对外汇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使用的结算货币要稳定

国际贸易活动中,本国货币对防范外汇风险具有积极影响。但是,现实情况确实,我国的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能够使用的国家并不多,所以只能选择汇率相对较稳定、具有通用性的货币作为结算、计价的货币。这样做能够防止货币汇率的变动,保障货币兑换的便利和自由。最为普遍的是选择欧元或美元。所以,企业在选择结算、计价货币时,如果能选用本国的人民币最好使用本国货币,这样不会产生任何的风险;如果不能选用本国人民币,最好选择通用的欧元或美元,虽然会有一定的风险,但相对于其他货币而言,这两种货币的风险威胁相对较小。

(二)采用科学的融资形式

国际经济贸易中的融资方式多种多样,融资可以解决进出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给企业一定时期的发展带来好处,但同时也是出现外汇风险的重要一环。对出口贸易企业来说,采用融资方式,能够提前获取外币融资款项及时的进行结算能够规避风险,是一项很好的方式。在贸易融资方式中,中小企业选择信用证押汇方式,外贸企业使用保理业务或福费廷业务较多,能够缓解企业短期内的资金流动短缺情况。同时,如果延长付款出口业务,出口商要适当将远期汇票进行贴现,这样做能够尽快提取货款,加快资金周转,降低企业自身风险和外汇风险。

(三)进出口巧选“出软、进硬”方式

企业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签署订单时尽量的选择“出软、进硬”方式。“软”指的是“软币”,“硬”指的是“硬币”,软币的价值是不固定的,而硬币价值相对不易贬值或波动。所以,在国际进口贸易合同签署中,尽量选择硬币作为计价、结算方式,对国际出口贸易,尽可能选择软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这样的“出软、进硬”方式,能够降低汇率风险。这种方式不仅适用于进出口中,对向外借款时也同样的适用,对向外支付费用、利息时,使用软币作为货币,而收取利息时,使用硬币,这样对风险的控制能大大提高。

(四)选用金融衍生工具降低外汇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降低外汇风险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外汇期货交易。这种方式是标准化的合约式贸易,有确定的汇率、交汇时间及金额。外汇期货交易是固定的交易方式,需要每天进行清算。但现在,这种方式越来越少,很多合同都采用平仓,也就是将买进的合约卖出,卖出的合约买进。这种平仓方式,其实就是,出口商在没收到货款时,为了防止汇率下降造成经济损失,在期货市场上,通过卖出再买进方式,进行保值;进口商或付款人,考虑到本国货币下降的情况,在期货市场上买进后再卖出。这样就能够避免汇率的变动而发生经济的损失。二是,外汇期权交易。这种方式是在期货基础上衍生来的,方式更加多样化。能够给进口商卖出或买进外汇权利,使用这种方式,有利于进口商在买进的期权在市场汇率高于成交价时,期权能够盈利并且履行支付的x务;如果亏损时,可以放弃外汇的权利。对出口商而言,市场汇率低于成交价时,期权盈利;反之,就要放弃。这样的方式,能够降低因为汇率而带来的经济损失,损失的仅仅是购买期权时所支付的期权费用而已。

三、结语

国际贸易的发展,方便了各国贸易的交流沟通,给国家间的交往与合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是,外汇风险对国际经济贸易的负面影响,我们不能忽视,要防范风险,拿出决心加以解决,为国际经济贸易创造有利的环境,促使国际经济贸易向着健康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徐雯雯.中小外贸企业外汇风险及防范措施探讨[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0(05).

篇(5)

一、烟台市水产品出口现状

1.烟台市水产品出口总量分析

近年来,烟台市加快推进水产品国际化步伐,水产品出口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今年前十个月,烟台市水产品出口创汇额7.5亿美元,同比增长47%,出口总量占全国的一成以上。

2003年-2015年烟台市水产品出口额总体上呈上升发展的趋势。2003年烟台市水产品出口总量为109806万吨,出口额为41100万美元;2008年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烟台市水产品的出口也受到了猛烈冲击,甚至出现负增长;2009年以后,金融危机的迷雾逐渐消散,烟台市的水产品出口也得到了恢复发展。

2.烟台市水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分析

近十年来,在国内,烟台市水产品出口面向全国各地;在国外,日韩、欧美、东盟等一直以来就是烟台市水产品出口的主要海外市场,出口市场的相对集中使得烟台市水产品出口很容易受到主要出口国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这也极大地加剧了烟台市水产品贸易出口风险。在此方面,中东和拉美市场则是2015年烟台水产品出口开拓的新市场。

3.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的贸易方式一直以一般贸易为主,而烟台市的贸易则以加工贸易为主。近十年来烟台市水产品加工贸易得到了较快地发展,其贸易比重基本维持在95%以上。

烟台市水产品出口以加工贸易为主。从2008年到2015年在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中,加工贸易都占到了90%以上。所以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对加工贸易的依赖度非常高,很大程度上还是处于“国外订货出口”阶段,因此烟台市水产品出口,也具有明显的“被动出口”特征。

二、烟台市水产品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烟台市水产品出口市场比较单一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烟台市对日本、欧盟、美国和韩国等四大主要出口市场的出口金额为12.35亿美元,占2015年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总额的75.04%。由此可见,2015年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的绝对金额并不是很大,但是出口市场依赖度达到了70%多。这也正暴露了烟台市水产品出口市场过于单一的问题。原因是烟台市水产品对四大市场的高度依赖,使其很容易受到来自这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贸易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2.国外贸易壁垒对烟台市水产品的出口限制

烟台市水产品出口所面临的贸易壁垒主要有:(1)2006年5月,日本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这大大抬高了水产品跨入日本市场的门槛;(2)2006年1月,欧盟实施《欧盟食品级饲料安全管理法规》,宣布对中国出口的水产品实施严格审查;(3)2007年6月28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宣布对中国输美的巴沙鱼、鲶鱼、虾、鲮鱼和鳗鱼5种水产品实施自动扣留并禁止入境。

3.水产品的品牌竞争力不足

烟台市水产品生产经营模式多数为分散式,水产企业大多数是无品牌经营。同时,政府、企业、渔民等在品牌观念上也很难达成共识,使得当地的水产品品牌缺乏协调与整合。主要原因:第一,消费者的品牌意识不够,认为这种水产品有没有品牌并不重要;第二,企业在营销中一味的打价格战,而缺少对品牌的宣传和建设;第三,政府部门品牌意识淡薄,缺乏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品牌指导。

三、解决烟台市水产品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从政府角度

(1)建立水产品行业协会

充分发挥烟台市水产品行业协会在沟通经贸信息、价格调整、帮助企业应诉、加强国外有关行业组织信息、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的作用。帮助烟台市水水产品出口企业应对国外贸易壁垒,为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开辟绿色通道。做好烟台市水产品生产和出口产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烟台市水产品行业协会认真做好国外相关法律制度调整的研究工作,以避免水产品出口贸易与水产品出口国相关法律制度相冲突的情况发生;认真并积极做好进口国水产品相关技术标准调整的跟踪和研究工作,及时调整烟台市水产品生产和贸易流程中的技术规范。

(2)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对欧盟、日本、韩国、美国等四个国家和地区的水产品市场依赖度较高,因此很有可能增大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市场风险。烟台市水产品出口企业可以尝试着开辟非洲、南美洲、以及中亚市场,走“市场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在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过程中,注意在主要水产品出口市场之外的市场也存在着风险。

(3)实施“产业整合”战略

加强行业指导,促进有序发展。由于烟台市目前参与水产品出口贸易的企业众多,且规模都不大,从而在水产品出口的质量控制、出口贸易谈判、国外水产品经营信息的获取与运用等方面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鉴于此,烟台市政府应该实施明确的“产业整合”战略,逐步将众多规模较小的水产品出口企业整合进行合并、重组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融合水产品生产和营销能力的出口企业集团。只有这样才能更快提高烟台市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保证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的长期稳定快速发展。

2.从企业角度

(1)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对欧盟、日本、韩国、美国等四个国家和地区的水产品市场依赖度较高,因此很有可能增大烟台市水产品出口贸易的市场风险。烟台市水产品出口企业可以尝试着开辟非洲、南美洲以及中亚市场,走“市场多元化”的发展战略。唯有通过制定并实施明确的“市场多元化”战略,才能在主要市场发生重大波动之时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在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过程中,注意在主要水产品出口市场之外的市场也存在着风险。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建立自己的品牌

第一,采取产品创新策略。烟台市在水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应努力寻求创新。水产品加工企业要从经销商、顾客、企业推销人员、竞争对手等出发,加强对水产品的创新。水产品加工企业可以通过激励员工的热情来寻找创意点,通过建立各种激励性制度,对那些提出创意的员工进行激励。并且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对这种创意活动表现出高度的关心和重视。

第二,形成品牌观念。经过创新研发出来的产品要进一步发展成品牌优势。烟台市兴洋水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和旗,经过全面考察,与其员工一起研发出“烟熏三文鱼”产品。从丹麦进口原料,自己摸索技术,成为全国第一家生产“烟熏三文鱼”的企业,而且依靠品牌优势成功打入日本市场。因此烟台市水产品出口企业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形成自己的品牌,不断增强烟台市水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3)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烟台市出口的水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一方面,由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限制中国水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贸易;另一方面,出口的部分水产品确实存在着某些质量问题。因此烟台市水产企业应该努力获得国外水产品的“绿色通行证”,以规避进口国的贸易壁垒。不仅要加大试验、检测力度,而且要设法取得相关认证和商标的使用权。虽然在短期内会增加烟台市水产品出口的成本,但长远来看会促进烟台市水产品的出口。烟台市的水产品应该在烟台市政府的监督下建立自己的检测机制,对各个水产品生产区进行定期的水质、水产品健康等内容的检测。

参考文献:

[1]黄雁芳.水产品贸易自由化对中国渔业的影响[D].北京:中国渔业经济,2012(6).

[2]参见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Z].http:///,2014.

[3]参见烟台市商务局[Z].http:///,2014.

[4]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2014年山东省水产品出口创汇再创历史新高[Z].http:///,2014.

[5]参见中国食品产业网[Z].http:///,2014.

[6]陈佩娣,将立炯.水产品外贸企业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J].经济导刊杂志社,2010,(3).

篇(6)

一、信息化技术在中小型外贸企业经济管理中的原则

(一)信息化建设服务于企业战略

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并不是为了建设而建设,因此不能将两者分开对待。有的企业失败的原因是单纯的将信息化作为一项技术工程对待,对于那些基础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而言,误解信息化建设的含义比推迟信息化建设更容易导致破产。

(二)重视规化与管理

外贸企业经济管理部门在信息化应用中要重视规化与管理,要遵循“三分软件,七分实施,十二分管理”的原则,管理作为外贸企业的核心也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管理和信息化的联合将为企业业务流程优化以及管理模式创新提供有利条件。企业在实现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将遇到众多阻力,有人会因信息化改造与利益分配模式变动而阻拦,因此企业信息化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仅靠系统与技术人员以及管理者都难以解决。外贸企业经济管理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好人员和信息以及商业过程的关系,这些要素的完善协调将有效提升外贸企业的工作效率,并减少成本投入,进而使企业拥有更强的核心竞争力。

(三)需求引导,效益驱使,统一规划,分步骤实施

外贸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首要目的就是解决企业在当前发展阶段所遇到的难题,并做出符合预算要求的最佳解决方案。因此企业管理信息化必须要按照实用、有效、能整合、可维护以及可支付原则进行建设。

(四)谨慎选择信息化战略合作商

外贸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将碰到关于管理科学、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工程、信息安全、质量管理、数据库、数据仓库、人工智能、Internet/Intranet、Web技术以及开发技术等多项专业学科技术,因此企业很难独自制订出符合实际需求的信息化战略。选择合适的信息化战略合作商对外贸企业非常重要,工程成本、工程质量以及按期完工等都会有所保障。外贸企业在选择合适的信息化战略合作商的基础上,将会得到合作商关于信息化建设的专业技术与经验的指导。对本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需要克服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以及透彻的分析,找出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技术,进而有效解决建设难题,并在明确本企业实行管理信息化目的与需求的基础上,做出一份可行性较高的总体规划以及实行方案,从而有效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对中国外贸企业经济管理进行信息化建设

(一)市场营销部门的信息化建设

我国目前已步入市场经济发展环节,市场营销部门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企业能更好的实现盈利以及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就必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重视营销水平的提升。企业营销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已经刻不容缓,电子商务技术作为企业营销信息化一个重要发展方向,要得到重视。电子商务的产生来源于信息技术与开放模式下市场经济的相互交融。据可靠数据显示,虚拟市场发展迅猛,其交易额占据市场总交易额的比例越来越大,依托于B2B、C2C以及B2C等模式的虚拟市场也在日渐繁荣。在以后几年期间,在虚拟市场完成的交易量将占据全球总交易额三分之一,中国外贸企业只有致力于本企业电子商务建设,才能抓住这个巨大的商机。外贸企业以往的业务工作,主要依靠员工来完成每一项业务的跟进,这种模式下需求的都是职业素质较高的员工,而且不利于企业对客户资源进行掌控。电子商务应用到外贸企业市场营销后,企业将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对客户资源、销售交易以及各种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平台会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整理在反馈给企业,使企业能够更好的把握其产品消费群体,进而制定出更完善的营销战略。

(二)实现供应链的信息化管理

供应链是外贸企业市场营销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展现企业管理水准的窗口,因此供应链具有完善和简洁以及高效等特点的外贸企业一定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外贸企业要重视供应链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实现供应链的管理过程,企业会更快速、准确的获取国际信息,并找到最合适的买家或卖家,进而有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在供应链管理中应用信息化技术,将使原料采买、生产、以及销售等不同环节集合在同一条信息链中,有利于企业快速、完整的获取各环节信息,并使环节之间都能实现相互作用、相互联系。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客户管理

外贸企业的经营方向是满足客户需求,因此客户管理是外贸企业发展的工作要点,信息化作为新型管理方式应在企业客户管理中运行。客户管理的目的不只是进行市场维护,更重要的是企业通过客户管理明确自己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使问题得到改善和解决。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在客户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还很低,信息化建设的技术要点在建立数据库,企业通过数据库跟进顾客的消费状况,并运用数据库分析出客户的消费习惯及偏好,进而为企业制订营销计划提供数据服务。

三、小结

在推进经济全球化的热潮中,企业已经逐步将国内贸易和国外贸易整合在一起。规模较小的外贸企业要在以往的外贸交易经验上,不断推进经营理念革新,同时也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对推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外贸企业在安装信息系统以及信息网络后,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投入,并有效改善生产、经营以及决策的方式,进而提高企业的创新意识、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因此对外贸企业进行信息化经济管理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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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1-000-01

一、首先介绍关于“离岸”的一些相关知识

1.什么叫“离岸法区”?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多数为岛国)近些年纷纷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法区。

2.什么叫“离岸”?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法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

3.什么叫“离岸公司”(offershorecompany)?泛指在离岸法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语境下,其也称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有的离岸法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想知道这些信息,要进入当地的相关网站查询,当然是有尝服务。

4.“离岸公司”有四个特征要素:地域要素(必须在特定的离岸法域成立)、法律要素(法律依据必须是离岸法域专门的离岸公司法规范)、资本要素(注册资本来源于离岸法域之外的投资者的投资,或者说离岸公司的投资者或设立人具有非当地性)、运营要素(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或者说离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经营的公司,离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特征。)

5.注册“离岸公司”的目的: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上市需求;设立控股公司,进行资本运做;进行税收筹划、全球贸易、合资公司等。

6.“离岸公司“的特点: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因而吸引了众多商家与投资者选择海外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只收取少量税赋,有的甚至不收只收取管理费。

二、简单介绍“离岸贸易“操作流程

离岸贸易的操作方式就是一种综合的全面的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营成本的国际贸易操作方式,近年越来越多的被国内企业所运用。

1.商务谈判结束后,母公司选择以“离岸公司”名义直接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买卖合同,如是信用证支付的,直接开立信用证给国外供应商。此处难点在于需说服国外供应商认可“离岸公司”与其签订合同。

2.两种操作方式:

(1)货物存入保税库,等待贸易行情,赚取更多利润:离岸子公司可以作为国外贸易商的名义在货物消费国进行仓储,货物存放于国家保税仓库或保税区,取得《进境备案清单》,待行情机会到来时以D/O(Deliveryorder,提货单)方式销售。此种方式需注意到的是仓储期间的成本在买方清关时需向海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所以核算成本时需含税计算。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或货物落地向海关报保税前,直接以转让提单方式销售,这种方式流程相对简单,成本降低,不需要支付报关费和仓储费。

以上两种操作方式中,下游销售客户没有限制,货物所在国或他国客户均可,还可以直接销售给境内母公司,销售客户选择比较灵活。特别强调的是销售给境内母公司的情形,主要在于国内和境外价格倒挂的情况下才多有使用。

3.在“离岸贸易”中,子母公司可以利润境内、外金融成本差易进行贸易融资,赚取差价。

(1)流程说明:在进口贸易中,不选择母公司直接向国外供应商采购,而是由母公司与离岸子公司建立买卖合作,一般以T/T作为结算方式;然后由离岸子公司再与国外供应商进行采购,再由离岸子公司在境内市场进行融资支付货款,等融资期限到时,母公司才将货款支付给离岸子公司。

(2)必要条件:一是境外融资成本需比境内低;二是国外供应商能接受离岸子公司;四是最终需直接进口清关的商品;五是适用于价格行情变不大的商品且对时率要求不高,否则有可能错失行情。

4.“离岸贸易”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在“离岸贸易”中,相对于离岸子公司而言进行的是转口贸易,贸易环节相对增加,信用证支付时,开证前严格审核信用证条款及单据条款,使其能够与上游信用证条款相同,对于如产地证、商检证书等无法转换的单据,强烈要求证外邮寄,减少不符点,控制银行成本或拒付风险。

(2)如是子母公司合作,在无需融资的情况下,直接选择母公司开证进口,无需利用离岸子公司来增加银行成本和单证成本。

三、“离岸贸易”的优点和目前存在的局限性

1.“离岸贸易”的优点:

(1)贸易方式灵活,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根据国内外商品价格差,利用子母公司便利,自由选择国内贸易或国际贸易销售。

(2)就我国而言,离岸公司不受国家外汇管制,无外汇核销要求;信用证支付期限没有限制,可自由选择90天、180天、360天或更长;

(3)节省资金成本,提高利润率。对于母公司而言,使用离岸公司采购货物,可以将货物长时间存放保税区,不需及时交关税、增值税、报关费等费用。另外母公司可以利润离岸子公司截留利润,减少营业税,还可以使用此利润自由支付国外费用,如佣金等。

(4)在出口业务中,可以利用生产工厂重视外商直接采购而给予比境内公司优惠的特点,可以以离岸子公司的名义进行采购,提高市场竞争力。

(5)还避开了国别贸易壁垒,使贸易更加自由化。

2.目前存在的局限性:

(1)目前有资质操作离岸业务的国有银行还仅限于国有大银行和一些外资银行,如有: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现在已有母公司到离岸子公司所在的地区银行争取授信额度来增加离岸子公司额度。

(2)银行授信额度少,提升额度、费用商淡均不容易。

(3)离岸业务在开立信用证效率上相对母公司流程长且格式固定,单据处理时也较为严格,操作环节多,费用收取名目多,以美元计费,银行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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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

1.1 外贸会计的特殊性

外贸会计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概念,而是通过外贸业务有别于国内贸易在会计核算方面的特殊性加以界定的,具体是指经营外贸的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采用2种货币(复币)记账法,对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进行核算、分析、预测和控制的工作。

在外贸环节中经常遇到进出口商品的流转、外汇债权债务、结售汇以及出口退税等问题,并且有下列4个比较显著的特点:(1)外贸会计中既有记账本位币的核算,又有外币的核算;(2)汇兑损益是外贸业务产生的经营结果,依据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外贸会计将汇兑损益作为一级科目核算,而不是通常地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将其作为财务费用处理;(3)外贸会计要核算出口退税,体现了国家的鼓励出口的政策;(4)外贸会计经营结果中包括了人民币与外币的经济效益,例如出口创汇成本这一指标。

1.2 Excel辅助会计核算的优势

Excel是在会计电算化中使用最为频繁的一款软件,其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功能,不仅提供了数据输入、输出、显示和数据分析功能,并且不受定制财务软件固定模块和付费使用的限制,凸显了Excel在处理会计核算问题上的方便和高效。外贸会计依据外贸业务的实际流程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采购、销售和结汇这传统的三大环节上的核算工作均可由Excel辅助实现,省时、高效地记录外贸企业经营结果。

1.2.1 外贸采购

(1)会计确认的时间和条件。外贸会计确认出口商品采购的时间应以取得出口商品所有权或实际控制权为准,即取得商品入库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结算凭证。

(2)外贸采购涉及的账户。第一类,资产类的账户:库存出口商品。该账户核算内容为企业全部自有的库存出口商品,该类商品最终的销售目的地是国外;计量采用的是实际采购成本;其中借方表示已验收入库商品,贷方反映已经销售并结转的商品成本。第二类:负债类账户:应交税金。该账户核算内容为企业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第三类:损益类账户:经营费用。该账户核算内容为企业购进商品所发生的运杂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仓储保管费、检验费、广告费、业务人员工资福利等。第四类:往来账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该账户核算内容为应付或者未付给供货企业的往来货款。

1.2.2 销售环节

外贸销售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有自营出口销售、出口销售、加工补偿销售以及代销等,本文着重讨论的是外贸业务中最为常用的自营出口和出口2种销售方式。

(1)自营出口销售的核算。

①会计确认的时间和条件。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涉及外贸业务中货物所有权随着出口单据转移问题,外贸会计中确认收入的时间为企业取得正本提单并以全部单据向银行成功议付之日。

②自营出口的账户设置。

第一类,资产类账户:库存出口商品账户。该账户核算内容与外贸采购中涉及的内容一致。

第二类,损益类账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其中,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账户,贷方表示增加,核算内容为支付的外币运费、保险费、佣金等以及退货或对外理赔时冲减的收入,其中退货或对外理赔时冲减的收入表示收入的减少,用红字记账;自营出口销售成本账户,借方表示增加,核算内容为结转的销售成本和增值税退税差额以及用红字冲减退货成本。

第三类:往来类账户:应收外汇账款、预收外汇账款账户。这2个账户核算外贸企业与出(进)口合作伙伴之间的贸易往来,在日常核算中使用最为频繁。从会计要素的角度出发,应收外汇账款属于资产类,借方表示应收外汇的增加,即应收的外汇货款;贷方应收外汇的减少,即已经收回的外汇货款,期末余额表示应发生但尚未收回货款;预收外汇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借方表示预收外汇账款的减少,即实际出口实现时转销的预收货款,贷方表示预收账款的增加,即预收国外贸易伙伴的定金或货款,期末余额表示已经收取但尚未转销的预收货款。

应收外汇账款、预收外汇账款账户这2个往来账户的特点是核算真实贸易往来时,既有人民币结算的金额,又有外币结算的金额,因此要采取复币记账法。当2个币种的账户进行折算时,应选择外币入账(议付,即按照协议支付,指外贸业务中提交规定单据,得到货款支付的行为。])当天或本期1日的汇率中间价作为记账汇率。

外贸会计中自营出口确认收入的入账金额以FOB[FOB,出口港离岸价格,即Free on board.]价为基础,如果按照FOB价格之外的价格条款(例如CFR,CIF)成交,其发生的国外运费、保险费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在期末按海运费、保险费以及佣金等汇总数进行预提费用,到实际发生支付时直接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依据外贸业务的实际,外贸公司一般先接受国外订单后才开始生产或者国内采购,因此库存出口商品采用个别计价法,在发出商品时,根据发出商品的实际数量、金额结转库存出口商品成本,同时将增值税征收和出口退税的收入之间的差额转入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2)出口销售的核算。

出口业务是指出口企业国内委托方办理对外洽谈、签约、发运、交单及结汇的全过程,或办理对外销售商品及交单、结汇的出口业务。

受托企业经办出口业务,不垫付商品资金,不负担基本费用,不承担出口销售盈亏,仅收取手续费。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归委托方,一般由受托企业负责去所在地的税务局开立出口退税证明,由委托方持证明和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出口协议副本等文件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

①出口销售核算的账户设置。根据出口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设置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账户2个往来账户,核算内容为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出口业务的款项。同时还设置有出口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成本、应收外汇账款等账户,核算内容为受托方与外贸另一方的商品和服务往来。

②出口外贸会计的确认时间。依据出口业务流程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外贸操作实例中,收入的确认时间一般在出口销售结汇并与委托方办理结算后确认。

依据出口业务流程,出口退税的收入归属于委托方而不是受托企业,实际操作中一般由受托企业负责去所在地税务局开立出口退税证明,由委托方持证明和相关单据向当地退税主管机关办理,因此出口外贸企业一般不进行出口退税的核算。

1.2.3 结汇

结汇是外贸企业安全收回货款的标志,是外贸业务结束的标志。在结汇时,出口企业可以按照银行当天的外汇牌价(买入价)结售外汇给指定银行。在结汇实际操作中,需要运用汇兑收益核算结汇时外汇价格和确认收入时的收入差异,借方表示银行外汇买入价低于确认收入时的汇率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出现汇兑的损失;贷方表示银行外汇买入价高于确认收入时的汇率,外贸企业出现汇兑的收益,结汇收入记入银行存款――美元户时选择的汇率可以采用固定汇率或时时的变动汇率。采用固定汇率,应以当月1日市场汇率(原则为市场汇率的中间价)记账。

2 Excel辅助核算的实现

2.1 用Excel设置外贸会计核算基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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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0.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2―0077―03

近年来,我国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出口以FOB价格条款成交,进口以CIF价格条款成交的比例逐渐增多,某些外贸企业已达80%以上,甚至超过了贸易额本身的增长幅度。究其原因,我们发现,不少中国卖/买方认为,出口以FOB价格条款成交,进口以CIF价格条款成交,卖方/买方比较省事,可以省却耗费在租船订舱、投保等环节上的诸多精力及费用,全力以赴做好与贸易本身有关的工作。也有不少新走进国际市场的外贸企业,由于业务不熟练,常常对于包含在整个国际贸易过程中的运输、保险等环节研究不多,或者说重视不够。

但从现在FOB条款合同日益增长的情况来看,其对外贸企业而言并不省心、省事。目前在我国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出口合同中,收货人指定船公司的少,指定境外货代的多,这并不符合FOB条款的含义。出口合同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比例为什么越来越大?弊端在哪里?出口商该如何应对?这是本文将要重点探讨的问题。

一、出口FOB条款合同增多的原因

1.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对外贸易实行的是国家统制政策,除少数三资企业外,外贸经营权局限于各级的专业外贸公司,国家为保护国轮和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出口做CIF、进口做FOB,这成为当时对外贸易洽谈运输条款的准则。20世纪90年代以前,上述贸易条款占80%以上。但自从1988年外贸企业试行自负盈亏以来,各公司以至各业务员对外成交往往以盈亏为前提,因此,很少再去考虑保国轮、保国险等因素,这样在对方要求FOB价格条款时,也不去做更多的说服工作,甚至还抱有现在生意难做,不要说多了反而把生意说跑了的顾虑。

2.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航运市场改革的深入和航运市场的开放,各外资班轮公司纷纷抢滩中国的主要沿海港口。外资船公司的进入,为国外买家指定船公司提供了条件。同时随着三资企业的蓬勃发展,国家逐步放开进出口经营权,我国已不再是专业外贸公司一统天下的局面,而是形成了大经贸的格局。加之国际贸易也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出口做CIF除国有企业有一定的传统影响外,其他企业是随行就市,使出口FOB的货量有一定程度的上升。

3.随着境外船公司进军中国航运市场,境外货运也蜂拥而入。由于外国班轮公司、货代企业的服务好,价格优惠,门到门服务到位,国外买主都愿意指定外国班轮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因此在同我国外贸公司磋商合同条款时,买主要求签订FOB合同条款。尤其是自从我国《国际海运条例》出台以来,获得“无船承运人一NVOCC”经营资格许可证的中外企业已达1600多家,这为国外贸易商指定境外船公司、货代或NVOCC安排运输提供了更优越的条件。境外货代、无船承运人的活跃,使我国出口做FOB指定的货量急剧上升。

4.外国班轮公司在占据我国航运市场一定份额以后,便利用班轮公会、运价组织的名义,在我国航运市场频频炒作运价。1997年以来班轮公司屡屡涨价,涨价次数频,涨价幅度大,涨价通知急都是历史上罕见,使原来略有盈利的运费支出变为无利甚至反亏,迫使中国货主为规避运价风险,对外主动使用FOB贸易术语。另一方面船公司又纷纷让利于外国的FOB买主和CIF卖主,利用其垄断优势地位挤压我国货主的利润空间,在运费之外向中国货主收取各种不合理的附加费,甚至是重复收费,最典型的如21302年初强制向我国货主征收THC(码头操作费,Terminal Handling Charge)。这样在出口FOB贸易术语下,原本由国外买家承担的班轮运费中应包含的THC费用,却强加在中国货主头上。因此近几年来出口做FOB的货量连连飚升,有些外资企业已达到80%以上,而且还有上升的趋势。

二、出口合同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弊端

1.FOB价格条款如指定船公司,在船公司舱位紧张的情况下,不一定保证能订到舱。对FOB价格条款货物,船公司通过电脑查出运价低、又不是大客户的,往往不安排箱位。据有的外贸公司反映,当他们在赶交货期时,某船公司声称没有箱子,需从别处调箱,要增加调箱费用500美金。而此时我方货已备好,如不能及时装运,则意味着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因此只好支付高昂的调箱费用。指定船公司的另外一个弊端就是,往往卖方从备货到付运时间比较急促,而船公司在港口通常每周只有一个航班,若我方货备不齐,就得等下周才能出运,而延误装运期需买方修改信用证,遇上国际市场起了变化,对方不修证,而我方货已备好,则损失是肯定的了。

2.FOB条款合同下更多的是客户指定货代,而不是指定船公司,这对卖方来讲风险就更大了。目前,我国出口商使用的FOB条款大多数是进口商要求的,由买方指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NVOCC)安排运输,买方往往接受契约承运人(或称无船承运人一NVOCC)提单,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由买方在L/C中明确。目前使用契约承运人提单越来越多,而对船公司来说,托运人往往又不是货主本身,而是契约承运人,甚至是收货人本身,因此在FOB出口条件下,恶意的无单放货风险越来越大。

有些被指定的境外货代或NVOCC存心不良,与买方合谋串通。大多是以小金额的订单试几票,让发货人感到结汇安全,然后就以较大金额的订单骗货。这里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契约承运人提单只能提供给卖方作结汇之用,它不是物权凭证,真正的物权凭证――船公司提单掌握在NVOCC手里,NVOCC凭船公司提单把货提取出来,买方则不去银行赎单,使出口企业货、款两空。也有些客户特意设置境外货代或NVOCC来国内进行骗货。近几年来,在出口FOB条件下发生的无单放货案例屡见不鲜,货主往往是货、款两空。

2002年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细则对无船承运人的管理很松,没有注册资金的要求,也没有必须从事过货运业务的资格要求,更重要的是没有责任保险的要求,只要求交80万元押金、提单报备就可以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对于境外的无船承运人,虽规定由中国境内的人代办手续,但没有规定代办人要承担的责任。这对货主的利益来说是没有保证的。如果遇到存心不

良的无船承运人搞无单放货,货主将损失惨重。

三、如何避免FOB条款陷阱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我们会发现,此类欺诈通常导致一种无奈的结局:真正获益的境外公司逃之夭夭,我国国内的卖方却必须承担惨重损失。而这种损失其实源于卖方接受FOB条款及买方指定的契约承运人签发的HOUSE提单所造成的。因此,我国出口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作为国内卖方,在订立国际贸易合同时应当保持警惕,充分注意到FOB条款的风险,针对不同的客户进行不同程度的风险控制。人们常说:只有完美的客户,没有完美的交易条件。在具体操作中,对于那些不知底细的客户,信誉不良的客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定,高度警惕,严格把关,切不可操之过急,否则会事与愿违的。但对于信誉较好的老客户,也不可掉以轻心,要随时关注他的业务的变化,并设立风险控制底线,不可将口子开得太大,以免掉进恶性循环的泥潭。

2.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尽量签订CIF或CFR条款,力拒FOB条款,避免外商指定船公司、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由我方掌握安排运输的主动权。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因为在CIF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FOB条款增多,对国轮、保险业的发展都不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的三大船公司(中远、中海、外运)都有长足的发展,如果外贸为规避运费上涨风险而去做FOB价,就会使国轮的发展失去货源基础。国轮壮大不起来,最后受害者是国家和国内的发货人,因为外轮占据了航运市场的主要份额,我国失去了对外运输的主动权,将使进出口易受制于人。现在从北美、欧洲向我国出口的运费是低的,增强了他们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反之我国出口运价水平持续偏高,削弱了我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3.如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可接受知名的船公司,尽量避免接受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争取采用船公司提单取代货代提单。船公司大多信誉良好,即便有时凭担保将货放给客户,但一旦出现问题,会凭借其信誉与实力,妥善地处理纠纷,其信誉度远非货代公司可比。如外商仍坚持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为不影响出口,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对指定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的信誉要进行严格的调查,了解是否有我国合法人向交通部办理无船承运人资格的手续,同时要求其国内的合法人或无船承运人出具保函,承诺被指定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安排运输的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必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只有这样,一旦出现无单放货,才能有依据进行索赔。

4.拒绝接受“记名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法律功能,出口方可通过控制提单来有效控制和支配提单项下货物所有权,确保收取货款。但对于记名提单这种做法却并非万无一失,使用“记名提单”不仅会引起因对方无单提货而导致的风险和纠纷,而且会在以后如发货人因故要将货物退运、转运或委托第三方提货等方面造成很难解决的人为障碍。因为在此种提单项下,只有提单的收货人才有权对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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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贸遭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冲击的现状

中国已连续17年成为遭遇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截止到2012年3月末,中国共遭受了8起贸易摩擦,涉案金额22.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80%。摩擦形式不断翻新,不仅有传统的“两反一保”,也有人民币汇率等新的贸易保护手段;而发起国别不断增加,不仅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涉及产业不断扩大,不仅有传统产业,也有新兴产业。这导致中国企业出口下降,失业增多,一些企业面临亏损甚至破产倒闭的危险;同时,因为各国出台的保护措施要求将环境、生态等因素考虑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中,这就必然会增加成本,影响了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中国外贸企业受到来自国内和国外的巨大压力,包括外需萎缩、成本上升、企业头寸紧张、人民币汇率上升等。尤其严峻的是,当前欧美的经济衰退衍生出严重而全面的贸易保护主义,中国的出口环境进一步恶化。

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一)贸易保护的目的及手段多样化

与传统的贸易保护相比,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目的趋于多样化。当前,除了提高关税、进口管制、反倾销等直接的保护,也出现了货币贬值、政府补贴等变相保护,还有以政府指令或压力形式出现的干预型保护。在实施手段上,欧美等国家往往通过立法或者行政干预手段来实施贸易保护。如2009年2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综合拨款法案727条款就规定:“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订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该条款通过限制政府部门开展自中国进口禽肉产品的解禁工作,限制了中国禽肉产品对美出口,造成中美禽肉贸易的巨大不平衡。

(二)贸易保护的形式更加软本文由收集整理化和具有隐蔽性

当前,贸易保护的形式更加软化和隐蔽,其原因在于:金融危机形势下,一国若明显地实行贸易保护,其他国家很快就会采取反制措施,从而对双方都产生不利影响。如美国对本土三大汽车巨头的巨额投资,欧盟增加奶制品出口补贴,法国成立基金帮助本国企业免遭海外企业并购等,这些都无疑在帮助本国制造业提升竞争力,不过也变相削弱了中国等其他国家产品的优势。

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被不断削减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非关税保护措施,如绿色环保标准、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劳工标准、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汇率变动等形式。

(三)贸易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加大,由此引发的贸易保护主义就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导和蔓延,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除欧美各国对中国采取一系列的贸易限制,亚洲国家之间的保护主义也在升温,印度2009年以来对中国发起多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马来西亚计划遣返10万名印尼劳工。这些保护措施的“跟风”现象和报复行为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保护主义泛滥。

(四)出现金融保护主义和投资保护主义

一些发达国家政府要求本国商业银行优先对国内项目提供贷款,收缩在境外市场的贷款规模,甚至将其作为是否得到救济的前提条件。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实际上是从金融服务部门开始的。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中央银行在给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时候往往会加上一条:不允许把钱贷给国外,只能贷给国内的企业。于是,银行纷纷停止向外国贷款,侧重解决国内问题,这就对国际资本流动产生较大影响。金融保护主义的结果必然是受害国发起贸易保护以实施报复,导致贸易保护主义重演。同时,政府控股或国有化企业后,出于政治考虑干预企业对外投资、雇佣和并购行为,使企业决策带上保护主义的色彩。

(五)“低碳”将成国际贸易壁垒新趋势

以低碳认证为主的绿色壁垒已成为国际贸易壁垒新趋势,低碳、环保已不仅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也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出口,甚至是企业的存亡。目前世界已有12个国家和地区立法,要求其企业实行碳标签制度,全球有1000多家著名企业将“低碳”作为其供应链的必需,沃尔玛、ibm、宜家等均已要求其供应商提供碳标签。

除“碳标签”成为越来越多国际买家所要求的通行证外,一些发达国家以环境名义,在低碳技术领域设置的贸易壁垒也愈筑愈高。其一是征收低碳税。美国众议院2009年宣布从2020年起对不实施碳减排的国家征收惩罚性的“碳关税”。法国政府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对环保立法不及欧盟严格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品征收碳关税。实行碳关税,会使中国制造业出口额削减五分之一,所有中低收入国家出口额削减8%。其二是“碳中和”。碳盘查和碳中和在欧美企业中较为流行,一些大的跨国企业甚至加入碳披露的供应链管理,如宝洁、dell、ibm、惠普等,这些企业都要求其上游供应商提交相应的碳盘查报告。在进行碳盘查后,一些企业向外界购买碳额度,从而抵消自身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实现碳中和。2009年11月,中国首笔碳中和交易在天津完成。可以预见,随着国际社会对碳减排工作的日益关注,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被要求开展碳盘查和碳中和。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国家对碳标签的推行,还处于企业推行阶段,目前在出口产品上加贴碳标签仍是企业自愿行为,但多个发达国家推广使用碳标签表明,低碳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必然,一旦强制执行,将影响未来产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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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

1.加强国际协调,妥善解决贸易争端。历史已经证明,贸易保护主义和经济孤立主义,都将同时损害本国和其他国家人民的利益,是对双方都不利的短期行为。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一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非但不能摆脱危机,反而会引发贸易争端,损害国家间正常的贸易关系和多边贸易体制。因此, 各国只有加强合作、携手应对危机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一是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组织框架内的多边协调工作。中国应积极参与 wto 的多边贸易谈判,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二是加强区域集团内的多边与双边协调。在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中非合作论坛以及中国与东盟合作框架下,中国应加强与其他成员国的对话与协调,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三是利用政府首脑定期会晤机制,加强对话与协调,从而达到增进互信、深化合作的目的。

2.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建设进程。在世界贸易大幅下滑的形势下,保市场、保份额、稳出口是中国对外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坚定实施自贸区战略,深化与自贸伙伴的经贸合作,也是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举措。目前中国已与世界上的31个国家和地区建设了14个自贸区,签署自贸协定8个。通过自贸区建设,密切中国与自贸伙伴的经贸联系,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目前中国应积极推进与挪威、海合会、哥斯达黎加、瑞士、日本、韩国等自贸区的谈判,争取尽早达成互利共赢的自贸协定。

3.创造条件,鼓励企业走出国门。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服务体系和权益保障体系建设,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积极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 “走出去”,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到海外单独投资设厂或兼并、收购当地企业,特别到贸易保护严重的国家投资设厂,就地生产和销售,以便有效地规避贸易保护主义,实现对外投资合作平稳较快发展。

4.中国应拓展国外市场,并大力发展服务业。中国对外贸易过于集中,中国经济增长过于依赖外需。因此,中国出口企业不能过于集中在传统的美、欧、日等市场,应拓展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出口,这样就可以避免受到当今西方发达国家保护主义措施的集中影响。同时,中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发展自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之路,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5.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适时调控出口数量和结构。在金融危机影响还在扩散蔓延的情况下,期望通过贸易谈判,促使主要贸易伙伴完全放弃贸易保护政策是不现实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则是中国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挑战的现实选择。为了避免出口产品遭遇国外反倾销调查或特保措施,中国应尽快建立多层次、多角度以及多渠道贸易壁垒预警机制,适时调控出口数量和结构。

一是政府要加强对外经贸的过程管理,健全包括预警系统管理、调查跟踪管理、案件处理过程和事后跟踪评估管理等多个环节的法律体系和操作流程。二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要对本行业主要出口产品的数量、价格以及出口市场变化等情况进行有效监测,对可能发生的贸易保护及时预警。三是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报送有关预警数据,及时根据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预警信息,调整出口产品数量及结构。

6.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应对更为隐蔽的技术壁垒。目前中国的很多技术标准还远低于国际标准,这是中国产品屡遭技术壁垒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中国必须大力推行国际标准化战略,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意识和规则意识,加快国内技术标准和措施的国际标准化进程,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工作,使国际标准尽量反映本国的意见和要求。企业也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二)企业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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