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5: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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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
立承担投资风险。
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 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九条 经营机构可以根据专业投资者的业务资格、投资实力、投资经历等因素,对专业投资者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
第十条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综合考虑收入来源、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其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
第十一条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四)、(五)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经营机构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经营机构应当
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第十二条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经营机构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营机构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谨慎评估,确认其符合前条要求,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
第十三条 经营机构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经营机构。经营机构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自律组织在针对特定市场、产品或者服务制定规则时,可以考虑风险性、复杂性以及投资者的认知难度等因素,从资产规模、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认购最低金额等方面,规定投资者准入要求。投资者准入要求包含资产指标的,应当规定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时期内符合该指标。
现有市场、产品或者服务规定投资者准入要求的,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 经营机构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第十六条 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流动性;
(二)到期时限;
(三)杠杆情况;
(四)结构复杂性;
(五)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
(六)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七)募集方式;
(八)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
(九)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
(十)其他因素。
涉及投资组合的产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产品或者服务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 产品或者服务存在下列因素的,应当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因杠杆交易等因素容易导致本金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变现能力,因无公开交易市场、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产品或者服务;
(三)产品或者服务的可理解性,因结构复杂、不易估值等因素导致普通人难以理解其条款和特征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产品或者服务的募集方式,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公募产品或者相关服务;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跨境因素,存在市场差异、适用境外法律等情形的跨境发行或者交易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
(七)其他有可能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第十八条 经营机构应当根据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对其适合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投资者类型作出判断,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分类,对其适合购买的产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作出判断。
第十九条 经营机构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购买相关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后,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经营机构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条 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给予普通投资者更多的考虑时间,或者增加回访频次等。
第二十一条 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第二十二条 禁止经营机构进行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三)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四)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五)向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销售或者提供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六)其他违背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第二十四条 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进行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第二十五条 经营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向普通投资者进行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告知、警示,应当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经营机构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第二十六条 经营机构委托其他机构销售本机构发行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审慎选择受托方,确认受托方具备代销相关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落实相应适当性义务要求的能力,应当制定并告知代销方所委托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适当性管理标准和要求,代销方应当严格执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其他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经营机构代销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包括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产品或者服务分级考虑因素等,自行对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履行投资者评估、适当性匹配等适当性义务。委托方不提供规定的信息、提供信息不完整的,经营机构应当拒绝代销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 对在委托销售中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行为,委托销售机构和受托销售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委托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九条 经营机构应当制定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的具体依据、方法、流程等,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分类、分级,定期汇总分类、分级结果,并对每名投资者提出匹配意见。
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落实与适当性内部管理有关的限制不匹配销售行为、客户回访检查、评估与销售隔离等风控制度,以及培训考核、执业规范、监督问责等制度机制,不得采取鼓励不适当销售的考核激励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
第三十条 经营机构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三十一条 鼓励经营机构将投资者分类政策、产品或者服务分级政策、自查报告在公司网站或者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第三十二条 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防止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检查。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第三十三条 投资者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按规定需要提供信息的,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投资
者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
影响其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经营机构。
投资者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提供信息不真实、不
准确、不完整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营机构应
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向其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第三十四条 经营机构应当妥善处理适当性相关的纠纷,与投资者协商解决争议,采取必要措施支持和配合投资者提出的调解。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存在过错并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中应当审核或者关注产品或者服务的适当性安排,对适当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营机构严格落实适当性义务,强化适当性管理。
第三十六条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应当制定完善本市场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适当性管理自律规则。
行业协会应当制定完善会员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的自律规则,制定并定期更新本行业的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以及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资者类别,供经营机构参考。经营机构评估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得低于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应当督促、引导会员履行适当性义务,对备案产品或者相关服务应当重点关注高风险
产品或者服务的适当性安排。
第三十七条 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等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存在较大风险或者风险隐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按照《证
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予以处理。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 经营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条,未按规定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未按规定进行投资者类别转化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未建立或者更新投资者评估数据库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未按规定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信息或者履行分级义务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未按规定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录音录像或者采取配套留痕安排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未按规定制定或者落实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机制的;
(八)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未按规定开展适当性自查的;
(九)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未按规定妥善保存相关信息资料的;
(十)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未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期货交易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一、对证券保险的定义
证券投资保险是指:在证券交易的二级市场中,投资者可以自愿按每笔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向投资者缴纳保险费。当投资者购买的股票出现亏损并到达投保约定的比例时,保险公司有义务补偿投资者一定数额的保险金这一金融活动。
二、发展证券投资保险的意义
(一)可以抵御投资者所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
在股价发生剧烈不利波动时减少投资者的损失。我国证券投资市场中,投资者结构存在缺陷,个人投资者占了半壁江山,开户数量和资金额远远大于机构投资者。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实行适当性原则,但是由于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督管理,使大批缺乏风险管理认识的个人投资者进入股市。如果股市发生较大波动,很有可能使个人投资者和一些比较激进的机构投资者承受较大的风险,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而证券投资保险正好可以减缓风险对投资者的冲击,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可以作为一种提调节市场的金融工具
我国现在运用较为普遍的货币工具有:存款准备金率、利息、公开市场业务等。但是,这些货币工具会对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而证券投资保险则可以对市场进行微调,通过调节保险的费率和比例调动或者抑制市场的热情。
(三)可以弥补我国股市制度上单边市的缺陷
我国股票市场中投资者都只能通过价格的上涨获利,而缺少在价格下跌中获利的机制。证券投资保险利用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缴纳的保险费在股指期货、股票期货和期权市场上实行风险对冲,实际上相当于投资者参与风险的对冲,这不仅可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也活跃了做空市场。
三、证券投资保险的运作原理
证券投资保险是由独立法人设立的股份制公司,其中需要由证监会入股,保监会监督其日常行为。由于证券投资保险可以作为一种调节市场的金融工具,所以要政府入股增强对企业的制约能力。而保监会的监督也可以约束其日常行为,使他充分发挥稳定市场和加强投资者对抗风险的作用。参与保险的投资者在其交易股票时选定投资亏损后要求补偿的比例(有上下限),触发补偿行为应有的亏损比例,和投保的期限,并按此缴纳保险费(若保险期内没有交易的以保险期最后一天的股价作为期末股价,若保险期内进行卖出交易的,以卖出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期末股价)。公司收到投资者的保险费后,按照该次交易可能需要承担的最大补偿金额,买入相应的看跌期货,对冲风险。以所有保险费作为保证金,当期货发生不利方向的运动需要添加保证金时,对期货进行平仓,以免风险放大。当期货向有利方向运动时,以期货的收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四、试行证券投资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一)证券投资基金入市的可行性较大
保险基金,养老金入市这一话题最近一直被提及,但是具体的行动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究其原因是因为,保险基金,养老金入市是一种以获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在股价大跌时,会加剧股市的波动。而我们这所说的证券投资保险与其有很大差别,证券投资保险进入期货市场是为了对冲风险。证券投资保险的入市是其实现其职能的必要条件,也是必须实行的程序。只有完全对冲投资者的风险,才能减小证券投资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所以相比于保险基金和养老金,证券投资基金的入市可能性更大。
(二)证券投资保险的入市不会对股市产生利空的影响
证券投资保险的保险费不同于印花税和手续费。因为,首先,保险费的缴纳是按照自愿原则实行的,是一种商业行为而非行政规定;其次,缴纳的保险费具有补偿性,当投资者的亏损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获得补偿。所以,证券投资保险的推出不会对股市的资金面产生较大冲击;不仅如此,由于证券投资保险可以平抑投资者的收益率,对股市的发展有保持平稳性的作用。综上,证券投资保险的实行对投资者不斥为一个长期利好。
五、证券投资保险实行的障碍和存在的问题
(一)加快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丰富的金融衍生产品,有利于证券投资保险充分对冲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尤其是股票期货与股票期权的发展,能够使证券投资保险对单一品种的股票实行完全的风险对冲。
(二)保险期限的限制
由于证券投资保险是以所有保险费作为保证金购买看跌期货来对冲风险的,若期货指数初期持续上涨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制平仓,此时已经失去了对风险的对冲。之后又价格下跌,期末股价跌破触发补偿行为的股价,对证券投资保险公司造成损失。而且,股价的走势都存在波动性,保险期限越长的保险,对股价波动的抵抗能力更弱,很有可能被强制平仓导致风险敞口变大。
(三)β值短期的异常波动
β值是股价与沪深300指数的相关系数。证券投资保险通过β值买入相应的期货,而β值大小是一个历史经验数值,它能较好反应长期内股价与沪深300指数的相关性,却无法反应短期内股价与指数的相关性,所以短期保险也存在对冲是否完全的风险。
对保险期限长短问题的设想: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发现证券投资保险无论长期还是短期都存在风险对冲不完全或者失去风险对冲的可能。经过我们的讨论研究,我们认为形成对短期和长期β值的套利市场有利于释放β值短期异常波动的风险。但是该市场的形成需要十分发达的金融基础、衍生品市场,而以我国现在的条件还远远不够。至于股价长期波动中失去风险对冲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摘 要:证券投资和期货投资是金融市场上新兴的投资方式,为市场经济化的改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文主要介绍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以及证券投资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所学知识进行相应的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给投资企业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 :证券;证券投资;股票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1-0109-01
收稿日期:2014-10-22
作者简介:唐琪贺(1994-),男,江苏宿迁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金融。
证券投资和期货投资是金融市场上新兴的投资方式,为市场经济化的改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期货投资是在期货市场上进行的期货交易,以获取价差为目的。本文主要介绍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以期给投资企业一定的启示。
一、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
1.1证券
证券是所有权和所有债权凭证的统称,分为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拥有一定的票面金额,例如股票、银行的承兑汇票等等,是持券人或者债券指定的主体所有权或者所有债权的凭证。无价证券顾明思议就是没有票面金额的证券,一般证券市场都是指的是有价证券。
1.2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将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衍生品购买,从而获得相应的红利或者利息等,这种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就是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在我国的发展较晚,虽然经过较短时间的发展,证券投资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还是存在些许不足,阻碍着进一步的探究。
二、证券投资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证券投资市场进行相应的研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证券投资的公司管理和运作不合理,证券市场制度落后;其次,进行证券投资的市场营销投入过大;第三,证券投资创新与法律产生冲突以及证券投资市场的监管体系不晚上等等。
2.1证券投资公司的结构治理不合理
对于公司结构治理不合理主要表现在:首先,缺乏一定的诚信,证券投资公司作为理性的经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丧失了基本的诚信道德。其次,存在一定的羊群行为,这主要是由于国内市场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证券投资市场本身的运作与外部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冲突,使公司的理性经纪人任缺乏清晰的认识,产生从众的投资心理;除此之外,由于投资者业绩的压力导致其舍弃正规的投资理念,追求大众的投资行为;羊群行为的产生同样也是由于一些证券投资公司照搬照抄成功的投资案例。第三,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产品的数量较少,虽然近几年我国也推出了投资资金大产品,但是差异化减少,缺乏一定的突破,这也是阻碍公司较好的证券投资发展的机会。
2.2证券投资的营销投入过大
对于某些较小的投资公司,只有经过相应程度的宣传才能受到关注。为此,投资公司不断加大营销投入,壮大自己的队伍。如果不断加大宣传的规模,就会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不利益证券投资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不利于理性经济人。
2.3证券投资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首先对证券投资资金的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没有安排专业的人员对证券投资的各项环节进行记录;其次,缺乏投资国际化的监管能力。从从事证券投资的工作人员国际化投资的意识薄弱,没有认识到公司对外投资的好坏与公司发展的关系。除此之外,证券投资的创新与相应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冲突,例如,证券投资采取公司基金式的治理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但是《 基金法》 中规定只是针对契约型基金进行调整。
三、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针对以上证券投资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权衡适量的营销投入以及加大监管力度入手对公司证券投资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3.1完善证券投资公司的结构治理
建议在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设置受托人委员会,受托人委员会由各个基金的资产托管机构、作为独立受托人的基金持有人以及独立董事组成。受托人委员会至少三分之二必须是独立受托人。独立受托人作为基金投资者利益的代表进入公司内部,以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主要监督对象。
3.2适量投入证券投资的营销
巩固现有的与银行、券商的合作,积极探索与中小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邮政储蓄等其他渠道合作模式。另外注意协调好证券投资营销与投资管理的关系,不能将资源过于向营销部门倾斜,损害产品研发、投资研究、资产管理等核心竞争能力。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可以尝试外包基金销售体系也是思路之一,特别是对于中小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而言。
3.3完善证券投资的监管体系
应该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基金同业应该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在内部操作流程、预算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以及投资业务流程、其他管理制度和投资理念与操作技术等方面向国际同行学习,不断提高基金公司的管理水平,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还要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探索发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可行性与现实性。除此之外,还要努力进行一定的创新,增加基金产品,保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多样化。
结语
综上,对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以及证券投资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地分析,并结合所学理论知识,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总而言之,证券投资相对于西方各国来说,在我国的起步较晚,而且由于缺乏专业的人士,导致我国的证券投资体系不完善,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因此,应该不断掌握先进的知识,完善证券投资公司的结构治理,宣传的同时适量投入证券投资的营销,并努力完善证券投资的监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创新,促进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
3、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证券类准备金
(一)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取经手费的20%、会员年费的10%提取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1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所属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据《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业务收入的20%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在各基金净资产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证券公司依据《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结算会员按人民币普通股和基金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国债现货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1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五、2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3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五、4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二十、7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五十、14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一、28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二、91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六、182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十二逐日交纳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定的上限后,按交易经手费的20%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证券公司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按其营业收入0.5%—5%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期货类准备金
(一)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
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分别按向会员收取手续费收入的20%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在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
期货公司依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5%提取的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1.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的3%缴纳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在基金总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期货公司依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38号)的有关规定,从其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中按照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至千万分之十的比例缴纳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在基金总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上述准备金如发生清算、退还,应按规定补征企业所得税。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背景下,专业性院校向综合性院校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尽管如此,证券投资学科在农业高等院校还是被视为旁门左道,证券期货投资与农业院校似乎沾不上边。这种偏见导致了对证券期货投资人才培养有意或无意的忽略,而实际上,农业院校在证券期货投资的人才培养方面是非常必须而且是大有作为的。
一、资本市场的发展与证券期货行业的人才需求
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很晚,如果从1987年9月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算起,我国证券市场的历史只有21年。期货市场起步更晚,只有不到20年的时间。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成为中国期货交易的开端。虽然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截至2009年底,上市公司总数量达到1718家,总市值达24.39万亿。股票日均成交金额2265.87亿元,成为全球最为活跃的市场之一。各类证券经营机构107家,证券营业部4000余家,股票有效账户1.2忆户。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促进了基金业的超常规的发展,截至2009年底,共有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为60家,557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2.68万亿元,份额规模合计2.4万亿份。基金账户总数达到3121.8万户。期货市场的发展也非常迅速,截至2009年底,共有165家期货经纪公司,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23种,2009年累计成交金额130.5万亿元。
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对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市场对证券期货人才需求的热情一直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证券市场的快速扩容,直接投资、QDII、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迭出,创业板的推出,经纪人制度的改革,基金管理公司数量的增加以及基金发行速度的加快,这些都大大刺激了证券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来自金融英才网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全国金融行业人才需求同比增长55.3%,从需求行业分布情况来看,证券基金业上半年人才需求同比增长了200%。与此同时,业内人才供需缺口也进一步拉大,供需比已经达到1:12。证券经纪人、市场营销类的低端人才和银行客户经理、基金经理、投融资经理等高端职位人才的需求缺口均比较大。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金融行业最热门的五大职位是证券经纪人、期货经理、基金经理、银行客户经理和投融资经理。其中,企业需求最大的职位是证券经纪人和期货经理,同比需求都突破了100%。
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使得证券期货行业的年薪水平水涨船高,智联招聘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2010年上半年,金融保险行业薪酬最高,年均涨幅最大。金融保险行业的税前平均收入为9.7万元,超过了房地产建筑行业(8.67万元)和IT/电子/互联网行业(8.63万元)。预计今年金融保险业的薪酬增长率有望达到14.1%;调查还显示,在高级管理岗位中,投资总监的税前年收入最高,为61.69万元。在中级管理岗位中,投融资经理的税前年收入最高,为28.42万元。在一般的员工的岗位中,证券投资专员的税前年收入最高,为11.88万元。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已成为最吸引人才的领域之一。
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目前资本市场的规模也还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与不断地创新对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将是长期而巨大的。
目前市场上对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证券期货行业。这是对证券期货人才需求最迫切也是需求量最大的行业,包括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证券期货交易所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发展也日益迫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各地的证监局加大了人才招聘的力度,出于监管的需要,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于人才的需求集中在金融、财务会计和法律等相关专业。交易所除了新成立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之外,两家证券交易所和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对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基本处于一种稳定状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证券期货行业人才需求的主要部门,这类机构数量大(证券公司107家,基金管理公司60家,期货经纪公司165家)、网点多(仅证券营业部就有4000多家)、业务范围广、业务量大、业务创新速度快,所以对人才需求量大,招聘岗位涉及投资银行总部、研发中心、固定收益与衍生产品部,客户资产管理部、、经纪业务总部、清算部、信息技术部、稽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投资部等所有业务和管理部门;招聘专业涵盖了财务、金融、统计、计算机、石油化工、农林牧渔、钢铁、煤炭、电力、医药、通讯、电子元器件等各学科专业。招聘职位从普通的一线员工到公司高管,对学历的要求根据职位和岗位而有所不同,可以是博士、博士后,也可以是硕士或者本科,都可以找到用武之地。
二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对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主要是三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期货投资经理,我国现有上市公司1700多家,除董事会秘书之外,这些上市公司对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期货投资经理的需求量是很大的,一度出现上市公司急需招聘证券业务代表,可无人应聘的情况。
三是非上市公司。许多非上市公司对证券期货人才也是求贤若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期货投资已经构成企业财务管理和防范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以及企业盈利的重要来源。资本营运已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策略,同时,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已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这些都对证券期货人才形成强烈的需求。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讲更是如此。
二、证券期货人才需求特点与农业院校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
1.证券期货人才需求特点
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形势和市场的招聘情况来看,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个,也是最主要的特点是要有多学科背景,因为证券期货市场的投资标的股票、债券、期货及其它金融工具涉及各个行业和专业领域,仅仅具备证券期货知识或各行业、各专业的知识都无法对投资对象进行准确地估值,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知识。一个好的证券分析师必须首先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其次才是证券期货专家,所以证券期货行业的招聘很多都需要有其它学科背景,特别是研究岗位,有理工类本科专业背景的应聘者将会被优先录用。
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对创新性人才的需求,资本市场在我国本身就是一个新生事物,新产品的创新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每一次创新都会引发一次大规模的人才需求,谁在创新中领先,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创业板、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业务的推出极大地刺激证券期货行业对创新性人才的需求。
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第三个特点是重视实践经验,证券期货行业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的行业,不能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多数公司在招聘证券投资人才是提出的条件是要有实际操作经验,有的公司要求应聘者首先应该是一个股民,实践经验对于求职者来说非常重要,市场上证券期货人才的紧缺主要表现有实践经验的人才的缺乏。
第四个特点是国际化和高素质,我国的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国际交流也越来越频繁,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动越来越强,因此具有国际化背景和视野的人才备受青睐。另外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高级形式,证券期货研究与投资需要深厚的理论修养,因此对应聘者的学历要求相应比较高,一般要求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多数岗位更欢迎硕士生及博士生。
2.农业院校在证券期货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
市场的巨大需求为我们的人才培养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农业院校在证券期货人才培养方面应当有所作为,并且在有些方面具备自己的优势。
我们把证券期货的人才需求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通用性人才,如财务会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的人才,从事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一种是证券期货专门人才,主要从事证券期货研究与投资及相关的业务。
首先,就证券期货行业的通用性人才培养来说,农业高等院校在财务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法律、计算机等学科方面已具备良好的基础和一定的实力,完全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与名牌院校相比,农科院校的培养目标更加务实,用人单位也普遍反映我们的毕业生“踏实”、“好用”。
其次,证券行业对专门人才需求量最大的是证券研究人员,在证券研究人员中,需求量最大的又是行业研究员,农林牧渔、生物医药、化工、机械、食品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占了所有上市公司的四分之一,而这些行业所涉及的学科是农业高等院校的传统学科和优势学科,农业高等院校在这些行业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的优势是一般高校不可比拟的。
第三,期货行业专门人才的培养,农业高等院校优势更加明显,目前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23种期货合约中,农产品期货合约就占了12种。期货人才的缺乏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缺少具有农学背景、通晓农产品相关专业知识的期货人才,这种缺陷是与现有的证券期货专业大都是由综合性院校开设的现实密切相关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将期货专业知识与农学的相关知识有机结合,所以培养期货行业专门人才,农业高等院校当仁不让。
三、农业院校证券期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为了满足市场对证券期货人才的需求,各高校纷纷设立了证券期货学院、投资学系和证券投资学专业。各高等农业院校也加强了证券投资人才的培养力度,主要模式是在经济管理学院下设立投资学系(或专业),或在原有的金融学专业中另设投资理财专业方向,有些院校还招收证券投资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加强证券投资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在没有设立相关专业的农业院校,也在经济管理专业中增加了有关证券投资的课程,各高校还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证券投资方面的公共选修课,各高校形成了证券期货热,但在应用型人才培养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们立足农业院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人才需求特点,对农业院校证券期货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以下建议:
1.立足本科教育,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本科层次的教育是农业高等院校的主体和基础,证券期货人才的培养还是立足于本科层次。结合农业院校的特点,专业设置以期货为主。证券期货人才的培养可以考虑交叉培养的模式,在涉农专业开始有关证券期货的课程,或允许农林类专业的学生在三年级转到证券期货专业学习;证券期货专业增设农林类的基础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为了提高学生适应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求职竞争力,必须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一是增加与课堂教学衔接的模拟实验,根据教学进度在课堂上模拟证券发行(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模拟开户,在网络上或通过专业软件模拟股票、期货交易和股指期货的仿真交易等。二是建立校外实训基地,每年派学生实习,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三是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证券、期货交易比赛。四是对同学们自发的实盘交易予以正确的引导。五是改革考试模式,注重对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通过撰写研究报告结合模拟交易的情况进行评分。
2.注重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培养质量
证券期货行业对人才需求,学历层次越来越高,重要的业务岗位,如研发、投资、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一般需要有硕士以上,研究岗位还需要有理工类的专业背景,因此具有硕士点、博士点的农业高等院校要针对证券期货的核心岗位加大证券期货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在生源的选择上,要重点招收第一学历为农科或其它相关学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培养适应行业研究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培养质量。
3.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
培养应用型人才,仅仅依靠学校自身的资源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利用充分校外的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最主要的合作办学形式是校企合作,学校与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共建证券期货专业、证券期货研究所,在建立金融实验室、举办高层论坛、人才培养与培训、设立奖学金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合作办学的另外一种重要的形式是与国外的高校和机构合作,定期安排学生到国外的高校和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和实践,培养通晓国际市场和国际规则的国际化人才。
4.教学内容要与相关资格考试相结合
目前我国证券期货行业采取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想在证券业工作必须有双证,即从业证和执业证。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自2003年起向社会及境外人士开放,基金、期货行业也有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出发,高等教育应该与职业资格教育紧密结合,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应该与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要求相结合,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实现学校学习与就业的无缝链接。
参考文献
[1]薛亚芳.人才需求行情渐牛,证券基金人才最缺[EB/]..
[3]初昌雄.非金融专业证券投资学的教学改革[J].理工高教研究,2008,2:96-97.
1.1在诸多的教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用了很多的教学方法,运用这些教学方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教学目的,让学生能够有效的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根据黄甫全教授提出的教学方法层次构成分类模式,从具体到抽象,教学方法是由三个层次构成的,这三个层次是:第一层次:原理性教学方法;第二层次:技术性教学方法;第三层次:操作性教学方法。而模拟投资教学在诸多的教法中其综合性更强,在原理性教学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了技术性和操作性的教学方法。目前还没有哪种教学方法同时涉及到这三个层次的教学方法,这说明模拟投资教学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根据多年的教学效果来看,在《证券投资分析》课程的实践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法首选模拟投资教学法。
1.2模拟投资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分析》实践教学中教学的效果更好
模拟投资教学法是一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其运用于《证券投资分析》的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地把《证券投资分析》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为了一体,能够将证券市场基本分析方法和理论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具体实际情况有效结合了起来,增强了教学的直观性和趣味性,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正是由于学生积极的参与教学,所以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迅速掌握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和策略,能够体会到证券市场的喜悦和辛酸,加深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理解,极大的提高了教学的效果。
2模拟投资教学法的特点
2.1真实性
证券模拟投资使用的是真实的证券投资软件,提供股市、期市的实时行情,包含沪深股市实时行情、港股行情、全球股市走势、权证、基金行情、期货行情、外汇行情、债券行情、黄金行情等,学生是在真实的证券市场进行投资交易,让学生进行的是真实模拟投资综合训练,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操盘能力,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证券投资技巧和方法,使学生们在跨证券、期货、外汇和股指期货市场的模拟投资环境下,充分融合课堂上财经理论与交易实践经验,为未来在金融领域的事业发展铺垫专业基础。
2.2趣味性
模拟投资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扮演投资者的角色,在模拟投资中学习运用所学知识和掌握投资技能,这使得整个教学过程生动、活跃和有趣,充分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寓教于乐”的教学目的。此外,证券的行情软件上有股民学校、博客、论股堂和网上客户论坛等,在观盘时,可以与其他的投资者在网上进行交流,可以相互学习,实现参与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交流投资经验、分享投资成果。
2.3实用性
学生在证券模拟投资中所运用的技术分析方法(如OX图、移动平均线MACD、相对强弱指数(RSI)、腾落指数(ADL)、涨跌比率(ADR)、超买超卖线(OBOS)OBV线、随机指数(KD线)、乖离率(BIAS)、动向指数(DMI)、心理线(PSY)、人气指标动量指标(MTM)、震荡量指标(OSC)、威廉指数(%R)、成交量比率(VR)、均量线抛物线转向(SAR)、逆势操作系统、成交笔数指数点成交值宝塔线逆时钟曲线等)和证券投资理论(如K线理论、波浪理论和证券投资组合理论等),在实际真实操盘中也同样实用。
2.4综合性
在模拟投资教学中,其综合性主要是体现在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和技术分析的各方面。首先是理论知识,模拟投资教学涉及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会计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学》、《财政学》和《财务管理》、《税法I》、《税法II》、《高等数学》、《微积分》和《理财学》等课程的学习和对这些课程的综合应用的基础上。比如,在对公司的分析中,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就会运用到《会计学》、《财务管理》、《高等数学》和《微积分》等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此外,在投资中可能还会运用到一些专业学科的知识,比如,重庆啤酒的“乙型肝炎疫苗”事件,这支被乙肝疫苗概念捧至近400亿市值的股票,在重庆啤酒披露乙肝疫苗数据结果之后,出现连续9跌停,使很多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因此,投资者在投资时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医学和生物技术方面的知识。其次是在投资技术分析方面,需要运用宏观和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数理统计等知识,对证券投资进行宏观经济分析和微观分析。在运用证券投资的组合管理理论进行组合投资时,经常涉及到资本资产定价的分析、套利定价分析和证券组合的业绩评估等方面,这就需要综合运用数理统计和数学模型进行定量分析。最后,证券投资的交易实际操作中,涉及到数学、金融、财政、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学科各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这对于促进学生的知识结构的合理性、扩展其知识面,培养其综合、全面地使用各门专业理论知识的能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模拟投资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分析》实践教学中涉及范围广泛,综合理论运用程度比较高。
3模拟投资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分析》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3.1目前在大部分的高职学校使用模拟投资教学法
教学时,大部分是以股票和期货的模拟投资为主,最多的是股票模拟投资,缺少黄金现货、外汇等一些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模拟投资,不利于学生风险意识的培养。另外,期货的模拟投资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缺乏套期保值的投资理念,不利于提高学生归避风险的技能培养。解决办法:套期保值是以规避现货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通常是企业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由于套期保值时间跨度长,期货与现货市场变化莫测,对于学生来说操作难度很大,目前还没有更好的方法让学生自己操作,只能通过案例教学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3.2模拟投资教学法自身的缺陷:
模拟与实际的差距。模拟投资不是真实的投资,学生在教学中的全心投入有限,影响教学效果。在模拟投资教学过程中,有些学生无法全心投入,这部分的学生女生占了大部分,这些学生一般情况下,过多的只注重操盘,忽视操盘前的投资分析,买卖有价证券只是为了应付老师和完成任务,资金账户的盈亏根本不放在心上,所以对于这些学生的训练和锻炼没能达到较好的效果。还有,模拟投资使用的软件和真实软件也有差距,模拟投资使用的软件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出现系统风险,不能够及时买卖股票。另外,由于是模拟投资,所以教师过多的注重技术分析、基本分析和投资技巧,而忽视投资风险的分析。
3.3模拟投资与真实投资的心理差距。
在模拟投资教学中,学生出现的心理状况一般来说主要有:非真实感、无风险性安全感、新鲜感和沉浸感;而在真实投资表现出的心理状况一般是:紧张感、严肃感和真实感等。在模拟投资教学中,教师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这些心理因素,使学生在进行模拟投资时的心理状态和其在真实投资时的心理状态相接近,接近程度越高,学生掌握投资技能的效果越好,所花费的时间也越少。教师应该关注学生在模拟投资时是否能真正完全进入投资角色心理而不是进入虚拟的投资环境,需要注重模拟投资教学所引起的心理反应。要随着学生在模拟投资和真实投资中心理趋近的程度不断地进行修正教学策略和训练指导,努力缩小学生在模拟投资和真实投资中的心理差距,使学生能够以一种负责、严谨和认真的态度对待模拟投资教学。在模拟投资教学中,教师应该通过分析学生在模拟投资和真实投资中的心理状态,监控和检测学生在模拟投资和真实投资两种状态中的心理状态是否相近,如果心理状态趋近,说明模拟投资教学达到了目的,反之,就需要分析心理差距的影响因素,然后再对模拟投资教学进行调整和完善。
3.4教学时间与学生操盘时间的矛盾。
学生上课的时间是从早上8:00到12:00,下午2:30至6:30,而股市的开盘的时间是早上9:30到11:30,下午是13:00到15:00,学生只有1:00至2:30的时间操盘,观盘时间有限。在实践教学中,可以将课程的时间安排在上午3、4节课,上课的时间是10:00~12:00;下午可以提前到1:00观盘和操盘,将课程安排在下午1-2节课,上课时间是2:30~4:20左右,这样可以协调教学时间与学生操盘时间的矛盾。
3.5学校硬件和软件的不足。
关键词:
证券投资课程;多维度;互动模式
在大学课程中,涉及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业开始开设证券投资课程。证券投资本身涉及很多方面,本文从多个维度分析如何将多维度互动教学与证券投资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真正学好这一门学科。
1.多维度互动模式的概念及意义
多维度互动模式的教学方式指的是老师将教学的模式进行优化并深化,使多种相联系的资料及要素之间相融合,在老师的引导下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使课堂生动有意义,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的实用价值。多维度互动教学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通过老师与学生、同学之间、课上课下的不断沟通交流,使学生之间的学习动力得到提高,打开学习思路,不断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很好地掌握知识。本身证券投资学就是一门注重实际应用的学科,对于学生的实际操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旨在培养专业性强的应用型人才。多维度互动教学这种方法极大地改善了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合作性和灵活性,使学生真正地将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老师来说,互动教学模式不仅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且激发了他们的创新思维,主动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信心能力。
2.多维度互动模式在教学中的优势
首先,通过多维度互动模式教学,可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学习的目的更明确。其次,可以提高团队协作精神,增进老师和同学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探索的次数和频率,最大限度地提高小组内人员的合作及学习效率。再次,可以提高学生自主创新的能力。学生提出问题,老师及时地分析解决,师生之间相互沟通交流,激发学生创新的热情及动力。最后,多维度互动教学方式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多维度互动模式在证券投资课程教学中的实施
首先,提问并加以引导。就是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出新的问题,促进学生思考问题,将理论和实际相联系。比方说“投资要注意什么问题”、“对证券投资有什么意见”等一系列问题,让学生自主地思考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其次,在课堂上将实际问题进行模拟训练。这就是将现实存在的问题,具体地面对并加以解决。比如让学生购买某一基金,并随时关注其动态,什么时候买进什么时候卖出。再购买期货,对比一下基金和期货的差距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加强对证券投资相关内容的了解和认识,真正做到理解并加以运用。再次,对模拟训练的课程加以讨论,并分组研究。比如期货的买进卖出,应该分组对期货进行讨论,要知道期货跟货物的不同,买进卖出的规律也不一样,什么情况下赚点就卖,什么时候待价而沽等,都要加以讨论并研究,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锻炼团队协作的能力,使学生更自主和积极地解决实际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对案列进行分析的方法,即提出典型实际问题拿出来进行分析讨论;还有专题探讨及对效果进行评价等具体实施方法,都是很好的互动模式,这里就不一一举例说明。
4.多维度互动模式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首先,证券投资学不是单一的一门学科,其涉及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管理学及统计学等多门学科,需要掌握的知识多样繁杂,这就要求老师有强大的知识储备,以应对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其次,在传统教学中,老师很难将知识全面地在课堂上展现。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要丰富而有内涵。这就需要老师在备课的时候提早精心地准备,将要讲的内容通过各种方式融入课件,语言的组合、教授的方式都要具有趣味性,提高自身的教学质量,在课堂有限的时间里面将证券知识全面而生动地讲授给学生。再次,学生普遍学习态度比较散漫,应该端正学习态度,增强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力。证券投资学本身就涉及面广,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大。学生要增加自身的知识面,课堂时间毕竟短暂,若高效率地了解课堂的内涵及精髓,自身一定要提早预习并多读相关方面的书,通过互联网等,多研究证券投资学的深层次内涵及应用,若条件允许,可以参加实践,为提高自身的学习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5.结语
在这个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金融投资已经成为大众进行分散合理利用资金的方式。学好证券投资学关系到投资者能否通过投资得到可观的回报,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而互动教学模式是我们学好证券投资学的有效的方式方法,是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培养出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对于证券投资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晓省.西北高校证券投资学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的实践与探索[J].经营管理者,2008(17):109-110.
在大学课程中,涉及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业开始开设证券投资课程。证券投资本身涉及很多方面,本文从多个维度分析如何将多维度互动教学与证券投资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真正学好这一门学科。
1.多维度互动模式的概念及意义
多维度互动模式的教学方式指的是老师将教学的模式进行优化并深化,使多种相联系的资料及要素之间相融合,在老师的引导下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使课堂生动有意义,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的实用价值。多维度互动教学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通过老师与学生、同学之间、课上课下的不断沟通交流,使学生之间的学习动力得到提高,打开学习思路,不断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很好地掌握知识。本身证券投资学就是一门注重实际应用的学科,对于学生的实际操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旨在培养专业性强的应用型人才。多维度互动教学这种方法极大地改善了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合作性和灵活性,使学生真正地将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老师来说,互动教学模式不仅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而且激发了他们的创新思维,主动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高自己解决问题的信心能力。
2.多维度互动模式在教学中的优势
首先,通过多维度互动模式教学,可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学习的目的更明确。其次,可以提高团队协作精神,增进老师和同学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探索的次数和频率,最大限度地提高小组内人员的合作及学习效率。再次,可以提高学生自主创新的能力。学生提出问题,老师及时地分析解决,师生之间相互沟通交流,激发学生创新的热情及动力。最后,多维度互动教学方式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多维度互动模式在证券投资课程教学中的实施
首先,提问并加以引导。就是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出新的问题,促进学生思考问题,将理论和实际相联系。比方说“投资要注意什么问题”、“对证券投资有什么意见”等一系列问题,让学生自主地思考问题,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在课堂上将实际问题进行模拟训练。这就是将现实存在的问题,具体地面对并加以解决。比如让学生购买某一基金,并随时关注其动态,什么时候买进什么时候卖出。再购买期货,对比一下基金和期货的差距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加强对证券投资相关内容的了解和认识,真正做到理解并加以运用。
再次,对模拟训练的课程加以讨论,并分组研究。比如期货的买进卖出,应该分组对期货进行讨论,要知道期货跟货物的不同,买进卖出的规律也不一样,什么情况下赚点就卖,什么时候待价而沽等,都要加以讨论并研究,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锻炼团队协作的能力,使学生更自主和积极地解决实际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对案列进行分析的方法,即提出典型实际问题拿出来进行分析讨论;还有专题探讨及对效果进行评价等具体实施方法,都是很好的互动模式,这里就不一一举例说明。
4.多维度互动模式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首先,证券投资学不是单一的一门学科,其涉及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管理学及统计学等多门学科,需要掌握的知识多样繁杂,这就要求老师有强大的知识储备,以应对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其次,在传统教学中,老师很难将知识全面地在课堂上展现。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要丰富而有内涵。这就需要老师在备课的时候提早精心地准备,将要讲的内容通过各种方式融入课件,语言的组合、教授的方式都要具有趣味性,提高自身的教学质量,在课堂有限的时间里面将证券知识全面而生动地讲授给学生。
再次,学生普遍学习态度比较散漫,应该端正学习态度,增强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力。证券投资学本身就涉及面广,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大。学生要增加自身的知识面,课堂时间毕竟短暂,若高效率地了解课堂的内涵及精髓,自身一定要提早预习并多读相关方面的书,通过互联网等,多研究证券投资学的深层次内涵及应用,若条件允许,可以参加实践,为提高自身的学习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5.结语
在这个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金融投资已经成为大众进行分散合理利用资金的方式。学好证券投资学关系到投资者能否通过投资得到可观的回报,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而互动教学模式是我们学好证券投资学的有效的方式方法,是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培养出具有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对于证券投资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职业院校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分高校教师没有企业实际工作经验,教育出来的学生和企业需要的人才之间存在矛盾;(2)用人单位把接受学生实习当成一个包袱,学生无法深入进行实践操作,导致学生专业技能和应用技能训练不足;(3)用人单位在接纳毕业生时要求学生掌握较为全面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但职业院校证券投资专业的实践教学还有欠缺,无法达到企业的用人要求;(4)东北老工业振兴和黑龙江省十大工程与经济区建设需要掌握证券投资专业操作技能和其他操作技能的人才。
2 职业院校证券投资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需要
2.1 哈尔滨金融学院办学特色的需要
哈尔滨金融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的金融类院校,多年前就确定金融作为哈尔滨金融学院的办学特色。证券投资专业2002年被确定为省级试点专业,多年来一直注重进行证券投资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证券投资专业已具有一定实力和特色,在行业和地区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在证券投资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教改经验。
2010年开始进行了证券投资专业实训课程整体改革实验的探索和实践,学校充分利用校内外的各种硬件资源,结合本校的实际,在对学生进行证券教学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赢得了社会的赞誉,证券投资专业实训课程整体改革实验的推行已经明确化。在推进职业能力教育、深化哈尔滨金融学院应用型本科教学改革中,证券教研室教师积极参加制定证券投资专业毕业实习指导方案;在2011年世华财讯全国大学生金融模拟交易大赛和2012年赢在新起点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中取得全国第五名和赛区第一名的成绩。制定证券投资专业实训课程整体改革实验实施方案,并体现哈尔滨金融学院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是证券投资专业实训课程整体改革实验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它既能巩固已有的成果,又能使这一特色实现新的飞跃。
2.2 课程资源支持
证券教研室不断收集有关的资料,建立教案、习题、试题、课件与技能测试等资料库,为证券证券投资专业实训课程整体改革实验作好准备。在院、系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建立了模拟证券交易实验室、模拟证券交易所和理财实验室,为证券投资专业实训课程整体改革实验研究提供了物质基础。模拟证券交易实验室是现时财经院校中上规模、极具办学特色的模拟实验室,它按照商证券交易程序运作,能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培养学生实操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2.3 用人单位的现实需求
哈尔滨金融学院每年向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输送大量毕业生,与金融机构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都要在金融机构进行调研,考虑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要求,并针对用人单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培养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支持黑龙江经济发展。
3 职业院校证券投资专业人实训课程整体改革措施
(1)现实训练措施。通过课程体系和实验课比例的调整,主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训练:
①交易操作训练:包括熟悉和掌握证券行情软件的使用,网上摸拟证券交易和熟悉证券交易规则;掌握股票、债券现券、债券回购、融资融券、基金交易、基金申购与赎回、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等品种的委托价格、委托数量和委托方式;包括要看懂盘面信息,读懂市场主力的意图。本部分分别通过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和期货投资学课程实践训练课程完成。
②客户服务、咨询和营销训练:第一,客户服务训练:要求学生在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形成客户服务意识的基础上,能够为证券公司客户做好服务工作;第二,客户咨询训练:掌握股票发行的基本规定,路演和询价的过程;分析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期报表、季报和分析股价走势,要求学生掌握公司业务流程、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在此基础上经过模拟训练形成客户咨询能力;第三,客户营销训练:掌握客户心理、掌握营销技巧、训练沟通技巧等内容,掌握分析客户家庭财务状况和客户家庭信息,为客户制定理财规划建议书,给出财务规划建议,通过找到客户现实需求而实现销售。本部分主要通过客户服务、证券营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和理财规划课程实现。
③综合模拟证券公司业务训练:要求学生根据实时行情确定是买还是卖、买卖的品种与数量以及交易的时机等,同时也要求学生随时根据行情的变化作调整。要求学生掌握从投资者的角度在证券商的委托计算机终端,申购发行股票、基金的程序和操作;掌握股票、基金申报买卖的报价。掌握股票、基金的成交原则、竞价原则和配对成交办法的柜台操作;利用证券商计算机终端进行委托买卖。利用证券交易柜台进行国债、股票、基金,实物凭证的清算、交割、过户及保管手续。
本部分需要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证券发行与承销、期货投资学、客户服务、理财规划、投资银行学和证券营销等课程的综合训练完成。
以上课程并制定了教学大纲和教案,通过教学大纲来实现课程教学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2)聘请业内专家和业务骨干做实训课程的指导教师,增强实训课师资力量,确保证券投资专业实训课程整体改革实验实施质量。
(3)建立仿真实验环境,给予学生最贴近企业真实环境的训练。在证券实习中,创设出与正式的证券市场相类似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气氛。利用学校已经建立的证券交易模拟实验室、理财实验室和模拟证券交易所等仿真实验环境,通过创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易起反应”教学情景,提高学生参与教学主动性。
(4)模拟具体工作岗位。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由不同学生模拟企业中的不同岗位,每个岗位都具有相应的责、权、利,让每一个学生都找到相应“职业角色”的感觉。当学生熟练了某一岗位工作以后,就让他们换岗,进行其他岗位业务的操作。在证券投资专业实践训练中,学生模拟工作人员和客户两种角色,工作人员可以模拟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模拟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模拟期货交易所工作人员等角色;客户可模拟证券投资者等角色。经过不断地反复演练角色方才能熟练操作。例如让学生以证券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的身份参与网上模拟股市,完成多项角色任务。
课题类别: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证券投资专业实训课程整体改革实验研究;课题编号:GG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