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5: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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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离岸金融策略选择
离岸金融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至今,已经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与地位。时至今日,伦敦、纽约、东京、香港等大型国际金融中心,均同时拥有在岸和离岸市场;而建设一个不能经营离岸业务的“主流”国际金融中心,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然而,目前在中国,离岸金融仍然属于边缘化的新生事物,面临着曲高和寡、叫好不叫座的困境。尽管离岸金融试点从深圳扩展到上海和天津,尽管各地媒体和学术界对于谁应当建立离岸金融中心一度争论得不亦乐乎(当然一般是论证应在本地建立离岸金融中心),但是至少就目前看来,离岸金融中心建设的正式启动还是比较遥远的事情。然而,回避不是办法。如果我们不想再做声名狼藉的“世界工厂”,让发达国家一边骂我们倾销一边享受我们廉价地牺牲本国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制造并出口的商品;如果我们不想再做国际金融游戏规则的消极接受者,将自己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之下,把低回报的美国国债当作宝贝似的一个劲儿地购买,以致不得不成为向美国经济输血最多的、号称“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如果我们不想再将购买美国的房地产和投行债券这些被斥为“毒垃圾”的金融工具作为投资增值的主要手段,以致上百亿美元的投资在次贷危机中血本无归;如果我们不想再位于国际金融系统产业链的底层,不断将本国劳动人民在制造与贸易行业用血汗积累起来的财富轻易地送到霸权主导的国际金融系统产业链顶端,并任由后者通过汇率安排、金融危机等多种手段掠夺我们的财富……那么,我们就必须全面参与国际金融竞争并争取国际金融秩序的话语权,我们就必须建立中国大陆自己的一流国际金融中心。而在这一竞争过程中,中国大陆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是颇为关键的一环。
在阐明了必要性的前提下,策略选择的问题,即以何种方式推进大陆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问题,就变得非常关键了。具体来说,有关的策略选择应当涵盖外汇管制、业务发展、市场选择和法制建设四个问题,而这四个问题正是未来大陆离岸金融市场建设必须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一、外汇管制策略
所谓外汇管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法律、法令、条例等形式对外汇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汇入和汇出、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方式及总兑换比价所进行的限制。外汇管制的目标,一般是维持本国收支平衡、保持汇率秩序、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本国竞争力等。外汇管制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贸易与非贸易外汇、资本输出入、非居民存款帐户、黄金输出入、汇率调整及动作等等。
目前一般存在三种外汇管理体制类型。第一种是严格外汇管制,即对所有外汇收支活动都实行管制,多数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采取这种方式。第二种是部分外汇管制形式,即对外汇收支的经常项目不实行管制,准许自由兑换外币和汇出汇入外汇,但对资本项目实行不同程度的管制,少数较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采取这种方式。第三种是名义上不实行外汇管制,即原则上对居民和非居民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都不加限制,允许货币自由兑换,但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实施间接的或变相的限制措施。
外汇管制的方法可分为直接管制方法和间接管制方法。前者是指外汇管制机构明文规定外汇的买卖方式、数量以及汇率,并对各种外汇业务实行直接、强制的管理和控制。后者则是指国家通过诸如许可证制度、进口配额制度、外汇平准基金制度(主要通过央行实施)、互惠信贷协定网络制度(主要在发达国家央行之间运用)等形式,间接影响外汇业务,从而达到外汇管制的目的。从另一角度上看,外汇管理的方法又可分为数量管制、汇价管制和综合管制三种,即从外汇业务的数量上、或从汇价上、或从两者的结合上实行外汇管理。
在国际层面上,调整外汇管制问题的规范主要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该条第2款(a)规定,未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批准,成员国不可对经常性国际交易的支付或转移进行限制或实行歧视性汇兑安排或多重货币做法,但是,这一规定仅适用于为经常性国际交易所进行的付款和转移。而该条第2款(b)规定,包含任何一个会员国货币的汇兑合同,如果与该成员国外汇管制条例相抵触时,在任何会员国境内均属于不能强制执行的合同,该成员国的外汇管制条例的存续与实行必须与本协定相一致。这实际上就赋予了成员国外汇管制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14条对成员国实施有关外汇管制的国际义务做了过渡安排。依据这一条款,成员国可以通知IMF保留某些限制并根据情况调整;成员国不能恢复已经取消的限制或实行新的限制;成员国与IMF应每年进行磋商以决定是否继续实行限制;但成员国不能出于非国际收支方面的原因实施限制措施。
可见,就目前的国际规范而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仅要求实现经常项目的可兑换,不把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作为成员国的义务,IMF仅可在特定环境下要求国家加强资本控制。这一标准尽管较低,但有利于在绝大多数国家内部推行和实施,因此,中国目前的外汇管制状况,也是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要求的。然而这里的问题在于,若要推行离岸金融业务乃至建立离岸金融市场,这样的低标准显然是不够的,不解决外汇管制的问题,就无法顺利地建立中国大陆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
那么,我们应该在外汇管制的问题上作何策略选择呢?
目前的外汇管制问题的焦点,还是在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问题上。
所谓资本项目,是指一国在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负债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贷款、证券等。1996年,中国大陆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而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一直处于逐步推进过程中。目前,在IHF所划分的43个资本项目中,在中国有将近一半的资本项目交易不受限制或较少受限制,40%以上的资本项目交易受较多限制,10%以上的资本项目交易受严格管制。也就是说,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尚未实现完全的可自由兑换。
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完全可自由兑换,是中国政府的一个长期策略,也是实现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关键一步。因为离岸金融彻底的国际性,必然要求交易货币为可自由兑换货币,如果市场所在国的本币不能实现可自由兑换,那么该离岸金融市场很难就建立起来,即使建立起来了,在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也很难占到优势。
但关键在于,是否因为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完全可自由兑换是一个长期的步骤,中国大陆的离岸金融市场建设也就只能继续等待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相反,我们可以选择一些短期的策略,从而既能够立即推进中国大陆的离岸金融市场建设,又能够与逐步完全取消外汇管制的长远规划相适应。
在短期策略上,我们可以在维持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完全自由兑换的前提下,作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就是将本币——人民币排除在交易货币之外,而仅选择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作为离岸金融交易的货币。第二种选择,就是允许本币作为离岸金融业务的交易货币,但交易对象仅限于本国金融机构一一即居民,本币离岸金融交易暂时不对非居民开放。
就第一种短期策略而言,目前来讲是比较可行的。因为,很多发展中国家在建立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的时候,都采用了这一做法,即将尚未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本币排除在离岸金融交易货币范围之外。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绝非长久之计。很多发展中国家尽管采用这种做法建立起了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但是其竞争力却因此大打折扣,难以抗衡本币业务充分开展的纽约、东京离岸金融市场,而目前离岸金融市场交易货币本币化的趋势已经比较明显,就连禁止本币交易的鼻祖一一英国伦敦,也已经开始变相地从事本币交易业务。因此,这一策略至多只能作为过渡措施采用,一旦本国离岸金融市场顺利建立、本币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条件基本具备,就应当转换策略,使本币与其他自由货币一样成为离岸金融交易货币。
而就第二种策略选择来说,这一做法既可以放开本币业务,又可以避开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还可以保护本国金融机构的业务份额。尽管这样做看似比较灵活,但无论在法律上还是经济上都会遇到较多障碍。尤其是中国已经加入了WTO,依据GATS和自己的入世承诺,将赋予外资金融机构以国民待遇,《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颁布,表明中国积极地履行了对WTO的义务;但若放开离岸金融业务,又不允许非居民从事本币离岸金融交易,显然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更何况,离岸金融交易的主力,历来就是非居民,居民从事的离岸金融交易在市场上所占份额不大,如果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将本币业务局限在居民范围内,不仅违背离岸金融的运行规律,而且有喧宾夺主之嫌。因此,此种策略一定要慎用,如果非用不可的话,也必须在充分研究有关法律机制以及经济得失的基础上实行。较有可能被主管部门采用的贯彻这一短期策略的具体做法,应该是推行本币离岸业务的“试点”,而从事试点的单位自然是由主管部门指定本国金融机构。
总之,在外汇管制的策略选择上,短期内我国可以暂时维持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管制,同时将本币业务排除在允许的离岸金融业务范围之外,或者先由本国金融机构试点办理本币业务;而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当取消外汇管制,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使人民币成为中国离岸金融市场上的交易货币。
二、业务发展策略
在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上,也有一个策略选择的问题。就是说,未来中国大陆的离岸金融市场,是将业务范围限制在传统的离岸货币业务上呢,还是将业务范围扩展到离岸证券业务乃至其他衍生业务上?
前面在讨论离岸金融监管法的时候已经指出过,多数国家和地区在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时候,都并未将离岸金融业务范围限制在传统的货币业务上,仅有少数国家(如日本)将离岸金融业务范围限定在存贷款业务上。显然,若要充分发挥离岸金融市场的筹资融资作用,将业务范围限定在存贷款上是不明智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处在发展中的经济大国而言,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就是为了有效地吸引和利用资金,而不是像日本当年那样为了回流海外日元而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因此,我们不可能作茧自缚,将离岸金融的业务范围限制在存贷款业务上。
尽管在目前的离岸金融业务试点中,我国确实仅开展了部分离岸货币业务的试点,试点单位也仅限于部分银行,但这毕竟不同于正式的实施离岸金融市场建设。试点的业务范围绝不等同于未来中国大陆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范围。更何况,目前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所推出的一些改革措施,实际上已经触及离岸证券业务的范畴。这其中的代表性措施就是QFII和QDII机制。尽管QFII和QDII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岸金融,但两者一个是非居民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一个是居民投资海外证券市场,都具有较强的国际性,一旦内地的离岸金融市场启动,有关的机构就可以顺势将这两种业务整合并移植到离岸金融市场这一个平台上。更重要的是,这两款涉外证券投资金融工具的推出,本身就已经说明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不仅仅限于货币业务。由此可以看出,尽管目前的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局限于传统的银行存贷款业务,但是未来的离岸金融市场上,业务范围应当既包括离岸货币业务,也包括离岸证券业务。
但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若允许开展离岸证券业务,那么应如何具体规定离岸金融业务的范围?也就是说,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和证券业务,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离岸业务是否可以开展?从国际上的做法来看,有的国家允许市场主体从事离岸债券、离岸股票和离岸票据业务,但是没有将更多的金融衍生产品列入可交易的行列;而有的国家则允许所有的金融产品、包括层出不穷的金融衍生产品进入离岸金融市场进行交易。从中国的国情来考虑,我认为应该采取第一种做法,即将债券、股票、期货等传统的证券业务列入离岸业务范围,而不将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列入离岸金融范围。这首先是因为,一般只有虚拟业务型离岸金融市场和内外业务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才可能在最广泛的程度上规定离岸业务范围,而内外业务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一般采取适中的业务范围,中国大陆没有可能选择前两种市场模式,采取适中的业务范围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其次,离岸金融衍生产品在全部离岸业务中所占的份额一般比较少,将其排除不会影响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质量。再次,金融衍生产品发展迅速、机制复杂、风险较大,即使在监管相对较严格的在岸市场上都很难加以规制,如果在监管相对宽松的离岸市场上开展此类业务,更容易因监管法制的失位而导致风险。最后,考虑到中国大陆金融市场开放的进度,目前多数金融衍生产品即便是在在岸市场上都不能经营,要将想这些产品搬到离岸金融市场上交易,就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总之,在业务发展策略的选择上,我国未来的离岸金融市场应同时发展离岸货币业务和离岸证券业务,但其中的离岸证券业务应仅包括传统的证券业务,而不包括诸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三、市场选择策略
广义上讲,市场选择策略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选择何种离岸金融市场模式,二是选择何处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这里主要讨论市场模式选择问题。
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选择,乃是市场所在国实行监管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存在内外业务混合型、内外业务分离型和虚拟业务型三种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其中内外业务分离型为当今的主流模式。
显然,内外业务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模式更能适应我国的需要。首先,这种市场模式适应于由国家政策推动而建立的离岸金融市场,美国和日本在建立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均采取了这种模式,这与我国的情况是类似的;也就是说,中国大陆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需要、也必须依靠国家政策的推动,这跟英国、香港这样的具有长期金融传统的国家和地区自发建立内外业务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的情况是根本不同的。其次,尽管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是基于国家政策推动,但是我们的国家政策绝不是通过提供避税便利吸引离岸资金入账和离岸公司注册来获得收费,而是要真正地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真正的、具有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因此,虚拟业务型离岸金融市场绝非我国的选择。再次,内外业务分离型市场模式通过隔离在岸账户与离岸帐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内外业务渗透而带来的风险,起到保护国家金融秩序的作用。最后,考虑到我国的外汇管制仍然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那么在离岸金融业务中实行内外业务的分离就是不二选择了。
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虽然是内外业务分离型的,但也允许离岸帐户与在岸帐户一定程度的渗透,而过分严格的内外分离会使创建离岸金融市场的意义打折扣。因此,我国在建立内外业务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的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内外业务渗透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基于我国的具体情况,我认为,在市场建立初期,内外业务的渗透绝对是要禁止的,因为前期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是开展离岸业务、顺利建成离岸市场而不是扩展渗透业务,且由于渗透业务监管上的难度更大、所带来的风险较高,若贸然推进,不仅得不到预期效果,反而很容易引发风险并导致损失,可谓得不偿失。在离岸市场已经建立、市场秩序已经稳定、离岸业务顺利铺开、监管法制比较成熟的基础上,我国可以考虑逐步地允许一定程度的内外业务渗透,从而最大限度地拓展业务、利用资金。
具体到内外业务渗透的制度设计上,我认为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做法。首先,在一开始的时候,应当只允许离岸资金向国内渗漏,而不允许国内资金向离岸渗漏,这样可以控制因国内流动性过剩而可能导致的离岸金融市场泡沫;其次,在有关的金融制度构建比较成熟、尤其是金融监管法制比较完备之后,可以进一步允许离岸与在岸业务的双向渗透;.再次,渗透的规模总的来说是不断扩大的,但是也不能就此认为其规模不可以缩减,渗透规模应当是灵活而适度的,从而既满足国内经济建设的需求,又不冲击国内物价水平,也不妨碍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最后,在允许渗透的同时,必须加强对离岸帐户与在岸帐户渗漏关系的监管,有关的监管措施应当有效和及时,且在设计有关的法制的时候,应当确保监管当局能够随着离岸业务渗透的进展对监管措施做出相应的调整。
四、法制建设策略
完整意义上的离岸金融法一般包括三大部分:离岸金融法基本原则、离岸金融交易法、离岸金融监管法。那么,相应地,作为市场所在国的中国,在建设本国离岸金融市场、对发生于其境内离岸市场上的离岸金融关系进行规制与协调的过程中,也需要依靠这三部分的法律制度作为规范交易和监管的标准。只不过,在具体推行上述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依据情况的需要,选择不同的策略。
理论上讲,最理想的立法方式,就是制定一部《离岸金融法》,全面调整离岸金融交易关系与离岸金融监管关系,明确有关法律原则。至于一些相关的细节问题以及经常发生变化的问题,则可以由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以及规章来处理。但是,这种法制状态是很难一步到位的。首先,在开放离岸金融业务并建设本国离岸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国家很可能会采取逐步的、渐进的方式,比如先放开离岸货币业务再放开离岸证券业务,有关的法制建设只有跟着市场建设形势逐步开展,而不可能一步到位。其次,在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之初,国家可能有一段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业务限制的过渡期,立法机关或主管机构也可以先制定一些层级较低的、暂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待到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时机成熟,再在清理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离岸金融法》。尽管可能必须经历一个过渡阶段,但只要立法的长期策略是制定统一的《离岸金融法》,那么法律规制的最优效果仍然可以实现;而且,我们可以通过这一逐步法典化的过程,根据现实中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从而使最终制定的《离岸金融法》具备并保持先进性。
当然,除了上述方式之外,还有两种选择。一是将离岸金融交易法和离岸金融监管法分开,各自制定法律,这种做法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相比之下比较浪费立法资源,且可能导致离岸金融法的基本原则被分割;另一种就是不集中制定离岸金融交易法和离岸金融监管法,而将它们分散到合同法、税法、外汇法、证券法、银行法等既有法律中去,也就是说主要靠修订原有法律完成对离岸金融关系的规制。我认为这种选择不能完全体现离岸金融法的性质,也不利于法律的明确性,容易出现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何况由于离岸金融的特殊性,即使主要采取修订原有立法的方式也不能避免在某些问题上另立新法,实际上根本不能节省立法资源;更为关键的是,对于离岸金融关系这个快速发展的新兴事物,如果没有规定统一的、普遍的、抽象的法律原则,无论是对旧法的修改还是对具体问题的另立新法都赶不上离岸金融实践的发展速度,届时法官面对具体法律规则没有规范的新问题就只能是束手无策。
金融生态环境借用生态学概念,指影响金融业运行的综合性外部环境,包括经济、法制、信用、制度等因素。本研究选取山东省17个地级市2011年的各项指标数据,结合山东省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特点,将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体系分为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信用环境三个层面,运用因子分析法,确立金融生态水平评价体系,对山东省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测度。按照综合得分,可以将山东省17地市金融生态环境划分为三个等级:(1)A级以青岛、济南为代表,包括烟台、潍坊、淄博和临沂。在经济基础、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等方面都明显优于B级和C级城市,金融生态环境最好;(2)B级以威海为代表,包括济宁、东营、滨州、泰安和日照。在经济基础和金融环境等方面明显优于C级城市,但是信用环境与C级城市相差不大;(3)C级包括德州、菏泽、聊城、莱芜和枣庄。C级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较差,主要是因为其经济基础比较差,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
(二)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的协调性分析
根据前期研究,山东省各地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可分为五种类型。1.协调发展型。代表城市有青岛、潍坊、滨州,它们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比较协调。青岛和潍坊的总体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滨州的金融生态环境与城镇化发展水平也排名靠前。这类城市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比较适应,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基础条件较好,为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2.城镇化发展略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济南、日照、聊城。在这几个城市中,城镇化进程略滞后于它们的金融生态环境。这类城市应该充分发挥其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先发展优势,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融资渠道与机制,为城镇化发展提供金融支撑。3.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略滞后型。代表城市有烟台、威海、济宁、莱芜。这些城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略滞后于它们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化进程缺乏一定的金融支持,发展的持续性有待提升。这类城市应该注重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为新型金融组织融资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更好的服务于进行中的城镇化建设。4.城镇化明显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淄博、临沂、东营、菏泽。这些城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进程处于山东17地市的中间区域。城镇化明显滞后型的城市,其金融生态发展优先于城镇化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但它们的城镇化进程却没有充分借助其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优势。这类城市应当发挥其金融生态优势,探索新型金融组织的融资渠道,将其金融融资优势,化成推动其城镇化进程的动力。5.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滞后型。代表城市有泰安、德州、枣庄。它们的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大体上处于山东17地市的中间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滞后型的城市,其城镇化发展优先于金融生态发展。城镇化进程比较快,但由于缺乏金融市场的支撑,只能主要依靠财政支持和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化进程资金支持持续性有待加强。这类城市应当注重其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逐渐完善新型金融组织的建设,为城镇化进程提供金融支撑。
二、山东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与风险分析
(一)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分析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即金融生态环境系统的风险。
通过金融生态环境内部结构分析,总体来看,山东省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信用风险较大,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金融生态的宏观环境滞后,人本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风险比较大。1.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产业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风险问题比较突出。从具体城市上看,A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分为两类,信用环境滞后型(济南)、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临沂);B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分为两类,宏观环境滞后型(滨州和日照)、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泰安);C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城市为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菏泽)。综合来看,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信用风险比较大,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正在逐步发展进程中,信用风险不健全不利于其融资渠道的建设。同时,个别城市的金融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金融行业发展效率、发展深度、经济活跃程度都有待提升。由此,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受到既有金融市场的限制,现有金融市场发展不尽完善,不利于新型金融组织的融资平台建设。2.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人口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金融生态环境,总体上宏观环境基础较差。如A级金融生态环境的淄博市属于宏观和金融环境滞后型,B级金融生态环境的威海市和东营市属于宏观和金融环境滞后型,C级金融生态环境的莱芜市也属于宏观环境滞后型。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镇化中的城市,有淄博、莱芜、威海和东营。这几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不尽相同,淄博金融生态环境级别为A级,威海、东营金融生态环境级别为B级,莱芜的金融生态环境为C级。3.人本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镇化中的城市,有烟台、潍坊、济宁、枣庄、德州、聊城。这几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也不尽相同,金融市场内部环境也略有差异。总体上,人本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较差,其中烟台、济宁、德州属于金融和信用环境滞后型,潍坊属于信用环境滞后型,而聊城和枣庄呈现出整体发展滞后,属于整体有待提升型。
(二)山东省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现状与风险
1.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现状。山东省新型金融组织数量增长迅速,业务规模扩张良好。目前,共有农村资金互助社2家,村镇银行56家,小额贷款公司303家。根据山东省银监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末,新型金融组织涉农贷款余额96.32亿元,较年初增加58.92亿元,增幅157.5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8.73个百分点,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84.93%,比年初提高9.86个百分点。农户贷款和小企业贷款较年初分别增长230.53%和162.6%,超过贷款平均增幅101.7个和33.77个百分点,农户和小企业贷款合计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85.32%,较年初上升4.2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在新型金融组织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在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中,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略失平衡,城镇化水平整体较高的城市新型金融组织发展较快(济南市有村镇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滨州市有村镇银行3家、小额贷款公司28家;临沂市有村镇银行5家、小额贷款公司29家)。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新型金融组织尤其是村镇银行发展较为缓慢(淄博市仅有村镇银行2家、威海市仅有村镇银行2家;东营市仅有村镇银行4家;莱芜市仅有村镇银行1家);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市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极不平衡,其中潍坊市有村镇银行5家、小额贷款公司50家,在全省位列前茅,而枣庄市只有村镇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仅有6家。2.新型金融组织风险。新型金融组织由于缺乏政策、资金扶持,信用环境较差等因素,现阶段普遍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环境风险和操作风险,而不同的金融组织风险在不同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中的体现也各有侧重。(1)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普遍滞后,极易引发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产业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整体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较为落后,金融系统监管不力、风险管理缺失等问题可能加剧其新型金融组织的信用风险。具体表现为,由于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时间较短,发展速度较快,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监管机制;同时,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主要面向农村金融市场,涉及的范围极为狭小,使得潜在的信贷风险更为集中;再加上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普遍滞后,缺乏信息系统支持,不能有效识别客户信用情况,部分贷款人信用和法律意识淡薄,从而信用风险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对于村镇银行来说,其客户多为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户或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季节性强而违约风险较高,其信用风险比一般银行要高;而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其贷款具有较高的地域和部门集中性,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信贷资产组合风险较大,具有很高的破产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来源有限、后续资金不足是目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瓶颈,由于金融环境滞后,产业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信誉积累不足,社会认同度较低,降低了对绝大多数投资者和储户的吸引力。同时,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农村金融组织尚未建立起统一高效的融资平台,不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新型金融工具,后续融资面临困境。另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依存于农村,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且农户贷款具有季节性,需要贷款的时间又相对集中,加大了信贷业务管理的难度和流动性风险。(2)人口城镇化主导型城市的宏观环境普遍滞后,宏观经济基础无法有效支撑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数量明显少于其他两种类型的城镇化模式。人口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其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水平滞后,因而很难吸引或留住理论准备充足、操作经验丰富的高端金融人才。同时,由于资金紧缺、监管缺失、经营发展空间狭小,导致其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技能水平普遍不高,从而蕴含着较高的经营风险。另外,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普遍缺乏现代化服务手段,现代化信息系统不能及时建立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而操作风险高企。(3)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城市信用环境普遍滞后,易导致新型金融组织信用风险。人本文明城镇化主导型的城市信用环境较为落后,金融系统监管不力、风险管理缺失等问题可能加剧其新型金融组织信用风险。一是新型金融组织发展时间较短,发展速度较快,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监管机制;二是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主要面向农村金融市场,经营范围狭小,潜在的信贷风险更为集中;三是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滞后,缺乏信息系统支持,不能有效识别客户信用情况,加之部分贷款人信用和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难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对于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其客户多为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户或涉农小微企业,具有较高的地域性和集中性,在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信贷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极大。
三、新型城镇化金融市场的建设与风险阻断
(一)城镇化与金融市场的协调性建设
1.协调发展型。协调发展型城市应发挥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优势,稳步发展。青岛市的发展应继续保持其发展优势,潍坊市应注重金融生态环境与城镇化的稳定和提升,滨州市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应注重整体性的提升。2.城镇化发展略滞后型。此类城市的发展战略应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中,逐步将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推向协调。济南市应该整体性发展并继续保持其优势,将城镇化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日照市和聊城市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上较为滞后,应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提升,同时注重其协调发展。3.金融生态发展略滞后型。此类城市的发展战略应该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发展中逐步将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推向协调。烟台市应整体发展并继续保持其优势,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威海市和济宁市整体上比较有优势,应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继续发展,将重点放到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上,莱芜市的发展比较滞后,应该注重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提升。4.城镇化明显滞后型。此类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基础较好,应该注重城镇化进程的推动。淄博市和临沂市的整体进程城镇化建设应放到首位,东营市和菏泽市的整体进程也应更加注重城镇化的建设,在城镇化与金融生态环境整体提升的同时,注重二者的协调发展。5.金融生态明显滞后型。此类城市应更加注重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为城镇化提供良好的基础。泰安市、德州市和枣庄市应将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放在其整体进程的首位,同时注重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作用。
(二)金融市场的建设
金融市场的建设,应当体现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建设。改善山东金融生态环境应该从宏观环境和金融环境等方面着手。1.优化宏观经济基础。一是努力推动结构调整和实体经济发展。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提高质量效益和增加就业为重点,以存量强根基,以增量促调整,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二是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坚定不移地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进一步更新理念,增强意识,营造氛围,夯实基础,对外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领域、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高口岸开放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更好发展。2.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稳定性。一是提升银行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吸引各类商业银行来济增设分行,争取进出口银行设立省级管辖行,积极引进大型外资银行,加快齐鲁银行的改革发展。通过市场竞争提升银行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提高金融服务稳定性。二是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动高新区成为全国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龙头企业和盈利水平高的中小民营企业上市融资,丰富资金来源。三是强化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扩大工程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企财险、货运险等险种,健全完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保险对经济的保障作用。3.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塑造良好信用环境。一是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信用防范能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注重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房地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代销保险风险进行相应风险防范。二是通过金融监管部门制定规章,对征信机构的资质、业务范围、从业人员要求等做出规定,确立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机制。建立对征信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与认证标准,并制定征信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形成信用中介机构规范体系。三是加快发展区内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咨询等金融中介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提高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船舶、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等专业性评估机构的建设,提升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
现状之一: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与需求不相平衡。从需求方面来看,据“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显示:在被调查的农户中,74%有积蓄;66.9%的农户有过借贷,其中51.3%来自非正规金融渠道,44.2%来自信用社,4.5%来自商业银行。对农村地区企业金融需求调查显示,92.7%的企业申请过贷款,52.5%的企业认为贷款不方便。无论从储蓄还是借贷角度看,农民显著而迫切的金融需求都未得到完全的满足。从供给方面来看,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民间金融组织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曾以存贷款、债券、信托等手段支撑起农村金融市场,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近年来,商业化改革影响到国有银行向农业和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国有银行四年间撤并1万个基层机构,农户和乡镇企业的融资成本持续走高。货币管理当局对非正规金融管制比较严厉,在强调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更重视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使得民间金融发展并不十分迅速,无法进一步扩展规模和经营网络,只能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提供简单的金融服务。由此可以看出,现阶段农村金融市场上提供的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农村融资需求。现状之二:特有信贷风险问题制约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容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正规金融机构又很难了解与应对农村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各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市场风险,相对于较小的贷款本金而言,它们的信贷成本太高,高到难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风险溢价去弥补(因为受到监管机构规定的利率上限的限制)。二是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贷款规模较小,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极度缺乏,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较大,放贷意愿较弱。三是质押物的问题。银行不愿接受农村客户提供的抵押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而且双方在估价上也存在差距,这些质押物品在正规金融企业看来价值不大,而一旦要处理这些质押物,缺乏合适的拍卖市场。现状之三:农村中的“二元金融”结构并存。金融二元性是指规范的金融部门和不规范的金融部门并存,主要表现在国有金融与民间金融处于不同的信用体系中,国有金融机构对民间经济存在制度上的“约束”,民间经济从国家控制的金融体系中获得金融支持难度较大。考虑到农村经济主体抵押品不足、收入不稳定、农村投资与消费难以区分以及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等因素,国有银行出于抗风险的目的,会降低对农村经济的贷款。正规金融部门的贷款手续繁琐,申请审批成本过高,加重了融资成本。这些因素导致农村正规金融市场门槛很高,普通企业和农户难以逾越,从而造成了农村金融市场在相当程度上与正规金融市场隔离。现状之四:民间落后的原始态服务。没有相对规模、产业链健全的盈利主产业支撑。贷款需求与金融服务需求处于原始状态,农村贷款需求都是生存需求,经济发展的生产性大额需求较少,贷款保证多以原始的个人“道德信誉、公众口碑”为抵押品。
2农村金融服务滞后于新农村建设的原因分析
第一,农村金融市场相关法制不健全。农村金融稳定性不强,适应性较差,经营管理难度大,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而我国现有的相关立法难以指导农村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市场化程度不高,社会分工不发达,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势必引发资金外流。增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既要借市场之力,也要用法律之手。要用强制性的法律手段积累启动农村经济的增量资金,促其实现自我循环和螺旋式发展。第二,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合力不足。农村经济的特点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合力,坚持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结合。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农村综合开发、农业资源开发等贷款周期长、风险大、启动阶段效益低的领域,政策性金融应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并逐步推进到县域经济、农村中小企业等领域。对市场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领域,则由商业性金融发挥主导作用。但在农村经济中,政策性金融在进行示范引导后,商业性资金跟进较慢或因风险、收益原因未跟进,造成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合力不足。第三,农村金融资金分配不合理。现在乡镇的金融机构中,邮政储蓄只吸收农村资金而不发放贷款,吸收的资金统统上划到地市级以上机构;而农村信用社也在强调资金的集中使用,往往也把吸收的农村资金上存到县级以上机构;农业银行由于是商业银行,也正在向股份制迈进,为了改善财务状况,不得不全行统筹、统一调度资金,支持能够带来较大收益的发达地区大项目;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商业银行,业务范围仅仅限制在政策性粮棉油收购等流通领域贷款,对农业生产基本上没有安排支持资金。第四,农业贷款结构不合理、效率低下。由于贷款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业贷款效率不高,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农业贷款占农业产值的比重高于农业产值。农业的低效率也是影响农业贷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正规金融的缺位难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使得民间借贷能够挤入农村金融市场。本来应当是正规金融高度发达以抑制非正规金融,而实际情况则是许多地方民间借贷比重高于正规渠道借贷,出现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功能错位。第五,金融创新服务项目发展滞后。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采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缺少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保险业务为例,在农村市场上仍处于发展的初创阶段。农村金融组织单一化、业务商业化和垄断化,金融服务不到位。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需要大量信贷支撑,但随着国有金融机构日益商业化,使它们大规模收缩战线,压缩基层经营机构。同时,贷款权限也从基层上收,结果是大量储蓄资金外流。第六,“城乡二元结构”决定“二元金融”结构。我国现在正处于城乡的二元结构比较明显的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经济剩余仍然在向城市倾斜。我国的金融市场上农村、城市“一盘棋”造成了农村缺少相应的金融配套服务,农民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并且出现了农村资金“倒流”城市问题,造成现阶段金融资源配置大量流向城市。城市一元的金融体系初具雏型,只需完善、提高。而农村一元的金融体系,尚未纳入议事日程(指是否应该单独建立农村金融体系)。因此,农村金融改革要建立最适合农村需要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建立新的“二元金融”结构,这里的“二元金融”结构是指完善、提高城市一元金融体制,大力发展适合农村金融市场的另一元金融体制。
3建立适合新农村发展的新金融体制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改革的首要任务
现在银行出现的资源配置问题以及影子银行规模的急剧泛滥起源于监管套利。事实上,始于2008年金融危机时国家给出的4万亿投资就导致当年的新增信贷达到10万多亿,信贷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GDP) 之比在过去五年里从120%升至近200%。
一方面这笔资金的投入刺激了经济的快速复苏,但同时也产生了副作用,其一就包括股市自2009下半年到今天的狂泻不止。与此同时,老百姓的存款到了银行没转出去,银行没有向实体经济注资反而通过信托等表外业务中的理财产品(影子银行)进行获利,数据显示自2005年以来,影子贷款增长了大约三分之一,增至约28 万亿元人民币(与GDP 之比达50%),这就促成了资金的“空转”现象。
改革的下一步利率市场化是关键。如今庞大的影子银行规模就源于金融机构绕过监管的套利行为的叠加,大量资金在金融机构的操作之下通过杠杆投资和期限错配套取利差,资金在各个金融机构间循环往复获取利润。要控制信贷规模的投放就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让各个商业银行整改其银行的资源配置办法。光靠管制存贷利差是不够的,现在银行内部出现的是金融资源的错配,实质上就是资金的来源越发地短期化,资金的回流越来越长期化,某些银行和中介机构便利用银行间市场出借资金或者把贷款从资产负债表中转移出去。当下宏观数据中M2与GDP的比值在不断地扩大,到今年一季度,M2与GDP的比值已近200%,这意味着货币投放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正在不断减弱,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大量的社会融资其实并没有投入到实体经济当中。糟糕的是实体建设变得很难得到金融的支持。
现在的情况是,地方投融资贷款很多是通过融资信托拆借来保证项目资金链不断,然而地方平台民营经济融资难、贵的问题仍然存在,这就源于银行自身信贷的控制力度不够,采取的表外套利行为居多导致形成的。目前来看,市场上的金融中介增多,而这些机构相互间都有“渊源”,像银行会介绍信托公司去做项目,银行链上的利率太好挣了,这样的“资源共享”就造成“金融寻租”这样的腐败情况。套利行为屡见不鲜。
另外,虽然一方面我国的股份制银行在全球的资产排名非常靠前,但是工、农、中、建90%的利润贡献都是来自国内,国外利润比例很低。国有制银行应该学部分盈利都来自于海外的比如汇丰银行,积极加入到国际并购中去,通过利率市场化,加入全球竞争,而事实上现在也是参与海外并购的好时机。
如何提升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更多地考虑如何将利率改革与中国现有货币信贷现状相融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利率市场化的时机选择和节奏安排上也非常重要。
截至目前,美国、日本等推行最优贷款利率机制的国家或地区均已实行商业银行自主报价。显然,商业银行分散化的自主报价较好地反映了各家银行对市场竞争态势、自身成本收入结构和利差变化情况的判断,避免了官定利率不能真实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弊端。在各家银行自主报价基础上,央行或其他机构通过公布统一的最优贷款利率,在兼顾不同银行的利益诉求的同时,还可以尽量避免银行业因过低报价而出现“价格战”竞争。未来依然要鼓励理财产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同时要继续规范其边界,利率市场化则是让资本市场化的重要一步。
积极培育两级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自1995年起就开始呼吁进行监管改革。但当时的历史条件还不成熟,现在看来,地方金融风险日益突出,监管改革越来越多地受到认可。要更多地让地方成立金融办,给地方政府在金融方面更多的权利,采取各地“自扫门前雪”的办法增加地方金融办的监管权。
在美国,保险(放心保)公司都是在州一级注册,联邦政府不管。我国保监会成立已经十几年了,保险资产在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并没有怎么提高,保险工具发展仍然很落后。银、证、保三会应该加快把机构的审批权下放给省一级,自己更多的是制定法规、监管检查。但是监管层对于金融产品的审批要加强,监管部门应该更多地对金融产品的各个功能进行审批而不是以机构为出发点,比如应当根据他们各自的职能把资本市场的产品交由证监会审核,保险产品由保监会负责。现在的问题就是保险公司如果有产品找的是证监会,实际上就是产品和机构相互割裂的“一条龙”体系。像PE/VC 这个行业,做基金的要到发改委注册登记,但是首先需要得到保监会的同意才能继续,这样就阻止了很多机构的进一步审批。同时,监管层还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这样单一的监管的策略也不利于行业发展。正在兴起的金融租赁的审批也该放开。目前金融租赁只有银监会能审批,商务部的金融租赁又不被视为金融机构,只能去贷款做租赁使得他们的业务成本高,造成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对比实体经济来讲,金融租赁不仅仅是一个融资手段,不仅仅是一个优化财务结构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建设需要魄力
加快金融市场的多层次建设,而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只有两个交易所,资本交易市场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现在要加大创新创业型企业、扩大PE/VC领域的政策研究。我们现在的主板市场就需要改革。我国的IPO的发行体制亟待整改,需要加快发展资本市场。而取消IPO的审批制度就取决于监管部门的认识和胆量,放开IPO审批制度并不可怕。以前计委对于每一笔信贷都要进行审批。在1998 年决定取消审批步骤时大家就担心会不会出乱子,但事实上信贷市场之后就好多了,银行开始直接选择项目、自主定价,这是走向市场的一个很重要、关键的一步。
银行利率不市场化,导致贷款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反差,由于企业债券利率大大低于银行贷款,债券期限又长,造成债券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债券发行长期依靠审批或变相审批管理,只能选择低风险或者无风险的大型企业或政府项目,债券发行也难以真正市场化,中小企业难以到债券市场融资,直接融资难以发展。
重新布局地方金融网络
要让中小企业民营资本在金融市场的比例加大首先就要降低银行的准入门槛,引进更多的竞争者,这将不仅有利于存贷款利率市场化,也有利于增加金融服务供给,使其更好地服务好实体经济。
中国长期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数量不足。在新疆喀什就有银行未能服务好实体的现实状况,当地国有制的银行给予地方项目的贷款太少,放出的资金只有30%,吸存却达到了80%、90%。扩大发展当地的信用社,重建地区的金融网络开展民营金融机构的布局,比如在陕甘川、新疆等西部地区把国有制银行的地方营业网点卖给民营机构,多在县域地区进行试点,组建区域性的信贷公司和小微银行。多组建此类机构让他们在当地进行融资和放款。否则,中央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全国19个省市对当地的对口支援,还赶不上全国性商业银行从当地吸走的资金。所以应该重新构造金融网络的布置,而这个也可以和市场金融的准入,放开民营金融结合起来,而这可能对于实体经济进行更多的支持、缩小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等都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使用并购贷款“调节产能过剩行业”
总理在6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到了“支持调整过剩产能,对整合过剩产能的企业定向开展并购贷款,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提供新增授信”这一改革事项。
这其中提到的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然而我国并购融资制度并不完善。《贷款通则》等法规规章实际上禁止金融机构为股权交易的并购活动提供资金;对企业债的发债主体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同时,债券的发行还有年度总额度的控制,利率水平的管制和用途的限制;权益融资方面,我国由于公开发行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核准,效率较低。像并购贷款这样的杠杆性金融融资办法必须要有杠杆作用,这是一种开创性办法。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引发的大规模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这充分暴露出了以美元本位制为核心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弊端,对此,中国积极回应,将人民币国际化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更多国内外官员及学者开始重视有关人民币国际化问题的研究,央行行长周小川于2009年发表《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提出必须创造性地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蒙代尔在“2008国际金融市场分析年会”上接受采访时表示,建构国际货币体系离不开中国的参与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已成为国际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中国在国际政治经济地位的不断提高是人民币东亚化的经济基础
中国政局稳定,在国际事务中的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力,享有较高的国际声望,2008年北京奥运会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相继召开再次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地位。经济上, 2008年中国GDP达到314045亿元,有望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中国目前的发展水平为人民币国际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人民币东亚化是东亚地区经济金融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根据货币国际化的经验可以推断,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有三个步骤:东亚化-亚洲化-国际化,因此,人民币东亚化成为现阶段的战略目标,而且人民币已经初步具备了实现东亚化的一些条件,诸如中国经济总量的逐步扩张,作为东亚地区“市场提供者”的地位日益增强,中国的对外开放度不断提高,在周边国家和地区流通不断增多,具备了一定范围内的国际可接受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国际公信力明显提高等(李晓等,2009),但是,人民币东亚化仍存在诸多的障碍与问题,例如资本项目开放度不高、结算体系存在缺陷等问题,笔者认为,在中国经济实力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推动人民币东亚化的关键,在于完善金融市场的建设,并且配以成熟的金融监管体制,这样才能逐步提升人民币东亚地区的结算、投资和储备功能,促使早日实现人民币东亚化的战略目标。
三、加快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建设,为人民币东亚化创造有利条件
(一)稳步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资本项目开放是指消除对国际收支资本和金融账户下各项交易的外汇管制,如数量限制、课税及补贴,其实质是实现资本项目下货币的可自由交换。由美国的经验可知,资本项目的开放和该国货币国际化存在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开放资本项目是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既定发展方向,也是人民币东亚化目标的客观要求。从当今情况来看,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之一,资本项目的开放和资本的自由流动有益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完善,增加人民币东亚范围内使用量,从而推进人民币的东亚化。
目前我国已实现了资本项目部分可兑换(具体参见表1)。
注:根据2009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并结合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整理而得①
根据克鲁格曼提出的“三元悖论”可知,资本的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度和独立的货币政策最多只能实现其二,而中国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的障碍与不确定性,因此,汇率制度的稳定性以及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在目前来说尤为重要,加之金融监管体系尚未成熟,不应片面追求人民币东亚化而盲目过度开放资本项目,应有阶段性、层次性、可控制性地在东亚范围内放开,同时完善监管体系,防范由于资本项目放开带来的风险,基于此,笔者认为具体的资本项目开放措施有:
(1)借助香港这一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金融及地理优势,带动广东、福建、上海、天津等沿海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推行资本项目东亚范围内开放的试点,主要促进资金的流动,在此试点中,对于日、韩、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实行以下政策:放开几国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领域及额度限制;放开几省市居民在几国直接投资的限制;适当允许几省市金融机构向几国外商融资。
(2)建立人民币自由兑换试验区。在香港、广东、福建、上海、天津等地实行人民币特殊管理政策,放宽人民币流出限制,将几国居民携带人民币出境限制管理改为申报管理,申报过程中实行准确及时监测,以便及时、准确掌握东亚周边国家和地区使用人民币的情况。
(二)完善人民币债券市场
随着人民币东亚化的不断推进,跨境人民币币融资为我国金融市场提供着良好的资金流入来源,而加快完善人民币债券市场,又能反作用于人民币的东亚化。
在经历了1997年及2009年两次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各国对美元的不负责任性表示出极大的失望,对东亚货币错配问题表示出很大的忧虑,而人民币在两次危机中的坚挺性及负责任性使其在东亚各国的信任程度在此提升,为此,我国应不失时机的借助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以及在建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大力在东亚范围内完善人民币债券市场,争取人民币东亚化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
完善人民币债券市场,应以固定收益产品市场特别是国债市场为中心,大力发展以国债为核心的多层次政府债券市场,进一步健全债券市场体系。但从目前国内债券市场来看,国债所占份额并不高,其核心地位并不突出,而且限于政策和历史原因,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仍处于起始阶段。基于此,笔者认为,在东亚范围内建设人民币债券市场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继续坚持国务院于2009年3月同意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债券的政策,完善及深化“代偿”模式,由财政部发行,支付发行费也由财政部代办;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由中央财政统一代办偿还。在国内建立健全良好的地方政府债券运行机制,为其走出国门提供有力的国内金融市场基础与可借鉴经验。
(2)借助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推进人民币债券市场建设,符合条件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先通过QFII机制发行,待时机成熟后可变为直接发行,放宽对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居民购买人民币债券的限制,完善国债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推动公司债券的市场化发行,并适时推出以人民币计价的香港地方政府债券,丰富人民币债券品种。
(3)借助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有力契机,利用其地理优势,向日、韩两国居民实行与香港相似的人民币债券放宽政策,并适时与境外市场互联,形成合力,共同发行人民币债券及其他货币债券产品,既可以优化东亚各国的资源配置水平,又能推进人民币的东亚化。
(三)完善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资金流通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实现人民币东亚化的战略目标的需要,证券市场的开放成为必然。笔者认为,开放证券市场可以采取逐步实现A、B股市场并轨的方式。B股市场是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种过渡性选择,是在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情况下的境外投资途径,而在最近10年的B股市场发展过程中,股价起伏波动,市场导向不明、动力不足、透明度不高,外资对于发展方向不明朗的B股市场持谨慎态度。随着新的《QFII管理办法》的出台,外资逐渐以QFII作为工具向A股市场迈进,因此,在实现人民币基本可兑换后,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及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可实现A、B股市场的自然并轨。
(四)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
目前我国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仍处于起始阶段,而且对于外资投资我国金融衍生产品有着严格的限制,但衍生产品对与金融市场而言,具有转移价格风险、避免利率风险、套期保值等重要作用,还可以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推进人民币的东亚化,因此,更新金融衍生产品并开放其市场非常重要。
从金融产品市场化的逻辑看,其存在一定的先后发展顺序及平行发展关系(具体参见表2)。
注:横向为先后关系,纵向为平行关系;资料来源:上海交通大学证券金融研究所
由上表,笔者认为具体措施有:
(1)以QFII机制为桥梁,向日、韩、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推出新型金属、能源类人民币计价期货产品,为其提供避险和套期保值功能,并且促进黄金期货市场发展,使人民币计价期货理财产品受东亚各国认可,扩大人民币交易使用量。
(2)在2009年央行与韩国、香港等地区签订总值达6500亿元的货币互换协议基础之上,鼓励日、韩、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境内公司使用人民币互换工具,包括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通过人民币互换业务提高投资者的资产效益,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增加人民币交易使用量。
(3)将来在东亚范围内推出汇率类、利率类、股票类和信用指数类金融衍生品,满足投资者避险和套期保值需求,再次加大人民币东亚范围内使用量,进而推进人民币的东亚化。
(五)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向全球金融监管界敲响警钟,在拥有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同时,必须配以高水平的金融监管体系,因此,我国完善金融市场建设及推进人民币的东亚化的同时,必须相应提升金融监管的能力,防范金融市场出现的各类风险,稳定我国目前宏观经济良好运行的大局。在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必须建立有效的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管理体系,在人民币债券市场及证券市场开放的过程中,对国内外流动资本实行实时有效地监管,防范恶意投机者的“热钱”肆虐,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方面,对杠杆比率应加以限制,而且要加强场外市场交易监管及加强对冲基金的信息披露(吴晓灵,2009),加强东亚各国之间金融监管的合作,共同抵制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及危机。
四、结论
目前推进人民币东亚化又存在着三个良好的契机,即后危机时代人民币的信任度的上升,上海大力兴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所做的巨大贡献等。中国应不失时机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完善金融市场建设,加速人民币东亚化进程,官方的推动,半官方的推动,非官方的推动都要同步进行。官方的推动,在于建立人民币自由交换区、逐步放开各项金融管制等;半官方的推动,在于各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或是推出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第三种是非官方的,以市场化推动为主,鼓励东亚各国境内公司使用人民币或是使用人民币互换工具等,这背后需要有一个繁荣的完善的金融市场作为支撑,这又回归到完善金融市场的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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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5-0012-04
一、现代航运业的特征分析
1、航运业具有显著的国际化特征。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以全球采购、配送为特点的新兴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生产与贸易的主要形态,而以航运为中心的相关物流在整个全球供应链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世界航运业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据统计,国际间贸易超过90%通过航运运输实现,航运业已成为联系国际经贸的主要纽带,航运业具有显著的国际化特征。而全球的供应链管理更是和资本的流动相融合,因此。航运业的国际化会衍生出对于国际化金融交易的巨大需求。
2、航运业与世界经济与金融的周期性波动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也正是由于航运业的国际化特征决定了航运市场和世界经济形势联系紧密,受世界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并呈正相关关系,经济繁荣,航运业亦繁荣,反之亦然。因此,航运市场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而且航运市场的周期性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密切相关,同时,航运业的周期性波动也会通过供需关系的变化导致金融市场的交易规模和资金价格的波动。
3、航运业是一个资本和技术密集的行业。
船舶大型化和船载设备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使得单船造价不断上升,而且技术的进步包括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使得港口和相关物流系统的信息化程度也日益提高,这些因素都决定了航运业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特征日趋明显。
4、航运业涉及的企业类型众多,业务交叉性强,不同企业的金融需求差异较大。
航运业并不是简单的水路运输概念,而是在国际供应链的背景下,中游航运企业通过整合上游船舶设备修造企业,和下游港口、临港物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套物流服务的产业集群。具体来说包括以船舶及相关设备的制造和修理为主的上游船舶企业,以船公司、船务和货运为主的中游航运企业,以港口和相关物流为主的下游港口和临港企业。
上游船舶企业包括船舶制造企业和配套设备制造企业,主要涵盖了船舶和船载设备、港务机械、集装箱等航运所需设备的生产制造,属于传统的装备制造企业。资本密集、劳动密集和技术密集是这个行业的共同特征。总体而言,整个行业基础投入较大,资金需求主要集中在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船舶融资领域,对融资依赖度高。
中游航运企业包括船公司,船务和货运。航运能够直接为最终客户服务,成为链接上、下游产业的枢纽。由于航运业国际化、网络化的趋势,原本经营相对单一业务的公司都在向两端延伸,以物流网络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这些企业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其金融需求的特点主要是境内外公司差异较大,应收账款较为安全,收支币别与期限存在错配。
下游企业包括港口,以及临港的制造服务业。从近些年的发展来看,港口企业以及临港的制造服务业综合功能得到强化,从而决定了对于金融服务的全面需求(招商银行,2008)。
二、航运金融市场的需求特征分析
现代航运业具有国际化、周期性、资本密集以及涉及的企业类型众多等基本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航运业与金融业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并且使得航运业本身出现了金融化的趋势,而航运金融市场正是航运市场与金融市场相结合的产物,因此,航运金融市场也具有独特的特征与发展条件。
首先.航运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征决定了航运金融市场的资金交易规模巨大,产品种类复杂,全方位涉及到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航运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所需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较长,而且航运产业风险性高,这些特点决定了航运企业很难依靠自身力量满足其融资需求以及进行投资活动,而是需要从诸多的融资渠道中选择适合本公司的最有利的筹集资金方式。同时航运业本身包括了船东公司、船舶租赁公司、无船承运人公司、船舶融资租赁公司、船舶经营公司、船舶管理公司等多种企业类型,以及诸如船舶制造企业、物流公司、仓储公司、码头经营企业、内陆运输公司等与航运相关的企业,这些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发展目标千差万别,其融资需求也都各有其不同的特点。
为了满足航运企业巨大的、多样化融资需求,航运金融市场对于资金规模需求巨大,涉及到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工具市场等金融市场,融资形式包含了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吸收个人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资金信托、私募股本、公募股本等金融产品。
第二,航运市场的周期性强,资本密集,风险较大,同时航运企业的成本当中包含了重要的金融因素,这就决定了航运金融市场的高风险特征,对于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技术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较高。航运需求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巨大影响,航运市场与国际经济周期波动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这就决定了航运业务的高风险特征。另外,航运企业对于成本十分敏感,而且航运业的主要成本包含了重要的金融因素,在航运的成本构成中,燃油影响最大,而燃油成本随着国际原油期货价格而波动,燃油价格的波动本身就是国际金融市场活动的结果。航运业务对于风险和成本的敏感性既决定了航运企业对于航运金融产品的需求特征,要求金融机构与市场能够提供满足航运企业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需求的产品。也决定了航运金融产品本身的高风险性,这就要求航运金融机构和市场具有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航运金融业务对于成本和风险的敏感性决定了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完善的航运市场中介机构体系。在航运市场包含了各种类型的辅助机构,如经纪人公司、信息研究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航运中介机构不仅有利于航运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且也是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基础。航运金融企业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就必须充分掌握航运企业的各种信息,从而能够对于航运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以及航运业务的市场风险做出恰当的评估,并且根据风险决定航运金融产品的均衡价格。因此,航运市场中介机构的发展能够为金融机构和市场提供充分可靠的信息,便于金融机构和市场用较低的成本获取航运企业和市场的有关信息。从而为金融机构和市场的产品设计、定价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降低航运金融产品的成本。否则,金融机构和市场不能用合适的成本获得信息和进行风险控制,就会制约
金融机构和市场满足航运企业金融需求的能力。
第四,航运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使得航运产品本身表现出较强的金融化特征,现代航运市场发展具有明显的金融化趋势。除了航运业的发展与金融业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化浪潮下,航运市场也开始出现显著的金融化特征,而航运金融化的趋势也强化了航运金融市场的复杂性。现在船舶、运费指数甚至订单都可以被当作商品一样进行交易。例如运费指数,已经形成了一个很大的交易市场。目前的参与者不仅是航运商、贸易商、生产商,还包括了各种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航运产品市场的交易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际航运市场的价格波动。
第五,航运企业对于保险业的巨大需求决定了航运保险在航运金融市场的重要地位。船舶作为巨额移动财产,风险系数极高,事故频发且后果严重,因此特别需要保险服务。航运保险具有为海上运输提供转移风险、均摊损失以及损失补偿等功能,其作为一种损失补偿机制在国际航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尤其在发生船舶沉没、贸易合约失败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时。航运保险能够分摊贸易过程中各方面潜在的风险。航运业对各类航运保险的巨大需求,催生了航运类保险的快速增长。同时,完善的航运保险体系也满足了高风险的航运业的需求,因此,航运保险业的发展状况也成为了衡量一个航运中心城市国际地位的重要标准。
第六,国际化航运业务伴随着资金流动决定了航运金融市场包含了巨大的跨国资金结算业务。航运中的货物运输过程可以看作在国际范围内资金流转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现金流是整个物流活动中供应链的命脉,因此航运业对于结算,尤其是国际结算的需求量非常大。目前,全球航运结算呈现欧美三大结算所鼎足而立的态势,即挪威期货期权结算所、纽约商品交易所和伦敦结算所平分天下。而这三家结算所所在地也正是国际航运中心的所在,可见资金结算对于航运业的重要性。同时,巨额资金的结算也为航运中心所在地的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业务量,促使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韩倩,2006)。
第七,航运市场和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税收和监管制度的灵活有效性。由于航运业务和航运金融业务都对风险和成本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同时航运市场和航运金融市场事实上也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市场,航运企业和航运金融企业都面临国际同业的激烈竞争,这就要求法律、税收和监管制度能够有效地降低航运企业和航运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本,并且提高航运企业和航运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从航运金融市场的特征分析可以看出,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对于一国或者地区的制度环境有着较高的要求,航运金融业务的多样化以及其对风险和成本的敏感性也要求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航运金融市场既能够为航运业提供巨大的资金支持和便利的风险管理服务从而促进航运业的发展,同时,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本身也意味着金融体系深化程度的提高。因此,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关键在于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降低金融机构从事航运金融业务的成本,便利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产品设计以及风险控制方面满足航运企业的实际需求。
也正是由于上海在航运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制度环境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导致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面临交易成本高昂、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等问题的困扰,不能满足航运企业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从而限制了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上海金融体系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上海发展航运金融市场的政策建议
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与金融中心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为了实现这样的发展战略,大力促进作为航运中心与金融中心联结点的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航运金融市场既能够为航运业提供巨大的资金支持和便利的风险管理服务从而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同时,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本身也意味着上海金融体系深化程度的提高。从这个角度讲,上海应该采取恰当的支持政策,推动航运金融市场的跳跃式发展,并且把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突破口。
从航运金融市场的需求特征和发展条件可以看出,上海发展航运金融市场的关键是采取有力措施,降低金融机构从事航运金融业务的成本,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技术水平,使得上海成为能够满足各类航运企业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的金融中心,实现航运企业与金融机构在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集聚效应。
根据航运金融市场的需求特征与发展条件,针对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上海市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并采取恰当的政策措施。
第一,考虑到上海发展航运金融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在现阶段,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的原则和目标导向:
(1)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着眼于金融机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着眼于上海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这是上海国际航运与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
(2)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着眼于航运服务机构体系的建设,降低航运金融市场的信息成本,这既是上海航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基础条件。
(3)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着眼于为上海和全国的港口建设、航运业务发展、船舶制造产业发展、物流产业、油轮产业等制造和服务产业发展提供融资和服务,这是上海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基础。
(4)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着眼于制度环境的优化,在充分考虑宏观经济金融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推进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在航运金融市场有针对性地适当放松监管,加大监管的弹性,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这是上海航运金融中心建设的必要条件。
(5)强化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特色,即人民币产品的国际化交易市场,并且基于这个特色与其他航运中心形成合作、互补的关系。
第二,采取恰当的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境外航运服务中介机构在上海的发展。支持本土航运服务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和航运服务中介机构的合作,允许和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组建航运服务中介机构,从而快速推进上海航运服务体系,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提供航运金融服务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和航运企业合作,组建航运租赁公司,发挥金融机构与航运企业之间合作的协同效应。
第三,鼓励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产品上的创新,政府对于金融机构具有创新性的航运金融产品给予税收优惠或者补贴,从而丰富上海的航运金融产品体系:同时鼓励上海的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进行合作,引进国外成熟产品,创设上海多样性的航运金融服务产品体系,提高中资金融机构提供航运金融产品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四,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航运金融市场和创新产品,同时也便于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有效的控制风险,对于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引人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可以不受利率管制,这样可以在维持原有竞争格局的情况下推进利率市场化,也可以根据金融机构对于航运企业提供的信贷资金规模,允许金融机构有一定的比例存款或者融资的利率取消利率上限的管制。
2016年又正值公司成立二十周年。经过二十年风雨洗礼,中央结算公司积淀了不少经验和优良实践做法,客观上值得总结、提炼和发扬;经过二十年团结奋斗,公司创造了不少辉煌和中外同业瞩目的成就,需要升级再上台阶;同时,经过二十年生动实践,公司加深了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规律性认识,需要在新基点上再出发。公司历史上不同时期有过战略性文件,在公司层面对金融基础设施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此次规划适逢国民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时期,并与公司过去的战略相接续,既体现了延续性,又体现了创新性和发展性。在酝酿和制定过程中,公司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把握新形势和新趋势,在研判发展境况与自身资源条件的基础上,遵循金融基础设施原则并借鉴国内外同业实践。新的战略规划旨在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金融基础设施的定位,确立公司新时期发展目标,明确战略任务,优化发展方式,凝聚发展动力,指引公司在中国金融市场的未来建设与发展事业中持续做出新的贡献。
《债券》:中央结算公司与中国债券市场相伴而生、相进相长已近20年。作为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核心构成、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支点,公司是如何在债券市场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引领与创新推动作用的?
水汝庆:中央结算公司成立于1996年,此前,中国债市是分散的,秩序混乱、市场运行管理成本高昂,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公司就是为了中国债券市场统一安全高效的需要应运而生的,为中国债券市场这一金融核心基础市场发展完善服务是中央结算公司的天赋使命。自成立之日起,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公司忠实履行国家金融基础设施职责,以服务市场、服务监管为宗旨,参与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培育建设的全过程,为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做出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基础性与开创性的贡献。
一是开启了中国债券无纸化时代,形成了债券集中统一的登记托管体系。中央结算公司成立后即在国内率先推出了债券无纸化中央登记托管体制,结束了我国有纸债券分散托管的历史,维护了国家信用和金融稳定,并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透明高效的一级托管模式。实践表明,实行这一体制在大幅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也大幅降低了债券发行和交易的成本与风险,为日后我国债券市场的高速和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创建了支持报价驱动交易的安全便利的结算模式。中央结算公司吸收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自主设计,一体化构建了适合机构参与的批发市场服务模式,以及适应散户参与的柜台服务模式,并精心设置了风险防控机制,为各类投资者进入市场准备了便利、安全的通道,在有效维护债券托管与结算秩序的同时,创设了提高市场开放度的必要条件。事实证明,这套服务模式有力支持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迅速崛起成为我国债券主体市场。
三是开创了债券远程招标发行的先河,确立了债券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1998年,中央结算公司在国内率先建成债券远程招标发行服务系统并投入应用,实现了债券发行的市场化与规范化,推动中国债券市场进入了新的阶段。公司自主建成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集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付息兑付、信息、担保品管理等各项功能为一体,为市场提供了债券全生命周期的完整配套服务,进一步有效降低了市场运作成本和功能衔接与数据交换风险,实现了中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现代化。
四是建立了国内首个券款对付(DVP)结算机制。在央行推动下,2004年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实现联网运行,建成使用央行货币的全额实时券款同步交割结算机制,根除了债券交易中的结算本金风险,同时债券自动质押融资等机制也为支付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中国金融基础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五是率先编制了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中央结算公司基于中立地位和资源优势,在1999年编制了全球第一条人民币国债收益率曲线。随后,以国债收益率曲线为基准,陆续自主构建成包括各信用等级债券收益率曲线、估值、指数、风险值(VaR)等一整套反映人民币债券市场状况的中债价格指标体系,有效促进了债券公允价格形成和市场透明度提升,支持了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公司在国内开辟了金融资产第三方估值市场,在全球首创由中央托管机构提供第三方估值的范例,并直接顺延为各债券组合计算个性化指标,受到国内外同行的普遍认可。
债券市场的发展成果凝聚了各相关方面的心血与努力,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其中一员坚持精耕细作,夯实了市场底层架构,并成功经受住了发展的检验。
《债券》:20年辛勤耕耘,20年开拓创新,中央结算公司倾力服务市场硕果累累、贡献卓著,尤其引人关注的是公司不断努力构建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并打造形成了七大核心服务平台。水董事长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这七大平台的情况?
水汝庆:中央结算公司作为系统重要性机构,在金融基础设施领域持续、精准、协同发力,打造形成了七大核心服务平台。
一是债券市场运行平台。中央结算公司构建的债券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在不断降低操作风险与成本的同时,成功支持了债券市场规模的迅速增长和各种创新的落实,能够实现跨市场统一互联,促进市场透明度和标准化建设。自成立以来至2016年10月末,公司累计支持各类债券发行超过90万亿元,办理交易结算超过3700万亿元,付息兑付近60万亿元,登记托管债券类资产42.5万亿元,约占债券总量八成。
二是支持宏观调控的政策实施平台。自1998年中央银行正式开始实施货币间接调控起,中央结算公司即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截至2016年11月中旬,累计支持央行票据发行和公开市场操作约80万亿元;累计为24万亿元的政府债券提供全周期服务,支持中央及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超过4万亿元;为企业债券提供发行技术评估、集中发行支持和信用体系建设服务。
三是金融市场的基准定价平台。截至2016年11月中旬,中债价格指标每日各类曲线1300余条,估值4万余条,债券指数60余只,各项数据指标约400万个,已成为相关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实施的重要参考指标,以及监管部门市场监测的有力工具,被市场机构参与者广泛采纳用于投资管理实践中。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要求后,财政部官方网站了中央结算公司编制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2015年,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比较论证后,中债3个月期国债收益率作为人民币短期债务工具代表性利率被纳入特别提款权(SDR)利率篮子。“十三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了“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的任务要求,可以预计在未来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进程中,中债价格指标的作用将日趋重要。
四是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平台。中央结算公司历来以维护市场的安全稳定为己任,在所有业务服务模式的设计中始终贯穿了操作及相关风险的防范机制,多年来从未因业务处理环节存在缺陷而造成市场的风险与损失。同时,公司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不断探索为市场建立更为丰富的风险管理机制。公司提供专业化、智能化、集成化的担保品管理服务,中央担保品管理系统目前已广泛应用,为各类金融交易,中央银行、中央及地方财政和外汇管理局的相关政策性操作工具以及支付系统的运行提供安全保障。截至2016年11月中旬,中央担保品管理系统管理的债券担保品余额已超过11万亿元,日益成为金融市场流动性中枢和风险管理中枢。中债价格指标的个性化深度应用为机构内部针对自身组合识别和计量风险提供了有力工具。在服务监管方面,公司始终有效履行一线监测职能,为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提供依据。
五是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平台。中央结算公司为国际金融机构来华发行“熊猫债券”提供支持,为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截至10月底,各类境外机构开户370家,持有债券约7500亿元,占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的90%以上。中债价格指标被境外央行、国际组织及金融机构采用,中债指数ETF产品在纽约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上市。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公司参与了中国债市对外开放升级版的研究。此外,公司在上海等地布局,积极支持自贸区金融改革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六是债券市场创新研发平台。中央结算公司积极配合债券市场的创新建设,为国内引入新券种和新交易方式提供研发支持。公司承担了多项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项目咨询工作,并配合央行等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多项重要课题。公司定期的债券市场年报、理财市场年报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公司主办的《债券》杂志是国内唯一的权威债券专业期刊,中债网络培训平台是国内首个证券领域在线培训平台。
七是多元化金融市场服务平台。在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中央结算公司陆续为信贷流转、信托产品、理财产品提供登记等基础,组建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和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等相关机构。截至2015年末,公司登记各类金融产品总量突破70万亿元,在保障市场健康发展、提升监管有效性、维护投资者权益、降低金融市场组织成本诸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盘活金融存量,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准备了条件。此外,公司推出中债金联系统,为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业务和理财业务管理提供支持。
伴随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金融市场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功能与门类日渐丰富。中央结算公司始终坚持遵循规律、把握趋势、超前准备、厚积薄发,以不断创新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基础设施的到位支持。
《债券》:作为创立最早的市场中介机构,中央结算公司历经多年服务市场、服务监管的不懈努力,自身目前也进入黄金发展期。很多市场人士都有这样的评价,水董事长对此认可吗?公司在未来五年要实现怎样的发展目标?如何实现这些战略目标?
水汝庆:我们理解黄金发展期就是战略机遇期。从外部环境看,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而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需要更加完善的金融体系配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金融改革方向可概括为完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机制,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些战略部署总体上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应地也为中央结算公司发展营造出更好的环境。国家经济金融改革的一个主要深化目标,就是利用当代金融市场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围绕这一目标,在各类金融产品的流通转让、债市支持实体经济以及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中,公司多年积累的资源将发挥关键性支持作用,发展前景空前广阔。同时,当代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创新层见叠出,为公司拓展新的服务领域与方式,实现更大范围的综合经营提供了更多可能。可以说,未来五年将是公司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2016―2020年期间,在“十三五”规划的战略引领和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中央结算公司将继续以“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基础服务”为使命,坚持“诚信、责任、服务”的核心价值观,通过不懈努力和自我超越实现新时期的战略目标,即将公司建设成为安全高效、开放透明的国际主要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机构。到2020年,公司的关键运营目标要全面完成,并以国际证券结算标准为指引,与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和重要性信息系统地位相适应,核心系统可用性达99.99%以上;客户满意度保持优良水平,综合服务性价比持续提高。公司系统和业务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建设要取得重要成果,实现跨市场、国际化拓展,提高系统平台的兼容性,并以规范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通过采标、达标、创标推进公司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市场和公司透明度。通过未来五年的发展,公司的国际影响力要显著提升,与人民币国际化地位相适应,实现亚太主导、全球合作,成为相关业务领域的区域示范机构,成为国际金融基础设施合作的重要节点,在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一批实质性成果。
为实现这些战略目标,中央结算公司将坚持五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国家金融战略导向。公司要通过基础设施服务,推动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水平,促进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助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支持实现国家金融战略目标。二是坚持遵循客观规律。要以金融市场发展规律为准则,国际经验与公司实践相结合,落实国际金融基础设施标准,科学布局,确保公司发展方向的正确性。三是坚持客户需求为中心。公司是市场化企业,要以客户为中心,需求主导,创新驱动,服务市场,切实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发展顺应市场需求。四是坚持推动合作共赢。在外部合作中要开放包容、共商共建、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与国内外机构共同应对市场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五是坚持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在发展中要秉承中立的金融基础设施定位,服务市场监管,维护金融稳定,提升市场效率,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增长。
我们要紧紧把握住国家战略机遇,承接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金融业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金融战略需求,应时而动,顺势而为。不断强化和拓展中央托管结算体系,巩固并发展核心基础优势,以此为依托,立足金融基础设施职责定位,顺应国家发展新理念和市场发展新需要,持续开发和深化创新业务,推进“两个转型”,即实现由单一的债券登记托管向全方位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转型,由单一对接债券市场向对接多个金融市场转型,落实“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要求。
《债券》: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新常态下的经济金融新形势,以及金融市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深化,无疑都对中介服务机构与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需求、新挑战,公司是否心存危机感和忧患意识?公司将如何依靠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竞争优势来应对?
水汝庆:“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但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三期叠加”阶段性特征显现,周期性矛盾和结构性问题使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在国家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金融市场要继续改革开放、不断创新发展,落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为经济发展注入不竭动力。而要做好不同层次金融市场间的制度衔接,形成有机联系的市场体系,离不开安全、高效、统一、规范的金融基础设施安排。自党的十以来,国家重要文件相继提出有关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已提升到国家金融战略高度。在新一轮金融改革中,需要中央托管结算机构在支持市场发展和创新、监测和控制风险、保障市场运行安全和提高市场效率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这无疑给中央结算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清醒地认知所面临的挑战,并将悉心筹谋,务实应对。未来五年,在经济社会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央结算公司发展所面对的挑战和不确定性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十三五”规划提出改革金融监管框架,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对公司发展提出新要求;二是国际金融基础设施标准愈加严格,人民币离岸市场日益发展,公司的国际化基础面临更多考验;三是随着公司业务拓展,监管要求和客户类型呈现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对公司的服务内容和形式、技术支持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现代化治理机制建设。公司需要在恪守中立、忠实履职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提升综合实力,增强战略定力和灵活应变力。
应对挑战,中央结算公司要进一步发挥在发展进程中积淀的优势,主动适应新常态、寻求新突破,推动各项业务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这些优势包括:一是声誉优势。在长期实践中,公司树立了可靠便捷、务实高效、中立专业的服务形象,深得用户信赖。二是综合平台优势。以债券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体系为依托,公司培育了一批潜力深远的服务产品,且可在创新品种上快速复制应用,规模效益显著。三是客户资源优势。公司的客户种类丰富,覆盖面广,客户基础扎实,客户关系良好。四是人才优势。公司打造了一支专业、勤勉、敬业的团队,可胜任难急多重的创新任务,是公司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些年,中央结算公司坚持统一登记托管这条工作主线,敏锐把握金融市场发展需要,确立了“两个转型”的发展路线,在此指导下,公司不仅核心基础业务均实现连年稳定增长,作为债券市场核心基础设施平台的优势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的部署初现成效,多元化布局逐步完善,集团化架构稳步构建,国际化战略加快推进,这些都提高了公司的竞争优势,为公司有效应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发展中的诸多挑战奠定了良好基础。当前,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已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必须不忘初心,坚定信心,以此战略规划为发展路线图,继续集中力量做好自己的事情,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债券》:回顾历史不难发现,中央结算公司走过的是一条从单一发行登记托管机构,到逐步多元化格局的开拓、创新、发展壮大之路。请问水董事长,未来多元化仍旧是公司的主要战略任务之一吗?除此以外,公司还将在未来五年内完成哪些战略任务?
水汝庆:中央结算公司从国债集中托管起步,持续深化核心服务领域,大力开拓创新业务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各类固定收益证券的中央托管机构,近年来又逐步拓展到一些金融资产。但多元化仍是公司的主要战略任务之一。公司提出的多元化是坚持专业化基础上的多元化,不仅仅是一个产品拓展的概念。我们要坚持统一登记托管结算的主线,持续推进“两个转型”,发挥公司专业化和规模化优势,提升服务精细化和标准化水平,不断在产品、市场、服务、客户、资本等多维度取得突破,培育打造公司新的增长极,巩固公司在促进金融基础设施整合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引领作用。
为实现多元化战略任务的要求,我们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与完善债券核心基础服务功能。这就要求继续做优、做实、做强发行、登记、托管、结算等核心基础业务。如:构筑功能完善的发行服务体系,支持债券市场化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拓展政策性操作功能;建立跨市场多产品的统一登记托管体系,支持债券市场统一互联和跨市场交易,支持柜台市场发展,研究拓展税务和企业行动服务;打造开放包容统一的结算体系,建立全面支持多产品、多币种、多渠道的DVP结算机制,完善结算风险管理机制等。二是增加中债价格指标产品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与品牌,打造新一代中债价格指标系统,加快产品系列化、国际化建设,拓展产品分类和应用。三是打造担保品管理服务升级版。提供多功能、跨市场、国际化的担保品管理服务,打造中债担保品管理品牌,拓展担保品管理服务领域和功能。四是拓展金融产品综合服务领域。深化贷款市场服务,拓展理财市场服务,参与信托市场建设,加强中债金联系统建设,支持创新产品和金融资产流转结算和非标资产流转平台建设。五是深化创新研发服务。打造专业特色智库,形成多层次智库体系,深化政策对策咨询,支持建设创新型公司发展、大国金融改革创新和多层次金融市场监管需求。六是强化数据服务功能。提升数据对公司品牌、话语权及影响力的助推作用以及对业务、技术和管理创新的支持。
中央结算公司未来五年有三大战略任务,除多元化外,还要在集团化和国际化的发展上取得突破。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参多控,三地协同”的集团化企业架构,下一步要抓住集团化拓展和集团化管理两个重要方向,加强资源协调和组织合力,打造金融基础设施综合服务集团,实现集团综合实力跨越式发展。实现这一任务目标需要从以下三方面下功夫。一是优化集团组织架构。通过事业部和分支机构的设立,加快金融基础设施集团组建,拓展服务区域,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二是推进战略协同。集团内部要实现战略高度协同、管理高度融合、资源高度共享。要形成完整的集团战略规划体系,出台集团管控指引,提高集约化运营水平。三是打造集团客服新模式。建立涵盖客户支持、客户信息管理和需求管理、客户营销的全方位集团客户服务体系。确立集团品牌形象战略,加强产品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谱系化。
在国际化方面,未来五年,中央结算公司要在金融开放前沿布局,统筹考虑人民币债券在岸和离岸市场,以国际化能力建设为支撑,有序推动国际化服务由点及面拓展,建成与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跨境互联、辐射全球的核心金融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为此,我们一是要强化国际化服务能力建设,如:加强跨境标准化建设;为跨境债券投资者提供税收服务支持;实现中央结算公司服务信息英文化;积极参与多边组织建设,实现国际交流在更高层次的务实合作。二是要推动跨境业务立体化布局。统筹支持在岸和离岸债券发行;配合市场开放整体布局,完善推广中央托管机构互联,打造债市开放升级版;拓展跨境担保品管理;深化跨境信息合作。三是要打造公司国际化窗口。配合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筹建人民币债券跨境发行平台、跨境结算平台、担保品管理中心,对接国际交易平台,通过自贸区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业务模式。
《债券》:可以预见,实现了这些战略目标和任务,中央结算公司将跃上新台阶,公司作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也将进一步提升。请问水董事长,就公司内部而言,需要从哪些方面强化“内功”,以保证上述战略目标的实现?
水汝庆:为了实现这些战略目标和任务,中央结算公司将从以下四方面强化“内功”,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战略保障:
一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文化建设。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建设和中央结算公司转型发展、支持国家战略实施同步谋划,把全面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机融合,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要求我们紧密结合公司建设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的实践,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具体举措,提升以党建促发展的能力。加强公司文化建设,需要综合发挥党政工团组织作用,培养员工职业精神,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构建文化软实力,形成公司发展的可持续内生动力。
二是实施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人力资源各要素之间、人力资源与中央结算公司战略之间的高度契合,发挥人力资源在战略决策和执行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战略的有效实施。一要夯实人力资源基础,形成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二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职位职级体系。三要深化人力资源开发,建立完善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导师制度、轮岗等机制,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四要完善人力资源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与员工个人绩效的有效衔接。
三是加强IT战略支撑。按照核心金融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树立运营服务思维导向,促进IT与集团战略一致并高度融合,实现“业务驱动”与“IT引领”良好互动,IT治理与IT建设并重,顶层设计与重点布局结合,通过核心掌控提升企业竞争力。一要建立IT顶层设计。完善IT企业架构,全面指导IT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营;完善IT组织机构,形成完整的IT治理体系;建立IT服务架构,规划集团统一服务目录;参照国际标准和行业最佳实践,优化IT服务和管控流程;推行集团化IT开发模式,整合集团资源,打造统一高效的基础组件和公共服务。二要紧扣新技术导向的技术路线。跟踪金融行业IT发展动向,建立组件化、平台化、面向服务的集团IT架构体系。打造新一代技术平台,兼顾安全、高效、用户友好。三要推进精细化数据路线。形成符合公司数据战略需要的大数据技术框架,构建集团数据模型和统一的业务视图。四要夯实稳定高效的安全路线。建立风险导向的信息安全架构,贯彻集团分级业务连续性管理机制要求,完善灾备体系建设,实现多活中心运营目标,支撑集团风险管控目标。五要树立全局意识的标准化路线。
四是强化综合管理。按照建设现代化金融服务集团的高要求,将长远宏观的体制改革与日常微观的管理机制优化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寓管理于经营,以管理出效益,以管理促发展,主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坚持现代金融企业理念,推进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二是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组织、制度和文化建设,以业务连续性为首要目标,覆盖各类风险,强化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建立全面授权管理机制,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外部管理市场风险和系统性风险提供有效支持。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提升财务分析的决策服务功能,发挥财务资源配置的保障作用。四是加强办公运营管理,形成适应“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需要的标准化办公体系,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能力。
《债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中,请问水董事长,债券市场该从哪些方面支持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债券市场也是供给侧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本身又该如何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3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6-1894(2007)04-0005-05
一、长三角金融腹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基本依托
在地域金融和金融资源流动方面的研究,主要有Leyshon和Thrift(1997),Martin(1999)对货币、资本流动性的研究;Hau(1999)对国际投资地理分布与组合的研究;P0rteS和Rey(2000)对股权资本跨界流动决定性因素的研究;Clark(2003)对全世界时空范围内金融资本流动的研究等。在金融中心与金融地域方面的研究,主要有Friedman(1982)、Scott(2001)对金融资本在大都市区集聚的研究;Dahm和Green(1995)对金融中心发展与萎缩问题的研究;Porteous(1995,1999)、Martin(1999)对金融中心产生金融集聚原因的研究;张凤超(2006)对金融地域系统的研究等。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金融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构成要素,是资源配置的核心和枢纽。在金融资源进行时空的传导与配置过程中,金融中心城市与周边金融腹地之间存在着传导和对流的互动,以资本市场为核心配置方式的金融地域系统构成金融流、信息流、物流和人才流的空间结构体系,通过资本市场的集聚、辐射、渗透等功能,由金融中心源源不断地通过金融腹地向外传输金融资源,并以开放的状态,保持与外部地域的循环与交换,促进整个地域金融效率的提升。在现实金融活动中,金融中心的辐射是通过多维的金融腹地为依托的。金融作为经济社会的一种特殊资源,包括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其分布格局不能均衡配置于整个地域。考察国际上金融中心的形成发展过程与实际布局,一般都先集中于经济发达地域核心位置的中心城市,然后依据不同级次城市金融资源的差异性,进行非均衡配置,形成以金融中心为核心,赖以互相关联的金融增长极和金融支点的腹地,向外部金融产业集聚地扩散。
由于地域资源禀赋的差别就决定着金融具有地域差异性,金融资源融入地域经济活动,成为引导区域经济发展和调节经济结构最活跃的方式。金融中心功能的实现,一是需要通过量的扩张,金融资源总量对经济总量的贡献度,随着地域金融产业的成长,金融资源数量得到不断扩张和增加,从而带动经济增长。二是当金融资源数量扩张到一定程度时,由于金融创新等因素促使出现质的转换,促使金融产业的成长在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中得以展开。
因此,金融中心首先必须是经济中心,即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强的经济集聚和扩散能力,与相邻的腹地有紧密的经济联系,进而影响腹地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同时,如果没有广阔的金融腹地,没有一体化的区域经济支持,金融中心的发展和功能发挥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这在世界各金融中心展开激烈竞争并日益注重培植核心竞争力的今天,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最大的优势在于自身是一个能量极大的经济中心,而且长江三角洲是中国最大的经济圈,上海拥有长三角乃至长江流域巨大的经济腹地和金融腹地、亚洲一流的制造业基地和较高的人均经济水平等综合经济优势。以上海为首的长三角都市群位处中国南北两极的中间,具有极强的辐射空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通过辐射长三角区域经济,进而辐射全国经济乃至国际经济。在此过程中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得以获得长三角经济区域与中国经济崛起的能量推动。长三角经济区域的经济成长位居国内前列,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具有极大的资金需求拉动,形成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须有的充足资金需求,构成上海建成资金需求拉动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条件。因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近期选择以长三角经济乃至国内经济发展为基本依托、以资金需求拉动为特征并为国内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并逐步增强国际影响的发展战略,将十分有利于近期的拓展壮大与持久的长远发展。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有效支撑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证明,资本市场不仅推动了本地区及本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而且对国际经济一体化具有深远的影响。同时,国际著名的金融中心如纽约、伦敦、东京等,不仅均以都市经济圈为金融腹地依托,而且都拥有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即拥有证券交易市场,还包括场外交易、柜台交易、直接的产权转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资本交易,而证券交易所内部又细分为包括主板和创业板市场的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非流通股转让等资本运营的平台,并对通过资本市场功能对世界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面对长三角资本市场发展状况,上海在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进程中,构建和完善长三角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拓展金融腹地的金融资源能量,促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已是十分紧迫。
1.从长三角整个金融市场体系协调和发展来看,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坚实的基础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市场发育的不完善,特别是缺乏一个安全、高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使得长三角地区经济至今还难以一体化,难以实现区域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加上现行资本市场的规模限制与实际缺陷,不能解决不同行业和企业之间存在差异,也难以消除不同地区的资本市场条件存在的差异性;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差异相当明显,不同企业之间的发展状况也有很大的差别,如果仅仅只有一个单一的标准、仅仅只有一个单一的行政管制下的资本市场,那么,这个标准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和中小企业往往会形成事实上的制约,就会导致单一资本市场的适应性大为弱化,显然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这就要求整个经济区域需要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来配置金融资源,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的效率。
2.从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活力的源泉 不同企业对资本市场需求不一样,上市门槛也不一样;结构合理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可以满足不同企业包括中小企业、高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这些企业正是长三角经济增长中最为活跃的因素。为这些活跃的市场群体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就是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同时,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利于降低金融领域的多元结构,推动区域金融深化与金融发展。
3.从融资结构上分析,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调节的手段 目前,在长三角地区金融市场现有体系中,间接融资仍占据主导地位,间接融资中商业银行则是主导性的,银行贷款偏重国有大中型企业、偏向大中城市。结构合理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够带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的调整,对于改变过多依赖以银行贷款主导的间接融资的融资结构具有积极的作用。长三角地区经济庞大的规模和丰富的层次决定了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的解决不可
能仅仅依靠主板市场,而必须依赖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完成。资本市场只有通过面向需求的最大可能的细分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样化的市场主体对资本的供给与需求,才能高效率地实现供求的均衡,推动区域融资结构的调整和创新,促进长三角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4.金融业作为服务业,检验其最终效率的尺度永远是实体部门的结构优化程度 长三角地区实体经济部门仍然存在两个明显的结构失衡现象:一是横向结构失衡,表现为传统产业与高科技产业获得资金的失衡,不少资金都流入了与基建相关的传统产业部门,二是纵向结构失衡,主要表现是国内储蓄不能有效地转化为国内投资,集中了全社会绝大部分货币资源的银行经常有过大的存贷差,降低了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整合程度,降低其分割程度,从而推动金融体制的改革和改善长三角地区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5.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必然会推动监管体制和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创新 单一层次的证券市场的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总体上非常有限,而且将不同风险偏好的企业集中在一个较高标准的主板市场上市,同时缺乏其他可供选择的直接融资渠道,那么,这种单一市场不仅不能满足各个层次的融资者和投资者的需求,而且还会导致资本市场金融资源的错位配置,形成资金的流动性过剩,助长投机行为。从市场监管的角度看,如能对企业多层次的融资需求作出合理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安排,监管部门相应地就能针对不同市场上企业的特点作出不同的监管安排,这样也是有利于市场的协调发展的。
总之,一个金融市场发达的地区,必然经济金融化程度就较高,同时,金融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必然导致金融资产品种的扩大,期限与种类的增多,周边甚至更广阔的区域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需求增加,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不断集聚,中介服务机构和信用体系完善,为各类金融交易提供方便、自由的交易平台,金融信息产生和传递增加等。这些都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必备条件。长三角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将极大地改善上海及周边地区金融的基础条件,加速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建设。
三、发展长三角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从现实条件来看,目前经济充满活力的长三角地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条件已经基本成熟,适时推出可谓水到渠成,应尽快构建层次结构合理、地域分工清晰、运作效率高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当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发展过程中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其中尤为迫切的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严格的、市场化的退出机制,高效率地实现资本市场供求平衡,合理界定不同层次市场的功能定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功能。
1.继续发挥主板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功能 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然是长三角地区乃至我国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的主要市场,对国际资本市场的影响日益增加,同时也需要在发展思路和战略上进行布局和谋划。从总量与规模上看,上海证券交易市场依然是长三角经济区域多层次市场体系的主体部分。特别是上海在建设世界金融中心的进程中,积极配合国家金融宏观调控部门和监管部门,加快形成金融产品创新中心、金融市场交易中心和国内外金融机构集聚中心。继续发挥货币、证券、期货、黄金等全国性金融市场的作用,促进金融衍生品、保险再保险、离岸金融、企业债券等市场和业务发展。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发展新兴金融机构,优化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融资功能,区域内的投融资主体充分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来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开拓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率,并对生产力地域空间布局战略的形成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2.积极推出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的定位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提供上市融资的便利,以促进科技产业的扩张与发展;同时也为投资于这些高风险、高收益企业的风险资本提供了一条正常的退出通道。建立活跃的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是较好的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政府应从各项政策与制度上大力支持。创业板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借鉴和吸取海外创业市场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基于差异性极大的区域金融市场特征,实际上在长三角经济区域的中小企业等已经开创了多种形式的直接融资渠道,应予以引导和规范。
中小企业板的建立是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步骤。目前,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建设速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在长三角地区开设区域性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完善长三角经济区域资本市场结构,满足区域内极具活力和发展空间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尽快为主业突出、业绩优,良二、运作规范的中小企业建立直接融资的绿色通道。在现有法律框架节,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中小企业,应放宽上市条件,缩短发行周期,简化相关程序,优先扶持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建立一个方便、快捷、低成本的融资机制。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4-00-01
一、引言
“新常态”重在强调效率高、成本低、可持续。意味着未来中国经济的新常态,在经济增长速度上,由高速转中速;在机构调整上,不断优化升级;在动力要素上,由单靠要素和投资转变为主要依靠创新驱动。近年来,义乌市金融机构资金实力不断壮大,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良好的金融生态和发展前景,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来义乌设立分支机构,拓展金融市场,开办金融业务。全市已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3家,证券机构9家,保险机构38家,期货公司5家。准金融机构有融资性担保公司7家,小额贷款公司7家,典当行10家,金融仓储公司1家,本外币兑换公司1家,股权投资基金公司2家,以及投资管理类企业200多家,义乌正逐步成为一个由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和期货市场组成的区域性金融市场。目前,义乌已初步构建了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金融协同发展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而义乌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对浙中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助推作用。因此,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将义乌打造成浙中地区的金融中心成为一个值得讨论和研究的命题。
二、义乌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现实意义
(一)为国际贸易改革试点提供金融支持。义乌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可进一步推进义乌经济和产业结构升级,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提供金融保障。金融中心的建成将更加优化义乌市场的竞争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业,促进技术、资源等要素的创新,推进义乌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义乌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将吸引不同层次、不同形态的金融机构。而这些金融活动所带来的资本流入,可以更加有效的盘活义乌的金融市场,为国际贸易改革试点和义乌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有效促进与国际市场的融合。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成可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义乌的国际化进程,有效促进义乌市场与国际市场并轨。在盘活区域金融市场的同时,随着金融中心各项事务的增加,必将带来大量的有关国际市场的金融、贸易和行业信息,加强义乌与世界的联系,为区域经济发展搭建国际舞台,有效促进义乌与国际市场的融合,也更进一步加快义乌对金融人才及信息的吸收和融合。
(三)解决辐射范围内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金融中心通过对资金和信息的优化配置,为当地及周边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通过外来资金和信息的流入,金融体系将对企业发展提供资金,突破资金瓶颈。同时,新引入的金融机构为了抢占市场,势必会推出各种金融业务,将为企业提供更加多样的投融资渠道,促进本地区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投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更好的推动义乌经济的转型升级。
(四)提升义乌经济的示范作用。随着金融中心的不断做大做强,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义乌经济的整体提升,更好的规范义乌模式,提升其示范作用。中心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将促进义乌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交流,加强资源共享,实现合作共赢,从而提升义乌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义乌经济的发展壮大,特别是伴随着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已基本形成了“小商品大贸易、小商品大制造、小商品大经济、小商品大带动”的市场效应,义乌模式在其他区域的运用也将取得一定的成效,更好的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义乌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路径探索
(一)提高金融创新能力。提高金融创新能力,首先要推进组织创新,促进监管模式的深层次变化。同时也要加快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加强现有金融人才的培训,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加入进来。实施技术创新,整合各个金融服务部门,建立起统一的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深层次的合作,提高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突出金融产品的创新,在产品创新中寻找突破口,根据市场需求为消费者量身定做满足其需求的金融产品。
(二)完善金融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成会对义乌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这将为义乌有效的吸引外部资金提供强大动力。政府在规划发展线路时,应该抓住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这个契机,不断完善现有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的创新力度,加大金融中心的宣传推广。充分拓宽融资渠道,可通过加大担保力度扩大间接融资的渠道,也可采用商品及贸易融资方式,以流动资产作抵押,将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相结合。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引入口碑良好的金融机构进驻义乌,激发资本活力,合理盘活资本流向。
(三)提高直接融资水平,推动相关行业发展。积极鼓励保险、证券、咨询和财务公司等金融相关企业的发展,推动金融相关行业的转型和升级。在当前经济发展态势下,证券等金融行业应运而生,将为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这些行业的发展将极大地拓宽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渠道,促进资本流动,提高资本运行的效果。这些相关行业的发展是义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和完善义乌金融结构,提高义乌经济运行水平的重要举措。
(四)加快贸易转型,建立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心。加快推进贸易转型,加快外贸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贸易的转型是国际贸易改革试点的中心议题,也是打造义乌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基础。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建立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心,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创新,不断创新结算产品,拓宽贸易融资渠道,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真正意义上促进义乌企业的转型升级。
四、总结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义乌通过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将发挥金融行业在义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强大推动力,不断实现金融创新。金融中心的建设,将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发挥区域经济的示范带动作用,最终实现义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所以推进和加快义乌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在新常态背景下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会为义乌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义乌市国民经济发展统计公报2001-2010》.
本文受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院级课题“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研究” (Hnhy2012B012)资助
长株潭城市群地处湖南省东北部,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组成,城市群位于我国京广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和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结合部,区位优势突出,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和科技基础良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经济基础有待加强
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相比,长株潭三市经济总量相对偏小,对周边经济的辐射和拉动能力有限,与东部地区城市群对比差距尤其明显;三市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处于转型阶段,二元结构明显;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三市产业布局上,产业前后关联效应不强,主导产业带动作用不明显;经济外向度不高,城市群的品牌形象还比较单薄。这些问题限制了长株潭经济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物质支撑作用以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资金融通体系不甚健全
一是在资金融通机构体系上,长株潭城市群的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组织结构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需求。二是在资金的投放对象上,表现为金融机构的服务层次性不足,各银行机构经营重点过于向重点项目和大中型企业倾斜,对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银行服务需求支持相对欠缺。三是资本市场功能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区域性的资本市场尚未建立。四是保险业发展有待提高,当前长株潭城市群保险业的总量规模不大,保险覆盖面亟待拓展。
(三)政策体制等软环境建设不足
第一,在信用环境方面,长株潭城市群的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较为欠缺,金融主体法制意识薄弱,失信行为比较普遍,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债权保全任务仍很繁重。第二,在法制环境方面,当前,长株潭城市群影响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法制环境还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不规范、地方保护主义、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第三,在体制环境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银、政、企三者互信共赢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二、优化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一)规范政府行为
首先,明确政府权利边界。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政府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由市场机制决定金融资源的流向,政府只是充当监督者与调控者的角色而非控制者。其次,建立健全财政金融互动的协调机制。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构建信贷激励和保障机制,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各种财政政策与保护经济发展的措施必须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以降低利率等市场方式间接地保护与扶持各金融主体。最后,构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与考核机制。
(二)夯实经济基础
首先,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三大产业的协调发展,重视金融业的发展,借“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机遇,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新型产业,尽快发展一批优势产业群,充分发挥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其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要充分尊重市场发展规律,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再次,建立高效的研发机制与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并充分保护与奖励科技创新成果,将各经济主体引导到科技创新的领域中来,解决科技创新的“瓶颈”。最后,强化区域经济协调与加强对外合作。在区域协调方面,通过整合区域资源,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关联度,实现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三)促进金融发展
首先,深化金融机构改革。通过“政府扶持、央行救助、监管到位、行管尽责与自救为主”的原则,排查金融机构的各种风险,设置风险预警线,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并通过注入外部资产,改善其财务状况与资本机构,促进其自我发展。其次,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既要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组织等中资银行体系的建设,又要引进外资隐含、做强区域性法人银行,以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水平。最后,加快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的关键在于充分运用各种形式的融资工具,如充分利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优惠专项债券等、鼓励并引导条件较好的企业成功上市等。
(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首先,完善与健全法律制度与规范。法制建设尤其要重视破产法、担保法的制定与落实,加强对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其次,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第三,加强三市执法程序与执法主体的融合与协调,使其执法环境一体化。最后,提高金融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与效率。
(五)优化信用环境
首先,政府应加大诚信教育建设,加大宣传,使“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其次,制定各种配套的法律法规,将诚信建设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保证信用体系健康运行。再次,建立信用数据库,加大失信惩罚。最后,提高信用中介的服务能力。要建立规范的进入与退出机制,积极引导信用中介的发展,并对其服务行为及时跟踪与管理,规范信用中介的服务行为,提高其服务能力。
三、结束语
总之,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整个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两型社会”建设顺利推进的大局,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 “两型社会”建设为导向,由各个职能部门长期不懈地相互配合和科学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