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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控制价
1.1招标控制价的概念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的概念。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造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1.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2.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1.2.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1.2.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1.2.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2.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市场价;
1.2.7其他的相关资料。
1.3招标控制价的作用
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招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清除投标人间合谋超额利益的可能性,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通过招标控制价,可以避免投标决策的盲目性,增强投标活动的选择性和经济性。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质上是市场确定价格的一个规则,招标控制价提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使投标人间的竞争更加透明,向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招标控制价与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配合,能促使投标人加快技术革新和提高管理水平。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准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投标价格高于成本价的前提下,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作为中标人。招标控制价能够有效割裂围标串标利益链条,提高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避免招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改变投标人不惜一切代价围着标底转的怪圈,有效遏制摸标底、泄露标底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依据市场合理低价中标,能够在有效控制国家投资、遏制工程“三超”现象、防止工程腐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标底
2.1标底的概念
通俗的讲就是发包方定的价格底线。招标标底是建筑产品价格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业主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预测和控制,是招标工程的期望价格。标底的编制一般由招标单位委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与建设工程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它是业主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也是业主及其主管部门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标底是保密的,直至开标。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标的参考, 且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
2.2标底的使用方法
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或工程和设备都有而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招标人以此价格作为衡量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控制投资的一种手段。招标人设置标底价格有两种目的:一是在坚持最低价中标时,标底价可以作为招标人自己掌握的招标底数,起参考作用,而不作评标的依据;二是为避免因招标价太低而损害质量,使靠近标底的报价评为最高分(中标),高于或低于标底的报价均递减评分,则标底价格可作为评标的依据,使招标人的期望价成为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
2.3标底的作用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以明确招标单位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按规定,我国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应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内,招标单位用它来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来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中标都要按照报价签订合同。这样,业主就能掌握控制造价的主动权。
标底的使用可以相对降低工程造价;标底是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绳,有了标底,才能正确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标底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的标底能为业主在评标、定标时正确选择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招投标体现了优胜劣汰、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一份好的标底,应该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它把中标的机会摆在众多企业的面前,他们可以凭借各自的人员技术、管理、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竞标,最大限度地获取合法利润。而业主也可以得到优质服务,节约基建投资。可见,编制好标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工作。
3、招标控制价与标底的区别
3.1保密要求不同:标底要开标前保密,在开标时宣布。招标控制价应该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提高了透明度。
3.2编制作用不同:在评标中,标底可以用来比较分析投标报价,具有参考作用,但不能作为中标或废标的唯一直接依据;招标控制价可以有效防止抬标,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即成为废标。
4、结束语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1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投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投标是建设工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并等候开标,决定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我国实行强制性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没有招标就不会有供应商、承包商或其他服务商的投标;没有投标,采购人的招标就得不到响应,也就没有了后续的开标、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等一系列的完整的招标过程所包含的程序。因此,招标与投标是一对相互对应的范畴,无论是招标还是投标,都是内涵和外延一致的概念。
2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策略
招投标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前,应根据招标工程情况和企业自身的实力,组织有关投标人员进行投标策略分析,其中包括企业目前经营状况和自身实力分析、对手分析和机会利益分析等。招投标过程中,如何运用以长制短、以优制劣的策略和技巧,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在通常情况下,投标策略有以下几种。
2.1 低价竞标策略
低价竞标策略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某种特定的条件和环境下进行投标时,不得不采用的一种策略和手段,这里所讲的低价竞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高”和“低”皆有一种客观的度,低于这个度的低价竞争,实际上具有破坏市场的恶性竞争的作用。但是投标单位采用适度的低价即以成本价为限,若能够中标,对该投标单位来说也未免不是好事,至少可以提升它的知名度。所以,有些投标单位采用低价竞标策略当然也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同时,这种低价竞标也是投标人在投标策略中所用的一种方法,只要不是恶意地去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2.2 无利润标的策略
缺乏竞争优势的承包商,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在投标中根本不考虑利润去夺标,这种策略一般在以下情况下采用。长时期内,承包商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中标,就难以维持生存。因此,虽然本工程无利可图,只要能有一定的管理费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就可设法度过暂时的困难。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三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
2.3 高价赢利策略
投标报价时,既要考虑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投标项目的特点。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而所谓的获得较高利润的报价策略,就是在报价时选择高利润的报价方式。也就是说,在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差的工程;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又不方便投标的工程;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假如本公司在这方面有专长,声望也较高就可以选择高利润的报价方式。
3 工程招投标的技巧及方法
3.1 灵活报价法
指根据招标工程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投标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 也要分析项目的特点。按照不同的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如遇到工程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单位有专长; 总价低的小工程, 可以相对报高。反之, 施工条件好的工程; 工作简单、工程量大、支付条件好的工程则报价需稍微低些。
3.2 突然降价法
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 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了解对手情况, 因之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 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 到快投标截止时, 再突然降低。采用这种方法时, 一定要在准确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 在临近投标截止日前, 根据情报信息与分析判断, 最后一刻决策, 出奇制胜。如果由于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 因为开标只降总价, 在签订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 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
3.3 不平衡报价法
所谓不平衡报价, 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 正常报价) 而言的, 指在总价基本确定以后, 通过调整内部子项目的报价,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影响中标, 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可以提高单价的子项目包括: 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 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 暂定项目中肯定要做的项目等。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 特别是对报低单价的项目, 如果工程执行过多将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 不平衡报价法过多、过于明显也会引起业主的反感。
3.4 低价投标夺标法
低价投标夺标法有的时候被形象的称为“拼命法”。采用这种方法必须有十分雄厚的实力或有国家或大财团作后盾, 即为了想占领某一市场或为了争取未来的优势, 宁可目前少盈利或不盈利, 或采用先亏后赢法, 先报低价, 然后利用索赔扭亏为盈。采用这种方法应首先确认业主是按照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要求承包商拥有很强的索赔管理能力。
3.5 优惠取胜法
向业主提出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支付条件, 提出新技术、新设计方案, 提供物资、设备、仪器( 交通车辆、生活设施等) , 以此优惠条件取得业主赞许, 争取中标。
3.6 以人为本法
注重与业主当地政府搞好关系, 邀请他们到本企业施工管理过硬的在建工地考察, 以显示企业的实力和信誉。按照社会主义的思想、品质、道德和作风的要求去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求得理解与支持, 争取中标。
3.7 扩大标价法
这种方法也比较常用, 即除了按正常的已知条件编制价格外, 对工程中变化较大或没有把握的工作, 采用扩大单价, 增加“不可预见费”的方法来减少风险。但是这种作标方法往往因为总价过高而不易中标。
3.8 联保法和捆绑法
联保法指在竞争对手众多的情况下, 由几家实力雄厚的承包商联合起来控制标价。大家保一家先中标, 随后在第二次、第三次招标中, 再用同样办法保第二家、第三家中标。这种联保方法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很少使用。而捆绑法比较常用, 即两、三家公司, 其主营业务类似, 单独投标会出现经验、业绩不足或工作负荷过大而造成高报价, 失去竞争优势。而以捆绑形式联合投标, 可以做到优势互补、规避劣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相对提高了竞争力和中标几率。这种方式目前在国内许多大项目中使用。
4 结束语
在当今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企业决策者应对自己的报价多进行科学的分析, 而后做出恰当的报价决策, 选择适合的报价技巧, 全面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增强竞争能力, 在风险和利润之间进行权衡, 并做出选择。
参考文献:
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由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各级行政主管和监督、公证等部门构成。目前,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都采用委托的方式进行招标。如何使招标工作不简单的停留在重复性、程序性的上,如何控制和提高工程招标质量、加强招标机构自我保护意识,成了当前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结合近年工程招标的经验和体会,就建设工程招标行业存在的问题浅谈应对的控制策略。
一 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范围、权利义务
(一)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招标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同时,招标机构还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联系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招标人的招标行为的纽带。因此,招标机构是典型意义上的社会中介组织。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属以上必须招标的范围,且招标人又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必须办理招标机构委托事宜。
(三)招标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帮助招标人择优考查选定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并报招标机构审查;按规定标准收取招标服务费;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利益;组织编制、解释招标文件,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负责邀请专家,成立评标组织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接受国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
二 建设工程招标的意义
(一)有助于建筑市场规范化。招标机构以自己的力量完成招标工作,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机构应不断加强对自身行为的规范,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优质、高效。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约束机制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三)以低投资创优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机构一般都能帮助建设单位控制建设投资额至最低,同时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随着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思想和综合效益理念被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所接受,招标机构也进一步帮助建设单位在寿命周期费用和综合效益上做文章,以期进一步使建设投资降低,确保以最低投资创最优工程。从而提高我国全社会的投资效益,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三 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行业规模偏大,集中度偏低。目前招标行业进入成长周期中的饱和阶段,工程招标生产能力供给大于市场需求。同时,行业集中度偏低,行业内优势企业强势地位不突出。
(二)行业行为不规范
(1)部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共同违规,有的招标机构与招标人共同违规操作,在招标活动中体现招标人的意图,设置障碍、排斥潜在投标人以确保招标人的“意中人”中标。有的招标机构与投标人串通,通过转手倒卖入围投标人资格从中获利。
(2)竞相压价工程招标服务收费。招标市场过度竞争,许多机构为获取招标业务,相互压价,有的所收费远低于国家收费标准。
(三)行业发展环境不佳
(1)行政环境欠佳。招标机构为开展招标业务,有时要同时得到两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定;工业、交通等项目中房屋建筑要接受两个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的行政监督。
(2)社会环境不好。一些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利用手中的职权去干扰招投标活动,有的建设单位甚至把能否实现自己意图(谁中标)作为选取招标机构的重要标准 。
(3)技术环境下降。近年来,招标机构的主要工作越来越程序化和简单化,有的仅为招标人提供低层次程序型服务,招标工作技术含量降低。
四 工程招标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外部环境建设。完善招标政策法规体系是培育和发展招标市场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招标市场的法律基础和前提。要进一步完善招标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出台管理实施细则,理顺管理体制,统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并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建立规范有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制,使招标机构从多头管理中解放出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要严格招标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加强对招标机构的人员、资金、业绩及劳动合同的审核把关。对于与行政管理机关有隶属关系的招标机构要限期脱钩;对于已取得资质的机构要加强动态监管,发现资金和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处理。要定期审核机构的资格条件、专职人员实际履职或执业情况,市场经营行为等。要严厉打击挂靠、出让招标机构资格证书等行为,要进一步明确招标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从制度上促进各招投标主体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使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三)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行业自律。行业协会是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桥梁,是促进行业发展的组织者和策划者,行业协会的服务工作体现的是行业整体利益,而不是个别企业的利益。要进一步充实招标投标协会的有关规定,规范各地招标投标协会的组建,明确招标投标协会的定位,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招投标行业协会应积极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中一些重点问题的调研和分析,组织一些专家学者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工作,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完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建设。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等手段来约束招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弥补当前政策法规跟不上形势发展带来的缺陷,形成优势互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四)培育招标市场。培育招标市场需要政府、行业协会、机构和相关企业共同努力。树立人人“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是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的核心,要通过深入宣传《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使依法招标投标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建设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市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人才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执业水平。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面临的各种压力归根到底来自于人才竞争的压力,人才的培养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要建立招标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进行综合协调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以及清正廉洁意识,靠自身优质、高效的服务争取招标业务。
(六)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招标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招标机构数据库,构筑基于互联网的招标机构信息平台。通过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平台对招标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建立一套科学的考评机制,严格执行招标机构考核制度,对发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网上公示,以规范招标机构行为,促进招标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五 结束语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细致准确、专业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而这些又都是招标机构生存和发展的优势所在。在组织招标的过程中,招标机构不仅要接受委托人和投标人的监督,还要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也受到执业资质考核和职业道德的约束,这是实现招投标活动经济性和时效性的根本保证。通过各方和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必将产生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纪风.浅谈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中国建设信息,2004(12).
[2]陈强.招标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山西建筑,2009(08).
[3]孔令忠.加强招标全过程质量控制策略分析[].中国科技财富, 2010(20).
[4]刘晨阳.工程招标行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山西建筑, 2009(27).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完善,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中的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并且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取得了相当好的成效,但是,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仍旧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为工程项目质量以及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因此,现阶段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具有实际意义。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指项目在国家法律保护并监督下依据特定的程序,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从中评定出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也是对建设产品市场预价进行交易的采购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是业主项目管理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既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是某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总之,招投标已经渗透于建设工程的整个管理过程中。
二、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确保工程造价合乎市场机制,使其更加合理化
首先,公开工程招投标可以让合乎条件的工程承包商公开公平竞争,是充分尊重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借助市场竞争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其次,在建筑工程行业,工程承包商劳动成本是有差异的。通过招投标管理,能对建筑工程行业实现有效的优胜劣汰,实现了生产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推行招投标管理能实现供求双方地择优选择,满足了供求双方的需要,为良好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招投标管理可以对工程建造细节做有效的管理。例如: 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过程的招标。总承包商根据业主所提出的建设项目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试生产、竣工投产等实行全面报价投标。
避免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营私舞弊现象
工程建设过程的营私舞弊是建筑工程质量最大的隐患。一方面,推行招投标管理能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透明度。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管理程序,借助高素质的专家及技术评估支持,能够避免盲目过度竞争现象发生。有效避免工程腐败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经过正常程序招标,按照招标合同承包商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满足一些私人欲望的回扣必然得不到保障,这样还能挽救一些误入歧途的人。
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程度较低
现阶段,挂靠现象在我国建筑行业较为普遍,假招标现象习以为常,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现阶段我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我国《招投标法》对招投标的部分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特别是对于相关单位的资格预审及评标等关键环节的规定过于粗糙,并未明确标底的地位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必须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招投标有序进行。
行政干预严重
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难以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表面上看好象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上好多工程项目的拍板定案,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自主,而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行政力量的制约。如有的主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利,限定所属单位的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做个“陪衬”,使招投标走形式,出现规避招投标和假招标现象。
招投标运作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许多建设单位缺乏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缺乏招投标工程管理经验,评标细则不够完善,上限价不准确,与此同时,监督机制不健全,围标、串标等现象仍旧普遍存在。另外,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部分投标单位故意压低报价,而且投标书的编制不够规范。
招投标的评标体现还不够科学,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招投标的过程是需要很多科学的参数做依据。对于招投标的参与者的资质审核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但目前国内招投标项目评标标准方面的定义还不完善,只是给予一个概念参考,没有详细的科学数据指标指导招标的进程。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对策
完善各类工程建设管理法规
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涉及工程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以及施工后期的交付和物业管理。规范工程施工的立法建设,提高建筑行业准入标准,严格审查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对资质不合乎条件的施工单位要加紧整改或予以取缔。建立施工单位的诚信档案,对出现过违规操作的建筑单位依法进行通报,并将投标单位的诚信档案作为重要指标考核。依法建立完善的建筑行业规范制度,能有效保障建筑市场公平的竞争原则。
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
1、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各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方式,加强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和处罚力度。2、要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和贯彻落实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及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对企业资质的严格审查,对非法转包、分包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投标单位违法挂靠或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进行严惩。
(三)重视工程建筑相关学科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服务社会需要
人才的匮乏严重影响了工程招标服务中介的服务水平,也影响了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效提高。通过不断完善学校的学科建设,提高高校建筑专业的教育水平。另外,重视在职工程建筑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建筑招标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在社会要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提高社会的重视度。
强化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力度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等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能,建立和完善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另外,还要明确招投标办以及建管部门的具体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招投标行为的发生,推进招投标市场的法制化管理。
把好招投标程序关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合理、科学规范。此外,招标单位的相关人员必须要行为公正,对招标工作的具体内容要做到严格保密。另外,招标单位应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尽可能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进而保证上限价的准确合理,最终编制出严谨的、科学的、高质量的招标文件。除此之外,对招投标合同的签订也应严格管理,在合同编写过程中应尽可能做到合法、全面、详细,其中的技术规范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结束语
我国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加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至关重要。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能减少工程建设中的舞弊行为,有效提高工程建造的质量,减少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为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招标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作用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国家颁布了《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以后,我国招标工作事业蓬勃发展,建设工程招标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改变了旧有工程管理模式,作为一种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的采购方法,已逐渐成为公共采购的主流方式。
1 、 招标简介
(1) 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招标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同时,招标还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联系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招标人的招标行为的纽带。因此,招标机构是典型意义上的社会中介组织。
(2)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属以上必须招标的范围,且招标人又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必须办理招标委托事宜。
(3)招标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协助业主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并报监督部门审查;按规定标准收取招标费;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利益;组织编制、解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组织并主持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接受国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 、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的意义
(1)有助于建筑市场规范化招标以自己的力量完成招标工作,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2) 进一步完善政府约束机制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依靠自律机制是不够的,还需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3 、工程招标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发挥的作用
(1)推进了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工程招标机构是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应运而生的新事物,它的引入,弥补了我国建设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弊端,有助于招标经验的积累。
(2) 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①由于招标文件编制存在缺陷或错误可导致招标投标过程不顺利的现象,或发生歧义,或产生投诉,甚至导致招标失败。特别是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的评标办法,对于引导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好的评标办法不仅应当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选定中标人,而且还应正确地引导投标人规范地竞争。②从事招标的人员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熟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招投标流程及建设工程交易和建设主管部门办事程序,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能做到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招标工作。
(3)降低了工程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通过专业招标的运作和其在招标文件中有关投资控制的招标条款,可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二、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防范的建议
招投标制度是国际国内普遍采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方式,能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因此,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国各省、市也颁布了有关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尽管如此,工作实际中,招标投标领域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1、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一些建设单位打法规的球,肢解工程,将应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拆分或分解成若干小项目,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要求;又例如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或者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程序”,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规避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在进行立项审批的时候故意降低项目总投资额的申报,或者在签定合同时有一份合同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阳合同”,还有一份实际合同价的“阴合同”。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防止规避招标的问题。如:加强工程招标监管,需要招标的发包依据由原来的初步概算变为有权部门审核;加大工程跟踪监管的力度,财政等部门在委派工程财务总监的同时就要对建设程序进行审核,发现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应通知建设方依法废除工程施工合同,重新组织工程招标。
2、相互串通,暗箱操作
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些投标单位为了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顺利中标,私下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以不正当手段中标,甚至标书都出自内定的投标单位,只是个别项目金额作以调整,以达到围标的目的。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导入 “黑名单”制度等方式解决。首先可以加大处罚力度,在刑法中规定增加串通招投标罪的罚金额或徒刑期限,而且主刑与附加刑同时适用,对串通招投标行为起到威慑的作用。其次可以通过公布发现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招标人名单,将其加入“黑名单”,规定其在一定年限内不能进入该市场。
3、评标委员会问题
首先,专家自由裁量权大。在某些评标中,可能出现同一投标人评标专家给出的分数悬殊;不同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评标专家有的分值普遍偏高,有的普遍偏低等情况。其次,评标专家容易被误导。由于技术水平方面的问题或阅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时间有限,评标专家可能被业主代表误导,使招投标流于形式,背离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原则。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严格限制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实施评标专家声明制度和推广电子化评标来解决。限制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评标标准定量化,尽可能采用客观、量化的标准,将不能客观定量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严格遵守和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标专家申明制度可以有两项:专家声明是否熟悉评标项目专业;在开标后声明是否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电子化评标则能够对评标专家进行隔离,从而有效解决 “合议”时的误导问题。
关键词:工程保证金;概念;作用;应用
Key words:construction guarantee money; concept; function;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0233-01
工程保证金,是贯穿工程招标、施工、保修三个阶段的特殊概念,是为了约束承包商履行某种义务而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严格工程保证金制度对规范承包商的行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避“胡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等风险的产生,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1工程保证金概念
按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分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履约保证金是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提交一定金额,作为中标人的履约担保。
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时,从应付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工程保证金的作用
投标保证金:一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做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要承担合同缔约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法律后果。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二是可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是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直接考察。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所以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履约保证金:一是履约保证。保留在发包人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保证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二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要求中标的承包商提供约合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的承包商项目实施欠佳,则没收了履约保证金后,基本能弥补因换掉前者而交给下家承包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质量保修金:建设工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保险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应履行保修义务。承包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缺陷工程部位,业主雇用其他人完成后,通常利用保修金补偿损失。对于促进承包人加强质量管理,改进工程质量,保护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作用。
3工程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标准(见表)
4 工程保证金的保留期限及返还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故意在投标文件中留错,而对评标委员会修正的结果,认为有利的就确认,对自己不利的就拒绝确认,而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其为废标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施工合同签订之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约束期是承包商负有施工义务的责任期限。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Abstract: in the national basic construction, bidding and inviting public bidding system is a mandatory, basic management system. In railwa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 the tender bids, is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most important aspects of the investment plan, which helps to control the investmen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tender bidd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ystem of track, in railwa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status of this bi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and opinions.
Keywords: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tender; Bid; The present situation;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宣传投标招标制度,从2000年开始,投标招标作为一项强制的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在铁路工程建设中也引入了投标招标的政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投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铁路部门的管理人员应该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对投标招标的改进措施和管理水平,使招标投标工作不断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1、铁路建设工程以行政手段分配的阶段
我国在之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这段时间之中,铁路建设主要使用行政手段,将项目交由部门直属的施工单位完成,单位在日常经营中需要的管理费、员工工资和企业日常花费等都依靠上级拨款,施工企业没有竞争意识,因此,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在这个时期之中,还没有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引入投标招标的概念。
2、铁路建设工程试行、推行投标招标的阶段
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相关部门就了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对工程的招标投标进行指导和规范,但是,由于招标投标工作开展的较晚,因此存在着法制不完善和体制不健全的现象,上述这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阻碍了中介组织的发展和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展开,造成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没有推广体系和招标范围狭小等问题。直到九十年代初期,我国施工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一些铁路企业向公司制过度,避免了以往使用行政手段进行分配带来的各种弊端,虽然在一些工程中存在着招标不规范的现象,但是随着监督制度的完善,招标投标具有了公开、公平和竞争的特点。
3、铁路建设工程强制实施投标招标的阶段
为了不断提高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水平,提高市场的竞争性和规范性,对社会效益和国有资产进行保护,我国在二十世纪初期,通过了招标投标的专项立法,完善了招标制度,针对投资主体的不同特征,议标不再强制性的包含到招标方式之中,这也标志了我国招标投标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由于铁路行业自身的特殊性,一些具有专业性质的工程依然由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在2000年到2003年之中,我国铁路建设工程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并针对在其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铁路部门先后制定了招标投标工作的办法和规章,使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在施工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使铁路行业与其它行业一样,呈现出多个企业共同竞争的局面,提高评标办法的适宜性、多样性,对铁路市场进行完善。在近几年之中,,我国铁路部门开展了大规模建设,因此,应该转变以往的招标投标办法和政策,不断使非铁字头的企业参与到工程的建设之中,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施工能力。在客运专线中使用了新设备、新材料、新工法、新工艺和新技术,但是一些新设备、新材料和新技术还处于引进和探索的阶段,不能实现国产化,对人力物力财力造成了很大的浪费,不能够满足客运建设的需求。同时,因为受到投资管理水平和客观因素的制约,客运专线不能与技术成熟的一般铁路建设相比,在工程造价中存在着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同时,客运专线在建设的过程中大多使用总价承包的方式,使用这种投资管理方式,不仅会使施工企业面临更多的风险,还增加了投资控制的难度。由于我国目前铁路建筑市场的情况,一般的招标投标方式不能和铁路建设项目相适应,应该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改革,减少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垄断局面,不断吸引国外施工经验、资格和能力的进入,提高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水平。
为了和铁路建设项目的需求相适应,铁道部和建设部在2004年下达了新规定,一些具有资格的企业可以进行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理、施工和设计,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使铁字头和非铁字头的施工企业都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对管理制度和市场规则的适应和熟悉程度,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的开放水平。在2006年,铁道部下达了相关规定,提高了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理水平、施工水平和设计水平,进一步提高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强非铁字头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中铁建总和中铁工总两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客运专线的需求,因此,铁路行业的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市场需求,转变以往市场中存在的垄断局面,与我国铁路建设市场的发展需求相适应。由于我国铁路行业具有的特殊性特征,施工的质量和施工安全会对国民生计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不断加强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水平,加强对施工的管理,在稳定中求发展,不断推进整个铁路建设市场的开放水平,加强学习铁路行业的规范和标准,掌握施工的要点,积累相关的经验,在客运专线的建设中取得丰硕的成绩,相关的管理人员不断解放思想,营造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竞争氛围,同时,对开放铁路建设市场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引导、改进和纠正。
总之,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应该提高对招标投标的重视,遵守相关的规定,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避免出现不法行为,使招标投标工作稳定、持续发展,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对铁路市场改革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考虑,完善对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主动接受地方政府和国家政府的监督,最终建立一套完善的招标投标体系,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随着铁路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增加,使用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这两种形式,不断对市场秩序和铁路建设水平进行规范,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降低人为干预,使招标工作向公证、公平和公开的方向发展。为了保证铁路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开放和统一等特征,应该使用综合评标法和最低投标价法,并在会议上对评标的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使用上述方式,能够减少人为干预,遏止了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不法行为。为了不断提高招标之后工程实施的可能性,使合同能够顺利的履行和执行,应该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针对工程的设计深度,在编制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应该将规避风险和转移风险相结合,在坚持诚实信用、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机制中,保证铁路建设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终实现招标投标的目标。
4、结语
总之,我国在之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在这段时间之中,铁路建设主要使用行政手段,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相关部门就了有关招标投标的各项规定,对工程的招标投标进行指导和规范,在铁路建设工程中,应该提高对招标投标的重视,遵守相关的规定,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避免出现不法行为,使招标投标工作稳定、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李星海,男,工程师,1978年生,2002年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工学学士。2011年毕业于石家庄铁道学院,工学硕士。主要从事施工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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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省水电开发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J] .中国铁路建设工程信息网,2004.12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模糊综合评价是借助模糊数学的一些概念,对实际的综合评价问题提供一些评价的方法。具体地说,模糊综合评价就是以模糊数学位基础,应用模糊关系合成的原理,将一些边界不清、不易定量的因素定量化,从多个因素对被评价事物隶属等级状况进行综合性评价的一种方法。本文将该评价法应用到建设工程的投标决策进行了简单的研究。
一、模糊综合评判法
模糊综合评判法是利用模糊集理论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具体地说,该方法是应用模糊关系合成的原理,从多个因素对被评判事物隶属等级状况进行综合性评判的一种方法。模糊评价法不仅可对评价对象按综合分值的大小进行评价和排序,而且还可根据模糊评价集上的值按最大隶属度原则去评定对象所属的等级。这就客服了传统数学方法结果单一性的缺陷,结果包含的信息量丰富。这种方法简易可行,在一些传统观点看来无法进行数量分析的问题上,显示了它的应用前景,它很好地解决了判断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问题。由于模糊的方法更接近于东方人的思维习惯和描述方法,因此它更适应与对社会经济系统问题进行评价。
综合评判是对多种属性的事物,或者说其总体优劣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事物,做出一个能合理地综合这些属性或因素的总体评判。例如,教学质量的评估就是一个多因素、多指标的复杂的评估过程,不能单纯地用好与坏来区分。而模糊逻辑是通过使用模糊集合来工作的,是一种精确解决不精确不完全信息的方法,其最大特点就是用它可以比较自然地处理人类思维的主动性和模糊性。因此对这些诸多因素进行综合,才能做出合理的评价,在多数情况下,评判涉及模糊因素,用模糊数学的方法进行评判是一条可行的也是一条较好的途径。
作为较常用的一种模糊数学方法,它广泛地应用于经济、社会等领域。然而,随着综合评价在经济、社会等大系统中的不断应用,由于问题层次结构的复杂性、多因素性、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充分以及人类思维的模糊性等矛盾的涌现,使得人们很难客观地做出评价和决策。
对于一些复杂系统,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这时会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因素过多,对它们的权数分配难于确定;另一方面,即使确定了权数分配,由于需要归一化条件,每个因素的权值都很小,再经过Sade算子综合评判,常会出现没有价值的结果。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采用多级(层次)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按照因素或指标的情况,将它们分为若干层次,先进行低层次各因素的综合评价,其评价结果再进行高一层次的综合评价。每一层次的单因素评价都是低一层次的多因素综合平假名,因此从底层向高层逐层进行。另外,为了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我们还可以先把参加评判的人员分类。按模糊综合评判法的步骤,给出每类评判人员对被评价对象的模糊统计矩阵,计算每类评判人员对被评价者得评判结果,通过“二次加权”来考虑不同角度评委的影响。
二、建设工程投标决策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和步骤
1、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模糊综合评价是通过构造等级模糊子集把反映被评事物的模糊指标进行量化(即确定隶属度),然后利用模糊变换原理对各指标综合。
2、评价步骤
(1)确定评价对象的因素论域
个评价指标,。
(2)确定评语等级论域
,即等级集合。每一个等级可对应一个模糊子集。
(3)建立模糊关系矩阵
在构造了等级模糊子集后,要逐个对被评事物从每个因素上进行量化,即确定从单因素来看被评事物对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度,进而得到模糊关系矩阵:
矩阵中第行第列元素,表示某个被评事物从因素来看对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度。一个被评事物在某个因素方面的表现,是通过模糊向量来刻画的,而在其他评价方法中多是由一个指标实际值来刻画的,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模糊综合评价要求更多的信息[10]。
(4)确定评价因素的权向量
在模糊综合评价中,确定评价因素的权向量:。权向量中的元素本质上是因素对模糊子的隶属度。本文使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评价指标间的相对重要性次序。从而确定权系数,并且在合成之前归一化。即,,
(5)合成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
利用合适的算子将与各被评事物的进行合成,得到各被评事物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即:
其中是由与的第列运算得到的,它表示被评事物从整体上看对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程度。
(6)对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进行分析
实际中最常用的方法是最大隶属度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会有些很勉强,损失信息很多,甚至得出不合理的评价结果。提出使用加权平均求隶属等级的方法,对于多个被评事物并可以依据其等级位置进行排序。
三、建设工程投标决策的影响因素
影响建设工程投标决策的因素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业主情况和评标办法、投标人自身情况、竞争对手情况等。
(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和建设环境等。
(2)业主情况和评标办法:包括业主的信誉和要求,评标的标准等。
(3)投标人自身情况:包括投标人的资质、经验、资金、人员和设备状况等。
(4)竞争对手情况:包括竞争对手数量、实力,以及是否存在地方保护等。
四、模糊综合评价法在建设工程投标决策应用的实证分析
某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人甲欲进行投标,在进行投标决策时,投标人选择12项评价指标,分别是招标项目规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建设环境、业主的信誉、业主的要求、评标的标准、本企业的资质、本企业的建设经验、本企业的资金、本企业的人员和设备状况、竞争对手数量、竞争对手实力,由10位专家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得到的评价结果如表1所示。应用基于多因素的模糊评价方法投标决策模型分析投标人是否应进行投标。
表1专家对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表
1、列出评价指标
U={招标项目规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建设环境,业主的信誉,业主的要求,评标的标准,本企业的资质,本企业的建设经验,本企业的资金,本企业的人员和设备状况,竞争对手数量,竞争对手实力}
2、确定评语及等级论域
V={优,良,一般,较差,差}
3、构造出总的评价矩阵
采用专家调查法进行评价,构造出总评价矩阵为:
4、通过专家法得各评价指标的权重为
A={0.07 0.09 0.08 0.09 0.08 0.08 0.09 0.09 0.09 0.08 0.08}
5、计算评价结果
B=A・R={0.40 0.38 0.16 0.05 0.01}
6、评价结果的分析
通过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方案的评价结果以0.40的隶属度属于“优”,以0.38的隶属度属于“良”,以0.16的隶属度属于“一般”,以0.05的隶属度属于“较差”,以0.01的隶属度属于“差”。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得知该方案的投标机会为优,所以应进行投标。
结论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国内外通用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除了靠自身的素质和实力外,在投标决策中采用模糊综合评判的方法,通过对企业自身条件和竞争对手的量化分析,可以避免投标的盲目性,从而提高中标机率。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的。而建设工程开展招投标活动,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与国际接轨,同时,可以深化建设体制改革,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从根本上制止腐败行为发生;而在招投标过程中选定良好的施工单位,能够保证后期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建筑质量的安全度,对于招标双方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1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的概念及意义
从法律意义上讲,建设工程招标一般是建设单位就拟建的工程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的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推行招投标制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推行招投标制能够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水平使工程价格得到有效控制;推行招投标制便于供求双方更好地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基础,进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推行招投标制有利于规范价格行为,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推行招投标制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进而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推行招投标制能够起到保护员工、廉政廉洁的作用。
2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及种类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
(一)强制招标的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其他公用事业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如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的项目,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如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范围: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三)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工程范围: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种类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它是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勘测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建设工程勘测招标,它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的勘测任务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勘测单位参加竞争;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它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的设计任务通告,以吸引设计单位参加竞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它是指招标人就拟建的工程公告或者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争;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它是指招标人为了委托监理任务的完成,以法定方式吸引监理单位参加竞争;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它是指招标人就拟购买的材料设备公告或者邀请,以法定方式吸引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参加竞争。
3建设工程中通过招投标选定施工单位的重要性
3.1降低工程造价
有利于缩短施工工期,降低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在投标中把建设工期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 承包人若延期误工将受罚, 提前完成了得奖, 促承包人按时或提前完成。“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是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屡见不鲜的事, 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 但建筑业缺乏竞争机制却是重要原因之一。实行 招标承包制后, 工程造价通过各投标人投标竟争, 一般均有节余,有的工程节余幅度还比较大,即使有些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价,也往往由于实行招标投标制,通过投标、开标、评标或议标和定标使其报价达到合理的要求, 从而为减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扯皮现象的发生为降工程造价,为节约建设资金提供了条件。缩短建设工期,可以提前投产或交付使用使建筑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降低工程造价不仅可以减少建设中的资金投人还可以减少工程投产后的贷款利息和该项工程折旧费的摊销。招投标制把竞争机制引进到建设工程管理中来,变压力为动力,促使各施工企业改善经营理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材料降低成本。
3.2提高工程质量及保证按期交付工程进行使用
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明确提出了各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投标人不仅要尽量满足规范要求,有时为了获得投标竞争的胜利,还主动提出提高质量标准的措施,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为今后投标打下了良好的信誉基础。
3.3深化建设体制方面的改革,增强市场诚信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评标是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招投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主要是通过综合评议投标单位的报价、技术方案和信誉业绩等指标,确定其优劣排序,最终择优选取中标单位。由于评议指标中既有定量指标,也有定性指标,使得评标成为招标中的难点。
由于评标定量指标难于准确量化,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转换困难,加之受招标人和评委的总体知识水平和主观倾向性的影响,也使得采用打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也受到严重制约,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当招标人偏重于低价中标时,往往是以产品的质量、交货工期和合同执行的风险为代价。当招标人偏重于综合考虑时,往往是难于找到性能和价格的平衡尺度。为此,必须找出一种可行的方法,弥补采用单一量化指标(价格、得分)评价的缺陷。
招标评标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择优的过程,招标人力图通过这种竞争方式挑选出技术满足度高、质量信誉好、报价合理的投标单位,达到在项目有效期间内,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好成果的目的,这与价值工程的理念相一致,因此可以将价值工程的方法引入到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的评标机制中。价值工程法采用性能指标与价格指标分别评定,再结合比较的思路,可以弥补采用单一量化指标(价格、得分)评价的缺陷,解决一般综合评价法难以把握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尺度的问题,并使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得到有机的结合,达到综合择优的目的。
一、建立评标模型
我们把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招标评标看作一个VE过程。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审,包括了对投标方案的技术因素、管理因素和财务因素等广义“功能”的综合考虑,以及对设备全寿命成本的核算。评标模型可以采用价值工程中价值系数的基本公式:
Vn = Fn / Cn
式中:Vn、Fn、Cn 分别为第n个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价值系数、评审功能系数和成本系数。
二、确定价值系数的步骤
运用价值工程选择设备的工程程序。确定价值系数的步骤如下:
1、功能分析。功能分析是价值分析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分析系统因素,明确系统功能目标,并确定影响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
2、功能分类整理后,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3、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建议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权重。
4、功能评价(技术、商务评价)。应用模糊综合评判方法计算功能系数。
5、价格评审。计算成本系数,根据价值工程的概念,其成本为寿命周期成本,需汇总投标报价与运行维护费用等组成的总成本,然后再归一化处理,求得各投标人的成本系数。
6、定标。计算各投标人的价值系数,按价值系数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取价值系数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功能分析
功能分析是价值工程的基础和核心,包括对评标过程的功能定义、功能分类整理、功能评价三部分内容。
就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招标而言,功能的定义是指招标人的需求,包括产品的功用和效用等,以及为实现这些功用和效用投标人需要的在各方面的保障能力。
招标人需求与投标单位对功能保障的能力形成映射关系如图1所示。
结合工程项目或物质设备的评标实践,把招标人的需求(除价格外)分解为技术保障、质量保障、工期保障三个方面。这是因为技术先进、质量佳、工期合理这些指标,更能体现招标人要求的项目功能最大化的要求。因此,评标需要对投标单位的技术功能、管理功能、财务功能进行评价。
图1机电设备与投标单位的功能映射关系
四、价格评审(成本系数的确定方法)
价值工程中成本的概念是指物资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内的全部成本费用,既应包括设备的购置费、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等直接费用(既投标人的报价),又应当包括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维修,零配件、能源消耗等使用费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
核定直接费用时,以检查各投标人供货范围是否有差异,若有差异,应将供货范围统一后再核算费用;投标人支付条件与招标文件不同时,应计算提前支付所造成的多付利息等财务费用。使用费用包括正常运转期间的各项后续费用,这笔费用往往很大,有时甚至超过采购价。这就是运行单位的评标人员更看重产品的品质的根本原因。所以在设备采购评标时,如果出现品质差异较大的投标是,一定要注意使用费用的计算,避免盲目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了整体利益。
由于后续费用计算复杂,可采用取相对值得办法代替,即以某一投标人为比较基准,将其它投标人与该投标人在技术上的差异可能带来的费用影响计入评标价之中。
将经核定的各投标方案直接费用加上使用费用即得该投标的评标价Cn。
全部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矩阵Cn = (C1 C2 …… Cn),进行归一化处理,得成本价值系数Cn 。Cn = (C1 /ΣCnC2 /ΣCn ……Cn / ΣCn)
=( C1C2……Cn)
五、利用价值工程原理作出评标决策
工程建设项目中机电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的目的为了获得品质优良的设备和使设备在生命周期内所需成本最小化。
将上述步骤得到的各投标人各自的功能系数Fn和成本系数Cn代入公式:
Vn = Fn / Cn
求取价值系数Vn
全部投标的价值系数矩阵为:Vn = (V1,V2……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