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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社区城乡低保工作总结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低保工作
认真做好我办事处低保户的认定、审批、管理工作。按照低保户申报程序严把质量关搞好拟保对象的认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名制动态管理。
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
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做到了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宣传,严格审核医疗救助材料的上报及救助款的发放。
三、孤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孤儿相关政策,详细了解辖区内的孤儿情况。切实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社会救助工作
(一)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开展了对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老干部、特困户、城市“三无”老人、贫困空巢老人、百岁老人、优秀社区干部、福利院、贫困助学等一系列的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迫切需要关心的老百姓手中。
普查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到2014年9月20日止,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20日);
第二阶段:普查清理阶段(3月21日-8月25日。其中:3月21日-5月25日,普查已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阶段;5月26日-8月25日,普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对象阶段);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8月26日-9月20日)。
二、普查对象及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县所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群众和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
(二)普查要求: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困难群众。进一步复核低保人群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低保对象全面入户调查,重新核定低保家庭成员就业、人均收入变化情况、低保成员变化情况;并在村(居)委会重新公示。重点排查:(1)城市低保对象中a、b、c类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中除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的其他对象,(2)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的低保。
2.进一步清查享受低保的群众是否严格按照政策分类施保。
3.普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规范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三)普点
此次普点的重点是:进一步清查在低保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是否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是否做到“应退尽退”,对有群众反映或调查情况不清等低保家庭是否列入回访名单。
加大对以下人群的普查登记:1.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固定工资,家庭成员享受了城乡低保的对象;2.经人事、组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后仍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3.有固定工资且具有抚养、赡养义务,不尽应尽的义务,其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4.收入发生了变化,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5.城乡低保对象因各种原因死亡的;6.城乡低保对象户口迁移出我县的家庭;7.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8.符合城乡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按照三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普查质量。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一个阶段结束后,及时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并于9月25日前向民政局办公室上报普查工作总结和普查报表。
二、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政工人事工作目标: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人才工作试点、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检查评估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举办一期社工培训、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落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截至12月,上述目标任务已完成。
(二)办公室工作目标: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率、回复率要求达100%;90%的得到妥善处理,矛盾化解率要达85%;完成下达的信息报送任务,公文处理规范、政务公开及时、依法行政调解、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截至12月,我局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纺、回复率、矛盾化解率均达100%。已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政务公开任务和统计报表任务。
(三)监察室目标任务:开展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推进民政系统政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有序开展民政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到目前,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民政系统内未发生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
(四)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目标任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新建爱心超市1个、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个;做好各项救灾救济工作。目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爱心超市建设均已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仓库建设已竣工,各项救灾救济工作按时完成。
(五)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五保供养:分散供养金达200元,集中供养金在260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2.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已建立低保会审制度,严把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行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低保金的发放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水平逐步提高。
4.加强敬老院管理,各镇乡成立敬老院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5.完成0-14岁先心病儿童救治3名,救治率达20%,完成目标任务。
(六)社会组织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出台文件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其发展,完成年检工作,合格率达100%。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创先争优活动。
(七)优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实现金融机构发放,优抚政务公开面达100%;按规定上报评残资料,加强优抚经费的管理,做好涉军稳定工作。
(八)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年277名退伍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查工作,其中自主就业占243人,需地方政府安置工作14人,申请享受老政策20人。目前,我市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按省政府川府函〔〕218号文件足额兑现;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积极开展争创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规范化建设”单位活动,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1-4批军休房改政策,为军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军休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村务公开全面落实,村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社会管理创新,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已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28个。
(十)加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工作措施、有工作总结。
(十一)社会事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惠民殡葬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火化区火化率达100%,殡葬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墓年检合格,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了网格化管理。
(十二)区划地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方式,开展镇乡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中国政区大典》篇的编撰工作。
(十三)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市福利企业都按《劳动合同法》与残疾职工签订了用工合同,工资银行发放、购买五险一金都落到实处,福利企事业无不稳定因素,按要求完成了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十四)福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配合市福彩分中心完成福彩销售工作,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完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差错及乱使用情况。
二、市下达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一)扶贫解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年城市医疗救助9988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575人,资金88.5万元),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406.3万元。按城市低保人员计算,人均救助达到229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累计救助4454人次,救助金额410万元。按农村低保、五保人数计算,救助水平达195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043人次,救助资金67.62万元。
2.爱心超市建设:今年我市在什地镇圣宫社区新建慈善爱心超市1个,完成了建设任务。
(二)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686.02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225户,19988人,低保资金3806.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73元(考核目标为170元);农村低保16303户,17817人,低保资金1879.52余万元,月人均补差达73.6元(考核目标为73元)。
2.农村“五保”供养:全市3603名五保对象中,集中供养2346人,分散供养125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目标任务为62%);总床位4377张,集中供养床位3270张,集中供养床位床位率达到75%(目标任务为70%)。
3.社区养老工作:投资25万元在剑南镇玉马社区建立了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全市的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为社区内白天无人照顾的老人提供午餐、休息、娱乐、治病、锻炼身体等条件。目前,该社区已通过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验收。
三、年民政特色亮点工作
(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建立了城乡低保实行多部门会审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6675余万元,比去年增长1440万元。全市各镇乡敬老院获得市委编办批准成立为镇乡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为负责人,使五保供养责任明确,条件明显改善,集中供养率达65.1%;
(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作用显现。成立了市婚姻登记处,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婚姻登记建设逐步规范。
(三)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流浪人员救助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查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镇敬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2009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②、××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积5836.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2814373.74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533户,其中风雹灾413户,火灾6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180.7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五、建立健全城乡“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2009〕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县政府7月10日召开了全县10个乡镇、四个农场、四个社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城乡低保专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教育,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农场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乱保。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工作,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监督,坚决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七、农村低保救助情况,农村低保救助覆盖面达到9665户2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440.7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补贴2.02万人,发放金额128.95万元。城乡低保全面落实了应保尽保。 九、五保户供养生活得到保障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时发放到五保户手中。加强了勐仑、易武敬老院的内部管理,规范了卫生、饮食、医疗等服务,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得到较好的服务。
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两个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镇敬老院征用××农场部份橡胶地,××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会橡胶地,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较为困难,补偿费较高,附属工程投资较大,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2、城乡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难,督促检查抓落实有待加强。
3、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4、部分农户对农村民房保险工作认识不足,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格加强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用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抓紧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2012年5月底完成××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7月份投入使用。9月底完成××镇敬老院建设,并投入使用。
3、继续抓紧抓好民房保险工作,加大农村民房保险的力度,扩大覆盖面。
4、加大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医疗救助的覆盖面,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区民政局和各镇(街办)民政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通报》精神,按要求对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自查时间为年9月25—9月30日,自查内容包括:
1、近三年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近三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3、近三年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4、近二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及敬老院建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验收阶段
1、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各抽调1—2人组成社会救助工作审计检查小组,对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时间为年10月17日-10月21日。针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有关镇(街办)进行相应抽查。
2、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街道)民政所发放的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时间为年11月7—11月11日。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对有关社区居委会、敬老院和救助对象进行相应抽查。
3、审计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包括:(1)查验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资金是否封闭运作,是否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重点抽查各镇(街道)患精神病又无监护人的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的救助金是否本人领取和发放到位。(2)查验近三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包括下拨给敬老院的门诊救助资金)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查看申报对象手续证明、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救助比例是否经过会议讨论按等级分类,是否有会议记录;下拨资金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档案资料是否齐全。(3)对审计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滞留、挪用、挤占及个人虚报、冒领、贪污社会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盯住“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抓规范”精准发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项目建设齐头并进,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生产、抓党建促扶贫等项业务工作在市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在全市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中,都取得了良好佳绩。5月份,乔恒厅长首次来XXX调研,更是给予了我们工作极大的肯定和认可。
(一)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民政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我们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主动作为,按照“两线合一”要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到3200元/年。财政列支1000万元的贫困人口医疗兜底救助专项资金,为贫困户极大地解决了医疗困扰。发放兜底医疗救助资金158.26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68.26万元,2017年发放90万元。驻村工作队在宣传扶贫政策、实现“一村一品”庭院经营模式、市级帮扶落地、申报村级幸福院、协调打抗旱井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受到包保乡党委和政府以及村干部和村民的好评。
二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保障28685户,42980人,累计发放资金107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8800户,13200人,发放资金49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309.3元/月;农村低保保障19885户,29780人,发放资金58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550元/季。救助“急难”家庭3000户,3900人,发放资金550万元。城乡医疗共救助11000人次,支出资金970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拨付资金404.18万元,其中参保资金44.16万元,参合资金360.02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共计1747人,发放资金695.88万元。其中:农村“五保对象”1607人,发放资金578.28万元。城市“三无对象”140人,发放资金117.6万元。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加强。年初下拨冬春灾民救助资金344万元,用于灾民口粮救助。“8?4洪涝”严重损坏房屋53户99间,一般损坏房屋249户437间,有效实施重建和维修工作,冬底前将全部完成。计划投资256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项目开工建设。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民政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年初开展了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对影响和制约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的因素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办法。组织城乡社区参与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典型评选,并推荐2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为建设典型上报到省民政厅。11-12月份顺利完成了社区居委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编办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安排2名专职人员从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29个。支持XXX市道路运输协会成立党建办公室开展党建活动,为其购买2万元的健身康复器材和办公设备。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们选择3个城乡社区开展民主协商试点,指导社区建立议事协商委员会,建立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及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三)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民政的支持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妥善落实优抚对象待遇。发放抚恤定补金、护理费、生活补助金合计975万元,到位率100%。为1-6级伤残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计支出医疗保险费20.7万元。为1-6级伤残军人核销住院和门诊药费29.5万元。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安置政策。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70人,其中自主就业161人,符合安置条件的9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505.32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金212.99万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82人次,支付培训费16.4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两节和“八一”期间分别对XXX市驻军部队、本市驻军部队、XXX市光荣院进行了走访,慰问物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投入资金4.3万元,开展为革命功臣送医送药活动。9月30日,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参与开展的“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活动人数达千余人。
(四)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民政的原属职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放养老服务资金264万元,完善4个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3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探索开展面向居家养老的康复服务。完成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源为依托积极申报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二是福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福彩销售2930万元,居XXX各市(县)首位,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31人;实施慈善救助,累计支出资金20.5万元。与吉林省人民医院合作对我市600人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为580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35万元,为64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近540万元;救助孤儿51人,月人均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700元。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强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整理、汇总上报和省级审核验收,合格率达到96.9%,符合规定95%的标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全面展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计划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21000平方米的XXX殡仪馆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调试阶段。全市共火化遗体2000具,其中为900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减免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资金75余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2人,其中,未成年人8人,精神病人28人,智力残疾人12人,投入救助资金12万余元;办理结婚登记2213对,离婚登记2250对;补领结婚证1986对,补领离婚证280对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综合能力建设水平不断强化,民政为民宗旨得以进一步发挥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和纪检组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年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普遍谈心,各副职领导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各副职领导于7月初听取了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长白山先锋e支部启动仪式、“书香民政·阅读人生”读书月、软环境建设、“七一”演讲比赛等一系列载体活动,推进了党建和纪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压实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消防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民办养老院安全整治。对8所存在取暖隐患的农村福利中心进行安全改造。完成11所福利中心室内线路加装防火套管改造。
三是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局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办)、基层单位负责人鉴定责任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期间维稳工作,认真制定预案,做好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工作到岗,责任到人。
回顾2017年总体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作风越来越扎实,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村级工作力量薄弱,随着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日趋增强,完成社会救助工作难度不大。工作力量存在难度的重点在村级,村一级干部劳动报酬对有志有为青壮年没有吸引力,现任村文书普遍年龄偏大,工作质量很难保证。二是农村福利服务中心一乡一所,先天不足,基础薄弱,床位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问题突出,而且彻底杜绝安全隐患难度较大。三是解决非法民办养老机构问题任重道远。目前,我市市区内不具备消防条件的未经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有16家(这还不包括隐性的分布在各个住宅小区内家庭式的养老机构),收养老人229人,有的已经非法经营20多年。由于这些养老机构不具备消防改造验收条件,均存在重XXX全隐患。因入住老人较多,造成强制取缔和行政许可存在双重难度。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在巩固加强常规工作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找准“发力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农村福利中心整合等难点问题。努力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完成“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提标、农村幸福院建设、基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实事。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保民生、保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农村居民收入可支配水平,精准测算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施完成“两线合一”目标。加强与农合、人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我市精准扶贫医疗兜底政策。
二是稳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完成农村低保按户施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一站式”即时结算效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急难”救助积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XXX殡仪馆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抢工期抓进度,争取时间完成工期及验收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积极申请省级财政社会保障金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安广殡仪馆扩建维修和购置设备等项目,争取2018年实施项目工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民生工程100件实事的安排,区委、区政府斌予我局实施的一共18件,其中执行上级政策规定的11件,区里新增安排的7件。通过实施,大部分民生实事基本落实。
1、提标工作落实到位。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仍按每人每年4800元执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220元;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城市户口达到285元,农村户口达到245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同时对重点优抚对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均按新的标准规定执行,在春节之前全部调标发放到位。
2、政策性补助和改革工作落实。其中继续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继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区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822人;积极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省、区财政两级负担,全区安置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和复员士官122人,发放补助共计207.5万元;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在街道办事处设立4个救助点和8个社区救助引导点;同时与东河医院签订每月派清洁工对东桥路流浪乞讨人员聚集点清扫脏物和消毒四次的协议。救助中,民政局还加强街头巡查,给流浪乞讨人员送衣物、送食品,将精神病患者送到医院医治。
3、社区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进。到目前为止,已进行中心城区社区居委会设置布局规划;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8万元,社区书记、主任每月生活补贴提高到1800元,其他工作人员提高到1600元;工资福利标准目前在全省最高。同时启动一批社区标准化和街道中心社区项目建设,协商市直部门(单位)无偿提供了一批闲置用房,为着力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问题创造了条件;各街道己选定打造4个精品社区,目前正在开展工作。在章江新区B6地块建设的一处大型区级社区服务中心,目前己开工。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构建“感知型社区”,已由移动分公司起草建设信息呼叫平台实施方案。
二、重点业务工作有效推进
1、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全面坚持了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听证评议、张榜公示制度;强化责任,建立审核调查民政所长签字、民政所盖章的责任机制,使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全区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018户,18309人,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550多人。
2、加强救灾救济。全区下拨救灾款111万元,对灾民和困难群众进行春荒期间生活救助。根据出现的自然灾害,及时上报了灾情信息,落实了救灾应急预案,并开展“5.12”防灾减灾日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
3、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导水西镇永安村创建1个精品农村社区。省政府下拔我区的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全部由区财政全额发放到位。村(社区)坚持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落实了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及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严格执行各类残疾人员评残标准,及时办理残疾军人残疾抚恤关系落户,按时完成各类优抚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零散烈士墓搬迁工作,将与市民政局统一进行。
5、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提高我区农村五保供养管理水平和能力,5所农村敬老院全部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参照全区其他养事不养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参保)标准执行,院长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财务人员基本上由镇财务人员兼任。同时对五保供养资金和卫生、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强化责任,及时排除隐患,使每个敬老院保障了五保对象的生活和居住安全。同时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对全区现有11所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并建议杨仙老年公寓和厚德医院探索发展养老、康复、医疗为一体的服务项目;在添立养生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增设了居家养老配餐送餐服务内容。
6、加强社会事务工作。一是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从今年起,逐步推行了公益性、福利性、社会服务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并加强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组织和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上半年,全区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26个。二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全区登记结婚2797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5086件,办理收养登记23件。三是完成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全区5个镇57个村共设置标牌69块。
三、存在问题
1、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难度大。主要原因是现有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没有扩展空间,辖区内闲置用房协调难度大,新建、购买缺乏资金,也没有地皮可新建。
2、社会救助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核定机制不完善,在审核审批城乡低保调查取证和清退低保对象工作中,普遍存在较大难度。
3、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单位难度大,需安置工作单位的人数多,个人企望和要求高,能安置去的事业单位少,企业单位不愿去,因此形成难安置的突出矛盾,并存在不办手续、不报到,长时间拖延难落实的现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抓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标准化建设,指导相关镇、街道办事处打造6个精品社区,举办一期社区干部培训班。
狠抓教育管理,为作风效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落实目标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层层分解和全面部署,与基层各社区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持从源头抓教育的原则,利用机关全体人员会、党政联席会、居委会主任例会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利用宣传栏、开展大讨论等方式,深入宣传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规、制度等,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一是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应保尽保,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确保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____x户__x人,1-6月发放城市低保____人次,__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__x元;农村低保对象__x户__人,1-6月发放农村低保__x人次,__x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__元。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资金,较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病困问题。今年以来,城乡医疗救助____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__万元。三是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1-6月临时救助__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__万元。四是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工作。春节前夕,海城区“四家班子”领导组成的慰问小组分别走访慰问了部分特殊困难家庭、优抚、低保、五保、孤儿、孤老等对象,共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共计__x万元。五是进一步修订《__区病困家庭救助方案》,建立病困家庭临时救助机制,帮助因病支出过重、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缓解困难。
二、完善减灾防灾机制,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初,我局修订完善了区、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2015年____区自然灾害应急安置点及转移方案;成立了__x区减灾委员会和印发了__x区灾民转移安置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明确职责,实行属地管理。同时,成立了__x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和海城区民政局2015年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抓好灾害信息员培训,做好“512”减灾宣传周工作。为及时做好冬春救助工作。通过政府采购____万元救灾物资发放给辖区灾民;其中:共发放衣被__x件/床,救济灾民__x户__x人次;发放口粮__斤,救济灾民__x户__x人次。确保了冬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__x社区今年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落实双拥优抚政策,切实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落实优抚政策,兑现各项抚恤优待金。2015年上半年我区共有优抚对象__x人,2015年上半年共发放抚恤优待金__x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__x人,共__x元;为__x名2015年度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自谋职业补助金____元;为__x名优抚对象缴纳城镇、农村医疗保险资金__x元,医疗救助__x人次,救助金额__x元。为__x名优抚对象缴纳城镇、农村医疗保险资金__x元,医疗救助__人次,救助金额__x元。
二是积极做好重要节日走访部队和部分参战退役人员解困工作。2015年春节期间,__x区四家班子领导组成的慰问团分别走访我区____个驻区部队,发放慰问金__x万元,慰问优抚对象__x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共__元,为__x名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__x元,发放现役军人春联__x对。
四、统筹兼顾,各项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1.社会福利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养老机构管理,重点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区消防部门开展两次全面排查,并发出了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二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其中__x村和__x村幸福院项目按期推进。三是抓好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我区目前共有孤儿__x人,孤儿生活保障金全部按每人每月__x元的标准通过银行发放。上半年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__x万元。
2.老龄工作。以实现“五个老有”为目标,切实维护和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申报老年人优待证工作,让辖区老人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共发放老年优待证____张;按时发放百岁老人每月____元“寿星津贴”,共发>!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区目前共有社会团体__x个,民办非企业单位__x个(其中2015年上半年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__x个,新登记社会团体__x个,变更登记__x个)。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做好社会组织
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检查指导。
4.地名工作。为方便群众出行及解决群众户口入簿问题,督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未命名街路排查工作及未命名街路命名上报工作。
5.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____例对,其中结婚__x例,离婚登记__x例,办理婚姻查档证明____例。依法办理收养登记__x例。
6.社区建设工作。____社区服务站建设基本完成,__x社区服务站完成变更规划上报区政府审批,____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下半年将开工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推进____个服务用房办公面积不达标社区建设整改如期进行。
二、201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稳定。按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完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二期建设。
(二)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加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三)协调相关街道办事处,抓好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幸福院等民政项目建设。
一、社会救助精准有效
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救助政策;2016年以来,规范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精准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十三五”期间,我镇每年有300余户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50人次享受特困供养(其中2019年10月底我镇全部转为低保)、60余人获得临时救助、150余人次获得医疗救助、23人次享受孤儿待遇,共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残护理补贴、贫困残疾人补贴、贫困精神病人吃药补贴、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资金达1500多万元;做到精准分类施救,发挥兜底保障作用,2019年将全镇59名已领取失地养老保障的原“五保”人员依规定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对扶贫低保户落实减退保障,确保不返贫;2016-2020年,每年安排4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春节救助慰问,为全镇所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贫困户家庭,及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做好“寒冬送温暖”工作,加强辖区内流浪乞讨、寻亲不遇、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使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录入完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孤儿等信息数据;持续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社区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按组织要求组织开展好社居委换届工作;2018年是社区换届选举年,镇民政办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有关规定,指导社区完成了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新一届村委会在年龄、文化、性别结构上都有了改善;制定并出台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文件,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社区自治能力;按要求在我镇实现社区“一约四会”(居民公约、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的建设全覆盖,相关内容和规章制度已在社区公示栏宣传,督促指导社区对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社区管理体系;2020年1月我镇5个城市社区认定为城市社区;根据我镇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反复研讨科学论证的前提现,推进社区区划调整工作,拟新建4个新社区,目前已获得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初核同意;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最小网格化要求,我镇各社区重新调整网格划分,全镇5个社区将原有的86个网格调整为120个网格;落实社区管理体制创新,2020年我镇扎实推进城市社区自治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区“一居多会”、“两长多员”建设工作;
三、优抚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元月-2019年7月)
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帮助部队官兵解决后顾之忧;“十三五”期间,我办皆及时准确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定补定恤及八一优待金发放人员的造册审核上报工作;截止2016年-2019年7月,共有138人次享受优待金,计1450000元;共有216人次享受定补定恤资金,约160多万元;该两项资金根据县统一安排在“八一”前打卡发放到位;历年11月份前完成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死亡核销及新增人员的审核上报工作,2016年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费增加至每年240元,2019年我镇共有67人享受政策,发放资金65500元,十三五期间为268人次累计发放达270万元;历年春节、“八一”期间对镇驻军部队、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等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经费累计达80多万元;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新台阶;
老年人补贴及时审核申报;2016年-2020年,每年6月份完成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及长寿保健费的审核工作,死亡核销及新增人员的上报,我镇高龄津贴生活费从2011年的每人每年300元增加至2020年每人每年600元;2017年我镇新增一名百岁老人,享受每年3600元的长寿保健费;截至2020年我镇共有474名老人享受高龄津贴,每月打卡发放到位;2016-2020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达1100000元、为96位70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达115200元;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现已建成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社区也建设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目前全部正常投入使用,对接县“两项服务”项目,经常性开展志愿活动,极大丰富了辖区老年人的娱乐生活;2016-2018年期间为老年人办理老年证96本;2016-2018年期间,我镇出资30多万元免费为60-80岁老年人办理了“银铃安康”意外综合保险,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利益;历年10月份开展敬老月活动,在大力宣传老年人保障法的基础上,对部分困难老人进行了上户慰问,五年来慰问老人100人次达10万元;
五、社会事务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