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09:43:5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数字贸易专业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的意义
在最近几年,由于高职教育的高速发展,高职教学在改革路上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因为在课程的教学安排中依然将老师居于主导地位,在课程的讲授过程中把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专业性作为讲解的重点,反而忽视了理论知识的实用性。对于高职商贸类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的课程来说,如果在教学设计中缺乏富有多样性的教学形式,学生没有机会体验进出口业务操作的整个过程,那么这将会增大学生对于国际贸易有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难度,导致很多学生在毕业之后无法独立面对实际的外贸业务,也没有办法达到外贸公司对于应聘者提出的“上岗及上手”的业务要求。所以,将网络课程建设作为支撑,对于高职商贸类专业《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进行更大程度上的转变,正是大势所趋。充分施展网络课程的优点,丰富教学形式,采用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中的动画、图文、视频等各种制作方法对于教学内容进行优化,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且也可以指导专业老师应用资源备课。
二、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职业教育的范畴中,数字化资源应用相对于其他领域较为落后,硬件建设所占的比重远大于软件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没有形成系统,质量也低,有关的教学应用探究也很少。
(一)优质数字化资源比例不足
依据现在所能找到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文本所占的比重最大。观察表明,虚拟实验实训资源和动画所占的比重最小。但是这两种教学资源是最能够改善课堂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的,同时也是最能够满足本课程教学要求的。这也体现出本课程缺乏高质量数字化资源。
(二)数字化资源未能充分共享
共享性是数字化资源是否被完全应用的重要因素。网络教学平台是高职教育数字化资源共享的重要支撑部分。但是根据调查,真正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的院校并不在多数,更有学校表明暂时没有建设网络教学平台的想法。对于已经建成的网络教学平台,能够用于共享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资源也是少之又少。
三、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的设计思路
(一)数字化资源的呈现方式
在当今的职业教育范畴当中,随着开发运用能力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在进一步强化,各种技术手段在一步一步的慢慢建构和运用起来。数字化教学资源的重要表现形式包括网络课程、数字化资源库和多媒体课件。而高职商贸类专业的数字化教学资源的主要表现方式为网络课程和多媒体配套光盘,主要是因为这两种方式更有利于当前的高职学生、师资和教学设备的状况,能够更充分地满足教学需要。网络课程是依据某一课程大纲的教学要求所形成的一种多媒体表现形式。如果将网络课程与多媒体课件配套光盘相比,网络课程在课程的结构上系统性更强。除了能够体现相应的教学内容之外,还增加了许多与教学相关的其他信息。不光存储量大而且还可以做到实时更新,方便各种学习形式,例如远程学习和小组协作学习等。尽管数字化资源库的学习支持功能更强,但同时它对于学习者的理解能力还有老师的讲解能力也有着更高的要求。除此之外,数字化资源库的建设时间长,结构也比较繁琐,各方面的耗费也比较大。所以,数字化资源库应该要经过长时期的数字化教学资源的累积。
(二)数字化资源的开发
首届京交会期间,中关村示范区组织开展了中关村服务贸易展示洽谈专区、数字出版大会、数字出版圆桌会议、数字出版投资交易路演会等四项活动,积极发挥中关村领军企业、行业组织的作用,打造数字出版服务平台,促进出版与数字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创新与融合,推动数字出版行业的快速发展。
初显身手的中关村现代服务业
此次京交会规模宏大,参与者众多。在中关村服务贸易展示洽谈专区,主要包括中关村服务贸易总体展示与专业交易洽谈两个板块。展示了中关村20余家企业的最新项目和产品,世纪禾光的中小微企业海外销售平台项目,千方科技的基于车联网的营运性车辆智能监控与服务系统项目,中文在线的手机出版、手持阅读、互联网阅读,水晶石的新型数字化展示集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嘉博文的城市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示范应用与服务项目,优纳、麦邦的远程手术急救及健康医疗服务平台,天智航的骨科机器人导航定位系统,航天恒星的“天”“空”“地”导航终端、导航信号源与测试系统、导航应用系统产品,数码大方、优纳等一批企业的数字设计打样开模检测及智能生产等。同时交易会通过项目及产品展示、现场洽谈、一对一交流等方式,组织中文在线公司、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等服务贸易上下游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交易洽谈,促进交易成果的实现。展会期间,中关村企业京东商城与联通华盛、腾龙时代、HTC、诺基亚公司签订年度采购(合作)协议,合同金额达20多亿元。
2011年7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批复,在中关村开展全国第一个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通过政策先行先试探索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路径。2011年,中关村现代服务业总收入突破1.2万亿元,同比增长29%;中关村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产业结构向高技术服务业转型,现代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的现代体系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共支持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57个,支持资金5.52亿元。
高科技园区的服务业特色
据中关村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具有“三高、两新、一低”的总体特征。“三高”即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成长性,“两新”即新技术、新商业模式,“一低”即低碳。中关村现代服务业是以高新技术和新型商业模式为主要支撑的新兴服务业态及传统服务业的现代化。二是体现了高技术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的融合。聚焦了从创意到研发、设计,到高端制造,到电子商务物流全产业链的高端服务业态。三是促进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用科技手段实现文化创意,以文化品味提升科技内涵,推动实现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四是立足北京,服务全国。2011年中关村技术交易额达1890亿元,占全国的1/3以上,其中约80%输出到京外地区。
据悉,目前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在四个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一是信息服务业全国领先。已经成为中国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中心,聚集了从云到端完整的产业链和各环节领军企业——比如,在核心芯片环节,以创毅视讯、君正为代表。在基础软件环节,以播思通讯、优视、京联云为代表。在安全环节,以奇虎、网秦为代表。在智能终端环节,以联想、小米为代表,等等;持续引领我国下一代互联网高端发展方向,取得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创制了30多项国际标准;聚集了北斗系统应用产业化的核心战略资源、形成了国内最大的北斗和空间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在云计算领域全产业链发展,抢占了全球云计算战略高地,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如天云科技的云箱、友友天宇的云操作系统、世纪互联的IPv4/IPv6的云网络基础设施、龙芯的云计算服务器芯片等。二是科技服务业全国领先。中关村医药研发服务外包企业数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著名的有康龙化成、中美冠科等;在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等专业服务领域涌现出一批领军企业,如创毅视讯、洛可可、数码大方等。三是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业全国领先,汇集了电子商务领域全产业链的领军企业,在B2C领域,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中有6家总部在中关村,包括京东商城、凡客诚品、当当网等;在B2B领域,有著名的敦煌网和慧聪网等。四是节能环保产业全国领先。中关村企业占全国节能服务备案企业总数的14%,位居第一。在节能领域,有神雾热能等企业,在水处理领域,有桑德环保、碧水源等领军企业。
数字出版和动漫游戏
产业成亮点
作为本次京交会的重要活动,数字出版大会和数字出版圆桌会议于5月29日上、下午分别召开,活动由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中文在线公司承办。活动邀请了国际出版名家、企业代表、领军人物,通过主旨演讲、专题研讨、共同宣言、合作签约等形式,共议数字出版未来以及科技创新带来的新机遇,分享商业模式创新的成果和体会,构筑国际化高端合作平台。
数字出版投资交易路演会作为“创业中关村”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于5月29日下午举行,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金融工作局和中关村管委会共同主办,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与清华科技园承办。活动选取了5家中关村数字出版领域的高成长企业,面向投资人进行创业项目展示和。同时邀请国内知名投资机构与中关村企业,通过融资路演、创业导师点评等方式进行现场对接。
开拓海外市场一度被认为是国内企业摆脱相互间激烈的价格肉搏战,寻求竞争差异化的重要手段。然而这个被广为看重的机会却可能因为核心技术的缺失而演变成为一场空前的灾难。
机遇还是陷阱?
来自市场调查公司eMarketer的数据显示,2005年美国数字电视用户数约为5900万,传统电视用户数有1.9亿,相差两倍多。而到2010年,传统电视用户数为1.17亿,数字电视用户达到1.16亿,数量基本与传统电视用户数持平。
如此庞大的数字电视市场吸引了全球彩电企业的关注。在竞争过程中,中国企业逐渐认识到核心技术的重要性,并逐渐加大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然而,由于资金和技术积累的差距,在核心技术方面中国企业仍未占据整体的主导地位。
日前传出的一条消息,让中国彩电企业的神经再度紧张起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近日的信息显示,按照美国数字电视转换的时间表,从明年3月1日开始,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且必须符合ATSC(先进电视制式委员会)标准的技术规范。
据了解,这个标准背后捆绑着少数国际彩电巨头的技术专利。ATSC是美国先进电视委员会制定的数字广播地面标准,FCC于 1996年底正式批准,该标准业已被加拿大、韩国和阿根廷接受。有媒体预测, 如果按照ATSC对韩国电视的收费标准(每台数字电视20~30美元)计算,中国彩电企业因这些专利授权每年将多支出约10亿美元。
标准缺失之痛
与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路线相对应的是,国际巨头们也同时将矛头对准了中国市场。资料显示,到2008年,全球数字电视机销售额将达到700亿美元。中国数字电视相关设备市场规模也将达到万亿元以上。如此硕大的蛋糕,自然引得跨国巨头蜂拥而至。目前,美国朗讯公司、美国哈雷公司、比利时巴可网络公司、法国汤姆逊广播系统公司、荷兰爱迪德公司、荷兰万播技术控股公司等专业广播电视设备厂商已全部进入中国,LG、三星、索尼、松下等国外家电生产厂商也纷纷加大了在华高端彩电的产量和投资力度。
令人痛惜的是,由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不足,在这场国内外企业间的彩电争夺战中,国内企业并不占优势。有关数据显示,1996年至2003年,中国电子信息类专利申请前10位中,没有一家中国内地企业。而在电视产业的下一个“高地”――数字电视领域,72%的核心技术已经被日本、美国和韩国掌握。
去年9月9日,在第十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举办的“第三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论坛”上,科技部副部长尚勇表示,创新能力薄弱已成为我国产业国际竞争的“瓶颈”,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25%,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56%,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在决定平板电视产业生死命运的最关键的部件――面板和核心模块上,中国彩电企业至今仍是‘拿来主义’。”家电资深观察人士刘步尘认为,这才是中国彩电产业的“死穴”所在。据了解,占数字电视成本一半以上的的高清显示器――LCD、PDP、DLP、LCOS等技术仍然受制于人,而融合音视频解码等技术的集成电路芯片也依赖于日、美、韩企业。
业内人士分析,自主专利技术的匮乏,是国内业界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消息如此敏感的根源。
联盟才能自救
事实上,彩电企业当前面临的危机,并非我国企业受困于国外专利技术的第一个案例。
商务部去年12月25日的《200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调查报告》显示,2005年中国有15.1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在22大类出口产品中,有18类产品由于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而遭受691亿美元的直接损失,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9.07%。此外,2005年中国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增加的生产成本为217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国出口贸易额的2.85%;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给中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高达1470亿美元,约占2005年全年出口额的19.29%。
面对DVD的前车之鉴,国内彩电企业的出路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可喜的是,国内企业并未气馁,而是通过联盟等形式展开了市场自救。
日前有消息称,长虹、TCL、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熊猫、西湖、新科、万利达和夏新等13家中国彩电企业正在共同注册一家合资公司,与海外的专利权人进行谈判。
据了解,13家彩电企业的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会组成一个中国企业的数字电视专利池;与此同时,彩电企业还会加大研发力度。具体来说,比如HDMI接口专利的年费约为1.5万美元,中国彩电企业一方面加入它的联盟,看能否买对方的专利;另一方面也在组织相关的工厂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可以与HDMI兼容的接口技术。
关税作为一种典型税种自然需要遵守税收的一般原则,如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等。然而国际数字产品贸易的出现对这些关税原则造成了巨大冲击。首先,数字产品和传统货物仅仅是依托的载体不同,数字产品基于数据流,而传统货物可能是基于光盘、磁带等有形物体,而在内容上两者可以没有差异。但是因为现行关税体制的征收对象是有形货物(跨国输电除外),所以应对传统货物征收关税,而不应对数字产品征收关税。仅因为两者的载体不同而采取截然不同的做法,这很难说是贯彻了税收公平原则,届时互联网将会成为最大的避税港,也将严重挤压传统货物贸易的生存空间。其次,数字产品很难在现行关税制度中找到自身的定位,而且除了美国等少数国家明确表明对数字产品免征关税外,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对于是否开征新关税税目是众说纷纭,自然也缺乏相应法律的规定。所以如果为贯彻税收公平原则而对数字产品征税,则在现阶段势必然会违反税收法定原则。最后,因为传统货物贸易中庞大的跨国公司和进出口公司的存在,关税多是针对少数确定纳税主体的一笔大额税款。而在国际数字产品贸易中由于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活跃,关税将变成是针对大量不确定纳税主体的众多小额税款,而这将有违税收效率原则。
(二)对关税征收监管的冲击
国际数字产品贸易由于其借助于互联网这个虚拟平台并且不依托于有形载体,这对关税征收管理造成了巨大冲击。一方面,国际数字产品贸易使得关税征收充满不确定性而难以下手,具体表现为纳税主体分散且虚拟化、纳税客体隐匿于数据流而难以分辨、纳税地点易转移、纳税时间模糊难以统一。而另一方面,国际数字产品贸易将对关税监管变得几无意义,具体表现为:1.采取无纸化操作使得建立在纸质凭证、账簿、报表上的海关管理缺乏依据。2.网上交易隐蔽性强使得海关很难发现每一笔跨境数字产品交易,避税偷税漏税无从监管。3.电子货币和第三方支付软件的大量使用使得海关很难监管跨境资金流的目的与去向。4.海关现今实行的以注册登记为基础的关税制度则很难让小微企业和个人成为纳税主体,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分类风险管理制度也将成为无根之木。5.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为“合理避税”提供多种选择使得海关防不胜防,如变传统货物贸易为数字产品贸易、变国际贸易为国内贸易、寻找避税港等。
二、各国关于数字产品贸易的关税政策
(一)美国
美国一贯坚持应永久性地对数字产品贸易免征关税以推动国际数字贸易的发展。1997年美国通过《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建议将互联网建设为免税区,应对通过网络交易的数字产品免征关税。1998年美国力促世界贸易组织(WTO)第二次部长会议通过了《全球电子商务宣言》,宣布对电子传输暂不予征收关税。此外,美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签订双边协议约定对数字产品贸易免征关税。2003年美国重新修订《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数字产品不受第二篇(买卖篇)的规制。②而对于美国如此坚持的原因,克林顿曾在第二次WTO部长会议上发言:“我们花了50多年的时间来阻碍货物贸易的关税壁垒,而今天我们决不预先树起电子商务的关税障碍。”当然这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实际是出于自身国家利益的考量。美国是数字产品的最大输出国,目前从事数字贸易的网络公司中美国占据三分之二以上,如果对国际数字产品贸易征收关税,那么毫无疑问最大的利益受害国便是美国。
(二)欧盟
欧盟由于在数字产品贸易上的优势不及美国那么明显,所以其关税政策也较为审慎。1998年欧盟发表《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视通过互联网销售的数字化产品为劳务销售,暂时先不予征收关税,但征收增值税。此外,欧盟坚持税收中立原则,原则上也不对从事数字产品贸易的公司开征新税。这番做法一则是为了保护其成员国的财政税收,二则是能够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不至于在和美国数字产品的竞争中过于被动。但是欧盟并不同意对数字产品永久性的免征关税,因为如果将来对数字产品贸易适用美国主张的GATT待遇,关税壁垒则将变成欧盟保护其欧洲市场的最后凭仗。
(三)发展中国家
发展中国家作为数字产品贸易的净输入国,一般都主张对国际数字产品贸易征收关税。首先,免征关税将会直接减少以间接税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的税基,使得国家税收蒙受损失。其次,由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数字产品贸易中处于劣势,免征关税会使得对发达国家的产品输出缺乏有效控制,互联网也成为发达国家的一块“新殖民地”,这将会严重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
三、对我国数字产品贸易关税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商的崛起,中国的电子商务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中国在2004年取代美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信息技术和通讯产品出口国,但是此种领先仅是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设备等领域。而在数字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仍难望美国之项背,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中国数字产品销售量仅占同内容传统形态货物销售量的0.02%,比美国同比低70倍。这主要是中国文化产业的羸弱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欠缺使然,而这两方面的改善又相对而言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所以笔者认为中国在现阶段尝试建立数字产品贸易关税制度仍有其必要性。
(一)短期内应暂不征收关税
笔者认为在短期内中国应继续不对跨境数字产品贸易征收关税,主要基于以下四点理由:1.从立法技术、征税技术、征收成本上看,中国客观上无法在短期内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国际数字产品贸易的新关税制度。2.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中立原则要求关税应对同一内容的数字产品和传统货物一视同仁。3.利于激发中国数字产品贸易的活力,推动产业发展。4.尽管WTO各成员国对先前作出的“对数字产品暂不征收关税的决定”是否延期仍然悬而未决,但大多数国家目前都未对数字产品征收关税。
(二)反对永久性免除关税
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日益提高,中国在WTO、亚太经合组织、亚投行等国际组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应该利用自身有利地位,从现今国家利益出发,团结众多发展中国家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国家所坚持的永久性免税主张。因为关税是不仅是国家经济的一种体现,也是国家保护国内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工具,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更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值得指出的是,这一切都是基于中国目前在国际数字产品贸易的定位而得出的结论。然而由于中国发展数字产品贸易的潜力较大,不排除有朝一日中国可能在国际数字产品贸易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而需要转变立场。所以归根结底中国应利用好自身在国际组织中话语权为国家利益服务。
1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建设的前提
基于互联网的版权贸易电子商务活动,主要是以遍及全球的互联网为架构,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网上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的一种商务模式。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应整合产品销售、服务及信息交付于一体,构建一个完善的、基于Internet的版权产品的价值创造商务运营体系。[1]版权贸易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前提是:
(1) 企业商务网站的建立(多语言版本),集产品销售、服务、信息交换为一体。版权贸易产业根据企业经营战略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电子商务网站,将其作为营销阵地,进行图书宣传、新书、版权贸易、专家书评和编读对话。
(2) 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版权产业内外业务的信息整合。
(3) 建立企业全球的配送网络及物流体系。包括有统一的物流规划、合理的市场布局、完备的物流配套设施、优化物流路线、控制和跟踪车辆调度等。[2]
2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
2.1 基于Agent系统框架应用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可以采用基于Agent的电子商务原型系统框架,如图1所示。它主要由电子商务市场服务器、商务Agent、OntologyServer 和浏览器组成。Agent框架结构的好处在于它可以根据用户行为,分析用户的兴趣模型,从而能够找到可以提供用户感兴趣信息的其他Agent,进而能够根据用户的需要对收到的信息进行过滤,能够与代表用户或是销售方的Agent进行协商。[3]
利用这一建构方法,用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参与版权贸易的电子商务活动,一种是通过浏览器进行注册,参与活动;另外一种用户可以通过Agent界面输入参数建立一个Agent,该Agent可以作为用户,参与版权贸易的电子商务活动。
2.2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总体功能设计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应为交易双方提供如下功能:
1)对于版权贸易主体来讲,首先要建立企业的网站,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托管服务,同时具备B2B和B2C电子商务交易功能,具有大型的商品数据库支持,能够定制产品目录,自动处理订单,能够实时报道深层交易信息,可以跟踪库存,制定和批零价格。
2)对于用户来讲,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便捷的商品及信息搜索查询功能,具有导购功能,提供主动求购功能和逆向拍卖功能,提供专业购物车和直接的价格商谈,能对回应信息实现自动处理,提供用户对商品的评价及要求的服务,提供最新商品及热门商品图表,可以对订单执行状况进行查询,具有安全的支付处理能力。[4]
因此,从信息集散地、客户管理、交流平台以及网上商城四个方面进行了版权贸易电子商务总体功能的设计,如图2所示:
只有功能完备的电子商务平台,才能够为版权贸易企业赢得更多的贸易机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1)信息集散地功能:与传统的版权贸易相比,能够满足用户便利地获取丰富、准确、透明信息的特性,是吸引用户浏览网站,宣传企业,开展版权贸易的重要因素。在电子商务平台的设计过程中应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及检索服务:
1)宣传推广:包括版权企业推广、招商合作、人才招聘。
企业推广:如出书范围、出书特色、品牌特点、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市场开拓能力等[5]。
招商合作:应设置专门的栏目提供企业的招商项目、招商制度、招商合同范本、招商政策等信息,并设置在线商务谈判功能,快速、有效地进行版权输入输出活动。
人才招聘:设置相应的在线招聘系统,利用网络平台招聘企业所需的人才,可以将所招聘的职位进行分类,应聘者直接点击相应的职位在线投递简历,便于及时统计应聘的岗位信息。
2)供求信息:包括版权输出信息和版权引入信息。
3)版权信息:版权产业可以在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上建立版权信息查询系统,集成本出版社拥有的版权信息,方便用户使用,这也是开展版权贸易的、吸引用户的一大特色。[6]
4)产品信息:利用搜索引擎,通过分类查找,为用户提供快速便捷的产品查找功能,方便用户完成交易。
5)市场动态提供版权贸易企业内外部产品、业务等公告信息。
6)政策法规:对目前国内外版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介绍,给出不同情景下本主体遵循的法律法规及贸易条例,对交易过程和交易行为进行约束,当发生交易矛盾时,作为处理依据。同时可以提供不同国家及主要版权贸易方法律法规的具体注意事项及适用法律,为同行业提供参考依据。
7)FAQ(常见问题解答):对于平台的使用、查询方式方法、快速查找的方法、交易流程、支付方法、订单管理、阅读软件等下载提供解答,方便用户使用网站的相关资源。
(2)网上商城
网上商城是版权贸易电子商务最重要的功能模块,是版权贸易开展电子商务的网上市场战地,是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主要营销平台。其功能设计流程如图3所示:
主要包括:版权产品展示、在线出版阅读、购物车、订单管理、网上议价、电子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内容。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布局合理、美观、友好的用户界面,是产品展示的前台。在前台的设计上应突出企业的特色,体现企业文化。
2)功能强大,检索便捷,分类细致的搜索引擎是产品展示的基础。设置丰富的检索入口,检索入口以不同的方式反复出现,在每个检索入口处都提供 “帮助信息”,在查询时提出具体的建议或给出实例供读者参考,在主题查询的开头部分设立“浏览最流行的标题”等[7]。
3)针对数字出版物,用户群体以B2C为主,满足用户在线阅读的爱好。这项功能对作者的要求较高,要求其不断进行更新创作,而且能够持续吸引读者。同时要有国家政策法律的支持,严禁非法转载和复制。
4)电子安全技术,电子商务平台要支持并实现电子支付功能,包括信用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网络银行等。为保证支付过程的安全, 目前广泛采用的是安全套接层协议和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5)物流配送: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是实现版权贸易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二次交易的先决条件,版权贸易企业可以设置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也可以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协作完成配送任务。
(3)客户关系管理
采用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CRM),使需求方自动作业来预计需求,以便更好地了解客户。给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使资源在供应链网络上合理流动来缩短交货周期、降低库存,并且通过提供自助交易等自助式服务来降低成本,提高交易速度和精确性、提高企业竞争力。版权贸易的客户关系管理主要包括会员管理、作者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商管理和商的管理等。
(4)交流平台
以论坛等形式建立三个交流区:读者\作者\出版社交流、作者\商\采购商交流,出版社\采购商\供应商交流。
3 版权贸易电子商务运营
在RBV和企业能力论的指导下,MICK――物质、信息、资金和知识( Material,Information, Capital and Knowledge)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所必需的四类资源。其中,物质资源指企业为客户提供版权产品或服务而持有的物质形态资源;信息资源指协调和控制生产和市场活动而收集到的各种与版权交易相关的信息;资金资源指现金或现金代表物、版权企业手中拥有以资产作低押的借据;知识资源指版权企业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自主开发或从外部获得的生产专利和技术技能等。[8]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对于版权贸易而言,为了实现这四类资源的优化重组,应重点建设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加快和完善数字出版产业链条的建设
根据中国出版集团聂震宁的理解,数字出版的产业链条是:作者数字出版者技术提供商读者,主要包括版权产业、技术服务提供商及网络通信运营商。版权企业应充分发挥其版权和内容优势,占据主导地位,打破行业壁垒,整合技术服务与网络通信运营业务,做到“多头参与,术业有专,联合推动,共同发展”。[9]
(2)建立有效的赢利模式
目前版权贸易电子商务的主要赢利模式包括:广告收入,在线支付,硬件捆绑销售。这一模式使得数字出版赢利空间小,盗版问题严重。版权企业可以通过如下措施给予改进,如提升版权产品的质量、丰富商品的范围、提供有偿信息服务、扩展产业链等,例如开发有线电视网、卫星传输等移动终端数字产品,给分销商同步发行电子图书、数字产品,开发新型业务、进行版权交易等内容实现版权产品价值最大化。[10]
(3)建立坚强巩固的产业联盟
版权企业必须加大和其他各种产品、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并学会在合作中实现自身价值,可采用与技术提供商合作或并购的方式来完成。与拥有技术实力的数字公司结盟或互相投融资、参股,可以组成合资公司,利用双方优势,互利共赢。
(4)注重高层次、复合型出版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目前版权产业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弱,主要是由于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长期集中在业务方向上,对于技术的研发、投入和积累极少,现有的技术人员匮乏,缺乏对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因此在数字出版时代,版权产业应重视培养和引进具有一定版权知识的复合型、高层次技术人才。
(5)政府在政策和法律上的支持
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体系:方便用户的阅读和使用,也有利于纸质图书的电子化,有利于贸易各方实现利益均衡,分工合作,整体降低成本,实现技术兼容、数字内容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要通过立法逐步完善数字出版版权保护制度,特别对于合理使用范围、使用权限等要做出明确规定,使版权保护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 李小杰,孙建军.版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功能设计与实现[J].科技与出版,2011(5).
[2] 吴应良,杨玉琼.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与运营[J].科技管理研究,2010(23).
[3] 沈建强,王立春,陈世福.一个基于Agent的电子商务系统框架[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2(19).
[4] 沈兆勇.基于WEB的通用B2B电子商务平台的设计与实现[D]北京:清华大学,2004.
[5] 潘文年,张志强. 网站啊网站你为版权贸易做了什么―国内出版社网站版权贸易信息分析[J].编辑学刊,2009(4).
[6] 姜汉忠. 图书版权引进中的几个问题[EB/OL][20051221]blog.省略/s/articlelist_1063210723.
[7] 谢新洲,郑幼智.中外网上书店比较研究―以当当网上书店与亚马逊网上书店为个案[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5(2).
网络媒介改变了传统生产力的表现形态,使生产力的三个基本要素――劳动者、劳动对象、生产工具都不是原本形态上的自然和实体。同时,在网络的“工作车间中”,信息流(数据流)取代了货币流、物流,电子屏幕取代面对面的交流,电脑、网络通讯技术取代了物理性场景。生产力以“乘数效应”甚至以“幂数效应”高速发展。因此,可以说网络是信息社会先进生产力的标志。作为先进生产力的标志,网络为版权贸易的双方搭建了虚拟的交易平台,使商品交换由有形形式扩展到无形形式,使出版物的形态、流通方式和结算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从而完成了出版发展史上一次彻底的革命,必将成为出版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网络版权贸易是出版业生产力的新形态
网络作为一种多媒体的信息传播模式,它打破了时空、地域限制,提高了信息传播的范围、时效和数量,比任何一种方式都更快速、更直观、更有效地把信息传递给交易主体,使版权贸易呈现出高度自由、开放的新状态。
1.交易的多样化。在网络版权贸易中,无形商品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数字产品。数字产品以比特流的形式存在,既包括传统作品的数字化,也包括直接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数字作品,并且适合网络传输和交易,此外,网络出现了新型的作品,如数据库出版(可让读者按需要查阅并进行各种特殊运算及统计),影视等。同时,网络出版是一种多媒体传播。网络出版物图、文、声、像、动画俱全,给读者以视、听、读全方位的多维信息和立体感,远远超过传统出版以纯文本为主的单一形态。网络出版物还能以超文本方式与其他相关资料建立链接,读者在阅读时可直接点击书中“注解”、“引文”、相关名词、参考文献及“人名地名”,更多、更详尽的资料便会迅速、方便地呈现出来。
2.交易的电子化。在虚拟的交易平台中,电子中介作为一种工具被引入了生产、交换和消费中,产生了W―电子中介―G交换模式。在新的交易范式中,人与电子通信方式相结合,依靠计算机网络,以通信技术为基础,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银行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客户数据库为依托的全新商业模式,与一般传统交易方式不同之处在于,交易主体只要在家里连接到的网站,通过信用卡与网上银行进行实时采购、下载,并完成交易过程,享受方便快速的消费服务。电子交易实时性使数字出版物的销售,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据估计,Internet商业的发展,将使Internet上的信用卡金融交易量达到每年500亿美元。
3.交易的全球化。网络载体遍布全球,不受时空、国界和天气的限制。首先,传统的版权贸易一般限制在一定的发行范围之内,而网络是一个没有时间和地域限制的虚拟世界,网络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全球化经济。网络发行的范围可以跨越地域的限制,成为全球性的出版活动。出版内容一旦上网,便可快速传递到网络遍及的每一个角落,使“出版物”在第一时间向全世界公开,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与交流。其次,网络经济可以24小时不间断运行,交易活动更少受到时间因素制约。交易双方还可以利用多媒体及与此相应的软件编程技术,在网络上构筑销售其数字作品的“虚拟展厅”,以生动逼真的多媒体技术,对作品进行全方位的描述和介绍,使用户或消费者远在万里之遥也同样能感受到身临其境的现场效果,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提高了交易效率。
4.交易的即时性。网络经济是一种速度型经济。早在1960年代,麦克卢汉就断言:“电子的速度会取消人类意识中的时间和空间。即使事件一件接一件,也不存在任何延迟的效果。”“当信息以电速运动时,时尚和传闻的世界就会变成‘真实的’世界”。现代信息网络可用光速传输信息,网络经济以接近于即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如果用电脑写作,可以即写即发,如果再加个摄像头的,可以像电台、电视台一样实施即时报道、转播。如果把使用数字照相机排下的照片通过手提电脑当场使用移动电话发送上网,只要有读者访问您的网址,那么出版过程就完成了。如果想下载保存,不管是下载到硬盘或软盘上,还是打印到纸上,也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
二、网络版权贸易实现了交易成本的最低化
网络版权贸易借助网络技术手段,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网络出版技术突破了传统版权贸易的发展瓶颈,拓宽了赢利空间。
1.授权成本最小化。作为一种社会资源,数字图书版权交易在我国不但远远称不上完全交易,版权交易模式仍然是沿袭着传统方式下版权使用者与著作权人之间一对一的交易模式,带来巨大的交易成本和低效的运行效率,无法适应数字化发展带来的要求。书生公司董事长王东临对此认为,“如果1000个传播者需要100万个著作权人的授权,哪怕每次洽谈所花费的成本(包括双方时间成本)只有区区100元,那社会就需要为此支付1000×100万×100元=1000亿的交易成本。”2004年9月10日,《最后一根稻草》在北京首发,该书吸引业内人士注意的不是其内容,而是该书使用的一种全新版权授权方式――在书中直接登载授权要约。根据授权要约的内容,任何个人或单位只需在保证署名权、作品完整性,及将传播此书带来的收入的5%作为授权费用,交由中华版权总公司收转作者本人,即可合法地对此作品进行数字化的复制、传播和发行。授权要约巧妙地利用要约这样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既满足双方通过协议方式自愿形成授权关系的要求,又能免除一对一洽谈的交易成本,提高了授权效率,实现了有质的飞跃:(1)授权要约为著作权人提供了最方便的机会来表达其意愿,在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条件下来使用,为此支付的成本也是最小的,用其他的方式表达意愿都会花费额外的成本。(2)授权要约让使用者可以轻易地找到著作权人。你只要看到作品就能够看到要约,而且无须为此支付成本,使交易前准备成本趋于零。这就像把图书的版权同图书一起摆上了书架一样,让版权购买与买一本书一样简单。(3)授权要约明确地提出了版权交易条款,版权使用者只需符合授权要约确定的条款就可以直接使用著作。这使著作权人的授权成本得以最小化,而版权使用者也免去了――洽谈的高额交易成本,甚至可以根本不用与著作权人接洽,整个交易过程只是把相应的版权使用费汇到指定的机构或作者本人。(4)授权要约能保证发出要约者一定是权利人,能够免除验证权利人身份的成本以及可能产生的误差。尽管不同的图书可以有不同的授权条件,但总体来说,授权要约对交易过程的简化与和交易成本的下降具有标本兼治的作用,使著作权人的授权成本得以最小化。
2.“零”复制成本。在知识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作为主要资源的知识与信息具有零消耗的特点。正如托夫勒指出的:“土地、劳动、原材料,或许还有资本,可以看作是有限资源,而知识实际上是不可穷尽的”,“新信息技术把产品多样化的成本推向零,并且降低了曾经是至关重要的规模经济的重要性。”传统出版物的计量单位是“本”,制作成本高;而数字出版物的计量单位则为下载次数,一份数字出版物在“量”上的增加是随着读者下载行为的实施而同步实施的,不会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多而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像传统出版物那样的有形磨损。这种复制品的第n代仍同原件一样精确,不管阅读多长时间,读多少遍,都将没有丝毫损害而始终保持原貌,从而实现了“零”成本复制。1995年美国的白皮书明确写道:“公众通过数字网络获得作品复制本,作品就如同有形复制本在商店出售一样被出版了。法律确认它为出版,只不过是对这一现实的承认而已。”
3.无纸化贸易。传统的版权交易存在实体货物的交换,需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作后盾。数字版权交易的内容已不是一个物理实体,而是由著作权、专利权等多种知识产权构成的知识实体,其存在状态是无形的,它是一种场的存在,没有固定的形态,使得国际版权贸易从单一的纸质贸易形式转向无纸化贸易。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只有信息流而没有物流,因而大大地节约了传统意义上的出版成本。网络出版从根本上解决了库存问题,积压和仓储费用也不复存在,节约了传播成本。可见,网络版权贸易从根本上突破了网络交易的物流“瓶颈”,节约了社会资源;同时,不需纸张印刷,使出版产业更加绿色和环保。
4.著作权的权益最大化。《最后一根稻草》的作者钟洪奇这样分析作者权益:“就作者创作书籍作品来说,大体有两个方面的目标,其一是经济目标,是自身的利益;其二是社会意义,能有更多的人来看我的作品,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发挥其社会价值”。二者的主要分歧在于经济目标的实现上。数字图书的经营者有两类,一类是恶意的盗版传播者,丝毫不考虑著作权人的权益,对此只能以法律武器加以解决;另一类是合法的经营者,他们也可能因为难以找到著作权人而在没有支付版权费的情况下采用了作品。授权要约方式表面上看起来使著作权人放弃了对版权的控制权。但实际上著作权人往往把版权维护委托给一家专业的版权机构,它使著作权人可以更容易维护自己的权益。过去,很多著作权人的作品被盗用,但由于单个著作权人往往是弱者,他们很难有能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结果不得不放任侵权行为。而有一家专业的版权机构来做权益时,情况就发生了改变,大量的弱者聚合成了强者。因此对权益维护非常有益。除此之外,由于专业的版权机构拥有大量的出版信息,可以促进作品的推广及充当著作权人与版权使用者之间桥梁的作用,这对于大多数著作权人来说也是一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低版权门槛实现作品社会价值最大化的同时,也使作者获得更加高额的名利回报,从而实现著作权的权益最大化。
三、网络版权贸易的收益前景
在数字出版发展最早的美国,目前有79%的出版社拥有自己的网站。到2006年底,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逼近200亿元。2006年3月31日,在广东音像城订货会上,网络数字版权交易首次成为本次订货会的内容。2008年4月28日,位于北京CBD核心区域内的国内首家版权领域综合交易和服务大厅正式被授予“北京版权贸易基地”称号,这标志着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这艘国内版权产业的“航空母舰”正式远航。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除深入挖掘传统版权产业交易方式外,更侧重服务于新兴的非物质版权行业的交易,如新兴版权产业中的计算机软件,电子多媒体出版,动漫、网络游戏、卡通形象授权,其他基于网络传播的新媒体、流媒体等数字内容产业,预示着我国网络版权产业链的逐步形成。“今后10年内,全部出版物的50%将只以电子形式存在。如果这一天到来,那么,整个出版业将会像过去10年一样面临更大的变化。”这是万事达计算机服务公司副总裁约翰? 韦克尔对未来出版业发展态势的预测。沃顿商学院的管理学教授丹尼尔?拉夫指出,对出版商来说,它面临的风险是图书行业过去150年赖以生存的经济理念可能将不复存在。网络出版将根本地改变出版的交换方式,从而完成版权贸易发展史上一次彻底的革命,必将推动出版生产力的发展,成为出版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参考文献:
[1]鲍宗豪:网络与当代社会文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20
[2]王学峰:抛弃阅读[J].北京晚报,2000年11月20日第28版.
[3]周荣庭:网络出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304
关键词 传统出版社 数字化 现实困境 应对策略
2014年7月10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2013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指出:“数字出版收入在全行业占比继续提升,新型数字化内容服务收入增长迅猛。数字出版实现营业收入2540.4亿元,较2012年增加604.9亿元,增长31.3%。”①在网络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的推动下,我国传统出版单位进入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发展新兴业态已成为行业共识,从而掀起了一股“数字化”热潮,但同时还有诸多现实困境需要冷静而审慎地看待。
一、传统出版社“数字化”热潮下的冷思考
在数字出版的大趋势下,我国传统出版社推进“数字化”的过程中,“数字化”的纸质出版物并非数字出版产业赢利的主力军,不统一的出版制式导致“信息孤岛”,从业人员的数字技能亟待提高。
1、受众行为:“数字化”的传统图书并非数字阅读用户的首选
艾瑞咨询的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数字阅读用户最常阅读的内容类型为新闻资讯和网络文学小说,两者合计占比76.6%,报纸杂志和专业图书占比相对较小。”可以看到,“数字化”的传统图书(即报告中的“专业图书”)并非数字阅读用户的首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新闻资讯的更新快、简短、非线性特征,满足人们对信息的需求,使其作为用户日常阅读的主要内容;第二,数字阅读的浅阅读特性,使受众更加青睐娱乐化、轻松化的网络文学作品;第三,从传统图书自身方面看,从大众读物到教材教辅,大多数传统图书内容的专业性,要求注意力的集中,需要用户进行深度阅读和严肃阅读,与数字阅读现阶段呈现的浅阅读特征不相融合。
2、产业构成:“数字化”的纸质出版物并非数字出版产业的主力军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2012-
2013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发展报告》指出:“2012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1935.49亿元,其中,互联网期刊收入达10.83亿元,电子书(含网络原创出版物)达31亿元,数字报纸(不含手机报)达15.9亿元,博客达40亿元,在线音乐达18.2亿元,网络动漫达10.36亿元,手机出版(含手机彩铃、铃音、手机游戏等)达486.5亿元,网络游戏达569.6亿元,互联网广告达753.1亿元。”②
以上数据显示,与传统出版物“数字化”形式密切相关的互联网期刊、电子书、数字报纸三者收入之和为57.73亿,占数字出版总收入的比例仅为2.98%,三者的营业收入增长速度也仅为7.0%,远低于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增速。手机出版、网络游戏、互联网广告的收入在数字出版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5.13%、29.43%、38.9%,这三者才是构成数字出版产业收入的主力军,而传统出版物的数字化,只是数字出版产业构成中极小的一部分。
3、格式壁垒:不统一的出版制式导致“信息孤岛”
由于数字出版的技术要求,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中除了出版机构外,还加入了技术提供商。我国数字出版产业中各技术提供商基于垄断利益,造成了阅读器和存储格式的粗放式发展。就阅读器而言,如方正的CEB格式、清华同方知网的CAJ格式、维普的PDF格式、超星的PDG格式等,每种格式都需要阅读用户下载安装与之相对应的阅读器,这导致了与国外较为统一的数字出版制式相比,我国的数字出版产品格式呈现出一个数字出版单位一种制式的局面。就存储格式而言,目前电子书的存储格式有EXE、PDF、TXT、DOC、SEP、CAJ、CHM等多达二十余种。对于数字阅读用户来说,个体需求的多样性与阅读软件、存储格式标准的混乱性之间的矛盾,既增加了数字阅读用户的时间成本,也不利于数字产业的跨平台合作。如果能够打破技术提供商各自为政造成的“信息孤岛”局面,让优势出版资源互通有无,构建一个同步阅读的跨平台,既有利于聚集由于之前技术壁垒流失的用户,又有利于加速整个传统出版行业的“数字化”发展进程。
4、从业人员:数字技能亟待提高
传统出版社从业人员的专业主要集中在文学、历史和与出版业务对应的领域,而既懂出版又懂数字技术开发的人才非常稀缺,这也是出现上述“信息孤岛”,使传统出版单位在转型过程中受制于技术提供商的主要原因之一。数字出版领域对高新技术要求较高,对从业人员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出版单位对数字出版人才的需求主要涵盖了技术研发、技术维护、营销发行与管理、数字产品设计、数字版权引入、版权法律、网络编辑出版、信息网络管理等类型。在发展新兴业态的行业共识下,数字化必将渗透到出版行业的每个环节,那么从业人员的新技术应用能力将直接决定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进程的速度。
二、传统出版社“数字化”困境的应对策略
1、走内容资源主导之路,进行版权贸易
在纸质出版物的“数字化”形态并非数字出版产业收入的主力军的情况下,一些原本人力、财力、技术都有限的中小型出版单位,应及时止住大力推进数字出版的步伐,做大做强内容,走内容资源主导之路,与数字出版机构进行版权贸易,才是长远发展之计。传统出版单位的优势之一在于,在多年的出版经营活动中,已经与一定数量的作者建立了“强连接”,在此基础上保持原有的内容来源优势,牢牢占据出版的制高点,将科学的定位,大量优势内容资源,结合有效的版权贸易将传统出版单位做大做强,是实现将来向数字出版华丽转身的基础。
2、促进出版产业与IT产业的融合
产业融合是指在技术不断推陈出新的背景下,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内的边界的模糊化和产业重组的过程。如2004年,谷歌公司准备打造世界上最大的“数字图书馆”,开始与图书馆和出版商合作,将图书扫描上网,数字阅读用户可以利用谷歌的“图书搜索”功能在线浏览图书或者获得图书相关信息。对于希望快速发展数字出版的传统出版单位而言,与IT产业寻求产业融合,能够走出自身人力、财力、技术等短板导致推进数字化进程乏力的困境。对于IT产业而言,与传统出版单位进行产业融合,能够改变自身优势资源匮乏的现状。二者的产业融合有利于技术资源、内容资源的互通有无,发挥规模优势,节约生产成本,形成优势互补,共存共荣的良好局面。
3、统一出版制式
面对我国数字出版物技术标准不统一的乱象,可从行政和市场两方面进行破局。行政方面,相应的管理机构应根据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当前的发展情况来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标准,实现出版制式统一化;市场方面,鼓励出版产业和IT产业的跨产业并购或进行战略联盟,保证信息共享,资源优化,最终促进整个出版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4、产学研合作培养优秀数字出版人才
人才作为制约升级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联合进行数字出版人才培养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对传统出版单位而言,在引进数字出版人才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一系列的在职培训,培养从业人员在选题策划、内容加工、出版物销售等流程中数字出版意识,普及知识与专业技能培训并重。对高校学生培养而言,面对现今数字产业的革新,学校应贴近市场发展的需求,相应地改革传统的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不能把眼光局限在传统出版领域,而要顺应时展,培养数字出版时代所需要的拥有数字技术、多媒体运用能力,通晓版权贸易,掌握网络编辑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传统出版单位、高校、数字出版行业进行产学研全方位立体化的合作,搭建行业交流对话的平台,整合优势资源,形成优秀数字出版人才培养的合力。
参考文献
①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2013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EB/OL].
chuban.cc/toutiao/201407/t2014
0710_157016.html,2014-7-10
在政府机构中没有专门管理新闻出版的机构,但设有旨在促进和发展意大利公司与国外公司的贸易、商业往来和工业合作的机构――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Italy Trade Commission, ICE)。该委员会总部设在罗马,在8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107个办事处。主要活动是在全球范围组织意大利公司参加商业展示、展览会、研讨会和交流会。该委员会在促进意大利国际版权贸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出版机构致力于意大利特色和优势输出出版物。意大利是西方文明和艺术的摇篮,同时也是现代新闻出版事业的发源地。早在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就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一批手抄报纸,同时还成立了世界上最早的新闻采编业者行业协会。在政府倡导下,意大利出版机构致力于艺术读物版权输出贸易。意大利阿格斯蒂尼出版集团的出版事务负责人卡帕・里格拉说:“我们的战略就是向全球推广具有意大利特色的产品。”该集团还专门在英国伦敦设有一个版权办事处来专门负责丛书、百科全书以及插图读物的版权贸易。意大利艾里克塔出版社致力于艺术书籍出版,并努力通过合作出版方式向海外发展业务。该出版社在英国、美国都有固定的常年合作伙伴,并设有多家艺术图书专卖店和超级连锁书店。意大利艾迪卡特出版公司则以出版儿童艺术读物闻名,其版权贸易和图书出口遍及全球。还有专门出版惊险小说而知名的里佐里出版集团,为拓展国际业务还在纽约设立版权公司。
第三,出版引进和输出基本平衡前提下,意大利图书出口上涨趋势明显。意大利图书出版业受版权书市场影响很大,其图书市场的版权书比例一直保持在25%左右。意大利出版的每四本作品中就有一本是翻译作品,在儿童图书细分市场中,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几乎每两本书中就有一本是引进版。近年来,意大利的图书版权出口也在不断增加,并逐渐超过引进版权数额。目前,意大利77%的图书版权输出到欧洲国家,如德国和法国。新兴版权输出国包括波兰、匈牙利、俄罗斯和亚洲国家,其中亚洲国家已经占到意大利版权输出量的11.5%。
WTO秘书处报告:2006年上半年中国被诉和主动采取措施位居首位
2006年11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WTO)秘书处公告称,根据各成员最新提交的半年统计报告,2006年1-6月各成员发起反倾销调查数比2005年同期下降,但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数量则有所增加。
报告称,2006年上半年共有20个WTO成员报告发起了87起反倾销调查,而去年同期这一数字高达105起。但是在采取反倾销措施方面,这一数字则由去年的55起增加到71起,增幅高达29%。其中,发达国家发起调查和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数字分别为31和9,再次落后于发展中国家。
报告2006年上半年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数位居前列的依然是印度和欧盟,其中印度以20起位居榜首(去年14起),欧盟以17起占据次席(去年同期16起)。澳大利亚则以发起9起反倾销调查位列第三。
中国仍然是反倾销调查的最大对象国。在87起新的反倾销调查中,中国产品被诉32起,占总调查数量的37%(2005年同期为23起,占总数的22%)。美国和中国台北各遭受6起调查,并列排在中国之后。
2006年上半年新发起反倾销调查针对的产业主要是金属行业(19起)、机械行业(16起)、塑料行业(13起)和化工行业(11起)。在19起针对金属行业的反倾销中,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各发起5起,加拿大发起3起,欧盟和印度各发起2起,而哥伦比亚和墨西哥也各发起1起。
是什么在支撑韩国创造“汉江奇迹”?如果说高丽民族的自强不息是坚固的精神支柱,那么外贸出口的不断增长则是坚固的实物支点。它为“汉江奇迹”提供了产生的必然,它的这种作用与韩国经济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了解韩国的外贸出口,也就等于读懂“汉江奇迹”。
韩国出口用数字说话
先让我们来关注以下新闻:
据韩国产业资源部近日发表的《2004年进出口情况》报告显示,去年韩国出口为2542.21亿美元,比2003年增加了31.2%,进口为2244.45亿美元,比2003年增加了25.5%,贸易顺差达297.51亿美元,均创历史新高。
1995年,韩出口额仅为1000亿美元,今天,韩经过9年的努力,出口额达到了2500亿美元,这是继加拿大(2000年)、中国(2001年)、比利时(2003年)、香港(2004年)等国家和地区后世界第12个达到这一标准的国家。如果除去占中转贸易较高的比利时和香港外,韩已进入了出口2500亿美元的世界10强之内。在进口方面,由于国际油价和原材料价格上扬,再加上进口需求增大,韩去年进口达到了2200亿美元的历史最高纪录。2004年,韩更从2003年第14位进口国进入世界第13位进口国。
2004年韩对外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均出现了好兆,中国增加了42.7%,美国和日本均增25.3%,欧盟增加了39.5%。
或许你在看完以上的一段新闻内容后,会出现短暂的“数字混乱”,你惟一记住的就是“韩国”、“进出口”这些词。当然,这已经足够了。新闻中的所有数字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韩国外贸增长”。用数字来表达这个主题的确显得过于冗长,如果用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研究所的菲利浦・马特尔的“按比例压缩法”用数字式叙述来简化它的内容,这条新闻就会变得简单而有趣:韩国在2004年成为了世界上第12大的出口商和第13大的进口商。在这一年里,它总共卖出了2542亿美元的东西,而买进了2244亿美元的东西,顺差298亿美元。假设它2004年总共卖出了100件商品,其中就有10.5辆汽车、2.3个汽车配件、10.4个半导体、10.4个无线通讯机械、5.9条船和6.8台电脑,还有其他的53.7个商品。它的买家主要有中国、美国、香港、欧盟,其中中国买了最多韩国商品,而日本则是韩国最大的卖家。
这样一来,我们通过数字对韩国的进出口情况就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韩国的外贸出口受“数字”―数字化商品的影响很大,数字化商品(电子电器等商品)在韩国的外贸出口业务中占主导地位。三星电子公司在韩国国内企业中纯利润第一个突破100亿美元,并实现韩国企业有史以来最高的销售额、营业利润和纯利润,2004年出口额为416亿美元;LG集团努力将今年的出口额从去年的302亿美元大幅增至392亿美元,增幅将达30%。这两家企业都是韩国国内企业无可争议的状元和探花,它们的数字商品的出口景况不仅会影响到自己的业绩,更是对国家的外贸出口有着巨大影响,由此可以看出,数字在韩国有着坚定的“话事”权。当然,韩国的外贸出口并不是只依赖于“数字”,汽车及其零配件制造业、船舶工业也是韩国出口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韩国汽车及汽车零配件出口总额达到创纪录的3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39.6%,出口量达342.9973万辆,比前年增长41.7%。船舶工业光是2004年上半年,已建造各类船舶479万吨、146艘,分别比2003年同期增长26.1%和21.7%。同时,出口各类船舶83.95亿美元,大幅增长36.2%,占同期出口整体的6.8%,其中包括七艘LNG运输船(11.2亿美元)和四个高附加值海洋浮体(16.5亿美元),最终全年的出口总额(150.9亿美元)远远超过当初120亿美元的目标。
韩国出口的成功,其实并没有隐藏着多大的秘密,它是在韩国政府、韩国企业和国际环境共同作用下实现的。但是把它们细化,就能发现其中包含的一些细节,而就是这些细节,最终为出口成功奠定了基础。
卢武铉:把扩大出口放在首位
韩国政府对于外贸出口给予高度重视。韩总统卢武铉通过总理李海瓒在17届定期国会发表的包括经济振兴政策在内的施政方针的演说,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卢武铉提出,政府将继续致力于扩大出口和内需,稳定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劳资纠纷,构筑开放、透明、竞争的“革新先导型”经济制;下大力气做好人力资源开发,提高技术竞争力,确保技术领先优势。而扩大出口,致力于培育出口主导型产业和新产业则被放在了众多振兴经济政策的首位:韩国要争取在2010年出口额达到4000亿美元,成为世界贸易大国,人均国民收入达到2万美元。 为此,要大力发展钢铁、造船、汽车、信息通讯、电子、石化、纺织服装等出口主力产业,在今后五年内继续保持较强的出口竞争力。钢铁,利用FINEX新技术,提高钢铁工业竞争力;造船,致力于建造LNG(液化气)船等高附加值船舶,继续保持订单和建造量世界第一;汽车,提高汽车质量和品牌价值,今后五年内成为世界第四大汽车强国;IT行业,努力成为世界第二大IT强国,引领世界新一代数字化电子市场;石化,继续保持世界第四的水平,争取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的石化供给基地;纺织服装,利用尖端技术和韩流影响,扩大出口,还要大力发展生命科学、宇航、纳米和环境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
除了在政策方面的倾斜外,韩国政府还在法律法规、职能部门方面给予了韩国外贸出口所能给予的全部帮助。于1986年颁布的《韩国对外贸易法》是韩国政府管理和振兴对外贸易的基本法,与《外汇交易法》、 《关税法》、《有关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的法》和为保护、扶植特定贸易的各项“振兴法”及与贸易有关的个别行政法规等构成了韩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设立产业资源部,产业资源部是韩国对外贸易和国内产业政策的制订和实施的宏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制订的政策包括贸易振兴、双边或多边贸易及产业技术合作在内通商振兴政策;与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相关的能源及资源政策;与产业竞争力强化、产业用地、产业环境、流通等相关的产业政策;与产业技术的提高、产业标准化、质量保障等相关的产业技术政策;对国内产业损害的调查、判决和采取救济措施等。
另外,韩国政府在世界范围内积极开展FTA(自由贸易区)协商,推进FTA战略,为提高韩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取消关税壁垒,改善出口环境作出了巨大的努力:韩国-智利FTA已于2004年4月生效,打开了韩国构筑自由贸易区的新篇章,韩国-新加坡FTA于2004年底达成协议,韩国-日本FTA计划在今年底结束正式谈判,韩国与墨西哥商定从2004年10月25日开始进入共同研究阶段。从2005年起,韩国将加快推进FTA的进展计划,其中韩国将与东盟、欧洲共同建立自由贸易联盟(EFTA),与加拿大建立FTA的计划也步入协商阶段,并与印度共同探讨FTA实施的可行性。同时,韩国还将美国、欧盟、中国等国家和地区锁定为韩国FTA长期目标。其中韩国-智利FTA给韩经济带来的积极影响已经有所显现:韩国汽车、手机、便携式摄像机、彩电对智出口分别同比增长44%、229%、101%、95%。
韩国贸易协会:拥有超过65000家会员企业
企业方面,由韩国贸易厂商组建的非盈利民间机构―韩国贸易协会,是韩国民间最大的对外贸易企业组织,自1946年建立以来,为发展韩国的贸易及扩大国际经贸交流,作出了极大贡献,现有会员厂商65000余家。它在加强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与交流、调查研究、组织会展、提供各种贸易信息、咨询、业务指导、会员服务、培养贸易专业人才以及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等方面,也一直不遗余力。它每年都会就韩贸易界对对外贸易关心事宜作民意调查,并且根据调查结果列出该年度韩贸易界在对外贸易中最为关注的十大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仅是贸易界企业所关注,也是政府在外贸进出口中所要面对的,具有极强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