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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民族问题研究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立足与融入城市生活问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使少数民族在交往紧密的同时,民族间的差异性、竞争性与矛盾有所增强,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的就业、子女上学、医疗保障、居住条件等问题。1.就业与培训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说,外出工作是出于对更好生活的向往。在昆明的谷律地区,由于其距昆明较远,特别是团结镇最为边缘的乐苗村,村内无矿产或特色农业,因此外出打工,摆脱贫困生活成为此类地区的少数民族的不二选择。外出务工者多为年轻人,据统计,全村1400人中,长期在外打工的有240人,主要从事建筑业、汽车修理和做小生意。打工地多集中在昆明;全村还有短期工和季节性打工者300多人,其中苗族有10多个人,从事的职业依然是建筑工人。从统计数据来看,除去老人和小孩,1400人中,有近550个年轻劳动力,几乎是全村所有的主力劳动在外打工,可见外出务工对民族流动人口的意义。但民族流动人口的就业始终是以技术含量低、收入低、工作量大而辛苦的工作为主,且这种工作具有非稳定性、随意性与低层次性的特点。昆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在非农就业转移过程中,较低的受教育程度制约了他们在城市就业的机会及收入水平,他们是需要提供就业教育培训帮助的弱势群体。据2012年统计数据,昆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没上过学的约占10%、小学文化水平约占20%、中学文化水平约占60%、高中或中专文化水平约占40%、大专文化以上约占10%。从现有的职业培训来看,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培训主要是技术含量低的手工技能培训,具有培训时间短、内容简单、见效快的特点,能够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快速实现非农就业。但是,这些低层次的技能培训无法真正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素质,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受培训的实际情况来看,昆明的船房社区曾举办过以“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电脑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妈妈学校”,在报名初期参与者的热情程度很高,但实际全程坚持的人寥寥无几。该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联系了西山区职业技校,针对青少年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三年学费全免,每个月还有500元的生活补助,保证就业,结果发出去4000多份招生传单,只有两个人愿意去技校参加培训。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注重眼前利益,且生计繁重,参加培训和接受教育的时间有限,所以此类活动的效果不显著。2.婚姻与家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很少有人在本地选择配偶结婚。因为工作在异地,且生活在城市,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悄然发生了变化,其结果导致与汉族普遍通婚。在昆明团结镇谷律村,全村30余对外出务工的年轻人,配偶几乎全是外地来的汉族。另外据昆明市民宗委2012年统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家庭出现问题的相关数据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其他少数民族通婚的情况开始变得普遍,这有利于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但是,由于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使其在不同的家庭角色与关系中出现了因常年外出而产生的家庭矛盾问题。使本应该有利于民族关系的普遍通婚,与家庭矛盾交织在一起。造成夫妻两地分居、家庭矛盾、夫妻感情平淡等问题不断出现,破坏了家庭的稳定。3.创业与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创业相对较少,最简单的创业形式就是常见的流动摊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因为普遍缺乏资金来源以及担保人脉,因而限制了其创业的可能。同时少数民族自身的管理能力差,以及缺乏创业技能,也是导致其创业难的因素。
少数起步较早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经从创业步入到了发展期,他们需求的政策空间越来越大。例如回族作为具有丰富的经商意识和抱团取暖思想的民族,进入城市后的发展步伐以及在某一领域的掌控能力强于其他少数民族,昆明的牛羊屠宰市场、粮油加工市场、废旧物品收购市场、二手车市场基本都由回族掌握,他们需要的支持与发展就会体现在经营地点的选择与扩大、内部员工的管理等方面。4.交往与融入城市少数民族,由于其选择的职业工作时间长且负荷重,下班后几乎没有过多空闲的时间,简单枯燥的业余生活使大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缺乏与外界沟通。(见表3)以上数据,说明昆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外界的交往不多,缺乏获得外界信息的能力。由于城中村拆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规模聚居的城市居住模式己被打破,其安全感变低,且主要居住在未改造的城中村、老旧小区、城郊结合地区。迫于收入,他们只能租住在环境相对较差、租金相对低廉的破旧小区,如位于昆明市北部二环一带的工厂家属区、佳园小区等。据统计,像佳园小区一类的社区,下岗工人在工厂资产的处置上和收入上一直有不满意的情绪,自身享受的公共服务资源又受到外来者的分享,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不安全感、无归属感和缺乏认同感的情绪也存在,二者的矛盾或者情绪有同性,这些都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困境,同时也是社会问题产生的潜在因素。
(二)城市建设超前性与少数民族失地人群的利益冲突问题城市的规划往往仅从城市自身建设与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却常常忽略的是人的利益与发展空间。因此,个人的发展在城市发展面前往往是弱势的、是妥协与牺牲的。2010年昆明市区待改造的城中村多达233个,为城市建设而暂时妥协的民族流动人口,他们的城市归属感、认同感、安全感受到巨大的冲击。城市行政区划的改变也造成了“二元户籍”与失地农民问题的尴尬局面,同时城市世居民族对撤乡建镇所引发的强烈反弹对快速城市化建设时期的昆明城市民族关系提出挑战。1.“二元”户籍制度城市化进程中以城中村问题为背景的少数民族失地农民与“二元”户籍制度问题以及因城中村拆迁给城市民族关系造成矛盾的趋势不断增加。城中村的出现是由于昆明快速城市化建设的需要,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政府仅给每户农民保留一定量的住宅用地,少数民族农民失去土地后无法从事农业生产,但其户籍、土地权属、经济组织形式和管理特征等仍然保留原有农村形态。少数民族失地农民一方面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和保障,另一方面又缺乏必要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昆明快速城市化过程中逐渐沦为看客。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民族农民只能通过“种地”来维持生存,违法建私房屡禁不止。昆明呈贡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作为现代新昆明建设的突破口、主战场,出现了大批的少数民族失地农民。而呈贡新区拥有世居少数民族近1.4万人,占全区人口的7%。这里的世居少数民族在沦为失地农民后,出现了失业与再就业、二元户籍与生活保障之间的矛盾等等。可以说城市化使世居少数民族农民由农业生产者变为社会弱势群体,而因失地外出打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则成为二元户籍制度下的“黑户”,生活保障无从谈起。2.“撤乡建镇”“撤乡建镇”而引起的民族关系矛盾是伴随昆明城市化进程的一大事件。其中最有代表的是谷律乡与团结乡的撤并。在这场撤并过程中,争论围绕着保留民族乡与直接撤乡建镇这一核心问题展开。世居少数民族群众认为,保留民族乡有利于向上级政府争取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党委政府则认为,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之所以仍然保留农业人口身份,就是因为城市化滞后造成的,撤乡建镇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结果党委政府的主张占了上风,团结镇于2005年10月18日正式成立。团结镇的彝族群众认为建镇是强行推行的结果,弊大于利。白族群众则担心撤乡建镇后谁来扶持团结镇的少数民族。而苗族群众则认为撤并是好事,为国家节约开支。上述意见,无疑给撤并后团结镇的民族关系带来了考验。撤乡建镇后的团结镇,由于行政区划的改变,原来的两个行政单位合为一个,这引发了一些新问题。以谷律地区与团结地区的合并为例,由于谷律地区的苗族没有矿砂资源,因此苗族被团结地区的彝族和白族排除在石英砂产业之外,苗族在该地区的民族交往中受到了显性或隐性的歧视。昆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尽管身处城市的中心区域,但实际是被城市生活边缘化的。由于就业层次低,且就业咨询多以“亲代亲,老乡带老乡”的模式,决定了其生活半径的有限性和单一性。民族交往尚未扩展到城市生活的大范围。长此以往会出现“微型民族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过分“扎堆抱团”,加大了昆明城市民族问题突发事件的爆发机率。世居少数民族在面对身份转变时,出现情绪的波动。由农业生产者转变为失地农民,由受政策照顾的民族地区群众转变为撤乡建镇后的普通地区群众等等一系列转变,使民族群众在心理上无法迅速接受。谁来照顾扶持撤乡建镇后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谁来管?诸多疑问深入世居少数民族的内心,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不适。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对新环境,求生存、谋发展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都很重,面对城乡差别往往心理失衡,遇事容易浮躁。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他们在享受农村医保和城市医保上出现尴尬局面,其子女求学考试方面的阻碍重重,诸因素易造成他们心理上较大的波动与不满。
(三)城市化水平不均衡与少数民族收入差距问题经济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也是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制约了个体发展的水平与层次,直接体现在收入的差距上。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整个昆明的城市化水平不协调。其中昆明最发达的五华区2010年的生产总值是540.8亿元,最不发达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0年生产总值仅为32.62亿元,两者相差近17倍,而其中两者的第二产业更惊人的相差近38倍,城市化率相差近12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十分突出。昆明城市少数民族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较昆明市平均水平有一定的差距。据2012年统计数据,昆明市年人均收入1.89万元,发展水平较高的盘龙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3万元;发展水平较低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5万元。两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0.58万元。另外从年收入水平统计区间来看,昆明城市少数民族年收入在1.8万以下的占41.8%;年收入在1.8万~2.4万之间的占34.8%;年收入在2.7万元的是以在昆明时间长且已经有一定事业的个体经营者为主。以上的数据说明了无论是世居少数民族的年收入,还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年收入,较昆明市的平均水平都有差距,那么较昆明最发达的地区,则差距更加明显。城市化水平的差异性不仅反映在民族地区与一般中心城区之间,而且也存在于民族地区内部。在合并后的团结镇各村镇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清晰可见。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团结镇发展水平最高的龙潭村,年农业生产总值2329万元,乡镇企业营业总收入24074万元;团结镇发展水平最低的苗朵村,年农业生产总值仅为586万元,乡镇企业营业总收入仅为350万元。发展水平最低的苗朵村委会和水平最高的龙潭村委会之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差1倍多,农业生产总值相差近4倍,乡镇企业营业总收入相差68倍。如此巨大的差距是昆明城市民族关系的问题和隐患。
(四)民族问题城市化与突发事件问题目前,国内出现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80%以上发生在城市,民族问题城市化的特点日趋突出。昆明市近几年所发生的影响民族关系和社会治安的大小事件,80%涉及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其中属于管理不当而引发事端的占20%,属于不服管理而引发事端的占47%,属于利益纠纷引发事端的占15%,属于社会治安及刑事犯罪的占8%,属于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而引发事端的占7%,因新闻和文艺作品伤害少数民族感情而引发事端的占3%。这些问题由于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而且相互交织,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并存。
二、和谐城市民族关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可见,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构建和谐城市民族关系的现实策略是解决城市民族问题和调处城市民族关系的途径。它既有自身的目标价值取向,又具有多位一体和不同层次的体系结构,是调控方式的综合运用。它是动态发展的,但又不可一蹴而就,它需要在矛盾不断地变化发展中得到完善,使其适应民族关系调控过程的需要。民族关系调控体系建设的成败直接反映了政党的执政水平和科学的社会治理能力。
(一)不断提高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在就业与发展方面,对于已经落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点是积极引导他们就业,畅通就业渠道,建立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指导,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学校、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举办单独面向他们的培训班,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和求职能力,城市公益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尽可能的划定比列、单设岗位、放宽条件招收他们。对于已经站稳并寻求发展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获得相关发展政策的支持、赢得尊重和融入社会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对招收一定比列的少数民族员工的企业按现行的优惠政策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在婚姻家庭与交往融入方面,昆明市目前已经建立“少数民族婚姻服务所”,开展婚姻关系维护、家庭沟通技巧、家庭教育理念培育等利于家庭建设的培训。同时,引导外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积极主动参与所居住社区各项工作和活动,培养他们的集体意识和社区意识,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城市社区的发展相协调。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各项资源,通过提供培训、教育、保障等项目的服务,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知识和法律意识,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和帮助。
(二)不断提高对城市少数民族失地人群的保障与再就业平台建设着力解决城市民族失地人群、撤乡建镇地区城市世居少数民族的持续发展问题。城市少数民族失地人群与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问题牵涉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必须站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角度从长远利益出发,进行系统规划和统筹兼顾,解决少数民族失地人群与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的生活和生存问题。要将其社会保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建立少数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制度,继续对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完善各项补贴政策,将生活困难且没有就业的少数民族失地人群和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要按照各级财政每年拨付一部分,街道、社区两级从征地补偿费、民族地区的各项扶持经费中拿出专项资金予以补助的方式,安排专项少数民族失地人群就业经费,加强其就业培训,建立创业基金,提高其就业率和创业率。要搭建发展平台,帮助撤乡建镇地区的世居少数民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利用自身资源投资或发展产业,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失地人群与撤乡建镇地区世居少数民族的持续发展问题。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后,尤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内容方面,逐渐摆脱了前苏联有关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影响,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心理学的一个层次进行研究,同时构建中国民族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原则、内容,逐渐将中国民族心理学纳入心理学的范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宗教信仰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
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关键词 :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必要性;路径探析
一、相关概念综述
1.对政治文化概念的界定
政治文化的概念,在政治学研究领域一直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说法。不同学者对政治文化的概念有不同理解,国内外学者对政治文化概念的界定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其内涵与外延:
(1)第一种观点认为政治文化是政治行为主体的主观心理层面,如态度、价值、信仰、情感等,是一种狭义的政治文化观。阿尔蒙德是政治文化概念研究的鼻祖,他认为政治文化应包括政治信仰、政治态度等内容,强调政治文化是“政治体系的心理方面”。罗金斯认为政治文化因国别而异,一国的政治文化应包含信念、价值等内容。可以说,“政治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关于政治生活的心理学。”
受西方学者对政治文化概念界定的影响,国内学者中从一个民族的主观心理层面出发来界定政治文化概念的主要有燕继荣、王浦劬等。燕继荣认为政治文化是政治体系的主观因素,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行为主体对政治体系的情感、态度等方面。王浦劬认为政治文化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是人们在政治实践中对于政治生活的感受、认知等,是政治关系在人们心理和精神上的反映。
(2)第二种观点则从广义的角度来界定政治文化,认为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等也属于政治文化的内容。美国学者穆迪认为政治文化不应只集中在思想和态度上,应该在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相互关联中探讨政治文化,不能仅把它们看作为一套意见或价值观。亨廷顿认为政治文化的内容除了信仰与价值外还应包括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政治过程等的其他取向。
我国的很多学者也从广义角度界定了政治文化。如王沪宁认为政治文化是人们对政治活动的主观认知,包括一系列的内容,如民族政治意识、思想、道德,民族精神、气质等等。孙正甲认为政治文化是长期积累而形成的,具体包括政治心理、政治意识、政治行为这几个层面,每一层面又都含有丰富的内容。
总之,学者们对于政治文化的概念还存在许多争议,但综合国内外学者观点,我们可以从较为中性的角度对这一概念做出理解:政治文化与政治实践的主体相一致,有团体性的和个体性的;政治文化的基础与一国社会历史和现实紧密相连;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政治体系、政治过程等是政治文化的对象;政治文化的内容则可包括政治认知、情感、态度、理想等等方面。
2.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特征
除去政治文化的一般性特征,每一个民族的政治文化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是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活动,历史与现状密切相关。现将学者们的主流观点归纳如下:
(1)传统性:新世纪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各领域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自然地理环境还是相对封闭,社会经济发展也相对滞后,使得传统政治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对民众的政治行为仍具有较大影响力,他们在政治生活中的表现为:“人们习惯于借助传统的习俗和方式来解决各种经济社会问题;具有浓厚的等级观念和特权意识,政治信任和政治宽容不足,容易结成各种非正式的政治团体;自主参与意识不强,疏远和逃避政治,易产生过激的政治行为等。”
(2)宗教性:众所周知,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地区是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广泛而普遍的群众性现象。有资料表明,在我国的55 个少数民族中,有50%以上的人口有宗教信仰,甚至有的民族全民都有宗教信仰,如藏族、回族等,使得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打上了深刻的宗教烙印。王宗礼认为:“要了解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不了解西部少数民族的宗教习俗则难见其真。宗教至今还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大影响,是一种普遍而重要的社会存在。”
(3)地域性: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地域性特征的形成,与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条件、生产生活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和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地区分布差异密切相关。杜军林认为“: 少数民族地区大都交通闭塞、信息封闭、思想保守和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与发达地区相比在很多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地域性特点,使得不同民族形成不同的政治文化,且政治文化在传播、维持和延续的方式和途径上,也不相同。
也有学者在以上几种主要特性基础上做了阐发,比如,丁志刚、韩作珍认为少数民主政治文化还具有回避政治、远离政治的疏离性特征;王肃元则认为少数民族政治文化迎合与服从主导型政治文化,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刘海霞则认为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具有逐渐向自主、开放的现代政治文化形态转变的变迁性特征等等。
二、研究内容综述
1.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现从以下几个角度对学者的主要观点进行归纳:
(1)目前学术界普遍持有一种观点,即民族地区是整个国家系统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可带来多方面的益处,比如:减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差距,改善民族地区人民生活质量,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2)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是保证民族地区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谭卫国、邓薇等学者从此出发,提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可以为民族地区各领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政治稳定基础,是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的基础性工程。
(3)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自身也存在诸多问题,李乐为、邓薇等学者则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存在着特殊性和复杂性出发,指出:“政治文化的建设客观上有助于解决民族地区目前普遍存在的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现实难题。”
此外,还有学者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执政能力、民族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和法制建设的角度,对加强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
2.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现状
有很多学者对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目前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论述,在这些观点中,学者杜军林的剖析最为系统、最具有代表性,他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了论述:
(1)政治认同角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传统的政治认同如宗教认同、家族认同等在少数民族地区正慢慢消解,而现代政治认同如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等正在逐渐加强,少数民族公民的现代政治认同趋于成熟。
(2)政治态度角度:少数民族群众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受教育程度及生产方式等影响,政治态度有明显的多层次性。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其对政府的政治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对政府的认同度也由弱变强。
(3)政治人格角度:随着社会的转型,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和政治组织化程度明显增强,政治人格多重交织、相互影响,既有传统政治人格,也有现代政治人格。
(4)政治价值观角度: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所增强,自觉追求政治上的民主、平等,依法表达自己的政治意志,公民逐渐形成了“依法治国”、“科教兴国”等基本政治共识。
3.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学者们首先普遍从政治心理的角度指出了目前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指出民族地区的民众存在政治心理欠成熟, 政治情感易偏执的现象, 无法产生有效的政治参与, 带来政治的不稳定,从而制约了政治文化的建设。
(2)也有学者以政治意识为视角研究该问题。如邓薇、谭卫国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等级观念和人治意识顽固,政治意识形态无法带来有效的权威,不重视民主与法治的建设。这些因素给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
(3)众所周知,由于地理环境封闭等因素,少数民族在社会各领域的发展都相对滞后,许多学者在此方面也进行了研究,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价值观念比较落后,政治思维相对保守,不发达的经济还使得民众的政治兴趣和热情不高;且政策价值取向无法与社会政治变化同步,导致了制度供给缺位和制度创新不足。
(4)我国的传统政治文化在民族地区还存在着较为深刻的影响,学者尹毅、杜军林认为: 传统的政治文化仍然保持着较大的渗透力,传统政治文化产生的消极影响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缺乏政治参与意识。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从自然地理因素所导致的政治信息渠道失衡、宗教习俗的影响以及世界民族问题的冲击等方面对少数民族政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4.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路径探析
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归纳总结:
(1)学术界普遍认为,坚定地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制约了民族政治文化向现代化的转型。要改变这一现象,国家应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不断提高人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是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途径。”
(2)也有学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文化建设要强化正确的国家观与平等的民族观的宣传和教育, 培养“开放、合作与宽容”的政治心态,要做到这一点,“客观上要求对各族群众进行正确的国家观与平等的民族观的宣传和教育,把民族角色与公民角色有机地协调起来, 将民族意识从属于国家意识, 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的统一高于一切、民族团结高于一切的意识, 自觉地把民族自豪感与爱国主义精神统一起来。”
(3)大力培养和普及参与型政治文化,把参与政治实践作为传播民主政治文化最有效的途径,也是众多学者所积极提倡的。民族地区公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可以更深入地感知和了解政治是如何运作的, 还能获得所需的政治知识与信息。“在构建参与型的政治文化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热情,增强政治使命感,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国家和本地区本民族的政治生活。”
(4)有学者认为,促使民族地区政治文化与社会主义主流政治文化的融合也是非常重要的,其融合程度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的现代化程度。因此,有学者认为要努力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先进因素与主流政治文化进行衔接与融合。还应“实行开放的文化政策,促进民族政治文化交流, 在文化交流和冲突中”。
(5)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学校教育等政治社会化的主要媒介的功能,也是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渠道之一。李乐为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的政治教育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应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和传播的实效性”;谭卫国认为,“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大众传媒普及率低、传播技术水平落后的实际状况, 应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大众传媒对传播少数民族地区优秀的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意义,并加大资金设备的投入,加快发展和普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大众传媒, 提高对公民进行少数民族地区优秀的传统政治文化等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传播的覆盖率,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政治社会化功能。”
(6)有学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的建设还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的转型也有赖于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由于民族保护主义、经济本位主义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工作逐渐被淡化,因此,加强和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迫在眉睫了。学者们认为要“强化正确的国家观与平等的民族观的宣传和教育, 培养开放、合作与宽容的政治心态”,有的学者认为要“加大政治知识、政治信息的含量, 加强对公民民主法制的教育”。
学者们还从其他一些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如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推进民族自治地方和谐政治文化建设的一种有效方式”;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意识的提高,“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对自由、平等权利的向往和追求, 提升自身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 树立社会主义的民主观和法制观,养成运用民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一切问题的思维习惯”,等等。这些观点也丰富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路径选择的研究。
三、评述
在各地学者的不断努力下,国内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专著和论文的出版数量也在逐步增长。在学者们众多的研究中,比较完善的是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法的研究,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的成因等方面的剖析还有所不足。
在对少数民族政治文化相关理论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目前学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文化的研究总体上还相对薄弱,还未形成专门研究民族政治文化的政治学分支学科,对这一课题还有待于更深入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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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资源诅咒”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正式文献中是Auty(1993)在对矿产丰富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时所提出。对于拥有丰富资源的国家来说资源对于经济增长不见得全是有利的条件,相反可能是一种限制。这种观点给当时学术界对资源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普遍的看法截然相反。之后的一些学者对于“资源诅咒”这一假说从各自的角度进行了开创性的验证,取得了丰富的实证结果同时总结了一些理论。
国内学术界对于“资源诅咒”这一命题的时间较晚,相关文献也只是最近的几年才开始陆续出现,我们国家对于这一命题的研究尚处在初级阶段,尤其对于民族地区的研究更少,并且研究的范围也比较有限。本文对我国尤其是对民族地区“资源诅咒”问题的存在性以及传导机制的研究现状进行阐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验证“资源诅咒”
(一)省级层面的存在性检验
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国内学术界普遍认为在中国“资源诅咒”问题在省级层面是是客观存在的。徐康宁,王剑(2006)以中国的省际面板数据为样本进行了实证分析以后得出了在我国的省级层面“资源诅咒”这一假说同样成立,我国主要的一些自然资源丰富的省份的丰裕的自然资源条件并没有成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反而成为了制约经济的增长的因素。胡援成,肖德勇(2007)以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的样本,实证的验证了我国在省际层面具有“资源诅咒”的事实。张菲菲等(2007)选取了自然资源中的能源、矿产、水、耕地、森林等五种资源,对我国不同种类资源丰裕度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了验证。结果证实:“资源诅咒”在中国内部区域仍然成立。韩亚芬等(2007)将我国各省区能源生产与消耗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其结果显示:经济总量大、增长速度快的省区,能源的消耗量就较大,相反,如果能源的消耗量低;能源储量就丰富,生产量大的地区,往往就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增长速度都较低的地区,出现了“富饶的贫穷”现象。段利民(2009)认为“资源诅咒”在我国省际层面存在,自然资源对于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程度的负面作用,那些具有丰富自然资源的省份其经济增长往往相对缓慢,自然资源没有起到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
(二)特定地区存在性的检验
邵帅,齐中英(2008)选取了西部省际面板数据,检验了我国的西部地区是否存在“资源诅咒”效应,得出西部地区的能源开发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显著的负相关性,能源的开发带来了“资源诅咒”效应。张千友,王兴华(2011)分析内蒙古、贵州、宁夏、新疆、云南、青海、广西等七个民族地区得出现阶段民族地区“资源诅咒”效应依然存在。周亚雄,王必达(2011)得出甘肃省经济增长具有典型的资源依赖型特征,甘肃省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荷兰病”的困境。李昊邈(2008)证明了云南省矿产资源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负相关。许彦(2008)认为四川省虽然自然资源相对丰富,由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当,资源优势成为经济发展的阻碍,导致“自然资源的诅咒”。
(三)对“资源诅咒”存在性的质疑
不同于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方颖(2011)认为已有的文献中普遍将自然资源丰裕程度的度量指标度量为一个和GDP相关的经济变量的相对值,导致自然资源丰裕程度错置的指标倾向于得出“资源诅咒”的结论。因此他提出人均概念用来衡量资源丰裕度,进而得出的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与经济增长之间没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郑长德(2006)认为自然资源丰裕度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间呈现出负相关关系,而与经济增长率间的关系不显著,甚至可以说不具有统计意义。丁菊红、邓可斌(2007)认为“资源诅咒”的命题在我国并不明显,因此“资源诅咒”这一命题在我国是否成立仍需进一步研究。
三、资源诅咒传导机制的研究
(一)“荷兰病”效应
鲁金萍等(2009)选取贵州欠发达资源富集区作为实例,证实了该类地区产生了一些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现象,如工业产业结构日渐单一、采掘业的迅速发展削弱了制造业的发展、财政总支出中科学事业、科技项以及基本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递减等等“荷兰病”效应的典型体现,最终具有陷入“资源诅咒”困境的可能性。
(二)挤出效应
1.挤出教育投资
【项目基金】 本文系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院级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关于民族学视角下的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若干探究”(项目编号:14XHXY12)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王宏涛,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师,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教学办主任,厦门大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系在读博士,研究方向是民族学、高等教育管理;章治宁,宁夏大学讲师,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院2013级博士,研究方向是民族史学理论及西夏历史与文化等。
【中图分类号】 G7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1-0044-02
自古以来,我国都是一个多民族共居的国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民族已经实现了地位的平等,并且进一步实现了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在这种背景下,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的质量和效率,能够推动民族教育的发展,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国民教育水平,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基于此,本文立足于民族学视角,对少数民族教育问题进行若干研究,以期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有益参考,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并推动我国国民教育的进一步建设。
一、民族学视角下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强
从实践调查的研究显示,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导致其不愿意主动积极的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不愿意在学习中付出足够的努力,最终使得少数民族教育得不到学生的配合,始终无法达到预期理想的效果。首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的族群相对较小,其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并不高。在这种背景下,这部分少数民族对知识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概念,对学习也就没有足够高的认识。其次,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少数民族家庭还不能承担相对高昂的教学费用。基于此,学生家长通常对学生的教育不够支持,而部分学生也从主观上认为学习是家庭的负担,也就不愿意主动积极的学习。最后,从宏观上说,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导致当地政府更加重视经济的发展,从主观上忽视教育的发展与建设,同时也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到教育领域。在这种背景下,少数民族教育得不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无法在当地起到有效的宣传作用。因此,少数民族居民的观念始终得不到改善,始终无法使其认真对待教育工作。可以说,少数民族教育始终难以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的不支持,这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有极大关系。正因为经济和教育的欠发达,导致大部分少数民族家长不愿意支持学生的教育,导致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不强。
2. 辍学率较高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辍学率远高于汉族地区。简单地说,少数民族学生更容易在学习过程中放弃自己的学业,部分学生甚至没有接受完整的初中教育就走上了就业岗位。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家庭难以承担较高的教育费用,只能让学生被迫放弃学业。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相对落后,办学的质量也相对较差。在这种背景下,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看不到希望,从主观上产生自暴自弃的情绪,对学习失去信心,无法在学习的道路上坚持下去,最终只能半途放弃学业。
3. 教材的不合用
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使用的教材并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独特文化,也无法迎合少数民族学生的基础与能力。具体地说,我国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一直以来都是由国家统一管理制定的,虽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有所改变,但现行的教材内容和课程设计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还存在诸多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现行的教材内容和课程设计大多数是以发达地区和以主流文化――汉族文化为主,没有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实际情况,民族学生对有些脱离生活实际的课程内容难以理解。课程内容没有考虑到民族学生的学习接受能力,影响了教学效果,使得少数民族学生对课程和教材的学习兴趣不浓。其次是在实施双语教学的背景下,相当多的民族地区采用将汉语教材翻译为民族语言文字的教材教学,这样的教材不但受语言表达方式和翻译水平的影响难以保证质量,而且形式单调,内容陈旧,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不能调动民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材更新速度慢,不能与时俱进,不受师生欢迎。在这种背景下,少数民族教育没有合适的教材进行有力支撑,进一步降低了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也降低了学生的学习信心,使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看不到学习的前途,而只能放弃学业走上工作岗位。
4. 教学资源的匮乏
从资源角度来说。少数民族教育相比于主流的交流而言,其拥有的教学资源明显更加匮乏,远远无法与城镇中学校所拥有的教学资源相比。首先,少数民族教育缺乏优秀的师资力量。因为经济的落后,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很难招收到优秀的教师,也就无法建设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其次,教育经费短缺也一直是少数民族学校头疼的问题。虽然在我国教育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国家在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但这种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经费短缺的问题。具体地说,少数民族地区学校难以配备完善的硬件设施,无法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学环境。最后,因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落后,当地政府无力为贫困学生承担学杂费,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无法进入学校学习,使得教育公平的机制受到进一步挑战,也成为少数民族教育的一大问题。
二、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策略
1. 加大投入,转变认识
要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首先要做的是进一步加大财政的投入,要通过更强有力的宣传,使少数民族家庭和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意义。随着宣传工作的开展,少数民族家庭和学生才能够意识到自身思想的局限性,才会产生“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基于此,少数民族家庭才会更支持学生进入学校参加学习,而学生才会产生学习的动力和积极性,进而在教学中更加努力获得更大的成就。
2. 要因地制宜发展少数民族职业教育
为了进一步转变少数民族家庭以及学生的意识,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因地制宜的观念,要在特定的地区发展少数民族职业教育。换言之,政府应该通过因地制宜的职业教育,使少数民族学生能够成为被市场需求的优秀人才,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问题,将教育的成效突显出来。随着职业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少数民族家庭与学生才能够感受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够进一步转变认识,从抵触到支持。这就需要政府充分考虑各个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应该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制定职业教育的目标和专业,才能够培养被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显现出教育的巨大力量。
3. 对教材进行改革
同时,政府需要对少数民族教育现行的教材进行改革与创新。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的教材应该具有民族语言的版本,特别是在中小学中,教材是否具有民族语言版本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具体地说,当前少数民族的教材往往是对汉族教材的直接翻译,这就导致部分教材在翻译过程中的表述不正确,使少数民族学生难以领会真实的意思,降低了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教育的教材应该能够融入少数民族的文化与历史,要能够切合各个民族不同的历史背景,要在提高学生知识技能的同时进一步继承与宣扬少数民族历史和文化。换言之,少数民族使用的教材不但要包括现代的科学文化知识,还应该囊括各个少数民族独有的文化风俗、工艺等知识。这样的教材更能体现出少数民族教育的特色,也更能迎合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能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
4. 取得家庭教育的配合
要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达到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目的,少数民族学校就应该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取得家庭教育的配合。从调查研究显示,少数民族教育成效不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家长对学习的不重视和不支持,以及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使学生的学习主动积极性逐步降低,同时也降低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因此,少数民族学校应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要改变家长错误的观念,使教育得到家长的支持,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家庭教育应该包括对学生家长的教育,要不断提高学生家长的素质和意识,使其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也要培养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
总的来说,少数民族教育关系到国民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也关系到民族的团结与融合。这就需要政府部分正确分析少数民族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一、四平市叶赫镇民族文化旅游现状
叶赫满族镇位于吉林省四平市,是满族聚居区之一。叶赫镇距今已有百年的发展历史,在长期的文化积淀中,逐渐成为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地。
(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作为满族文化发源地之一的叶赫镇始终保留着满族生活习俗。餐桌上经常出现满族碗,住宿上还习惯于土磕楞热炕,旗装、满绣等文化遗产众多,传统的萨满宗教也延续至今。此外,叶赫镇还是一座历史文化古城,随着叶赫镇众多古代遗址文物被挖掘珍藏,遗址游逐渐成为旅游热门项目。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叶赫地区共有242处历史遗迹,距今约为6000年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也是最先在此被挖掘。
(二)优美的人文旅游景观
古城文化区和转山湖风景度假区是当前叶赫满族镇两大主要景区。叶赫那拉城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三面环水,一面临山,主要景点有叶赫驿站、议事堂、公主楼、皇后馆、慈禧太后展厅、努尔哈赤展馆、城隍庙、祭神殿、观音堂、三圣殿、南城楼、五角亭等。转山湖风景区作为娱乐度假区,夏季是天然滑草场,冬季则成为冰雪天堂,将古城与山水相结合,浑然一体。
(三)合理的旅游区域规划
从2009年举办第一届“中国•叶赫满族民俗旅游节”开始,四平市加大了对民族文化活动的重视。2009年编写的《叶赫满族镇旅游发展规划》指出,要将叶赫镇打造成“一带、一核、二区、十二景”格局,即,叶赫河历史文化与民俗风情作为一个旅游带,满族风情小镇作为“一核”,叶赫那拉湖生态休闲度假区、现代农业观光区作为“二区”,内设叶赫“十二景”,将叶赫镇旅游区进行区域整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旅游景区。
二、四平市叶赫镇民族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满族文化特点模糊,对满族文化的认知度较低
少数民族文化之所以具有吸引力,是因为民族文化具有异质性。各民族都有本民族独特的文化,但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经常出现将“本民族文化”与“民族文化”概念混淆的情况,认为只要具有少数民族特征的文化就是本民族的文化,使得各民族文化特点模糊。例如在满族文化区内所见到的挂饰,在其他民族文化区内也比比皆是,有些商贩甚至将带有其他民族文字的挂饰说成是满族饰品,过于迫切地将民族文化纪念品商业化,追求经济利益,使得满族文化步步式微。此外,叶赫镇旅游景区中多数景点都是基于经济效益而建,满族文化特征体现并不明显,没有专门介绍叶赫满族文化的场所,使得游客对叶赫镇旅游主题模糊,对满族文化更是知之甚少。例如,叶赫镇曾举办过多次民族文化活动,但是活动多以舞台性和商业性为主,过于追求商业价值,而叶赫满族自身的特色文化没有体现出来。
(二)缺少线路规划,产品整合度较低
当前许多民族地区打着“民族文化旅游”的旗号进行“观光旅游”和“遗址旅游”活动,虽然投入少、效益大,但是这种方式忽略了民族文化的完整性,使得后续产品开发薄弱,游客不能体会到当地的民族文脉,丧失了民族文化旅游的最初意图。叶赫镇景点多以观光旅游为主要形式,旅游景点空间跨度较大,没有形成完整的旅游线路产品。由于缺少完整的线路,多数游客在叶赫镇停留时间有限,且景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酒店十分稀少,只有当地村民的民宿,而且卫生条件较差,无安全保障,多数游客都选择返回四平市内住宿,极不方便。旅游产品整合薄弱导致酒店业等其他相关产业无法享受到旅游带来的乘数效应,盈利能力较低。
(三)旅游纪念品开发层次低,管理松散
满族文化源远流长,特色工艺品居多。诸如,萨满文化中的嬷嬷神等神偶,体现了浓郁的满族宗教文化;满族剪纸作为传统满族文化,具有很好的纪念意义;萨满轧染等世代相传的传统满族绣艺,体现了满族人民的智慧;龙江陶瓷储物罐等传统器具物件,充分展示了满族历史,体现了满族文化。如此多的文化产品却无法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旅游纪念品开发层次较低,质量较差,使得景区内纪念品辨识度较低,未能将传统工艺延续传承下来,极大地削弱了顾客对纪念品的购买欲。真正意义上的民族文化产品应该强调文化的传承性,并通过多种文化活动实现对民族文化的真实再现。只有将民族地区旅游真正上升到民族文化旅游,才能增强民族地区文化旅游的生命力,形成系统的旅游文化品牌。
(四)地区知名度不高,缺乏针对性宣传
叶赫镇作为三代皇后的故乡,文化历史十分悠久。然而,叶赫镇的知名度却远远低于其他满族文化地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缺乏有针对性的宣传。叶赫镇位于重要交通枢纽四平市,但是在四平市的各大重要枢纽地却几乎没有宣传叶赫满族镇的广告牌,导致多数游客对于叶赫镇这一个充满满族文化的小镇缺乏了解,旅游形象十分模糊。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游客习惯于以网络形式查找景区相关信息,制定旅游攻略。但是由于叶赫镇没有专门的旅游网站,网络上关于叶赫镇的专业旅游信息介绍少之又少,且多数信息长时间没有进行更新。叶赫镇长期以来单纯依靠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只具有短期时效性,且游客遗忘度较高。由此可见,宣传力度较弱使得叶赫镇知名度不高,成为制约其客源市场的一大重要弊端。
三、四平市叶赫镇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对策
(一)建立博物馆及生态馆,突出民族文化特点
民族地区历史博物馆作为保护民族文化的社会机构,不仅是参观游览的景点,同时也肩负着保护民族文化,使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延续的重要作用。叶赫镇作为吉林省满族聚居区,却没有一个真正具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博物馆来收藏叶赫满族历史,要想发展叶赫镇民族文化旅游,必须建立民族博物馆,将叶赫镇内的古文物系统分类收藏,使游客到访叶赫镇,首先能从博物馆中了解叶赫镇的满族历史文化,不但从理论上加深对满族文化的理解,同时又能以这种方式将叶赫镇的满族文化传承下去。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强,不仅需要从静态文物了解民族文化,还越来越强调知识性与体验性的有机结合,因此,生态博物馆应运而生。在叶赫镇内建立叶赫镇生态馆,将叶赫镇的传统习俗、民间技艺、萨满文化等传统满族文化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展示,增加游客体验项目,可以使游客在参观之余还能体验到“叶赫沙书”、满族刺绣等传统民间技艺的制作过程。此外,为了让游客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叶赫古城的原始风貌,可以将叶赫古城、驿站、烽火台等遗址按照比例进行沙盘复原,通过现代技术对叶赫满族历史文化进行展示和体验,既能够保护原始遗址不会遭到破坏,又能够使游客真实感受到叶赫镇的满族传统文化和悠久的历史。
(二)推介主题旅游路线,整合相关产业
根据叶赫镇所具备的满族文化资源,可以建立满族历史文化游和满族文化风情游两大精品线路:第一条线路,历史文化游:叶赫那拉城(皇后馆-努尔哈赤展馆-琬香阁-议事堂-观音堂-财神殿-慈禧太后展厅-五角亭)-伽蓝寺-五棵松-东城-叶赫驿站-西城-青铜石器遗址。第二条线路,满族文化风情游:转山湖水库(双龟锁背)-环湖路-叶赫满族一条街。通过推介主题旅游线路,将景区游览与满族文化相融合,提供多种方案满足不同游客的旅游需求,提高线路完整性,使叶赫镇满族文化旅游能尽快融入民族文化旅游市场之中。此外,还可以进行必要的产品整合,将满族文化与现代旅游相结合,将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打造具有满族特色的产品。如在景区内建立满族主题酒店,将满族传统土炕作为酒店的床型,在房间内摆设满族特色工艺品,让游客时刻体验到满族特色;建立满族饮食主题餐厅,将满族碗等传统饮食加以改良,让游客能品尝到地道的满族饮食;充分利用满族文化街,在步行街两侧设置文字牌或利用LED屏幕播放叶赫镇满族风情视频,实现文化街店铺精简化、实用化、主题化,多层次展现满族文化生活,让游客在游览购物之余能够清晰感受满族文化。
(三)提高纪念品开发层次,加强市场管理
旅游纪念品是拉动旅游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加强纪念品制作工艺,提高管理水平,突出纪念品特色,以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成为叶赫镇纪念品发展的根本。纪念品在制作时不能仅仅依靠文化特色,还需要提高制作工艺,选用优良的制作材料,采用统一渠道加工销售并进行推广。如在满族人偶纪念品的设计上,服饰要尽可能选择旗装样式,使人偶充分还原其特色,在加工过程中,粘贴缝制人偶时要尽量做到细化,提高质量。此外,旅游经念品在景区内应尽量采用统一品牌进行销售,便于形成品牌效应。再好的旅游纪念品如果没有专业的管理与保护,其所具有的文化价值也会日益消退,变得愈发商业化。叶赫镇旅游相关管理部门要承担起管理与保护的责任,将不同主题的店铺统一规划在一个购物中心内,建立统一的纪念品销售中心,对景区内纪念品进行统一管理。将满族文化纪念品集中管理,一方面便于保护满族文化遗产,另一方面容易形成统一销售点,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升景区纪念品竞争力。
(四)多角度宣传满族文化旅游,提高地区知名度
叶赫满族镇作为四平市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其知名度却远低于其他景区,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旅游宣传模式亟待丰富。具体方式如下:首先,利用传统宣传媒介,印制图片画册、旅游攻略手册、地图,借助报纸杂志等媒介对叶赫镇满族文化旅游形象进行推介,吸引纸媒关注者的兴趣。其次,借助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制作叶赫镇景区宣传片、叶赫满族生活纪录片,使大众对叶赫镇满族文化旅游形成初步认识,达到软传播效果。再次,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在微博、旅游网站等软件上提供旅游资讯,实时更新最新动态,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实现在线预订酒店、景点门票等,为游客旅游提供便利。最后,借助名人效应进行宣传。可以利用“三朝皇后故乡”这一重要资源进行深度宣传,也可以利用叶赫镇著名的历史事件进行宣传,举行庆典、演出等系列活动,让游客从人文视角了解叶赫镇的满族文化及历史沉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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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现状调查
大部分高校对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思路比较明确,较大部分的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实现了顺利就业,但是必须看到,随着大学毕业生的持续增加,往年未安置从业人员、下岗再就业工作人员的大量增加,给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经调查:以内蒙古科技大学为例,近三年,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为65.62%。与普通毕业生相比处于较低水平。
笔者对内蒙古科技大学200名少数民族学生(以大学三年级学生为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显示:86.27%的少数民族学生认为在临近毕业的时候感觉到就业压力大,就业目标不明确,竞争力差,没有自信,这主要是由于平时积累少,专业技能不过关造成的。68.40%认为平时独立性较强,小团体主义明显,尤其是与本民族学生抱团,与其他民族学生交流不多,造成在毕业时感觉表现力不强,不能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表现力。闲暇大部分时间以上网游戏,看电影等形式度过,没有很好进行专业学习与研究。89.16%认为,学校的教育资源较少,课程设置不合理,对少数民族学生的要求不够严格,造成了部分学生过关大吉的心理,不愿进取,考试应付。74.10%担心不能适应其它地方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坚持选择回生源地进行工作,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少数民族毕业生择业范围小,无形中抢夺就业资源,增大就业难度。另外,调查显示79.26%学生表示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要求,64.0%认为实现理想职业的可能性不大。56%的人认为学校提供的就业资源有限,认为学校除了在就业信息栏公布用人单位信息外,应该做好多渠道就业指导,比如考取公务员、特岗、支援西部等就业手段,这部分人表示对国家的很多相关政策不是很了解,需要教师的点拨与引导。
以上就是针对200名大三少数民族学生进行调查后得出的主要数据报告,通过这一报告,我们不难发现,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学校以及社会共同关注,为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群力群策,既体现教育公平的原则,又体现民族团结的意义,那么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有哪些?笔者试着做以分析,力求找到解决途径。
原因探析
1、社会历史原因
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少数民族多居住在边疆地区,环境恶劣,与中原地区,
交通不便,信息传达不畅,经济落后,教育资源相对短缺,进入高校后,与汉族学生在很多方面存在差距,容易形成不良心理情绪,进而不能很好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毕业的时候没有足够的积累。
由于学生步入大学年龄大约在十八九岁,正值后青春期阶段,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常常表现出敏感、自尊极强、希望自我强大等等心理特征,少数民族与汉民族在文化上的差异是生活方式的明显不同,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性格上更具有独立性,不愿意屈从外界的法规原则,形成不愿意依从外界的观念,容易形成对本民族强烈的认同感,随之而来的是对其他民族的排斥与敌意。
2、学校原因
在高等学校大幅扩招的背景下,很多学校的教学资源跟不上学生数量的增长速度,少数民族学生本身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基础薄弱,虽然很多高校看到这一问题,设置了民族预科班,让少数民族学生在进入正式的四年编制大学生活前,有一年的时间进行专业预热,熟悉环境,但是由于师资力量有限,很多专业课流于形式,思想政治教育不能紧跟学生思想动态,没有给学生切实的指导。
3、自身原因
很多少数民族大学生没有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不能确立明确的职业锚,职业锚的形成是日后学生进步的动力,明确的职业锚是择业的预想目标,没有良好的职业锚就不能形成健康的就业观念,不能树立良好的择业观,势必影响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就业观念淡泊陈旧,对就业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毕业生对以后工作的期望值过高,要求待遇好,环境好,很多学生对就业认识不全面,认为只有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才算就业,很多民营企业则被认为是不稳固不可靠的单位,这也增大了毕业生的就业难度。
解决对策
造成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以上的原因分析,找到对策,对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以及民族团结进步都具有深远意义,针对以上原因我们找到几条解决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路径,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问题。
1、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问题。在就业渠道以及就业方式上向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进行倾斜,在少数民族地区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少数民族毕业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比如在国家事业单位少数民族要占一定数量。在非少数民族地区,在同等学力、能力等条件下应该给予少数民族毕业生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优先录取等等。
2、高校从多角度出发为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1)、合理专业设置,科学人才培养
学校应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以及潜在市场的内在需求为依据,不断优化专业设置、结构调整,拓宽专业口径,使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市场的经济发展相协调。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知识水平、领悟能力进行专门的专业设置并自主进行考核,使他们能够对开设的课程以及技术充分理解掌握,娴熟用于生产,不可求大求全,一方面没有实际的针对性;另一方面学生掌握吃力,甚至出现跟不上课程,不能顺利毕业的现象。鼓励毕业生多种渠道就业,改变就业传统观念。
(2)、建立健全指导体系,实现对少数民族学生全方位关怀
学校要成立辅导机构,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大学初期,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明确目标,分析市场,根据每个人的不同特点进行针对性指导。成立心理咨询室,培训真们的心理辅导老师,对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关注,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少数民族大学生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素质
首先,少数民族大学生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使自己成为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增强社会竞争力。要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自己强大起来,能够适应变化市场的需求。其次,进行了良好的职业生涯规划,在大学期间一定要树立明确目标,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能干什么,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或为找工作增加社会实践发麻,或为继续深造进行理论学习,不断武装自己。
以上我们一调查报告为依据,分析了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就业现状,原因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以及促进民族团结稳定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哈经雄.民族教育学通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5.
[2]袁振国.当代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新疆古代称“西域”,是一个多元文化汇聚的地方,历史文化独具特色。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众多民族以开放的胸怀吸收着外来文化,并不断地融合、创新,进而创造出绚丽多彩的地域文化,丰富着中华民族的体育文化宝库。大量的历史文献和众多的出土文物,再现了新疆包括体育在内的民族文化昔日风采,也是我们研究民族体育及其文化交流的重要依据。本文试图通过文献与文物的互证研究,探讨民族体育交流融合的特征轨迹,为弘扬和发展民族体育文化提供有科学价值的历史借鉴。
1、达瓦孜
达瓦孜是维吾尔族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维吾尔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作为一种展现维吾尔族民族聪明智慧和高超技艺的体育活动,现已享誉世界。达瓦孜的起源有许多美丽的传说,其中一种说法是:相传古时候,有一种在空中活动的妖怪,时常兴妖作怪,残害百姓,后来,有一位青年为了消灭此妖怪,在地面上竖起一根30多米高的竹竿,并用一根60多米长的大绳连接竿顶,他赤脚沿着竿顶与妖怪展开搏斗,将妖怪杀死,为民除了害。从此以后,达瓦孜便成了英雄的象征。这个故事不一定真实,却反映了维吾尔族人民的一种美好的愿望。关于达瓦孜运动在历史文献及文物遗迹中均能找到相关的线索,《突厥语大词典》有走软绳,耍达瓦孜。人走软绳了,即在绳子上面嬉戏了等词条。杨彬在《新疆游记》中有“妇人善歌舞,娴百戏,折斤斗,踏铜索然”的记载。据《晋书・乐志》记载,东汉年间绳技随佛教传入中原,从西域来的佛教徒曾在宫廷表演,表演时,把长绳系在两根大柱头中间,绳两头各一名,同时向绳中央行走并在绳上舞蹈。《新唐书・回鹘传》也有“黠戛斯……乐有笛、鼓、、篥、盘玲,戏有弄驼、狮子、马伎、绳技。”的记载。《清朝野史大观》记载,“回人,有能绳伎者,与内地不同。内地走索之法,两杆于地,以索平系于杆,而人往来其上耳。回人则立一木,高数丈者,其颠斜系长绠,属于地,回人手横一木,取其两头轻重相等,不致欹侧,则步绠,唱歌,良久始下。”这段文字明确了达瓦孜与内地走索的明显区别。《清朝通典》卷六十四,二,回部伎记载,“用一根,二寸,长一丈余,或用麻一根,二寸,长三丈余,横於架木之上。架木高二丈五尺,又下曳一,斜於地面之,一边立桅木一根,高六丈。回人服衣,两手木一根,赤足自地登斜上,履而走,往返游于上。既而又服其靴,足掌下加一,踏而履,亦可往返行之。或去,踏一立木,二寸许,高五寸许,游於上亦可,或履或行或跳或,或跨而骑或坐而起,如履平地然。下立回人一,亦服衣鼓而喧於下。既,左弓,右矢,抱桅而直上,至桅顶,地设帽球一枚,授弓而射之。”《清朝文献通考》卷一百七十五,二十一也有达瓦孜表演的描述。乾隆皇帝曾在北京多次观看过维吾尔艺人的达瓦孜表演,与词臣共赋“观回部绳伎联句”诗,赞叹其技艺的惊险和神奇。
清宫旧藏《胪欢荟景图册・回人献伎》图,描绘了维吾尔人表演高空走绳即“达瓦孜”场景,记录了1761年,叶尔羌诸部进京入觐,回部绳技至圆明园献技史实。自治区博物馆保存的建于七八世纪的阿斯塔那古墓出土的伎乐俑中,有一对手持平衡杆脚高高翘起的陶俑,其形态酷似今天的达瓦孜动作。拜城县附近的克尔孜千佛洞第77号洞窟的壁画中也有表演达瓦孜的绘画。龟兹石窟因缘故事中也有“表演走绳索之技”的内容。
在近代体育史上,达瓦孜艺人曾赴巴基斯坦、阿富汗、印度等国家表演,向世界人民介绍了达瓦孜,对促进我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文化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达瓦孜已被列入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作为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达瓦孜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发挥着突出的多功能作用。
2、民族式摔跤
摔跤是新疆多民族共同喜爱的传统体育项目,由于受生存环境和生产特点的不同以及民风民俗、生活习惯的影响,各民族摔跤也形成了不同的风格和形式,各具特色。维吾尔族称“且力西”;蒙古族称“博克”;哈萨克族称“库热斯”;回族称“绊跤”;藏族称“北嘎”等。新疆民族式摔跤具有悠久的历史,据《汉书・张骞传》记述公元前2世纪时,西域的摔跤已很盛行,那是称摔跤为“角抵”。元朝的职业摔跤手叫“角抵者”,由“勇校署”统一管理,在西域还专设“校署”,统管各个民族部落的摔跤等竞赛活动。《突厥语大词典》收录了“勿与姑娘摔跤,勿骑裸马奔跑”,“他和我摔跤了,在摔跤中比试我们谁有能耐”等词条。《白头巾女神》中有“四方聚来灵捷的力士,搂腰抱腿相较量。较力较技较速度,如同肉搏在战场。最喜两强来相持,一对雄狮战沙岗”的精彩描述。新疆图志还记载:“婴儿四五岁行割礼,诸戚友相率馈物致贺,为赛马斗跤之乐。英雄史诗《江格尔》中对摔跤的服装、比赛前的仪式,摔跤的技术动作等都有详尽的描述。
民族式摔跤不仅在文献中有大量的记载,考古发现的历史文物成为民族式摔跤活动的物证。1983年巴楚县的“琼提木”遗址中发现的古代摔跤手陶俑,其姿态造型与现在开展的维吾尔摔跤相似。据考这个陶俑所表现的是7~10世纪时回鹘摔跤手的风采,说明早在那个时期维吾尔族摔跤已相当普遍了。在新疆各地发现的古代岩画也有似乎在比试体力,两人相拥做摔跤动作的画面。从古代角抵到后来的摔跤,历时数千年,这类竞技活动相沿成习,发展成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
在山西省西安客省庄第140号墓出土了两个雕刻精美的放行铜牌,上面镌刻的图案中有两人两马。人物造型为身穿长及小腿部的宽腿裤,作摔跤状,人物的面貌特征为隆鼻、披发。两匹骏马相向而立。考古学家研究认为,他们可能是匈奴出使汉朝的使节或其随从人员。该图案所表示的摔跤姿势与哈密、吐鲁番、托克逊的现代切里西跤式颇为相似。显示出古代西域与中原体育文化交流之实情。中原地区的体育文化既深受西域体育的影响,同时对西域体育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这种体育文化间的密切交流,加深了中原与西域各民族间的友谊,也为我国体育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3、民族舞蹈
舞蹈出自于游牧民族,而且也传播于游牧民族,这在考古学上也得到了证实。在新疆各地以及内蒙古等地发现的舞蹈岩画,再现了古代游牧民族的生活场景,充分显示了先民们与大自然斗争中所表现的坚韧活力与豪迈气概。至今许多民族仍保持真酷爱歌舞的传统。早在汉代,西域就有著名的龟兹乐舞,它以舞姿飞旋如风、音乐美妙迷人而广泛流传。著名的丝绸之路开通后,中原与西域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趋密切,西域地区有不少各民族艺人带着自己精湛的技艺,先后进入中原,使西域的音乐歌舞等传入中原,并影响到中原舞蹈。在各民族长期的文化交流中,西域舞蹈和中原地区原有的舞蹈相结合,形成具有新风格的舞蹈。在山东省济宁古亢父城汉画像石上有一幅乐舞百戏图,更能显示出古代西域与中原乐舞交流之实情。其乐舞图分上下两组,上组为10位乐人,全部坐姿,戴冠着袍,是汉人面容和装束。下组为舞人,表演者均为高鼻、、椎髻之胡人形象,分别演出舞轮、跳丸、掷倒与鼓舞。从乐队(上组)与舞蹈(下组)两部分来看,是中原乐队与胡舞杂技的结合。由此可见,古代西域舞蹈已经交融于中原文化之中。西域民族体育在与长期与中原体育交流融合的影响下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体育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
我国宫或民间的许多游戏活动都来自少数民族,如狮子舞是从波斯传到龟兹,又从龟兹传到内地,并很快流行开来,为我国各族人民所喜爱,在民间流传至今。击鞠,即打马球,是唐代十分盛行的体育活动,最初从吐番传入,历五代、宋、辽、金、元、明而不衰。事实上西域是丝绸古道上中国与西方文化、中原与西域民族文化大交流大融合的舞台,这种交融贯穿于古代历史之全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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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1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征
(1)季节性流动明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农区或牧区,农忙时返乡参加农业生产活动,农闲时回到城市进行其它经济活动。这种双重身份使得他们往返于城乡之间,而这种往返是与季节密切相关的。季节性流动造成的一个问题就是流动的无序性,这加大了城市管理者对于该群体状况的掌握难度。
(2)对本民族人群的依赖感强烈。流动人口是弱势群体,他们刚刚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首先要寻找归宿感,这种归宿感一般来自于同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作为流动人口中的弱势群体,其安全感的程度更低。由于语言不通、生活习惯的差异、长相的特别,他们很容易受到来自城市居民的排斥。而在这样的环境中,能为他们带来依靠的只有同族的人群,当遇到问题时,也往往倾向于向本民族的人诉说和寻求帮助。
(3)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方式。由于工作的流动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的居住并不集中,呈现出大分散的特点。但是由于生活习惯、、民族认同感等原因,初到城市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通常会选择聚居,这种聚居大多以血缘、地缘和族缘为纽带。由此形成的民族社区也成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大本营”,是他们在城市立足的根本。
(4)行业上民族特色突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这限制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就业,决定了其行业特点。目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以及文艺演出等方面,其中批发零售业主要指销售民族土特产品,餐饮业主要指经营民族特色饮食,文艺演出主要指民族歌舞表演等。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面临的问题
2.1城市融入困难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中聚居,形成了若干民族社区。这些民族社区相对独立,有着较为完善的社会系统,其成员可以在该系统内部正常生活和工作,而不必与外界发生过多的接触,拥有强烈的“边界意味”。一方面,民族社区起到了凝聚和保护民族成员、传承民族文化的作用;另一方面,它阻碍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其他人群的交往,不利于城市融入。
2.2容易受到歧视和排斥
由于语言、服饰、长相、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较大的隔阂。加之发生在新疆、等地的恐怖暴力事件,使不少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产生了恐惧和偏见。这些歧视和排斥主要表现在:一些城市居民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使用歧视性语言,不尊重他们的和生活习惯,举止粗鲁;一些出租车司机不愿搭载少数民族乘客;一些酒店拒绝少数民族旅客入住;一些招工单位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存在就业歧视,在招录过程中及工资待遇等方面与汉族员工分别实行两套标准等等。
2.3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缺失
首先,语言培训缺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普通话水平普遍不高,在日常交流中与城市居民存在很大障碍,这限制了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而目前政府在这方面的培训还远远不够。其次,宗教活动场所数量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的宗教活动场所面临着规模缩小甚至消失的状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宗教活动要求得不到完全满足。再次,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户籍的限制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一些城市无法顺利入学,而在那些户籍制度较为宽松的地区,也往往面临着入学后教育衔接困难、受到本地学生及家长的抵制等问题。最后,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到位。该工作主要针对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而对于企业、社区、个体等领域并没有积极开展。事实上,后者才是接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群体。
3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