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创建综述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05 15:33:4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精神文明创建综述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精神文明创建综述

篇(1)

【高考预测】

1.运用财税的经济知识,说明如何才能多推有利于增添济发展动力的改革,让发展更有质量。

【参考答案】①加大科技创新的财税支持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②运用财税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优化产能结构;③对农村和落后地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④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投入,利用财税政策支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2.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对政府工作有何影响。

篇(2)

一、乡村文化内涵

一谈到文化,首先会想到文化的涵义,因为文化是一个很大的词汇,它包含的范很广,当提及美丽乡村文化时,美丽乡村的文化又有那些呢?接下来本文会解释乡村文化的涵义。

其实,乡村之所以称为乡村,不仅因为与城市相比,乡村具有独特的居住形态,更在于具有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五千年的华夏文明,乡村是产生先进文化的土壤,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谈到很多古老而传统的文化都是在乡村中,那里淳朴的村民一直遵从宗族的遗留下来的训,保持传统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注重文化融合,挖掘文化特色、寻求文化融合点、彰显文化元素,充分发挥文化对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和提升“美丽乡村”内涵,使群众建设美的环境、拥有美的心灵,共享美的生活,让“美丽乡村”更具魅力。

二、美丽乡村建设中文化传承的意义

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乡村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其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旅游文化、饮食文化、民俗文化以及市场文化。

1.文化传承对旅游文化的意义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外出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多,旅游业发展方兴未艾,从世界旅游业趋势来看,乡村旅游比例不断上升。就美国举例,至2030年美国乡村旅游业所创造的GDP将占全国的50%,因为城市去乡村旅游的人数将达到90%,除了乡村旅游业的效益以外,还推动了三产业的发展。发达国家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做法,值得中国借鉴。乡村旅游业文化除了包括农、林、牧、渔业以外还包括农耕文化、森林文化、垂钓文化、休闲文化等。

2.文化传承对饮食文化的意义

注重饮食文化已成为人们的时尚。不少人从过去的温饱阶段、讲求色味香阶段,向保健阶段迈进。而乡村所提供的土鸡、土菜等有机产品对身体是有益的。现代人的饮食越来越多样化,但也难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既有健康食品也有对人们身体有害的食品,有害食品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环境的污染,又有饲料添加剂添加过量的问题。而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不仅改善了农村的环境,都是环境比较优美的地方,水果蔬菜都是不打农药的,生物都是放养的,所以做出来的饭菜非常可口,这些条件都为发展饮食文化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3.文化传承对于民俗文化的意义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文化那就是民俗文化,民俗文化的展现会让人们回忆起岁月的沧桑,让人们深入其中细细体会美丽乡村的美好,还可以让年轻人接受到传统的教育,内心有不忘本心的意识。民俗文化的保留不仅有入乡随俗的意识,还可以融入农村的文化,感受乡村的气息。

4.文化传承对于市场文化的意义

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的提高,美丽乡村和市场经济的关系日趋紧密,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市场经济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只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可以更好的建设美丽乡村,所以在美丽乡村中人们可以利用旅游业来发展市场经济,可以收取一定的住宿费。也可以利用饮食来发展经济,在饮食中可以收取一定的餐费,建设一些文化馆科普教育基地以及水果采摘园等等这些都是美丽乡村建设中带来的市场经济,对村民的生活有很大的提升和改善。

三、美丽乡村建设中乡村文化发展现状

每件事物都会有其两面性,美丽乡村建设同样也是有利有弊,接下来谈一谈美丽乡村建设中乡村文化传承中存在的问题。美丽乡村建设中文化传承的问题有以下:

1.物质文化遭到破坏

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会出现与自然景观,空间肌理等相冲突的时候,虽然会努力寻找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是或多或少会影响农村的原貌,有些地方由于保护重视程度低,片面一村貌整治或者经济发展为目标,大拆大建,严重影响对历史风貌的原样和文化价值,而且建起的楼房与原建筑或者旁边古老建筑出现不协调的场景。

2.农耕文化渐行渐远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传统的农业种植技术已经渐渐淡出农业生产生活,农业用具也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也只有一些年纪大的老人知道传统的农耕用具和耕作方法。许多原来随处可见的民风民俗也渐行渐远。美丽乡村建设中应该去保护这些古老文化防止流失而不是用现代化取代。

3.民俗风情经历变迁

乡村中的传统民俗风情文化异常丰富,风土习俗众多。但是近几年来一些民间习俗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乡村中的社会,经济,政策环境发生的变化,使得乡村中人与人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原本邻里间和睦的关系,乡里间的节庆活动都渐渐消远,大部分非物质类民俗在民间实际生活中正在被逐步抛弃。

四、乡村文化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1.乡村文化传承内容比较狭隘,文化传承选择的渠道较少

对于物质文化遗产,单个的建筑保护占主要的方法,这样比较单一,政府支持较少,没有具体的科学的文化传承渠道

2.传承方式缺乏探索性

在文化传承方式中,主要把眼光集中在了古城古镇以及物质遗产上忽略了文化的挖掘和开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要集中在环境的改造,村貌的整治这些外观而忽略了内在,没有真正理解文化保护和文化传承。实际上这样只是注重外观忽略内在是对文化毁坏,对村貌进行整治很多会毁坏一些古建筑,这种历史文化资源是无法修复的。

3.传承路径没有得到规划的保障

在文化传承中使得一些路径没有得到确切落实,由于对于文化传承的认识不够方法失当等问题加上缺少统一的规范标准,导致乡村文化传承路径也不顺畅,虽然总体规划中会提到但是没有具体的做法和实施,缺少是实际性指导乡村文化保护和管理也不到位,需要通过规划来完成规划体制,使文化传承的管理与规划更好的融化。

4.资金投入不够

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是制约美丽乡村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当前农村文化建设中,由于资金渠道单一、社会参与不足、资金整合难度较大等原因,致使美丽乡村文化建设发展缓慢,进展程度并不明显。

5.管理者和农村社区居民ο绱逦幕建设认识不足

农村社会自古是一个相对较封闭的社会,农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小乡村里,使农民受现代文化的熏陶较少,精神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同时,受近年来片面追求GDP发展以及对官员政绩的考核重经济而轻文化等思想的影响,部分基层干部认为,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轻视文化建设。而且,文化建设的考核标准,主要是依据建设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送电影下乡等的数量,对于成效缺少回访。

五、美丽乡村文化传承的对策分析

1.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文化传承

文化是乡村的灵魂,也是生命力所在,只有将文化植入乡村旅游才有可能发挥出更大的竞争力才会更有魅力,美丽乡村的建设才是可持续的。传承历史地域文化,支撑着乡村旅游的发展也是乡村旅游生命力所在,让乡村旅游散发着古老的文化气息和时代文明风采,把文化传承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把文化传承发在乡村旅游这个“活态”而自然的整体环境中。

2.文明创建,提升素质

发挥宣传、妇联、团委、老干部等群团体组织作用,加大试点村精神文明创建力度。开展多项文化娱乐活动、竞赛,请村民当评委,加大参与度。加强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为文化活动提供充足的场所。加大古村落开发保护力度,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3.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建立地方遗产名录

目前对于文化的保护主要表现在实物的保护,或者对已经列入文化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传的保护,对本土乡村文化所蕴含的风俗人情、礼仪习惯和信仰等方面的保护还是存在盲区,鼓励各类的文化进行申报,建立相应法律,进行法律保护。

4.加强新型农村住宅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多渠道扩大资金来源

调查显示,资金不足是制约新乡村文化事业发展的瓶颈,多渠道扩大资金来源是美丽乡村文化发展的必要前提。本文认为,市、县(区)、乡镇二级政府应提高对美丽农村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视,在财政预算中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文化事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努力争取专项经费,用好经费;乡村管理人员可与企业合作,争取企业赞助乡村文化娱乐活动,拉动文化消费的双赢。

5.培养、引进多方面专业人才,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强化乡村文化服务

新型农村住宅乡村文化的发展,需要国家政策在人才引进上给予扶持。通过大学生村官热,录取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的人才,充实到美丽乡村文化干部队伍中,带来工作新气象;鼓励文化能人积极参与美丽乡村文化建设,积极培训文艺精英,并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等的奖励;还可以开展社区居民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行为规范宣传活动、自愿者服务活动等。

参考文献:

[1]边建全新农村建设中乡村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2011(10).

[2]刘秀英.农村建设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路径探索[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1(9).

篇(3)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城市社区管理中的问题及若干建议

收录日期:2012年3月26日

城市社区是在城市中的一定地域内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区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安居乐业的生活基地,社区管理也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心。20多年来,虽然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已取得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管理方式的影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仍不容乐观,城市社区管理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管理的行政化色彩较浓。街道、居委会是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基层组织,在城市社区管理中,它们继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在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

政府在街道设置办事处,通过办事处来管理各种事物。街道办事处处于政社不分状态,它作为政府行政机构的最基层组织,既是行政管理主体,又是社会管理主体,成了一个全能型组织。它由于承当过多的行政管理职能,过大的工作量,导致其无法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社会管理职能,更无法满足社区成员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此外,居民群众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其工作方式的行政色彩仍然较浓,居委会是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必须服从街道对日常工作的安排,终日忙于繁琐的具体事务,行政工作负担过重,无力在社区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中发挥协调作用。这些必然导致居委会协调作用缺失,弱化了居委会的管理职能,降低了管理效能。

2、社区管理的组织力量还较薄弱。目前,在社区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基本设施等方面都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有些工作区政府没有设置相应的机构,无法履行管理职能,即使有设置机构但人员以及设备力量都较薄弱,使任务的完成大打折扣。街道办事处本应为辖区居民排忧解难,但由于其权力小,无法完全行使政府职能。所以,在城市社区管理上,责、权、利很难相互统一,执行部门有权执法但却无法直接把法律落实到社区,而街道和居委会虽然能做到但又缺乏相关的权力,导致相互配合不到位,工作效率低,条块之间推诿扯皮,这些必然制约了街道和居委会社区管理职能的发挥,影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

3、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不明确。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社区管理的基层组织,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理应履行一部分行政职能,但目前在社区管理的具体操作中,街道却对自己社区管理的职能不明确,集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任务于一身,使其从派出机构转变为综合性机构。由于街道无法承受繁杂的社会管理事务,只能是把自己的部分职能转移到居委会身上,使居委会不得不承担了一部分行政职能,而自身的自治管理功能日益减缩。这最终必然导致街道无法充分发挥其综合管理职能,管理效能下降,而管理成本却大大提高。

4、社区管理缺乏统一的相关法律法规。城市社区管理应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以致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不利于社区管理,使许多本来应该属于政府、企业、社团的事物却往往由社区来做,目前也没有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规范管理,使其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

5、社区管理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社区管理需要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但目前在实际运作中社区管理制度却欠规范,街道办事处对自身的管理范围未有明确的制度界定,导致无权管理甚至越权管理,而且到目前为止,社区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也尚未建立条块结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导致一些管理部门权力高度集中,无法从制度上对其管理质量和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和惩处。

6、社区管理人才匮乏。目前,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人员大多是老人和妇女,管理能力薄弱,已不能适应社区管理工作的要求,虽然这些年有一些大学毕业生应聘到居委会工作,但仍是杯水车薪。所以,目前迫切需要文化层次较高,拥有现代社区管理和市场经济知识或相关专业的人才进入社区管理层。这是当前城市社区管理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不断健全和完善城市社区管理。

1、理顺各方关系,明确各自职责。理顺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三者的关系。区政府应履行对社区全面领导的职能,而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应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比如对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经济发展等行使相应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能,对于不该管的事则转移出去。同时,在环境卫生和保护、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等方面也应行使综合执法职能。社区居委会作为最基层的城市社区组织,其对社区管理具有义不容辞的职责,所以要加强居委会的自身建设,由于它既不是一级政权,也不是行政性单位,不具备行政性的指挥和制约手段,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是靠自己组织的凝聚力和社区居民的自觉参与。在日常工作中,要关心和解决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以及靠居民自身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履行居委会的服务职能。只有这样,才能理顺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三方面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

2、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完善生活环境。随着我国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也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要加强交通、卫生、环保、绿化等市容环境的综合管理,通过各种方式为居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使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不断的提高,并且为居民创造和提供优良的生活环境。要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改善社区的环境质量,为社区居民的安家乐业创造一个优美、清新和愉快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空间,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要培养新型社区管理人员。为了适应现代社区管理的要求,必须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使街道和居委会的干部提高对现代社区管理和服务内涵的认识,更新观念,转变思维。与此同时,应注重培养新型社区级干部,可以考虑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干部进入街道、居委会任职,在工作和实践中学习和锻炼,同时,招聘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街道和居委会,提高街道和居委会人员的文化层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城市社区管理的质量,满足社区居民不断提高的对生活质量、生活环境的要求。

4、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的各种活动。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以正确的指导思想引导群众参加各种社区活动。如开展社区健身工程,在社区设置健身场所,组织各种健身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身体素质。同时,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开展各种有益身心的文娱活动。此外,对社区内的老年人,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建设和完善老年活动室,让社区内的老人老有所乐,安度晚年。从方方面面来提高社区居民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5、加强社区管理的法制建设。社区的正常运行需要法制建设作为前提和基础,社区管理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所以,为了使社区管理能够有序地开展,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社区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首先,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制定一些配套的制度;其次,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这是社区管理法制化的保证,也是社区管理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6、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在社区管理中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因为人是社区的主体,社区管理必须围绕人这个中心来展开。所以,在社区的日常管理中,必须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而且一定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要位置,比如,重视社区的环境卫生、医疗保健、安全保障、社会服务等建设,使社区居民真正感受“社区是我家”,对社区拥有归属感,并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参与社区的管理与建设,共同建设美好社区家园。

主要参考文献:

篇(4)

(1)政企不分。乡镇企业的控制权由当地行政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控制,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由行政组织的负责人掌握,厂长、经理主要由他们控制。这就使得集体企业中行政权力介入企业内部,造成企业与社区在“一个大盘子里吃饭”,支农建农、公共产品、社区福利乃至精神文明创建,随意向企业伸手,基层政府政绩目标都压在企业身上,导致企业经营目标多元化、政绩化,企业失血太多,原经营机制渐渐退化。

(2)缺乏产权激励机制。由于集体企业的产权是抽象的集体所有,因而个人无明确的份额产权,也不能按产权多寡获取利益,更重要的缺少了其产权的退出机制,因而不能形成对财产的保值增殖的关心,更不会激励其对经营者的监督;再加上集体产权的非继承性和非转让性,使资源难以得到优化配置。

(3)产权结构单一。企业新的发展需要明确产权,从而为产权主体多元化创造条件。集体(社区社员)所有难以利用外来资本(与社区福利相联系,有一定的地方目的),自身积累与当地银行信用又有限,从而难以获得充足的企业发展资金。要优先安排本地劳动力,导致资本替代劳力,使配置失优。有劳动力的人大流动与转移,迫切要求将自身集体产权的部分转为股份,使其具有可转让性、可收益性、可计量性。

2文献综述

乡镇企业的产权及其改革问题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广泛兴趣。

(1)关于乡镇企业的产权。一些西方经济学者曾经认定,乡镇企业比国有企业更接近西方的职工所有制企业(史密斯,1993)。但是,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乡镇企业受乡镇政府的控制,或者由乡镇政府和企业经理之间的一个联盟控制(张春和王一江,1993)。与上述见解都不同,威茨曼和许成钢(1993)认为乡镇企业的所有权名义归社区全体成员,实际由乡镇政府执行,但无论名义所有者还是执行所有者,都不是企业资产的股份持有人,他们与企业资产的关系并没有界定清楚,各自享有的剩余分配权也并不与相应的资本投入份额相对应,同时名义所有人与执行所有人也并不是合约式的委托关系。因此,乡镇企业既不是经典的私人企业,也不是传统的合作企业,而是一种所有权结构实质上“界定模糊的合作组织”。按照经典的产权理论,界定模糊的产权必定损害经济效率。然而与现实相反的是,“产权界定模糊”的企业“反常地”获得了长足的增长。威茨曼和许成钢的答案是:在西方个人主义的文化背景里,私人产权的清楚界定是每个个人努力工作的制度保证。

(2)关于产权改革。邱成利、冯杰(2000)、冉棋文,张岚东(2003)、邹耀平、江飞涛(2003)等人分别从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等角度出发,探讨了我国比较典型的苏南乡镇企业产权改革中的问题。孙文锴(1998)认为股份合作制是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宏观制度约束条件与有关当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理之间的竞争合作结果。毛泽盛、晋世海(2001)通过比较中国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主体、方式及成本与收益等方面的异同,认为一是应继续加快企业制度变迁以促进经济增长;二是应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产权改革手段;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尽快使国有企业制度变迁方式由政府供给强制性向需求诱改性转变;四是界定政府经济职能、塑造企业制度创新主体。刘东(2003)认为乡镇企业改制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为集体企业中信息、决策和承担风险能力三者分离引起的决策效率问题,也可以归结为经营权交易中产权界定的困难。

3理论分析

(1)产权安排。德姆塞茨在他的“关于产权的理论”一文中对产权的定义是:“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诺思也从与德姆塞茨基本一致的角度给产权下了定义:“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权利”。在交易费用为正的市场中,为了使资源能够有效配置,避免“外部化”和“搭便车”等不利因素的出现,应对产权进行清楚的界定。“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科斯,1959)。当产权得不到有力保障时,个人就无法形成与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无法在经济上做出长期规划,就没有积累和保护资源的激励,浪费和破坏行为就会发生。虽然“产权界定模糊”的乡镇企业在我国曾经蓬勃发展,但是萨克斯(1993)和李稻葵(1994)的看法是:乡镇企业的产权选择离不开其发生的制度环境。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在时期被长期禁止,产品和要素市场得不到发展以及主流的社会意识和观念对非公有制的歧视,使得乡镇政府创办并控制乡镇企业得到的合法化承认和保护比“清晰的产权”有更高的效率。然而,随着上述约束条件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取消,“模糊产权”的早期有效性就要改变,清晰的私有产权就会变得更加必要和有效。根据这种见解,制度环境的变迁导致了产权有效性的变化。更加重要的是,这种见解包含了一个日后得到证实的预测:随着非市场制度约束的解体,早期有效的乡镇企业必定要经历重新界定产权的变革(周其仁,1998)。

(2)制度变迁理论。诺斯认为,“在历史进程中,无效的制度会被扬弃,有效的制度会逐渐演变而存活下来”。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在于: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即在既有制度安排结构中主体无法获取的外部利润。利益主体要获取外部利润就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使存在于现存制度安排结构外的利润内部化。因此,外部利润内部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过程。1在我国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中,由于其初始产权的“模糊性”,使得乡镇企业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的要求。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产品必然要走向市场,这就使企业的整体运作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竞争的要求,必须抛弃以往的乡镇政府对企业的控制权,使控制权逐渐向企业的经理层转移,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他们为了使企业能够走向市场进一步发展,为了能够得到企业的剩余追索权,积极要求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向着更为市场化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后来乡镇企业的控制权逐渐向经理层转移,经理层的收入与企业的剩余挂钩。

(3)路径依赖理论。诺斯在其《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指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是对长期经济变化作分析性理解的关键。路径依赖的理论是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一种模式、制度或者运行机制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往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但任何制度、模式或者机制的形成与其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其所在的环境。环境条件一旦发生根本性变化,而这种制度、模式或者机制由于其自我强化而与环境之间的不适应性就会逐渐暴露,并最终反过来制约其发展。2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苏南地区由于具有良好基础的社队企业资本积累、区位上毗邻沪宁等大城市,具有较强技术储备、国有企业体制相对不够灵活、中央政府的所有制偏好、卖方市场以及苏南特有的发展实业的传统文化等等,乡镇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由此而形成极具特色了“苏南模式”。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原来“苏南模式”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变化,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之间竞争不断加剧,卖方市场开始向买方市场转变,外资企业不断涌入,技术进步在竞争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等等,乡镇企业的劣势逐渐暴露。社区政府试图通过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制度改革固化既有利益格局,将其对企业的控制和索取权以另一种形式制度化、合法化,推进股份合作制为特征的体制创新,对于苏南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几点启示

制度变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人为的制度设计、过多的行政干预、缺乏充分整合不同信息的机制等原因常常阻碍制度变迁的“自然演进”,甚至使之陷入“制度悖论”难以自拔。乡镇企业要在现阶段继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其改革方向必然是走市场化的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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