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6-05 15: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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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合同管理

篇(1)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中,所以有内容均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因此施工合同管理必须从施工招标开始。

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中包含上述诸多信息,所以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其主要任务是如何确定涉及上述内容的合同条款,以及在什么时机向承包人明确这些条款。

1.1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这项工作对业主来说,招标前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的受益也是非常大的。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工程造价就越难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麻烦越大,因此业主要聘请高素质的招标机构来协助完成招标工作。

2.合同实施中的管理

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特别重视。

2.1工程变更的管理

作为项目业主,在项目施工阶段常常会遇到审核各种有关工程变更请求的问题,掌握好处理这些变更的程序和原则,对控制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何正确识别合理工程变更,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工程变更变相提高工程造价或降低工程质量,是建设单位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根据笔者经验,认为应从以下几点措施进行控制:

(1)聘请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他们是专业队伍而且经验丰富,能够在变更事项发生之前或发生之时,控制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支出,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

(3)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时,要及时从投资高度确定增减投资额,以便确定投资控制的基础。

(4)在发生重大的设计变更和基础工程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时,对新的方案和措施及产生的工程费用应及时进行确认和控制。

(5).加强设计变更控制,无论采用什么合同,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将不可避免地使工程造价和工期发生变化。因此,在变更审批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检查变更的理由、依据,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确认变更不会从根本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投资目标。

(6)严禁工程变更内容在未得到确认前,即已施工造成既成事实。对工程变更应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规范操作。

2.2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的合同管理

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是很正常的,但是材料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较为少见,笔者觉得采取如下措施较为适宜。

如果工程量小,工期时间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然后对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切实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避免引起索赔,风险各自承担。

如果工程量大,工期长,施工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但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难度都要大得多,除按以上论述外再增加几项措施:

(1)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即业主、承包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在造价管理中的职责、作用和地位;

(2)在招标时确定相应主要材料的单价及相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构成合同价款的综合单价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确定后不作调整。只有当发生合同价格风险范围以外的事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有关费用的计算方法,调整综合单价。

(3)对特殊材料在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列入,在工程实施中再根据市场情况由各方共同考察确定,按实际购买价进行调整;

(4)上述各方应及时对未计价材料、设备询价、定价。

2.3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管理

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

(2)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资金落实到位;

(3)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

(4)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并按合同单价计算已完工程款;

(5)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

(6)竣工结算后工程保修金的扣留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归还或撤销。

2.4合同中的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一些投机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

(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如施工招标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依据,明确建造标准,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

(2)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

(3)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4)业主督促工程监理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

(5)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6)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装饰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

(7)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

(8)认真严格审核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

3.合同后期管理

3.1 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报送业主前必须监理审核。

3.2工程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业主(或业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

篇(2)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在建筑工程建设施工中,要想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就必须做好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工作,并在工程施工建设的整个阶段重视这两项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制度、人员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对工程施工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制约了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效益,有必要探讨分析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希望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

二、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作用

1、保障建筑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能够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足,对这些问题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施工中出现浪费现象,并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策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施工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节约建筑工程施工建设成本。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能够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配置,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及工程质量的提高做好准备,也能够节约建筑工程施工成本。

3、提高整个建筑工程建设效益。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可以对工程施工的各种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优化建筑工程的各项资源配置,促进各种要素发挥最大的效能,调动施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成本浪费现象的发生,进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建设效益。

三、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思想上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对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不重视,忽视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策略,影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实际效果。

2、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体系,难以规范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一些企业虽然建立了相应的体系,但是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影响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效果。

3、忽视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忽视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工作,施工方案论证没有落实,施工材料管理不到位,隐蔽工程签证不到位,往往导致造价出现增加的情况,超出预算范围,对整个建筑工程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忽视合同管理,没有严格遵循合格的规定,导致索赔情况的发生,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一些施工单位忽视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原有员工的管理控制水平和技能较低,缺乏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一些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未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影响了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效果。

四、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的措施

1、建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体系。在建筑工程策划阶段,有必要编制投资估算和建筑工程目标成本,作为造价控制的基线。随着建筑工程建设的进行,造价动态发生变化,当动态造价与目标成本发生差异的时候,找出其中原因,并对目标成本进行修订,防止目标成本失控。目标成本编制完成后,要明确各部门、各阶段的责任,实现对造价的动态控制,保证目标成本实现,加强整个施工过程造价的控制工作。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第一、从思想上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提高对合同管理的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合同管理的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并在施工中严格落实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将施工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围,按合同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第二、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并减少工程索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工程变更,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减少工程索赔,将建筑工程建设的造价严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周期长,容易受到各方因素的影响,工程施工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索赔情况。例如,设计变更、合同文件缺陷等等,都可能会导致索赔情况的发生。所以施工中要详细收集和整理与索赔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按时报送索赔文件,积极进行变更索赔,以实现建筑工程建设效益的最大化,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3、严格建筑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难免会发生工程变更的情况,工程变更如果没有处理好,往往会导致造价的增加。因此,必须加强对工程变更的审核,对必须发生的工程变更,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需要共同签字确认,在施工之前确认变更部分,防止不必要的返工现象而增加费用,实现对造价的有效控制。

4、实行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该项工作,对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主要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决算的编审等工作。工程造价咨询是向整个社会开展的一种服务工作,其目的是帮助各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供合理的决策,以促进他们采取措施加强造价控制工作。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开展这项工作的时候,应该认真、仔细、公正、全面,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到工程造价和施工建设的各项工作当中,全面收集和整理有关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交流、沟通、监督工作,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更好的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另外,工程造价咨询需要贯穿工程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因此,咨询单位必须全过程参加,实现对造价的有效控制。

5、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制度。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更能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招投标的顺利进行。在发表招投标文件的时候,应该提供计价规定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需要根据文件的需要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并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从而更好的体现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定价的原则,有利于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建筑工程在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中,应该优化设计,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方式,建立大型数据库和信息网络系统,并提供精确的投资估算。另外,还需要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制定合同标准条款,做好审查和签订工作,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规定,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协调、完善的造价管理体系,对投资进行合理使用,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促进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规范化和秩序化,以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五、结束语

总之,加强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各项控制与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控制,促进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整个建筑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

参考文献:

[1]倪萍.浅议合同管理对全过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J].价值工程,2012(5)

[2]程熙超,刘雅莉.探析合同管理对全过程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J].中国信息化, 2013(2)

篇(3)

中图分类号: TU7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提高工程效率,项目的目标也难以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同时也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当前存在的问题

1.1 不重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实现工程造价的源头,在项目的建设中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先决性和指导作用。在该阶段,计算和核定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其重要性直接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关系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正确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十分重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做出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而我国却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因为我国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和参考以往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有些单位为了项目能被批准,有意低估投资金额,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1.2 设计与造价控制脱节

设计是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重技术轻经济,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并不关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那是造价是工程预算员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相脱节,最终没有做到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1.3 恶意低价中标,对工程合理造价不力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为了中标往往恶意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仅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也无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4 忽视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由于缺乏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理,施工单位常常为了自身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严格地审批就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地增加签证及设计变更或以少报多,以获得额外的收入。现在有不少承包人在竣工结算阶段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多算工程量,材料价差不按规定调整,签证不合理,施工合同条款不符等现象。加强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坚决打击弄虚造假现象,工程造价务必真实、合法。

2 合同管理对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性及影响

2.1 重要性

全过程造价控制作为一种更有效的造价控制方式而越来越多地被投资方采用,而合同管理对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一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中涉及到的合同可能有很多,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

2.2 合同管理对全过程造价的影响

2.2.1 合同管理影响着工程全过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工程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从而确保了合同双方间的利益最大化。一般在拟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造价工程师需要核实和计算在建过程中所有的成本和费用。这需要一定的行业标准、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足够的责任心和耐心,来处理工程的计价、合同变更、问题索赔等重要原则条款,更好的维护发承包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在未来的施工中所有工作的进行得到相应的保障。

2.2.2 合同管理贯穿着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整个环节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建设施工的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浮动较大等特点,使工程建设过程中复杂多变和不确定因素增多。早期的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投标及后期的承发包、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和最终的财务决算阶段中的每个环节都与合同紧密相关,每个环节中的细节费用都需要造价工程师进行科学分析核算,并详细的体现在施工合同之上。

2.2.3 合同管理是解决双方经济纠纷的重要依据

签订的合同作为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其详细的内容、合理的条款、严谨的态度,很好的控制和约束了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更好的避免了更多纠纷的产生。在现实中,往往一方漠视施工合同中的有偿条款内容,无视施工合同的严肃性与法律性,为了自己获得更大经济利益,违反合同条款。与此同时,利益受损方便可凭借手中拟订的合同文件条款内容,去寻求法律援助,从而很好的

维护己方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全过程造价

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计算核实准确,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要及时掌握,以便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2000 年建设部在参考《FIDIC 土木工程合同条件》的基础上修订并了现在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虽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国际的标准合同文本如国际通用的FIDIC 合同文体相比,在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合同主体的责、权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差距,为此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经验,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全过程造价。

4 结语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是紧密相连的,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有加强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随时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才能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投资,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篇(4)

全员,是指企业及其全体员工参与,强化全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员合同知识素养、营造全员合同信用文化,将与员工职务行为有关的合同风险预防与控制变成为员工自觉行为。

全过程,是指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它既包括合同形式的确定、主体资信审查、合同谈判、审核会签、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立卷归档、合同评价等过程,还包含着公司对于各式各样合同的整体梳理和规范以及不同部门和员工的分工和职责。

精细化,是指在合同管理中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力争在管理的每一个执行细节上都可以做到数据化、精确化,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并且持续不断地创新和改进。

2 “全员全过程精细化合同管理”主要做法

(1)通过对合同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监控,全面认识面临的合同风险。对公司涉及到的各种类型的合同进行梳理,逐项分析各环节可能遭遇的风险,找出潜在的风险因素并进行风险分析,根据不同的风险,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控制等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提出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持续不断的监督和改进。

(2)加强对潜在签约人资格的审查。合同主体问题决定着合同的成立和效力问题,主要看潜在签约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是否依法成立、有无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否已年检,合同签署人的资格是否具备等。特别注意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重要工业产品要有生产许可证制度,压力容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实行特别许可。

(3)加强潜在签约人履约能力的调查。主要对财产状况、生产能力、经营能力等内容进行调查,而且对确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还就分公司的上级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履约能力)的情况进行审查,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其上级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4)建立符合公司特点合同系列范本。合同条款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具体体现、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管理的核心。在参考国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制定了合同系列示范文本,做到合同内容明确,条款准确清楚。示范文本涵盖了目前公司涉及的合同类型,业务部门签订合同时,以该示范文本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大大减少了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对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审查效率,降低签约风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实施合同审核会签,把风险堵在源头。将合同的审核会签作为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和主要环节,,从合同初稿的拟定到最终合同的签订,形成以合同承办部门和财务、审计、合同、法律部门以及公司领导三级合同审核会签网络。审核会签人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合同的可行性、经济性、技术性、严密性等进行把关,凡是对合同条款存在异议的情况都会及时沟通,集中评审,或重新修改,把风险堵在源头。当各方在合同评审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时,公司会召集相关人员对合同条款和业务风险进行梳理分析,掌控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并制定流程控制措施,要求各层面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落实

(6)实施重要合同交底制度,实现全员参与。对于重要的合同,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合同交底,使合同相关人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了解自己权利的界限和义务的范围、工作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摆正自己在合同中的地位,有效防止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的内部职责争议和外部合同责任争议的发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7)加强合同动态监控,掌握合同履行情况。我们在实际管理中,进一步规范存档合同台帐,对合同编号、名称、对方单位名称、金额、签订时间、承办人和履行情况进行登记。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进行清理,要求合同承办部门要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通报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掌握履行情况,使得能够及时发现影响合同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制作履约报告书归档,形成管理闭环。

3 取得的效果

“全员全过程精细化合同管理”在公司的应用,破解了合同管理的难题,不但减少了合同纠纷,降低企业运营和交易成本,实现公司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强化全员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全员合同信用文化,增强了全员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了公司正确认识、判断和化解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能力以及企业应对法律纠纷能力。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3.1 构筑起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风险防范体系

对合同管理实现了全过程动态监控,形成了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承办部门各负其责、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把关的闭环管理的体系。

3.2 提高了合同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化解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在合同管理中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在管理的每一个执行细节上都可以做到数据化、精确化,堵塞了管理漏洞,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并且持续不断地创新和改进,有效化解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3.3 全员合同素养和风险防范的意识逐步提高

篇(5)

中图分类号: U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在我国来看,许多大型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正在积极建设,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在这些工程中,政府是最大的买单者或者说是投资方,在管理上对项目的管理更为全面。对于项目建设管理,目前推行“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在四项制度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分支,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交织在一起,在建设管理机构中所占的权重越来越大。为此,各地均成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已被大家所共识。

一、合同全过程管理各个比重

在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要贯穿建设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六大方面即六个阶段,这六个阶段相辅相成,互为衔接与补充,其重要性不相上下。各阶段在合同全过程管理中所占的大致比重如图1所示。

图1 合同全过程管理中各阶段所占比重

二、 全过程管理中的各阶段分析

2.1 招标策划

该阶段可以说是首要阶段,也是整个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关键环节。招标策划指整个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所有专业的招标实施计划,它主要分为总策划和详细策划。总策划是统筹整个招标策划过程,包括标段划分、标的金额、具体招标范围、招标方式等总体情况。详细策划包括各专业标段划分及依据、专业内各标段的接口与关系、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业主管理模式、专业内各标段的招标时序与项目执行计划书、招标与项目执行人员分工等细节性内容。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需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1)总策划。在总策划中要仔细分析各个界面和工程量的阶段划分,做到科学合理。举例来说:在设备系统中一些比如电缆、蓄电池之类的材料,是十几个设备专业都需要使用的,各专业的工程实际发生量与招标工程量可能有一定的差别。是将这些材料统一采购,日后统一管理,还是将这些材料维持在各设备专业中,这个选择将给造价、项目管理、小额采购等问题带来影响。

2)详细策划。在策划环节中,需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对专业的招标市场的成熟度、机构等进行标段划分时要全面考虑,做到科学划分。对于招标市场相对成熟、通用性较强的产品,可划为一类,统一招标评标原则;对于招标市场响应度差、价格参差不齐的招标可单独划分标段。第二,根据投标人的情况,以工作量、地域跨度及合同标的等因素来适当划分标段,既要避免标段过大造成中标人无力全面实施合同,也要避免标段过小对市场的吸引力不够。第三,一定要统筹考虑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专业水平、深度、跨度等等一些方面,再进一步确定各专业内的标段划分,这主要还是要统筹大型的设备系统专业等等。

3)招标计划安排。在安排招标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工期、人力、物力的影响,这样才能合理规划安排。根据工期进度来安排招标计划,一直延伸到每个标段的合同执行阶段,标出与其他关联标段的逻辑关系和关键路径,调整至全部标段满足总体计划为止;同时需落实合同管理、造价、工程等专业的人员,确保人力相对均衡使用。

2.2 资格预审

该项工作主要是在招标前对一些不适合承担该项合同的投标人或者是资格条件不够的进行清除,这项工作在项目合同管理中是不可免除的,它不仅可保证潜在投标人的质量,还可缩减招标人评审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数量。这一阶段的合同管理需把握如下关键点:

(1)在进行资格预审时,出具的相关文件需要进行核验,主要查验的内容包括相关工程业绩、财务状况、证书执照是否齐全等等,还包括要求潜在投标人对最新的技术方案和市场报价进行描述,可以新增“建议与优化”的章节,为下一步优化用户需求打下坚实的基础。(2)根据市场成熟度来确定资格预审的评审方式与深度,对于通用性的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用排斥的方式来进行选优;对于特殊性的市场成熟性不高的项目,资格预审可以理解为市场邀请工作,只要是符合原则条件的既可通过。(3)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每份文件均包含相对完整的市场信息,可为招标所用。

2.3 招标与定标

招标与定标是项目合同管理全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该阶段主要的工作步骤分为:文件汇编、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答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评标、确定中标人、合同签订等。这一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控制重点为:

1)招标文件。在发出投标文件之前,在拟定文件时要做到细致、描述清楚。文件主要是写明招标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确定中标人的办法等等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银行保函格式等章节。招标文件是招标人意识的充分体现,是评标工作的指导,是签订正式合同的基础,是合同执行阶段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评标工作。评标的关键点除了评出中标候选人之外,还要能深刻挖掘评标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授标前谈判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去。

3)合同签订。特别要提出,对于复杂的设备系统,招标要求十分繁多,中标候选人难免对一些要求有一些疏漏。此时可以借用授标前澄清的方式,与其进行交流,对一些非原则性疏漏进行弥补,以完善合同条件。

2.4 合同执行

在竞标成功之后就是执行合同的阶段了,合同的执行日期就是该合同生效的时间,并截止到合同终止的那天。在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与合同有关的所有事情都需要中标单位保证,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施工、计量、设计联络、设备到货、工地例会、安装调试、开通、质保期等。此阶段合同管理的重点是合同变更、支付与结算。

1)变更。在合同生效之后很可能会发生变更,这是管理人员参加设计联络会议或是工地例会时所产生的。一般设计变更主要出现在设计联络会议中,现场变更主要出现在工地例会。2)支付。台帐是支付管理的关键,合同是管理依据。要对照合同付款原则建立台帐,实时根据支付发生情况更新台帐,不要超付。3)结算。要注意变更工程量与竣工图、工程量清单的对应关系,还需注意与财务结算中的固定资产归类、登记与移交的关系。

2.5 合同总结与后评估

合同总结一般由合同的执行部门和管理部门在合同预验收完成后及时编写完毕,包括对合同签订方在合同执行全过程中的分项及总体评价,对合同原定工期、进度、质量、造价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对合同条款适用性的总结等。

合同的后评估可放在合同预验收完成后半年或一年,内容可包括具体的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等。通过上述两项工作的意见反馈,可使合同管理工作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改进、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2.6 合同管理培训

在合同管理培训阶段也是向管理人员传授经验和教训的时间,在此过程中主要培训对象为建设机构的相关管理人员,这样做既有利于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有利于普及建设专业人员的合同管理知识,有助于下一轮经济与技术的配合,更有助于建设机构内的资源共享。

三、结语

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每一个阶段的顺利实施都是为下一个阶段做好保证,使过程顺利地进行下去。若招标策划不渗透合同管理的概念,就会在单个招标时掌握不好评标办法、合同标的、接口界面等,而总结、后评估工作如果不认真总结致用,新一轮的合同管理工作就难以提升。所以在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中,上述六个方面,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参考文献

篇(6)

一、专业管理的的目标描述

1.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活动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合同全过程梳理阶段。由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合同文本及相关合同资料的内容及填写标准提出13点要求,确定具体时间节点,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合同目录式归档阶段。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合同承办部门对整改完毕后的合同及相关资料,按照合同目录的要求进行全面分类整理和归档,合同督导专项小组逐个部门现场检查归档情况,对合同归档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归档或者没有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归档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予以绩效考核。

1.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1.2.1 专业管理的范围

寿光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1.2.2 专业管理的目标

希望通过本次全面的合同梳理和归档,真正明确合同管理流程中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合同文本及相关合同附件的填写标准及要求,理顺合同资料的顺序,通过对合同的过程管控,加强对合同订立依据及履行依据的审核,确保各项合同合法、合规,并通过此次梳理归档,对以后的合同管理及合同归档建立一整套督导流程和标准,力争形成一套合同管理归档的长效机制。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2.1主要流程说明

节点1:成立合同督导专项小组

公司成立合同督导专项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办公室、财务资产部、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任副组长,合同管理涉及的相关专工做为小组成员。专项小组负责本次合同梳理归档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整体推进,负责研究决定活动重大事项,负责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

督导范围:

检查各合同承办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主要检查以下几种类型合同:

①工程建设类合同,主要涉及发展建设部的基建工程合同、运维检修部的生产技改合同、综合服务中心的非生产类小型基建合同,以及营销部的营销项目合同等四种合同。

②买卖类合同,主要涉及各部门的办公用品买卖合同、办公设备买卖合同、食品买卖合同、电脑耗材买卖合同、书籍买卖合同、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劳保用品买卖合同、纯净水买卖合同、低值易耗品买卖合同、仓储货架买卖合同、安全标示买卖合同等十一种合同。

③运维检修类合同,主要包括输、变、配设施的维修施工合同、安全警示设施的维修施工合同、信息设备的维修维护合同、电能表维护合同、用电服务终端的维修维护合同、监控设备的维修维护合同等六种合同

④后勤服务类合同,主要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车辆维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绿化维护合同、蒸汽供用合同、物业保洁合同、环卫服务合同、电梯保养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等九种合同。

⑤各供电所合同,主要包括各所签订的办公用品采购合同、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纯净水采购合同、电脑耗材采购合同、书籍采购合同、油料采购合同、资料印刷合同、车辆雇佣合同、房屋修缮合同、苗木绿化合同、线路清理合同等十一种合同。

⑥其他类合同,主要包括除上述合同外的技术服务类合同、财务资产类合同、宣传与公共关系类合同、咨询委托类合同、劳务服务类合同等。

节点2:各单位进行合同自查梳理

各单位根据各项业务操作情况,组织部门内各专工对本部门负责的所有合同进行全面的梳理,并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和规范,自查的重点是合同文本及其附件的规范性,各项合同支持性材料的完整性,尤其要注意核查合同前端的项目计划或申请、招投标材料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的验收材料、付款依据等的合法、合规性。

节点3:合同督导专项小组进行督查会审(此节点为该流程的关键节点)

各单位自查整改期限届满后,合同督导专项小组开始对各单位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集中会审,重点检查合同文本填写的规范性、合同台账及合同支持资料的完整性,对会审发现的问题及资料不完整的合同,确定时间节点,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专项小组进行二次督导。合同督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检查各单位合同管理的人员配备情况。确定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是否由专人负责;

(2)检查经法系统使用情况。检查各部门合同在经法系统中的上线情况,统计出各部门“合同上线率”作为排名和考核依据。

(3)检查统一文本应用率。即各部门在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统一合同文本范围内,签订合同采用统一合同文本的比率。

(4)检查合同授权情况。检查授权办理方式是否通过经法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书内容是否合规;授权委托书是否载明下列内容:授权委托书编号;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委托事项;被授权人权利义务;授权委托期限;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发日期。

(5)检查合同对方的确定方式是否合规。

(6)检查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对方的主体信息资料进行审查、留存的情况。

(7)检查经法系统中合同名称录入是否规范。合同名称录入均应采用全称,并跟纸质合同文本保持一致。

(8)检查合同归类是否正确。

(9)检查合同标的额录入是否准确。合同收、付款方式是否填写清楚,金额输入是否准确,与货币单位是否对应;

(10)检查合同签署情况。主要检查合同签署人员是否具有权限,合同用印是否统一加盖合同专用印章;

(11)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检查合同是否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进行履行,也包括合同的变更、解除是否合法合规,合同履行异常是否及时报告等;

(12)检查合同归档情况。合同归档内容应当包括:合同签订依据等背景材料;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等往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合同对方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等资料;合同审查意见书;合同正本;签约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我方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合同争议解决的有关资料(如有);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13)检查合同台帐的建立情况。检查各部门是否有独立的合同统计台帐,同时检查合同台帐的统计信息是否完整,合同台账统计信息应包含有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承办人、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标的额、生效时间、履行结束时间。

节点4:各单位进行合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目录式”归档(此节点为该流程的创新节点)

合同督导专项小组督导会审结束后,各单位按照合同督导专项小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完成节点,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按照合同归档的要求对合同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工作。

要求各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亲自负责合同归档整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资料目录》(见附件1)顺序和要求梳理好合同资料,按照公司计划和要求按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归档工作。归档期限届满,合同督导专项小组对各单位合同归档情况进行逐一督查,对存在工作拖沓滞后,到期完不成归档任务,或者对合同归档工作不认真负责、归档质量不高、应归未归等现象的单位落实绩效考核。

三、评估与改进

3.1评估效果

通过本次全面的合同梳理、归档,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盲区进行了查找和整改,明确了合同文本及合同附件相关内容的填写规范和要求,理顺了合同资料的顺序和形式,通过过程管控,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并对以后的合同管理及合同归档工作建立了一整套督查流程和标准,切实提高了合同管控能力,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对有限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3.2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合同梳理归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合同督导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不少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升。

3.2.1合同缺乏履行监督机制。在检查中发现,各部门基本上都没有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台帐。合同履行是合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的一环,是合同订立的目的和归宿,合同前期大量的工作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监督,合同承办部门也没有形成自己的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合同履行监督机制不健全,往往影响合同履行质量,甚至导致合同的目的难以实现,引发合同纠纷。

改进方向: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明确合同履行监督的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合同履行质量进行监督。

3.2.2部分合同没有留存合同对方的资信资料和授权资料,部分留存的资信资料没有加盖对方公章,授权资料没有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如此则不能够证明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为有效签约人,存在法律风险,未加盖两印(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属于无效授权。

改进方向:签订合同时,应该审查合同对方的资信资料和授权资料,明确签约人的身份和权力,并留存加盖对方单位公章的资信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留存加盖对方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两章齐全(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授权委托书。

3.2.3大部分合同作为订立依据的招投标或比价资料没有在合同资料中一并留存。合同的签约内容是根据招投标或比价结果确定的,如果合同资料中没有作为订立依据的资料,可能发生合同内容签订错误或混淆的情况。

改进方向:招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签订的前置程序,同时也是合同的订立依据,作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一部分必不可少。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留存能够说明合同订立情况的相关资料或复印件,作为合同资料的一部分。

3.2.4合同会签单、合同流转单填写不完整。表现为合同流转单的合同对方栏未填写,合同会签单审核只有签名,没有审核意见和审核时间。

改进方向:相关内容应当填写完整,并且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合同会签单的审核意见也应该写明“同意”、“不同意”等明确的意见,不能填写“已阅”“基本同意”等模糊的意见,更不能不填意见;审核时间应为审核当天,且必须填写。

3.2.5部分单位未建立独立的合同审核台帐,也没有确定本部门的合同专责人。

改进方向:各部门可参照公司的“合同审核台帐”,建立本部门独立的合同审核台帐,并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台帐汇总;各部门应确定本部门的合同专责人,统一管理、审核、规范本部门合同相关工作。

3.2.6合同存n资料不全,且顺序混乱。

改进方向议:合同承办部门为合同归档部门,各部门合同专责人应按照《合同资料目录》的顺序对合同对方资质审查表、合同对方资信资料、合同对方授权委托资料、招投标情况说明资料、合同会签单、合同流转单、授权委托书、合同文本等资料。

参考文献:

[1]曹桂香.工程项目管理的施工合同管控[J].科技风,2010(6).

篇(7)

为提高国优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比例,增强广大工程建设企业安全质量意识,不断提高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质量,因此,探讨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对提高工程质量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项目要保证施工的质量,在现场施工时要由由分管分管现场的领导和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安全检查部组成的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并要有专们的人员来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部质量,还要有施工现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检测的全过程记录,专业人员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全过程的记录和隐蔽部位的工程检验签字的记录,整理好各项施工技术的全部明细资料,把确保施工质量放在重点重视的程度上,以使整体施工项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在施工时要经常性的进行施工质量专业的推广和普及,并提高相关施工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进行工程、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施工的重要部位时,施工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和该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工程质量检查人员和各相关的职能部门人员都要到现场进行职责确认本部门的业务。对工程的现场和施工品质管理上,一定要遵守工和规范的要求来检查和部署,并确保施工的整体项目和全部工序的工程质量都符合验收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要求,把整体工程的每一个分项目和小部分工程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对于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按照规定不能进行到下一道工序的再施工,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的材料不能在施工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半产品及工程配件也要按要求不能进入到施工场地。在施工前就应该做全部材料检验合格,如果没有查验合格的证明,则不得进行重点及隐蔽工程的施工。

二、项目管理具的基本特点

1. 项目管理是 一 项复杂的工作。 项目管理 一 般由多个部分组成, 工作跨越多个组织, 需要运用多种学科的知识来解决问题; 项目工作通常没有或很少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 执行中有许多未知因素, 每个因素又常常带有不确定性; 还需要将具有不同经历、 来自不同组织的人员有机地组织在 一 个临时性的组织内, 在技术性能、 成本、 进度等较为严格的约束条件下实现项目目标等等。 这些因素都决定了项目管理是 一 项很复杂的工作, 而且复杂性与 一 般的生产管理有很大不同。

2. 项目管理具有创造性。 由于项目具有 一 次性的特点, 因而既要承担风险又必须发挥创造性。 这也是与 一 般重复性管理的主要区别。 项目的创造性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支持, 而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 是继承积累性, 体现在人类可以沿用前人的经验, 继承前人的知识、 经验和成果。 在此基础上向前发展; 二是综合性, 即要解决复杂的项目, 往往必须依靠和综合多种学科的成果, 将多种技术结合起来, 才能实现科学技术的飞跃或更快的发展。 因此, 在项目管理的前期构思中, 要十分重视科学技术情报工作和信息的组织管理, 这是产生新构思和解决问题的首要途径。

4.创造总是带有探索性的, 会有效高的失败概率。 有时为了加快进度和提高成功的概率, 需要有多个试验方案并进。 例如在新产品、 新技术开发项目中, 为了提高新产品、 新技术的质量和水平, 希望新构思越多越好, 然后再严格的审查、 筛选和淘汰, 以确保最终产品和技术的优良性能或质量。 而筛选淘汰下来的方案也并不完全是没用的, 它们可以成为企业内部的技术储备, 这种储备越多, 企业越能应付外界条件的变化和具有应变能力。

3. 设计-建造模式是在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只选定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 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在这种方式下,业主首先选择一家专业咨询机构代替业主研究、拟定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授权一个具有足够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作为业主代表,与设计─建造承包商联系。

三、设计阶段和决策阶段的控制与管理

工程造价是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在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和效果是不同的,它们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大体上分别为投资决策阶段75%~95%,设计阶段35%~75%,施工阶段59%~35%,竣工决算阶段0~5%等。经过决策的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成了控制投资的关键,它对于项目的建设工期、工程造价、质量、使用功能起着决定作用。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但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往往只重视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而忽略了对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尤其是在工程的前期阶段。项目投资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方案的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比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作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正确的项目投资行为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

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有重大影响,特别是项目建设规模、工艺方案和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水平等的确定,直接关系到所建项目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造价的高低及投资效果的好坏。正确决策是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投资方或项目管理者必须对项目的决策足够的重视,必须建设单位发展战略和产品市场的需要,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机构从技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地、系统地论证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资源条件、市场预测、工程技术和财务经济价等的真实性、客观性、可靠性进行评价,力求编制的投资估算尽可能全面、充分地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的各种情况及一定的不利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六、全过程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受管理者的重视程度影响,要进行通盘谋划,善抓重点。项目全面性管理的的思路不能变,一切工作为此创造条件。安全为先,质量为本。既有安全施工是重点,要科学组织施工,保安全保质量,强化各级责任,抓好细节,抓好过程,确保项目各项施工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加强考核,落实责任。“没有考核的管理是无效的管理”,项目部要认真细化施工计划,加大奖罚力度,督促施工计划的逐级落实,切实推进项目各项施工任务有序进行。各级人员要严格遵守项目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克服畏难情绪和不安定因素,团结一致,互相协作,坚定信念,一切为施工生产服务。

结束语

在工程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中,整体项目负责人的作用在项目管理全过程中起着很大的作用。项目投资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方案的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比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建设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作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正确的项目投资行为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我们要能够采取不一样的专业观点来挂靠这种问题。成功的工程管理还取决于预测工程进度和控制施工者的行为能力。

篇(8)

    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各用地单位:

    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期管理的不断规范和健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的变更日益增多,为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用地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特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受让方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后,申请变更出让合同的事项法律关系清楚,要件齐备、真实、有效,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二、按照简化程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时,可不签订补充协议,由出让土地受让方填写《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事项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变更事项表),报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利用中心)核准后即可作为出让合同附件使用,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利用中心在本通知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核准出让合同的变更事项,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利用中心在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出让合同变更时受市局的监督和指导。

    四、可以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出让合同变更的事项如下:

    1.出让土地受让方法人单位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银行帐号变更的;

    2.出让土地的范围未变化,只是因公安部门审定门牌或地名办核准变更地名而变更的;

    3.出让合同根据地价办公室会审定地价水平签订,因局长办公会最终审定地价水平变更出让合同的;

    4.已与我局签订补充协议,可以该出让合同多交地价款冲抵另一出让合同地价款,在办理另一出让合同地价冲抵时申请变更出让合同的;

    5.经规划部门批准,符合我局《关于加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期管理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出字〔2003〕第187号)及其他关于变更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的限制性规定,申请变更规划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增减额在原出让建筑面积的20%以内,不涉及地价水平变更的。

    五、其他事项的变更应签订补充协议报我局批准。

    六、出让合同变更的简化程序如下:

    1.用地单位申请受理属于可按简化程序变更的,填写变更事项表与其他要件同时报送我局。

    2.受理中心经审核符合收件条件和本通知规定的,可直接转利用中心办理。

    3.利用中心收件后,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将加盖利用中心印章的变更事项表,返还出让土地受让方。

    七、利用中心应每月制作《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将上述无须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情况上报我局备案。

    八、我局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利用中心的此项工作进行抽查。

    九、对于报我局备案后或抽查中发现的不应核准而予以核准的情况,予以撤销;对于欠缺要件而予以核准的,要求土地出让受让方限期补齐要件,逾期不能补齐要件的,予以撤销。

    十、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十、十四条规定,为了使地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我局制定了《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规程(试行)》和《全国土地登记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试行。试行中的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执行《规程》和《规则》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各级土地管理干部,要认真学习地籍管理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地籍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2.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地籍测量是地籍管理的专业测量。在开展地籍调查时,应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适用的图件进行修测调绘;没有符合要求图件的地方,忆分发挥有测绘力量部门的作用,可采取投标的方法由他们承担。不论哪个单位承担,都必须执行本试行规程和规则,工作完成后,将所有原始、成果资料全部交土地管理部门。

篇(10)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1988〕国土〔籍〕字67号《关于扩大土地登记发证试点和开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军队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队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按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

二、军队用地单位在填报军事设施和保密的企业化工厂土地用途时,分别填“军事设施”和“军事工厂”。没有开展军用土地详查的用地单位对使用面积不清楚的,抓紧时间自行勘测丈量准确。军队申报单位,向当地政府只交纳土地登记和领证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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