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5: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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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镇长XXX任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人武部部长XX任常务副主任,相关工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站所及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委员会,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程龙镇应急办。由原安监站负责人XXX任应急办主任,统筹调度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壮大应急救援力量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依照2020年应急管理工作的任务,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总体预案,突出抓好专项预案,使各项应急预案内容完整,简明扼要,符合实际,操作性强。为确保能够有效地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我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组建以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专业力量为主体,以民兵预备役、镇村干部等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如半专业扑火队。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救援物资保障
为扎实做好应急值守这一工作,我镇专门设置了应急办,明确了将镇政府党政办整合兼顾应急办应急值守值能,专门配备了无线固定电话、卫星电话、办公桌椅、电脑、扫描仪、复印机、档案资料柜、床等办公设施,制定了值班安排,每天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电话。为确保突发事件中救灾物资的及时到位,通过与各村积极协调,各村都固定了专门存放抢险救灾物资的场所,并逐步储备各类抢险救灾物资。
四、组建网络宣传教育群,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积极在各村村务公开群向全镇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和内容,向广大干群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做到应急常识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形成全镇共同正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良好局面。
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今年严格按照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的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应急工作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
以县直部门、乡镇(场、区)应急救援中心为单位,建立行业、辖区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强与交警、消防、交通、水利、地震、气象、卫生、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沟通与联系,不断完善辖区应急资源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挥调度便捷、实时高效联动的运行机制。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区)安监站要建立与当地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含量。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及时接收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六、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升事故灾难应对能力
2.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培训。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今年着重抓好疫情防控和规范化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内容的集中培训。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张贴警示牌、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安全生产人人皆知、深入人心良好氛围。重点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着力压实工作责任
4.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各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之中,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防可控状态。
5.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各养老服务机构和局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和落实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制度,加大消防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督查评估。坚持每季度对全县民政管理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对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局直属单位的2021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三、着力开展专项整治
7.强化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养老、殡葬、婚姻登记等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配足灭火器、应急灯、烟感报警器等消防器材;要有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规范设置明显的疏散示意标志;线路无、老化现象。
8.强化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食堂“三防”设施齐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要有健康合格证明,持证上岗;配备消毒、冷藏、保洁等设施设备;坚持饭菜留样制度;食品采购要有证明、登记。
9.强化项目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对年内开工建设的各个项目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福利院消防改造项目、大考山提升改造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海淀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在城市管理领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技术平台。
一是网格化城市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区级层面成立城管监督指挥中心,28个街道、镇均成立城市管理与科技创安监督分中心(正科级)。现有城市管理监督员365名, 视频监督员107名,负责对全区430.8平方公里的8562个单元网格实施监控。现日均汇集和处理问题量近3000件。
二是网格化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城市管理监督员在责任网格内按照网格化城市管理案件标准,巡查监控城市管理情况,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通过城管通手机拍照后上报至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区级平台按照责任标准派遣至相关职能部门或街道、镇,处置完成后责任部门向区级平台反馈信息并申请结案,区级平台核实通过后予以结案。
三是数据和技术平台支持情况。分三期对140余万个城市部件、城市管理事项的位置分布、数量关系、权属单位、责任单位等20余项属性特征等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城市管理地上基础数据成果,权责明晰率达到80%以上,基本摸清了全区城市管理底数。建成了海淀区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支持业务应用、海淀区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应用系统支持基础数据管理和应用。
二、积极借鉴兄弟区(县)社会服务网格化管理
在网格化方面,北京市东城区和朝阳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显现出网格管理的精细化优势。
东城区作为北京市网格化管理的始祖,建立了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和框架体系,包括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中心、街道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指挥分中心、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工作站“三级平台”,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管理”体系,提出了建设服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组织指挥系统、维稳防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考核评价系统等六大体系支持的框架。在综合考虑“人、地、物、事、组织”的基础上,东城区把17个街道、205个社区划分为589个社会管理网格,平均每个社区被划分为2到5个网格。每个网格里又配置了“七种力量”,即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司法工作者和网格消防员。建立了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的工作目标,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朝阳区的“全模式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作为一种创新,建立了垂直独立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指挥分离并且互相制约的“两轴”工作机制,组建了33个网格监督员分队和1478名监督员的队伍,其人、财、物全部独立于街乡,归朝阳区城管监督中心垂直管理。监督工作直接向朝阳区委、区政府负责。仅负责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问题的监督发现和考核评价,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设在朝阳区城管大队,负责案件的指挥派遣。
“全模式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监督范围广泛,包含区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乡镇、社会单位,监督内容包含10大方面,其中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已纳入,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经济动态、法律司法、党建工作等已列入计划。针对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专业监督均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了充分授权,由监督员负责简单内容的监督。二是监督机制顺畅。在工作机制上,建立了直接向区委、区政府负责的垂直监督体系。监督队伍完全独立,不与管理、执法部门、街道、乡镇发生利益关系,保证了监督发现问题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使区委、区政府能够全面量化地掌握地区情况,做出决策。另外,监督在上,管理、执法在下。监督力量由区级层面掌握,管理和执法力量主要集中在街道、乡镇,监督工作主要是向下开展,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较强。突出共同治理,将部分城市管理责任回归社会、个人,从而达到政府、社会共同治理的局面。形成诚信评价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强化和引导社会单位、个人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参与城市管理。
对于兄弟区(县)的有益经验,海淀区积极借鉴,并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充分运用网络地图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社会服务管理的新探索,是对城市管理网格化的继承和发展。
三、海淀区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海淀区一般把1个社区划分为1个或若干个网格,把人、地、物、事、组织等内容全部纳入其中,实施精细化、信息化、动态化服务管理,从而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式创新,使社会服务管理力量下沉、职责明确、资源整合、运转高效,以便更清晰地掌握情况、更深入地落实责任、更及时地发现问题、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实现社会服务“零距离”、社会管理“全覆盖”。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改革为动力,从海淀实际出发,在网格化城市管理、“96181”中关村热线和视频监控资源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动态、量化监督评价和决策支持机制,并逐步由城市管理向社会服务管理领域扩展。综合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着力通过提升服务效率、加强前端管理,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化解社会矛盾。
全面做好“4.20”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4.2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抓紧实施“4.20”地震灾后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项目。
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实施“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项目。注重防灾减灾工作常态化,争创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开展2-3次应急指挥系统操作演练,提升应急水平。切实加强和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丰富市、县救灾物资储备,提高使用效益。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好灾害信息员培训。
及时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动建立市、县两级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强化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2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10元。推动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基金。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扩大救助病种和救助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优化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流程,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继续做好14周岁以下先心病儿童救助工作。
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敬老院管理标准体系。维修改造敬老院床位2129张。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13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保持90%,床位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体系建设
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抓好市第二福利院等项目建设,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9个,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和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4270张。加大省、市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力度,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4.35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健全以五保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试行公建民营、投资换经营等运行模式,解决公办养老机构人员编制不足、资金再投入难、床位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孤儿权益维护,实现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落实城乡社区(村)儿童福利督导制度。积极争取全国“蓝天计划”二期项目。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加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管理。切实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全年发行2.5亿元以上。
加强社会慈善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轮值会长制度。积极争取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对的支持。做好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捐建的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荐项目参加省政府“巴蜀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劝募设立慈善专项救助基金。
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全面做好优抚工作。加强优抚资金管理,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做好伤残和死亡抚恤工作,开展对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政策贯彻落实督促检查。
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军休管理。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推动出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完成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安置政策和政治、生活待遇。推行新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军休文化建设。
扎实做好双拥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申报、迎检工作。做好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启动工作。大力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拥军。
五、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
强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出台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7%。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好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管理,着力做好新任村(居)干部培训、换届选举等工作。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村(居)监督委员会审议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深化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各地加强村(社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积极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稳妥地做好撤乡设镇等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和审核报批工作。强化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地名标志设置,健全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荐上报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区、县),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备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11条县级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做好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力争全市火化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加大惠民殡葬力度,扩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免除范围,开展青神县、丹棱县全民惠民殡葬试点。推进殡葬服务单位信息化、标准化、人文化建设。实施殡葬遂心工程,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整治超标准大墓修建、散埋乱葬等违规行为。开展好2014年殡葬改革宣传年活动,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开展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软硬件设施水平。在全市推广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的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四级救助服务网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逐步实现救助网络全覆盖。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提升婚姻收养工作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场所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创新开展结婚颁证仪式,加强婚姻调解,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抓好涉外送养工作,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健全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推动制定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脱钩工作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分期分类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诚信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丰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手段。积极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老龄工作
继续组织实施《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全市高龄补贴自然增长制度及各项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抓好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区)、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加强老年组织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敬老月尊老、敬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
九、维稳工作
严格落实民政维稳“一岗双责”职责,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和包案下访工作。着力加强民政问题源头治理,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解决民政突出问题。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实现“零进京、零聚集、零到省、不出事”目标。
十、综合能力建设
加强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行政执法和审批,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平台建设和市、区县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信息公开,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效能。
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预防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做好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食品药品安全与供给保障为目标,以提升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坚持“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方针,突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重点,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相应建立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系统、问题分析检测系统、救助系统及物资保障系统,构建“功能全面、反应快速、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同时,建立健县、乡、村三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明确事故的防范与应急处置责任制,确保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生了安全事故,都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迅速、果断、有效的措施,将事故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以抓好应急预案的整合、应急工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强化集中培训、加大基础设施与应急装备建设5个方面入手,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和科学应对机制,有序、有力、有效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与供给。
3.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总结近年来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预案并积极推进企业、学校、行政村、社区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重点督促、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从抓健全机构、配强队伍入手,明确领导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真正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
5.经常性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和预案演练。强化队伍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强化预警预防意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组织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干部开展岗位培训,根据预案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检验并完善联动机制,精心组织,不走过场,注重实效,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
6.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系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分析检验评估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理系统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宏观把握和提前预警,有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的目标。
7.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重点是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运行机制,通过制度规范、落实报酬等手段,强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知识宣传、市场巡查、隐患问题排查、安全信息反馈等功能作用,有效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建设项目
(一)整合修订应急体系,发挥联动协调效应
1.进一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按照“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针对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各类突发事件形成的原因、演变的过程、以及可利用各类人力、物力资源等多方面因素,修订完善切合实际的有效预案。同时针对时间、行业发展状况、安全形势和经济社会环境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使制订的预案具有时效性,使预案随时能够经得起突发事件的检验,达到关键时刻能够用得上,起作用的要求。
2.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应急行动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等进行整合衔接,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体系,使之成为一个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的有机整体。
(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增强应急处置与保障的科学性
1.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和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牵头成立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规则;研究确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2.建立分级负责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响应,乡(镇)政府对应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由事发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与突发公共事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并分级启动相应的预案,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和指挥权限。
3.建立多方协作工作机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及时互通信息,通报情况,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协调联动,有序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从纵向到横向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与供给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健全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
1.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事发地乡镇党委和政府为主、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
2.建立监测预警工作制度。预防与处置并重,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进监测手段,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
3.建立应急工作科学决策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由各方面专业技术专家为主组成县食品药品应急专家组,为全县食品药品应急工作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参与应急处置。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构建准确、及时、快速的信息沟通平台,严格规范信息收集报送、分析研判、报告等工作程序与要求,加强分析评价,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整体协调推进,正确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
4.建立应急保障工作制度。按照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经常性地做好有关应急工作准备,规范急救药品应急调配等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所需设施、设备、物质、经费。建立调查总结评估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四)强化宣教培训,着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1.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强化应急处置系统理论的培训,对食品药品应急体系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及程序、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详细地解读,切实解决对应急处置工作重视不够,对应急处置的认识和系统方法掌握比较肤浅、零乱的具体问题。
2.强化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知识及应急常识宣传。编制图文并茂的应急知识宣传册,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应急管理“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增强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综合素质,形成全社会防范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预测预警,着力强化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工作
1.加大预测预警力度。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加快构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综合预警体系,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形成辐射从县到村的全面监测网络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会同卫生部门制定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常态监测。
2.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性评价。建立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评价制度,密切结合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会同卫生部门制定科学的安全评价方案,争取专项经费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安全性评价,科学研判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效发现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广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功能作用,强化信息搜集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先兆信息,做到早报告、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成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做到快速、真实、准确,规范报送要素和渠道。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组织和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自律监督及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机关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履行机构编制管理职能,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方法,促使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谋划“xx”时期机构编制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xx”时期机构编制工作规划意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的实际需要,坚持和发展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路和重点,探索管好机构编制的新途径、新办法,为“四化两型”建设和“xx”规划实施提供体制机制建设的工作重点和保障。
(三)全面推进县乡机构改革,认真完成本轮改革各项任务
1、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严格审批程序,做好部门“三定”等工作,防止职能交叉,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2、按照上级政策和要求,适时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规范派驻乡镇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规定核定乡镇领导职数;完善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乡镇事业站所职能;推进事业站所分类改革。
3、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准备工作。按中央部署要求,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和改革准备工作,按照清理一批、撤销一批、分开一批和规范一批的要求开展对事业单位清理和规范工作,待中央部署后,整体推进。
4、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全省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文化、卫生、行政综合执法、交通、公路等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得到加强
(一)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将其列为一项专门议题,对全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新调整了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军分区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县(市)、市直4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应急管理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力度。成立了市防汛抗旱、重大动物疫情、公共卫生、森林防火、食品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全面推进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各县也相应建立组织机构,完善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预防为主、应对有力,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工作局面。市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效掌握了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同时,严格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住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本着“未雨绸缪、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和“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一岗多职”的要求,以公安、部队、武警等骨干队伍为主体,以基层民兵、企业、社区综合应急队伍为基础,整合现有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强化
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形成了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地区实际的应急救援队伍格局。20__年,各县分别成立了民兵应急营,所有的乡镇基本都成立了民兵应急分队,采用集中时间,统一管理,封闭训练的方式,开展各类应急处突训练和演练。同时,注重专群结合,建立起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畜牧疫情、公共卫生、消防灭火、煤矿、电力、通信等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预防为主,多方协作,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预防措施、运行机制、处置程序和善后处置,规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相互衔接、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类预案基本覆盖了全市常见的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统分结合,自成体系,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增强全社会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做到了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基础工作与实战演练相结合,变过去的事后、抢救性的被动应对为事前、预防性的主动控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20__年我市共专项应急预案18个,部门预案25个,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39个,预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本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 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确保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为不断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真正达到了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的目的,20__年我市开展了地震、治安防暴、消防、旅游、公共卫生、煤矿、非煤矿山等共250余次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公共保障机制,提高全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事前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日常管理之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年共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17人,公务员应急管理知识培训5000余人。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和信息处理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规范信息报告和处理程序。同时,加强预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严格落实应急信息报告特别是重大紧急信息必报制度。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域、本行业发生过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从中查找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建立危险源数据库,逐步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拟订调用方案。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争把灾害与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把各种资源充分调动起来,投入到危机应对和防范工作当中。
(四)加强基层,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应急工作薄弱环节。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应急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 20__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本着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原则,结合我市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口居住分散,防灾意识差,自救、互救能力弱等特点,周密组织,积极落实,紧紧把握“抓源头、抓苗头、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一根本,着力抓好基层应急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和基层应急队伍等方面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应急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基层”。其它各各行业、领域也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体系的覆盖面。同时,加强重要部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类高危企业按照“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处置有机制、善后有措施”的要求,强化了应急协调、联动救援工作。
(五)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的要求,发扬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各族群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多年来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卓有成效的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了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自救能力。全年免费向群众发放防灾救灾手册和宣传单10余万份,并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把应急自救的实用技能交给群众,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整体素质。在大部分中小学校开设了公共安全课程,有针对性地宣传应急救援的必备知识,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强化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遇险自救能力。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现有各类水库8.5万余座,水库总库容达5542亿立方米,约相当于全国河流年径流总量的五分之一。全国水库防洪保护范围内有3.1亿人口、132座大中城市、4.8亿亩农田;全国水库等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约6000亿立方米,包括北京、天津等在内,全国有100多座大中城市,主要或全部依靠水库供水;水电装机容量已突破1亿千瓦,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24.24%,水电年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4.77%。水库是江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控水资源时空分布、优化水资源配置最重要的工程措施。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水库在历年的防洪抗旱、生产生活供水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2005年,水库的科学调度为珠江压咸补淡、应对松花江水质污染,以及在汉江、闽江防洪中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国水库也存在建设先天不足、后期管理不善等问题,不仅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甚至发生过垮坝,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非常惨痛。虽然近年来由于加强管理和开展大规模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形势总体有所好转,但对水库安全仍不能掉以轻心。各地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做好水库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综合效益,为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提供坚实基础,进而为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二、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
各地要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建立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水利、建设、农业、交通、国资、林业等部门是其所管辖水库的主管部门;企业业主是其所属水库的责任主体;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管部门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政府责任人。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管。水利部每年汛前在全国性新闻媒体公布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责任人名单的公布方式。
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2006年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按照附件形式填好后于2006年4月30日前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要求用Excel制表,在报送文件的同时报送电子表格,电子信箱:ytxu@)。以后每年4月30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本年度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原责任人工作变动,新任领导即为责任人,并及时向水利部报送。
三、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国务院的《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水库突发事件指因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溃坝、水质污染、战争或恐怖袭击等因素导致的水库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应急预案原则上按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政府审批并组织落实。应急预案应在2006年主汛期前完成审批。
四、建立水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水库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报告制度中要明确各类事故的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说明水库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和拟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发生重大险情、垮坝、影响县及县以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水库水质污染及人员死亡等重大事故,水库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立即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报水利部。水利部受理电话为(010)63202689,63202807;传真电话为(010)63202807,(010)63202685。
五、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制度
要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水库要在2006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大中型水库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小型水库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安全鉴定。不具备安全鉴定条件的小型水库,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水库主管部门进行基本的安全评估和大坝安全类别认定。水利部将对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水库安全检查、巡查等各项制度并切实加以落实。
六、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各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属地方项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负责进行除险加固。对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补助项目,各省要按照我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明确的有关责任,逐库逐条加以落实。对目前中央补助项目中有的存在前期工作薄弱、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到位率低、投资计划管理混乱、"三项制度"落实不规范和验收率低等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各地要对本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制定规划并做出整体安排,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以实施,要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现有大中型和位置重要、险情严重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除险加固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关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施工期度汛安全。除险加固项目未验收的水库,不得按正常水库投入蓄水运行。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对水库安全度汛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合理的调度运用方案并严格执行,并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有重大险情的水库,有必要的必须空库迎汛,确保水库安全。
各地在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论证通过降等、报废解决水库安全问题的可行性,将降等、报废作为解决水库安全问题的措施之一。
七、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各地要切实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和推进小型水库规范管理等方面重点突破,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每座小型水库都要确定一名相应的政府行政领导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要健全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并落实管理责任。无专门管理机构的小型水库,要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实到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水闸、淤地坝、塘坝等其他水利设施,也要按有关规定将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对水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运行观测人员、维修养护人员等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将学历教育与岗位证书培训相结合,将脱产学习与在职日常培训相结合,将长期培训与短期轮训相结合,注重职工素质教育和技能培养,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逐步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水库管理队伍。各类水库管理人员要逐步达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要求,关键岗位要逐步探索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九、加快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